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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是工程造价专业与房产策划与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其任务是培养学生系统地学习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领域的基本知识,了解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各研究领域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深刻认识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我国的发展与利用培养专业的管理型人才。
二、课程改革方案
管理性质的课程学习起来难免枯燥,《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也不例外,针对这一特点,为不打消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教学过程中还需组织好教学内容,做到主次分明,重点突出;课堂讲授多以提出问题,引发学生思考,带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来解决问题;甚至对于过于偏重理论部分的章节,直接以形式多样的小组竞答来完成教学,这样既培养了学生的自学能力,又使课堂的教授不那么枯燥。
三、课程改革内容与方法
1、理论联系实际,实践巩固理论
(1)课程内容设计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这门课程共有八个章节的知识点,在涉及到每一个知识点时,都会由一个引导案例来展开,而所要教授的理论知识往往都是和这个引导案例紧密相关联的。在授课过程中,需要不断的将理论知识关联到实际案例中去,有的案例起到警示作用,告诫学生不能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及施工中有违法乱纪、行贿、受贿等行为,同时还应知法、懂法;有的则是建筑业的热点话题,需要学生更深入的去学习的。不断的将社会上发生过的,或是正在发生的案例运用于课堂,使学生清楚这门课程是去做什么的,能解决怎样的问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
(2)课程改革方法
在这个环节,主要运用到了两种方法:
①案例教学法
有章前引导案例作为开篇话题,也有实事热点议题作为理论知识的佐证,还有综合性的案例分析题目作为知识点的巩固,能用事实说话的,尽量用案例说明,使理论充分结合实际。
②课内实践教学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学生带到实验室,提供充分的实践教学设备和条件,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先布置的任务,并在整个过程中,解决学生的疑问。
2、变被动为主动,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
①课程内容设计
为改变传统教学模式的单一与枯燥,也是基于本门课程的特点,在对部分章节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融入了更多学生自学的元素。这些章节可以是这样几方面的知识点:招标文件的构成内容、评标方法、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等,学生的自主学习体现在,前面说到的依据范本进行相应文件的编制,比起听课来,他们更愿意做;另外像合同条款这样的内容,采用小组竞答回答问题的方式来学习,给予一定分值的奖励来形成小组间的竞争,以解决问题的方式来自学完成学习,并增加了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
②课程改革方法
在这个环节,主要运用到了下列方法:
a、问题式学习
利用一次课的时间,组织学生学习一个知识点,不是传统的上课模式,而是以回答问题的方式来学习。问题可以由老师提前准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找答案,上课时以抽签方式决定回答哪道题;也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问题,抽签决定回答的小组,以自问自答的方式完成学习。
b、任务导向学习
针对某个知识点,布置任务,以完成任务的方式,完成学习内容。例如,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对于这部分内容,不安排课内讲授,而是要求学生完成一份投标文件的编制,先将招标文件发给大家,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要求,以组为单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编制过程中,既阅读了招标文件,了解了招标文件的构成,同时,在投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又对投标文件的构成内容有了深刻认识。
3、要说要动,综合素质的培养
课程内容设计
学习,不仅要学理论知识,还应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学生的表达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等应当得以体现,在课内应安排这样的环节和机会给学生锻炼。主要通过组织课内实践的方式来实现,在课前应提前说明任务和要求,再以一定的形式来展现,如针对某个话题开讲五分钟,对开标会议进行情景模拟,问题式学习法里面的竞答表现,任务式教学里的任务完成与分配等,在这样的过程中要让学生开口说,动手做。
四、课程考核与考试的改革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13级人才培养方案中,是一门考试课程,不能免除考试这个环节。但笔者认为,这门课程的实践性意义远大于对理论知识的死记硬背,所以,对最终成绩的评定从三个方面来考虑:
1、课堂表现和课内实践成绩(占总评成绩50%)
这个成绩是由两个方面综合评定,课堂表现,是在平时的上课过程中,与老师的积极响应程度来定夺,规定在上课只要积极回答老师问题的,都会给予一定分值的奖励(视问题的难易程度给分)。
课内实践部分,包括课上组织的一些小活动,每一次大家的表现都应当关联一定的分值。在活动组织完成后,都应当详细记录每位同学的得分或扣分的缘由。有些活动是以小组为单位完成,要注意奖励有贡献或表现优异的个人,惩处那些不作为、滥竽充数之人。
2、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
0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加大对交通行业的投入,公路建设规模达到前所未有的规模,而公路工程作为我国交通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交通的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在公路工程施工建设中,除了要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还必须要做好招投标的合同管理工作,以便更好地保证公路工程得以顺利完成[1]。现阶段工程的招投标运作因为其商品市场的特性,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没解决,如何做好工程的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1影响企业投标的因素
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公路工程投标,其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及影响因素很多,通过对大量的公路工程项目分析,影响企业投标的几点因素如下。①投标企业本身的因素。企业的运营状态、企业和招标企业的关系、企业的市场潜力等都是影响企业投标的因素,如:投标企业的施工特点以及企业的施工能力和施工设备是不是符合施工要求;投标企业有没有足够的工程施工建设资金;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是不是符合招标单位工程要求;招标企业有没有能力解决工程项目变更造成的影响。②招标企业的影响因素,包括:招标企业在建筑界有没有很好的信誉,是否有发生违约的情况;投标企业给出的价格是否合理,能不能让招标企业接受;招标企业内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及管理人员是否具有高素质、高能力以及项目管理经验是否丰富。③施工项目的影响因素,招标企业能不能接受项目的施工造价;投标企业有没有项目施工能力;投标企业的业务范围是否包括本次工程项目类型。④工程实际施工环境的影响,社会治安是不是可靠安全以及建设市场是否稳定规范;施工地所在的气候条件是不是符合施工过程中的气候要求。
2优化公路工程招标管理措施
2.1按照不同项目实行不同的评价方式
为了可以让工程项目招标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及同时还能确保成功完成招标,通常都是选用工程招标允许范围内的最低招标价法[2]。标底法的适应性不仅很强,可以用在所有的建筑工程招投标项目中去,还能避免出现投标人的恶意串通。需要注意的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因为该方法使用比较复杂,所以保密工作需要做好。按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进行招投标工作,其它方式可以适当推行。
2.2建设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加强及完善
为了保证公路工程招标项目能够得以顺利完成,需要加强和完善我国公路的招标管理项目的相关一列法律法规,从而建立成一个可行、有效的施工机制是很有必要的。例如:《招标实施细则》可以对现在实施的法律制度起到补充作用;约束招投标双方行为以及用来明确划分业主及其招标机构的权利与义务,则可以制定《公路工程招标项目市场管理方法》;对于公路工程招投标双方是否串通投标及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认定的准则是:制定《公路工程招投标违规行为认定标准》;为了更好地对那些不正当竞争的招投标工作起到制约作用可以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改进。
3公路工程合同管理
3.1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与情况
(1)合同的简述以及类型。合同指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间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维护各方权益的契约。从使用功能方面对合同进行划分有:建筑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委托合同等15种;从签约价格形式进行划分包括: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以及各种变体。(2)合同管理的目的。从宏观角度看,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可以对市场行为起到规范作用,是维持市场秩序的一个重要手段。作为市场主体各方最高行为准则—合同,它可以规范合同中各方行为,对社会主义市场秩序起到维护作用,让市场经济得以发展。合同管理从微观方面来看,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确保工程项目可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顺利实施的必要手段[3]。合同作为一种纽带,可以把建设项目的参建各方联系在一起,让他们之间可以建立起法律和经济关系,参建各方的责任及风险可以通过合同得以明确,让各方的权益得以维护,最终顺利完成工程项目建设。(3)合同风险。对合同的风险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部分之一。合同风险管理重点是分析合同的风险条款,以及对承包商不利的条款。尤其是对于合同中存在明显规定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以及双方债权关系表述不清楚的风险等。结合以往实践经验表明,当合同中存在这些条款,则会较易导致合同在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存在分歧的问题,这种风险较易由承包商来承担。因此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同样应当注意这些相关条款。针对承包商存在的合同风险,主要是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即可明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各项要求,从而做好合理的安排。并且通过投标人须知,承包商可以明确工程中可能存在的投标风险,并考虑自身的情况以决定是否参加投标。对于工程的图纸设计内容投标人应进行会审,并根据相关的规范对工程量进行复核,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无误。在此基础上方可根据单位的自身情况进行资源的组织和安排。
3.2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内容与特点
单项合同管理与项目合同管理是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两个层次。单项合同管理指的是洽谈合同、草拟、签订、履行、变革、中止、终止及解除全过程的管理[4]。项目合同管理则是按照采购路径,全过程、全要塞管理建设项目。(1)合同管理优化措施。在公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者必须要对合同文件很熟知,对每则合同条款的含义有深刻理解,才能更好地处理合同过程中的各种事件。《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或者《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常作为不同的公路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依据,业主通常都会把一些专用条款加到合同条款中来管理及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些量身定制的专用条款,其法律效益都是比通用条款大,要让合同管理者充分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在处理合同事件时,为了不出现“空口无凭”的现象,在经济上给自己造成大的损失,合同管理者要及时采用书面的形式对一些可能会涉及合同事件中的言行进行记录确认。(2)合同标准文件体系研究的进一步完善。公路工程合同标准文件体系需建立并完善,让施工总承包、代建制、公路简明施工、BT等标注合同范本尽可能进行制定设计。(3)信用管理的进一步加强。在西方发达国家,合同履约率高的重要保障就是高度法制社会与专业的合同管理团队,不过目前我国现阶段还需要政府采取一些手段比如: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约束各方市场主体行为,是市场秩序可以保持有序竞争的凭证,《关于印发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由此产生。所以当下我国关于公路工程项目合同招投标工作中需要加强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起履约评价机制并对其进行完善;第二,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建立并完善评价结果应用机制,让其使用范围尽量得以扩大。
4结语
公路建设规模庞大,为了能更好地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需要对其采取规范的招投标工作以及合同管理。文章通过结合笔者工程实践经验,总结了当前公路招投标受影响因素主要为企业本身运营状态、信誉状态以及工程实际施工环境等。为了能实现规范化的招投标管理,应当加强建设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以及可采取按照不同项目实行不同的评价方式;同时应当加强合同信用管理范畴。
参考文献:
[1]张建明,徐恕.浅议FIDIC模式的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公路交通科技(应用技术版),2008(8):185-186.
1引言
随着我国对交通运输行业的投入加大,公路工程在我国的建设规模也越来越大,但在其建设过程中,也显现出一些存在的问题,需要建设人员进行解决。招投标与合同作为公路工程建设的关键内容,建设人员必须将该部分工作进行充分协调,避免出现一些问题,从而让整个公路工程能够按照预期完成,为我国交通事业加砖添瓦。
2招投标的影响因素分析
公路工程是一项非常庞大的工程项目,其不仅需要很多的建设资源,所涉及的建设区段也非常广,也一般需要耗费非常长的时间去进行建设,故其招投标工作也是非常复杂的,需要工作人员进行多方面的考虑,一个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完成,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根据相关数据和经验,可总结为以下几条:一是进行投标的企业本身。作为投标企业,其企业本身的实力、其和投标商之间的联系、以及企业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等都会对企业能够中标产生影响。当企业本身实力不够时,如其不具备相关的资质、没有相应的施工设计和施工团队、企业内部没有一个合理的管理制度以及企业资金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等,都会影响到企业的中标几率。二是招标商的影响。招标企业如果在业内没有相应的信誉和能力,也很难招到很好的企业,此外,招标企业对于投标企业所给出价格的接受能力以及招标企业的管理机构是否完善,也会导致招投标过程受到一定的影响[1]。三是施工项目的影响。如果施工项目的难度超出投标企业的预期,那也会对企业投标产生影响,四是外界客观条件的影响,如市场环境、施工地周围的交通情况以及目标区域的社会稳定性等,如果这些条件过于恶劣,也会对招投标的进行设置一些阻碍。
3优化管理措施分析
3.1增加评标的多样性
要想要让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那必须要对现阶段公路工程的评标方式进行改革。在大多数招投标工作当中,一些招标商都采取的单一评标方法,将这种方法运用在不同项目的评价上,显然是不够合理的,并不能为招标商选择最合适的中标企业。故招标商应该在增加评标的多样性,针对不同的施工项目,采取不同的评标方式。在对工程项目所应选用的评标方式定义不够清晰时,招标商还可选择规范中规定的最低招标价法来进行招标,该方法可以适应大部分工程项目。使用该方法,还能有效的防止一些不法投标企业进行勾结,导致中假标的现象,不过由于该方法使用起来非常复杂,招标商一定要做好招投标保密工作,确保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2]。
3.2健全市场法律法规
在我国目前的招投标过程中,经常性的会出现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如招标商和投标商进行串通,招标商在招投标工作开始之前就已经预定好了中标的企业,但是其还是根据规范在公路市场上进行招标,吸引很多其他企业进行投标,而这些投标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只能从当陪跑的身份,白白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故我国相关公路市场的管理人员,就必须要加快对公路市场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3]。在制定过程中,管理人员首先要对当前的招投标全过程进行剖析,并对每一个过程都确立非常严明的法律法规,一旦出现违规招投标的行为,我国有关部门也应该立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降低招投标工作出现问题的概率。此外,还应该让整个招投标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化,让社会公众能够了解到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从而对招标商和投标企业进行更进程度的制约。
3.3增强企业的风险意识
对于招投标过程而已,其表面上是招标商招标,然后投标企业进行投标,最后确定中标企业的过程,但从深层次进行分析,其主要是招标商和投标企业进行博弈的过程。招投标双方都想在该过程中为自己争取合理的利益,故这其中难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进行该方面的管理时,就必要要加强各企业的风险意识。对于招标商而言,由于一些投标企业往往会对其企业能力进行虚报,故招标商在受到投标之后,就应该对该企业的实力进行考察,确保对企业进行综合实力的评估。对于投标企业而言,则应该要求这些企业能够对招标商的招标文件进行仔细阅读,特别是其中的投标人须知部分,了解到招标商的一些实际要求,然后再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分析,在确定能够胜任招标要求之后,再选择投标[4]。
4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分析
4.1合同概述
所谓的工程合同,也就是法人、自由人以及其他建设企业所建立的一系列协议,该协议是用来对公路工程中的一切内容进行规定,如商讨公路工程施工当中的施工期限、金额交易以及信用委托等,构成整个施工合同的规范协议。
4.2进行合同管理的目的分析
进行公路工程合同的管理,从其总体来看,就是要对建设市场进行一定的规范,让整个建设市场能够处于一个稳定的环境当中。由于合同一般可被定义为在工程项目中所有企业的最高行为规范,故在合同签订之后,所有建设企业都需要受到合同的制约,要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施工,对于一些态度不够积极的建设企业而言,也可以有效地提高这些企业的工作效率,以达到合同所规定的标准。从合同对于公路工程项目的价值来看,其也是整个工程最核心的内容,是管理人员行使权力的重要依据。通过合同的签订,就可以将本来毫无关系的建设企业紧密结合在一起,使他们一同受到法律约束,并有着共同的建设目的,此外,合同还可以对参与工程的企业具有的权益加以维护,确保所有的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受到一定的侵权,就可以根据合同中的规定,来借助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故进行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建设非常核心的工作内容。
4.3合同风险分析
进行合同的管理,除了依照合同规定进行相关管理之外,在进行合同签订时和招投标过程中,相关人员也需要对一些风险条约进行评估,确保所签订合同的合理性。在进行合同签订时,其中往往会存在一些风险条款,也就是可能对承包商的建设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的条款,此外,对建设过程中的一些事件没有确定明确的责任归属,也会导致一定的建设风险存在。根据相关数据可得,当这些风险合同签订之后,在运用该合同进行建设过程中一些工作执行时,就很可能导致合同双方存在很大的分歧,甚至会导致一些打架斗殴现象。
4.4合同管理优化措施
(1)进行合同内容的全盘了解和分析。对于一些合同签订双方而言,其出现风险合同之类的问题,往往是因为对合同内容不够了解,草草完成合同的签订。故在进行公路工程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各方都应该派遣非常专业的代表进行到谈判过程中,并要求这些谈判代表对每一条合同条款都有着非常充分的解读,并对该条款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确保条款合理后再进行合同的签订。此外,由于一些合同内容往往是由谈判代表口头陈述的,然后双方认为这些内容不够重要,就没有写入到书面合同当中,而这些内容往往是导致双方在后期建设过程中发生分歧的重要原因,故为了防止这一现象的出现,对于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所有内容,都应该进行文字记录,并赋予其一定的法律效益,确保所有的合同内容都能充分发挥效用。(2)进行标准合同的完善工作。由于时代的发展,我国以往制定的一些公路工程标准合同已经不再适用,且其对很多建设内容都没有提起,如果当下的合同签订仍然按照这些标准合同来进行,那就显然存在很多漏洞,如一些合同中未涉及的事件发生时,合同双方就没办法依据合同进行管理,产生了互相推责的现象。故在当下,相关公路标准合同制定人员就应该对当前的公路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详细了解和性质分析,对所有的建设内容进行统计,然后针对性的建立标准合同,确保该合同的合理性,建设企业能够根据其进行全部建设过程的管理。(3)加强信用管理。在合同签订之后,能否进行合同内容的执行,与合同双方的信用度有很大的关系,由于我国当前信用管理非常宽松,使得出现很多企业不尊重合同条例,却也不会受到相关法律制约的现象。故我国有关部门必须要加强信用管理,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对于那些违反信用制度的企业,国家部门应该立即派遣执法团队进行处理,且还应该派遣监督人员对该执法过程进行监督,防止出现执法队伍和违法企业相互勾结的现象。此外,我国还应该加强对企业信用意识提高的宣传工作,如建立奖罚制度,对那些信用度较高,具有较大社会声誉的企业进行公开奖励,而对于一些长期缺乏信用的企业,也应该进行公示和惩戒,对其进行一定打压。
5结束语
在今后的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其项目要求也会越来越高,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相关人员一定要采取个措施进行招投标过程以及合同的管理,杜绝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出现,让我国的公路工程走向更高层次的发展。本文所提出的一些参考,也希望成为相关人员借鉴的一部分,为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做出一定贡
参考文献:
招投标制度与合同管理的应用促进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市场机制的构建与完善,促进了建筑行业向着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受到发展时间的限制,我国建筑招投标实施的过程中仍旧存在一定的不足,本文将对此进行深入的分析探究。
1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积极意义
(1)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意义。其一,规范市场体系。我国传统的建筑交易方式为任务分配形式,这种方式会导致工程造价出现严重的偏差,并且缺乏灵活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交易方式已经无法适应越来越开放的市场环境。而招投标制度在建筑行业的使用,构建了一套适应市场的交易体系,实现了建筑工程的商品化。不断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使得工程造价更加的科学、合理。此外,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国家可以对建筑工程的实施进行更加高效的监管。其二,促进建筑行业的稳定发展。在建筑行业采用招投标制度可以使得市场竞争机制更加规范,对建筑企业产生一定的激励作用。为了中标,建筑承包企业必须不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升技术以及工程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良性的竞争可以促进建筑行业的技术更新换代以及先进设备的研发,促进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同时,招标单位可以选择更加优秀的中标企业,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2)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对工程合同的管理不仅仅限于工程准备阶段,还要将之贯穿在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之中。此外,加强合同管理可以促进合同的严格落实,对合同中的所有内容进行科学的管理,还要针对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避免出现严重的经济损失。合同体现了当事人双方的意愿,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使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建筑工程的合同就是针对工程中的各项事物而订制的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在建筑工程的管理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工程的顺利完成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建筑工程来说至关重要。
2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措施
建筑行业的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可以促进市场资源的合理分配,促进建筑行业的稳定发展。虽然我国制定的相关的法律制度对市场进行规范,但是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工作仍旧存在一定的不足。本文将针对这些不足提出几点措施以供参考。(1)构建完善的招投标制度。想要构建完善的招投标制度必须要实现管理与监督的分离,对权力合理的分化,针对不同的分工建立相应的主管部门。例如,招投标管理办负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同时还要设置招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等办事机构。各个部门相互独立,隔绝一切利益关系。此外,还要加强招投标中心的公平性,通过区域融合以及行业融合实现统一。特殊情况下,为了提升工作效率,可以将相关部门进行合并或是细化职能部门。(2)建立投标组织机构。在投标机构的基础上,建筑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企业内部的投标机构,掌握一定的投标技巧。在构建投标组织机构时一定要进行精确的分工并明确相关权责,促进各部门之间的良好配合。建立投标组织机构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帮助企业获得项目,因此其构成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知识水平,从而促进企业的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为了对投标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投标企业要重视标书的编制工作。在编制标书之前,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的了解分析,牢固的掌握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图纸设计以及工程量清单,对相关合同的条款进行细致的阅读,充分了解招投标双方的责任以及义务。此外还要对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实地的勘察,全面的了解现场的各项情况。之后将所有因素综合考量,开展标书的编制工作,确保标书的质量。此外,投标企业不得为了提升中标几率,采用非法的手段进行竞争。在进行工程报价时,投标企业可以结合市场的情况综合考量其中的利弊,进行科学的预测,增加中标机会。(3)构建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主要包括投标报价、工程量风险以及合同风险。这些风险与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合同管理等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只有通过科学的分析以及预测才能实现有效的防范。因此,想要构建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必须认真的研读招标文件,结合市场因素进行合理的工程报价。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制定应对的措施,避免出现严重得到经济损失。(4)加强过程管理。加强对招投标过程中合同的管理,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的培训工作,保障业务较好的完成。此外,对评标环节进行严格的规范,加强评标过程的监督工作,提升评标专家的综合素质,提高评标工作的质量。
3结语
综上所述,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的方面,要积极的进行探索钻研,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有效的提升管理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
作者:刘彦荣 单位:乌兰察布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参考文献
[1]薛.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探讨[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10):389.
1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招投标行为有待规范与完善
(1)招标单位在工程招标当中存在的问题招标单位在工程招标当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没有严格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格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工作进行公开、公正的开展。第二第二,擅自开展招标活动,导致出现了一些非法的招标行为。第三第三,招投标单位之间存在利益关系,拉帮结伙违背了工程招标的公平性标的公平性。所以为了有效的控制和规避工程招标当中出现的违规违法现象的违规违法现象,确保工程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对工程招标时可以把工程划分为几个部分标时可以把工程划分为几个部分,并建立项目小组,由各个小组对项目招标进行控制组对项目招标进行控制,以此来避免企业在工程招标当中任意的增加工作量和提高工程成本意的增加工作量和提高工程成本,给承包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2)投标单位在工程投标当中存在的问题投标单位在工程投标当中存在的问题。第一,个别投标单位为了能够拿到中标资格和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标单位为了能够拿到中标资格和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在工程投标当中采用了很多不正当的办法程投标当中采用了很多不正当的办法,例如,严格控制工程报价的成本价的成本,工程材料以次充好,恶意压价等。有的甚至还出现了蓄意造假了蓄意造假、倒卖投标合同、层层转包、随意分包等违规行为,严重阻碍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开展严重阻碍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开展。
1.2评标问题突出
评标就是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当中对评标人的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比较和分析并最终优选出最理想的投标企业业。评标是项目招投标活动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就目前评标工作的开展来讲目前评标工作的开展来讲,评标工作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个有效合理的评标体系效合理的评标体系,与评标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评价标准还有一段距离还有一段距离。首先一些评标人员对于评标工作在项目招投标当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标当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态度粗暴、责任心不强,有的甚至为了蝇头小利视评标的公平性于不顾甚至为了蝇头小利视评标的公平性于不顾,给实际评标工作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其次,是综合评标法的应用问题,综合评标法在实际应用当中会受到评标专家主观意见的左右评标法在实际应用当中会受到评标专家主观意见的左右,从而导致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而导致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
1.3招标机制有待发展
目前工程招投标工作所采用的监管模式为过程监管目前工程招投标工作所采用的监管模式为过程监管,并对应登记与备案对应登记与备案,对工程招投标当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管管。但是在实际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当中由于招投标企业的独断专行的独断专行,导致过程监管工程招投标工作当中不能发挥其功能和作用功能和作用,因而出现了招投标企业在工程招投标当中擅自做主的行为擅自做主的行为。例如,(1)一些招标部门的招标文件有严重的抄袭现象的抄袭现象,文件内容不系统不规范质量差,(2)一些招标部门的管理水平与实际的要求相差甚远并且急功近利门的管理水平与实际的要求相差甚远并且急功近利。(3)对于设备要求把关不严设备界定的精准性极差设备要求把关不严设备界定的精准性极差,以上行为不仅严重阻碍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重阻碍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同时也制约了评价标准的进步与提高步与提高。
1.4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合同管理缺少系统完善的管理手段合同管理缺少系统完善的管理手段,导致合同在内容编制制、签署、履行过程当中不能形成较为统一的规范,从而使合同各方产生了诸多的矛盾同各方产生了诸多的矛盾。另外,一些招标企业太过注重经济利益济利益,,在合同管理当中的制定了很多的不平等的合约条款款,不仅违背了合同的公正性造成双方权力和义务的严重失衡衡,同时也使得责任的界定含糊不清给后续双方矛盾的处理利用划分制造出了很大的麻烦利用划分制造出了很大的麻烦。
2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完善对策
2.1对招标对招标、投标工作者开展相关培训
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一项对职业素养和法律知识有着很高要求的工作要求的工作。在工程招投标当中。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法律意识和法律意识,不仅有助于实现招投标工作更具规范性与合法性同时也有利于工程招投标工作在公平性同时也有利于工程招投标工作在公平、透明的环境下有序进行进行。例如,通过培训一些招投标文件的书写与格式变得更加的规范加的规范,大大降低了工程招标投标失误的发生。
2.2严格遵守招标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标准
在工程招投标当中无论是工程招投标的哪一方都必须要遵守我国制定的招投标法案和相关的法律规范遵守我国制定的招投标法案和相关的法律规范。并严格按照法案和相关规范的要求通过合法渠道和手段进行工程招投标标。另外,为了彰显招投标的公正性投标企业还可以组织建立一支监管队伍对于招投标当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给予及时的纠正和制止时的纠正和制止,利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工程招投标当中的不正当行为正当行为。
2.3强化管理以及监督力量
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应起到对建筑市场进行监督和仲裁的功能起到对建筑市场进行监督和仲裁的功能,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的监督和管理。按照招投标工作遵循的公平、透明的原则,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工程招投标当中的作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工程招投标当中的作用。其次,企业还要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在行为与合同上的管理力度还要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在行为与合同上的管理力度,在适当的条件下建立一支专门负责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管理队伍以此来进一步提升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效率来进一步提升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效率。
2.4强化合同管理
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加强对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当中的控制与管理的控制与管理,确保合同签署的各项条款落实到位。另外,在招投标工作的实际操作当中招投标工作的实际操作当中,还要明确好中标人,对中标人进行全面了解后在与其进行合同签署行全面了解后在与其进行合同签署。并认真细致的审核好招投标文件当中的规定内容投标文件当中的规定内容。其次,为了让各大投标企业都能够在一个公平的竞标环境下够在一个公平的竞标环境下,平等的获取到招标信息,在制定招投标合同时一定要维护好招标活动的公平性与透明性招投标合同时一定要维护好招标活动的公平性与透明性。对于违背招标公告内容规定规程的个人与企业一定要给予严厉的惩处的惩处。
3结语
综上所述综上所述,工程招投标是一项在工程领域当中较为普遍的工程承包信息和通过招投标优选出最佳承包企业并与之签订承包合同的一种方式之签订承包合同的一种方式。工程招投标的与承包合同的签订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进行行,不能违规操作或私自进行招投标,确保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能够在一个公开标能够在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环境下健康有序的进行。
参考文献:
[1]赵艳.浅谈新形势下的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J].门窗,,2016((11).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我国的建设市场也悄然发生了一些变化,相对于之前主要表现为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强、市场管理体制有了进一步完善。同时,各业主单位的风险意识普遍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阶段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招投标从过去的简单报价,到现在成为具备确定造价、形成合同文件、确定施工及结算造价管理框架等综合功能的极为重要的为以后的工程造价管理打下良好基础的阶段。其签订过程也就从单纯的议价变为了一个复杂的风险管理问题。
一、概述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是一个由多个层次、多种制度构成的复杂制度体系,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机制多种多样,尽管国家出台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条例》等诸多法律法规,但建设工程领域依然在其发展过程中衍生出了多种制度办法,并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并存。现从业主角度对其进行简要分析。
1. 业主负责制
业主负责制又称业主管理制。它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以项目业主管理为基础,以取得综合经济效益为中心,通过工程发包手段,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使社会资源和生产要素得到充分利用的市场管理制度。在这样的制度下,业主是投资行为的主体,需要全面负责筹资还贷、建设经营等工作,以及承担投资效果。综合来看,它具备以下几点优势:
(1)有利于国家对产业进行宏观调控;
(2)通过业主的借贷及还息行为,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3)业主负责制使企业享有充分的自,利于企业的自我发展;
(4)业主负责制有利于竞争机制的形成。
2. 招标承包制
招标承包制,全称招标投标承包制。它是一种有竞争的全面包干责任制,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以建设单位(业主)为主体的招标发包;二是以承包单位(承包人)为主体的投标承包。在由业主单位招标后,各承包单位投标。双方都以平等的法人地位,以各自的利益为基础,按招标提出的或商定的工程造价、工期、质量及报酬、责任签定合同,由双方按合同共同承担经济责任。这种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工程作为商品的市场交易,因此符合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特性。它具备以下几点优势:
(1)业主单位和施工方利益的一体化,有利于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速度,提前发挥投资效益;
(2)承包单位之间的竞争有利于为业主单位节约基建投资;
(3)结算金额提前敲定,最终结算手续得到简化,减少了不必要的纷争;
(4)招标承包制能在最大限度上促进承包方之间的良性竞争,也有利于施工企业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
同时,在我国经济制度下并存的建设工程机制还包括建设监理机制、项目管理试行机制等。然而,相对于我国当前的经济现状,招标承包制是当前最为稳妥、实施单位也最多的一种制度,也是我国工程管理规范化的必要条件。同时,对国家或集体投资总额高昂的建设工程,纪检监察机关还要派驻纪检监察员,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机制的主体依然是以国家监理为辅的招标投标承包制,它以本身的优越性、符合竞争择优的要求,以及迎合了我国市场经济化、工程国际化等特色,占据了我国建设工程机制的主流地位。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招投标准备
造价确定和控制环节是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关键环节,因此,为打破信息失衡弱势,业主单位应聘请专业造价人员,在拟定工程承包合同的造价阶段做好三项工作:
1. 正确核定清单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工程造价的确定应为工程造价工作的第一个关键控制点。在这一工作阶段,造价人员首先要同业主单位细致沟通,掌握工程清单、标底编制等内容,以确定审核的工作量,对安排施工、装饰、水、加热、电、通信和其他专业的工程做一总体安排。同时,一切工作应立足工程成本进行核算,以确保最终拟定的工期以及预算能够在确保业主利益的同时满足招标的要求。
其次,要保证清单及标底编制的质量要求。业主方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技术特点,对于造价文件按顺序逐一地全部进行审查。审查工作主要包括: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审查工程项目之间有无错漏重复,审查主要材料和工程定额的真实性。
最后,应特别注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工作。描述的内容要结合图纸中反映的设计要求,将项目特点全面准确的做出列表。此举是正常完成这个项目招标单位成本核算的先决条件,也是减少招投标阶段补遗量的有效手段,对于拟定工程建设投标书附录中索赔金额等工作也有借鉴作用。
2. 拟定招标文件商务标条款及评标办法
造价人员在招标阶段,会对招标文件进行统一的编制及审核。在拟定了商务标中主要条款后,造价人员应全程参与制定商务标及价格标的评标因素及评标办法工作。
在造价人员和业主单位共同拟定价格标评审办法时,要将施工单位的一些作弊行为考虑在内。如:投标方可能相互串通、高价围标,也可能低于成本、恶意竞标,或者做出其他的不平衡报价策略。在拟定价格评审办法时,应将这些因素考虑在内加以防范。
3. 合同类型确定
最后,造价管理人员还应同业主方商议,最终确定合同类型。业主方也通过与造价人员共同参与合同条款的拟定,获得专业性的参考意见,为今后造价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招投标与工程承包合同签订
招标过程是一种有组织的商业行为,它将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资金融通、合同管理融为一体,同时也将来自各方面的风险降到最低。当前,我国建筑市场面临着供大于求的状况,也就是说,基本上处于以施工方数量占优的买方市场状态。在工程的实施中,业主既拥有很大的选择余地,也具备很大的被动因素。由于业主单位对于建筑市场的了解远远不如施工企业全面、详细,往往需要通过聘请专业人员,或者委托专业咨询、监理机构等方法来弥补。
1.业主单位招标注意事项
招标工作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一方面,业主可以通过公众传媒向不特定的施工承包商工程招标信息;另一方面,则向经过选择的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信,我国规定邀请招标的承包商不得少于三家。
招标文件一般包括工程情况综合说明、招标范围和要求、设计文件和图纸、主要合同条款、评标办法等主要内容。编制招标文件时,则需要特别对几个方面进行重点考虑,包括发包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保函或保证金的应用、选择报价形式、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对质量和工期的要求和奖罚、以及费用问题和其他一些细节等。
2.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
合同形成的过程分两步:第一步是通过投标取得中标资格,第二步是通过谈判进行签约。通过对合同文本的多次商谈修改,双方在达成最终共识后,共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书。
合同一旦形成,将作为双方日后必须履行的约束。因此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过程深受承包商一方的重视,他们往往会在合同拟定的过程中充分考虑自身的有利因素,在力求使双方责权利关系平衡的前提下,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四、合同管理后续工作
签订合同并非一劳永逸,而整个合同管理的过程是从合同开始洽谈开始,贯穿整个合同的草拟、签订、生效过程,并在合同执行期间发挥作用,直至合同失效,合同管理的工作才可以告一段落。因此,业主单位要改变过去的旧观念,不仅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重视合同签订后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期间的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具备以下内容:
1.系统性
虽然各个合同面临的企业组织不同,具体运行的工程项目组织形式各异,因此导致合同管理组织的形式需要根据工作的差别进行调整。但有一点是不变的,就是系统性的工程执行期间的合同管理,需要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全面参与共同管理。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业主单位应在合同生效期间,从所有涉及合同条款的各部门抽调专业成员,迅速成立一个合同管理小组,专门负责该项目运行期间合同的总体管理工作。业务频繁的业主单位,也可以从精简人手的角度出发,成立固定的合同管理科室,全面负责一切项目的合同管理及监理工作。该小组的需要在工程运行期间不断向工程项目派遣合同管理代表,对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进行总体计划和控制。同时,该小组还需要处理与施工单位和其他方面(如政府部门)的合同关系,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2.动态性
所谓合同管理的动态性,就是合同管理小组在工作的过程中要做到机动灵活,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从而提高业主单位对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及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这里特别需要说明的就是基于合同的索赔和反索赔工作。
施工单位在执行项目的时候,可能会寄希望于靠索赔盈利,因此在进行合同管理的同时,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防范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索赔要求较容易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各种风险承担引起的索赔、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工程量变化太大引起的索赔、工期延长和延误引起的索赔、加速施工引起的索赔等,这其中有一些是因为诸如气候、地质等因素造成的不可逆索赔,另一些则是通过科学的合同管理工作完全可以避免的。
同时,在进行合同管理工作时,还要注重反索赔工作。反索赔工作的重点在于严格按照合同拟定的计划施工,将突况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一旦合同被打破,出现了突况,则要优先提出索赔,划分责任界限,反驳施工方的不合理请求。
一、《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分析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建筑类专业中的一门核心课程,它揭示了建筑工程行业市场交易的一般规律,明确了招投标的方法与步骤及应该遵循的原则,阐明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内在联系;是学生学习建筑工程专业知识,了解承包市场发展规律的基础课程。主要内容包括索赔管理、投标报价技巧和合同管理能力等。该课程的主要目标在于让学生理解工程承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工程风险、施工索赔的相关知识;培养学生招标、招标文件编辑、投递投标文件、索赔管理、合同管理的能力等;塑造一个具有遵纪守法、诚实可信职业素质的工程管理人才。
二、《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进行慕课和翻转课堂实践的必要性分析
(一)《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现实性分析
第一,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在课堂上往往只是进行知识的传授,而知识的内化是学生课后完成的,但是由于工程类学科本身的学科特性,让学生理解起来比较困难,从而在课后因缺乏有效指导而不能进行很好的吸收,或者因为学习的困难性,致使学生不愿自主在课后对知识进行内化,最终导致了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比较低[2]。第二,因为在传统的课堂中,教学时间是非常有限的,所以课程的教学资源会受到时间和场地的限制,使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少且受到教师指导的机会也不多。最终导致《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课程的实际效果与其本身的课程目标存在较大的差距性,影响了课程的质量与效果。因此,必须改革课堂教学模式,翻转课堂,才能让《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课程保持活力,才能培养出适合时展的工程类人才。
(二)《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行慕课与翻转教学模式凸显的优势
在《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中引入慕课和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是变革教学的一种有效的重要途径。它通过让学生在课前进行在线自学、同伴讨论和教师的在线指导,对所学的知识进行初步的认知;接着在课堂上通过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活动、同伴之间的合作和自主的探究方式,将自学的内容进行吸收内化。进而实现课内与课外的翻转,提升课堂教学的效率,提高课堂的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自主探究能力、合作能力的发展。除了课内与课外的翻转之外,线上线下的翻转也是引进慕课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重要效果体现。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线下传统的课堂教学越来越多地搬到了线上进行网络教学,使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更为广泛,师生的互动性更强。它不仅是课堂教学的延伸,而且解决了课堂上因受时间限制尚未解决的问题。例如,《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投标报价技巧的内容,不是在教室上几节课就可以掌握的,它需要不断进行实践尝试,需要汲取各方面的知识来拓展思考的全面性。而网络平台教学,有效地弥补了课堂教学资源不足的缺陷,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让老师可以做到因材施教,让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有效地选择合适的教学视频或教学直播课进行学习,真正做到了“以生为本”[3]。
三、慕课视角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翻转课堂实践途径
在《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中,将“慕课”与“翻转课堂”进行深度融合,就是指教师通过将课程当中的某个知识点录制微课或微视频,给予学生进行课前自学,并自行按照教师的要求完成相关测试作业,标注自己质疑的地方。而在课堂上则是通过师生之间的互动,同伴之间的合作探究深入理解知识,辨析易混易错点,内化知识。在课中解决疑问后,教师再根据学生实际给予学生高一层次的网络测试,并对测试结果进行数据分析,进而给予学生更为针对性的反馈和指导。因此,要想提高《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课堂效果,完成课程的目标,培养工程类人才的能力,深化课程改革,就必须做好课前导学、课中教学、课后巩固三个环节的设计。
(一)以课程目标为导向设计课前导学活动
教师应根据课程培养人才的需求,列出课程每个单元的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明确课程的重点内容,把知识与能力的培养融合在线的知识加入视频和测试作业中。在预设计制作微课视频时,首先要明确教学的内容和目标;其次要考虑学生的个性化需求诸如学习方法、接受能力等方面;最后还需要对微课视频的内容进行作业的设计,对学生自主学习微课的内容进行针对性地检测。如果学习者未完成在线作业,系统则会自动抽取这些学习者进入下一轮的验证性学习,提示、督促学习者观看相关内容的视频,完成相关内容的测试,直到学习者的学习效果达到了预期的学期目标之后才可进入课中学习。这样,虽然不同学习者在课前导学阶段的学习时间和学习环境有所不一样,但是通过这一个环节的学习,能确保课程的大部分学习者对课程内容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4]。
(二)以互动为主要形式开展课中教学活动
课堂是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主阵地,也是解决学生课前质疑,内化知识的主战场。其主要的特点是互动性强,既包括师生之间的互动也包括生生之间的互动,以讨论、合作、交流、探究的形式为主。教师应在课中教学之前,对学习者的课前导学情况进行分析,了解学习者的质疑点,从而设计出利于激活学习者思维的问题,让学习者通过自我思考、自主探究、合作探究、教师问题解答的方式内化知识,加深理解,提升知识运用能力、探究能力、合作能力等等。
(三)以进阶式的测试方式开展课后巩固活动
Abstract: On the present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ostly by means of bid invitation and bidding and contract implementation, it is also worrying situation, as everyone knows the truth. Fundamentally, contract performance problems began in the party at the beginning of, therefore, in this paper, by way of bid invitation to form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proceed with,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signing and performance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Key words: project bidding;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s;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7-0020-02
引言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最终结果就是形成承包合同,这是合同订立初始阶段的合同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讲,招标投标从属于合同管理的范畴。那么,招标投标活动与合同缔约方式应当是对应的。但是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仍有概念混淆的现象。而澄清一些概念,理清招标投标与合同的关系,对我们整个合同管理工作是大有裨益的。
一、关于两个概念的澄清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有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明确,包含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一经到达投标人即不能拒绝其投标,因此应该属于要约。而通过招标订立合同的过程就是:招标公告(要约邀请)—发出招标文件(要约)—投标(承诺)—发出中标通知书(承诺生效)的过程。另一种认为是,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才是要约,通过招投标订立合同的过程就是:招标公告(要约邀请)—发出招标文件(要约邀请)—投标(要约)—发出中标通知书(承诺)的过程。笔者同意后者意见,理由是:
1、从目的来看,《合同法》第十五条明确指出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其目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发出招标文件的目的仍然一致,招标人此时并没有向特定的投标人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的目的非常明确,希望招标人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承包合同。
2、从内容来看,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合同主要条款,如价款、工期甚至质量等都不确定,投标行为无法据此做出承诺,必须对其补充,仅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无法签订承包合同。
3、从结果来看,《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如果招标文件是要约,投标文件是承诺,那么当投标截止后合同即告成立,而事实上因为没有确定中标人合同仍未成立; 而认为投标文件是要约,签发中标通知书为承诺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此时,虽然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而且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价款、质量、工期等均已经明确。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存在,合同即告成立。概念二:《招标投标法》与《合同法》有无矛盾之处?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而《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问题是:投标文件生效后,怎么还可以补充、修改,甚至撤回?我国这两部法律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笔者认为两者并无矛盾之处。按照《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但是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依据《招标法》,投标文件依然可以补充、修改甚至撤回,这表明此时内容不确定,不具备要约的规定,只有在投标截止后,没有撤回的投标文件才称为要约,此时该要约生效并且不能撤回。不能仅从字面理解投标文件的含义,一概把投标文件作为要约,要考虑投标文件的实效,只有在投标截止后仍未撤回的投标文件才是内容具体明确的,招标人并接受其意思表示,不得拒绝其投标。
从上述两个概念的澄清,我们可以得出投标活动实质上是:招标公告(要约邀请)—发出招标文件(要约邀请)—投标截止后未撤回的投标(要约)—发出中标通知书(承诺)的过程。
二、当前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此通常的认识是目前合同管理缺位、合同缔约双方的素质不高,深入追究就统统推到体制的问题上。笔者认为,不管什么问题的出现必有其成因,只有把成因分析清楚,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就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来说,在履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前期招投标活动(即缔约过程)中的问题是紧密相关的。
对招投标活动与承包合同履行两者的关系认识不够。说到招投标,很多人想到最多的是遏制腐败,公开、公平和公正,提高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等等,而各地的具体招投标监管活动中更多是围绕合理、合法地确定中标人这一目标上。《招标投标法》第一条明确指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表明我们应该认识到招标投标活动作为合同管理的缔约过程,因而在保证突出竞争力的基础上选择中标人的同时,思考如何制订一份完善的合同。
制订完善的合同离不开对招标文件编制的审慎。目前的招标文件编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合同主要条款中对计价规则的不确定,如合同价款仅说明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未说明是固定单价还是总价:工期较长的项目中的材料价格不予调整,对承包人不利:关于设计变更等工程量的调整一律按照投标文件的报价及优惠幅度执行,考虑投标时可能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一律按照投标文件的报价对发包人不利。合同缔约时贪图省事必然给后续履约带来困难。
三、提出相关建议
一、概念的澄清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最终结果就是形成承包合同,这是合同订立初始阶段的合同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讲,招标投标从属于合同管理的范畴。那么,招标投标活动与合同缔约方式应当是对应的。但是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仍有概念混淆的现象。而澄清一些概念,理清招标投标与合同的关系,对我们整个合同管理工作是大有裨益的。
1、招标文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笔者认为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才是要约,通过招投标订立合同的过程就是:招标公告(要约邀请)―――投标(要约)―――发出中标通知书(承诺)的过程。理由是:
(1)从目的来看,《合同法》第十五条明确指出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其目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发出招标文件的目的仍然一致,招标人此时并没有向特定的投标人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的目的非常明确,希望招标人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承包合同。
(2)从内容来看,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合同主要条款,如价款、工期甚至质量等都不确定,投标行为无法据此做出承诺,必须对其补充,仅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无法签订承包合同。
(3)从结果来看,《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如果招标文件是要约,投标文件是承诺,那么当投标截止后合同即告成立,而事实上因为没有确定中标人合同仍未成立;而认为投标文件是要约,签发中标通知书为承诺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此时,虽然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通知人签订合同,而且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价款、质量、工期等均已经明确,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存在,合同即告成立。
2、《招标投标法》与《合同法》有无矛盾之处?
笔者认为两者并无矛盾之处。按照《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但是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依据《招标法》,投标文件依然可以补充、修改甚至撤回。这表明此时内容不确定,不具备要约的规定,只有在投标截止后,没有撤回的投标文件才称为要约,此时该要约生效并且不能撤回。
不能仅从字面理解投标文件的含义,一概把投标文件作为要约。要考虑投标文件的实效,只有在投标截止后仍未撤回的投标文件才是内容具体明确的,招标人并接受其意思表示,不得拒绝其投标。
从上述两个概念的澄清,我们可以得出投标活动实质上是:招标公告(要约邀请)―――发出招标文件(要约邀请)―――投标截止后未撤回的投标(要约)―――发出中标通知书(承诺)的过程。
二、当前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此通常的认识是目前合同管理缺位,合同缔约双方的素质不高,深入追究就统统推到体制的问题上。笔者认为,不管什么问题的出现必有其成因,只有把成因分析清楚,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就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来说,在履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前期招投标活动(即缔约过程)中的问题是紧密相关的。
(一)对招投标活动与承包合同履行两者的关系认识不够。
说到招投标,很多人想到最多的是遏制腐败,公开、公平和公正,提高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等等,而各地的具体招投标监管活动中更多是围绕合理、合法地确定中标人这一目标上。《招标投标法》第一条明确指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表明我们应该认识到招标投标活动作为合同管理的缔约过程,因而在保证突出竞争力的基础上选择中标人的同时,思考如何制订一份完善的合同。
制订完善的合同离不开对招标文件编制的审慎。目前的招标文件编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合同主要条款中对计价规则的不确定,如合同价款仅说明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未说明是固定单价还是总价;工期较长的项目中的所谓非“主要材料”(一般将水泥、钢筋、砖、砂、碎石、商品砼等列为主要材料,而有些工程电气相关的管材、线材等占很大比例,如果将其列为非主要材料,遇到价格较大上涨压力,对承包人影响尤其严重。)价格不予调整,对承包人不利;关于设计变更等工程量的调整一律按照投标文件的报价及优惠幅度执行,考虑投标时可能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一律按照投标文件的报价对发包人不利。合同缔约时贪图省事必然给后续履约带来困难。
(二)政府投资工程问题不少。
如果说合同缔约时主要条款简化的目的是贪图省事的话,这只是从善意的角度去理解,而很多政府投资工程就有明知故犯的嫌疑。仍就最主要的计价规则来说,很多合同的专用条款就是直截了当的一句话“根据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这揭示了政府投资工程所有者缺位的问题,部分居心叵测的发包人慷国家之慨,谋个人私利,对招投标活动所持的态度是“先进来再说”,中标后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才有了合同的“根据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此导致最终的工程结算价与中标价有天壤之别。
(三)在合同履行中合同的管理有待加强。
公路建设在我国的基础建设宏观大局中一直是不饿动摇的工作重点,对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公路建设模式多样化,公路建设的投资多元化,公路管理的非常化在公路工程从筹备到具体实施,再到建设完成都有这深渊的意义,首先我们从关于公路施工工程招投标的问题开始谈起。
1. 存在的问题根本
对于公路施工的招投标问题,由很多地区的理解程度是不够的,在具体操作以及指导思想的理解上都存在这较大的偏差,主要存在于一下几个方面:
1.1部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公路施工工程的审核不严格
近年来,经常看到有很多没有独立资格的二级法人等不具备投标资格的身影出现在投标会上,这些挂靠企业利用资质等级的虚报甚至假报中标,这种基础建设程序的做法是现有工程建设的漏洞,直接导致施工的质量的严重拉低。
1.2工程建设的市场较为混乱
由部分地区现仍存在着无质量监督、无报建、无规划、无证施工、无证设计的工程,工程的制止不力,其监管也不到位,对于工程及基础建设程序不能完善的进行,所谓的招标就成了一种形式化,工程的质量投资以及工期更不能有效的进行控制了。
1.3关于工程建设承发包的法规及以法律不够完善
在工程建设承发包的过程中,之风屡见不鲜,招标单位从与招标企业中得到与工程大小相应的好处尽心协议或者指定招标,这在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中属于严重的渎职、失职行为,这也对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造成了潜在的写威胁。
2. 关于公路施工招投标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各项施工的招投标的一项秉承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的一项正当的竞争模式,这种择优确定中标人的竞争方法及模式从一定程度来讲是对一地区公路施工基础建设的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使不正当的竞争模式彻底的消除,使招投标的制度有章可循,应注意做好以下几点的工作:
2.1对工程的监理做出明确的责任制
建立明确的项目法人企业,是实现法人监理责任制的基础,企业应做到营运机构以及资本管理机构权责明确、科学管理、产权清晰和政企分开。
2.2严格执行施工企业参与投标资格的预审和后审
参与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满足建设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去的公路工程施工的管理证书后,才能进行具体的工程开展,并作为工程的法人企业,承担施工过程中的责任以及突发状况的处理。
2.3建设单位对于招投标的程序要严格进行
要确保招投标的全部过程都能够受到国家法律的限制及保护,投标书编制质量要加以提高,制定严密并且严格的投标准则,确保缜密、全面、详细的进行标评,从而促进整个招投标过程的规范性,增强地方基础建设的质量及素质。
人们都知道我国的基础建设中公路建设是重中之重,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促进作用。在公路建设中,用到合同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也是一种重要管理手段,当然也是工程承包商和业主保证个人利益的有效依据。它的作用我们不容忽视,因此,做好合同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下面我们将对公路施工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做出探讨。
3. 在公路合同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
3.1 前些合同的双方对法律的意识和知识淡薄。
大多数工程项目的实施中,所立的施工合同中大多都是针对于承包方而协商制定的,对业主的要求制约很少,他们都强调承包方的义务,而忽视业主,所以产生了很多业主的违约、赔偿的不利因素,在此情况下产生的纠纷时非常不容易解决的,也说明承包商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导致承包商的利益受到损害。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问题,并且通过审核要求投标价格最低,这是中标人的基本要求。有些承包商不满足施工的要求,而欺骗他人来参加投标,这是不合法的。因此,简历合法的施工合同管理条约是分厂有必要的,也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利益保障。
3.2合同管理、支付建设没有足够的重视。
很多承包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相关知识不够重视。每当有心得施工措施产生时,就必须要有相关的管理制约措施来制约这些在施工中不利因素的产生,负责要达到预期施工效果是非常困难的。目前,我国对于建立相关的管理办法还有很大的漏洞,但是,在不断的吸取经验来完善管理办法。在实际措施中体现管理对也业主还缺乏相应的力度,忽略了不良因素产生的后果;尤其是近几年,在公路工程项目上招标不平等的问题还很严重,这也导致了公路工程建设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3.3在合同管理中缺乏具有专业素质的人员。
公路建设十分广泛,内容丰富,所以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来协调管理。而现实中,在公路管理过程中,并不是由专业的人员来管理的,而是将其看做普通的管理项目做为一种简单的事务性工作,这些管理人员缺乏一定的培训。当合同产生问题时,不能及时的解决,不能及时的做出补救办法,这也是公路建设中的一大损失。所以培养一定的专业人事来完成此项任务,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
4.改善合同管理措施
4.1加强承包商的资格审核。
在进行项目投标时,必须要严格对承包商进行审查,否则就会出现恶意竞标,投标部公平的现象。如果承包商资格没有达到要求,在之后施工方面也是重大问题,出现豆腐渣工程。
4.2 绝对杜绝行政干涉现象的发生。
目前,我国对建筑工程中招标、投标已经有了相应的法律,对合理的竞争有着促进作用。各公路主管部门对公路建设的发包单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坚决杜绝违反合同规定,一切活动必须遵循合同规定。在合法的基础上得到竞标。
4.3积极培养人才,让合同管理职业化。
现阶段,可以做好合同管理的人才非常紧缺,不断的培养此方面的人才,提高合同管理人才的素质,有着非常重大的意思,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提高合同管理的工作效率和水平,以保障公路建设的顺利发展。
5.结束语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在目前是一门新型课程,设计范围十分广泛,在招投标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充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良好的发展道路工程管理具有深远意义,它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上方保障,只有良好的合同管理,才能有效可靠地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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