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2 09:15:1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基础会计的公式,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所谓会计基础工作是指单位或部门根据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要求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营决策、考核经济责任的一系列最基本、最基础的工作。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凭证的格式设计、制取、填制、审核、传递、保管等;会计帐薄的设置、格式、登记、核对、结账等,会计报表的种类设置、格式设计、编制和审核要求等;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保管期限、移交手续、销毁程序等;会计电算化的硬件的软件要求等;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置、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结合本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因此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已是当前会计管理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我国会计向国际化方向发展的前提。
自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颁布以来,会计基础工作质量得到了显著的提高。
但是由于各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的会计基础工作仍然存在着很多缺陷和不足,这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1)与会计基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以及相应的制约监督机制不健全。尽管从上世纪80年代末我国会计工作就开始了与国际接轨的进程,但时至今日我国仍未形成有关会计方面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以及完善的制约监督机制。这直接导致我们的会计基础工作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同时也导致会计基础工作缺乏有效的内外部制约和监督。具体表现如:一些单位为了减少招待费用的列支或其他原因,违反《会计法》和《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规定,随意更改业务内容,巧立名目,虚开发票内容和金额等等方式来钻空子。甚至有些单位,为减少开支在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时,出现单一会计人员既当会计又当出纳的现象,出现管理上的漏洞。而在对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检查和监督方面,又往往形成单位内部的监督部门受制于单位领导,外部监督部门听命于地方政府的格局,从而极大地削弱了对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制约和监督。(2)单位自身的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混乱。尽管近年来很多单位开始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规范,但是由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各方面原因,部分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仍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具体体现为:依法建账执行不到位;科目设置不符合规定,财产不实,数据失真;原始资料失真,会计核算基础资料不实;随意填制会计记账凭证;记账、结账不符合要求,手续不清、差错严重;会计账簿没有月计、累计,年终不结账;未建立财产物资定期清查盘点制度;财务报告数据不真实;甚至经常性的使用大额现金等等现象。而上述情况的出现,往往是由于单位一部分人为了满足自己的个人私利所造成的,因而也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混乱的现状。(3)会计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低下。狭义的会计从业人员素质是指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例如:有些单位的会计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学历层次较低,又没有继续深造,理不清科目、帐薄、报表之间的对应关系;或虽有一定的业务水平,但长期忽视学习新的业务知识和新的会计法规,总按单位地一贯做法和自己的习惯进行账务处理,对于一些新出台的会计制度及核算要求不了解,以至于在业务处理中出现政策性判断错误等情况。广义的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除了必须具备的业务素质外,还应当包括道德素质,即通常所说的职业道德,这是作为一名会计从业人员所必须具有的基本素质。从某种意义上说,会计从业人员整体道德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单位的前途和命运。而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容乐观,很多单位的会计从业人员缺乏应有职业道德素质,不认真执行制度,降低自己的工作标准,极大地影响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有序正常地进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显得越来越重要,把会计基础工作与改善经营管理,建立现代地震事业发展结合起来,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使会计基础工作受到应有的重视,在单位经营管理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由此可见,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会计作为单位管理的重要组织部分,如何做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纯正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人员全面素质、以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已成为当务之急。
首先,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使会计的基础工作得以保证。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建立更加科学的会计核算方法和规范的会计确认、计量,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在制度上,严格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做到有依有据,以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以促进事业单位健康、持续、稳定的向前发展。
其次,会计工作规范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前提,也是加快会计改革步伐的保证。从表面上看,会计规范工作仅仅是一个单位的内部事情,但其影响面广,造成的后果也很严重,必须切实重视会计工作。应以《会计法》为依据,按照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加强监督、规范有序的原则规范会计工作。从会计基础、内控制度、资金管理和监督分析等方面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使我们从思想上提高对会计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再次,重点普及《会计法》,以提高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工作、强化会计工作管理的重要保证。要搞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必须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使各级领导和会计从业人员普遍提高认识,使会计基础工作得到足够的重视,促使层层制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目标和规划,同时,提高广大会计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如今,造成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主要原因:首先是领导对会计基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再是部分会计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对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知识欠缺。因此,要重点向单位负责人宣传《会计法》赋予的职责和应承担的义务、责任,不定期为他们举办国家财会政策、法规制度、准则培训班,让其掌了解并握有关内容。增强他们的财经法律意识,提高领导管理会计工作的水平,使他们不但自己学法、懂法、执法,还要支持会计从业人员守法、执法。要求他们能够针对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会计管理措施。同时结合会计证颁发、年检和职称考试等经常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采取举办会计培训班、自学、现场参观,经验交流等形式,着重学习和掌握会计规定、财务处理、会计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与各项规定,掌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各项要求,从而规范会计行为,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1健立健全完善会计管理制度。
会计管理制度是一个公司的财务核心。其实一个公司无论大小,都应该建立完善的会计管理制度,制定符合本单位的企业制度。明确责任,规定处理的程序等,这样,就会使公司的财务制度在规范的情况下进行,同时也会有效的对财务人员进行监管,防止漏洞。
2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
会计基础工作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公司财务工作的质量。所以,在健全完善会计管理制度之后,还要加强对公司的财务进行管理。有条件的单位应该配备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在管理上也可以实行收支两条线,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3改善会计工作质量。
会计基础工作是通过收集、处理、利用和提供会计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从而为改进和加强经营管理服务。只有有效的维护了会计管理制度体系的完整性与协调性,才能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从而有效的发挥会计工作的职能。那么,要加强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要如何去着手呢,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下。
4加强会计队伍的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为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公司组织会计人员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和再教育培训,并以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将日常的业务学习制度化。公司要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各项制度及有关文件精神,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的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提高了服务意识,使公司的财务工作更加严谨、科学、合理、有效,也使财务部门更好、更优的公共服务职能得以更大发挥。
5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是指各级管理部门站在内部产生相互联系的基础上,采取一系列具有控制功能的方法,措施与程序。内部控制贯穿企业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实现全过程、全员性控制,这就充分保证了会计基础工作的系统性和全面性。
6建立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奖惩制度。
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有效的奖惩,不但能够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监管,还可以有效的督促其规范工作,防止漏洞。奖,有利于员工积极的工作,保证财务制度的正常执行;罚,有利于对员工惰性的监督,防止其工作中的不细心,使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健康发展。
7提高企业人员财务水平。
在当今社会,会计学知识涉及到了公司工作的各个层面,它不仅仅是简单的财务报表,还把管理和会计知识相融合,使得会计由狭义上的概念向广义上发展。而作为公司的一员,如果不懂财务知识,他在公司里就会遇到各种麻烦。尤其是作为公司的领导,不但要懂管理,还要懂经营,不懂经营,企业就无法朝着一个正确的方向发展。因此,对于企业来说,首先要建立健全管理会计体系,其次要大力培养管理会计人才,能够以点带面,改善经营管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促使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提高企业水平与竞争力。
根据《办法》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对比分析来看,《办法》增加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及机械作业等。此外,《办法》中也设有与《制度》一样的“工程施工”,只是两者的核算内容与明细科目设置及结转处理等方面都有所不同。这些问题将是本文重点探讨的,希望对相关企业有所借鉴。
1 “工程施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科目的明细设置
对于企业的“工程施工”科目核算而言,《制度》中明确规定,其在建设过程中一切费用开支,都应根据相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及成本的项目进行一定的归集。在《制度》中,成本项目主要包括了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及其他直接或间接费用等,在具体的成本核算时,就需要根据核算的对象进行明细账的设置,并且需要按照前述的成本项目类型进行明细科目的设置与核算。如果企业在月末没有完成相关的工程项目,则应将此未完成的工程项目的余额反映给上级部门,这也是实际施工中的成本之一。
对于企业的“工程施工”科目可算而言,还应注意的一点是,根据《办法》上的规定,由于实际的企业施工中会产生工程施工的合同成本与合同毛利,因此就需要设置两种明细科目,即“合同成本”与“合同毛利”。根据《办法》中的指示,“合同成本”实际上指的是施工中产生的实际成本,然后运用明细科目对其进行核算处理,包括了企业在施工中产生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及其他直接或间接费用等。从某种意义上说,《办法》中的“合同成本”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同《制度中》中的“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内容基本保持一致。而“合同毛利”则是《办法》有的一项内容,其是新增在核算方面的一条款项,主要作用是核算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毛利,然后真实地反映在具体的施工盈利水平中。此外,尚未完成的工程项目的合同成本与合同毛利往往可以反映“工程施工”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使得工程项目的成本开支更加明确。
2 施工企业“工程施工”科目的结转
对《规定》与《办法》中的“工程施工”科目结转分析对比来看,两者之间差异很大,尤其是《办法》中对于科目结转的规定变化更大一些。在《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主要根据施工的合同来确定,可以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成本按月或者按期结算,并要将工程的价款与收入结合在一起核算。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单结算时,必须借记“应收账款”科目与贷记“工程结算收入”科目;此外,对于结转的已经结算的工程项目成本而言,需要借记“工程结算成本”科目,而贷记“工程施工”科目。在处理的时候,必须条理清晰,避免会计信息处理的局限性,完整地反映工程在开工之后的所有工程成本的具体情况。
在《办法》中,重点增加了一项新的内容,即“工程结算”科目,这样能将工程的价款结算与收入的确认分开加以处理。“工程结算”科目中,当开单结算时,需要借记“应收账款”科目,也需要贷记“工程结算”科目。在进行合同收入与费用的确认时,还需要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与“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而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在结算过程中,若遇到了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现象,则其“工程施工”科目不予结转;当工程项目完工后,应及时结清“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此时需要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而贷记“工程施工”科目。从这里来看,《办法》中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能够为工程提供开工以来累计的工程成本,从而确保核算的准确性。
此外,在《办法》中还规定了“工程结算”科目实际上作为了资产负债表中的“工程施工”科目抵销项目。一般而言,当“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小于了“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就将当作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反之,则将其当作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负债。如此一来,便能有效直观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占用资金的情况。
3 分包工程成本的会计处理
大量工程建设告诉我们,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工程建设的中标者即总承包商通常都会将工程项目的子工程项目或分部工程项目分包给其他的单位或承包商。这样的话,总承包商便成为了一个总的负责人,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他便要负担主要责任。由此可见,分包商承包的子工程项目或分部工程项目实际上属于总工程项目的一部分,并且也是十分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项目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成本包括签订合同之后发生的以及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或与之有关的活动时所产生的直接与间接费用,因此分包工程项目的成本也理所当然成为了合同成本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制度》中,提到了一点:施工单位完成工作量的应记入“工程施工”科目中,而不是作为该单位完成的工作量记入“工程结算成本”科目中,从这里也看出了“工程施工”科目与“工程结算成本”科目的不同。此外,在《办法》中,在分包工程成本的会计处理方法上依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规定了工程的价款结算与收入的确认需要分开处理,然后按照单位在年度所完成的项目合同收入与费用百分比来确定。在这种方式下,对于工程项目的完工进度就有了三种确定方法:1)根据累计的实际合同成本在预计合同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来确定;2)根据项目工程实际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在预计总工作量中所占的比例来确定;3)根据已完成的实际合同工作量进行测量来确定。从理论上看,这三种确定方法皆可,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比较实用的方法是第一种。原因在于,第一种方法中的数据能够轻易获取,并且实际累计的合同成本的确定也可以直接根据“工程施工”科目就能得到。
4 结语
施工企业“工程施工”会计处理是一项细致入微的工作,对于每个环节都应认真把握,因为一个企业的会计工作在一个企业工作中所占的比重是非常高的。企业会计工作与财务有关,而企业财务相当于企业的命脉,施工企业中“工程施工”的会计处理应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而《制度》与《办法》便为此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参考文献:
从发生并购的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看,部分公司未在合并当年披露相关的业绩承诺条款,部分公司虽然披露业绩承诺条款,但并未在购买日及后续期间对业绩承诺进行正确核算并披露与核算相关的重要信息。笔者以下将联系准则,就业绩补偿的会计处理方法予以阐述。
一、业绩补偿的初始计量
研究业绩补偿的会计处理,就要分析业绩补偿款的实质。一般的资产销售,买卖双方签署协议,支付价款,标的资产产权过户,风险报酬就全部转移。而附带业绩承诺条款的并购,上市公司在并购时,对标的资产风险做了划分,并购协议中约定的转让价格是上市公司在当时就已知信息所能达成的最合理的交易价格,覆盖了基本风险,而业绩承诺是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对剩余风险的一种管理工具。对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对或有对价的描述,“某些情况下,合并各方可能在合并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一项或者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购买方通过发行额外证券、支付额外现金或者其他资产等方式追加合并对价,或者要求返还之前已经支付的对价。”业绩承诺符合或有对价的特点,因此应按照或有对价进行核算。
(一)向控股股东购入其控制的标的资产
由于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均为控股股东控制,应理解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会计上采用“权益结合法”,将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看做是两个企业权益的重新整合,从控股股东的角度看,该事项并没有形成经济利益的流入和流出,并购前后,控股股东控制的经济资源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标的资产的入账价值以及合并对价均按照原账面价值计量,两者差额计入权益(资本公积)。如果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应考虑其公允价值并调整资本公积。
(二)向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方购入标的资产
如果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不受同一方控制,应判断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重组。针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有对价,初始计量时购买方应当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二、业绩补偿的后续计量
针对向控股股东购入其控制的标的资产,在购买日后、或有对价实际发生结算前的会计期间,应考虑承诺业绩实现的可能性、货币时间价值,如果是股份补偿,还要考虑可能需支付或返回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等因素,合理估计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应调整资本公积。
针对向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方购入标的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或有对价从购买日算起,12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有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应予以确认并对原计入合并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其他情况下发生的或有对价变化或调整,应区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或有对价为权益性质将不进行会计处理;或有对价为资产或负债性质属于金融工具的,将依照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或有对价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允许进行调整,但该调整类似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是对购买日已存在的情况,后续有了新的或有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可以在调整原企业合并成本的同时调整合并中原已确认的商誉。但上市公司并购中,依据标的公司于购买日后的实际盈利情况进行的后续计量并不属于购买日已经存在的情况,因此,该业绩补偿后续计量即使发生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也不属于计量期间的调整事项,不应对购买日初始计量即合并成本进行调整。
并购重组业绩承诺中以金融工具结算的或有对价安排最为普遍,对划分为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结算的或有对价,按照现行会计准则规定,可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的变动在后续期间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三、收到业绩补偿的处理
业绩承诺期满,如果标的企业业绩未能达标,根据业绩承诺条款约定的计算方法,上市公司可能收到业绩补偿。常见的补偿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现金补偿,一种是等值的股份补偿。但无论约定补偿的形式是什么,只要在业绩承诺期满前,作为补偿的现金和股份数量不确定,均属于或有对价,或有对价属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而当承诺期满,补偿金额确定,则浮动收益转变为投资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前损益的金融资产转变为现金、应收款或者回购的库存股。
四、与业绩补偿相关的两个其他问题
(一)业绩补偿公允价值变动和商誉减值之间的逻辑关系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核算、监督管理工作等基础性工作的统称,主要包括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填制会计凭证、编制会计报表、办理会计交接、管理会计档案等方面的工作。会计基础性工作能够及时、准确地反馈企业生产运营中的各项资金使用情况,集中体现会计部门的各项信息以及财政管理内容,为企业的管理策略提供可靠的依据。
一、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企业对会计基础工作不够重视
部分企业负责人错误的认为会计基础工作只是简单、基础的财务工作,对会计基础工作在企业运行发展中起到的作用并没有较深的认识,导致会计基础工作不能有效的在企业中开展。在此情况下,企业会计人员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企I负责人观念的影响,不能规范的开展工作,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易出现做假账、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伪造会计凭证等现象,降低了整体会计工作的真实性、有效性与规范性。
(二)会计工作管理制度不够规范
一方面,部分企业的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不够规范,在部分企业中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稽核制度、会计财务管理制度等设置不合理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依然存在。如在会计人员岗位责任方面,由一人身兼数职的情况并不少见,导致会计工作权责不清,财务管理局面混乱,直接影响到企业会计工作的质量,甚至影响到企业长期的健康运行与发展。
(三)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当前会计人员的整体能力与素质却参差不齐,难以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一方面,部分会计人员在处理工作时,只是凭借自己以往掌握的专业知识以及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办事,忽视学习国内外较为先进的工作理念与方法。另一方面,部分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淡薄,对会计相关法律法规不重视学习,不能严格的按照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不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二、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的建议措施
不断的提升会计工作的水平,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是保证企业财务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的关键,也是促使企业健康持久发展的实际要求。
(一)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视程度
首先,企业领导要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开展的重要性,充分了解会计基础工作的主要职责内容,推进会计基础工作从上至下规范开展。另外,企业管理人员要在会计基础工作的人员招聘、岗位设置、职业综合素质培训以及工作考核等方面加强管理,从各个环节强化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提升会计管理工作的质量,确保企业会计基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完善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部门、会计管理部门要在认真履行《会计法》《会计基本工作规范》的基础上,按照实际企业实际的经营管理需要完善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制度。一方面,要建立权责分明的岗位工作制度,将每个岗位的相关工作与具体职责纳入到会计岗位责任制度中,并将责任实际落实到个人,以加强每一位会计人员的自我约束意识,也便于在后期出现问题时实施追责。
另外,企业也要完善会计工作的奖惩制度,除了要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执行工作以外,也要对工作成绩突出、职业道德较强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发企业全体财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的人员实施相应的惩罚措施,督促其及时改进,以促进企业会计人员自觉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工作。
(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队伍的建设
首先,企业单位还应该加强法制教育,使每一位会计人员都能够深刻认识依法依规执行工作的重要性,促进其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树立较强的职业道德观念与法律意识,自觉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原则、不做假账的要求。
其次,当前会计基础工作需要的人才不仅要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职业道德,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技能与管理决策支持能力。因此,企业不仅要重视会计队伍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的提升,还要定期开展培训学习活动提升会计人员的计算机技能与管理决策相关的知识,时常引进国内外较为先进的会计工作理念与方法,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能力,以适应新时期会计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
三、结语
会计基础工作是整个会计工作的基础性环节,是会计管理的基础,企业只有不断的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开展,才能为企业管理决策提供真实性、准确性较高的会计信息,进而为企业进一步的发展提供可靠的依据。
参考文献:
[1] 郭小峰. 浅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现状及对策[J]. 会计之友, 2012(11):119-120.
21世纪以来,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特别是信心技术的腾飞,对人类的生活、工作产生了巨大影响。会计基础工作,作为会计工作中的一项重点环节必然受到较大冲击。为了顺应时代的要求,尤其是在会计电算化的不断推广下,会计基础工作也需进一步规范及改革。
一、我国会计基础工作的概述
会计基础工作涉及的内容广,几乎含盖了整个会计过程,指的是企业根据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要求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的一系列最基本、最基础的工作。其中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置、凭证管理等。新形势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实施了会计电算化。电算化会计是一个实现了数据处理的自动化,使传统的手工会计信息系统发展演变为电算化的会计信息系统。它不仅是会计发展的需要,而且是经济和科技对会计工作提出的要求。本文主要探讨的是电算化环境下会计基础工作中的会计人员岗位设置及凭证管理工作。
二、我国现行会计岗位设置与凭证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现状
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及科技进步,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水平也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还是存在不少不规范的现象,有的单位甚至还没有实行会计电算化,这都成为会计基础工作的进一步发展的阻碍。下面我们来分析下现行会计基础工作中关于岗位设置于凭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会计岗位设置不合理
目前很多单位未按规定设置会计工作岗位,部分岗位职责划分不清。企业未按内部控制制度“互不相容职务”的的要求设置会计岗位,会计人员的设置不够合理,出现了职责不分的情况。比如,填制凭证者兼任凭证审核的工作,使得审核意义荡然无存。单位的印章统一归一个人管理等等。同时部分会计岗位的人员安排并没有根据岗位所需的技能来挑选合适的人员,而是由单位的领导者或者会计主管人员挑选或推荐其亲信来担任。这样会计岗位的独立性性就受到挑战,而且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也无法得到有效保证。
2.原始凭证不规范
当前,不少单位还存在的原始凭证包含的内容不完整,取得的原始凭证未按要求填写。比如,原始凭证上缺少相关单位或经手人员的签章;金额书写不不规范,内容摘要模糊不清;缺少填制日期;原始凭证格式不正确;原始凭证粘贴不整齐、不牢靠;未按规定使用原始凭证汇总表等等。这些都导致无法从原始凭证中全面了解经济业务的全过程。
3.随意填制会计记账凭证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会计并未认真审核和填制会计记账凭证,随意性很大。甚至在没有任何原始凭证的情况下,直接做账,性质极其恶劣。随意填制记账凭证还表现在,未对将要填制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进行合法性、有效性审查,在原始凭证缺失或内容不完整的情况下,直接做账;填制的记账凭证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或者未加盖出纳人员的签章,这些行为严重违了会计核算的工作原则。此外在记账凭证需要附原始凭证的要求的规范方面,也存在很多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比如,直接不附原始凭证,造成记账无依据;或所附原始凭证记载的事项与记账凭证的内容不符、金额不对;或所附原始凭证不齐全等等。
三、新形势下规范我国会计基础工作的必要性与意义
(一)现阶段,我国会计基础工作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会计基础工作还无法做到与时俱进,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点原因:
1相关会计制度尚不规范。部分企业尚未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凭证管理制度等,法人名章和财务专用章由一人保管,使用财务专用章时没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存在较大的漏洞,忽视了会计基础工作。
2会计人员素质不高,无法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电算化会计的推广,及会计业务知识的不断地变化,对会计人员的素质及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部分会计人员往往忽视了对新的会计知识及计算机知识的学习,也没有定期地参加职业再教育及各种业务技能培训,直接导致了其知识更新速度慢,原有业务水平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而这很容易造成会计基础工作的不规范。
(二)加快我国会计基础工作建设的必要性及意义
在企业会计实务中,会计基础工作决定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对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分配和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有着重要的影响。规范的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为企业管理者及投资者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础环节,做好会计基础工作有利于提高我国会计工作的整体水平,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单位的经营决策服务。尤其是在信息技术不断更新发展的形势下,会计基础工作环境发生着重大变化,为了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会计基础工作需要应时代变化而进行改进,尤其是电算化会计的应用与推广下,对会计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及专业技能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形势下,要求会计人员接受新的工作方式及工作理念,以计算机信息系统为依托,更好地完成会计基础工作。
四、新形势下我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举措
为了做到会计基础工作的与时俱进,适应现代会计的的电算化工作模式,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一)优化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单位应当按照我国法律及会计相关法规的规定,对会计工作岗位进行优化设置,避免出现一人多岗或者多人一岗的情况。在设置工作岗位时,应根据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考虑工作岗位之间的相互控制、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单位还应该就岗位的分工建立相应的的岗位操作规范,规定会计实务操作的程序和处理方法,明确各岗位的责任范围和相应的权限等。尤其是在电算化会计时代,企业应该对会计人员的工作权限及财务系统的进入权限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与设置,避免员工随意进入系统篡改财务信息,或者造成信息泄密。总的来说,企业要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会计电算化后的工作岗位可分为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化会计岗位。其中,基本会计岗位包括:会计主管、出纳、会计核算各岗、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等;而电算化会计岗位包括直接管理、操作、维护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工作岗位。具体的说,单位可设置电算主管,主要负责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工作;设置软件实务操作岗,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帐簿、报表,和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还应设置审核记账的岗位,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
此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企业应该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轮换制度。这样做,既让会计人员更好地熟悉掌握不同会计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其要求,也可以让会计人员进行相互监督。轮岗制度,有利于发现之前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及时提出来,加以解决,确实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水平。
(二)规范会计凭证的管理工作
为了保证电算化会计环境下,会计信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所有凭证不论是手工编制的还是机制的都要由电算化主管签章后才能进入有关帐户。同时,要求录入的会计凭证信息必须要素齐全。具体的说,包括摘要、会计科目、科目代码、金额、经手人等。特别是要建立计算机对科目代码识别机制。此外,电算化会计下凭证的管理还要求计算机对输入过程的控制。比如,在录入过程中对会计科目及会计记账凭证中的要素进行逐一检查,在保证会计科目及凭证要素完整及准确的情况下,才能录入成功。在凭证输入完成之后,自动对金额进行检查,只有当凭证检查正确无误的情况下,凭证才能保存在凭证文件中,等待审核,否则拒绝保存,等待财会人员修改凭证。从凭证填制环节上,保证了记账凭证录入信息的正确及完整性。接着要对记账凭证的平衡情况进行检查,当记账凭证出现借贷不平时,系统将凭证的凭证类型及凭证号显示给操作者,同时显示不平的金额,只有当所有选择范围内的凭证检验通过后,才可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三)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审计
企业应积极发挥企业内部监控功能,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企业应该建立完整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先由企业内部的审计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合规性、有效性的审计。比如,内审部门制定相应的审计方案,抽调熟悉会计基础工作的专业人员,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方面开始进行定期审计,,检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及其执行情况,会计岗位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情况,并出据内部审计报告。此外,有的单位还接受政府审计或者聘请了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外部审计,甚至有的单位为了有效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聘请外部咨询机构进行了会计基础工作工作流程等内容的梳理,从而有效保证了企业会计工作的合规性、有效性。
(四)强化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会计电算化环境下,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业务水平刻不容缓。由于电算化会计应用的时间还不是很长,部分会计人员的长期未进行知识更新,接受职业再教育,短时间内还难以掌握电算化会计的要领,在操作中时经常出错,给会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损失。为此,企业应该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可以采取企业统一组织会计人员集体参加内部培训或者聘请外部教育机构或相关领域的专家的形式来进行再教育;也可以是为会计人员提供回炉再造的学习机会,比如在职读研读博等。确保每位会计人员都能定期接受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了解会计领域的新发展、工作所需的新技能,做到真正的与时俱进。
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电算化会计日益普及,在此情况下,会计基础工作越来越显得重要。本文以会计基础工作为讨论的核心,通过分析当前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并面对新形势,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改进性建议措施,以期帮助企业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效率与效益。
参考文献:
[1]张秀林,顾克荣.ERP环境下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2.监督不全面。高职院校的会计监督包括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会计监督的外部主要来源于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对高校的会计工作缺乏全面的检查、监督和有效的指导。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社会中介机构,因不规范的执业环境和不正当的业务竞争对高校的审计避重就轻,浮于表面,不能实现有效的社会监督。由于外部监督的缺失从而使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基础不规范,还可能导致各类经济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会计监督的内部主要包括单位内部的会计、审计人员。而单位内部的会计、审计人员的编制在单位内部,很难独立行使会计监督职能,对经济业务的监督只是体现在审查票据要素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领导审批手续及原始附件齐全,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的审计无从谈起。
3.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高职院校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包括学院的财务制度、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各类报销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内部牵制制度、创收的内部分配制度。各高职院校都存在着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制定不齐全,有的会计管理制度是很多年以前制定的,已不能适应现有的经济业务和管理需要等一系列问题。
二、会计基础工作完善的措施
1.学校领导重视学校的财务工作,按照会计业务需求合理配制财务工作人员,建立会计人员激励机制。2013年1月1日施实新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应当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总会计师为学校副校级行政领导成员,协助校(院)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各院校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规定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处于学院决策层,让学院领导能了解财务、熟悉财务、重视财务工作,切实负担起领导责任。另一方面按照会计业务需求合理配制财务工作人员。很多高职院校临近退休年龄的财务人员较多,急需新进财务人员,为财务工作储备后续力量。但是在引进财务人员时存在下面的问题,对财务人员学历要求高,至少要求本科学历,相当一部份学院要求硕士学历,很大一部份高学历财务专业毕业学生并不愿意从事高校财务工作,选择高校工作的更愿意从事教学工作。事实上高校的财务工作并不很复杂,并不需要具备很高的专业理论知识,更需要职业道德良好,热爱会计工作,踏实努力、尽心尽责的会计工作人员。学院还应建立会计人员激励机制,会计人员所承担的工作量、责任与报酬明显不成比例,从一定程度上挫伤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应多给会计工作人员一些关心和理解。学校任何一个部门的创收收入都离不开财务人员的辛勤工作,所以学校的创收除了分配给组织部门、承办部门外,财务部门也应得到按一定比例的创收分成款,用于部门人员的培训支出、改善办公条件及工作业绩好的会计人员的奖励等。
2.健全财务部门组织结构,明确各岗位责任制。随着高职院校的快速发展,会计工作不断出现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要应对新的业务,一个健全的财务组织结构是会计基础工作的保障。各院校可以依据业务性质和业务量的大小设置二级科室,确定各科室的职能及科内各岗位的分工,具体明确细化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在确定岗位分工时要特别注意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现拟定一份科室职责与岗位结合的分工表供参考。
3.按照《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高职院校要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单位法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制定学院的财务制度,应具体包括预决算管理、会计事项授权批准、内部牵制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责任、会计工作岗位轮换、会计电算化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现金管理、票据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还应依据各学院实际情况制定部门经费及专项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部门创收的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的范围和标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实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保障,各部门需严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
一、会计基础工作概述
会计基础工作是指为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服务的基础性工作的统称。它主要包括1、会计凭证的格式设计、取得、填制、审核、传递、保管;2、会计账簿的设置、格式、登记、核对、结账;3、会计报表的种类设置,格式设计、编制和审核要求、报送期限;4、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保管期限、移交手续、销程序;5、会计监督的基本程序和要求;6、会计人员的配备和管理、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和职责分工;7、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建立和执行、会计工作交接程序、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第。会计基础工作的概念及其范围不是固定的,它随着会计职能的扩展而不断发展变化。
二、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 岗位设置与人员配备不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不相容职务时常出现一人兼任的现象,不能实现有效的相互制约与监督。有的事业单位不按规定设立单独的会计人员,或者使用无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缺乏相应的会计专业技术知识。还有的单位业务交叉过杂,人员兼职过多,职责不明确,会计出纳由一人兼任,既管钱又管账。个别单位为了方便,全部银行存款印鉴由会计或出纳一人保管。
2 票据管理松散,记账凭证填制不规范。部分有收费项目单位对收费票据没有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办法,票据发放后没有跟踪监督检查,票据使用不合理,应使用收费票据而使用收款收据,有的甚至使用白条。字迹书写潦草,附件张数不填,错误更正方法不正确,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比如将差旅费、邮电费、职工福利费计入办公费用,将公务费计入职工福利等等。将财政补助收入(拨入经费)计入“其他应付款”(暂存款)、“上级补助收入”和“拨入专项”等科目,记账凭证中记账、出纳、稽核未加盖个人签章、编号不连续、记账凭证封皮未加盖单位公章。
3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有待提高。有的单位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随意编制财务报告,造成账表不符,成为名副其实的“编表”;财务会计报告中虽然有报表但没有文字说明和财务分析,只有对预算执行和完成情况的简单比较,或徒有形式的数字比较,或应付了事的几行字,从而极大地影响会计报表阅读者的正确理解。甚至有一些单位为了掩盖真实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任意伪造、变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这种情况下提供的财务信息是不可能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的。
4 会计档案的管理不规范不健全。会计档案归档不及时、不规范。有的会计档案谁用谁拿,没有借阅手续;会计资料未定期立卷、归档,或归档资料不全,使一些会计信息资源不能共享,从而影响有关部门的工作效率;特别是一些重要业务的政策性文件没有纳入会计档案,一旦和执法部门发生政策性争议,无法查找政策依据。
三、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弱化的成因分析
1 相关领导对于会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由于历史和体制原因,会计工作一直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有些领导认为会计就是替他管钱,必须听话,于是会计工作就成为其亲属或心腹的专利,即使真有能力的会计人员也被这种惯性思维左右。往往是领导说了算,会计人员失去了有效监督的能力。而许多分管财务的领导往往对财务知识掌握的不够,对新的财经法律法规也未能及时学习了解,造成有章不循,有法不依,这是目前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主要原因。
2 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不足和缺陷。内控制度不健全,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职能,也是导致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行为不规范的内在原因。大部分单位没有建立一套有效的控制、牵制、账务处理、资金审批、监督等内部制度,即使有也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变成了一纸空文,不能真正发挥作用,没有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态势,致使会计工作无章可循,缺乏约束机制。
3 事业单位相关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大多数并不是学习会计专业出身,有些会计人员文化水平、学历层次较低,又不注意继续深造,理不清科目、账簿、报表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有一些会计人员虽有一定的业务水平,但长期忽视学习新的业务知识,总按自己的习惯进行账务处理,因此,对于一些新的会计制度及核算要求不了解。此外还有一些会计人员尽管对一些基本的会计核算规定了解,但是因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素质,不认真执行制度,不按规定去做,工作贪图简单,降低自己的工作标准,从而造成会计核算工作的不规范。
4 对于财务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完全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上级财务主管部门没有切实负起监督、检查的责任,对财务管理往往限于对会计工作的结果,即会计报表的管理,缺乏对下级财务部门必要的干预和控制。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健全,无人过问,或者虽然有一些检查,但多是专项检查,走过场,应付了事。
四、强化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几点思考
1 提高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会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活动,它通过收集、处理、利用和提供会计信息,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从而为改进和加强财务管理服务。如果没有健全的会计基础工作,收集、处理、利用和提供会计信息就失去了可靠的保证,会计工作水平也就无法提高。应当说,正常、有序的会计工作,足以规范的会计基础工作做保证的,会计工作秩序混乱,往往是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开始的。各级领导和广大会计人员必须充分提高思想认识,把会计基础工作抓紧抓好。
2 合理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杜绝不相容职务由一人兼任。凡实行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都要单独设置财务会计机构,并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配备的会计人员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机构内部应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涉及货币资金和财务的收付、结算、审核、登记等工作,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会计人员应该认真履行会计核算、监督职责。
一、送股行为会计处理的中美比较
(一) 送股性质的认定
美国将上市公司派送红股的行为认定为股利分配,从而派发的股票也就称为股票股利(Stock Dividends)。对于这一认定,其理由主要有:
1.小额股票股利会在除权日产生重大的额外价值(如未预期收益),而大额股票股利则不会产生这样的除权日价值。
2.许多股票股利的接受者把这些股票股利看作上市公司收益的分配,并常常认为他们所得等于所收到的增加股份的公允市价。
3.纽约证券交易所和会计程序委员会(CAP)的大部分成员都认为定期的股票股利是“恶意的”。因而CAP根据“适当的会计和公司政策”,要求以显著高于账面价值的公允市价记录派发的股票股利。
我国对于送股行为性质的认定基本同美国的认定相同。
(二) 确认方面
美国的做法是在送股宣告日就借记“留存收益”,贷记“应派发的普通股股利”及“资本公积”(在小额股票股利情况下),在派发红股时则借记“应派发的普通股股利”,贷记“普通股”。
我国则是在股东大会批准分配方案并实际发生时,直接进行账务处理。
(三) 计量方面
美国根据送股的比例大小,将20%-25%以下的送股称为小额股票股利,以送股宣告日的市场价格进行计量;20%-25%以上的送股则称为大额股票股利,或称为“以股利形式实施的分割”,按照股票面值进行结转。
我国的会计理论及会计准则,基本与美国类同。但在送股的会计处理上,由于证券市场与国际惯例的差异,却无法照搬美国的做法。主要原因是:
1.我国的股票根据交易货币的不同,划分为A股和B股。这样,同一家公司的同种权利的股票,只是由于进行交易的货币不同,而具有不同的价格。如此便产生了选择何种价格的矛盾,而无论如何取舍,都无法找到具有说服力的理由。另外,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A股又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职工股和社会公众股。其中,国家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职工股持满法定期限后方可上市流通。若按照美国的做法,对“小额股票股利”按市价结转,则因国家股、法人股未上市流通,没有市价;而如果以社会公众股上市流通所形成的市价进行计量,显然缺乏充足的理由。因此,按市价进行结转是不可行的。
2.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初创阶段,具有证券市场发展初始阶段的共同特点,就是市盈率水平相当高。在不得不允许上市公司送股的情况下,如按市价结转,可能造成大面积的“利润超分配”现象,从而出现“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大额借方余额,这显然既与相关相冲突,也不符合会计的基本原则与假设。如果禁止上市公司送股,或者只能以极小的比例送股,则可能受到广大股东和上市公司管理当局以及其他利害方的强烈质疑与反对。不利经济后果的产生也是有关规则制定机构必须加以考虑的。
3.若按宣告日市价进行计量,则会造成如下的后果:无法在宣告日前合理地决定可派送股票的数量,尤其是当派送比例偏高(在法定范围内)而股价波动较大时;当只能在宣告日当天决定派送股份数量时,可能会发生管理当局及其他利害相关方利用各种手段股价的情况,从而人为地增大股价的波动,甚至发生严重的投机行为。
因此,我国对送股的计价,在沿用美国的认定下(即认为送股属于股利),只能按照股票面值进行结转。这样,我国对送股就因条件的限制而未能划分为小额股票股利和大额股票股利。
(四) 报告方面
在美国,如果送股宣告日与实际派发日不在同一会计期间,则宣告日报表中将“应派发的普通股股利”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部分作为增加的普通股进行列示。
我国则在实际派发和办理增资手续时,再进行报告。这样,既可以回避对“应派发的股票股利”在账户性质的认定及其会计报表中进行列示方面的矛盾,又可以避免虚增负债的情况。
二、几点分析
(一) 对CAP的有关质疑
对于送股是否属于股利的不同认定,是对其进行会计处理的起点和关键。CAP认为送股属于股利,并称之为“股票股利”,但这一认定不仅在CAP内部遭到批评,大量的对此也提出了质疑与反驳。
Cohen和Zinbarg(1967)曾根据调查认为,公众比较喜欢股票股利。这很可能是因为当宣告股票股利时,股价反应积极而得出的结论。但是,也有大量统计证据表明,积极的股价反应不是由于股票股利的本身,而是由于每股现金股利在股票总额增加的情况下维护不变造成的。因此,股票股利实质上意味着现金股利的有效增加。
同样,Smith和Eitemen(1974)认为,由于市场不总是进行这样的同步调整,当宣告股票股利时,有时候股价会发生短期变动。通常,变动可以归因于股票股利这一消息能引起的对现金股利预期的变动或公司整体形象改善。
Van Horne(1968)也在其文章中说,如果公司在派发股票股利后,保持与以前相同的每股现金股利,那么股票股利对投资者还是有价值的。
股票股利本身对收受者并无任何价值,只有当派发股票股利后每股现金股利仍然维护不变,股东才会得到真正的好处。股票股利宣告所传递的能够让股东对未来现金股利金额产生积极预期的信息,才是股价反应积极的原因。如果股票股利的宣告,并不能使股东对未来现金股利产生积极的预期,则股价可能做出消极的反应。根据理性预期理论,如果股票股利宣告所传递的消息低于股东的预期,也会产生消极的股价反应。Banker等人(1993)的研究结果表明,有好股利记录的公司宣告分配股票股利会产生正的非正常报酬率,而有坏股利记录的公司的相同宣告会产生负的异常报酬率。
此外,CAP关于送股属于股利的论述,从逻辑上讲,难以站住脚。首先,因大多数红股的收受者认为自己所得到的是同等价值的股利就认定红股的股利性质,是一种“三人成虎”式的思维方式。其次,既然认定送股属于股利,然后将其定为小额股票股利和大额股票股利。又说大额股票股利于股票分割没有什么区别,可以称为“以股利形式实施的分割”,并建议按照股票分割进行会计处理,实质上是自相矛盾的。此外,以20%-25%作为划分小额股票股利和大额股票股利的界线,缺乏理论上的说服力。最后,认为在小额股票股利情况下,股价很少变动,从而股东会获得所派发股票市价总汇的额外价值的说法,也没有根据。事实上Foster和Vickrey(1978)的研究表明,在股票股利宣告日有显著的非正常报酬,而在除权日却没有,同时不论是大额股票股利还是小额股票股利,都不会产生正的非正常报酬率。
(二) CAP遭受批评的深层原因
那么,逻辑上漏洞百出的CAP关于送股的处理准则,何以产生并沿用至今呢?其实在1973年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成立以前,尽管CAP和会计原则委员会(APB)也都曾试图在有效的会计的指导下制定会计准则,但整体来看,其所制定准则基本上都是在经验主义原则指导下进行的。会计程序委员会工作之初,就暴露出其根本的缺陷,其制定的准则缺乏前后一贯的理论依据。
会计原则委员会(APB)也受到了与会计程序委员会相似的批评:1.不重视理论,在制定准则时采纳了先入为主的观念(Preconceived Ideas),使得所形成的准则前后矛盾;2.工作方式仍然是“救火式”的,缺乏系统的考虑和安排;3.不能迅速处理因为环境变化所产生的新;4.准则制定过程中,屈从于外部利益集团的压力。
此外,由于美国会计准则是由民间机构制定的,常受其授权机构SEC的频繁干涉,加上其他力量的压力,所以导致有关准则缺乏理论依据。
事实上,美国关于送股的会计处理不是在会计理论的指导下形成的,而在很大程度上是政治博弈的产物。其结果将导致会计准则体系内在的逻辑矛盾,了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更重要的是,这种认定歪曲了事实,从而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公允,也增加了会计数字的风险。
(三) 对送股性质的认定
笔者认为,只有从会计的角度出发,在现有会计体系的逻辑基础上,对股利的性质和特征进行界定和,才可能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由于不同学科的研究目标不同,某些字面相同的术语,在各学科中具有不同内涵。“股利”一词就是如此。财务学中的“清算股利”,在会计学中显然不能称为股利。而财务学中的股票股利,税法中并不认定为股利。而公司法中所谓股利以及税法中的“推定股利”也显然不是会计意义上的股利。在实际中,由于缺乏对有关术语在各自学科中的明确界定,常会产生望文生义的情况。即以其他学科或领域对某一现象或行为的认定,套用到本不具有相同内涵的学科或领域中。笔者以为,美国CAP就是利用了人们的这种认识,达到了“弄假成真”的目的。而我国的相关认定也在一定程度上是“拿来主义”的产物。
从会计的逻辑来看,股利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经济权利的根本实现形式,属于利润分配的范畴。而在会计中,利润又是一个为保证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和保障债权人经济利益而出来的概念,是在资本维持条件下的经营成果。这一经营成果在其经济形态上表现为增值了的资产。就利润的分配而言股利应当是一个资产分配的概念。因此,概括的说,股利应当这样定义:股利是股份公司股东经济权利的根本实现形式,是对公司已经实现了的、主要由经营活动带来并以资产为表现形态的经营成果的分配。它具有以下特征:①支付主体为股份公司;②收受主体为股东;③实现方式为资产的让渡;④来源为股份公司过去经营活动实现的利润。
因此,资产为利润的经济存在形式,对利润的分配当然是对资产的分配。换句话说,股利也就是对表现为利润的资产的分配,是通过分割资产来实现的。而送股则是在股东无须任何支付的条件下,由上市公司按原持股比例派发给原有股东的与原有股票具有相同面值(与股票分割不同)的股票。这种行为的发生并未引起资产的减少。所以说,送股并非利润分配,从而也非股利。
根据财务理论,从长期来看,股票价格是股份公司未来利润的贴现值。如果说送股是股利的话,就意味着公司可以用过去的利润来分配未来的利润,有些“寅吃卯粮”的味道。这既不符合逻辑,也违反了会计准则和《公司法》等有关的立法精神。
此外,从股份公司的角度来看,股票是由于股份公司拥有并使用股东提供的经济资源而对股东承担或有义务的承诺证明文书。它是由股东提供经济资源而衍生出来的,对本公司而言,并不具有资产的性质。作为与原有股票没有什么差异的红股,也当然不具有资产的性质,因此也不可能是利润,从而也不可能是利润分配。结合我们对股利的定义,可以知道,送股并不属于股利。
三、对我国送股会计处理的建议
明确了送股不属于股利后,会计处理就比较容易了。针对我国的相关会计处理,建议作如下调整:
1.对被投资公司。在董事会宣布送股预案及股东大会通过时,均不进行会计处理,只作辅助登记。当实际派发时,则可作如下会计分录:
① 用利润送股
借:利润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送股面值总额)
贷:股本 (送股面值总额)
② 用盈余公积送股
借:盈余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送股面值总额)
贷:股本 (送股面值总额)
在宣告日后、派发日前编制会计报表时,可在报表附注中批露送股事项及其对未分配利润和股本的影响金额。
会计基础工作是财务工作的基础,体现一个企业财务工作的整体水平。如何通过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升财务工作质量,让财务工作在企业管理中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应该成为每一个企业财会人员最值得思考研究的问题。
一、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必要性
(一)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需要
会计工作是通过收集、处理、利用和提供会计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从而为改进和加强经营管理服务的工作。如果没有健全的会计基础工作,就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会计工作秩序混乱,财务管理水平低下,财务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难以发挥。
(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是规范企业内部控制的需要
内部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资金活动控制、采购业务控制,还是资产管理控制等各种业务控制都离不开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可以夯实内部控制的基础,监督各环节的控制,反映内部控制效果,提高内部控制的水平。
(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是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需要
会计人员是执行会计基础工作的主体,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可以督促会计人员从基础抓起,消除一些会计人员好高骛远、眼高手低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地把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搞好,提高会计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需要
会计工作通过生成和提供会计信息为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服务,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企业财产状况不明,家底不清,会严重影响企业经营管理及决策。所以只有在搞好会计基础工作的基础上,才能谈及财务管理为企业经营管理发挥作用。
二、施工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施工企业,特别是集团型施工企业,下属公司多、项目多、地域分散、工期长、各项目情况多变,因此造成会计管理工作粗放,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会计核算随意性大,会计信息不实等问题。
(一)企业领导对财务的重视问题
大多数施工企业的领导是从专业施工领域选拨出来的,很多企业领导对财务知识的了解相对较少,财务谨慎性不高,对会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到位。在财务管理上只重资金管理忽视会计工作,把会计部门当作是收收付付的资金管理部门,有的领导有时也会对财务要求有抵触和排斥情绪,对会计人员提出的合理的核算要求人为地设置一些障碍或干脆加以阻挠,这就造成企业会计工作被动,会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自然就很薄弱。
(二)人员配置及管理的问题
对于集团型施工企业来说,如何管理会计人员一直是施工企业特别是集团型施工企业不断探索的问题。目前,对于会计人员的管理大体存在三种形式:第一,会计人员全员委派制,薪酬由集团公司发放。这种模式的弊端是会造成会计人员被独立于公司经营管理的中心之外,同时也造成会计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无法洞悉,导致关心不足,在会计工作过程中不以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为工作中心;第二,会计人员任免权归集团公司,工资关系归下属公司。由于对会计人员实行双重领导,一方面会造成会计人员难以准确定位,工作中左右为难。尤其是当上、下级沟通出现问题时,矛盾的焦点在财务部门突显。另一方面会对会计人员的管理造成交叉管控,安排工作时谁都管、出现问题谁都不管,使会计人员正当利益得不到保护。同时由于各下属公司效益不同,造成会计人员流动难;第三,下属公司独立聘用并管理会计人员,这种模式在集团施工企业基本上不存在。
(三)会计核算中问题
由于施工企业项目分散,管理松散,因而在会计核算中存在会计政策各自为政、财务管理上紧下松、外紧内松、业务审批处理程序不严谨、原始单据不规范、原始资料归集入账不及时、产值报量、施工进度、成本核算不同步、人为调整企业成本利润等现象。
(四)内部监督的问题
施工企业存在内部监督的定位不准、力度不够的问题。一些上级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对下属单位的检查工作只重视利润完成、资金上缴情况。一白遮百丑,只要资金上缴够,其他工作不足忽略不计。对会计基础工作的指导流于形式,因而下属单位会计工基础工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五)财会人员的素质问题
施工企业所处的环境比较复杂,要面对各种社会关系,处理问题时既要把握原则又要有一定灵活性,因此要求财会人员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但是目前施工企业会计人员的配备上存在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少,竞岗竞职流于形式,人情任命多于能力任命的普遍现象,财务主管忙于具体事务而放松钻研业务,在指导财务人员日常业务时显得专业素质能力欠缺,变通性有余,原则性不足。同时一部分年轻的财务人员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会计人员不愿意深入施工一线,也就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施工进度、成本等第一手资料,对财务分析只能是纸上谈兵。
三、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工作质量
搞好会计基础工作,不仅能提高财务工作质量,实实在在地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整个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树造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宣传政策、明确责任,增强领导的财务意识
领导的支持对财务工作是至关重要的,有领导的支持能使财务工作事半功倍,因此,财务部门首先要加强对单位领导及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财务政策宣传,使相关领导了解财务政策,明确单位领导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领导责任,增加企业决策的财务谨慎性。
(二)定岗定编、择优上岗、建立学习型财务部门
企业首先要定岗定编,择优上岗,选聘政策性强,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的有能力,有学历的专业人员担任适合的岗位,从人事上尽量避免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现象,增加会计人员的危机感,责任感和竞争意识,督促会计人员主动提高自身素质。其次鼓励会计人员积极参加学习培训,企业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对会计岗位的学历、职称要求,鼓励会计人员在一定的期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职称,在限期内考取学历、职称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或报销学费,反之如果由于专业素养不足影响到日常工作的,则调离现任职务、降职,能力严重不足的,甚至可以令其下岗。再次,企业要解决好财务人员的职能定位问题,保障财务人员依法行使权利,提高财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修订会计政策、规范工作程序、推行会计基础达标工作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有一定特殊性,企业要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结合行业特点、地域特点、企业特点,制定统一的集团内部会计核算制度。例如国家颁布了《建造合同准则》,但在执行过程中,各城市、各企业执行情况千差万别,因此,企业要有的放矢地制定既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又适应本单位具体情况的会计制度,并定期组织专人对企业财务制度进行修订,使财务制度做到与时俱进,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推行会计基础达标工作是提升会计基础工作水平、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有效手段。近来,施工企业对会计基础工作重视降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填制不规范,内容不完备;会计账簿设置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报表编制不规范,审核不严格等问题普遍存在。因此推行会计基础工作达标应该常态化、制度化、全员化,将其纳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的范围。
(四)加强内部审计、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发挥内部监督作用
施工企业管理相对松散,下属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因此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将会计基础工作审计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将审计中发现的共性的问题整理归纳,在相关部门及下属公司间传达。利用内部审计的便利,建立起内部信息沟通与共享的平台,使先进的工作方法在集团内部得到推广,进而提高全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质量,促进财务人员素质的提高。
四、结束语
总之,会计基础工作既需要持之以恒,又需要与时俱进,既不能固步自封,也不能脱离实际,企业需要按自身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管理要求,以《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基础,制定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要求,使本单位财务工作不流于形式,实实在在地为企业经营发展服务,成为企业经营决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