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理论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2-14 01:11:1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基本理论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基本理论论文

篇1

(一)网络会计的产生及特点

随着信息高速公路的建成,网络经济时代已经到来,会计环境在网络下也发生了变化。国际互联网(Internet)使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企业内部网(Intranet)技术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则使企业走出封闭的“局域”系统,实现企业内部信息的对外实时开放,同时使企业内部包括财务部门在内的所有部门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更好的利用网络带来的优势,网络会计就产生了。

网络环境为会计信息系统提供了最大限度的、全方位的信息支持。特别是Intranet,它利用了Internet的一系列技术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以网络的衔接方式进行重新组合,其结果是会计所需处理的各种数据越来越多地以电子形式直接存储于计算机网络之中。这就使网络会计信息处理具有以下特点:

1、在线反馈功能。网络技术的应用,使企业每一项变动都可以实时予以反映。

2、全面反映功能。通过在线访问,信息需求者可以获得网上所有企业开放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

3、实时分析比较功能。网络环境下,在线数据库包括了网上所有企业信息。企业内财务人员可在此基础上得到同行业其他企业的有关财务指标,进行分析比较,正确地预测企业今后的发展方向。

(二)网络会计对会计电算化的影响

近几十年来,在以信息为中心的国际技术浪潮影响下,使人们加强了对以计算机为中心的信息处理工具的研究,在会计领域,会计电算化也得到了发展与普及。它相对于手工处理会计信息方式有了长足的进步,它使得数据载体处理工具有了很大的变化,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信息处理的质量。

但在网络信息时代,以单机工作的会计电算化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如数据传送时间长,资源不能共享,信息交换不畅,信息使用者查看数据资料不方便等。而网络会计弥补了这些不足,具有以下优点:

1、资源共享。网络上的计算机不仅可以使用本机资料,还可以任意使用网络上其他计算机内的资料。

2、设备共享。网络化以后,网络上的计算机可共享服务器的各种硬、软件,特别是一些贵重设施,提高了资源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3、通信方便、快捷。连人网络之后,信息可利用网络上各部门的计算机快捷通讯。

4、分布式处理。一项复杂的工作可以划分多个部分由网络上的不同计算机同时分别处理,从而提高了系统的整体性能。

二、网络会计对会计基本理论和实务的影响

(一)网络会计对会计基本理论的影响

网络会计的产生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的,它不仅改变了会计信息生成和传播途径,而且给传统会计中理论和实务带来了很大影响。

在会计基本理论中会计四项假设是最为重要的,但随着网络会计的产生,四项假设中三项假设有变动和改变,只有货币计量假设没有很大变动,只是更趋于实际。

首先,会计主体假设是诸项假设中最主要的一项,是会计工作的单位,如果该假设不能成立,以下几项假设均不能成立,会计工作也无法开展。但网络会计的主体—网络公司(Virtualcorporation)是一个虚拟公司,所以它不同于传统会计主体的范畴,很难确定会计主体。因此需要我们转换概念,用相对会计主体也就是网上存在的这个临时组织来代替传统会计主体假设,才可以明确该会计任务完成的职能。

其次,持续经营假设由干网络会计的产生而不能成立,继之而起的应是面临解散假设。持续经营假设是在传统会计中需要在一段时间内考虑,财产估计和费用分配等问题而设立的,但在网络环境下,网络会计可实时反映分析财产估价和费用问题。而且网络会计的主体网络公司是一个存在于网上的临时性组织,进行的多是一次易,完成后即进行解散。

再次,会计分期假设也由传统的划分方式变为了适用于网络会计的划分。它的产生是因为在传统会计报告模式下,由于提供会计信息的技术受到限制,系统加工信息需要较长的时间,划分一个个相对独立又相互衔接的期间,可实现报表的连续性和规律性。由于高科技通讯技术以及计算机网络的采用,网络公司的交易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并立即解散。所以在一个极短时间内再划分时间段已无必要,只要把会计期间与变易期间统一就可解决该问题。我们可以在一次交易后只编制一次会计报表便可满足需要。

(二)网络会计对会计实务的影响

会计核算工作是依照一定范围进行的,但是网络会计的出现使会计中原有些原则受到冲击,有的原则丧失意义,有的原则应进行修改,这给会计工作带来了很大影响。

1、对权责发生制的冲击。它的作用主要是限定期间内费用和收人的分配,而在网络会计中会计期间等同于交易期间,所以无跨期分摊收入和费用的同题,权责发生制就失去了其基础,另一种方法现金收付制则更适用于网络会计。

2、对历史成本计价原则的冲击。如前所述,网络公司是个临时性组织,它否定了持续经营假设,所以它的成本计价按现行价值,可变价值等公允价值更合理。历史成本对网络会计而言已丧失了意义。

3、对会计报表的挑战。提供财务报表的目的是为决策提供真实的、可靠的、及时的会计数据。传统会计中,报表是在一个会计期间结束后编制的,所以无论是动态报表还是静态报表都有面向历史的缺陷,用网络会计的电子财务报表更适应决策者的要求。这种即时处理随时提供信息的特点是以往会计报表所无法比拟的。电子财务报告的运用还可有效扩大其各种信息容量。

4、对会计职能的影响。网络会计对核算、监督职能均有要求,尤其是会计监督职能。由于其组合方各自利益不同,按时间划分,会计监督在网络会计的整个交易过程中分为交易前监督,交易中监督,交易后监督。严格执行这些监督即可保证网络会计工作安全有效的运作。随着时代的演进,会计已从核算型过渡到管理型,网络会计的出现对会计管理产生了影响。如:网络会计的运作,诸多信息千变万化,要高速传递而不能产生半分差错,就要求会计管理方法必须与之相适应,从而对会计管理的现代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网络会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对策

(一)网络会计中存在的问题

l、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网络环境下,数据信息通过网络得以传递,电子符号代替了会计数据,磁介质代替了纸介质,财务数据流动过程中的鉴章等传统确认手段不再存在,所以很难保证信息的完整与真实。财务信息被截取、篡改、泄露财务机密等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2、网络系统的安全性。由于网络上任意一台计算机都可获得其他计算机的信息资源,所以企业在网上进行贸易时,也易处于风险之中。主要是一些非法操作,如网上黑客的恶意攻击等、病毒也是网络安全的一大劲敌,要采取适当的防病毒措施。

(二)问题的对策

为了更好地利用网络会计带来的优势,保证信息数据质量和安全,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结合会计需要,确保网络安全有效地传递信息。

l、加强对数据输人的管理。网络环境下,大量不相同的会计业务交叉在一起,再加上多用户共享数据库的出现,如果内部控制制度不严密,一旦有缺乏严格控制检验的凭证录入到整个网络系统中,就很难查明原因,会直接影响到会计信息的准确。因而把好数据录入关,保证数据录入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十分重要。

在输入系统前数据都要经过检验,输人工作也应由多人多组分担;对输入的数据、代码等进行必要的校检,以保证其合法性和真实性;根据会计核算的要求和网络系统的特点,可以把同类凭证按凭证号顺序分成几组进行输人。

2、加强对数据处理的控制。为了保证数据处理的及时性,可采用集中分散式和授权式两种控制方法。集中分散式是由网络服务器统一对各数据库进行管理,服务器将这些数据传送到各个工作站,每个工作站分别在本站处理各自的业务。每天结束,各个工作站都将当天新处理的业务数据传送到服务器,由服务器集中进行序时处理,并加人相应的数据库中。授权式是当工作站有业务需要访问网络服务器中的数据时,服务器可以根据当时的忙闲决定是否允许访问,若闲则可授权访同,否则不允许。

(三)提高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网络运行的可靠性和保密性构成了计算机网络的基本研究内容。

1、系统容错处理。它通常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的措施。从网络的工作过程中可以看到网络协议采取了一系列容错与纠错处理,从宏观上保证了信息传输过程的可靠性。微观方面的措施则因具体的网络环境而有所不同,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它的容错能力。

2、安全管理体制。它的重点是存取控制,就是把计算机用户对信息的读写或修改控制在一定级别范围之内,其基本途径是身份认证、权限和记录日志。在网络中通常设置三级权限,其他用户的权限由系统管理员授予。

3、安全保密技术。对病毒的防御现在通用的方法是采用防火墙技术,它可以将包括病毒在内的非法入侵访问抵挡在内部网络之外,从而起到对内部信息的保护作用。对于信息流则普遍采用加密技术,以防止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被泄密,数据加密的主要是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

篇2

(一)外部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不仅关注历史信息,而且也关注未来信息。这种关注经历了一个历史的变迁。1.在工业化社会的早中期,市场需求相对单一、稳定和规模化,市场需求变化周期较长,个性化特征较少。相应,企业外部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十分关注企业历史和现实的生产经营能力,而对未来市场的变动及其对企业的影响重视不够。2.投资主要采取直接投资形式,企业的所有者相对稳定,一般不存在现实投资者与潜在投资者的对立。外部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自然是现实的投资人,他们的信息需要主要是企业的历史和现在信息。3.所有者或投资人一般只从企业分得投资利润,这就要求经营者报告其经营业绩,对投资者分配利润。以此为基础,现行财务会计的报告模式是为报告和解脱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责任、分配企业利润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财务会计必然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反映过去和现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与此不同,在工业化社会的晚期,特别是人类社会进入信息化社会(或金融化社会)后,市场需求具有小批量、多品类、易变化的特点;金融工具大量涌现,金融市场日趋活跃和变化不定,投资风险大为增加。为了分散风险,投资者必然要不断地进行金融工具的买卖,从而形成了金融市场上现实投资者与潜在投资者的对立;金融市场间接投资的出现,也使得投资者谋求获得资本利得,这使现实的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都在“博未来”,究竟鹿死谁手,取决于两者掌握的发行证券企业的未来信息;金融工具的出现与不断创新,使得企业的金融资产数量不断增加,金融资产价值在市场变动中会远离其历史购买价,这意味着必须用公允价值来反映金融资产的实际价值。因此,企业仅仅提供以考核经营者业绩和分配投资者利润为目的历史会计信息是不够的,还必须提供有关未来的信息。

财务会计报告可以用三种方式向企业外部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未来信息:一是在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财务会计报告中加入以公允市价为基础的会计信息;二是以按历史成本编制的财务报告为基础,编制出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变动的衍生性报告,如主要产品销售明细表是损益表的衍生报表,它能一定程度揭示盈利的稳定性和长期性;三是以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期为依据编制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损益表,相应形成一套与两表揭示的要素相关的确认和计量方法,它显然与历史成本为基础的财务报告存在差别。

(二)外部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不仅关注企业整体信息,而且也关注企业的分部信息。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所提供的信息反映主体的整体性和反映时间的整体性(分期性),即以整个企业某一会计期间的信息作为揭示对象,这符合工业化社会早中期信息使用者的要求。进入工业化社会后期至今,一方面市场变幻莫测,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增强,致使投资者十分关注投资风险;另一方面间接的金融工具投资,使投资者不必将投资长期固定在一个投资方向上。对投资者来说,投资机会与投资风险并存,一个企业的整体信息表明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甚佳,并不意味着企业不存在潜在的风险或危机;一个企业的整体信息表明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欠佳,并不意味着企业不存在投资的机会。风险和机会的前兆通常存在于分部信息之中。所以,提供分部信息是投资者分析企业面临的风险和可能的机会的基本依据之一。同时,由于投资者的投资表现为一种经常性的行为,就要求提供信息的时间将不再按照会计分期的原则进行,不仅提供信息是经常的,而且提供信息的期间是不固定的。

在历史成本信息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上,提供各种分部信息是较为容易的事情,一是通过各会计要素按部门设置明细帐户就可以获得各部门的经营业绩和财务情况的分部信息;二是通过各会计要素按不同业务设置明细帐户就可以获得各种业务的业绩的分部信息;三是通过会计分期的缩短和灵活划期就可以获得各种会计期间和各会计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

(三)外部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不仅关注企业经营结果的信息,而且为了控制的目的也关注企业经营过程的信息。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是以揭示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特征的,它是一种结果信息。这意味着投资者关心的是企业经营活动的结果,而对经营活动过程不太关心。这也与工业化社会早中期经济环境相适应。这时市场稳定、生产经营稳定,相应投资报酬稳定。同时投资多采用直接投资,甚或投资者直接进行企业的经营管理,使投资者能直接对企业经营过程进行控制。这样企业不需向外部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有关经营过程及其实现经营目标程度的有关信息。在进入工业化社会后期,特别是金融化社会后,一方面投资风险增大,投资结果可能与投资报酬预期相去甚远,投资者必须对接受投资企业的经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为此,企业外部信息的使用者十分关心企业预算的信息以及预算执行差异的信息,并且,预算执行差异的信息应以动态的形式提供;另一方面,股份公司大量出现,投资者与经营者分离,投资者因股票的出现而社会大众化。投资者大多只能采取间接方式对企业进行控制,当企业经营不能达成预期目标时,投资者将出售手持股票,即“用脚表决”。相应,投资者必须获得企业经营过程的信息,特别是获得企业经营可能偏离预算目标的信息。同时,由于采取股份公司形式,投资者与经营者在企业信息上存在分享的不对称性,加之内部人控制的不利性,投资者可能面临接受虚假信息而带来的投资损失,相应,投资者也必然要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信息的依据或基础是否真实进行控制,也就是对会计信息形成过程进行控制或监督。这种控制是一种反馈控制,所要获取的信息是差异信息。

在以揭示资金运动过程的财务会计核算的基础上提供企业经营过程的反馈信息是十分便利的,也就是在整个会计核算过程中,按预算标准揭示每项业务的预算执行差异或每一期间的预算执行差异。同时,通过预算分解,落实到各部门,相应形成揭示每个部门预算执行差异的会计核算,也称为责任会计核算,它们与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完全可以合二为一。

(四)外部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不仅关注企业的货币性信息,而且关注企业的非货币性信息包括经营信息等,它要用实物量衡量,甚至不能度量。在工业化社会的早中期,投资者的直接投资所取得的报酬根本上取决于所生产产品的价值实现程度,即货币收入的多少,以及为此而花费的货币支出的多少,两者之差即为投资收益。一般情况下,其他非货币收支因素对投资收益影响较小。在进入工业化社会晚期至今,作为交易物的不仅有实物商品而且有金融商品,实物商品的价值实现主要取决于消费者的货币购买力,较少受货币购买力以外的因素影响。金融商品取得收入的多少不再直接取决于消费者的货币购买力,而是金融市场的供求关系。这种供求关系是以货币供应量因素或其他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为基础而形成的。这样就产生了非货币性信息,诸如经营方向、产品品种调整、人动等,以及整个国家乃至世界的政治信息的需求。至今有关企业的非货币性信息仍然是以表外项目的方式予以披露的,随着表外披露内容的增加,原财务报告主体内容的重要性将日渐减弱。是继续维持现有报告模式,还是改革现有报告模式,必将成为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至少就披露非货币性信息而言,可以有三种基本思路:一是与货币计量有关的实物信息可以伴随财务会计的价值核算同时进行,并在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反映;二是与货币计量无关的经营信息,可以通过改革现有财务会计报告模式,直接在新的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三是编制独立的非货币性信息的报告。

纵观以上分析,企业外部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要,正向着未来信息、分部信息、过程信息和非货币性信息的方向变化,这些信息与管理会计所提供的信息特征十分一致,这表明管理会计是对外财务会计的进一步引伸与拓展。当然,正如财务会计的信息也在为企业内部管理者所使用一样,由于管理会计信息更具预测决策和规划控制的特征,而更易于为企业内部管理者所使用,结果企业投资者与企业经营者的目标更易达成一致。

二、关于管理会计的性质

管理会计的性质涉及管理会计是什么:

(一)管理会计是一个决策支持系统。传统观点认为管理会计是预测决策会计,具有参与决策的作用。事实上,管理会计作为财务会计揭示历史和现实会计信息的一种延伸,旨在揭示未来信息,为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提供决策支持。这主要表现在:1.从外部信息使用者而言,管理会计只是为其提供决策可用信息,决策活动是由信息使用者自身完成的;2.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者而言,不同层次的决策活动也是由其自身完成的,管理会计也只是为他们的决策活动提供依据;3.各决策主体进行决策时,不仅依据管理会计提供的信息,而且也考虑从其他方面取得的信息;4.各决策主体的决策行为不仅取决于决策对象的客观情况,而且取决于决策主体的心理偏好,而这是管理会计所不能描述的。这意味着在管理会计中认为收益最大的项目,并非都能为决策主体接受。

管理会计为决策主体提供决策支持是以系统信息的提供为特征的,表现在:1.管理会计作为财务会计的延伸,是以提供未来价值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它具有综合性;2.管理会计不仅提供预测信息,也提供可资参考的决策信息或意见;3.管理会计以提供价值信息为主线,将各种非价值信息也价值化,或者为价值信息提供补充说明;4.管理会计不仅提供决策支持信息,也提供决策执行信息。

(二)管理会计是一个规划与控制系统。与决策支持系统不同,管理会计作为一个规划与控制系统,是由其自身来完成系统功能的。在两权分离分层管理的条件下,决策者不可能亲自监控决策目标的执行,决策者必须得到有效的监控决策目标执行的保证,以及监控结果的反馈信息。

管理会计执行对决策目标完成情况的监控是一种自控制,它是在企业内部建立责任体系,进行分工协作,形成相互联系而又相互制约的决策执行运行体系。

管理会计执行对决策目标完成情况的监控也是一种会计控制,表现在:1.控制标准是预算,而预算是会计实现其控制功能的重要形式;2.控制的组织是预算指标的逐级分解与责任中心的建立。它是一个会计指标的分解过程。而责任中心是按收支的可控性设立的,也是反映对各责任中心进行会计核算的要求;3.控制过程的信息反馈也是以会计报告形式实现的;4.决策执行结果的考核也以各责任中心的会计报告为基础。5.为确保各责任中心的会计报告是否真实,建立内部审计与内部牵制。

管理会计是一个反馈控制系统,一方面管理会计通过预算与投资者的投资报酬要求对接,并通过预算分解转化为一个企业全方位实现投资者投资目标的过程,使得投资者的要求建立在现实可行的基础上;另一方面管理会计把各责任主体和整个企业执行预算过程的信息及时反馈给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以利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三)管理会计决策与控制的内容不仅仅是成本,而是收入与成本的相互关系。传统观点认为管理会计是一个成本管理信息系统,原因在于:1.管理会计是以成本按习性分类为理论基础的;2.管理会计实质是对内的会计,而在企业内部的管理中,成本管理是核心。关于第二点已在前面论述中解决,管理会计不仅对内,而且作为财务会计的引伸,是为了满足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关于第一点,不可否认成本按习性分类在管理会计体系形成中起到了基础作用。但是,这种分类从实质上看恰恰是把成本与收入的关系揭示出来,而不是把成本从收入中独立出来作为管理会计的内容。由此出发,管理会计决策与控制的内容实质是成本与收入的关系。管理会计研究成本与收入的关系涉及两个层次:一是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与收入的关系,它是为了解决决策中对不同成本应如何与收入相联系,以及对不同成本应如何控制的问题;二是总成本与总收入的关系,它是为了解决决策的可行性的问题。在整个管理会计的决策中边际收入等于边际成本是各种决策方式的形成基础,而谋求总收入与总成本之差,即利润最大化则是各种决策和控制行为的目的。

三、关于管理会计的内容

从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和管理会计的性质分析中,我们可以得知管理会计的内容包括预测和决策以及规划和控制,也就是通过预测做出决策,各种决策的有机统一形成规划,以规划为基础进行控制,以保证决策实现。这种分类从横向体系上说明了管理会计的内容,我们还必须进一步研究管理会计在纵向线索上按哪些主体要素贯彻始终。我们认为形成管理会计的纵向线索,要实现以下结合:

(一)人与物的结合。从管理会计的发展历史看,两种基本理论在影响着管理会计,一是经济理论,二是管理理论。以前者为基础,管理会计强调数量方法与分析技术的运用,而这是以物的运动规律为基础的,通过各种物质要素的组合,以期实现最大的利润或使成本最低,这样就形成各种数学模型与最优解。以管理理论为基础,把有关组织行为学理论用于指导管理会计,管理会计系统就成为社会人文系统的一部分,管理会计更突出人本主义的思想,强调人的行为与对人的组织会对管理会计的预测、决策、规划、控制产生直接影响。实际上,管理会计必须把人和物两个因素有机结合起来。尽管预测和决策与规划和控制,从形式看是通过其实现物的投入较少而产出较大,但从实质上看是要通过对人的组织,激励人的行为以实现利润最大或成本最低。实现人和物的结合,在管理会计中应做到:1.必须考虑预测和决策主体以及规划和控制主体的行为特征及其对物的作用;2.必须考虑预测和决策对象中以及规划和控制对象中人的行为的影响及其对物的作用;3.以这两点为基础研究预测和决策与规划和控制的组织过程。

篇3

二、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在传统的思维逻辑里,会计理所当然地被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但是由于管理会计理论研究的滞后性,目前的管理会计内容零散不成体系,管理会计变得“无足轻重”。以致在很多时候,大家说的“会计”就是指“财务会计”。虽然如此,这并不能掩盖管理会计本身应有的存在和其真实的内涵。我们要更好地发展和构建管理会计理论体系,就必须弄清楚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是什么。目前,大家比较统一的认识(说法)是财务会计主要是面向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而管理会计主要是面向企业内部经营者。笔者认为,这种划分标准客观上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去理解和发展财务会计。由于财务会计被界定为面向外部利益相关者,所以财务会计需要采用公认、统一的会计准则。所以我们在财务会计研究的过程中,特别注重对会计准则的研究。但是管理会计则不需要遵循统一的会计准则,只要围绕企业管理者的管理意图就可以进行会计处理,但是这种灵活性带来了管理会计理论建构的困难,也客观上造成管理会计的模糊不清。笔者认为,根据信息使用者的不同来区别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是非常错误的做法,也是极不科学的:外部信息使用者需要的会计信息难道不是企业管理者需要的吗?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为了达到更好的管理目的,所需要的信息是全面的。通过统一的会计准则进行加工处理形成的信息,能够较好地满足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但同时这些基于公认会计原则和准则加工形成的会计信息也是企业管理者重点需要的信息之一。也就是说,企业内部管理者所需求的信息包括基于政府的规定、市场的压力等以会计准则为依据加工成的会计信息。据此,笔者认为,面向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加工过程是财务会计,但是绝不能将其作为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划分的标准。以前之所以形成这个错误,笔者认为主要是由于过去着重研究财务会计,而忽略了从管理会计角度完整思考这个问题。笔者认为,财务会计只是管理会计系统的附属系统。会计被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只是一种思维定式。这种思维定式是由于过去我们太过于注重财务会计的研究所导致的。如果我们深入思考管理会计的内涵,这种划分的错误就显而易见了,管理会计概念发展的路径可以很好地佐证这一点。1922年Quaitance撰写的《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入门》中首次提出“管理会计”的概念(冯巧根,2009),但对概念进行系统阐述的则是Wckinsey(1924),他在其《管理会计》一书中将管理会计确定为决策信息支持和控制。由此在20世纪20年代到80年代初管理会计基本被认为由“决策与计划会计”和“执行会计”两个部分组成。这一时期有两个比较经典、且具有代表性的定义:一个是1966年美国会计学会在《基本会计理论》中认为:管理会计是指运用适当的技术和概念,对经济主体的实际经济数据和预计经济数据进行处理,以帮助经营管理人员制定合理的经济目标,并为该目标的实现而进行合理决策;一个是1982年美国学者罗伯特在《现代管理会计》一书中对管理会计作了如下定义:管理会计是一种收集、分类、总结、分析和报告信息的系统,它有助于经营管理者进行决策和控制。但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对管理会计认识的深入,管理会计定义逐渐扩展开来。1986年美国全美会计师协会管理会计实务委员会对管理会计所下的定义为“向经营管理者提供用于企业内部计划、评价、控制以及确保企业资源的合理使用和经济管理责任的履行所需财务信息的确认、计量、归集、分析、编报、解释和传递的过程。”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从技术上讲管理会计其实涵盖了财务会计。所以说,随着人们对管理会计认识的逐渐深入,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关系就会更加清楚。基于以上分析,笔者总结认为财务会计系统只是管理会计系统的附属系统。财务会计信息是基于企业内外部各利益相关者博弈之后的最大公约数的要求(财务会计准则)从管理会计系统中采集数据形成的规范的、统一格式的财务会计报告。

三、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的关系

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从字面上去理解是比较好区分的。但是由于过去对管理会计认识的模糊性,导致在《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教材内容的编排上交叉严重。管理会计的很多内容重复出现在财务管理的相关内容中(孟焰,2007)。就一般的大学教材来看,管理会计的内容主要包括成本性态分析与变动成本法、本量利分析、预测分析、经营决策分析、投资决策分析、全面预算、存货管理、责任会计、战略管理会计、作业成本管理与资源消耗会计、业绩评价与激励、环境管理会计等内容。财务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时间价值、财务预测、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收益分配管理、财务分析、财务控制、企业价值评估等内容。显而易见,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有很多重复的内容。如果再除去属于成本会计的内容,那么剩下没有争议完全属于管理会计的内容就很少了。这也造成传统管理会计可有可无的感觉。也正因为如此,大学的教学中管理会计的重要性在逐渐下降。究其原因,不仅是我们对管理会计的重视不够,更为重要的是管理会计迄今仍没有一套完整的能够解释、指导并可以应用于管理会计实践的理论框架(李玉周、聂巧明,2005),由此造成其他学科知识对管理会计的“挤占”。因此,明确“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的关系”,是管理会计的一个重要的基本理论问题。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的区分,从构词的方式和顺序来看是比较好理解的。管理会计是管理的会计,而财务管理则是财务的管理。对于什么叫管理会计,本文在前文已经述及。所谓财务管理,即为财务的管理,详细地说就是对金钱和物质等财产的事务进行的管理。因此,财务管理的内容就应该限定在金钱和物质筹集的管理、金钱和物质投资的管理、金钱和物质日常运营的管理、金钱和物质分配的管理。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企业的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和分配的管理。笔者认为,这四项内容和与其紧密相关的基本原理与特殊业务专题属于财务管理的范畴。除此之外的部分都不应该作为财务管理的内容。目前财务管理中与管理会计重合的内容,大部分都应该归为管理会计的范畴。

四、管理会计学科内容

体系的范畴及其逻辑关系财务管理的范畴界定清楚了,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的关系也就明晰了。但管理会计学科内容体系的范畴到底包括哪些?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是怎样的?这是管理会计理论研究的又一个重要的基本理论问题。

(一)管理会计学科内容体系的范畴

我们说,“对组织中人的价值创造活动提供支持和控制的带有会计特性的部分都属于管理会计”。那么要确定管理会计学科内容体系的范畴,首先必须清楚认识“何为会计特性”,也就是何谓“会计”。说文解字里,“会”意为聚合在一起有益处;“计”意为核算、打算与谋划。综合在一起,可以理解为有意义的聚合在一起的核算或者谋划。因此,何为会计特性,可以解析为两个方面:第一,它具有统计核算或者具有统计谋划与打算的特征;第二,它具有一定的意义。在为组织中人的价值创造活动提供支持和控制、符合这两项特征的事项或者活动都属于管理会计学科内容体系的范畴。依据时间秩序来分,人的价值创造活动分为人的价值创造活动之前、之中和之后。因此,我们可以将管理会计学科内容体系据此进行梳理。在人的价值创造活动之前的符合会计特性的支持和控制的内容主要是通过统计核算进行预测和谋划,包括:预测分析、经营决策分析、全面预算、目标成本确定等;在人的价值创造活动之中的符合会计特性的支持和控制的内容主要是进行即时核算和控制,包括:人的行为(或产品)价值核算、成本核算、责任核算与控制、标准成本控制、存货即时管理等;在人的价值创造活动之后的符合会计特征的支持和控制的内容主要就是进行事后整体结果的核算和控制,包括:业绩核算、业绩的评价与激励。

篇4

【关键词】旅游产业化/条件/素质

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世界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分别以年均7.5%和12%的速度增长,远远超出了其他产业的发展速度。从发达国家旅游业的发展情况看,已经完成了由初级向高级的产业升级,实现了旅游产业化。如果我们把视角转向中国的旅游业,可以说,其旅游产业化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与现代旅游业还存在较大差距。相应的,我国对旅游产业化的理论研究也有许多空白。本文拟就旅游产业化的基本涵义、旅游产业化需具备的条件及我国旅游产业素质进行分析,以期对促进我国旅游产业化的进程作一理论探索。

一、旅游产业化的涵义

旅游产业化涉及到诸多复杂的问题。首先其涵义问题关系到事物的本质属性,用现存的研究成果确定其三维空间颇费思量;其次是旅游产业化与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经济全球一体化的交织关系错综复杂;三是旅游产业化还受到文化背景、旅游资源、旅游产品、旅游人才、宏观体制和微观机制待多重因素的制约。但是,旅游产业化涵义的研究应当承担两个重要使命:一是描述现代旅游业的业态;二是描述中国旅游业和加速向现代旅游业发展的业势;为研究问题起见,可将现代旅游业“冻结”在特定的时空中作为抽象化了的静态比较标准,对发展中国家尤其象中国这样拥有丰富旅游资源、极具发展潜力、旅游业又相对落后的国家,旅游产业化则表现为一种动态进取行为——由初级产业向高级产业发展,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进军的产业进步过程。

日本学者富永健一曾把产业社会划分为前期和后期。前期为开展产业化的社会(IindustrializingSociety),后期为实现了产业化的社会(IndstrialiadeSociety)。他认为,实现了产业化的社会是高生产和高额大众消费的社会。(注:〔日〕富永健一:《经济社会学》,南开大学出版社,302页,1984。)日本学者是将产业化社会按时间维进行阶段研究,本文尝试对旅游产业化按空间维进行对比分析,应属同一时间序列中的横向比较。

从上述研究角度出发,旅游产业化便内涵着静态与动态两种表现形式,包容着结果和过程两种客观状态,贯穿着业态和业势两大研究取向。由此,可以用简要的两句话为旅游产业化下个定义:旅游产业化是一个复合性的概念,一是指现代化、国际化、规模化和市场化的现代旅游业的业态;二是指相对落后的旅游业向现代旅游业发展并最终步入其中的业势。

二、旅游产业化的基本条件

实现旅游产业化的条件是旅游业的现代化、国际化、规模化和市场化。

1.现代化——旅游产业化水平的标志

现代化既是一种与近代工业革命、技术革命相适应的时代观念,又是包含着十分丰富、复杂的社会内容的社会经济体系。旅游现代化涉及到经济现代化、社会服务现代化和文化现代化三个方面。

按人均收入可将经济分为贫困型、温饱型、小康型和豪华型。根据美国人口统计局、美国旅游资料中心等机构的调查分析,美国旅游临界点在年收入1.5万美元,超过这个收入的家庭比低于这个收入的家庭外出旅游的可能性大两倍。年收入在2万至5万美元的家庭,其作出旅游的可能性则更大。因此,现代旅游业是在“小康型”向“豪华型”发展的时空之中展开其腾飞的产业翅膀,旅游现代化的经济基础是经济现代化。

社会服务现代化既是旅游现代化的外在条件之一,又是旅游现代化的内生条件。作为外在条件包括:便利、快捷的国际旅游通关、签证服务,旅游人身保险和医疗服务,旅客社会安全保障体系,整洁清雅的旅游环境等。作为内生条件包括旅游六大要素的多层次服务:现代化的交通服务、通讯服务、购物服务、导游服务、线路及客房的预定服务及娱乐设施和发达的酒店服务。

文化现代化则在更深层次上影响着旅游现代化。中国传统文化崇尚静态的审美观,是封闭性文化,在其文化基础上很难垒起现代旅游业的殿堂。现代文化是一种涌动在世界范围内的开放的、动态的文化,形成一种独具时代价值的文化格局,从而对旅游现代化产业深远的影响。现代社会的工作制度、休假制度及利用闲暇时间去旅行都是现代文化价值取向的结果。

文化现代化在一国之内不是对异质文化的否定,而是对异质文化的探索、借鉴和融合。对文化差异进行探索的价值情趣,是引导现代旅游业客流走向的神奇的魔棒。

文化现代化的核心是科学现代化,一切现代科学都是以人的发展为中心的。在观察、实验、整理、分析等冷静的客观手段之中,包容着人类追求发展、探索自然的激情和渴望。因此,以求知为原动力的探险旅游、科学旅游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同样,具有现代文化潜质的人,并未见得收入有多高,但在其精神追求、情操陶冶、视野开拓、价值实现等文化动力驱使下,会视旅游为自我发展之必需。离开人类文化现代化的动力,旅游现代化便成为无源之水。

2.国际化——旅游产业化的空间跨度

旅游国际化的表征是一国国际旅游的比重不断上升。没有国际旅游的发展,旅游业很难成为现代产业。法国的罗贝尔·朗加尔左他所着《国际旅游》一书中指出:20世纪50年代之后,才开始真正进入大众化的国际旅游繁荣时期。随着旅游国际化的进程,其左经济层面上的影响愈来愈明显。旅游国际化不仅成为旅游产业化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且被视为一国社会与文化进步的重要象征。它有助于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文化交流,促进各国乃至国际经济的发展。

旅游国际化的结果,使国际旅游成为旅游经济中的高级层次,从而受到各国政府的关注,作为持久发展本国经济的战略良策来考虑。作为旅游客源国来说,客源输出的结果,使其在世界上的经济和政治、文化的影响得到强化,在国际贸易和国际交往中保持心理上的优势。作为旅游接待国家来说、国际游客进入的结果,使其持续稳定地获得外汇收入,增加就业机会,旅游设施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

3.规模化——旅游产业化的发展基础

根据美国人索尔斯坦·维布伦在其所著《休闲阶级理论》一书中的分析,从1936年起,西方发达国家实行“付薪假期”社会法,旅游才由富人所特有的活动开始进入劳动大众阶层。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旅游活动在全球获得巨大的进展。1990年国际旅游人数达41500万人次,比1950年的2350万人次增加了16.7倍。据世界旅游组织估计,到本世纪末,全世界每年外出旅游的人次将达30亿之多。

旅游业规模化的集中表现是大众旅游(MassTourism)的形成。大众旅游一是指旅游参加者的范围已扩展到普通大众,旅游也不是少数人的奢移行为;二是指现代旅游开始形成的有组织的包价旅游为代表的规范化旅游模式。即旅游者在旅行社的组织安排下,按预定时间、路线和活动内容,有计划地完成旅游全程活动。

在经济发达国家中,并非所有家庭都有条件外出旅游度假,还有相当数量低收入家庭无力承担旅游的开支。对此,有些国家采取由政府、雇主、工会或社会团体提供赞助或补助的办法,组织外出旅游度假。这便是所谓“社会旅游”(SocialToursm)。这一做法,也大大推进了旅游的规模化。

既然规模化是旅游产业化的基本条件,那么规模收益理论如何解释旅游经济问题呢?在旅游需求为一定的前提下,旅游供给生产要素的增加(如星级饭店的增加),只能在客观上对原有客源市场份额进行“再分配”,这就会产生规模效益递减,并造成业内过度竞争,如削价倾销等,加剧了规模收益递减的走势。在旅游需求方面,其规模经济问题就会有很大不同。客源规模的扩大,对旅游供给形成两大效应:一是对景区、景点和饭店、购物、餐饮等,增加的旅客会产生“帕累托效应”,促成规模效益递增;二是可刺激旅游供给数量的扩大,使规模效益不变或递增。

4.市场化——旅游产业化的运作方式

旅游市场化的落脚点要体现在下述四个方面:(1)市场规模,即一定的大众旅游市场的基础,并且这个基础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2)市场需求,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旅游经济严重格讲是需求导向型经济,不能离开旅游市场需求去考虑旅游发展问题;(3)市场取向,即彻底告别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接待型旅游”的观念,按市场规则引导旅游活动;(4)市场真实。旅游市场化并不是凭主观臆愿去“制造市场”,如各种低劣粗俗的人造景观,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这个“节”那个“节”等。旅游经济是立足于地方旅游资源的一种特色经济,将旅游资源按市场需求转化为旅游产品应当持科学的态度,严格按市场规律办事。

三、我国旅游产业素质分析

通常来讲,产业素质是某一产业的技术能力、产出能力、市场能力、管理能力和获利能力的综合体现。旅游产业化,在外部要受国民经济产业素质的影响;在内部是由其自身素质高低所决定的。

1.旅游产业技术能力

旅游产业中的“技术”,既包括物质形态的硬技术,也包括智力形态的软技术。硬技术一是指旅游业对现代科学技术的吸收与应用,二是指旅游业本身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水平。如美国的迪斯尼乐园、未来宇宙城,日本的高山游览索道等,其硬技术的应用与开发,居于世界领先水平。另外,科学技术本身也会成为旅游以光产品。美国航天基地、机器人工程,中国的三峡工程、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等科技成果吸引着众多的游人前去观光。事实上,由于旅游业涵盖了食、住、行、游、购、娱六个要素,这些行业对现代技术的应用,都表现为旅游业技术能力的提高。

旅游业的软技术,是指旅游业的管理技术,包括行业管理技术、企业管理技术和环节管理决窍等。在一定意义上,软技术比硬技术更显需重要,更具价值弹性。一项硬技术水平很高的旅游产品,由于软技术跟不上,会导致亏损甚至失折。相反,一种技术含量并不高的旅游项目,由于管理得法,营销有术,会赢得市场和顾客。

从总体上看,我国旅游业技术能力不强,与发达国家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如旅游装备落后,科技含量高的旅游产品少、管理水平低等其原因除了我国整体技术水平低之外,与把旅游业看作劳动密集型产业而无需提高技术的错误认识不无关系。如果说科技在旅游业广泛应用受到客观局限的话,管理落后的层面是可以扭转的,软技术的优先提高是完全有可能的。

2.旅游业产出能力与市场能力

旅游业产出能力是指旅游业能提供的全部旅游产品(包括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产出有力在旅游业是一种待消费的“库存商品”,产出能力转化为市场能力则是一种飞跃,进入不了市场的产出能力是毫无价值的。从一般意义讲,产出能力与市场能力达到均衡状态为最佳,即供求平衡。但旅游业供求的特殊性,使其供求规律有特别的表现。当旅游业的客房供不应求时,在短期内不可能象加工业通过加班加点赶制出来。因此,旅游业拿出能力的事先储备是由行业特殊性决定的。其产出总量和结构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一是旅游市场的需求增长总量,二是政府的“行业准入”行为。而这两方面的约束,都应当根据产出能力的存量和市场能力的实现率来确定。1996年我国涉外旅游饭店的床位出租率为55.2%,这表明旅游饭店的产出能力过剩及市场能力不足。因此,对饭店新增产出能力的宏观控制以及饭店自身努力扩张市场能力是十分必要的。此外,旅游产品的丰富性是扩张产出能力的又一途径,增加特色旅游项目、开发新型旅游产品,可增添游客的兴致,延长逗留时间,从而提高产出总量。

3.旅游产业管理能力与获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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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企业实施环境管理战略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传统管理会计的缺陷逐渐凸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会计信息系统过于注重财务信息,而环境战略所关注的环境绩效,有许多是不能表现为财务信息的,一般只适宜表现为非财务的定量信息,有的甚至无法量化,而只能作定性说明。即使是那些能够以财务信息表现的绩效,也可能由于种种原因而没有得到全面的反映,同时会计的控制职能也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环境管理的需求和会计系统的局限迫使人们寻求管理会计系统的改进,以使其能够反映和控制环境绩效,为企业管理的新要求服务。

1.2环境管理会计的产生

对环境问题的关注,首先引发的是人们关注环境负债及其在财务报告的披露。Peace(1990)首次提出环境核算的概念,Gray(1990)研究了环境问题对会计的启示和会计界可能对环境保护所作的贡献,从而掀起了人们对企业环境会计问题的重视。环境会计研究,也因此从社会会计研究中以单独的名称独立出来。20世纪90年代开始,环境会计研究迅猛发展,出现了与各个相关学科和研究领域交叉互补的趋势,形成了不同的研究视角。在宏观层面上,联合国1992年提出了建立环境与经济综合核算系统(SystemofIntegratedEnvironmentalandEconomicAccounting,SEEA)的研究,中国也开展了如何建立中国的资源经济环境综合核算体系研究。在微观层面上,环境会计的研究,主要包括对环境信息披露、环境审计和管理会计等方面的研究。1999年,联合国成立了“改进政府在推动环境管理会计中的作用”专家工作组,并召开了第一会议,统一了各国实践的名称,首次提出了环境管理会计的概念,同时号召各国政府积极促进推行环境管理会计。

2环境管理会计的研究现状

Schahegger等(1996)首先提出了环境会计的框架,认为环境会计主要涉及记录、分析和报告由环境问题导致的财务影响和既定经济系统(如企业、工厂、地区、国家等)所产生的生态影响的各种作业、方法和体系,并将其细分为环境差别会计和生态会计两大类。Schaltegger和Burrit(t2000)在上述专著基础上发表了新作,正式使用了环境管理会计的名称。加拿大管理会计师协会(SMA,1996)指出环境会计是“对环境成本进行确认、计量和分配,将环境成本融入企业的经营决策,并在嗣后将有关信息传递给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的过程”。该定义基本上从传统管理会计衍生出来,突出其信息加工的本质,并侧重于为决策者服务。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1998)认为,环境管理会计是“通过设计和实施适当的与环境相关的会计系统,对环境绩效和经济绩效进行管理”。该定义将环境管理会计的本质定位于管理,这与其对管理会计的定义是一致的。Bennet(t2001)认为与环境有关的管理会计利用会计和相关信息为内部管理提供支持,是“生成、分析并利用财务和非财务信息以优化企业环境和经济绩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系统”。该定义将环境绩效置于经济绩效之前,是为了突出其环境倾向,并表明社会目标和企业目标同等重要。1999年联合国统一定名环境管理会计,认为环境会计可以是国家会计,也可以是企业会计,涉及财务与非财务信息,包括内部和能够货币化的外部成本。联合国采纳了ECOMAC定义:“环境管理会计是对财务和相关的非财务信息进行采集、分析和使用,从而将环境和经济政策综合起来,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企业。”(ECOMAC,1996)同时指出,环境管理会计可以帮助企业经理作出资本投资决策、确定成本、进行产品或流程的设计决策、绩效评价以及一系列的面向未来的决策。环境管理会计可以看作是决策支持工具,同时也是信息系统,为企业管理者用来将生命周期内的环境和经济信息综合起来以便作出更好的经营和环境决策。在联合国2001年的报告中,又将环境管理会计广义地定义为“为满足组织内部进行传统和环境决策的需要,而对实物流信息(如材料、水和能源流量等)、环境成本信息和其他货币信息进行的确认、收集、估计,编制内部报告以利用”。(UN,2001)尽管提法不尽相同,但环境管理会计要为企业的管理决策提供面向未来的信息(包括财像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则是共同的。综上所述,环境管理会计的定义基本上在管理会计的基础上加以扩展,都是为了区别以服务于外部使用者为主的财务会计而提出的。多数定义仍在会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认识环境管理会计,但对信息处理类型,有的则只强调成本信息,或内部化的财务信息,有的则同时强调了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而内涵最广的当属联合国的提法,要求包括外部成本和外部性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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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视新闻学形成的原由

电视与现代科学技术紧密关联的特殊性,也决定了与之相关的理论的滞后。几年前,人们无法想象到“现场直播”这个概念,而现在,即使一些中小型电视台也开始尝试。传统的新闻学多数教科书对“新闻”的定义是“新闻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新闻是最近发生的能引人兴味的事实。”“电视新闻是利用电视传播工具对新近发生或发现事实所进行的报道。”这些定义,虽然表述各异,在时间概念上,都忽视了“正在进行时”这一最富电视新闻特点的时态。因为随着“现场直播”的出现,电视屏幕上的形声可能与远在大洋彼岸正在发生的事件同步。

与此同时,电视特技手法增多,这样便给电视新闻编辑提供了更多的创造的机会。比如,以往在电视新闻编辑操作中比较多地关注“蒙太奇”。而现在,我们能够借助先进的电子编辑技术,达到超出“蒙太奇”以外的境界,画面的分割,同时传递两路以上的信息;字幕的运用,能在节目播出时,插入来不及编排到既定时段节目中的新闻,还有巧妙地安排受众介入某一事件,随时插播微波传回的消息,有意识强化感观效果等等。

我们认为,电视新闻编辑的工作性质、特点及其使命,是电视新闻学必须研讨的课题。

按照通常的分工,电视台新闻中心或新闻部的负责人习惯地将电视新闻采编过程分两部分,其一是外采,其二是编辑,于是就有了前期和后期之分,有了记者“冲锋陷阵”,编辑“坐收渔利”的说法。

以“前期”和“后期”来界定记者、编辑的职能范围,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编辑的手脚,影响他们在整个新闻传播过程中的组织、参与功能的发挥。电视新闻编辑部门和编辑的肩头,应该担起三大任务组织指导、编辑制作、控制指挥。

(1)编辑部应该是整个电视新闻媒体的“灵魂”。一段时期出台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重大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背景,都应该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确定报道思想,拟订报道计划;“参谋”新闻视角,把握舆论导向。

(2)编辑部应该经常组织战役性报道。其中包括开办栏目、组织拍摄系列(连续)报道、发动观众对某一热点问题展开讨论等。

(3)编辑部应该成为记者站和通讯员的“良师益友”。电视新闻的屏幕建设,离不开完备的通讯联系网络,这一网络的经纬主体,由记者站和广大通讯员组成。编辑部不仅要与他们形成鱼水关系,更得经常与他们互相传递信息,定期通报有关要求和发稿情况,帮助他们出主意,想点子,服好务,指导具体的新闻采编,组织新闻业务方面的培训学习。三、电视新闻节目的编排是编辑的核心工作

电视新闻节目的编排是编辑的核心工作,编辑部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拟订播出大纲。

播出大纲是用以指导当天播出的新闻节目的计划。与此同时,每个时段的电视新闻节目,毫无例外地需要有一个详细的节目单。大纲重在组织,而节目单侧重具体地实施。与报纸排版相比,电视在规划版面时有自己的特性。

其一,报纸是在单位面积中布置文字,电视则在单位时间里安排节目。单位时间的固定和客观时间的流动,对电视新闻节目的编排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单位时间,服从于整个电视版面。它不仅将每一个时段的节目界定在固定的时空里,而且根据电视节目制作所需要的时间,确定“成套新闻”,口播消息的最后发稿期限,这个时期,一般确定在播出前半小时到一小时,太推后了,就可能影响整个新闻的播出。突发性新闻以及播出之前来不及制作的新闻,可在节目播出过程中适时插播;由微波接收或记者传回的消息,如果是重要新闻,也可能由导播者及时切入。

其二,电视新闻节目的编排具有相对的连续性。同一个新闻事件,由于版面的限制,19:00时的新闻中,可能安排得短一些,而在21:00时的新闻时段中,则可能介绍得说尽一点;上一个时段播出可能没有交待背景,而在下一个时段中则可以较充分地展开。

其三,新闻类节目的相互呼应。在一天的新闻类节目中,消息、新闻专题节目以及现场直播、现场录播节目往往不在一个时间段播出,中间穿插有电视剧、文艺节目、广告等,所以,受众不会因重复而感到腻味。从另一个角度看,不同的时间段拥有不同的观众面,对某一新闻的延伸和展开,无疑有助于提高收视率。

到了21世纪,随着社会文化、信息交流的快速发展、变革,社会变动速度加快、新事物不断涌现,新观念层出不穷,社会信息量骤增。这就要求电视新闻编辑除了应具备新闻专业知识外,还要有较强的敏感性、较深的洞察力、较新颖的思路,有较宽泛的知识面,对各方面的知识要做到略知一二。这样才能制作编辑出有深度、有层次、有思路的优质的新闻节目。

2、电视新闻编辑应具备较新的编辑艺术和技术

现在许多编辑对于电视新闻节目的编排还多少有些认识上的误区。对于怎样进行新闻编排还有不同的看法,但是从总的来讲,要想编排好电视新闻,还必须懂得与宣传心理学、宣传艺术学密切相关的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以及如何将“规律”行之有效地运用到实践中来。

电视编排技巧方面另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是,对节奏的把握。电视新闻编辑是一项既有艺术又有技术的工作,在进行新闻节目编辑时,编辑要在懂得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对画面语言和有声语言进行艺术化的处理,使客观公正的新闻报道更电视化的传达给观众。电视特技手法增多给电视新闻编辑提供了更多的创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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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企业理论中,关于企业的性质,有两种影响较大的观点,表现为对企业的两种不同定义,一是科斯的定义,二是詹森(Jensen)和麦克林(Meckling)的定义。

根据科斯的定义,“企业的显著标志是对价格机制的替代”。他把企业和市场视为“两种可相互替代的协调生产的手段。”“在企业之外,价格运动调节着生产,对生产的协调是通过一系列市场交易来实现的。在企业内部,这些市场交易不存在了,与这些交易相联系的复杂的市场结构让位于调节生产的企业家一协调者。”②显然,科斯基本上是把企业理解成为一种与市场协调机制具有相同职能因而可以相互替代的行政协调机制。

关于企业的另一种定义是詹森和麦克林于1976年提出的。他们把企业定义为一种组织。这种组织和大多数其它组织一样,是一种法律虚构,其职能是为个人之间的一组契约关系充当连接点;就企业而言,这“一组契约关系”就是劳动所有者、物质投入和资本投入的提供者、产出品的消费者相互之间的契约关系。③这里的契约关系既包括我们通常理解的明确的书面或口头契约,也包括不明确的契约,即所谓“默契”。

如果我们以个人为基本分析单位,企业所包含的内容就必然被分解为若干契约关系,参与这种契约关系的无非是生产要素的提供者和产出品的消费者。如果我们撇开这些契约关系,再来看企业的话,那么,企业就只是一个空洞的名词了。

显然,如果詹森和麦克林的观点正确,那么,意味着对科斯的观点之否定。詹森和麦克林强调的是“契约关系”的确立过程,但是,他们忽略了“契约关系”的贯彻过程;而科斯却相反,他强调的是“契约关系”的贯彻过程,而忽略了“契约关系”的确立过程,因而未能充分指明企业内部的协调与外部的市场协调的内在联系。企业不同于市场的根本之处在于它具有生产的功能。就契约关系的确立而言,企业确实是一系列契约的连接点,但是,作为一个与市场不同的、具有“生产功能”的企业,在契约确立之后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贯彻这些契约。这时,企业就成为一个层级组织。一系列契约关系的贯彻过程就是在这样的层级组织中进行的。因此,全面地理解企业的性质,应该是把表面上似乎对立的这两种企业定义结合起来,企业既是个人之间一组契约关系的连接点,又是一个层级组织,这两者是不矛盾的。可见,企业具有双重性质。企业同时具有这两方面的性质正表明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与市场的关系:作为层级组织,企业是市场的对立面,它是一种性质不同的协调手段;然而,作为层级组织的企业恰好又是市场本身的产物。除非整个国民经济变成一个“巨型企业”,否则,离开了市场,企业便不能产生。在确立了企业具有双重性质之后,后面的行文将根据需要而强调其中某一重性质。

尽管今天企业的组织形式存在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三种形式,但是,我认为现代企业理论最适合的企业组织形式是公司制度。发达的金融市场和现代公司制度相辅相承、共同发展的同时,推动了现代会计学的发展和完善,而完善的会计信息系统,通过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配置,又反过来促进金融市场和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和繁荣。这就是现代公司制度、金融市场与会计学具有共生互动性。因此,以现代公司制度为基础的现代企业理论构成现代会计学的理论基石。现代会计学的许多基础问题如会计主体概念等都建立在现代企业理论基础上。离开现代企业理论就没有现代会计学可言。

二、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会计主体概念发展的经济学基础

会计主体是现代会计学的基本概念,因此,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从经济学的角度对之进行探讨,有助于会计学界从更高层次理解和把握会计基本理论问题。

会计主体(AccountingEntity)概念是一个古老的会计学概念。

13世纪地中海沿岸各国的会计活动中广泛采用的复式簿记(复式记帐)就已经有了“会计主体”的萌牙,但是,它发展到今天成为现代会计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却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密切相关。

虽然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大概到19世纪下半叶才在现代管理理论上得到正式承认,但是早在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组织出现之时,独立会计已经孕育着这样的基本思想:企业必须是一个相对独立于其所有者的经济实体。从这个意义上说,会计主体基本假定促进了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当然,会计主体概念的真正确立必须以企业经营独立性为前提。在独资或合伙企业阶段,会计主体概念虽然产生,但仍不可能得到充分认识和应用。只有到了股份公司制度阶段,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明显地分离了,会计主体概念才具有明确的实际意义。

企业作为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上,从而,在经济上要相对独立,必须成为独立于所有者之外的“法人”。而公司制度就是人们创造出来的法人。但是,事物的发展并非如此简单。在早期,会计主体棗企业的所有者并没有放弃自己对企业的所有权。在相当长的历史对期内,指导会计主体的基本理论是所有权观念(ProprietaryConcept),所有权观念主宰着财务会计。虽然这个理论也承认企业在会计上是一个独立的主体,甚至也承认企业所占用的资产应当与业主或所有者分离,但是,它又突出地强调,企业的全部资产归所有者所有,企业全部的负债也由所有者承担,构成所有者的义务。所有权观念只是要求会计主体概念服从于业主严格管理和考核企业经营成果的需要,并不完全承认作为会计主体的企业在经营上的独立性或相对独立性。

以后,随着金融市场和企业组织形式的变革,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后来居上。这时,财务会计的基本观念发生相应的变革,从原来的所有权观念转变为主体观念(EntityConcept)。西方会计学者对主体观念的表述虽然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基本上都包括:①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如同与外界长期债权人的关系;②股东不拥有公司的经营利润(只有宣告股利及股利支付范围的份额才属于股东);③股东仅仅是公司的投资者,不干预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④财产视为公司占有与支配,而不属于股东;⑤财务报表是面向包括公司管理当局在内的全部利益集团,并非仅仅为股东编制。根据主体观念,公司被认为是一个与其所有者相独立的主体。这个主体本身是独立存在的,甚至具有自身的人格化。公司作为一个会计主体,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

则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企业拥有的资产是企业的资产,企业拥有的负债是企业的负债。目前我国的公司法体现了这点。

会计主体概念要求主体与主体的所有者以及其它主体严格区分开来,会计总是计量某一个特定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就是现代会计学的会计主体概念。然而,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法人)不同,法人都可以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却不一定是法人。例如,独资或合伙企业在会计上视为会计主体,但是,它们却不具有法人资格。法人是指在政府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财产、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实体,它强调的是企业与各方面的经济法律关系。这点正与我们前面强调的企业是一系列契约关系的连接点相吻合。这也正是我认为现代企业理论最适合的企业组织形式是公司制度的原因之所在。

企业要成为真正的会计主体,必须在法律上被赋予独立的财产权。而现代公司制度满足了这一点。现代公司制度可以从不同侧面来描述,其中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制度。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制度至少包括三项内容:①法人财产的形成制度或会计学上所说资本金制度。在投资者依法将其资金投入公司之后,这部分资金就与投资者的其它财产相区别,投资者不再直接支配这部分资金,也不能随意从公司抽回。所有投资者注入公司的资金加上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负债所形成的资产,构成公司的法人财产。②法人对其财产的权利制度。一方面,公司法人可以依法对法人财产行使各项权利如财产的支配权、使用权等;另一方面,公司以全部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③投资者对公司法人财产及其权利的制约机制: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基础。这是因为:①如果公司没有必要的财产,公司就不具备法人条件;②如果公司对其法人财产不具有独立支配的权利,公司就不可能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不可能成为民法关系的主体;③如果公司没有法人财产权利,公司就不可能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的经济实体。在这里,会计主体实际上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的经济实体的同义语,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在现代公司制度上达到完美的统一。

总之,会计主体是现代会计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会计主体概念促进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只有现代公司制度才赋予企业真正的会计主体地位,而会计主体概念从微观层面上保证了公司法人财产权不可侵犯,从而保证现代公司制度正常有效运转。因此,现代企业制度是现代会计主体概念发展的经济学基础。

三、资本成本会计理论构想:会计学成本概念及其计量引入产权领域

公司资本来源渠道不外乎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两条。然而,在现行的财务会计实务中,仅仅确认债务资本成本,而没有确认权益资本成本。安东尼教授提出的资本成本会计理论构想旨在矫正这种缺陷。其主要思想是以股东为导向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右边结构应该进行修正,把原来的股东权益(ShareholderEquity)分成两个部分:股东权益和主体权益(EntityEquity)。根据前述企业的性质以及会计信息系统的目标,财务报告应该报告主体本身的活动与状况,而不应该主要关心股东们的利益。如前所述,企业(公司)本质上是一系列契约的连接点,发达的金融市场把许多契约关系连接在企业(公司)这个连接点上,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只不过是这一系列契约中的一个部分。作为一系列契约连接点的企业(公司),与外界存在许多的契约关系,这些契约关系所隐含的经济利益关系都是财务报告所应该报告的。

(一)强调主体权益,强化了会计主体概念

根据主体观念,会计主体被看成是独立于其所有者的,那么,会计主体而不是其所有者拥有资产,会计主体而不是其所有者结欠外界负债。这样,某个会计主体的资产负债表应该报告会计主体的财务利益而不是其所有者(股东)的财务利益。从这点看,资产负债表的右边报告会计主体的资本来源,而资产负债表的左边列示的数额代表在资产负债表日资本投入的各种形态。在这里,资产负债表并不意味着反映各个利益集团和个人在会计主体中的利益或权利;相反,资产负债表只是企业整体投资和筹资活动的汇总报告。因此,资产负债表的会计恒等式应该是“资产=资本来源”。

按照上述思路,资产负债表右边要进行相应修改。这时,资本来源包括:(1)负债。负债代表各种贷款人、供应商(以应付帐款形式表现)、雇员(以应付工资及退休金等形式表现)和政府(以递延所得税形式表现)提供资本的数额。(2)股东权益。现行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部分并不代表股东所提供的资本数额。尽管实收资本项目反映股东原始投入的数额,但是,留存收益却不代表股东的贡献,盈余是会计主体本身赚取的,而不是股东赚取的。股东实际提供资本的数额大于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实收资本数额。除了实收资本这种直接投入外,股东提供的资本还扩大到与使用这些实收资本相联系而又尚未以股利的形式支付给他们的权益资本成本(权益利息)部分。尚未支付的普通股权益利息本应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上,但是,在目前的资产负债表上并没有体现。目前公司对债券持有者的负债是按照其原始发生额加上尚未支付利息额进行计量的,普通股股东权益数额也理应如此计量。如此,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3号概念公告的定义不同,股东权益不是一种剩余求索权,“股东权益代表着股东提供资本的数额。它包括他们直接投入的数额加上这些资本应计的利息。利息是使用资本的成本。权益利息是使用股东权益资本的成本。”④(3)主体权益。根据上述分析,会计主体实际上有三种类型的资本来源,除了负债和股东权益以外,还有会计主体本身努力所创造的资本来源,这就是主体权益。主体权益与现行财务会计程序下的留存收益并不是一回事。在一定时期内,某个会计主体本身的经营活动所创造的资本来源数额通过净收益来计量。净收益应该是各种收入(包括利得)与各种费用(包括损失和权益利息)之间的差额。正如现行的财务会计程序每个会计期间的净收益加到留存收益上去一样,每个会计期间的净收益应该加到主体权益上去。然而,由于权益资本成本作为一个成本项目加以确认,加到主体权益的数额比现行财务会计程序下加到留存收益的数额要小一些。某一特定时日的主体权益是截止到该时日为止的净收益之和。

因此,资产负债表的会计恒等式为“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主体权益”。资产负债表左边反映某个会计主体的各项资产,而各资产项目反映各种资本形态的性质及其投入的资本数额;资产负债表右边反映取得资本的各项资本来源:负债、股东权益和主体权益。显然,资本成本会计理论构想提出的“主体权益”概念进一步强化了会计主体概念。

(二)现代会计主体概念:资本成本会计理论构想的基础

如前所述,在金融市场不发达和企业组织形式以独资或合伙形式为主体时,指导会计主体的基本理论是所有权观念。这时,单独确认和计量权益资本成本是没有多大意义的。相反,重要的是要确认和计量债务资本成本。因为从所有者的角度来看,债权人是唯一的、真正的“外来者”。而与发达的金融市场相联系的公司通过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两个渠道来筹集其所需要

的资本。这时,从公司作为一个独立主体的角度看,无论是债权人还是股东相对公司这个独立的“人格化”主体而言,都是“外来者”。

值得指出的是,现代财务会计一方面倾向于接受主体观念,另一方面却在会计实务中的某些领域继续采用所有权观念。权益资本成本的“待遇”就是其中一例。根据主体观念,无论是债务资本成本还是权益资本成本都是公司使用资本的代价。目前,有些会计著作还认为债务利息从性质上看并不是费用,而是收益的分配,即对各种权益所有者进行的分配,均属于公司收益的分配。根据主体观念,主体本身的经济活动与主体的所有者如股东以及其他主体必须区分开来。因此,从理论上说,利息费用、所得税和股利都是公司的成本或费用。但是,当前的财务会计理论却对它们进行分门别类,利息费用和所得税作为费用处理,而股利作为留存收益分配处理。把支付给股东的股利作为留存收益分配处理,违背了主体观念。它把公司这个主体的所有者(股东)与公司主体本身混淆起来了。这不能不说,当前财务会计不仅理论与实践相违背,而且理论本身也并不是一致的。

综合上述分析,安东尼教授提出的资本成本会计理论构想,强调了主体权益概念,不仅进一步强化了会计主体概念,而且拓展了会计学的研究视野,突破了传统会计学只计量债务资本成本而不计量权益资本成本的局限,从而将会计学成本概念及其计量引入产权领域,全面计量产权成本。

四、结论

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以金融市场为依托,以现代企业理论为基础,讨论安东尼教授所提出的资本成本会计理论构想,并以此为契机对会计学概念进行经济学思考,以期拓展会计学研究的视野,沟通会计学与经济学的关系。

通过本文的讨论,形成如下结论:

第一,资本成本会计理论构想拓展了会计学的视野,会计学成本概念及其计量引入产权领域,从微观层面向经济学靠拢,从而会计利润向经济利润靠拢。

第二,企业性质的双重性,决定了以企业为主体的现代会计学必然分成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两大独立领域。从总体上看,财务会计为“契约关系”的确立服务,管理会计则为“契约关系”的贯彻服务。而现代企业是“契约关系”确立过程与贯彻过程的统一,又决定了现代会计两大独立领域将在新的层次上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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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成本会计的目标问题的思考

同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一样,成本会计也具有其自身的目标,这也是特定环境下对成本会计的要求,与成本会计的职能范围相适应,体现着成本会计的功能作用,其目标主要包括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

1.成本会计的基本目标

所谓基本目标是指成本会计应该实现企业追求经济效益的目标,这是公认的目标,也是成本会计的长期性、纲领性、终极性的目标。从成本会计的工作内容来看,它通过对成本费用的记录、计算以及监督等方式来对企业的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服务,而成本会计的产生和发展本身都是企业追求经济效益使然,也经济效益有着天然的关系。因此,作为成本会计理论的最高层次的成本会计的基本目标,在于经济效益目标,是企业职能范围内的功能作用的体现,企业成本会计正是通过它的核算和监督作用,为企业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而进行服务。

2.成本会计的具体目标

成本会计的具体目标比基本目标要更为微观,是指成本会计在实际操作中为谁提供服务、提供何种服务以及怎样提供服务等,也就是考察成本会计信息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等问题。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成本会计作为一种企业内报告的会计形式,成本会计的服务对象决定了其需求的会计信息和服务方式的不同,可见,成本会计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即使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组合,都能形成截然不同的会计成本信息,因此,对会计成本的相关具体目标的界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成本会计与财务会计不同,后者主要是一种对外报告会计,因此其会计信息的服务对象更加广泛,既包括企业所有者,也包括企业以外的债权人、政府机关等。成本会计信息的服务内容随着其服务对象的不同而产生变化,服务对象的层次越高,其提供的信息也就越全面,一般的企业内部管理过程中,成本会计信息包括日常的成本信息,而通过对成本费用分类表和会计报表的整理,又可以得到更加详实、全面的成本信息。成本会计信息有多种服务方式,根据提供的对象不同而变化,包括通过凭证、账簿、报表等形式定期定向的提供账内成本信息,通过账外的统计不定期、不定向的提供相关变动成本、边际成本等,通过专题报告形式向特定对象提供特定成本信息,通过口头报告形式向相关咨询者或政府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成本信息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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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革命导致成本会计的产生,其理论与方法是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管理的客观需要逐步形成和发展的。成本会计作为会计学相对独立的分支学科,需要有一个理论结构,借以建立统一的逻辑推理体系。成本会计的理论结构是以成本会计假设为前提,围绕成本会计对象所形成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目标、对象、原则等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其目的在于解释、评价、指导和完善成本会计实务。本文对成本会计的理论结构进行初步探讨。

一、成本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是建立和完善会计理论体系的基石,确立成本会计目标是建立和发展成本会计理论结构的首要问题。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38年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会计的目标是“有助于企业的运行,以达到其既定的目的”,成本会计作为一种记录、计量和报告有关成本信息的会计信息系统,其目标因会计主体、历史环境等的不同而产生差异,但在这具体表现形式的背后,存在着相同的特性。据此,我们可将成本会计目标区分为三个层次:基本目标、具体目标和终极目标。

(一)基本目标。就是让一定的成本带来尽可能多的收入或收益,即提高经济效益。成本会计正是从成本费用的计量、记录、计算及监督等方面着手,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并以经济效益为最高目标。

(二)具体目标。就是指成本会计实践中向谁提供信息、提供什么信息、怎样提供信息。成本会计主要是通过成本费用报告、统计数据及专题报告等形式,为内部相关部门和员工提供特定的和综合的成本会计信息,以便其进行成本规划与管理控制。

(三)终极目标。就是进行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成本效益最大化。成本会计的最重要特征,是把注意力放在企业资源的详细计划和有效的控制方面。企业如何安排、使用上述资源,必须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任务来计划资源的投入、使用以及测算这些资源投入使用后的效率和效益。

二、成本会计假设

成本会计的基本假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成本会计工作的制约因素或前提条件,是对客观情况合乎逻辑的推断,主要有成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成本计算分期、多重计量、公正分配等假设。

(一)成本会计主体。按照现代成本会计的观点,企业或其他组织等独立的经济主体是成本开支的真正主体,其成本是指为最终实现目标而耗费或放弃的各种物质资料、劳务和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等,或者说是为争取收入而付出的代价。应排除一切与其经济活动无关的强加或强行摊派的成本,包括所有者及经营者的一切个人开支;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机构的不合理摊派;其他单位的成本耗费等。

(二)持续经营。是指成本核算应以持续、正常的经济活动为前提。这样才能使成本会计的原则、程序和方法建立在非清算的基础上,具体表现为各项资产以持续经营价值计价,资产的耗费以实际成本计价,各项费用成本体现已耗资产价值的货币反映,从而保持成本会计信息处理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三)成本计算分期。持续经营确定了目前及将来的预期状态,为了提供一定时期的成本会计信息,与会计报表的周期相一致,会计分期的运用,使得成本会计在成本费用的计量方法和内容上具有了鲜明的特色,正确划分各个时期的成本费用界限。这样,才能有利于费用、收入、利润的确认和计量,保证成本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免误导使用者。

(四)多重计量。成本一般表现为经济活动付出的代价,这些代价中不仅包括物质资料的耗费,而且包括人力资源体力和脑力等精神成本的耗费。货币计量的优点是具有广泛的综合性和概括能力,但由于受人们认识水平的限制,要将人力资源精神成本等非货币计量属性完全转化为货币计量,是难以做到的或其准确性不能保证。所以,成本会计的计量可采用货币计量和非货币计量相结合,既采用货币单位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成本和效益,又采用实物指标,甚至用文字来说明职工对所做出的贡献和造成的损失。

(五)公正分配。费用分配的公正性直接关系到成本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所谓公正,主要是指间接费用分配标准的选择上,应根据因果关系,选择与所分配费用的高低最密切的标准。要求尽可能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保持分配方法的合理性。当然,公正只是一种相对的概念,既是主观假设,也是成本会计陈报信息的一项基本前提。三、成本会计的对象

成本会计是以费用为对象,对资金运动过程中的耗费进行分类、计量和分配,为成本预测、决策、控制、分析与考核提供客观依据的一门分支会计。从本质上看,同一般会计对象一样,成本会计对象仍在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所不同的只是限于资金耗费方面的资金运动,并且具有既侧重于单位整体的资金运动,更侧重于单位内部各责任单位的资金运动的特点。就性质上来说,成本会计是合理利用内部资源的控制会计,主要服务于企业内部的成本管理,提供决策制订和业绩评价所需信息。为此,“费用”这一成本会计对象可以细化为营运成本、期间费用、损益、现金流量等具体要素。

四、成本会计原则

成本会计原则是规范成本会计行为的指南,是成本会计工作中应遵循的各项基本原则,提供信息使用者所需的高质量成本信息。成本会计在坚持一般会计核算原则的同时,又要符合其独特的要求,拓展或改变部分原则的内涵。

(一)合法性原则。它是指成本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从而保证信息的准确和可靠。同时,也不能人为地混淆成本和期间费用、不同成本计算对象、不同期间成本等的划分界限,这些从严格意义上讲,也是违法违规行为。

(二)受益性原则。成本费用的分配方法应按成本驱动原理,遵循受益性原则进行选择,体现“谁受益谁负担”的思想。在具体选择分配方法时,按照受益性原则的要求,所采用的方法对各分配对象所分配的费用成正比例关系,受益多的多负担,受益少的少负担,从而体现分配费用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三)目标性原则。企业进行成本管理必然具有明确的目标,期望发生的成本支出能够带来尽可能大的效益,即实现成本效益最大化。这就要求成本会计提供的信息要有针对性,及时地为成本管理提供所需的信息资源,满足决策需要。

(四)可理解性原则。既然成本会计的现实主要目的是向使用者提供对他们决策有用的成本信息,那么可理解性便是重要的一个质量特征。所谓可理解性,指既要保证所有重要事项都能得到充分披露,又要避免提供过分琐碎的信息而使使用者不得要领。从信息提供者的角度来说,应当在保证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前提下,力求使成本会计信息通俗易懂,便于使用者分析和利用看得懂的信息资源。

(五)实际成本原则。企业或其他组织所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可能不完全相同,如可能采用定额法、标准成本法、计划成本法等,但为了正确地计算当期的盈利水平,需要在核算期期末时,将其调整为实际成本。但从成本计算的历史发展和经济状况日益复杂性来看,实际成本计算只是成本计算的基础、核心和主体,而不是全部。

(六)成本效益性原则。这是一条普遍适用的原则,即任何一项活动,只有当其效益大于成本时才是可行的,成本会计信息也是如此。从管理者的角度,提供的成本信息越丰富,越有利于进行成本管理和控制,但要受信息披露成本的制约,需要信息使用者和会计人员之间有密切的协作。当然,在现有的计量理论与技术条件下,要准确计算披露的成本与效益是不现实的。尽管如此,人们在设计成本会计制度、确定成本信息披露详略程度、披露方式和披露频率时,仍需要对成本与效益因素进行衡量和判断。

成本会计目标属于成本会计理论结构的最高层次,构成其理论基石;成本会计假设规定了成本会计运行的前提和制约条件;成本会计对象及要素的确认和计量,体现了成本会计目标的具体要求;成本会计原则作为成本会计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和实务处理的具体规范,是保证成本会计目标得以实现的强有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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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是现达国家法律体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部门之一,是调整商品经济秩序的主要法律手段,是现代文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对今后的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学习和研究商法基本理论,弘扬现代商法的开放性,“牢牢掌握商法自主发展的宝贵精神,是我们打开商法科学之门的一把金钥匙。”[1]本文就商法的调整对象、商法是否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还是民法的特别法以及我国商法在当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等,作一初步探讨。

无论在大陆法系还是在英美法系国家,都承认商法不仅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且还有它单独的调整对象,但我国在长时间内对商法的调整对象乃至基本理论的问题认识不清,“我们似乎被笼罩在商法的烟雾之中,感到难以名状的困惑。”[2]追溯其根源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国在很长时间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否认商品交易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再加上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产生的法律体系不完备的状况存在,自然否认了调整商品交易活动的商法的独立性。二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划分法律部门之间关系不清,出现互相争夺地盘的现象,尤其是民法和经济法两个法律部门都片面强调自己地位的重要性。民法试图应用它与商法的特殊关系包容商法并取而代之,持此观点者认为“商法独立于民法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3]而经济法更不示弱,认为凡是与经济有联系的它都可包揽,亦图包容和兼并商法,德国学者柯洛特主张经济法是规范各种职业阶层经济生活特别关系的法规的总称,其中包括商法。卡斯克鲁认为经济法是促成民商合一而代替商法的总名称。[4]在这一思想影响下,我国有学者认为:“商法在社会中已经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如果再按照某些学者的建议制定商法典,或者按照大陆法系法典化的思路发展我国商法,则这种做法是没有任何出路的。”[5]“商法的基础在现代社会中并不存在或业已丧失殆尽了。”[6]

不可否认,商法在我国发展过程中确实经历了一段艰难历程,我国历史上商品经济不发达,没有形成独立的商人阶层,经过长期的重农抑商和封闭的计划经济后,传统上依附于民法并作为其特别法形式出现的商法,才逐渐“浮出水面”,引起法学界和整个社会的关注。尽管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但在短短十几年内,我国在商法方面已经取得了重大成绩,初步建立了商法体系。“我国已颁布的商事单项法律,已经使各个商事领域的法律调整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7]到目前,国家已颁发了12部商事法律,其中包括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两个方面的法律规范。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了要“进一步完善民商法律”,由此可见,商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尤其是商法的调整对象的相对独立已逐渐被人们公认。①为此,法律实务部门对民商审判机构也作了调整,从而使促进商事交易,保障交易安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商法”不再成为“被人们遗忘的角落”。

什么是商法的调整对象?对此,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商法学界所持观点并非一致,大体可概括为三种:第一,商法调整的对象是商人或企业,例如,德国商法学者奉行以商人为中心主义的原则,故持此观点。第二,商法调整的对象是商事行为,如法国奉行以商行为中心主义的立法原则,故持此观点。第三,商法调整对象是商主体和商行为,如日本等。我国学者一致认为商法调整的对象是商事关系。但如何把握这一概念,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除认为商事关系的发生在平等商事主体之间从事营业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之外,有人认为:“商事关系仅发生在持续的营业之中。”[8]还有人认为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交易关系,包括交易组织关系和交易行为关系”[9]等等,不一一列举。

综上所述,各方观点,不尽相同,略有差异但其实质并无多大差异,可谓殊途同归。比如,主张商人或企业为调整对象者,强调以商人或企业身份实施了商行为,从而形成了商人这一特殊主体方面的关系;主张商行为为调整对象者,强调基于商行为而形成的行为者之间的关系。因此,我们可得出如下结论:无论强调商主体还是商行为,最终都是以实施了商行为而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为商法的调整对象。

诚然,商事法律关系是现代商法独立的调整对象,这是由商事法律关系作为特殊的社会关系的自身特性决定的,并非人们的随意性而决定。因为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鲜明的径直的经营关系,即由经营主体所从事的经营性行为而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是实施了经营行为的主体之间的对内对外法律关系。在这里,我们认为商事法律关系作为商法的调整对象,其内涵可理解为:

第一,商法调整的是平等性的营利主体之间的关系,不调整非营利主体之间的关系,即便非营利主体偶尔从事的营利行为,商法也不予以调整。

第二,商法只调整营利主体的营利行为,不调整营利主体的非营利行为,即不调整营利主体所从事的与商事活动无关的行为,如企业开展的文体活动,经济组织对慈善事业的捐赠等,都不是商法调整的对象。

第三,商法所调整的营利主体是各种企业和经济组织,商法对其具有多层次、多规模的广泛适用性。

第四,商法所调整的营利主体在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既包括企业的对外关系,也包括企业的对内关系;既包括国家对企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关系,如工商登记等,也包括企业与企业之间在交易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还包括企业与权利人、企业与企业员工之间所形成的权利和财产关系。

第五,商法所调整的营利主体的活动必须发生在持续的营业之中,偶尔发生的营利行为不是商法调整的对象。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商法调整的商事法律关系与民法所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二者虽然都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又共属私法性质。然而,二者仅此一点的一致性并不能代替或忽视二者之间在性质上的重要区别,有必要区别二者的不同之处,这对理解商法在市场经济中的独特作用是非常有益的,否则就会陷入“私法一体化”的陷阱而不能自拔。民法与商法调整对象的重大区别在于:

第一,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非法人的组织之间以及公民、法人、非法人的组织之间,基于民事行为而形成的社会关系。这种民事行为既包括非经营活动,也包括经营活动。商事关系仅仅是商主体实现商行为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主体不会有自然人特征的抽象的经营单位,商行为仅限于经营活动,不包括非经营活动。

第二,民事关系不仅包括财产关系,还包括人身关系,如婚姻关系,家庭关系等。而商事关系主要涉及财产关系,不涉及自然人相关的人身关系。

第三,民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主要反映的是商品交换关系,且并不都是有偿的、以营利为目的的,重点是财产的支配权。而商事交易中的财产关系都直接发生在商事领域,不仅包含商品交换,而且包含商品的生产和经营关系;不仅包括财产支配权,更多的是财产的管理权和经营权。

第四,民事法律关系重点强调的是民事主体的平等权利,即私法上的权利。商事法律关系不仅强调这种私法上的权利,同时强调公法上的国家主体对商主体所行使的管理权,强调因国家管理所形成的各种关系,如商事登记,特种标的物经营许可等。

从以上民事法律关系和商事法律关系调整对象的对比中,显然可知,商法的调整对象有自己明确的独立性,“商法在法律体系中应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所谓独立,就是说商法有自己的调整对象。”[10]而且它的调整对象的具体内容,会随着经济发展的变化而不断增加,这正是商法这种独立性的具体表现。对此,学者们有一个形象的比喻“民法调整的是常态的经济关系,如财产所有关系;商法调整的则是营运中的财产关系,这是一种动态中的财产关系。”[11]民法是权利法,商法是财富法。民法相对于商法是静态的,商法对于民法则是动态的,而且伴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也不断为自己增加新的内容,从而更显现出自己独特发展的道路。

商法究竟是“民法的特别法”,还是有它自己的本质属性,它的发展趋势如何?对于这一重大理论问题,商法学界很少有人提出质疑,因此,近几年来我国出版大批商法学教科书,几乎异口同声地认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①而在人云亦云之中,刘凯湘、徐学鹿等教授却提出了截然不同的看法,对“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提出了质疑,刘教授认为:“商法和民法是私法的两项基本法,是两个并行的、相互独立的法律部门,共同实现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民法不是商法的普通法,商法也不是民法的特别法。”“在商事关系高度发达的今天,再把商法视为民法的特别法就欠科学了,而且十分不利于商法制度的完善和商法观念的形成,从而不利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12]徐教授也认为:“进入现代,商法与民法截然分开,商法调整市场交易关系,民法调整家庭关系。”[13]商法具有民法特别法模式的不可取性。[14]对于民法与商法的关系,究竟是不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第一,关于商法是特别法的概念问题。从一般法与特别法的法律分类来看,特别法是“指适用特定时期,特定地区,特定人或特定事项的法律。”一般法是指“适用一般人、一般事,在全国普遍适用的法律。”如果把民法作为一般法,近代商法在适用的历史时期、特定的商人身份、特定的商事活动等方面都可视作为民法的特别法,但在空间效力的范围内,民法和商法都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通常所称的特别法要么是地区性法规,要么是非常时期法令,要么是属人法。而现代意义的商法是不属于这些类型。

第二,关于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的由来。从商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来看,商品经济是商法赖以生存的必不可少的土壤条件,商法正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发展而出现的。众所周知,民法是简单商品生产的产物,民法规范基本上来源于罗马私法,它平等地保持一切民事主体,而不是保护某一特殊阶层的利益的法律,但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具有了普遍性,加之民法特有的扩张性和包容性,因此,在大陆法系的学界始终认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长此以往,束缚住了人们的头脑,形成了传统的固定模式。

第三,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并不具备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法律意义上的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意味着逻辑上的种属关系,如合同法之于民法,民法表现为一基本的法律规范,合同法表现为一具体的法律规范。而商法并不特指某一具体的法律规范,它植根于希腊商文化,从一开始就与民法毫无关系,表现为中世纪商人习惯法,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经济关系的变化发展,大量的商事法规破土而出,作为商法主要分支的公司法、票据法等,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从一开始就是与民法并行的市场经济法律部门,把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定义为另一个法律部门的特别法,很显然在逻辑上是行不通的。

第四,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商法的独立。在现代社会商业迅猛发展的今天,市场经济到处涌动的情况下,商事活动已成为一项最具广泛性的社会活动,它关系到交易双方当事人、社会、国家的物质利益、人身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它需要有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它健康有序地运行,商法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将日益重要。民法虽与商品经济结伴而生,但与现代工业社会市场经济同步前进的却是商法。[15]“法律不仅要在一国统一,一国普适,而且在全球化的大趋势下,还会日益国际化,世界普适。”[16]商法在国际统一浪潮面前,现代化迫在眉睫,商法相对于传统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异,就是把近代商法融于世界统一的大潮中,重新恢复商法的国际性,跨上现代商法的里程,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继续存在。我国商法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必须立足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实践,对各国商法予以扬弃,形成独具特色的有效而科学的商法体系。未来的中国历史也将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最终获得成功,是离不开现代商法的保驾护航的。惟独如此,我国商法才能走向世界,为振兴中华发挥重大的作用,否则是没有出路的。

此外,商法在人类历史演进过程中所形成的自主性和开放性的特有品格,对进一步理解商法并非是民法的特别法的传统模式也大有益处。综上所述,商法的发展与进步,必须摆脱陈旧观念,认识它存在的危害性,使商法在新世纪尽快完成向现代化商法的飞跃。

“商法是市场交易的规则”。[17]市场交易规则具有国际性。而国际性是商法的天然属性。由于商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在运行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是独特的,尤其在我国对外开放中的功绩无与伦比,它加大加快了我国向世界开放的步伐,使中国产品走向世界市场,促进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使我国的经济融入世界洪流之中。商法在我国获得崇高荣誉,被世人称赞当之无愧。但是,就商事立法和商事执法,依然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还很落后。因此,目前当务之急是,为加快我国商法发展,对我国商法立法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对待和高度重视,以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潮流,否则它会直接影响国家的重大经济利益和直接损害国家的形象。 转贴于

(一)中国政府应当尽快削弱对商事事务过分强制性的规定,大力弘扬商法特有的自主发展精神。商法虽然在一定程度具有公法性并为其服务,然而,就其本质而言,它属于私法范畴,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对此不能产生任何怀疑。在我国,商法的实施由于它具有一定程度的公法性,包含了许多行政管理措施,它的实施主要依赖于行政机关,而不像西方国家实施依靠法院。因此,在商法实施过程中有三个突出问题亟待改革。

第一,行政主体“过分强调政府的干预色彩”,在市场准入方面设置了许多障碍。例如,在市场准入方面,我国法律实行严格的审批制或者许可制。这种制度极其落后,强烈显示出政府对微观经济领域干预经济的发展。再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申请上市要经证券主管机构严格审核,程序极其烦琐。但它们又不承担任何投资风险,实质是“权力出租”,造成了严重恶果。追其原因是行政机关职能转变只喊口号,少见成效,种种问题总也得不到实质性改进。商法是市场经济的法律,因此商法的实施,应该进入司法程序,让其享有程序公正、公平的待遇。

第二,行政主体过多的强制性规范,束缚了商事主体的手脚。在我国现有的商事法律规定中,出现诸如“必须”、“应当”等强制规范,这与商法是私人自治的法律产生矛盾。因为商事行为体现为私人交易行为,其形态各异,千变万化,不能忽视其特点,行政主体应当充分相信和发挥私人的自主裁量,使其具有自主精神,在不违犯法律的前提下,活跃市场交易。

第三,行政主体过分依赖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忽视司法救济措施,显示了行政权利的专横,这是不可取的。商法是私法,它在实施过程中与民事法律享有平等待遇,因此应当尊重和运用民事方法作为权利的重要救济手段。没有救济的法律显然是恶法,恶法与善法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有无救济这一关键环节。

(二)充分认识商法国际化的天然属性,积极发挥商法在国际贸易中的不可替代作用。商法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途径,也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阻碍商法走向国际化有两个问题必须引起注意。一是我国加入国际条约缺乏应有的积极性,与WTO规则要求存在着距离,我们必须迎头赶上,尽快与国际交易规则接轨,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要求,否则我们将会产生重大失误,延缓我国现代化的速度。二是商法的落后,突出表现在立法空间已有立法规则落后,制约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如果我国的商法仍然固守19世纪的规则,那我们将可能只有资格与坟墓中的死人做生意。”[18]问题必须这样严肃提出并望设法改正,否则我们会落后于正在崛起的印度,这种危险是存在的,而且,我们的人民绝不会答应。

(三)积极改革商法的立法技术,完善我国商法交易规则,推进科学立法的现代化。在这方面,我们立法过于简单粗糙,缺乏应有的法理上的严密性和逻辑性。有的出现严重的技术上的“硬伤”。诸如已出台的《公司法》深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以“财产所有权”代替“股份受益权”,表明了国家权力的“霸道”,动摇了公司法的基础。再如“信托法”堕落为“委托”法,违背了立法的初衷。其他商事行为亦有类似的毛病,不再列举。这些问题存在尚需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认真改进。

(四)商事交易中的不平等,是商法领域中存在的重大法律问题,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维护商事交易的公平竞争。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国内市场的发展严重受阻。概括地讲,就是法律上的不平等待遇。一是私人企业与国有企业处于不平等地位;二是国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处于不平等地位;三是企业内部的私人投资者与国家股东处于不平等地位。由于篇幅所限,我们舍去内容不作详尽论述,只追其原因,一句话就是政治上不平等导致经济上不平等,完全是人为造成的,这一问题不予重视和改正,否则将来会造成经济上的不平等,最后只好用政治手段解决,这一点我们是不愿意看到的。问题的严重性必须充分估计,为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予以彻底纠正。

本文对上述三个问题作了一些初步探索,目的在于澄清商法研究中的基本理论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国商法学的发展和繁荣,使商法学真正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发挥它应有的伟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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