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服务发展模板(10篇)

时间:2023-06-19 16: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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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服务发展

篇1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商业网络建设

(一)积极引导和鼓励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投资兴建符合商贸服务发展导向目录鼓励类项目。在土地、税费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同时,对符合*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投资总额(不含土地出让金和房产开发投资,以项目的实际财务支付额为准,下同)达到2000万元的项目,按投资额的1.5%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区外的项目,按投资额的1%予以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对合作经营的企业,引进*市外资金达到1000万元以上、投资总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1%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对投资*商贸园区、*高新产业园区的商贸服务项目、市当年十佳商贸服务企业的商贸服务项目、市级商贸服务业重点投资项目(以发改局立项为准),在享受(一)、(二)两项政策的基础上再加奖该两项最高奖额的20%。对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重点商贸服务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扶持奖励。

(四)国内外大型连锁企业租赁场地开办商场、超市、直营店、专卖店、连锁加盟店并符合*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给予奖励。商场、超市营业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20000平方米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直营店、专卖店、连锁加盟店营业面积达到150平方米、300平方米、500平方米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奖励。

(五)在镇乡新开设连锁(直营)超市,实际投资额达到50万元、且经营面积达到150平方米的,经验收合格给予新开门店奖励0.5万元。

(六)积极鼓励连锁龙头企业向村级连锁配送。对新建农村连锁超市、放心店、校园放心店、农资连锁店,经验收合格,给予配送企业新增长数每个店1000元奖励。

二、加快重点商贸企业和现代服务业培育

(七)按照企业销售收入、实缴税费、发展速度以及服务业务的带动作用大小择优确定5-10家,授予"市级重点商贸服务企业"称号。

(八)对新设立的商贸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从设立起1年内:商贸零售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0.3亿元、0.5亿元、1亿元,且上缴税费达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住宿餐饮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0.2亿元、0.3亿元、0.5亿元,且上缴地方税费达30万元、50万元、80万元的,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8万元。

(九)鼓励企业进行信息化建设。对实行电子化管理、电子交易等信息化建设和改造的商贸服务企业,其软件及配套实际投资达到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奖励。

(十)积极发展会展经济。对经市商务局审定,报市政府批准的特色性展会(除市政府举办的以外)给予举办单位5万元的奖励。对由市商务局统一组织或审定的境内外展会给予每个摊位费(标准展位9m2)30%的补贴,境内最高不超过5000元,境外最高不超过2万元。

(十一)鼓励发展便民服务业。凡已注册登记,年营业额在30万元以上(以开具正式发票为准)的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家政服务公司,安置就业人员年固定在20人以上,并为10人以上的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每年给予1万元的奖励。

三、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

(十二)鼓励新组建专业从事仓储、运输、配送等物流企业,对采用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分拣系统等先进物流技术的,按投资规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十三)新建规范化物资、能源等生产资料配送中心,按投资规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土建部分不超过总投资50%),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十四)物流企业车辆设备购置补助:经省确认的重点联系物流企业,年实际投资购置车辆设备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且车辆吨位平均在10吨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5万元和5万元的补助。

(十五)年经营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物流企业,且对地方财政贡献在5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超过上年15%以上部分,给予30%的奖励。

(十六)被国家标准委员会新评定为2A、3A、4A、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四、提升发展传统商贸服务业

(十七)对传统商贸服务业重新装修投资额达到500万元和扩建、改建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的商贸服务业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

(十八)建立商贸服务业宣传信息统计网络,增强商贸服务业宣传统计力量,加强对商贸服务业信息统计的监测工作,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予以补助。凡列入国家推进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样本企业,每年给予1万元奖励。

(十九)提升商贸服务业的管理质量。对新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ISO14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新通过SA8000系列认证的商贸服务企业,给予1万元的奖励。

(二十)对商贸服务业用水、用电、用气、排污收费等按工业企业标准和浙价电〔2008〕24号文件一并执行。

五、统筹发展城乡服务业

(二十一)规范发展省、金华市级中心镇集镇商贸服务业。鼓励中心镇制定《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对制定《规划》并经市发改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论证通过,报经市政府批准,给予3万元的奖励。

(二十二)对新建、扩建或"农改超"的农贸(菜)市场,超市营业面积达到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的,经验收达到规范化要求的,分别奖励投资者5万元、8万元、10万元。

六、加大对*商贸园区和*高新产业园区的开发力度

(二十三)*商贸园区和*高新产业园区是我市实施"商贸新市"战略的主战场,要加快商贸服务项目的建设步伐。对引进投资额3亿元以上的重点商贸服务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解决,在土地指标上给予优先安排。金融部门要制订信贷支持政策,在金融信贷上给予商贸服务企业更多的支持。对商贸服务项目用地闲置土地,参照工业闲置用地清理办法执行;对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可延长一年的开发时间。对休闲娱乐、大众餐饮等便民网点,采取先发展后规范提升,加快其发展步伐。

七、加大税收规费等政策扶持力度

(二十四)对新建的商贸服务项目(包括大型连锁经营、物流业、餐饮业等),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报税务机关审核后,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总部设在我市的连锁经营企业,可由总部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专业特色市场的经营户符合其他减免税优惠政策的,按原政策执行。凡入驻我市从事商贸服务业的外来经营户,其子女入学等方面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八、积极倡导自主创新,全面开展评优工作

(二十五)继承和发扬我市老字号传统商业,积极倡导老字号传统商业在业态、产品、营销方式上的自主创新。开展"*市十佳商贸服务企业"和"*市十佳服务企业优秀经营者"评选工作,被评为"*市十佳商贸服务企业"的,由市委市政府发给奖牌,奖励3万元。评选办法由市商务局提出,报市商贸服务业领导小组决定。

九、鼓励商贸服务领域的技术改造,开展节电竞赛活动

(二十六)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提升企业竞争力,参照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大力开展节电竞赛活动,制定考核办法,对万元税收电耗下降率达到商贸服务业前10名的,参照工业企业给予奖励,以推动商贸服务领域节能降耗工作。

十、大力扶持旅游商业网点建设

(二十七)凡符合旅游商业网点规划,经营面积50m2以上,经营期一年以上,且经营我市特色旅游产品50%以上的网点,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补助(此项补助资金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十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八)加强职业经理人、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商贸服务企业人才的引进。开展商贸服务业职业技术、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商贸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十二、加强市场行政监管

(二十九)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对市场进行有效监管。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农业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切实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切实加强拍卖、典当、旧货市场等特殊行业管理,强化行业的自律。

十三、建立健全市场监测调控体系

(三十)建立健全市场运行监测网络,切实加强市场运行监测。由统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做好商贸服务骨干企业的统计监测,并每季度进行一次服务业的经济运行分析。切实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的监测、预警和调控。商贸服务骨干企业要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定期上报经营业绩。

十四、加快专业市场的建设

(三十一)为促进专业市场繁荣发展,市政府设立市场发展基金。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的专业市场,其经营户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前三年地方留成部分的50%,四至五年地方留成部分的30%,用于扶持专业市场发展。经营户月销售额不足5000元的,按税法规定给予免征。

(三十二)提升发挥专业市场的生产功能,对专业市场改建扩建生产项目投资额达到500万元、新建项目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予以奖励,最高30万元。

(三十三)对各类交易市场,当年被评为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以上文明规范市场,并达到平安市场标准的分别奖励投资者3万元、5万元、8万元。

十五、鼓励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业

(三十四)扶持的范围、对象及扶持政策。从我市原实行独立核算的制造业、商业企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中分离发展现代物流、交通运输、仓储配送、投资服务、技术服务、科技研发、信息咨询、设计和安装、装饰等服务业的独立经济实体,可享受以下政策:

1.市财政设立企业主辅分离专项资金,对企业主辅分离后设立的三产企业,第一年税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下同)分成留市部分,60%奖励给企业;第二年税收分成留市环比增长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第三年税收分成留市环比增长部分40%奖励给企业。对原已分离的三产企业,自2009年起三年内,由利润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的环比增量部分,50%奖励给企业。

2.对主辅分离后设立的三产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份,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主辅分离后设立的三产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对主辅分离后设立的三产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的,其研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规定给予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50%扣除。

5.主辅分离后设立的三产企业,其所购置的固定资产符合条件的允许采取加速折旧。

6.对主辅分离后设立的三产企业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缴纳有困难的,优先给予减免照顾。

7.对试点物流企业和从事货运、拆迁、保险、知识产权、广告、会展等企业取得的业务收入,实行差额征收营业税。

8.根据实际情况,对主辅分离后的三产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时给予绿色通道服务,并在"守合同、重信用"、"诚信企业"、"著名商标"认定活动中优先考虑。

9.对要求实施主辅分离的企业,在分离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降低行政门槛,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各主辅分离企业在登记注册时,除法律法规有规定外,各部门不得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鼓励各类资本进入服务领域,帮助企业实施主辅分离。

10.主辅分离后设立的三产企业用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价格享受工业企业同等待遇,并享受优先供地、办证、评奖、信贷等政策。

十六、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商贸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十五)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既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又注重合理行政原则,为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商贸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

十七、设立专项资金,加大扶持力度

2009年安排1300万元专项资金(其中商贸服务业300万元、市场发展基金1000万元),扶持商贸服务企业和市场发展,以后每年有所增加,实现专款专用,滚动使用,以促进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培育大市场、搞活大流通”的总体思路,围绕我市*”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加大政府引导和宏观调控力度,完善商业网点规划和布局,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现代物流业,营造社会各界扶商氛围,努力提高商贸流通服务业的运行质量和效益,提高其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把商贸流通服务业打造成为经济发展的先导和支撑性产业。

(二)主要目标

积极构建“以城市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落脚点”的市场服务体系,加快引进大型物流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商贸龙头企业,尽快形成集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信息于一体的区域性物流平台,全面提高我市商贸流通服务业水平。力争到2011年,第三产业占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提高8个百分点;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00亿元,年均递增20%;商贸流通服务业实现增加值达到15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中心城区力争大型购物商场增加5个以上,大中型专业店增加10个以上,四星级以上宾馆增加3个以上(其中五星级宾馆1个),大型综合(专业)批发市场增加7个以上,金融、信息、广告传播、文化传媒、休闲娱乐等服务产业有明显发展,新增三产从业人员5万人左右。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相应目标。

二、发展思路

(三)完善商贸流通服务业网点规划

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定位超前、体系完备、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完善商业网点规划,今后新增大型商业网点、宾馆、酒店,要充分听取和吸收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并逐步推行听证制度,避免盲目发展、重复建设和竞争无序的现象发生。

(四)加快农贸市场改建和专业市场建设

积极推进乡镇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使城乡农贸市场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对现有的农贸市场推行集贸市场“农改超”、“农加超”,引导和鼓励马路市场、街边市场向“方块”市场转变,优化市场功能配套,鼓励经营户创新服务,提升经营档次和质量。今后城区新建农贸市场原则上按照超市经营管理操作模式进行。

逐步改变传统摊贩经营模式,促进商品专业交易市场增加功能,规范经营,有条件的县、市要大力开发省际综合边贸市场建设,重点建设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产品批发市场,引导经营户向企业公司转变,提升经营档次。

(五)加快实施品牌战略

各县(市、区)商业主管部门要利用商务部有关政策,积极挖掘上报中华老字号企业,扶持中华老字号企业发展,在城市改造中,涉及中华老字号店铺原址动迁的,应在原地妥善安置或在适宜其发展的商圈内安置,并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鼓励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实现服务品牌带动产品品牌推广,产品品牌带动服务品牌提升的良性互动发展,培育发展*知名品牌。

(六)构筑农村流通业市场体系

1、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市场工程”,加快“农家店”建设步伐。支持经商务部核准的商贸企业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点,建立乡村两级“农家店”。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龙头企业在乡镇建设连锁超市。

2、构筑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体系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以供销社为主体,组织引导骨干农资经营企业发展农资直营、加盟连锁店,构筑现代农资销售网络。加强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建设,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

3、建立高效畅通的农产品购销网络。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开发新农村商务信息网络建设,结合我市茶油、菌菇、药材、茶叶、特色山货等农副产品资源优势,利用农产品销售网络平台,进行网上对接,促进农产品流通。同时,注重其仓储设施、配送系统、电子结算、食品安全等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开展贸洽会、交易会、网上对接会等,积极向外推介,打造“中国*”品牌,提高我市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七)优先发展生产业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建立现代商贸物流配送基地,建设集仓储、包装、订单处理、市内外配送、货物验收、装卸和托运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物流配送业,积极改造传统的运输和仓储企业,细化专业分工,提升物流的专业化、社会化的水平,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

有序发展金融、保险业,加快培育金融市场、保险市场、产权市场,形成多层次、多领域、多主体的资本运作市场体系,提高保险业经营收入增加值占CDP的比重,提高其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积极发展通讯服务业,细分通讯业和通讯企业的市场,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技术优势,拓展服务领域,提高通讯服务业经营收入增加值占CDP的比重,提高其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大力拓展农村通讯市场,提高整个信息服务业的覆盖面,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规范发展商务服务业,规范发展法律咨询、会计审计、工程咨询、认证许可、信用评估、广告策划等商务服务业、引导和扶持商务服务业走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的发展道路,规划发展现代中介、策划、咨询、信息等服务街区,引导各类服务行业按规划布局向街区集聚,加强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加快建立各类中介服务行业协会,规范中介行为,促进行业发展。

(八)大力提升生活业

以便民利民为宗旨,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业态先进的生活服务业网络,鼓励经济型餐饮店进行卫生安全设施改造,提升餐饮服务业档次,培育扶持一批餐饮大店名店和四星、五星级宾馆,推进餐饮服务业与旅游经济、会展经济互动发展,重点支持早餐工程,大力推进美容、美发、美体、洗染业连锁经营,推动家政服务向产业化、专业化发展。

着力发展文化娱乐、教育培训、医疗保障、体育健身等社区服务业,逐步形成门类齐全,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网络。

(九)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

着手发展会展业,加快发展区域性、特色化、贸易型、生态型为主导的会展业,重点抓好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体育中心、会议中心、活动中心等重要场馆设施建设和经营,结合本地旅游资源和农副产品资源优势,办好一批地方产品展销等一批有地方特色的会展。

大力发展旅游度假业,依托明月山、阁皂山、仰山寺、洞山、宝峰寺等景区,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禅”要素,引导假日旅游消费,提升旅游配套服务水平,发展*旅游商务经济。

三、政策支持

(十)建立商贸流通业发展基金

整合现有扶持商贸流通服务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建设超市、物流配送、食品、酒类、农业生产资料、应急商品储备等项目的扶持力度。从20*年起,政府要设立商贸流通业发展基金,由市财政首期设立资金200万元(以后随着财力的增长逐年增加投入),采取补贴、奖励、配套扶持、项目贷款贴息等方式,用于扶持商贸流通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基金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由财政局、商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并报经政府批准。各县(市、区)也要根据本地财政情况设立一定数量的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基金,用于补贴、奖励、扶持本地商贸流通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

(十一)推进商贸基础设施建设

1、对列入重点扶持的商贸企业扩建、改造、新建商业设施的建设项目,在收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白蚁防治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按管理权限报政府批准后,予以50%优惠。

2、对符合商业网点规划,经政府批准建设的商贸设施项目,妥善落实专项用地指标。对优先安排重点扶持发展的农产品交易市场、仓储冷冻冷藏、配送中心等项目,其土地出让价格按工业仓储用地基准实行招拍挂。

3、各地要结合销售电价调整,于20*年底以前基本实现商业用电价格与一般工业用电价格并轨,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用水、用气价格基本实现与工业用水、用气价格同价。

(十二)鼓励龙头企业开展连锁经营

按照“便民、为民、利民”宗旨,推动有实力的商贸龙头企业开展连锁经营,特别是对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统一连锁名称、统一规范管理、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服务指导的乡村连锁门店和企业,按考核验收合格数每新增一家连锁门店给予奖励500元。对年度经营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三)发展行业协会加快电子商务建设力度

对已组建的各类行业协会,且运作规范正常的每个一次性补助组建经费1万元。

对在市本级举办的全市性工业产品(农副产品)推介、商品交易、商贸合作洽谈,且对地方经济影响较大的会展活动,每次拨付会展主办单位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承接举办省级、国家级展会的,分别每次奖励会展单位5万元。

对投资建设集信息、价格指导、网上交易、资源统一配置和其它支撑辅助功能为一体的商业门户网站、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化管理、电子交易信息系统,其软件及配套硬件设施投资较大的,视情给予一定的资助。对纳入国家商务部市场监测体系的项目,且需投入电脑软硬件设施建立商务天气预报信息平台的单位和监测样本企业,财政按上级扶持标准的20%给予资助。

(十四)扶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对县级以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行了机械化改造、城市豆制品生产上规模企业的技术进步、需建立和完善流通环节检疫检测体系、实行无害化处理、技术改进投资的相关费用,由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

对进(出)我市的农业生产资料和鲜活农产品,市交通、运管、交警、稽征等部门要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十五)税收优惠

1、支持本地农产品进入超市。对连锁超市购进免税农产品按13%税率计算进项抵扣税额。从农业生产资料单位购进农产品以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2、鼓励投资兴建商贸流通服务业。对新建各类综合专业市场、物流企业、会展中心、酒店、大型娱乐业和在符合规划的特色商业街内开店设场,经工商、商业主管部门批准,经税务机关审批,依法减免企业所得税。对按规定缴纳房屋出租租金相关税收的企业,可按照管理权限经政府批准后由财政给予二年返还50%的照顾。

四、保障措施

(十六)强化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商贸流通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商业、供销、物资、发改委、建设、国土、财政、规划、卫生、工商、质监、国税、地税、交通、公安、物价、供水供电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商业主管部门,由商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考核、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

2、在各乡镇设立商业管理办公室,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负责农村的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管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食品卫生安全、新农村商务信息网络工作等。

3、加快职能转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特别是乡镇要明确分管领导,配齐配强专营人员,切实把商贸流通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理日程。

(十七)加强行业监管体系建设

市商业主管部门要依法组织实施好对生猪定点屠宰、酒类管理、超市、直销、典当、拍卖、特许经营等行业的监管。市物资、供销部门要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废旧物品回收利用、烟花爆竹、农业生产资料等行业的管理力度。要鼓励流通企业创立和维护商标信誉,培育企业品牌,重视和加强对商业老字号品牌、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建立市场运行监测网络,加强对蔬菜、肉类、食糖、糖油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预警和调控。制定重要商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对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平抑价格补贴和突发事件应急储备物资所需的费用由财政给予一定的安排和启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

(十八)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

篇3

——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37.2亿元,增长26.1%;

——专业市场交易额达到43亿元,增长13%;

——外贸出口额达到3800万美元,增长11.8%;

——实际利用外资达到700万美元以上。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场建设与服务业发展指导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全县商贸服务业发展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督导和检查落实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商贸服务业发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鼓励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改革现有的服务业统计办法,调强第三产业比重,努力将__打造成三省交界区域最活跃的商贸经济区。

(二)强化招商引资。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商贸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组织,紧紧锁定京津唐、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和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大型企业,围绕现代物流、大型商贸综合体等重点产业和项目,积极开展精细化招商,力争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落地一批大项目。要认真研究上级产业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策性资金,不断增强服务业发展动力。

篇4

1.商贸运行平稳有增。社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实物网络零售额实现平稳增长。1-10月份,新增限上企业21家,占市年任务(12家)的175%,1-9月份(市里实行季通报制)完成社消品零售总额45.98亿元,同比增长0.4%,总量和增幅分别列全市第7、第2位。预计全年完成61.3亿元,同比增长4.2%。1-10月份完成实物网络零售额6.28亿元,同比增长33.81%,总量和增幅分别列全市第3、第7位。预计全年完成10亿元,同比增长28.2%。4月23日,全市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经验交流会在我县召开。

2.发展蓄能动力有增。一是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有力。城市风情街商贸综合体、四星级酒店、赣派风情街、文化艺术中心等已建成封顶,引进全国快消品连锁企业前30强步步高集团经营商贸综合体;商会大厦城市未来广场2.5万平方米商业主体已建成,与橙天影视、快乐玩家动漫游戏体验中心等品牌商家达成进驻意向;城东家居建材城开工在建,综合体验馆已完工,引进品牌运营商“北京居然之家”运营建材商贸综合体。二是城乡商贸体系不断完善。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加快,城南智慧农贸市场元月21日开业,68家商户入驻,引进世纪华联超市,在今年全省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绩效考核评价中列全省第一;城北农贸市场主体建成,预计年底投入使用。乡镇商贸综合体建设有序推进,麦㙦镇中塘小镇综合商贸市场、农贸市场建成运营,界埠镇商贸综合体在招商中,三湖镇商贸综合体在进行基础建设。三是商贸促销活动开展有色。我县先后举办了“畅享生活乐购”电子消费券促销活动、“品牌建材家居进万家”消费节、海木源清凉一“夏”大型融媒体直播等一系列大型促销活动,活动引流商家受益成效明显。

3.产业跨界融合有增。箱包产业电商步伐加快,全县171家成品箱包生产企业有近一半的企业(85家)实现电商转型。红金鲤箱包、麦点箱包、古茗箱包等9家企业网店,进入拼多多平台拉杆箱网销量全国前10,世纪行箱包新增列入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粮油企业电商规模壮大,粮油工业城有6家企业成功实现电商转型(琴联米业、皇城粮油、友泉食品、港达米业、洋峰粮油、康善源油脂),其中年电商交易超千万元的企业有3家(皇城粮油、琴联米业、洋峰粮油),1-10月份,6家企业实现电商交易1.05亿元元,同比增长36.8%。社区新零售逐步兴起,以“爆买社区”为代表的社区新零售电商平台网络已覆盖全县各大住宅小区,1-10月份平台实现电商交易261万元,其中销售贫困户和扶贫产品80.5万元,在央广网报道推广。

二、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发展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消费升级攻坚力量薄弱。消费升级受市场主导的因素较多,抓与不抓难以在短期内见成效,加上政策体系的不完善和上级考核关注度不高,造成促商贸消费升级工作仅停留在少数几个职能部门,攻坚力量薄弱,成效不明显。二是商贸基础有待进步提升。缺乏大型商贸综合体的带动,城市风情街等重点项目尚未建成,乡镇商贸综合体存有较多空白点,传统商业呈“散、小、乱”发展状态,夜间经济消费、中高端消费、假日消费等供给不足,造成本地消费外溢流失。三是网销品牌发展意识不强。今年,我县箱包电商企业为了保生存、保资金流,90%以上都是通过拼多多平台上线销售,“39元包邮”成为箱包在电商平台打“低价格战”的代名词,对我县箱包产业发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县坚持以促商贸消费升级三年攻坚行动为抓手,着力构建以电子商务、商贸流通为主要支撑的内贸大循环,力争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18家以上,总数突破120家以上,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7亿元,增长10%,实物网销零售额达到13亿元,增长30%,持续巩固“全国电商示范百佳县”发展成果。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做好“三篇文章”。

1.做深产业融合文章。与实体产业深度融合是我县电商产业发展的最大特色,要进一步深化推进。一是要引进龙头示范带动。重点对接上海百秋电子商务、浙江金华美晨商贸、广东泽柳贸易、网库集团等一批龙头企业落户,引进新模式、跨界人才带动我县电商产业发展升级。二是要做大粮油电商规模。推动粮油电商企业带动网销订单农业的发展,并利用国家和省消费扶贫网资源扩大产品销售。要招引1-2家专业化的农产品电商龙头运营企业,对全县初级农产品资源进行整合,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三是要打造直播示范基地。抓住视频直播发展新趋势,将城东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打造成直播基地,引导企业利用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提升产品价值,缓冲拼多多平台低价竞争。四是要提升网销品牌。重点推动箱包、粮油产业龙头企业在网销产品研发、智能标准化生产、网销品牌创建、包装功能设计等方面取得突破,以好的产品、好的品牌,提升网销产品附加值。注重引导企业用“网红直播”等互联网新模式,唱响企业品牌。同时,加大对箱包上线产品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低质滥价等扰乱市场经营的行为。

2.做实消费升级文章。推进商贸消费升级是打通“内循环”的关键环节,要进一步抓牢抓实。一是要推进高档商业集聚区建设。力促城市风情街、商会大厦城市未来广场明年投入运营,大力招引名企入街、名品入店,打造我县夜间消费集中地标,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建议适时拆除商贸中心小商品市场建设大型商贸综合体,与商贸中心夜宵街联动发展夜间经济。二是要推进乡镇商贸综合体建设。力促界埠、三湖商贸综合体建成并引入多业态运营,荷浦、桃溪、洋峰街道办等地商贸综合体启动建设,形成梯次推进的格局。三是要推进“十四五”加油站网点建设。重点推动高铁新区、城上乡等空白网点建设,满足群众消费需求。四是发展连锁经营。引进国内知名品牌商家落地发展知名“首店”。鼓励县城商贸龙头下乡发展连锁经营,提升乡镇墟街商贸形象。五是要打造促销活动品牌。大力举办海木源漂流节、城上桃花节、神政桥采摘节、箱包节、赣酒文化节等一系列具有本土特色的促销活动,培育区域性活动引流促销品牌。

3.做强要素保障文章。电商方面,重点突破人才、物流成本的制约。要加强与省内大学院校合作,想办法招引一批大学生专业人才留在我县发展。通过外埠商会及时企业电商人才需求,吸引一批本土人才回流。鼓励电商人才与生产企业合作,搭建“前店后厂”营销模式,通过代运营方式帮助企业缓解人才短缺的问题。加强快递行业的规范管理,坚决打击行业内价格垄断,逐步降低电商物流成本。积极动员企业将注册地不在本县的网店迁回我县,减少电商交易数据流失。商贸方面,建议出台商贸服务业专项发展扶持政策,支持招大引强、品牌引进、商贸综合体建设、夜间经济集聚区发展、商贸促销活动、限上企业入规入统等,充分调动全社会推动商贸消费升级的积极性。

四、“十四五”期间的工作打算

“十四五”期间,我县电子商务暨商贸服务业工作思路是:以构建全领域大商贸大流通实现新跨越为目标,到2025年,力争全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突破8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6%以上,实物网络零售额突破38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使我县发展成省重要的现代商贸服务业中心。围绕发展目标,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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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重点

1、鼓励企业上规模。对新增的商贸服务业限上企业(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且当年盈利的,每家奖励0.5万元;当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留县部分比历年最高实绩增长15%以上的增量部分,全额奖励企业(单个企业奖励最高限额为10万元)。

2、培育发展龙头企业。每年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综合效益、服务质量,分行业评出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由县政府通报表彰,并对当年被评为龙头企业的经营者,各奖励1万元(龙头企业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3、鼓励新建市场(商场)项目。符合规划要求,新建实际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市场(商场)、200万元以上的农贸市场,经验收合格,按实际投资额2%给予奖励;1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市场(商场),经验收合格,按实际投资额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限额30万元。市场自开办3年内免缴工商管理费,企业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留县部分全额奖励。

4、鼓励市场提升档次。

(1)改造提升。对以完善功能、提升档次、扩大规模为目的的市场改造项目,当年实际投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入额1%给予奖励,最高限额10万元。

(2)做大做强。年成交额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以上的专业市场(含农贸市场)、批发企业,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年商品销售额首次达到0.5亿元、1亿元、2亿元以上的商场、超市,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年营业额首次达到0.1亿元、0.2亿元、0.3亿元以上的餐饮企业,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

(3)创星级市场。对首次达到二星级的奖励1万元、三星级的奖励2万元、四星级的奖励5万元。

(4)创绿色市场。

①凡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被评为国家、省、市“绿色市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

②凡营业面积在500(含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被评为国家、省、市“绿色市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2万元、1万元。

③凡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超市,被评为国家、省、市“绿色市场”的,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

5、强化品牌建设。

(1)打造地方品牌。我县商贸企业或企业持有的商标被评为国家、省、市级著名商标(商号、名店、特色品牌)的,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评上国家、省、市、县级名特菜肴、小吃的,每只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300元。

(2)引进知名品牌。开设全国名牌、驰名商标产品销售店,且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奖励0.5万元。

(3)打造精品楼盘。对评为省、市最佳人居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分别给予奖励3万元、2万元。

6、培育商业特色街(区)。符合规划要求,新建、改建的商业特色街(区),运转正常并经验收合格、县政府命名后,一次性奖励建设业主2万元;被命名为省、市级商业特色街(区)的再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商贸企业在商业特色街(区)设立经营业态相同的专卖店、专业店、特色店的,按经营面积一次性给予设店企业每平方米100元的奖励,3年内免缴工商管理费。

7、发展连锁经营网点。在县城新区新开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直营连锁超市门店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在乡镇、街道(除县城)新开营业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超市门店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在农村新开营业面积4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便利店、15平方米以上的放心示范店的,分别一次性奖励0.5万元、0.1万元。

连锁超市、便利店、放心店申报享受上述奖励政策,其经营商品必须由县内配送中心统一配送,其中食品配送率达100%、日用品配送率达70%以上,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8、鼓励发展物流(商品)配送中心。对符合规划要求,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营业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物流(商品)配送中心,按实际投资额1%给予一次性奖励。

9、推进信息化建设。凡实行电子商务、网上交易,且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商贸服务企业,其新增软件及配套硬件实际投资额在50—100万元的,每家一次性奖励2万元;实际投入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3%给予一次性奖励。

10、发展中介服务业。对被评为浙江省AAA、AA和A级“守合同重信用”,并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11、鼓励参加各类会展。经县政府批准,参加上级政府或商贸主管部门组织的商品推介会、展销会的企业,由县、乡镇(街道)分别给予摊位经费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0.5万元。

12、鼓励兴办家政业。凡已注册登记且经营管理规范的家政服务公司,安置就业人员在20人、50人、100人以上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

13、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本县的大型连锁超市商品配送车辆和出入城区的生鲜食品车辆发放特许通行证,准予通行。

14、鼓励组建行业协会。对新组建的运作规范、成绩显著的商贸服务行业协会,一次性奖励0.5万元。

15、建标准化屠宰场。对符合规划布局要求,按三化(机械化、规模化、工厂化)标准新建、改建的猪、牛、羊、家禽定点屠宰场,且购置机械化屠宰设备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经验收合格,一次性奖励3万元。

16、推行标准化管理。对新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认证的商贸服务企业,奖励1万元;对新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8000安全生产体系认证的商贸服务企业,各奖励0.5万元。

17、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对商贸服务企业引进的人才,经县人事部门认定,可享受县政府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二、适用范围

18、凡享受上述奖励政策的单位,须是本县国、地税登记纳税、独立核算、合法经营的企业。对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而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企业,以及当年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一律取消享受上述扶持政策资格。国家实行商品专营专卖的商贸企业、政府性投资项目不予享受。

三、其他

19、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群众生活急需的新(扩)建商贸服务业项目,可“一事一议”,确定扶持政策。

20、本意见中新建项目所涉规费留县部分给予下列优惠:①城建配套费、城建综合服务费、房屋发证费全额免收;②白蚁防治费、建设工程质监费、气象服务费、工程放样费、房屋测绘费等技术服务性费用按成本价收取;③县本级审批权限内其他行政性规费全额免收。

21、同一项目升级,实行差额奖励。

22、本意见规定的企业实际投入均不包括土地价、房屋(场地)租金、交通运输工具投入,并以工程结算财务实际支付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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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法律法规未禁止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经营的服务行业和项目均允许其经营,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大力发展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支持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专卖店等现代流通形式。

3.支持企业以自有或第三人持有本区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办理出质登记,引导民间资本的有序流转。支持投资人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促进资本自由流转。

二、扶持政策

(一)鼓励服务业做强做大

4.对服务业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规定上、下幅度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费。

5.对新办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外的服务业企业,自批准设立之日起3年内,年缴纳增值税在10万元及以上的,所缴纳增值税地方留用部分的80%奖励给企业;年缴纳营业税在5万元及以上的,所缴纳营业税地方留用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

6.对上缴地方财政收入(扣除优惠奖励后)首次达到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服务业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分别给予企业经营者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鼓励服务业重点项目及重点行业发展

7.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对新设立实收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或固定资产投资1500万元以上的现代物流企业,自运营之月起5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留用部分80%奖励给企业,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水利建设专项基金地方留用部分70%奖励给企业。

对现代物流企业信息系统项目当年新购置(开发)计算机网络信息硬件、软件及配套硬件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给予项目企业5万元奖励。

8.鼓励引进星级酒店。对新引进按四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酒店,在规定建设周期内(从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四星级酒店为30个月,五星级酒店为42个月)建成开业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享受50%的返还奖励,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可享受50%的返还奖励。

对四星级酒店建成投入运营之月起5年内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的80%奖励给企业;对五星级酒店建成投入运营之月起5年内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

对新评定为五星、四星、三星级酒店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9.鼓励发展专业市场。对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1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市场,从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2年内建成开业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享受50%的返还奖励;自运营之月起3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留用部分80%奖励给企业。

对新评定为省一星级至五星级文明规范化市场称号的专业市场,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升级的按标准给予补足。

10.鼓励引进大型商场超市。对一次性新建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从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2年内建成开业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享受50%的返还奖励;自运营之月起3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80%奖励给企业。

11.鼓励发展金融业。对新设立的独立核算金融机构或实收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担保公司,自运营之月起3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60%奖励给企业。

12.鼓励旅游业发展。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旅游景区建设项目,自运营之月起3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80%奖励给企业。

对新评定为国家5A、4A、3A景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区注册的旅行社,被评为全国百强和省内50强的,分别给予3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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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3-7217(2016)02-0106-06

一、引 言

随着国内农业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国际市场一体化步伐的加快,近年来我国大蒜、生姜、土豆、猪肉等多种农产品的价格呈现暴涨暴跌波动。以猪肉价格为例,2006~2014年全国猪肉平均价格分别为11.55元/kg、18.76元/kg、22.86元/kg、17.61元/kg、18.03元/kg、25.84元/kg、23.28元/kg、22.74元/kg和20.98元/公斤,最大年均增幅高达62.42%,最大年均跌幅达22.97%。2015年开始,国内猪肉价格小幅下跌后自3月下旬开始触底反弹,8月中旬达到年内顶点18.45元/公斤,累计涨幅达55.17%,此后猪肉价格冲高回落,呈弱势调整。

针对影响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因素,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展开了研究,发现气候因素 [1]、国民收入变化 [2]、世界石油价格 [3]、能源价格 [4]、汇率及贸易政策 [5]、农产品期货市场[6]、需求因素 [7]、供给因素 [8]、货币因素 [9]等均会对农产品价格波动产生显著影响。少数学者研究发现,与农产品生产经营相关的商贸服务业也会导致农产品价格波动。Bart(2010)等指出发展中国家现代零售业的发展是导致农产品价格变动的重要原因[10]。Gordon(2009)等则认为运输成本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被低估[11]。胡卓红等( 2008)认为价格链条长、交易成本及运输成本增加等是导致农产品上涨的主要原因[12]。宋则(2011)指出,商贸服务业能够有效遏制并稳定物价,应当降低流通领域的体制性成本以稳定大宗商品和农产品的价格波动[13]。王冲等(2012)研究发现创新农产品流通环境、模式及主体能有效应对农产品价格上涨[14]。韩喜艳等(2012)指出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制度性成本、物流成本和市场管理成本是导致农产品物价上涨的主要因素,补贴流通能有效抑制农产品价格的波动[15]。张立华(2013)认为“农超对接”能有效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从而抑制农产品价格异常波动[16]。杨浩雄等(2014)发现物流成本对低价鲜活农产品价格影响较大,流通环节越多物流成本占农产品价格的比重越大[17]。

近年来,我国商贸服务业加快发展,不断嵌入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产品价格波动。商务部一项调查显示,农产品流通的每一环节至少加价5%~10%,流通成本占农产品最终价格的70%左右。然而,从商贸服务视角研究农产品价格波动的文献非常少。这些文献多是宏观对策研究,或是从供应链视角研究某类农产品的流通环节溢价现象,缺少基于宏观数据的计量经济模型研究。本文先分析商贸服务影响农产品价格波动的机理,然后基于我国1980~2014年共35年的宏观经济数据,结合向量误差修正模型、脉冲响应函数及方差分解等方法,实证研究商贸服务对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动态影响,最后从商贸服务角度提出平抑我国农产品价格异常波动的对策。

二、商贸服务业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机理

一般来说,商贸服务业是指为商品贸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产业,主要包括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会展、仓储、社区服务,并涉及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以及相关的商贸信息业等。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所涉及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嵌入了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的相关商贸服务。从理论上看,商贸服务业对农产品价格主要有供求决定和价格构成两个方面的影响机理,但影响方向难以确定。

从供求决定来看,商贸服务业发展能有效调节农产品供求价格弹性,进而影响农产品价格。一方面,商贸服务业的发展,尤其是“农超对接”等商贸模式的创新,能减少农产品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放松农户幼稚预期约束,降低农产品需求信息的“牛鞭效应”,同时能增加农产品的供给渠道,减少中间商囤积居奇的可能性,进而提高农产品供给价格弹性。另一方面,商贸服务业的充分发展,尤其是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社区便利店、连锁超市等市场载体的建设,能增加消费者的购买便利性。这样,同一种农产品在同一时段同一市场出现不同质量的替代品增多,消费者选择多样性增强,从而提高农产品需求价格弹性。因此,从供求决定来看,商贸服务业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方向,取决于供给价格弹性和需求价格弹性变动幅度之大小比较。

从价格构成来看,商贸服务业发展能改变农产品的生产及流通成本和内部管理费用,进而影响农产品价格。设想在一个没有任何商贸流通服务部门的经济体中,农户需要独立完成所有商贸活动比如购置农业生产资料、销售运输农产品等,这势必会增加其内部的生产管理费用。商贸服务业的发展,使农户外购这部分服务成为可能。一方面,农户潜在的内部管理费用被降低,农产品生产经营得到专业分工,同时提高了生产经营效率,降低了单位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和流通费用,进而降低农产品价格。而另一方面,农户外购这部分商贸服务,增加了农产品生产经营的迂回程度,市场交易成本也随之提高,进而提高农产品价格。因此,从价格构成来看,商贸服务业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方向,取决于生产流通成本及内部管理费用降低幅度和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幅度之大小比较。

三、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取

学术界对商贸服务业范围的界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商贸服务业涵盖了与商品流通及为商品流通提供服务的全部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业、零售业、批发业、住宿餐饮业、广告业、信息服务业、仓储业、包装业、金融业和保险业等。狭义的商贸服务业则只包括专门从事媒介商流的批发零售业及从事物流的运输、仓储和综合物流服务业等[18]。本文所研究的商贸服务业属狭义范畴,包括专门从事商品流通的批发业和零售业以及专门为商业提供服务的行业,主要包括交通运输及仓储邮政等行业。基于建模及数据可得性考虑,本文选取批发零售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作为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衡量指标。另外,农产品品类繁多,价格指数能综合地反映农产品价格一般水平,本文以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指数作为农产品价格水平的衡量指标。

(二)数据处理

由于向量误差修正模型的构建需要至少30年数据,此处选取我国1980~2014年共35年的宏观经济数据。其中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指数(AP)以1980为基数(1980=100),数据来自于《中国统计摘要2015》。以批发零售业(PL)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JY)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作为衡量商贸服务发展状况的变量,数据来自于历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为消除变量间的差异程度以及数据波动和异方差的影响,所有数据均经过了对数处理,分别表示为LAP、LPL、LJY。本文全部数据处理和模型运算都使用的是EVIEWS6.0软件。

(三)实证分析

1. 单位根检验。VEC模型需要在平稳时间序列的基础之上构建,直接利用非平稳序列建立回归模型容易产生伪回归问题。此处采用带有截距项和趋势的ADF检验法验证变量的平稳性,最优滞后阶数根据AIC和SC最小的原则选取,以确保残差非自相关,具体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知,虽然时间序列变量农产品价格、批发零售投资和交通运输投资是非平稳的,但其一阶差分变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均是平稳序列,即为I(1)序列,满足协整检验的前提。

平稳注:检验类型中的c和t表示带有常数项和趋势项,K表示综合考虑了AIC、SC选择的滞后期,D表示一阶差分,*表示通过10%的显著水平,**表示通过5%的显著水平,***表示通过1%的显著水平。

2. 协整检验。协整检验的重点在于滞后阶数的选取。确定滞后阶数时,一方面希望阶数能够足够大,以便更完整的反映所构造模型的动态特征,同时又要保证模型拥有足够的自由度。为此,初步构建VAR模型,依据AIC、SC信息准则(如表2),结果表明应该建立VAR(1)模型。

由于模型包含批发零售(PL)和交通运输(JY)两个自变量,因此采用JJ检验法验证变量间的长期均衡关系。表3中的迹统计量(Trace Statistic)大于5%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拒绝原假设,表明在5%的显著水平下,3个变量中至少存在1个协整关系。由此判断,批发零售和交通运输投资与农产品价格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

3. 向量误差修正模型。协整检验仅表明变量之间在结构上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要验证各变量的单位变化对其内在联系的影响还需通过构建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模型)进一步分析。向量误差修正模型是含有协整约束的VAR模型,多应用于具有协整关系的非平稳时间序列建模。具体结果如下:

D(DLAP)=-0.566×(DLAP(-1)+0.027×

DLPL(-1)-0.409×DLJY(-1)+0.022)+

0.218×D(DLAP(-1))+0.037×D(DLPL(-1))

-0.026×D(DLJY(-1))-0.00041

从模型来看,国内农产品价格受到上一期自身价格的影响,弹性系数是-0.566,同时本期价格波动量与上期价格波动量密切关联,当上期农产品价格变动1%,本期波动达到0.218%;批发零售投资和交通运输投资对农产品价格影响稍小,弹性系数也小,但上期批发零售投资和交通运输投资的变动率对本期农产品价格变动率影响较大,当上期批发零售投资变动1%,本期农产品价格变动0.037%,上期交通运输投资变动1%,本期农产品价格变动-0.026%。

4. 基于VEC模型的格兰杰因果检验。协整分析表明,农产品价格与批发零售和交通运输投资额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但两者的变化是否是引起农产品价格变动的原因还需要通过Granger因果检验来验证。具体结果如表4。

检验结果显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批发零售和交通运输投资是农产品价格变动的格兰杰原因,反之则不成立。说明批发零售及交通运输投资的变动会带来农产品价格的波动。

5. 脉冲响应分析及方差分解。脉冲响应分析研究的是给予随机扰动项一个标准差大小的冲击,通过变量之间的动态联系对变量的当前值和未来值所造成的影响。即由所得的VEC模型,通过脉冲响应函数,可以得到批发零售和交通运输与农产品价格之间的相互冲击动态响应路径,如图1~图3所示。其中,横轴表示冲击设定的响应期数,纵轴表示因变量对自变量的响应程度,实线表示脉冲响应的结果。

农产品价格的脉冲响应结果显示:农产品价格对自身新息扰动的响应效果最明显,且在较长阶段内处于调整状态。当受到自身标准差新息冲击后,农产品价格即刻作出正向反应且于第1年达到最大值0.0782,此后农产品价格逐渐回调,直至第4年下降到最低值0.0008。从第4年开始,农产品价格开始了新一轮的上涨并于第6年达到正向最大0.02,此后农产品价格缓慢趋于平稳。这表明,农产品对自身价格的变化较为敏感,当农产品价格发生变化时,短期内会带动其自身价格的较大幅度调整,这一调整到第9年才会完成。批发零售和交通运输在受到农产品价格标准差新息冲击后表现出了相似的波动趋势,两者均在第3年达到正向最大,经过小幅度下跌后自第5年开始趋于平稳,但交通运输比批发零售受到的冲击大,这表明农产品价格波动给交通运输带来的影响较为明显。

批发零售脉冲响应结果显示:批发零售受到自身的一个标准差新息冲击后立即就表现出很高的正向影响,经小幅度下跌后从第2年开始趋于稳定。交通运输对批发零售的扰动并没有很快作出响应,在第2年达到最大负影响后趋于稳定。在开始的1年,批发零售新息的冲击对农产品价格有正向影响,即批发零售投资的增加会在短期内带动农产品价格的小幅上扬,但很快负向影响出现导致了农产品价格的降低,且在第2年达到最大负影响,此后经过短暂回调农产品价格在第4年趋于稳定。这说明批发零售投资的增加有助于降低农产品的价格,且这一影响是长期且持久的,但这一价格调整存在一定的时滞。

交通运输脉冲响应结果显示:交通运输受到自身扰动的冲击后立即就表现出较高的正向影响,第1年开始正向影响逐步降低,第3年达到最低,此后经过3年调整在第6年趋于稳定。批发零售受到交通运输的冲击后表现出一个较大的正向影响且在第2年达到最大,很快正向影响于第3年降至最低,经过2年调整到第5年开始趋于稳定。交通运输新息的冲击在第1年对农产品价格有正向影响,即交通运输投资的增加会在短期内导致农产品价格上涨,很快负向影响出现且在第2年达到最大,带来农产品价格的降低,但这一负向影响的效果并没能持续,从第2.5年开始,农产品价格随着交通运输投资的增加逐步上涨并于第4年达到最大,此后经过小幅度回落到第8年趋于平稳。这表明交通运输投资的增加只能在短期内带来农产品价格的降低,长期来看,交通运输投资的增加将会导致农产品价格的上涨。

6. 方差分解。方差分解衡量每个新息冲击对变量变化的贡献度,即各新息对内生变量的相对重要性。农产品价格的方差分析结果(表5)表明:农产品价格主要受自身价格变动的影响,其最高贡献度可达84.14%;其次受交通运输的影响,其贡献度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增大,第9年时首次超越农产品价格自身成为影响农产品价格的最主要因素;批发零售对农产品价格影响的贡献度相对较低,但最低贡献度也有4.16%,其贡献度同样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年增大。这一结果表明,除了农产品自身价格的波动外,交通运输投资的增加更容易导致农产品价格的变化。

四、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本文主要得出以下结论:(1)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与农产品价格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且二者均是引起农产品价格波动的格兰杰原因,反之则不成立;(2)批发零售投资的增加会对农产品价格产生时滞的、长期且稳定的负向影响;(3)交通运输投资短期内会对农产品价格产生负向影响,但这一影响不能持续,长期来看,其投资额的增加会推动农产品价格的上涨;(4)交通运输对农产品价格波动的贡献总体高于批发零售,且随时间推移二者对农产品价格波动的贡献度逐渐增加。

自2015年开始,我国已放开烟叶收购价格,这标志着我国农产品价格已全部放开由市场形成。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放了之”,而是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采取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目标价格补贴等手段,建立科学的农产品价格宏观调控体系。本文的重要启示是,从商贸服务业入手来促进农产品价格稳态波动,是一种可行的调控思路。第一,加大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具体来说,重点支持农业合作社、涉农物流企业、涉农电商、连锁超市等核心企业发展,支持农产品物流枢纽、公共集配中心、电子商务平台、中心批发市场等关键节点建设,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销区配送中心、社区零售商业等薄弱环节的建设。第二,加快发展涉农批发及零售业。重点发展“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民市场、农产品直销等新型流通业态。鼓励种养大户、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大型连锁超市和批发市场建立对接,推广农产品直销。建立一批农产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推动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第三,大力发展涉农现代物流业。建设一批以县城为单元的涉农区域性物流中心点,在此基础上,建设一批以省域为单元的涉农现代物流网络,加强包括加工配送、批发零售、仓储中转、水运直达运输、公路快速运输、航空高速运输、铁路大宗运输和信息即时服务等在内的物流能力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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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1、自贸区有助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进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

首先,上海的目标不是做集装箱吞吐量最大的港口,而是做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国际著名港口。这里核心任务有两个,一是吸引跨国公司总部,另一个是构架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离岸贸易的核心是解决跨国公司的资金管制问题,自贸区内企业允许搞一个国际资金池和国内资金池,当中有互联互通的管道。这样的贸易是订单和资金在上海完成,货物未必经过上海的港口。自贸区不会做成集装箱的堆场,而是探索同长三角周边地区的错位竞争和协同合作。更重要的是,推进与自由货物贸易相关的服务贸易发展,特别是配套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以及航运金融交易平台,允许境内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和航运远期交易。目前国际航运中心有三大模式:一是以英国伦敦为代表的,以市场交易和提供航运服务为主;二是以中国香港和新加坡为代表的,货物中转为主;三是荷兰鹿特丹、美国纽约、中国上海为代表的,以为腹地货物集散服务为主。上海有全球最大物流吞吐量,但是没有相应的资金流、价值流。自贸区的建立将会促使上海成为继伦敦、鹿特丹之后另一大转口贸易港。新加坡之所以能成为国际航运中心与国际金融中心的根本原因就是马六甲海峡加自由港政策,解放前上海能成为亚太航运中心、金融中心,也是由于长江入海口加自由港。如今上海有了洋山深水港加自贸区政策,对提升上海的国际航运中心与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无疑将起巨大的促进作用。

其次,助推国际航空枢纽港建设。自贸区能够助推上海浦东机场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尤其是国际航空货运枢纽的建设。浦东机场2012年货运吞吐量达到294万吨,居世界第三位,但这主要依靠我国长三角发达的制造业,并由国际转国内和国内转国际模式所完成,国际转国际的量还远远不够。自贸区的两大特色就是贸易自由和运输自由,这样的条件有利于在园区开展如保税物流、保税加工、仓储、商品展示等多元化货运业务。当今国际经济已进入到航空经济时代,世界各地不断形成航空资源大规模集聚区域,以西雅图、图卢兹和蒙特利尔为主的航空制造中心,以爱尔兰为主的航空租赁中心,以新加坡、迪拜为主的航空维修中心等均实现了相关资源的大整合,并不断地扮演着航空资源全球配置的角色。上海自贸区能够极大地促进全球航空资源在上海的聚集。

再次,推动海事服务革命性改变。设立自贸区将促使海事服务发生历史性和革命性的改变,除了港航企业的货物、运输工具会发生变化外,相关海事法律、法规也会发生变化,其核心是便利,而港航企业所缴税费也有望下降。为了适应自贸区需求,目前在洋山保税港区推出的保税船舶登记制度将升级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主要是提供更多的便利性,比如在准入条件方面会有一定的放开。为了吸引中资船舶回国,此次自贸区方案中就提出,充分发挥上海的区域优势,利用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船舶在上海落户登记。

2、自贸区有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衡量一个城市的金融国际地位看三大指标,一是其国际影响力,二为直接融资额占全国的比重,三看金融开放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2012年上海证交所股票成交额居全球第四位,股票总市值居全球第七位。伦敦金融城2011年3月公布全球金融中心指数,上海排名第5位。自贸区建设的目标之一就是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预期在自贸区内,投资和贸易相关的资金可以自由兑换,利率、汇率逐步由市场决定,建立与自贸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以及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允许自贸区的金融机构去海外发债。这些对企业非常有利。首先,有利于自贸区企业融资成本的下降。国际银行业息差为1.2%左右,内地的银行业则大于2.5%,银行业息差有很大的降低空间。通过金融对贸易便利化发展的支持,可以帮助国内贸易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帮助国内生产企业成本降低,提高实体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其次,是带动国内企业“走出去”。民营企业可利用自贸区平台,开展全球性收购兼并工作。企业到哪里,金融机构就会服务到哪里。对国企而言,国际化导向、市场化激励都是利好因素。不少大型国企已实行“走出去”战略,自贸区即将出台的金改细则等政策将为其提供更多改革空间,有利拓宽对外收购兼并通道、激发创新活力。第三,为跨国公司资金运营中心和全球化资金管理中心,提供良好的环境。在自贸区里,银行既能利用国内的网络为其提供资金服务,又能利用国外的市场为其提供资金运用,并帮助企业进行风险对冲。四是自贸试验区开放的金融、航运、商贸、专业、文化社会等六大服务行业及十八个子行业,提供更好的支持。

3、自贸区有助于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发展

首先商贸服务领域开放。包括增值电信服务和游戏机、游艺机销售及服务。电信业开放涉及三方面改革,即在自贸区将会允许外资企业突破之前股权比例低于49%的限制,甚至允许外企以独资形式经营;外资可经营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ICP)、互联网信息服务(SP)、呼叫中心业务等过去不能涉及的业务,这几个领域国内已呈竞争饱和状态,即便开放,对增值电信企业影响不大;涉及信息安全的仍要严格审查。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可面向国内市场销售。其次,文化服务领域开放。演出经纪,取消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上海提供服务。娱乐场所,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在试验区内提供服务。文化部会对自贸区相关文化事业进行管理,决不允许“黄赌毒”进入自贸区。第三,医疗服务业与专业健康医疗保险开放,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该政策有利于中国医疗机构多元化体系的建设,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这对外资医疗机构倚重商业保险的盈利模式构成有益支撑。试点成立专业的健康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不会对国内的企业构成威胁,反而会促成国内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合作。第四,旅行业。允许在试验区内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细则取消旅行社获得经营许可满两年后才可经营出境游的限制,对于旅行社来说是利好消息。第五,律师服务。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和机制。未来会有更多的境外法律服务机构进驻上海自贸区,国内外律师事务所交流学习步伐将会加快,有利于国内律师服务行业进步。

二、自贸试验区对上海发展服务贸易的挑战

首先,金融开放,特别是资本项下放开挑战政府的监管能力。自贸区资本项下放开容易导致国际资本尤其是国际热钱快进快出,通过这一平台套利,而一旦资本大幅回流,将对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造成冲击,反过来影响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的进程。金融领域的试验政策会涉及众多金融制度变革瓶颈的限制,包括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领域,均不可能一下子放开,自贸区内的创新机制如果引导不畅可能会导致整个货币体系的混乱。自贸区最大的挑战是来自于对资本的管控,即如何在开放和风险管理之间取得一个平衡。从监管角度看,自贸区内应加强统一监管。现行金融监管是“一行三会”的条线监管模式,在区内应将监管条线整合起来,成立一个金融管理局,一站式的管理,既便于协调和解决问题,也能更好地发挥监管作用。另外,自贸区应率先实行金融企业的“营改增”。银行等金融机构目前按照营业税纳税,实则很多服务是外包的,这一部分服务支出应按照增值税纳税。

篇9

生态文明背景下开展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商贸服务业是重点之一。举办浙中购物节,政府搭台,企业商家唱戏,传媒推动,市场化运作,打响了浙中购物节品牌,推动了浙中商业购物中心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举办浙中购物节扩内需促消费的“金华模式”引起了省领导高度关注。浙江省副省长龚正在批示中说,金华市通过举办购物节,对外辐射力进一步增强,外地到金华购物、消费比例进一步提高,金华商业美誉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拉动内需效果明显。在龚正副省长看来,金华浙中购物节已成为撬动内需的有力杠杆。举办浙中购物节扩内需促消费的“金华模式”引人关注在于它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效果,及其他在生态文明背景下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商贸服务业的标本示范意义。

一、生态文明背景下的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商贸服务业

1、发展商贸服务业是生态文明背景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当前经济快速增长与结构性矛盾并存、资源环境约束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我们要按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快生态文明背景下的经济转型升级,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而商贸服务业是以科技和人力资本投入为主,属于“无烟产业”,基本无污染排放,能耗也相对较低。据国内有关测算,服务业单位产出能耗不到二产的1/3,只有一产的40%。如果浙江服务业比重提升1个百分点,万元GDP能耗即可下降0.92个百分点。商贸服务业可算是一个低能耗、无污染、高附加值的产业。所以,商贸服务业是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生力军”。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对促进经济增长,节能减排,以及提升城市功能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2、发展商贸服务业是总需求结构的调整与优化的需要

在近年的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断扩大和开放经济条件下产业分工格局受到外部冲击的影响,拉动经济增长的总需求结构失衡。而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经济面临较困难的局面,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的投资、消费和出口“三驾马车”中,投资和出口两驾马车均显乏力,这就更要突出消费这驾马车的拉动力。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今后几年要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转变。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情况下,发展商贸服务业,扩大内需,促进消费需求,是调整和优化总需求结构,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3、发展商贸服务业是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形成产业发展新优势的需要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基本途径。发达国家的研究表明,随着工业化演进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产业格局由原来“一二三”格局,逐步向“二一三”和 “二三一”过渡,最终向“三二一”格局发展,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由此可见,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动产业结构最终向“三二一”格局演变,大力发展服务业,是适应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需要。美国一位城市经济学家说过:“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是商业发展的产物,同时发达的商业又是城市发展的高级形态”。繁荣的商贸服务业是都市经济的一个重要标志。纽约、巴黎、香港等城市国民生产总值70%以上都来自于商贸服务紧密相关的第三产业。繁荣的商贸服务业必然吸引大量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集聚城市,这是促进城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加速器。

4、发展商贸服务业,打造浙中商业购物中心

对于金华市区来说,发展商贸零售业具有交通区位、投资环境、商务成本、产业基础等较多的比较优势,提升金华商业经济中心地位,增强城市的内聚力和对外的辐射力,可以在做大做强服务业中有所作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浙中商业购物中心建设,把它作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来抓。商业购物中心是城市综合功能的集中体现,也是城市形象的集中展示,主要体现城市人气、商气的聚集度。围绕“打造浙中商业中心”这一目标,切实把商贸服务业作为促进消费、带动生产、保障民生的先导产业、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推进商贸服务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商贸服务业,建设浙中商业购物中心的平台:浙中购物节

结合金华加快生态文明背景下推进经济转型升级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浙中商业购物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市委市政府整合金华城市商业资源,创新商业模式,举办浙中购物节。通过浙中购物节模式,进一步提振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扩大居民的消费需求,建立可持续的消费模式,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来促进金华经济的增长,社会的繁荣。

1、掀起消费,扩大服务业规模,促进经济增长

居民消费已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最大亮点和重要动力。服务业规模扩大,比重提高。目前为止,金华市共举行了四届浙中购物节。2009年,“五一”、“十一”长假期间举办的两届购物节,共实现销售额13.1亿元。2010年,“五一”购物节仅家电数码通讯类产品销售总额就突破1.5亿元,市区8大家电企业销售增幅最高达一倍左右。“十一”期间浙中购物节,据不完全统计,购物节期间仅金华市区就吸引了300多万人次客流,直接拉动消费逾10亿元,全市服务业间接拉动消费难以计数。

2、立足金华,辐射周边,打造浙中西部商业购物中心

通过连续举办四届浙中购物节,使金华城市商业对外辐射力进一步增强,外地来金华购物、消费的比例进一步提升,美誉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2010年第四届浙中购物节,由于商品丰富,打折促销力度大,商业品牌和集聚效应显现,迅速吸引了大量来自周边及省内的消费群体,节假日外地来金的消费比例上升至55%左右。浙中购物节的举办,使我市的外来消费比例大幅增长,浙中商业购物中心的集聚力和辐射力进一步增强。浙中购物节的举办,大力发展了商贸业,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了市区经济活力,提高了市区集聚和辐射能力,为打造宜居宜游宜购城市,加快推进浙中商业购物中心的建设搭建了平台。

3、完善业态,提升商贸服务业竞争力

商贸业作为服务业的传统组成部分,近年来在打造浙中商业购物中心这个目标的引领下,通过浙中购物节这个平台,经过精心培育已经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大大提升了竞争力。商贸服务业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业态结构、企业规模、品牌培育和资源整合等四个方面。

从业态结构上看,我市积极引导和支持商贸企业改造、新建了一大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商场、商厦和商业街区,仅仅零售业态就有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连锁超市、大卖场、便民店、专业店、专卖店等10多种,再加上餐饮、足浴、健身、咖啡馆、文体用品、洗衣、建材,电子商务、物流、会展等等,目前我市的流通业态已近20种。

从企业规模上看,尽管相对规模还较小,但发展势头很好,一批扎根于本地城乡的本土企业已深入民间,深入民心,并在进军城乡市场的持续经营中,得以不断发展壮大。在电子商务领域,我市拥有中国服装网、中国包装网、中国五金网、中国食品产业网、中国大众消费网和5173游戏网等一批颇具特色的商务网站,中国行业电子商务网站TOPl00榜单,浙江省有百强网站40家,其中金华就有10家。

从品牌培育上看,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创牌奖励活动,积极推进各类企业品牌争创工作,目前已有福泰隆等10家单位获得省级以上著名品牌称号21个,其中国家级商业名牌企业3家,中华餐饮名店1家,省知名商号3家,省诚信示范企业7家,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2家,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2家,四星级旅游店(市场)3家。

在资源整合方面,从物流业近年发展情况看,我市全面加快现代物流中心、金三角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现代物流市场培育和资源整合,不断增强市区集聚辐射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物流设施及企业规模在不断提升,涌现出中宇货运、经纬货运、广深物流等一大批上规模的物流企业,据统计,目前我市从事国际物流服务的企业已有100余家,它们在加强与沿海港口的合作、增强区域物流功能、发挥国际商品流通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推进就业创业,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商贸服务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属于创业起步门槛较低、提供就业岗位较多的行业。商贸服务业发展了,能吸收大量劳动力,有利于解决日益严峻的就业问题。解决群众的就业再就业问题,就是解决民生的根本问题。而创业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给钱给物,不如给一个创业环境、创业条件。举办浙中购物节,培育发展金华商贸业,加快建设浙中商业购物中心,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特别是增加城市下岗职工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机会;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激发更多的人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也有利于通过发展商贸业,带动交通、银行、房地产等其它行业发展,从而更好地促进民生的改善,加快构建和谐社会。

三、启示:政府搭台,企业唱戏

目前,要在生态文明背景下推进经济的转型升级,必须以消费为改革成效的最终标准,以“三二一”的产业格局为最终目标。金华市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传媒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活动模式举办浙中购物节很好的扩内需促消费,发展了服务业。那“金华模式”能给我们带来些什么启示呢?

1、管理创新,拓宽新思路

各级商贸服务业主管部门要主动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拓展新思路,实现“管理创新”。随着商贸服务业的不断发展,对管理思路和方式方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工作重点要逐步由原来侧重于生活服务业转向生活和生产业并重,由原来注重行业管理向整个服务环节延伸、向全社会大服务业发展;方式上要逐步从原来注重各类审批和许可,逐步转向促进和指导商贸服务产业发展;手段上要积极应用现代科技,不断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水平。要加强统计监测体系建设,为服务业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同时,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建设要逐步推进,确保商贸流通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2、各方动员,制造良好环境

发展繁荣的城市商业环境,不断提升商业中心购物消费的吸引力和辐射力,需要从软环境和硬环境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要关注产品、服务质量和安全性方面的风险,加强对生产、服务行为过程的监管,形成商家与消费者共荣的诚信商业软环境。另一方面,要通过规划引导,科学谋划商业购物中心的总体布局,通过交通、购物网点、购物环境、金融、税收、物流等方面的完善,形成有利于消费的硬环境。 2009年8月,经过长时间的调查研究和论证,浙中商业购物中心的框架设计方案终于基本确定,设定以“两主两副两核”的钻石型框架为未来几年内我市商业格局的方向。

3、注重宣传,营造消费氛围

要强化整体形象宣传。金华依托便利的交通,丰富的农产品、海量的小商品等为特色,以浙中城市群的整体面貌进行宣传。加大在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在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形成覆盖广泛、信息畅通、长期稳定的金华宣传渠道,树立金华宜居宜游宜购的城市形象。针对购物节活动,政府通过主流媒体、主流网站、户外广告、DM杂志等对金华市区展开购物节宣传,选择省级主流媒体、当地主流媒体及主流网站对衢州、丽水和金华下属各县(市)展开购物节宣传,适度辐射闽、浙、赣、皖四省九地市。召开新闻会介绍浙中购物节活动安排情况,媒体总动员。购物节期间,营造城市购物氛围。深化“浙中购物”品牌和平台建设,精心办好浙中购物节

4、谋划服务,完善购物节

购物节制定了包括组织机构、活动主题、标识口号、活动宣传等各方面的实施方案,为整个购物节活动顺利的实行做好谋划工作。并精心筹划购物节各项活动,动员购物、休闲、旅游、家居等商家参与购物节活动,组织金华秋季汽车展,家居建材展等展会,特别是组织的一些“国”字号展会,也为购物节增色不少。为更好的服务于购物节活动,为商家和消费者构筑消费平台,组委会还安排制作编辑发行《浙中购物导图手册》,将金华的购、游、吃、住、行、乐等制作成专业地图,在购物节期间随金华日报、金华晚报发行。还利用三维虚拟现实技术,结合实体的呼叫中心、物流中心和电视购物的传媒渠道,拓展网上购物市场,展现多元化、立体型的网上购物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互动的购物氛围。

5、经营创新,发展新型流通方式

新型流通方式是流通产业活力和竞争力的集中体现。近年来,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和现代会展等现代流通方式不断涌现,并得到很好的发展。所以,要积极探索直销、网上购物等最新出现的营销模式,选择适当领域、适当行业进行推广。要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在商贸服务业中的应用,实现“经营创新”,提高流通领域信息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争取尽快建立融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和技术流为一体的大商贸流通体系。如传统商业一旦和网络信息联姻,就会产生无穷魅力。在购物节上,“100元吃遍天”是七天网络公司承办的一次完全基于网络平台开展的美食节活动。网友可在金华热线网上下载打印该优惠券到参与活动的餐饮店享受超值服务,消费者还可在线发表消费点评、撰写消费心得等。在消费者的网络点评之下,参展商户的服务质量得到了有效监督,对提升整个餐饮行业服务水平有着直接的推动作用。该活动省钱、省力、省时,又有效,参与活动的商家营业收入超过投入额的10倍。

6、提高收入,推动消费结构升级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对食品、耐用消费品等物质产品的需求趋于饱和,人民对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娱乐、保健等精神产品的需求日渐增长,消费需求将得以快速增长,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文明进步重要动因。要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意愿转变为有效消费需求,提高收入水平是基础,同时合理控制收入水平差距也是关键。因此,第一,要继续想方设法,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特别是要形成农村居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提高城乡居民的服务消费能力。第二,改善服务消费环境,完善消费政策,提倡健康、文明、科学的消费方式,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良性的消费观念,改善消费结构,营造有利于扩大服务消费的社会氛围,提高整体消费水平。第三,培育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增强消费需求的拉动作用,引导城乡居民增加服务消费,继续发展消费信贷,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完善消费信贷办法,提高信贷服务水平。鼓励消费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多层次、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引导消费预期,增加即期消费。

在未来,根据市场变化,浙中购物节将紧紧围绕促消费、扩内需目标,适时开展不同主题的活动,在做大做强商业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社会消费对GDP的贡献度。还要完善商业与文化、旅游等多方面合作,将休闲娱乐、文化旅游及商业购物紧密结合,进一步调动商家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让更多行业广泛参与到购物节中来,整体推进商贸服务业的大发展,建设浙中商业购物中心。

参考文献:

[1]徐朝晖.金华浙中购物节模式有望全省推广[N].浙江市场导报,2009.12.11

[2]浙江省发改委课题组.加快浙江生产业发展的若干研究,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网站.2008.3.26

[3]魏杰,赵俊超.启动消费需求:2009年经济增长的关键[J].中国金融,2008(12)

篇10

“十一五”期间,我国服务贸易稳步发展,对外开放有序推进,贸易规模迅速扩大,贸易结构逐步优化,国际地位不断提升,竞争优势初步显现。贸易结构逐步优化。计算机、保险、金融、咨询等高附加值现代服务贸易快速起步,竞争优势不断提升。2006至2010年,进出口总额从313.4亿美元上升到702.9亿美元,增长约1.2倍,占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从16.3%上升到19.4%,年均增长22.4%。同时,与现代服务贸易行业相关的服务外包迅速发展,教育、文化、中医药等中国特色服务贸易领域潜力巨大,出口体系初具雏形。

(二)“十二五”期间服务贸易发展面临形势复杂,挑战与机遇并存:

发达国家在高端服务贸易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局面短期内难以改观,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也在加快推进发展服务贸易。同时,我国服务贸易整体水平不高,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偏低,服务贸易地区和部门之间发展不均衡。服务贸易企业国际竞争力不强、国际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国际营销渠道不畅,在品牌、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方面缺乏核心竞争力均是制约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瓶颈。

(三)发展目标:

提高通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文化、咨询等智力密集、技术密集和高附加值现代服务贸易占我国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2015年占比超过45%。进一步扩大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运输、旅游、分销等服务出口规模。

逐步提高服务贸易领域开放度,扩大通信、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商业服务等行业的商业存在规模,提升经营服务水平,带动、培育和壮大国内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