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模板(10篇)

时间:2022-04-29 10: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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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篇1

强化“一岗双责”落实,确保目标完成

强化两个主体责任,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控制指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建立有效激励约束机制。认真贯彻《新罗区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和《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及《市安办关于认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日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继续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述职报告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保证“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落实,继续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开拓进取,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由办事处主任或者主任委托分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社区主任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辖区内防范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严格落实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每季度对辖区内工贸企业、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等方面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立即排除。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以“打非治违”为有效手段,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事故防范

结合本辖区实际,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清剿”专项行动的通知》,在重大节日和每季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隐患,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建立和完善事故隐患台帐,落实整改措施。把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作为今年全街道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在去年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按照隐患整治工作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隐患和严厉打击“三违”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实现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促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采取有效措施,深化专项整治

继续抓好十一项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及烟花爆竹、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建筑及燃气安全、学校安全、工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无证经营、社区居委会所属企业安全)把道路交通、煤矿、公共聚集场所和城中村(棚屋区)消防安全等行业作为整治工作重点,督促有关部门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完善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深入开展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年大检查不少于4次。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素质

围绕2013年宣传主题,根据《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全面推进街道安全文化建设,继续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全员培训计划,积极举办和组织企业参加区级举办的各种从业人员培训班,同时深入矿山一线开展岗前培训和三级教育,确保上岗工人受训率达100%,确实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别是加强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执证上岗,从而做到岗位标准化。继续以各种有效的宣传载体如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扎实开展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安康杯”竞赛活动,在辖区倡导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继续强化监督执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查处,依法处罚到位。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认真开展事故分析,举一反三,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一是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严格遵守职权法定的原则。二是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多次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性质严重的要依法加重处罚,对发生的责任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三是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做到执法与服务并重,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继续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工作,继续抓好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工作,继续加强完善社区安全协管员工作制度,完善委托执法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培训。指导督促企业强化安全基础,建立健全完善各种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推进“安全企业”“安全社区”建设和全面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

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能力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体系,严格事故报送、事故公布、隐患举报等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的动态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如实上报,妥善处理,提高事故处置效率。同时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设,进一步细化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增强系统性和针对性,加强演练,提高救援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

篇2

二、加强规划引导。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其中一项专项规划。在制定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时,要有城市消防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内容。

三、强化科技支撑。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工作。建立**市安全生产科研机构,吸纳高素质人员进入安全生产科技领域,加强产学研结合,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防范重点,开展重点科研攻关。建立**市安全生产科研机构,加强产学研结合,加大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力度。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加快市、县区及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监控监管,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状况动态分析和事故的预防预测提供信息技术平台。

四、明确产业导向。进一步完善《**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市限制和淘汰制造业落后生产能力目录》,促进安全生产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对安全生产产品、工艺技术的研制和开发;限制和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和企业。

五、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在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试点活动,力争用3年时间,使全市安全标准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立起一批市、县区和乡镇级安全生产文明样板企业、车间和班组。通过执行安全质量管理标准,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同时,推进和鼓励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体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水平。

六、加强项目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把项目备案与核准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市的安全标准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其安全设施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七、加大安全投入。落实企业法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设立**市安全生产科技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引导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形成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投入机制。

篇3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拟定及审核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职权,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情况;对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九)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归口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省际间、市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陇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4个职能科。

(一)综合科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承担机关文秘、档案、保密、提案、、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机关后勤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组织人事、教育培训、机构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和注册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和会议报告的起草以及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起草有关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依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研究拟定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组织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鉴定和推广工作;归口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分解、落实并考核全市安全生产责任指标;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管理和安全生产信息以及安全生产新闻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制定与考核工作。分析预防特别重大事故风险,及时预警信息;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对安全检测、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及监督检查。

(二)矿山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煤矿、石油开采、输油气管道、冶金、有色、建材、地质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情况,监督检查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安全评估、评价工作;指导或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导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办理、监督上述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上述行业和领域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综合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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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乡(镇)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机构编制及职能

1、机构建制、人员编制

人员编制在现有乡镇编制内调整调配,凡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乡镇设立配备3—5人,5000人以下的乡镇配备1—3人。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隶属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安监站站长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或配备专职人员担任。业务受县(区)安监局指导,负责监督管理乡(镇)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

2、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组织乡(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参加本辖区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议定的事项。

(二)综合监督管理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

(三)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土产工作,制定本乡(镇)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本乡(镇)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公布、上报全乡(镇)安全生产信息和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查统计工作。

(五)组织全乡(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六)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监督检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七)受县(区)安监局委托依法查处各类事故和重大隐患、违法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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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贴近安全生产实际,以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为基本要求,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伤害为目的,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稳妥推进,全面提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强基固本、提供支撑。

二、任务目标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安排,“十二五”伊始,全省都要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总体目标是,“十二五”期间,全省有400-50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300个建成省级安全社区,200个建成国家级安全社区,安全社区数量覆盖全省乡镇(街道办事处)20%以上。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我区十三个街道办事处都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2012年度的任务是:路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要申报创建国际安全社区,其余十一个街道办事处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安全社区。

三、创建程序

(一)安全社区分为省级、国家级、国际级安全社区,启动安全社区创建的街道办事处,根据要求申报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安全社区,达到国家级安全社区标准后可继续申报国际安全社区。

(二)安全社区建设实施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行业标准《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

(2)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

(3)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全国安全社区现场评定指标》;

(4)其他有关要求。

(三)申请省级安全社区的街道办事处应经区安监局审核同意,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后向省安监局提出评定申请,由省安监局组织现场评定,达到省级安全社区标准的,颁发“省级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四)申请创建国家安全社区的应按照《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在向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递交创建备案表时一并报省安监局备案。申请评定时,由区安监局审核同意,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市安监局印章、向省安监局备案后,向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提出评定申请,经专家组组织现场评定,达到国家级安全社区标准的,颁发“全国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五)申请创建国际安全社区的街道办事处经区安监局审核同意,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市安监局印章,向省安监局备案后,向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提出创建申请。经世界卫生组织专家现场评定达到国际安全社区标准的,颁发“国际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四、工作措施

(一)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是全区“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中“四个创建”之一。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创建规划和计划,安排专项资金,落实责任和措施,广泛动员参与,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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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1.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实践“*”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重大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认真落实各级领导“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粤府令第80号)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主持或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和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2.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围绕“打好基础、抓住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基本思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队伍“三项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把它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认真部署,同步实施。

3.奋斗目标。从今年起,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逐年好转。到*年,全省初步建立起基本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的状况得到扭转,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局面。到2010年,全省形成较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法规体系,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十万人死亡率和万车死亡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上述三项指标接近或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一是建立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从今年起,各级政府要根据各地的实际,建立事故宗数、死亡人数与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综合协调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分解下达给下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检查考核,督促下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控制目标;二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从今年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要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人及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责任制和控制目标的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和考核办法,加强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通过政府公告、新闻会等形式通报考核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控制目标完成较好的地区和部门予以表彰,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突破控制目标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二、建立和完善制度,大力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5.加快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建设。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加快安全生产地方立法的步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6.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提高高危行业市场准入标准。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的规定,实行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从严控制高危行业市场准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并逐步淘汰工艺技术落后、资源浪费严重、安全隐患大的企业和设备。新设立的上述高危企业,必须严格按规定申请行政许可,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生产经营。对已设立的高危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申请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矿山、危险物品建设项目及存在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项目,都必须进行安全评价和论证;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有安全生产专篇,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前,其安全设施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验收。未经审查同意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施工;未经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审批部门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8.加强规划和管理,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其中一项专项规划。在制定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时,要有城市消防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内容。对油、气库(站)及其他重大危险品生产和仓储场所的规划布局和设置,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标准规范。对已建成的上述场所和设施,由于城市建设的发展,已达不到国家安全标准的,要加强安全防范,并尽快制定计划措施,限期搬迁。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确保安全技改资金投入,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在安排建设大型公共建设项目和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时,要把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落实,防止出现新的安全生产欠账现象。

9.建立和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抵押金。抵押金征收数额应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和事故发生情况挂钩,促使企业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管理,减少事故发生。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储存,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风险抵押金用于事故抢救和善后处理。具体征收和管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实施细则。

10.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监管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普查登记工作,建立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档案,建立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价评审、挂牌公示、整改督办制度。实行以企业为主,部门监督,指定专人,挂牌公示,限期整改的监督管理机制。各级政府应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重大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每半年向上一级政府报告重大危险源及其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11.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要根据不同时期、地区和行业的实际状况,适时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把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建立安全生产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和内容,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要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行业,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检查验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又无法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予以取缔。

12.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要增强安全预警和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在充分整合利用原有应急救援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适应事故抢救、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应急救援演练。重点加快制订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公众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和场所等事故多发领域、重点单位应急救援预案。

13.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今后,凡各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粤府令第80号),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地凡连续两年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或当年度超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50%以上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向上一级政府作专题汇报并作出书面检讨;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6-9人重大事故的地级以上市,发生一次死亡6-9人重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3-5人重大事故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向上一级政府作出检讨;对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的地级以上市和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县(市、区),否决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奖项和荣誉称号;对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事故的地级以上市和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依照《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的要求,引咎辞职或由有关部门责令其辞职。

14.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科技水平。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工作纳入科技发展总体规划,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和增加研发经费,充分发挥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社会团体的技术力量和作用,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防范重点,组织开展重点科研攻关,加大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力度。

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加快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监控监管,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状况动态分析和事故的预防预测提供信息技术平台。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5.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方面必要的人、财、物等投入,大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6.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总结我省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从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方法和手段,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市场准入等方面,促进和加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17.依法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支持其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其按规定履行好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相关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8.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努力搞好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要在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活动。我省从*年起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使全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建立起一批省、市、县和乡镇级安全生产文明样板企业、车间和班组。企业要按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质量标准,认真对照检查,对生产经营流程中涉及的各部门、各环节及各岗位,要建立明确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通过建立执行全面、动态的安全质量管理标准,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要推进和鼓励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体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水平。

19.搞好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日常培训和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进一步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和轮换岗培训,做好企业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的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20.建立高危行业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每年,煤矿企业应按吨煤10元,其他矿山和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按不低于其销售总额的3%,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生产、储存、运输企业按不低于其销售总额的2%,建筑施工企业按不低于当年工程结算价的1%,交通运输、电力冶金企业按不低于当年销售总额的1%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重大危险源评价和监控以及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等费用。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在税前自行提取,计入生产成本,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具体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21.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探索和建立商业保险与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相结合的制约激励机制。建立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把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伤保险费用的缴纳挂钩,促使企业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事故伤亡者或其家属支付赔偿金。省劳动保障厅要会同省财政厅、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抓紧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适当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加大督促事故赔付力度。同时,要积极研究推出新的商业保险险种,充分利用商业保险等经济手段,促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自觉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照不超过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实际收缴总额5%的比例提取工伤预防费,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奖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财政厅要抓紧与国有或国家控股商业保险机构加强联系,抓紧研究出台高危行业参加商业保险的相关政策措施,并逐步推广至其他有关行业。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2.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机构改革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充实人员力量。高危行业也要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各乡镇政府要切实按照《广东省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粤府〔*〕41号)要求,根据本地的实际和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施市、县、乡镇三级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对辖区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执法水平。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必要资金、装备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正常开展。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文明执法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依法行政,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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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精细化管理模式;机电设备;优化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煤矿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机电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是保证生产发展的重要指标,是衡量企业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细化管理模式作为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管理手段,将其运用到煤矿机电设备的使用管理中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影响,能够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1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

煤矿企业发展过程中,机电设备的管理和保养工作对其长远发展有重要影响,对其生产的正常发展有重要意义。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由于管理者的不重视,操作人员安全意识疏忽和对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意识不强等的原因,使机电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1机电设备未定时检修

煤矿业机电设备的使用和维修对生产的正常发展和企业订单起重要作用。如果煤矿企业对安全意识的认识不够深刻,未形成精细化管理标准,对机电设备的启动程序不了解,未对机器管理形成统一规范,在使用过程中缺乏对其的检查和维修。在只更换受损零部件的长期影响下,机电设备容易出现故障现象,不仅影响机器的使用期限,还会影响生产效率,甚至出现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行现象,造成安全事故,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1.2日常保养工作不到位

机电设备在使用或放置过程中,容易造成堵塞、运行不灵活现象,部分企业在使用机电设备过程中不注重对其进行定期日常养护工作,未能对机器进行及时检测和维修,对重点部位进行清理和,导致机电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后期维修花费更多成本,给企业带来更大损失。

1.3购进及使用不衔接

机电设备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长远规划能够促进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是企业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购入机电设备前,对现有机电设备及使用情况应有详细了解,但目前煤矿企业在机电设备购进和使用阶段不能很好衔接,造成机器管理混乱现象。当前煤矿企业对自身机电设备的购入和使用情况未能形成详细规划,存在库存积压现象,机电设备未能有效发挥其作用,使得企业资源被占用,不利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影响企业发展。

2精细化管理模式的优势

精细化管理作为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管理手段,其实施情况能够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对企业产生深远影响。精细化管理强调减少资源在生产管理中的应用,对管理成本进行有效控制,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模式,是细化管理,对企业进行有效控制的重要方式。对煤矿机电设备进行精细化管理,能够提高其使用效率,促进其安全、高效地运行,能够促进企业不断发展。精细化管理模式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明确分工和职责,提高管理流程规范性,提高管理效率。第二,精细化管理对机电设备运行的各个阶段进行明确规定,能够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其安全意识,促进其行为规范性,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生产正常运行。第三,精细化管理强调全面管理,规范机电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减少故障的发生,降低维修成本,保证高效、稳定的运行方式。第四,对机电设备管理工作进行量化,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问题并有效解决,排查安全隐患,提高管理效率。

3机电设备管理基于精细化管理模式优化探究

精细化管理模式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做好机电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能够促进企业的发展。从以下几方面对机电设备的精细化管理提出建议。

3.1严格机电设备购进管理

严格把握机电设备的购进管理工作,对原有机电设备进行详细了解,确保机电设备的购进能够满足生产需求,同时不占用存储空间和流动资金,保证物尽其用。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别是生产现场环境,如地域、矿区和煤矿的层次等,全面了解现场环境,采购适应生产发展的机电设备。在购入机电设备过程中,尽量满足其通用性的功能,一方面利于零部件的及时更换,另一方面利于操作人员尽快熟悉机电设备的使用。另外,选择设备供应商时,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机电设备安全性和质量可靠性,及在售后服务的保障性,选择性价比高,适合企业生产发展要求的设备;同时,在验收时进行仔细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合格性,保证其实用性。

3.2建立健全机电管理制度

强化和规范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对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进行规范,提高现场管理质量和管理的科学性,促进机电设备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对现场进行规范化管理。针对现场操作的环境情况,对采矿机电设备的各个工作种类进行详细规定,提高规范操作的安全性,实行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对机电设备操作的各个工序情况进行系统管理,记录机器使用情况和维修信息,对零部件更换情况进行实时跟踪,了解机电设备使用情况,掌握其运行状况和实时动态。第二,明确机电设备使用和维修职责,相关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将制度落到实处,实行奖惩制度,对机电设备管理不善的,进行绩效惩罚,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维修保养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3.3做好实时安全监控管理

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在社会中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煤矿企业由于安全事故而影响企业的发展现象屡见不鲜,做好实时安全监控管理工作,对企业长远发展有重要影响。首先安全生产是第一要义。在机电设备使用过程中,需要对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保养,在生产发展过程中,绘制机电设备性能曲线图,参考性能曲线图设置合理的运行参数,观测其运行情况。在机电设备运行过程中,还需要对其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其正常运行。供电的稳定性是确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条件,在生产发展过程中要对供电设备进行耐压试验和预防性试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4强化机电设备质量管理

对机电设备进行质量管理时,其机电和运输是需要重点关注的程序,较高的矿井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程度,对整个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起到重要的作用。做好质量管理工作,需要将员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统一的安全意识,尤其是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意识,使其真正认识到没有质量标准化工作,就没有安全生产,就没有效益,企业就不可能获得长远发展。同时,企业还可以组织一系列的竞赛活动,促进操作、维修人员的责任心的提高,降低机电和运输的事故率。实现机电设备的质量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坚持到底,将其作为企业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并且要不断学习和总结先进经验,改进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消灭安全隐患,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矿井的安全生产。

4结语

精细化管理模式对煤矿企业机电设备的管理优化产生重要影响,其能够明确分工和职责,提高员工积极性,形成统一安全意识,在管理过程中减少机电故障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效率,对企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在进行精细化管理过程中,严格机电设备的购进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监控工作,提高运行安全性,强化其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生产效率,提高企业效益。

作者:李玮 单位:太原理工大学矿业工程学院 山西正华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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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今年全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任务

根据《省委20*年工作要点》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按照巩德顺副省长对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安排,今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队伍“三项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工作目标是:全省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比去年下降2.5%;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继续好转,煤炭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有较大幅度下降;杜绝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各类事故总量有所下降。为此,今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5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安全与生产一体化运行的客观规律,决定了安全生产的主体在企业。依法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和责任制的落实,规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安全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工作,我省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一定的加强和改进,但是受生产力发展水平、从业人员文化技术素质、监管方式和手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仍未从根本上改善,事故隐患不少。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给企业监管讲出了新的课题。今年,安全监管工作要在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上下功夫,用气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通过贯彻实施国务院《决定》和《条例》,督促、引导各类企业建立自我约束和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国务院《决定》对企业安全费用的提取、加大事故赔偿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相关政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省政府要求,省局代拟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已征求了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区)局的意见,争取尽快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和通过。总的思路是,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方面,要制定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和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费用提取办法;在加大事故赔偿方面,要在执行工伤社会保险制度的同时,根据国家关于企业伤亡事故赔偿的新办法,抓紧研究制定讲出我省的具体实施细则。这样从业人员因事故伤亡后,就可以从工伤社会保险机构、商业性保险公司和企业三个方面同时得到经济赔偿;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政策方面,要通过向高危企业征收一定数额的风险抵押金,切实解决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通过制定实施以上三方面的政策,促进各类企业建立正常的安全投入机制。同时省上还依照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草拟了我省的具体实施办法,下一步还要与有关部门协商沟通,抓紧按程序报批。要通过认真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企业市场安全准入的条件。当前我省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基本上是以事中防范和事后查处为主,还没有做到从源头上管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现在国务院出台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依法设立了市场安全准入的条件,再通过省上的具体实施办法,从而可以把安全生产监管的关口进一步前移。各市(区)局首先要做好安全许可证发放的有关准备工作;具体执行过程中要严把审查发放关,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对企业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资格审查,坚决防止出现把关不严或违规发证的现象。同时要通过落实许可证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安全监管的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严格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上午,省政府与各市(区)和12个省级部门签订了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强化定量管理,省安委会将下发具体考核办法。各市(区)局要按照省上下达的控制指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近两年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为基础,讲出各县(区)和重点行业合理、务实的控制指标,尽快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到岗位。同时,要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加强监督和考核,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今年工作目标的实现。

对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严格责任追究是对事故有效预防的重要手段,对重特大事故的查处,一定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予以落实。同时,要严格执行“关口前移”的规定,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的干部,要进行严肃查处。今年,安全监管局还要与监察部门联合,对去年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一次复查,凡查处不到位的都要改过来。

(三)突出重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贯穿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过程的一项长期任务,要给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组织、协调、督查好专项整治,认真总结近三年来安全专项整治的成功经验,针对薄弱环节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今年安全专项整治要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各市(区)局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通气汇报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行动。要继续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59号)和《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62号)要求,切实把专项整治推向深入,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具体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比如,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要在治理事故多发路段的同时,对人、车、路、环境实行综合治理;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在重点做好“一通三防”的同时,要对国有煤矿矿区周围影响大矿安全的小煤矿进行整顿,取缔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同时要把专项整治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和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结合起来,着力解决事故多发领域的突出问题,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为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今年还要在继续深入搞好煤矿和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和农机、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引导各类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根据国家制定颁布的各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的标准化工作。要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集中整治向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转变,努力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四)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问题,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我们做了许多工作,但还不够深入。今年要采取多种措施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的各项制度,健全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企业安全工作机构只能充实加强,不能削弱,必须保证与安全工作相适应的专门机构和专、兼职监管队伍。矿山(采石场)、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都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

要推动企业切实解决好安全投入。要把是否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办企业的基本前提加以落实。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坚持“三同时”制度;必须依法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保证企业达到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减少安全投入;必须依法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凡安全投入不足,工艺、设备危及安全生产的,都要限期整改。拖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或下达停产、停业指令。同时,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推动企业安全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依靠科技进步,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点和重点。

(五)抓紧建立我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和预警预报信息网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制,是做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我省在这方面基础薄弱,国务院安全生产第一督查组1月上旬对我省进行督查后给省政府的反馈意见中讲出:我省“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还存在很大差距。虽有应急救援预案,但主要是规定了省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分工,讲出了事故应急报告要求等,还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下一级政府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也缺乏指导,还形不成完整的应急救援体系”。近年来我省也曾出现过事故发生后,因救援工作跟不上而扩大事故损失的情况,也出现过因安全防范预案不周全而酿成重特大事故的深刻教训。为此,要按照国家关于“建立完善区域性救援基地,增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的要求,抓紧研究论证我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的框架及其组建方案,讲出整合省内应急救援资源的具体措施。在方案出台之前,各市(区)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知道资源在哪里,和谁联系,应急设备的完好状况怎样,以备急用。

一是要组织各行业监管部门对本行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子,组织专家评估,实行分类建档,落实动态化管理措施;二是要尽快制定《*省重大危险源监控办法》和《*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规定》、《*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从制度上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以提高事故多发行业的抢险救援能力为重点,对我省现有的矿山救护队、消防队、卫生医疗队以及驻陕的防化部队等现有的安全救援力量进行整合,以*省安全生产公众网站和现代通讯技术为载体,建立健全我省生产安全预警预报信息网络,以便迅速、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全省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和各种事故苗头,逐步做到快速受理群众举报,及时有效地进行抢险救援调度指挥。

二、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问题

今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基层工作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重心在生产经营单位,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围绕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面向基层,深入生产经营一线,依法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逐步使我们的工作由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由集中整治向规范化、经常性、制度化转变,由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由人治向法治转变,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一)进一步完善我省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近年来我省在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的监管方式上,初步形成了各级政府强化领导,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支持,合作共事的工作机制。今年要继续在如何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上下功夫。进一步理顺安全综合监管和有关行业监管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安全监管与司法和工会等有关部门的关系,明确职责权限,建章立制,形成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高效运转的监管工作机制。

要健全完善安委办的工作机制,搞好协调服务。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抓紧修订省安委会工作规则,健全和规范省安委办的工作制度,建立安委会联络员会议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加强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区)政府之间的经常性联系和沟通,做好协调工作服务;落实好省安委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讲出相关的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指导性。

(二)抓紧制定我省安全生产的“*”发展规划,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为了把安全生产纳入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总体规划之中,做到统一部署,同步推进,根据国家局要求,今年省局将参照国家安全生产发展的7年规划纲要及“*”发展规划参考提纲,组织力量,认真研究制定我省安全生产的“*”发展规划。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西部经济强省的奋斗目标上,从安全生产的发展趋势上,讲出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步推进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措施。要通过努力,使编制的规划,既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又科学可行、便于操作,同时与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各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相衔接。

按照省政府的五年立法规划,今年省上还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争取出台《*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办法》、《*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省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办法》和《*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一步促使安全生产工作走上依法监管的正常轨道。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之一,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可以直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责令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全省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开展两到三次,同时要围绕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组织专项的督查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讲求实效,坚决克服和纠正形式主义,正确处理好突击性检查与强化基础性建设的关系。要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大检查,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要与整改结合起来,边查边改,限期整改,取得实效;要与落实责任结合起来,明确职责,落实到人;要与重点抽查和督查结合起来。通过检查,不但要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问题,落实责任,促使企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各市(区)要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一时难以消除的,要实行有效的监控。凡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的,要抓紧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已经建立了规章制度的,要严格执行制度,照章办事,坚决纠正有章不循的问题。

对国务院安全生产第一督查组1月上旬在我省督查时讲出的5项安全隐患,相关市局要按照省安委办给相关政府和企业发出的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限期整改,及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我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经验和不足,提早安排好今年的“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三秦行”等活动。要进一步改进形式,充实内容,扩大影响,增进实效。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等现代大众媒介的作用,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叫响“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口号,唤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掀起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新,提高全民的安全法制意识和安全素质。

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技能等教育培训活动。重点抓6个方面:一是逐步进行市、县领导干部安全培训,提高各级政府依法监管安全生产的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二是继续深入开展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察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主要结合国家新近颁布和将要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事故案例分析方面的专题培训。三是依法推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努力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四是继续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技能。五是全面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六是努力抓好安全生产服务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建立高素质的中介队伍。

篇9

(一)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措施,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经常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建立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党委、工会、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技术,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制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整体布局之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四)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日常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企业内部危险源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监控与治理。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规范企业生产流程各环节、各岗位的行为。切实加强企业基层基础工作,搞好对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使之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企业有关经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五)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必须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本企业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矿山、道路交通及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民用爆破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规范安全生产秩序。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企业,必须严格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六)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必须依法保证和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生产的技术改造,积极推进技术创新与进步,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七)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专职监管人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每起事故,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和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八)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九)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活动、信息或事项,必须及时向有关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有关安全生产的年度计划、年中或年终总结,必须报有关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备案。

二、明确对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一)省、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国防科技、公安、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质量技监、环保、民航、旅游、邮政等相关行业或领域的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标准、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等。

(二)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工矿商贸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除按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内容对工矿商贸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外,还应从综合监管的角度,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省国资委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负责检查督促所出资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督促所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业绩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参与或组织开展所出资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参与所出资企业重大事故的调查,负责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督促所出资企业搞好统筹规划,把安全生产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职工健康与安全。

三、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一)中央在浙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1中央企业在浙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省安全监管局及省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具体企业名单由省安全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2中央企业在各市、县(市、区)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市其他有关部门负责。

3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受上级相关部门委托,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央在浙企业及其所属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涉及行政处罚事项必须报委托部门备案。

(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1对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

2省属企业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省安全监管局及省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具体企业名单由省安全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3省属企业在各市、县(市、区)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

(三)省安全监管局会同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省属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四、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一)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依法申请、通过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必须编制安全专篇。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保证不产生新的安全欠账。高危行业的建设项目以及具有较大风险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和使用的跟踪检查。

五、依法做好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一)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必须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

篇10

1、煤炭行业生产经营特点需要积极开展计算机技术建设

煤炭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资源,它具有不可再生性,煤炭在其生产经营上与其它行业相比具有与众不同的特点,它集传统行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于一体。因此,煤炭行业面临的形式比较严峻,不得不实施计算机技术建设。煤炭产品的销售与其他产品相比也有很大区别,具体表现为容易污染,不容易长期储存,然而又不在危险物资范畴内,煤炭资源分布情况对产地产生限制作用,它属于大宗散装货物,其运输比较麻烦,需要专船或专列,交通运输严重的影响煤炭的发展。因当前计算机技术在我国还处于起成长阶段,其在煤炭行业里发展水平还非常落后,煤矿很久以来的粗放经营,加之煤炭行业受市场竞争的冲击和传统计划经济的束缚,以及煤炭生产加工过程受多种客观因素如:煤尘、顶板、水、火、瓦斯等的限制,我国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式非常严峻[2]。因安全生产在我国的基础非常薄弱,其形势相当严峻,事故发生率、伤亡总量一直难以降低。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的好坏将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和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直接影响。在同行中煤炭行业的产品没有太大的区别,所以,企业首要的竞争战略不可能是产品领先战略,而是成本领先战略。材料直接消耗问题在原煤产品本身并不存在,然而生产原煤的大量辅助生产材料在其生产时不断消耗,消耗的辅助生产材料成本费用数额较大,大约占四分之一的原煤产品成本;煤田地质条件及其特殊,具有较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可控制因素时常出现在煤炭生产过程中,另外随机性的材料消耗和不准确的生产计划,都使得成本的不可控性极大提高。由此急切渴望出现有效控制成本的措施。煤炭产业生产过程比较复杂,独特复杂性是井下作业环境的特点,加上管理难度大、涉及面广等这些特点,要求生产技术具有特殊专业要求,煤矿生产工程具有较高的协作性,配套的工程生产存在较多的环节。我国煤炭开采技术装备相比于国际先进国家,在总体水平上讲还非常落后,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生产技术装备的现状是多层次结构并存,主要有手工作业、部分机械化作业,还有机械化作业[3]。

2、开发和使用计算机技术使煤炭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得以提升

(1)利于煤炭企业决策者决策企业的决策者只有全面分析和综合各方面信息,才能实施决策,通过计算机技术,使信息传递速度明显加快,信息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决策者对外部的市场信息、煤炭开采现场的信息可以随时获得,并通过计算机分析、归纳、决策众多信息。运用计算机技术为进行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措施,为煤炭企业获取信息、利用信息提供了方便条件,从而使决策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得以有效降低。

(2)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顺利进行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极大提高了信息收集、信息传递、处理分析速度,避免了由于人为原因导致的错误,时效性得以增强,利于从本质上对各类事故产生的规律、原因加以认识,使人的创造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得以充分发挥;有预见性地监控、组织、协调各生产环节和各部门的运作状况,并作好井下危险的预案、预警、预报等,保证安全平稳运行生产。

(3)提高煤炭行业的管理效能通过网络促进了各个方面的沟通,也为越级交流和横向交流提供了一个平台,减少了辅助人员,有机的结合各职能部门,管理组织机构转变为扁平型,管理效能得到切实提高。物质技术基础是企业在生产活动过程中必须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设备,通过计算机技术,促使现代化设备的技术含量不断提高,使其效能最大限度的发挥[4]。

(4)煤炭行业的成本有效减少Internet的普及和计算机技术的运用,使得各类市场信息不再受地域和时空的限制,超越国界、企业和个人,进一步拓宽了经济活动范围,极大提高了市场透明度,煤炭行业面对的的产品信息及市场更为广阔,压缩了市场与企业的时空,贸易往来更加自由,交易成本大大减少;企业应用自建网站,电子化销售和采购,企业的经济效率得以极大提高,生产成本持续下降;信息化建设使物料的周转时间得以缩短,利用优化管理使企业利润大幅度提高。

(5)客户服务水平的提高提供计算机技术使各部门之间(如:生产管理、采购、销售、仓库等)的库存信息和业务信息实现同步共享,很好的对动态供销经营中的各部门进行串联,供货非常及时,售后反映良好,极大提高了服务水平。

(6)加强人力资源和企业的整体素质企业在实施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其人才优势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形成的。首先,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为知识型人才搭建一个充分施展才能的平台;其次,企业信息化要求需要高素质的、懂得信息技术的人才。这就在一个较高的层次上向企业员工提出了要求,要求每个员工的文化素质必须提高,不要因为自身素质跟不上新技术而被淘汰,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员工积极学习,努力进取,使他们面临着重新学习新技术、新知识的压力,有利于自身素质的提高。计算机技术充分应用,使企业监督管理成本得以极大减少,也使员工的培训成本有所下降,而且企业的整体素质水平客观上也得以提高。

二、积极构建煤矿安全信息系统

总体上服务器和工作站是系统功能的两个主要组成部分,所有数据管理与专业计算由服务器端来完成,并以统一的门户方式把所有功能表现给工作站端;工作站端与系统的交互则以界面形式完成,主要包括计算显示结果、录入图形、输入输出报表数据以及把数据从监控主机上传输到服务器上等。分析其主要功能:首先,上传数据文件功能,主要上传得内容包括与系统图相关的巷道数据、各矿各类通风系统图等信息;其次,实时显示安全监测监控参数,结合上传的通风系统图相,对矿井主要巷道的安全参数如:温度、风速等进行显示,对矿井监测系统中的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等的浓度状况实时动态显示,显示主要风门的开关状态及井下通风机的运行状态和主要通风机的位置,显示井下主要测风站的风量及测风站位置;再次,局级系统管理员对管理用户进行管理的功能,主要就是完成用户密码更改、用户添加及删除等功能,不同级别的用户进行系统登录时凭借的是不同的身份,实施相应级别的操作;最后,共享网络化信息,根据公司生产发展情况系统能够进行修改完善,其数据库格式及图形可以与office、CAD制图软件等办公软件、通用绘图软件相互转换、调用[6]。基于Web的煤矿安全监测系统,采用的是全矿区分布式,通过实时数据模型的建立,对全矿区“一通三防”进行专项治理,利用智能手机实施在线监测,通过预警信息实施网上报警,从而实现全程、全时段的安全监管。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网络的大面积普及,使煤矿安全信息化水平得以全面加强,大力提高了煤矿安全监管力度。通过应用网络视频设备,对当前的安全监测系统加以有效集成,构建一套视频监控系统,形成联动,把“分散监控,集中管理”落到实处。

三、煤矿安全生产中有待解决的问题

1、缺乏对计算机技术发展的正确认识,缺少足够的资金投入到计算机技术应用上,缺乏针对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施的、完善的评估和考核体系,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

2、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撑保障。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措施和信息化基础装备、设施都非常落后,涵盖范围和信息规模都不大。适用于煤矿井下的产业化水平和信息系统、电子信息产品和信息技术的研发还相当落后。尤其是部分小型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和煤尘监控方面依然缺乏。

3、轻管理、重投入,轻软件、重硬件,轻整体、重局部等问题普遍存在于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有的煤矿投入上百万,搭建网络系统,配置了很多个人计算机,然而没有什么应用系统在网络上运行,很多电脑变成职工上网聊天、娱乐的工具,使工作受到。一些应用系统在有的煤矿也搭建了,然而由于某些原因,开发验收后的有些软件很长时间没人使用;还有的也用了,应有的效果却没有收到。很多煤矿对矿井的信息化建设没有进行规划,项目建设具有较大的的随意性,所以常常导致项目应用效果不佳或重复投资。

4、目前与煤矿行业需求和特点相适合的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和软硬件还很缺乏,相对来讲研发的煤矿行业服务保障系统和安全生产软硬件比较滞后,研发力量薄弱,无法满足技术升级和的需要和煤矿安全生产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