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2 09:15:2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融资性贸易特征,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1 国内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大多把国际贸易融资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在统一授信管理下,银行往往会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等为客户核定一个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按授信业务品种的不同为客户核定一个分项授信额度。但是从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新生力量——贸易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由于普遍规模较小,这种状况使得各行传统的企业财务技术分析对其授信额度测算的指导意义大打折扣。而中、小企业方面,虽然不考虑报表情况,但是只注重有效房产抵押。可以看出,国内商业银行在对待贸易型企业、小企业贸易融资方面选择的策略大多过于简单,没有跟上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节拍”。
另外,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审批方式与传统授信审批方式及审批重点缺少差别,时效性较弱且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授信额度一旦核定,则一年内仅仅简单地在额度内办理业务,而非根据企业的经营变化随时调整授信额度;而且缺乏有效的贷后管理,没有充分利用贸易融资的特点,加强资金流和货物流的配套管理。
1.2 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匮乏
传统的信贷评估模式下,国内银行只注重企业自身的财务能力,缺少对企业贸易背景和上下游情况的前期调查。目前支行客户经理极少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对企业的了解只停留在企业所提供的资料上,尤其对上下游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更是匮乏,有的甚至对进口货物的用途也不甚了解,如此信息的不对称,将对各行的融资带来极大的风险。
1.3 缺少针对性的贸易融资贷后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尚没有针对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办法,目前多数客户经理仍按照传统的贷后管理模式对贸易融资业务进行贷后管理。这会产生两种风险:其一,一旦企业发生违约,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货物可能已经被企业处理掉;其二,即使银行手中掌握物权,但是缺少物权处置的能力和经验,最终只能通过追索担保的方式进行财产保全,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而实际上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就是以其业务流程本身进行风险防范,在加强对贸易融资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定期审核的同时,特别强调结合贸易融资的业务特性进行贷后管理。另外,在贷后管理方面,国际业务人员和信贷管理人员责任界定不清,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2 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2.1 建立适应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信贷管理模式
贸易融资业务时效性强,快捷的审批流程是是否能够获得业务的关键。贸易融资业务更应注重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贸易的连续性,信用记录、交易对手、银行的贷后管理和操作手续等情况的审查,并关注贸易过程所产生的销售收入,以及期限严格与贸易周期匹配等。将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数值,根据业务本身特点,对贸易融资业务实施全面动态化管理。
(1)授信额度的评定不只注重财务报表的某些传统指标,可以以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这类更能体现贸易型企业业务特性的财务指标作为测算企业授信额度的标准;
(2)加强贸易融资授信额度评级的时效性和灵活性。针对进口商品价格波动较快的特点,改变以往一年一评审的思路,可为半年一评,也可每季一评,中途可以随时追加或减少授信额度;更为灵活的可通过参与企业贸易流程的制定以及货权控制,给予客户临时的单笔授信。在受理贸易融资业务的时候,需要将在静态数据基础上核定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值,对贸易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动态化的审查。授信额度应该是银行对企业各项融资和担保的风险控制上限,而不是努力争取达到的风险暴露目标。
鉴于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复杂的贸易背景和票据交割背景,对于贸易融资业务的审查必须坚持动态化原则。如果简单地使用授信额度,不考虑企业自身的变化和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最终会把自己逼迫到被动的地位。
2.2 加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有效监控贸易全流程的物流和资金流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对于贸易融资的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贸易真实性、上下游情况以及交易价格的调查,有助于银行切实了解企业贸易融资的背景,对风险进行有效掌控。
加强贸易背景审核。对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得越全面,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轻,越有利于银行降低业务风险。客户经理要经常走访客户,掌握客户所经营的主营业务,了解进口商品的市场行情,熟悉国内外贸易政策以及
国际上非关税壁垒等行业动态,掌握贸易融资业务的潜在风险。
(2)国际贸易融资自身的有偿性是区别于一般贷款的最大特征,就单个企业而言,其主要银行往往面对的只是贸易流的一端,而试图仅从贸易流的一端来把握整个贸易过程显然是徒劳的,那样就不得不将单个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作为主要的考察依据。如今,随着商业银行国际化脚步的进一步加快,使得银行有能力和条件利用贸易流的特征和封闭管理的手段,通过境内外机构的合作,监控进出口双方,把握贸易过程中的货物流、资金流等,从而达到防范风险和提高整体收益的目的。
2.3 强化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
(1)在坚持动态审批的基础上,根据每一种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后动态跟踪和管理制度非常有必要。这种制度的建立,至少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对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控,包括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跟踪;二是一旦发生风险,或者确定即将发生风险时,要建立起应急方案,关键在于要尽可能地保全银行资产不受或少受损失。
(2)贸易融资对银行来说能够掌握相关的货权。因此掌握货权在贸易融资中极为关键,而对货物的监控,银行有人力、物力不能及的地方,因此可考虑引入第三方监管,代银行进行质押物的监管,这是控制风险的关键。
(3)加强行内的联动机制,防范潜在风险。若贸易的进出口双方都在同一银行办理业务,通过行内的联动机制有利于银行及时了解上下游企业情况,准确判断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同时一旦贸易双方出现资信风险,及早采取措施、排查堵漏;协调各方面力量,合理分工,互相配合,上下联动。
1 国内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大多把国际贸易融资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在统一授信管理下,银行往往会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等为客户核定一个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按授信业务品种的不同为客户核定一个分项授信额度。但是从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新生力量——贸易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由于普遍规模较小,这种状况使得各行传统的企业财务技术分析对其授信额度测算的指导意义大打折扣。而中、小企业方面,虽然不考虑报表情况,但是只注重有效房产抵押。可以看出,国内商业银行在对待贸易型企业、小企业贸易融资方面选择的策略大多过于简单,没有跟上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节拍”。
另外,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审批方式与传统授信审批方式及审批重点缺少差别,时效性较弱且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授信额度一旦核定,则一年内仅仅简单地在额度内办理业务,而非根据企业的经营变化随时调整授信额度;而且缺乏有效的贷后管理,没有充分利用贸易融资的特点,加强资金流和货物流的配套管理。
1.2 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匮乏
传统的信贷评估模式下,国内银行只注重企业自身的财务能力,缺少对企业贸易背景和上下游情况的前期调查。目前支行客户经理极少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对企业的了解只停留在企业所提供的资料上,尤其对上下游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更是匮乏,有的甚至对进口货物的用途也不甚了解,如此信息的不对称,将对各行的融资带来极大的风险。
1.3 缺少针对性的贸易融资贷后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尚没有针对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办法,目前多数客户经理仍按照传统的贷后管理模式对贸易融资业务进行贷后管理。这会产生两种风险:其一,一旦企业发生违约,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货物可能已经被企业处理掉;其二,即使银行手中掌握物权,但是缺少物权处置的能力和经验,最终只能通过追索担保的方式进行财产保全,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而实际上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就是以其业务流程本身进行风险防范,在加强对贸易融资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定期审核的同时,特别强调结合贸易融资的业务特性进行贷后管理。另外,在贷后管理方面,国际业务人员和信贷管理人员责任界定不清,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2 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2.1 建立适应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信贷管理模式
贸易融资业务时效性强,快捷的审批流程是是否能够获得业务的关键。贸易融资业务更应注重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贸易的连续性,信用记录、交易对手、银行的贷后管理和操作手续等情况的审查,并关注贸易过程所产生的销售收入,以及期限严格与贸易周期匹配等。将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数值,根据业务本身特点,对贸易融资业务实施全面动态化管理。
(1)授信额度的评定不只注重财务报表的某些传统指标,可以以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这类更能体现贸易型企业业务特性的财务指标作为测算企业授信额度的标准;
(2)加强贸易融资授信额度评级的时效性和灵活性。针对进口商品价格波动较快的特点,改变以往一年一评审的思路,可为半年一评,也可每季一评,中途可以随时追加或减少授信额度;更为灵活的可通过参与企业贸易流程的制定以及货权控制,给予客户临时的单笔授信。在受理贸易融资业务的时候,需要将在静态数据基础上核定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值,对贸易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动态化的审查。授信额度应该是银行对企业各项融资和担保的风险控制上限,而不是努力争取达到的风险暴露目标。
鉴于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复杂的贸易背景和票据交割背景,对于贸易融资业务的审查必须坚持动态化原则。如果简单地使用授信额度,不考虑企业自身的变化和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最终会把自己逼迫到被动的地位。
2.2 加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有效监控贸易全流程的物流和资金流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对于贸易融资的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贸易真实性、上下游情况以及交易价格的调查,有助于银行切实了解企业贸易融资的背景,对风险进行有效掌控。
加强贸易背景审核。对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得越全面,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轻,越有利于银行降低业务风险。客户经理要经常走访客户,掌握客户所经营的主营业务,了解进口商品的市场行情,熟悉国内外贸易政策以及国
际上非关税壁垒等行业动态,掌握贸易融资业务的潜在风险。
(2)国际贸易融资自身的有偿性是区别于一般贷款的最大特征,就单个企业而言,其主要银行往往面对的只是贸易流的一端,而试图仅从贸易流的一端来把握整个贸易过程显然是徒劳的,那样就不得不将单个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作为主要的考察依据。如今,随着商业银行国际化脚步的进一步加快,使得银行有能力和条件利用贸易流的特征和封闭管理的手段,通过境内外机构的合作,监控进出口双方,把握贸易过程中的货物流、资金流等,从而达到防范风险和提高整体收益的目的。
2.3 强化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
(1)在坚持动态审批的基础上,根据每一种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后动态跟踪和管理制度非常有必要。这种制度的建立,至少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对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控,包括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跟踪;二是一旦发生风险,或者确定即将发生风险时,要建立起应急方案,关键在于要尽可能地保全银行资产不受或少受损失。
(2)贸易融资对银行来说能够掌握相关的货权。因此掌握货权在贸易融资中极为关键,而对货物的监控,银行有人力、物力不能及的地方,因此可考虑引入第三方监管,代银行进行质押物的监管,这是控制风险的关键。
(3)加强行内的联动机制,防范潜在风险。若贸易的进出口双方都在同一银行办理业务,通过行内的联动机制有利于银行及时了解上下游企业情况,准确判断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同时一旦贸易双方出现资信风险,及早采取措施、排查堵漏;协调各方面力量,合理分工,互相配合,上下联动。
1 国内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大多把国际贸易融资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在统一授信管理下,银行往往会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等为客户核定一个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按授信业务品种的不同为客户核定一个分项授信额度。但是从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新生力量——贸易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由于普遍规模较小,这种状况使得各行传统的企业财务技术分析对其授信额度测算的指导意义大打折扣。而中、小企业方面,虽然不考虑报表情况,但是只注重有效房产抵押。可以看出,国内商业银行在对待贸易型企业、小企业贸易融资方面选择的策略大多过于简单,没有跟上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节拍”。
另外,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审批方式与传统授信审批方式及审批重点缺少差别,时效性较弱且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授信额度一旦核定,则一年内仅仅简单地在额度内办理业务,而非根据企业的经营变化随时调整授信额度;而且缺乏有效的贷后管理,没有充分利用贸易融资的特点,加强资金流和货物流的配套管理。
1.2 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匮乏
传统的信贷评估模式下,国内银行只注重企业自身的财务能力,缺少对企业贸易背景和上下游情况的前期调查。目前支行客户经理极少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对企业的了解只停留在企业所提供的资料上,尤其对上下游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更是匮乏,有的甚至对进口货物的用途也不甚了解,如此信息的不对称,将对各行的融资带来极大的风险。
1.3 缺少针对性的贸易融资贷后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尚没有针对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办法,目前多数客户经理仍按照传统的贷后管理模式对贸易融资业务进行贷后管理。这会产生两种风险:其一,一旦企业发生违约,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货物可能已经被企业处理掉;其二,即使银行手中掌握物权,但是缺少物权处置的能力和经验,最终只能通过追索担保的方式进行财产保全,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而实际上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就是以其业务流程本身进行风险防范,在加强对贸易融资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定期审核的同时,特别强调结合贸易融资的业务特性进行贷后管理。另外,在贷后管理方面,国际业务人员和信贷管理人员责任界定不清,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2 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2.1 建立适应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信贷管理模式
贸易融资业务时效性强,快捷的审批流程是是否能够获得业务的关键。贸易融资业务更应注重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贸易的连续性,信用记录、交易对手、银行的贷后管理和操作手续等情况的审查,并关注贸易过程所产生的销售收入,以及期限严格与贸易周期匹配等。将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数值,根据业务本身特点,对贸易融资业务实施全面动态化管理。
(1)授信额度的评定不只注重财务报表的某些传统指标,可以以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这类更能体现贸易型企业业务特性的财务指标作为测算企业授信额度的标准;
(2)加强贸易融资授信额度评级的时效性和灵活性。针对进口商品价格波动较快的特点,改变以往一年一评审的思路,可为半年一评,也可每季一评,中途可以随时追加或减少授信额度;更为灵活的可通过参与企业贸易流程的制定以及货权控制,给予客户临时的单笔授信。在受理贸易融资业务的时候,需要将在静态数据基础上核定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值,对贸易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动态化的审查。授信额度应该是银行对企业各项融资和担保的风险控制上限,而不是努力争取达到的风险暴露目标。
鉴于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复杂的贸易背景和票据交割背景,对于贸易融资业务的审查必须坚持动态化原则。如果简单地使用授信额度,不考虑企业自身的变化和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最终会把自己逼迫到被动的地位。
2.2 加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有效监控贸易全流程的物流和资金流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对于贸易融资的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贸易真实性、上下游情况以及交易价格的调查,有助于银行切实了解企业贸易融资的背景,对风险进行有效掌控。
加强贸易背景审核。对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得越全面,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轻,越有利于银行降低业务风险。客户经理要经常走访客户,掌握客户所经营的主营业务,了解进口商品的市场行情,熟悉国内外贸易政策以及国际
上非关税壁垒等行业动态,掌握贸易融资业务的潜在风险。
(2)国际贸易融资自身的有偿性是区别于一般贷款的最大特征,就单个企业而言,其主要银行往往面对的只是贸易流的一端,而试图仅从贸易流的一端来把握整个贸易过程显然是徒劳的,那样就不得不将单个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作为主要的考察依据。如今,随着商业银行国际化脚步的进一步加快,使得银行有能力和条件利用贸易流的特征和封闭管理的手段,通过境内外机构的合作,监控进出口双方,把握贸易过程中的货物流、资金流等,从而达到防范风险和提高整体收益的目的。
2.3 强化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
(1)在坚持动态审批的基础上,根据每一种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后动态跟踪和管理制度非常有必要。这种制度的建立,至少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对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控,包括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跟踪;二是一旦发生风险,或者确定即将发生风险时,要建立起应急方案,关键在于要尽可能地保全银行资产不受或少受损失。
(2)贸易融资对银行来说能够掌握相关的货权。因此掌握货权在贸易融资中极为关键,而对货物的监控,银行有人力、物力不能及的地方,因此可考虑引入第三方监管,代银行进行质押物的监管,这是控制风险的关键。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7-0201-02
一、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及其特征
供应链金融业务在中国已取得很大发展,国内商业银行推出的各种供应链融资服务方案,在解决国内供应链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将境内供应链金融业务服务延伸到国际贸易进出口业务中,根据特定行业供应链上的真实贸易背景和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信用水平,以贸易自偿性中未来预期的现金流为直接还款来源,以控制物流及资金流为风险控制手段,对供应链上位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核心企业或上下小游企业进出口贸易提供的综合融资服务。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将供应链融资与国际贸易融资实现无缝整合,针对中小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因无法提供固定资产抵押、信用担保或授信额度不足的融资困境,提供的创新融资服务。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借助于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服务,可以从银行及时获得足额的信贷支持,从而得以扩大进出口规模,提升在供应链环节中的竞争实力。
在国际贸易供应链融资过程中,银行围绕企业供应链,结合贸易结算方式,充分运用核心企业信用和物权等多种信用,设计多层次的融资解决方案,满足企业的不同融资需求。与其他形式的融资相比,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业务表现出以下特性:(1)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服务不强求企业提供固定资产抵押或担保,将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授信担保的核心,运用货物或应收账款等授信支持性资产与融资产品相捆绑风险防范技术。(2)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服务受企业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境内外融资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对供应链中企业的服务方案设计具有典型的组合性特征。(3)国际贸易供应链融资服务受国家进出口外汇管理政策的影响较大。(4)从融资还款来源的自偿性、融资操作的封闭性以及授信用途的特定化角度看,具备典型的贸易自偿性特性。
二、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服务
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服务根据进出口供应链的不同特点及进出口企业在供应链不同环节的融资需求,分为进口供应链融资服务和出口供应链融资服务,融资时分别解决中小进出口企业在进口开证、进口付汇、出口销售、账款回收等供应链环节的融资问题。
以出口供应链融资服务为例,假设M公司为供应链中的境外核心企业,且该供应链符合银行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准入标准。B公司为M公司在境内的供应商,且与M公司建立了稳定的供应链合作关系,B公司拥有稳定的出口量,但B公司不能及时从M公司收取货款,从而缺少资金来维持生产。此时作为供应链的上游企业,B公司可将向M公司的出口货物的应收账款作为抵押,向银行K申请资金融通。K银行可以给B公司提供如下出口供应链融资服务方案:
若M与B公司间常用的贸易结算方式为电汇,K银行可以提供“订单融资+出口保理融资”组合方案。若M与B公司间常用的贸易结算方式为信用证,则K银行可以提供“打包贷款+出口押汇融资”组合方案。这两类组合方案都可以解决B公司从生产备货到出口发货后的融资需求。也可根据企业生产节点的实际资金需求提供单一节点的融资服务,如发货前的订单融资或发货后的出口保理融资等。在M与B公司之间贸易往来频繁,且贸易订单比较单一,银行为B公司提供“应收账款池融资”服务,以解决企业批量融资的问题。
不难看出,国际贸易供应链融资服务与企业的节点融资需求,贸易结算方式,银行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以及境内外融资的价格密切相关,甚至境外企业所处国家的政治经济风险都会影响银行的服务方案。
三、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服务面临的主要风险
1.企业的信用风险。国际贸易供应链融资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首先是核心企业的信用风险,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中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中心枢纽,与银行的高度配合,为银行供应链融资贷前和贷后提供了关键性的信贷决策依据。如果核心企业出现道德风险,或者其因信用捆绑而累积的或有债务超出其承担极限,由核心企业担保的整条供应链的信用基础将不复存在。其次是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银行还不能对供应链中众多中小企业进行全面的资信调查,尤其是对国外供应链企业信用了解和动态风险监控能力更为薄弱。
贸易融资一般是指围绕贸易结算的各个环节发生的资金和信用融通。根据贸易融资的信用风险特性,大体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银行承担融资企业的信用风险。企业为了进出口贸易的需要,以货权、应收账款、动产或出口退税账户作为质押获得融资,银行提供融资即承担融资企业的信用风险。第二类,由融资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承担企业信用风险。银行虽然已为企业进行以贸易为目的的融资,但由于其他金融机构在融资环节的介入,如有其他银行提供信用证承兑,有信用保险公司承保或保理商参与等,使信用风险承担主体由融资银行变为融资银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第三类,向企业提供贸易融资的银行承担企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混合的信用风险,其实是上述前两类信用风险的混合。银行基于核心企业信用提供的供应链融资可以归属为第三类。
传统的贸易融资业务往往只涉及前两类信用风险。实施内部评级法要求基于单个企业或单个金融机构信用状况和贸易融资债项进行内部评级,实现逐笔业务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而供应链融资业务要求银行对单一偿债主体的风险评估,变为对以核心企业为主体的上下游企业的偿债风险评估。这种评估方式是对债务人评级和债项评级因素的综合考虑,是对截然分开的两维评级思路的颠覆,类似于内部评级法下的专业贷款。在信用评级模式上银行面临两种选择,一是仍基于单一偿债主体进行信用评级,无论是核心企业,还是供应链融资链条中的上下游企业,根据每个债务人的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别进行信用评级,这种信用评级模式割裂了供应链融资链条中企业之间的信用关联。二是设计单独的供应链评级模型,将核心企业对上下游企业的影响和银行对供应链中信息流、现金流的控制能力等因素引入到评级结构中,对供应链融资中1+N个企业进行整体评级。这种评级方式的前提是对供应链中所有企业的信用进行捆绑,为了保证评级结果的审慎性,操作上应尽可能要求核心企业对供应链端的上下游企业融资进行担保。对核心企业不提供担保的做法,以企业信用捆绑为特征的供应链评级方式在技术上需要更加审慎的处理,以降低低估违约概率的风险。
“巴塞尔协议Ⅱ”和“巴塞尔协议Ⅲ”:动力还是藩篱?
内部评级法下,根据融资企业的资产额或销售额、银行对融资企业的风险暴露总额及其他判断要求,融资企业在内部评级法下可能归入中小企业风险暴露,一般公司风险暴露,零售中小企业风险暴露,专项贷款中的项目融资、物品融资和商品融资。归入不同的风险暴露意味着可能使用不同的风险权重曲线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鉴于缺乏全球银行业在贸易融资业务中违约与损失情况的实证数据,巴塞尔委员会对贸易融资业务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持审慎态度。此前,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对9家银行在2005~2008年520万笔贸易融资交易和18家银行2008~2010年1140万笔交易的研究表明,贸易融资平均期限147天,表外贸易融资平均期限80天,520万笔交易中只有947笔违约,违约率和损失率都非常低。
除了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以外,内部评级法下影响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结果的另外一个重要参数是有效期限。“巴塞尔协议Ⅱ”规定初级内部评级法下有效期限最低是1年。巴塞尔委员会的《巴塞尔资本框架下贸易融资的处理》也明确规定,高级内部评级法下对某些贸易融资工具可以不适用1年的底限,而采用银行对有效期限的计算结果。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与巴塞尔委员会的规定保持一致,允许短期风险暴露的有效期限为内部估计的有效期限与一天中的较大值,其中短期风险暴露就包括原始期限在一年以内自我清偿性的贸易融资。
根据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规则,通过如下测算可以看出“巴塞尔协议Ⅱ”和“巴塞尔协议Ⅲ”规则中隐含着的监管风险导向。
假如银行对违约概率同为1%,违约损失率同为10%的一般企业和中小企业进行贸易融资,在没有任何其他金融机构承担融资企业信用风险的情况下,对中小企业进行贸易融资更节约资本;初级内部评级法下贷款的有效期限是2.5年,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保持不变,银行向一般企业进行贷款适用的风险权重是20.51%,而对中小企业贷款适用的风险权重约16.37%,与16.28%和13%相比,显然进行贸易融资比贷款更节约资本,尤其是有效期限短的贸易融资业务更节约资本。在有其他金融机构承担融资企业全部信用风险的情况下,假设承担信用风险的金融机构其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与融资企业完全相同,由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对金融机构暴露的资产价值相关系数扩大了1.25倍,比直接给企业提供贸易融资消耗的资本更大。考虑到资产价值相关系数调整的影响,在违约损失率保持10%不变,有效期限相同的前提下,由融资银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承担信用风险的贸易融资业务适用的风险权重,甚至高于银行直接给一般企业提供贸易融资适用的风险权重。
如果银行对可以归入零售暴露的中小企业进行贸易融资,监管规则使有效期限变得对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没有任何影响,同样是1%违约概率,10%违约损失率的情况下,对此类企业进行贸易融资的信用风险权重仅为10.17%。由此可见,监管机构对零售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有较大的激励。
此外,“巴塞尔协议Ⅲ”提出的杠杆率计算问题对贸易融资业务也有不利的影响。在计算杠杆率的规则中,除了对于无条件可以取消的承诺适用10%的信用转换系数外,产生于货物进出口,具有短期自偿性质的信用证适用的信用转换系数仍为20%,其他的表外业务均使用100%的信用转换系数。这些规定比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时适用的规则更为严格。全球范围内已有银行表示担心,部分银行为满足杠杆率要求而放弃部分贸易融资业务,甚至导致企业转向寻求风险相对更高的表内融资形式,对银行的贸易融资业务发展形成一定程度的制约。
内部评级法下应收账款融资的资本消耗
内部评级法规定,应收账款融资分为企业应收账款风险暴露和零售应收账款风险暴露。对于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允许银行采取两种方法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一是自下而上法,即银行区分出单个应收账款的债务人逐笔计算;另一种是自上而下法,即银行无法逐笔计算,只能在池层面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违约风险和稀释风险是银行持有企业应收账款主要面临的风险,两类风险都有资本要求。实践中银行往往无法估计出应收账款池的违约风险,这种情况下巴塞尔委员会要求银行必须估计预计长期的平均每年的损失率(the expected long-run average annual loss rate)。预计长期的平均每年的损失率必须按照监管规则分解为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需要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如果无法分解,巴塞尔委员会认可的保守做法是违约概率等于预计长期的平均每年的损失率,违约损失率设定为100%,违约暴露等于每个池的应收账款余额减去风险缓释前稀释风险的资本要求,期限采用监管标准2.5年。
无论是在单笔应收账款层面还是池层面考虑稀释风险,巴塞尔委员会也要求银行必须估计稀释风险的预计长期平均每年的损失率,这个值以每个池应收账款数额的百分比体现。银行对稀释风险进行的监控和管理在获得认可的前提下,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时最低的有效期限可以设定为1年。
银行对应收账款融资需要计算违约风险和稀释风险对应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假如银行购入一家企业的应收账款10亿元,按照上表测算结果,该企业违约概率在0.5%情况下,违约风险和稀释风险两项合计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达到10.4亿元。在最保守情况下,两项合计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达到30.9亿元,相当于风险权重309%。同理,根据授信对象是否符合零售中小企业暴露的条件,银行为零售中小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可以适用零售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公式。
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后,在不满足定性要求的情况下,监管机构设定100%的违约损失率无疑非常保守,远高于贷款适用的违约损失率45%的标准值,违约风险和稀释风险的双重叠加效应对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影响非常之大,应收账款融资属于典型的资本耗用型授信业务。
防堵贸易融资业务中资本套利的可能
一、钢铁贸易融资的主要风险
目前多数钢材贸易企业实力较弱,融资问题成为制约钢铁贸易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经过对目前市场的调查了解,商业银行已经根据钢铁行业的发展需要,在与担保公司、监管公司、钢材现货交易市场以及仓储物流公司紧密合作的基础上,针对钢材贸易企业的特点开发出适合的融资模式,并且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逐渐衍生出形式多样,纷繁复杂的钢贸融资产品。但是随着钢材价格下跌,销售量减少,应收账款增加等市场风险增加,同时也加剧了商业银行钢铁贸易融资的风险。
本文主要分析钢贸圈内使用较多、和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关系密切、市场认可度较高的两种主要融资模式进行了阐述,分别是厂商银融资模式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
二、钢铁经销商厂商银融资模式
厂商银融资模式首先由钢贸企业和钢厂签订排产和订货协议,然后钢铁贸易企业提出融资申请,银行撮合钢铁贸易企业、钢厂、银行、仓储公司签订四方协议,钢铁贸易企业和银行约定把钢铁贸易向钢厂购买的钢材作为银行授信的质押物。接着钢铁贸易企业(借款人)向银行缴纳一定比例保证金(通常30-50%)。商业银行收到保证金后开具以钢厂为收款人承兑汇票,并向钢厂支付货款,通知钢厂开始发货到银行指定仓库。由物流仓储公司根据与银行、钢铁贸易签定的相关协议,对货物进行运输和监管。最后钢材到达指定地点后,在钢铁贸易企业向银行交齐货款后即可提货,也可分步交款,分步提货,钢铁贸易企业必须在票据到期前交款提货完毕。
三、应收账款质押模式
应收账款融资是指企业以自己的应收账款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的贷款额一般为应收账款面值的50%-90%。钢铁贸易企业应收款融资是以供应链中的产品供应商/钢厂为中心,针对其客户(钢铁贸易企业)的应收款为其提供折扣融资,从而将贸易与付款周期中的应收款转换成运营资金,也有的银行将其称为保理服务。应收款融资是一种资产抵押贷款,允许钢厂通过卖出未完成贸易周期的产品或服务来提前获得收入,从而降低回款周期。此过程可以通过银行从钢厂买入折扣发票或提供应收款融资服务来完成。对于每一种方式,银行都会从交易中获得收益。作为获利的条件,银行承担服务和收集到期发票的责任。
四、二种主要融资模式的风险对比分析
(一) 厂商银融资模式的风险分析
1.厂商银融资模式进行资金的融通,虽然有动产质押物提供质押担保,但参与各方特别是贷款银行和第三方物流企业还是应注意风险的控制与管理问题。在贷款银行方面,风险存在于钢厂和钢铁贸易企业的合谋骗贷的可能。虽然钢铁贸易企业有向银行缴纳保证金,钢厂对差额的担保,但对于最为重要的提货权目前是定义为物权还是债权的争议比较激烈。作为物权的话,银行就有无限追溯权和排他权,但如果作为债权,银行的保障力量就大大减弱,仅限于普通的债的请求权。因此商业银行在业务操作前应对承担厂商银业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和申请厂商银业务的钢铁贸易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必要的考核,确保融资企业有较大规模和实力,要和有较高信用等级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同时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应对厂商营业务各环节,特别是质押钢材价格的评估、入库、出库、货款结算等环节实施适度的监控,并特别注意防范第三方物流企业与钢贸企业串谋骗贷行为;融资业务结束后还需要对该厂商银业务案例进行经验总结,对参与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记录,并以此作为将来合作的参考。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11月11日
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国际贸易融资对于我国来说属于较新的业务,由于国际贸易融资开展实践较短,所以仍处于起步与探索阶段,因此在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开展中,我国与发达国家仍然具有较大差距,同时国际贸易融资环境也面临着诸多障碍,这使我国国际贸易融资创新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比如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防控和管理方面欠缺有效手段、传统授信方法仍旧被许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开展中被采用、对国际贸易融资的急迫性与重要性欠缺认识、技术手段有待得到更新,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国际贸易融资的发展,而在对这些问题进行重视的基础上对我国国际贸易融资做出优化与创新,无论是对于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还是对于银行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本文以推动我国国际贸易融资创新为出发点,从融资风险策略、融资授信评审制度、服务理念与经营理念、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对我国国际贸易融资创新策略做出了研究与探讨。
一、对融资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完善
从银行面对的风险来看,国内贸易融资与国际贸易融资具有很大差异,与国内贸易融资相比,银行同样要承担融资人不愿偿还与无理偿还贷款的情况,同时还需要承担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国际贸易融资有的融资风险。另外,国际结算与国际贸易融资具有很大的关联,在国际结算工作中存在的欺诈风险以及交单风险也会使国际贸易融资产生额外成本,因此对贸易风险防范措施做出完善是对国际贸易融资做出创新的重要前提与基础。在这一方面,对具备先进性的风险计量方法做出借鉴与应用是对国际融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的重要手段。如一些国际银行与J.P.摩根财团所使用的银行信贷风险组合模型,其中信用评级是这种模型的基础,在对融资方信用做出有效评级的前提下,融资方的违约概率可以被计算出来,从而为坏账产生几率的计算提供必要依据。虽然这种模型能够对风险价值数值做出计算,并对银行面临违约风险和信用评价变化中需要准备的资金量做出反应,但是由于传统贸易融资在市场中不能流通转让,因此这种模型也会导致一些问题的出现,然而需要认识到的是国际贸易融资也在经历不断创新的过程中,并且随着融资市场的不断完善,这些问题也将会得到良好的解决。
二、实施国际贸易融资授信评审制度
与一般的贷款业务相比,国际贸易融资具有自偿性的特征,同时也在融资期限和融资额度方面具有一定差异。外贸型企业也具有较高的负债率、较少的净资产以及较大的资金流量,所以建立在资产负债率与净资产基础上的传统授信方法显然难以适应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需求,这让一些具有较少净资产但是具有可靠的贸易关系和稳定现金流的外贸型企业难以获得融资业务准入资格。因此,为了让授信评审制度更好地适应外贸型企业特点,我国银行有必要对外贸融资授信评审制度作出探索与创新。当前,与实际需求相对贴合的办法为构建与实施专项的国际贸易融资评审制度,在此过程中,需要以风险权重的差异对不同贸易融资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分级,级别包括低风险、较低风险、一般风险以及新产品业务等。同时,以不同的分级为依据来确定不同的审核办法,对于风险业务则可以直接进入操作,较低风险的业务则需要在评审管确认之后进入操作,一般风险业务需要国际部负责人获得融资评审委员后授权后进入操作。其中,融资评审委员会需要负责对融资新产品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以及法律文本的审核。当前,我国一些银行已经构建了贸易融资授信评审单位,并将审评流程进行分级,这种审批体制对于贸易融资审批效率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能够更有效地对国际贸易融资风险做出控制,从而在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方面发挥出了明显的推动作用。
三、树立为中小国际贸易企业服务的经营理念
包括国有生产性企业和国有外贸公司在内的许多大型企业,可以凭借自身的财务实力、行业垄断等来获得银行给予的贷款,这种一般性流动资金贷款具有充足的额度,因此这些企业并没有强烈的国际贸易融资需求。相对于这些企业而言,中小国际贸易企业在信用方面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也正因为如此,中小国际贸易企业融资市场虽然具有很大规模,但是一直处于没有得到完全开发的状态。在中小国际贸易企业融资市场进行开发的过程中,有必要对企业融资资质做出适当的放宽,在此过程中,需要对中小国际贸易融资市场介入方式以及介入策略做出有效规划,这无论是对于中小国际企业融资的发展还是对于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方面的发展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这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树立为中小国际贸易企业服务的经营理念,并推动服务对象从国有进出口公司和大型企业向中小国际贸易企业转变,这种理念的创新能够丰富适应中小国际贸易企业特点的融资方式,并且可以有效地推动国际贸易融资的快速发展。
四、推动从业人员融资创新能力的提高
以金融创新中作用的差异可以将银行从业人员分为决策人员、开发人员与一般业务人员。其中,决策人员主要负责决定融资创新建议是否进行立项。这要求银行决策人员能够具备较高的科学分析能力以及战略眼光,从而对融资创新建议所具有的盈利可能以及市场前景做出准确判断。开发人员则负责为融资创新建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从而将建议转化为融资市场产品,这要求银行开发人员不仅要具备丰富的金融知识,同时要实现金融知识与计算机知识的结合,从而确保金融创新产品的有效开发。一般业务人员作为直接接触融资客户的群体,需要在工作过程中发现现有服务与产品存在的缺陷,并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完善策略。这要求银行一般业务人员能够对金融政策作出充分的了解,同时具备全面的金融知识、活跃的思维。需要认识到的是,银行需要重视对一般业务人员建议的收集,因为国际贸易融资的创新任务往往是由大部分业务人员所承担的。银行中与国际贸易融资相关的三类群体如果有任何一类人员存在力量薄弱的现象,都会对我国国际贸易融资创新的开展产生制约作用。但是从我国当前的银行从业人员来看,对传统市场以及传统业务的过分偏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决策人员欠缺长远的发展眼观以及敏锐的国际贸易融资市场洞察力。开发人员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欠缺了解。一般业务人员存在业务过于单一以及结构老化的问题,并且在日常工作中欠缺创新意识与主人翁意识。当前,体现出多样化与灵活性特征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对银行工作人员的从操作技能、理论素质、风险监控能力、政策掌握能力、国际贸易融资特点、国际贸易融资环境等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只有在对这些内容作出认知与掌握的基础上,才能够降低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推动国际贸易融资发展,因此重视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以及国际贸易融资创新能力的提升对于推动我国国际贸易融资创新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五、实施结构性商品贸易融资业务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了国际商品需求的重要主力之一,如我国当前是第一大铜、钢铁消费国,同时也是第二大原油消费国。在大宗商品的价格不断攀升的背景下,许多传统的贸易融资产品显然已经难以满足融资对象对信息流、物流以及资金流的需求。在此方面,我国可以利用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的实施来对信息流、物流以及资金流做出整合与管理,从而使客户获得个性化的贸易融资解决方案。如以铜金属、铝金属、锌金属等基本金属贸易中的囤货融资为例,这些基本金属贸易需要面临频繁的价格变动以及较大的价格变动服务,因此也会带来较大的融资风险,而这些金融风险的避免应当依靠套期保值以及融资帮助。由于基本金属具有较高的标准化程度、较好的流动性以及活跃的现货贸易,因此国际中的许多银行都针对这种期货品种的商品实施了结构商品贸易融资。我国期货市场当前处于稳定发展的阶段,对期货市场做出积极的利用并开展结构商品贸易融资业务,对于我国银行信贷资产结构的改善以及利润增长点的拓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综上所述,针对我国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防控和管理方面欠缺有效手段、传统授信方法仍旧被许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开展中被采用、对国际贸易融资的急迫性与重要性欠缺认识、技术手段有待得到更新等问题,我国需要给予国际贸易融资充分的重视,并从融资风险策略、融资授信评审制度、服务理念与经营理念、从业人员素质、业务创新等方面做出改革与优化。
主要参考文献:
[1]李东卫.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研究[J].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
(一)中国金融发展的规模与对外贸易的比较优势
中国采取的动员性金融,使金融规模一直伴随着经济发展而在数量上不断扩张,实现了充分的金融动员。虽然存在资金的损耗和运用的低效率,但在动员性金融支撑下的粗放式的金融总量增长,无论是输入国有企业还是漏损给非国有经济,都增加了整个经济体系的资金供给。金融总量的增长,扩大了资本形成规模,加快了资本形成速度,并与中国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相结合,促进了劳动力资源丰富和劳动力成本低的比较优势发挥,而对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的发展,金融体系提供的外部融资支持,更是满足了这些行业的巨大资金需求,促进了规模经济的获得、机器设备的更新换代、生产技术的创新与进步乃至管理水平和人力资本的提升。中国金融发展规模的扩张,导致金融总量的增加,其作用不仅仅体现为促进资本形成,改变中国的要素禀赋结构,获取规模经济以及通过内生发展等途径实现中国对外贸易比较优势的变迁,更为重要的还在于,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经济转轨初期,中国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资本短缺,而政府制定的经济发展战略则一直强调发展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中国的对外贸易在积极发挥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同时,政府也一直在寻求通过提升出口商品的品质,增加出口商品的附加值等途径,转变对外贸易的发展方式。这些政策意图,必然导致金融资源被大量输入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而这些行业的生产经营特征之一就是,通常需要长期而巨大的外部融资支持。如果没有外部融资总量规模的保证,就会造成业已形成的大量资本要素被闲置,无法进行生产,正在培育或者已经获得的比较优势,无法得以实现或者充分发挥。因此,中国金融发展的规模扩张,金融总量的增加,一方面通过向经济体系提供外部融资支持,促进资本形成和其他生产要素的积累,实现了要素禀赋结构的升级以及比较优势的变迁;另一方面,也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了各行业的融资需求,缓解了经济体系的融资约束,配合了要素禀赋结构的升级和比较优势的变迁,使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的持续发展得以保证。非国有经济虽然未能直接或者更多受益于金融总量的增长,但在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特别是转轨初期,非国有经济获取的金融漏损(卢峰,姚洋,2004),对于其起初的创立和发展还是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非国有经济在经济转轨初期,大多从事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基于劳动力密集型行业的融资需求特征,融资约束并未成为非国有经济利用并发挥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的障碍。可是,在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非国有经济通过资本积累,正逐步进入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或生产阶段,而此时非国有经济所面对的融资约束也越来越成为其实现产业升级的主要障碍。从整体上看,动员性金融形成的金融总量增长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向非国有经济的金融漏损,对于促进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形成、要素禀赋结构的升级、比较优势的变迁都具有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整个经济体系融资约束的缓解,也保证了后期形成的比较优势的有效发挥。
(二)中国金融发展的效率与对外贸易的比较优势
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体系在提供融资支持方面并没有完全实现效率化和市场化,两个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对国有企业、战略产业的金融支持与对非国有经济的融资歧视并存。从金融资源配置角度来看,在中国的金融发展过程中,金融资源配置并不是遵循市场经济要求的效率性原则,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的干预和控制。在中国金融发展的内在逻辑决定下,国有企业和战略产业得到了大量的信贷资金支持,并享有各种利率和期限上的优惠政策,这对国有企业和战略产业的产品价格优势形成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支撑作用,但国有企业和战略产业获取的廉价金融资源,大多是低于市场均衡价格的,不可能永久持续下去,随着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其外部融资价格最终将回到均衡价格水平。如果国有企业和战略产业没能在丧失租金前形成企业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最终仍将导致价格竞争优势的丧失、比较优势的无法形成和企业的被淘汰。不可否认,政府通过对金融体系的控制,提供廉价资金着力支持某些特定企业和行业,可以使其获得低成本的外部融资,并可在短时期内促进其快速发展,但其负面问题则可能是资源配置上的扭曲,比较优势无法有效发挥,并使比较优势的变迁受到阻碍。得到过度金融支持的企业或行业,可能会出现产能过剩,并导致其贸易条件的恶化。同时,由于获得大量低成本的外部融资,相关企业或行业也可能会失去不断提升竞争力的动力。对于非国有经济来说,在经济转轨初期,资本投入十分有限,而劳动力较容易获得并且成本较低,因此,非国有经济从一开始就选择了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和生产环节。这些行业和生产环节通常不需要过于复杂的技术和雄厚的资本积累,以简单劳动投入为主,生产周期较短,资金投入不多,并能较快地收回,且企业多以小而散的形式存在,因而资金需求的主要特性是少而灵活,一般通过内部融资即可得到解决,内部融资也恰好与这种投入结构的低成本需求相适应。但这种单纯依靠内部融资的生产方式只适应于发展初期的非国有经济,随着非国有经济的发展进入到追求技术进步和资本密集的阶段后,就会对金融体系提供的外部融资产生强烈的需求。由经济体制、信息不对称和金融体系的经营水平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中国非国有经济外部融资需求的满足程度较低,导致其即使通过自身积累拥有了较高内部融资能力,也无法实现经营方式和生产领域的转变,只能单纯依赖劳动力资源丰富和劳动力成本低的比较优势,长期从事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和生产环节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即使通过发挥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实现了资本积累和要素禀赋结构的改变,但由于金融发展水平低导致的融资约束的存在,也延缓了甚至阻碍了非国有企业对外贸易比较优势的转换。
(三)中国金融发展的结构与对外贸易的比较优势
在中国金融体系居于主导地位的国有银行通常规模较大,而在开展对外贸易的企业中又通常以中小企业为主。金融体系市场结构与对外贸易主体结构的不匹配,使得在获取外部融资过程中,中小外贸企业不是融资需求难以满足,就是融资成本相对较高。中国金融体系以国有银行居于垄断地位的市场结构,不仅降低了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也限制了中小企业获取外部融资的水平,制约了中小企业在外部融资依赖程度较高的行业和领域获取比较优势。在国际和国内经济环境不断变化的背景下,历经三十几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低加工水平、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进入繁荣期或衰退期,面临产业退出和转型的压力,而以大量资金投入为特征的高附加值、高加工度的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逐步进入形成期和发展期。如何在原有的产业格局下,实现新技术和新生产要素的引入,以及资源的合理转移和重新配置,就成为实现中国对外贸易比较优势转换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各行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体系的支持。对外贸易结构由以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为主转向以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主的发展过程中,也必然会向金融体系不断提出更高、更复杂的要求。金融体系的发展可以不断更新金融体系供给特性,使其与对外贸易发展中的金融需求相适应。因而,金融发展对于对外贸易比较优势的转换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也就是说,金融发展的过程就是一种与经济体系中新的比较优势形成相适应,同时不断推动比较优势变迁的过程。但从相反的角度来看,金融发展的滞后则也可能成为比较优势变迁的主要障碍。中国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体系尽管还可在信贷资金支持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对于实现资源的重新配置,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和比较优势的变迁,以证券市场为主体的直接融资体系却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其原因在于:(1)股权投资是以获取长期投资回报为主要目的,可以对企业和产业的发展提供长期的、连续的外部融资支持,具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2)证券市场具有产业选择机制;(3)证券市场为新兴产业的发展和衰退产业的退出提供了资本流动机制。但是,中国股票市场发展的不足与低效率,严重制约了中国对外贸易比较优势的变迁。值得注意的一个方面是:对于处于初创时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虽然面对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较高,但可能具有巨大的潜在成长性。可是,由于我国目前缺乏灵活多样的直接融资方式,也抑制了高技术、高成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形成和发展。总之,中国现有的金融体系市场结构,不利于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获取外部融资,也因此限制了其发展并阻碍了中国对外贸易比较优势的变迁。
二、促进中国对外贸易比较优势转换的金融发展政策取向
从总体上看,中国的金融发展对于促进中国对外贸易的比较优势变迁,还是起到了相当大的促进作用,但正如前文所分析的那样,由于中国的金融体系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中国的金融发展水平对于对外贸易的发展还存在着很大程度的制约。从促进中国对外贸易比较优势转换乃至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的角度来看,本文主要提出以下一些政策建议:
(一)加速利率市场化改革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利率更好地反映资本的价值,减少政府对金融体系的干预,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促进资源更加有效地配置,促使企业真正实现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以促进对外贸易的比较优势变迁。
(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
在中国从事对外贸易的主体中,中小企业占有一定比重,通过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可以拓宽外贸企业的外部融资渠道,降低外部融资成本,更好地满足外贸企业的外部融资需求。为给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应积极改善银行业的垄断市场结构,大力建立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以形成一个存在多元化市场主体的金融体系。
(三)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要素禀赋结构正在逐渐发生改变,与此同时,单纯依靠劳动力成本低这一比较优势的原有对外贸易发展方式,也越来越显示出其弊端。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拓宽企业的外部融资渠道,对于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新的比较优势形成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四)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
虽然,民间金融是内生于非国有经济内部的金融组织形态,但是,由于民间融资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和有效的管理措施,也存在着很大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因此,政府应该尽快地将民间金融纳入到法制轨道上来,对民间金融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以减少民间金融对经济体系乃至社会生活可能造成的危害。
(五)改善金融体系服务
降低外贸企业的外部融资成本,对于增强出口商品的价格竞争力,扩大出口规模和市场范围,增强出口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继续着力改善金融体系服务,降低外贸企业的融资成本。
(六)加强对融资企业的监控
金融效率的提升,企业监控能力的加强,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外贸企业的经营状况,从而促使外贸企业在科技含量高和出口附加值更高的产品领域从事研发和生产活动,提升出口商品的层次。
国际贸易融资是银行围绕着国际结算的各个环节为进出口商提供的资金便利的总和。贸易融资具有高流动性、短期性和重复性的特点,强调操作控制,有利于形成银行与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其他信贷业务不同的是,国际贸易融资集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于一身,无论对银行还是对进出口企业均有着积极的影响,已成为许多国际性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
然而国际贸易融资由于涉及了信用担保和资产业务,不仅存在风险,而且依业务的不同,风险的高低也有所区别,存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单据风险、运输风险和政治风险等。因此,在扩大国际贸易融资规模的同时,必须建立风险防范体系,采取有效的手段控制风险。而我国国内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方面主要还是沿用传统信贷的模式,即注重企业的财务实力、担保方式、企业规模、净资产、负债率、赢利能力、现金流等指标的考核。还款来源主要是企业利润、综合现金流、新的负债等。长期以传统信贷的思维和方法来控制贸易融资风险,会产生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国内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存在主要问题
1.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大多把国际贸易融资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在统一授信管理下,银行往往会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等为客户核定一个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按授信业务品种的不同为客户核定一个分项授信额度。但是从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新生力量——贸易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由于普遍规模较小,这种状况使得各行传统的企业财务技术分析对其授信额度测算的指导意义大打折扣。而中、小企业方面,虽然不考虑报表情况,但是只注重有效房产抵押。可以看出,国内商业银行在对待贸易型企业、小企业贸易融资方面选择的策略大多过于简单,没有跟上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节拍”。
另外,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审批方式与传统授信审批方式及审批重点缺少差别,时效性较弱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授信额度一旦核定,则一年内仅仅简单的在额度内办理业务,而非根据企业的经营变化随时调整授信额度;而且缺乏有效的贷后管理,没有充分利用贸易融资的特点,加强资金流和货物流的配套管理。
2.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匮乏
传统的信贷评估模式下,国内银行只注重企业自身的财务能力,缺少对企业贸易背景和上下游情况的前期调查。目前支行客户经理极少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对企业的了解只停留在企业所提供的资料上,尤其对上下游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更是匮乏,有的甚至对进口货物的用途也不甚了解,如此信息的不对称,将对各行的融资带来极大的风险。
3.缺少针对性的贸易融资贷后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尚没有针对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办法,目前多数客户经理仍按照传统的贷后管理模式对贸易融资业务进行贷后管理。这会产生两种风险:其一,一旦企业发生违约,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货物可能已经被企业处置掉;其二,即使银行手中掌握物权,但是缺少物权处置的能力和经验,最终只能通过追索担保的方式进行财产保全,处于比较被动局面。而实际上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就是以其业务流程本身进行风险防范,在加强对贸易融资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定期审核的同时,特别强调结合贸易融资的业务特性进行贷后管理。另一方面,在贷后管理方面,国际业务人员和信贷管理人员责任界定不清,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二、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1.建立适应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信贷管理模式
贸易融资业务时效性强,快捷的审批流程是是否能够获得业务的关键。贸易融资业务更应注重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贸易的连续性,信用记录、交易对手、银行的贷后管理和操作手续等情况的审查,并关注贸易过程所产生的销售收入,以及期限严格与贸易周期匹配等。将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数值,根据业务本身特点,对贸易融资业务实施全面动态化管理。
(1)授信额度的评定不只注重财务报表的某些传统指标,可以以应收帐款周转率等这类更能体现贸易型企业业务特性的财务指标作为测算企业授信额度的标准;
(2)加强贸易融资授信额度评级的时效性和灵活性。针对进口商品价格波动较快的特点,改变以往一年一评审的思路,可为半年一评,也可每季一评,中途可以随时追加或减少授信额度;更为灵活的可通过参与企业贸易流程的制定以及货权控制,给予客户临时的单笔授信。在受理贸易融资业务的时候,需要将在静态数据基础上核定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值,对贸易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动态化的审查。授信额度应该是银行对企业各项融资和担保的风险控制上限,而不是努力争取达到的风险暴露目标。
鉴于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复杂的贸易背景和票据交割背景,对于贸易融资业务的审查必须坚持动态化原则。如果简单地使用授信额度,不考虑企业自身的变化和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最终会把自己逼迫到被动的地位。
2.加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有效监控贸易全流程的物流和资金流。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对于贸易融资的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贸易真实性、上下游情况以及交易价格的调查,有助于银行切实了解企业贸易融资的背景,将风险进行有效掌控。
加强贸易背景审核。对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得越全面,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轻,越有利于银行降低业务风险。客户经理要经常走访客户,掌握客户所经营的主营业务,了解进口商品的市场行情,熟悉国内外贸易政策以及国际上非关税壁垒等行业动态,掌握贸易融资业务的潜在风险。
(2)国际贸易融资自身的有偿性是区别于一般贷款的最大特征,就单个企业而言,其主要银行往往面对的只是贸易流的一端,而试图仅从贸易流的一端来把握整个贸易过程显然是徒劳的,那样就不得不将单个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作为主要的考察依据。如今,随着商业银行国际化脚步的进一步加快,使得银行有能力和条件利用贸易流的特征和封闭管理的手段,通过境内外机构的合作,监控进出口双方,把握贸易过程中的货物流、资金流等,从而达到防范风险和提高整体收益的目的。
3.强化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
(1)在坚持动态审批的基础上,根据每一种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后动态跟踪和管理制度非常有必要。这种制度的建立,至少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对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控,包括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跟踪;二是一旦发生风险,或者确定即将发生风险时,要建立起应急方案,关键在于要尽可能的保全银行资产不受或少受损失。
(2)贸易融资对银行来说能够掌握相关的货权。因此掌握货权在贸易融资中极为关键,而对货物的监控,银行有人力物力不能及的地方,因此可考虑引入第三方监管,代银行进行质押物的监管,这是控制风险的关键。银行还要考察企业本身的信用以及质押物的变现能力,一旦货物价格波动较大,应要求企业追加开证保证金或银行及时处置质押货物。
(3)加强行内的联动机制,防范潜在风险。若贸易的进出口双方都在同一银行办理业务,通过行内的联动机制有利于银行及时了解上下游企业情况,准确判断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同时一旦贸易双方出现资信风险,及早采取措施、排查堵漏;协调各方面力量,合理分工,互相配合,上下联动。
4.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风险掌控能力
加强国际业务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岗位轮训,并积极做好与信贷管理、公司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产风险管理等部门的联合培训,努力培养真正符合国内商业银行国际业务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要将客户经理对贸易融资的前期调查形成制度化,同时加强对银行客户经理的国际业务培训,尽快制定考核客户经理国际业务知识与能力的办法,提高银行客户经理国际业务专业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 转贴于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8—0070—02
一、钢贸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钢铁贸易行业在整个供应链上发挥着“蓄水池”的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首先钢铁贸易企业为供应链上下游行业的顺利运行提供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而且全国60%的钢材销量是通过钢铁贸易企业来完成的,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钢铁贸易行业是一种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是钢铁贸易企业的经营之本,也是钢铁贸易企业日常经营和发展壮大的必备因素。国内目前具有大约20万家以上的钢铁贸易企业,而且其中95%以上是中小型民营企业。
在买方市场的情形下,钢铁贸易企业对钢厂的供货往往需要全额付款,这就为钢铁贸易企业的日常经营带来挑战,可见其在上游资金链中处于劣势地位。而在卖方市场的情形下,钢铁贸易企业又需要对客户垫付资金,从而造成钢铁贸易企业在整个供应链的资本流动中处于劣势地位,议价能力极低。针对这种情况,在国家政策中又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扶持。
可见,钢铁贸易企业融资难度大是众所周知的,而且钢铁贸易企业每年都有相当多的存货、应收账款等不能用于担保并借入信贷资金,如果通过某种模式或者某种经营方式可以将这些闲置的资源进行信贷担保,则可以很大程度上帮助钢铁贸易企业摆脱贷款难的困境。
二、钢贸企业开展物流金融的优劣势条件分析
1.优势条件分析。钢贸企业开展物流金融的外部优势条件分析如下:(1)政策环境优势条件,2009年3月10日,国务院印发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的文件,该文件作为一份指导性文件,明确了物流业发展方向,加大对物流产业的金融支持。2009—2012年,中国迎来了物流行业政策的密集期,这些政策充分发挥了政策引导性作用,营造了良好的金融业和物流业外部发展环境,为中小企业发展物流金融创造了有利条件,尤其是为钢铁贸易行业发展物流金融提供了相应的正常支持。(2)制度环境优势条件,物流金融业务主要是一种资产支持型的授信业务,所涉及的是执行担保功能的货物或者其他动产,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编制了《中国动产担保物权与信贷市场发展》,科学地提出了中国对动产担保交易法的衡量标准,并将中国现存相关的担保交易制度情况与西方发达国家进行了全面的对比。
钢铁贸易企业开展物流金融,需要具备开展物流金融的基本条件,只有转化自身劣势,提高融资能力,并建立科学的资金运营体系,提高还贷能力,保证一个稳定的现金流,才能顺利开展物流金融,并保证资金链的顺利运行。因此,内部优势条件如下:(1)经营规模优势,钢铁贸易企业的仓库、库存、物流设施、销售网络、从业人数、客户结构、资金流量等一切可以反应其经营规模的指标,都将是银行信贷调查的基础,尤其是钢铁贸易企业的销售额和利润额,是反应企业经营规模的最直观的数量指标。(2)经营模式和产品优势,钢铁贸易企业的经营模式,即业务、现货业务、直供业务、期货业务的结构和比例,是出资单位尤其是银行必须要考察的条件,具有此方面优势条件的钢铁贸易企业,必然有着良好的资质和有限的销售业绩。而钢材产品种类繁多,钢铁贸易企业只有经营富有竞争力的钢材产品,才能得到授信单位的认可。(3)财务管理优势,目前钢铁贸易行业具有相当一部分优秀企业,是能够开展物流金融的,它们不仅具备专业的财务处理能力,而且其资产负债、销售盈利等财务数据记录等原始资料能够经得起授信单位的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