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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法律法规模板(10篇)

时间:2023-06-19 16:22:2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医疗器械法律法规

篇1

研究对象选取为2014.11~2014.12之间我院的15名手术室医务人员,共包括医生6名,平均工作年限10年以上,护理人员9名,平均工作年限10年以上。

1.2调查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形式进行,参照相关文献及文件[3~4]自拟《手术室医务人员医疗器械管理知识及法律法规认知调查表》,问卷内容共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医务人员的职称、学历、职务、工作年限等;第二部分为医疗器械管理知识及法律法规认知,共设15个条目,均为多项选择题,以完全正确统计总体正确率。

2结果

本次问卷中问题正确率最高的分别为“医生根据临床经验设计的医疗器械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能否用于患者治疗”、“我国共将医疗器械分为几类进行管理”、“某医疗器械处于消毒灭菌的有效期但注册证已失效,是否属于合格器械”,正确率分别为93.3%(14/15)、80.0%(12/15)、73.3%(11/15)正确率最低的题目为“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正确编排方式”,仅为13.3%(2/15)。

3讨论

篇2

对于医疗器械的生产和生产后风险管理来说,其最为主要的一个任务就是明确当前医疗器械中存在的主要风险有哪些,即当前的医疗器械中存在的可能性较大的问题有哪些,一般来说,按照当前的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的风险问题现状来看,其主要的问题表现在内部问题和外部问题两个方面。

1.1.1内部风险问题所谓的内部风险问题主要就是指直接和医疗器械的生产和生产后相挂钩的一些核心要点,比如:

(1)首先,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

(2)其次,医疗器械产品的设计是否出现了人为地变更,这些变更是否会对于医疗器械产生不良影响;

(3)再次,医疗器械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一些零件质量是否达标;

(4)另外,医疗器械生产过程中的一些关键环节是否处理到位,尤其是高温消毒问题是否处理到位;

(5)最后,医疗器械生产之后的储存以及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一些不良影响。

1.1.2外部风险问题所谓的外部风险问题主要就是指外在的一些因素对于医疗器械生产的影响,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1)首先,医疗器械的使用人员的操作是否恰当;

(2)其次,对于患者而言,是否存在一些不良影响;

(3)再次,具体监督检查部门的抽查过程中是否会出现不合格的问题;

(4)最后,性能评价是否准确有效,医疗器械的性能评价过程是其真实有效性的最为有利的一个手段,反过来看,一旦其性能评价出现不准确问题必然会导致医疗器械出现风险问题。

1.2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风险的评价

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风险的评价主要就是在参考上述的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风险详情之后,针对这些风险问题是否存在进行的全方位的评价,其评价的重点在于医疗器械主要存在的风险有哪些,并且这些风险的存在会对于医疗器械的使用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并且针对这种影响进行简单的风险估计,根据其风险发生的概率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

1.3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风险的控制

对于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做好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工作,而针对其风险问题存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来说,这种风险控制和管理的难度也是比较大的,具体来说,在医疗器械的生产和生产后可以采取的主要风险控制管理措施有以下几点:

(1)首先,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必须依据于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规定,因此,就应该首先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其能够切实保障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并且与此同时还应该加强医疗企业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深化法律法规的落实;

(2)其次,风险的有效控制和管理还必须建立在完善的机制和机构基础之上,即要求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建立起自身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和机构,确保其风险管理和控制工作的贯彻落实力度,此外,还应该积极的引入国家政府部门、社会以及医院等相关单位积极的参与到风险的监控当中,确保其风险控制的全面性;

(3)最后,还应该针对存在风险的一些医疗器械加强召回和惩罚力度,避免其继续使用危及患者的安全。

篇3

为保证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我单位现保证:

一、保证牢固树立企业是医疗器械质量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规范、诚信生产。

二、保证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销售。

三、保证医疗器械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

四、保证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五、保证严格按照批准的产品的适用范围,开展医疗器械的广告宣传和推介活动,不做虚假广告,不误导消费者。

六、保证对上市后的产品进行跟踪,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不良事件,立即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采取召回措施。

七、保证主动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违反以上承诺,故意规避监管,弄虚作假,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保证书【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药械质量管理,保证药械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本医疗机构保证:

一、医疗机构负责人是保证药械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药械管理和用药行为。

二、严格执行药械采购管理制度,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械,购进的药械做到货票同行,做好药械购进验收记录、票据按月装订成册。

三、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按规定索取并保留供货企业有关证件和资料,收集资料要齐全,并建立档案。确保药械有可追溯性,对所使用的药械质量负责。

四、药房做到清洁卫生、医疗垃圾及时进行清除,药械陈列整齐、不放置无关物品。定期检查药械,做到不使用过期、变质、被污染的药械。

五、配备相适应储存药械的货橱货架及地脚架,药械分类摆放(片剂、针剂、胶囊制剂、颗粒制剂、口服液制剂、拆零药品、外用药品、医疗器械、非药品)要有明显标识。

六、购进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时在索取相关资料。

八、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九、主动接受药监部门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生药械质量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向药监部门报告。

医疗机构(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保证书【3】

为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我方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确保产品经销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并对所销售的医疗器械质量向你们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所从事医疗器械销售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我方所提供的医疗器械符合质量标准,全部为合格产品;

3、我方所提供的医疗器械均提供规范的售后服务;

4、我方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将及时通知你们并采取相应的召回等处理措施,以确保用户的利益和安全。

篇4

1、法律法规严重滞后。任何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对于相关事务的促进和推动作用都是至关重要的。我国目前有关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法律法规严重滞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里面缺乏针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相应条款,《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至今仍未颁布。20__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尽管在第二十三条规定了使用单位应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但对不上报行为无相应的处罚条款。这些已成为影响我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根本原因。

2、重要性未得到广泛认可。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相比,具有相似作用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则起步较晚。不仅如此,从管理者到生产企业再到医疗机构,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重要性都未真正认识到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管理者尚未真正认识到不良事件监测是医疗器械上市后监管的重要环节之一,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方面不够重视;生产企业责任意识不强、淡化或者回避器械自身存在的安全性问题,缺乏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意识;医护人员害怕由此引起医疗纠纷、不了解不良事件的概念、上报范围和时限等是不争的事实。凡此种种,无不影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

3、医疗器械专业人员缺乏。一是医疗器械涉及学科门类较多,产品、规格分类较细,医疗器械产品具有数量大,品种多,涉及门类广、学科多的特征。按照现有医疗器械分类规则,我国医疗器械共分43个大类,259个亚类,涉及物理(声、光、电、磁)、化学、机械、材料学等基础科学,更有各学科的交叉和综合应用,技术领域之广、技术水平之高是其他行业所不能比拟的。以上特征决定了不良事件发生原因的复杂性及分析评价工作的难度。而一些医疗机构缺乏医疗器械或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人员,管理人员无法有效发挥质量管理职能。二是在整个监管过程,普通存在重药轻械思想,药品监管部门医疗器械专业人才严重缺乏,监管人员对医疗器械产品、专业及法规知识的缺乏也制约着医疗器械监管水平的提高。医疗机构涉械人员对与医疗器械尤其是高风险医疗器械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在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使用等各个环节忽视查验产品质量。

4、监测网络不健全。不少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目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已经较为健全。但医疗器械报告和监测工作仍是一个新生事物,单位负责人、医护人员等相关人员缺乏正确认识,对其危害性了解不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此外,医疗器械的使用存在从医院和门诊向家庭转移的趋势。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自身生命质量的重视程度逐渐加强,家庭拥有的医疗器械呈现从价格低廉、结构简单、数量单一向价格昂贵、结构复杂、品种多样发展的趋势,包括大型的保健产品(理疗床、制氧机等)、精密的诊断设备(电子血压计、血糖仪等),价格都在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由于现有器械的说明书或者使用指南通常都是针对专业人员的“行话”,对于外行的使用者或者病人来讲很难理解和遵从;再加上销售商的目的仅仅为推销产品,很难对使用者进行全面、系统的使用培训,尤其是关于发生故障或者可能造成不良事件时的处理或者预防措施,因此很容易引发不良事件。而基于目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实际,事件发生后大多数使用者或患者根本不知道该不该报、怎样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报告数量。

5、医疗机构管理不到位。一般来说,大医院都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确保高风险医疗器械质量的控制性文件,但对各个环节执行情况缺乏考核或者督查。如术后,病人对植入体内的医疗器械质量与功能恢复程度往往凭感觉判断是否要复诊,医疗机构缺乏随访,不利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跟踪监测,使制度流于形式。而对于人员较少的乡镇卫生院则缺乏对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忽视了医疗器械使用后的危险,至今未建立高风险医疗器械有效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方法。

二、监管对策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是实行医疗器械风险管理、保障公众用械安全的重要手段,覆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涉及报告收集、评价、干预、控制各环节的不良事件监测和监督管理完整体系,是上市医疗器械再评价和退出机制的技术支持,是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应借鉴国际上发达国家开展医疗器械上市后监测的成功做法和我国近年来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基础,建立起包括法规、行政和技术相互依托的科学监测体系,促进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广泛开展和监测结果的有效利用。

1、建议建立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现今的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体系中,没有对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监管的规定,使在用医疗器械处于法规监管的空白。要尽快制订相应的高风险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文件,补充完善现行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尽快出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使执法人员在监督管理高风险医疗器械时有法可依。

2、建立健全监 测机构,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明确一名兼职人员从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要保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办公用房,配备计算机、传真机、档案柜、专业书刊等必备的监测设施设备,为监测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报告、调查、信息管理等制度,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纳入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内容。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要成立本单位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建立由本单位有关部门参与的监测网络,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指定专(兼)职人员承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和反馈工作,明确监测职责,制定监测程序,并建立考核制度,实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的高效能、广覆盖。建立高风险医疗器械投诉举报制度,鼓励使用高风险医疗器械患者及其家属在使用后出现不良事件时,及时进行投诉举报。

3、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长效机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要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纳入各单位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明确考核指标和程序,制定奖惩办法。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纳入企业安全信用分类管理体系管理,对无专(兼)职人员、未按要求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处理。将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管理,明确单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责任人,对于监测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5

引言

当前我国的医学水平正在不断的发展当中,并且其发展的速度极为显著,这种显著地发展速度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在对于医疗器械的发明和使用上,但是对于医疗器械的使用来说,其本身必然也存在着一些风险,这些风险的存在如果不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的话,很可能在具体的医疗使用中导致相关医疗事故的发生,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而具体到医疗器械的风险管理中来看,其管理的过程不仅仅要集中在医疗器械的使用过程中,对于其生产和生产后的一段时间也需要加强对于风险的监管,确保医疗器械使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尽可能地减少因为医疗器械问题而导致的医疗事故的发生。

1.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风险管理现状

在医疗卫生行业中,医疗器械的使用确实是极为重要的一点,尤其是随着当前医疗器械功能和种类的不断增加,这种重要性也越发突显,而在此过程中,医疗器械本身所蕴含的一些风险却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虽然我国在这一方面已经进行了较为明确的法律法规建设,但是相对于当前的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风险管理现状来看,其中存在的不足还是比较多的,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的阻碍着医疗器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值得相关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重视。

具体来说,当前的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存在的风险管理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首先,诸多医疗企业对于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的风险管理重视程度不高,并且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程度不够,严重的阻碍了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风险管理的实效性;(2)其次,对于医疗企业中现存的生产和生产后风险管理而言,很多措施的采纳都存在较为明显的敷衍性和表面性,没有把具体的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对于自身所研发产品的风险意识不到位,仅仅把风险管理作为应付国家监督检查的程序,这不是真正的风险管理;(3)最后,在当前很多的医疗企业进行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的风险管理过程中,其具体的管理和控制手段存在较为明显的问题,不具备一个完善的风险管理流程和机制,对于医疗器械的风险管理不知道如何进行具体的执行控制,尤其是在一些具体的风险管理参数的审查上存在较大的疏漏,这也是导致医疗器械出现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所在。

2.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的风险管理

2.1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风险的分析

对于医疗器械的生产和生产后风险管理来说,其最为主要的一个任务就是明确当前医疗器械中存在的主要风险有哪些,即当前的医疗器械中存在的可能性较大的问题有哪些,一般来说,按照当前的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的风险问题现状来看,其主要的问题表现在内部问题和外部问题两个方面。

2.1.1内部风险问题

所谓的内部风险问题主要就是指直接和医疗器械的生产和生产后相挂钩的一些核心要点,比如:(1)首先,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2)其次,医疗器械产品的设计是否出现了人为地变更,这些变更是否会对于医疗器械产生不良影响;(3)再次,医疗器械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一些零件质量是否达标;(4)另外,医疗器械生产过程中的一些关键环节是否处理到位,尤其是高温消毒问题是否处理到位;(5)最后,医疗器械生产之后的储存以及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一些不良影响。

2.1.2外部风险问题

所谓的外部风险问题主要就是指外在的一些因素对于医疗器械生产的影响,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1)首先,医疗器械的使用人员的操作是否恰当;(2)其次,对于患者而言,是否存在一些不良影响;(3)再次,具体监督检查部门的抽查过程中是否会出现不合格的问题;(4)最后,性能评价是否准确有效,医疗器械的性能评价过程是其真实有效性的最为有利的一个手段,反过来看,一旦其性能评价出现不准确问题必然会导致医疗器械出现风险问题。

2.2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风险的评价

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风险的评价主要就是在参考上述的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风险详情之后,针对这些风险问题是否存在进行的全方位的评价,其评价的重点在于医疗器械主要存在的风险有哪些,并且这些风险的存在会对于医疗器械的使用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并且针对这种影响进行简单的风险估计,根据其风险发生的概率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

2.3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风险的控制

对于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做好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工作,而针对其风险问题存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来说,这种风险控制和管理的难度也是比较大的,具体来说,在医疗器械的生产和生产后可以采取的主要风险控制管理措施有以下几点:(1)首先,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必须依据于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规定,因此,就应该首先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其能够切实保障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并且与此同时还应该加强医疗企业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深化法律法规的落实;(2)其次,风险的有效控制和管理还必须建立在完善的机制和机构基础之上,即要求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建立起自身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和机构,确保其风险管理和控制工作的贯彻落实力度,此外,还应该积极的引入国家政府部门、社会以及医院等相关单位积极的参与到风险的监控当中,确保其风险控制的全面性;(3)最后,还应该针对存在风险的一些医疗器械加强召回和惩罚力度,避免其继续使用危及患者的安全。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有关医疗的问题历来是人们最为关心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对于当前的医疗现状来说,虽然诸多医疗器械的使用能够在较大程度上提高我国的医疗水平,但是这些医疗器械的使用必然也存在着一些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比如医疗器械的风险问题就是威胁性较为严重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在生产和生产后的医疗器械风险更是会对于整个的医疗过程造成较大的影响,甚至会危机患者的生命安全;但是就当前的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风险管理的现状来看,很多医疗企业的重视程度明显不高,存在着较为明显的敷衍现象,尤其是对于具体的医疗器械的参数没有进行详细的审核,风险把握程度严重不足,基于此,在今后的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的风险管理中,必须首先针对医疗器械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针对其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全方位的审核,确保其安全性,并且还应该依据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来完善当前的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风险监督控制程序,尽可能的把所有的医疗器械风险扼杀在使用之前,确保使用患者的安全。(作者单位:宁波天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段世梅.浅谈医疗器械生产和生产后风险管理[J].中国医疗器械杂志,2014,04:287-289.

[2] 王朋.从生产企业的角度浅析医疗器械上市后风险管理[J].中国医疗器械信息,2012,08:27-31.

篇6

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宜兴市零售药店经营企业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序到有序、从少到多的过程,政府对药械的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强,为确保药械产品的安全有效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政府监督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药品零售企业在兼营医疗器械方面也逐渐暴露出存在的问题。目前宜兴市有兼营医疗器械的零售药店125家,这些药店经营医疗器械的范围为二类医疗器械:基础外科手术器械、普通诊察器械、中医器械、电子压力测量装置、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避孕器械;经营医疗器械品种数为5到550个之间,品种数在20个以下的有57家药店,各药店销售医疗器械金额在100元~110万元之间。06年125家药店医疗器械销总额近240万元,而药品销售总额近4000万元,医疗器械占药品销售的比例为6%。

1 存在问题

1.1 有证无经营活动

医疗器械经营属于专项前置审批,也就是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先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才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零售药店为了吸引顾客,留住顾客,抱着宁有不缺的心理,领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资质,但是是否真正经营,以后看情况再说;有的企业不知道自己该经营哪些范围,经营的品种也仅是一类医疗器械,导致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滞留在一部分零售药店中,审批数量和实际经营数量不相符。

1.2 超范围经营

由于这些零售药店许可证范围为基础外科手术器械、普通诊察器械、中医器械、电子压力测量装置、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避孕器械,而目前市场上的个别贴膏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且市场需求良好,但不在上述范围之中,导致部分零售药店在利益的驱动下超范围经营该品种。

1.3 随意变更有关人员、地址

药店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等关键岗位人员随意增加或变动,却不到药监部门履行相应增加或变更手续,造成企业实际人员配备与申办许可证时的人员档案严重不符,由于这部分药店负责医疗器械质量工作的均由药师担任,在06年中,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有45家,同时办理医疗器械许可证变更手续的仅5家,另有40家药店未及时办理医疗器械方面的变更手续。

1.4 台帐不全,档案不真实

零售药店购进医疗器械不做记录,或是没有专门的记录台帐,与药品混记,不能及时有效收集供应单位的资料,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不能正确审核,对医疗器械缺乏有效管理。

2 问题形成的原因

上述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企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水平偏低

医疗器械品种繁多,从一根棉签、一块纱布到大型的CT全部属于医疗器械,品种繁多的医疗器械,需要企业人员掌握不同的专业知识。企业开办时,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有学历和专业的要求,但对企业其他人员无强制要求,而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不一定是企业的实际营销人员,并且经常性不在职在岗,且其他人员素质较低,对医疗器械知识掌握甚少,经营品种少的单位,平时基本无销售活动,或是仅销售一类医疗器械。

2.2 企业法律观念淡薄,片面追逐经济利益

企业比较重视经济利益,不重视学习法规,违反法规的事件时有发生,根本原因是企业负责人普遍对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知识知之甚少,学习法规的自觉性不强,同时,企业规模小、生存条件差,为了在竞争中获取最大利益,故意避开规定,弄虚作假,违规经营。例如有的企业明知自己已超范围经营,却抱着侥幸心里,不去药监部门做变更增项申请,有的企业地址、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已经变更,而不去药监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3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不断调整,监管法规不太健全

医疗器械产品种类繁多,品种复杂,科技含量较高。一方面,随着经济和科学的发展,不断出现新的产品;另一方面,目前现行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也在市场反馈信息中不断调整,许多产品是否属于医疗器械,以及属于医疗器械中哪个类别经常发生变化;其三,医疗器械实行三级注册制度,相同的产品在不同的地区可能出现不同的注册类别;其四,国家明确了一部分不需要领取许可证即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品种。因此,某些品种是否划归医疗器械管理,处于不确定状态,今天属于医疗器械,明天可能不属于医疗器械,这也是造成超范围经营现象的一个客观原因。并且,我国对医疗器械的监管起步晚,法律法规还不太健全,对某些情况没有具体规定,如许可证上规定的经营方式划分不明确,零售之间可以相互购进,质量负责人不在职在岗、记录不真实等情形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有的法规条文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由于法规在这些方面没有相应的措施,监管人员只能是口头说服,缺乏实际效力。

零售药店兼营医疗器械出现这些问题的危害是严重的,既浪费了大量的监管资源,也不能对企业信息进行有效控制,企业也容易出现违规现象,造成群众使用医疗器械方面存在安全隐患。

3 解决问题的对策

3.1 加大法规的培训力度,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

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网上公示、现场检查等方式,促使零售药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熟悉医疗器械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自觉做到依法经营,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仅要重视岗前培训,还强调日常管理中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相关人员的法规意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技能,通过报纸、药讯以问答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器械法律法规,为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3.2 调整准入标准,加强日常监督

篇7

医疗器械行业对从业人员有特殊的要求,但从目前调研情况来看,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与国家当前对医疗行业要求相差甚远,我市很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缺少专业质量管理人员、维修人员,企业营销人员对器械基本知识也不够熟悉,从业人员总体素质偏低。突出表现在企业法人及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对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以及基本业务知识了解掌握程度较低,尤其是企业法人和负责人,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对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管理不重视,自身不学习,内部不培训。

2、企业随意增加变更人员和超范围经营。

新办器械经营企业刚开始人员配备较少,随着经营活动的发展,时间一长,企业的法人、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等关键岗位人员随意增加或变动,却不到药监部门履行相应增加或变更手续,造成企业实际人员与申办许可证时的人员档案严重不符。同时,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超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规定范围违法经营现象较为严重。伴随着企业业务的发展,出现了这种情况:企业能和客户谈成什么就做什么,什么能赚钱就做什么,导致部分医疗器械企业超范围经营。

3、部分企业申办许可证,无经营活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属于项前置审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先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才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但实际上,由于经营企业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实行低收费办理,办理过程中,只收取办证工本费10元,导致一部分企业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先办一个《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其是否真正经营,则是看以后的情况再说;甚至还有的企业只拿着一个《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未去工商部们申办《营业执照》,等有生意再说。在我局的监督检查中,全市43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中,目前发现有部分企业无经营活动。这样就导致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滞留在一部分企业中,缺乏监管及退出机制。

4、质量管理人员

按照《**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验收审查标准》要求,器械企业必须设有取得医学、药学、机械、电子等相关学历的质量管理人,并要求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必须在职在岗。日常检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实际不在岗,有的临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来企业应付检查,有的则强调各种理由,推脱责任。但目

前现行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没有明确的处罚要求。

5、部分器械企业经营面积、仓库面积擅自降低缩水。

我市目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销售对象主要是各级的医疗机构,企业大多采取上门推销的服务模式。这样对企业而言,固定的经营地址和库房对企业似乎形同虚设。因此,有部分企业在办理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后,立即退掉部分或全部经营房屋或库房,或者有的企业将大的经营地改换成小的办公地点。我局日常监管或监督检查时发现部分器械经营企业存在面积萎缩,按原址无法查询,联系电话变为空号等等问题。以前验收合格的经营面积后来居然严重缩水,有的甚至将经营场所或仓库改作他用。

6、部分企业无库存产品,难以有效监管。

有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根据医疗机构采购要求,直接向生产厂家或外地经营企业订货后送往医疗机构,其本身无产品库存。企业的产品质量验收记录也不登记,产品及供应商资质不全,导致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产品的合法性难以判断。导致违法违规行为难查处。还有一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异地设置仓库,当地监管部门对其经营行为难监督,违法难发现。

二、解决方案

1、提高认识,扩大宣传,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为提高器械经营企业的管理能力,药监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促使相关涉械人员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自觉做到依法经营。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法制氛围。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仅要重视岗前培训,也要强调日常管理中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相关人员的法规意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技能。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器械法律法规,为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对培训人员进行严格考试,避免培训流于形式,让从业人员真正掌握医疗器械管理基本规定,提高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

2、严厉查处器械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退出淘汰机制。

目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经营行为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并没有明确要求建立强制注销的退出机制。建议监管部门在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对多次出现违规行为以及软硬件条件多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建立强制注销退出机制,逐步淘汰不规范企业,同时逐步提高经营企业的门槛。这样既有利于净化医疗器械市场,又有利于规范企业的发展。

3、将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在职在岗情况纳入企业诚信档案。

现行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不在职在岗问题没有做出明确的强制要求和处罚。有鉴于此,药监部门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将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在职在岗情况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内容,连续两次或几次以上检查时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的企业将纳入黑名单。

4、严把器械经营企业准入标准,从源头控制提高企业开办条件。

目前,**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是依照《**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在设施设备、机构、培训、人员、管理制度与记录,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档案、经营场所与储存条件方面做了明确规定。药监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管理,确保企业开办验收时候软硬件条件的具备,从源头上把准器械经营企业的准入关。在企业申请开办时,要求企业必须与质量管理人员签订劳动部门认可的合同,从源头上控制住质量管理人员形同虚设的问题。

5、建立经营器械诚信档案管理机制,提高监管效能。结合诚信考评和年终安全分类等级,对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划分不同管理类别。对诚信意识差、安全风险大的单位,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对诚信守法、安全风险低的企业,减少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同时,建立卫生、医院与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机制,真正把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纳入监管视线,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6、药监部门要完善医疗器械法规体系,规范医疗器械流通行为。

医疗器械经营与药品经营相比较,有着明显的不同。药品经营以门市经营为主要经营方式,而大多数医疗器械公司一般是带着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关的一些资质,拿着各种医疗器械的样品甚至图片到各医疗机构上门推销谈妥品种和价格后再提供实物。这种经营模式就要求药监部门制定出一整套适应医疗器械经营规律的监督体系来对应。为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监管部门应完善相关法规,对保证医疗器械安全的主要制度、记录、票据及采购、销售、运输、管理等内容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杜绝挂靠经营、串货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尤其要对基层医疗器械的物流配送做出明确规定,建立医疗器械物流配送的登记、限制制度,杜绝违法经营行为。同时针对不断暴露出的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使监管人员在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规律下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规律及存在的问题要经常进行研究探讨,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从而确保将依法监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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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区域面积284.77平方公里,9个乡镇办事处,142个行政村,人口29.5万。20__年6月,郊区分局组建后,首先对辖区内医药市场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

1.1制定方案,确定重点调研对象

为确保调研结果能反映出市场的真实情况,分局制定了周密的调研方案。对参加人员、时间安排、方式方法以及组织分工等均作了详细的部署,并制作了涵盖药械管理主要内容的《郊区涉药单位药械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根据“基本情况全面调研,突出问题重点调研”的方案要求,选择了具有区域代表性和类别代表性的涉药单位作为重点调查对象。其中包括50的区直及企业医院,60的乡镇卫生院、40的农村卫生所、30的个体诊所和20的药品零售药店。

1.2细致调查,摸清涉药机构底数

全区共有涉药机构275个。其中药品生产企业1个,药品经营企业71个(批发企业1个、零售药店70个),医疗机构203个(区直及较大企业医院12个、乡镇卫生院14个、农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177家)。

1.3辖区药械管理的总体现状

区直及较大企业医疗机构的药械管理和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管理相对规范;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的药械管理存在问题较多。

2认真总结,找准存在问题

通过汇总调查表,归纳出基层医疗机构药械管理的主要问题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现象较为普遍;使用假劣药械情况时有发生;对“购进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的规定执行不到位;部分药品的储存条件(冷藏)不符合规定要求;几乎不做储存药品的养护(中药材尤为突出);个体诊所不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调配药品,变相销售药品的问题较为普遍;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多数未按规定要求毁形、无毒无害化处理,销毁无记录或记录不规范;从业人员对药械购进、验收、使用、养护等具体法律法规知识普遍缺乏。

3积极探索,推出“二图一簿”

3.1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涉药机构的总体状况,综合分析研究后认为:目前存在问题较多的是乡镇卫生院以下的基层医疗机构。而这些医疗机构的数量却占辖区涉药单位总数的69,服务人口占全区人口的74。因此,基层医疗机构药械的质量状况直接影响着全区三分之二以上药械使用者的安全。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的药械管理是当务之急,也是我们日常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

3.2目前尚无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的具体规定,尤其对基层医疗机构药械管理还存在着“监管难,难监管”的实际情况。在调研中,受医疗机构治疗室的《注射药物配伍禁忌表》和药品经营企业GSP管理制度的启发,我们认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养护和使用各环节中,可以参照医务人员执行《注射药物配伍禁忌表》的工作方法和药品经营企业GSP管理经验管理药械。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药械管理的基本要求,制作了《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使用管理示意图》、《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使用管理示意图》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毁形记录登记簿》。

4注重实用,解析图簿特点

4.1《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使用管理示意图》,主要由药品的购进、验收、使用三部分组成。药品购进,首先强调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格审验。罗列内容有加盖企业公章(红)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委托书、销售人员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及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其次,药品验收,提示凭购进票据及清单验收。重点查对供货单位、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数量及外包装情况;第三是药品使用,标示出对不同处方的保存时限和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应及时报告药监部门。并注明冷藏、阴凉、常温等药品储藏温度。

4.2《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使用管理示意图》内容与《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使用管理示意图》类似,在此不再赘述。

4.3《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毁形记录登记簿》,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领取使用时间、品种、数量、回收、消毒、毁形、经手人和负责人均有记录。并对毁形方式有“剪断”、“焚烧”等提示,以杜绝重复使用。该登记簿内容详细,要求明确,责任分明。

5全面推行,试用成效明显

5.1“二图一簿”,在辖区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后,通过对6个乡镇卫生院、20个村卫生所和39个体诊所回访调查显示:从业人员重视药械质量管理的意识普遍提高,认识到药品的购进渠道、储存条件和适时养护对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性;纠正了从非法渠道购进药械问题,95的医疗机构都有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作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毁形并记录。使用后乱丢乱放,不消毒、不毁形问题得到扭转,杜绝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重复使

篇9

一、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xx年经营情况

我市目前正在生产的医疗器械企业共有16家。其中三类器械生产企业2家,二类生产企业12家,一类生产企业2家。截止到20xx年7月1日,我市医疗器械零售企业一共是436家。20xx年的经营情况见下表。

表1 **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xx年经营情况

销售收入(万元)

利税(万元)

利润(万元)

07年1-12月

06年同期

增长率(%)

07年1-12月

06年同期

增长率(%)

07年1-12月

06年同期

增长率(%)

4784.34

3767.52

47.77

215.58

151.63

72.81

181.03

124.16

228.3

2、20xx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发展情况

与20xx年相比,20xx年,我市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万元的医疗器械大型经营企业数量有所增加,但总数量不多。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仍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主营业务趋向于单一化。经营范围往往包涵较广,但实际经营过程中倾向于某一类产品的专营,比如三类的植入器材和人工器官,二类的口腔科设备及器具等。20xx年,我市新增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6家,二类零售企业40家,主要经营品种都比较单一,规模不大,市场份额有限。

3、器械零售企业在乡镇、村覆盖情况:

我市医疗器械零售企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全市目前有零售企业436家,已基本覆盖乡、镇、村。特别是乡镇器械经营企业和零售药店相结合,货源供应充分,完全能满足当地供求。

二、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经营人员素质问题。

医疗器械行业对从业人员有特殊的要求,但从目前调研情况来看,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与国家当前对医疗行业要求相差甚远,我市很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缺少专业质量管理人员、维修人员,企业营销人员对器械基本知识也不够熟悉,从业人员总体素质偏低。突出表现在企业法人及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对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以及基本业务知识了解掌握程度较低,尤其是企业法人和负责人,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对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管理不重视,自身不学习,内部不培训。

2、企业随意增加变更人员和超范围经营。

新办器械经营企业刚开始人员配备较少,随着经营活动的发展,时间一长,企业的法人、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等关键岗位人员随意增加或变动,却不到药监部门履行相应增加或变更手续,造成企业实际人员与申办许可证时的人员档案严重不符。同时,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超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规定范围违法经营现象较为严重。伴随着企业业务的发展,出现了这种情况:企业能和客户谈成什么就做什么,什么能赚钱就做什么,导致部分医疗器械企业超范围经营。

3、部分企业申办许可证,无经营活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属于项前置审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先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才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但实际上,由于经营企业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实行低收费办理,办理过程中,只收取办证工本费10元,导致一部分企业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先办一个《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其是否真正经营,则是看以后的情况再说;甚至还有的企业只拿着一个《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未去工商部们申办《营业执照》,等有生意再说。在我局的监督检查中,全市43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中,目前发现有部分企业无经营活动。这样就导致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滞留在一部分企业中,缺乏监管及退出机制。

4、质量管理人员 形同虚设。

按照《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验收审查标准》要求,器械企业必须设有取得医学、药学、机械、电子等相关学历的质量管理人,并要求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必须在职在岗。日常检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实际不在岗,有的临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来企业应付检查,有的则强调各种理由,推脱责任。但目前现行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没有明确的处罚要求。

5、部分器械企业经营面积、仓库面积擅自降低缩水。

我市目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销售对象主要是各级的医疗机构,企业大多采取上门推销的服务模式。这样对企业而言,固定的经营地址和库房对企业似乎形同虚设。因此,有部分企业在办理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后,立即退掉部分或全部经营房屋或库房,或者有的企业将大的经营地改换成小的办公地点。我局日常监管或监督检查时发现部分器械经营企业存在面积萎缩,按原址无法查询,联系电话变为空号等等问题。以前验收合格的经营面积后来居然严重缩水,有的甚至将经营场所或仓库改作他用。

6、部分企业无库存产品,难以有效监管。

有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根据医疗机构采购要求,直接向生产厂家或外地经营企业订货后送往医疗机构,其本身无产品库存。企业的产品质量验收记录也不登记,产品及供应商资质不全,导致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产品的合法性难以判断。导致违法违规行为难查处。还有一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异地设置仓库,当地监管部门对其经营行为难监督,违法难发现。

三、监管对策

只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才能解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1、提高认识,扩大宣传,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为提高器械经营企业的管理能力,药监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促使相关涉械人员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自觉做到依法经营。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法制氛围。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仅要重视岗前培训,也要强调日常管理中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相关人员的法规意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技能。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器械法律法规,为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对培训人员进行严格考试,避免培训流于形式,让从业人员真正掌握医疗器械管理基本规定,提高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

2、严厉查处器械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退出淘汰机制。

目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经营行为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并没有明确要求建立强制注销的退出机制。建议监管部门在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对多次出现违规行为以及软硬件条件多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建立强制注销退出机制,逐步淘汰不规范企业,同时逐步提高经营企业的门槛。这样既有利于净化医疗器械市场,又有利于规范企业的发展。

3、将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在职在岗情况纳入企业诚信档案。

现行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不在职在岗问题没有做出明确的强制要求和处罚。有鉴于此,药监部门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将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在职在岗情况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内容,连续两次或几次以上检查时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的企业将纳入黑名单。

4、严把器械经营企业准入标准,从源头控制提高企业开办条件。

目前,**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是依照《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在设施设备、机构、培训、人员、管理制度与记录,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档案、经营场所与储存条件方面做了明确规定。药监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管理,确保企业开办验收时候软硬件条件的具备,从源头上把准器械经营企业的准入关。在企业申请开办时,要求企业必须与质量管理人员签订劳动部门认可的合同,从源头上控制住质量管理人员形同虚设的问题。

5、建立经营器械诚信档案管理机制,提高监管效能。结合诚信考评和年终安全分类等级,对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划分不同管理类别。对诚信意识差、安全风险大的单位,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对诚信守法、安全风险低的企业,减少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同时,建立卫生、医院与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机制,真正把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纳入监管视线,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6、药监部门要完善医疗器械法规体系,规范医疗器械流通行为。

医疗器械经营与药品经营相比较,有着明显的不同。药品经营以门市经营为主要经营方式,而大多数医疗器械公司一般是带着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关的一些资质,拿着各种医疗器械的样品甚至图片到各医疗机构上门推销谈妥品种和价格后再提供实物。这种经营模式就要求药监部门制定出一整套适应医疗器械经营规律的监督体系来对应。为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监管部门应完善相关法规,对保证医疗器械安全的主要制度、记录、票据及采购、销售、运输、管理等内容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杜绝挂靠经营、串货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尤其要对基层医疗器械的物流配送做出明确规定,建立医疗器械物流配送的登记、限制制度,杜绝违法经营行为。同时针对不断暴露出的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使监管人员在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规律下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规律及存在的问题要经常进行研究探讨,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从而确保将依法监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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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排企业全体人员定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让全体员工都认识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贯彻执行《医疗器械分类细则》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多种不同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能够使得医疗器械商品质量从根本上得到保障,而且最重要的是能够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有效地进行使用医疗器械。

(三)医疗器械经营需要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让医疗卫生发展的需求真正的得到满足,根据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进行经营,始终把质量放在第一位,所采用的经营方针必须有效,与此同时还要树立用户至上的方针与为医疗卫生和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以及工农业生产服务的宗旨。

(四)制定健全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医疗器械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是非常的完善,如果想要提升质量,那么前提就是需要制定一份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在把商品的质量验收工作做好的同时,还应该把售后服务过程当中广大用户对于医疗器械质量提出的咨询意见的跟踪了解工作做到位。除了以上这些之外,医疗器械企业还应该进行实行逐级质量管理责任制,把责任分解到个人身上,如果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的话,那么就需要由个人与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来承担责任。

二、医疗器械企业质量体系审核

(一)认真贯彻相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医疗器械企业需要专门制定一份经营质量管理制度,而且还需要对于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与指导,企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这也就说明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让其全面负责器械质量管理工作,而副总经理与企业质检部分别为第二责任人与第三责任人,主要是进行负责医疗器械企业经营每个不同环节的质量工作。

(二)企业专门设立一个质量管理机构,简称为质检部。质检部需要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医疗器械企业当中对于经营质量具有裁决权,监督与指导经营部门质量管理,与此同时进行检测与判断以及裁决医疗器械企业的商品质量。

(三)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医疗器械企业当中各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该全权负责自己所在部门的工作质量与商品质量,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负责自己所在岗位的工作质量与商品质量以及服务质量,把每个不同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都彻底落实到每个员工身上。

(四)质检部要对每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负责。而且还要对于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与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的实际情况认真仔细地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没有达到要求的话,那么就需要追究部门负责人与责任人的责任,对其严格处理且限期整改。

三、各?质量责任制

(一)企业负责人的质量责任。应当组织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必须要按照所进行批准的经营方式与范围来从事医械经营活动,而且还应该要求员工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的思想,定期检查考核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

(二)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主要是负责对于宣传贯彻医械监督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与所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标准进行收集,然后审核首营品种,还需要负责医疗器械产品的验收与售后服务方面的相关工作。

(三)质量验收人员的质量责任。遵守产品质量验收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标准与合同质量条款对进行验收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除此之外,还要专门建立一份完整且真实的验收记录。

(四)养护保管人员的质量责任。应该严格遵守医疗器械产品的养护制度,对于产品要实施分区存放,而且要有非常明显的标志,控制管理好那些不合格的产品,与此同时还应该把防污染与防尘以及防潮等一系列工作做好。

四、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一)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相关工作人员的文化水平应当在高中以上,而且还必须接受过医疗器械法规培训,具备了一定的职业素质能力,医疗器械质量人员必须经过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之后才可以持证上岗。

(二)必须和供货方签订了购货合同或者是质量保证协议之后才可以采购医疗器械。

(三)医疗器械首营企业需要审核资格与质量保证能力,首营医疗器械产品的时候需要审核产品的合法性与质量性。

(四)医疗器械质量人员应该对于那些质量不合格的医疗器械进行审核,然后严格监察处理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整个过程。

五、质量验收制度

(一)在购买医疗器械的时候应该检查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不能购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医疗器械。

(二)要对于第一次经营的医疗器械的合法性与质量可靠性以及资质性等多个不用方面进行审查。

(三)验收记录内容具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家、产品名称、外观质量与验收结果以及相关验收人员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应该记录灭菌产品批号与有效期管理产品的有效期,而且记录还必须保留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