时间:2023-06-11 09:10:1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合同管理工作重点,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按照具有重要性、可比性的原则,由办字号文件明确的城区组(4个主城区)和组2个组或其中1个组所涉城区同时承担任务,且在全市城市管理全局中具有重要影响的工作,可列为重点工作项目进行考核,重点工作考核按办字号文件精神分城区组、(含)组2个组进行。具体考核项目的确定,原则上于每年一季度前由市城管委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管理工作部署和市领导有关要求,研究提出意见,报分管市领导同意。列入考核的重点工作项目确定后,书面通知承担任务的城区。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增加并列入重点工作考核的项目另行通知。
二、考核原则和内容
重点工作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并重,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并举,以结果考核为重;坚持共性要求和个性要求相结合;坚持管理部门评价和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评价相结合。考核内容重点是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两方面的内容:
1、数量完成情况。是否完成市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考核工作量的完成情况。
2、工作质量。主要考核所做工作(工程)的质量状况,看其是否符合市统一的工作要求,有无特色或创新,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有无安全或质量隐患;是否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或审核、核准、备案手续,程序是否完备和到位,有无廉政风险等。
三、考核方式
重点工作考核采取职能机构监督管理过程考核和现场评价结果考核两种方式进行,权重分别为45%和55%。
(一)监督管理过程考核
监督管理过程考核由市城管委负责重点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机构(项目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机关处室)负责逐月实施。具体实施方法:一是确定考核标准,由市城管委各职能机构根据委确定的重点工作考核项目,征求项目所在区政府(、)意见,以一个月为时间节点,列出每个月所要完成的工作量和达到的质量、安全等要求,并量化成百分制考核评分标准,其中工作进度占70%,质量等占30%分值。二是职能机构(委督查考核处人员参加)于每月底前,按《考核标准》对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送委督查考核处。
(二)现场评价结果考核
现场评价结果考核于全部重点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之内由市城管委督查考核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标准由委督查考核处制定,百分制计分,其中工作量占总分40%,工作质量等占60%。工作量考核由项目职能机构和督查考核处根据实际工作完成量打分。工作质量考核由参加现场评价考核人员根据项目完成感观情况打分。参加现场评价考核的人员由市城管委和市直有关部门的领导,各重点工作项目职能机构负责人,有关专家、市城管委聘请的城市管理义务监督员(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以及社区干部和市民代表组成,考核采取先集中现场观摩、听取项目情况介绍,后分别无记名打分的办法进行。每项重点工作的现场观摩,1个区只看2个点位,具体点位由市城管委督查考核处随机抽取。参加现场评价考核的人员对每项重点工作按百分制打分,市城管委和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及各项目职能机构负责人的评分,与有关专家、城市管理义务监督员、社区干部和市民代表的评分分别计算,权重系数分别为45%、55%。记分时各组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保留分数的平均值为各组最后评分,然后按两组分数的权重计算出现场评价考核成绩。
引言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供电企业电力营销要取得更大效益,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电力企业就必须一定的措施改进电力营销管理工作,要对所存在的现状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策略进行解决,使电力营销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适应客户的多方面需求,从而促进供电企业的向前发展。
1 电力营销管理的特殊性
电力商品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商品,它具有许多特征,这包括电力商品的公用性、无形性、非存储性以及电力商品的计量特殊性。其中计量特殊性是指电力商品只可以用特定的指标来表现(比如电压等),同时只可以通过相关输送网来进行电力商品的供销,只能用电表来进行计量。基于电力商品的特殊性,电力营销管理也具有其特殊性,它是指依据客观环境和用户的电力需要等基本情况,电力企业提供安全性高的电力商品以及高质量的电力服务。
2 当前供电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供电合同的出现,不但能够使一些供电企业的利益得到一定的保障,并且还能够使国家立法进程的滞后给电力供应企业带来的风险成功得到避免。但是, 与此同时,由于部分供电企业供电合同的管理不规范化,可能会导致部分供电企业合同管理不规范化,同时也可能给自身带来新的风险。对于电网的经营企业来说, 主要的运营内容就是电力营销,通过供电合同和电力客户之间建立相关的合法供电关系, 并且, 长期以来, 客户和企业按照合同所采用的公供、用电的意识比较薄弱, 使用电合同无论从订立到履行都出现了很大的困难。
2.1 合同条款不规范
合同的条款应该是全面并且具体的,条款之间应该相互有联系并且衔接恰当,每条法规都应该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系统来防范法律风险。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的最基本条款,如,标的数量和价款等等都要齐全, 不过, 对于其他的一些重要的条款,像是,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很多存在欠缺的现行,或是对其要求不完整不规范。甚至有的供电合同的用户的名称都不能明确表明,用电的地点处经常出现假报或是空白的现象; 有的用户对供电的可靠性有特殊的要求, 不过却在供电的条款中没有具体表明;甚至有的供用电合同之间简单的以“按照合同执行”的字样来敷衍了事,这样的做法是缺乏针对性的表现,并且失效性极低。
2.2 合同履行中存在风险
合同的履行往往会存在一个过程, 在这期间要让合同双方或是多方都能够相互配合, 在这个过程中, 合同中很多详细的规定都需要约定,并且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来对合同的约定和缺失的部分进行充分的补充或是修改。供电的关系一旦确定以后,通常都会延续连续的交易状态,用户自身的用电情况变化会对用电的主体和用电的性质等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通常会体现为供用电合同出现变更,不过长期的管理习惯使营销人员对电的业务的调整变化都特别的重视,却对合同条款的变更忽视不管。这就给企业的运营带来了很大的法律风险,电网经营的企业也不能够对供电合同的义务是否履行很好的掌握,也不能对用户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很好的了解。这其中最大的风险就是电力客户其实并不是实际的用电人,实际的用电人并没有和电力企业签订相关的用电合同,并且对电力企业所提供的电能在肆意的使用,这样就是不能够将供用电的关系处理好。本来需要实际用电人才能履行的义务却因为供用电出现的约束问题而难以落实,这就使电力企业的风险更加严重。
2.3 缺乏市场竞争意识
供电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一直占据着不可替代的地位, 这种优越性就使得供电企业单位逐渐缺乏了竞争意识, 甚至有些供电单位还没有认识到供电营销电力营销的好核心理念, 他们在工作中只是简单的将其工作职能理解为, 收取电费, 这样错误的认识就使得供电企业不能实现经营效果。在新形势下, 供电企业电力营销一定要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要将工作重心进行有目的的转移, 将生产管理转变为营销管理, 要明确电力营销前进的方向,努力使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3 充分发挥供用电合同对于规避电力营销风险的重要作用
3.1 完善电力立法
面对如今立法的现状,相关机关部门不但要尽快使立法得到完善, 供电企业应该充分利用民商事法律法规来使自身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既要具有相关的法定条件, 并且还要按照客户的需求来给予电费担保或是合同的担保, 行使抗辩权, 并且要对供用电合同采取相关的保障措施, 行使撤销权利等, 知道将费用通过挽回并将供用电的合同取消。对《合同法》中的一些抵触部门规章制度的规定一定要杜绝使用, 并且要履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3.2 对《合同法》的相关要求进行修订
十年前, 供用电合同还还没有进行修订,《合同法》中的第35条和第42条中分别有相关方面的规定。首先,文本中要避免出现一些格式上的错误,或者产权也要进行明显地饿定义,备用电源和双电源的管理运行等等都要采取相应的广告拦截的__方式对用电注意的条款进行修订,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如果用电客户有不同一的见解,那么就要对用电客户的间接进行书面上或是其他反面的解决,并对这些条款进行记录说明,在合同的最后要加以用电方供电是否履行的记载和说明; 另外, 对于产权分界点的约定条款应该进行适当的调整,目的是为了让内容变得更加具体和完善。同时,也要对电气位置和具体的地理位置进行充分的表达,必要时还要用照片将其记载下来,并配合上相关的文字说明, 作为合同的附件, 再通过供用电的双方进行签字确认,避免出现格式条款存在异议。
3.3 加强合同阶段性管理
合同一定要经过签订、履行和文本归档几个必要的步骤,合同管理制度应该是覆盖整个过程的管理。合同管理中,签订是第一阶段,这个阶段十分重要,这是合同防范法律风险的关键阶段。要考虑到怎样通过规范的管理活动,来将有关的操作要求在企业中形成一种制度。第二阶段的履行阶段,一定要做好内部的交接工作, 合同中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使之解决,避免风险的产生。这个阶段中, 要建立起合同履行的相关监控机制,使企业内部的相关部门和双方都能够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履行,让合同在履行中得到各种信息的反馈。
3.4 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目前的新能源开发以及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电力企业应该保证自己能够在能源的市场中拥有一席之地,这是需要积极地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有效开拓市场,与客户建立保持新型的供电关系,努力做到真诚、优质、便捷的服务理念,要不断对电能质量进行提升,全面提升供电能力,我们现在是处于一个商品经济的时代,商品的质量不好,那么就无法树立电力企业自身的优质服务以及企业的良好形象,因此必须在电力营销的过程中全面提升供电的质量和能力。要不断引导我们的电力职工转变传统的观念,树立市场方面的竞争意识以及服务意识。同时对营销中的各个工作不断完善发展,以此来提升电力企业营销的服务形象。
4 结语
【关键词】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原因;意义;方法
0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电力市场的不断进步,电力市场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日益得到广泛的重视,加强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已成为企业发展完善的内在要求。要想成功保护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合法权益,为企业争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企业管理者应提高对加强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加强对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能够使电力企业合同的签订与完成的过程更加合理、规范、科学,从而有效为企业避免经济法律纠纷,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有效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和日常运作,提高企业的声誉和核心竞争力。
1 加强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的原因
之所以要积极倡导加强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是由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现状决定的。传统的电力企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诸多缺陷与问题。若不能即使解决这些问题,排除隐患,则极可能成为影响企业健康正常发展的潜在威胁。
就我国目前电力企业的状况来看,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机构是不够健全的。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制度设定本身不完善存在缺陷,二是执行效率低下,三是缺乏监管力度。
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因其是新兴产物,发展时间有限,正处于不断摸索的,尚未完全成熟的成长期与修正期。在这段时间内领导层上下都可能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更缺乏科学的实践经验与能切实有效指导实际工作的理论指导,使电力企业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制度设置。现行的管理机制对于合同的管理缺乏有效约束,难以及时解决在合同订立中出现的问题,明确合同订立的程度与过程,严格合同审查体系,以及双方需明确的法律关系,从而对可能出现的危机防患于未然。成熟的合同制度需要做到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及相应规章制度制定,进行正式签约而非简单口头约定,规范合同文本格式,使合约内容严谨化,明确关键字含义,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警惕条款漏洞。签订前双方应对合同内容有清晰认识,避免盲目与草率,提防被不法分子和投机分子利用。明确解除合同及变更合同条约的流程。签订合同前要充分考虑公司经济利益,力求做到公司经济利益最大化。此外,在签订前应充分考虑企业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录,应对不能如约履行合同所造成的后果具有清醒认识,充分了解到违约的严重性。还应注意的是,合同往往具有时效性,如果电力企业不能及时获取最新信息,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则极有可能在实际经济交流的过程中蒙受损失。
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在日常运作中存在着严重的流程冗长,运行滞涩,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需耗费很多时间和人力资源,也可能造成机会的损失。
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监管不力等原因造成合同管理工作无法落实的现象也在电力企业中极为常见,从而使已订立的一整套合同管理机制无法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对人力物力资源造成浪费,也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埋下隐患。
之所以要加强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除了因为当下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与缺陷,也是因为具备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对企业自身发展、对经济市场正常运作、对国家法律制度建设都有重要意义。其中对企业自身的意义表现得尤为明显。加强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能够促使企业及时有效对可能出现的合同风险进行防范与控制,为企业提供有效规避经济风险的途径,有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 加强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的方法
2.1完善具体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的工作方法,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科学合理的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可作为企业决策的重要参考和根本依据,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如果缺乏完善的具体的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约束,则在企业经济运营中实现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机制的运作只能流于空谈。
2.2建设一支高水平有效率的专业队伍。可以通过聘请具备高专业素质的专业法律顾问,以及加强对企业内部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或相关专业培训等方法,提高企业内部对于合同风险问题的认识,提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完善惩罚与奖励制度,提高员工积极性与警惕意识,激发他们的上进心,提供他们的责任意识。设立专门的合同档案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进行专业的妥善的管理与保护。如此可减少和避免相互推诿现象及相机怠工的情况发生,提高工作效率。且企业工作人员的素质将会影响企业活力,创新力,执行力,影响力等各个方面,任用高素质人员不仅仅有利于合同管理制度的建成,从宏观的角度与发展的观点来看更将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电力企业的领导者也可考虑实现工作流程的信息化,积极引进现代科技与信息技术,实现与时俱进,改善业务作业流程,提高企业科技含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2.3加强对合同管理的行政管理。对于具体工作一定要落到实处,看到切实成效。要将一切工作细则贯彻执行下去,不能浮于表面。
2.4加强监督队伍与制度建设,切实发挥监管的作用,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执行效率。积极促进合同制定过程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
2.5注意合同的时效,关注形势变化,及时更新信息。电力企业应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进行积极有效的反思,并将新的认识及时应用到新的实践中去。
2.6企业上下提高对合同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视,把加强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切实提上议事日程。重视是第一位的,如果认识不到合同管理制度在电力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与关键性,则其余所有一切措施无从谈起。所以要想有效加强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企业从领导层到员工都应对此措施的重要性有明确认识,提高风险意识与对风险的防范意识,并应清晰相应的基本战略方向与手段。
2.7依法经营,规范操作。严格遵循我国《合同法》、《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把好审查关。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在电力企业的发展中占据重要战略地位。电力企业应充分重视,完善相关制度,从而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复杂多变的现代市场中更占优势。针对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企业应及时做出来相应的战略调整,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在实践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加强自身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体制与流程建设,力求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法律化的完美结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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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M6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巨大成就,中国的国民经济得到了快速持续发展,尤其是我国的电力行业实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面掀起全国电网大投资、大建设、大发展的。经济发展,电力先行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国家日益加大电网建设投资,越来越多的电力基建项目拔地而起, 而目前电力基建项目存投资大,周期长、技术难、接口多,位置偏,管理协调十分复杂,涉及参建单位多,项目管理信息量大的现实情况。仅仅依靠制度、现场管理和巡视检查无法完全保证施工安全质量和建设目标,就当前整个基建管理队伍也不能满足工程项目建设规模需求和实现全过程管控。在这样的背景下,随着信息化以及项目管理观念的日益深入与渗透,根据国家电网公司SG186工程建设的总体部署,2009年3月,蕴涵现代工程项目管理思想、集成现代信息技术的项目管理系统基建管控系统开始建设,并通过试点、推广、改进完善,逐步全面实现运行,服务于中国的电力基建市场。一场关于电力基建管理信息化的变革拉开了帷幕。
目前,国网公司"三横五纵"的基建标准化管理体系框架已经建成。基建管控系统已按照标准化配置、全过程管控、多层次部署的思路,以标准化建设成果为基础,满足总部、网省公司和现场管理的需求,特别是充分贯彻了现场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思想,以信息化手段强化三个项目部功能的发挥,推动了基建工程的全面标准化管理进程。2012年8月1日,为提高基建管理工作效率和实效性,国家电网公司开始推行基建管理信息系统单轨应用,研究颁布了总体实施方案。在国网公司大力推动和创新基建业务信息化建设的形势下,作为参建单位的技术服务机构——监理项目部,如何积极的响应上级要求并扎实开展各项基建管理信息化的工作,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
一、基建管控系统单轨运行对监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1、有利于提升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创建水平。监理项目部作为监理公司的派出技术服务机构,服务于业主和现场。当前,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实行异地监理,信息化建设作为标准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显的尤其重要。基建管控系统作为信息化管理的有效载体和工具,一方面促使监理公司加大技术装备投入,提高硬件设备水平,另一一方面推动监理公司监理队伍素质的快速提升,以适应信息化建设进程。
2、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基建管控系统运行以来,输变电工程监理工作大部分实行双轨制运行,需要处理大量的现场和系统资料业务,工作量大且重复进行,给现场监理信息资料员增加了工作量。实性单轨运行后,监理涉及的144项业务均需在线上完成编、审、批、传递、查询业务,保证了项目监理的高效便捷。
3、有利于实现系统与现场的有效结合。系统运行以来,通过制定各种系统应用办法、操作节点和考核评价机制以实现信息化管理现场的目标,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业主、监理、施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不了系统建设和维护要求,输变电工程建设实际的节点与系统里程碑计划差距较大,导致信息传递和管理失真和失效。而单轨运行中实现了信息来源的唯一性和权威性,严格工程数据采集的现场性和准确性,真实反映工程建设实际情况,而监理作为现场管理机构,要随之改变以前的流程管理态度,树立系统管理等于现场监理的思想,增强基建管控系统职责的严肃性。
二、如何推进基建管控系统深化应用
自从基建管控系统推广应用以来,无论是基建管控系统维护推广组,还是国网系统基建管理部门及参建各方,在努力克服现有项目建设任务异常繁重的情况下,经过不懈努力,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建章立制,规范行为,改进流程,强化培训,扎扎实实地做了许多基础性工作,最终使基建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不仅取得了较为明显的进展,还提高了基建标准化管理水平,下面就工作体会谈几点如何推进基建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方法。
1、全面重视,积极落实,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战略是发展的牵引。基建管控系统是电力基建建设管理和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优化和推动基建项目建设目标实现的强有力的抓手。它的诞生凝聚了电力人的聪明智慧和辛勤汗水。该系统的实施是一项投入大、风险大、应用难度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从上到下各个环节的有效参与和改进,如果各级领导对这些系统的实施重视不够或参与程度不够,不仅会造成底层的互相扯皮推委,还会使一些问题的解决没有连续性,使推广应用工作止步不前。
自从基建管控系统,尤其是现场部分上线以来,临沂正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充分认识到系统的应用将有效推动监理工作整体水平的快速提升。整个公司反应迅速,积极性高,立即建立健全了相关的领导组织机构,成立以综合部、工程部、技经部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统一指挥、检查、督促、协调全公司各监理项目部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了对信息化建设的领导,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其次,加大对基建信息化建设在人、财、物方面的投入力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公条件和设备水平,为信息化建设顺利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建章立制,强化考核,促使系统应用工作有序进行。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合同管理
随着国家“依法治国”战略的逐步推行与国家法制的不断完善健全,加之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化和法制化的进程明显加快,经济纠纷越来越倾向于采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国有企业要适应这一变化,必须要正确认识到合同管理工作对于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而只有不断采取措施提升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水平,才能避免和减少企业经济合同纠纷,从而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能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工作重视不够
实践证明,有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的工作重点主要考虑的是企业的销售业绩及盈利情况,并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或者即使把合同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也认为合同管理工作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无关紧要,合同管理工作是合同管理部门的事情,与自身无关。由于这种思想观念的影响,有的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支持帮助、督促检查不够,对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未引起重视,协调、解决力度不颍从而导致合同管理相关部门对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互相扯皮、推诿等后果发生,最终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率,损害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效益。
(二)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综合素质相对偏低
当前,有的企业从事合同管理与承办的人员大多为非专业出身,其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企业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也较为欠缺。而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知识面广、法律法规知识要求高,并需要一定实践经验的管理工作。因此,合同管理与承办人员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达到较高的综合素质,否则就不可能搞好此项工作。实践证明,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整体综合素质偏低,已成为制约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瓶颈之一。
(三)合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在合同管理制度方面,总的来讲,绝大多数企业均已制定了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只是还不健全和完善,其表现是:有的形同虚设无可操作性,有的照搬照抄机械死板,未结合企业实际,对实际工作没有较强的指引和促进作用,不能激发大家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自然也不能促进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了,更不能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进一步发展了。
(四)合同签约前期工作做得不够充分
合同签约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对合同相对人的选择和合同文本的审查。对于合同相对人的选择,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对其主体资格缺乏细致调查,二是合同相对人的选择方式较单一,有时直接选择一家企业作为合同相对人。而合同文本审查方面:一是对合同文本文字审查不够细致、严谨,合同条款不完善,权责利表述不明确,造成合同纠纷,损害企业利益;二是审查部门之间缺少联系,每个部门都只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而不对整个合同的内涵、要求做全面深入的了解和理解,常出现看起来各部门工作都做了,但仍在合同履行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造成不良后果。
(五)合同动态管理和履行控制的手段不够
我们企业中的某些合同承办人员对合同管理缺乏正确认识,认为合同管理不过是签个合同而已,不明白合同管理是合同选商、审查、签订、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签订时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签订好了,就将合同束之高阁,没有将合同履行过程作为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致使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不利于企业的问题及纠纷问题发生。另外,虽然部分企业已经认识到合同履行控制的重要性,但还没有找到合同动态管理和履行控制的有效手段。
(六)合同资料保存不够完善
从目前看,有的企业对合同资料保存工作重视度不够,工作不扎实。由于合同原始资料未能妥善保管,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会出现无档可查的情况,使企业处于被动的局面。
二、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企业主要领导要重视合同管理工作
实践证明,要搞好合同管理工作,没有各级领导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帮助,是寸步难行的。如果他们不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就不可能主动地、有意识地去协调、促进合同管理工作,也就不能达到以上率下,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效果。因此,企业各级主要领导重视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关键。在领导的重视、关心下,各合同承办和管理部门或单位人员就能在合同管理部门的牵头协调下,切实抓好本部门和单位的合同管理与承办工作,积极主动地按合同管理部门的要求和上级规定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共同努力推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高效、有序、顺利地进行。
(二)提高合同承办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因此,提高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素质是保证合同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前提。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组织好合同承办和管理人员的在职学习。可采用短期培训、送外培训、请专家讲课、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总结、自学等方式方法提高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的专业素质,使其在学中做,做中学,在岗位上成才;二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权、责、利,建立竞争机制和考核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与承办人员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合同管理与承办人员按规定进行适度惩罚。
(三)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部门应在完善合同管理组织框架和优化合同业务流程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合同管理工作不同阶段的特点、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建立健全科学的、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活动达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还应组织人员对合同管理制度在企业的实际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效果进行科学评价,对不适应合同管理和市场需要的内容及时进行完善、修订,使之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从而有效规避企业的法律、经济风险。
(四)加强合同前期工作风险防范
合同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合同选商、合同谈判、合同文本起草及审查三个环节。合同选商环节主要是核实合同相对人的主体资格,是否是适格主体,特别是涉及到一些特殊专业,必须要对方提供合格的专业资质。合同谈判环节企业应尽量采取招标、电子商务、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多种方式与合同相对人进行磋商,以期取得企业效益最大化的谈判结果。合同文本起草及审查环节,一是要求合同承办人员能起草准确、严谨的合同文本,防止合同文本热荽砺虿生歧义,尽力避免因合同文本字词的不严谨造成企业履约工作出现被动甚至违约的不良现象发生。企业可根据生产实际需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制定适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示范性文本,从而既保证了合同文本的质量,又提高了合同运行效率。二是各合同审查部门要根据自己部门的职责,从法律、经济、技术等方面对合同文本进行实质性审查,对审查中不清楚的内容应要求承办部门予以说明,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无论大小,一律退还承办部门修改完善,做到对合同文本的每个细节都严密斟酌和严格把关,切实把好合同文本审查关。
(五)加强合同动态管理和履约检查
2016年度工作亮点:
1、综合计量工、输油工技能鉴定点设立与建设工作。在窦经理、师经理的带领下,经整体谋划、多方努力,在油田公司领导、人事处、人才开发中心的支持下,同意在我公司设置两个工种技能鉴定点,经过一年的艰苦努力,初步具备了两个工种理论与实际操作鉴定能力,第一批次技能鉴定工作待人才开发中心批准后实施。
2、研究出台公司青年人才培养方案。结合青年年龄特点,立足岗位实际需要,以职业生涯设计为基础,以岗位交流、导师带徒、学习培训为抓手,公司制定青年人才培养方案,组织专题部署会。下步关键是抓好各项培养措施的有效落实。
2017年度工作重点:
1、加强人事劳资政策的学习研究,进一步提升政策理论水平。人事劳资工作涉及全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工作难度大,随着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全面投入运行和上级合规性日常检查的常态化,对人事劳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因此也要求从事人事劳资工作的同志加强制度规定的学习、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强化工作的落实,从而提升精细管理水平。
2、落实全员岗位职责,加强全员绩效考核,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全员绩效考核工作是近年来油田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如何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员工的职责,加强日常考核与绩效结果的运用,通过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的有效开展,增强全体员工履职能力,减少日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低老坏”现象,促进公司精细管理工作上水平。
3、加强项目用工技能培训与教育,加强项目用工薪酬政策研究,细化日常考核与管理,发挥
4、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经验,加快管理软件建设,提升鉴定点整体工作水平,尽早具备举办油田公司综合计量工、输油工技能竞赛的条件。一是为公司全体操作岗位员工学习技能、取得多工种技能等级创造条件;二是为其中的佼佼者通过技能竞赛取得优异成绩,实现身份转换创造有利条件。
二、企业管理工作
2016年度工作亮点:
1、合规管理。开展了上级对下级的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合规培训(两个层面:一是公司主要领导对副职的培训;二是副职对分管业务部门负责人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管理者合规管理的意识与能力。
2、法律合同管理。修订完善了法律合同程序规范,进一步厘清了工作流程与重要节点,明确了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通过参加工程项目例会,加强过程业务管控,提升了工作效率。
2017年度工作重点:
1、内控管理是管事的,合规管理是管人的。合规管理工作对象是全体员工,重点是各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明年要加强对全体管理者合规管理手册与合同管理承诺的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合规管理的意识,筑牢清正廉洁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防火墙。
2、业绩考核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考核政策的宣贯力度,细化日常QHSE.IC综合管理日常检查,强化考核制度的执行,促进精细管理工作落细落实。二是建议将月度HSE监督检查、QHSE.IC综合管理检查结果统一纳入月度考核,同时累计纳入年度控制类指标考核,以此促进基础管理工作上水平。
三、信息档案管理工作
2016年度工作亮点:
1、加强帐号管理,精细梳理OA、ERP、财务系统、档案系统等系统,消除账号离岗不离线、账号超限和错误信息等隐患,全年节约成本支出9.2万余元。
2、本年度公司E6系统归档工作顺利完成,实现了档案归档率100%、准确率100%、完整率100%,公司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为档案查询快捷创造条件,也为档案管理服务公司的生产经营创造了条件。
1、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水平。
2、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一整套公司规章制度及保障其有效执行的监督体系。
3、建立、健全规范员工经营管理活动和有效控制经营管理权力的责任追究制度。
4、形成事前防范、事中跟踪、事后完善的现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方式,最终实现公司决策、经营、管理工作的合法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
5、建立公司法律风险认识、评估、管理制度,并将其融入公司经营管理及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各项制度中。公司法律风险的有效管理须就以下事项制定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1)防止违规方面的管理,主要包括公司(或上市公司)遵守行业监管规定、遵守证券监管规定和遵守一般监管规定;
(2)合同管理及国内和国际商业活动管理;
(3)知识产权管理;
(4)索赔及诉讼案件管理;
(5)公司治理和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
(6)环保和安全生产管理;
(7)劳动法律关系管理;
(8)公司投资、资产出售、并购和重组管理等。
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步骤
公司一般要根据前几年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按照法律事务管理的总体要求,制订具体的、循序渐进的法律事务管理规划和步骤,一般分为:
1、准备阶段:又称“基础建设阶段”和“规章制度完善阶段”,此阶段的工作重点:
⑴ 侧重于制订法律事务管理规划和普法教育规划,完善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组织保障,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形成合理完备科学的法务工作网络体系,建立和完善法律事务管理机构自身的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公司法务工作有序、高效的实施。
⑵ 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形成一部公司内部的适时、完备、科学的规章制度汇编。
2、提高阶段:即“合同管理提高阶段”和“规范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阶段”,此阶段工作重点:
⑴ 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合同管理规定》,提升在合同审查会签时,“问(合同背景)、看(合同条款)、堵(合同漏洞)、核(合同标的)”的审核效果;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提高对合同的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⑵ 应针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不合理、不规范、不顺畅的顽疾,主动配合各级管理层理顺关系、制定制度、完善机制、明确权责,确实把法务工作向纵深辐射;坚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实施专项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和系列活动,提高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整体水平。
3、总结阶段:即“检查总结提高阶段”,此阶段工作重点是总结前两阶段的工作成果,按照公司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逐项进行检查,对不完善、不到位之处,进行“补课”,争取全面实现各项目标。
二、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具体措施
㈠健全法务组织建设
1、加快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2、建立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制度和完善法律事务管理框架。
㈡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体系
1、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实施计划。
2、清理老规章。
3、进行规章制度汇编,完善公司规章制度。
4、严格对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章可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
㈢制定并实施普法宣传教育规划
根据国家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出本单位的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宣传实施计划。在全公司范围内有计划、分层次、讲实效、有针对性的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1、结合公司实际,抓住普法重点,开展普法教育,达到公司领导、干部、员工:
(1)熟悉国家的基本法律与政治制度;
(2)熟知与自己所主管的业务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能自觉遵守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对自己不熟悉、不确定的法律法规和法律知识能主动到法律事务部门咨询。
(4)坚持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刚参加工作的新同志进行普法教育与规章制度学习,使员工能够基本熟悉与自身本职工作相关联的法律知识和公司的全部规章制度,作到学法、知法、守法。
2、采用多种形式实施普法教育。
根据普法规划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形式多样、做出实效,通过法制宣传工作有效的提升公司干部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㈣强化合同管理
1、进一步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⑴ 合同由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归口管理。
⑵ 建立合同管理的配套管理制度。
⑶ 建立与完善合同履行的监督制度。
⑷ 建立合同管理效果的考核评比奖惩制度。
2、规范供应商管理。
公司要严格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供应商管理,依据供应商管理制度和程序,进一步强化对供应商选择、交易过程的法律监督,以保证供应商管理工作合法、有序的进行,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和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3、风险倾向预防管理。
针对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各种可能发生法律纠纷的业务经营行为,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应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抓好合同的审核与监督,做好事前防范工作,尽力避免纠纷或案件的发生,做到即使发生纠纷或案件,也必须在事实和法律方面有利于公司取得或维护其合法权益。
㈤ 案件管理
1、制定本公司的案件管理规定。
按照公司制定的《公司案件管理制度》做好案件管理,并坚持案件及时上报制度和案件统计制度,实行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将案件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隐案不报或严重失职,致使公司权益受损的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以求将案件管理纳入一个规范化管理轨道。
2、强化案件管理实效。
案件处理能力和相应的管理水平会给公司经济利益带来直接的影响。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各类案件,由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为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对案件的证据资料收集、分析和应诉提供必要的业务支持,提升对案件的应对、救济能力。
3、完善案件等法律事务处理流程
法律事务管理系统业务管理流程可分为接收程序、调查程序、处理程序、归档程序、总结反馈程序,具体流程分解如下:
(1)受理法律事务:法律事务的处理由公司领导交办或由有关职能部门、公司按规定的程序移交。移交必须及时,如应诉材料必须在收到书后立即报告和移交。
(2)确定经办责任人:法律事务部接受法律事务后,应根据待处理法律事务的具体情况立即指定经办责任人。经办责任人负责对该法律事务的处理。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则还需按照规定委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3)进行调查、收集资料:经办责任人对法律事务进行分析后,对法律事务的有关事实进行全面调查、收集资料。如果有委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则由经办人协助专职律师调查收集相关资料。收集的资料应该包括下列内容:
(a)我方当事单位关于有关事实的报告和公司领导的批示;
(b)当事各方主体情况资料;
(c)有关事实的证据材料;
(d)其他与法律事务处理有关的资料。
(4)集体讨论:经办责任人及委托的专职律师在进行调查、收集资料后,应对有关事实进行详细分析,向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口头报告初步处理意贝。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在收到该意见后,应讨论,形成集体讨论意见。
(5)反馈意见和补充调查、收集资料: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及委托的专职律师经集体讨论并形成集体意见后,经办责任人应将该意见及时反馈给当事单位,并可要求当事单位进一步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同时应依据法律事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调查。
(6)进行处理:经办责任人及委托的专职律师在全面掌握有关事实和法律规定的同时,着手处理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可随时要求当事单位配合。
(7)形成书面意见:经办责任人及委托的专职律师对法律事务进行处理的同时,应就法律事务的事实和和法律适用形成书面意见,如诉状、答辩状、词、法律意见书、报告等。
(8)签署书面意见和上报或提交:所有书面文件在正式上报或提交有关第三方(包括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其他部门)以前,必须经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审阅。
(9)案卷整理和归档:法律事务处理完毕后,经办责任人应全面收集与该案有关的资料,进行整理并归档。
(10)总结反馈:每一件法律事务处理完毕,必须在一周内进行总结,提出书面结案报告,分析发生原因及责任追究或分担,并视情况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行。
㈥建立健全监督监察机制,加大规章制度执行力度
1、建立法制监督监察机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约束监督内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职工奖惩条例》精神,制定适合本公司的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从而,从制度上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海上油(气)田开发项目过程审计是指从海上油(气)田总体开发方案批准到项目决算编报之前,审计部门采取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检查项目的总体建设情况;审查开发项目的工程设施费、钻完井费用、生产准备费、油藏研究费等概算的执行情况,对项目投资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计;审查项目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评价项目管理四大控制(进度、费用、质量和健康安全环保)的管控与招投标合同管理的情况,促进开发项目管理部门实现其管理目标。
海上油(气)田开发项目各阶段及其实施审计形式的对应关系如图1所示:
显然,过程审计是在开发项目实施阶段采取的一种审计形式。具体而言,过程审计在开发项目审计流程中所处的位置如图2所示:
二、海上油(气)田开发项目过程审计的工作重点
海上油(气)田开发项目过程审计主要关注: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效益性及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性。因此,按照审计范围,从合规管理、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质量、费用、健康安全环保和采办合同管理等方面详细论述开展过程审计的工作重点。
(1)设计概算审核。海上油(气)田开发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核后,应按各国有关规定及公司要求,编制或委托相应等级资质设计单位编制整体开发方案(ODP)。根据项目规模,组织专家审查会,通过审核后,根据项目审批权限报请审查决策。ODP报告批复的投资估算是项目基本设计的限额控制目标和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在项目基本设计阶段,依据项目投资额度,由相应等级资质的第三方设计单位承担基本设计工作,但原则上不能交由承包商进行设计。项目基本设计及报告完成后,应组织技术和经济专家审查。为便于协调,工程、钻完井及经济评价等各专业的专家审查尽量同步进行。进行设计概算审核时的工作重点为:检查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检查概算费用构成的正确性;检查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环节;检查总概算中各项综合指标和单项指标与同类项目对比是否合理。
(2)工程费用审核。海上油(气)田开发项目的生命周期为勘探期、开发期、生产期和弃置四个阶段。对油(气)田开发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审核的依据是批复的基本设计概算和概算调整。公司对勘探(物探、钻井)、开发、弃置费等通过项目定义和工作细分单元等进行投资额核算和归集。根据项目管理规定,每个项目组都专设控制岗,负责编制项目各级工作细分结构和工作量分解体系、各层次进度计划相对应的控制概算,以及分年度、季度和月度概算项目,通过对项目各个阶段实际执行环节的管理,监控和审核该项目的投资情况,实现开发项目确定的投资控制目标,达到项目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进行工程费用审核时的工作重点为:检查基本设计环节;检查投资完成情况管理体系;检查投资执行与控制环节;检查投资完成情况考核评价环节。
(3)预算管理。预算管理是以战略规划为指导,根据作业及管理活动在预算期内的计划安排,按照会计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要求,反映开发项目当期开发活动及其相应费用控制活动的总体情况编制的详细预算。项目组编制油(气)田开发工程计划预算;负责因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等原因造成预算调整的预算申请;参与基本设计阶段的概算审查;负责油(气)田开发项目进度、质量和预算控制;负责对开发项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超预算或未完成预算的原因做出详细说明;负责开发项目竣工报告编制与上报;负责上报所管辖开发项目费用预算的调整追加工作。进行预算管理审核时的工作重点为:检查预算管理管理体系;检查预算编制、审核及审批环节;检查预算执行与跟踪分析环节;检查预算的考核与业绩评价环节。
(4)采办与合同管理。海上油(气)田开发项目组应当在项目启动后制定采办计划和采办策略,并按照权限审批,项目组根据批准的采办计划和策略,有计划地提出采办申请。采办申请经审批后,组织、实施开发项目的所有采办活动。采办项目结果得到审批后,组织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准备工作。签订采办合同之前,应根据采办管理规定及合同管理规定,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相关审查、批准手续后方能签订。项目组具体负责服务采办合同的执行和货物采办合同的质量验收。进行采办与合同管理审核时的工作重点为:检查采办管理体系、项目采办计划制定和审批环节、采办项目申请环节、采办项目的选择采办方式环节、采办项目的收评标环节、采办项目审批环节、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签订环节、合同的分包与转包环节、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环节、合同变更、合同解除和争议情况。
(5)物资管理。项目组组织验收货物,库房管理人员将入库信息录入系统,并在货物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物资出库时,与出库物资相关的资料、证书等随物资一起移交给项目组,并及时提供所有正式出库单,保证账实相符。物资移库必须凭领料单,发料后库管人员应及时调整库存物资出库记录,确保账物相符。物资退库时,对符合退料条件的物资,连同相关技术资料,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应每年实施一次集中回收清理,对其中有再利用价值的物资,应充分利用,减少浪费。对经确认无使用价值或无法修复利用的物资,进行处理。项目关闭时,项目组应将工程项目的剩余材料移交给油(气)田生产单位,不得自行处理剩余材料。进行物资管理审核时的工作重点为:检查物资管理体系;检查物资的验收入库环节;检查库存物资的在库管理环节;检查物资的出库管理环节;检查物资的移库环节;检查物资的退库环节;检查库存物资调拨、转让及报废环节;检查进出口物资的管理环节。
(6)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健康管理主要关注职业病防治、作业人员突发性疾病的管理与控制、员工健康档案的设立与维护、事故报告要求与持续改进计划等方面;安全管理主要是指对海上油(气)田勘探、开发和生产作业全过程以及海上重大改建、扩建项目及其施工的安全作业进行管理,包括在设计、建造、投产、作业、废弃阶段的安全作业管理,以保证在作业生产过程中,消除或降低不安全因素给公司造成的影响或损失。环保管理是指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各种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因素及行为进行管理和控制。环保管理工作伴随着主体设施的设计、建造及生产过程一起开展,作为主体设施管理工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进行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审核时的工作重点为:检查是否设立了适当的健康管理方针及体系,抽查员工体检档案,检查事故报告程序;检查是否设立了适当的健康安全环保方针及体系、项目的安全分析及危险因素识别情况、对承包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及监督情况、事故报告程序、各项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危机应急情况和检查责任追查;检查生产工艺流程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查事故报告程序及检大环境污染事故。
(7)工程管理。为达到批准的项目目标所必需的设计、采办、制造、建造、安装及试运转直至投产工作,按程序实施是质量保证的重要条件。由项目组聘请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开发全过程进行发证检验。油(气)田投产前应取得“生产设施作业许可证”和“海上油(气)田投产许可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油(气)田防污染设备将由国家海洋局委托的中国船舶检验局(CCS)进行四项法定检验。按照ODP确定的投资和投产目标,编制项目实施各个阶段的工作计划和费用开支计划,建立不同层次的进度和费用的跟踪、量测系统,对项目的各项活动和承包合同的进度和费用支出进行监测和控制,建立项目整体工作量的分解体系和各级进度计划,审查、批准承包商的进度计划和进度衡量系统,保证项目各个里程碑和投产日期的正点实现。通过收集项目进度、费用监测系统得到的资料,把项目实际工作的进度和费用与计划进度和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如果计划与实际工作之间出现偏差,分析出现偏差的原因,提出纠正偏差的建议。进行工程管理审核时的工作重点为:检查质量体系建设、质量管理执行环节、质量管理整改情况;检查进度计划的编制有无编制“工作分解结构、总进度计划和控制进度计划,审核项目组是否按规定及时报告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定期编制项目实施情况的进度报告;检查有无与工作分解结构、项目采购和发包计划相对应的费用控制预算,检查费用控制环和报告环节,检查项目组是否按规定及时报告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费用偏差。
三、海上油(气)田开发项目过程审计的注意事项
(1)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有的放矢。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是保证开发项目过程审计顺利进行的必要前提。审计组应该针对审计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并充分调动审计成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时间,对项目实施进行追踪,保证过程审计顺利进行。
中图分类号:TU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0)09-0134-02
通过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我国建设工程的管理体制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先进管理模式转变。这种管理模式,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进而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机制。这种机制为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节约建筑工程的投资、缩短建筑工程的工期创造了有利条件。根据笔者在多年在监理工作的体会拟谈谈建筑工程项目中工程监理工作的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监理中的重要性
(一)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业主委托或者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竞争方式择优委托监理单位,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依据是监理委托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委托是一种契约关系工程监理是管理性的经济法律关系政府监理和委托协作性的经济法律关系社会监理的集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即可以说监理工作受到法律保护来自于合同,因此仅仅从这一点就足以说明合同管理在监理工作中的地位是至关重要的。
(二)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监理目标的实现
监理目标控制除了采取科学的和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外,主要是取决于合同控制或管理好坏。满足合同要求的行为和过程是可行的,既满足合同要求的建设行为及施工过程是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达到这样要求的监理工作又是令业主满意的,因此是理想的。合同管理与监理目标控制关系如图1所示:
(三)合同管理是监理工作的基础
在整个监理工作中费用控制是四项控制中的核心,是施行进度控制与质量控制的基本手段。而费用进度质量控制的目标值是事先经合同形式约定的。所以合同管理应该是整个监理工作的基础,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管理工作实质上就是合同管理工作。无论是进行质量监督还是费用支付或是进度控制都要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办事,只有依照合同处理问题才能保证合同各方全面履行合同。因此从充分发挥监理的功能来说做好合同管理在监理施工过程中也是非常重要的。
监理行业作为市场主体直接参与建设工程管理,在整个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要想把进度、质量、投资搞好和协调好各方关系,就必须要求所有参与建设项目管理的监理人员真正认识到合同管理在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地位。
二、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内容
合同管理的内容分为合同履约管理和合同文档管理。
合同履约管理亦称合同控制,就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当事人的双方的建设行为和工程建设的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保证合同顺利执行。
合同文档管理亦称为合同档案管理,属监理档案管理的一部分,是对包括合同在内的,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各种记录、证明、录像、照片、纪要、报告、图纸以及说明等进行的归类、编码、整理、存放、保管、检索、分析和使用等系统管理工作。合同档案是工程技术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合同履行的真实记录和有效的法律证据,因此,合同档案管理非常重要。
监理工程师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在此阶段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如下:(1)工程分包管理;(2)工程变更管理;(3)工程延期管理;(4)合同索赔管理;(5)合同纠纷的协调;(6)合同支付管理;(7)合同档案管理;(8)工程保险管理。
三、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做法
由于我国国情和文化背景所致,许多情况下在合同谈判要约条件时比较重视,一旦合同签订后的执行过程中就重视程度不够,甚至将合同搁置一边;投标单位在思维逻辑上也存在较大落差,认为反正工程已拿到手,把任务完成即可。这种认识在承包人和监理人员中普遍存在,从而导致人们在工程管理中合同约束概念淡薄。为解决这个问题,监理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及时组织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全面认真地阅读熟悉甲、乙双方和监理的招投标文件,全面掌握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内容。
从工程实践中看,要想在建设项目过程中把握监理工作的主动权,做到办事有根、表态有据,监理工程师应从始至终抓住合同这个牛鼻子不放,才能处于主动地位。目前许多工程不注重合同条款,盲目地干,直到竣工后对方按合同约定算帐时方如梦初醒,导致相互扯皮,给工程投入使用和投资控制带来不利影响,甚至诉诸法庭,这种教训实在太多太深刻了,施工各方应引以为戒。
(一)公平公正履行合同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是施工监理工作的基本准则。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唯一的管理者”的规定,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既代表监理单位在现场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也代表甲方监控施工合同条款和招投标文件的落实。那么,如何履行好责任、权利和义务,就是要坚持公平公正地处理有违合同条款的各种矛盾。
现在建筑市场存在着诸多矛盾点,有相当一部分是由社会条件和商的选择等问题。这些都是当前建筑市场中建设单位司空见惯的违约现象。针对这些行为,监理工程师应当在监理合同约定条件范围内,以积极公正的态度加以处理,做到主动预控,及时书面提示建设单位防止违约,化解风险,一旦发生应及时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产生的矛盾。对产生的利益纠纷应明确责任,合理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各方书面备忘,待时机成熟再行公正处理。
一般来讲,在建筑市场的竞争中尤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总是处于弱势地位,鉴于此,作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及其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更应有根据地维护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要约条件,正视矛盾、运用不同的合理手段和措施适时处理,做到不积压矛盾;既代表建设单位利益,又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二)实事求是 科学管理
建筑工程产品与其他工业产品的最显著区别在于体量大、生产周期长和采用的产成品构配件上千上万种。在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中,各参建方都可能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约事件的发生。那么,要使各方做到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规范性合作,就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
首先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应不断地进行目标一致性的协调。在协调问题上,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当主动牵头进行组织。只有经常协调过程中发生或预测将要发生的违约风险点,本着风险共担、同舟共济的原则,及时化解或消除风险,才能大大降低合同管理中发生的违约现象。
坚持实事求是,就要求合同主体各方应敢于承担责任。建设单位不能一谈到有关自身工作不到位或者社会条件制约因素导致违约责任就如临大敌,视承包人在推卸责任和转嫁风险,甚至一提违约索赔就大为恼火,认为是有悖常理的不规范行为。笔者认为,具有真正市场经济头脑的建设单位应该正视和承认违约责任,将之看作是甲方与承包人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一种很正常的经常性经济活动,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以积极合作的姿态来对待。
坚持实事求是,就是要求承包人加强合同管理,严肃认真地履行施工合同和抓好分包合同和采购加工定货合同的落实。建设工程承包人绝对不应当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要自觉地用合同约定去约束企业的施工行为,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依据《经济合同法》的原则,履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对于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应是在履约双方之间进行的,如果不执行合同合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双方有依据合同约定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的权利,要敢于依约据实提出索赔要求。
工程实践中往往会发生建设单位向承包人提出工期和质量问题的质疑,承包人往往会提出许多无证据的理由来回避自身的责任。针对这种矛盾,监理工程师应在监控承包人和建设单位履约过程中,切实加强数据证据和资料的收集整理,用确凿的数据证据来说服各方并做出合理准确的判断。
在施工过程中要切实做到收集各方违约资料,力求完整,手续齐全,及时准确。监理工程师要既有既成事实,又有责任归属证据,同时还要有判断违约的资料和数据。
在处理承包人向建设单位提出违约要因和索赔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充分分析。首先要把握事件与合同对照是否出现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是否会对质量和功能造成影响,排除虚拟臆造成分。同时要甄别分析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的因果关系,从而划清责任,在此基础上按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协调处理。
监理工程师在以下方面应特别给予重视:
1.向建设单位索要完整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
2.收集合同变更文件或补充协议,要求承包人和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及时收集官方的物价指数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行规章等。
3.收集整理各种会议纪要和往来电函。
4.收集工程照片和音像资料。
5.收集工程进度计划包括被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积累工程计量和结算资料。
7.整理工程检验资料和各种试验数据。
8.收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整理好工程图纸及其他设计文件,做好监理日志。
合同管理目标就是用尽可能少的支出(人力、物力、财力等)去实现合同的最大利益。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项目管理中其他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合同管理做得好可以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防范经营风险、提高企业利润、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
一、建筑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筑对合同管理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发生在合同签订的初期阶段,一是发生在合同的履约阶段。
1.1建筑合同签订阶段存在的问题
(1)合同的合法性。有些合同的签订,本身就是违背法律,不符合法律程序与规章制度的,其在有效性上本身就是不成立的。就目前而言,许多的建筑都是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进行的合同制定与签约,其只是通过合同保护这个大支护设施对其不法的行为进行掩护,追其根本亦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存于其中的一种无效的合同。(2)合同主体不当。在对建筑的合同签订阶段,会出现其合同的主体不当的现象。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其合同的主体是需要具有民事权利与行为能力的公民,做为合同的当事人。在实际的合同签订过程中,总会出现其合同主体的不合理性,一种是与两种民事权利相悖,一种是对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有效性方面的不当。(3)合同内容不缜密。实际的合同签订过程中,总会出现合同内容的不谨慎现象。这就促使合同在制定与使用过程中,总会出现各种纠纷现象。在对合同的内容理解上,总会因为某些词语的理解不同,引发争议与诉讼的产生。这样一来,合同在有效性上也有待考虑。(4)合同条款不明确。在一般的合同中,其对合同的条款说明都没有明确的规范与准确的限定。实际的合同中,都只会将有关双方利益方面的部分内容提上书面,但是对其所涉及到的违约责任却被忽略,甚至根本在合同中没有提及,这在实际的纠纷中能够经常性的见到。这就需要其在合同中需要明确的规范,使之能够在纠纷发生时,能够得以快速与合理的解决。(5)合同的变化。由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就促使在合同的签订方面需要涉及到境外的问题。合同中的条款也就跟随着不同的国情,相应的变化,但是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总会出现许多对条款中的内容与名词理想化的翻译,造成其含义混淆,对合同双方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1.2建筑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在合同的履约阶段,总会出现对合同的变更情况,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建筑中的管理人员总会因为意识上的缺乏,而不能对条款及时地变更,促使其合同在正常工作的过程中出现利益的纠纷问题。通常情况下,对合同的管理要注意其发展的动态性问题。这就要求当合同发生变动时,一方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对其进行书函式地通知,这样一来,建筑就能够在利益与保护方面取得一定的发展。在实际的建筑中,总会因为管理的不及时性,促使其对合同中不合理的部分的追究,超出了法定的诉讼时间,这样就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利益损失。
二、做好建筑合同管理的要点
2.1制定合同管理标准程序
企业决策层应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制定出合同管理的标准程序,使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化、科学化、规范化。合同管理应明确管理机构及职责、合同订立程序、制定承办人制度、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管理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合同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等。
2.2认真分析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现建设工程基本采用招标方式,招标文件中均附有合同条款,在招标阶段应对合同条款详细分析,如:如何计量、如何计价、价差如何调整、甲供材料范围、进度拔款比例、付款形式等都是关注的重点,分析研究后制定相应的投标报价策略。
2.3组建精干谈判队伍,合同谈判前统一意见
参与合同谈判的人员应经验丰富、思维敏捷、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主人翁责任感,谈判队伍中要有把握谈判重点的领导,也要有关注细节的技术、经营方面的专业人员。合同谈判前全面分析合同条款中不明确的内容,如:施工量与清单量有差异时价格如何调整;材料价差调整品种;材料价差风险范围等往往在招标阶段描述并不十分清楚,在谈判前谈判队伍内部要先进行评估,提出哪些问题,如何提,谈判要达到什目的,让步的底线,都要事先做好准备,形成统一意见。谈判前还应尽可能的多了解对方的情况,掌握主动权。谈判过程中要有耐心,不急不燥,逐步试探对方底线。
2.4重视合同交底,提高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工程开工建设前,应组织施工、技术、经营、物资、财务等方面管理人员参与合同交底,交底内容主要包括:施工范围,发承包方的职责及技术方面要求,材料及设备合同双方供货范围,质量、安全、进度、保修等方面要求,合同价款构成、费用结算、进度款支付条件等,树立起“合同管理是每个人的责任,更是我的责任”的意识,促使企业员工工作重点围绕合同约定开展。
2.5注重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地沟通,并形成书面记录
合同履行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有些会引起工期变化、有些会引起费用变化、还有的会引起工期及费用均发生变化。当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要及时与发包方沟通,就造成的损失提出书面补偿意向,也就是施工索赔。做好合同管理中索赔管理的作用,首先,可以为结算提供支撑资料;其次,可以保护企业利益,预防和减少损失;第三,可促进和提高承发包双方基础管理工作水平。
2.6重视收集整理合同履行期间的政策性文件,材料价格的变化资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计价风险中明确“3.2.2下列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出现,应由发包人承担:一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二是省级或待业建设主管部门的人工费调整。3.2.3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按下列规定实施:一是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上由发包人承担。二是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的基准价格10%以上由发包人承担。”施工过程要注重对以上资料地查找、收集、整理工作,为结算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支撑。
2.7定期进行合同管理检查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期可每月或每季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进度、质量、产值、索赔、合同变更情况等方面。
2.8进行合同管理总结
合同履行完毕做好合同管理总结,包括施工范围、工程造价、人材机费用金额及占总造价的比例、索赔事项、索赔费用金额、未处理的问题及原因等,分析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得、失,促进合同管理工作地持续提高,更好的为企业管理服务。
三、结束语
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在合同的签订方面及其管理逐步提高,促使其整个施工与作业的合理与合法性得到保证,对建筑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从而带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