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电信诈骗建议模板(10篇)

时间:2023-06-13 16:18:4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防范电信诈骗建议,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防范电信诈骗建议

篇1

某日下午4点左右,临近下班,客户应女士神色慌张,急急忙忙地跑到慈溪农商行胜山支行新区分理处1号柜台,要求柜员将我行卡内的16万元全部汇入位于北京的一个账户。笔者见客户慌张汇款又是大额,还时不时的接听电话,便提高了警惕,再三询问资金用途,是否认识对方,提醒其不要给陌生人汇钱,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应女士表示收款人是其姑姑,在北京做生意急需用钱,今天一定要将16万汇到其账号上。笔者见客户坚持要汇款,便建议客户向其姑姑确认一下账号是否正确,乘应女士打电话的间隙,通过查其言,观其色,发觉越来越不对劲,便希望与其姑姑通话确定一下收款方的细节,以确保汇款无误,应女士拒绝了这一要求,再次强烈要求马上进行汇款,如汇不到,就要进行投诉。笔者再次提醒其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并说明一旦钱汇出就追不回来了,应女士好像查觉到了什么,打着电话离开了营业场。半小时后应女士敲开了刚关的营业大门,表示其遇到了电信诈骗,就在二个小时前,她已不幸通过邮政银行将另一张卡里的2万元汇了出去。应女士告诉银行工作人员其个人信息被冒充公安的诈骗电话说的一清二楚,使得她非常相信对方,对方让其将钱汇入安全账户以免被扣划,这才有了上述被骗的一幕。最后应女士选择了报警,同时她十分感谢银行工作人员的多次提醒,让其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二、案件分析

现如今,各类电信诈骗案件频发,诈骗手段多样,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个人信息也被泄露无疑。在上述案件中,不法分子充分利用受害者泄露的个人信息进行诈骗,让其信以为真。笔者的及时提醒和制止,成功堵截了一起电信诈骗,不仅使客户避免了更进一步的损失,也进一步维护了和美银行的声誉和形象。

三、预防措施

(一)充分认识。首先,银行作为高风险行业,储户的资金安全涉及银行的声誉问题,银行工作人员应深刻认识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重要意义。近来不法分子利用个人信息泄露,借助电话、网络等手段实行诈骗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诈骗手法不断翻新,给银行客户资金安全造成较大危害,银行网点对当前案件防范应有充分认识,明白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重要意义。

篇2

作者简介:夏彬彬,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刑侦支队主任科员,主要从事物证技术及刑事侦查研究;徐薇,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成为当前各大城市最突出的高发侵财类案之一。电信诈骗案件高发低破、作案手段翻新快、防范打击难度大,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丰台分局刑侦支队高度重视电信诈骗案件打防工作,在坚持运用专案驻勤、专案攻坚等常规侦查手段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主动警务理念,针对电信诈骗犯罪中大量使用银行卡这一犯罪特点,充分发挥网络侦查优势,坚持侦审协作、合成作战,一举打掉以贾某飞为首的妨碍信用卡管理犯罪团伙,为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拓展了一条新思路。文章以对该犯罪团伙的侦查打击为视角,对侦破经验进行简要总结,从打击收售银行卡犯罪角度对提高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效能提出建议。

一、案件情况简介

(一)线索来源

针对近年来涉网犯罪案件高发状况,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刑侦支队立足专业化队伍建设,专门成立负责网络犯罪案件侦查打击的网络侦查小组。2014年11月,侦查员通过日常网络查控,发现一名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的嫌疑人在网上收买银行卡的信息。经查,该人真实姓名为贾某飞,系收售银行卡人员,主要从事向下家收买银行卡后再卖给上家的犯罪活动。鉴于银行卡是当前电信诈骗犯罪、洗钱犯罪以及其他涉及金融类犯罪的重要介质,如若切断不法分子向诈骗团伙提供大量空白银行卡这一渠道,则对遏制电信诈骗案件高发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成功抓捕

按照整体工作部署,刑侦支队网侦小组打破传统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思路,决定以打击前期侦控的收售银行卡犯罪团伙为突破口来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在分局的统一指挥下,经过两天一夜不间断地跟踪、贴靠、蹲守,于12月7日,侦查员先后在丰台、大兴等地抓获6名(刑拘4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嫌疑人。

(三)审查情况

二、收售银行卡犯罪特点分析

通过对本案4名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及犯罪手段进行分析,发现当前电信诈骗犯罪中收售银行卡环节存在如下特点:

(一)涉案嫌疑人学历层次低,但普遍会使用互联网

从被处理的4名嫌疑人情况来看,嫌疑人年龄普遍年轻,主要是19-35岁之间的青年群体,来自北京周边河北、山东及安徽等省份的农村地区。嫌疑人文化水平不高,基本为初中学历,但由于长年泡网吧,普遍会使用互联网,且能够熟练地在互联网上各个论坛、贴吧进行发帖秘密交易,掌握了利用互联网买卖银行卡的基本技能。

(二)涉案嫌疑人以图财为目的,法律意识淡薄

(三)收售银行卡犯罪门槛低,团伙分层明细

由于当前网络监管部门对网上非法信息的管控还不到位,网上买卖银行卡的信息大量充斥。从抓获的4名犯罪嫌疑人看,收售银行卡只需在网络上各大论坛、QQ群中信息即可,无需太高的技术含量。部分无业人员、经济拮据人群看到出售银行卡有利可图,便主动联系收卡嫌疑人,并按嫌疑人要求提供空白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并设定统一的联系方式以及取款密码。嫌疑人收卡后,再通过网络途径向其上线进行售卖。以本案为例,嫌疑人刘某向贾某飞提供银行卡,贾收卡后再向王某、孙某二人卖卡进行获利。通过层层售卖,大量银行卡被诈骗犯罪团伙获取利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电信诈骗犯罪的蔓延。

三、打击收售银行卡犯罪中存在的问题

在电信诈骗犯罪中,不管其诈骗术语、诈骗手段如何变化,最终都要由银行卡进行资金转付。从以往破获的案件来看,犯罪分子都需要使用数十张银行卡,其中一张用于接受受害人转款,其余的为其分散资金进行掩护,最终实现自动取款机取现。这一过程就需要犯罪团伙掌握大量银行卡,因此,收售银行卡就成为电信诈骗犯罪的必要基础,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大量涉及收售银行卡或是冒用他人身份证从全国各地银行办出银行卡的犯罪分子,网络上也相应出现了大量收售银行卡的信息。进而言之,对违规办理银行卡、违法收售银行卡能否形成有效控制是防范电信诈骗的关键所在。 从当前打击收售银行卡犯罪这一环节来看,司法部门主要是依据嫌疑人口供、现场起获赃证物以及存留在的网络上交易信息等电子物证对嫌疑人犯罪事实进行定性定罪。随着新刑诉法的修改实施,对证据的要求及使用越来越高,单从买卖银行卡这一犯罪事实来讲,因缴获银行卡数量有限,且起获赃款数额不高,仅能构成违反妨碍信用卡管理罪,严重影响对嫌疑人的定罪量刑。因此,对于公安机关抓获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的外围分子,最终的判刑也较轻,导致嫌疑人被释放后,继续重操旧业实施犯罪,不仅造成治安隐患,也影响公安民警的打击积极性。目前,法律法规对电信诈骗犯罪的各个环节上的处理打击依然存在盲点,没有明确把电信诈骗中的收售银行卡环节作为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

四、关于进一步强化打击收售银行卡犯罪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电信诈骗犯罪的打击防范工作,公安部、市局、分县局各层面都出台了相关工作机制,成立了专业队伍,打掉一批犯罪团伙,但该类案件仍处于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局面。从基层刑侦部门的角度来讲,受情报、技术、人员、经费等因素影响,很难独自打掉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因此,从客观现实来说,打击收售银行卡犯罪工作不失为基层刑侦部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一条新模式。

(一)在司法层面,要明确将收售银行卡行为列为电信诈骗犯罪

从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实践的情况看,一个庞大的电信诈骗团伙手下往往有若干犯罪部门为其提供支撑,有的专门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搭建网络电话诈骗平台,提供改号、群呼群拨、网络电话落地对接及运行维护等技术服务;有的根据当前国内重大决策、热点活动或利用群众心理弱点为诈骗分子行骗编造诈骗脚本,提供骗术支持的;有非法公司打着资金管理服务的招牌,专门为诈骗犯罪分子提供转移赃款、提取赃款服务的。包括网上非法收售银行卡,向较高层级诈骗团伙提供银行卡等违法行为,均是电信诈骗犯罪的重要环节,也是电信诈骗猖獗、难以及时查处的重要原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专门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虽然法律上已明确为诈骗犯罪提供信用卡属于共同犯罪,但在诈骗团伙首要分子没有抓获的情况下,仅仅打击收售银行卡犯罪嫌疑人,能不能适用于该解释,需要法制部门出台更明晰的法律规定,为深入打击该类犯罪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制保障。

(二)在惩治上,要实现对收售银行卡嫌疑人的规模化打击

篇3

试论银行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对策

电信诈骗犯罪的成因、特点及防范对策

侦查电信诈骗案须从革新侦查理念与机制入手——以台湾与广州警方的侦查现状的比较为视角

当前电信诈骗犯罪侦办难点和对策

上海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犯罪问题实证研究——以社会保障制度与犯罪率的互动关系为切入点

关于遏制公款行贿的几点思考

重伤害案件刑法条款适用问题研究

完善贪污贿赂犯罪法定刑初探

利用影响力的认定及其侦查难点

破产管理人制度立法完善问题研究

论我国破产案件的申请与受理

论监管机构在银行破产中的权力及其限制

上市公司重整中的法律难题——以华源股份重整为例

反思与重构——新破产法视野下的债权人知情权保护

从台湾破产法的修改看经认可之台湾破产裁定的效力

破产管理人指定之规则构建——以对某市两级法院实践模式的分析为基础

浅谈法官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的角色——由“五谷道场”破产重整案引发的思考

先刑后民原则在电信诈骗案件中的困境与破解——以被害人权益保护为视角

检察建议:防范电信诈骗的“重盾”

审判权运行之实证分析——以一例案的刑事裁判过程为样本

我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监督制约机制探析

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的若干思考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思考——以《人民调解法》为蓝本

主动执行机制论要——以广东省法院司法实践为研究样本

司法权威与裁判效力——以内蒙古基层法院否定高级法院判决案等影响性案件为例

低碳经济时代碳关税合法性问题研究

国际强行法与国际条约关系一解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及其培养——基于对广州地区大学生法律意识状况的调查

由广州亚运安保引发的制度瞬思

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拆违问题的调查思考

当前劳资纠纷申诉案件的特点、成因和检察对策

论农民工权益保障与珠三角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以“富士康跳”现象为切入

我国电信诈骗防控体系完善对策的思考

论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的新模式:信托HttP://

论由国家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正当性探析

论环境公益诉讼中的特殊证据规则

我国消费者公益司法保护制度研究

游离在司法救济边缘的环境公益诉讼——以诉讼主体和诉讼模式为视角

检察机关参与民行公益诉讼之我见

建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刍议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探析和程序设计

篇4

中图分类号:D9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268(2013)01003306

一、当前重庆市电信诈骗发案基本情况

(一)总体态势

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3月20日,全市共立电信诈骗案1 887起,同比上升41.56%,涉案总金额达23 038 112元。其中,立网络诈骗案916起,同比上升102.21%;立电话诈骗案792起,同比上升20.18%;立短信诈骗案179起,同比下降19.00%。2月21日至3月20日,全市立电信诈骗案件959起,占全部诈骗案件的60.24%,发案数量同比上升91.38%,环比上升204.91%。(二)案件高发地区

2010年以来,电信诈骗案发案地主要集中于主城九区,其中沙坪坝区(206起)、渝中区(180起)、渝北区(154起)、江北区(148起)、南岸区(117起)、九龙坡区(113起)是持续高发地区,万州(80起)、永川(70起)、合川(53起)等地的发案情况也较为突出。

(三)受害人特征

1.上述电信诈骗案件的受害人总数为1 887人,其中男性918人,女性969人。性别结构特征不明显,男性和女性被侵害的几率基本相当。

2.受害人年龄段高度集中于18至48岁,数量占总人数的85%以上。

3.犯罪后果与被害人的心理弱点高度相关,大部分受害人均存在疏于考察、盲目轻信或贪图小利等一种或多种心理弱点。(四)主要作案手法

2010年以来,肆虐于重庆市的电信诈骗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冒充国家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市政、卫生、文化、税务、煤监等)工作人员,编造事实,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设连环局行骗。如:九龙坡区一起涉案金额高达58.9万元的电话诈骗案,就是犯罪嫌疑人冒充昆明市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警官以及银行科长,以拨打电话方式,对受害人进行诈骗。又如:忠县的田某在接到“忠县武警中队”预订26个帐篷和32套门的电话后,按照对方要求,先向“指定帐篷供货商”的邮政账户汇入“预订款”1.2万元,后又将2.8万元“回扣”通过POS机分两次转账至对方农业银行账户,后发现被骗。

2.捏造诸如购车退税、购房退税、购摩托车返补贴、返还学费等事由,利用受害人贪利心理实施诈骗。如:2011年2月24日,南岸区的尹某接到“车管所工作人员”电话,称其购买汽车可以退税6 975元,尹信以为真,以银行转账方式被骗13.9万元。2011年1月26日,开县的谭某也因轻信“重庆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返还其子女学费的电话,以银行转账方式被骗4.7万元。

3.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散布商品购销、小额信贷、办理证照、中奖兑奖等虚假信息,利用受害人疏于考察、轻信他人的心理进行诈骗。如:渝中区的何某因急于出国留学,轻信互联网上的中介信息,主动拨打“博助教育机构”的联系电话,被对方以手续费、保证金名义,以银行转账方式骗去30.85万元。

4.通过手机通话、手机短信和腾讯QQ,冒充受害人亲戚、朋友、同事和战友等,谎称做生意、患病、罹难等急需资金,对受害人进行情感绑架,从而实施诈骗。如:2011年3月15日,九龙坡区的陈某接到电话,对方自称是其朋友“林明清”,要借款53万元用于资金周转,陈随即向对方指定账户汇款53万元。之后,陈向林明清核实借钱一事时,才知受骗。

5.通过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交友、征婚或求子等虚假信息,诱人上当受骗。如:南岸区的仲某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广告,称以优厚报酬寻一健康男性为伴生育小孩,随即与对方电话联系,被告知酬谢费为50万元,但要自行预付税费,仲按对方指定方式,在银行分4次共汇出3.55万元,事后发现被骗。二、当前电信诈骗案件的主要特点

电信诈骗是犯罪集团(团伙)将传统诈骗手法模板化,以现代通讯(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互联网等)和各种传媒为载体,充分利用电信业、金融业的服务项目和监管漏洞,远距离、跨区域(甚至跨国、跨境)实施的非接触式诈骗犯罪[1]。综合重庆市和各地公安机关“打防管控”的相关工作经验,发现电信诈骗案件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作案手法翻新速度快

其一,诈骗方式高度模板化且模板品种繁多。犯罪分子充分利用普通群众的贪利、怕事等心理,精心编制各种标准化的诈骗模板,从传统的婚介职介、中奖信息、电话欠费、冒名顶替、办理证照,到紧贴时事的补贴退税、投资理财,甚至账号涉案(洗钱、贩毒、涉黑)、赈灾募捐等,花样繁多、层出不穷。

其二,从诈骗所依托的通讯技术来看,充分利用成本较为低廉的网络电话技术、短信群发技术、QQ通讯技术等,从而形成了犯罪的智能化和规模化,使得诈骗可以在极短时间内地毯式地展开,侵害面极广,所以造成的损失面也很广。

其三,犯罪分子还巧妙利用金融业的服务项目,如U盾、数字证书、电子口令卡等现代网银技术,以及方便快捷的ATM机存取款、转账、汇款服务,从而能在极短时间内,组织多人同步完成赃款分解、资金转移或现金提取,迅速转移犯罪所得,令金融部门和公安机关防不胜防。

其四,还应当注意到,由于电信诈骗的屡禁不止,造成了内地不法人员抄袭和模仿跨国电信诈骗团伙的犯罪手段和方法,与跨国电信诈骗团伙狼狈为奸、里应外合,从而极大地助长了电信诈骗犯罪的本土化和猖獗泛滥,加剧了电信诈骗的危害性程度。2010年3月14日,重庆市公安局警务情报信息中心会同巫山县公安局在湖北破获的一个电信诈骗案,便是湖北籍犯罪人员效仿境外诈骗集团犯罪手法,冒充重庆市巫山、铜梁“煤监局长”向当地煤矿业主批量发送“索贿”短信实施诈骗,虽技术含量较低,但犯罪分子也频频得手,这一案例证明了电信诈骗确实存在本土化和普及化的不良趋势。

(二)诈骗流程的标准化、模板化

目前看来,电信诈骗中电话诈骗的标准化和模板化程度最为明显。电话诈骗通行的作案流程一般包含四个步骤:“遍地撒网”、“请君入瓮”、“环环相扣”、“远走高飞”。

第一步,“遍地撒网”。在境外(当前主要是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诈骗犯罪团伙,通过架设在不同国家互联网服务器上的VoIP电话软件,对中国大陆任意地区的电话号码进行批量呼叫。因犯罪团伙使用了“透传软件”对通讯数据进行人为操纵,使得受害人的来电号码显示为诈骗团伙设定的任意号码,如通讯部门特服号码、银行部门特服号码、政府部门公开电话等,从而降低受害人的警惕性。

第二步,“请君入瓮”。若受害人接听来电,VoIP网络电话系统则先会自动播放语音,受害人往往按照语音提示,按键转入所谓的“人工服务”,此时,诈骗团伙中的“接线员”浮出水面,按照预先设计的角色、对话内容和方式,向受害人展开骗局。

第三步,“环环相套”。诈骗团伙往往有若干名“接线员”,依据诈骗模板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通过VoIP电话软件的语音通话转接功能,冒用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电信局、邮局等各种部门工作人员的身份,轮番上阵、紧密配合,充分牵制受害人的思路,使得受害人基本没有时间分辨真伪。当受害人确已陷入骗局、深信不疑之后,最后一名“接线员”即告知受害人,若需证明自己清白并保护自身合法财产,受害人就必须立即将其全部资金“暂时”汇入政府部门设立的“专用保护性账号”中。

第四步,“远走高飞”。一旦受害人将钱汇入“专用保护性账号”中,诈骗团伙便立即通过网上银行对资金进行拆解,化整为零;同时组织人员同步在境内外的银行网点和ATM机上取现,然后,迅即通过地下钱庄,或重新通过银行等方式,将资金再汇总到诈骗团伙名下。待受害人醒悟并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时,其资金已经基本消失殆尽。

(三)集团作案,组织严密,职业化水平较高

电信诈骗呈现典型的集团化和职业化特征。团伙成员之间按照公司化运作,分工明确,相互之间一对一联系,互不交叉,甚至互不谋面。一般有五个层次的人员:

一是境外核心人员。多为台湾籍等境外人员,此类人员负责:编制诈骗模板;准备作案所需的器材设备、银行卡和场所等;通过各种常规渠道,从内地物色、招募“接线员”团伙成员,并将“接线员”带到诈骗场所培训和管理。

二是技术支撑人员。一般由核心人员从网络论坛临时招募,或经“圈内”人员介绍加入。他们负责通过互联网,远程为诈骗团伙安装并维护VoIP电话软件和“透传软件”,并保证诈骗团伙的电话能顺利接入内地的电话网络。

三是专业拆账人员。在核心人员指挥下,将全部赃款拆分――若在境内取款,则拆解为单笔2万元以下;若在境外取款,则拆解为单笔1万元以下――转入若干张银行卡里,以确保能在一天内转移全部赃款。

四是取款人员,也称为“车手”、“取款负责人”。车手一般事先潜入各地待命,拆账完成接到取款指令后,迅速持银行卡去银行网点、ATM机取钱,最后再将赃款存入诈骗团伙指定的账户。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每名车手均持多张银行卡,分散到几个城市;多名车手组成一个“车手组”,听命于一个小头目;小头目则负责从核心人员处接收银行卡和取款指令,再将银行卡分发到每个车手,并向车手发送具体的取款、存款指令。每个“车手组”可能承揽多个诈骗团伙的取款、存款业务。

五是关联作案人员。大量的不以团伙成员真实身份注册、与犯罪团伙毫无身份关联的银行卡是诈骗成功的保障,也是每个电信诈骗团伙必备的犯罪工具。电信诈骗团伙这一“刚性需求”,近年来逐渐催生了专门提供银行卡的“公司”,这些“公司”通过各种合法或非法渠道获得大量银行卡,通过地下渠道贩卖给诈骗团伙[2]。三、电信诈骗的侦查瓶颈

从2010年公安部牵头侦办“10・11”、“8・10”、“11・30”、“12・8”等系列电信诈骗案,以及各地历年来侦办同类案件的经验来看,侦办电信诈骗案件往往同时面临五难:取证难、抓捕难、定性难、追赃难、打击难,因此,造成目前打击工作的实际状况是高成本、低产出、重复劳动甚至徒劳无功[3]。

(一)VoIP电话呼叫的落地反查取证工作难以深入

解剖已破获案件可以发现,电信诈骗所使用的VoIP语音呼叫技术,一般架设于境外互联网服务器上,犯罪分子发起呼叫后,其语音数据包通过电信运营商提供的线路,“透传”(即落地语音网关)入PSTN电话网(public switched telephone network,即我们日常使用的电话网,声音以模拟信号传输)。经“透传”后,受害人的来电号码虽然显示为诸如银行特服、公安局办公电话等电话号码,但实际上是由犯罪分子手动设置而成;为了增加破获的难度,诈骗团伙往往通过多层服务来设置侦查障碍;同时因互联网服务器和落地语音网关的不确定性和隐蔽性,以目前的技术,很难通过来电查询对VoIP通话进行逆向追踪。

(二)警银缺乏深度合作

电信诈骗案中,银行卡是实现犯罪目的的关键环节。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银行部门的部分管理规定和运营模式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有助于电信诈骗犯罪的滋长,也成为公安机关快速打击的掣肘。

1.犯罪分子批量开立银行卡、网上快速拆账、ATM取现畅通无阻

部分地区的银行对借记卡的管理,大都不如对信用卡的管理一样审查严格、发放谨慎,这就造成了借记卡的批量开户问题,犯罪分子持一张身份证就可以到银行开立几百个借记卡账户,或者是持一批他人身份证大批量开立借记卡。银行部门按照国家银监局、公安部等部门的要求,对银行卡设置了单日取款2万元的上限,但是,对持有网银U盾的客户则没有设置单日转账限额。因此,犯罪分子只要持有网银U盾和足够多的银行卡,再多的赃款也能在短时间内分拆至银行卡,再从遍布全国各地的ATM机上取现。

同时,还需注意到的是,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各大商业银行都加快了“国际化战略”的步伐,陆续设立了海外分支机构,令人担忧的是,如果犯罪组织也开始利用这些境外银行网点办卡、取现,那么警方极可能连“车手”等犯罪团伙低端成员也很难查证和捕获。

2.部分银行管理规定制约了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

侦办电信诈骗案件,出手迅速是关键。但目前,银行管理规定中,主要有三方面因素制约了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其一,金融部门现行的有关规定,限制异地司法查询、冻结;其二,电子银行信息的司法查询,需到发卡银行所归属的地市级分行电子银行数据中心,且查询结果不能实现即到即得;其三,各家银行基本不向公安机关开放其本行银行卡活动监控数据;在各类银行卡的活动数据中,公安机关仅能通过中国银联公司获取银联卡的跨行活动数据,此数据的运用,仍然需要到开户银行或交易发生银行落地查证。

(三)取证繁琐、定性困难、证据链条易缺失

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专门规定电信诈骗罪,加之电信诈骗面对的是不特定区域和不特定对象,犯罪行为、犯罪工具和犯罪结果等交织在一起,给侦查、抓捕、取证、定性都带来重重障碍,如:公安部牵头侦办的“11・30”案件,因所在国司法体系原因,专案组经多方斡旋,突破重重困难,才将台湾籍犯罪嫌疑人从菲律宾押送回国。真正的诈骗核心人员往往位于境外,而目前抓获的均为一些犯罪团伙的底层人员,这些底层人员一般会以《刑法》第312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罪之规定报捕;如果证据仍不足的,为打击和震慑犯罪,还会选择报批劳动教养。但是,一旦涉及外国人时,就不能适用劳动教养,只能释放。侦办案件往往是投入大、产出小,形成了对侦查资源的极大牵制。四、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措施

从2010年开始,重庆市公安机关先后投入了大量的警力、物力,成立了多个专案组进行侦办,共破获电信诈骗案717起,其中,破年内案件15起,破案率仅为0.61%。虽然成功打掉了几个犯罪团伙,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打击到的境外核心人员也少之又少。与国内外电信诈骗团伙横行肆虐、大批不法人员蠢蠢欲动相比,我们取得的战果只能算是冰山一角。因此,警方既要深入研究,科学部署,加强对电信诈骗犯罪的打击实效,更要强化犯罪预防,策动相关社会力量,合力筑牢、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方位、立体化防控机制[4]。

(一)探索打击电信诈骗的新方法和新机制

1.建立专业侦查队伍,或改进侦查方法,有效应对高发态势。电信诈骗的职业化趋势十分明显,建议成立专业侦查队伍以针锋相对,最大限度地实现警方的快速反应和专业化程度;同时,或可参照禁毒等专业警种的工作方法,视情设置“侦查圈套”,适度运用诱惑侦查手段,通过侦查经营来切实提高打击实效。公安部自2009年6月12日起,部署开展了为期四个多月的声势浩大的全国范围内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仅仅两个半月时间,至2009年8月31日,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电信诈骗犯罪团伙277个,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1 469人, 破获电信诈骗犯罪案件4 836起,追回被骗资金1 900万余元[5]。

2.落实“落地侦查”协作机制。按照公安部提出的设想,尽快搭建全国性的网络平台,建立跨区域协作共享和快速联动反应机制,实现远距离网上串并案,同时落实各涉案地侦查、抓捕和取证工作,以集约化作战来应对电信诈骗的多发、普发态势,避免各自为战、重复劳动。

(二)寻求银行、电信行业的最大支持,堵塞可资犯罪利用的漏洞

银行服务和现代通信服务,是电信诈骗高度依赖的“两个支点”,对该两个支点任选其一进行打击,即可斩断其资金链或技术链,扼杀电信诈骗。因此,警方与银行、电信两大行业的深度合作是打击电信诈骗的治本之策。其具体操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简化银行查询、冻结等审批手续,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如我国台湾地区已经建立起“165反诈骗咨询热线”,受害人一旦受骗,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165热线报警并通知银行对涉案账户进行冻结,极大地减少了受害人的损失。

2.搭建制度化、常态化沟通机制或平台,合力打击非法营运的VoIP服务器、贩卖银行卡、非法营运短信群发、违规租用通信线路等违法犯罪行为,剪除电信诈骗犯罪的周围支撑。

3.加强技术领域的合作,实现系统化合力管控。如建立基于“黑名单”的电话语音控制系统。一是公安部门将掌握的诈骗分子使用的电话号码提供给电信部门,制成“黑名单”,存入电信部门提示系统的数据库。一旦发现有与数据库内相同的号码拨打居民用户电话,等电话接听完毕后,这个系统马上会自动拨打提示电话过去,提醒居民与警方联系核实。二是该系统自动检测到某一时间段同一个电话集中拨打批量用户时,就将该可疑电话号码记录下来,储存在系统数据库,并随即向被拨打的电话用户发出语音提示。例如,江苏常州警方与电信部门联合开发的一套“防电话诈骗语音提示系统”,即可自动向被“黑名单”拨打过的电话用户进行语音提示:“刚才您接听到的电话,如涉及电话欠费、银行卡消费转账等情况,可能是诈骗,请拨打常州市报警电话110或电信10000号进行咨询。”自该系统启用以来,平均每月成功拦截诈骗电话近20 000个,基本实现了以技术手段从源头上阻截诈骗电话。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被害免疫力

多管齐下,充分发动各级各类宣传媒体,对各阶层人民群众实现全方位的覆盖,开展电信诈骗预警宣传,增强人民群众自身的防范意识。

1.依靠电视、电影、广播、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以滚动、连载、专题、专栏等形式,宣传典型案例,剖析犯罪手法特点,犯罪动向,保证宣传的宽度和广度。

2.充分利用网络、短信等现代通讯技术,策动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以群发手机短信、群拨语音提示、群发警示网页等方式,加强宣传的密度。

3.警方应当以“阳光警务查询监督系统”建设工作为载体,加强电信诈骗犯罪的专题宣传;同时,适时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日活动,主动深入社区、街区和机关单位,采用派发宣传单、组织观看宣传视频、展示缴获的赃物等直观的方式,面对面地接受群众的咨询,向群众介绍防范电话诈骗犯罪的知识,增加宣传的强度。

4.筑牢柜面警示防线,增强宣传的针对性,警方在银监部门和银行网点的配合下,对全市银行的柜面员工开展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专题培训,使每名员工都熟知电信诈骗,从而引导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并主动提醒有可能受骗的汇款人员,或是及时将人员和资金的异动情况报告公安机关,尽可能及时发现案件苗头,防止被骗后果的发生。

5.警方也可开通报警服务专线,帮助群众提高分辨骗局的能力、熟知电信诈骗的犯罪动态、增强自我防范的意识,如哈尔滨市公安局开通的“96345”预防电信诈骗专线咨询服务报警电话,在预防和打击电信诈骗中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参考文献:

[1]南京市公安局.电信诈骗犯罪的现状及对策思考[J].中国刑事警察,2009(5):2931.

[2]庄华.我国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与侦查策略思考[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10(4):8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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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与中国电信苏州分公司联合开发的互联网预警服务平台正式启用。这个集“、反馈、互动”于一体的公益性综合平台,具有低成本、高效率、广覆盖等特点,是苏州市公安局利用互联网资源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的一次重要探索,旨在进一步促进公安信息公开,更好地满足公众知情权,增强广大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推动创建更高水平的“平安苏州”。

苏州市公安网监部门努力实践“创意警务”,通过整合本地网络资源,建立“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格式”的网络预警机制,利用互联网弹出“窗口”,向苏州地区700万网民预警、通知、悬赏、提示等安全防范信息。据了解,这一创意来源于苏州市公安局的“警情研判机制”,旨在通过建立互联网预警工作平台,快速警情研判成果,对多发、高发案件如电话诈骗、飞车抢夺、撬盗汽车后备箱等,及时提醒广大市民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

该平台的特点是:覆盖面广――平台一期建设基本涵盖了中国电信苏州分公司所有的ADSL用户,覆盖苏州地区较有影响的20家网站、1186家网吧、三大游戏服务商,预计每天受众超过100万。主动性强――对100多万宽带用户主动弹出提示窗口。网民到网吧上网时,其管理界面上也将弹出预警窗口。网民进入本地大型网站,首页也会立即弹出预警窗口。另外,本地网游运行环境中也会自动弹出预警提示信息。互动性强――在做好平台预警提示的同时,将增加网民在平台上的写入功能,方便广大网民给公安机关提供线索,提出意见或建议,实现警察和网民有效互动。形式新颖――现在,“弹出窗口”由文字和图片组成,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创意,逐步过渡到网民喜闻乐见的动画、视频等,增强警察的亲和力,增进警民之间的和谐度。

2009年12月初,苏州电信分公司与公安部门联合建设的“防范电话诈骗语音提示平台”上线,平均每天有效提醒用户上千次,从警方反馈的信息来看成效显著。此次搭建“互联网预警服务平台”,是苏州公安结合本地社会治安实际进一步深化“大防控”体系建设,深化社会治安防范的创新举措,有助于增强广大市民的防范意识,开创全社会共同防范违法犯罪的良好局面。苏州电信配合公安部门研发拨号上网提示平台,开了全国先河。日前,江苏省公安厅在苏州召开新闻会,决定联合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在全省推广这一举措,发动全省人民积极参与,共同担负起治安防范的社会责任,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曹玮红 记者 周春柏 中国网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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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的问题

(一)转账效率受到影响

按照《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第五条的相关规定,从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均一律实行在受理业务后24小时后到账,这一政策的实施,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但与此同时,也使得客户在银行非营业时间办理转账业务被动延迟,使得部分对资金需求较为迫切客户以及需要多次转账的,例如突发疾病,工程项目急需用款等无法得到及时的处理。为客户带来较多不便。

(二)新型诈骗手段出现

目前,央行制定的关于ATM机转账延时24小时到账的规定,能够有效地防止通过账户间转账实施的电信诈骗,维护受害者的权益,但是,这一规定所适用的范围较小,仅仅限制于运用银行卡进行的转账汇款业务,而对于目前商业银行普遍开通的无卡存款功能没有做出限制,在这种情况下,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可以利用这一漏洞,以必须本日到账等说辞作为诱饵,诱使受害者按照其要求的账号存入现金,从而绕开到账时间限制,实现诈骗目的。

二、形成问题的原因

(一)商业银行营业时间,网点人员配置不合理

在ATM转账新规出台后,银行客户要想实现账号之间的及时、大额转账,只能通过银行柜面转账的方式进行,但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营业时间集中在上午9点至下午6点这一时间区间内,而这一时间区间也正是大多数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这一时间上的冲突使得很多个人支付和转账行为无法通过柜面这一渠道实施,同时,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于人员结构和人员配置方面的问题,在一些网点特别是乡镇基层网点存在着人员配置方面的困难,存取款排长队、办理业务难的等情况屡见不鲜。部分乡镇网点甚至不具备柜面转账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ATM机成为了办理业务唯一选择。

(二)无卡存款程序设计存在漏洞

目前,为了方便客户的存取款行为和提高商业银行账户运用效率,大多数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在其自助会员机上设置了无卡存、取款功能,这一定程度上方便了未携带银行卡办理业务的客户,也降低了携带银行卡可能存在的遗失风险,但是,由于这种存款方式操作极为简单,客户只要选择对应的业务类型,输入需要存入的银行卡号,然后放入现金即可及时到账,因此对于完美的绕开了转账业务中的延迟到账的限制。

(三)生物识别技术未得到有效推广,客户取款身份识别难度较大

由于我国尚未建立明确的生物特征识别的国家标准和应用于金融领域的行业标准,大多数机构还仅仅将其运用范围控制在小额支付和辅助个人存款账户身份信息识别等极为有限的领域,而在取款方面,目前,客户使用持有的银行卡在ATM机进行现金取款不需要携带任何身份证件,甚至部分银行(如工行、交行)还实现了手机银行网上取现业务,客户仅仅需要事前在手机银行预约时的预约手机号码,预约号以及预约银行的取款密码,即可实现取款,在这种情况下,客户身份信息无法得到有效验证。

三、相关建议

(一)推动商业银行建立灵活的营业时间,提高柜面业务办理效率

针对当前出现的柜面业务办理难度较大,等待时间较长等问题,建议商业银行可以从营业时间制度等方面入手,进行灵活的调整和改革。例如可以将整个商业银行系统办理转账业务的时间在工作日(如周一至周五)等业务的时间延后或延长至晚上7-8点,同时还应当允许商业银行根据自身业务办理长度和数量的规律进行合理调整,甚至可以再特定情况下,(通过申请及时支付服务绿色通道等方式为具有特殊情况的客户提供及时服务。确保最大限度满足客户及时性支付服务需求。

(二)改进无卡存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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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信息在多平台交互使用中,形成了一种不可逆的累积过程。个人信息泄露,导致关联危机发生,而电信诈骗就是最为严重的一类。打击电信诈骗,一直被认为是公安机关的使命,然而,在愈打愈烈的情况下,有必要跳出传统的逻辑分析框架,重新厘清电信诈骗与信息安全之间的逻辑关系,转变单一主体破解难题的狭隘空间,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化治理模式,从而形成“安全为人民,安全靠人民”的良性社会生态。

[关键词]电信诈骗 社会化治理 信息安全 全民参与

据新华社报道,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电信诈骗案件59万起,同比上升32.5%,造成经济损失222亿元。2016年1月至7月,全国共立电信诈骗案件35.5万起,同比上升36.4%,造成损失114.2亿元。电信网诈骗已成为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毒瘤”。如何根除电信诈骗这一社会“顽疾”,成为当前一道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

一、电信诈骗的社会化治理:一种有效的治理模式

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开放演进、具有耦合作用和适应性的复杂网络系统,在这个庞杂的系统内,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需要及时予以疏导、缝合。在传统的观念里,社会治理政府主导是主流。但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错综复杂的问题不断涌现,单靠线性管理模式很难快速给出有效应对方案。因此,有必要引入新的治理模式。

1.电信诈骗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治理模式的多元。

电信诈骗是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盗用个人信息,骗取钱财。其借助的是电信、互联网等技术,在实名制还未全面普及的情况下,其手段还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它有别于普通的诈骗,普通诈骗的受害方与施害方是可视或者可识别的。电信诈骗既关涉电信企业,又与银行有一定的黏度,受害人一旦报案,又牵涉到公安机关。假若受害人身份特殊,譬如学生,又牵涉了教育部门。因此,电信诈骗是一种关乎全民的社会化结构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了其参与主体的多元化。

2.多主体合作是治理电信诈骗的最佳选择。

多主体合作共治是当代公共治理理论中较为核心的机制建构与制度设计。具体就电信诈骗而言,其问题的复杂性,使得单一行动或者决策失效。电信诈骗与当前互联网技术紧密相连,需要专门的互联网技术手段、侦查办法、防骗宣传、舆论监督等共同作用。而关联主体的广泛参与,有利于快速补位,使得失序的社会关系逐渐回归本位。

多主体合作需要价值观的引导与重塑,需要构建利益趋同的参与机制,需要共享治理成果。电信诈骗作为全社会识别度较高的问题,亟需整合社会资源,多主体互动,以实现社会秩序良好。

二、电信诈骗社会化治理的体系构建

合作协商治理是现代社会治理最主要的特征之一,是治理主体由政府 “本位”向多元转化。电信诈骗作为社会治理中的特定问题,除国家和政府外,还应吸纳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社会群体等力量共同参与。这种新型的社会联动关系,需要一套完整的体系将其统一。构建这样的内容体系,至少需要符合三大要素。

1.全民参与:培育多元化的治理主体。

《2016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54%的网民认为个人信息泄露情况严重,84%的网民曾亲身感受到因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根据这份民意调查,不难看出,民众对于信息安全的关注度空前,个人信息保护刻不容缓。而2016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也旨在呼吁全民参与网络安全建设。

除了民众参与,政府相关部门也应积极参与。早在2015年6月,国务院建立由公安部牵头,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23个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多部门参与的形式,高效,且能形成惊人威慑力。

此外,媒体也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将电信诈骗作为一项长期的报道工程来建设。遇到重大电信诈骗案件,要做好议程设置,通过多媒体手段,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播。再者,与电信诈骗相关的企业,因业务原因,天然掌握用户信息,更应积极参与到保护个人信息的行列中来。

2.成果共享:治理电信诈骗的终极目标。

任何治理体系的构建,落脚点不仅仅是解决问题,还在于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成果要全民共享,切忌人为制造壁垒。否则,会损害到因共同的目标形成的利益联盟。利益共享的更高层级是服务增效。具体就治理电信诈骗而言,无论是政府部门,电信企业,银行等,在协助解决问题的同时,要提高服务水准,提升技术安全级别。以民生为向度的服务供给,是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的最好路径。

譬如银监会与公安部研究制定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就明确要求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已查明的冻结资金及时返还受害群众,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返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这就是典型的成果共享。

三、电信诈骗社会化治理的实践推进

电信诈骗是社会“顽疾”,治理起来必然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社会化治理体系的构建,最终还是要通过实践去推进。除了理论上行之有效的体系构建之外,还需要从技术、管理、立法和舆论监督等多个具体层面着手。

1.技术引领:大数据、实名认证等实时反馈。

电信诈骗寄生于移动通信和互联网技术,那么,回归到技术本身,能否通过更为先进的技术来阻断已经出现的问题?实际上,很多监管难题都是依托技术进步才找到了解决之道。治理电信诈骗,离不开以信息化治理为基础的技术支撑。

譬如,据广州日报报道,中国移动内蒙古有限公司研发了“诈骗电话预警系统”,当用户接听或拨打疑似涉骗号码时,用户的手机屏幕就会同步显示该号码已被标记为诈骗电话,提醒用户谨慎接听。这种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从侧面打击电信诈骗,见效快、成本低、效率高。

再者,电信、银行等,要加快推进实名认证。进一步完善身份信息和证件核验技术手段。同时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深化实名认证,让多重验证聚力,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实名制只是准入,之后还需要企业引入并匿名技术、数据泄露保护模型技术,此外,还需要不断升级业务系统,防止黑客攻击。

2.法律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规无缝衔接。

我国目前还没有《个人信息保护法》,因此,有必要针对电信诈骗,构建立法、执法、司法三位一体的法律框架体系。建议根据我国国情,尽早推出《个人信息保护条例》,明确个人信息的保护类别,保护措施等。设置专门行政机关来保护个人信息,赋予其行政处罚权。同时,将个人信息侵权案件纳入各级人民法院民事受案范围,并制定配套的民事赔偿制度等。立法、执法、司法无缝衔接,才能确保与电信诈骗相关的违法行为,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3.舆论监督:媒体作为与公众参与合力推动。

电信诈骗的社会化治理,还需要引入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媒体作为舆论监督的主体之一,理应时刻以民生为本。电信诈骗作为危害社会的毒瘤,媒体作为社会的“眼睛”,要敢于对于个别政府部门不作为,电信企业、银行等不作为,予以曝光,督促其积极作为,共同给力,解决民生顽疾。

媒体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就电信诈骗中的热点,做好议程设置。此外,可以设计专门的防骗APP,开辟专门的通道,收集线索。还可以开辟举报平台,政风行风热线,鼓励公众参与。在传播方式上,可以采取分类传播,定向传播,譬如,可以与高校合作,社区合作,制定针对特定人群的防骗报道、防骗常识等。还可以及时引导舆论,避免因个别案例而引起的不必要的恐慌。

治理电信诈骗还需要在实践中摸索,社会问题通过社会化治理模式,必然会得到有效解决。只是在这个寻求解决过程中,需要多方主体参与,达成共识。

注释:

[1]谢宗晓、林润辉、王兴起:《用户参与对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的影响――多重中介方法》,《管理科学》2013年3期

[2]林元庆:《电子商务环境下客户信息安全问题研究》,《现代商贸工业》2016年4期

[3]王菲菲:《公民意识和网络舆论监督――兼论网络舆论监督影响力》,《新闻前哨》2010年1期

[4]章海宁:《关于网络通讯中信息安全的保障研究》,《电脑知识与技术》2016年13期

[5]葛磊:《电信诈骗罪立法问题研究》,《河北法学》2012年2期

[6]谢连觯骸兜缧耪┢的防控体系研究》,《法制与社会》2011年14期

【网友热议】

高霞:徐玉玉事件侧面凸显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还存在漏洞。该事件之所以能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一方面在于其准大学生的特殊身份,另一方面则是作为贫困家庭,其生命的陨落,引起广泛的同情。希望悲剧不再重演,所有与之相关的部门能够从这一事件中看到切实的社会管理、公民教育、福利供给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综合措施,不断加以完善。

李欢:电信诈骗、骚扰、推销是信息时代的切肤之痛,相信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类似的经历,只是有的人警惕性强,置之不理,而有的人因为疏忽,上当受骗。徐玉玉事件,让更多的人关注到信息安全,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社交平台痛陈遭遇,要求彻查电信诈骗,肃清通讯环境,这对于信息安全相关措施、政策法规的出台是一个很大的触动。

杨虹磊:电话诈骗案发生后,一些专家总是提醒人们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诚然,个人防范固然重要,但如果本可以从源头上就堵住电信诈骗,问题就能从根源上得到解决。因此,单纯的呼吁人们提高警惕来应付日益多变的各类诈骗,这无疑是社会的一种悲哀,也会进一步稀释社会信任度。所以,面对屡禁不绝,越来越猖獗的电话诈骗案,需要制定法律,来进行更细致的指导和规约。

李克伟:如果说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提高人们警惕心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长效机制,可让电话骚扰、电信诈骗无机可乘,那杜绝提供平台载体,斩断依附于电信平台的各种灰色“利益链条”,避免电话骚扰诈骗恣意横行,更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唯有建章立制,依法确立电信企业兜底责任,对电话骚扰诈骗造成的消费者损害,进行违约赔偿或者连带责任先行赔付,甚至依法进行刑事追责,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促动效应,倒逼电信企业提升自律、服务和质量意识,堵住电信运营管理“漏洞”,进而有效防范电信骚扰诈骗愈演愈烈,有效保障人们的正常通讯权利,维护好健康安全有序的通信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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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派出所现有警力40人,辖区常住人口3.7万,面积2.9平方公里,有秋林、远大、国贸、红博、金街、人和等12个地上地下大型商城、商业街,从业商户10余万户,流动人口日均60万左右,属于哈尔滨市的商业中心,治安形势非常复杂。近三年来,我们在打击、防范、服务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面发力,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3年我所获得黑龙江省公安厅评选的首届全省“十佳派出所”荣誉称号,2014年获得全省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

一、立足辖区实际,严打各类犯罪。一是便衣巡控打击现行犯罪。我们成立便衣巡控队伍,每日在辖区繁华地段以及地下商业街等案件高发区域便衣巡控,严打拎包扒窃犯罪活动。三年来,拎包扒窃案件同比下降67%。二是视频监控抓获老贼惯窃。我们对每一起拎包扒窃报案,每一起手机丢失的案件,都及时调取视频监控图像,固定违法犯罪嫌疑人。通过图像比对,认定了经常出没我所辖区的60多个老贼惯窃。一旦发现这些人员出现在我所辖区,立即抓捕。目前,已经抓获老贼惯窃17名,有力地维护了辖区治安稳定。三是信息研判破获刑事案件。我们将信息研判作为攻克各类案件的法宝,每天都有专人对刑事报案进行线索梳理,确定侦破方向。三年来,我所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41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579人,抓获网上逃犯257人,这些成果大部分都是通过信息研判取得的。特别是,2013年12月,我所通过信息研判,抓获了疯狂作案、蒙面持刀单身女性的犯罪嫌疑人段人杰,破获系列抢劫、案件近百起。

二、夯实防范基础,严防辖区发案。一是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我们组织辖区鞋城、国贸、金街、红博等商场和地下街的商户,五户一组、佩戴袖标,开展治安防范。同时,成立了由社区低保户、单元组长组成的600余人的治安巡逻防护力量,协助管片民警开展巡逻防范,构建了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二是打造特色治安岗亭。我们在辖区100个大院,设立了特色的治安岗亭,岗亭上面印有“平安家园”建设以及六类案件治安防范的相关知识,供小区居民浏览了解。同时,聘请退休人员,佩戴治安员袖标,平时进行巡逻看护,累了可以在岗亭休息,大院的防控水平明显提高,极大压缩了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三是实现监控网络全覆盖。目前,辖区监控探头总数已达6879个,而且室外新增探头全部都是夜视红外线高清探头,辖区监控综合覆盖率达到100%,各类案件大幅下降。以远大鞋城来说,2014年扒窃拎包案件仅发1起。四是安装金属安防宣传板。我们自筹资金,制作了千余块铝合金材质社区居民防范提示牌,悬挂在辖区每一个单元门上,提示居民注意防骗、防盗、防火和自身安全。五是发放涉车案件防范卡。制作了10万张“车内不是保险箱,贵重物品带身上”的防范小卡片,由社区民警沿街路安插在私家车的风挡玻璃上,提示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2014年,辖区内的砸车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同比下降了70%以上;盗窃机动车案件1起未发。六是制作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板。将宣传板安放在银行业务窗口与自动提款机的显著位置,提示群众防范电信诈骗。2014年,辖区电信诈骗类案件发案同比下降200%。通过有效防范,三年来,我所辖区内的砸车玻璃盗窃、电信诈骗等九类可防性案件总体发案下降87%,其中入室盗窃案件仅发案7起,楼道抢劫案件仅发案4起。

三、做好群众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在密切警民关系上,我们给辖区全部11000余户居民发放了“心连心服务卡”,把民警的电话、QQ号等联系方式写在上面,并要求居民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和意见建议反馈给我们,用这种方式来密切警民联系。在窗口服务上,我们建立了微博服务平台和QQ服务平台,户籍政策,接受业务咨询,开展预约服务等工作。同时,我们还推出了户籍窗口捎办代办服务、回复服务以及预约服务三种服务方式,为居民办理落户、变更、查档、审批、二代身份证等业务。目前,我们正在请辖区群众提工作意见和建议,完善服务措施,充实服务内容,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在助企上,我们围绕可能阻碍企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持续不断地组织开展排查调解活动;及时发现和清理企业周边的各类非法加工、收购站点,以及出租房屋和复杂场所,努力为企业创造宜商宜业的环境。在接处警工作上,我们全体民警坚决做到对群众报案不冷、不硬、不横、不推,不用官话,不用命令的口气。案件能及时处置的,绝不让群众等候;无法及时处置的,必须和群众进行沟通,取得谅解。近三年来,我们共接处警2.8万余次,查处调解各类治安案件及纠纷隐患32850余起,没有发生一次有理投诉和上访案件,共收到当事人的感谢信297封,锦旗70余面,致谢电话百余次,先后有91名群众登门致谢。

四、加强规范建设,激发队伍活力。一是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2012年以来,我所规范了派出所外观形象、民警办公环境、民警生活环境、接待服务环境以及社区警务室服务环境,使派出所整齐、划一、规范、有序,让民警在所内办公生活感觉温暖、舒适,也给辖区群众提供了一个宽敞明亮的办事环境。二是强化警务实战化建设。我们特别注重民警体能训练,经常组织接处警、矛盾纠纷现场化解、处置突发事件等演练,不断提高民警的警务技能和处警能力。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我们把执法场所建设、案件评判、监督回访作为执法规范化的主要内容,进行全面强化。特别是组织民警对办结的案卷进行评议,极大地提升了全所民警的办案质量。四是加大对民警的人文关怀。所领导班子从食宿问题入手,解决了民警因为出警吃不上饭的问题。民警家里有事,无论是老人生病、子女升学,所领导都要上门慰问。特别是民警因工作受伤时,所领导会积极为民警维权。这些都让民警深受感动,自觉地增强了对派出所的归属感,真正把派出所当成了自己的家,工作起来,干劲倍增。

篇9

强化行业自律,增强行业道德观念

一是信息强势行业要尊重用户隐私,把保护用户个人信息作为行业的生命线。各行业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严密的保护,防止丢失、被盗或篡改。二是设立专门的政府管理机构或社会组织等,负责保护消费者信息和企业信息,对信息强势行业要建立问责机制,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用法律手段对信息强势行业加以严格约束,促使提升道德水平,约束其趁职务之便而谋利。三是加强问责和处罚力度,建立严密的监管体系和防范制度。要把信息管理工作纳入信用体系建设,让失职单位和部门承担信用风险,让信用机制推动信息安全逐步回升到一个社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强化个人信息安全,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一是提高自身警惕性,充分认识个人信息泄漏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不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二是加强个人资料管理,在重要文件的存储、传输等环节上要进行加密处理,及时清除操作记录和上网痕迹。在提供个人资料给对方时,最好索要凭证,一旦个人权利被侵犯,应及时记录相关信息,保留好来电记录、与对方交涉的录音,为调查工作提供有价值的证据。三是提高个人计算机的安全性,个人电脑一定安装防火墙,不要轻易安装不明软件,不要将自己的常用邮箱用来注册,在公共场所登录电子邮箱或QQ后,要将留存的个人信息清除干净。

强化防范宣传触角,减少引发案件的几率

一是发挥传统模式的威力,与群众面对面的拉家常、听意见,特别要重点关注老年群体,给他们讲新闻、讲新事、讲趣闻,在聊天中提示他们应该注意的问题,切莫轻信他人,遇事联系家人或报警求助,坚决捂住“钱袋子”,坚决不转账。二是利用新兴媒体即时宣传,不断完善QQ群、微博、微信等新渠道建设,通过键对键及时曝光最新型的诈骗手法,提醒粉丝们注意,并委托粉丝们把防范信息转达给家中老人,让老年群体信息升级紧跟瞬息变化。还要及时破案信息,展示公安机关工作成果,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三是要加大对快递、房产销售、汽车销售行业的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组织他们学法条、明责任,引导他强道德、明事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切断信息外泄的通道,既保护了从业人员,又保护了公民个人信息。

强化新型打击模式,及时查处泄露信息案件

篇10

  2月15日0—24时,新增本土病例46例(江苏19例,其中苏州市18例、南通市1例;辽宁15例,均在葫芦岛市;内蒙古7例,其中呼伦贝尔市5例、呼和浩特市2例;广东3例,均在深圳市;广西2例,均在百色市)。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下面是疫情防控居家小贴士:

  一、防疫第一,配合管理

  小朋友们,在家严格按照属地、社区防疫要求,配合工作。遵守多通风,勤洗手的原则,保持个人和居家的清洁卫生。不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安心居家学习。保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时间,合理膳食均衡营养,增强自己的免疫力和抗病毒能力。

  二、亲子互动,增进感情

  居家学习的间隙,可适当增加亲子活动时间,提高亲子互动质量。孩子们普遍喜欢游戏,建议家长多与孩子做一些肢体互动类的游戏,在嬉笑、出汗的过程中,避免孩子产生焦虑情绪。同时,也可以适当增加听音乐、阅读的亲子活动,让孩子形成平和理性的情绪状态。

  三、制定计划,有序学习

  同学们,居家生活要有一份计划,有目标就有导向,有行动才能让居家生活和学习充实起来。马上行动,和爸爸妈妈一起做简单的规划:1.学习还是主旋律,每天设置固定的学习时间,让大脑保持思考、学习的状态;2.劳动也不能少,帮爸爸妈妈完成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锻炼身体又充实生活。3.适当放松,可以听听音乐,做做自己喜欢的事,调节情绪愉悦身心。

  四、加强锻炼,健身悦心

  适当的运动不仅可以帮你消除疲劳,提高大脑中的血氧含量,并且能够促进大脑活动,既健身又悦心。在家可以开展室内锻炼活动,保持良好身体状态。每天坚持1小时左右的室内运动,如进行垫上俯卧撑、仰卧起坐、平板支撑,还可以跳健身操、转呼啦圈、踢毽子等。有条件的家庭可以进行适当的户外锻炼,如小区里慢跑、散步等。

  五、手机管理,注意防诈

  学生居家线上学习期间,需要家长教育孩子正确使用手机、电脑,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进行教育提醒,手机密码以及银行卡密码不要轻易透露给孩子。

         以下几类电信网络诈骗请学生和家长高度重视:

         1.游戏账号、皮肤、装备虚假交易诈骗。

         2.刷单返利诈骗、冒充熟人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