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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分析模板(10篇)

时间:2023-06-15 17:09:0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金融资产分析,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金融资产分析

篇1

一般情况下,企业为了更好的利用资金创造价值,往往会选择把闲置的资金投放于各类金融资产,以期获得更高的收益。金融资产的分类和金融资产的计量密切相关,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其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别。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和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对于在活跃市场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即可以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可以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就某一项具体的在活跃市场有报价的金融资产而言,不同的企业可能把它划分为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企业最终把该项金融资产划分为哪一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和投资决策等因素,金融资产的分类是管理层的管理目的的真实体现。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作为企业两类重要的金融资产在企业的会计处理中由许多相似之处,但也存在着诸多不同,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很容易混淆。本文主要就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会计处理中的异同做简要的对比和分析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会计处理上的相同之处

(一)两类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属性相同。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都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是确认和计量这两类金融资产的关键。以公允价值作为这两类金融资产的计量属性,主要是为了反应该类金融资产相关市场变量变化对其价值的影响,把该类金融资产和市场紧密的结合。

(二)从两类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来看,均不包含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利息和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企业在取得以上两类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如果包含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款项,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处理。

(三)从资产负债表日来看,两类金融资产都应当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动调整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两类金融资产都要按照公允价值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来计量。企业应当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动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公允价值大于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时,企业应当调增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反之,则应减少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企业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动调整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主要是为了把金融资产更加紧密的和市场结合起来。

(四)从处置这两类金融资产来看,都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还应当把原来由于公允价值变化形成的累计变动额转出为投资收益

企业在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并将其差额作为投资收益,同时还应当把原来在资产负债表日由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投资收益;企业在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并将其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还应将原来由于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累计额计入投资收益。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会计处理上的不同之处

(一)取得两类金融资产时相关的交易费用的处理有所不同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这里所指的交易费用一定是与取得金融资产相关的、新增的费用。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作为该类金融资产初始入账金额的一部分。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二)企业在持有这两类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收入应当计入投资收益,但这两类金融资产在会计处理上仍有区别。就企业拥有的权益类金融资产来看,无论是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都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的投资收益。但企业拥有的债券类金融资产在计息日的会计处理方法有所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应收利息,同时确认为企业的投资收益;但企业拥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来确认企业当期的投资收益。

(三)在资产负债表日,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化时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不同。当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化时,该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和还是当期损益,关键是要看金融资产所属的分类,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企业拥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化时,应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当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就形成企业的当期收益;反之,则形成企业当期的一项损失。企业拥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幅度较小或暂时性变化时,企业应当认为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在正常范围的变动,应将其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篇2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1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案例1:甲公司2010年2月购买乙公司股票10万股,买价8.3元/股,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 3元/股,并用银行存款支付交易税费0.4万元。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是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券投资,也可以是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按照准则的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核心思想是按其公允价值及交易费用之和入账。

分析案例1,如果根据管理层的持有意图,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804000

应收股利 30000

贷:银行存款 834000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初始入账价值主要为买价,由于管理层的意图持有交易性资产的时间较短,因此取得时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不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而是计入当期损益,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

分析案例2,如果根据管理层的持有意图,持有乙公司的股票的时间会较短,那么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800000

应收股利 30000

投资收益 4000

贷:银行存款 834000

通过案例1比较两种金融资产初始计量的区别,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时间一般较长,或是持有意图暂时不很明确,准则也将其划分为非流动资产,因此取得时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其初始成本;而交易性金融资产,一般来说,管理层的意图是持有时间较短,目的是为了赚取买卖差价,因此为了更准确地显示买卖差价,取得时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是初始成本。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资产负债日公允价值发生暂时性的变动。案例2:沿用案例1的资料, 2010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7元/股。甲公司预计股票价格下跌是暂时的。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根据准则规定,当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变动金额主要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分析案例2,如果根据管理层的持有意图,取得时将乙公司的股票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4000

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4000

本案例中,如果是公允价值发生了上升的变动,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即可。

2.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根据准则规定,当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变动金额主要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来核算。

分析案例2,如果根据管理层的持有意图,取得时将乙公司的股票划分为交易性金融价值,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0

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000

本案例中,如果是公允价值发生了上升的变动,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即可。

通过案例2比较两种金融资产后续计量的不同之处,资产负债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了暂时性的变动时,如果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如果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则计入当期损益,影响利润表。为什么会有这种区别呢?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管理层持有它的目的不是短期内赚差价的,一般来说持有时间相对来说较长,根据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变动情况计入资本公积,不影响当期利润,直接影响所有者权益,当最终实际出售时,再把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影响出售当期的利润。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来说,管理层持有它的目的是短期内买卖,赚取差价,它的公允价值变动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从而影响当期的利润总额和当期的利润表。

(二)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大幅度下降。案例3:沿用案例1和案例2的资料,2011年乙公司因违反相关证券法规,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查处,受此影响,乙公司股票的价格发生严重下跌,2011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每股3元。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根据准则的规定,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分析案例3,应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共计504000元,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4000

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4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00000

2.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时间较短,所以准则规定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不提取减值准备,将投资损失直接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反映。

分析案例3,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下降计入当期损益,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00000

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00000

通过案例3,可以看出准则对于非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允许计提减值准备的,而对于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不确认减值损失,直接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来处理。主要的原因就是持有的意图和时间长短不同。

三、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的会计处理

处置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相同之处在于都是按照公允价值将金融资产转出,而实际取得的价款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不同之处在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要将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转入“投资收益”;而交易性金融资产,则是要将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转入到“投资收益”。处置时的投资损益则包括了两部分。产生区别的原因在于准则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规定不同。

参考文献:

篇3

现代企业为了创造更多价值,往往会将多余的资金投资于金融产品上。对于这类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可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这两种划分在会计处理上的差异,一项金融资产的不同划分便会产生两种不同的结果,而管理层的管理目的和投资决策的差异决定了一项金融资产到底该如何处置。本文主要就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会计处理方面的不同作出尽可能详尽的对比分析和评论。

一、持有意图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持有目的是为短期交易以赚取差价,不能重分类为其他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般持有期限超过一年,持股比例10%以下,在活跃市场有报价,在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非衍生金融资产。相比之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没有交易性金融资产那么明确的持有意图和持有期限。

二、 初始确认不同

两者初始入账时对交易相关费用的处理不同。在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其公允价值入账,交易相关费用冲减投资收益,而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按其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计入成本。也就是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是不记入成本的,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是记入初始成本。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的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取得时,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通过“成本”二级科目反映购入时的公允价值,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核算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实际支付的金额)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时的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按其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确认初始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下有四个二级科目,分别是:成本、利息调整、公允价值变动和应计利息。“成本”二级科目核算的是债券的面值,股权投资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和直接相关费用之和。“利息调整”二级科目反映的是债券投资的溢折价以及佣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反映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应计利息”科目反映的是一次还本付息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又分为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两类:

1.以股票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成本为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其中包含已宣告但未发放的股利,应在“应收股利”科目中反映。分录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

2.以债券投资作为可供出售及融资产的,成本反映面值。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记入“应收利息”科目。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或在借方)

银行存款等

三、重分类处理不同

金融资产的分类一经确定,是不得随意变更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同时,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一般情况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等三类金融资产也不得随意重分类,但特殊情况下是可以允许的。也就是说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三类金融资产是不可以重分类的,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的。其重分类会计处理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四、持有期间会计处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会计处理上存在较大差异。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涉及到相关股利、利息的处理核算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影响的处理核算两方面内容,处理相对简单。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理核算就复杂得多,首先要区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股票还是债券。这是由股票与债券的本质区别决定的。对于股票,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有差异的,反映在“资本公积”科目;而债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必须计提利息,根据债券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还是一次还本付息分别计入“应收利息”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中,同时,要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确认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中的金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还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是,当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大幅下降时,无论股票还是债券都应计提减值损失,当公允价值回升,应该将减值损失转回。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1.持有期间股利或利息的处理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收到被投资方派发的股利或利息,应确认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2.资产负债表日会计处理

(1)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

以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都应测试其公允价值的变动情况。

(1)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

以债券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在资产负债表日应计提利息,同时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科目中的金额。根据债券付息方式,分为以下两种:

(1)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投资,其利息应计入“应收利息”科目:

借:应收利息(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可在贷方)

贷:投资收益(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

(2)一次还本付息债权,其利息应以票面利率金额反映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科目: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

3.资产负债表日减值及以后期间转回会计处理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减值的,即在期末进行减值测试时,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即: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对已确认减值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后续会计期间内,相关影响因素消除而导致公允价值回升的,应以原计提减值损失为限进行转回。若是股票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转回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即: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若是债券等可供出售债务工具,转回应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即: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五、处置时会计处理不同

在处置时,无论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都应将其公允价值与投资成本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不同的是,交易性金融资产要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到“投资收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将所有者权益科目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结转到“投资收益”。其会计处理如下: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记)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也可能作相反分录)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

六、披露区域不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都应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但由于两者性质的不同,所以在不同区域披露。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以短期内赚取差价为目的,随时可能变现,流动性较强,所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区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般持有期间超过一年,不像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会出售,相对流动性较弱,因此反映在资产负债表非流动资产区域。

七、不同处理的影响分析

由以上分析可知,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间在会计处理上,无论在初始确认,持有期间的业务,还是处置时的会计处理上都存在很大差异。理论上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严格区分的,而在实际业务中两者却不是那么好区分,不同的划分对企业的影响及企业报表使用者的影响都是不容小视的。

首先,影响到企业的偿债能力。如果一项金融资产划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它会反映在流动资产中,这样会提高企业的偿债能力,比如流动比率会变大(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增加,流动比率自然增加);如果该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反映在非流动资产中,那么增大的是非流动资产,此时企业偿债能力就下降,比如营运资本就会减少(营运资本=长期资本-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增加,营运资本下降)。

其次,影响企业管理效率。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意味着流动资产的增加,那么流动资产周转率就会提高(流动资产周转次数=销售收入/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周转天数=365/流动资产周转次数,周转天数越少,周转率越高)。虽然流动资产周转率不能完全反映企业管理效率,但也会间接体现一个企业的管理效率,而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相反。

最后,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果。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以赚取差价,从中获利为目的,其短期之内会出售,所以交易费用记入投资收益,直接影响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其公允价值变动,其余额也直接影响当期利润;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持有期间不确定,其交易费用计入成本,所以不影响当期损益,同时其公允价值变动记入资本公积(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也不影响当期损益。只有当其出售时,才将原记入所有者权益科目的部分转入当期损益中,从而影响企业利润。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篇4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以归为此类。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

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差异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活跃的市场上有报价且持有期限较短,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初始入账价值包括买价,不包括交易费用(比如佣金、手续费等),其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的借方)。买价中包含有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单独作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交易性金融资产”下面有两个二级科目,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初始确认会计核算的分录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指买价,不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及交易费用)

投资收益 (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也就是说,不能确认持有期限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如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如持有意图不明确则列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应当按其公允价值以及交易费用之和入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总分类账户,下设四个二级科目:成本、应计利息、利息调整和公允价值变动。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又分为两处情况:

1.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股票,则其初始确认为:买价+相关税费。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不计入成本,计入投资收益的借方,直接冲减当期的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成本。买价中包含有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应单独作为“应收股利”。其核算分录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买价与相关税费之和)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

2.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债券,则成本反映面值。买价中包含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单独作为 “应收利息”。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面值)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实企业还有可能从另外一种形式取得,那就是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本来持有最初意图是一定要持到期,因后违背了将该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会计核算如下所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通过以上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处理,不难发现,其实因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为了短期获利,持有期限短,到出售时,对于每笔交易金融资产中的交易费用也容易查证,则为核算简便不将交易费用直接进入成本;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持有期限不明确,意图也不明确,则将其交易费用进入其成本,在股票中直接进入成本,而对于债券,则挤入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中了。当然,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重分类,只能将它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不能将其进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二、企业持有期间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差异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核算

1.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股利或利息的核算,如收到原买价中包含的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时,则应该冲减原来的“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如果是购买后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股利或利息,则应确认投资收益,其会计核算分录如下:

借:应收股利(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投资持股比例)

应收利息(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的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2.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的变动应该予以确认。如某交易性金融资产其成本为500万元,100万股。假如到了该年12月31日股票上升为8元/股。这时就应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元/股。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

假如到了该年12月31日股票是下跌为7元/股。这时就应该把损益转出。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核算

1.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为债券的,到了资产负债表日则要核算其利息,分期付息的应该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进入到“应收利息”中,如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其会计核算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2.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为股票的,到了资产负债表日则要测试其公允价值是否发生了变动。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了其账面余额的差额或低于了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差额不大),都应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调整。例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5元/股,共100万股,到了12月31日股票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股票的价格为4.5元/股,应该确认价格下跌所带来的影响,这时就应该确认资本公积减少了0.5元/股,其会计核算分录为: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0

接上例,如到了12月31日股票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股票的价格为5.5元/股,应该确认价格上升所带来的影响,这时就应该确认资本公积增加了0.5元/股,其会计核算分录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0

3.资产负债表日减值(公允价值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的下降或非暂时性的下降或持续下降没有回升的希望,则应该是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例如:一项可供出售的资产,2007年6月10日购入的成本是100,到了2007年的12月31日,公允价值是95,变动情况计入资本公积5(差异变动不大),到了2008年12月31日假如公允价值是60,则应该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5(因差异变动较大,确认减值),但总的资产减值损失应该是40(35+5)。也就是把原借方的差异不大的资本公积也要转入到资产减值损失里面去。其会计核算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减记的金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差额)

4.减值损失转回

对于原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事项有关的,应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进行恢复,如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减值损失恢复核算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除了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外,其余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恢复核算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产减值损失

通过以上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的比较,可以看到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核算比较简单,只包括了两个方面:一是收到利息及股利的核算处理,二是当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而相对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则比较复杂,要从股票与债券分别进行处理,这是由于根据股票与债券的性质决定的,对于债券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一定要计提利息,且要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原计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的金额,而股票则要考虑其在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计入到“资本公积”,当然还有一个股票与债券都要考虑的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是否发生很明显的下降,如发生了,股票与债券都要计提减值损失,而公允价值回升,又都要进行减值损失恢复的核算。

三、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差异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的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由于持有期限比较短,是一项流动资产,当企业认为无利可图或急需流动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会将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出售,将原账面的金融资产的余额转出与实际收到的金额的差,计入“投资收益”,而将原计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计入“投资收益”,以使其余额为零。其具体会计核算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贷:投资收益

或:借:投资收益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时的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限不确定,但总有一天,会由于各种原因进行出售、债务重组等终止确认该资产,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要把原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转出,将因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资本公积”的变动的金额转出,这些与实际收到金额的差额,进入到“投资收益”。其具体的会计核算如下所示:

借:银行存款等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也可能在借方)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通过以上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的会计核算,可以发现其两种核算大同小异,都是将原有会计核算科目的金额转出,与实际收到的金额的差额,计入到“投资收益”,不同的是核算科目不一样。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篇5

一、研究背景及其研究目的

财政部于2006年2月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会计发展史上的一次伟大变革。在这一变革中,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成为最大的亮点。作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应用的代表性领域,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体现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理念的核心变化,并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增减和股票市价的涨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另一方面,不同的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方法不同,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影响存在差异,但新准则没有明确界定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划分标准。某项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主要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投资目的等因素,这为企业管理层对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归类留下了选择空间。

二、权益性金融资产的范畴

(一)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内涵

金融资产是金融工具的资产化形式,是对负债性金融工具或权益性金融工具投资的结果。本文所称的权益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对股票及其他权益性金融工具投资而形成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项下。其中,归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项下的权益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准备在近期内出售以赚取差价而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基金等;归属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下的权益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二)权益性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联系与区别

权益性金融资产的“镜像”是股票及其他权益性工具,与资产负债表上的“长期股权投资”同属于股权投资,且上市公司的部分权益性金融资产就源于股权分置改革后取得流通权的原非流通股。两者的会计核算方法有本质上的区别,最显著的区别是:不管是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期末的账面价值都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报告,确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表决权比例、对被投资单位的实质性影响等标准进行划分,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核算。

三、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归类影响分析

对某项资产的归类偏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项资产的归类对公司本身的影响。下面笔者通过比较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以及会计处理差异对公司会计指标、全面收益、所得税、股票价格等方面的影响,以对管理层的归类偏好做出判断。

(一)会计处理比较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同属于金融资产,都在活跃的市场上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它们的会计核算方法适用于独立的具体准则——《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两者的会计核算有以下异同:

一是初始计量时,交易性金融资产将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交易费用作为初始成本入账。二是期末,两者都按期末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价值,但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的正常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下跌重大或属非暂时性时,需计提减值损失,减少账面价值;在计提减值后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又上升时,如果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对负债性金融工具投资,则冲减原计提的减值损失(不在分析范围),如果属于对权益性金融工具投资,增加资本公积。三是处置时,两者都须将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出,但交易性金融资产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转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转出。

(二)会计处理差异的影响分析

1.对会计指标的影响

如果不考虑取得时所发生的交易费用,一项权益性金融资产被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与被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对不发生减值的持有期间的利润有差异,对减值期间及处置时的利润没有影响。当所持有的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上升时,金融资产不存在减值,如果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导致当期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上升;如果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只会导致投资企业的净资产、每股净资产的增加,不影响利润指标。处置时,两种归类方法确认的投资收益总额都等于出售价格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且投资收益的大小都受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的影响。在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会使出售当期的投资收益大幅增加,每股收益大幅上涨;反之,在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的情况下,会使出售当期的投资收益大幅减少,每股收益大幅下跌。处置时两种归类方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唯一差异来源于取得金融资产时对交易费用的处理差异。由于取得投资时的交易费用是一次性的支出,且金额一般不大,在本文的分析中忽略不计。

2.对全面收益的影响

(1)全面收益的含义:企业的全面收益是指“在报告期内,除与所有者之间的交易以外,由于其他一切原因所导致的净资产的变动”,包括公司的经营损益、持有资产的未实现和已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其中,公司的经营损益是指传统的会计利润;持有金融资产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是指在持有期间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上升和下降,也包括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持有金融资产的已实现利得和损失是指从取得至出售金融资产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包括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持有金融资产取得的应收股利、出售金融资产时收入超过账面价值的差额及转出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2)全面收益的计算

全面收益=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投资者投入+向投资者的分配=(期末的资产-期末的负债)-(期初的资产

-期初的负债)-投资者投入+向投资者的分配

全面收益的计算基于企业的资产、负债的变动,体现了新准则的资产负债表观,有别于传统的收入、费用观的会计理念。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取得投资时的交易费用作费用化的处理方法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交易费用作资本化的处理方法,只影响取得金融资产当期的全面收益,不影响以后各期的全面收益的大小。另外,利润表的损益最终会结转到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项下,如果不计所得税,则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处理方法也不影响全面收益。因此,采用全面收益评价公司的绩效,可减少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应以全面收益作为会计监管和市场监管的一个基础性指标。

3.对所得税的影响

(1)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和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影响分析。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某项金融资产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不仅不影响当期应交所得税的大小,也不影响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因为不管是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时确认的损益都等于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后的差额加上原计入损益或资本公积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实际上等于处置收入扣除初始入账成本的差额,因此,不管归类为何种权益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对未来期间的所得税没有影响,即两种处理方法的递延所得税相同。(2)资产减值对当期和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影响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需计提减值,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或属非暂时性时,需将公允价值的下跌作为减值损失,计入损益表。税法规定:除应收账款按期末余额5%。计提的坏账准备允许税前扣除外,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税法对资产减值的处理与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相一致。因此,虽然新准则对这两种权益性金融资产是否计提减值的规定不同,但不同的归类不会带来所得税的差异。

(3)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分析。新准则规定,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根据会计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计算“暂时性差异”,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含当期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部分,由于不同归类不影响当期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因而也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可见,虽然人为因素可以操纵计入损益表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大小,但不能因此调节所得税。所得税是公司的一项重要费用支出,由于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归类不影响公司所得税,由此可排除公司借助改变权益性金融资产归类进行税收筹划的动机。

4.对股票价格的影响

新准则下,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不同归类对公司会计指标的影响有差异,但这种会计信息的差异只是会计政策选择的结果,并未实质上改变公司的内在价值。如果资本市场是强有效的,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不同归类不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但在资本市场有效性不强,人们识别、利用会计信息的能力不高,只能简单使用少数几个财务指标进行决策的情况下,这种由会计政策选择引起的会计指标的差异传导到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股票价格、关联公司的股票价格乃至整个股票市场可能产生深刻的影响。

有众多中外学者关于会计信息有用性的研究表明:会计信息有助于投资者预测公司收益、评估股票价值并做出买卖决策。有不少学者通过数据检验证明:每股净资产或每股收益的变化,对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产生影响。还有价值相关性的实证检验结果进一步表明:每股收益对公司股票价格的解释能力大于每股净资产及其它财务指标的解释能力。如曹国华、赖苹2006年的研究《净资产、剩余收益与股票定价: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研究》中得出的结论:当期的每股净资产对股票价格的解释能力较弱,当期的每股收益对股票价格很有解释能力,未来的每股收益对预测股票价格没有太多帮助。

据此推测,在一定条件下,当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上升时,为了提高公司的营业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以至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持股公司更倾向于将长期股权投资归类为权益性金融资产,或将权益性金融资产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而当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下降时,持股公司更倾向于将权益性投资归类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将权益性金融资产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前提条件一是持股公司认同有关资本市场的会计信息有用性、价值相关性的实证研究结论;二是会计利润指标、市场价值指标在评价经营者业绩时权重适当;三是持股公司对股票市场有合理的预期。显然,股票市场价格是多种因素的综合结果,受宏观政策、资金的充裕程度、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持股公司难以预测所持有的股票的价格走势,而其他的两个前提条件是否能满足还有待验证。由此推断,管理层不存在明显的借助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不同归类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动机。

四、结论

综上所述,一项权益性金融资产被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被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公司的会计指标,进而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但不影响公司的全面收益、所得税。由于股市的不确定性,企业管理层在投资权益性金融资产时,不应存在明显的通过改变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具体归类影响股票价格的倾向。如果在监管中更强调全面收益指标的作用,可消除企业管理层通过改变对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归类而影响会计指标的动机。但权益性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相比,两者的会计核算方法有本质上的不同。一项股权投资被归类为金融资产与被归类为长期股权投资,对公司的业绩及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差异悬殊。因此,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应对企业的股权投资归类的正确性进行监管。在监管时,应重点关注权益性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划分的正确性、合理性。

【参考文献】

篇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企业金融资产的一种。《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下称《准则》)将金融资产在初始计量时分为四类,由于其分类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所以,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及其核算就会受初始计量分类的影响。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范围界定的不确定性分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企业没有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准则》中将企业的金融资产在初始计量时划分为四类(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并规定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从表1可以看出,企业投资初始计量时:

其一,若投资目的为赚取差价而短期持有时,应当划分为第一类――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投资)。如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核算。

其二,若投资目的为长期并有能力持有到期,应当划分为第二类――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虽然《准则》将这类划分条件限定于一般一年内,但从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核算内容看,是指企业的长期债券投资。

其三,企业常规经营业务的金融资产应当划分为第三类――贷款和应收款项。投资初始计量时没有划分为以上三类,即投资初始计量时目的不明确或持有能力不确定的投资,应当划分为第四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实际上影响企业投资目的和能力的因素如市场利率变化、投资收益变化、企业流动资金需求量变化、外汇风险变化、可利用的财务资源发生变化、相关法律法规变化等是企业无法控制、无法预料的。可以肯定地说,企业初始投资时所划分的长期或短期只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因此,在长期持有与短期范围已界定的情况下,再出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划分就显得累赘。例如企业债券投资在这种分类下就需要根据其投资目的、能力等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或短期不确定)三类中进行定位,使金融资产的分类增加了难度。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企业净资产影响的分析

资本公积是企业净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股东投入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但不构成注册资本的部分。资本公积的增减直接影响企业净资产的规模。近年,随着各项新法规制度的颁布和实施,在企业创立、合并、增资、投资、组建或经营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业务涉及到“资本公积”,使其核算内容日趋复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一般金额较大,对企业资本公积产生的影响也较大,其主要表现为:

其一,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重分类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差额。

其二,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其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

其四,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等。

资本公积金的性质是企业的资本储备,其用途主要为转增资本,金额应该为实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会随着活跃市场的变化或未来现金流量中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变化,显出很强的不确定性,将由于公允价值变动而增减的价值计入资本公积,使其对企业的净资产影响在每个时点都会发生变化,最终造成企业净资产的金额中掺杂未实现金额。可以说,市场泡沫越大,企业净资产泡沫程度越严重,对企业净资产影响也越大。同时,净资产的变动会直接影响到企业一系列财务数据及国民经济相关统计数据。

三、相关建议

(一)简化金融资产的分类与相关核算

在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与核算中:

1.企业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时:若对该项投资有长期持有的目的,可以通过“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核算;若对该项投资没有长期持有的目的,可以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核算。

2.企业金融资产后续计量时:当企业对该项投资长期持有的目的改变时,若直接处置,则从“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贷方直接予以冲减;若不直接处置,则其余额若保留在该账户直到处置。因此,建议取消分类中的第四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相关核算。这样处理的优点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不需要在初始计量时对原本不确定的问题,一定要作出绝对准确的选择,投资作太复杂的选择而增加分类的难度。第二,债券存续期间后续计量时不需要重分类而简化金融资产的核算程序与核算内容。第三,减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净资产的影响程度。

(二)细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

将现行准则“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中未实现的资本公积分离出来计入“待转资本公积”明细科目。这样做,“资本公积”总账下的“资本(股本)溢价”与“其他资本公积”都可以转增资本,而“待转资本公积”账户中留存的金额,会随着市场变化而增减变动,直至实现后从“待转资本公积”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后方可转增资本。这样处理的优点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剔除资本公积的虚有成分,保障企业资本储备的实有性。虽然资本公积作为资本的储备,按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但在现行核算体系中所有的资本公积都可以转增资本会虚增企业的净资产。这样处理,实际上将企业的资本储备中未实现部分单独列示,在计算净资产构成时应予以剔除,以保证企业净资产的稳定性。第二,从现行核算内容看资本公积的构成,大部分项目都涉及到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这种差额会随着市场的变动而随时变动,其不稳定性是显而易见的,那么,给企业这种未实现、不稳定的资金来源(损失)的内容通过“待转资本公积”留出空间,在净化企业净资产的同时可以满足准则规定与核算要求的需要。

篇7

在会计教学中,金融资产一直是教学的难点。对于学生来讲,金融资产的概念、分类对于大学生来讲接触较少,比较抽象,不好理解;金融资产的计量、记录因为涉及到的会计科目较多,学生在计算、分录的书写时也容易出错。本文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例,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会计核算中的难点进行分析。

一、交易金融资产的确认

我国在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了新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主要从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为了近期内出售来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了划分,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或衍生金融产品。而在金融资产分类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表现形式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一样,也为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有报价的债券、股票、基金等。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教学过程中,如何区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就成了难点,两者区分的重点是管理者的意图而不是资产核算的内容。从交易性金融资产定义来看,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时间较短,管理者持有主要是为了近期在活跃市场上出售获利,从经济实质来讲是可以看作是一种投机行为;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时间不固定,持有意图也不明确。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核算难点

按照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计量,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也就是说交易性金融资产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把它的账面价值调整为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的差额需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损益类账户,是企业营业利润的组成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出售时,为了使“投资收益”账户反映企业在该项投资中实现的全部收益,所以要将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所有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转入“投资收益”账户中。但由于两者都是损益类科目,结转不影响企业的利润总额,教学中应注意区分。

[例]万千公司2015年12月13日从证券市场购入宏发公司发行的股票100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共支付价款960万元,其中包括交易费用4万元。2015年12月31日,宏发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0元,2016年3月10日,万千公司收到宏发公司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每股1元。2016年3月22日,万千公司出售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价款106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计算万千公司出售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确认的投资收益、从取得至出售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和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1.万千公司出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

因为在2016年3月22日,万千公司在出售该金融资产时,对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0600000 ①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9560000 ②

-公允价值变动440000 ③

投资收益600000 ④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40000 ⑤

贷:投资收益440000 ⑥

以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为借方为例,出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出售时售价①-取得时成本②-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③+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⑥,其中③和⑥金额是相等的,所以我们得出公式:

出售时投资收益=出售净价-取得时成本

从以上会计分录可以看出,万千公司出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为600000+440000=1040000元,即为出售净价10600000元和取得时成本9560000元的差额,有了这个公式,我们在计算相关题目时,不用写出会计分录就能比较快的得出结果。

2.万千公司从取得至出售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万千公司从取得至出售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的时点有三个,分别为(1)万千公司在取得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0000元;(2)3月10日万千公司收到宏发公司现金股利时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00×1=1000000元;(3)3月22日出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0600000-(9600000-40000)=1040000元,因此万千公司从取得至出售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0000+1000000+1040000=2000000元。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交易性金融资产从取得至出售时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取得时支付的交易费用+持有期间确认的股利或利息收入+出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又由第一个问题我们得出公式:出售时投资收益=出售净价-取得时成本。因此我们又可以得出:交易性金融资产从取得至出售时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取得时支付的交易费用+出售净价-取得时成本,整理以后,我们得出最终公式: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取得至出售时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出售净价-取得时支付的现金(不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利息或股利)+持有期间确认的股利或利息收入

从现金流入流出角度看,这个公式可以进一步简化为: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取得至出售时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现金流出-交易性金融资在持有期间的现金流入

由这个公式我们就能轻易得出万千公司从取得至出售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0600000-9600000+1000000=2000000元。

3.万千公司出售时确认的处置损益(影响利润总额金额)

2016年3月22日,万千公司在出售该金融资产时,对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0600000 ①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9560000 ②

-公允价值变动440000 ③

投资收益600000 ④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40000 ⑤

贷:投资收益440000 ⑥

因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⑤和投资收益账户⑥同为损益类账户,出售时两个账户的结转不影响利润总额,因此万千公司出售时确认的处置损益即为投资收益④的金额,即为10600000-(9560000+440000)=600000元,又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②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③的和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账面价值,所以整理以后得出公式为:

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确认的处置损益(影响利润总额金额)=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净价-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账面价值。

三、结论

综上所述,在明确判断该项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基础上,在持有期间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具体会计核算时,我们只要熟练使用具体公式,就可以轻易解决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核算的绝大部分问题。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

篇8

一、金融资产的计量

(一)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是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金融工具的总称。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其中,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企业取得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进行处理。

(二)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1.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与金融资产的分类密切相关。

2.实际利率法及摊余成本;企业在初始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时,就应当计算确定实际利率,并在相关金融资产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时间内保持不变。

二、金融资产会计处理与税法的差异

(一)以公允价值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与税法的差异分析

以公允价值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着重于该金融资产与金融市场的紧密结合性,反应该类金融资产相关市场变量变化对其价值的影响,进而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验成果的影响。

1、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借记“投资收益”科目,税法要求计入投资的计税基础。

2、股息所得的确认时间为被投资方宣告分配的当天,红利所得的确认时间为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的当天,利息收入为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应付利息日期的当天。因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不应当确认所得,而应冲减应收股利,作为企业垫款的收回。其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相同。

3、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按税法规定,此现金股息应当确认股息所得,但该股息所得可享受免税优惠,因此应作纳税调减处理。但如果属于持有期未满12个月的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应当计入所得总额征税,不作纳税调整。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应当确认当期损益,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约定的付息日期与实际付息期一致,因此税法确认利息收入的日期和金额与会计处理一致,不作纳税调整。

被投资方发放股票股利,投资方作备查登记不作账务处理,但税法要求视同分配处理,相当于“先分配再投资”,应确认红利所得,同时追加投资计税基础。对红利所得还应区别情况处理:通常情况下,红利所得可以享受免税优惠,这与会计上不作账务处理的核算结果是一致的,因此无需作纳税调整。但如果属于持有期未满12月的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红利所得(送股),应当按面值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不确认所得或损失,计算应纳所得税时应作纳税调整。

5、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上按账面价值结转,计算资产转让所得应按计税基础扣除。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应作纳税调整处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结转“投资收益”,对损益无影响,不作纳税调整。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与税法的差异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会计处理与税法的差异主要在于:

1.新会计准则要求对企业持有到期的长期债券或发放长期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收入。考虑到实际利率法的处理结果与现行税法规定的名义利率法(合同利率法)差异较小,且能够反映有关资产的真实报酬率,所以,税法也认同企业采用实际利率法来确认利息收入的金额。

由此可见,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初始计量(计税基础)、利息调整(计税基础调整)、利息收入的确认方面,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一致。但是,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会计上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均需确认利息收入,而税法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息日期确认计税收入。

2.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重分类前的计税基础结转,而会计要求按公允价值确定。此外,持有至到期投资不因计提减值准备而改变计税基础。

3.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计算资产转让所得,应按计税基础扣除。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应作纳税调整。

4.《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但如果持有期未满通过二级市场转让取得的价差收入不得享受免税优惠。免税的国债利息收入仅指我国政府发行的国债,不包括企业持有外国政府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对于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申报所得税时,只需将计入投资收益科目的金额作纳税调减即可。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分析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主要差异主要在于资产准备金的处理:

1.坏账准备差异。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坏账在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方可扣除。本期收到的已作坏账损失在税前扣除的应收款项,应当并入所得额征税。但前期会计上已作坏账损失处理未获得税前扣除的坏账损失,实际收到时,无需确认所得,否则会导致重复征税。

本期按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本期允许扣除的坏帐损失―本期收回前期已作为坏账损失在税前扣除的应收款项。

纳税调整方法为:

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年末坏账准备余额-年初坏账准备余额)-(本期允许扣除的坏账损失-本期收回前期已作为坏账损失在税前扣除的应收款项)

计算结果大于零,调增所得;反之,调减所得。

2.贷款损失准备差异。按照传统的做法,金融企业允许按照相关资产余额的规定比例计提呆账准备(即贷款损失准备)。金融企业符合规定核销条件的呆账损失,应先冲减已扣除的呆账准备,呆账准备不足冲减的部分,予直接扣除。金融企业收回已扣除的呆账损失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税法允许计提呆账准备的比例及相关资产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本年度允许扣除的额呆账准备(A)=末允许提取呆账准备的资产余额×税法规定的比例-(上年末已将扣除的呆账准备余额-金融企业符合规定核销条件允许在当期扣除的呆账损失+金融企业收回以前年度已扣除的呆账损失)

B=年末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年初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若B>A,应调增应纳所得税,调增数为B-A,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若A>B,应首先在前期已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范围内,调减所得,并相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零时,说明企业实际计提数,没有超过税法的标准,只能按照计提数扣除,不再调减所得。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与税法的差异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其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相同,均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公允价值及交易费用之和),但不含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分配尚未支付的股息。

2.购入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尚未支付的股息,应作为应收利息或应收股息处理,不计入资产成本,实际收到时冲减应收股息,这一点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相同。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既不确认所得也不确认损失,计税基础不变。由于公允价值变动金额直接计入了所有者权益,不涉及损失的变化,因此无需作纳税调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不得在税前扣除,应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金额,作纳税调增处理。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被投资方宣告分配的股息,免征所得税。申报所得税时,应将“投资收益”科目的金额作纳税调减处理。

6.转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按账面价值结转计算损益,同时将公允价值变动金额由“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余额转入投资收益。而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收入扣除计税基础确定。两者的差额应作为纳税调整处理。

7.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计税基础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计税基础结转。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得者权益,不涉及当期损益,故不作纳税调整。

三、案例分析

本文以“公允价值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为例对其会计处理与税法的差异进行分析:

某股份公司在2008年6月10日以每股15元的价格(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2元) 购进某股票20万股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另支付相关税费1.2万元,6月15日如数收到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6月20日以每股13元又购进股票10万股,支付相关税费0.6万元,6月30日该股票交割下跌到每股12元;9月20日以每股16元的价格将该股票18万股出售,支付相关税费1万元,2008年12月31日该股票剩余12万股,每股公允价值为17元。相关会计及税务处理如下(所得税会计处理省略):

(1)2008年6月10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2960000

应收股利40000

投资收益12000

贷:银行存款 3012000

税务处理:购入股票支付的相关税费1.2万元不得在本期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该项股票投资计税基础为29702万元。

(2)2008年6月15日。

借:银行存款 40000

贷:应收股利 40000

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一致。

(3)2008年6月20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300000

投资收益 6000

贷:银行存款1306000

税务处理:购入股票支付的相关税费6 000元不得在本期税前扣除,该项股票投资计税基础为427.8万元(2972000 + 1306000)。

(4)2008年6月30日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300000 ×12 -(2960000 + 130000 000 ) =-660000(元)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6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660000

税务处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方金额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所得额66万元。

(5)2008年9月20日,

借:银行存款(180000×16-10000)287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660000×18÷30)396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4260000×18÷30) 2556000

投资收益 710000

借:投资收益396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96000

税务处理:股票处置收益71000元,

资产转让所得=转让收入-计税基础-相关税费

=2880000-4278000×18÷30-10000=303200(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710000-303200=406800(元)

剩余12万股计税基础=4278000×12÷30=1711200(元)

(6)2008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120000×17-(2960000+1300000-660000-2556000+396000)

=2040000-1440000=600000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6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0000

税务处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方金额不确认所得,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0万。

前期累计纳税调整金额=12000+6000+660000-406800-600000= -328800(元)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剩余股票账面价值204万元,计税基础171.12万元,差额32.88万元在处置时作纳税调整。

参考文献:

[1]葛家澍.关于财务会计几个基本概念的思考兼论商誉与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J].财会通讯,2000,(1).

[2]常勋.财务会计四大难题[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2.

[3]耿建新,徐经长.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新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5]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所得税[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篇9

其中,第三类“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方法与原来的处理方法变化不大,笔者主要对另外三类金融资产的基本账务处理进行分析、总结。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股权类、债权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法

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允价值发生的增减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该账户有别于“投资收益”账户,核算的是尚未实现的投资损益)。

会计处理时需要设置的账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一)取得金融资产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取得时的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应收股利(已宣告发放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全部款项)

(二)持有期间收到股利或利息时

借:应收利息(债权类)

应收股利(股权类)

贷:投资收益

(三)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发生增减变动时

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反向处理。

(四)出售金融资产时

1.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金额)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借记或贷记)

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2.由于交易已发生,金融资产的价值已经实现,所以将原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的部分,转入“投资收益”账户: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或反之)

举例:某企业于20X6年1月1日购入债券,债券面值200万元,票面利率3%,企业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购买该债券时,共支付价款210万元(含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利息6万元及交易费用4万元)。

1.取得该项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00

应收利息6

投资收益4

贷:银行存款210

2.20X6年1月5日,收到最初支付价款中所含的利息

借:银行存款6

贷:应收利息6

3.若20X6年1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10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

4.20X6年1月31日计息

借:应收利息0.5

贷:投资收益0.5

5.若20X6年2月28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04万元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6

6.20X6年2月28日计息

借:应收利息0.5

贷:投资收益0.5

7.20X6年3月2日,将该债券处置,售价240万元(包括2个月的利息1万元)

借:银行存款23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00

—公允价值变动4

投资收益39

借:银行存款1

贷:应收利息1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仅包括债权类金融资产)——摊余成本法

该类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即“成本”及“利息调整”两个明细账户的余额合计数)。持有期间按照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

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本金+(-)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会计处理时需要设置的账户:

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溢、折价及交易费用)

—应计利息(一次还本付息债券)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一)取得金融资产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含交易费用)

差额:借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账户。

(二)持有期间计提、调整利息时

1.分期付息、一次还本

借:应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借记或贷记)

贷:投资收益(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2.一次还本付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借记或贷记)

贷:投资收益(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三)出售金融资产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金额)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应计利息

—利息调整(借记或贷记)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举例:20X1年1月1日,A公司支付价款2000万元(含交易费用)从活跃市场上购入B公司当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面值2500万元,票面利率4.72%,该债券按年支付利息(即每年可收取利息118万元),本金最后一次支付。A公司准备持有该债券至其到期(不考虑所得税费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等因素)。

计算实际利率i:

118×(P,i,1)+118×(P,i,2)+118×(P,i,3)+118×(P,i,4)+(118+2500)×(P,i,5)=2000,得出i=10%[算式中(P,i,1)表示年利率为i的1年复利现值系数。]

1.20x1年1月1日购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2500

贷:银行存款2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500

2.20x1年12月31日计提、调整利息

借:应收利息118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82

贷:投资收益200

3.20x2年12月31日计提、调整利息

借:应收利息118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90

贷:投资收益208

4.20x3年12月31日计提、调整利息

借:应收利息118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00

贷:投资收益218

5.20x4年12月31日计提、调整利息

借:应收利息118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08

贷:投资收益226

20x1-20x4年每年年末收到利息

借:银行存款118

贷:应收利息118

6.20x5年12月31日计提、调整利息,并收回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借:应收利息118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20

贷:投资收益238

借:银行存款2618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2500

应收利息118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股权类、债权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法

与第一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比,该类金融资产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但其公允价值发生的增减变动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在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再由“资本公积”账户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即“投资收益”账户)。

会计处理时需要设置的账户:

股权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交易费用)

—公允价值变动

债权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公允价值变动

—利息调整(溢、折价及交易费用)

—应计利息(一次还本付息债券)

具体账务处理:股权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具体账务处理基本同于第一类金融资产(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的股权类资产的处理,不同之处在于发生的交易费用应计入初始确认价值;债权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具体账务处理可以借鉴第二类金融资产(即“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处理方法。会计期末,股权类、债权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均应按照公允价值对其账面进行调整(即调增或调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账户);同时,将公允价值的增减变动金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

篇10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1-0-01

一、实物资产投资与金融资产投资定义比较分析

(一)实物投资的定义界定

实业投资是指企业将资金或技术设备等直接投放于本企业或合资、合作等关联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获取投资收益。实业投资注重的是与生产活动相联系,而通常认为实物投资和实体投资是同一个概念,即相对于虚拟投资而言的、进行实实在在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投资。包括有形投资,也包括无形投资如对人力资源的投资。从投资对象的角度来看,实物投资较实体投资具有更广泛的内涵和外延,能够更加恰当的描述出以有形和无形资产为对象的投资活动。

(二)金融投资的定义界定

金融投资是指投资主体以获得未来收益为目的并承担一定投资风险,将资金投入在货币、证券和信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金融市场活动中的经济行为。 金融投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一种依托于资本市场的投资活动,是相对于传统直接投资的一种间接的、非实物的投资活动,是对虚拟、抽象资产的投资。它以金融资产作为直接投资对象,是投资主体通过购买金融市场上的各类金融资产并从中获取收益的经济行为。因此,金融投资并不直接形成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只有被需求者在取得资金并以一定方式投入生产后,才能形成生产经营的能力。金融投资在投资活动中占有突出地位它是目前发达国家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投资方式。

二、实物投资与金融投资的特点分析

(一)实物投资的主要特点分析

1.实物投资与生产经营紧密联系在一起。一般来说,实物投资往往与正常生产活动相对应,资本增值的大小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性活动相联系,以生产活动或产品为依托,企业的利润收益率高低直接影响实物投资的效果。

2.实物投资的变现速度较慢,资本流动性较差、回收期较长。实物投资一般是伴随着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来完成的,需要资金的形成与筹集、资金的分配、投资的实施和运用,以及投资的回收这样的过程,这就意味着资金和生产资料从流入生产到生产产品销售变成资金的过程需要较长时间,资本运行过程的周期较长,资金的流动性较差。

3.实物投资具有投资领域广泛和投资过程复杂的特点。实物投资是覆盖全社会的所有事业的经济活动,涉及的领域综合性强、范围广;同时,国民经济各部门都必须拥有固定资产作为自身活动的物质条件和基础,因此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一般的生产活动相比,实物投资领域内部的经济关系更为复杂,这是由实物投资在国民经济殊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

(二)金融投资的主要特点分析

1.金融投资是在金融市场上,以金融资产作为其直接投资对象进行交易的一种间接投资方式,金融投资进行资产买卖的场所是金融市场,投资者为了取得预期收益,用一定量的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交易,而不是以直接的投资形式开厂、设店进行生产建设经营,从而导致金融投资的投资主体一般对目标投资企业不具有直接占有和控制权,无权直接干预目标投资企业的资金运用。

2.金融投资的运行过程要求资本具有偿还期限。金融投资从资金投入到再变回成资金的过程是需要一定的运行时间,也就是资金的增值所经历的时间。投资者有在偿还期内取得收益的权利,并且这个运行的周期相对于实物投资较短。

3.金融投资具有风险性和收益性的特点。在现有的社会生产条件下,未来经济的发展变化有些是投资者可以预测的,而有些则无法预测,因此,投资者难以确定他所持有的证券将来能否取得收益或能获得多少收益,从而就使持有金融资产具有风险性。

三、实物投资与金融资产投资的区别与联系

(一)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实物投资主体是直接投资者,也是资金需求者,他们通过运用资金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投资办厂、购置设备或从事商业经营活动。金融投资主体是间接投资者,也是资金供应者,他们通过向信用机构存款,进而由信用机构发放贷款,或通过参与基金投资和购买有价证券等向金融市场提供资金。

2.投资客体或者说对象不同。实物投资的对象是各种实物资产,即资金运用于购置机器设备、厂房、原材料等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金融投资的对象则是各种金融资产,如存款或购买有价证券等。

3.投资目的不同。实物投资主体进行实物资产投资,目的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获取生产经营利润,收于资产存量的增加和社会财富的增长,直接形成社会物质生产力,从投入和产出的关系看,实物投资是一种直接投资,可称为“实业性投资”;金融投资主体进行金融资产投资,目的在于金融资产的增值收益,如存款目的在于获取存款利息,贷款目的在于取得贷款利息,购买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在于获取股息、债息收入等,它们并不直接增加社会资产存量和物质财富,从投入和产出的关系看,金融投资是一种间接投资,可称为“资本性投资”。

(二)联系

1.投资媒介物或者说投资手段相同。实物投资与金融投资都是对货币资金的运用,即以货币作为投资手段或媒介物,只是对象物及目的不同。因此,金融投资总量和实物投资总量同属于全社会货币流通总量的范围,二者均为社会货币流通总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2.金融投资为实物投资提供了资金来源,实物投资是金融投资的归宿。尽管金融投资并不直接增加社会资产存量,但通过金融投资活动,为实物投资筹集到了生产经营资金,从而间接地参与了社会资产存量的积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假如没有金融投资的存在和发展,实物投资的资金来源将大大受到限制,许多耗资巨大的建设项目都难以迅速兴办甚至根本无法兴办,为此,金融投资成为促进资本积累、集中和扩大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霍楠. 金融投资分析中的聚类分析方法应用[J].现代商业,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