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模板(10篇)

时间:2023-06-12 16:06:2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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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是一项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稳定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基础性工程。近几年来,我市积极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已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由于历史原因及现实条件的限制,目前全市还有14万左右农村人口的饮水条件有待改善,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水量不足、饮用水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特别是一些山区农村,由于基础设施不配套,一遇到持续高温干旱就会造成饮用水困难,严重影响农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甚至引起农村社会不稳定。

因此,加快实施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已成为全市上下当前和今后若干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采取切实措施,扎实推进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

二、明确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和建设标准

1、建设目标

我市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农民饮用水安全,重点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问题,基本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保证广大农村群众有水喝、喝上安全洁净水。

主要任务是:用二年时间(20*年至20*年)基本改善14万人口的饮水条件,重点解决9万人口饮水困难问题。

2、建设原则

开展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高效、分类解决的原则,主要通过市自来水公司管网延伸、乡镇集中供水、小型水源三类工程建设来改善与解决农民饮用水安全问题。要与“千库保安”和山塘水库除险加固相给合,与调整水库用水功能相结合,与我市目前开展的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过村镇供水管网和水源工程建设扩大水库供水范围,提供优质水源,以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3、建设标准

市自来水公司管网延伸工程,水量满足供水区域内生活需要和乡镇工业发展用水需求,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乡镇集中供水工程,水量满足供水区域内生活需要,基本满足乡镇工业发展用水需求,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小型水源工程,水量基本满足供水区域内生活需要,水质达到《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

三、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抓好工程报批和建设

要重视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估算投资在50万元以上工程,必须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估算投资在30万元以上工程,必须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估算投资在10—30万元的工程,其设计文件必须经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核。初步设计方案必须经市水利局审批,其他设计文件必须经市水利局审核同意。

单项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应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施工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质量监督制。申请列入市计划的项目,由各乡镇、街道在每年9月底前向市水利局报送申请报告及有关设计文件与批复文件;市水利局会同市财政局将按照轻重缓急、稳步推进的原则,下达年度实施计划。

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千方百计保障工程建设资金。市财政将对农村饮用水工程实行专项扶持。对列入市建设计划的农村饮用水建设项目,市财政原则上按工程直接费的30%给予资金补助。工程完工后,各项目单位向市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市水利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提出补助方案,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市财政补助部分在部门切块经费中解决。各乡镇、街道应切实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不论项目大小,都应做到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工程费用必须实行预决算审价,部门联合验收和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制度。

四、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

1、供水水价。凡市自来水公司管网延伸供水水价,严格执行市定水价;乡镇集中供水水价要在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和保证供水企业正常运营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由物价部门根据法定程序审批确定;小型水源工程供水价按工程运行管理成本核算,由工程管理单位自主确定;制定和调整供水水价要实行听证制和公告制。农村生活用水不收取水资源费、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附加费等,原则上不计收污水处理费。

2、工程管理。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加大供水水源的保护力度,对乡镇、街道集中供水及小型水源供水的水源要划定保护区;对乡镇、街道集中供水和小型水源供水工程,要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护、水源保护及用水、节水、水费计收等各项规章制度;对破坏水源及供水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严肃查处。

3、水质监测。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加大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确保饮用水水质和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五、切实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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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采取“财政补助,村民自筹”的筹资方式,鼓励采用股份制、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筹资。通过项目实施,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全区农村的饮用水改善和解困任务,逐步实现“水源可靠、水质洁净、用水方便、管理科学”的目标。

第四条区政府成立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

发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项目上报、计划下达以及建设中的监管工作;

水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全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和运行监管,以及建设资金审核、拨付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配套资金筹措、使用,以及建设资金监管等工作;

卫生部门(爱卫办)负责项目建成前后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检测;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林业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涵养区的植被恢复和保护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管理的领导,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工作。

第二章项目申报

第五条申报农村饮用水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凡在莲都区范围内(城区供水管网规划区除外),水源可靠、水质达标,自筹资金落实,符合村镇规划要求的农村饮用水项目均可申报。项目申报以村为单位。

第六条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

第七条项目村申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有乡镇(街道)签署意见的申请报告;

2.水源水质化验报告单;

3.项目的设计方案及概算;

4.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5.村民“一事一议”决议;

6.工程呈报表。

第八条农村饮用水工程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水源工程和管网工程两部分,其中:水源工程主要指山塘水库的修建扩建,修建新建堰坝、沉淀池、滤池、清水池,提水泵站等;管网工程包括管网槽开挖及回填、管材采购及安装等。

第九条申请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饮用水项目,各乡镇(街道)应于当年3月底前报送到所在区域基层水利服务中心站,中心站汇总后报区水利局。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本年度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区水利局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后,下达年度实施计划。村民自筹资金落实,村民建设积极性高的,优先列入年度实施计划。

第十条农村饮用水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应以《莲都区乡镇供水水源规划》、《莲都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划为依据,由具备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三章项目建设和验收

第十一条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由项目申报村自主建设为主,对限额以上的项目按区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制。管网材料及安装实行全区统一招投标。水源工程的土建(提水设施)、管网槽开挖及回填工程在限额以下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公开发包。

第十二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区水利局应加强对项目建设施工的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并对项目建设的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各项目村负责做好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处理,组织开展施工管理,保质保量按时建成投产。

第十四条饮用水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村应及时进行总结和自验,并向区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区水利局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应会同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爱卫办等单位组织验收。经验收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应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项目村应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验收需提供下列资料:1、工程竣工验收单;2、项目竣工结算和竣工图纸;3、村用水管理组织及用水管护制度文件;4、分户水表安装情况。

第十六条凡饮用水管理组织和用水管护制度不健全,分户水表安装不落实或者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予验收通过,并不予拨付补助资金。

第四章资金使用和管理

第十七条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前期费用、水源工程、管网工程直接费用的补助,其余资金由项目村自筹。进户支管、水表等费用由用水户承担。

第十八条农村饮用水项目资金补助采取两种方式拨付:管网材料及安装补助资金按照区招投标合同统一拨付承包单位;土建等其他工程补助资金按小农水工程资金拨付程序拨付到项目村。

第十九条各村应根据下达的计划加强项目建设的施工管理,确保项目在一年内完成,逾期未能建成,取消补助资金。

第二十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或转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数退回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并视情况对直接责任人由有关单位给予处理:

(一)挥霍、浪费、截留、克扣、挤占专项资金的;

(二)项目自筹资金不落实,造成项目无法实施的;

(三)对骗取、套取、挪用、贪污资金的,除如数退回财政拨付的资金外,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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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江山市位于浙江西南部钱塘江上游、闽浙赣三省交界处,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18o22′29″~118o48′48″、北纬28o14′29″~28o53′24″之间,市域总面积2019.48km2,其中钱塘江流域1809.1km2,长江流域面积210.381km2,南北长70.75km、东西宽41.75km。全市设有19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江山市是浙江省25个欠发达县市之一。

根据2004年11月24日水利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水农[2004]547号),明确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分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组成。四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就不能定为饮用水安全或基本安全。

(1)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要求的为安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为基本安全。

(2)水量: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60升为安全;不低于40升为基本安全。根据气候特点、地形、水资源条件和生活习惯,将全国分为5个类型区,不同地区的具体水量标准可参照表1.2确定。

(3)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

(4)保证率: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根据上述饮水安全评价指标,江山市2004年底对农村供水展开调查,调查统计:江山市农村总人口为49.19万人,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达32.79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6.7%。

2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的成果

江山市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在2003年至2011年,共实施了21个乡镇(街道)499个行政村26个农民饮用水工程。在全市已组织实施的农民饮用水工程中,已完成集中式供水工程进村入户332个村;分散式完成117个村,累计完成449个村,目前已通水362个村,明年可进行扫尾工作,工程全部完工后,可有效解决32.79万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

3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方面主要做法和经验

3.1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农民饮用水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性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饮用水工作,坚持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作为政府为民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连续四年将其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市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工作。为加强对饮用水工作的领导,2007年,江山市成立了农民饮用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严格落实农民饮用水工作的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各乡 (镇)长、街道主任为当地农民饮用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把它列入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的考核内容,制订考核目标,分解落实责任。

3.2 积极协作,全力推进

市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农民饮用水工作。市水利部门作为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牵头单位,把农民饮用水工作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自觉担负起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管理等职责,积极做好整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对于各项目的选址、布局等进行深入细致地论证,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确保项目发挥应有的效益。市卫生、财政、发改、建设、交通等相关部门也按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乡镇、村是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实际组织者,是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都自觉把解决农村饮水问题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加大饮用水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力度。

3.3 科学规划,有序推进

2004年,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农民饮用水现状,市政府专门组织市水利、卫生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市农村饮用水现状的调查评估工作。通过对全市农村饮用水水质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摸清了我市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类型及其分布,为全市实施农民饮用水工程提供准确、合理的依据。在此基础上,我市分别于2005年、2009年编制了《江山市“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江山市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对各乡镇(街道)、村饮用水工程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和分类指导。根据我市有南北两大水源的实际,我市的农民饮用水工程规划设计以城市管网延伸集中式供水为主,独立式供水为辅。对交通相对便利、集中供水条件相对较好或无独立供水源的乡镇、村,按照“南北双向”集中供水方式进行规划设计,即利用北部城市管网延伸和南部峡口水厂管网延伸实行集中供水,最终“两网”合并,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

3.4 突出重点,精心实施

一是极早谋划,抓好政策处理。首先是规避农时减少青苗损失。积极做好当年农民饮水安全工程的项目规划、设计、招投标等工作,赶在春耕生产前动工,减少了青苗费支出;其次是部门配合降低费用支出。对涉及跨县道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的,由政府牵头,会同水利、交通、设计等部门,按照“能避则避、难避求优”的原则,力求多走桥涵,少挖公路,尽量减少公路损失和相关费用支出;交通部门按照特事特办原则,以最快速度给予开挖公路审批,并负责开挖后公路的恢复工作。

二是强化监管,确保工程安全。主要是把好“四个关”,首先是程序关。工程建设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所有原料采购、土建工程全部在招投标中心实行公开招投标,降低了工程造价。其次是质量关。项目实施单位分别聘请了监理,落实了专职管理人员,水利局除在职人员管理外,还专门聘请了退休人员协助工程现场管理,从施工材料、工序、作业方式等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厂家运抵的不同批次管材必须经过抽检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隐蔽工程须经过单项验收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第三是进度关。定期召开工程分析会,分析施工进度、存在问题等相关情况,适时调整工程施工方案,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工程建设进度。第四是资金关。市财政严格按工程进度下达款项,乡镇(街道)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所实施项目财务状况公开,接受各级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三是广开门路,提高进村入户率。首先是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农民饮水安全意识,增强进村入户的自发性。其次是采用奖励、费用减免等激励政策,想方设法降低农户接水成本,增强进村入户的自觉性。市里对农户接水给予减免独户表费,对饮用水入户率达到60%的村给予2-5万元的奖励;一些乡镇、村采用奖励办法,对在规定时限内安装自来水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贴或费用优惠,起到了较好地鼓励作用。

4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方面主要做法和经验

“三分建,七分管”,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强建后管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健康良性运行是今后工作的重点。为加强和规范农村供水用水管理,保障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市政府起草颁布了《江山市农村饮用水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办法的执行充分发挥农村饮用水工程效益,确保供水安全。

4.1 明晰工程产权及管理模式

江山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模式根据供水方式的不同共分为三种:(1)水厂管网延伸供水,由政府投资建设的水厂管网延伸工程主管网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村集体筹资投劳建设的村内管网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水厂负责对供水管网至农户计量水表之间的管网及附属设施包括加压泵站、调蓄水池等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2)乡镇或联村集中式供水,各级财政补助建设的乡镇、联村集中式供水和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的分散式供水工程,产权归集体所有,乡镇、联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及附属设施,由乡镇或乡镇水厂成立专门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维修、养护、管理;(3)村级分散式供水,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的分散式供水工程,由村或自然村负责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计量水表内管网及其设施由用水户自行负责维修管理。

4.2 建立良性运行机制

供水单位在日常运行中,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有权,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落实村一级专人管理制度,根据农村饮用水运行管理的需要,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制定工程运行及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对用水户逐户登记造册,并签订供用水合同,按照计量供水、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并实行“同网同价”制度,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实行水价听证会制度和公示制度;水价需调整时,由供水单位将原因、用途及财务盈亏报告上报和公布,经政府召开听证会后确定。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水费开支范围和审批权限,建立严格的工程折旧费、维修养护费、承包费、租赁管理费使用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

4.3 建立科学有效的饮水工程安全防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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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县计划的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项目。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资金筹措以业主自筹为主,县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农村饮用水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饮用水项目)包括:为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和改善饮用水水质兴建的水源工程、净水工程和管网工程。

第二章项目管理

第四条申请列入县水利建设年度计划的饮用水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报当地政府审查后,由乡镇政府以文件形式将年度计划报县水务局。县水务局与县财政局根据水利建设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分步推进的原则,结合本年度农村饮用水项目资金总盘子等实际情况,下达年度实施计划。

第五条集镇供水工程及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分散式饮用水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报告;100万元以下且内容单一的分散式饮用水项目可以直接编制施工图,报县水务局审批。

第六条饮用水项目建设实行招标投标制。具体按《县招标投标办法》执行。

第七条饮用水项目管材统一使用PE管,县水务局每年组织一次饮用水管材招投标,确定2-3家信誉好,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厂家,作为年度饮用水管材供应商。

第八条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水源工程和净水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资质。

第九条集镇供水工程及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分散式饮用水工程由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质量监督,100万元以下的村级饮用水项目由乡镇、村负责监督。

第十条集镇供水工程必须按设计批复的要求完成建设内容,工程造价送县财政稽核中心审核,并按相关要求做好竣工验收资料,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分散式饮用水项目完成后,由村提出要求验收的书面申请,附工程结算及相关合同,当地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后报县水务局,由县水务局会同财政局等有关单位组织验收。

第十二条分散式饮用水项目的验收标准:

(一)按设计要求完成建设内容,且质量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二)水源充足,水质达标。

(二)实行有偿供水。

(三)有管理制度。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项目资金补助范围及原则

(一)补助范围:列入县年度建设计划的饮用水项目。

(二)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完成建设内容,且达到验收标准。

(三)饮用水管材必须使用县统一招投标的指定产品。

第十四条项目资金补助标准:

(一)集镇供水工程:引水总管、水厂工程及到村支管按工程造价(不包括土地征用及政策处理费用)的50%给予补助,村内管网按每户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水厂、总支管的造价以县财政稽核中心审核为准,受益村户数以上一年底统计数据为准。

(二)分散式饮用水工程:水源工程、引水总管、蓄水池及净化消毒设备按材料设备费的80%给予补助,村内管网(水池以下部分)按每户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分散式饮用水工程要求一次性建设完成。

第十五条县政府每年设立10万元农村饮用水奖励基金,用于奖励成绩突出的乡镇、村,奖励基金用于饮用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不得用于个人奖励。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的拨付

饮用水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县水务局及财政局根据补助标准拨付补助资金,资金划拨至工程建设单位。

第十七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要实行专款专用原则。县财政及水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大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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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饮用水安全标准。根据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体质的要求,为了明确农村饮用水的法定标准,在政府的主导之下,水利部和卫生部大力合作,制定了《农村饮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这一文件,使我国农村的饮水安全问题有了明确的法定标准。为了保证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饮水安全,文件规定,农村每人每天饮水的获得总量不得少于40升,基本安全为20到40升。在获得饮水的时间上边规定,安全时间是10分钟。取水往返时间20分钟以内为基本要求。低于文件规定便称作饮用水不安全。

(二)咸阳农村饮用水安全现状。咸阳市地处陕西省中部,全市约四百八十万人口。其中农村人口约占全部总人口的百分之八十,约达到三百九十万。由于地处内陆,深受温带大陆性气候影响,全年降水总量只有540mm~650mm,而且降水时间分配不均。全年降水量的百分之五十六集中在夏季,咸阳自古就有十年遇大旱之说,因此农村饮用水安全形势严峻。就全市来说,北部五县的群众大多是通过涝池、旱窖等储存夏季雨水,以供全年使用。南部八县,地势平坦,给饮用水储存带来巨大困难。据相关数据统计,全市农村总人口中约有一半以上为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其中北部五县和南部八县在农村饮用水安全方面所占的比例也不相同。在全市农村饮用水不安全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总量中,北部要高于南部,降雨量稀少和淡水储存条件的恶劣是咸阳市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面临的严峻形势。

二、咸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水源安全缺乏保障。地表水和地下水是我国农村的两大主要水源,地表水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存在,包括江河湖泊、溪沟坑塘等等,地下水源的存在形式显得比较单一,利用最多的就是潜水和承压水。在黄土高原等严重缺水地区,窖藏水通常也作为人们日常饮用的水源。广大农村地区的工程水源大多面临着水量不足,污染严重,金属含量超标等问题。这与广大农村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由于农村环境保护意识差,生产生活污水的乱排乱放导致饮用水污染问题严重。地理位置的不同也导致饮用水中的矿物质含量具有差异性,有的地方金属含量严重超标,长期饮用会对身体造成巨大的危害,种种原因导致咸阳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水源问题令人堪忧。

(二)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我国目前对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建设主要采取以国家为主导,农村自筹发展为辅的政策。近年来,中央逐步加大了对广大农村地区在建设资金方面的支出,但由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量巨大,相对较少的投入犹如杯水车薪,并不能缓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紧张的问题。二是在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建设规划之中面临着人才短缺,工程设计质量不过关等重大问题,导致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在严格严谨方面存在重大不足,许多基础设施建成以后没有切实有效发挥作用,并且工程质量寿命相对短暂。三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速度跟不上农村经济对饮水安全的需求,建设速度发展需求方面存在着严重的脱节现象。西部地区严重缺少水库和供水设施,有些农村地区水源并不短缺,但是直接从河道、坑塘里取水的传统饮水方式还占据着主要地位,原因就是缺乏完善的供水设施。

三、完善咸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过程管理的对策

(一)制定专门法律法规保护农村水资源。要加快在农村水资源问题立法方面的研究,根据农村水资源的特点制定与其相适应的专门法规,有重点,分层次地建立并健全法治监管制度,通过建立农村饮用水法律法规体系,为咸阳市农村饮用水资源工程的建设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做到农村饮用水资源的有效保护。

(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受到破坏。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有效运行需要管理者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区域,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定水源保护办法等等。及时排除可能造成饮用水源污染的因素,如对影响水源安全的工程排污口的迁移或者关闭,严格排污制度,做到合法标准排放等。在饮用水源工程位置加强绿化和环境保护,如大力实施植树造林工程,减少水土流失。对环境实施生态修复的工程,以保证饮用水安全工程中水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三)加强对农村的饮水工程管理。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首先要加强工程的建设质量,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具体要做到:实行饮水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公平招标投标工作、完善质量评定和监管体制。落实生产责任制有利于整个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出现工程管理问题情况时能够第一时间找到负责人,明确问题责任,保证整个工程的安全生产。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促进各企业积极参与到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去,推进工程建设速度。

(四)完善应急机制加强饮水工程抗风险能力。要从组织方面、物资方面、财政资金和工程技术等方面为饮水工程的安全提供全方位的保障。组织方面要明确管理机构职责,加强管理机构职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候能够及时化解风险,解决问题。物资方面要未雨绸缪,早日贮备物资,及时补充,制定应急物资分配方案,确保应急之需。资金方面要不断加大投入和补贴,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每一笔资金到位并合理使用。工程技术方面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数据库,加强对基层农村安全工程运行中相关人员的技术能力的培养,组织专门处理应急问题的队伍,随时待命,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技术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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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TU991.25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1000-405X(2013)-12-173-1

1农村饮水现状及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鹤庆县位于云南省西北部,大理州北部,东经100°01′~100°29′,北纬25°57′~26o42′之间。2012年底全县总人口为27.607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4.1953万人,辖七镇二乡,115个村(居)民委员会。2006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前,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人口仅有11.487万人,饮水不安全人口有13.1913万人。其中:饮用血吸虫疫水的人口有7.376万人,饮用高砷水人口有0.1203万人,饮用苦咸水的有3.2324万人,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的人口有2.4626万人。

当时,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已成为我县县委、政府最关心,人民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及时全面实施农村人饮安全工程,提高农村供水质量,改善农村饮水条件,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势在必行。在上级的帮助和支持下,我县2006年开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到2012年底,全县累计解决农村10.702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人口达到22.1893万人,全县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还有2.006万人。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发展思路分析

2.1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总体思路

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实现饮水安全为目标,以提高农村饮用水质量为重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到2015年基本解决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优先解决对农民生活和身心健康影响较大的饮用水问题。根据省州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十一五”期间我县计划解决11.289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十二五”期间计划解决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人口4.4552万人的饮水问题。

2.2水源保护与水质净化相结合,防治并重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县划定了饮水工程供水水源保护区,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饮用水源。加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研究和饮水安全状况的监督和监测工作。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保证水源的可持续性,水源既考虑当前,又考虑长远;既考虑水量,又考虑水质。

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了必要的水净化设施,向用水户提供水质达标、卫生的生活饮用水。为保证饮用水水质,今后应建立和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单位和水质化验室,并实现信息畅通,准确及时提供水质监测资料数据,实行动态管理。

2.3因地制宜,近远结合,合理确定工程方案

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饮水工程的类型、规模及供水方式。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使农民可持续获得安全饮用水。一是保证水源的可持续性。二是保证工程的可持续性。对于具备集中供水条件可以新建或扩建自来水工程实行集中连片供水;对水源受污染严重且恢复困难的已有饮水工程,应更换新水源;对缺乏必要水处理设施的已有饮水工程,增加水处理设施。在居住分散的山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造集口式或分散式的供水工程;淡水资源缺乏的建造雨水集蓄水窖工程;有良好地下水源时可建分散供水井提水;对于列入移民计划的村庄,先修建一些临时供水设施。

2.4加强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我县严格资金管理,狠抓工程质量,保证工程效益。总结最近几年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及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成功经验,我县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是坚持项目法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 二是坚持公示制, 农村饮水安全工项目实施前, 对建设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坚持前置(决算)审计制,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严格按审计结果进行招投标、组织施工及工程决算;四是坚持招投标制, 全县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全部组织公开招投标;五是坚持监理制,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项目全面实行监理制,监理单位通过招投标确定;六是坚持县级报账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5积极引导,多渠道筹资

鹤庆县是一个多民族,以农业为主的山区县,自然条件恶劣、工程施工难度大、工程建设费用高。为解决好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坚持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的原则,县、乡两级政府通过公共财政增加投入,各部门密切配合,给予一定的扶持引导。受益农户在负担能力允许的范围内,承担一定的投劳投资责任;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多方位吸纳社会资金,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2.6严抓建后管理,保正工程良性运行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良性运行,必须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解决工程运行费、维修费和折旧费问题。二是解决管理人员的问题,做到按需设岗,人尽其责。结合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际情况,有以下几种管理方式,一是属县城管网或集镇管网延伸的工程由原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实行同网同价;二是新建的集中式供水工程,成立供水管理局统一管理,水费按县物价部门核定价收取;三是山区饮水工程由受益村社管理,管水方案通过召开村民大会确定;四是集雨水窖工程由受益群众管理。

水费的征收和使用实行规范化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要加强用水管理,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在缺水地区,要逐步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和超定额加价制度,通过技术、经济等多种措施,推行节约用水。

3结论

解决饮水困难、保障饮水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在新的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安全饮用水的需求比其他任何需求都更加迫切。我们应该也必须把为群众提供安全饮用水作为首要任务,努力做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和供水安全工作,确保农村的饮水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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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沂水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概况

1.1自然条件

沂水县位于沂山南面,大部分是一些丘陵低山,地势从西北倾斜向东南。地处在北纬35.5°,东径118.2°。东西长度为78.2km,南北长度为66.8km,总面积为2458.2km2,位于沂沭河的上游。县内所有大小山头1938个,最高海拔926.2m,最低地方是100.8m。沂水县山地面积134862公顷,丘陵面积137968公顷,山地之间的平原面积92102公顷。

沂水县境内虽然多山地丘陵,但有许多河溪穿越其间,纵横交错,地面复杂多样。有大小河流共计631条,其中较大的河流有四条,分别是沂河、沭河、浯河、梓河。西北部的各种覆盖的沉积物由河流冲积、沉积、洪水泛滥等造成的。境内地下水含量丰富,属于渗入蒸发型。对于一些潜在水源主要是大气降水和岩石空隙水。它们交替循环,相互补充。

(1)一些沙石较多的山地丘陵地带,属于典型的缺水区。它们主要分布在许家湖、四十里堡大部分,道托的东部、杨庄、沙沟、诸葛东部、泉庄东部及下位、崔家峪南部、院东头等。

(2)在马站、官庄大部分、圈里、高桥、道托等属于丘陵砂页岩、砂砾岩风化隙水贫水区。

(3)泉庄大部分、诸葛西部、下位北部、崔家峪北部都是储水量较多的地区,此外,沙沟、官庄、姚店子、沂水镇等地也有很小的分布。

(4)在沂河、沭河、浯河、梓河两边的冲积淤积成的平原以及山间峡谷之间都是地下水源充足的地方,大气降水也为较浅的部分的地下水进行了很好的补充。

沂水县的气候属典型的温带季风气候,春、夏、秋、冬四季有明显变化,春季干燥少雨,冬季寒冷,雨雪很少,夏季高温多雨,秋季天气以晴朗为主,干旱少雨。全年平均气温在13.2℃左右,最高温度39.8℃,最低气温零下19.8℃,年平均相对湿度67%,平均无霜期208天。

1.2经济状况

沂水县有18个乡镇,1031个自然村,113.68万人口,并且农业人口101.72万人,占总人口的90%,其中农村劳动力约54.96万人。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全县的国民生产总值是213.23亿元;人均已经达到21128元。全县财政总收入13.8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766元。

1.3水资源概况

本地大气降水和地下水的总蓄水量就是当地的水资源状况。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地下水的补给由地表水提供,反过来,河水的基流部分由地下水供给。

根据《沂水县水资源基础研究》情况表明:沂水县许多年的平均水资源总量88902万m3,并且地表水的总量约是66826万m3,地下水资源总量26253万m3,它们的重复计算量为12532万m3。

通过充分论证分析,沂水县可以开发和利用的水资源有56432万m3,并且地表水有37943万m3,地下水16987万m3。在不同保证率的情况下,各区域水资源可利用量见下表:

1.4沂水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规划

依据沂水县水资源分布状况,并根据当地实际,对供水区域进行有序划分,逐渐实施“多网式”的供水形式,为提高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总体效益,还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①要做到城市和乡村的紧密结合。②对生活用水、工矿企业的用水以及中小学之间的用水,要不断提高供水的质量和效率,扩建供水设施,增加供水投入,提高饮水工程的效益。③要注意整体规划,把管网的拓展工程和新建工程紧密结合,逐渐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规模化。④注意适时进行开发利用,加强供水工程的维修与维护,真正让水资源永久利用。

1.4.1工程类型

(1)供水规模化工程,包括:水源工程、水厂和供水管道网络建设等。

(2)管网延伸工程包括两部分:如何进行供水管道网络建设和加压泵站建设。

1.4.2工程规划种类

依据工程规划内容,可分为新建的较为集中的供水工程、供水管道网络工程等。并对各地的供水水质、人口、类型、投资状况、以前供水厂的供给能力、新建供水厂的供水能力等。

(1)工程类型:是指刚刚建设的规模化供水工程、供水管道网络延伸工程、整合联网工程和单个自然村供水工程等。

(2)水源类型:主要指地下水、地表水。

(3)其他人口:指除了在规划之内的人口、新增加的人口以及没有在规划范围之内人口之外的。

2.沂水县如何进行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

(1)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的有效管理,沂水县水利局建立了农村饮用水安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并进行细致分工,明确职责,确保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进行。

(2)沂水县在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中,积累了许多珍贵的经验,无论从饮水工程的项目建设,还是在农村饮用水的选择水源、使用水的方法、水的用量、计算供水的压力、用水构筑物的认定、使用的供水方式、净水装置的选择等方面技术积累,都有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同时,还与沂水县卫生部密切联系,有机配合,不定期的对农村饮用水水质进行安全监测,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让农民放心。同时,农村饮用水工程建成后,沂水县水利局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对工程实施人员定期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以便使他们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有更大提高。并且建立完备的集中供水的应急措施和严格的管理制度,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模式,及时的让卫生部门联系,实行定期、定点的对水质进行检测,向农民公开饮用水价格、水的质量及水量状况,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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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安全可靠的饮用水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据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卫生部今年组织全国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评估结果,全国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有3.2亿人,占农村人口的34%,饮用水不安全,给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带来许多困难。

一、我国农村饮用水存在的问题

获得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之一,事关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建设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的实现。目前,全世界都在关心饮水的安全问题。跟据联合国卫生组织的调查表明,人类的疾病80%是引用不安全的水和周围恶劣的卫生环境造成。维护生命健康,最直接有效的措施就是使所有人能够得到安全的饮用水和合格的卫生环境。

我国全国农村饮用水安全现状调查的结果表明,农村饮水中不安全人口约为3.2亿人,占我国农村人口的34%。而其中,饮水水质不达标的人口为2.26亿人,占饮水不安全人口的70%;水量低、保证率低以及取水不便的人口为9558万人,占饮水不安全人口的30%。本次调查的范围包括2674个县,3.8万个乡镇,65万个行政村。调查人员总数20多万人,调查完成了《县级农村饮水现状调查报告》和31个省(区、市)的《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

农村饮水工程的设施现状为:全国农村人口中的分散式供水人口为58106万人,是农村人口的62%;集中式供水人口36243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8%。农村的分散式供水多为户建户用,其中浅井供水占67%,直接取用河水、坑堵水占21%,引泉占9%,集雨工程占3%。农村的集中式供水多数为单村集中式供水,占总工程数的91%,这类供水工程只有水源和管网,没有水处理过程和水质检测设施;配备有水处理设施的联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仅占8%左右。

二、影响农村饮水安全的主要原因

(1)水源污染情况严重,饮用水被污染的人口约为84万人。《环境公报》表明,我国年废水的排放量为670多亿,在七大水系的407个监测断面中,只有38.1%的水源满足饮用水的要求。而28个重点湖库,只有7个符合饮水要求,比例为25%。跟据对我国44个城市的地下水调查表明,其中42个被污染,并检查出数百种有毒的有机物。以往水质超标大多表现为物理和细菌指标方面,而现在是化学和毒理学指标不合格。我国农业生产的化肥用量超过3,600万吨,而农药的用量超过100万吨,畜禽养殖业的粪便及废水的排放显著增多,对湖泊、河道和地下水造成氨氮污染和磷污染。

(2)部分地区的农民饮用水水质高氟、高砷、苦咸。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可以导致骨骼变形甚至瘫痪,还可导致皮肤病、癌症、智力低下等地方性水质疾病问题。调查表明,饮用高氟水的人口为5,085万,饮用高砷水的人口为289万,饮用苦咸水的人口为3,855万。而主要分布区域为东北地区、华北地区、西北地区以及黄淮海地区。

(3)饮用水中的病原菌和有害微生物超标的问题,如曾经的血吸虫病区。

(4)饮用水中铁锰等其他元素超标的为4,410万人,在东北地区、湖南省、湖北省等地由于水文地质的原因,地下水的水质物理性状较差(发红或黄色)。

(5)我国局部地区还存在季节性的缺水和水源保证率低等各种问题为9558万人。

三、农村供水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饮水工程的建设和供水量的标准较低,目前的工程建设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新农村的发展要求,而水质不达标准的恶劣情况却十分普遍。

1991年我国制定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饮用水指标从35项减少为20项,而指标值却放宽为三级。其中,一级饮用水指标值与国际标准一致,而二、三级指标值中除毒理学指标,其他各项指标都存在放宽现象。

农村饮水的处理设施大多比较简陋。农村水源中的深井水和泉水通常都很少经过处理,几乎都是直接供水到户。地表水源有些会在水源点投放药物消毒等,做简易处理。我国农村饮水工程具有工程规模较小、数量多、分布范围广的特点,导致维护、管理和经营的难度较大。

四、我国农村饮用水问题的解决办法

1.加强领导和责任分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控制,首先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将任务层层分解,完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好各项任务。监督有关部门职能管理,在密切配合的同时,加大力度,共同努力做好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各级发改部门和工商部门,落实规划的编写、报批、项目审核、计划执行以及建设和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水利、工商、卫生多部门负责编写工程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初步设计计划,组织并指导项目的具体实施及实际管理。卫生部门应负责急需解决的地区氟病、砷病、血吸虫病的病区范围和饮用水项目建成后的水质监检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的环境监督。

2.组织好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写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具有量大面广的特点,要把工作抓好、做实的难度很大,在中央宏观规划的指导原则下,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能动性,由地方各级政府在确定的任务目标、建设的规模与标准等规范下,编写细化辖区内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提出分步的实施计划,制定出管理办法,培训技术管理人才,组织好设计力量,培养典型和示范,用点带面,逐步推广,加强监检力度,严格把好质量关。

实施方案要尽量选择水质良好、净化难度较低、方便卫生防护的水源,采用适当的处理措施。在工程的选型上,要根据水源地、需求、地形地貌、居民分布等条件,通过技术和经济比较,因地制宜地合理确定方案;建设集中式的供水工程,建好管网延伸和水厂等;当条件不具备,可使用分散式供水。如制水成本过高,可采取分质供水,首先保证饮水和做饭的生活需要。

3.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机遇期,虽在大力倡导水污染的防治,但实际的污染负荷要降低很难。我国农村3亿多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中,饮用水源地被严重污染的人口约为1亿,因此要搞好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工程建设,要高度重视饮用水污染防治问题,贯彻在工程实施过程的规划、选址和建设,涵盖运行管理的全部过程,务必保证饮用水的水质安全,保证工程能够发挥长远效益。

应依法严格实施农村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制度,合理地确定保护区,并严格禁止涵养林和保护设施的破坏行为,因地制宜地开展水源的安全防护、生态保养和水源地涵养等重要工程建设。应加大治理污染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加速清洁生产。定期检查集中供水的水源保护区,要对查出的问题大力整治并挂牌督办。对于项目的违法、违规建设,应责令其停建并限期治理、整顿或拆除;对于排污超标的单位,应责令其限期做到达标排放或搬迁。应积极开展农业水源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农户合理的施用化肥和农药,严禁施用高毒或高残留农药,同时推广水产的生态养殖,并推进畜禽类粪便和秸秆的资源化有效利用。

4.加大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力度采用集中、分质、分散的供水方式以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措施,要重点解决较严重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强化农村饮用水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在切实做好前期准备的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建设的程序实施工程。应建立良性循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5.建立完善的监督和评估制度

应建立针对项目建设期的监督制度和运行期的评估制度。建设期中,有关部门要对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巡回监督,并重点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工程是否达到要求、工程的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运行期中,主要评估工程的管理情况和实际用户的满意程度。农村饮水安全的项目必须实行中期的管估和后期的评估制度。

6.应加强饮用水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加强对饮用水的水源、水厂以及用水点的监测工作,对取、制、供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控饮用水的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等状况,做好定期检查。供水单位则应建立起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好取样、检测以及化验制度。水厂应采取必须的消毒和净化,以保证水质达标。

以较大规模的供水站为基础,在各区域设立好监测点,为小型供水站提供全面的水质检测服务。强化水质检验和监测工作,并完善农村饮水的安全监督体系以及卫生宣传教育。

7.做好典型示范建设

结合新农村的建设规划,各级政府要建设二到五个类型不同的农村饮水安全典型示范地区,加强示范地区的指导。

示范地区应将农村饮水的安全建设与新农村的建设有机结合,在饮用水安全的发展方法、技术线路、管理和运行机制等多方面创造有效经验,树立标杆和样板,以辐射的方式带动类似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的工程建设和管理。

五、结语

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事关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目前,全世界都在关心饮水安全问题。

研究表明:人体的59%~66%是由水组成的,维持人的生存基本需求,每天必须得到最低数量安全饮用水为3~5l。洗菜、做饭、刷牙、洗脸、洗手等需要20l每天,加上卫生和洗浴等生活基本需求用水,大约每人每天需50l。据联合国卫生组织调查,人类80%的疾病由不安全的水和恶劣的卫生条件造成。维护人的生命健康,最行之有效的措施就是使所有人得到安全的饮用水和合格的卫生条件。

参考文献:

[1]丁倩.农村饮水卫生[M].贵州科技出版社,2007.

[2]曹升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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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可靠的饮用水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据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卫生部今年组织全国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评估结果,全国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有3.2亿人,占农村人口的34%,饮用水不安全,给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带来许多困难。

一、我国农村饮用水存在的问题

获得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之一,事关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建设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的实现。目前,全世界都在关心饮水的安全问题。跟据联合国卫生组织的调查表明,人类的疾病80%是引用不安全的水和周围恶劣的卫生环境造成。维护生命健康,最直接有效的措施就是使所有人能够得到安全的饮用水和合格的卫生环境。

我国全国农村饮用水安全现状调查的结果表明,农村饮水中不安全人口约为3.2亿人,占我国农村人口的34%。而其中,饮水水质不达标的人口为2.26亿人,占饮水不安全人口的70%;水量低、保证率低以及取水不便的人口为9558万人,占饮水不安全人口的30%。本次调查的范围包括2674个县,3.8万个乡镇,65万个行政村。调查人员总数20多万人,调查完成了《县级农村饮水现状调查报告》和31个省(区、市)的《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

农村饮水工程的设施现状为:全国农村人口中的分散式供水人口为58106万人,是农村人口的62%;集中式供水人口36243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8%。农村的分散式供水多为户建户用,其中浅井供水占67%,直接取用河水、坑堵水占21%,引泉占9%,集雨工程占3%。农村的集中式供水多数为单村集中式供水,占总工程数的91%,这类供水工程只有水源和管网,没有水处理过程和水质检测设施;配备有水处理设施的联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仅占8%左右。

二、影响农村饮水安全的主要原因(1)水源污染情况严重,饮用水被污染的人口约为84万人。

《环境公报》表明,我国年废水的排放量为670多亿,在七大水系的407个监测断面中,只有38.1%的水源满足饮用水的要求。而28个重点湖库,只有7个符合饮水要求,比例为25%。跟据对我国44个城市的地下水调查表明,其中42个被污染,并检查出数百种有毒的有机物。以往水质超标大多表现为物理和细菌指标方面,而现在是化学和毒理学指标不合格。我国农业生产的化肥用量超过3,600万吨,而农药的用量超过100万吨,畜禽养殖业的粪便及废水的排放显著增多,对湖泊、河道和地下水造成氨氮污染和磷污染。

(2)部分地区的农民饮用水水质高氟、高砷、苦咸。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可以导致骨骼变形甚至瘫痪,还可导致皮肤病、癌症、智力低下等地方性水质疾病问题。调查表明,饮用高氟水的人口为5,085万,饮用高砷水的人口为289万,饮用苦咸水的人口为3,855万。而主要分布区域为东北地区、华北地区、西北地区以及黄淮海地区。

(3)饮用水中的病原菌和有害微生物超标的问题,如曾经的血吸虫病区。

(4)饮用水中铁锰等其他元素超标的为4,410万人,在东北地区、湖南省、湖北省等地由于水文地质的原因,地下水的水质物理性状较差(发红或黄色)。

(5)我国局部地区还存在季节性的缺水和水源保证率低等各种问题为9558万人。

三、农村供水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饮水工程的建设和供水量的标准较低,目前的工程建设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新农村的发展要求,而水质不达标准的恶劣情况却十分普遍。1991年我国制定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饮用水指标从35项减少为20项,而指标值却放宽为三级。其中,一级饮用水指标值与国际标准一致,而二、三级指标值中除毒理学指标,其他各项指标都存在放宽现象。

农村饮水的处理设施大多比较简陋。农村水源中的深井水和泉水通常都很少经过处理,几乎都是直接供水到户。地表水源有些会在水源点投放药物消毒等,做简易处理。我国农村饮水工程具有工程规模较小、数量多、分布范围广的特点,导致维护、管理和经营的难度较大。

四、我国农村饮用水问题的解决办法

1.加强领导和责任分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控制,首先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将任务层层分解,完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好各项任务。监督有关部门职能管理,在密切配合的同时,加大力度,共同努力做好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各级发改部门和工商部门,落实规划的编写、报批、项目审核、计划执行以及建设和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水利、工商、卫生多部门负责编写工程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初步设计计划,组织并指导项目的具体实施及实际管理。卫生部门应负责急需解决的地区氟病、砷病、血吸虫病的病区范围和饮用水项目建成后的水质监检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的环境监督。

2.组织好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写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具有量大面广的特点,要把工作抓好、做实的难度很大,在中央宏观规划的指导原则下,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能动性,由地方各级政府在确定的任务目标、建设的规模与标准等规范下,编写细化辖区内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提出分步的实施计划,制定出管理办法,培训技术管理人才,组织好设计力量,培养典型和示范,用点带面,逐步推广,加强监检力度,严格把好质量关。

实施方案要尽量选择水质良好、净化难度较低、方便卫生防护的水源,采用适当的处理措施。在工程的选型上,要根据水源地、需求、地形地貌、居民分布等条件,通过技术和经济比较,因地制宜地合理确定方案;建设集中式的供水工程,建好管网延伸和水厂等;当条件不具备,可使用分散式供水。如制水成本过高,可采取分质供水,首先保证饮水和做饭的生活需要。

3.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机遇期,虽在大力倡导水污染的防治,但实际的污染负荷要降低很难。我国农村3亿多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中,饮用水源地被严重污染的人口约为1亿,因此要搞好农村

饮用水的安全工程建设,要高度重视饮用水污染防治问题,贯彻在工程实施过程的规划、选址和建设,涵盖运行管理的全部过程,务必保证饮用水的水质安全,保证工程能够发挥长远效益。

应依法严格实施农村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制度,合理地确定保护区,并严格禁止涵养林和保护设施的破坏行为,因地制宜地开展水源的安全防护、生态保养和水源地涵养等重要工程建设。应加大治理污染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加速清洁生产。定期检查集中供水的水源保护区,要对查出的问题大力整治并挂牌督办。对于项目的违法、违规建设,应责令其停建并限期治理、整顿或拆除;对于排污超标的单位,应责令其限期做到达标排放或搬迁。应积极开展农业水源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农户合理的施用化肥和农药,严禁施用高毒或高残留农药,同时推广水产的生态养殖,并推进畜禽类粪便和秸秆的资源化有效利用。

4.加大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力度采用集中、分质、分散的供水方式以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措施,要重点解决较严重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强化农村饮用水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在切实做好前期准备的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建设的程序实施工程。应建立良性循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5.建立完善的监督和评估制度

应建立针对项目建设期的监督制度和运行期的评估制度。建设期中,有关部门要对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巡回监督,并重点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工程是否达到要求、工程的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运行期中,主要评估工程的管理情况和实际用户的满意程度。农村饮水安全的项目必须实行中期的管估和后期的评估制度。

6.应加强饮用水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加强对饮用水的水源、水厂以及用水点的监测工作,对取、制、供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控饮用水的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等状况,做好定期检查。供水单位则应建立起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好取样、检测以及化验制度。水厂应采取必须的消毒和净化,以保证水质达标。

以较大规模的供水站为基础,在各区域设立好监测点,为小型供水站提供全面的水质检测服务。强化水质检验和监测工作,并完善农村饮水的安全监督体系以及卫生宣传教育。

7.做好典型示范建设

结合新农村的建设规划,各级政府要建设二到五个类型不同的农村饮水安全典型示范地区,加强示范地区的指导。

示范地区应将农村饮水的安全建设与新农村的建设有机结合,在饮用水安全的发展方法、技术线路、管理和运行机制等多方面创造有效经验,树立标杆和样板,以辐射的方式带动类似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的工程建设和管理。

五、结语

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事关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目前,全世界都在关心饮水安全问题。

研究表明:人体的59%~66%是由水组成的,维持人的生存基本需求,每天必须得到最低数量安全饮用水为3~5l。洗菜、做饭、刷牙、洗脸、洗手等需要20l每天,加上卫生和洗浴等生活基本需求用水,大约每人每天需50l。据联合国卫生组织调查,人类80%的疾病由不安全的水和恶劣的卫生条件造成。维护人的生命健康,最行之有效的措施就是使所有人得到安全的饮用水和合格的卫生条件。

参考文献

[1]丁倩.农村饮水卫生[M].贵州科技出版社,2007.

[2]曹升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

篇10

本人根据我县农村饮用水安全现状,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和发展思路及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在运行管理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

1.目前我县饮用水安全现状

长期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始终将其作为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近年来从解决农民饮用水困难到解决饮用水不安全问题全县相继建成了一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以规模化集中供水为主要形式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格局已初步形成。但由于长期以来,受重视城市忽视农村等因素影响,造成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在饮用水方面表现1、生活饮用水水质差。自来水普及率低,农村饮用水多为地表水或浅层地下水。一些农村集中式供水消毒净化设施简易,无卫生防护设施,水质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有的地方饮用水缺乏,主要通过就地打井取地下水,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需求。3、水污染严重,随着经济的发展,县河网均有不同程度污染,严重影响给水水源,加上本区域内工农业、生活污染难以控制,导致周边用水环境差。4、硬件设施投入不足。据了解,有些水厂没有消毒设备设施,消毒检测设备配备不足,地下水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输送到管网中,存在着严重的水质安全隐患。加之设备管网陈旧老化,“锈蚀、破损、跑冒滴漏”严重,不能实现全天候供水,停水时管道破损处形成负压导致污染物回流倒灌,水质极易受到污染。5、管理不到位。多数水厂为个人经营或民营,绝大多数水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无人值班,无工作制度,负责人只管到时间收水费,健康体检率和卫生知识培训率极低,镇政府也无相应的管理机构,这些水源随时可能遭受农药、污水等污染,甚或不能有效防范人为投毒,随时可能酿生严重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2.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措施

当前,我县进入城乡统筹发展新阶段,为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充分认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做到城乡管理供水全域覆盖,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安全饮用水。具体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2.1加强领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责任。饮水安全工程是民生工程,要认真落实政府对广大农民安全饮水的责任,切实加强对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健全县、镇两级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要明确各部门职责,协调相关部门的职能,科学合理地制定实施方案,逐步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

2.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建议在全县开展大规模饮用水安全和节约用水科普宣传,要使宣传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户,普及节水和卫生知识,增强农民群众的水资源忧患意识,环境意识和饮用水安全意识,以营造浓厚的饮用水安全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