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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财务工作内容模板(10篇)

时间:2023-06-22 09:15:0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建筑业财务工作内容,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建筑业财务工作内容

篇1

【Keywords】 construction; financial management; the policy of business tax changing into VAT; influence; deal with

【中图分类号】F25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6-0062-02

1 引言

为了刺激企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出台并稳步推进营改增政策,对于优化完善税务体系和税务结构、减轻企业纳税压力、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有非常明显的推动作用。

2 营改增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建筑业发展的影响

2.1 主要内容

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增值税,前者指实行应税劳务,从各种不动产的销售活动,以及无形资产的转让中收取一定的营业税额,征收对象为我国的三大产业,建筑业就是其中之一,计算方法为商业营业额×对应税率。后者是从我国领土范围内发生的货物销售、产品加工、装配维修等活动中征税,征税对象为单位或者个人,计算方法为(销项税-进项税)×增值税税率[1]。

2.2 影响

实行营改增政策后,建筑企业按照增值税缴纳税金,有了更低的经营成本,有更充足的资金进行建筑设备和建筑工具的完善,以及建筑施工工艺的研发和进步;还能够降低重复计税和纳税现象的发生,避免因重复征税给建筑企业收益造成的损失,减小税收制度对市场经济发展的干扰;营改增政策还可以延长并完善我国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推动我国工业与服务业之间的协调、融合发展,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优化经济发展模式,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 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3.1 影响建筑企业的税负

①建筑业税率大幅提升

营改增之后,建筑业税率由营业税时的3%,上涨到增值税时的11%。

②应纳税额增多

营改增之后,企业原有的期初存货和原材料的进行税额不允许抵扣,在建筑业中则表现为建筑业初期材料和设备上的进行税额不得抵扣,导致建筑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增多。

③可抵扣项不足加大了税负压力

在大多数建筑企业的工程结算成本中,人工和原料成本占80%左右,其中混凝土等材料虽然可以在一定规模的工厂中购买并获得专用发票,但只能按照6%的税率抵扣;砂子等建筑原材料属于零散经营,在购买过程中很难获取专业发票。

建筑施工人员相当一部分是零散的外来务工者,负责该部分的建筑劳务公司需要按照11%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且没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建筑劳务公司的纳税压力加大,就会想办法把这部分税负转到施工企业身上。

但前面已经提到施工企业很难从施工材料供应商那里获得专用发票,很难获得抵扣,加大了施工企业和建筑劳务公司的税负压力,但企业当年购置的施工设备可以进行全额抵扣,这样可以适当减少施工企业的税负压力[2]。

3.2 影响建筑业发票的管理和使用

营改增之后,建筑业为了减少自己的税负需要充分做好抵扣额工作,因此会加大对进项税额可抵扣发票的重视程度和审查力度;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会直接影响到建筑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因此还会加大对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使用和管理,严格规范增值税发票和可抵扣发票的使用行为。

3.3 影响建筑业财务分析工作

增值税的处理方法及流程与营业税存在较大的差异,建筑业财务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及时调整营业税收金额和资产账面价值、建筑企业的财务报表也需要进行变动,这些都属于建筑业财务分析工作,增加了建筑业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负担和工作压力。

3.4 影响建筑业财务会计工作

与营业税相比增值税的计算方式更难,核算的难度更大,需要通过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计算增值税额。营改增政策在推行?r,在税制衔接上会遇到相当大的困难:

首先长时间的营业税计算方式使建筑业财务管理人员养成了会计核算的习惯,在税制衔接时,会出现财务管理人员不适应新税率计算方式、不熟悉新税率核算流程的现象,造成税额核算失误。

除此之外,建筑业税制衔接时,财务会计需要对原有的业务工作进行清算,这之中包括建筑业所有的所得税、税收等税额的核算工作,核算工作量大、核算难度高,这就加大了建筑业财务会计人员的核算压力,对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核算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和挑战。

4 营改增政策下建筑业财务管理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4.1 提高建筑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养

定期为建筑业财务管理人员开设建筑业业务范围、建筑业财务管理内容、财务管理专业知识、新型会计核算工具和财务管理手段等的培训工作,强制要求建筑业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并定期对其培训效果和专业技能进行考核。

4.2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建筑业财务管理效率的提高和财务管理制度及规定的贯彻,离不开与采购部门、劳务部门、施工部门等的协调配合。

建筑业可以借助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建立起网站或者公众号等可供建筑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及时交流的信息共享平台,便于财务管理制度和要求的及时传达、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提高增值税的核算效率和建筑业的财务管理效率。

4.3 加大对建筑业财务风险的管理

篇2

一、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一)对建筑企业税负、财务指标的影响

第一,建筑企业税负的影响。一是营改增前,建筑业营业税税率3%。营改增后,由于建筑业的计税原理与适用税率发生变化,其所承担税负也将发生变化。建筑业一般计税方式增值税税率11%,简易计税按3%增值税征收率计税。建筑企业的税负高低主要取决于成本费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进项抵扣得多,在减少应交增值税的同时,相应减少了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支出。二是税负有可能增加的因素。建筑企业主要的施工材料为黄沙、水泥、砂石、钢筋、砖头。在实际采购中,建筑业的上游供应链,如黄沙、砖头、砂石多为小规模纳税人。虽然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采购接收方也只可以抵扣3%的进项税额。三是现在很多企业存在多资质、跨行业经营,不同资质涉及不同行业、不同的业务内容,其成本构成差异较大,其应税服务所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不尽相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是企业税负高低的关键因素。

第二,对建筑企业财务指标的影响。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营业税政策下,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包含增值税额,营改增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如外购办公楼等不动产的增值专用发票税额都可以计入可抵扣范围内,从而导致企业资产总额会比营改增有所减少,可能引起企业资产负债率的上升,加大企业的财务风险、融资的资金成本,对其资产和现金流量也会有一定的影响。

(二)对建筑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第一,营改增后对建筑企业资质共享的影响。建筑企业的资质等级彰显企业自身实力,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基本条件。对于规模较大、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工程项目,业主招标时会对建筑企业的资质等级提出很高的要求。大型项目的中标单位多为集团公司,而拥有实际施工队伍及装备的施工单位又常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当中标单位为集团公司或者总公司,施工单位为下属单位导致合同签订主体与实际施工主体不一致,所有成本费用采购发生的进项税额都是以下属施工单位为采购单位,集团公司或总公司为业主开具建筑工程服务发票,销项税与进项税不匹配,工程中标实体与实际建设单位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增值税的抵扣链断裂,影响进项税额抵扣。

第二,营改增后对建筑企业劳务分包及分包的影响。建筑项目的分包有专业分包资质的分包、劳务分包,以及内部施工队伍、劳务派遣、工程项目挂靠等形式的分包。

一是营改增对劳务派遣的影响。劳务派遣是总承包单位与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用工派遣合同,劳务公司分派务工人员到总承包单位工程项目上作业。劳务派遣公司没有建筑施工资质,在劳务工资差额抵扣的政策,劳务派遣公司只能对劳务服务部分开具增值专用,工资支出部分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承包企业在工资部分是不能抵扣的,就不能对这部分劳务成本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总承包单位的税收负担。二是对内部施工队伍的影响。在当前的行业状况下,多数总承包单位建立自己的综合施工队伍、专业施工队等内部施工队,既可降低劳务用工的风险,又可承担工程项目上施工工期紧急、施工难度大的重点施工任务。由项目部与施工队伍签订内部经济承包协议,以工资形式结算,因施工队伍没有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相应部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开不出来。这种情况下,总承包单位方在这部分成本上抵扣不到进项税。

综上所述营改增后,建筑企业降低税收负担的关键是要取得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企业的管理、合同的管理、供应商的选择,对增值税认知,税收统筹筹划,增值税核算以及发票管理的不足,建筑业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难度较大,这也意味着建筑行业在营改增前期会有一个困难的过渡阶段。过渡阶段后,建筑行业的税收体系、财务工作将会更为系统、规范、完善。

二、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的措施

(一)如何选择供应商、分包商、合作商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总成本的3/5以上都是材料设备费用,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各材料、物资、设备采购,对供应商的身份选择及是否可以获得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票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将对企业的发展、市场竞争力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建筑企业在供应商选择方面要注意以下四点:

第一,供应商是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建筑企业与其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写明增值专用发票的税率、开具时间。

第二,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时,建筑企业根据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购买双方应对买卖价格议价,含税价格是在未税价格的基础上加可抵扣进项税额。建筑企业作为采购方在同等采购成本下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供应商为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合作社(苗木等)时,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开具农业产品收购发票。

第四,分析比较供应商进项税额是否可抵扣带来的税负差异,寻求企业收益高点。

(二)慎选劳务分包及分包劳务用工来源

劳务成本占施工企业工程总成本的20%~30%,建筑企业尽可能找有专业分包资质劳务公司的劳务用工,更要取得劳务公司提供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发票来降低企业税负,借助专业劳务分包公司的经验及组织能力,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利于相关人员的管理。

与此同时,施工单位还要注意优化施工项目管理方案、控制施工进度,提高机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减少人工使用,减少人、材、机浪费,才能利于企业成本的控制,开源节流,适应新的政策环境。

(三)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第一,企业原则上应选择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取得增值税专用,保证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流、合同流、发票流、资金四流一致。

第二,增值专用发票票面购销双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税率、金额等内容完整、准确、齐全,且与实际交易相符。

第三,增值税专用发(下转第页)(上接第页)票票面整洁、干净、字迹清晰、不折叠,票面密码区不出格、不压线。

第四,采购人员收到增值专用发票及时传递,以免过了抵扣认证日期。

第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领、开具、认证、纸质专用发票与专用设备保管设置专人专岗。

第六,公司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核算、分析增值专用发票进项税抵扣情况,严格区分一般计税方式下的工程项目可抵扣进项税抵扣,简易计税方式项目工程不可抵扣进项税。

第七,严禁公司的任何人虚开增值专用发票以及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买卖增值专用发票。

(四)加强财务管理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资金链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由于工期长、竣工验收标准、施工工艺等原因,很大部分建筑业项目存在合同与实际执行的差异,施工企业要仔细分析、谨慎选择筹融资方式,要以最低的财务成本去筹资、融资,也要减少企业资金的机会成本和管理成本。对企业在进行有关项目的成本预算要求更高,提高全面预算的有效性,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监督与分析、反馈,提高资金使用安全与效率。企业要充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加大进项税额可抵扣额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企业要重视供应商的选择,合同管理、签订、审核,企业采购人员询价、议价、协商能力,各负责人员要关注、重视供应商提供发票的发票税率、发票提供时间,不能为了方便、省力就简化规章制度,因小利而疏忽发票的开具,合约部、财务部要强化合同签订环节的审核、管理。

(五)提升整体专业水平

营改增政策对建筑行业有很大的影响,各建筑企业应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企业要加强加快组织有关人员的营改增政策知识培训工作,着重于税务申报和税收筹划人员在营改增方面的培训与学习。企业要及时调整与税收改革相关的财务、业务流程管理与方法,落实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与学习,提升公司会计核算水平,税收筹划能力、税务风险规避能力,给企业创造税收利益;企业要更加重视对采购、预决算、投标造价等业务人员的培训,加强公司全体人员对政策的了解和学习,加深其对“营改增”的认知程度,提高他们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重要性和管理增值S梅⑵钡闹厥映潭取

(作者单位为昆山市开源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篇3

一、前言

在我国以往的会计核算中,手工性强,而对于目前通过的数据与电子化应用则较少,这也造成了以往会计工作中的繁难性压力。目前,会计信息化的普及与应用范围逐渐增大,会计业中的数据存储与处理速度与容量得到极大的提高,而其工作效率也得到了很大的增强。而对于建筑业的会计信息化来说,更多的是要立足行业要求,贴近行业实质,才能从根本上,做好建筑业的施工企业会计信息化的价值与实现,从而最终达到财务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双赢。

二、会计信息化对于建筑企业施工的作用

对于建筑业的企业来说,工程与项目的唯一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特点,我们在做会计工作时,更多地是要考虑到信息传递的安全性与准确性,在以往所通过的传统渠道传播(如电话等)最大的缺点是保密性不强,而且对于传播的正确性也有很大的质疑。所以,在进行这方面的会计信息化普及时,就能够克服传统渠道传播的局限性,在面对地域面积跨度较大的各个工程时,能够实时且有效准确地把会计的相关信息与处理内容进行传递。不仅可以有效地适应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也能够在流动性较强的建筑行业特点上,做好财务工作的真实性与管理效率的提高工作。

(一)工作量的减少,工作效率的提高

会计信息化主要作用在于对于信息处理能力的速度,在大量的会计信息涌入时,计算机的处理与计算能力,可以帮助专业会计人员更加有效率地进行信息的汇总与分析。如在进行原始凭证的录入工作时,只需要进行输入信息即可,后续的分析与总结工作,只需要通过计算机操作就可以轻松完成,这就让专业会计人员从繁杂的平账编报工作中解脱了出来,有更多的精力集中到会计业务的管理与财务工作的有效安排中来。不仅让使得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与管理能力得到提高,而且对于整个企业的成本投入与运营方面也有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二)为财务管理添助力

由于会计信息化中对于计算机技术的大规模利用,这就使得在会计业务里,可以通过强大的联网作用,来达到所有会计业务的准确汇总与分析,这样对于我们企业的会计综合性管理工作是一个强大的助力。而且不仅仅在于业务上的汇总统一优势,在对于整个行业与国家高度上的业务经验与相关信息上,也能够更加及时地进行信息的接收与调整,这样,对于企业在财务管理上的决策,也就能够提供更好的信息依据。

(三)为企业管理作保障

正如上文所说,由于会计信息化的实现,不但能在信息接收速度上的提高,为企业财务上的决策提供更实时的依据,而且会计信息化的实现对于财务管理上数据的有效与真实性,也能得到不小的助力。以往的会计信息处理,主要在于人为计算作业,在精细与严谨性上,与现在计算机系统的大批量信息处理有着明显的差距,所以,我们目前对于会计信息化的应用,能够有效地减少人为的失误与纰漏,将会计业务中的管理成本与失误成本降到最低。而对于企业的财务成功管理提供了更强大的技术保障,这也能为管理层提供更真实可信的可靠管理数据,从而企业管理更加具有科学性。

综合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对于整个建筑企业会计业务来说,其会计信息化的价值与实现,不仅对会计业务本身是一种技术上的创新与提高,同时对于整个企业的财务管理与经营决策也发挥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如何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化

综合上所述,会计信息化有着明显的优势,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化,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上有着非常巨大的推进作用。首先要提供一个良好的硬件环境作为会计信息化实现的物质基础;其次,对于会计人员的思想与工作技能要求上,要做好相关的培训工作,提高其相应的操作能力,最后,与自身建筑施工企业的结合上,要做好因地制宜的会计信息化的开展,让整个会计信息化工作可以在整个财务工作团队时顺利应用。

(一)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化实现的前期准备工作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中,为推进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信息化做好坚实的基础,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准备工作:

1、财务团队中会计人员的思想准备

要意识到会计工作不是一个单一性的独立工种,它具有着综合业务性,因此其所处理的会计信息是整个企业所有的部门与个人息息相关的财务信息,所以在真正地进行会计信息化工作推进时,要从管理层开始动员,让企业全部人员开始重视这个工作,才能从思想上达到高度的统一,最终达到优良的推进效果。

2、整个财务管理团队中会计信息化应用的组织分配

在进行财务管理团队的会计人员组织分配时,要意识到,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做好会计信息化的工作模式与流程设计。根据相应的岗位选择合适的人员进行操作,在进行分配时,注意结合员工的个体差异,进行针对性的组织分配,防止出现不会出现“水土不服”的问题。

3、对于会计信息化的硬件与设备的采购与安装

在会计信息化推进时,我们还要意识到行业的特性问题,选择处理软件时,要借助同行的经验与相关的知识理论,不一定要选择最昂贵的硬件设备,要根据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最合适的硬件与设备的选择,这样才能在硬件的采购与配置时,做到最高的性价比。

(二)做好会计的核算

如何进行会计信息化的实现建立与其会计业务量的统一处理,就要在所有基层单位与相关部门在进行各个会计处理时,统一会计处理模式,进行数据的输入与信息处理。在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里,可以看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点多、会计业务单项多,同时还有具有工作面宽、工作中债务问题多、债权单位的变动可能性大与收支款的处理资料多等情况,在会计科目代码的设计上,就要注意尽可能的统一,防止混淆。对于整个企业内的会计信息就要在全局的高度上,进行统一规范的标准制订,这样才能保证所有子项目的最终汇总到一起时的业务正确性。

(三)团队建设对于会计业务的重要性

与以往的会计工作流程不同,由于会计信息化的开展,致使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工作划分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从以往的单一性工作内容与处理方式,转变为综合性的会计业务与灵活的处理方法。为了让会计人员更好地适应好目前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化业务,在对相关的财务人员专业化要求上,就要更加强调其工作技能等级与相关的专业理论。所以,在会计信息化工作中要提供多种的培训机会进行会计信息化的知识更新,从而保证其在工作中的能力。同时也要在团队建设中,设置好相关的硬件与软件维护人员,做好技术上的保障,让会计信息工作更加稳定与可持续开展。不仅要提高相关人员的技术再教育的水平,对于所有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与学习能力在思想意识上都要进行提高。这样才能使整个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信息化价值得到顺利实现。

四、结语

综上所述,会计信息化的价值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如何实现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化,总的来说,在适应时展需求的同时,根据自身企业特点,做好新技术与新工作方式的大胆尝试,但也要注意,所有的改革的成功,都是建立在事前无数次的试点与试验上。所以,不仅要做好同行业间知识经验的学习与吸收,还要立足于现实,严谨认真有序地把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化推进,从而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成功。

参考文献:

篇4

建筑企业财务工作的重要一部分,就是依法为国家缴纳税款,而具体的税款缴纳额度和相关内容,则由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来决定。“营改增”,这项税收政策的施行,引起了建筑企业财务工作的一些相应的变化。在新的仍然有待完善的税收政策下,建筑企业的财务工作如何变被动为主动,成为了建筑企业需要考虑的问题。努力适应新的税收政策,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出发,通过正确的财务管理方式方法实现企业的正常收益,才是建筑企业的长远发展之路。

一、“营改增”内容概述

在1994年和2009年,我国都进行过税制改革,此次“营改增”税制改革,可以说是前两次税制改革的又一次发展。此次“营改增”,目的是非常明确的,即深入解决重复征税问题、为企业减负,当然也为了我国税收在未来的长远发展做了一些必要的铺垫。为了增加建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此次“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范围也包含了建筑企业,具体增值税的征收标准为销售额的11%。此次“营改增”首先在上海的部分行业试行,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后,从2013年8月份开始在整个国内推广施行。

二、“营改增”为建筑企业财务工作带来的影响

在新的税收制度下,如果企业不能及时地转变财务工作策略,适应新的税收制度,必然会遭受较大的由于税制改革带来的影响,而对于一些小的建筑企业来说,这样的影响是非常严重的。

1.增加了建筑企业的纳税负担

国家制定“营改增”税制的初衷,是为了减少企业包括建筑企业的税负,然而,在实际施行中,情况却并非如此。原因是,“营改增”税制改革后可以降低企业税负的说法,仅仅是理论计算的结果,其前提是建筑企业的材料和设备等都能取得足够额度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专家们的计算中,建筑企业的进项税额只需要超过销售额的8%,就可以让企业的税负低于“营改增”制度实施之前的税负。从理论上来说,确实如此,但是实际建筑企业的税负情况却并不乐观,很多企业的实际情况显示,它们的税负相比“营改增”之前,反而增加了。究其原因,就是由于建筑企业在实际运行中的各种成本,包括人力成本、物资成本、维护成本等,造成了建筑企业无法得到足额的进项税额。

2.建筑企业的财务指标难以确定

“营改增”税制改革后,由于制度的切换较为迅速,导致在建筑企业的运行过程中,一些重要的财务指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产生了不确定性。这些财务指标中,包含了项目报价、资产存量、资产债率、企业经营相关指标、企业资金流转情况等。由于营业税和增值税不同,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从而对建筑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产生了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采取应对方法,把各项财务指标确定下来,将会给企业的财务工作带来很多不利影响,不利于建筑企业的长远规划和发展。

3.增加了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难度

由于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涉及各种材料、设备、装置等,所以建筑企业需要在市场中进行大量的购买工作。而我国的税务法规规定,增值税实行的扣税法是购进扣税法,因而建筑企业必须在购买中取得发票,而国家对于发票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开具发票的单位也需要具有足够的资格,导致在实际购买中,很多企业由于没有取得发票或者只是取得了一堆结算单或者出货单造成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难度增加。

三、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的措施

1.对建筑企业的税收进行必要的规划

建筑企业对自身需要缴纳的税收进行规划的目的,是为了利用良好的规划,有效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具体来说,建筑企业可以请求国家财政扶持,通过国家对于企业的帮助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增加企业的财务管理建设;建筑企业同时也要做好投标事宜,通过正确的投标工作合理比价,洞察市场各种供货方的情况,选择正确的避税方案;建筑企业还应当合理确定单环节税改和全环节税改的标准,控制纳税时间,综合制定纳税方案。

2.做好建筑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涵盖了建筑企业在盈利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种与盈利相关的风险因素,其中在税收风险管理方面主要是发票管理、合同管理等。发票管理要时刻保持清醒的思路,认真细致,从发票的开具、保管、审查等方面,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避免风险。合同管理要注意对方的资格资质,同时也要注意合同备案后的后期管理。另外,在选择合作企业的时候,务必要选择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保证把风险降到最低。

四、总结

“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施行,无疑给我国税收的发展和企业税负的降低带来了良好的效果,也有利于我国税收政策的长远发展。但是,“营改增”对于建筑企业财务工作的负面影响也应该得到相关人士的重视,采取妥善的方式解决,才能够让“营改增”政策的优势面体现出来,更好地为企业的未来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程海涛.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4(05):248.

[2]殷青妙.论“营改增”对建筑企业财务工作的影响[J].中国集体经济,2014(19):105-106.

篇5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2-0-01

一、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制的差异

首先,税制方面存在区别。营业税和增值税是中国税务行业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适用面比较过,涉及多个行业。针对本文研究建筑业,增值税适用方面很广,例如建筑过程中的建筑材料费用、工程设备费用以及相关机械的维修管理费用等,增值税的计税方式和营业税的计税方式在会计处理方面也有很大的差异。

其次,税收手段不同。营业税是价内税,这种方式很简单,并且以税后的造价的营业额作为计税,应纳税的额度是通过税后造价和税率计算,应缴纳额度的定值和营业额的大小直接挂钩,而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这两种计税方式都可以通过税前造价进行计税,简单一点说就是计税方式应缴纳税额是通过销售额的税前造价和征收率来计算,应缴纳的税额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得出的,销项税额是通过税前造价的销售额和税率计算的,并且根据我国相应的规定,建筑业选择适用于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二、营改增税务制度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

通过上述分析对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差异性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那么单对建筑工程造价来讲,营改增税务制度又有什么具体影响呢?文章就从三个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阐述:

1.工程预算管理影响

工程的预算是工程建设的重点工作,会对工程的投标有很大的影响,由于营业税具有价内税的形式,在工程造价里具有税金而且特征是比较固定,所以在投标报价时相对比较简单。而增值税就是价外税,在实施营改增以后,投标报价就会通过工程造价及销项税额分开的方式进行,并且对建筑产品的价格规律和造价进行转变,但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进项税额是无法估量的,在实施营改增以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等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税额,所以很难准确的对工程税负状况进行正确评估,从而对投标报价工作的开展产生较大的影响。

2.工程承包影响

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依据总承包的主要特征,覆盖整个全过程,在营改增实施以后,会对工程总承包产生很大的影响,主要的影响有增税依据的改变,在施工过程中,要征收营业税是依据增值税及营业税暂停条例进行的,对自产货物的计税根据是比较模糊的,有时会出现多次征税的情况,但是在营改增执行以后,就不会出现类似的情况了,对于现在的建筑工程来说,所经营的项目数量不断的增加,虽然有一些进项税方面可以抵扣,但是还有增加了很大税费负担,使得建筑方面使用的水泥、混凝土及水电费等成本都有所增加,当执行营改增以后,很难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获取,所以在实行营改增以后,就会很大程度提升工程税负水准。

3.成本管理影响

对于工程项目成本主要有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等很多费用,其中项目成本中还包含营业税及附加,但是实施营改增以后,工程的成本核算就已经将价税分离出去,并且因为核算模式的变化使得财务标准因此发生变化,会对财务指标有很大的影响,在营业税的价税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增值税进项分离处理,会减少收入的一定比例,还因为进项税额不够充分,最终会影响利润的总额,虽然税负有所提升,但是会使现金流动量减少,在增加资金支付压力的基础上提升资产负债率标准。当营改增实施以后,建筑业缴纳的增值税会有一定的变化而且变化十分的频繁,所以财务核算人员的工作有很大的困难。

三、建筑行业造价工作应对“营改增”制度的对策

文章通过两部分的讨论,对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造价工作面临的现状进行了分析,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建筑企业面对“营改增”税务制度应该如何调整自己的工作对策呢?笔者针对这一问题谈一下自己的思考与建议。

1.转变经营理念

首先就要做好计划制定的工作,与之前的营业税缴纳情况相比较,工程计价从含税价格向着不含税的价格转变,对建筑行业来说需要很长的计价规划时间,在实际的报价过程中,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投标报价体系进行完善,以具备良好的竞争能力。其次,在进行预算投标方面,需要做好成本费用准备工作,以便对增值税进项进行评估,同时在保证可以争取更多进项税额发票基础上,保证企业的最大效益。

2.注重人员培训

对于建筑企业的员工来说,要清楚的意识到营改增实施以后对企业的影响,在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对营改增相应的问题进行分析,以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对营改增的重视程度,所以企I应该加强对营改增的培训工作,使所有的员工都能满足“营改增”税务制度实施以后所在岗位的要求,尽可能的采取自行组织施工管理模式,对相关财务人员来说应该进行重点的培训工作,做好增值税相关知识的了解与掌握,以此更好的开展相关的工作。

3.慎重选择供应商

在工程造价内材料设施的费用所占的比例很大,在营改增以后,企业的建筑材料采购收到了很大的影响,供应商对材料的折扣也有很大的影响,对于供应商来说应该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并且这些都要在合同中体现出来。针对建筑规模比较小的项目,供应商和建筑企业就需要在采购之前做好交易价格的协商。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的不断深入,建筑工程专业迎来了自己发展的黄金时期,其中涉及到税务工作的内容也变得更加复杂,“营改增”税务制度的颁布,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建筑工程造价活动,使之更加合理合法,希望通过本文对于营改增背景下建筑行业造价的现状分析,能够提高建筑相关税务部门的工作能力,为我国城市建设发展以及税务制度改革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孙铭杰.论“营改增”下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发展[J].财经界(学术版),2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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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改增”对建筑企业财务影响

(一)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营改增”与建筑企业税额有着密切联系,建筑企业税额主要有价内税和价外税两种,对建筑企业而言,增值税主要指的是价外税,即为税金附加在商品或劳务价格之外的税。如果站在劳务角度的话,营业税制度更换,则实现了主营业务收入到增值税后剩余收入的有效转换,最终企业的入账金额会更低。如果站在企业购货角度考虑,增值税可抵扣性是比较强的。因此,更换相应营业税制度之后,涉及企业固定资产的入账资金都会有所变动[2]。

(二)对建筑企业成本的影响

在建筑企业营业税核算过程中,企业主要通过加强价税合计进行成本核算的。所以,在实际成本计算过程中,企业必须在合理区分实际价格和实际税收的基础上进行计算,其中,一部分属于生产成本的范畴,另一部分属于进项税额的范畴。国家加强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后,针对企业实际成本税收,需要依据进项收入票据进行扣减支出,由于企业购置材料分期付款及出现虚假发票等因素干扰,同样会使得相关进项税额难以扣减。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筑企业要不断缴纳更多的增值税,直接导致建筑成本明显增加的现象。

(三)对企业现金流的影响

建筑企业当中,预缴税款是主要的纳税方式,对企业税务部门人员来说,主要结合企业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根据一定比例收取税金,严格遵循多退少补的原则。但是,采取这种税务获取模式,建筑企业往往需要缴纳更多税款,这也是企业相关税务收取过程中经常产生的问题。另外,建筑工程项目完成时间是比较长的,往往无法及时收回工程款,且在企业申报之后,就会出现企业资金不充足问题,具备比较强的滞后性,这些影响因素的存在都会给企业现金流增加压力

二、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有效对策

(一)及时进行纳税统筹

对现代化建筑企业来说,为有效应对“营改增”,应当组建子公司,运用专业化增值税发票,加强进项税抵扣,避免增值税抵扣等问题出现。对一般的纳税材料供应来讲,往往要依据相关的分包政策,加强企业间业务合作,在进项税额合理抵扣基础上降低内部应纳税金[3]。同时,还要严格按照国家“营改增”要求进行建筑合同制定。对于已经属于具体实行范围内的建筑企业来说,可以采取服务推迟措施,以应对“营改增”政策实施与执行。在“营改增”后,首先要从建筑企业入手,进行劳务购买和税额抵扣,加强供应商纳税统筹,明确供应商纳税人的性质。

(二)加强专业化人才和培养

“营改增”税制改革以后,对建筑企业财务工作者来说,必须提升自身财务工作水平,增强自身的财务工作责任感,满足一系列财务工作要求。企业在进行“营改增”专业化人才选拔的时候,必须严格遵循相关人才选拔标准化要求,满足企业“营改增”财务管理需求。对财务工作者来说,要不断扩宽自身的“营改增”专业知识面,明确“营改增”财税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必须细心对待会计工作,从根本上提升财务自身综合素质。

(三)落实财务基础管理工作

对现代化建筑企业来说,在进行“营改增”税改实施过程中,必须转变传统化财务管理模式,发挥企业自身财务管理优势,加强自身“营改增”实施过程中的财务管理水平。模拟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实际,密切观察企业施工过程中的现金流量,同时要加强财务会计系统评估,加大预结算系统评估力度,保证企业在“营改增”税改之后,采取财务数据及信息核算,确保税改后建筑企业利润和效益。

(四)加强企业税务管理

第一,完善人员配备。相对营业税,增值税申报难度更大,监督管理也更加严格。因此,必须加大财务人员配备力度,多引进专业化复合型财务人才,且要创设科学合理的开票点,保证足够专业化开票人员。

第二,创新财务信息系统。建筑企业增值税核算难度是比较大的,增值税核算管理内容比较复杂,任务也比较繁重。随着国家级企业稽查监管要求的不断严格化,涉税违规成本也变得越来越大。所以,企业必须创建相对完善和强大的财务信息系统,加强对于建筑企业增值税核算的监督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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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建筑业劳保统筹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时期出现的新事物,它具有较强的政策性、业务性和时效性,是建筑企业深化改革、增强活力、摆脱困境、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几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社会保障体制的逐步确立,统筹工作与建筑业的改革发展越来越密切,已经成为其重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实践证明,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协调发展,将会发挥越来越明显的重要作用。劳保费用征收是统筹工作的核心。如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环节。如何做到收得足、管得好、用得当、该收取的不少收、该上缴的不截留、该拨付的不克扣,是我们建筑劳保统筹管理工作需要解决研究的新课题。

建筑业统筹是经过长期实践,具有很强社会吸引力的一项公益性事业。他能很好地解决目前建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表现。因此,我们务必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做好这项工作。

强落实,确保建筑业劳保费用足额收缴

劳保费用的收缴是统筹工作的基础,是费用管理与拨付的保证和源泉。劳保费收缴率的高低,是反映统筹工作强弱的重要标志,是做好劳保统筹工作的前提。一是要加大对劳保费用收缴方面各项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进行劳保统筹重大意义和作用的认识,加深对足额收缴劳保费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激发自觉性,增强责任感,形成全社会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全社会关心收缴,督促收缴,自觉收缴,变政策和行政手段的强制性为征收对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收缴中严格按政策办事,按标准征收。劳保费用统筹管理政策的出台具有强制性的特点,他既是劳保统筹管理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建筑业实行劳保费用统筹管理的优势所在。只有坚持原则,严格把关,一把尺子量到底,防止随意性,增加透明度,才能取得收缴单位的信服和信赖。同时,要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取得政府和各级领导的支持,努力做到征收人员不讲人情面子,抵制“减免说情”风,尽可能足额征收费用。三是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劳保费用收缴程序。避免收缴工作的盲目性,认真加强收缴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巩固和完善以规划为龙头,建管参与把关的管理体系,注重协调,加大对漏收项目和在建中加层增量工程项目征收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强措施,确保建筑业劳保费用合理使用

劳保费用是建筑企业职工的养命钱,是离退休人员主要生活来源。劳保费用的管理是我们整个统筹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手段,事关社会的稳定和政府声誉。如果把收缴来的劳保费管理不好,出现问题,那就是失职,甚至是犯罪。一是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始终想着创造劳保费用的主人是建筑企业和工人,必须站在对党的事业和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管理好劳保费用,任何挤占、挪用、拆借、担保等做法都是违纪违法行为。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严格按“五统一”的管理制度,做到“四个坚持”,规范运作程序,资金账目公开,避免权利集中,建立监督机制。二是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国家对资金管理的一项根本性政策,资金管理权和使用权分离,是对权力的制约,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劳保统筹费用管理的客观要求。在具体工作中,要以制度管理为出发点,严格财务管理。三是要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按章办事、依法理财,会计核算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防止劳保费用的流失。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廉政意识、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三、强管理,确保建筑业劳保费用足额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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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担任财务部经理以来,服从领导的安排,听从领导的指挥,纵向责任明晰,横向积极努力协调,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在资金的管理上:工程项目按计划、合同列支生产经营按生产计划列支;日常零星开资按领导在erp系统审批计划列支。总之,我从事20多年的财务工作,我认为沈阳xxxx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很规范,主管领导指导很及时,这都是我学习的地方。多年来,会计职业时刻提醒我,一定要恪守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按照《会计法》和《税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参加并做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共同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好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以最优的方案为领导的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经济信息,当好领导的参谋。

二、协调、配合好各部门的工作,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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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筑行业是受到“营改增”政策影响比较大的行业之一,在该政策的变革下,对于建筑行业的会计处理流程、税务缴纳方式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这些影响既有有利的一面,又有不利的一面,所以,对建筑行业的相关“营改增”政策的分析,针对不利于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情况,应当提前制定相关政策。

一、“营改增”的相关内容

“营改增”是指在原来企事业单位的缴纳营业税税金逐步转变为缴纳增值税税金的情况,这是我国政府为了减少重复征税、减轻企业沉重的税务负担、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所进行的一项税收优惠改革措施。这项税收改革措施的有效实施,可以有效完善我国的纳税体制,优化税收结构。在建筑行业的“营改增”税收改革中,建筑行业的适用税率为11%,对于建筑行业“营改增”后产生的影响,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对于其带来的影响深入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减少“营改增”的推广阻力,促进建筑行业的成功实现税收转型。

二、建筑行业“营改增”的影响

建筑企业营业收入一般都会超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营改增”后在认定纳税人时均会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1%的增值税率。“营改增”是一项在旨在减少重复征税现象发生的税收改革方式,但是,它在减少企业以往税负的同时,也有可能加重企业的纳税负担,比如,如果在过去的企业缴纳营业税,且很少出现重复征税的情况时,“营改增”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过高,将会导致增加企业税负的情况发生,所以针对“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我们应该从不利和有利两方面进行分析。

(一)建筑行业“营改增”的有利影响

建筑行业的“营改增”税收改革措施,对于大部分的建筑企业来说,它带来很多税收好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成功避免了重复纳税。在以往的营业税率下,建筑行业纳税的税率虽然比较低,但是由于营业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上一个流通环节交过税之后,在本工程建设中仍要足额交税,出现很明显的重复交税现象,而且工程项目的承包不会因为各个方面的不同而分别征收营业税和增值说,所以实际负担的税率较高,通过“营改增”,可以有效的将这种重复征税的情况出现。其次是有利于保证建筑行业的发票真实性,在建筑行业的增值税纳税中,应税劳务实行统一的增值税税票,由国税机关统一开具相应的发票,并且所开具的发票可以经过多方认证,与网上税收发票系统相连接,可以网上查询到发票票据信息,从而避免了开具营业税票据不正规和不严肃的情况出现,有效的保证了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最后,建筑行业的“营改增”可以有利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建筑行业的资产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建筑行业更新固定资产可以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而在以前征收营业税的期间,建筑企业的购进固定资产不能有效抵扣,不利于建筑行业的固定资产更新,在“营改增”的税改政策下,可以有效地引导了我国建筑企业的固定资产更新,提高了建筑企业的工作效率,有利于新设备以及新技术在我国建筑企业的推广和应用。

(二)建筑行业“营改增”的不利影响

“营改增”是我国税收结构不断优化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于过去税收不利局面的改善,比如有效实现建筑业的结构性减税,加快建筑业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应用等等,但是由于过去税收的现状,“营改增”措施的实施也有不利的一面,对建筑行业未来的发展产生一定的挑战,因此,为了尽量将这种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建筑行业应当了解“营改增”措施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才能根据这些方面制定相对应的措施,改善这种不利局面,针对“营改增”的税收措施对建筑行业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提高了对建筑行业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在我国的目前的建筑行业中,其财务从业人员没有跟上时代步伐,财务人员知识结构陈旧,学习能力较差,综合性专业素质人才严重缺乏,在“营改增”改革政策推广中,建筑行业将面临很大的财务专业人员短缺的影响,为建筑企业的财务工作带来极大的风险和挑战。其次,为建筑行业的税收筹划带来很大的挑战。在过去的营业税率下,征税方式比较单一,建筑企业的纳税筹划意识较差,随着增值税变革的不断扩展,各种条件下的征税税率和税额是不一样的额,如何进行规划,需要考虑到企业的各个方面的现状和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一些建筑业务比较凌乱,业务量比较大,纳税筹划工作比较严重,对建筑企业的纳税筹划带来极大的挑战。最后是“营改增”的税收改革措施还有可能带来纳税负担。对于“营改增”的目的来说,当然是为了实现结构性的减税效果,但是如果建筑企业不符合相关的条件,或者没有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营改增”的税收改革措施,不仅不能有效实现减少税收的目的,还有可能增加的纳税负担,这需要相关的建筑企业加以重视。

三、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的措施

随着“营改增”改革的不断深化扩展,在建筑行业的“营改增”政策也将会如火如荼的展开,针对“营改增”对于建筑行业对企业产生的有利或不利影响,建筑企业都应该做好相关的措施应对,具体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

(一)加强“营改增”财务人员的培养,积极学习“营改增”的经验

新型的“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企业的财务从业人员来说是个学习的契机,我国建筑行业“营改增”的推行中,应当加强建筑行业财务人员关于“营改增”知识的培训,企业内部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并对培训效果进行相应的考核,积极主动了解其他行业“营改增”的现状及经验,积累相关的“营改增”知识,同时提高建筑企业财务管理队伍的学习能力以及应变能力,在“营改增”全面推广之前做好一切财务业务处理的准备,针对会计处理的紧急情况,制定好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从而为“营改增”政策在企业的内部的顺利实行而保驾护航。

(二)转变以往建筑行业的纳税观念

对于以往实行营业税的建筑企业,应该积极适应时代潮流发展的现状,积极迎接“营改增”政策,树立全新的纳税观念,在改革后的建筑企业纳税体系中,纳税工作不再是单纯的简单的统一纳税税率,纳税筹划空间也比较大,所以要树立全新的纳税理念,包括“一般纳税人”的意识和纳税筹划的观念,“一般纳税人”可以符合大部分的建筑行业,对于增值的进项税额可以有抵扣作用,所以建筑行业应该设立“一般纳税人”的意识,另外还要树立纳税筹划的理念,在复杂的纳税管理体系下,可以通过纳税筹划减少企业的纳税额,为建筑企业取得税收效益。

(三)积极学习国家税收政策,及时调整企业经营战略

在“营改增”的税收改革政策推广前,对于各种行业的纳税情况,国家都会有相应的税收说明。由于在“营改增”试点中,可能存在很多实施的问题,为保障新的税收政策顺利推行,国家相关部门肯定会针对暴露的问题及时出台相关的调整方案,从而在总结试点经验和结合建筑行业特点的基础之上,最终形成建筑业最新的“营改增”调整方案,为建筑行业税收政策的进一步推广,扫清了障碍,因此,我国的建筑行业的财务从业者应当时刻关注国家政策的发展变化,积极学习国家的最新税收优惠措施,及时调整建筑企业的发展、经营方向,最大程度上利用“营改增”对建筑的有利影响,有效的规避“营改增”不利影响,从客观上,也有利于优化企业的生存状况,优化企业的发展战略,促进建筑企业实现价值。

四、结束语

建筑行业的“营改增”改革,对于广大建筑行业来说,不可避免的会有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是对于建筑企业准备不足,纳税规划不到位,导致纳税额增加的不利影响,例如,“营改增”实行前结存的施工设备、材料物资能否分期进项抵扣,工程预算定额计价体系中如何修改完善,销项税额的计提与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等,另一方面是建筑企业的纳税额减少,税收负担减轻的有利影响,例如通过纳税企业的进项税额进项抵扣,可以促进建筑企业纳税额的减少,加强了纳税税票控制,优化了纳税结构。总之,建筑行业的“营改增”政策,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符合建筑行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达到国家减清企业税负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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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5-128-02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大力推进,城市人口日益增多,我国建筑行业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营改增”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是我国财税体制的改革的重要内容,建筑业的“营改增”改革,旨在减轻企业赋税,促进企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同时,“营改增”涉及到建筑企业的各个方面,必需慎重全面分析,得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其优势并尽可能减少对企业运营的不良影响,更好地促进建筑企业的发展。

一、“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的影响

(一)产生的积极因素方面

1.“营改增”能够有效解决建筑企业重复征税问题,改善企业赋税严重的现象。

赋税对建筑企业的收益影响巨大,建筑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是需要征收营业税的产业,在建筑材料与施工设备的采购中都需征税,而建筑企行业的建材与设备购买往往金额很大,所以要缴纳的税收也是非常大的,如果没有进项税额的抵扣行为,会使企业的税负非常沉重,大大增加企业的建设成本。建筑企业实行“营改增”税务改革,能够大大提升企业发展活力。同时,建筑企业施工设备的更新会受到影响,不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营改增”的实施,使得建筑企业在材料与设备的购置中采用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就会大大降低企业缴纳的税额,从而减缓建筑企业的营业税的赋税承担,提高保证企业的收益。

在建筑企业“营改增”后,首先涉及企业进项税额的抵扣,试举例如下:

某建筑企业2016年度全年完成营业收入为11100万元,假设毛利率10%,工程结算成本中,原材料约占55%,人工成本约占30%,机械使用费5%,其他费用占比不超过10%,营业成本9990万元(两项均含增值税),在“营改增”实施之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应缴纳营业税为333万元(11100×3%)。在营改增后,人工成本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经核算,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为870万元,销项税额为110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1%),应缴?{增值税为230万元,其企业税负有明显减轻。

2.对建筑施工设施支出抵扣产生影响,降低建筑企业的运营成本。

建筑企业通过抵扣减少税负,能够减小建筑企业投入的资本,企业可以将更多资金投入到生产经营项目,同时增加企业资金流转的速率,对企业开展新的投资项目将会更加有利。建筑企业通过购买或租赁获得在工程中所用设施,这些设施的购买行为有些在“营改增”实施之前,有的在其实施之后,在进行“营改增”后购买的设施可以通过所购发票进行进项税抵扣,在实行“营改增”之前购买的设施则不能抵扣,施工设施的维修养护费及其人员工费都属于施工设施的成本,为此,建筑企业“营改增”实行前后的税负变化,主要取决于实行“营改增”后购买的进项抵扣设备与实行“营改增”前未能进项抵扣的设施之间的数量比。

3.“营改增”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建筑同行之间的税负不公问题。在我国建筑行业的实际业务运营中,不同种类的建筑企业其实际施工过程有着很大的不同,不同的工程规模、不同的经营方式、各建筑企业其所需要缴纳的赋税也有较大的区别,即使有的建筑企业劳务方式相似,但其税收负担也还是有着明显的不同,从而导致同行业之间在税收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会引发行业内频频出现多种不公平现象。营改增的税收制度的实施可以非常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对于实行不同劳务方式的建筑企业而言,“营改增”的实施可以大大降低同行企业之间的赋税差异,能够确保企业在税收上可以在一个公平的原则下进行。

(二)“营改增”的实施可能对建筑企业税负引起的消极影响

1.对建筑企业劳务输出的抵扣带来的影响。根据增值税和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劳务支出费用属于应纳税的增值范畴,无法进行抵扣,对建筑企业而言,人工费是建筑的成本费的大项,约占其整个工程经费的30%。未来一段时期,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不断减少,会大大影响到人们的就业观念的变化,从而将会导致建筑人工费的不断趋高。我国建筑行业的传统做法是将所需务工人员归于劳务公司管理,由劳务公司向建筑务工人员开具发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劳务支出的抵扣问题。在建筑企业实行了“营改增”税改之后,劳务公司与建筑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都应按照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从劳务工人的工资、职工的薪水到社会保险费用,这些都纳入建筑企业与劳务公司的成本费,不能按照增值税抵扣这部分支出。从实际情况而言,如果建筑企业的劳务费无法得到抵扣,“营改增”就不能对建筑企业起到减少税负的真正作用,从长远来看,也将而影响到建筑业的产业升级进程。

2.成本中税额抵扣不足会造成实际税负的增加。建筑企业所面临的最主要的成本问题就是物料的损耗,在这部分成本中的相关税负是非常大的,如果企业依然采取传统的税收制度,大多数的企业对于增值税的进项抵扣来说都是没有利用意识的,会在很大程度上使企业承担非常严重的成本问题,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率为11%,营业税率为3%,只有保证企业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超过建筑企业总收入的8%,才能使得其企业的实际税负减少,为此,建筑企业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取得足额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是税金抵扣的关键,目前,介于市场多种客观条件的制约,大多建筑企业进项税抵扣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导致企业在较短的时期内将无法收到实际的减税效果。目前看来,建筑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全面抵扣的主要项目有:从依据简易办法缴税的供应商处购买原材料不能取得专用的抵扣发票;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损耗对应的税金,为职工福利购买产品时企业得到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等。

3.建筑企业专用发票管理不善可能造成企业税负增加。在实行“营改增”之后,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建筑企业可以进项抵扣的唯一依据,在实际工作中,建筑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不仅经营范围比较广,而且生产环节很多,为此,所涉及的专业发票量多面广,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集有较大的工作难度,这样,预计在近期一段时间内,建筑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无法达到理想的状态。

二、建筑企业对“营改增”影响的对策

(一)全面加强企业全体员工对“营改增”税务改革的认识

“营改增”税务改革给建筑企业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实行营改增的税收制度之后,大多建筑企业的传统税收管理措施将无法起到有效的作用,理念??后的现象会较大限制到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在“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得是其整个税务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只有很好地完成这一步骤,才能减少企业征缴的税负。为此,建筑企业必须对企业员工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税金抵扣中的重要作用,使企业职工全员树立良好的税务意识。其次,务必通过提升建筑企业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来加强本企业的税务工作质量,不仅要加强企业综合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也要对企业生产运营的各环节之中有可能涉及到增值税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学习培训。

(二)更新赋税制度观念,提高建筑企业税务筹划质量

1.要对建筑施工分包商进行正确选择。建筑企业运营环节各管理人员,要对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进行不断分析,在财务活动中准确找到本企业税收工作的切入点,对分包商要进行正确选择,对于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分包商,必须明确分包商是否能够委托其他机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要明确其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税率,由于我国目前建筑企业分包商大多是小规模纳税人,因此建筑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与对方详细商谈增值税问题,并要在所签订合同中进行明确的规定,从而促使企业税负能够合理转嫁及公平分担。

2.自身的纳税人身份的合理认定。建筑企业要本着能够给企业税负减轻的原则,在达到其他相关要求时,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科学抉择本企业的纳税人身份,达到享有最佳的税负优惠政策。

3.重视不能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费用成本项目。建筑企业要对不能抵扣的项目进行科学分析,如从按照简易办法缴税的供应商处购买原材料、租赁建筑施工设备,或作为职工福利购买的商品等,从自身管理上增强堵漏意识,做好税务筹划工作,以尽量减少企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