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2 09:15:1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税收专业化管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1.1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现状
自2008年以来,我国对于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开始不断重视。从国家税务总局开始组建大型企业税收管理司,到全国各地陆续建立的大型企业税收管理机构,我国逐渐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针对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探索。目前,相对于探索之前而言,我国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逐渐向规范化与科学化不断迈进,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管理职责不清等弊端。全国各地各级税务机关在对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制度构建、机构设置、团队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等诸多方面都进行了一定摸索与演技,逐渐在形成各具特色、因地制宜的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模式。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大型企业税收管理之中呈现出来的问题也不断增多,例如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方向不明确,制度不规范,设计不严密等问题,都对大型企业税收征收的质量和效率带来挑战,极大影响了大企业纳税的遵从度。
1.2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我国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方向并不明确,存在多种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对于不断推进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而言阻力较多;二、我国在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实践之中部分强调中国特色,进而影响我国税收人员对于国际优秀税收经验和理论的借鉴,在某些国际性大型企业的税收专业化管理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与国际水平存在一定差距,无法满足该企业个性化需求;三、我国在税收专业化管理方面的实践缺乏高屋建瓴的战略眼光和相对统一的制度规范,在各地的税收专业化管理上存在过多地方特色而缺乏共性,在各地大型企业的税收专业化管理上的实践进程与水平差距较大,进而导致无法有效发挥我国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统一优势与特色;四、我国目前税务部门相对较多,属地管理、多级行政管理以及国地税务机构分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不断深入与推进;五、就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设计安排上,我国目前遭遇一定人才瓶颈,人才方面存在短缺现象;六、就当前不断迅速发展并得到应用的信息技术而言,其目前与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存在一定不适应状况,无法采用信息技术之中的应用与共享机制,进而不利于提升效率。因此,针对以上诸多问题,我国亟需针对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进行深入摸索与改进。以下为针对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相关改进措施。
2.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改进措施
2.1明确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发展方向
由于目前我国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之中缺乏相对明确的方向指引,因此,我国必须加快明确其发展方向,从而为企业税收的专业化管理提供相对规范科学的指导。就目前国际上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主流模式而言,采用基于纳税人类别的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是相对正确的。只有把纳税人作为核心,其才能实现税收管理的发展。同时,由于目前我国采用分税种、分征管功能、分纳税人类别的三类混合型税收专业化管理,而基于纳税人类别的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是一种单一型的管理模式,在其发展过度演化的进程之中,必须循序渐进,进而才能保证税收的稳定性。
2.2制定我国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框架
在我国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探讨之中,其基本框架同样需要重视。由于目前在税收方面,中国特色和国际化之间存在一定矛盾,故我国必须妥善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在初级探索阶段适当体现中国特色,而在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正常运转之中则应与国际逐渐接轨,学习借鉴西方国家的相关管理经验,才能符合经济全球化的潮流。同时,在制定我国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框架时,我国还应不断总结其实践发展的经验与教训,中西结合,从而形成一个统一科学规范的税收专业化管理框架。
2.3完善我国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机构
目前,在我国存在重点税源管理机构和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两大机构,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职能交叉,易导致资源浪费,并对企业的税收资源征收带来一定不便。因此,为完善我国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我国首先需要将重点税源管理机构与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有机整合。同时,由于各省各大企业之间存在一定差距,故我国有必要建立一个层级合理且层次相对完整的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机构,对部分大型企业较多的发达地区,可适当扩展征税层级,对部分大型企业较少的欠发达地球,则可以适当减少税收管理机构等。而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机构的层次结构具体设置可根据相关行业进行分类排名,进而分别进行专业化管理。例如美国联邦税务局在管理全国的大型企业时,就注重分层分局,从而保证相关税收管理。
2.4优化我国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职能
在我国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职能之中,也应进行一定优化。首先,在管理环节上将税收机构的管理中心进行前移,重视之前的引导;其次,部分职能中心应突出表现服务职能,以纳税人为中心,改变传统的重管理的现象;再次,就相关专业化管理事项与日常管理事项之间,不同层次的税收管理工作之间,以及不同类别的税收模式之间,都应该进行合理划分,进而促进其职能转变与优化。
2.5加强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人才建设
在我国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实践之中,其人才队伍的建设是重中之重。首先,通过不断培养吸收优秀的税收管理人才,建立一个全国范围内的税收管理人才库。其此,通过不断优化配置与组合,招收部分会计师、审计师和经济师等人才专家,进而形成一个成员类型丰富,能力充足的税收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进而为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再次,在人才招收之后,通过提升待遇,例如主动提供发展空间和精神激励,并建立一定人才考评机制等,不断激励税收人员主动学习,进而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实现能力的发展。同时,通过不同地区和岗位的人才之间的相互交流等,实现整个税收专业化管理的队伍的素质提升。
2.6建立与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相应的信息技术应用与共享机制
在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实践发展之中,其必须与信息技术相结合。通过建立统一的大型企业信息管理平台,并不断提升信息获取和分析能力,更新专业化管理的技术手段如计算机审计和ERP审计等,从而使与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相适应的信息技术应用与共享机制得以建立。其中,在提升信息获取与分析能力时,其数据信息库应与大型企业财务软件进行数据对接,并建立相关申报资料库,外部信息资料库以及税收分析预警指标库,从而对大型企业的税收状况有一定了解。
3.总结
综上所述,由于目前我国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仍处于实践与摸索的阶段,且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故我国有必要进行相关整顿与改革,通过明确其发展方向,制定相关管理框架,完善其机构设置,优化相关管理职能,并不断加强人才建设,建立信息技术应用与共享机制等多种改进措施,使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有所提升与改进,进而促进我国整体经济的有序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专业化管理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通过建立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运用其专业技能,实行分类管理和规模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深度的目的。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所有制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市场分工越来越细的经济社会背景下,税收管理专业化是大势所趋。据笔者调研,20o7年娄底市国税局适应这种趋势,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着重改革管理的组织结构,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所得税三个类别分设税源管理机构,实行针对性管理。专业化管理推行一年多来,收到了明显成效,税收征管质量得到一定提升,补办税务登记2836户,个体税收增长44.6O%,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0.42个百分点,所得税收人增长53.5%,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9.92个百分点。但是,总体来说,目前的专业化管理还只是“破冰”之举,尚未达到“融冰”、“化冰”的境界,专业化管理的深度、广度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尤其是在专业化管理方法、专业化管理手段、专业化管理目标等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本文拟从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推进专业化管理纵深发展提出几点浅见,供工作中参考。
一认识上应该厘清的几个问题
1、专业化管理不是简单的分类管理,而是全方位、立体型、深层次的专业化管理。有人认为,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了分类就是进入了专业化管理,这是错误的。分类是专业化管理必备条件,是基础,但不是全部。目前,我们的专业化管理还停留在浅层甚至表面上,形式上转型了,实质上还没转型,管理的手段、管理的方式、管理的程序还是老套路、老办法。在一般纳税人管理上,税源管理部门没有做进一步的细化、分工,也没有制定对应的管理办法,更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在所得税管理上,缺少专门的税源监管,缺少多元化的信息网络,缺少专业的纳税评估;在个体税收管理上,税源底子、纳税人户籍还不是很清楚,税额调整方式还比较粗放,个体大户的征管还不是很到位。真正的专业化管理应该是专到了每个行业、每个税种、每个纳税人、每个工作点上,还应该有专门的办法、专门的手段、专门的目标。
2、专业化管理不是税源管理部门单打独斗,而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相互联动。有些人一提专业化管理就认为是税源管理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因而置身事外。诚然,税源管理部门是专业化管理的主体,但是,其他部门也是专业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信息技术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技术支撑,征管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征管制度和办法,税政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政策服务,计统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统计分析,因此,不能把各类业务彼此割裂,而应该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密协协作,尤其要理顺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和完善税源管理良性互动机制。
3、专业化管理不是一专到底,也应有适当的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管理是纵向的延伸,多元化管理是横向的延伸,缺少多元化的专业化是狭隘的专业化。比如:管理增值税的部门既要管理好增值税,也要注意所得税的管理,及时将增值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所得税管理部门反馈;管理大企业的部门,既要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新方法,也要对大企业下的子公司、小企业加强管理;管理甲行业的税收管理员,既要加强对本行业的税收管理,也要注意与甲行业相关的乙行业的情况,做到相互融通、相得益彰。因此,专业化管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4、专业化管理不是要管理不要服务,而是要在专业化管理上实现专业化服务。重管理、轻服务本来就是一种错误的理念,推行专业化管理后,部分人甚至加深了这种理念,片面强调专业化管理而忽视纳税服务,征管制度变得越来越冗长,征管措施变得越来越繁琐,征管流程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管理,但另一方面也加重了纳税人负担,牺牲了优质服务,并且两种效益不对等,牺牲大于收获。在推进专业化管理上,要特别重视专业化服务,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逐步实现个性化服务,使纳税服务的触角伸得更长、更深、更广。
5.专业化管理不是唯收入论成败,而要把提高征管质效作为主要标杆。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带动了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这是经济决定税收的产物,这种表象容易掩盖税收征管质效的本质,让人误以为这完全是专业化管理的功劳,并在这种成果下沾沾自喜。检验专业化管理的成效既要看税收收入的增长,更要看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益,看征管漏洞是否存在,看征收率是否提高,看征管秩序是否好转,看纳税人是否满意。
二实践中应该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与层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进一步打破税源管理部门内部属地管理的模式,分行业、分规模进行管理。一般纳税人管理部门设立大企业管理组,大企业以外的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设立若干个组,商业与工业分开,甲行业与乙行业分开,每个税收管理员专门负责一个或几个行业的税收管理,加强对各个行业的比较分析,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同时,在职能建设上,要将管理与评估分离,专门设立评估组,负责互动平台下发现的疑点企业的纳税评估;所得税税源管理部门可以比较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进行分类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管理部门则要按地段、按规模、按行业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到每一个个体工商户,监控到开业、歇业、复业等具体的经营活动,监控到每一张发票的开具情况。同时,市局要积极参与到税收征管实践中来,重心下移、业务贴近基层,市局直接对大型企业进行评估,对大型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进行直接稽查。
1、抓紧规范管理制度。随着管理方式的转型,管理的基本制度、基本规程也必须相应转型,否则,就会出现管理空挡。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重新规范管理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管理办法、纳税服务实施办法,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再造管理流程,科学设置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流程、办税服务流程、部门衔接流程、互动协作流程,使各项工作顺利流转,防止工作断链;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强化检查考核,明确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完善考核办法,为专业化管理提供保障和动力。
2、着手强化配套措施。要将征管、税政、稽查、计统、信息中心等部门纳入专业化管理工作范畴,形成大专业化管理格局,增强整体合力。各部门要以专业化管理为核心,积极主动为专业化管理服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手段。征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包括所有行业的税收管理办法,供基层征收管理机关执行,进一步扩充纳税评估模型库,建设类型齐备、典型具体的纳税评估模型库;税政部门要着重完善民政福利企业、废旧回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管理办法,提出精细化管理举措;稽查部门要加强典型案例的剖析,掌握各个行业偷税漏税的惯用伎俩,为税源管理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提供参考;计会统部门要走出传统的统计分析习惯,将统计分析细化到各个产业、各个行业和细分行业,将统计分析指标细化到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使统计数据更加准确、全面,使分析结果更加科学、可靠;信息中心要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把各税种、各类经济活动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储存,加强税收数据的深层次开发使用。
(二)努力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
人才是基础,没有专业化人才就无法实现专业化管理。目前,干部队伍中行业分析专家、反避税专家、所得税管理专家、转让定价调查专家、纳税评估专家、计算机审计专家、个体税收管理专家还很稀缺,制约了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把它作为专业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先行性工作来抓。要及时调整教育培训的方向,从学历教育、基本技能教育、综合性教育转向专业教育、针对性、高精尖教育,使受教育者多获取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专门知识,多培养行业分析专家、纳税评估专家、税务稽查专家、计算机专家;要建立和扩充各级各类人才库,对专家级人才统筹管理、合理调配、因才适用;要确保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基本稳定,每年专业人才的岗位异动率不能超过20%,并要实行“退一补一”的办法,顺利实现专业人才的新老交替。
(三)积极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
管理与服务是一对连体婴儿,有相应的管理就有相应的服务。随着管理的深人、细致,纳税服务也应该紧随其后,步调一致。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首先要树立“顾客导向”意识,对企业来说,顾客是市场营销活动的中心,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应该围绕着顾客需求、顾客满意来进行,对税务机关来说,纳税人就是税务机关的顾客,所有的管理活动都应该以顾客需要、顾客满意为标准,当然,这种需要和满意是建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之上。其次,要建立大客户税务经理制,达到一定规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指定一名专门人员作为企业的税务经理,成为税企沟通的基本渠道,对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涉税问题。再次,要拓展纳税服务的方式方法,实行同城办税、网络服务、数字税收等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办税效率,尽最大努力方便纳税人。超级秘书网
(四)全面推进管理专业化。
l、推进一般纳税人管理专业化。摸索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新途径。目前,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尚未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但是我们可以进行探索,为以后大企业的税收管理积累经验。大企业的标准可按销售规模、纳税规模、资本规模和其他特殊情况综合确定。每个大企业明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管理员负责了解大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流动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税款入库情况,同时,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申报资料进行评估,对申报资料、税款入库、争议税款进行动态监控,定期进行跟踪性税收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申报中的异常情况,对发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实施专业化税务审计,审计过程中可以召集行业分析专家进行集中“会诊”,必要的情况下,大企业可实行专家组专门管理,但是,对专家组成员要明确职责,量化指标,用简易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确保驻厂员忠实履行职责。
深入推进行业分类管理。当务之急是要在专业化的税源管理部门内部进一步打破属地管理的格局,按照“突出特点、规范制度、重点推进、逐步细化、完善体系”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分行业、合理分配征管力量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目前的情况,分行业管理不宜太粗也不宜太细,太粗了专不起来,太细了人员力量有限,应以两人为一组,每组专管1—3个行业(包括细分行业)。要逐级建立行业税收信息库,搜集各类经济税源信息,树立行业指标标准,定期指标体系,根据行业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各种指标标准,为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提供参考。要加强行业研究,行业税收管理员定期出具行业发展报告,定期提供行业经营、发展情报,定期召开行业分析例会,对特定的行业问题,采取专家咨诲、实地考证等办法加强研究。要完善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库,开展专业化评估,专业化评估的特点是人员专业、知识专业程序专业、方法专业。
2、推进所得税管理专业化。今年是新所得税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总局和省局专门召开了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工作会议,提出了“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24字方针,为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按行业、按规模进一步细化分工,适当增加所得税专业管理人才,调整所得税管理事项。县(市、区、局)应迅速积极探索在税政科设立由2—3人组成的专门小组,重点抓好所得税纳税人除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外的税源监控、纳税评估、重点涉税事项管理、汇算清缴等重点事项工作。
拓宽信息渠道,强化专职监管。所得税管理的瓶颈是信息失灵,因此,有必要建立专职监管部门,专门负责加强信息情报的搜集和税源的监管,理想的模式是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综合各种经济税收信息,统一自动采集、自动储存、自动筛选、自动分析。当前的选择是健全信息网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以从产权交易机构、工商部门、公证部门采集重大产权交易、产权变更、经济合同及协议等情况,可以从金融部门采集银行开户、资金流动情况,可以从新闻媒体采集经营发展变化、重要产品上市情况。
建立所得税专业评估体系。所得税纳税评估是对税源监管信息的分析、利用的过程。所得税专业化评估有别于原来的“大一统”评估,评估的精细化程度更高,侧重于收入成本的审核,强调行业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应加快建立包括行业税负率、零负申报、财务比率、财务项目分析指标等在内的指标峰值,建立指标警戒体系,将低于警戒值的纳税人作为评估对象。运用管理学、统计学等相关知识和科学的数学模型进行计算分析:找出疑点,指导评估。
按照“二八律”建立重点税源监管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好2O%等于抓好10o%的“二八率”是现代管理的机理,也是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哲学原理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要编制重点税源监管调查指标体系,调查分析重点税源企业报表数据、纳税申报数据和生产经营情况,分析税源、税负变化动态。要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重大盈亏、资产损失、产权变更、投资转让、破产重组等变化时,必须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所得税清缴手续,并将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税务奖惩的一个重要指标。
严格核定征收。对连续亏损、行业平均利润率低于预警值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行核定征收;对零申报和负申报的企业核定征收面要达到60%以上。
加强反避税工作的研究和管理。积极培养一批反避税专家,依靠专家推进反避税工作。定期剖析反避税典型案例,增强反避税工作的针对性,以典型案例指导反避税工作。对长期亏损或跳跃性盈利又不断扩大投资规模等违反营业常规的企业、实行关联交易有较大避税嫌疑的企业,开展内、外部调查,加强情报交换,做好信息比对和功能风险分析。
大力开展所得税专项检查。切实扭转所得税检查是条“橡皮尺”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所得税检查的刚性。税务稽查的重点、检查的技能逐步从增值税转向所得税,大力培养所得税检查专业人才,探索所得税检查的新方法、新手段。所得税稽查收入与全部稽查收入要协调发展。
3、推进个体税收管理专业化。
社会大生产决定了专业化的必然性,科学的管理必须体现专业化的基本要求。但是,专业化本身同样是有条件的,其设计要求也必须是科学理性的,否则,专业化的负面效应也是不容忽视的。因此,推进税收管理专业化必须关注以下一些问题。
一、专业化是始终明确指向组织目标的实现。专业化组织、岗位、专业化人员、专业化技术等本身不是目的性,都是为了实现组织目标而存在的。即每个专业事项、每个专业环节、每一个专业人员,乃至每个专业技术应用等,必须清晰的表明其对于实现组织目标的价值。不指向组织目标的专业化部门、岗位、甚至技术应用等,可能对组织目标实现产生意想不到的负面结果。
二、专业化始终围绕社会分工来展开。专业化主要实现形式是通过社会的分工来实现。客户分类是为了实现组织内部分工,即为了解决组织内部专业化服务的,本身不具有专业化的目的性。企业管理中的客户导向原则本身不是专业化的设计技术,其强调的是内部的分工要有利于体现客户导向原则,内部分工要有利于客户导向目标的实现。反之,组织内部部门职能导向的分工,虽然也是专业化,但是,这是一种不是以客户为中心的专业化,最终会对组织目标实现造成危害。上世纪的哈默等人的流程再造就是为了部门分工中的流程断裂,影响了客户中心价值的实现。
三、专业化必须基于组织管理活动规律的准确理解和把握。这就要求,一是要将该做的事项梳理出来,作为分工的基础事项;二是要将体现组织运行规律的业务逻辑梳理并呈现出来,形成完整的业务流程,作为分工的主要载体;三是要将组织业务流程的主要环节及每个环节的组成结构进行科学解构,界定清楚,作为分工的关键;四是要将各主要环节关联起来,建立协调机制,把专业化分工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忽略了这些关键点,专业化就会,一是做了不该做的事,这样专业化程度越高,组织效率越底资源消耗越大!二是专业化带来组织管理失序和失范,同样,这样专业化程度越高,组织效率越底资源消耗越大!三是专业化带来不专业,不能回答哪些实现了专业化,这些专业化是不是组织所追求的,即不能反映组织期待的专业化的清晰面目!四是专业化带来组织运行流程的割裂,同样,这样专业化程度越高,组织效率越底资源消耗越大!
四、专业化要适应与管理相关的诸多方面的要求,一是要体现科学管理的要求,就是要有利于科学管理各项目标的实现,如质量管理目标、绩效管理目标、过程控制目标等;二是要体现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专业化要基于新科技、新方法等广泛应用;三是要体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各类资源的比较优势等。
首先,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实现税收科学化管理、深化精细化管理的基本方法。专业化管理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三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三者有机结合,才能发挥管理的最大效能。其中,科学化强调探索和掌握管理的规律,是加强管理的基础和前提;精细化强调管理要精确、细致和深入,是加强管理的具体要求;而专业化管理强调根据纳税人的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管理,是加强管理的基本方法。离开专业化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就很难实现。
其次,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强化各类税源管理、推进依法治税的有效举措。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主体个性化差异日益明显。从我市来看,全市59592户纳税人中,国有企业560户,集体企业1676户,股份制企业5490户,“三资”企业1602户,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50264户。这些纳税人不仅所属行业、经济性质、纳税能力不尽相同,而且在内部控制、会计核网算和税法遵从度等方面也有明显差异。比如,世界跨国500强企业在我市投资的近40户“三资”企业,普遍采用erp系统进行内控和核算,而国内的中小企业一般采用手工核算,有的新办企业基层是请人代账。鉴于企业情况千差万别,税收风险大小各异,税收工作需因企制宜,分类管理。否则,极易出现“大户管不透、中户管不细、小户管不住”等现象。
再次,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实践。随着近几年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纳税户数不断增多,税收管理员工作量明显加大,加大推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涉税事务日趋繁杂,不少税收管理员因事务性工作缠身,很难有时间、有精力对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风险企业的疑难税收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影响了税源管理质效。此外,上级部署开展的一些行业性税收管理措施,比如对商业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滞留票专项核查,由于商业企业颁布在全市200多个税收责任区,基本上所有税收管理员都要摸索和实践,最后还不能达到规范统一的效果。因此,在人少事多矛盾日益突出的形势下,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征管效率,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点探索和实践。
二、准确把握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深刻内涵
中图分类号:D903
文献标识码:A
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税收专业化管理改革,针对税收管理员管户制度的权力延伸空间太大,改革取消了税收管理员管户制度,减少了纳税人与税收管理员直接接触的机会,同时实行“外出派出单”管理,规范了税收管理员外出下户制度,税收管理员的下户行为处于实时的管理和监控之下,较好地解决了税收管理员“吃、拿、卡、要、报”的不廉洁问题,有效地减少了为税不廉政的现象,做到廉洁自律,拒腐防腐。
税收专业化管理改革,是以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为主体,通过创新税收知识培训和纳税技能辅导,使所有纳税人都能够实现自选申报;通过计算机对纳税申报的集约化处理、分析,找出未申报或中止申报的纳税人进行催促催缴,同时强化纳税评估,将异常申报加以筛选,监控纳税人按期申报;通过税务稽查,加强执法补救措施,实现规范管理,纠正并处罚不真实的纳税申报,引导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构建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服务管理体系,将纳税人的需求、税务机关的要求与和谐社会的需要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目标一致、协调有力、关系和谐。
今年初,武昌区地方税务局确立了“先办后审”的征管方式。这种征管方式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纳税服务的思路,优化了征管工作的流程,对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税收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实现湖北省地税局制定的“依法治税、信息管税、服务兴税、人才强税、廉洁从税”的发展战略。实行“先办后审”,标志着税收专业化管理改革进入了“用改革的实践提炼改革的理念,用改革的理念指导改革的实践”的阶段。改革的实践要求我们必须更加注重对“改革理论的前置性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而丰富、扩大、提炼、提升从“先审后办”向“先办后审”转变的理论底蕴和外延内涵。
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社会税收意识淡薄,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不高。与此相适应,我国实行了以“先审后办”为主的税收管理方式,将审查置于办理之前,将管理置于服务之前。这种税收管理方式滞后于建设服务型机关、构建和谐税收的时代要求。对“先审后办”历史成因及存在问题深刻反思,在传统的税收征管方式中,由于税收工作是以“先审后办”为理念,征管工作流程突出了税务机关、税管员的“审”,从而基层税务局出现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不应该审。过去,基层税务局在“把该做的事情做到位”的同时,忽略了“不该做的事情不能做”的问题,造成了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承担了不该承担的责任。以“企业白行汇算清结检查报告”为例,本来是企业自己决定的涉税申报事项,由企业白行申报、白行清结,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按“先审后办”模式,企业提交汇算清结报告需要税务机关的业务科室、税收管理员依次审核、签章后才能开票。在这种模式下,如果企业提交的报告有问题,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审核、签章后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本应由企业自主承担的责任变成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的责任,无疑是“引火烧身”、“替其买单”。
第二个问题是不得不审。按照“先审后办”的要求,一旦纳税人提出要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对某一涉税事项审核、签章的要求,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就必须尽其审核、签章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明知不需审、不能审,却不得不审。这种“审”,损害了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的“执法安全”,给税收工作带来风险。
第三个问题是审不清楚。一方面,因为企业的经营情况十分复杂,涉及到方方面面,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要想准确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需要做大量的工作,而就“表”审“表”是无法“审”清楚的。另一方面,企业提供的信息,可能既有正确的信息,也有错误的信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就“表”审“表”,不可能发现企业的错误信息,而企业的错误信息将导致税务机关、税管员随时要为此承担不该承担的责任和后果。
由此可见,实行“先审后办”,既不能划清税企责任,让税务机关、税管员和纳税人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承担了不该承担的责任,给税务干部带来廉政防范风险;又不能解决“审”与“办”的矛盾,使“审”有“隐患”,“办”不及时、不到位。因此,“先审后办”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形势,必须对此进行重新设计。而实行“先办后审”就是对“先审后办”的改革,是对现代治税专业化管理的制度性创新。
实行“先办后审”,是从“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扩展到“以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从“充分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延伸到“充分提高对纳税人的信任度”。具体而言,实行“先办后审”,就必须相信纳税人,但相信纳税人要用税收信用等级来考量。对纳税人的个性化服务,要根据纳税人的信用等级来“先办后审”。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一、滨湖税务所在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2009年以来,我局形成了以东风税务所为汽车行业专业化管理所,滨湖所实行“行业+事务”专业化管理,军山所实行管理员制度的基层税收管理格局。滨湖税务所在实行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中,结合自身实际,在探索中不断总结前进,积累一定的试点管理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明确一个思路。
滨湖税务所的试点改革思路是:“建立以分类管理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共享为支撑,管事与管片相结合,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
(二)实行“两大行业”和“五大分类”。
将税源户管进行分类。依照两条标准,将纳税人大体分为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两类:一是税源规模标准,将缴纳国税500万元以上各类纳税人作为重点税源企业,其他作为一般税源企业。二是行业标准,结合区域经济特色,选取重点行业作为重点税源。将部分机电、家电、食品、现代制造业按行业管理作为重点税源;重点税源以外的其他纳税人作为一般税源。再者是将税收管理员管理事项进行分类。
(三)坚持二项原则。
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滨湖税务所将其管辖范围划分为八个片区,结合重点税源企业在各片区分布特点对各行业实行分类集中专业化管理,从而形成纵向从管理事项划分业务流程、横向从属地划分管辖范围的纵横结合的分类管理格局,实现“户户有人管,事事有人做”的高效管理模式。管理标准与流程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分工是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必然要求,标准化则是分工专业化的必然保证。
(四)取得的成效。
初步实现了经验型评估向制度型评估转变。滨湖税务所通过专业化改革,建立了风险评估工作机制,从全员评估向专业评估转变,从随机评估向制度化评估转变,从“普遍撒网”向“精确定位”转变。截止2012年,共开展评估54户次,通过评估补缴税款1800万多元。初步实现了由个别分散服务向专岗集中服务的转变。滨湖税务所将纳税人发起的工作事项集中到专设的税源管理岗受理,通过内部流转整合办事程序、通过团队协作保障服务效能,减少了办税环节,融洽了征纳关系。据统计,集中服务以来,平均办税时间缩短了三分之一,一次办结率达到了95%以上。
二、基层国税部门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现状
基层国税机关以往以管户为主的税源管理模式存在诸多弊端,制约了税源管理。一是包户到人,各事统管的传统模式弊端凸显。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之前,原先实行的是属地管户的税源管理方式,税管员“一人进户、各事统管”,在工作中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随着经济的增长,税管员人均管理企业越来越多,而且还要承担税收宣传辅导、信息采集、日常巡查、纳税评估、调查审批等40余项日常性工作及临时性工作任务,税管员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被用于催报催缴、资料整理等案头工作,不仅使纳税服务作为核心征管业务的地位不突出,而且容易滋生“税权寻租”的腐败行为。这种保姆式的税收管理模式,使人少事多的矛盾愈显突出,税管员常常感到疲于应付。二是监控手段落后引发税收执法风险加大。从之前税源监控管理的状况分析,多侧重于对事后静态信息的分析与评价,普遍缺乏对纳税人经营活动全部信息的掌握和对事前、事中动态监督分析。三是随着企业核算的电子化、团队化、税收专业化不断提高,税源管理的复杂性、艰巨性、风险性也随之不断加大。总之,传统的税源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纳税人数量越来越多、经济成分越来越复杂、经营方式越来越多样化的要求,在对税源实行分类管理前提条件下,加强税收专业化管理,但是,基层税务部门税收专业化管理还存在几个问题。
(一)专业化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问题。
从我局机构设置和人员现状来看,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时必须做好基层机构设置,税源专业化管理后,如何在特定的有限机构职数内设立专业化机构,并进行职能分解需要深入研究。做好人力资源配置工作。我局职工108人,税收管理员33人,占到全局人数的30%,其中:滨湖税务所19人(管户最多);东风税务所11人;军山税务所局3人,一线税源管理人员相对较少,如何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包括业务如何重组,岗位如何设置,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如何实现是一大难题。干部队伍结构,包括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从年龄上看,我局干部平均年龄已达44岁;从知识和能力上看,大专以上学历占全局比例100%,中级职称以上占全局比例12%,其中税收管理人员中40岁以上人员占到全部税收管理员的60.4%,税收管理员年龄偏大,距专业化要求的高素质的税收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尚有一定差距。
(二)税收风险管理的问题。
武经区国税局征管纳税人在2012年4月突破5000户,总体平均户管量不大,但作为户管量最大的滨湖税务所,人均户管却超过150户。2011年,我局实现税收收入163.3亿元,2012年实现税收183.42亿元。对滨湖税务所而言,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税源管理全过程,通过优化征管资源配置,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用于风险大的纳税人。做好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不仅是增强税收管理科学性、针对性,提高纳税遵从度和税收征管效率的需要,也是减少税收执法风险,保护税务干部的需要。
(三)信息管税问题。
以信息化为依托,大力实施信息管税是做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础。但面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新形势、新内涵和新要求,信息管税任务仍然很重。具体来说:一是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突出:涉税数据信息采集渠道较为狭窄,主要渠道还是办理登记和纳税申报;信息采集不规范、不完整、不全面,尤其是涉税第三方信息、集团化企业经营信息,以及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信息;发票相关信息采集不到位,机打发票开具监控不到位,大型商场税控装置推广应用进展滞缓。
(四)专业化纳税服务问题。
机构改革前,税务局只管收税,没有服务一税,税务局干部是官老爷,手中大权在握,企业和纳税人都得听我的。机构改革后,自上而上都重视和强化了纳税服务工作,武汉市国税局设立了纳税服务处,我局设立办税服务厅。但税务干部头脑中的官老爷思想是根深叶茂,要低下官老爷高贵的头为老百姓服务,为纳税人服务,还需要漫长的时间。
三、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税源分类管理。
在具体方法上,市、区局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纳税户的分布情况和税源管理人员状况,灵活选择采取“行业+规模+事务”为主要模式的税源分类方法。既可以在以行业分类为主,在行业分类之下,再按规模科学分类;也可以规模分类为主,在规模分类之下,再按行业和事务分类管理。或者选择采取行业分类、规模、事务分类并存的模式进行税源分类。即在区局先将重点行业分类之后,其他税源再按规模分类的方式。
(二)加强机构、职能和人员重组工作。
机构设置和职能分配原则:按照科学化和有利于落实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实施机构重组,在保持现有机构的职数、名称不变情形下,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要求,调整、完善相应的税源管理机构和职能,搞好机构、职能和人员的重组。对武经区国税局机关:可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需要,上收部分高风险税源管理职能和事项,直接参与税源管理,进入实体化运作。着手强化配套措施。要将征管、税政、计统、信息中心等部门纳入专业化管理工作范畴,形成大专业化管理格局,增强整体合力。对基层税务所:对税源职能分解,各所可根据税收征管实际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需要,采取“统分”或“内分”方式因地制宜地将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个体税源的管理职能合理地分解到相应的征管机构之中,实施分类管理。其中:相对集中的重点税源,如重点企业税源、重点行业税源,以及涉外税源,实行“统分”,由区局指定税务所专类分组管理;其他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实行“内分”,可继续坚持税务所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税务所实行分类分组管理;个体税源可实行属地原则下“统内结合”的方式。
(三)加强税收风险管理。
第一,要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税源管理全过程,将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作为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导向。第二,要建立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在此必须首先明确各级税务机关在税收风险管理中的任务,需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开展纳税评估模型和风险特征库建设。第三,强化纳税评估工作。要抓住纳税评估这个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关键环节,积极有效地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对纳税评估,区局要积极作为,进一步完善的纳税评估软件,为基层税务所提供一个实用、有效的纳税评估支撑平台。
在我国开展大企业税收专业化是企业规模扩大化、跨国化和经济发展全球化的必然结果。我国开展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处于初期阶段,而西方发达国家已有多年的经验。
一、国外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机构设置基本情况介绍
(一)国外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及职能的设置
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组织结构设置。目前世界各国大企业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单一的中央机构型,即只设一个中央机构,负责全国范围内所有大企业的集中管理。二是带分支机构的中央机构,即在总部设立中央机构,另在不同地域设立多个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皆归中央机构统一管理;三是多级独立机构型,即在不同地域分别设立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相对独立,不设统一管理的中央机构。
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职能的设置。征收管理职能。大多数国家的大企业税管机构都具备所有的征管功能。但是各个国家在“征”与“管”上各占的份量是不同的。从功能上讲,上述提及的三类机构都有两种税收管理模式:一是将纳税咨询和辅导、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税务审计和强制执行等所有纳税服务和执法功能都集中在一起,由大企业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称为“全功能型”机构。二是只实现某个单一管理功能(主要是审计功能),而不涉及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或强制执行等其他事项,称为“单功能型”(或“审计型”)机构。如法国、加拿大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只负责审计,不负责征税。行业分析职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均在大企业局内设有行业分析组派驻各地, 具体分析各行业所遇到的特殊问题, 掌握各行业的动向及存在的诸多风险, 进行正确的风险分析, 以化解矛盾, 制定相应的政策, 达到合理分配人力与物力的目的, 澳大利亚企业局有40%的人在这些部门工作。美国因按行业设立分局, 因而它在行业分析方面力度最大。
(二)国外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
各国对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配置资源的程度和范围不尽相同。据统计,大部分国家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全职雇员的人数占整个税务机关雇员人数的比例在0.75% 和6.6% 之间。各国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还需要配备各类专业人员或专家。如澳大利亚有1000家大企业和100多名最富有的个人需要大企业局来管理, 大企业局共有1350名工作人员,其中500人在行业管理部门工作, 其余的人散布在其它的部门, 这些工作人员多为经济行业的专家, 有会计师、律师、经济学家、统计学家、金融分析师等。
二、国外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特点简析
(一)重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各国在进行风险评估时,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通常考虑行业共性问题、不遵从历史、纳税人的内控制度与系统完善性与可靠性、可能影响纳税人经营变化的外部因素、相关问题如果不处理对纳税人未来行为的影响、关联交易比例、财务成果的稳定性、中介机构更换的频率等。如法国税务局大企业局建立了大企业集团监督机制,对集团内企业的信息进行集中分析处理。现在,相关信息系统拥有巴黎股票交易所所有40家企业和40家其他重要经济集团的信息。
(二)强调针对大企业专门开展的纳税服务
各国税务部门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中纷纷引入“客户理念”,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可以使税务部门与大企业建立客户服务型关系。因此,各国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都把协调与大企业之间的关系作为一个重要职能来履行。如荷兰税务局采用平面监测的方式,分别与纳税人达成税收遵从协议。税务局与大企业联系的频率取决于企业的规模、双方意愿、已达成的协议以及需讨论问题的类型等因素。
(三)以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专业人才体系建设为重要支撑
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要求税务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因此,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培训和实践计划,专门解决工作人员的技能问题。例如荷兰税务局的职员经常参加由高校教授、税务顾问以及特大企业的执行总裁和财务主管讲授的关于税收保证与公司财务方面的课程,定期参与谈判和合作的有关高级培训课程。
三、对国外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经验的借鉴
借鉴国际经验,笔者对建立和完善我国大企业税收专门化征管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开展税收专门化管理应以税务风险管理为核心
对于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一是完善高风险指标。如特别注意收集公司董事会成员、主要负责人或顾问在过去的不良税收记录和恶意税收筹划记录等等。二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尽快推广大企业税收风险评估,直接交由基层大企业管理部门进行,提高基层的税收风险意识与防范能力。
(二)建立大企业税收专门化管理的信息化平台迫在眉睫
要建立起一个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符合“wto”运行规则,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严密、规范、高效的税收管理体系,就必须要淡化税收收入计划任务管理,强化税收管理质量考核,实现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分工、流程化操作、环节化管理,推进依法治税。本文将就如何改进我国税收管理工作作一初步的探讨:
一、完善税收收入任务管理,逐步建立淡出机制
“wto”运行规则,要求税收注重体现一种“公平”与“中性”原则,强化依法行政,淡化税收收人指标考核,正确处理好税收收入计划任务与“依法治税”的关系,可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增强税收收入计划的科学性。在确保税收收入计划任务时,要紧密结合经济形势的变化,科学预测税源,改变现行的“基数增长法”,以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原则,根据税收收入的增长与gdp增长的相关关系,将gdp指标作参考,运用弹性系数法和税收负担率法,来科学合理地编制税收计划指标。
2.改变现行税收计划考核办法,实现税收计划数量考核逐步向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的转变,把是否依法治税作为一项主要的考核内容。
3.避免税收任务下达时的层层加码,国家在下达税收计划任务时,应考虑了各种相关因素,应将其指标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的参考性的指导性指标,尽量避免地方政府脱离实际,层层加码,造成更多的负效应。
二、健全税收质量考核体系,实行全面质量考核
顺应依法治税和信息时代的要求,现阶段必须健全和完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主要应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1.增加考核指标,扩大考核范围,应制定属于税务机关职权范围内,经过主观努力可以达到的考核指标,如:增设“征管档案管理合格率”“执法程序规范率”“执法准确率”,变“税务登记率”为“税务登记准确率”和“未登记处罚率”,改“申报率”考核为“申报准确率”及“未申报处罚率”考核。
2.简化考核办法,细化指标口径,规范指标台帐。要对各考核指标的取数口径进一步细化,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统一,以体现一致与公平,同时根据各指标的不同,设计统一的标准化考核指标明细台帐,便于考核时的人为操作,提高考核刚性,考核宜采取日常登记台帐,季度生成指标,年度上级检查的办法。
3.提高各类数据采集与考核指标生成的科技含量,逐步形成信息技术条件下有效的考核指标体系,科学的指标考核办法,公平的考核激励机制,制定严格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把征管质量考核与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
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征管方式改革,实现税收管理的信息化与社会化
要建立起一个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符合“WTO”运行规则,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严密、规范、高效的税收管理体系,就必须要淡化税收收入计划任务管理,强化税收管理质量考核,实现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分工、流程化操作、环节化管理,推进依法治税。本文将就如何改进我国税收管理工作作一初步的探讨:
一、完善税收收入任务管理,逐步建立淡出机制
“WTO”运行规则,要求税收注重体现一种“公平”与“中性”原则,强化依法行政,淡化税收收人指标考核,正确处理好税收收入计划任务与“依法治税”的关系,可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增强税收收入计划的科学性。在确保税收收入计划任务时,要紧密结合经济形势的变化,科学预测税源,改变现行的“基数增长法”,以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原则,根据税收收入的增长与GDP增长的相关关系,将GDP指标作参考,运用弹性系数法和税收负担率法,来科学合理地编制税收计划指标。
2.改变现行税收计划考核办法,实现税收计划数量考核逐步向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的转变,把是否依法治税作为一项主要的考核内容。
3.避免税收任务下达时的层层加码,国家在下达税收计划任务时,应考虑了各种相关因素,应将其指标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的参考性的指导性指标,尽量避免地方政府脱离实际,层层加码,造成更多的负效应。
二、健全税收质量考核体系,实行全面质量考核
顺应依法治税和信息时代的要求,现阶段必须健全和完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主要应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1.增加考核指标,扩大考核范围,应制定属于税务机关职权范围内,经过主观努力可以达到的考核指标,如:增设“征管档案管理合格率”“执法程序规范率”“执法准确率”,变“税务登记率”为“税务登记准确率”和“未登记处罚率”,改“申报率”考核为“申报准确率”及“未申报处罚率”考核。
2.简化考核办法,细化指标口径,规范指标台帐。要对各考核指标的取数口径进一步细化,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统一,以体现一致与公平,同时根据各指标的不同,设计统一的标准化考核指标明细台帐,便于考核时的人为操作,提高考核刚性,考核宜采取日常登记台帐,季度生成指标,年度上级检查的办法。
3.提高各类数据采集与考核指标生成的科技含量,逐步形成信息技术条件下有效的考核指标体系,科学的指标考核办法,公平的考核激励机制,制定严格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把征管质量考核与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
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征管方式改革,实现税收管理的信息化与社会化
一、建立专业化征管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建立专业化征管体系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税收征管体系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它的内容和形式取决于经济发展的要求,它必须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信息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受其影响,企业经营活动也日趋复杂。特别是当前企业的e化经济迅猛发展,生产经营活动大量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这些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给税收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迫切要求税收工作提高征管水平,适应形势的发展。而由于税收征管现状与经济形势发展的不对称性,致使税务部门不能及时、全面掌握纳税人信息,造成征管质量低下,重复劳动过多,征管成本加大。而专业化的征管查格局,则以大型数据库和广域网为依托,实现数据的高度集中处理和共享,更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征管质量,堵塞征管漏洞,提高征管质量,适应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
(二)实行专业化分类管理是依法治税的需要。
据有关资料表明,1999年我国的税务行政“官司”中,税务机关胜诉率只有15%,败诉率却高达32%,53%则是通过做工作后撤诉的,而败诉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执法程序不当造成的。这一数字充分说明原征管模式在执法程序的内部监督管理上存在着漏洞,再加上部分税务干部执法素质不高、专业化不强等因素,导致税收执法权不能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出现执法随意、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等现象,而实行专业化分类管理后,一方面可以在内部执法程序上对税收执法权力进行分解制约,加强权力监督,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税务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执法技能,从而推进依法治税的进程。
(三)建立专业化的征管格局是wto透明度原则的要求。
我国已经加人wto,透明度原则是wto的重要原则之一。税收是国际国内贸易政策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wto成员国(方)税收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也必须符合透明度原则的要求。税收行政的透明度首先取决于税收程序的透明度,它的关键在于对纳税人的税款核定、审计及对税收违法事实的认定和对税收违法行为处罚的程序、依据和标准都应当规范化和确定化,尽量减少和避免税收行政行为的随意性。而专业化的征管格局则正是通过对权力的分解制约和明确岗责划分,来对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从而减少或避免随意执法行为发生的。
(四)信息化的高速发展为建立专业化征管体系提供了技术条件。
专业化征管的前提是岗责划分,形式是专业化分工,需求是部门协作。而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则恰好为信息资源的传递和共享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条件,所以只有将岗责划分与现代化科技有效结合起来,贯彻科技加管理的方针,才能充分发挥专业化征管体系的效能。
二、建立专业化征管体系的目的和要求
(一)目的。
建立理想的税收征管模式的目的在于以最小的税收成本实现税收利益的最大化,充分体现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使各项税收政策通过征管模式落实到位。所以建立专业化征管体系的目的是通过实行权力分解和制约,推进依法治税,提高征管质量和水平,降低税收成本。
(二)要求。
1.明确岗责划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专业化分工后,必面对征管查三个机构在内部分工和外部协作上明确各个机构及各个岗位的职责,并通过建立责任追究制,增强各岗位人员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减少和避免因推诿扯皮而造成的工作脱节和不连贯,进而影响征管质量和水平。
2.实现信息的集中处理和共享。专业化分工后,征管查各成体系,只有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现代化的计算机管理手段和网络技术,实现信息数据的集中处理和共享,才能真正建立起专业化的征管格局。
3.收缩机构,精简人员。我国拥有近百万税务大军,素质参差不齐,税收成本较大和不适当性已勿庸讳言。要适应在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征管体系,就应提高人员素质,实行集中征收,收缩机构,精简人员,降低税收征管成本。
4.优化纳税服务,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按照集中征收的要求,大力推行包括电子申报在内的多种申报方式,实现税、银、库联网,减少纳税环节,简化纳税程序,方便税款的申报缴纳入库,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5.提高税源监控能力。专业化征管体系建成后,由于机构收缩,县局是一线征管单位,科室进大厅,撤销了全职能征管机构,甚至县以下的税务所也要撤掉,这样势必要影响到对税源的监控力度。所以在专业化征管格局下,如何提高税源监控力度、减少漏征漏管是摆在改革面前的一个首要问题。
6.提高稽查质量。通过加大稽查力度,提高稽查质量,打击震慑偷税行为,发现、反馈、堵塞征管中的漏洞,使征、管、查协作并进,促进专业化征管格局的形成和发展。
三、建立专业化税收征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基层改革目标不明确。
税务人员对改革的步骤、要求及结果不能准确把握,靠摸着石头过河的工作方法,只能加大工作量,影响改革进程和质量。如现行的征管软件tmsis,由于在当初设计时不支持多元化申报功能,但为了适应改革进程,尽快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就不得不对tmsis进行增强补订程序,重新构造功能,这对于市地级以上的国税管理部门而言,只是进行修改程序的编写,而对于县区级以下的税务部门而言,则要面对的是几千户纳税人、多个数据库的整理修改,增加的工作量及因此而增加的税收成本是可想而知的。而即将推行的ctais软件本身就具备这种功能,所以能否在ctais运行以后再进行多元化申报改革是当前不少基层税务干部存在的疑虑。产生这一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在推行改革的过程中,缺少对改革的前瞻性和预测性,缺少对改革内容的了解和准备。所以建议我们在推行ctais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真正了解什么是ctais,具体功能和要求是什么,充分做好ctais推行前的准备工作,以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岗位不明,责任不清,工作程序脱节。
成立征、管、查三个专业机构,它的运行保证就是要建立一整套内部各岗位和各专业局之间的岗责体系。我省虽然在改革的初期也制订了过渡期的业务协调方案,但由于对具体工作没有达到最细化,岗位责任划分不清,分工不合理,缺乏考核等监督制约机制,造成内部手续传递混乱,业务繁琐复杂,甚至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严重影响改革的进度和效果。
1.发票发售问题。现在基层税务所发售的普通发票必须先与征收局签订代售发票协议,在形式上虽然取消了税务所直接发售发票的权利,但实际上仍然履行发票发售的功能;另外还存在管理局因管理需要,对某纳税人采取停票措施,但由于手续传递或责任不强等问题,该纳税人利用“时间差”仍能从征收局领出发票,造成工作脱节。
2.代开发票问题。目前运行的代开发票的程序是:县局审批,基层税务所缴税和办税服务厅开发票三个环节,手续更加繁琐复杂,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
3.金税工程岗位设置问题。金税工程在县局设9个岗位,综合科负责登记岗、发票发售岗、税控设备管理岗;政策法规科负责一般纳税人认定岗和数据采集岗;计划征收科负责认证和报税岗;管理局负责日常稽核岗和税源管理岗。运行的主要程序是计划征收科将认证和报税信息传到政策法规科,进行一般纳税人稽核系统软件的数据采集,然后上传至市局。但政策法规科对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易把握,这样数据采集岗设在政策法规科就形同虚设,极易出现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现象。而将数据采集岗划到计划征收科后,认证、报税、数据采集在同一单位,便于业务协调,增强责任心,更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认证、报税与申报之间存在的问题。一是时间及地点问题。目前运行的模式是企业于例征期前先到办税服务厅进行进项发票认证,然后于例征期再到办税服务厅进行销项发票报税,最后回所在税务所进行申报纳税。这种运行方式不但给纳税人增加了负担,大大提高了纳税成本,而且容易产生纳税人利用认证、报税、申报的时间地点不一致、税务机关报税信息不共享的这一弱点,进行虚假申报,产生偷税现象。所以在远程网络申报还未开通的情况下,对于住址在城区或业务量较大的企业可以在例征期前进行认证,而对于边远农村、业务量较小的企业则可将认证、报税、申报三个环节进行合并,统一在例征期由办税服务厅负责受理。二是区间问题。由于抄报税的区间是以自然月为准的,而现在企业的会计核算区间则绝大部分不是以自然月为准的,造成了报税数据采集的时间范围与申报数据的时间范围不一致,加大了征前审核和征后稽核的工作量,特别是将来ctmis运行后,如何能保证报税与申报数据的一致性,是我们目前应尽快解决的问题。所以建议应由政府进行协调,在全省范围内对会计区间进行修改,统一以自然月为准。
5.办税服务厅管理及权限问题。按省局要求,取消征收局后,县(市)局各业务科室前台人员进入原征收局办税服务厅办公,这一改革措施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两个问题:(1)办税服务厅的管理方式问题。办税服务厅应由谁负责管理以及如何管理,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遵循。如果是县(市)局业务局长直接进入大厅办公,会出现因业务分工不同,权力受限而无法拍板决策的问题;如果指定一名大厅主任或进驻大厅的业务科室负责人轮流管理,更容易出现扯皮现象;(2)办税服务厅的权限没有明确。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县(市)局各科室不具备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但实行新模式后,大厅要面对的直接的税务行政执法及处罚问题,如加收滞纳金等一般性税务违章行为,办税服务厅是否有权作出处理决定,它究竟享受哪一级的权限,建议上级税务机关及时予以明确。
(三)税源监控力度不够。
对税源的监控仅仅停留在表面和静态管理,征管的“死点”和“盲点”仍然较多,漏征漏管户依然存在,这已成为专业化管理的源头障碍。虽然新《征管法》作了在税源管理上与工商和银行两部门进行联控的规定,但由于个体、私营业户的大量存在和逐渐增加,经营方式更加灵活,他们可以储蓄存款或个人名义开设银行帐户来满足其经营业务的需要,规避监控,在未进行税收清算或有欠税的情况下而一走了之,造成税款流失。所以在税源的控管上已不能停留在静态管理的思路上,要采取动静结合的方法,全面实施监控。在静态管理上,要继续落实税源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职责,增强责任心;同时在占有大量的纳税人生产经营数据资料的前提下,全面引入纳税评估制度,对纳税人实施预测性监控,对个体户按照《最低税额标准办法》进行双定征收,对小规模纳税人落实《小规模纳税人评估制度》,对一般纳税人参照涉外企业管理的评税制度进行预测,全面对税源的动态进行预测和分析。在动态管理上,通过政府协调,打破部门信息各自占有、各自为政、互不沟通的局面,建立税务机关同工商、银行、民政等职能部门的信息交流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在纳税人进入或退出任何一个渠道时都能得到监控,从而达到动态管理的效果。
(四)多元化申报问题。
多元化申报是指为纳税人提供的自主采用的方便、快捷、准确、低成本的申报方式,它的目的在于降低税收成本,实现集中征收。但我们的改革应着力于适应中国现代经济的“二元”结构,不能让现代化的征管模式超越现实的征管条件和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和县城城区采取集中征收、管理、稽查是合理和必须的,但在经济落后的农村, 特别是山区、老区,就必须因时、因势、因地制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灵活、多元化的措施进行税收征管,稳步、循序渐进地推进专业化征管改革,切不可操之过急,超越经济发展水平,摘模式化和一刀切。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在我国由于旧的税收宣传观念的存在,以及受经济发展水平及纳税人素质的影响,社会大众的纳税意识普遍不高,对税法的遵从程度较差。以辉县为例,全县山区面积占2/3,1 700余户农村个体纳税人散布在全县20多个乡镇农村,知识结构、文化水平较低,纳税意识不强,即使目前实行的“一元化”的税务所大厅申报,也是在催报催缴的情况下完成的。电话申报和银行网点申报方便、快捷,但其前提是纳税人已在银行存够当月的应纳税款,就目前农村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承受能力而言,很难实现。第一是不容易接受。由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较差,在心理上和行动上不愿意接受,另外,农村纳税人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对电话申报方式来说,因数字较多,不易记忆,操作确有困难。第二,即使纳税人乐于接受,就目前农村的经济状况而言,在税务所进行申报纳税时,又可以同时办理领购发票、税法咨询等涉税事宜,他们何乐而不为呢?在推行多元化申报过程中、由上级要求进度,下级税务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就可能出现政策变形,片面提高多元化申报比例。据了解已经出现税务所通过验证时机,大量注销那些规模小管理难度大的业户,将之转为临商户进行管理,在数字上片面地达到了多元化申报的比例要求,但实际上却造成了大量的税源、税款的流失,这与我们推行改革的初衷完全是背道而驰的。所以我们在农村进行多元化申报改革中,应切合实际,加强宣传,循序渐进地稳步推行。
(五)加强稽查管理。
稽查管理上,目前存在着由于岗责不清,分工不明,对信息资料不能实现有效的共享,造成选案准确率低,查案不透,制约机制不力,处罚不重的现象。应进一步完善计算机选案指标,提高准确率,严罚,并分析税源管理、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堵塞征管漏洞,促进税收征管水平和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的提高。
(六)关于税收成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