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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的会计要素模板(10篇)

时间:2023-06-22 09:15:1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财务会计的会计要素,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财务会计的会计要素

篇1

一、理论界关于财务会计要素概念的讨论

目前会计理论界存在一些关于财务会计要素概念的似是而非的争议和论点,其中较具有代表性的如邓永勤和丁方飞(2011)、以及杜兴强和杜颖洁等(2011)提出的一些关于财务会计要素概念的问题、观点和建议。

1邓永勤等(2011)的会计要素概念延伸思想

邓永勤和丁方飞(2011)在《论会计要素概念的延伸》一文中认为:(1)IAS39和和CAS22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中,“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与资产和负债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相抵触,因此,金融工具不完全符合会计要素定义。(2),金融工具较之非金融资产和负债,最大的特点是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然而,IAS39 和CAS22均提出“当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约的一方时,应该在资产负债表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这一确认标准不完全符合“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基本确认标准。[1]

邓永勤等在该文中提出了实要素和虚要素的概念,实要素是指满足传统会计概念框架要素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对象,包括实资产、实负债等。虚要素则是指衍生金融工具等某些未来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形成的资产、负债,或者带来的收入、费用,包括虚资产、虚负债等;并指出“虚要素也是实际存在的,与实要素在会计确认上的地位是对等的,和实要素一样应纳入财务报告内确认”,定义虚要素“意在指出其不能满足传统会计概念框架要素定义和确认条件的缺陷”。[1]

笔者认为,邓永勤和丁方飞的上述研究,为我们延伸会计要素概念提供了新的启示和分析思路,这是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会计理论研究参考。但是,其具体建议也存在某种程度的不足,即实要素和虚要素概念的提出并不能很好地解释这一问题:为何当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约的一方时应该在资产负债表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而当企业成为其他一般合约(如商品买卖合同)的一方时却通常不能在资产负债表确认一项资产或负债?

2杜兴强等(2011)关于商誉的讨论

目前广为接受的商誉会计核算方法是核算“外购商誉”,并将外购商誉的初始计量定义为“收购价格超过购买企业所享有的被购买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杜兴强、杜颖洁、周泽将(2011)在《商誉的内涵及其确认问题探讨》一文中指出,这种“差额观”的计量模式,没有考虑“可能存在由于无法满足严格的确认标准而未能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产和负债”等原因而导致高估或低估并购价格的问题,“完全忽视了商誉的经济性质或商誉的内涵”。为此提出了“确认商誉”的概念,并将“确认商誉”定义为“合并商誉与被并购企业因并购行为而得以显性化的自创商誉之和”;“合并商誉”则是指外购商誉剔除未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估价错误、过度自负和乐观等因素的影响后的金额。[2]

然而,笔者认为,杜兴强等的上述研究,虽然深刻地指出了目前商誉会计的一些问题,但仍未解决以下关键问题:(1)“被并购企业因并购行为而得以显性化的自创商誉”是满足传统会计概念框架要素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因此可以作为“确认商誉”由并购企业来确认。按照这一逻辑,可控制性相对较强的被并购企业就更应当确认该“显性化的自创商誉”。但目前的事实是,各国的会计准则或惯例均规定了只有合并商誉能作为一项资产入账,理论界也很少有支持确认自创商誉的。(2)这一矛盾的存在,是否影响了商誉信息的相关性与可靠性?(3)这一矛盾的真正根源是什么?

二、从产权视角分析会计要素概念的必要性

1产权概述

在经济学中,产权是指主体对财产的一组以利益为目的行为性权力。在法学中,产权被定义为是指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经济学中的产权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后(即显性化后),就成为了法学中产权。产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从内容看,产权是指特定主体对特定客体的权利,没有特定客体的存在,产权便不再存在;从权利本身的内容来讲,产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特定主体对特定客体和其它主体的权能,即特定主体对特定客体或主体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或者采取什么行为的权力;二是该主体通过对该特定客体和主体采取这种行为能够获得什么样的收益。传统经济学侧重于研究产权收益的配置机制,而现代经济学侧重于研究产权权力的配置机制。

产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1)按其历史发展形态的不同,可分为物权、债权、股权;(2)按其客体流动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固定资产产权和流动资产产权;(3)按其客体形态的不同,可分为有形资产产权和无形资产产权。(4)按其表现形式的不同,分为原始产权、法人产权、终极所有权(债权和股权)。

2财务会计要素概述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收入、费用、利润。在传统会计概念框架下,资产被定义为“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有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负债被定义为“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所有者权益被定义为“是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应享的剩余利益”,收入被定义为“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费用被定义为“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利润被定义为“是收入减去费用、利得减去损失后的净额”。

在传统会计概念框架下,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条件被界定为:(1)符合相差定义;(2)相差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3)该资源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或者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条件被界定为:(1)符合相差定义;(2)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包括放弃了对交易客体的控制权、转移了交易客体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所有者权益和利润的确认,则分别取决于资产与负债、收入与费用的确认。

从会计要素核算的侧重点来看,传统会计概念框架下的财务会计核算侧重于对收入、费用和利润的核算,属于“利润观会计”;而现代财务会计侧重于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核算,属于“资产负债观会计”。财务会计核算重点的这一变化,也反映在所得税会计模式的变化上,即:由应付税款法发展到递延法再发展到债务法。

从会计要素计量的模式来看,传统会计概念框架的财务会计几乎只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而现代财务会计则越来越多地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3基于产权视角考察会计要素

基于产权视角来考察传统会计概念框架下的会计要素,不难发现:(1)资产的实质是企业所拥有的法人产权,其中,“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是指契约已经形成、“由企业拥有或有控制”是指契约已经显性化或者说企业已经获得了产权的权力内容,“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预期产权能够实现。相类似的,负债的实质是企业所负的财产性积极法律义务;所有者权益的实质是企业的终极所有权归属;收入、费用和利润的实质是对企业经营管理法人产权和财产性法律义务结果的会计表述,即是对企业经营管理法人产权和财产性法律义务效果和效率的会计表述。(2)从最终的判断标准来看,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实际上是两个,一是取得了产权的权力内容或承担了财产性积极义务,二是预期该产权能够实现、或者该财产性积极义务必须履行。(3)财务会计是对企业产权及其变动的精细化反映。首先,会计要素计量模式和会计要素报告侧重点的变化,与会计主体所处的产权环境密切相关。其次,财务会计对其要素的分类,综合了产权的不同分类方法。

三、延伸财务会计要素概念的构想及意义

1延伸会计基本要素概念的构想

现代财务会计属于“资产负债观会计”,侧重于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核算,而所有者权益又取决于资产和负债。因此,现代财务会计的关键要素是资产和负债。同时,基于产权视角来考察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其最终的判断标准是两个,一是取得了产权或承担了财产性积极义务,二是预期该产权能够实现、或者该财产性积极义务必须履行。因此可以:(1)将资产定义为“是指企业所拥有的产权,预期该产权能够实现”。(2)将负债定义为“是指企业所承担的财产性积极义务,预期必须履行该财产性积极义务”。(3)将所有者权益仍然定义为“是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应享的剩余利益”。这样的定义,不仅使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均符合传统会计概念框架下相关要素定义的本意,而且不会与关于商誉、衍生金融工具等交易或事项的确认和计量原则相冲突。

资产负债观基于产权配置视角来看待收益,认为企业收益是非企业终极所有权人的终极所有活动而引起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化。“非企业终极所有权人的终极所有活动”是指企业股东和债权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收回股权或债权本金、以及股权分红以外的活动。现代经济学还认为,现代企业应当是产权明晰的企业。在这一理念下,企业的收益应当基于委托理论而划分为资产经营收益(反映了经理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和资本经营收益。因此,可以:(1)将收入定义为“是指非企业终极所有权人的终极所有权活动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增加,包括资产经营收入和资本经营收入。资产经营收入是指因经理履行受托责任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增加。资本经营收入是指非因经理履行受托责任、以及非因企业终极所有权人的终极所有权活动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增加。”(2)将费用定义为“是指非企业终极所有权人的终极所有权活动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减少,包括资产经营费用和资本经营费用。资产经营费用是指因经理履行受托责任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减少。资本经营费用是指非因经理履行受托责任、以及非因企业终极所有权人的终极所有权活动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减少。”(3)将收益定义为“是指非企业终极所有权人的终极所有权活动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净增加(或净减少)额,包括资产经营利润和资本经营收益。资产经营利润(可简称为净利润)是指资产经营收入减去资产经营费用(包括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资本经营收益是指资本经营收入减去资本经营费用(包括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 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也可以统一简化为两项:(1)取得了产权或承担了财产性积极义务;(2)该产权预期能够实现、或者该财产性积极义务预期必须履行。会计要素的计量标准只有一项,就是预期产权的可实现程度、或者预期财产性积极义务的必须履行程度与计划履行程度两者中的较高者。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商誉与延伸后基本要素概念的协调性分析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与延伸后基本要素概念的协调性分析。IAS39 和CAS22要求,“当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约的一方时,应该在资产负债表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工具是指用来证明融资双方权利义务的合约。由于金融工具合约的约定是明确而显性化的,各国法律对金融工具合约的保护也是严格的。因此,当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约的一方时,就获得了一定的产权或者承担了一定的财产性积极义务;同时,“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约一方”本身表明了企业已经预计到了其产权能够实现的、或者企业已经认识到了其承担的财产性积极义务是必须履行的。可见,当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约的一方时,可以而且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确认一项资产或负债。而当企业成为其他一般合约的一方时却通常不能在资产负债表确认一项资产或负债,其原因要么是作为产权的客体尚不存在、要么是尚未获得产权的权力或者尚未承担财产性积极义务,例如成为远期商品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规定到期不履行合同的处罚条款;也可能是无法预期产权的可实现程度或者财产性积极义务的必须履行程度,例如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理赔事项已经发生但损失金额尚无法估计。

(2)商誉与延伸后基本要素概念的协调性分析。商誉是指企业预期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的资本化价值。企业会计核算组织框架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划分会计要素和核算项目进行分类核算的。在这种会计核算组织框架下,由于商誉是与企业整体结合在一起的,无法单独辨认,因而企业自创商誉不具备产权的客体内容,也就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不能予以确认;而在企业并购中,被并购企业是整体被作为并购企业的一项资产而在并购企业的财务报表中予以确认的,这时,购买商誉就具备产权的客体内容,因而只要预期该产权能够实现,就可以被确认为一项资产了。可见,在分类核算的企业会计核算组织框架下,虽然购买商誉与自创商誉的自然特性并没有差别,但二者在产权内容上却具有明显的差别,这一差别导致了购买商誉可以确认而自创商誉不能确认。

3基于产权视角延伸会计要素的意义

现代财务会计的核算重点和计量基础已较传统会计概念框架下的财务会计有了很大的变化,但仍沿用了传统会计概念框架下的会计要素概念,由此导致了商誉和衍生金融工具等交易或事项的确认和计量原则与相应的会计要素概念存在冲突,进而导致了实务中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与可靠性。基于产权视角延伸财务会计要素概念后,彻底地解决了衍生金融工具、商誉等不满足传统要素定义的交易和事项的确认和计量问题,消除了会计理论界存在的一些关于财务会计要素概念的似是而非的争议和论点。这对于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以及对于重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邓永勤,丁方飞论会计要素概念的延伸[J]会计研究,20116:32-37

篇2

一、财务会计对象理论

财务会计对象理论成果,主要是苏联、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会计学者研究取得的,主要观点概述如下。一是“过程说”或“财产说”。1950年,苏联高教部批准的《会计核算原理课程提纲》中写到:“会计核算的对象是各企业和各组织范围内,按货币方式来反映、监督和总结有计划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过程及其物质基础———社会主义财产”[1]。1979年,高等财经院校会计原理编写组编写的《会计原理》中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会计对象“就是在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中能够用货币表现的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以及社会主义财产”。二是“资金运动说”。“资金运动说”基本上可以说是中国会计学者的创造①。“资金运动说”认为,会计的一般对象是处于商品生产过程中的价值运动,即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企业经济活动中能够用货币表现的方面。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价值运动表现为资金运动;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价值运动表现为资本运动。②“资金运动说”萌芽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至今仍见之于会计学教材中。1954年,葛家澍教授指出:“在社会主义企业中,会计核算处理的对象则是企业经营资金的周转、经营资金的构成及其来源”。1957年,管锦康认为,“社会主义会计核算的对象,也可以称为社会主义资金及其运动”。

1961年,葛家澍教授又对社会主义会计对象进行了更明确地说明:“只要商品经济存在,作为统一整体的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的一切商品,就都可以用也必须用货币表现,因而整个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过程就客观存在着资金的运动,即资金的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我认为,这就是社会主义会计的对象”。③之后,“资金运动说”开始被中国会计学者普遍接受。三是“价值增值运动论”。葛家澍教授在1996年出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基本理论与方法研究》一书中,对“资金运动说”进行了修正或完善,认为“现代财务会计的对象确切的提法是价值增值运动,而不是简单的价值运动”。吴水澎教授也指出,企业财务会计是价值增值运动能够用货币表现的数量方面。因为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社会再生产过程不是简单商品流通,而是资本流通。马克思指出,简单商品流通(W—G—W′)是为买而卖,是为了消费,是追求能满足某种需要的使用价值(W′)。而资本流通(G—W—G′)是为卖而买,目的是获得价值的增值(G-G′),是获得剩余价值。“预付价值不仅在流通中保存下来,而且在流通中加上了一个剩余价值,或者说增值了。正是这种运动使价值转化为了资本。”“价值增值运动论”就是建立在马克思的资本流通理论的基础上。四是“价值与使用价值矛盾论”。易庭源教授认为,“会计对象不单是‘价值运动’,而且是再生产过程中价值与使用价值不断对立不断统一的矛盾运动”,“在生产过程(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过程)处处存在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矛盾”。[3]基于这种认识,易庭源教授创立了“价值与使用价值矛盾论———资本运动论”复式记账原理。

二、财务会计要素理论

(一)国外的研究成果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很少明确地提到财务会计对象,而是直接地研究财务会计要素。早在1907年,美国会计学家查尔思·斯普格(CharlesE·Sprague)在《账户原理》(ThePhilosophyofAc-counts)中,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概念进行了定义。1940年,佩顿和利特尔顿(W·A·Paton&A·C·Littleton)在《公司会计准则导论》(AnIn-troductiontoCorporateAccountingStandards)中,对成本、收入、收益、盈余等概念作了深入的阐述,在第一章“概念”和第二章“成本”中,也涉及了利得、损失、资产、负债、权益等会计要素。1953年至1957年间,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CAP)先后了4份《会计名词公报》(Ac-countingTerminologyBulletin),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成本、收益等的本质属性作出了统一的规定。1970年,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第4号说明书《企业财务报表的基本概念及会计原则》,对资产、负债、业益、收入、费用、净收益等财务会计基本要素的定义及其相互关系进行了专门论述。该报告认为,资产、负债和业益是第一类要素,用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收入、费用和净收益是第二类要素,用以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超级秘书网

篇3

一、财务会计要素概念的历史变迁

(一)萌芽阶段

1494年卢卡•帕乔利(Luca Pacioli)出版《算数、几何、比与比例概要》第一本描述复式簿记原理及其运用方法的名著。在萌芽阶段,对会计理解很模糊,会计概念和会计思想以账户的形式表达的,对会计方法的重对会计概念的论述。确立了复式簿记的账簿和会计的基本框架。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显然是相互混淆,没有被明确地区别开来。财产、资本、损益等概念之间的联系体现为一种隐藏于账户和方法背后的勾稽概念。基于复式簿记的财产观,或可称之为“原始的资产负债观”。

(二)起点阶段

1907年斯普拉格(Charles E.Sprague)在出版的《账户的原理》,公认是会计基本概念框架的会计理论著作。把早期的会计学概念和数学、经济学联系起来,会计实务概念化,提出了基本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斯普拉格没有明确提出会计要素的概念,就会计恒等式而言,内涵和相互关系已相当完善了,明确阐述了资产的内涵。

(三)转折阶段

1940年,美国会计学会以第3号专题研究报告形式出版了《公司会计准则导论》。在若干会计基本概念(基本假设)的基础上,佩顿(William A. Paton)和利特尔顿(Ananias C.Lit2tleton)提出会计学第一个完整的概念――主体理论,(普雷维茨、莫里诺,2007:305)并确定收益建立了一个“配比模型”。在最抽象意义上,会计要素归结为“成本”,“收入”,及成本与收入相配比而产生的“收益”三个关键的要素概念。

(四)交融阶段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78-2001年间陆续七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FASB在1985年12月了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六号――《财务报表的要素》。FASB将企业的财务报表要素(以下称“会计要素”)分为两大类型十个要素。第一种类型(存量要素,资产负债表要素)的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和权益(净资产)三种。第二种类型(流量要素,收益表要素)的要素包括业主投资、派给业主款和全面收益、收入、费用、利得、损失七种。

会计要素的重心是资产和收益这样的基本概念,其他的概念是围绕这个重心得以建立的。会计要素概念的演变过程同时是财务会计体系在实践中从萌芽到发展完善的进化过程。

二、我国会计要素的沿革

我国企业会计要素分六项: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1993年7月迄今,我国“两则”、“两制”实施以来,财政部门和会计准则委员会对会计要素定义多次修改,使会计要素定义日臻完善。

(一)第一次会计要素定义

1992年11月,以“两则”、“两制”为标志进行的会计改革,改变了40多年来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会计模式,原来资金平衡表的体系改为资产负债表体系,会计模式的发生了根本转换,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初步协调。

(二)第二次会计要素定义

《企业会计制度(2001)》中的会计要素,是依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定义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于2000年6月国务院,自2001年1月起实施。

(三)第三次会计要素定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并于2006年2月1,要求上市公司及有条件实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自2007年1月起施行。

三、影响会计要素设置的因素

通常认为,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既然会计对象的具体化就是会计要素,而且会计对象作为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增值运动体现为一种客观存在,为什么各个国家会计准则规定的财务会计的要素如此形形,会计要素设置在国际范围内的多样化,使我们思考如下的问题:除了会计对象之外,什么决定着企业会计要素的设置?我们认为,除了会计对象决定会计要素的设置之外,会计目标和会计基本假设影响到会计要素的设置。

影响会计要素设置的因素分析如下:

(一)会计对象

会计对象是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内容,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进行的基本分类,是构成会计报表的基本成分。

(二)会计目标

财务会计目标直接影响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设立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业益)等会计要素;收入、利得、费用、损失和利润等会计要素;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和现金(存量)等会计要素。财务会计目标及其变化,直接地体现在财务会计要素的确立与变化上。

1.会计是人造的信息系统

会计作为一个人造的经济信息系统,必须存在一个明确的目标,即会计目标。会计目标涉及“谁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和“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什么样的会计信息”两项内容。

2.不同国家的会计信息使用者

不同国家的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各异,不同国家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也不同,导致具体会计目标的差异,进而导致不同。

参考文献:

篇4

关键词 :会计理论;会计职能;会计目标;会计要素;会计环境

一、财务会计的职能问题分析

会计职能是会计在经济管理活动中所具有的功能,根据《会计法》对会计的表述,会计基本职能是指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会计职能是一个发展变化的概念。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越来越重要,会计职能也相应扩展。人们对会计职能的认识往往存在分歧。这集中体现在对职能数量的看法上。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还有:反映与控制,反映与监督,反映、监督与分析、考核与评价等。此外,认为有相同数目的职能论者对具体的职能又有不同的理解。例如,有人认为核算仅指事后核算。

笔者认为会计的职能应当集中表现为反映和管理职能。反映职能是指财务会计的信息能够充分的展现企业的经济状况,管理职能指会计渗透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也是企业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反映职能和管理职能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反映职能是进行管理职能的基础和依据,管理职能是反映职能的延伸。在实践中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很大程度上是由会计职能决定的,只有将会计职能与企业的管理进行紧密结合,才能促进企业经营水平的提高,才能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财务会计的目标问题分析

在理论上财务会计的目标与财务会计的职能是存在内在的联系的。会计目标的研究一直是会计理论界的一个热点问题。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会计界从上个世纪60 年代就开始探讨会计目标问题,并最终认为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研究的起点。但是在我国对会计理论界的研究中关于会计目标的探讨却被认为低于会计职能问题。对会计目标问题的定性也存在争议,主要分为两个派别观点,受托责任学说和决策有用学说,[1]不同的学术派别对会计目标的理解不同。支持受托责任学说的学者认为,会计的目标就是向资源的提供者报告资源受托管理的情况;支持决策有用学说的学者认为,会计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于其决策的会计信息,它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都普遍认可决策有用学说观点,这主要是基于这一观点的实践意义,从指导实践和发展的需要来说,决策有用学说更具有现实意义。

三、财务会计的要素问题分析

会计要素又叫会计对象要素,是指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所作的基本分类,也是指对会计对象按经济性质所作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具体对象和内容,是构成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主要因素,分为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和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所作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是用于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基本单位。各国由于经济环境的不同,对经济要素的界定也不同,我国对会计要素的界定主要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包括六项内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会计要素的划分是进行分类核算的依据,会计要素应当是具有统一性的整体,在我国的会计要素分类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属于静态性质的会计要素,收入、费用和利润则属于不断变化的动态性会计要素,在该种意义上明确会计要素对规范会计实务具有明确的指导意义,也便于会计人员进行会计实务的业务处理。

四、财务会计的环境问题分析

会计环境是指会计所处的各种客观条件,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会计有其不同的环境状况。[2]会计环境是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产生根源,对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影响,回顾财务会计理论的产生和几次重大变革都与会计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反过来,财务会计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环境也有反作用,包括在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经济资源的配置方式以及有关的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的制定等方面都有巨大的影响。

会计环境有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的不同,外部环境主要包括经济、法律、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因素;内部环境主要包括主体领导对会计的重视程度,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会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整体管理水平的高下等。在所有的环境因素中最关键的就是生产力环境和经济环境,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直接决定会计基本理论的水平,经济环境中的体制问题则决定着会计基本理论的发展和研究方向。

五、财务会计的基本准则问题分析

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是规范会计账目核算、会计报告的一套文件,它的目的在于把会计处理建立在公允、合理的基础之上,并使不同时期、不同主体之间的会计结果的比较成为可能。按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会计准则是从财务会计专业性角度来审视财务会计工作,会计准则具有抽象性的特征,是在长期的会计实务中不断总结出来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标准依据,会计准则是保证会计从业人员规范操作的规范,也是进行财务会计审核的重要依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2006 年38 个,2014年3个,共41 个。

会计准则的作用不仅是作为一项技术标准,在一个经济发展完善的国家,会计准则从产生到应用还涉及社会的经济、政治管理等,应用会计准则对社会的经济稳定和良好发展是具有稳定剂和促进作用的。我国会计准则在确定之初,就有为社会经济协调之初衷。在内容上我国的会计准则也包括基本原则和具体准则两大体系内容,基本原则是对会计核算进行原则性规范的内容,而具体准则是对财务会计具体业务起到指引规范的作用,两大内容构成了统一的会计准则体系。

总之,从财务会计的发展历史中可以看出,会计基本理论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完善成熟的,我国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起步较晚,我国的财务会计基本理论也是从国外引进并不断适用的,但是在发展上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生产力的发展,财务会计基本理论也逐渐具有了中国特色,财务会计理论和会计水平也日渐提高,在规范财务会计业务和促进经济发展上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关于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对理论的完善和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的研究较为浅显,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还应当结合我国国情不断深入并细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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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支出周期”构建预算会计的基础框架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的基础框架是按照“组织类别”来构建的,并按其分为三个核心分支: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总预算会计记录拨款交易,行政和事业单位会计记录其付款交易。按“组织类别”构建的预算会计框架必然带来分散化的会计控制框架,总预算会计只覆盖拨款交易,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交易几乎无法控制。由于公共支出经过拨款、承诺、核实和付款四个支出周期,并且随着国库集中收付和集中性的政府采购改革的推进,总预算会计也要求记录除拨款阶段之外的其他交易,特别是承诺阶段的交易,承诺阶段是已经签署了在未来交付商品或服务的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协议,代表着“发生未来支付义务”的阶段。因此,我们应按“支出周期”而不是“组织类别”构建预算会计的基础框架。按支出周期的不同阶段我们可将财政交易分为拨款阶段交易、承诺阶段交易、核实阶段交易和付款阶段交易。拨款阶段交易会引起拨款总量和拨款分配的增加;承诺阶段交易会引起支出义务的增加和预算资源的减少;核实阶段交易会导致负债或应计支出的增加,同时导致承诺阶段所形成的支出义务减少;付款阶段交易会导致现金资源的减少,同时核实阶段的负债或应计支出也会减少。这样,无论是财政总预算会计,还是行政或事业单位会计,人们可依据其交易属性来界定会计要素。

(二)按支出周期具体设计预算会计的会计要素 预算会计核心科目应与预算分类相一致。国务院自2007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按国际通行做法将收入划分为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等。我国政府支出采用按支出功能分类与支出经济分类相结合的方法。目前我国政府支出功能分类设置一般公共服务、外交等25类。修订后的《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类级科目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2类。因此,预算账户体系中的科目设置也应做出相应地调整,使之与记录实际数据的科目设置完全一致。表1以一般公共服务为例说明依托支出周期概念设置核心的政府预算会计科目。

表1列示了以支出周期概念构建全面的预算会计,覆盖到拨款、承诺、核实和付款四个阶段。但这个目标需要逐步实现,因为同时记录支出周期所有阶段交易涉及很多的技术和非技术问题需要解决。现阶段预算会计改革的重点应是首先将总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扩展到承诺阶段和付款阶段,这里有两个关键问题必须解决,一是要求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采用相同的会计科目;二是全部付款交易通过电子化网络传输进行。

二、政府会计中构建“二元一体”的会计要素

(一)政府会计中构建“二元一体”会计要素研究现状 理论界已有学者提出在我国政府会计中构建“二元一体”会计要素。他们借鉴国外对预算的会计管理方式,提出按照支出周期构建预算会计概念框架,将会计要素分为预算要素和财务要素,其中的预算要素按照支出周期确认为拨款、支出义务、应计支出和现金支出(王雍君,2007),但并未对其具体运用做出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在2011年提出政府预算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相结合的建议,主要内容为:一是建立政府预算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相结合的政府会计体系;二是按照支出周期构建预算会计概念框架;三是完善会计基础,建立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双基础核算;四是将支出要素改为成本费用要素。在政府会计“二元一体”会计模式上,王彦等在2009年提出的在政府会计中构建“二元结构”会计要素,即同时构建收付实现制为主要基础的预算收支表要素和权责发生制为主要基础的资产负债表要素,其中的预算收支表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而广东省预算会计研究会在2011年按照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一体化的方案,按照财政总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分别各自设置了比较完整而系统的账户,但其预算会计支出项目并非按照支出周期构建的,不能提供拨款信息和承诺信息,预算交易和实际交易也无法比较,起不到对预算的实质性控制作用。目前我国关于在政府会计中采用“二元一体”会计要素研究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会计要素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中科目的几乎完全不一致,预算交易和实际交易无法比较;二是没有以支出周期作为构建政府预算会计框架的逻辑起点,无法提供预算执行各阶段的完整信息。

(二)政府会计中构建“二元一体”会计要素设计 按照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研讨提纲提出的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相结合的方式,在广东省预算会计研究会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对其进行补充修正:以支出周期作为构建政府预算会计支出要素的逻辑起点,记录承诺阶段和付款阶段交易;在会计基础上,政府预算会计采用承诺+修正的现金制,政府财务会计则采用修正的应计制;在会计科目和明细账户的设置上,尽量与《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相一致;将会计科目分为三类,即纯财务会计科目、纯预算会计科目和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共同科目。属当期财务资源的流入流出,列入纯预算会计科目;属长期财务资源的,不涉及当期财务资源的变化时,列入纯财务会计科目;其他列入共同科目。由于我国政府会计信息使用者面前关注的信息重点一是预算执行情况,二是政府资产和负债情况,并且我国近期政府会计改革的重点是改进预算收支表和资产负债表,所以本文暂不考虑运营表的编制,因此,政府财务会计中不设置收支科目。具体设计如下:(1)政府财务会计的资产负债表会计要素。政府财务会计的资产负债表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三类。资产——政府会计主体通过过去的政府活动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占有或使用的资源,该资源预期能为会计主体提供未来服务能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负债——政府会计主体通过过去的政府活动形成的现实义务,履行该义务会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包含服务能力或经济利益的减少。净资产——政府会计主体是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差额。2011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建议政府财务会计采用修正的应计制,预算会计采用承诺制+修正的现金制。根据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在第2号研究公报《国家政府财务报表的要素》中,修正的应计制基础对应的是全部财务资源,其资产包括投资、可供销售的存货、未清贷款、应收收入及其他应收款项。在第2号研究公报中,修正的应计制基础对应的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转移支付款、借款和应计负债(如职工养老保险责任和应计利息等)。(2)政府预算会计的预算收支表会计要素。政府预算会计的预算收支表会计要素分为收入和支出两类。收入——政府会计主体依法已经实际获得的各种税款和规费等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支出——政府会计主体按照批准的预算发生的各种资产耗费和损失。在第2号研究公报中,修正的应计制基础中的收入在相应的交易和事项发生时确认;支出是指会计期间为取得商品和劳务而发生的财务资源消耗,而不管款项是否支付,在购买固定资产等资本性资产时,当期作为支出注销。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一体化科目分类见表2。

三、政府会计改革建议

(一)建立政府预算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相结合的“二元一体”的政府会计体系 在我国政府会计构建“二元一体”的政府会计体系,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使用一套科目体系,一套凭证和账簿,分别生成预算收支表和资产负债表。政府财务会计采用修正的应计制,政府预算会计采用修正的现金制。

(二)构建“预算账户” 政府预算会计的构建中, “预计收入”可根据我国政府收支分类中的收入分类进行明细设置,“预计支出”则按照预算功能分类作为一级明细,而将经济分类作为二级明细。

(三)扩展政府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到承诺阶段与付款阶段 总预算会计核算付款阶段交易,按功能分类作为一级明细,而将经济分类作为二级明细。假设在付款阶段国库部门需对“一般公共服务”中的“专用材料费”进行登记,则可记录为“一般预算支出——一般公共服务——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费”。同样,总预算会计还需设置“保留支出”核算承诺阶段交易,按功能分类作为二级明细,而将经济分类作为三级明细。假设在承诺阶段国库部门需对“一般公共服务”中的“专用材料费”进行登记,则可记录为“保留支出——一般预算支出——般公共服务——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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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235.9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7-0058-04

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是司法会计最基本的理论问题,然其具有动态性、多变性和复合性等特点,内涵难以界定。迄今在司法会计鉴定学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仍是最具争议的焦点问题。关于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有“案件资金”、“涉案财务会计问题”、“会计要素”、“涉案会计事实”等诸多观点;有关司法会计鉴定要素有“会计六要素说”、“法律事实构成要素说”等。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内涵不清、特性不明及认识不统一,不仅导致理论界对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分类方法出现多样化,严重制约了司法会计鉴定理论的发展,而且直接导致司法会计鉴定实践中鉴定内容的不规范,鉴定结论的正确性难以保障,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受到严峻挑战。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涉财案件急剧增加,司法会计鉴定业务量迅速增长,越来越多的会计人会取得司法会计鉴定人资质,从事司法会计鉴定工作。但以注册会计师为执业背景的司法会计鉴定人易将司法会计鉴定对象、鉴定要素与会计对象、会计要素相混淆,习惯于从纯会计学角度认识和定义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理解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以会计核算思维代为司法会计鉴定,严重影响了鉴定质量,作出的鉴定结论通常不能有力支持被证事项,庭审中难以被法官采信。

实|上,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对象尽管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更有本质的区别。本文对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本质、内涵及特点进行解析,并与会计对象进行多维比较,旨在剖析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核算对象的本质区别,找出二者间的内在联系。这不仅有利于深层次地认知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本质,更有利于完善司法会计鉴定学科体系,科学指导司法会计鉴定实践。

一、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主要学术观点剖析

(一)国内主要学术观点

对司法会计鉴定对象认识不统一,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焦点。当前理论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有以下几种观点:

1.案件资金[ 1 ]说。将司法会计鉴定的对象定为“案件资金”。

2.涉案会计问题[ 2 ]说。认为“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是案件中的会计专门性问题”。

3.涉案财务会计问题[ 3 ]说。认为“司法会计活动的类型不同,其活动的对象也不同。其中,……司法会计鉴定的对象是案件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

4.涉案财会事实之六要素[ 4 ]说。认为司法会计鉴定的对象是“涉案财会事实”,“司法会计鉴定的内容是其鉴定对象(涉案财会事实)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与损失、利润,可称为司法会计鉴定的内容要素”。

5.可鉴定的涉案财务会计事实之法律事实构成[ 5 ]说。认为司法会计鉴定的对象是“可鉴定的涉案财务会计事实”,由起因、发生过程、结果和因果关系等法律事实要素构成。该说将涉案财务会计事实根据其性质不同,区分为涉案经济事实(也称涉案财务事实,下同)与涉案会计核算事实,并随之将司法会计鉴定区分为涉案经济事实鉴定和涉案会计核算事实鉴定两种类型。司法会计鉴定的类型不同,其司法会计鉴定要素的内涵和鉴定方法有差异。

(二)国内主要学术观点剖析

1.案件资金说。(1)案件资金是一静态概念,不能反映“因案件事实发生而引起的资金增减变化过程”。(2)案件涉及的会计核算问题未被包含其中。(3)实物资产具有实物形态和货币表现双重属性,当账簿记录的资金运动与其记载实物流转不相符尤其是实物盘亏时,仅鉴定案件资金显然不全面。

2.涉案会计问题说。涉案会计问题说不全面。因为,还原案件客观事实,有时不仅需要鉴定涉案的会计事实,还要鉴定相关联的涉案经济事实。

3.涉案财务会计问题说。在具体案件中,“会计专门性问题”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纷繁复杂,鉴定要求多样化,实践中难以规范和统一。

4.涉案财会事实之六要素说。笔者认为,尽管司法会计鉴定活动与会计活动有一定的联系(如会计核算方法是司法会计鉴定的技术方法之一),但二者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活动,简单地将会计要素定义为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不够准确和全面。

第一,会计要素与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本质、属性不同,难以适应司法鉴定需求。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是法律诉讼需求的产物。尽管它需要待证,但却是一种已发生的客观事实,它不随时间、地域、单位性质的变化而改变,具有客观属性。司法会计鉴定要素是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具体化,其本质及属性也理应如此。而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按经济内容进一步分类的结果,是为满足经济管理需要而产生,且国家不同时期以及不同性质单位会计要素的界定方法和界定内容是有差异的。因此,会计六要素划分不具备客观属性,难以适应诉讼的客观需求。

第二,涉案财务会计事实属于案件事实的组成部分,它随案件发生轨迹沉淀,或涉及单会计主体,或涉及多会计主体,多会计主体间以案件相联系,鉴定要素要能反映以上内容。而会计六要素只是特定单会计主体内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不能全面反映以上内容。

第三,会计六要素只用于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事实,不包括会计核算事项。

第四,不同会计主体间发生的同一济业务,在不同会计主体内表现为不同的会计要素。当涉案财务事实涉及多会计主体时,同一事实在不同会计主体中表现出的会计要素不同一。

可见,以会计要素作为司法会计鉴定要素,鉴定出的内容不是涉案财务会计事实的全部。因此不能简单地将会计要素称为司法会计鉴定的内容要素。

5.可鉴定的涉案财务会计事实之法律事实构成要素说。该观点是笔者2012年前提出的[ 5 ],当时只是对鉴定对象、鉴定要素作了初步定义和简单分析,但二者的具体内涵未作详尽研究。本文是在该观点基础上所作的进一步深入研究。

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内涵及特点

(一)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内涵解析

司法会计鉴定是为诉讼活动服务的,最终目的是提供法律证据。法律证据的作用在于揭示或证明案件事实,以此推之,司法会计鉴定的对象理应是案件事实的一部分,结合司法会计鉴定的专业属性,可知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应属于案件所涉财务会计事实范畴。当案件所涉财务会计事实有待证需求时,才有成为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可能。

案件待证财务会计事实成为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应当具备三个必要条件:(1)存在财务会计事实载体――财务会计资料,即可鉴定。缺乏必要鉴定材料,司法会计鉴定人无法鉴定。(2)财务会计事实涉案。司法会计鉴定活动起因于财务会计事实涉案。(3)有诉讼上的待证需要。司法鉴定是指诉讼中的鉴定,只有诉讼或准诉讼有待证需求才能引发司法会计鉴定。

综上研究表明,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是有待证需求且可鉴定的涉案财务会计事实。其中,涉案财务会计事实包括涉案财务事实和涉案会计核算事实。有待证需求是指案件中涉案财务会计事实有待证需求,可鉴定是指存在涉案财务会计资料。

实际上,经济事实是一种客观事实,并非财务会计资料所反映的事实(此事实可能真,亦可能假)。此外,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有一些“资金是否入账”、“采取何种会计方法或程序”等纯会计核算事实,亦可能成为司法鉴定的对象。因此,就实质来看,可能进入司法会计鉴定过程的就是这种涉案的经济事实和纯会计核算事实。

(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特点

演绎推理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形成及其内涵,可知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对象不同,具有以下特点:(1)与案件相关联,对应特定的案件,是案件事实的组成部分。(2)随案件产生,伴财务会计事实形成而生成,沉淀于财务会计资料之中。(3)可涉及多个会计主体,也可涉及单会计主体,具体数量随待证案件事实所涉会计主体数量而定。(4)是一种待证客观事实,而非财务会计资料所反映的事实(此事实可能真,亦可能假,也可能真假交融。真假或源于经济活动或源于会计活动)。它或已知或未知,或待证或需确定,需要通过检验、鉴别和判断(即鉴定)相关财务会计资料去揭示。

三、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对象的辨析

(一)司法会计鉴定活动与会计核算活动的比较

司法会计鉴定活动与会计核算活动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活动,存在诸多差异。

第一,职能重点不同。尽管司法会计鉴定和财务会计都具有核算的职能,均能反映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但是,二者职能发挥的重点不同:会计发挥职能重点在于核算(反映)记录经济活动,司法会计鉴定发挥反映职能的重点在于还原、揭示涉案经济活动和涉案会计核算活动。即司法会计鉴定在核算的同时,还“具有复原职能、追究职能和预防(咨询)职能”[ 6 ]。

第二,目的不同。会计活动的目的是为经济管理者提供经营决策经济信息;司法会计活动的目的主要是为诉讼活动服务,为司法活动提供真实、客观、有效的财务会计证据及财务会计事实评价。

(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对象的辨析

1.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对象的区别和联系

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对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由图1可知,经济活动涉案产生涉案经济(财务)事实,会计活动涉案产生涉案会计核算事实。会计对象是特定会计主体能用货币计量的经济活动,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是特定案件所涉的财务事实和会计核算事实。会计对象不一定产生司法会计鉴定对象,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通过涉案会计资料(如原始凭证)一定涉及具体单位的会计对象。

2.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对象的比较

当前,无论理论界还是司法会计鉴定实践中,多将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核算对象混淆,认为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就是会计六要素。研究表明,尽管司法会计鉴定活动与会计活动信息都沉淀于财务会计资料,但二者对象在定义、形成规律、产生目的、构成内容、物质载体、对应主题、对象属性、可知及真假性、涉及的会计核算主体及数量、涉及会计期间、使用的货币计量及会计政策域等方面均有本质不同,见表1。

司法会计鉴定使用的会计政策具有多样性和综合性分析。涉财案件可能涉及多个会计主体、跨越不同会计准则或制度的实施时区,其中的多会计主体可能因行业性质和所处生命阶段不同使用的会计政策有差异。司法会计鉴定使用会计政策可随案包括所涉会计主体、所涉时期的所有会计政策。因此,司法会计鉴定时,使用的会计政策域或大于会计对象核算使用的会计政策域,并具有多样性,需进行综合分析。涉案会计活动行为人及行为不合规产生的涉案会计事实,直接导致司法会计鉴定使用的会计政策具有多变性。

(三)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与会计要素的比较

司法会计鉴定要素是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具体化。司法会计鉴定实质是鉴定涉案财务会计事实的法律事实构成要素,因此,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为涉案财务会计事实发生真实性、涉案域、涉案主体、涉案原因、涉案行为过程、涉案行为结果、涉案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等。涉案财务事实和涉案会计核算事实因法律事实构成要素内涵不同鉴定要素内涵有差异[ 7 ]。

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与会计要素有着本质的不同,其涵义、对应主题、涉及会计主体数量、划分要素的视角、划分要素的目的、要素构成原理、要素构成具体内容、运用的学科技术、使用的会计政策及政策域等方面均有差异,见表2。

表2可知,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之会计要素不同于会计之会计要素。具体案件中,司法会计鉴定要素的内涵和外延均一般要大于会计要素。会计之会计要素仅对应会计主体;而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之“会计要素”对应的是涉案财务会计事实,是以案件为单位组成,鉴定过程中它可能是多会计主体之会计要素的综合或演绎,当且仅当涉案会计主体唯一时,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之会计要素才有可能等同会计之会计要素。

【参考文献】

[1] 喻景中.司法会计学原理[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1990:8

[2] 许为安.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基本分类与鉴定结论证明力探讨[J].中国司法鉴定,2006(1):31-33.

[3] 于朝.司法会计鉴定实务[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14:9.

[4] 霍宪丹.司法鉴定[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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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程体系结构划分不明确

财务会计学课程一般分为初级会计、中级财务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3部分。但对于初级、中级、高级的财务会计学课程应该包含的内容,却没有统一的认识。在实际的课程内容和教材编写上难以把握。例如。对于企业最基本、最简单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程序和方法、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财务会计报告等理论内容。初级会计学阐述过,中级会计学有涉及,高级会计学也有描述,且基本内容差异不大。又如,独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学知识,本来属于初级财务会计学知识,但却列入高级会计学,造成高级会计学课程内容“忽‘高’忽‘初”.难以形成系统的体系毗又如,非货币易,在企业中也是常见业务,其处理的基本内容应放在中级会计。而不是高级会计。

2课程内容体系条块分散

中级财务会计课程体系的章节安排基本上是按会计要素内容的不同来分类设置的。一项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往往涉及多个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这必定会造成相同经济业务在不同章节体系中的重复论述以及课程容量的虚增等。例如,现金折扣的总价法、净价法的处理,涉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及主营业务收入等,至少在3个会计要素中重复讲述。又如,非货币易本是一项完整的经济业务,按会计要素顺序来安排,就会造成内容分割,人为增大教学难度。很多会计理论和会计准则的内容是对某一类或全部会计业务的总体描述,在结构上是不宜进行条块拆分的。例如,中级会计学往往将关于资产减值业务的论述分散地放置于各项资产业务处理的条块体系中。实际上,资产减值业务是资产期末计价会计方法的具体应用,其凝练度较高,应该集中加以比较论述,这样既可以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进行系统、直观的对比,也可以帮助学习对象充分了解资产减值业务的实质,有利于专业理论被系统地消化和吸收。

3.专业理论与实务层次级差不够合理

初级、中级、高级会计学的专业理论级差层次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具体表现为“两头小、中间大”。初级会计学部分原理、概念描述过多。而实务操作内容简单、数量较少;相对于初级会计课程而言。中级财务会计的内容和难度急剧增加。造成初级会计学起来太容易,中级财务会计又太难。学生难以适应脚。高级会计本应体现专业理论与实务的高度统一.但实际上该部分内容往往是对初级、中级理论与实务内容的重复描述。出现重实务、轻理论的现象,有高级会计实务之嫌。

4.实验教学薄弱

财务会计是实践性很强的的课程,由于种种原因,安排学生到企业中实践越来越难。很多学校都采用手工及电算化模拟实习。电算化模块主要是针对企业实际开发的,与教学实践结合不好。

二、财务会计课程体系模块的划分构想

针对财务会计课程体系的目前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应调整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和高级会计的内容体系安排,同时对中级财务会计内容在教学安排和教材编写中做重新划分。并加强实践环节。笔者对财务会计课程体系模块的划分构想如下:

1.初级板块

分为3个子模块:会计原理、会计基础、与中级财务会计的衔接模块。会计原理子模块主要包括:会计基本理论的内容,如会计的涵义、目标、职能,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与账户,复式记账原理及其应用等:会计基础子模块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核算程序等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工作组织(会计处理流程);与中级财务会计的衔接模块主要包括:会计核算的基本准则、账户按用途和结构分类、企业的资金循环业务流程、银行结算方式及简单的票据业务、税收基本业务等一系列内容,应将货币资金的核算、与货币资金收付直接相关的其他会计要素的初始确认和简单计量、经营成果的简单核算与计量等作为最基本的会计业务处理置于初级会计学部分。新晨

2中级板块

鉴于中级财务会计教学中.长期采用以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来划分教学内容的习惯和以会计要素划分基本教学内容具有的简洁、与会计报表要素具有一致性等优势,对于企业生产经营基本业务内容,如供应、生产、销售、资金筹集、利润形成和分配等仍以会计要素来划分,有利于掌握财务会计的基本业务的核算原则和基本的会计处理方法。但在安排教学内容时,应考虑业务本身的整体性,会计要素之间重复确认和计量的内容应视情况删减,进行整合。其他仍属于企业常规常见业务,但有一定理论和实践难度的内容。如投资、资产计价、资产减值、借款费用、非货币交易、债务重组等,应以会计原则为导向来安排。注重内容的整体性。划分中级会计内容,有利于学生进一步从会计原则高度认识和理解财务会计的要求。

3.高级板块

高级会计学主要是从会计原则的理论高度出发。结合具体会计准则的基本规定和具体要求。阐述财务会计信息在特定条件下的确认和计量。为全面且高质量地输出会计信息而服务口】。高级板块内容应涵盖企业业务中一些常规内容的延伸,属于成长中不太成熟的内容,如商品期货会计、退休金(企业年金)会计、融资租赁会计、中期报告和分部报告以及那些突破甚至否定会计假设的特殊业务。如合并会计报表、分支机构会计、外币报表折算、物价变动会计、衍生金融工具、企业清算、重组、破产、企业合并与分立。

4.实践板块

财务会计的实践教学环节非常重要。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感知度和动手能力。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实践进一步形成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之间的联系。随着对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目标定位的调整。应更加重视财务会计课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板块内容应包括初级会计实践和中级会计的实践。初级会计实践围绕初级板块内容进行。可将实验室的模拟实习与教学计划中的专业认识实习结合。中级会计实习,既应重视对财务会计核算业务的实习。更应联系企业的生产、营销、人力资源等方面来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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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的综合报告当中,为了贯彻落实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在现行改革的过程中,会引入财务会计的工作模式和相应的内容,以便于实现双功能的发展。在日常的财务报告当中,会进行权责发生制的预算会计核算,政府会计的主体具有一定的特点,所涉及的经济业务也比较特殊,这就使得政府的财务会计和企业财务会计在核算的内容以及方法上会有所差异。

1会计要素差异

1.1会计要素定义及其内容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所做的分类。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要素可以划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方面。

1.2会计要素差异及分析

1.2.1会计要素反应内容相同,命名不同政府财务会计要素中的净资产和企业财务会计要素中的所有者权益都是反应权益的要素,但它们的命名有所不同。主要是因为政府取得的资产具有无偿性,资源提供者对组织资产不享有所有权,政府会计对资产强调的是控制使用,而企业资源提供都对组织的资产享有所有权,企业会计对资产强调的是拥有。1.2.2会计要素命名相同,反应内容不同政府会计要素和企业会计要素都有收入、费用会计要素,命名相同但内容有所不同。政府财务会计收入或费用定义为“经济资源的流入或流出”,政府会计主体是非营利性组织,其经济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收入不是经济利益交换的结果,主要是体现为履行其行政职能而获得了其可以掌控和可以运用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经源。企业财务会计收入或费用定义为“经济利益的总收入或总流出”,企业会计主体是营利性组织,其经济业务以营利为目的,收入的取得是利益交换的结果,是交换下的所得。

2会计等式差异

会计等式是揭示会计要素之间内在联系的数学表达式,又称会计方程式或会计恒等式。政府财务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要素不同,其会计等式也存在差异。政府财务会计等式包括两个,一是“资产-负债=净资产”,这个等式是静态的,反映的是政府财务情况;二是“收入-费用=本期盈余”,这个等式是动态的,反映的是单位在业务运行过程中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本期的盈余最终通过一系列的形式转入到净资产当中。企业财务会计等式也包括两个,一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个等式是静态的,反映的是企业财务状况;二是“收入-费用=利润”,这个等式是动态的,反映的是企业经营成果。企业会计等式具有很强的统一性,无论是何种性质、行业的营利组织,会计等式表现出来的经济业务和会计要素项目都趋于一致。

3会计科目设置差异

改革后,政府财务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大多数科目都保留了原有科目,同时根据政府会计主体的特点增加了一些科目,政府的财务会计当中,所制定的新的会计科目在企业当中并不存在。

3.1资产类科目

3.1.1新增公共基础设施、 政府储备资源、文物文化资产、 保障性住房和自然资源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类别政府会计中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企业会计中资产是指企业在以往的交易中形成的,是由企业所拥有的、预测在未来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所以在政府会计中可以作为资产的内容还包括预期能产生服务潜力的情况。3.1.2新增经管类资产科目针对一些经管类的资产项目,政府的会计主体会承担一部分行政职责,针对这方面的资产,企业财务会计并没有涉及有关的科目。为了进一步对经管类的资产价值减损进行反映,需要找出与其相对应的会计科目,在进行后续审核之后,可以为后续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3.1.3针对固定资产的界定有差异在政府会计审核的过程中,对固定资产的设定内容主要是跟后续的工作有着密切的关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会大于一年,整体的单位价值设定也会在预先确定的标准之上。针对一些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也会做略微的调整,在固定资产当中会存在大批的同类资产,需要进行系统性的核算和管理。在企业会计核算的过程当中,固定资产则是指为后期生产以及经营服务的有形资产。

3.2负债类科目

3.2.1新增应缴财政款科目应缴财政款是指单位取得或应收的按照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包括应缴国库的款项和应缴财政专户的款项。政府会计主体在进行设定的过程当中,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上缴财政的具体内容进行优化和调整。3.2.2新增预提费用科目预提费用是单位预先提取的已经发生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其中也包括从科研项目收入中提取的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企业财务会计科目当中,并没有设置预提费用科目,而是将类似的业务归纳到了应付账款科目当中。3.2.3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差异政府财务会计是根据受益对象设置科目,借计“经营费用”“在建工程”“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贷计“应付职工薪酬”;企业财务会计是根据受益的对象不同设置科目,借计“销售费用”“研发支出”“在建工程”“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贷计“应付职工薪酬”。

3.3收入类科目

政府财务会计收入科目主要通过区分收入来源来进行设置,包括从同级政府部门取得各种财政拨款的财政拨款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事业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政府财务会计还会根据收入的类别和相关数据的明细,对当期所发生的额度进行调整。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比较注重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更加注重收入的确认过程,强调企业在履行相关义务之后,客户最终对于商品的控制权。

3.4费用类科目

3.4.1增设资产处置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单位批准处置资产时发生的费用,包括转销的被处置资产价值以及在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或者处置收入小于相关费用形成的净支出。该科目是在资产处置时使用,即:无偿调拨、出售、出让、转让、置换、对外捐赠、报废、毁损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期末,将“资产处置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期盈余”。3.4.2增设其他费用科目核算利息费用、坏账损失、罚没支出、现金捐赠支出有以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4财务报表差异

4.1财务报表的用途和目的不同

政府财务报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政府的管理者管理政府工作的需要,反映政府的工作情况,为以后的政府工作管理和经济管理提供经验。企业财务报表的主要目的是向使用者及时提供该核算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信息,有利于报告使用者获取正确的信息和做出正确的决策。

4.2财务会计报表内容有所不同

4.2.1资产负债表差异资产负债表亦称财务状况表,表示在一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主要会计报表。与企业资产负债表相比,政府资产负债表中含有特殊的主体项目,所以资产类中增加了财政应返还额度、公共基础设施原值、公共基础设施净值、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委托资产等;负债类增加了应缴财政款、应付政府补贴款、受托负债等;没有所有者权益类项目,在净资产类项目里增设了累计盈余、专用基金、权益法调整等。4.2.2净资产变动表差异相对于企业报表的所有者权益表,净资产变动表各个项目均需填写本年与上年金额,同时要考虑以前差错更正或政策变更引起的以前年度盈余调整。

参考文献

[1]常光辉,刘文佳,李靠队.政府会计与企业会计等式比较[J].财会通讯,2016(22):48-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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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设置问题的背景

1973年,以特鲁博罗特(Trueblood)为首的(特鲁博罗特委员会)研究小组发表研究报告,将财务会计的目标确定为向信息使用人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并将这一目标具体化为报告现金流量的时机、金额与不确定性的信息(尽管许多后续的实证研究并不支持这样的结论)。1973年成立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全面接受了这一研究结论,并将其写入了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中。FASB同时还采纳了美国会计师协会(AAA)研究报告的结论:财务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1966)。这样,上述定义的财务会计目标就成了整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出发点。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是以企业以往现金流量信息为基础的,而报告企业以往的现金流量信息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前提的。这与以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为主的财务会计实务和已的具体会计准则存在严重的冲突。如果根据这样的出发点和逻辑一贯性原则去构建整个会计准则的内容,将会使会计准则和实务发生暴风骤雨式的革命。

但现实巨大的惯性没有使革命的风暴发生,变革是渐进的。迄今为止,在上述财务会计目标和现实发展的共同推动下,财务会计准则系统中报告现金流量信息的主要变化有如下几个:第一,对资产、负债等要素更加明确地从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流出的角度来定义。第二,1987年FASB了FAS No.95《现金流量表》的具体会计准则。第三,受衍生金融工具确认、计量的推动,公允价值和现值计量属性越来越多地在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实务中被采用。这其中,现金流量表经过20余年的实践,已在世界范围内成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之后的第三大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均有相关的会计要素,后来的现金流量表是否应构建相应会计要素的问题引起了学界和准则制订机构的关注。

二、FASB和IASB对现金流量表要素设置的表述及其原因分析

(一)FASB和lASB的相关表述

FASB和IASB曾对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设置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外的财务报表要素的问题予以关注。

在FASB 1985年制定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公告第6号:财务报表要素》(SFAC No.6)开篇的概要中有这样的话:“本公告定义了10个直接涉及计量主体业绩和状况的要素(没有陈述其他可能的财务报表要素。)(HlGHLIGHTS)”。在导论部分专门列了一个小标题:其他可能的财务报表要素,做了如下表述:“尽管本公告定义的要素包括了基本要素。或许是最普遍确认的财务报表要素,但它们并非是仅有的财务报表要素。本公告定义的是一组成为备受关注中心的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相关的其他要素,它们直接涉及计量主体的业绩和状况。应计制会计提供的有关主体业绩和状况的信息是财务报告第一位的关注中心。……其他报表或被关注的中心或许需要其他的要素。(par.3)”“各种可能的报表展示的一个期间的交易、其他事项和情况对资产、负债的影响几乎是无限的,所有这些报表的项目分类都可以被称为财务报表要素。例如,一个展示了某个期间资金流量或现金流量的报表或许就包括如下资金或现金类型(categories):(a)经营;(b)借款;(c)发行权益证券;(d)出售资产等。其他方案在需要的情况下可能增加财务报表要素。(par.4)”“提到的其他要素适合于其他可能的财务报表。(par.3 note)”(值得注意的是,1985年12月正式的SFACNo.6是取代1980年12月的SFAC No.3,两者的主题都是财务报表要素。上述表述与SFAC No.3中的完全一样。)显然,FASB的上述表述为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增加传统要素以外的要素提供了空间,而且其中的举例就是当时以资金或现金为编制基础的财务状况变动表。

1989年,当时IASC在制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有如下表述:“财务状况变动表通常反映收益表的要素以及资产负债表要素的变动,所以,本《框架》不确定财务状况变动表特有的要素。(par.47)”。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是设置财务状况变动表要素并非不合理,只是对其“不确定”,即搁置起来,存而不论。二是准确揭示了三张报表的关系。财务状况变动表同样反映的是收益表的要素,即两者涉及的内容是一致的,但分别以权责发生制或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结果基本上是有一个时间差(考虑到当时公允价值计量还应用较少,报表主要反映企业日常活动带来的企业资源的增减变化)。财务状况变动表反映的是资产负债表(又被称为财务状况表)要素的变动情况。

(二)FASB和lASB未设置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的原因分析

FASB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世界上最早的,其现金流量准则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其他机构、国家的规范都是跟随借鉴FASB。分析FASB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至今未设置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有如下原因。

第一,从表面上看,FASB上面的表述正式于SFAC No.3(1980),至SFAC No.6(1985)没有变化,而现金流量表准则(SAFNo.95)公布于1987年。这似乎是SFAC No 6中未设置现金流量表要素的一个解释,即概念框架早于具体准则。但事实上,1980年12月,FASB作为构建概念框架工作的一部分,即开始制定现金流量表准则的前期工作。至1985年正式启动现金流量表准则制定工作,已进行了多伦前期调研准备工作(FAS No 95附录A,par35-43)。从概念框架和具体准则制定协调方面来看,FASB恰恰是吸取了其前身APB的教训,将两者的制定结合得比较紧密。值得关注的是,FASB 1984年12月的SFAC No.5《企业财务报表的确认计量》中给出了一个现金流量表一般指南。其中有这样的表述:“因为所有现金的收入和支付是在其发生时被确认的,所以现金流量表几乎没有确认问题。报告现金流量不包括估计或摊销,并且除了现金流量表的分类,几乎不需要判断。(par.54)”。可以看出,这个表述反映了FASB对现金流量表的一个基本看法,即现金流量表相关的基础命题(包括要素)较之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基础命题简单、明了、歧义少,其定义与否对实务操作影响较小。

而且,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要素较之现金流量表要素对交易事项覆盖面更大。

第二,SFAC No 3和SFAC No.6时,企业编制的是财务状况变动表。其编制基础[营运资金、现金、全部资金甚至货币性流动资产(速动资产)、净货币性流动资产等]和结构均多样、不统一,这使相关要素的设置变得复杂。

第三,从逻辑上看,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的缺失使得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不够完备、完善、完美。但如下三点原因使得以FASB为代表的准则制定机构,首先考虑的不是理论和逻辑的完善。其一,美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不仅是制定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更重要的是作为FASB应对各种质询的“借口”(葛家澍,刘峰2003)。其二,会计实务的巨大惯性以及准则的经济后果。其三,实务中不断出现具体准则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如70年代的物价变动会计、80年代披露现金流量信息、90年代至今衍生金融工具及其计量属性问题等。相形之下,设置现金流量表要素的问题远没有那么紧迫,一如当前金融海啸背景下公允价值计量问题。

三、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设置的理论和逻辑依据

会计要素在理论上有不同的定义。笔者认为,会计要素是根据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以及交易事项的经济特性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会计要素具体表现为财务报表的内容大类。

收付实现制和现金流量表的内容结构是生成现金流量表不可或缺的依据与前提。权责发生制以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等会计要素,从理论上看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形成的依据;从逻辑上看,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构建的前提。现金流量表相应的依据和前提则是收付实现制以及根据信息使用人需要和交易事项特性划分的表内的项目大类。如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以及现金流入、流出、净流量等。借助这样的依据和前提,通过对交易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最终形成现金流量表。从逻辑层面看。这一过程与借助权责发生制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会计要素及其账户体系经过确认、计量、记录最后形成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是对等的。这也就是说,针对某企业某会计期间的全部交易和事项,一方面可以借助权责发生制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会计要素及其账户体系生成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收付实现制和现金流量表的内容结构通过对相关交易事项的逐笔确认、计量、记录生成现金流量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直接填列法,如建立现金流量表台账序时登记编制现金流量表,正是采用这样的操作路径。换言之,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是对同样的会计对象借助不同的依据和前提,从不同的角度、层面分别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披露的结果。有学者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反映的交易和事项。是一样的作为不同意设置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的理由(傅朝选,1996)。这种观点显然是不成立的。

但在具体实务和相应规范中,现金流量表往往不是采用直接填列法编制,而是采用对权责发生制以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要素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结果进行调整的方法。如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但必须指出的是,这种调整一定要借助上述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依据和前提――收付实现制和现金流量表项目分类。也就是说,无论是通过调整的方法或是直接填列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其前提和依据是完全一样的,不能回避的。

显然,从理论和逻辑层面上看,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内容在现金流量表形成过程中的作用与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形成过程中的作用是一样的。即都是必不可少的依据和前提。同时,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内容和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一样,一方面是根据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对会计对象的分类构建;另一方面反映了交易和事项的结构和内在联系。因此设置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并非没有理论和逻辑的根据。

但必须指出的是,如果设置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其所涵盖的交易和事项只是企业全部交易事项中的一部分。则将企业的全部交易和事项分为涉及现金流量的和不涉及现金流量的两大类,现金流量表要素确认计量的只是前者。而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会计要素则是对企业全部交易和事项的确认计量。换言之,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会计要素界定、涵盖、涉及的交易事项的范围更大。现金流量表涉及的交易事项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一个子集。从这种意义上讲,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要素比设置的现金流量表要素更基本,尽管三大报表都是信息使用者需要的,而且现金流量信息非常重要。

另外,设置的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与已有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会计要素之间存在如下勾稽关系(如果设置的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现金资产+非现金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期末现金资产-期初现金资产)=(期末负债-期初负债)+(期末所有者权益-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非现金资产-期初非现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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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是指一个行业、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为履行职责而产生的资金运转;财这个字有实物资产、货币资金占有之含义,务这个字有打理、料理之意。因此,财务是指经济活动所进行的打理进程。这种核算进程如果随着资金运动而进一步推进,换句话说,财务会计也就是有关资金运动各阶段的核算。不但需要核算各阶段的会计要素,还需要核算各阶段之间的比例联系,能够归结为资金筹备、运用、消耗、分配、收入几个进程。在我国,着名的会计学家葛家澍教授所定义的财务会计定义极具代表性,在企业或其他主体范畴内,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一个旨在向企业或主体外部提供以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体系,这个体系把已达成或已产生的交易和事项中的财务数据作为输入,依据公认企业会计准则或会计原则的规范需要,使用一些一般所接受的会计惯例,采取计量、确认和记录等程序进行加工,将数据转变为合乎其他目标和有利于决策的有用信息。

二、企业会计

企业是指以赢利为目的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企业会计是对企业动态的体现和静态的体现。根照葛家澍教授所表述的内容也符合企业会计一词的表达。有关教育网站在线讲解企业会计学时也指出,是研究怎样对企业经济活动实行综合核算和监督的知识系统,它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相结合的工业、商业等企业生产营运活动,对于企业会计核算和监督的特征、企业资本、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成本和费用、销售收入、成本、税金和利润的帐务处理、成本和盈利计算、核算程序以及会计报表结构、编制和分析采取了系统、全面的阐述。可见,企业会计是有关会计要素的核算。

三、两者含义的对比

(一)二者关系的逻辑学分析

从逻辑学角度对两者的关系加以分析,企业会计等同于财务会计,显然,企业就应该等同于财务。明显可以看出逻辑上非常矛盾。如果依据葛家澍教授所表述的来理解财务会计的实体承担者,对企业来说,财务会计就涵盖了企业会计。如果作为一个广义含义,财务会计除了涵盖企业会计之外,还应该涵盖如个人、军事组织、家庭、政治组织等活动的信息输出和会计核算。由此可以看出,企业会计和财务会计既互相联系,又互相区别的。

(二)二者区别分析和相互联系

1、二者的互相区别:财务这词侧重于资金流向,并强调资金占有形态的有机联系,从而会使会计信息运用者对营运各阶段的效益比较重视。如会计学原理中供应过程核算、资金筹集核算、销售过程、生产过程核算、利润和利润分配的核算。而这些核算的创建是以企业要素资产前提。

2、二者之间的互相联系:企业会计和财务会计均体现了企业营运活动的动态进程和会计要素的内容。企业会计从会计要素的角度核算了资产价值,而财务会计从企业理财角度介绍了会计核算的进程。企业一词侧重于企业的企业作用、要素资产和现实表现。企业会计强调会计要素以及要素资产的保值增值。这要素资产核算是离不开企业营运的动态进程,如针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出现了存货计价。财务会计体现的应是框架形式的经济活动,因为财务会计学也能够涵盖企业在内的个人资金和全部组织运动。因此,财务会计输出的信息对实体的非盈利性和实体的盈利性都可以加以强调。

(三)企业会计体现其实质内容

企业一词具有主体盈利性的特点。依照上面所分析的,会计要素产生了相应变化。相关学者提出,目前公开出版的财务会计学改为企业会计学更为适合,这样课程内容表述的更加无误精准。其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并没有财务会计一词,那时称为工业会计,在当时财务核算的内容的确存在,因此,后更改为财务会计。资金平衡在1994年会计制度改革以后改为资产负债,特别是财务管理课程增加了专项资金改革、财务范畴和国拨流动资金的内容。相关学者提出,财务会计与会计原理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目前会计学原理成为财务会计更改后的学术名称。资金运动作为财务会计学的构成体系的主旨,强调全部经济实体核算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