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3 16:18:5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供应链金融风险分类,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对供应链企业进行融资过程当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测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使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差,或者资产不能收回从而遭受风险和损失的可能性。
一、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分类
1.信用风险
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信用风险,就是借款人不能依约偿还供应链融资业务项下的信贷资金的风险。影响供应链融资的信用风险有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是指宏观经济周期或者行业发展要素发生变化造成大量的企业亏损的情况。非系统风险是指企业自身的经营策略等原因造成的经营风险。
2.内控风险
供应链融资业务中的操作风险蕴涵在信用调查融资审批授信后管理与操作等等业务环节中。授信支持性资产的有效控制是供应链融资业务风险控制的核心部分,该环节中涉及到大量的操作控制,这部分操作风险管理成为供应链融资操作风险管理的重点。巴塞尔委员会建立了分析操作风险的基本框架,按照操作风险不同的成因将操作风险分为四类:人员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信贷流程造成的操作风险、系统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和外部事件导致的操作风险。
3.市场风险
商业银行在供应链融资方面面对的市场风险,是指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造成供应链融资业务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供应链融资业务以真实的商品贸易为背景,商品的市场价格对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风险大小有直接的关系。市场风险来源于在当前这个买方市场时代,产品的质量、更新换代速度、正负面信息的披露等,都直接影响抵质押项下商品的变现价值和销售,
4.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在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过程中要承受不同形式的法律风险。供应链融资是一项金融创新,尤其是供应链融资业务中广泛采用授信资产支持技术,涉及比较多的法律问题。由于法律规则的不确定性或模糊性,法律体系本身存在一定的空白、冲突和所述不详等,法律的不确定性也会使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时带来损失。我国法律法规体现还在不断的建设和完善当中,其间的法律变动也会对商业银行造成损失。
二、如何对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进行风险评估
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评估采用银行内部评级法,即通过选取一定的财务指标和其它定性指标,并通过专家判断或其它方法设定每一指标的权重,由评级人员根据事先确定的打分表对每一个指标分别打分,再根据总分确定其对应的信用级别不同分值对应不同信用级别。供应链融资信用风险评价体系中,不仅考虑企业基本素质、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创新能力、成长能力、信用记录以及行业状况等,还考虑了企业所处供应链的整体运营绩效、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情况、供应链的竞争力及信息共享程度等因素。
三、现今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风险问题
一直以来,我国银行业,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沿用总、分、支的科层管理模式,即经营单元对应国家行政区划进行层级配置,各经营单元的经营区域主要限定于地理临近地区,这样的传统组织管理架构,无法完全适应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一些经营特征:
(1)业务的空间跨度大:供应链的空间延伸往往跨度很大,银行传统的分区经营的分支机构设置,显然难以适应对供应链全链条开发和服务的要求,比如,供应链成员的经营所在地将分别落入不同分支行的辖区,如果采用多头开发的模式,协调成本很高;如果由某一经营单位统一操作对整条供应链的服务,远程作业的成本又很高。
(2)业务运行自成系统:供应链融资的信贷技术、操作流程、产品运用乃至营销模式和盈利模式都有别于传统的流动资金授信业务。实践中我们看到,一些银行对供应链融资仅取其概念,内部管理仍沿用传统业务的作业框架,结果导致准入错位,风险控制没有切中要害,营销效果也难如人意。
(3)业务的专业化程度高:将供应链融资放在传统信贷的框架中运行,其不适性是明显的。一则无法挖掘专业分工的创新和效率优势,二则不利于专业资源的集成以获取规模经济;三则传统信贷损失的大数法则可能受到系统性风险的突然冲击。
四、对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
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高效运行,需要一个相对独立的运营环境,而这种环境必须突破当前国内银行业(尤其是国有银行)划地为界、综合经营的组织架构。
1.对供应链金融进行风险控制的基本策略
商业银行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风险控制中基本策略可大致分为如下类型:①预防策略;②规避策略;③转嫁策略;④分散策略;⑤补偿策略;⑥抑制策略。某种意义上来讲,规避风险是以一种消极的态度对待风险;而有效的控制和化解风险,则是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对待风险。
2.利用技术创新,构建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技术平台
目前我国的供应链产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由于尚未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特别是供应链金融的信用模型建设和数据业务流程信息化发展程度不高。供应链产业中,供货商、制造商、销售商、银行、客户相互间的信用保证是缺乏协调监管的。因此,必须加快信用技术创新,提高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水平。构建好信用管理技术平台,就能够加强供应链管理的信用环境建设,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提供有力的信用管理支持。
3.对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建设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
全面风险管理涵盖了各层次的金融风险,全面风险管理偏好对资源分配起引导作用。它通过准确计量各类风险确定经济资本,通过经济资本的分配决定各类资产规模,改善业务组合的风险与收益配比关系,将有限的资源从效益较差而风险较高的业务上释放出来,为效益更好而风险可控的业务腾出空间]由于供应链涉及不同的行业、不同技术领域和不同的行政区域,这就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金融风险。因此,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必须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之中,这样才能有效地管理好供应链出现的风险。
参考文献
[1]林毅夫,李永军.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1(3):29-35.
中图分类号:F8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35-0086-03
引 言
20世纪末,随着供应链管理的兴起及信息技术的发展,供应链金融成为一项全球瞩目的金融创新。自2006年深圳发展银行成功提出供应链金融服务后,国内各大商业银行陆续跟进。供应链金融不仅有效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还拓展了银行的业务范围,产生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应。同时,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发展迅猛,金融模式随之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随着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公司业务范围涉及第三方支付和小额贷款等领域,传统金融体系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在实践中,供应链金融源自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互联网金融则是由技术创新引发的金融业态创新,两者均服务于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供应链金融改变了商业银行传统的“点对点”经营模式,改变了单纯依靠质押、抵押贷款模式,其融资需求催生出存款和大量中间业务收入。数据显示,2012年共计16家上市银行开展由供应链金融催生的外业务规模合计占上市银行信贷规模的19.5%。因此,供应链金融被认为是在互联网金融引起的“金融脱媒”与“利率市场化”环境下商业银行努力转型摆脱“利差业务独大”的有效手段。同时,互联网金融以其低门槛、高度开放的特点吸引越来越多的客户参与,P2P网络借贷实现了小额存贷款的直接配置,以阿里巴巴、京东、eBay等电商平台为核心的“电商金融”为平台上的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据统计,2010年至2012年,阿里小贷公司共投放贷款280亿元,服务对象超过13万家小微企业与个人。互联网金融以其便捷、高效、低成本等优势对传统金融机构提出挑战,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机构进入供应链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能否取代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能否成为银行成功抵抗互联网金融的手段值得深思,因此将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进行比较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然后从推进“金融民主化”进程、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以及加强风险管理四个角度对两者进行比较研究。
一、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
供应链金融通过特定的产业链将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配套企业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稳定的“产―供―销”链条借以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一方面降低整个供应链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借助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的协同运作,在银行与企业间努力构建一个互利共存、持久发展的产业生态圈。
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核心企业、信贷企业、物流公司、银行。核心企业是整条供应链资金流与物流的信息集合中心,是配合银行控制供应链金融风险的关键,然而当核心企业出现道德风险,或担保的质押品价值超出其债务上限,将引发更广泛的系统性风险。信贷企业若违约则影响其与核心企业间正常合作关系,该安排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违约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违约概率。物流企业主要担任第三方监管的角色,通过对货物出库、运输和入库等物流信息的掌握,了解整个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动态,缩短信息采集的半径,提高信息的深度和准确性,辅助银行开展仓单质押、融通仓和保兑仓等多项业务。物流企业借助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极大地降低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并提高整个供应链的效率。银行依靠核心企业的信用担保、信贷企业的存货质押以及物流企业对货权的控制降低对信贷企业授信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借助移动支付、搜索引擎、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具备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职能的一种新兴金融业态,是传统金融行业结合互联网精神的产物。
传统金融机构与非传统金融机构均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形式及电商化形式,如网上银行、银行商城等;非传统金融机构包括借助信息技术推出金融服务的电商企业、P2P网络借贷平台、众筹模式的网络投资平台、移动终端理财应用软件服务商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本文研究的互联网金融指由非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包括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融资服务、P2P网络借贷服务及众筹等业务。
二、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联系与区别
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均推进了“金融民主化”进程。金融民主化进程呼吁公众参与金融活动,内化金融知识,预防社会出现财富和权力过度集中,更重要的是,“金融民主化与金融人性化是同步的”,在设计金融体系、模型和预测时都应把人类心理因素考虑在内。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之处在于“以大带小”,利用核心企业的信用担保,使得整条供应链上符合信贷要求的中小企业能够享有金融服务,银行拓宽市场的同时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到信贷市场中。互联网金融则借助电子技术尤其是移动支付、社交网络等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吸引越来越多的个体参与到金融市场中。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均一定程度地体现了“金融民主化”精神,不同的是,供应链金融从整条供应链出发,以企业为单位服务更多的客户,而互联网金融以互联网为依托,并以个体为单位扩大金融市场的深度与广度。
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均缓解了信息不对称程度。供应链的核心价值之一在于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上下游企业间的有效沟通,减少信息在供应链中传递的损耗,最终达到信息共享、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目的。以供应链管理与客户关系管理为核心的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物联网技术使得供应链金融参与方能够实现信息共享。互联网金融体现了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体系的双向渗透,不断发展的搜索引擎与云计算等后台技术使得互联网金融机构能够对潜在客户实现精准识别,建立在大数据基础上的数据挖掘技术使得获取用户行为信息成为可能,社交网络平台的快速发展使得公众间信息更加透明。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均可以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不同之处在于供应链金融模式中,银行所需的“软信息”依赖于其他参与方: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通过SCM信息系统与CRM信息系统提供信贷企业与核心企业的贸易往来信息,物流企业通过物联网技术提供质押品的物流信息。只有整条供应链以及物流企业的信息化程度较高,提供的关于信贷企业的信息足以满足银行要求时,银行才可能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因此供应链金融业务适用于所在供应链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均拥有完善、先进的信息系统的行业。互联网金融则依靠信息技术的发展减小参与方信息不对称程度,相较于供应链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机构能够掌握大量、真实、可靠的第一手用户信息,因此其所服务的对象无需拥有先进的信息系统,只需是互联网用户即可,这也是互联网金融能够飞速发展的基石。
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均降低了交易成本。供应链金融服务作为融资模式创新,通过供应链上相关企业的互相协调与优化设计大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整条供应链的经济效率。供应链金融主要从交易频率、交易稳定性、资产专用性三个方面降低交易成本。首先,供应链金融可以有效降低交易频率。供应链金融为供应链连结的产业系统提供金融解决方案,若银行能够与供应链上的企业维持稳定的交易关系,必然能促使交易各方主动沟通,降低交易频率与交易成本。其次,供应链金融可以提高交易稳定性。在上下游企业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的基础上,供应链能够发挥协同效应,减弱交易的不确定性,进而降低交易成本。再者,供应链金融还能提高资产专用性。供应链金融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能够使供应链内上下游企业更为主动地进行专用性投资,链内企业间互相监督降低了企业违约可能性,信贷企业能够维持其资产专用性从而降低交易成本。互联网金融在交易的不同阶段降低交易成本的能力不同。在交易初期,互联网金融机构弱化了客户接触与服务渠道实体的重要性,利用IM(即时通讯)、社交平台、电商平台等界面完成与客户的沟通,降低交易初期的成本;在交易中期,互联网金融机构利用网络广泛收集客户的各类数据并且通过数据挖掘分析判断客户资质,其信息分析的成本非常低,如以阿里小贷为代表的电商金融机构通常采用自动化量化贷款模型,显著提高放贷效率,降低放贷成本;在交易后期,互联网金融机构缺乏资金回收与监管资金使用的实体机构,很难有效约束贷款资金的专用性,在此阶段无法显著地降低交易成本。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均能降低交易成本,不同的是,供应链金融借助供应链来降低交易频率、提高交易确定性、确保资产专用性,最终降低交易成本,只有当供应链与银行合作长期且稳定、供应链内上下游企业为实现共同利益互相协作以及供应链内上下游企业互相监督时,银行才有可能向该供应链上的信贷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降低交易成本的能力来自于获取相关数据并进行有效处理的成本低,因此需要所服务的对象在互联网中留下足够的数据,包括交易数据、物流数据、信用数据等信息,互联网金融机构必须获取满足放贷模型需求的足够数量与质量的信息,才有可能提供适合的互联网金融服务。
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均借助信息技术进行风险管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子业务,因此其风险管理应满足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要求,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角度进行有效管理。由于供应链金融具有贸易背景特定化的特点,银行可以借助信息系统对信贷企业的交易流、货物流、资金流进行实时监控,防止资金挪用、盗用。互联网金融机构借助搜索引擎与云技术收集、存储客户交易行为的多维度数据,建立信用评级与风险控制模型,并利用数学与统计学模型进行风险评估与管理,如电商金融模式下,互联网金融机构依据大数据建立量化放贷模型代替人工审核,将风险评估与管理过程自动化、程序化、批量化。虽然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在风险管理中都借助信息技术,但供应链金融业务与商业银行其他融资业务一样,有明确的资本充足率及贷款监控要求,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仍依靠传统的风险评估与管理方法,信息技术的存在提高了获取数据的效率与质量,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对信息技术的依赖程度较低。互联网金融则利用信息技术收集并有效处理数据,将传统的被动防御、事后处理式风险管理转为主动识别、事中控制式风险管理。但由于互联网金融机构缺乏质押实物与监管实体,其线下风险控制能力较弱,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对信息技术的依赖程度非常高,这使得信息技术在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加入了技术风险。
三、结论与展望
本文对比分析了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两种金融模式,并研究两者在推进“金融民主化”进程、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交易成本以及加强风险管理方面所发挥的作用的联系与区别。研究结果表明,互联网金融无法代替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和供应链金融具备各自的核心竞争力,互联网金融拥有更大的平台、更多的数据以及更好的信息技术,供应链金融的优势则在于充足的资本、良好的信用和更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因此,互联网金融适合于“短小频急”的小微企业乃至个体的融资需求,而供应链金融则适合发展稳定、有核心企业信用担保的供应链内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二者无法取代对方,但是可以互相借鉴。
供应链金融机构应加强与供应链核心企业、物流企业的深度合作,以竞合思维创建共生化的金融生态系统。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电商金融模式对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构成了直接威胁,供应链金融机构必须借鉴其运作模式,并建立差异化的竞争优势。首先应横向加强与供应链核心企业、物流企业等战略伙伴的深度合作,基于自身现有数据能力与业务平台,聚合其他企业的多方资源,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其次应纵向整合供应链上下游资源,为客户提供个性化金融解决方案,建立共同发展的协作关系,从横向与纵向角度共同建立共生化的金融生态系统。
供应链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挖掘并整合客户信息,共享线上线下数据。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之一在于借助互联网技术对客户信息进行深度挖掘与整合,商业银行虽然受银监会与央行监管无法将其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对接,但可以在银行信息系统内部实现数据集中,充分利用供应链金融线下资源,共享不同银行信息系统内的数据,借助互联网金融中的信息技术对其进行充分的数据挖掘,对信贷企业的信用评估、风险评价、信贷资产分类等信息进行动态管理,以此为基础提供个性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增强其风险管理能力。供应链金融的优势之一是稳健的风控体系与监管体系,而互联网金融由于过于依赖计算机系统及互联网,同时外部缺乏相应监管机构,因此其薄弱的风险管理体系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瓶颈。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利用信息技术的新发展,提升防火墙、数据加密技术、智能卡技术等信息技术,参照行业的技术标准,与国际上相关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标准与规范接轨,监管部门应对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功能型监管”,提高金融交易安全性,保护客户信息,从内部与外部共同健全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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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在社会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小微企业是社会经济体系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为国民经济增长提供了较大的帮助,但是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问题。小微企业在运行中,一部分企业管理模式并不适合企业发展,经营期间也会存在着资金短缺的问题。小微企业在我国信贷市场中,一般情况下都是向其他中小微企业进行借款来获取资金支持。小微企业一般存在着企业和个人资产不明确、财务账目混乱的问题,为保障供应链能够稳定发展,必然需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的问题,进而保证供应链金融发展效果。
2供应链简述
站在商品从生产到销售整个过程的角度上来说,供应链就是某个商品从材料采购,再到半成品、成品,最后借助网络平台销售出去,经过物流的运输到达消费者手中的过程。也就是说,供应链是将商品材料供应企业、商品制作企业、商品分销企业、商品零售企业以及消费者集中起来形成一个链。在整个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竞争能力比较强,一般规模比较大,也正是因为核心企业地位的强大,它们一般都会在商品交货方面或者是价格等条件上占据一定优势,通常情况下会对上下游企业提出较高的条件,而这些条件最终会为其他企业的盈利带来一定的压力。而承受这些压力的正是上下游企业,多数是小型微利企业,这一类企业在银行融资方面优势并不高,在得不到金融资金支持下,很容易导致企业资金运转紧张的局面,进而导致供应链平衡问题,这些是供应链金融体系产生的一个内在因素,许多金融机构针对这个需求点,结合各种资源为这一类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形成了一个供应链内提供金融资源,供应链外提供服务的局面。一般在小型微利企业经营中应用供应链金融体系比较多,在供应链中,小微企业可以与核心企业直接合作,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小微企业贷款困难的问题,同时也可以为企业节省贷款成本。在供应链中,金融机构是以一个合作受益者身份存在的,因此,金融机构若是想获取更多利益就需要保证供应链中核心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尽可能地将供应链中单个企业面临的问题,转化成整个供应链能够控制的问题,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贷款风险几率。
3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
就小微企业而言,银保监会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为企业融资提供了更多的渠道和方式,在整个供应链中,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充分融入核心企业当中,整合供应链各个企业合作过程的相关信息,对物流和资金信息进行深入分析,为供应链中的企业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将现金管理、结算、融资等集中起来,形成一套完整的金融服务体系。小型微利企业融入供应链金融中,促使供应链金融发展快速增长,但同时也为供应链金融带来了较大的风险和管理问题。例如,企业以虚假交易活动信息、不真实的债务协议等,骗取融资资格,导致供应链金融风险增加。
4供应链金融体系内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类型
4.1操作带来的风险
一般情况下,操作风险有2方面,分别是商品监管不力产生的风险和内部操作、管理产生的风险。所谓的商品监管风险就是银行掌握的商品信息与商品在仓库的实际信息不相符,这种情况一般是信息滞后产生的,这种过错无论出现在哪一方,都会对另外一方产生影响,由此导致质押商品监管问题。内部操作风险指的是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不完善导致风险存在,而管理风险通常是因为管理不到位产生的影响,实际上,发生这样的问题主要是管理层对企业内控意识不高导致的,久而久之,供应链金融体系在企业正常运作时,就会存在诸多风险。
4.2市场带来的风险
在我国,金融市场波动比较大,导致金融汇率不断变化,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企业质押物价格在某个时间内呈现出较大的波动,因此,金融机构在确定企业质押商品的同时应当对商品价格波动进行分析,对于价格上下浮动较大的商品,以及一些处理起来比较难的商品并不适合作为质押物,金融机构应当明确这一点。如果金融机构强行处理这些商品就会出现风险问题。例如,不合适做质押物的商品在进行质押期间,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质押物价格下降,这样就导致了质押物与贷款额不相符的情况,若是企业不肯再提供质押物,那么就会出现金融风险。
4.3企业信用带来的风险
小微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其自身经营和管理能力与其还贷能力有直接关系,因此存在着一定风险。例如,企业商品不是由正规渠道得来的,就很容易被没收,进而导致企业产生损失,由此引发金融风险。再如,企业并不具备商品的使用或者质押权利,那么商品自身就有非法性质,这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也可以说是企业的交易信用不良,日常经营中就会存在诸多问题,导致风险增加。
4.4法律带来的风险
现阶段,供应链金融体系得到了快速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法规的制定就比较滞后,跟不上当前的发展趋势,为此,供应链金融体系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法律上的风险。就以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而言,实施目标主要是动产质押,在《担保法》中形成了明确的规范,但是在实际执行上,存在着部分条款和规范概念模糊、过于原则化,并且执行效果不理想、强制性不高等问题。另外,合同条款不明确也会导致风险发生,还有商品的所有权问题也会产生风险,由于法律不健全,对风险的法律保障就不存在了,长期以往,只能促使风险不断增加。
5小微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体系内风险管理的对策
5.1对市场准入标准加以明确
为有效减少小微企业的信贷风险,信贷机构需要对自身在信贷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找到产生的因素,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建设有效的信贷市场准入体系。首先,对小微企业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定其企业信贷等级,建设科学的准入资格,促使小微企业能够符合贷款机构的放贷要求。其次,应当保证供应链上的企业能够相互联系,将核心企业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以此来引导其他企业,进而实现提升管理效果的目的。最后,信贷主体企业需要保证自身市场竞争力,以此保证具备还款能力,保持自身良好的信贷信用。整个供应链核心内容就是核心企业,同时也是制定和执行制度的一方,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具有担保的作用。为此,有关机构应当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关注力度,在交易的基础上,加强对质押物风险防范的措施。另外,作为商业银行来说,在选择抵质押物方面,应当选择一些市场量比较大的资产,且该资产的价额变动不大。此外,在验收资产时,应当严格审查资产的来源是否合法、真实,进而降低信贷风险发生率。
5.2优化管理现金流的方式
贷款机构内部都应当设立现金流管理控制制度,与贷款企业签订明确的贷款协议,贷款过程中,除了要严格按照规整制度流程进行信贷业务,还需要跟进企业经营动态,在提升现金流管理的基础上,确定资金流动方向。为了能够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发生,金融机构可在企业同意后,对企业内部资金动态进行监督,对资金实际使用和流向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督效果,保证企业还款信用。此外,金融机构还需要深入分析企业财务信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检视财务报表,进而保证企业还贷能力在可控制范围内,综合评价小微企业信贷资质,将贷款风险降到最低,为贷款机构的经济效益提供保障。
5.3建设线上金融业务
为促使供应链上的各方企业能够有效连接,金融机构应当适当采用对策,将核心企业以及上下游企业相连接起来。金融机构可以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来保证供货企业、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都能够顺利运行。金融机构在取得信息资源后,还需要对其进行统一管理,最终进行分类管理。企业在日常运行过程中,还需要简化工作流程,保证供应链能够融入企业经营中,进而减少融资成本,实现规模效应。另外,供应链金融要想在企业中得以实现,就需要借助科学的力量,建设互联网平台,在供应链资金流、商品流、信息流的基础上融入网络平台,对买卖双方进行有效的协调,提高信息作用。在保证供应链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做好风险识别和警示工作,保证供应链运行效果。
5.4有效规避信用风险
就目前而言,很多金融机构的业务已经逐渐朝小微企业方向发展,导致供应链金融模式产生了较大的变化。为有效避免金融银行信贷风险,可以对产品进行多品种设计,可以设立以下几种业务:第一,资产证券化,所谓的资产证券化指的是金融机构为转移风险,可以将企业中的应收账款作为信贷抵押担保财产,需要注意的是,证券的发行销售应当公开化。第二,设置衍生产品,这种业务是防范商品风险的一种方式,通过购买产品的期权,从而降低供应链金融风险,在购买时需要注意看跌期权,以此防止由于价格上下浮动而产生的信用风险问题。第三,保险商品,是为了防止商品发生意外而出现风险的方式,也是转移风险的一种手段,金融机构可以要求企业为信贷抵押物品提供相关保险,并且获取商品转让后的损坏赔偿权。在这个过程中,一旦商品在运输或者库存期间发生意外,都有保险公司承担损失,而这个损失则由金融银行收取,进而保证金融机构的资产安全。第四,金融机构可以采用外包非核心业务的方式来提高自身竞争优势,金融银行可以与物流公司进行合作,通过物流公司对商品的运输和保管能力提高商品安全性。另外,金融银行也可以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线上业务办理功能,利用网络技术的科学严谨性,对信贷风险进行科学防范。
5.5信贷合作后的风险防范
在信贷中,企业需要进行多方面的考虑,就信贷问题建立起风险管理意识,达成协议后,信贷机构需要对风险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对企业经营过程进行监督。信贷业务完成以后,贷后风险管理主要是对企业发展开展跟踪和监督工作,其中包括商品物流、资金使用流向、质押商品有效性等,现实中,企业与信贷机构之间会形成合理的合同关系,合同中将会明确显示各方权利义务,为企业自身经营情况提供保障,同时信贷机构还应当积极去监督、分析资金使用情况。此外,信贷机构还需要对企业质押物提高重视,密切关注其价格和安全性,建设一套健全的市场价格信息方案,若是质押商品的价格过低,信贷机构可以要求企业增加质押商品,这一点应当自签订合同时加以明确。另外,信贷机构还应当对物流公司实施监督工作,进一步降低信贷风险发生率。
5.6加强法律层面的管理
企业风险管控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需要建立在企业整体管理体系中,供应链金融管控属于特殊风险管理,因此不仅仅是要融入企业管理中,还需要制定特殊的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基础在于供应链金融体系运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现阶段,供应链金融体系中具有较多的银行、企业参与,一旦发生纠纷问题,就为调查取证带来了一定难度,所以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各项业务的开展都合法,同时强化内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就政府而言,应当对供应链金融整个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审查交易是否真实、合理,并对此进行分析。另外,银行保险机构也应当积极与各个相关部门进行交流、沟通,实现信息数据共享。此外,应当重点把握供应链数据分析,保证网络良好,为小微企业信贷提供便利,可以在供应链金融体系中融入物联网技术,也可以进一步提高区块链技术。
6结论
综上所述,对中小微企业来说,供应链金融不仅能够帮助企业获得融资机会,同时也能够有效缓解企业运营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采用供应链金融体系进行信贷业务,不仅能够降低金融机构在贷款中存在的风险,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收益,但是在供应链金融体系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了各种各样的风险问题。为此,需要提高防范风险意识,采取动态监管方式找到供应链金融体系中的风险隐患,采取一系列手段进行及时处理,提前做好预防措施,最大程度上降低损失度,促进供应链金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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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郭莹,郑志来.区块链金融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的模式与路径创新[J].当代经济管理,2020,42(09):79-85.
关键词广东省自贸区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金融风险防范
在广东省自贸区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对于自贸区经济的稳定、持久发展以及广东省的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作用。2015年广东省自贸区成立,自贸区以贸易、金融、物流、通关等诸多政策性优惠的实施使得自贸区成为众多国际供应链汇集的供应链集成平台。供应链金融业务从供应链整体出发,对供应链上的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有效的匹配和控制,有效释放自贸区经济增长活力,促进自贸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此外作为国内最大的制造业供应链枢纽,广东省存在大量处于价值链低端环节亟需进行产业转型与升级的中小型制造企业。供应链金融是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的新型金融业务,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但受政策束缚以及产业生态发展不平衡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供应链金融的效用难以得到有效的发挥。自贸区的诸多优惠性政策以及开放的营商环境使得自贸区成为发展供应链金融的最优平台,在自贸区发展供应链金融,可有效降低自贸区内核心企业与广东省内中小制造企业间的资金运作成本,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成为撬动广东省制造业转型与升级的重要支点。在此背景下,对自贸区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展开研究,对于处理好自贸区区内、区外关系,科学协调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促进自贸区乃至整个珠三角地区经济的稳定与健康发展,提升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路径及主要模式
(一)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路径
我国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始于20世纪初,深圳发展银行是我国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先行者:2000年深圳发展银行在其广州和佛山分行开始试点贸易融资业务;2001年,创新性推出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在保持存货流动性前提下,允许企业随时赎取部分抵/质押物用于销售;2002年推出票据CPS业务以票据为核心为供应链中的企业提供短期融资解决方案;2003年,首创“1+N”模式,利用供应链产业集群的伴生网络关系,将核心企业的信用引入对其上下游的授信服务之中,并开展面向供应链成员企业的批发性营销;2005年,提出“面向中小企业,面向贸易融资”,建设供应链金融服务银行;2006年,正式推出“供应链金融”品牌;2008年,启动供应链金融线上化工程。在深圳发展银行先行先试后,广东发展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供应链金融服务:2002年起,招商银行率先对电子供应链金融进行探索;2003年广东发展银行推出“民营100”金融服务平台,开展货押业务;2006年,工商银行在进行了沃尔玛供应商保理业务试点后推出了供应链金融产品;2007年,浦发银行提出了“供应链融资”的整体服务解决方案……虽供应链金融业务在我国已逐渐推广,但总体来看,我国供应链金融业务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
(二)我国供应链金融主要发展模式
从图1供应链的结构图不难看出,供应链是连接供应市场和需求市场,是围绕核心企业、以及核心企业的供应商和需求商所形成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自由流动的动态网络系统。与传统的固定资产抵押贷款融资形式不同,供应链金融服务并不局限于对单一企业的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进行风险评估,而是从该企业所处供应链的整体交易风险进行评估,利用供应链运营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存货等资产和权力作为担保进行融资。供应链金融有效解决了供应链中大型核心企业凭借其优势地位向上、下游的弱势地位的中小型企业进行赊销、赊购,导致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短缺又因资信状况不佳难以获得融资的财务困境,有效盘活了中小企业资金链。受供应链形态多样性的影响,供应链金融服务也有多种模式,其中最广泛、最典型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是针对供应链运营过程中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存货等带来的问题所设计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保兑仓融资模式、融通仓融资模式。这三种典型融资模式的运作方式具体如下表所示:
(三)我国供应链金融现有发展模式存在的问题
自深圳发展银行率先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至今,我国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和服务形态都进行了诸多创新,但总体来看,我国仍旧尚未形成真正高效、普惠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
以核心企业作为业务切入点致使服务覆盖范围有限;多方参与致使服务效率低下;商业银行提供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本质并无太大区别致使融资产品种类单一,创新动力不足;分业经营的体制致使商业银行难以从供应链整体出发为供应链上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缺乏高效的信息处理系统致使供应链金融数据信息化的范围仅局限于其所在的节点,无法形成一个数据自由流转的、完善的、高效的供应链信息处理系统;缺乏风险监管机制致使供应链金融风险难以得到有效规避。
二、自贸区推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基础
2015年广东省自由贸易实验区成立,自贸区因其在贸易、金融、物流、通关等领域的众多优惠政策成为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最优平台。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是供应链发展的核心,广东省自贸区在市场准入与监管、通关、物流、金融等领域的创新实质上是在推动供应链的改革与创新,具体而言,广东省自贸区发展供应链金融主要具有以下几点优势:
(一)大型国际企业落户为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良好的产业基础
良好的产业链是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前提与基础,广东省自贸实行宽进严管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负面清单制度),致力于建设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随着自贸区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不断深入推进,必将会有大量处于国际供应链核心地位的企业入驻。大规模的企业落户不仅会带来大量的物流和资金流,更会使广自贸区将成为一个多元化、集群化的供应链汇集平台。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尤其是广东省传统制造业企业多处于价值链的低端环节,利用自贸区平台,发展供应链金融,对于延伸制造业产品线和产业链,对接国际供应链金融,带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二)粤港澳一体化助力广东省自贸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
粤港澳一体化是广东省自贸区建设的重点内容。《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提出“粤港澳共同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在自贸试验区设立总部,建立整合物流、贸易、结算等功能的营运中心,探索自贸试验区与港澳联动发展离岸贸易”、“加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以人民币进行新设、增资或参股自贸试验区内金融机构等直接投资活动”“在自贸试验区建立与粤港澳商贸、旅游、物流、信息等服务贸易自由化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降低港澳资保险公司进入自贸试验区的门槛,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公司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等政策将有效促资金流在自贸区的汇集以及资金流在粤港澳间的自由流转。
(三)通关便利化促进物流、商流自由流转
贸易便利化是自贸区的最基本功能,广东省自贸区实行“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通关监管服务模式,促进了物流在自贸区内的快捷、高效流动。2015年底,深圳海关提出了以“供应链协同”促进跨境电商B2B出口的理念,“先进区,后报关”“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等政策简化了报关流程,极大的减少了报关费用。此外,《方案》提出在交通航运领域放宽对粤港澳投资企业的限制,建立自贸试验区与粤港澳海空港联动机制有效促进了物流企业的国际航运服务业务的发展,为自贸区开展国际供应链金融业务打下良好基础。
三、推动自贸区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与创新的几点建议
相较于我国传统的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自贸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应突破传统模式的发展瓶颈,释放自贸区改革红利,发挥自己的优势。具体来看:
(一)突破传统供应链金融发展瓶颈,构建多元化供应链融资模式
随着自贸区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不断深入推进,融资规模的不断扩展,银行为主体的传统供应链融资服务模式中,银行独立完成供应链风险评估和在规定时效内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将会越来越困难,因此,构建多元化的供应链融资模式显的尤为必要。具体而言,第一,自贸区银行业逐步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逐步开放券商牌照,建立以银行业务为核心,辅以券商、保险、信托、基金、租赁的综合化经营格局,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一站式完备服务。第二,积极促进港澳金融机构参与进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来。港澳金融机构的加入,不仅有效突破了银行融资规模瓶颈,更带来了竞争,打破了传统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银行独大的局面,国内商业银行与港澳金融机构的良性竞争将会有效的促进商业银行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降低供应链金融服务成本。第三、充分利用自贸区地理位置优势,积极对接国际供应链,探索与港澳在货运和货物运输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对接。积极发展航运金融,建设航运交易信息平台,发展航运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等业务,探索以物流企业为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模式,缓解银行业务压力。
(二)建立电商+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营造金融新生态
伴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经济的迅速发展,互联网已深刻的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自贸区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便利的通关服务模式、金融领域的深度开放必然会使各个领域的信息和数据呈爆发式增长。在此背景下,将互联网金融与供应链金融有效结合,将电子商务平台引入供应链金融是实现供应链金融中海量数据高效整合与汇总、促进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自由流转的有效途径。互联网巨头和商业银行带头,电商企业供应链核心企业、协作企业、物流企业合作,共筑供应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将传统的线性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连结成网,整合自贸区供应链金融运营过程中涉及的海关、税务、物流、仓储、保税仓储、生产、采购、分销等诸多环节,为各环节提供专业化、批量化、标准化、流程化的服务,有效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营风险与成本。依托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促进供应链金融向更垂直细分、更精准、更专业的方向纵深演变,整合和重塑产业链,构建一个新型金融生态圈。
(三)加强供应链金融风险监管,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
相较其他信贷模式,供应链金融具有多方参与、信用共享、风险共担的特点,在供应链金融中,拥有雄厚资产和良好偿债能力的核心企业成为了资信状况不足的中小企业的“隐形担保人”,供应链每个节点上的企业都成为了风险的承担者,有效分散、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是所承担的信用风险。但供应链金融运营过程中跨越多行业、涉及多领域、多方参与等特点同样也增加了供应链金融的运营风险。核心企业与协作企业的合作关系破裂、供应链运行过程中信息、资源的不对称以及企业利用自贸区事后监管等政策及制度的漏洞不当获利行为均会给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带来风险。因此,为了有效规避发展供应链金融带来的风险,政府、银行、企业必须通力合作,加强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监管,建立健全有效的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与预警机制。我国传统的分业监管模式已难以对供应链整体运营进行金融监管,难以适应自贸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需要,因此,自贸区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应在供应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风险处理数据库和风险协调、处理机构,从供应链运营的整体出发,有效防范和规避风险。
(四)发挥产业辐射、联动效应,促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
广东省作为我国最大的制造业基地,近年来,受劳动力价格上升、土地升值,人民币进入贬值通道,国内经济整体减速等因素的影响,中低端制造业亟需进行产业转型与升级。以广东省自贸区建设为契机,将自贸区作为供应链的核心,发展供应链金融,发挥自贸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连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在贸易自由化、通关便利化、金融国际化的背景下,通过加强对自贸区内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整合,带动自贸区辐射范围内供应链上下游加工制造、物流、航运、金融等行业的一体化发展,对接国际供应链,促使广东省传统制造业由全球价值链的低附加值环节向高附加值环节迈进,将成为促进广东省传统制造业转型的最有效途径。
四、结语
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整合广东省自贸区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促进广东省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的有效途径。基于我国传统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保兑仓融资模式、融通仓融资模式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服务范围有限、效率低下、缺乏高效的信息处理系统和风险监管机制等问题,自贸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应充分发挥广东省自贸区在粤港澳一体化、贸易自由化、通关便利化、金融国际化等方面的优势,摒弃传统链金融发展模式,构建多元化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同时,广东省自贸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应构建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的供应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风险处理数据库和风险协调、处理机构对供应链融资过程中的金融风险进行监管和防范。此外,利用自贸区平台,发展供应链金融也将为广东省传统制造业的优化升级提供契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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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05. 021
[中图分类号] F270.7;TP3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05- 0032- 03
1 引 言
金融物流作为一种新型服务模式,使得“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结合”从概念变成了现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供应链中的金融问题,但仍旧存在一些问题。目前的供应链系统管理水平不高,金融物流服务效率较低,金融风险较大,信息共享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等问题阻碍了金融物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笔者认为协同管理方法融合了供应链的集成性、协作性,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上述问题,有利于降低风险,加强控制,为供应链的良好运作提供保障。
现代物流发展离不开金融服务的支持,金融物流(Finance Logistics)是金融服务和物流服务相结合的产物,不仅能提高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服务能力和经营利润,而且可以协助企业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本的利用率,全面提高企业一体化服务水平,同时也能为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创新,增加利润,提供新的思路与方法。
本文所构建的金融物流管理信息平台是提升业务管理水平的有效工具,该平台集存货质押、金融质押、风险管理等功能于一体,以金融质押为主体,实现了各模块无缝衔接,并融存货实物监管、工作量统计及成本核算于一身,为存货质押各方提供全方位的管理决策依据。保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融合,同时为第三方物流企业、供应链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及时高效的信息化服务[1],还可以有效防范仓单质押服务风险、结算服务风险、融资服务风险等金融风险,提高业务运转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和物流成本,使物流监管方、银行、生产商、经销商等多方获利,最终提升产业链水平。
2 金融物流
2.1 金融物流的概念
金融物流,即金融服务和物流服务有机结合,主要是指在供应链中,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一种金融服务与物流服务集成式的新型业务。其主要内容包括:物流、流通加工、融资、评估、监管、资产处理、金融咨询等。[2]
第三方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有机结合,为供应链中的供应商、生产商、零售商、消费者提供物流和金融集成式服务,从而实现传统物流的金融服务创新,实现供应链增值。
在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方面,国外相关的文献很多,成果也比较丰富。Buzacott和Zhang[3]则定量研究了业务中的一些重要指标(例如利率和贷款额度)的确定以及对业务风险的影响。Barsky和Catanach[4]认为与金融物流密切相关的商业融资不同于传统的信用贷款,实践业务控制应该由主体准入的基础风险控制转变为过程控制。Diercks[5]认为金融物流业务必须严密监控,介绍了一些如何实现有效监控和提高管理的具体监控方法,阐明了要求第三方或物流企业参与监控的必要性。比较而言,国内的研究相对较少,很少有现成的模型可用,风险控制水平较低,需要更多的关注。[6]
2.2 金融物流的业务模式
目前,我国开展的金融物流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两大类:其一是基于存货的金融物流模式,包括仓单质押融资和存货质押融资两种业务形式。其二是基于贸易合同的金融物流业务模式,包括应收账款融资和订单融资两种业务形式。[7]
本文研究的物流企业业务模式主要有仓单质押、全流程业务、海陆仓、未来货权4种。
仓单质押:以仓单为标的物,货主企业把质押品存储在物流企业的仓库中,然后凭借仓单(质物清单)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根据质押品的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向客户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授信额度。
全流程业务:物流公司对质押产品的整个运输和仓储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监管,实现全程无缝动态监管。
海陆仓:指结合物流传统海运业务,借用仓单质押理念,基于海上在途监管并包含两端仓库(堆场)监管在内的一种全程质押监管模式。
未来货权:是指质押物分批入库,最后根据银行的出库指令统一出库的业务模式。
2.3 金融物流的监管模式
本地监管:物流公司利用全国各地的自有/自营仓库,存放各融资企业的质押产品。适用于仓单质押和未来货权业务。
输出监管:物流公司直接派驻专业监管人员进驻监管企业仓库或场地,对其质押给银行的质押产品执行现场监管。适用于仓单质押和未来货权业务,也是目前物流金融物流业务的主要监管模式。
在途监管:物流公司直接参与各融资客户的货物采购或销售运输业务,将监管范围延伸至收/交货地,将货物运输环节纳入监管范围。适用于全流程业务和海陆仓业务。
综合监管:物流公司对质押产品的整个运输和仓储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监管,实现全程无缝动态监管。适用于全流程业务和海陆仓业务。
2.4 金融物流的金融风险
实施金融物流的风险一般包括:内部管理风险、运营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安全风险、环境风险、法律风险、信用风险等。
本文主要研究实施金融物流过程中的金融风险。
2.4.1 仓单质押服务风险
仓单质押服务的风险主要来自于质押产品,质押产品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润的获取,不对称的产品信息使得质押贷款业务有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主要的风险源于:质押产品价格通常随时间而波动,当产品价格持续走低时,质押贷款的保障程度就会降低;质押产品来源不明或是走私产品,存在罚没风险;质押产品品质风险,可能存在品质不符合质押贷款协议要求的问题。此外仓单的唯一性得不到有效保证,存在造假风险。
2.4.2 结算服务风险
物流结算服务主要涉及金融物流服务企业利用各式结算方式为物流企业及其客户提供的金融结算服务,包括代收货款、垫付货款、承兑汇票等业务。物流业的高速运转性质,使金融物流所面对的风险被杠杆效应放大了。与传统的静态结算服务相比,物流结算服务的产品形态一直处于变动状态,带来了额外的管控风险。此外,金融物流结算业务涉及大量的金融创新和电子网络结算,这对金融企业的安全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4.3 融资服务风险
融资偿付是建立在企业资金流的有效性和交易的真实性之上的,虚假交易直接影响到资金的回收,而我国现在缺乏完善的信用评价信息,更增加了融资风险和对虚假交易的监督成本。融资涉及多个参与主体,但现在缺乏参与各方的风险分担和收益互惠机制,导致各主体片面转嫁风险,出现“逆向选择”的融资风险。传统的融资风险评价体系难以适应金融物流的运转状况,体制上的缺陷也带来了额外的融资服务风险。
2.4.4 物流企业风险
财务制度不健全,企业信息透明度差,导致其资信水平不高。中小物流企业缺乏可用于担保抵押的财产,资产负债率通常都比较高,绝大部分财产已经抵押,因此导致新贷款申请抵押物严重不足。此外,一些物流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者素质较低,当经营出现困难时,想方设法拖欠贷款利息,不但给金融机构贷款资金安全形成很大的威胁,并且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信誉度,增加了物流企业再次贷款的难度。[8]
3 基于协同管理的金融物流管理平台构建
要将金融和物流融合并形成统一的金融物流管理平台为企业服务,就必须依赖于协同管理。协同管理就是将企业的各种资源( 包括人、客户、财物、信息、流程) 关联起来, 使之能够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或目标而进行协调或运作,通过对有限资源的最大化开发利用,实现这些资源的利益最大化,消除在协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壁垒和障碍。基于协同管理的系统包括4个主要元素:人员、信息、流程和应用,其中的核心是人的协同,信息、流程和应用的协同都是为实现人的高效协同服务的。
本文研究的金融物流管理平台覆盖传统物流企业运输、生产、营销和管理各环节,以及仓单质押、全流程业务、海陆仓、未来货权4种金融物流的业务模式,既能满足日常业务操作需求,也能满足统计分析、商务结算、决策管理方面的需求。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物流企业的效率,减少了金融风险,实现了信息共享。
基于协同管理的金融物流管理平台主要解决金融机构、第三方物流企业和供应链企业的信息协同,以及各类数据的协同共享问题。仓单质押、全流程业务、海陆仓、未来货权4种金融物流的业务模式基本实现了人员、信息、流程、应用的协同。
(1)金融服务机构、物流企业和供应链企业的信息协同:物流企业通过银行信息接口和物流信息接口,连接金融服务机构和供应链企业,企业能够即时掌握供应链物流信息,物流企业也可以就业务中涉及的金融和款项信息与银行及时沟通。这样的信息系统平台建成后,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信息共享,降低金融风险。在物流企业内部,总部管控与分类的模块也需实现协同管理,总部从战略管理的高度监督和管理各模块的运作流程,享有充分的管理权限。
(2)数据协同共享:如即时通讯E-mail、报表中心、基础数据等,实现相应的协同。如财务系统接口、Web服务管理实现应用协同。同时这样也使得数据在金融机构、第三方物流企业和供应链企业之间实现协同共享。
4 应用案例介绍
该金融物流管理平台在国内某大型物流企业上线运行后,使物流企业的金融物流业务实现了信息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
在效率方面,由先前的手工操作、人工监控,变为现在的全部信息化、系统化,将项目调研审批流程纳入系统管理。初步统一各片区原先混乱的操作流程和规范,缩短了审批时间。提供多种监管员分派方式,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在金融风险管理方面,统一的信息平台能够及时掌握相关金融信息,能够及时掌握质押产品的情况,及时了解市场价格的变动,不至于因掌握金融信息的不完全造成巨大损失。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数据同步,保证财商数据一致,提高企业资信水平,便于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减少融资风险。提供多种监管员分派方式,并提供监管到期预警功能和出库操作预警功能,降低了风险。方便快捷的电子结算方式和结算业务不断创新,应收账款、预收账款、承兑汇票等金融信息在同一信息系统内及时传递共享,使得金融物流参与方的金融风险大大降低。
在信息共享方面,建成了公司级业务数据中心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信息共享,为企业管理及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持。构建了集中式作业平台,以信息化促进精细化管理,实现了业务流程规范化、标准化。
5 结 论
金融物流管理平台是物流公司开展金融物流业务的重要平台,也是提高物流企业服务效率的技术保障。针对目前物流企业面临的管理水平较低,金融风险较大,资源配置效率较低,数据共享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等问题,本文以协同管理理论和信息技术为基础,搭建了金融物流集中式标准化作业平台,初步实现业务流程规范化、总部管控统一化,满足业务操作和物流企业管理的需求。集中式的管理模式确保总部对下属网点的运营情况的严格管控,初步实现以信息化促进精细化管理,使系统的管理作用得以逐步体现。建立了一个有效的信息系统,实现了对金融物流业务的信息化管理,降低了金融风险,加强了对监管员的管理、提高了项目管理能力。建成公司级业务数据中心和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完成和强化公司内部信息的一体化建设,为企业管理及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该平台构建紧紧围绕着协同管理中的“人员、信息、流程、应用”四大核心要素,将协同管理的理念贯穿于平台的开发和构建中。实际应用案例表明,该平台能够提升运作效率,降低金融风险,规范和简化实际操作流程,促进不同组织和不同系统间的信息共享,提升企业内部的协同水平。因此,该管理平台可以进一步推广到其他物流公司,以提高物流企业整体运作水平,提升其在国际和国内金融物流市场中的整体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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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4-045-01
一、供应链金融的基本理论分析
根据深发展银行提出的供应链金融的概念以及文章所要研究的问题,采用胡跃飞(2007)对供应链金融的定义:供应链金融是指在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信贷模型,并引入核心企业、物流监管公司、资金流导引工具等新的风险控制变量,对供应链的不同节点提供封闭的授信支持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既包括企业上游的原材料零部件供应网络和链条,也包括下游的分销商、商,即渠道链。
供应链金融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供应链金融是针对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开展的一种金融服务;二是对供应链成员的融资严格限定于其与核心企业之间的贸易背景;三是供应链金融强调授信还款来源的自偿性,即把销售收入直接用于偿还授信;四是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不仅引入了核心企业的信用,进行信用捆绑,而且也引入了物流企业的合作,承担监管货物的责任。
二、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应用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供应链管理的不成熟影响了供应链金融推行的效率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推行的供应链金融仅局限于汽车、钢铁、能源、电信等有限几个行业,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国内的供应链管理的意识普遍薄弱,成员之间关系松散且边界模糊,核心企业对供应链成员的管理缺乏制度化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供应链融资中对核心企业的资信引入有时缺乏利益激励,而成员企业对核心企业的归属感不强,也导致基于供应链的声誉效应和违约成本构造起来比较困难。这种状况不仅使得银行可选择开发的链条有限,而且也要审慎评估供应链内部约束机制的有效性。
(二)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体系尚不完整
从我国各商业银行推行的供应链金融来,从业务营运的机构设置看,大部分银行的供应链融资尚未独立,风险控制的核心价值并未有效吸收。结果不仅未能充分发挥营销的效率,也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三)供应链金融的技术支持相对薄弱
目前国内金融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相对滞后,使得供应链金融中信息技术的含量偏低。在许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中,目前在单证、文件传递、出账、赎货、应收账款确认等环节很大程度上需要人工确认,这不仅严重影响了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银行的操作风险。
三、我国推行和应用供应链金融的对策分析
(一)商业银行应实现其在供应链金融中的主导作用
如前所述,目前我国供应链管理的意识普遍比较薄弱,供应链成员之间缺乏共生共荣的合作关系,这必然为商业银行参与供应链金融带来极大的不便及风险。因此,面对供应链成员,首先,商业银行要掌握产业供应链的运作状态,并且在不同的个体、组织及要素之间寻求到整合的机会和综合效益,并利用自身综合融资与风险管理的能力优势参与到供应链应作的设计与组织中,提供量身定制化的金融产品和解决方案,实现自身在供应链金融中的主导作用;其次,建立有效的金融供应链关系绩效指标等相应的制度,努力促进供应链合作方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最后,核心企业对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担保作用是供应链金融建立的一个基础,为了充分发挥核心企业的优势和约束作用,银行和核心企业可以组建一种新型的战略关系,通过内部化,消除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道德风险。
(二)应完善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体系
供应链金融业务涉及到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参与的主体有银行、物流企业、核心客户和上下游企业等多方利益,为此,必须建立完整的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体系:
一是要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需注重以真实贸易背景为依据的流程设计,并以此来控制风险、评估企业违约成本;二是在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的评级系统中,企业的等级评定应当更注重企业的实际经营效益,注重每笔业务的现金流,同时,累积相关数据,构建独立的评级系统;三是银行要注意对行业的监测分析,包括产业成熟度、市场供求关系、技术风险、行业垄断程度、价格稳定程度、产业政策等,防范供应链整体风险;四是严格控制供应链参与者的结算账户,要做到优先掌握客户的资金信息,能够及时的收回放款;五是要防范相应的操作风险。
(三)商业银行应完善与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合作机制
商业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时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利率风险等。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种:
(一)政策风险
国家政策的变化会影响相关行业的整个产业链。当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时,国家会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或限制某个产业的发展。国家出台政策限制一个产业发展,这个产业链从源头到最后的零售商都会受到影响,或生产规模缩小、或价格被迫上限。如果银行选取了这条产业链上的核心企业开展了供应链融资业务,那么相关信贷业务都会被波及。
(二)操作风险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正式定义是: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供应链金融业务是以对资金流、物流的控制为基础的,这其中贷后操作的规范性、合法性和严密性是贷款能否收回的重要保障,所以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操作风险远大于传统业务。
(三)市场风险
由于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作为贷款收回的最后防线的授信支持性资产多为动产,且根据供应链所属行业不同,动产种类也很多。这些动产的价格随市场供需的变化而波动,一旦贷款的收回需要将这些资产变现,而价格处在低谷,就给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了市场风险。这种以动产为保障的信贷模式的市场风险在整体业务风险中所占比例也较高。
二、供应链金融业务特殊风险的起因
商业银行具有内在的脆弱性,这是商业银行风险产生的理论根源。宏观经济政策与泡沫经济、金融放松管制与自由化、内部管理与道德风险、经营环境与非经济因素等是商业银行风险的现实起因。而供应链金融业务与传统信贷业务相比有一些不同的特质,构成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特殊风险的起因。
首先,受信企业具有产业链相关性。供应链金融的授信对象是在一条供应链上的企业,以大客户为核心,而以它的上下游为扩展。这条供应链上的一系列企业在产业经济学意义上被定义为具有产业相关性的企业。给具有产业相关性的企业发放贷款是具有连带的信用风险的,这是因为供应链上任何一家企业的问题将通过供应链传导给整个链上的企业。且银行现阶段发展的供应链受信对象多集中在几个大型的产业链上,如汽车业、医疗器械类、电力类等。当这些大型产业链上的任意一个重要结点发生使银行撤出资金的风险问题时,不仅银行在链上其他企业的授信业务会受到影响,甚至整个产业链的发展也会受到波及。
其次,供应链上主要受信企业规模较小。在传统的信贷业务中,银行偏向于选择大型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作为授信对象。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最需要资金支持的往往不是一条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而是其上下游的供应商、分销商等相对小的企业。由于中小企业在供应链中处于买方或卖方的劣势地位,流动负债在其报表中所占份额很大。银行给这些中小企业放贷,面临着授信对象规模小、信用评级历史短或有空缺的情况,相较规模大的企业而言风险较大。
最后,银行授信以交易为基础决定其风险与传统业务不同。供应链金融是基于企业间的实质易来发放贷款的,这就决定了交易的可控性、真实性成为贷款能否收回的重要保障。传统业务中,银行会将目光放在企业的评级、财务状况上,不会对企业的每笔交易都做调查。而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授信因交易而存在,如果企业造假交易信息而银行又没有及时发现,就会产生巨大的信用风险。在控制企业的交易过程中,银行也容易处于被动地位,所以说授信以交易为基础给银行信贷带来了与传统信贷不同的风险。
三、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流程
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流程与传统业务一样分为风险识别、风险度量和风险控制,但是侧重点不同。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步,也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对可能带来风险的因素进行判断和分类。这部分做法和传统信贷业务基本一致,但识别风险时,要注意与传统业务风险种类的区别。
风险度量则是运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分析与评估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传统信贷业务有开展多年积累的数据基础,各银行都有完备的数据库,量化分析时有比较成熟的模型。而供应链金融业务是一个比较新的金融服务领域,数据积累少,且客户群中小企业较多,所以目前并不具备量化模型评估的条件。这就要求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度量时注意数据的积累,逐步推进风险量化与模型构建。
风险控制指银行采取相应措施将分析结果中的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通常意义上,银行对于风险可采取的措施包括:风险回避、风险防范、风险抑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险等。在我国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风险转移和保险还很不普遍,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主要通过操作控制来完成,因此风险控制在此业务风险管理中是很重要的步骤。
四、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建议
(一)创建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
健全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实现全方位、全过程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也是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和科学的风险管理流程的基础载体。因为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具有与传统信贷业务不同的风险特征,所以在对其进行风险管理时,要创建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把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系统独立出来,可以使风险管理系统的整体运行更有效率。不要用传统的财务指标来约束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的发展,要引入新的企业背景与交易实质共同作为评判因素的风险管理系统。
(二)审慎选择拟授信的供应链群
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以供应链群体企业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信用风险管理的主线,优势行业与畅销产品是维护良好的供应链合作关系的前提,也是银行有效控制供应链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的重要前提。银行应事先选择允许开展供应链融资的行业和产品,将贷前的市场准入为控制供应链信用风险作为第一道防线。
(三)强化内部控制防止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源于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因为贷后管理是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中重要的一步,所以发生操作风险的概率比传统业务要高,这就要求银行成立专门部门负责贷后跟踪与对质押物的管理。质押物管理环节多由物流公司或仓储公司负责,银行要加强与这些企业的联系,注意对其资格的审查,并且随时进行抽查。
(四)逐步构建完善的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模型
在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同时,也要注意信用评级系统数据库中数据的逐步积累。当今银行风险控制的发展趋势是数量化、模型化,供应链金融作为一项新的信贷业务,风险评估模型更是不可或缺,而构建完善模型的基础就是具有代表性数据的收集。所以银行要注意投入物力人力开发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评估模型,使此业务今后的风险管理成本减少、更有效率。
随着我国银行业改革和金融创新的深入,银行间竞争不断加剧,各商业银行纷纷加快金融产品的研发,以新型授信技术和客户关系管理模式争夺中小企业市场份额。一些银行借助客户供应链中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运行特点,突破传统信贷思路,创造性地推出了供应链金融模式,并率先向大型企业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客户群进行推广。该模式突破了传统信贷业务的评级授信、抵质押担保、审批流程等方面的限制,客户准入门槛比较符合中小企业的特点,方案设计灵活,适用范围较广,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众多、融资模式灵活、契约设计复杂,商业银行在推广供应链金融过程中,需要对供应链金融的特定风险进行管理,以增强供应链金融的适应能力。
一、供应链金融的涵义与主体
供应链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SCF),是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银行层面),也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种新型渠道(企业层面)。从商业银行视角看,供应链金融可以理解为商业银行为满足企业供应链管理需要而创新发展的金融产品,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供应链中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及银行等各参与主体的合作共赢。根据深圳发展银行副行长胡跃飞提出的概念,供应链金融是指在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商品贸易融资的自偿性信贷模型,并引入核心企业、物流监管公司、资金流导引工具等新的风险控制变量,对供应链的不同节点提供封闭的授信支持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
(一)供应链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
1.供应链金融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供应链中核心企业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准入标准上,不再孤立地评估单个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用风险,而是侧重于考察中小企业在整个供应链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其与核心企业的交易记录,将购销行为引人中小企业融资,为其增强信用等级,并将资金有效注入相对处于弱势的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2.在供应链内部封闭授信。融资严格限定于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的购销贸易,禁止资金的挪用;利用供应链购销中产生的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主要基于商品交易中的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融资,与传统的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形成鲜明对比。
3.强调授信还款来源的自偿性,将核心企业的信用能力延伸到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并把销售收入直接用于偿还授信。另外,供应链金融还引入了物流企业的合作,起到货押监管的作用。
(二)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
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主要有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物流企业以及在供应链中占优势地位的核心企业。
金融机构在供应链金融中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通过与物流企业、核心企业合作,在供应链的各个环节,根据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动产进行“量体裁衣”,设计相应的供应链金融模式。金融机构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模式,决定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融资成本和融资期限。
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受经营周期的影响,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占用大量的资金。而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中,可以通过货权质押、应收账款转让等方式从银行取得融资,把企业资产盘活,将有限的资金用于业务扩张,从而减少资金占用,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
物流企业是供应链金融的主要协调者,一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物流、仓储服务,另一方面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货押监管服务,搭建银企间合作的桥梁。对于参与供应链金融的物流企业而言,供应链金融为其开辟了新的增值业务,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为物流企业业务的规范与扩大带来更多的机遇。
核心企业是在供应链中规模较大、实力较强,能够对整个供应链的物流和资金流产生较大影响的企业。供应链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会给核心企业造成供应或经销渠道的不稳定。核心企业依靠自身优势地位和良好信用,通过担保、回购和承诺等方式帮助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维持供应链稳定性,有利于自身发展壮大。
二、供应链金融的基本模式
在供应链中,中小企业的现金流缺口主要产生于预付账款、存货、以及应收账款等节点,这些节点在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内占据了较大比例。为了提高整个供应链的资金效率,结合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周期特点,供应链金融基本模式主要有:基于预付账款的保兑仓融资模式、基于存货的融通仓融资模式以及基于应收账款的融资模式。
(一)保兑仓融资模式
在采购阶段,供应链下游的中小企业往往需要向上游核心企业预付账款,才能获得持续经营所需的产成品、原材料等。对于缺乏流动资金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保兑仓融资模式获得银行的授信支持,用于向核心企业支付预付账款。所谓保兑仓,是以核心企业承诺回购为前提,以核心企业在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为质押,以控制中小企业向核心企业购买的有关商品的提货权为手段,由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授信业务。该模式下的授信产品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主要通过银行(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经销商)、核心企业(生产商)和物流企业(货押监管)四方签署合作协议而实施。…经销商根据与生产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生产商货款的支付保证和到期支付;物流企业提供保证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向物流企业进行反担保。物流企业根据掌控货物的库存情况和销售情况按比例决定承保金额,并收取监管费用;银行根据经销商存入的保证金签发相应额度的提货通知单,物流企业凭银行签发的提货通知单向经销商发货,经销商销货后向银行续存保证金,银行再签发提货通知单,物流企业再凭银行签发的提货通知单向经销商发货,如此循环操作,直至保证金账户余额达到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票据到期,银行保证兑付。保兑仓融资模式如图1所示。
保兑仓融资模式实现了经销商的杠杆采购和生产商的批量销售,经销商通过保兑仓业务获得的是分批支付货款并分批提货的权利,避免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从而为供应链节点上的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便利,有效缓解了全额购货造成的流动资金压力。生产商以自身的资信或实力为下游经销商提供 回购承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了下游销售。从商业银行的角度,以供应链上游核心企业承诺回购为前提条件,由其为中小企业融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以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为质押,同时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由物流企业提供授信担保,从而大大降低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授信风险。
(二)融通仓融资模式
当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处于支付现金至卖出存货的生产经营周期时,可以采用融通仓融资模式。融通仓是中小企业以银行认可的存货等动产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行为。然而不同于简单动产质押,融通仓是指在动产质押中引进物流企业,将中小企业采购的原材料或产成品等质押标的存人物流企业开设的融通仓,由物流企业提供质物保管、价值评估、信用担保、去向监督等服务,由银行根据动产稳定性、评估价值、交易对象、供应链状况等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授信业务。融通仓的还款来源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或质押产品销售中产生的分阶段还款。必要时,银行还会与中小企业的上游核心企业签订质物回购协议,降低融通仓授信业务的风险。融通仓融资模式如图2所示。
融通仓融资模式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流动商品仓储为基础,利用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联结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综合平台,开辟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新渠道。通过融通仓融资模式,使针对中小企业的动产质押贷款业务的可操作性大大增强。融通仓凭借良好的仓储、物流和评估条件,协助中小企业以存放于融通仓的动产为质押获得融资支持。此外,融通仓还帮助作为质押权人的银行解决了质物估价、监管和拍卖等难题。总之,通过融通仓模式中小企业可以将以前银行不太愿意接受的动产转变为其愿意接受的动产质押标的,从而构建起了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资金融通的新桥梁。
(三)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针对商品销售阶段,由于绝大多数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都具有未到期的应收账款,这一模式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具体而言,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是指以中小企业对供应链下游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凭证为标的物(质押或转让),由商业银行向处于供应链上游的中小企业提供的,期限不超过应收账款账龄的短期授信业务。在应收账款融资中,主要有中小企业(债权企业)、核心企业(债务企业)和银行等主体,如果是应收账款质押,银行第一还款来源是处于供应链上游中小企业的销售收入,第二还款来源是供应链下游核心企业给付的应收账款。如果是应收账款转让(有追索权明保理),则第一还款来源是供应链下游核心企业直接支付给银行的应收账款,第二还款来源是处于供应链上游中小企业的销售收入。应收账款融资也可以引入物流企业提供第三方保证担保。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如图3所示。
在应收账款质押中,银行通常将中小企业视为借款人,将核心企业视为担保人核定授信额度;而应收账款转让(有追索权明保理)通常将核心企业视为借款人,将中小企业视为担保人。因此,在应收账款融资中,核心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风险以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状况得到银行更多地关注,避免了只针对中小企业本身进行风险评估,借助核心企业较强的实力和良好的信用,使银行的授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供应链金融的特定风险
供应链金融虽然在结构上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但是由于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较多、融资模式灵活、契约设计复杂,其运作也存在一定风险。
1.核心企业道德风险。核心企业因规模较大、实力较强,在供应链金融中是决定风险的特异性变量。通常核心企业与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互利互惠,可以将中小企业的边际信誉提高到与核心企业同等的水平。但是,如果核心企业出现道德风险,利用其谈判中的优势地位,在交货、价格、账期等贸易条件上对上下游中小企业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为,以实现短期效益最大化,则会导致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迫使中小企业向银行融资以维持其基本运作。一旦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融资,供应链资金紧张状况得以缓解。核心企业可能进一步挤占中小企业资金。如果由此积累的债务负担超出中小企业的承债极限,核心企业就会由控制风险的变量转变为供应链系统性风险的“震源”,使得供应链出现不稳定,带来相应风险。
2.物流企业渎职风险。在供应链金融中,物流企业是链接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和核心企业多方参与主体的纽带。订单形式的需求信息、货物形式的监管标的、担保形式的金融服务等都通过物流企业在供应链上层层传递。一般而言,物流企业的引入有助于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但是,在物流企业准入不严的情况下,供应链金融的货押监管变量可能转化为一个新的风险隐患。比如出现监管方渎职、与中小企业的合谋诈骗或与核心企业发生纠纷等等,则必然影响供应链金融的有序循环,使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得不到无缝衔接,严重时将使整个供应链金融中断或者崩溃。
3.中小企业物权担保风险。供应链金融作为针对中小企业的授信类产品,其最大特点是强调授信的自偿性,通过对物流、资金流、控制技术的结构化运用,规避了因中小企业资信、实力不足所蕴涵的信用风险。鉴于此,供应链金融弱化了主体评价的权重,对受信主体的资质要求门槛较低;而强化债项评价的权重,对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广义的动产担保物权更为重视。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广义的动产担保物权,作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授信支持性资产,是重要的直接或间接还款来源。如果对中小企业此类广义的动产担保物权选择不慎,供应链金融将面临较高的信用风险。
4.供应链金融的操作风险。在供应链金融中,银行需要根据供应链的具体信息来量身定做金融服务,设计多元化的契约,以协调各参与主体之间在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这其中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合法性和严密性是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的重要保障。而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较多,每个主体都是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当供应链结构日趋复杂、规模日益扩大时,供应链上发生错误信息传递的机会也随之增多。在银行扩大供应链金融服务范围,提供更加灵活金融产品的形势下,如果对于贷前、贷中和贷后的契约设计不完善或有问题,供应链金融操作过程、人员、信息或外部事件不能得到准确有效地管理和配置,将可能引发操作风险,进而影响供应链金融中银行债权的有效实现。
四、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
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针对中小企业的结构性金融创新,在运作模式上具有参与主体多元化、资金流动封闭化、强调动产担保物权等一系列特征。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供应链金融比传统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需要更为复杂的技术手段。
1.供应链核心企业的选择管理。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首先是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选择问题。“为了防范核心企业道德风险,银行应设定核心企业的选择标准。(1)考虑核心企业的经营实力。如股权结构、主营业务、投资收益、税收政策、已有授信、或
有负债、信用记录、行业地位、市场份额、发展前景等因素,按照往年采购成本或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对核心企业设定供应链金融授信限额。(2)考察核心企业对上下游客户的管理能力。如核心企业对供应商经销商是否有准入和退出管理;对供应商,经销商是否提供排他性优惠政策,比如排产优先、订单保障、销售返点、价差补偿、营销支持等等;对供应商,经销商是否有激励和约束机制。(3)考察核心企业对银行的协助能力。即核心企业能否借助其客户关系管理能力协助银行加大供应链金融的违约成本。
2.物流企业的准入管理。在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中,物流企业的专业技能、违约赔偿实力以及合作意愿三项是起着决定作用的关键指标。其中,专业技能和违约赔偿实力两项指标分别关系到供应链金融的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可以进一步细化这两项指标,采用打分法形式对物流企业进行评级和分类。对于合作意愿指标,除了考虑物流企业与银行合作的积极性,还应考虑物流企业具体业务操作的及时性,以及物流企业在出现风险时承担相应责任的积极性。根据上述三项指标筛选的物流企业应能在链接供应链有序运转的同时,协助银行实现对质押货物的有效监管;在出现风险时发挥现场预警作用,将质押货物及时变现,最大程度地降低银行供应链金融违约损失率。
中图分类号:F275.6 文献标识码:A
0 引 言
作为一种新兴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为商业银行开拓了新的市场,同时也为各个产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拓宽了融资途径。各行各业纷纷试水供应链金融,钢铁行业存货质押业务尤其火热。然而2012年,全国钢材行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打击。自2012年8月份以来,从钢铁生产企业、贸易商到物流仓储企业,已有多家公司公告,坦承涉入与钢贸相关的纠纷中。11月,银行集体诉讼大批钢贸企业利用虚假质押骗贷一事引起了行业内的高度关注。由此可见,钢铁行业存货质押业务火热的背后,隐藏的是风险管理巨大的漏洞。因此,如何控制好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风险已成为热点问题。文章将针对此问题展开研究,第一部分主要说明论文的文献研究来源,第二部分主要为结合文献与调研实际总结得出的钢铁行业融资现状,第三部分主要说明此现状产生背后的银行风险管理问题及原因说明,第四部分则针对第三部分提出的问题及原因,从完善风险管理流程及创新业务开展模式两方面提出建议,第五部分总结本文主要论点及结论。
1 文献研究
对于存货质押风险管理的研究,国外集中在对风险度量指标的定量研究,国内则较多通过定性分析评价风险。Barsky和Catanach[1]建立了融资业务风险分析概念模型,这个模型将业务风险划分为五种:业务过程风险、环境风险、信息技术风险、人力资源风险和基本结构风险。盛巧玲,吴炎太[2]认为供应链存货质押融资风险主要包括六大类风险,并基于此建立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将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价法相结合来评价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风险。
总而言之国内外针对存货质押融资模式下的风险研究大都从风险类别出发,提出风险管理建议,而缺少对于风险管理流程的探讨。本文从风险管理的流程出发,分析风险控制问题,并据此提出银行规避存货质押风险的解决方案。
本文所依据的主要阐述如下,对于风险管理体系,钱军[3]针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监测、风险控制等流程方面的现状,提出了基于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模式的风险管理流程的基本对策。段伟常,张仲义[4]认为物流金融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三个典型过程。关于钢铁行业供应链融资风险管理问题,孔月[5]认为银行在业务开展中存在专业水平低、评估指标不合理等问题,而陆岷峰,栾成凯[6]认为信息非对称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并提出构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化解个体钢材市场危机是当前保持商业银行健康、稳步发展的重要措施。关于风险应对策略,杨海明[7]认为应从现金流量控制和结构授信安排两方面加强管理,而陆岷峰,栾成凯[6]认为应从加强风险管理和创新产品策略两方面应对风险。
2 钢铁行业存货质押融资现状分析
(1)钢铁行业盈利能力缩水,利润率下降,融资企业违约严重
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钢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钢材价格一路走低,导致钢铁行业盈利空间不断缩小。钢铁生意往往资金占用较大,因此中小型钢贸商在资金链中出于劣势地位,对大型钢铁生产企业不能赊账,对客户销售又需垫付资金,从而造成资金链两端吃紧,需承担很大的资金风险。因此,当钢材价格波动激烈、销售情况不理想时,资金链出现大缺口无法填平,因而常常无法偿还贷款而造成违约。
(2)信贷政策审批标准不合理,中小企业融资难,造假现象频繁
银行为了减少贷款业务的风险,设置了很高的准入门槛。对贷款企业资质进行评估时,最需要融资的中小型的企业往往很难达到银行的贷款标准。为了获得贷款,部分中小钢贸企业不得不冒险,编写虚假材料以骗取贷款。由此导致虚假质押和重复质押的情况频发,银行面临高信用风险。
(3)钢贸业务成为融资平台,资金挪用严重
由于钢铁行业利润率低,一些取得了贷款的钢贸商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将利用钢贸生意贷来的款项逐渐投向房地产、股票期货市场、金融公司或民间借贷市场等高收益行业,几乎所有的资金都在体外循环,钢材市场已慢慢成为纯粹的融资平台[3]。在此状况下,银行所贷出的钱无法解决钢铁行业的资金短缺问题,一旦体外循环的资金不能及时补充进来,资金链就会断裂,整个供应链也受到极大的挑战。
(4)过度授信过度担保现象严重
2008年国内扩大内需刺激措施推出,钢贸企业融资平台作用发挥到了一个高峰。在此期间,银行受利益驱动,降低贷款的审批标准,大肆鼓励钢贸商进行贷款,盲目对钢贸企业授信,导致过度授信、过度担保现象严重。
3 钢铁行业存货质押融资风险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总结存货质押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认为主要包含评估与监管两个环节,具体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
基于上面的存货质押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流程,对银行的风险管理进行分析发现:由于目前供应链金融体系还很不完善,业务的各个环节的操作没有一定的规范,缺少科学地评估和准入的体系,供应链信息不对称和风险管理意识差等原因,银行现行的风险管理存在很多漏洞。这些漏洞体现在业务风险管理操作中的各个环节。下面将对存货质押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
3.1 风险评估与准入
(1)中小钢贸商报表数据失真,委外风险评估误差大
对于钢铁行业存货质押融资的过程中存在委外评估导致的风险估计误差大的问题。在授信前,银行需要对借款企业的资质进行评估。但是对于银行而言,其自身并不具备风险评估业务能力,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银行大多是与固定风险评估机构进行合作。由银行向风险评估机构出具业务数据文件,如融资公司报表、质押物价格等,风险评估机构则根据银行提供资料进行分析评估,为银行出具风险评估报告,银行根据风险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利益平衡,决定是否通过钢贸企业融资要求。而这一操作流程实质上存在比较大的漏洞,一方面,由于具有融资需求的钢贸企业大都为中小企业,而风险评估机构的主要针对对象是大型企业,因此存在指标要求与实际对象不符的问题。另一方面,在现实中,不排除借款钢贸企业的经营道德水平低下的状况,报表数据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的状况。因此银行期望通过专业风险评估机构获得风险评估的准确结果,往往因为钢贸企业的利益驱动而希望落空,风险评估结果往往远低于实际值,这样直接导致了银行的风险提高和决策失误。
(2)准入标准不完善,物流企业资质能力不足
作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的重要主体,物流企业的选择至关重要。而目前对于物流企业的选择尚缺乏一个完善而全面的准入体系。在存货质押业务的不同模式下,物流企业起到的作用不尽相同,因此存在的问题也大有不同。在委托监管模式下,物流企业大多是中小型仓储企业,银行对于物流企业大多仅考察其物流运营与存货监管的安全条件及其他条件是否符合质物的仓储要求等,而对于其是否具有完善的日常监管制度、专业人才等以及风险预警能力往往并不做要求。一方面,这源于中国物流仓储企业普遍水平低,大多数物流仓储企业作为中小企业难以满足全面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商业银行缺乏对于物流仓储企业资质的重视,风险管理体系存在漏洞。由于这种妥协式不规范的准入体系,导致不合格物流企业进入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体系,甚至出现钢贸企业与物流企业勾结骗贷,导致重复质押、虚假质押问题频发。而在统一授信模式下,物流企业大多是大型综合物流企业,综合能力较强,品牌与信誉较好,综合监管技术水平高于一般物流企业。对于此种物流企业,银行的主要评判标准为业内评价和规模组织架构,而往往缺乏对于合作意愿的考察。由于综合性物流企业主营业务盈利水平高于一般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仅为增值性扩张业务,因此难以受到企业战略性重视,监管责任意识缺乏,业务监管力度低,导致操作风险增加。
3.2 业务监管环节
(1)供应链信息不对称,质押物监管水平低下
现在的存货质押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银行大多将对质押物的监管事务交由物流公司负责,银行会定期派遣监管员进行现场检查[8]。这样的监管模式中,物流企业在质押物监管的环节中掌握着来自市场、借款企业和银行三方面的信息,而银行往往只能从物流企业处获得关于质押物的信息,供应链上下游间信息不对称,极易导致借款企业和物流企业勾结骗贷的情况发生。另外,尽管银行会派遣监管员进行现场检查,以期监督质押物,降低风险。但由于监管员通常不具备专业的物流知识,很难对钢材的价值和数量进行准确的评估,存在较高人工风险和操作风险,因此银行派监管员的办法并不是减小风险的有力措施。在这样的监管模式下,质押物的监管水平较低,由此带来的道德风险和人工风险居高不下。
(2)风险管理意识差,对资金流向的监控力度小
钢材市场的融资中存在严重的资金外流现象,主要由银行对资金去向监管不力造成的。钢贸是一个利润空间非常小的行业,很多钢贸商运用质押钢材进行贷款后到房地产等高利润空间的行业去投资,专款不专用。然而银行在对贷款资金去向的监管方面明显意识不强,力度不够。借款企业在银行贷款时需在银行设立专门账户,但在银行的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很少涉及对专门账户资金流向的管理,这使得银行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当市场发生波动,某一钢贸商资金链断裂,不仅银行难以回收资金,甚至会影响整个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带来巨大的供应链系统风险。
(3)风险预警意识差,风险应急控制难度大
风险的预警和应急控制属于银行业务管控的一个重要环节,预警机制的存在可以使银行进行存货质押业务的风险大大降低。然而在现行的融资业务流程中,对风险预警的投入极少,大多数银行缺少建立健全的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理机制。一方面银行缺乏风险预警的意识,另一方面由于业务操作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标准不完善导致预警困难。
4 钢铁行业存货质押风险管理建议
在上述的风险管理问题及原因中,分析了存货质押业务目前开展的主要管理问题及其产生原因,针对以上风险管理问题,认为主要应通过完善风险管理流程体系,从流程环节上解决风险管理问题;另一方面,诸如信息不透明等导致风险管理问题的根源,究其根本是其模式开展本身存在问题,由此认为从根本上解决如上问题,需从业务模式上展开创新。在风险管理建议中,将主要从完善风险管理流程体系与创新业务模式开展两方面展开。
4.1 完善风险管理流程体系
(1)加强评估力度,降低钢贸企业信用风险
评估和准入作为一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端,银行必须加强对于环节的重视。一方面,由于供应链金融业务主要针对中小企业,因此银行必须完善现有风险评估体系,制定符合中小企业实际情况的评估指标,弱化对于财务指标的要求,加强对于非财务指标的要求,保证评估指标能够切实有效地把握项目风险,避免“报表决定一切”的评估方法。另一方面,培养熟悉钢贸业务的专业人才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对钢贸企业的业务情况及相关合作情况进行全面的把握和掌控,降低由于钢贸企业造假导致的信用风险。
(2)严格准入标准,降低物流企业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由于供应链金融实际操作中,银行缺乏物流管理能力,需要借助物流企业的帮助开展业务,因此物流企业的监管能力和道德水平极大影响了业务开展的风险水平。对于物流企业的选择,银行应加强对于准入体系的完善,可采用招标合作形式,根据业内评价及初步考察选定部分物流企业作为初步合作意向对象,向初选名单企业发放招标邀请书,由意向物流企业投标,结合投标资料并对其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由专家进行评估后确定合作物流企业名单,确保物流企业的物流监管能力和风险预警能力。另外,对于物流企业的考察指标,特别是大型物流企业,应加强对于合作意愿的权重要求,保证物流企业对于该项业务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降低由物流企业导致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3)完善质押物监管体系,银行需对物流企业形成制约
完善的质押物监管体系有利于提高质押物监管水平,可以防范物流企业失信现象的发生,有效降低信用风险。一方面需选择信誉度高的物流企业,督促物流企业加强质押物监管。另一方面,银行自身也需要提高自身的物流专业水平,培养自己的物流管理人才,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质押物资质认定和后期的质押物仓储管理方面对物流企业形成制约。
(4)加强贷款账户的管理,实时追踪资金去向
银行需要加强对借款企业贷款账户的管理,发挥供应链金融的特色优势,为借款企业的上下游企业设立业务往来账户,实时监控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资金往来状况以掌握发放的款项去向,确保贷款企业专款专用。在借贷合约中进行规定,严格限制贷款资金流出钢铁行业,设置大力度的违约处罚;与物流企业联合进行严密的监管,确保实时掌握借款企业的财务状况。
(5)银行联合物流企业建立全面的风险预警及应急控制系统
由银行或物流企业单独建立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是片面的,对存货质押业务的风险预警不能仅仅停留针对某个单一对象或某个单一环节,要对整个供应链进行全面的管控,银行需要通过预警系统对借款企业、供应商、下游企业的运营状况进行有效的监控。建立全面的风险预警和应急控制系统需要对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可以由银行和物流企业联合设立专门的预警应急机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各自的职责,有效改善与经营有关的流程,提高信息交换的效率。在第一时间发现风险,并且快速做出反应,及时分散转移和规避风险。
4.2 创新业务开展模式
(1)建立集成的电子信息交易平台
信息不对称导致存货质押业务开展问题频发。针对这一问题,可建立全面集成的电子信息交易平台。在这样的电子信息平台下,贯穿整个产业链的集商流、资金流、物流于一体的信息资源可以实现及时透明的共享。平台之中的成员不仅可以共享信息,还可以共享平台的金融服务、物流服务等。建立这样的信息交易平台,不但可以降低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中的操作风险,避免物流企业与贷款企业勾结骗贷;更有利于银行收集借款企业的交易信息进行风险评估,降低风险评估成本。
(2)银行与物流公司联合,设立物流银行
物流企业责任意识差、银行专业水平低妨碍业务开展。由此,可成立物流银行,将银行的资金流与物流企业的物流进行结合,形成专业化的战略联盟。银行与物流企业实现了完全的责任和利益捆绑。合二为一的银行和物流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拥有共同的目标,这就直接避免了物流企业监督责任意识差、与贷款企业勾结骗贷带来的信用风险。
(3)引入信用保险,丰富风险规避手段
目前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一旦业务出现授信风险,管理方式单一,大都采取风险自留或与物流企业及担保企业风险共担的方式。因此,银行可考虑在此种业务中引入信用保险和监管保险,保证一旦在供应链金融中出现授信风险,仅靠贸易自偿性难以及时、足额地收回授信时,银行就可通过保险公司的信用保险来及时化解授信风险。信用保险开展,既能解决供应链中企业的融资问题,又能解决银行授信的担保问题;同时,保险公司又开辟了一个新的业务领域,是一项企业、银行、保险公司三方共赢的创举[9]。
(4)引入第四方风险管理商,加强物流企业监管
由于目前中国物流企业普遍小而杂,自身道德水平低,物流企业与钢贸企业勾结骗贷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认为有必要存在第四方能够对物流企业进行监管,确保物流企业操作的规范合法性,降低由于物流企业自身道德水平低导致的操作风险。第四方风险管理商可为银行提供业务全流程的风险控制方案,降低供应链金融的操作风险,监控物流企业及担保企业参与主体的业务操作,有效弥补了银行自身监管能力不足的漏洞,银行可专注于金融业务的开展,符合供应链发展专业性分工的大趋势。
5 结束语
2012年频繁爆发的钢铁行业存货重复质押事件,可以看出存货质押业务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风险管理漏洞。本文首先结合文献研究以及现场调研,说明了钢铁行业存货质押业务的现状问题。而这些问题来自于银行风险管理的漏洞,对此,文章从风险管理流程角度分析,认为银行的风险评估与风险监管存在问题,并分析其产生原因。在问题分析基础上,文章从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与创新业务开展形式两方面给予建议,认为银行要加强评估准入体系建设,提高对于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质物与资金的监管水平,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并可以考虑通过建立电子信息平台、与物流公司联盟、引入信用风险以及风险管理商来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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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13. 054
[中图分类号] F253;F8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13- 0126- 03
0 引 言
物流金融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它的快速发展受到了国家支持。但我国物流金融并不成熟,还存在着众多的风险,制约着它的发展。发展金融物流业务虽然能给金融物流提供商、供应链节点企业和金融机构带来″共赢″效果,但提供商却面对各种各样的风险,物流金融的外部融资行为将受到法律、政策的限制和影响,也给物流金融业务本身增加了诸多不_定性。同时,我国的物流产业还处在粗放型的发展阶段。因此,有效的风险管理是物流金融能否成功的关键要素。
1 物流金融的风险分析
物流金融在实施过程中,主要风险有行业系统风险、运作风险、信用风险和担保物风险,见图1。
1.1 行业系统风险
物流金融行业系统风险的专题研究文献较少,个别文献在研究物流金融业务整体风险影响因素时会有所涉及,如陈祥锋(2005)、冯静生(2009)等,也有文献直接构建包括外部风险因素的物流金融风险评估体系与模型来分析整体风险。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观点,行业系统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见表1。
1.2 物流金融的运作风险
在物流金融风险中,运作风险导致的直接或者间接损失已经呈现出明显大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趋势。金融实务界和监管机构非常关注运作风险管理技术、方法和组织框架的探索与构建。
于洋(2003)认为,操作风险包括仓储企业或者银行内部操作失误的风险以及仓储企业与银行之间业务衔接操作失误的风险。陈祥锋(2005)则认为解析运作风险应首先需要揭示各阶段资金缺口或风险发生的可能点,然后再在风险多发点上采取相应措施,特别地“付现”至“销售”阶段,最易招致风险的发生,此时大量货币现金转变成动产形式存在,资金缺口为最大。物流金融依赖于供应链,供应链衔接将受到诸如文化观念、监督管控、交通状况等各方面的影响,其中任何一方面的管理不善(如效率低下、违约风险等)都会给整个物流金融的运行带来风险。随着物流金融的进一步发展,物流金融的运作风险已逐渐贯穿于整个业务的全过程。物流金融研究应当从担保物在贷款风险控制中的作用、风险控制指标、风险预警及违约处理等方面进行分析,李毅学(2011)在后续的研究中,把操作风险总结为合规风险、模式风险、流程风险、具体操作风险四个方面,其描述较为详尽。
1.3 物流金融的信用风险
物流金融是以信用为基础的金融业务表现形式之一,在市场交易过程中难免存在着信用风险隐患。对于物流金融业务中的信用风险,学者建立了众多模型进行研究。关于信用风险评价方面,学者们基于BP神经网络理论和博弈论建立物流金融风险的评价模型,据此对第三方物流企业金融信用实施评价管理。唐少麟(2006)则用纳什均衡矩阵模型概括了物流供应链中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方(多为中小型企业)和物流企业所面临的困境。关于物流金融信用风险应对措施方面,金融机构、物流企业、融资企业应建立共同的提出防范措施,适当规范的授信和物流融资商品市场选择及其统计分析,培养管理人员理念、能力,健全制度,强化对质押货物的控制,进而构建物流金融业务信用风险预警机制。
1.4 物流金融的担保物风险
物流金融是一种新型的金融形式,它关注的不仅是公司的资产负债、盈利能力等基本财务报表层面的东西,还在于抵押担保物所承载的各类信息,如:规格、型号、价值、价格波动走势、市场供求情况、交易双方实力等各个因素。物流公司在其中处于核心地位,成为连接金融机构和融资方两者的桥梁和纽带,物流公司如何控制好它的担保物对物流金融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胡剑(2009)认为,担保物风险应当从质押物所有权的法律风险、质押物监管风险、质押物产品市场风险和质押物变现风险这几个方面分类归纳。张忠辉(2011)则进一步细化了担保物风险,并把担保物风险具体分解为:担保物自身的风险(包括质押货物选择、质押货物市场价格稳定性、质押货物是否投保、质押物合法性和所有权归属等)、仓单质押技术风险、仓单风险(仓单的灭失或造假)等。吴春平(2016)在进一步的研究中提出了“三个确保”:确保货物质押率、货物存放地合法合理有效;确保仓单内容的真实性和唯一性;确保货物的保值率以及它的真实存在。
2 物流金融的未来发展趋势
2.1 物流金融业务的专业化发展
物流行业的简单运输模式具有不可持续性,物流公司或者下设的子机构会演变为专注于某个产业的形式以求增加其竞争力。比如天猫超市会为普通商品和生鲜产品,配备有不同物流运输系统。随着物流金融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也会呈现专业化细分。同时,物流公司对某个产业的专业化程度加深,能够使得物流公司更了解其货物信息,从而减少物流方和银行方跟抵押物有关的风险。
2.2 大型物流公司承担“物流银行”功能
国务院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年)》,该规划积极鼓励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协作联盟等方式进一步加速自身发展,也表明了他们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相应市场秩序。我们可以预见,物流行业将进入一个兼并收购阶段,并呈现出集中化趋势。其中,个别物流公司做大做强,资金力量更加雄厚,加以利用收现付现时间差,甚至可以直接担任某些中小企业的“物流银行”,使物流企业和融资企业串谋所造成的信用风险降至最低。
2.3 大数据下的“一体化”物流金融模式
物流金融在业务运行过程中的人为失误、管理不善,货物、仓单的电子化监控以及物流金融蓬勃发展所伴随的各类烦琐而又冗杂的数据等都急需物流大数据金融平台的搭建。现物流大数据已经有所发展,而这里更强调的是一种“一体化”模式,一种强大的智能化互联网共享技术连接起物流金融参与各方以及货物仓单等各种相关信息,使得物流金融业务不仅得到流程上的简化,更能帮助其消减信息不对称,从而减少风险。
2.4 物流金融将迎吸纳资本井喷期
根据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我国的物流金融行业正处在成长期,它的行业吸引力逐步呈现。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有关研究表明,其市场增长潜力巨大,有近70 000亿元人民币的发展空间。国务院出台了诸如《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等相关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对物流企业加大投融资支持。此外,我国将在上海建立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物流金融行业将迎来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金融、物流等企业也因此开始重视起物流金融行业,加大投融资力度,以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强占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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