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市场需求模板(10篇)

时间:2023-06-13 16: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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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市场需求

篇1

了解建筑工程管理专业未来3-5年社会需求情况与发展前景;了解企业对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素质与能力的要求;了解企业对该专业知识与能力结构,课程体系与实践性教学内容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提供可靠依据。

2 调研方式

通过向青海省建筑施工企业发放调查问卷表以及与青海省本行业专家访谈方式进行。

3 调研内容

主要调查青海省建筑业企业对项目管理员(中小型项目经理助理)、资料员、施工员、造价员、合同管理员、招投标员的社会需求以及对岗位典型工作的需求。

4 调查结果

4.1 青海省建设市场基本情况 据《青海省统计年鉴》(2013年)统计:2012年青海省有各类建筑施工企业461家,其中建筑总承包企业287家,专业承包企业146家,劳务分包企业28家。在对其中的270家企业开展的调研显示,大型企业占6.3%,中型企业占19.6%,小型企业占63.0%,微型企业占14.1%[2]。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定位是:为青海省中小微型建筑施工企业培养从事建筑施工项目管理,具备施工项目经理的基本素质,“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技术管理人才。本次调查在青海省占90%以上的中小微型建筑施工企业中展开。

本次调研发出调查问卷表80份,回收有效问卷64份。参与本次调研的14家企业中有38家私营企业(59%),21家民营企业(33%),5家国有企业(8%)。

4.2 青海省未来3-5年专业需求状况 未来5年建筑企业对建筑工程技术类专业的人才需求量约为每年2600人,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施工企业在岗位需求方面,对于土建和安装施工员的需求是最大的,约为每年500人左右,其他岗位需求每年约为300人左右。

4.3 青海省未来3-5年本专业相关岗位需求状况 调研结果显示:造价员岗位能力需求的94%表现为编制招投标文件、完成工程预算、结算工作;项目管理员岗位能力需求的94%是开展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技术管理工作;招(投)标员岗位能力需求的83%表现为协调各部门编审标底,起草标书,组织标底分析;对施工员岗位能力需求的88%是开展技术指导、质量管理,收集施工资料;对资料员岗位能力要求的88-95%是熟悉竣工验收资料体系构成,熟悉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及其要求,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清点、补充、整理工作;对合同管理员能力要求的93%表现为汇总汇报合同签订、执行情况,熟悉合同条款及基本内容,审查其完整性,信息化管理合同。

5 结论及建议

5.1 对本专业招生规模的意见建议 青海省目前开设“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的院校有两所(青海大学和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每年有该专业毕业生95人左右(青海大学40人左右,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55人左右),鉴于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与建筑工程技术类专业的兼容性,认为该专业每年招生规模确定在100人左右较合适。

篇2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自改革开放吹响号角以来,我国建筑业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随之工程监理行业便应运而生,目前我国建筑业的投资项目在逐年增多,业主对工程全过程的管理服务也增添了新的需求,这给工程监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工程监理这一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凸显出各种矛盾,既无法充分满足业主的需求,也阻碍了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

工程监理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工程监理的发展历程

进入改革开放以来,建筑行业虽然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由于传统体制模式的禁锢,无证施工、质量不合格、无证规划设计等现象屡见不鲜,建筑市场一时间被各种矛盾笼罩,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督平台,基于这一要求,我国在1983年就开始施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第二年国务院对工程监理制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标志着我国工程监理制度突破了原有的监督模式,形成了集政府、企业和第三方多重监督体系[1]。自此以后,我国工程监理事业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到目前以发展为全面推广时期。

工程监理的现状

我国工程监理制度建设之初就带有明显的政府强制性,经过了二十几年的发展,工程监理制度仍然带有明显的强制色彩,国务院有权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畴,同时,国家还出台了各项规定来约束工程监理的行为,地方政府同样出台了更细致的相关条例。政府过多的干涉,使得工程监理市场竞争意识不强,地域垄断现象更是甚嚣尘上,多数工程监理企业依赖性强,对市场的敏感度过于薄弱,更谈不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此外,我国工程监理企业服务意识较差,在很大程度上监理企业只是为了满足政府强制规定的要求,而在自身服务意识上没有觉醒。

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形成

市场垄断和区域保护现象严重

企业的发展必须以把握市场规律为前提,而工程监理企业却忽视了这一点,由于工程监理行业带有明显的强制色彩,工程监理市场的开放性就受到严重阻碍,地方保护主义和垄断现象比比皆是,外来企业根本就无法进入到区域市场中,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对地方工程监理企业过度倾斜,导致本地工程监理企业依赖性强,竞争意识薄弱,这势必会造成市场公平性的缺失,严重阻碍工程监理市场的发展[2]。

竞标投标机制无法体现公平性

我国对于工程监理评估并没有一个完善的标准,这就使得在招标的过程中,业主无法按照一个系统的标准来衡量监理企业的综合水平,业主无法完全知悉监理企业的信息就已经构成了不公平,同时,我国工程监理的招标机制尚存在问题,例如,在进行监理企业招标的过程中,当地的一些龙头企业和管理部门常常选择下属的监理企业,使其他监理企业无法通过公平竞争中标;评标专家不能客观的对监理竞争企业进行评价,导致有能力的监理企业与标失之交臂;还有一些建筑单位将投标期缩短或者延长,使得一些监理企业无法获取到正确信息而错失投标。这些现象在监理招标投标市场上屡屡发生,致使我国监理招标投标市场的公平性无法显现。

管理机制无法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

行业协会形同虚设

行业协会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更无法企及国际上较大的专业团队,我国行业协会的会员常常是以单位为主,而单位的代表恰恰的经营管理人员,协会自然不能成为监理工程师的社团组织,具有高水平、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就无法被吸引,使得行业协会的人才紧缺,再加上协会的工作内容一般受到政府的限制,在维护会员利益时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工程监理市场也会因此失去应有的公平性与秩序性。

现代监理制度不够完善

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一直以来就呈现出政府一管到底的特点,监理企业内的管理制度往往与政府挂钩,无法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各个管理部门的职能存在交叉严重的情况,导致管理成本激增,进而效率也随之下降,同时,我国在工程监理的立法方面虽然已经建立,但基本思路和质量仍然存在问题,使得工程监理行业无法进行公平竞争,没有市场竞争的激励,监理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道路上就更加举步维艰。

工程监理的人才机制不够健全

复合型专业人员紧缺

现今我国绝大部分工程监理工程师大多指向设计和施工等方向,而从长远来看,工程监理的需求绝不仅仅局限于设计和施工,迫切需要一些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专业人才,而我国目前工程监理企业在人才吸引方面还需不断完善,同时在管理人员方面相对落后,无论是信息渠道的搜寻还是信息的处理都有所欠缺,在监理工程师的认证方面,限制了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的发展,只注重质量监督而忽视了技术和管理的重要性。

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过低

国际上胜任监理工程师的条件是必须兼具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一些大企业如美国兰德公司等拥有硕士和博士学历的监理工程师的比例超过7成,而且工作经验也是国外企业比较看重的指标。而我国从事监理行业的工程师一般来自于各单位的退休员工、其他企业转换而来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或者是企业上级单位相关部门调转来的工程技术等。我国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学历参差不齐,人才流动性大。这些不利因素使得我国监理企业在国际市场中很难站稳脚跟[3]。

构建科学合理工程监理体系建议

强化工程监理市场的管理

整顿工程监理市场的秩序对促进工程监理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想规范工程监理市场秩序,首先要做的就是打破垄断局面,引入竞争机制,让工程监理企业能够在一个公平的氛围下竞争,业主在进行招标时一定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合法程序选择具有资质的企业,同时,业主应与中标的监理企业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和利益[4]。政府部门应严惩招标不法行为,维护工程监理市场的公平性。

重视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行业协会是政府和企业的纽带,行业协会应该作为企业领导者和引路人的角色,充分发挥其管理职能,调整行规行法,营造和谐的市场运行环境,使资格管理工作有的放矢,加快建立信息网络的建立,严格市场准入机制,维护工程监理市场的有序性。监理企业应加强市场敏感度,应以积极、公平的心态去面对市场竞争,加快企业体制改革,努力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现代企业制度。

完善企业用人机制

工程监理不仅仅局限于设计和施工,该包括管理、经济等方面,属于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这一行业所要求的人才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还必须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同时,还需兼备足够的实践经验。基于此,工程监理企业必须重视人才培养,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按照企业自身情况引进合适的人才,根据岗位需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避免出现岗位重叠的现象。企业要定期对人才进行培训,并根据员工的特长安排岗位,充分将员工的职业生涯与企业发展相结合,实现工程监理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小结

工程监理制度的健全对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我国目前工程监理所存在的问题给我们敲响警钟,要想紧跟监理行业国际潮流,就必须提高对工程监理存在问题的高度重视,本文挖掘出三点关于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并依次给出了解决的建议,希望对工程监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改革道路有所帮助。建筑市场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壮大,工程监理市场将迎来一个又一个机遇和挑战,要想实现工程监理的长足健康发展,就必须把眼光放长远,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对工程监理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相信经过不断的努力,工程监理行业定会呈现良好新局面。

参考文献

[1]李杰.中国工程监理业现状与发展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05

篇3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1.工程监理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1.1工程监理的发展历程

进入改革开放以来,建筑行业虽然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由于传统体制模式的禁锢,无证施工、质量不合格、无证规划设计等现象屡见不鲜,建筑市场一时间被各种矛盾笼罩,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督平台,基于这一要求,我国在1983年就开始施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第二年国务院对工程监理制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标志着我国工程监理制度突破了原有的监督模式,形成了集政府、企业和第三方多重监督体系[1]。自此以后,我国工程监理事业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到目前以发展为全面推广时期。

1.2工程监理的现状

我国工程监理制度建设之初就带有明显的政府强制性,经过了二十几年的发展,工程监理制度仍然带有明显的强制色彩,国务院有权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畴,同时,国家还出台了各项规定来约束工程监理的行为,地方政府同样出台了更细致的相关条例。政府过多的干涉,使得工程监理市场竞争意识不强,地域垄断现象更是甚嚣尘上,多数工程监理企业依赖性强,对市场的敏感度过于薄弱,更谈不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此外,我国工程监理企业服务意识较差,在很大程度上监理企业只是为了满足政府强制规定的要求,而在自身服务意识上没有觉醒。

2.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形成

2.1.1市场垄断和区域保护现象严重

企业的发展必须以把握市场规律为前提,而工程监理企业却忽视了这一点,由于工程监理行业带有明显的强制色彩,工程监理市场的开放性就受到严重阻碍,地方保护主义和垄断现象比比皆是,外来企业根本就无法进入到区域市场中,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对地方工程监理企业过度倾斜,导致本地工程监理企业依赖性强,竞争意识薄弱,这势必会造成市场公平性的缺失,严重阻碍工程监理市场的发展[2]。

2.1.2竞标投标机制无法体现公平性

我国对于工程监理评估并没有一个完善的标准,这就使得在招标的过程中,业主无法按照一个系统的标准来衡量监理企业的综合水平,业主无法完全知悉监理企业的信息就已经构成了不公平,同时,我国工程监理的招标机制尚存在问题,例如,在进行监理企业招标的过程中,当地的一些龙头企业和管理部门常常选择下属的监理企业,使其他监理企业无法通过公平竞争中标;评标专家不能客观的对监理竞争企业进行评价,导致有能力的监理企业与标失之交臂;还有一些建筑单位将投标期缩短或者延长,使得一些监理企业无法获取到正确信息而错失投标。这些现象在监理招标投标市场上屡屡发生,致使我国监理招标投标市场的公平性无法显现。

2.2管理机制无法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

2.2.1行业协会形同虚设

行业协会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更无法企及国际上较大的专业团队,我国行业协会的会员常常是以单位为主,而单位的代表恰恰的经营管理人员,协会自然不能成为监理工程师的社团组织,具有高水平、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就无法被吸引,使得行业协会的人才紧缺,再加上协会的工作内容一般受到政府的限制,在维护会员利益时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工程监理市场也会因此失去应有的公平性与秩序性。

2.2.2现代监理制度不够完善

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一直以来就呈现出政府一管到底的特点,监理企业内的管理制度往往与政府挂钩,无法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各个管理部门的职能存在交叉严重的情况,导致管理成本激增,进而效率也随之下降,同时,我国在工程监理的立法方面虽然已经建立,但基本思路和质量仍然存在问题,使得工程监理行业无法进行公平竞争,没有市场竞争的激励,监理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道路上就更加举步维艰。

2.3工程监理的人才机制不够健全

2.3.1复合型专业人员紧缺

现今我国绝大部分工程监理工程师大多指向设计和施工等方向,而从长远来看,工程监理的需求绝不仅仅局限于设计和施工,迫切需要一些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专业人才,而我国目前工程监理企业在人才吸引方面还需不断完善,同时在管理人员方面相对落后,无论是信息渠道的搜寻还是信息的处理都有所欠缺,在监理工程师的认证方面,限制了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的发展,只注重质量监督而忽视了技术和管理的重要性。

2.3.2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过低

国际上胜任监理工程师的条件是必须兼具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一些大企业如美国兰德公司等拥有硕士和博士学历的监理工程师的比例超过7成,而且工作经验也是国外企业比较看重的指标。而我国从事监理行业的工程师一般来自于各单位的退休员工、其他企业转换而来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或者是企业上级单位相关部门调转来的工程技术等。我国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学历参差不齐,人才流动性大。这些不利因素使得我国监理企业在国际市场中很难站稳脚跟[3]。

2.4构建科学合理工程监理体系建议

2.4.1强化工程监理市场的管理

整顿工程监理市场的秩序对促进工程监理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想规范工程监理市场秩序,首先要做的就是打破垄断局面,引入竞争机制,让工程监理企业能够在一个公平的氛围下竞争,业主在进行招标时一定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合法程序选择具有资质的企业,同时,业主应与中标的监理企业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和利益[4]。政府部门应严惩招标不法行为,维护工程监理市场的公平性。

2.4.2重视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行业协会是政府和企业的纽带,行业协会应该作为企业领导者和引路人的角色,充分发挥其管理职能,调整行规行法,营造和谐的市场运行环境,使资格管理工作有的放矢,加快建立信息网络的建立,严格市场准入机制,维护工程监理市场的有序性。监理企业应加强市场敏感度,应以积极、公平的心态去面对市场竞争,加快企业体制改革,努力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现代企业制度。

2.4.3完善企业用人机制

工程监理不仅仅局限于设计和施工,该包括管理、经济等方面,属于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这一行业所要求的人才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还必须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同时,还需兼备足够的实践经验。基于此,工程监理企业必须重视人才培养,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按照企业自身情况引进合适的人才,根据岗位需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避免出现岗位重叠的现象。企业要定期对人才进行培训,并根据员工的特长安排岗位,充分将员工的职业生涯与企业发展相结合,实现工程监理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3.小结

工程监理制度的健全对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我国目前工程监理所存在的问题给我们敲响警钟,要想紧跟监理行业国际潮流,就必须提高对工程监理存在问题的高度重视,本文挖掘出三点关于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并依次给出了解决的建议,希望对工程监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改革道路有所帮助。建筑市场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壮大,工程监理市场将迎来一个又一个机遇和挑战,要想实现工程监理的长足健康发展,就必须把眼光放长远,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对工程监理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相信经过不断的努力,工程监理行业定会呈现良好新局面。

参考文献

[1]李杰.中国工程监理业现状与发展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05

篇4

中图分类号:TV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国内监理行业发展趋势

80年代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为了有效发挥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加大推行监理的力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项目施行强制性监理。目前为止,我国的建设监理行业己经经过了试点、稳步发展和全面推行阶段,今后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是:

(l)适应市场需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在工程监理行业逐步建立起综合性监理企业与专业性监理企业相结合、大中小型监理企业相结合的合理的企业结构。按工作内容分,建立起能承担全过程、全方位监理任务的综合性监理企业,工作内容向纵深两个方面扩展,从单一的施工阶段监理向建设工程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延伸,从单一的质量控制向投资、进度控制发面发展,应用现代项目管理理论,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为业主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咨询服务。

(2)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的改革开放的国策为世人瞩目并吸引着国际上广大的投资者,其工程承包市场当然亦成为国际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际经济协作的重要力量。我国建设监理与国际接轨是大势所趋。走向世界我国的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做好充分准备,不仅要迎接国外同行进入我国后的竞争挑战,而且也要把握进入国际市场的机遇,敢于到国际市场与国外同行竞争。

2.加入WTO后国内水利监理行业受到的冲击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西部大开发、南水北调战略的实施,水利建筑项目必将是国外业主感兴趣的投资领域,国外工程监理公司凭借良好的国际信誉、高科技的管理手段、优质的服务与国内的水利建设监理公司形成了共同竞争的市场局面,在繁荣国内建筑业的同时,也给水利行业建设监理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由于受到我国传统的建设体制和工程管理模式的影响,我国在水电建设监理的组织、推广等方面还没有形成一整套具体、科学、规范化的监理方法、手段和实施程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水利建筑领域的向前发展,更不利于按照国际运行机制和惯例来开展工作。因此,水利建设监理公司必将在以下方面受到严重的挑战和冲击。

2.1时国内水利建设监理公司市场占有率的冲击

加人WTO后,水利监理公司原来独霸一方的市场经营格局受到剧烈冲击。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的影响,水利监理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在组织形式上,国外是专业的工程监理公司,是高级监理工程师的组合,而我国是综合性的水利建设监理公司,是各类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组合,造成水利监理公司负担重,运行成本高,导致提供的监理服务质量竞争力不强。而我国水利建设监理公司在新技术方面投人少,监控手段和设备落后,导致竞争能力不强;在市场运作方面,国外工程监理公司有进行长期国际市场竞争和项目组织的经验,而我国水利监理公司则刚刚准备进入国际市场,缺乏国际市场竞争和项目组织的经验,导致国际市场竞争经验不足和项目组织实施竞争能力不强。

2.2对国内水利监理人才资源的冲击

目前,由于国内水利监理行业存在监理工作不规范以及监理酬金偏低等问题,水利监理公司难以留住有各种技术专长的高素质人才,水利监理人员的组成呈现两极分化:一些是从施工单位退下来年龄偏大的工程技术人员,有实践经验,但知识老化,且理论较欠缺;另一些是刚从各院校分配来的毕业生,实践经验较差,这些人员虽经培训、考试,持证上岗,但仍不能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需要。更加严重的是一些素质低的监理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承包商,极大地损害了国内水利监理行业的声誉。

2.3对国内水利工程监理公司的冲击

当前,一些监理公司不具备从事水利建设监理工作资格。虽然有资格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但没有固定的职员,有了监理任务就临时凑几个人,任务完成后就解散人员,根本谈不上规范化开展监理工作。另有一些监理公司是政府部门的下属企业,还有些监理公司和政府质检部门混为一谈,或者建筑公司自己又设立了监理公司,自己干活自己监理,形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极大地扰乱了水利建筑市场的竞争秩序,阻碍了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更经不起国外监理公司的巨大冲击。因此,必须对相应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以确保我国水利监理事业跟上国际监管理行业发展的步伐。

3.监理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1监理的责、权、利不统一

监理的责权利的问题,是束缚着监理业发展的原因之一。按照国家当初推行工程监理制度的初衷,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职能应该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三控、二管、一协调”。从监理企业方面来讲,一方面近几年来特别是《行政许可法》施行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放宽了监理企业资质审批条件、加快了监理企业资质审批速度,各行各业大大小小的监理公司发展较快,市场竞争激烈。作为监理公司,为了自己能拿到钱,即使业主违反监理合同要求,也不愿意得罪业主。这样导致施工现场监理力度不足,一旦出现工程质量事故,业主一推了之,监理只有责,而相应的权和利得不到保障。

3.2监理的工作范围及内容不确定

由于工程建设监理按国家要求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强制执行的,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时一定要提供监理合同,业主都不得不聘请监理企业,但往往业主又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又安排自己的一套班子来管理。这些人是业主的代表有很大的权力,施工单位也清楚谁才是真正的付款人,因此其行为自然会有明显的倾向性。

3.3监理单位工作不到位

(1)人员不到位

20世纪90年代以米,在建工程数量增多,使得现有工程监理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工程发展的实际需要。各业主单位在招标时要求的人员资质都偏高,有的监理企业为了中标不得不在多个项目上报同一批监理人员,一旦中标,就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导致项目中标后换人以及很多项目的总监只挂帅不出征和空挂监理人员的现象屡见不鲜。

(2)企业自身管理不到位

受利益驱动以及为了企业生存的需要,有的监理企业把承揽的项目承包给个人或转包到某个较低资质的企业,而只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这样势必会造成企业对项目直接的管理不到位,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3)监理现场管理不到位

目前,部分工程的监理水平较低,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监理机构组织不健全,监理工作制度不完善,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不明确;二是总监理工程师到位率不高,一人身兼几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况比较普遍;三是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不得力,未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实施监理;四是工程监理企业的管理还没有上层次、上水平,许多工程监理企业还缺乏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手段;

4.建设监理企业应采取的对策建议

4.1加大监理企业的改革力度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投资主体更趋多元化,社会和市场对监理行业的需求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多层次、多专业的市场需求,调整监理行业的组织结构势在必行。大型的监理企业改制,尽量采用股份公司的形式,监理企业是人才密集型企业,对监理公司而言,人才是其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要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成为主人,即成为股东,这样就能充分发挥每个个体的最大作用,有利于监理公司的持续性发展。

4.2建立和发展监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我国加入WTO后,使得监理企业间的竟争重点越来越多,对一个监理企业来讲要发展就要有资源,要掌握核心的技术,要有开拓市场的能力,企业的运营成本要低,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建立核心竞争力。所谓建立核心竞争力,不是要在其中进行取舍,也不是要找出最好的,而是要找出或培育出最为业主所赏识、最有特色、最有发展潜力、最适合本企业的那种能力,使企业能够有效的、可持续的发展。

建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首先要对目前建筑市场状况进行分析,对市场的发展进行判断,对顾客的需求进行判断,目前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企业,还要对企业的竞争对手进行分析,得出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做到知已知彼。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定位,确定企业对市场的主攻方向,产品结构和核心竞争力,在实际工作中要始终将业主的要求作为中心,选择并实施适宜的战略,建立企业诚信的社会认知,才能真正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系统。

参考文献:

篇5

我国推行专业化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以来,其职责主要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利用其专业化的技术和管理手段,为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等实施有效的、全程的监管,从而确保建设工程的目标完成,它是我国在工程建设领域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成为了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然而,在现实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运用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问题,诸如:市场秩序、监理取费、监理业务范围等,需要对建设工程监理实施有效的控制,用规范化的监理工作程序,保障建设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1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历经了监理试点、稳定推进、全面深化的不同阶段,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深受建设工程领域的好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已经成为了我国建设工程的基本制度之一,在多年的推行之下逐渐形成了整套法律法规体系,正在向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前行。其二,建设工程监理队伍正在不断扩大,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也在不断提升,至2014年截止,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在册从业人员已达94.19万人,其中,隶属于行业协会注册的从业人员有20.19万人,占总人数的21.43%。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的数量较2005年底增长了117%,注册执业人员较2005年增长了105%,大大提升了工程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其三,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不断扩大,涉及行业细分领域包括: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电力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铁路工程监理、通信监理、石化监理等,范围不断拓展,内容涵括了建设工程的各个领域,并逐渐由施工监理、投资决策监理向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转变。

2建设工程监理的问题剖析

2.1准入门槛低,市场竞争不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的准入门槛低,催生出一些专门为“挂证”而参加监理考试而并不从事监理行业的现象,出现所谓的“人证分离”,存在较大的责任风险;还有一些专门为挂靠而成立的监理公司,并不从事监理业务,而靠“出卖”资质收取管理费,影响了监理行业的正常健康发展,也有损于监理的服务质量,造成不良的负面效应。同时,还存在应用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的问题,由于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良莠不齐,为了承揽业务,采用规避招投标、陪标、低价中标等暗箱操作手段,存在恶性竞争的现象。

2.2工程监理取费较低,制约了监理行业发展

在建设工程监理中,一些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招标、工程咨询等都属于监理的范畴,而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取费标准和利润空间较低,不利于监理行业的经济发展。同时,监理市场竞争的不规范现象也致使一些监理项目无法按照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进行取费,这导致了监理服务质量低、人员素质低的问题,使监理流于形式,不利于监理行业发展。

2.3建设工程监理队伍素质整体偏低,人才建设不规范

这不仅表现在监理队伍的数量上,还反映在理论知识结构和现场实践经验上,都存在监理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的现象。具体来说,我国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不足,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监理人员的资质认定制度也还有待磋商,这个制度对于一些非监理岗位工作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的考试压力太大,显现出较大的矛盾。另外,监理取费较低,导致监理工程人员的收入低,监理企业由于取费低,就找一些低工资的人充数,根本无法起到有效的监管作用,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2.4工程监理责任定位不清晰,法人地位不明显

在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责任中,存在界限不清晰、不规范的现象,这种责任不清晰的现象,导致一些责任被无端扩大,责任过多,而权力却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致使一些监理遭受不正当处罚,监理缺乏自,在产权关系和管理经营方面不清晰,分配制度也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制约了监理的长远发展。

3工程监理规范化措施探讨

3.1完善监理法律法规体系,严守质量关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体系条款不少,然而,在市场规则和市场运行机制方面的监理细则较少,需要不断地完善监理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依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轨道发展。同时,要拟定规范化的监理措施,严守工程质量,具体方法为:首先,做好监理的准备工作。项目监理工程师进场之后,就要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获取相关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文件等,按照“先方案、再交底、后实施”的原则,进行认真的审核。其次,要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和保证体系进行质量控制,重点审查承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组织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等。最后,实施对工程的质量控制。施工前,要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测量放线记录等技术交底,还要对施工材料进行合格审核。施工过程中,监理要通过巡检、旁站、平行检验等方式,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对于不合格的施工方案要责令其及时纠正。施工后的验收程序中,要让承包单位进行三级自检,然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再进行实地检测和核对,对于需要整改的部位下达整改通知书,验收合格之后才能签认。

3.2规范工程投资控制,追求效益最大化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的投资控制,可以将建设总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到各个施工环节,如:桩基施工投资控制、基坑支护投资控制、安装投资控制等,再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拟定不同的月计划、季计划、周计划,从多个角度实施投资的控制。要注意监理的提前介入是投资控制的关键,有利于掌握证据,帮助建设单位优化设计方案,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3.3规范工程监理进度控制

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规范化的实现,要以动态控制为切入点,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协调和控制,全面分析施工总进度计划,包括:关键线路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天气变化因素、人员因素、材料因素等,对影响进度的风险因素进行预测、分析和排查,从而实现动态的监理控制。

3.4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高素质的监理人才队伍

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未来市场趋势是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监理,在市场需求多元化的规律之下,要积极拓展监理服务内容,并加强对监理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形成相当数量的高素质监理人员,打造出公信力强、品牌效应的工程监理企业,以推动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稳定快速增长。

4结束语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已经与国际惯例接轨,在不断拓展的工程市场需求之下,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要正视现状,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在完善工程监理法律法规制度的条件下,实施工程项目全过程监控,并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工程监理行业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纪振洲.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策略研究[D].山东大学,2014

[2]尹琦.建设工程监理法律制度研究[D].辽宁大学,2012.

[3]尚晓东.我国建设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与责任研究[D].天津大学,2014.

[4]贾福辉,李建军.现阶段监理行业发展的争议热点及政策建议[J].建设监理,2012(10).

篇6

我国推行专业化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以来,其职责主要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利用其专业化的技术和管理手段,为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等实施有效的、全程的监管,从而确保建设工程的目标完成,它是我国在工程建设领域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成为了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然而,在现实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运用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问题,诸如:市场秩序、监理取费、监理业务范围等,需要对建设工程监理实施有效的控制,用规范化的监理工作程序,保障建设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1 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历经了监理试点、稳定推进、全面深化的不同阶段,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深受建设工程领域的好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已经成为了我国建设工程的基本制度之一,在多年的推行之下逐渐形成了整套法律法规体系,正在向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前行。

其二,建设工程监理队伍正在不断扩大,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也在不断提升,至2014年截止,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在册从业人员已达94.19万人,其中,隶属于行业协会注册的从业人员有20.19万人,占总人数的21.43%。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的数量较2005年底增长了117%,注册执业人员较2005年增长了105%,大大提升了工程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其三,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不断扩大,涉及行业细分领域包括: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电力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铁路工程监理、通信监理、石化监理等,范围不断拓展,内容涵括了建设工程的各个领域,并逐渐由施工监理、投资决策监理向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转变。

2 建设工程监理的问题剖析

2.1 准入门槛低,市场竞争不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的准入门槛低,催生出一些专门为“挂证”而参加监理考试而并不从事监理行业的现象,出现所谓的“人证分离”,存在较大的责任风险;还有一些专门为挂靠而成立的监理公司,并不从事监理业务,而靠“出卖”资质收取管理费,影响了监理行业的正常健康发展,也有损于监理的服务质量,造成不良的负面效应。同时,还存在应用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的问题,由于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良莠不齐,为了承揽业务,采用规避招投标、陪标、低价中标等暗箱操作手段,存在恶性竞争的现象。

2.2 工程监理取费较低,制约了监理行业发展

在建设工程监理中,一些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招标、工程咨询等都属于监理的范畴,而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取费标准和利润空间较低,不利于监理行业的经济发展。同时,监理市场竞争的不规范现象也致使一些监理项目无法按照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进行取费,这导致了监理服务质量低、人员素质低的问题,使监理流于形式,不利于监理行业发展。

2.3 建设工程监理队伍素质整体偏低,人才建设不规范

这不仅表现在监理队伍的数量上,还反映在理论知识结构和现场实践经验上,都存在监理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的现象。具体来说,我国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不足,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监理人员的资质认定制度也还有待磋商,这个制度对于一些非监理岗位工作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的考试压力太大,显现出较大的矛盾。另外,监理取费较低,导致监理工程人员的收入低,监理企业由于取费低,就找一些低工资的人充数,根本无法起到有效的监管作用,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2.4 工程监理责任定位不清晰,法人地位不明显

在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责任中,存在界限不清晰、不规范的现象,这种责任不清晰的现象,导致一些责任被无端扩大,责任过多,而权力却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致使一些监理遭受不正当处罚,监理缺乏自,在产权关系和管理经营方面不清晰,分配制度也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制约了监理的长远发展。

3 工程监理规范化措施探讨

3.1 完善监理法律法规体系,严守质量关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体系条款不少,然而,在市场规则和市场运行机制方面的监理细则较少,需要不断地完善监理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依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轨道发展。同时,要拟定规范化的监理措施,严守工程质量,具体方法为:首先,做好监理的准备工作。项目监理工程师进场之后,就要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获取相关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文件等,按照“先方案、再交底、后实施”的原则,进行认真的审核。其次,要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和保证体系进行质量控制,重点审查承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组织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等。最后,实施对工程的质量控制。施工前,要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测量放线记录等技术交底,还要对施工材料进行合格审核。施工过程中,监理要通过巡检、旁站、平行检验等方式,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对于不合格的施工方案要责令其及时纠正。施工后的验收程序中,要让承包单位进行三级自检,然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再进行实地检测和核对,对于需要整改的部位下达整改通知书,验收合格之后才能签认。

3.2 规范工程投资控制,追求效益最大化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的投资控制,可以将建设总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到各个施工环节,如:桩基施工投资控制、基坑支护投资控制、安装投资控制等,再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拟定不同的月计划、季计划、周计划,从多个角度实施投资的控制。要注意监理的提前介入是投资控制的关键,有利于掌握证据,帮助建设单位优化设计方案,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3.3 规范工程监理进度控制

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规范化的实现,要以动态控制为切入点,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协调和控制,全面分析施工总进度计划,包括:关键线路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天气变化因素、人员因素、材料因素等,对影响进度的风险因素进行预测、分析和排查,从而实现动态的监理控制。

3.4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高素质的监理人才队伍

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未来市场趋势是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监理,在市场需求多元化的规律之下,要积极拓展监理服务内容,并加强对监理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形成相当数量的高素质监理人员,打造出公信力强、品牌效应的工程监理企业,以推动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稳定快速增长。

4 结束语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已经与国际惯例接轨,在不断拓展的工程市场需求之下,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要正视现状,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在完善工程监理法律法规制度的条件下,实施工程项目全过程监控,并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工程监理行业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纪振洲.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策略研究[D].山东大学,2014

[2]尹琦.建设工程监理法律制度研究[D].辽宁大学,2012.

[3]尚晓东.我国建设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与责任研究[D].天津大学,2014.

篇7

一、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产生背景

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由国家拨付,施工任务由行政部门向施工企业直接下达。当时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都是完成国家建设任务的执行者,都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相互之间缺少互相监督。政府对工程建设活动采取单向的行政监督管理,在工程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的保证主要依靠施工单位的自我管理。

80年代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国务院决定在基本建设和建筑业领域采取一些重大的改革措施,例如,投资有偿使用、投资包干责任制、投资主体多元化、工程招标投标制等。在这种情况下,改革传统的建设工程管理形式,已经势在必行。否则,难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要求。

通过对我国几十年建设工程管理实践的反思和总结,并对国外工程管理制度与管理方法进行了考察,认识到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项专门的学问,需要一大批专门的机构和人才,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应当走专业化、社会化的道路。在此基础上,建设部于1988年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建立建设监理制度。建设监理制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改革举措,旨在改变陈旧的工程管理模式,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以提高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

二、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特点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经过长足发展,已经取得有目共睹的成绩,并且已为社会各界所认同和接受,但目前仍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具有以下特点。

1、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是适应建筑市场中建设单位新的需求的产物,其发展过程也是整个建筑市场发展的一个方面,没有来自政府部门的行政指导或干预。而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从一开始就是作为对计划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新制度提出来的,也是依靠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在全国范围推行的。为此,不仅在各级政府部门中设立了主管建设工程监理有关工作的专门机构,而且制定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提出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并明确规定了必须实行建设工程监理的工程范围,其结果是在较短时间内促进了建设工程监理在我国的发展,形成了一批专业化、社会化的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队伍,缩小了与发达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差距。

2、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

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地位,它与建设单位构成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与承建单位虽然无任何经济关系,但根据建设单位授权,有权对其不当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或者预先防范,或者指令及时改正,并且在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中还强调对承建单位施工过程和施工工序的监督、检查和验收,而且在实践中又进一步提出了旁站监理的规定,对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所达到的深度和细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对保证工程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

近年来,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部门都已全面开展了监理工作。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越来越明显的作用,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的科学化

在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企业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条件下,在建设单位有了初步的项目投资意向之后,工程监理企业可协助建设单位选择适当的工程咨询机构,管理工程咨询合同的实施,并对咨询结果进行评估,提出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或者直接从事工程咨询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建设方案。这样,不仅可使项目投资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方向,而且可使项目投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工程监理企业参与或承担项目决策阶段的监理工作,有利于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避免项目投资决策失误,也为实现建设工程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有利于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建设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除了具有一般产品共有的质量特性外,还具有适用、耐久、安全、可靠、经济、与环境协调等特定内涵,因此,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尤为重要。同时,工程质量又具有影响因素多、质量波动大、质量隐蔽性、终检的局限性、评价方法的特殊性等特点,这就决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不能仅仅满足于承建单位的自身管理和政府的宏观监督。

有了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督服务,既懂工程技术又懂经济管理的监理人员能及时发现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督促质量责任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和使用安全,从而避免留下工程质量隐患。

四、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

我国从1988年开始建设工程监理试点以来,建设工程监理在我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目前仍是发展初期,无论从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水平,都有待进一步发展,其发展趋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法制建设,走法制化的道路

目前,我国颁发的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条款不少,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数量更多,这充分反映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但从加入WTO的角度看,法制建设还比较薄弱,突出表现在市场规则和市场机制方面。而且合同管理意识不强,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的现象还屡屡发生。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的水平还较低,监理行为也经常不规范,远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因此,建设工程监理必须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发展。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

我国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只有十几年的时间,目前仍然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造成这种状况既有体制上、认识上的原因,也有建设单位需求和监理企业素质和能力等原因。但是应当看到,随着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不断完善,以及民营企业和私人投资项目的大量增加,建设单位将对工程投资效益愈加重视,工程前期决策阶段的监理将日益增多。从发展趋势看,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将是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趋向。当前,应当按照市场需求多样化的规律,积极扩展监理服务内容。要从现阶段以施工阶段为主,向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发展,即不仅要进行施工阶段质量、投资和进度控制,做好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而且要进行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的监理。只有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理,才能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

3.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从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要求来看,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能与之相适应,迫切需要加以提高。另一方面,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也时有更新,信息技术日新月异,都要求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只有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是整个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基础。

参考文献:

篇8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是专业化、社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的委托,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进行有效地控制,对建设工程整个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公正地进行合同管理,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实现。监理制度在西方已经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并已成熟完善。而我国的监理起步较晚,自1998年开始推行建设工程监理以来,取得了很大成绩,其在工程建设中地位日益提高,在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等方面的效果日益显著,现在已在逐步在各行业推广开来。

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我国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国际交往日益扩大的结果。但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与国外监理相比,具有其独自的特点:

1 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单一

在国际上监理可为建设单位服务也可为承建单位服务。而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规定,工程监理只能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即只为建设单位服务。

2 监理制度仅局限于施工阶段

工程监理按照国际惯例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设备监造及安装调试等。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由于监理招标的施工招标基本上是同时进行,监理人员介入较晚,一般刚刚接受委托,工程项目马上就要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情况不能够进行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的工程,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 业主行为不规范

由于我国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慢慢转化的,所以大部分业主的管理理念还停留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上,对于工程监理的理解不够到位,他们往往认为:监理就是我雇来的质量监督员,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其他的事情不要管。这就造成了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其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独立的第三方,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业主既然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做好工程的外部协调与内部协调工作,而非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直接管理。

4 工程监理人员素质普遍较差

4.1 专业技术素质差

按照国家规定,监理企业要从事工程监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而要取得相应的资质,除了要有足够的注册资金及设备外,还必须具有足够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而现在我国的监理企业中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大部分都不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而是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这些人员是不可能到监理单位上班的,只是挂职,这是其一;其二,由于现在监理人员的工资不是很令人满意,那些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往往不去监理单位,而是自己承包工程或是受聘于施工单位当项目经理。现场的监理人员就只剩下刚刚毕业的学生和一些建筑施工企业的退休职工了,这些刚毕业的学生刚走出校门,没有任何工程实践经验,也没有任何社会经验,只经过简单的监理培训就上岗了。而那些退休职工年龄大,能力也不高,懒得动,责任心不够强。试想:他们怎么能把工程给监理好呢?

4.2 职业道德素质差

现在有的监理在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管理时,只要发现问题,不是想办法和施工单位一起去解决问题,而是对施工单位进行刁难,吃喝卡拿。对于工程签证该办理的不办,一拖再拖,而施工单位呢?也是能不返工就不返工,能多算点儿就多算点儿,于是就想办法对监理进行贿赂,已达到自己的目的。

5 市场竞争机制管理不到位

按照国家规定,监理企业在进行投标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但许多监理单位为了揽活,不按国家规定执行,私自降低收费标准,以获取中标。有时招标监督机构检查控制严格,他们就私下里和业主打成协议,中标后另外签订协议,降低收费标准。由于收费低,导致监理单位在进行工程监理时,考虑到成本因素,给监理人员开的工资自然就会少,这样就必然导致监理人员工作热情不够高。技术水平高的监理人员另谋生路,不再从事监理工作。而监理工作还是要有人做的,于是便出现了监理人员素质下降的情况。

那么,我们如何才能让我们的工程监理摆脱现状?如何使我们的工程通过监理达到我们预期的效果?主监理在工程建设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呢?我觉得:

6 加强法制建设,走法制化的道路

目前,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关于工程监理的条款不少,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数量更多,这充分反映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但我国的法制建设还比较薄弱,突出表现在市场规则和市场机制方面。市场规则特别是市场竞争规则和市场交易规则还不健全。市场机制包括信用机制、价格形成机制、风险防范机制、仲裁机制等尚未形成。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的通行做法,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走向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轨道,才能适应国际新形势。

7 适应市场需求,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

篇9

一、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作用

工程建设监理是我国改革开放后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已经初步形成新的工程项目管理的格局框架,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水准的提高,其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在建筑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建设监理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

1、提供工程投资借鉴,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

在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企业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条件下,在建设单位有了初步的项目投资意向之后,工程监理企业可协助建设单位选择适当的工程咨询机构,管理工程咨询合同的实施,并对咨询结果进行评估,提出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或者直接从事工程咨询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建设方案。这样,不仅可使项目投资更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方向,而且可使项目投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工程监理企业参与或承担项目决策阶段的监理工作,有利于提高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避免项目投资决策失误,也为实现工程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2、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行为

工程监理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场准则。要做到这一点,仅仅依靠自律机制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为此,首先需要政府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这是基本的约束,也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所限,政府的监督管理不可能深入到每一项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因而,还需要建立另一种约束机制,能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约束。建设工程监理制就是这样一种约束机制。

二、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1、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能够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应有的作用。在实践当中,不少监理形同虚设,一味迁就承包商,不按安全生产规程行事,监理工作流于形式;有的监理一人承揽几个项目,分身无术,不能真正做到全程监理;有的“监”而不“理”,由承包商自行实施监理业务,只是象征性地履行书面程序。这些都埋下了工程安全、质量隐患。

2、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监理制度的规定不够完善

工程监理一直强调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包括对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而《建筑法》尽管明确了国家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但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实施过程中确存在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不正当的竞争。所有这些都说明尽管我国已颁布的建设法律法规都涉及监理制度,但缺乏真正全面明确监理制度的法律文件,造成社会对于监理制度的认识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差。

3、监理队伍的素质有待提高

从监理队伍的人员组成来看:一是设计、施工单位的退休的工程技术人员,他们有丰富的设计与施工经验,但他们年龄偏大,没有充沛的精力,对新知识的接受能力相对较差。二是设计、施工的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跳槽到监理单位,而监理单位没有及时对他们进行监理相关的业务培训,因而,他们虽有一定的设计与施工经验,但没有经过系统的监理理论培训,很难适应监理工程师岗位。三是近年来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他们虽精力充沛、勤学好问,但他们缺乏实践经验和现场的协调能力。因此,目前监理队伍缺乏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懂监理且精力充沛的监理人才。

三、完善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推进法制化进程

强化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制建设,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我国对此颁布了有关的许多法规和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指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解决工程质量低劣的办法之一,就是要强化法制建设,“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从而有效地规范、指导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法律常识,引导公正守法地开展监理业务。监理企业和从业工作人员要廉洁奉公、洁身自好。只有廉洁才能独立、自主,才能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以合同为条件,以技术为方法,将法律、法规、合同等视为建设市场管理的中心,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作为监理的重点,才能保证达到建设项目预定的目标。

2、重视施工图纸等文件的复查。

要有效地进行项目的质量监控、进度监控和费用监控,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合理地解决合同中发生的纠纷,起到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公正作用,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工作实施之前对组成该项目的合同文件进行全面的了解熟悉。

一个项目的设计不可能达到完美无缺的程度,完全有可能在施工中出现一些变化,尤其在建设任务量大,工程交付时间紧张的情形下,赶工现象严重,设计不但不完善,而且时有差错。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他的助手,应在施工开始前复审设计图纸,以确保设计图纸的正确性、合理性。如果监理工程师能及时发现设计上的遗漏和错误,并及时予以更正,将给进度计划的实现、质量控制、费用的节约提供良好的条件。否则将会出现返工及索赔等情况。

3、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发展

篇10

实行建设工程监理是我国工程建设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工程建设领域里的新机制。改革以来,工程监理取得了重大成就,监理工作初具规模,初步形成了新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框架,较好地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锻炼了一批建设监理队伍。建设工程监理体制是在建设工程的微观监督管理中监理单位、项目业主与承建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职责、权力的划分以及监理法规制度的总和。建设工程监理是处于上有政府相关部门及业主的监督管理,下有承建单位的配合和监督,既不同于承建单位的承建活动,也不同于政府和业主的监督管理活动,它只是业主授权委托行使监督管理的中介机构,授权委托的是技术服务。因此具有其独特的性质: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一、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在工程管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监理工程师所发出的指令应以维护社会利益为基础,而不是单纯的为业主或承包人服务,由于对监理工程师独立性认识不足,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受雇于我,应为我所用,要求监理工程师按业主的意志和指示行事;承包人则往往企图利用监理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或企图通过业主来抑制监理。这些做法很大程度地限制了监理工程师作用的发挥,对工程项目不利,从而使业主和承包人的长期利益受到了损害。国家遭受损失。

2、没有充分树立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核心地位。由于我国实行监理制度时间尚短,运行机制仍不完善,同时受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使得树立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管理过程中核心地位的工作有较大困难;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基本建设的投资主体仍然是国家,业主或指挥部的主体是政府机关人员,担心大权旁落,虽然在合同中赋予了监理工程师一定的权利,但在实施过程中总是削减监理工程师的权限,往往使监理工程师成为质量监督员,即使在质量监督过程中,也由于业主干预,使得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遇到较大困难,不能很好地开展工作。

3、监理工程师权限未得到有效扩大。根据国际FIDIC条款,工程施工监理应承担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方面的管理责任,目前国内很多工程也将安全责任交于监理负责,监理所负责任逐渐加大,而于此相对应的权限则没有得到很好扩大,往往形成工程一切不满意结果监理都要承担责任,但在避免此类不满意结果出现的措施和方法上,监理没有发言权,提出的意见得不到重视,使得监理工作十分被动。不能否认的是,目前我国监理人员的素质还比较低,很多监理的水平跟不上工程技术水平的发展,对工程项目不能进行较好的控制,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使建设单位总是放心不下。但一般可以通过谨慎选择监理单位的方法予以克服和改善,本着责、权、利相结合的方针,仍应扩大监理工程师权限,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在正常、良好的轨道上发展。

4、监理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监理作为一种高智力型行业,对从业人员素质有较高的要求,监理人员除要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敬业精神外,更要有丰富的工程实际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从总体上讲,整个监理行业的从业人员距离这些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监理费用偏低,监理人员工资水平不高,直接导致不能吸引优秀人才加入监理行业,整体素质提高缓慢,从而不可避免地出现部分监理向承包人提出吃、拿、卡、要等各种不正当要求,进一步败坏了监理人员的形象,也影响到监理在工作中的公正性,给国家和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监理作为一种以严密制度为特征的综合管理行为,是建立在严格的约束体制下的。从业人员待遇不高、心理逆差较大,行为往往突破约束范围,对监理制度推行和深化影响重大。

二、建设工程监理遇到问题的对策及发展方向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已经取得有目共睹的成绩,并被社会各界所认同和接受,但是应当承认,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因此,要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实现预期效果,在工程建设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应从以下几方面发展:

1.加强法制建设,走法制化道路。目前,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条款不少,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数量更多,都充分反映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但从加入WTO的角度看,法制建设还比较薄弱,突出表现在市场机制和市场竞争、交易规则等尚未形成。因此,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通行的作法,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轨道,适应加入WTO后的新形势。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将是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趋向。要求我们应当按照市场多样化的规律,积极扩展监理服务内容,要从现阶段以施工阶段为主,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即不仅要进行施工阶段质量、投资和进度控制,做好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而且要进行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的监理,只有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理,才能更好地发挥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

3.适应市场需求,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监理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工程监理企业所能提供的服务也应当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应当通过市场机制和必要的行业政策引导,在工程监理行业逐步建立起综合性监理企业与专业性监理企业相结合、大中小型监理企业相结合的合理的企业结构。一般来说,大型、综合素质较高的监理企业应当向综合监理方向发展,而中小型监理企业则应当逐渐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

4.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从业人员的素质是整个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基础,只有培养和造就出大批高素质的监理人员,才能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总体水平及其效果,才能推动建设工程监理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