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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合同管理的建议,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1.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树立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做到依法经营。2.规范合同管理行为,确保企业的经济行为合法有效,从源头上避免或杜绝违法、违规以及各类纠纷的发生。3.适应市场变化,增强市场驾驭能力,防御经营风险,提高市场竞争力。4.完善合同监管体制,使合同管理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杜绝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问题。5.加强企业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经营全面合同管理效益和商业信誉,为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二、开展全面合同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立足实际、注重创新。要立足实际,在总结、继承、发扬已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寻求突破和创新。(二)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建立全面覆盖公司各层面、各单位、各部门的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全面运行合同管理基本流程。关注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关键业务环节的合同管理。(三)统一规范,分级管控。制定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标准,各单位按照统一规范,在上级合同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分级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四)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逐级落实,协调推进。(五)加强监管,注重效益。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合同监管体系,加强合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质量。(六)合同管理与风险管理相结合。通过开展全面合同管理实现对合同管理风险的有效管控,并借鉴此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探索管控其他重大风险的新方法,完善风险管理的内容。
三、全面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因涉及内容较多,并且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其具有独特的特征。因而在制定合同时,除了常规性的条款之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特别条款、保险、税收、专利等项。故此,合同双方在签订时,首先要全面掌握相关企业的实际运作情况,全方位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从而有效规避日后因合同内容不相符导致的相关纠纷。
1.2合同的有效性
合同有效性指的是合同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超出规定期限,该合同将不再具备法律效益,也就是说不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了。而根据建设公路工程的相关数据表明,公路工程建设周期较长,其中有招投标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等,这样导致合同的有效期最少要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1.3合同复杂多变
公路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工程合同变更频繁,在此是指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变更。因为工程前期的准备工作不完善以及施工现场的地质、环境条件,造成工程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实况不相符,导致工程合同的变更。此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随着社会经济以及科技的不断进步,随时会出现新的附加工程,致使合同不断的在进行更改。这就要求施工管理人员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记录工作,作为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依据。
2目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不足分析
2.1合同管理不规范,法律意识淡薄
随着公路交通事业的进步,我国加大了公路工程的投入力度,从而导致建设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随之出现了不科学合理的公路工程合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部分公路工程合同文本不规范,没有全面、细致、严谨的约束条款,条款过于笼统、含糊不清;二是合同主体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显失公平或签订“阴阳合同”等。
2.2不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
经济效益是工程建设的重点,因此不少工程重建设轻管理。在工程合同管理方面更是没有建立健全应有的管理体系,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合同管理程序较混乱,同时工程合同的签订也缺乏有效的监督。虽然有的公路工程建立了一些合同管理体制,但没有贯彻落实到具体环节,例如合同审查、合同监管等方面。虽然对于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体制,我国相关部门也在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但从目前来看成效不是很好。
2.3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人员综合素质普遍偏低。主要表现在:第一,部分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人员虽然具备丰富的工程技术管理经验,但是在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方面相对缺乏;第二,有的公路工程建设企业虽然建立了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但这些管理人员缺少必要的经济管理、专业技术以及法律知识的培训,在日常性事务工作处理中可以发挥作用,当解决深层次的合同矛盾以及纠纷时,就表现出能力不足。
3优化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
3.1规范合同管理
由于公路工程合同直接关系着工程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所以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要规范工程合同的管理,同时增强全面的合同法律意识。第一,合同签订之前,要对合同所涉及到的各项条款逐一进行分析,同时仔细审查合同的合法性、严谨性,方便在产生纠纷时,使自身处于有利地位;第二,合同签订后,对其进行科学化的管理,在合同纠纷发生时,其是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依据。同时监督合同的全面有效履行,减少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3.2按管理程序严格履行关键环节的管理
首先,对公路工程合同的审查要坚持“两级三审”制度,即由企业主办部门和职能部门两级单位,先后按照专业技术、经济商务和法律法规进行专业审查;合同主办单位在本部门内部进行审查结束后,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并报主要领导审批。其次,明确合同审查的重点内容:①应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双方的资信情况、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详细的调查。②施工单位方面要做好资质审查工作,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③建设单位方面要审查好项目建设的合法性。④合同文本方面要重点审查其文本是否使用的是规范文本,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公平平等及全面,是否能准确表达双方的责权。第三,在合同签订之前,合同双方要遵循公平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对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实质性的沟通。承包方应根据发包方招标文件要求,对合同所涉及的条款逐条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的相关建议并作出相应的承诺。合同双方对工程合同中全部条款协商一致后,签订正式合同文本。
3.3培养专业的管理人才
目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够满足我国公路交通事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因此,公路工程管理部门应着重培养高素质、高能力的合同管理人员。公路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加大培训投资力度,为管理人员的培训做支撑,通过定期的培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各种相关能力。另外,还可以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法律、道德和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相关专业知识,并进行具体的案例分析,举办工程合同管理经验交流活动,从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我国建设工程快速发展,配置建设活动资源的设计市场日益活跃,弊端也逐步显现,出现许多不按市场规则行事的案例,引起许多纠纷与问题,影响了市场健康发展。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作为设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建筑活动主体间沟通的纽带,起到剂的作用。自九七年我国颁布《建筑法》、《合同法》以来,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已成为规范建设工程主体各方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法律文本和重要凭证,在完善设计市场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全面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国际化建设,以适应建设工程设计市场发展十分重要。
一、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基本现状
1997年我国颁布了《建筑法》,1999年颁布了《合同法》、《招标投标法》,2005年建设部又颁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2007年印发了《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一系列法规的出台,使建设工程设计市场出现新局面,相关单位能依法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双方权益受到保护,出现问题能依合同规定协商解决,设计市场迈入有法可依的轨道。
二、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也出现许多新问题。
1.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相关法规大都是十几年前颁布的,这些法规只概括笼统地对签订合同双方和权利义务以及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简单的规定和说明,并没有相应的具体意见,对于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的执法规定也仅在我国《刑法》中有部分说明,更没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具体法规,法规不完善造成了诸如设计费不按时支付,设计图纸因此不能继续交付,影响了建设工程进度,给信誉造成影响等一系列问题。
2.合同文本不规范
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文本是按照建设部出台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标准订立的,国家对于合同文本的制定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在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中存在着大量的不合规格的合同文本。一方面,目前,在建设工程市场中不依照建设部出台的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比较多,发包商与承包商之间很多都采取自制承包合同的形式来签订承包合同。而自制合同带来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在约定的合同条款中,条款的词语用法、条款的前后衔接、条款的文本格式等都与规范合同文本有很大的差别,尤其对于一些不法的发包商而言,他们倾向于自制合同文本,这样就可以通过一些模糊的字眼以及笼统的语句来规避自身的风险,等到承包商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时,发包商可以通过合同条款的另一种解释来获得为自身利益辩护的权利。
3.法律意识淡薄
受封建思想束缚,全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依然存在,虽然多年普法,但具有法律知识能真正依法办事维权的不多,在建设工程领域也不例外。大部分设计合同管理人员大都缺乏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淡薄,没有依法办事维权的习惯,一切服从领导已成为常态,一旦出现问题不懂依法维权。
4.管理人员缺乏
我国建设工程领域重资金、重技术、轻管理的倾向仍很严重,认为工程管理不是热门学科,许多优秀人士不愿参加这方面的学习研究,使得参加这方面学习的人大都是不得已或转业人员,他们学习兴趣不高,即使输送到建设工程单位,领导也不重视,工作繁杂辛苦,职务不明确,工资待遇低,工作不安心,更谈不上研究。因此造成包括设计合同管理人员在内的建设工程管理人才缺乏。
5.管理水平落后
受重技术轻管理思想的影响,造成管理人才缺失,仅有的现岗管理人员,不但缺乏专业知识,从合同的签订、履行到终结,至出现违约问题等各方面整个过程缺失系统完整的规章制度可循,造成管理水平落后。
6.涉外需求不适应
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涉外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日益增多,在接纳涉外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出现了许多障碍,既无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可依,又缺乏相应的合同示范文本可循,更缺乏涉外设计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三、加强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法制化建议
1.完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依法治国是我国基本国策,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有法可依的基础。针对我国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现状,建议在现有的相关法律框架下,国家或地方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制定配套的实施意见和办法,使建设工程设计从双方开始业务洽谈至设计招投标、合同的签订、合同履行到违约赔偿等各方面的管理,真正实现有法可依,便于准确把握。
2.提高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法制观念
只有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者的法制观念,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针对我国目前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缺失,法制观念不强的实际,建议建立对职管人员的学法、培训、考核的长效机制,有计划地开展交流研讨活动,逐步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
(二)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议
1.培养高素质设计合同管理人才队伍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培养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高素质人才至关重要。针对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才现状,建议制定严格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长效机制,规范职业准入门槛,同时加强对职管人员的专业理论与技术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水平,引进激励晋升机制,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才队伍。
2.制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示范文本
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是重要的法律文本,也是重要的法律凭证。针对我国目前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的实际,建议国家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关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同时,制定限制使用自制文本的规定,促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范化,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产生。
3.健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科学管理制度
科学规范系统化的管理制度是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特征。针对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现状,建议有关部门建立科学的、与法规相配套的、全方位的管理制度,形成包括专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继续教育、合同备案、审查、合同执行全程监督、文件档案管理、设计费第三方监管、信息网络管理等等在内的管理制度。
(三)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国际化建议
只有国际化管理才是现代化的管理。面对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和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市场不断对外扩展的实际,建议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经验,制定签订涉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相关的实施条例与办法,在推行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时,充分考虑国际化因素,参照国际合同文本,在满足跨国建设工程设计实际的同时,力争将合同做到与国际接轨,并尽快培育一支有较高专业理论与技术水平的高素质涉外设计合同管理人才队伍。
结束语:
只有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科学研究,促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不断向法制化、规范化、国际化迈进,才能适应设计市场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业主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支付工程款项的合同类型,其签订目的是规范工程承发包双方的交易活动,进而为交易双方的利益提供有效保障。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不仅能够促进建设工程整体效益的提高,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建设工程市场的健康化、合理化进程。但在现阶段的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不重视合同管理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进行深入分析,使合同管理工作真正成为建设工程管理的核心内容。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一)建设工程合同在各阶段的作用分析
按照合同性质可将建设工程合同分为工程勘察合同、施工设计合同、施工合同三类,不同类型合同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均发挥重要作用。
工程勘察合同是发包人与地质勘查部门间的合同,这一合同能够确保发包方清楚地了解到建设工程的地理状况,以便做出有效应对。在工程筹建阶段,发包方需根据项目的付款类型确定合同类型,常见的合同类型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适用于有完整设计图纸或较小施工量的建设工程,此类合同中规定承包人为全部风险的承担者,款项结算金额按照承包人在投标过程中的报价计算。单价合同多见于工期较长、工程量大、施工技术较复杂的建设工程,是指承包者根据发包者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在自身能力的承受范围内,选取整体工程中的部分项目并确定单价,这一合同类型中,承包商和发包方共同分担工程风险。成本加酬金合同不利于工程造价的良好控制,主要适用范围为技术指标不明确的建设工程,此时要求发包者根据项目需求选取最佳的工程合同及对应的承包商。
在项目招投标阶段,发包人在众多承包商的工程合同中,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竞标方式,选取造价低、施工效率高的承包商。确定承包商后,双方需共同拟定一份施工设计合同,对施工进度及具体的施工计划进行初步确定。这一合同的签订能够降低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现象,使承包商和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及利益得到良好保障。
施工合同在施工阶段和工程款项结算阶段均有重要作用。在施工阶段,施工合同能够对施工进度、施工材料及施工质量等进行有效控制,它不仅能对合同中施工计划的实施现状进行跟踪考察,对不合理之处进行及时调整,还能够很好地实现施工质量的分层管理,促进责任制度的良好落实,为施工质量管理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同时,发包方还能通过现场检查或抽查等方式,将实际施工情况与合同中的对应条例进行比对,从而达到高效质量管理的目的。施工合同作为工程款项的结算基础,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也有重要作用。发包人在根据合同对工程进行验收并确定合格后,须与承包商一起,根据合同、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及工程变更等情况,对工程造价进行核算,并将核算结果交由审计部门进行造价审计。在此过程中,双方均根据合同进行款项核算,很好地杜绝了由于结算标准不一致而导致的分歧,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根据上述内容可知,工程合同在建设工程的各项工作中均发挥重要作用,是确保整个工程项目有效进行的基础保障。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管理工作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确保合同条款得到良好落实的主要手段,对于合同的有效履行有重要的指导作用。(2)能够根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事件或事项变更工作进行有效记录,从而达到降低工程风险、控制施工成本和工期的目的。(3)有效地进行合同管理,能够对合同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确保合同中的专业技术标准、施工进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得到良好落实和体现,不仅能提高施工效率、缩短工期,还能够提高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建设工程市场的有序发展。(4)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不仅要求承包商在建筑和施工管理中规范操作,也要求发包人在招投标及工程核算工作中,切实根据合同内容,并按照公平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符合我国宏观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社会调研结果显示,我国当前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仍存在较严重问题,例如合同双方未对合同的法律效用引起重视,导致“阴阳合同”的大量存在;合同管理工作缺乏专业性人才,导致合同的归档管理工作无法有效进行,进而影响到合同条款的有效落实等。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中的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现就如何提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效率提出几点建议。
(一)提高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
良好的合同管理工作是需要合同双方共同完成的,故承包商和发包人良好的法律意识是确保合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意识保障。承包商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例,必要时可邀请专业人士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无法律漏洞后再行签订。发包人在制定合同条款时也应严格遵循公平性、法律性原则,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充分保证承包方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合同纠纷事件,从而确保工程合同在施工建设中得到良好履行。
(二)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建设
合同管理人员是合同管理工作的执行主体,可从人员选择及加强素质培训两方面着手,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首先,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应根据合同管理人员的要求,选取合乎标准的优秀人才担任这一职位;其次,对于在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可通过正反事例分析、组织知识讲座等方式,使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法律责任,并提高其自身的工作技能,从而使各项合同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更好落实。
(三)进一步推广有效的合同范本
现阶段我国最具普遍性的建设工程合同范本,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所制定,符合当前建设工程市场上大多数企业的实际情况。但在具体的合同签订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企业不按照上述范本进行合同签订,进而导致在合同管理中出现无效合同等不利现象。因此,建设工程的承接企业也应提高法律意识,主动签订合乎法律规定的示范性合同,并拒绝签订其它一切形式的自拟合同。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在工程筹建、项目招投标、工程施工及款项结算阶段均发挥重要作用,有效的合同管理不仅能提高工程的施工效率和质量,缩短工期,还能降低工程风险,促进我国建设工程市场的秩序化发展。因此,应从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建设、推广合法化合同范本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人们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深刻认识,从而为我国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作者单位: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李幼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探析[J].企业技术开发(学术版),2007,26(6):117-11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完成业主交给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因此,对建设方而言,如何按合同对施工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在施工过程中避免不必要合同纠纷,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合同保质保量完成是当前发包方需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建设工程行业市场竞争如此激烈,“僧多粥少”的状况比较突出,低价中标然后在实施过程中施工方采取消积怠工变相要求变更增加工程价款的情况愈演愈烈,因此当务之急,建设单位需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降低合同不完美的风险,减少乃至避免一些不必要工程赔偿,充分掌握工程建设管理的主动权,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尚不发达,建设单位为了完成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片面强调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管理,对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认识,往往因为合同意识淡薄、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不完备等合同类文件不规范问题引发纠纷,导致在后续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处于被施工单位牵着鼻子走的被动的局面,甚至出现个别为了完成建设任务违约下发联系单或擅自调高合同进度款支付节点,最终出现工程款超支付的严重后果,给国家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一)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二)合同范本更新不及时
目前建设市场在用的合同范本大多还是1999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于近年来工程建设行业发展迅速,建设行业的相关规范也在持续更新,导致原有合同文件对目前建设市场的一些问题未约定,再加之部分建设单位管理水平有限经验不足,导致施工合同刚签订就存在重大缺陷,为后续的合同顺利履行造成障碍物。
(三)合同价款引起的纠纷
合同签订过于草率,有些政府的指导性意见没有很好落实到合同中,最初对合同管理的想法过于简单,工程实施过程中一些不确定因素没有充分考虑,一些无法包干的风险也相当然的转嫁给施工单位,最终导致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不勘重负消极停工,合同文件无法全面履行。一些合同虽然条款比较齐全,但内容只作原则性约定,不够具体和明确,特别是缺乏对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或对违约责任约定仅停留“点到为止”程度,没有约定违约执行时间,造成发包人无法适时履行合同。
二、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健全管理机构体制
成立专门合同管理部门,明确合同管理要求,细化合同审批流程,合同管理人员在招投标环节提前界入,严格审查招标文件一些实质性条款,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分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
(二)提高管理人才的素质
目前很多建设单位的没有配备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或虽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但管理人员素质低或专业水平一般,将合同管理简单认为是一种事务性的工作,没有审核,或虽有审核但严谨性不够,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往往会给单位带来额外支出甚至引讼。作为约束承、发包双方的行为施工合同如何能从根本上实现公平、合理、可操作性是当前建设单位需深思并着手解决的重要问题。改变过去轻合理管理的思想,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认识,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水平。
(三)注重合同实质性条款审核及约定
近年来,由于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迅速发展,很多建设主体为稳妥起见,都把工程结算审核的任务委托专业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但是由于根据国家发改委新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净核减比例超出一定范围的,追加审计费是需委托方承担的,而且这部分费用无法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开支,过去老文件规定追加审计费是由施工单位承担,但现在文件没有约定,由于施工单位高估冒算产生的追加审计费却要建设单位承担,无法疑会让建设单位成冤大头,因此大部分建设单位都在合同文件中追加关于追加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条款,对于已开工项目的但没约定追加审计费的项目则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来明确追加审计费的承担事宜。这些细节的问题实实在在地影响着合同双方的利益,因此对实质性合同条款约定要尊重客观同时也需考虑日后的一些不确定因素,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合同中既要有对性质约定,要有量的指标,让合同执行人员一看合同就知道该如何操作,什么节点是合同管理的关键点,从而使得工程管理更科学有效。
(四)增强维权意识,注重合同双方平等。所谓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真实表示,因此合同的双方在法律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任何一方违约都将遭到另一方的反对。近年来,由于建设市场竞争激烈加上招投标体制还不够健全,时有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发生,一旦合同纠纷发生,通常表现施工单位强势索赔,而作为建设单位往往以妥协退让的方式满足施工方要求,以求工程按期竣工。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管理人员要增强维权意识,注重平时建设过程中施工方违约证据的收集,作好签证,为有效反索赔提供保障。
(五)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工程的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安装的合同。合理、规范的工程合同,有利于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有序、平等竞争。
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承单位为了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1.1工程合同明确了工期、质量、规模和范围、价格等内容,是合同双方试试经济活动的依据。1.2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束双方按时,保质保量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合同权益,保障正常的工程施工秩序。1.3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双方的行为准则,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任何工程问题和争执首先都要按合同解决。1.4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同时也是应对国际竞争的需要。
2 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企业经营运作部规范,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合同意识。虽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有些企业在签署合同时不依据此合同文本,内容不全面,对权力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导致合同流于形式。一旦工程发生纠纷,企业必将承担许多隐形的风险和损失。
2.2承、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需要,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例如,有些承包商在自身不具备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向发包人行贿或者假借其他藕陈报告资质的企业的名义进行虚假投标。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权利。例如: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工程结算等。
2.3合同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渐落后,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同时,现有的合同文本对管理环节的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缺少相应的规定,而且对一些基本要约也未作出明确规定,承发包双方存在钻合同漏洞的情形。在合同管理体系上,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也不是很明确,存在着规定的制度不执行,改旅行的手续不履行的情况 ,缺少必要的监督和控制机制。
2.4存在“黑白合同”现象
黑白合同”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在建设工程招标的过程中,建设单位与中标方除了公开签订了一份合同外,同时签订了一份价款、工期、履行期限等实质内容不同的合同,公开签订的合同称作”白合同“,需要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并且要在相关的政府机关进行登记备案。而私底下签订的合同则成为”黑合同“,只为双方当事人所知,且是实际履行的依据。由于法律规定虚假招标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建设方与施工方进行的整个招投标过程也是违法的,确定的中标结果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力。“黑合同”也极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损害公共利益。
3 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3.1强化合同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在签订合同时,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过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对方在违约的情况下,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尽可能的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同时,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这些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律水平,经济管理水平和业务提升能力,以更多更丰富的专业知识,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
3.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由于地区或行业保护主义存在招投标人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的情况。在资格预审阶段,一些人为的因素使得对招标机构的资质把关不严,中标后容易产生施工项目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等现象。因此,对于这样的问题,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3.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尤为重要。通过工程项目管理中技术的优化,可使工程增加利润3%-5%,合同管理的好,能够使利润增加10%-20%。可见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优化要比技术的优化更为重要。完善合同管理具体方法是:一要完善合同范本。严谨自制不符合程序和合意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和权责应该明确。二要不断扩大工程合同文本的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的承包方式。
3.4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建筑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索赔问题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工程索赔管理制度。在签署合同过程中和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该始终以工程合同为依据,认真整理和分析合同内容,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最科学的合同管理策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还应该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合同的各项条款,积极调查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寻找索赔证据。
一、现行项目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一些工程项目的监理实践中,由于对建设监理缺乏理解和经验不足,存在着下述几种不正常的情况:
(1)业主与监理单位为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非雇佣关系,法律地位平等。
(2)业主对承包方的各种具体要求并非都经过监理方这个统一的出口,因而降低了监理方应有的作用,而且使承包方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多头管理,左右为难,无所适从,反而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
(3)业主虽然也授予了监理方必要的权力,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监理工作,结果监理方在对业主向承包方的付款方面无任何制约力,因此在制约施工方的环节上监理方常处于尴尬、被动状态。
2、对存在问题的处理
(1)监理工程师本着一切为业主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
①主动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监理方的一切监理活动应向业主负责,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施工情况,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工程师无权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②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拒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向业主提供建议,积极协助业主与承包方协商合同变更事宜。
③对业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方的现场监理人员也要随时做好记录,及时改进和解决。当监理工程师正确的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阐明自己的观点,书面通知业主,并说明可能给业主带来的不良后果。
(2)业主应大力支持监理工作,为监理方的工作提供合理、平等的平台。
要尊重监理方独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场,授予监理方必要的权力,如技术上的审定权、工程质量的评定权、进度与工期的确认权、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应大胆放手,将付款签发权交给监理方等。
总之,业主委托监理方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就必须对监理方给予充分信任,对各自的职责、权限有明确的划分。而且为完成一致的任务目标,达到预期的目的,两者间仅分工明确是不够的,业主与监理方还必须默契配合,无保留地合作。业主应大力支持监理工作,尊重监理方独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场,授予监理方必要的权力,如前文所述的技术上的审定权、工程质量的评定权、进度与工期的确认权、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应大胆放手,将付款签发权交给监理方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工程变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项
1、任何工程变更都会引起工程费用的变更。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变更单项虽少,但也可能使工程费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费用失控,总投资突破工程概算。如变更结构物的回填料,虽然单项费用变化不大,但全部工程构造物数量很多;又如沥青混合料中天然砂改用机制砂和沥青改用改性沥青等,这些单项材料虽然差价不多,但工程量很大,单项累计费用总额就会很大。
2、工程变更虽然计划方案先进、可行,但工程变更决策时间、设计周期的要求,可能使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无法按预定工期完工。
3、防止非指令性变更发生。如在没有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变更指令的情况下,而业主某些人员提出变更工程标准、技术规范、修正设计差错,以及某些监理人员提出超合同规定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材料质量控制标准等,造成实质上的工程变更,从而引起工程费用的增加,此种变更带有随意性,缺乏根据,应予避免。
三、总结
本文通过对施工合同管理中工期管理和不可抗力管理的分析认为,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合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业主要给予监理工程师充分的信任,发挥监理工程师独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场。总之,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必须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以业主满意为准则,以不损害承包人合同权益为前提,在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业主行使监督检查权力,并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实事求是地、公平公正地处理合同事件,从而较好地实现三大目标控制,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一、高等学校经济合同管理容易出现的问题
(一)由于高校每年都要签订大量的经济合同,故几乎每天都有合同履行时点出现,合同履行情况既无法即时汇总,也实现不了动态智能管理。高校的经济合同从资金流向方向区分,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付款合同,即高校购买货物或者劳务等需支付外单位或个人款项的合同;第二类是收款合同。收款合同又分为联合办学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对外投资合同、国有资产处置合同,接受捐赠合同,应收水电费、取暖费等合同。
1.联合办学合同。即高等学校与有关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合同。主要涉及学费、培训费、住宿费的收入分成,收入分配时点,违约责任等。
2.资产租赁合同。即高校将闲置的教育教学设备以及教室、食堂、超市、房产、车辆等资产对外租赁取得收入签订的合同。
3.对外投资合同。即高校利用货币资金、实务资产和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签订的合同。
4.国有资产处置合同。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资产占有单位转移、变更和核销其占有、使用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改变资产性质或用途的行为。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有:调拨、变卖、报损、报废以及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等。资产处置应逐级申报,分级审批。资产处置行为应和购买方或接收方签订经济合同,借以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
5.接受捐赠合同。学校接受校友、有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捐赠均应签订捐赠协议。以证明资产产权转移和作为财务入账业务依据。
以上各类经济合同的履行时点高校几乎每天都会出现,财务报销、审核、入账又需要一定过程和时间。故高校基本上不能即时汇总出所有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和结果,也不方便跟踪管理。
(二)财务审核和合同管理脱节。高校财务部门岗位设置有的合同管理人员和报销审核人员不一致,报销审核人员不了解和掌握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情况,也就不能科学、准确地办理款项支付业务。比如:某一时点,某基建工程款应付对方工程款的总金额?应挂往来科目的款项金额?第二次付款时点?第二次应付金额?留取质保金多少?等。在工程款中还应扣取多少租赁校产款项、水电费等一系列复杂的经济往来控制要素。如经办部门或者经办人员出现遗漏,财务部门再不精准地掌握合同内容,就容易造成多付款,少收款等问题的出现。
(三)提供给决策层的数据滞后,不能为领导决策提供最新、最准确的数据。高校决策层在对学校整体运行情况作宏观部署时,要审议高校的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量情况,收入负债情况。其中,分析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款项的依据就是经济合同。由于财务账套确认应收、应付往来科目受对方单位开具发票,本校各部门、各级次签字审核报销程序的制约,故财务确认应收、应付资金情况有滞后性。高校决策层需要审议经济合同整体履行情况,只能发动各部门将繁多的经济合同按收、付款情况分成两种类型分析,故牵扯面广、周期长,比较繁琐,不能为决策层提供即时、最新数据。
(四)目前的经济合同管理中环节较多,容易出现人为缺失给高校造成损失。目前,大部分高校签订经济合同的程序是部门或处室牵头法律顾问审核分管领导审阅学校决策层会议通过合同签订经办部门交办公室存档编号办公室编号后转交财务备案纪检审计部门存档。如果以上几个环节出现某个纰漏,会给经济合同的执行带来实质性损失。
(五)合同管理较为粗放。一是高校的每个处室或部门出于职能需要,都会牵头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签订经济合同。高校财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纪检审计部门有时拿不到经济合同,或者拿到经济合同时间比较滞后,也容易在有关款项催收,支付过程中出现纰漏。
(六)合同管理意识不强,合同签订部门和人员作为经济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缺失。经济合同签订的重点部门是学校的后勤基建部门,招生培训部门等。以上部门容易出现摸不清自己的家底,管不好自己的合同台帐,尽不到合同执行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不能第一时间催收催办。
二、抓好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建议
在党的十报告中,明确提出“推动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的战略要求。确立了新的历史时期高校教育科学发展的方向,要求高等学校切实转变发展观念,积极推进内涵管理。这就要求高校将经济合同管理纳入智能化、规范化、精准化的管理轨道。针对以上情况,笔者建议高校开发经济合同动态管理平台,基本功能设想如下:
(一)网络会签功能。各处室、部门按照职能设立各初始登记入口。合同签订经办部门经办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后,将合同的名称、标的物数量、金额、质量要求、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登记到系统中合同签订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在网上审核法律顾问网络审核财务处网络审核上报分管校领导网络审核校长网络审核(重大合同的签订需经高校领导集体研究签订)法人代表签字、验印经济合同专用章、签订纸质正式合同办公室档案管理员网上编号后收集纸质文档纪检审计部门存档。此功能,相比传统合同会签流程,网络会签能实现无纸化办公,更方便、快捷,而且能实现异地会签,避免传统方式因某一节点人员离校耽误合同签订的缺陷。
(二)经济合同履行情况动态化管理功能。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构建最关键的一个功能就是要实现财务数据动态化录入。财务部门要设定录入端口,由主管会计根据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动态情况,依据合同目录及时录入收入和支出金额。实现此功能的前提是财帐据要及时更新,对已经收付的款项,在记账软件下账后,要同时在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中登记。
(三)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系统要设定合同履行节点自动预警功能。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运行时,到关键时点时要实现红字预警功能,及时提醒经办部门及时催收或者办理相关财务报销手续。同时,财务、纪检审计部门和分管校领导都能收到合同到期预警信号。
(四)根据工作需要可为学校领导设立超级管理员账户,随时调阅每个经济合同的应收和应付情况,并能统计出某一阶段的高校应收金额和负债金额,便于领导层宏观管理和决策。
(五)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的总管理员最好设在学校纪检审计部门。该部门可随时跟踪检查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可随时生成经济合同履行情况报表。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要设立两个基本模块,即收款模块和付款模块,两个模块都要分别设立报表系统,要能生成以下数据:一是经济合同应收款总金额,二是经济合同应付款总金额,三是经济合同已收款项占应收总金额的百分比,四是经济合同已付款项占应付总金额的百分比。
随着教育事业发展各种新常态的涌现,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提升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推行内涵式发展和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翟苡辰.财务管理要注意对经济合同的签订与执行的监督[J].经济研究导刊,2010(15).
合同管理,指的是对于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管理。当前我国的项目管理中,普遍采用了美国项目管理协会的PMI管理体系,大家的研究重点放在了以质量管理(Quality management)、进度管理(Time management)、费用管理(Cost management)为核心的目标管理,以及以采购管理(Procurement management)、人力资源管理(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沟通管理(Communication management)组成的资源管理,以及以集成管理(Integration management)、范围管理(Scope management)、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组成的综合管理上,谈到项目管理,就是对于这九大问题的管理。而目前,在商品经济的基础——合同管理(Contract management),却没有获得应有的地位。我认为,建立以合同管理为龙头的项目管理体系,才是抓住了问题的本质。对于我们这种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人们的法制意识与合同意识是极为淡漠的,当前研究项目管理,就不得不研究合同,研究如何制定与执行合同。可以说,离开合同,就没有工程质量,也没有对进度与费用的管理,更谈不上采购、人力资源、沟通、范围、风险及综合管理。合同管理之所以没有列入美国项目管理协会的PMI管理手册,并不是合同管理不重要,而是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了发达国家经济建设的基础, FIDIC条款的每一条,都是必须落实到合同中去的,按合同文字说话早已成为美国以及其他发达国家的习惯。而我国由于商品经济不发达,长期以来长官意志、人情观念代替了法制,在工程建设行业也没有树立合同的权威性。因此,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体系,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我们应该注重对合同体系的研究,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合同管理体系。本文拟从某体育场建设的实例出发,探讨如何把体育场建设的合同管理结合到P3E/C软件的使用上来,更好的以信息技术提高我们的项目管理水平,走出有中国特色的工程管理的道路。
一、 合同管理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安全控制的关系
对于任何一份合同,都必须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进度要求及工程款的支付办法,这就是提出工程的目标。如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必须明确提出要求施工达到的质量等级,如应该达到长城杯的要求;工程进度的目标是在何时完工等;工程造价控制在多少万元内;不发生安全事故等。
在我国的监理工程师考试的教材里,把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归纳成“三控两管一协调”,其中“三控”指的就是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而“两管”指的就是合同管理与信息管理。现在看来,应该改为“四控两管一协调”,即增加对安全的控制。而合同管理是质量、进度、投资与安全控制所必须具备的手段。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人员,必须事先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关系。无论是项目的业主、咨询公司,还是设计人员、施工人员、材料设备供应商,通过合同的联系,从而保证了各自的利益与项目管理的成功紧紧联系在一起。在商品经济的社会里,任何人都必须重合同讲信誉,只有一切从合同出发,才能保证项目建设的取得成功。
在合同制订前,业主一般通过招投标,寻找出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合作伙伴,经过合同谈判,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而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双方就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的规定,如在合同的执行中存在矛盾,就应该积极与对方协调,力争达成补充协议,而一旦无法协调成功,就应该通过索赔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作为建设业主某体育场建设有限公司,在工作开展的初期,应该首先选择好采用何种合同体系。对于某体育场这种大型建设项目来说,面临的建设任务是极其复杂的,它不仅有设计上的国外设计单位与国内设计单位的配合,也有新型结构与材料在工程上的应用问题,设计图纸如何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还有施工总承包单位是一个联合体,两家公司在职责上的划分问题,以及众多的施工分包单位和众多的设备、材料供应商。而体育场建设,关系到国家奥运战略的成功,建设进度的管理是工程成败的关键,我认为选择P3E/C软件作为计划进度管理的工具是适宜的。P3E/C软件是美国PRIMAVER公司开发的企业级工程进度计划专业软件,它具有企业项目结构分解(EPS)、组织分解结构(OBS)、资源分解结构(RBS)、工作分解结构(WBS),特别适合这种复杂的大型项目的管理。它对于质量安全管理,采用的是质量控制点、验收等级及质量监督、安全控制4个与质量/安全管理相关的作业分类码。根据项目公司有关质量/安全的要求加载到相关的作业(分项工程),以赋予这些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时间属性。对于建设投资控制,采用的是自上而下的投资分解以及自下而上的统计分析对比,可以极为准确的管好工程费用,实现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目标。我认为,体育场建设应该采用FIDIC的单价合同。
二、 合同管理在P3E/C中的实现
从某体育场的合同管理框架附图(略),我们可以看到,该体育场的合同共分为顾问合同、勘测与设计合同、建安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工程监理合同、指定供货合同、市政外管线与室外工程合同六个大类,这就意味着该工程今后将主要执行的就是这些合同关系,这也是工程投资将分为以上六类。我们可以把它作为EPS结构的二级结构,在此对工程投资进行预算的第一次分配。
而这六类合同可以又分为工程项目,如(1)顾问合同类的法律顾问合同、工程设计顾问、工程管理顾问、财务顾问、运管顾问等(2)勘测与设计合同类的勘察设计总包、地质勘察与沉降观测、精装修设计、弱电工程二次设计、热力工程外线设计、燃气工程及外线设计、电力外线设计、电话外线设计、中水机房设计、田径比赛设施设计、比赛场地设计、室外景观与绿化设计、室外建筑立体照明设计(3)建安工程施工类的施工总包合同、业主指定分包的弱电工程、安全防护、保卫设施、屋盖钢结构工程、屋盖充气膜工程、屋盖开启传动设施、幕墙工程、精装修工程、比赛场地照明工程、热力站工程及外线、燃气工程及外线、变配电工程及外线、电梯工程、中水站工程、基坑工程(4)建安工程监理合同、市政工程监理合同(5)业主指定供货合同类的座椅供货、防火门供货、冷水机组供货、空调机组及风机盘管供货、空调循环水设备供货、卫生洁具供货、柴油发电机组供货、电梯、扶梯供货、变压器供货、高低压柜供货、石材、磁砖供货(6)市政外管线及室外工程类的道路工程、雨排水管线工程、污水管线工程、建筑立体照明工程、室外景观及绿化工程、比赛场地工程、田径比赛设施工程、电话外线工程。我们可以把估算的工程款按照以上项目进行再次分配。对于分配的这些工程预算我们将作为工程的控制目标,在设计阶段即为工程的设计控制指标。
转贴于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的投资分解是与EPS分解结构完全一致的,这样,在P3E/C软件中我们就可以明确工程的实施对象,以及它们负责的内容。把上述合同金额汇总起来,就是工程的总投资控制指标。对于上述项目的再次分解,就构成了工作分解结构(WBS)。体育场建设公司的管理应该到达这一级,这样就可以监控工程的完成情况,便于分析投资目标的实现。而对于工作分解结构(WBS)的投资控制,则是设计总包单位、施工总包单位所要完成的工作。第二,我们的投资分解是严格与合同体系相适应的,而不是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分解的,如勘察设计合同里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以及设备设计均为设计总包单位承担,我们就把它作为一个设计总承包项目处理;而精装修设计、弱电二次设计、热力工程外线设计、燃气工程及外线设计、电力外线设计等是由不同的设计单位完成,因此它们也分别作为一个项目处理。施工也是如此,这种分解与项目的大小无关,而是按照工程的企业组织分解结构(OBS)进行划分的。每一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对应了一个项目。这样,我们就可以把对于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与投资管理很好的结合起来。
对于工程的进度管理,是按照上述分解方法,各参建项目分别建立自己的进度计划,由业主及监理汇总,并由业主建立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并由此控制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进度。一般采用前推法或后推法计算工程的完成时间。通过PR组件,我们可以把工程进展的实际执行情况收集起来,采取每周更新的方式,实时的监控工程进展情况,并把工程开展中暴露的问题反映出来。并由此分析工程的进度是否符合要求、工程费用的控制情况、工程的质量、安全情况,赢得值情况等,实时监控工程的变更。对于投资控制,P3E/C是采用自上而下的预算管理与自下而上的作业费用管理两种方式,汇总工程的实际执行情况,可以作平行的比较、也可以做前后多次的比较。并可以设置临界值,由计算机自行提醒项目管理人员,掌握项目的工程实际情况。 三、 合同管理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工程的合同管理中,还应该注意以下的几个问题:
1、 尽可能采用总包负责制。对于大型工程而言,应力求采用施工总包负责制。这是因为如果按照工程的无限分解性,采取平行分包的方式进行管理,将给业主带来极大的麻烦。表面上看来,好像是工程投资有所节约,而实际上由于工作界面划分过多,业主需要协调的问题呈几何级数的增加。常常造成有的事没人做,而有的事又大家争着做。施工中间业主常常发现在计划开始时没有想到的问题,并往往因此而影响了工程的进度,造成施工的返工或工程量的追加。
[中图分类号]R197.3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05(c)-106-02
医院药检室质量管理文件系统是由检验人员编写,并经质量管理组织审核、组织实施的一系列文件,用于管理和规范医疗机构制剂检验的质量,是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在文本上的体现。制剂质量是保证制剂产品安全有效的关键环节。医院药检室应依据药品标准和制剂配制规范,对自配制剂成品及相关物料、配制环境等进行监测,并做出是否符合标准的判断;药检室的质量管理水平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自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2001年3月《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并施行之后,核发制剂许可证的验收标准对医院制剂的质量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笔者结合药品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本院制剂配制的实际,建立了药检室质量管理文件系统,文件系统由以下5个模块组成:
1 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文件
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法定药品标准(包括制剂规范)是药检室质量管理文件系统的法律依据,保证了药检室的质量管理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自拟制剂质量标准不能低于《中国药典》中相同剂型的检验通则,并按各品种处方制订检测方法。
1.1 法律、法规
本类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由SFDA的《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各级药监局与医院制剂相关的文件、通知、指南、验收标准等。
1.2 药品质量标准
包括《中国药典》、《中国医院制剂规范》以及各省管理机构的医院制剂规范、药材标准、药材炮制规范;未列入以上标准集的其他制剂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法定质量标准。
1.3 制剂自拟质量标准
本类质量标准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取得正式批准文号。其处方为本医院在临床和科研中使用的验方、协定处方,有固定的剂型、配制工艺、检测及贮存方法。为控制成品质量,可制订其中间品、半成品的内控质量标准;内控标准的某些检验指标应高于法定标准,如颗粒剂的粒度、液体制剂的含量范围等。
2 管理文件
是由药检室负责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的一整套规章制度,或称为管理办法。针对检验的操作程序和设施、物资管理、人员责任制订和修订,并由制剂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审核批准,是质量管理的纲领。管理文件的范围纵向涵盖检验全过程,依次为抽样检验记录复核报告审核留样稳定性观察;横向涵盖了场地、设备、物料、记录、工作程序。本类文件规定的管理制度各有其适用范围和施行目标,严格地执行这些制度可保证药检室各单元的工作有序地进行,对人员、设施、物资、记录、检品流向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使药检室的质量管理规范化。主要的文件有:
2.1药检室工作制度
用于规范药检室的检验工作和设施、物资的管理,保证各种管理细则的施行,是管理制度的总则,体现一个药检室的管理水平。
2.2 检验工作程序
用流程图的方式规范检验过程,可保证样品检验的有序进行,并指定各检验环节的责任人。
2.3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用于规范工作人员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责和权利,以及各个管理环节中须达到的目标和水平。
2.4 各检验室工作制度
药检室设置化学、中药、微生物、留样观察等各个检验工作室,各室均按各自的检验范围和工作特点制订工作制度,将“2.1”项的内容具体化,使各室运作、安全、环保、维护均达到要求。
2.5 洁净区质量管理制度
明确规定各配制间及微生物检测室的洁净度检测项目、检测责任人和检测周期,保证洁净区的净化度达标。
2.6 设备、仪器及计量管理制度
用于规范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对操作者、检定周期、日常保养均制订详细的规定,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信。
2.7 检验用物资管理制度
用于规范物资管理。根据各种试药、试液、微生物培养基、标准品、对照品、菌种、滴定液的特点和用途,制订详细的管理制度。规定领用、配制、使用、贮存和废弃的方法,确保其使用时安全、有效、不污染环境。
2.8 检品取样制度
用于规范取样的程序和方法,以保证样品的取样量和代表性。
2.9 制剂相关物料质量管理制度
用于规范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工艺用水等物资的质量管理,保证物料质量从购进至使用的全过程都处于有效监控中。
2.10 制剂质量管理制度
用于规范中间品、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控制方法,包括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已发付使用的成品召回制度。
2.11 留样观察制度
用于规范样品的留样观察,根据各品种的性质,规定样品量、观察时间、抽样检测周期、异常结果处理程序等。
2.12 检验结果核对制度
用于规范核对人员、核对内容和方法,并明确规定未经核对的检验记录不能作为发出检验报告的凭证。
2.13 检验记录、报告管理制度
用于规范记录文件的种类和管理,保证原始记录资料真实、齐全。
2.14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用于规范委托检验的程序、受托单位和项目。限于设备条件,本室不能进行检验的检品,须按具体品种的需要,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代为检验。
3 检验标准操作规范
标准操作规范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SOP)文件是经批准用以指示检验操作的通用性文件,有统一的格式、编制和验证方法。《中国药典》及其配套的《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各级制剂质量标准是编写SOP的重要依据。SOP文件必须引用标准正确、描述明确详细、可操作性强。SOP由质量管理组织审核批准,并在使用中随质量标准的升级和设备变换及时修订更新。主要的SOP有以下几类:
3.1 制剂及相关物料检验SOP
针对某一种特定的检品,由检验人员根据该检品的质量标准编写,将药品标准上严谨的条文转化为具体而又详细的操作步骤,将分列在药典凡例、正文、附录中的标准规定、操作方法、所用设备、试剂、反应时间及现象、计算公式或程序、结果判断等内容进行综合,形成一个完整的SOP文件。每一种制剂及各种原料、辅料、半成品、包装材料、纯化水的检验均应有其专属的SOP,按剂型、类别装订成册。
3.2 检验项目SOP
在“3.1”项中涉及的各种单项操作,如剂型检验通则、微生物限度检查、最低装量检查等,均应按药典和规范要求,结合本室设备条件编制SOP。内容包括方法简述、准备、仪器装置、操作步骤、各项参数、结果判断、注意事项等。一些保证配制质量和检验质量的检测项目如洁净区细菌监测、容量仪器校正的SOP文件,也属此类别。
3.3 仪器设备SOP
针对某一台仪器或设备,根据其使用说明书结合检验需要进行编写,其内容除了“3.2”中各项外,还应有使用限制范围和使用记录等项目。详细列出每个操作步骤和仪器相应的反应、指示,以备在使用中及时发现仪器异常并修正,国家规范[1,2]中已编制出常用仪器SOP,可供引用。
3.4 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的书写细则
本细则规范了每项记录和报告书的书写方法、用语,指导性强,故本文将其列入SOP类文件。SFDA在2000年的《药检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中指出了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的书写规范,可供医院药检室结合实际情况摘录引用。
4 档案文件
主要用于检验设备和物资的管理,如各种设备和仪器的使用说明书、维修说明书、计量检定证书、附件清单,标准物质的使用说明书、试药购进记录等。每种设备或物资设一份登记表作为其档案的首页,方便查阅使用档案。
5记录文件
此类文件不同于以上各类文件,不是预先制订用以指导和规范检验操作,而是随日常检验而产生,其质量反映了药检室的整体质量管理水平和检验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其规范性、真实性、及时性、延续性是此类文件的基本要求。预先设计各种表格和电脑计算程序,可使记录文件较为规范。在实践中,有同行建议检验记录、报告由国家管理部门统一格式[3];或构建计算机网络,使用电子化记录文件以达到规范化[4]。记录文件均保存2年以上备查。
5.1 管理记录
是记录药检室对配制部门物料和配制环境进行监控、药检室各工作单元状态、检品和设施状态的文件,各项管理制度均应有相应的管理记录。如收检、留样观察、洁净区监测、仪器设备保养检定、仪器使用、室温和相对湿度、检验用物资管理等。各种管理记录可规范为表格的形式,分类装订备查。
5.2 检验记录
是出具检验报告书的依据,要求记录原始、真实,内容完整,书写清晰整洁,书写格式符合“3.4”项的规定。每一个批号的样品均应有一份能反映检验各个环节的完整检验记录,称为批检验记录。其中至少包含送检(抽检)通知单、各项检验原始记录或委托检验报告书、检验项目汇总卡、检验报告书的副本。
6 讨论
综上所述,医院药检室质量管理文件的制订和执行包含了较多的条条框框和较大的工作量,但并非不切实际的空谈。有业内人士认为,医院药检室的业务内容相当于一个小型药检所。即使只配制口服和外用中西制剂,药检室也涉及了药检所业务管理室、化学室、仪器室、生测室、中药室的有关工作[5]。要保证医院药检室能胜任全方位的制剂质量管理,除合格的人员和必要的设施、仪器、试药等外,还必须建立药检室质量保证体系,编写出既符合管理部门的要求又适应实际需要的检验质量管理文件,从文本上规范检验工作,以保证人员和设施发挥应有的作用,保证检验数据与报告正确可靠,从而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达到制剂质量管理的目的。经过几年的运作、修订,有效地规范了医院药检室的质量管理。从而使质量管理有法可依,检验结果有据可查,使药检室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质量水平得到了提高。自施行质量文件管理之后,未出现检验质量事故,保证了医院制剂质量和用药安全。
[参考文献]
[1]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S].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0.
[2]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S].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5.
[3]余爱霞,戚园.医院制剂检验记录、报告应有统一格式[J].中国药事,2002,16(1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