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8 02:14:3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生育险申报材料,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基本情况。
**市地处**盆地,国道***线、217线和**横贯东西,*—*高等级公路从境内穿过,总面积**万平方公里,辖**个乡(场)镇,*街道办事处,有**个政村,61个农牧业队,*个社区居委会。XX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元,增加了312元。今年,预计达到**左右。XX年上半年,全市总人口达**万人,全年预算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万元,人均达到10元,“四项手术”费用60万元。上半年出生人数为1271人,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9.76%,综合节育率达86.48%。
二、计划生育暨“双创”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创建工作机制“七抓七到位”
(一)申报条件
1、凡其子女患有明显伤残或严重疾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生育第二胎(包括农民或城镇居民)的均应申请上报市计生委组织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
2、女方年龄满23周岁零3个月,第一个小孩满2周岁零3个月,即可提出病残儿鉴定申请;
3、生育妇女年龄超过28周岁的,第一个小孩满1周岁零3个月,也可提出病残儿鉴定申请。
(二)报市计生委科技科审批材料目录
1、当事人申请表、专干情况调查、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
2、户口簿、夫妻身份证复印件;
3、有关病史资料;
4、乡(镇)、街道计生办核实申报材料、社会和家系调查情况及审批意见;
5、近期孕检证明;
6、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审批表、县计生委审批意见。
(三)申报、审批程序及各程序具体要求
1、女方向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①填写《九江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要求项目填齐、实事求是,字迹工整;
②户口簿、夫妻身份证复印件;
③近期母子二寸合影照片一张;
④提交近两年有关疾病的治疗情况资料;
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原件和复印件。门诊病历和检查诊断报告单提供原件,住院病历(包括医疗费用发票)提供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部门公章;特殊情况下,在校学生要求提供保险公司理赔票据。
⑤近期孕检证明。
2、单位或村(居)委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
①村专干上门调查,找有关人员谈话,审核申请人身份与病残儿的关系、年龄、婚育史等。如实记录,并签名;
②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书面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
3、乡(镇)、街道计生办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再次核实。
①核对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必要的社会和家系调查,在校学生了解在校患病情况,调查者签名;
③计生办提出审核意见,主任签名、盖公章。
4、县计生委审核、上报。
①县计生委对所报材料是否完备和真实可靠性进行核查及必要的家族史调查,不符合要求的给予驳回;
②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初步鉴定,作出初步诊断;
③签署审核意见,分管领导签名,加盖公章,报市计生委科技科。
5、市计生委科技科组织医学鉴定。
①审核上报材料是否完备;
②按申请鉴定对象的数量和病种随机抽取鉴定专家组成员,安排好鉴定时间、地点;
③专家组作出鉴定结论,提交市计生委办公会议审批,并及时通知各县计生委;
④建立病残儿医学鉴定档案材料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按年度分类归档永久存放。
6、鉴定专家组负责对病残儿进行医学鉴定。
①设立根据病源分类专家鉴定组,每个组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鉴定组设组长1名;
②鉴定之前,将病历材料分送专家审阅;
③鉴定现场实施体格检查并确定补充相关的辅助检查项目,提出疾病诊断(包括病名、病因、遗传方式)、病残程度、再生育子女出生缺陷再发风险分析,并根据指导原则,提出是否可以再生育及产前诊断的建议。对暂时难以明确诊断的提出处理意见;
④各专业病种采取两人主检,集体讨论、当场结论、各鉴定组全体成员签名;
⑤鉴定专家组成员只在本次鉴定期间履行职责,对最终鉴定结果实行专家终身负责制。
二、其它有关事宜
1、市计生委每年组织一次全市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各县(市、区)计生委在6月底以前将准备好的鉴定材料,报送市计生委科技科。
2、病残儿医学鉴定的费用及其它辅助检查费由申请者自理。
3、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鉴定结论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可向市计生委申报省级鉴定。
人事保险即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工作,它既是人事制度改革的组成部分,又是各项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随着企业基础管理模式的深刻变革,人作为一项资源变得越来越重要。以人力测评、绩效评估和薪资激制度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只有对人力资源管理进行新的定位,才能真正使人力资源管理成为整个企业管理的轴心。
一、参与社会保险的原则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剧,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养老保险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在现有的养老保障制度框架内,明确定位养老保障体系,迎接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
办理人事保险是依据当地社会保险办理中心的有关政策,只要是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再结合本单位职工一个月的工资总额,每个月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为其办理增减、申报缴费以及保险享用的综合性业务。以下对人力资源管理的人事保险工作流程进行分类介绍。凡是与用人单位或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应按照合同的有效期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参与社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对劳动者因年老、患病、伤残、生育、失业、死亡等原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时,给劳动者本人或遗属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大类。
(一)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与原单位或者企业保留劳动关系,并由原单位或者企业或个人自理社会保险费用的,应与原单位或者企业签订聘任合同以及出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二)与原用人单位或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已参保的,要补齐欠缴保险费用后才能转至新用人单位或企业的参保地。
(三)对于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原又未参与社会保险的人员,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参保之日开始办理。
三、每月正常缴费
(一)申报要求
用人单位或企业在获得社会保险费登记的批准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以下就相关规定进行介绍。
1.缴费比例:社会保险费用基数是由用人单位或企业上个月的实际工资总额和职工本人上个月的工资收入按照一定的比例组成的。其中若职工的月工资低于本市去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就按照去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以一定的比例进行缴纳;若超过本市去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就按照去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以一定的比例缴纳。由于每个地方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缴费项目和比例有所不同,用人单位或企业需按照《工资、费用管理暂行办法》来筹划工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或企业发放工资时按照劳动者实际工资总额以一定的比例代缴。
2.申报、缴费时间:在每月5日以前,用人单位或企业应依法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本单位参与社会保险的人员以及缴纳相关的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核实和批准后,用人单位或企业于每月10日前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缴纳足额的社会保险费。每月的11日至13日是催缴期,用人单位或企业若逾期没有缴纳或者缴纳为足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除了依法催缴欠费数额外,还应按日收缴从11日起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3.申报材料:参与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或企业如没有人员增减或者在办理完人员增减手续后,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企业还应提供本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和本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盘表,其中社会保险申报表一次三份,以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即时审核。
(二)申报流程
对于用人单位,在成立、变更、消注的情况下,必须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以及注销登记手续。
1.参保登记
对于缴费单位必须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之内,按照注册地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障登记,其分支机构也应作为一个独立的缴费单位,根据所属地管理原则单独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缴费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时,必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及其复印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其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如实填写社会保障登记表。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通过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障登记表进行审查,建立参保单位登记档案,确定该单位劳动保障正好,核发劳动和社会保障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已通过审核的缴费单位建立社会保险登记档案,确定该单位的参保险种及时间,通过对缴费单位参保职工情况进行核查后,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2.变更登记
当缴费单位遇到下述变更时情况,必须依法向原社会保障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
(1)单位名称;
(2)住所或地址以及邮政编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
(4)单位类型(包括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事业单位类型);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6)主管部门或隶属关系;
(7)开户银行或银行账号;
(8)参加社会保险险种。
缴费单位应当字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30日之内,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携带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对单位填写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进行审核,更改相应材料,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并重新打印发放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3.注销登记
当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时,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
缴费单位应在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手续,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提供工商局注销证书或行政注销通知书、法院裁定破产单位破产等情况的相关法律文书及其复印件、单位主管部门批准终止的有关文件及其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和批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核实以上材料后,对符合注销条件的参保单位在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终止手续后,封存单位参保信息,并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
四、人员增减办事程序
人员增减:依据社会保险关系由劳动关系决定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或企业在建立、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时,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办理人员增减手续。
(一)人员增加申办材料
1.需办理增员手续时,用人单位或企业需提供与新增人员之间的劳动合同方才办理;
2.劳动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打印的增员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增员表一式两份;增员办理手续随着每月的申报缴纳一起进行;
3.参与社会保险的人员在两单位或企业之间进行调动,若没有与原单位或企业办理减员手续的,在新单位或企业是不能办理增员手续的;
4.对于异地转入的人员,在办理保险基金转移之前应先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和转入正常的缴费。
(二)人员减少申报材料
参与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或企业在办理减员手续时,应提供减员表和按减员原因提供被减人员的相关资料。
1.正堂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在办理减员时需提供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提前退休:由于病退、特殊工种退休以及享受伤残体恤金的人员在办理减员手续时,需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提前退休审批表;
3.其他情况减员:对于与原单位或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应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对于死亡人员,应提供医疗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
人员增减手续的办理时间应以合同开始或终止时间为准,对于减员要在缴纳本单位或企业当月的足够的社会保险费,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在下个月申报前予以减员。
五、缴费方式
参与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或企业的缴费方式可以是支票、信用卡等,征缴部门在确认缴费后给予发票,用人单位或企业凭发票到本单位或企业的财务部门报销。
六、保险享用
根据权利和义务相等的原则,缴纳足额的费用就应该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这就根据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有关规定来执行各项保险的享用。
七、结束语
人事保险工作是一项规范且有必要的工作,它关系到用人单位或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做好人事保险工作,保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企业之间关系呈良性发展,进而发挥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在整个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贾俊玲.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J].中外法学,1999,(1).
[2]王怡.从企业保障制到社会保障制的思考[J].当代经济研究,2000,(11).
一是就业各项任务指标完成良好。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036人,完成市目标任务的93%;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58人,完成市目标任务的276%;困难群体再就业168人,完成市目标任务的105%;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3668人,完成市目标任务的102%。失业保险参保人数7715人,征缴失业保险550万元,分别完成市下达任务的96.9%和90.3%。实现新增劳动者创业504人,劳动者创业并带动社会就业人,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64%,比市任务降低0.76个百分点。
二是各种专项就业服务活动独具特色。积极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宣传招聘活动,发放“春风卡”及城乡劳动者进城务工服务指南、进城务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3000多份。成功举办各类招聘洽谈会40余次,达成求职意向3600余人次。其中,举办专场招聘洽谈会20次,即“春风行动”、“再就业援助活动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预约专场招聘洽谈会”。参会招聘单位共157家,提供空缺岗位4000余个,参会求职人员4560余人次,达成求职意向有3000余人次。帮助困难人员就业168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58人。认真组织11月下旬举办的蓝色半岛经济区高端人才洽谈会参会企业报名工作,报名参会企业2家,需求高端人才6人。
三是不断强化就业创业培训。一是将就业培训与就业群体有机结合,着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及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竞争能力培训;就业转失业人员的职业转换能力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能力和技能提升培训;城乡劳动者的创业能力培训。通过充分发挥就业与培训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整体合力,提高素质就业,实现就业培训工作向大规模、高层次、广平台发展。二是加强定点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定点培训机构师资力量,监督定点机构的软、硬件建设,规范从业人员培训、补贴申报、资金拨付程序,同时,制定一套完整的培训学员跟踪回访制度,提高培训合格率及就业率。三是探索校企联合培训模式,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渠道,扩大培训覆盖面。四是结合目前失业保险扩大支出政策,充分做好企业新招用人员岗前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678人,完成市年初下达任务指标的105%。创业培训404人,完成市年初下达任务指标的101%。
(二)人才工作卓有成效
一是积极做好人才引进推介工作。我们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的申报。同时,积极开展了黄蓝两区人才引进项目申报,完成5家企业申报材料的整理上报。
对全区事业单位针对国家985重点高校高层次毕业生的需求汇总,共上报5个需求计划,专业涉及水利、海洋、工业设计和医学四大类,属于我区急缺专业。按照全市的安排,我局针对农林牧渔系列单位召开了我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全国博士后学术论坛筹备工作会议,积极组织各有关单位深入调研、全面挖潜,形成有本地特色、有高科技突破口的发展和改进项目,吸引全国包括两院院士在内的专家、学者和博士后研究生进行针对性的研究,寻求系统有效的解决方案。目前,我局已选取农业局和畜牧局的论坛议题汇总报上级,完成了人才需求材料的上报。
二是扎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各种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执)业资格考试的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审核、发放等工作。今年共组织538人报名,其中职称英语156人,职称计算机214人,卫生专业74人,各种职(执)业资格考试共计94人。办理评审、考试通过的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证书371份。办理职称外语成绩单、职称计算机合格证447份。
三是精心组织招聘考试。今年我局一方面全力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年区公务员录用工作。年初对我区18个公务员职位进行摸底,先后对1323人进行了网上报名审核,为我区考录公务员14人。另一方面全力组织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对4257名考生进行初步审核,为全区32个部门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34名,涉及财经、法律、水利、城建、计算机、农林牧渔、医学、师范等8个大类47个具体专业,为我区事业单位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社保政策
一是保险征缴成绩显著。今年以来,我局突出“便民、利民、务实、高效”的原则,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实行“一票征缴”,即设立一个社保登记窗口,设立四个征缴窗口,一张缴费票据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征缴经办能力大幅度提高,为征缴工作的高效开展打下良好基础。截至目前,社会保险基金总收缴10658.8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7062.6万元,医疗保险2625.5万元,失业保险491.6万元,工伤保险319万元,生育保险160.1万元。
二是保险待遇全面落实。在推进社会保险扩面的同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落实好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截止目前,我区共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6978万元。其中发放企业养老保险待遇11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3124万元,工伤保险待遇295万元(其中,支付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6.6万元),生育保险待遇31万元。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总计1922万元。共支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210万元。支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2119万元。
三是保险政策惠及民生。全区210名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现“养老有保障”;92名农村非公办幼儿园教师纳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703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实现“伤有所补”;8名非参保期新生儿实现“落地参保”。
(四)劳动监察和仲裁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劳动关系进一步协调
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劳动监察和仲裁的工作力度,认真处理和劳资纠纷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劳动关系的稳定。我们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专查等方式,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依法开展监察。截止目前,我们先后对80家用人单位开展了日常巡查,涉及职工15378人次,查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451条,纠正用人单位违法条款235条,补签劳动合同421份,指导13家用人单位建立了工资支付制度。处理群众投诉172起,累计下达整改指令书16份、追发劳动者工资及加班费54.3万元、督促补交各项保险费6.5万元,清退风险抵押金金额3000元,接待各类劳动者咨询327人次。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进一步加强。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建立健全了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体系。在全区28家企业聘任了35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今年以来共接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6起,案前调解办结50起,案前调解率65.8%,依法立案26起,已开庭审结21起,按期结案率100%,为劳动者挽回工伤待遇、经济补偿金等经济损失160万元。
(五)重点亮点工作
一是大力推行“一票征缴”管理模式,社保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今年4月份,我区率先组建成立全市首家县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协调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全面推行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五险合一、一票征缴”工作模式。坚持高标准起步、规范化运作、高效能管理建设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实行“一个大厅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经办服务;科学合理设置社保登记、申报缴费、票据打印、待遇支付等服务窗口,一步之内“定员、缴费、打票、送材料、领待遇”,即定员窗口和缴费、打票、银行收费、费用报销、财务出纳六个窗口设置在一起,实行人性化服务;将原分散于各险种业务科室的登记申报、缴费稽核、财务管理、待遇支付、信息统计等职能调整到综合股室,实行“集中征缴、集中稽核、集中财务、集中支付、集中统计”,不仅方便了参保单位和职工,促进各项险种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而且使险种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实现覆盖范围的同步扩大,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两项“便民实事”落实成为“为民好事”。年,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被列为区委、区政府确立的“便民实事”。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由每人60元/月提高到130元/月,高于全市120元/月的标准。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964万元,其中上级政府补贴2031万元,利息收入80万元,征缴基金853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7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60元。少年儿童、学生总筹资标准达到每人300元/年,成年居民达到每人420元/年,老年居民达到每人380元/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8947人,总筹资标准达到314万,其中基金征缴75万元,各项财政补助达到239万,上半年各级财政补助已到位160万元。
三是完善就业创业政策,扎实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方便、快捷地为创业及失业人员提高优质服务,废除报送时限要求,采取随报随审随批的快速申办模式。截止目前,累计为535名创业人员申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累计申报小贷额度3309万元;为229名失业人员发放小额贷款金额1205万元,其它的申报手续正在市级审批、放贷审核中。积极组织省创业大赛赛区参赛组织工作,组织报名29个参赛企业。创业大赛赛区的海选、预赛、复赛工作于11月份底全部完成。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就业形势依然严俊。人才总量不足,特别是高层次人才严重缺乏,社会新成长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日益增多,农民工数量将持续增加,且下岗失业人员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劳动者职业技能和择业观念同劳动力市场需求不相适应,就业形势严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任务繁重。由于非法用工行为不同程度地存在,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增长,侵权案件不断增多,企业改制带来的深层次问题日益暴露,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压力加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任务艰巨。为数众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还有相当数量未纳入社会保险范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任务繁重。干部职工的思想解放力度还不够大,创新意识不足。特别是在运用上级政策推进发展上,思路还不够开阔,胆子不够大,办法不够多。
三、2013年工作打算
一是狠抓就业再就业工作。以创业促进就业为重点,加大创业促就业计划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服务型企业的扶持,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人员的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管员作用,全面打通区内外、市内外招工渠道。
二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城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上,及时支付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确保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发放率达100%。加强基金监管和经办能力建设,继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
第二条为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报销管理工作,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有效运行,根据《*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范围内的参合人员及从事新农合工作的单位都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合管中心)职责:
(一)新农合医疗费用的受理、审核、报销;
(二)特殊病种的审批;
(三)有异议的医疗费用审核、报销工作;
(四)协助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合医办)对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收费、报销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定点医疗机构职责:
(一)负责为参合人员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开通绿色救护通道,确保病人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二)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对符合出院条件的参合人员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参合人员无故拒绝出院的应告知本人自应出院之日起的所需费用不能报销。
(三)加强就诊各个环节的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实施细则》及本办法有关规定,对参合人员的身份、诊疗项目、医疗费用等进行审核。
(四)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医疗服务、药品报销目录》标准,并与本院收费电脑软件项目对应;严格执行物价、卫生等部门制订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的收费标准,合理检查、用药、收费。
(五)对诊疗过程中需参合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应在就诊当中履行告知义务;向参合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药品报销目录》外的自费医药费用占总医药费用的比例不得超过15%;对超出新农合支付范围的药品和医疗项目,应事先征得参合人员或其亲属签字同意。
(六)负责为实时报销的住院患者提供原始电脑发票(收据联)复印件、病历、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及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配合市合管中心做好新农合工作网络设置、业务管理、审核报销服务等工作。
(七)完成市合医办和市合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定点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
(一)组织建设。成立新农合管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分管领导、医疗、财务等人员组成;并设有合作医疗专管员,专门负责新农合的报销规范管理、内部监督等日常工作。明确岗位责任,实行岗位负责制和首诊负责制;制订出本单位新农合管理(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六统一”管理制度,即统一行政管理、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人事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品管理、统一考核分配)、报销、合作医疗政策培训学习、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制度;
(二)财务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医疗业务收入日报表以电脑数据为准(电脑打印),严禁用手工汇总(如遇停电用手工汇总,院长签名除外);收费处的中西药品收入应与药房消耗的数据(对数表)相符,应每天签名确认;加强医疗收费专用发票管理,严禁收费票据重置。
在收费的醒目位置张贴温馨提示:在合作医疗报销时请出示您本人的合作医疗卡、身份证,并保管好发票;如收费人员无发票给您,请予举报,经查事实,定点医疗机构将给您一定奖励(并附上举报电话)。
(三)监督检查。对本单位及其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监督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留有检查情况的详细书面记录,作为统一考核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医疗费用报销管理
第七条实时结报基本程序:
(一)就诊病人参合身份的认定。定点医疗机构对门诊就医和新入院的住院病人要做好参合身份确认,向参合病人索取合作医疗卡和身份证(户口薄)进行参合身份核实,对身份不符的不予报销。
(二)审核、结算。在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新农合管理系统的支持下,对参合病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新农合信息化系统自动审核费用明细,自动计算出报销金额,然后定点医疗机构根据计算结果进行结算,先行垫付报销金额,并由系统将相关数据传至市合管中心复核。
(三)申报核拨。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实时结报后,每月10日前必须向市合管中心申报核拨上一个月的实时报销款(纸质报表住院、门诊一式二份),申请核拨表要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公章。定点医疗机构应在月底与市合管中心核对实时报销数据,并对实时结报数据进行初审,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后方可申报。
住院医疗费用实时报销申报核拨时,应附参合病人:①原始电脑发票(收据联);②出院记录复印件,③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④合作医疗卡复印件,⑤相关证明材料及病人联系电话。
门诊病人医疗费用一次在500元以上的(以上传市合管中心数据为准)实时报销申报核拨时,应附参合病人的电脑发票收据联、门诊病历记录、处方、身份证(户口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复印件以及病人联系电话。
(四)复核:市合管中心应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申拨材料审核;并对门诊或住院(出院)的参合病人发生的上传医疗费用进行实时审核。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并记录)向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整改意见。
(五)支付:经市合管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如无差错,核对人员签名后,报领导审批拨付。
(六)资料保管: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下列实时结报凭证的收集与保管,合作医疗门诊处方至少应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应保存15年(合作医疗报销处方应盖上“合医处方”字样印章)。
对住院实时报销的发票,须经病人或家属签名确认,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第八条非实时结报基本程序
(一)申报:
1.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或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并符合《实施细则》报销规定的,参合人员凭原始电脑发票(收据联);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户口薄)、市内个人结算存折复印件,到市合管中心办理报销手续,或委托参合地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专管员报销,报销金额存入参合病人的个人结算存折。
2.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未进行实时结报的,并符合《实施细则》报销规定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专管员将参合人员的原始电脑发票(收据联),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户口薄)、个人结算存折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送到市合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
(二)受理:合管中心对申报材料中的参合人姓名、原始电脑住院发票(收据联)、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发票与清单金额、就诊病历(出院记录)、就诊时间、治疗医院等相关报销材料进行审核,报销材料必须一致,不得涂改,如有改动,不予受理;对符合《实施细则》报销规定的材料按要求做好收集、整理、登记,并经当事人和受理人员签名后送审核人员进行审核。
(三)审核:对病人的身份材料、病历、病情、汇总清单的用药治疗情况进行审核,与此同时,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做好可报与不可报的分类汇总,报销数据经审核人员确认签名后送交结报人员。
(四)结报:在结报过程中对参合人的姓名、合作医疗卡、原始电脑住院发票(收据联)、医疗费用汇总清单金额、疾病名称、住院时间、有效申报时间、治疗医院是否属于可报医院、审核人员分类汇总数据、个人结算存折的核对。经过数据核对无误后,进行最后结算并签名;及时编制结算汇总报表。
(五)审批、支付:结报人员对结算汇总报表核对无误签名后,报领导审批;财务人员开具银行转帐支票,附上结算汇总报表、参合病人个人结算存折复印件送到合作医疗开户银行,由银行将报销款划拨到个人结算存折中。
第九条有异议医疗费用的报销。
(一)有异议的医疗费用主要是《实施办法》规定的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杀、自残的参合病人,和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原因发病的这类参合病人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对这类病人需住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开展调查,确定是否可实时结报,如果经调查后能确定可报的,则按规定进行实时结报;如果经调查后确定不可报的,则按自费病人结帐,告知不能报销,并进行登记,同时报市合管中心备案。如果经调查后确定有第三方责任的,则先按自费病人结帐,告知病人经双方调解处理后在下一年的二月底前,将报销材料交到本院,经确认后可报销的,再向市合管中心申报。
发生交通事故的参合病人,要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驾驶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方可申报依法应由责任者承担以外的医疗费用。
因工伤事故、医疗事故等原因发生医疗费用的参合病人,要经责任双方调解、仲裁、诉讼后,凭相关有效材料方可申报依法应由责任者承担以外的医疗费用。
属于计划内生育,婚后人工流产等计划生育方面报销的,要提供有效证明(生育证、结婚证)方可报销。
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责任双方当年未经认定、调解、仲裁、诉讼的参合病人,应在下一年度的二月底前将相关材料报市合管中心备案,但调解、仲裁、诉讼的资料必须在下一年度的四月三十日前提交市合管中心,逾期不予报销。
有异议的医疗费用报销经市合管中心或定点医疗机构、乡镇(街道)村广泛调查核实后,确定是否报销;对不能报销的应通知当事人;可报销的应在调查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报销。
(二)证明材料。乡镇(街道)、村或部门单位对出具的证明材料要经过核实调查,按事情发生的真实情况出具证明材料,由乡镇(街道)、村经手人签名,盖上公章,并由村委领导、乡镇(街道)新农合分管领导签名后方可有效(详见附件3)。
(三)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病历规范书写的管理,对初诊门诊病历(含住院病历)的现病史要详细写明病人发病的原因和详细经过,特别是对外伤、骨伤病人发病的地点、何物致伤、是否工作时致伤等情况应作详细描述,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填写《*市新农合参合人员意外伤害报告单》(详见附件2)。
(四)加强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对不能实时报销或不属于新农合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向参合病人明确解释、说明。
(五)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本单位就医病人有异议的医疗费用报销,并依据《*市新农合参合人员意外伤害报告单》(详见附件2)及乡镇(街道)村的二级有效证明(详见附件3)进行审核报销,市合管中心不再受理。市合管中心负责参合病人在市外发生有异议医疗费用的调查、核实、报销工作。
第十条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一)参合病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合作医疗卡,在《实施细则》规定内可报销的疾病,可以实时结报;但在急诊或留观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门诊报销比例报销后,不再列入住院费用报销;未列入门诊报销的定点医疗机构不能将住院前的门诊、急诊、留观医疗费用列入住院费用报销。
(二)由于参合病人未带合作医疗卡和身份证(户口薄)不予实时结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按照可报金额的百分比计算。
第十一条特殊病种医疗费用报销
符合特殊病种条件的参合人员,可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病历、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病理切片报告等相关资料和两张1寸免冠照片,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审批表》一式二份,经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确认后,由参合人员报送市合管中心审批,经批准后参合人员可选择三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批准可报销之日起当年所发生的与特殊病种疾病相关的医疗费用,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按住院比例报销。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列入特殊病种申请的医疗机构。
特殊病种医疗费用报销应提供:①门诊原始电脑发票(收据联);②每次就诊的门诊病历复印件;③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一份;④合作医疗卡复印件一份;⑤信用社个人结算存折复印件二份;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符合特殊病种的参合病人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先在定点医疗机构(指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门诊比例报销的,由新农合专管员初审后,送到市合管中心以实际发生的门诊总费用按住院费用手工审核录入再报销,但实际报销金额必须扣除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已报销的金额。
第十二条参加市外“五费合征”的人员同时又参加我市新农合的报销政策。
(一)市外“五费合征”人员是指:我市农村户口参加*市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人员。
(二)市外“五费合征”人员以经过社保机构报销的住院原始发票(收据联)报销的,按《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报销。
(三)市外“五费合征”人员以住院原始发票(收据联)复印件报销的,复印件须经保存原始电脑发票(收据联)的市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构核对无误后盖章和经手人签名,并提供报销结算清单一份,乡镇(街道)、村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一份。
(四)市外“五费合征”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二处实际报销总和不得超过住院医疗费用(含特殊病种门诊)发票可报总额(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封顶线)。
第十三条医疗费用报销的其他规定
(一)跨年度参合病人医疗费用的报销结算,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在每年12月31日对所有住院治疗的参合病人医疗费用都要进行结账,从次年1月1日起另行结算。未按规定时间结帐的,所需补偿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如确实不能提供分年度清单的,则按日平均数计算报销;参合人员当年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申报截止时间为下一年度的二月底止,逾期不予报销。
(二)联网报销的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实施细则》、《医疗服务、药品报销目录》,做好新农合报销医疗服务项目、药品目录的对应工作。未经市合管中心同意,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对收费项目、药品目录等对应结果擅自改动,更不能用相等价格药品或费用替代对应项目,否则,造成差错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对新增(变更)医疗项目或药品的对应要向市合管中心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对应。
(三)中药饮片实时报销管理。由于合作医疗管理系统不能对中药饮片中的单味和复方进行审核,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严格把关,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草药报销目录》规定报销(详见附件1)。从发文之日起对中草药报销目录重新复核对应。
(四)实时报销网络管理工作。定点医疗机构应有专职或兼职网络管理员,网络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与新农合网络互联的内网(以下简称内网)进行日常维护,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禁止内网与互联网或其他不安全的网络进行连接,内网的所有服务器、客户机等设备禁止使用来路不明的光盘、软盘、U盘等可移动存储设备,定期升级杀毒软件、定期对内网进行病毒查杀,确保系统安全。对因断电等原因导致不能实时结报的,应向病人做好解释工作。
(五)参合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已享受商业保险赔偿的,如报销材料原件已交付到保险公司办理医疗费用赔偿手续的,应提供经保存原始单据保险公司核对无误后背书盖章、签名的电脑发票(收据联)复印件、理赔清单等相关有效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市医疗机构或市合管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六)参合病人放弃报销的管理。对住院参合病人已经实时报销,而事后要求放弃报销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将原始发票、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汇总清单、身份证(户口薄)、合作医疗卡复印件各一份及冲减证明报市合管中心财务存档。截止日期为下一年度的四月三十日,逾期不予受理。冲减证明应经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经办人员签名报市合管中心财务人员审核,经财务人员审核同意签名报中心主任审签后,工作人员方可办理冲减手续。
(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的管理。市合管中心向新参合的人员免费提供一次合作医疗卡;对参合人员遗失合作医疗卡的应凭乡镇(街道)、村的二级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市合管中心进行补办。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四条各级新农合工作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审核工作,防止个别人员采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手段骗取享受新农合待遇;市合医办对全市新农合工作进行考核,对新农合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十五条各级新农合工作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或依党纪、政纪作出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工作失职。出具虚假证明、伪造病历、违反财经纪律,造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或当事人负责追回全额报销款,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二)贪污挪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六条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并造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造成的损失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视情节轻重,由市合医办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取消定点资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给予2-10倍的经济处罚。并由主管部门对单位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行政处理或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用现代企业控制原理――农业发展银行实现贷款风险控制目标的理想选择
现代企业控制原理是企业管理理论创新发展的产物。它强调企业控制功能的主导地位,认为系统各要素的联结构成具有控制特征的系统框架,颠倒了原有企业管理理论中以管理为系统。将控制与组织、计划、协调等为手段的体系。在这种理论下,管理只是为实现控制要求所进行的调控活动,起辅助作用。这种原理已经为现代企业实践所证明,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保障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性。它主要有三个基本特征:
(一)控制的主导地位
控制是系统构建和运行的主体目标,是系统存在的基本特征。企业系统的控制功能是通过系统要素有机联结的程度、系统框架和系统“软件”的科学性体现出来的,系统结构有机程度高,系统框架合理,控制功能就强。
(二)管理的从属位置
管理是在控制基础下进行的、是在已经形成的系统框架下,对原有的系统控制进行调整的活动。没有控制作为基础,管理的目的、作用和活动的价值就无法体现出来,也就不存在管理了。
(三)控制与管理的不可分离性
控制与管理刚柔相济,刚是控制,柔是管理,它们之间缺一不可。控制是构建系统各要素间存在的原始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客观存在的生克现象的具体反映。管理是通过发挥职能作用。调整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功能和影响,调整控制能力、控制力度、控制范围,是为系统达到运行目的服务的调控活动。控制功能增强了。管理的难度相对减小,管理调整工作也就减轻。驾驭企业的难度也会减小。反之,如果控制功能弱、管理难度则大。
现代企业控制原理在现代企业管理,甚至在社会重大问题、军事管理和重大科技工作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学者对计划生育管理、疾病防治管理研究后得出显见的证明。为了控制人口的过度增长。达到人口健康有序增长的目标,就必须对婚育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为了控制瘟疫传染,达到预防和控制疫情的目标,就必须实行疾病系统控制的有效措施。这些都充分说明了控制和管理之间的关系,控制是目标,管理是围绕目标的实现开展的活动:控制是主体,管理是围绕主体进行调整的手段。由此,不难思考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控制中引入控制原理的问题。
当前,农业发展银行在贷款风险管理问题上采取了诸多办法和措施,但业务越是发展,特别是随着新的业务领域的拓展,贷款风险管理更值得人们深思。对照现代企业控制原理,我们不难发现,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并没有上升到系统控制的高度。因此,现代企业控制原理的那些特征和效用无法体现,这是贷款风险问题在业务发展过程中难以逾越的主要原因和矛盾之一。在此状况下,一般意义上想实现保护贷款资产和员工人生安全,即通常所说的“两个资产安全”的目标尚难以实现。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答案是显然的,必须尽快全面引入现代企业控制原理,设计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控制的完整系统。
其一,有利于将贷款风险控制目标过程化
通过实施贷款风险控制,将要实现的目标细化。将控制的责任和要求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和每个环节。颠倒贷款防范管理与控制的关系,从而产生通常所说的有好的过程就会有好的结果的效应。同时。由于贷款审查、审核、审批流程中各岗位人员职责明确,即便因不可抗因素产生贷款风险也能有效保护员工人生安全,达到尽职免责的效果,从而有利于极大限度地调动员工参与贷款风险控制的积极性,贷款有风险,人身有保障。
其二,有利于更新贷款风险管理理念
现代银行不仅仅在于现代化手段的提高和运用,更多地应该在于现代管理理论的应用和创新。按照现代企业控制原理,农业发展银行仅通过管理手段是无法实现贷款风险管理目标的。从根本上讲。如果企业系统结构上存在漏洞,通过管理的方法是无法弥补的。就像一幢大楼,硬件结构存在问题,仅靠物业管理修修补补根本不能解决问题,隐患和漏洞的存在使大楼始终处于隐患或危险之中。因此,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控制不应该是单纯的贷款管理,而应当是以控制为基础的体系构建。我们要积极开展贷款控制实践,按照贷款风险控制来设计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全部构架。
二、强化贷款风险控制流程管理――农业发展银行实现贷款风险控制目标的关键所在
做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控制工作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从当前农业发展银行市县分支行的实际来看,首先必须强化贷款审查流程控制。这是问题的关键。按照现代企业控制原理,现阶段农业发展银行市县分支行贷款风险控制要达到的目标大致是:适应新时期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业务发展要求,遵循贷款政策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贷款审查,提高贷款审查质量和效率,实现有效控制贷款风险,保障信贷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贷款使用效益。其实质就是达到信贷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要求。与此同时。贷款控制各环节在审查过程中要做到明确权限、严格程序、分清责任、规范操作、提高效率、确保质量,力求达到尽职免责。为此。结合现阶段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管理的实际,要全面推行现代企业控制原理的思想,必须把握以下三个大的方面:
(一)必须明确贷款风险控制应该执行的原则
按照现阶段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控制内在规定性要求,在结合农业发展银行市县分支行实际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原则:
1,真实性原则。贷款产生的背景真实,是真实的经济贸易往来所需。各种贷款信息、依据真实可靠。
2,完整性原则。与贷款相关的各种资料、依据和信息必须完整。
3,合规性原则。发生贷款业务必须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规章制度。
4,风险性原则。贷款业务必须进行全面风险分析与评估,全方位揭示贷款风险隐患,落实有效风险保障措施。
5,效率性原则。办理贷款必须强调工作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功能。
6,流程性原则。贷款办理严格按规定流程操作,各部门、岗位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次审查、不得缺级或越级。
(二)必须明确贷款风险控制流程
从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市县分支行的实际来看,其流程大致分为原控制和再控制两个层面。
其一,原控制层面主要在县级支行,部门。县级支行的信贷部一支行行长室:岗位:信贷部客户经理一副行长兼信贷部主管一支行行长。
其二,再控制层面主要在市分行。部门。客户部一利率审查部一信贷与风险管理部(含法律审查部门)一贷款审查委员会;岗位:客户部门审查岗位一客户部高级主管一利率审查岗位一信贷与风险管理部门审查岗位一法律审查岗位一信贷与风险管理部高级主管一贷款审查委员会副主任、主任一有权审批贷款人。
(三)必须明确各部门、岗位贷款风险控制的要素和职责
根据现阶段对农业发展银行市县分支行原控制层面和再控制层面各部门、岗位职责研究,在贷款风险控制中必须遵循前述“六项”原则的基础上,各自掌握的要素和应履行的职责如下:
1,原控制层面,即县级支行,必须对贷款的真实性、完整性和风险性负主要责任。
首先,信贷部客户经理控制。它是所有贷款的起点,必须把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作为控制的主体。对贷款企业申报贷款必须严格审查各种原始依据,判断贷款的真实程度;必须按制度、法规对贷款进行全面论证。判断贷款的合规程度;必须索要、整理与贷款相关的全部信息资料,判断贷款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在此基础上。对贷款进行全面论证,做好贷前调查的各项工作。按要求撰写调查报告。阐明调查意见和结论,完成相关基础资料并转下个流程。
其次,副行长兼信贷主管控制。在收到客户经理提交的贷款相关信息资料后,必须重点在真实性、合规性和风险性上进行全面复核,发现缺漏、疑点,及时进行核实。对贷款企业提供的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和公司章程等重要信息依据,应组织到有关专业评估或国家权威部门进行查询核实:对客户经理提出的调查意见和结论进行重复论证;对贷前调查有关事项进行核实或操作。要结合岗位应知信息,论证贷款风险度。审查无异后,按规定转交下个流程。
再次,县级支行行长控制。县级支行行长是县级支行贷款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人,也是贷款业务风险控制的首要执行者。必须重点审核贷款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风险性。要站在全局的角度,全面审视贷款业务是否真实可行、是否存在风险隐患等;要综合考虑申请人的信用、信誉状况,生产经营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就本笔贷款申请的可行性进行审查,确定能否贷款,贷款额度是否合理,贷款方式是否可靠等;要坚持稳健经营的思维,切忌盲目追求贷款量的增长的观念。真正体现“贷款放到哪里风险就控制到哪里,风险控制到哪里贷款就放到哪里”的效果。
2,再控制层面,即市分行各有关部门、岗位。必须对贷款的完整性、合规性、风险性、效率性和流程性负主要责任。
首先,客户部门及其相关岗位控制。审查岗在收到贷款申报材料后,要重点做好格式规范性审查、材料完整性审查、信息充分性审查、内容一致性审查、信息资料合规性审查、与CM2006系统核对审查、利率执行准确性审查、风险提示。客户部高级主管要结合掌握的市场信息、行业信息和企业信息,对能否贷款、贷款额度等做出准确判断;对贷款申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贷款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判断;要结合岗位性质特征,从贷款结构优化调整、经济市场现实、贷款安全效益等对贷款投放做出综合判断。客户部对贷款全面审查后要联系计划部门利率审查确认,并将完整手续资料、调查报告、申报材料转下个流程。
其次,信贷与风险管理部门及相关岗位控制。审查岗在收到贷款申报的材料后,要重点做好格式规范性复查、材料完整性复查、信息充分性复查、内容一致性复查、信息资料合规性复查、与CM2006系统再核查、利率执行准确性复查、风险再揭示。法律审查岗位收到资料后,要结合CM2006系统对信贷项目的风险预警情况进行风险提示,重点审查贷款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合理、可行。保证人主体资格及偿债能力,抵押物、质押物是否合法、足额、有效。信贷与风险管理部高级主管要对贷款合规性、风险性和效率性进行控制。必须对前述各流程环节的审查进行核实:必须坚持风险防范的政策制度规定审核把好贷款风险保障关口:必须全面审视贷款潜在的可能风险点,向流程前后环节做好反馈工作;必须对贷款工作效率、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
再其次,贷款审查委员会及其副主任、主任控制。贷款审查委员会作为贷款审议的集体决策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农业发展银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合理地组织和运作。要严格执行贷款风险控制“六项”原则。贷款审查委员的每个成员必须是相关专业的专家,必须对贷款决策进行独立思考、判断,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只有每个贷款审查委员都能够发表独到见解,而不是人云亦云,才能发挥集体决策的真正效应,才能把好贷款风险控制关口。贷款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和主任收到申报及审查材料后,对前述流程各环节审查内容和意见进行复查,总体把握调查、审查意见是否完整、是否合理。要重点结合所了解的市场信息、行业信息和企业信息,对贷款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判断;要审查贷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我行的有关规章制度:要根据借款人前期贷款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结合本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和方式等,判断贷款风险程度,提出防范贷款风险的措施和要求。
最后,有权审批人控制。必须严格执行“六性”原则,对贷款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特别对揭示的贷款风险要胸中有数。要严格执行有权审批人有权否决贷款审查委员会通过的信贷项目或提出复议意见,无权变更贷款审查委员会否决或复议的贷款项目的规定。要统揽全局,对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做出符合逻辑的、科学合理的判断和终决。要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其在贷款风险控制中的关键作用。
三、强化贷款风险控制细节管理――农业发展银行实现贷款风险控制目标的有效保障
贷款风险细节管理是现代企业控制原理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控制应用中的组成部分。它体现了控制原理中控制与管理刚柔相济的关系。只有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实行细节管理,才能确保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控制的效应,达到贷款风险控制的目标。为此,在贷款风险控制流程外必须高度关注相关的细节管理。就目前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激励约束问题:建立健全信贷资产保全责任考核机制
一是围绕信贷资产保全梳理完善各项信贷管理制度,特别要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将应该检查的内容、要求到边、到底、到时、到实。二是建立责任评议追究和尽职免责制度。与流程中各环节责任部门、责任人薪
酬、奖金等收入考评挂钩,严格赏罚分明,充分调动员工拓展业务和防范风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流程环节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作为对上一流程环节日常考核的依据。三是对流程外实施的资产安全检查、条线检查和信贷主管考核等各项检查,也要重点围绕前述“六性”原则。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对相关部门、人员的考核依据。由于履职不到位导致贷款发生损失的,按农业发展银行违反业务规章制度行为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抵押担保问题:建立抵押担保贷款的实效合规考查机制
对抵押物的评估必须坚持实效合规原则,在实际落实抵押物值时,要坚持稳健经营思维。不能以高估换取贷款的增量,贷款额度应严格控制在规定比例范围之内。对所有《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必须到既规定部门进行登记并公示。在审查抵押物的存续和保值时,必须执行《担保法》规定,要审查抵押物的存续状态,是否有损毁或转让的事实,更要审查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在发生毁损转移灭失情况下,债权人监督权力的行使问题,切实防止抵押权人明知抵押物处于损失状态。而采取不作为的态度。对担保企业的选择,在执行有关信贷政策制度的前提下,要坚持买事求是的态度。务实做好对担保企业的综合评估,绝不高估,坚决抵制违规虚假情形的产生。
(三)风险预警问题:建立贷款风险预防分析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客户评价制度。重点客户评价半年一次;一般客户一年一次:新准入客户,在贷款申报前根据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评定信用等级。确定授信额度,做出客户评价报告。同时,要定期对贷款企业经营管理及其相关产品、市场等进行调研,对相关产业政策制度进行研究。二是建立贷款企业经营分析制度。县级支行、市分行应定期召开分析例会,对贷款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品市场情况、信贷资金使用情况、贷款风险及防范措施等进行评价判断。对重点客户要进行全过程监测,对企业法人代表及股东品行、贷款与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企业货款归行率、企业日均存款余额、企业销售与纳税额等要素进行及时监测分析。三是要大力提倡引进科学风险预测技术。在CM2006系统基础上,全面收集、筛选业务和管理数据,对贷款风险进行客观度量;逐步建成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客户评价系统、贷款定价系统以及信贷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信贷决策辅助工具。
1、帮助企业申报产业振兴调整规划项目。紧紧抓住国家促进自主创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机遇,突出抓好重点工业项目的储备,组织、筛选相关项目上报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信部和省发改委、省经委,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和省产业调整规划,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2、积极帮助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争取资金。相关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179号)要求,积极帮助企业申请国家专项资金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扶持。统筹用好工业结构调整资金、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节能奖励资金等,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结构升级等项目,扩大适销产品规模,加快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改造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重点工业项目(含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申报工作,优先组织申报国债贴息和省技术改造贴息项目,争取贴息资金的支持。
3、扩大中小企业担保资金规模。将区启新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1000万元,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运作,惠及更多的企业。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有效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短缺问题,缓解企业融资难压力。
4、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按照上级要求,政府采购优先支持选用自主创新工业产品。政府采购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自主创新工业产品。在我区建设的农业、水利、工业、城建、交通、文化等非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同等条件下,有关部门要为其优先推荐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自主创新工业产品。自主创新工业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由经贸局、科技局负责筛选推荐。凡本区企业生产或开发的,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但符合国民经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的产品,可由政府优先采购。
5、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金融部门要积极落实中央关于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金融政策,扩大对工业企业的金融信贷规模,增强对全区经增长的支撑能力。充分发挥地方金融机构的作用,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方式;协调引导各银行金融机构综合运用授权授信、房产土地抵押、设备抵押、股权质押、应收帐款质押、动产质押、专利品牌(商标)质押等多种方式扩大信贷投放,使更多的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支持。
积极推进银行与中小企业合作。进一步加强银企对接,分行业、分专题、分层次召开流动资金贷款协调会,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困难;通过开展推介会、银企恳谈会等形式,推荐一批信用好、产品有市场、效益好、还款有保障的企业和项目,争取金融部门支持。每年举办2次银行与我区中小企业银企合作专项洽谈会,加强中小企业与银行间的交流、合作,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平台。
6、鼓励企业创新融资方式。完善中小企业担保抵押贷款方式,落实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加快典当、拍卖、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积极筹措资金;利用并购贷款、房地产信托基金、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质押、票据贴现、买方信贷、出口创汇贷款、联合协作贷款等多种形式,拓宽融资渠道。
7、推动产学研联合。对购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利技术或转化科研成果,实施技术改造,提升产业水平,实现规模化生产的企业,经市有关部门联合审查认定为重大转化项目的,优先安排企业贷款担保,优先推荐申报省产学研联合重点项目计划,优先争取省产学研专项资金支持推进产学研结合。大力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区企业的紧密合作,加速重点技术、专利技术和科技成果的转化。
8、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围绕重点改造项目,推进企业重点技术改造,积极培育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立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动态储备库,每年保持10家,其中,国家级后备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个,省级后备企业技术研发中心2个,市级后备企业技术研发中心7个。
9、实施重点企业培育计划。选取30家对地方贡献大、技术水平高、成长性好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支持这些企业优先申请政策资金扶持,加快项目建设,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二、优化工业企业发展环境
10、开通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绿色通道。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建立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绿色通道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字〔2009〕3号)精神,对重点投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实行限时办理、优先办理、并联办理、预约申办等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申报和协调服务,在申报材料齐备的条件下,相关部门要按规定一半的时间转报上级部门,并负责协助企业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
11、继续减轻企业负担。坚决执行国家关于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鲁工指字〔〕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清理各类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以及资源补偿类、环境保护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减、免、缓、降”等措施,帮助企业度过难关。自2009年1月1日起,各类法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按法定标准下限征收。严禁到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严禁以任何名义强制企业接受有偿服务,严禁将咨询、评估、信息、监测、商业保险等企业自主选择的服务变为强制,严禁强制工业企业参加学会、协会、培训班等,变相收取企业费用,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新老“三乱”行为要严厉查处,建立定期收费监察制度和畅通的乱收费举报渠道,坚决杜绝各种违法收费行为,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
12、严禁一切非必须的检查活动。一切检查活动要按《关于优化发展环境“三条禁令”的实施细则(试行)》(长办发〔〕19号)文件执行,涉及环境保护、节能降耗、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及计划生育等必须的检查,遵循“履职不收费”的原则,尽量减少数量或合并开展。严禁各执法部门违反规定到企业检查、收费、罚没;严禁对企业的吃、拿、卡、要、报、借;严禁在服务企业和群众中生冷硬顶、推委扯皮、弄虚作假、承诺失信、故意刁难,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空间。
13、切实保障企业生产及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实行“绿色通行证”制度,由区交通、交警部门为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重点商贸企业颁发“绿色通行证”。与企业原材料购进及产品销售有关的车辆,一律不予扣留,确有违规、违章行为的应予纠正,要以批评教育为主,对确需处罚的适度从轻处罚。执法部门要加大对阻挠施工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序进行。
14、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政务中心服务体系,全力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组织中介机构每年对中小企业开展培训服务、创业服务、公共技术服务、信息化服务、信用服务、管理咨询等服务,以上服务按实际发生额对中介机构予以适当支持。通过各项专业服务活动,不断提高中小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水平。
三、加强企业管理
15、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积极支持企业申报国家和省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项目,争取中央和省资金补助。鼓励企业将淘汰落后与技术改造升级相结合,压小与上大相结合,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设备。严格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和核准程序,严把环保准入关,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16、努力挖掘自身潜力。各企业要以加强企业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广泛开展“练内功、挖潜力、增效益”活动,要把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大技术投入,开发新产品,推动产业优化升级。要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全面提高员工素质。要强化企业成本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大力压缩生产成本,努力减少两项资金占用。加强企业生产管理,增强生产的连续性、均衡性和稳定性,提高产品合格率和优质率,降低原材物料消耗。
17、高度重视市场营销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售后服务质量体系,严格执行售后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充实售后服务队伍。强化企业营销队伍建设,把加强营销员队伍建设作为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战略来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高营销团队的业务素质和市场开拓能力。
18、强力推进品牌建设。支持引导企业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品牌意识,加强品牌管理,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省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积极创建知名品牌,培育塑造产品和企业的良好形象,走质量效益型的名牌发展之路。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将培育品牌作为长期战略来实施,完善自主创新机制,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用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推进品牌建设,强化激励机制,从财政税收、金融服务、政府采购等各方面提供支持,加大对品牌的保护力度,严厉惩处假冒伪劣、侵权等行为,强化品牌的研究和专业服务,为其成长提供条件,创造环境。
19、增强抵御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企业要牢固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要把确保资金链安全放在企业管理的突出位置,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现金流管理,加强资金集中管理、资金预警监测和资金预算控制,强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责任追究,有效防范资金链断裂带来的经营风险。加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建立健全资信、财务、劳工、环保、安全、产品服务等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坚持诚实守信经营。
20、努力保持社会稳定。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各企业要加强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开拓市场来减少损失。如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确需要采取减员、停产放假等措施来应对的企业,要认真执行市劳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意见》(劳社字〔〕128号)精神,保证平稳有序进行。企业对拖欠的水、电、汽等费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处理好;有关部门在当前金融危机的情况下,要尽量避免采取给企业断水、断电、断汽及提起法律诉讼等强制措施,保持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21、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引导企业依法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权责,制定切实可行的“三会一层”议事规则,完善董事会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行使经营管理权,监事会对董事、经理实施有效监督的自我约束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按照公众公司的要求逐步完善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创造条件。
四、强化对工业经运行的组织领导
(一)各项指标稳中有升
XX年以来受到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银根、地根紧缩,建筑业企业在承接工程中带资、垫资现象愈加严重,资金短缺加剧,发展压力较大。特别是今年以来国家经济整体增速减慢,工程建设明显放缓,建筑市场容量缩小,竞争有所加剧,企业利润持续走低,行业发展速度受到一定制约,但仍然保持稳步增长。全市预计完成建筑业企业总产值158.7亿元,同比增长36.8%;施工面积预计达到1693.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2.3%;承接高层项目300栋,同比增加60.4%;从业平均人数预计达到8.6万人。
(二)企业资质明显增强
全市建筑业企业积极提高资质等级:江苏海源、扬州天成先后晋升为房建总承包二级企业;江苏大山、扬州广宇、扬州首裕、高邮振达、扬州翼超、高邮菱塘、扬州润泽、高邮鹏翔8家公司成功申报房建总承包三级企业;江苏兴厦新增机电、园林两项专业资质,扬州建宇新增市政专业资质;高邮宏盛机电设备公司获得起重设备专业资质;另有7家企业成功申报或晋升劳务分包资质。截止目前,我市现有资质企业达到127家,其中总承包特级1家,一级2家,二级8家,三级27家;专业承包企业65家;劳务分包企业24家。另外江苏润扬已申报房建总承包一级企业,目前申报材料正在省主管部门审核之中。
(三)市场开拓势头良好
我市弘盛集团、兴厦公司、润扬公司等重点企业积极利用有利条件,想方设法开拓驻外市场,承接高、大、难工程,发展了多个有规模、有潜力的新型市场。新开辟的马鞍山、泗洪市场,承接的工程规模均在10至15万平方米规模。我市企业在贵州省遵义开发施工的商住小区项目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我市企业还广泛参与本地园区、工业项目和住宅楼工程建设。走多元化经营、开发——施工一体化道路,开发建设了一批规模工程。全市建筑企业在建高层项目268栋,比较典型的如弘盛集团承接的华庄水乡苑二期农民拆迁办工程、兴厦公司承接的青岛国奥天地9号楼工程等。
二、建筑业改革改制情况:政企分开,初见成效
XX年建筑业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市建筑业改革改制正式实施,建工局与江苏弘盛集团实施政企分开,组建高邮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建筑业改革改制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我局对接落实改革改制相关事务,加强协调沟通,把推进体制改革、支持弘盛集团发展作为改制的主导方向。细化目标措施,制定分项方案,狠抓关键环节,把握职工思想动态,将人员分流落实到位,并办理好相关人员的转岗、退休手续,政企分开按时到位。按照新的“三定方案”,我局迅速优化内部资源,克服人员减少等困难,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建立组织结构,确定部门科室职能,完善工作流程,做好业务工作的衔接。目前弘盛集团正在实施深化改制。
三、建筑行业行政管理情况:健全机制,加强管理
建管局成立后,面对人员减少,不少业务骨干分流到企业的现实,积极采取全员发动、一人多职、加班加点等措施,落实岗位职责,强化业绩考核,为工作开展打开新局面。根据“三定方案”,细化了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的岗位职责,并上墙公示。制定出台了百分制岗位职责考核办法,将业务工作逐层分解到人头,加大奖惩力度、激励力度,有效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政企分开以来,我局各单位、科室始终保持高效高负荷运转,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4月份专门组织局机关和部分企业到南京江宁区交流学习,学习江宁建工局发展、管理、服务建筑业的先进理念和经验。5月份组织施工人员奔赴四川参加灾区活动板房建设,顺利完成各项援建任务。年中组织两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召开了农村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座谈会。最近,以高邮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加强全市农村建筑市场管理的意见》,着力强化村镇建管机构的组织建设,形成完整的建管工作体系。今年来,我局先后被评为全省建筑管理先进单位、扬州市施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高邮市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在全省本系统执法队伍建设达标考核中我局建筑市场执法大队顺利通过达标考核,并获得优秀等次。
四、建筑业发展形势分析:困难增多,机遇同在
受国际经济形势影响,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楼市不景气,房地产企业资金普遍紧张,会有部分企业转嫁危机,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从而引发民工工资的拖欠;宏观经济走势趋缓,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减少,年底前后,可能会加大对建筑企业预征税的力度。在困难面前,我们尤其要认真分析宏观经济政策对建筑市场的深刻影响,找到一条切合实际的发展道路,使建筑业企业能够更好地把握市场经济脉搏,抢抓机遇,加快发展。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初步匡算,实施十项措施所列的工程建设,到XX年底约需投资4万亿元。为加快建设进度,会议决定,今年四季度先增加安排中央投资1000亿元,明年灾后重建基金提前安排200亿元,带动地方和社会投资,总规模达到4000亿元。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1、工程款拖欠可能加剧。房地产销售下降直接的结果就是导致资金流量萎缩,甚至使资金链断裂。开发商有倾向把风险向建筑业企业转移。一些同房地产关系比较密切的建筑业企业开始把工程款回收作为当务之急。如果到年底工程款拖欠问题进一步加重,隐性问题将上升为显性问题,势必引起建筑材料款和民工工资的连环拖欠,对社会稳定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因此,我市企业必须充分地认识今年工程款回收的难度,想方设法筹措储备一部分的资金,以应对将要到来的年终民工工资发放高峰。在本地建筑市场,已经有不少工程项目部的农民工不断到建管处和劳动监察大队上访,要求解决拖欠了很长时间的工资问题。来访人员情绪激烈,声称如不能在短期内解决,将向高邮市政府、扬州市政府进一步上访。对本地开发商、施工企业的拖欠行为,我局还有相关措施加以约束,毕竟这些单位的经营实体都在本地。但是对于外地开发商、施工企业的拖欠行为,我们管控压力加大,已接近年关岁末,农民工索要工资的情况将大幅增加,而且上访人员的情绪将愈加激烈。这些开发商、施工单位的总公司、法人实体都在外地,一旦这些单位驻邮管理人员撤出高邮,将造成严重后果,农民工找不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就会到本地主管部门上访,将给我们本地部门带来很大的压力。对此,我们除了提高警惕,加大协调解决力度,将采取跟踪监管,跟踪落实的方法,必要时争取市劳动保障、公安等部门的支持。
2、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企业资金一旦紧张,安全投入可能减少,容易出现大的事故,影响建筑业的稳定。因此我局将在年底和明年上半年集中精力,持续加大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力度,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企业资质总体质量偏低,科技进步缓慢。相当一部分建筑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管理不科学,增长方式粗放;建筑业高端优秀人才集聚较难。对此,要大力培养引进高端人才和实用型人才,引导企业转变以往的用人观念,加大激励力度,为企业科技进步积蓄能量。
4、本市建筑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压价竞争、垫资施工较为普遍。违法分包、企业挂靠等违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农村建筑市场管理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形成完整的建管体系,健全农村建筑市场管理机制。同时,加强建筑市场日常巡查和抽查力度,严格行政许可制度。
5、外出施工劳务输出缓慢。近两年,我市外出施工人数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一直呈现降低趋势。加之经济环境的影响,已有一部分从业人员退出建筑业,加强建筑劳务输出工作十分紧迫。对此,我局将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行业宣传活动,宣传建筑业的优势和作用,宣传建管局的机构职能,调动和组织建筑业企业和农村建管机构集中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培训,充实建筑大军。
6、执法经费没有来源。我局下属部门均是自筹自支单位,安全费用由地市级主管部门收取,我们县级市没有收费的职权,最近省主管部门也停收了质监费,我局市场管理、安全质量监管方面面广量大,执法人员本来就不足,费用停收以后,工作量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以前那些不接受监督的工程我们就收不到费用,我们监管方面的责任还少一点。如今质量、安全费用停收,所有的工程都要进行监管。以前,虽然有收费,但是市场执法工作方面的人员经费、监管执法费用的仍然存在资金缺口,都是从弘盛集团级差中弥补。如今收费没有了,弥补渠道没有了,我们执法经费如何来保证这个问题已经非常紧迫,人员要养,工作也不能放松。对此,我们将请市里面帮助、协调,目前我们正在核算执法经费成本。
六、XX年建筑业经济发展的计划目标
全市实现建筑业企业总产值165亿元,计划比今年增加10%;
施工面积达到1500万平方米(按1100元 /平方米测算);
竣工面积达到700万平方米(按施工面积的46.7%测算)。
七、XX年建筑市场开拓工作主要打算及措施
(一)积极应对新形势,采取科学合理的市场对策
因当前我市建筑业企业完成的产值均为存量,故建筑业产值尚未受到整体经济环境的严重影响,但考虑到长期效应,预计房地产市场对建筑业的影响至明年上半年会更加明显。针对宏观经济的波动,我们将采取积极态度,认真分析问题,制定相应对策。
1、冷静对待形势。充分认识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尤其是对房地产业的深刻影响,提醒我市企业做好充分心理及应对准备,加强风险防范意识迎接挑战;同时,应当看到,在外贸和内需面临阻力的情况下,中国城市化的步伐将更加坚定,并进一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xxx期间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将达到一个新的高峰,基础设施的建设对提业支撑形成大经济圈,转变发展方式,统筹城乡一体化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由此可见,我们要解决的问题不仅仅是面对市场萎缩的问题,而是如何积极寻找并抓住发展机遇的问题。
2、加强政策调研。组织全市企业召开行业前景分析座谈会,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参加,及时让企业从理论深度和实践广度熟悉建筑市场发展趋势。开展经常性的外埠市场调研活动,调研建筑市场、新兴专业的发展方向,找准如何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交通投资等的切入点。
3、加快企业转型。引导建筑业企业向技术型、管理型转变。加强项目投标管理,认真分析项目特征和建筑材料等要素的价格影响,规避经营风险;加强资金管理,规避财务风险;加强项目控制,规范项目考核承包制度,规避管理风险;加强工法研究和应用,以科技降成本、求效益,规避竞争风险。
(二)调整经营思路,积极开拓新领域、新市场
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调整经营思路:一是坚持以政府投资项目为主战场,通过项目股份制联营模式,积极与一些市政、轨道交通、公路总承包高等级企业开展合作,加快提高我市建筑业企业市政工程施工能力;二是创优创新房建施工管理水平,巩固提高安置房、政府公共建筑项目的市场占有率,引导企业广泛参与地震灾后建设以及新农村建设,发展西部及欠发达地区的建筑市场;三是鼓励发展建筑智能、机电安装、港航水利、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地质灾害处理等高技术特色专业,避开恶性竞争。
(三)巩固发展重点市场,全力承接大体量工程
发挥弘盛集团龙头带动、拉动作用。带领广大中小企业抢占更多市场份额,确保外埠市场实现“3251”工程,即3个市场达到10亿元以上规模,2个市场力争达到8亿元, 5个市场确保完成3亿元,1个1亿元以上的市场。加快“走出去”步伐,增强二级以上优势企业开拓市场的后劲。强化企业技术、劳务等资源整合,本着“以统为主,统分结合”的方针,加大对二级以上优势企业市场开拓的支持力度。加强银企合作,深入宣传推介,拓宽融资渠道。对重大市场、重大项目建立银企联合考察机制,通过举办银企对接签约会,帮助企业争取信贷额度,解决项目垫资增加、流动资金缺乏的难题。引导企业采取项目股份制的形式联合承接大体量工程。
八、XX年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主要打算及措施
通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我县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023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51.1%,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23人,“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43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67%,控制在市政府规定的2.4%以内。
(一)用足用活援企稳岗政策、全力推动企业加快发展。年县政府机构改革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紧抓住援企稳岗政策实施延长一年的机遇,高度重视,把做好援企稳岗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破口和切入点,解放思想、拓宽思路,打破以往拘泥于企业三险(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齐缴足,符合政策条件要求才给予上报材料争取扶持的保守思想和做法,局党组提出“对上利用突破县优势争取适当宽松政策;对下加大宣传力度动员企业创造条件争取扶持”的目标。通过积极做工作,市局同意通过补缴一块缓缴一块的办法,允许我县欠缴三险企业纳入扶持政策范围。之后,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分头到重点企业宣传政策,算账对比,使企业有了积极性和主动性。利华益、雅美公司等8家企业得到了扶持补贴,使我县受助企业达到11家,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企业7家,受益职工共计达到4031人,争取补贴资金865万元,申请补贴资金额度和受益职工人数均居全市前列。比年7月失业保险基金全市统筹时,我县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累计余额371万元,超出494万元。
(二)创新工作模式,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是积极探索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毕业生新途径。为帮助企业解决急需人才短缺,制约企业发展问题,我们通过多方努力,于年11月份与山东理工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设立了“毕业生就业工作站”,在毕业生就业、实习实践等方面进行长期合作,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遴选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二是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组织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洽谈会,先后为利华益集团、三为农村电力、诚航新能源车辆等县内各类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600余人,缓解了企业人才短缺问题。三是完成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选拔确定了11名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基层乡镇支教、支医、支农、扶贫服务。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全民创业技能。紧密结合创建省级创业型示范城市和全县“全民创业、富民强县”活动,全面推动我县创业促就业工作。一是营造氛围“引”。通过召开返乡创业人员座谈会等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创业先进典型和成功创业经验,引导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加入创业队伍。二是提高技能“推”。年建立了3个创业培训基地,7个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创办15个创业示范企业,对2320名城镇失业人员进行了计算机操作、市场营销等专业的就业再就业培训。同时,将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纳入SYB创业培训范围,开展创业培训4期,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505人,带动2504人实现了就业,有效提高了创业者的创业能力。三是落实优惠政策“扶”。帮扶3名新创业下岗失业人员和2家创业示范型企业办理小额担保贷款415万元;协调工商、税务部门为92名下岗失业职工创业者减免行政事业收费9.6万;有效的解决了创业者创业资金短缺问题。
二、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人才工作指导方针,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资本是第一资本”的观念,不断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机制、评价发现机制、选拔任用机制、流动配置机制、激励保障机制,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保证。
(一)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了我县年公务员考录工作,新录用公务员13人。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举办了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培训班,利用2周时间对全县41名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创新培训方式,首次应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培训方式,举办2期年轻干部能力拓展培训班,培训年轻干部70人。与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公务员培训计划,举办了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班,培训科级以下公务员100人。全面推行股级干部竞争上岗,任免股级干部100余人。
(二)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完善人才评价方式方法,积极做好人事考试报名工作,组织21种资格考试报名,为1338人办理了相关手续。努力做好年职称评审工作,向市评审委员会推荐申报材料104份;组织成立我县工程、农业、中小学教师三个初级评委会,评审初级职称106人。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取得新进展。积极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组织3323余人参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读本》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素养修炼》继续教育培训。
(三)突出抓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一是结合就业培训,扎实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后为东营市百货大楼县店、诚航新能源车辆项目等新招聘的1236人进行培训,并通过考试进行了职业技能鉴定。二是积极做好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和“金蓝领”培训项目报名工作。多渠道宣传发动,全县20名技能人才报名参加“金蓝领”项目培训,42名技能人才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评审,39人被评为技师或高级技师。三是积极组织县内各类用人单位优秀技能人才参加省、市、县首席技师评审,其中3人获得市首席技师荣誉称号,3人获得县首席技师荣誉称号。开展县级首席技师评审在我县这是首次。
(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积极发展人才服务业,大力开展人事工作,为人员提供优质服务,解除了人才及企业的后顾之忧,今年新增人事1970人;建立了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对我县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进行了登记,有146名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被登记在册。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创造条件为利华益集团申报博士后工作站。
三、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强力推进社会保障工作
继续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力求社会保障在保障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目前,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6555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8526人,失业保险参保11366人,工伤保险参保18876人,生育保险参保5600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25100人。年征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100万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7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49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6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50.5万元,征缴农村养老保险基金166.5万元,累计滚存基金1288.4万元。
(一)稳步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各类人群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为全县1793名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人均月增加168元。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认真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调查摸底工作,抽调专门人员对各乡镇、街道进行了“拉网式”调查摸底,同时,积极学习借鉴河口区等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验,为我县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将我县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为符合政策的1361名企业退休人员办理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积极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关系有序稳妥转移。
(三)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征缴稽核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要情报告制度,逐步形成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
四、履行公共人事管理职能,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一)机构改革相关工作顺利完成。一是精心制定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顺利获得市委、市府批准。根据机构改革的相关政策,制定出台了人员划转、财务资产移交及档案保密工作三个配套文件,确保了人员、资产、档案的及时、完整移交。二是做好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和新组建单位人员选调配备工作。先后为6个部门单位调整工作人员47人。三是认真做好机构改革中新组建单位的人员配备工作。按照人员结构优化、身份一致的原则,为新组建单位选调11名工作人员,保障了机构改革后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精心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8月份组织开展了县博物馆公开招聘讲解员工作。10月份为49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1人。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透明,不出任何丁点问题,我们做到提前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抓好考试管理的各个环节,实行“省外命题、市外评委”的办法,坚决杜绝了考试中可能存在的任何违规行为,确保了整个考录工作顺利进行。
(三)做好考核奖励和人员调配工作。一是本着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的原则,对全县2009年度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709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其中792人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对工作成绩突出的284名工作人员给予了嘉奖,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有序开展,实行行政表彰联审制,审核奖励工作人员90余人。二是圆满完成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人员分流安置任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公布后,在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前提下,精心拟定了人员分流方案,这次人员分流涉及8个乡镇(街道),共分流132人。
(四)做好工资管理和离退休工作。为符合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条件的634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了增加薪级工资审批手续;为符合级别滚动条件的204名公务员办理了级别工资滚动调整审批手续;为符合两年一次晋档条件的1514名公务员办理了级别工资档次晋升审批手续;为新录用(聘用)、调整职务、提拔任职、调动工作人员办理了工资手续;为事业单位7915名在职人员、1990名离退休人员办理了津贴补贴清理规范审批手续;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15人,离退休2007人调整了住房补贴;为符合退休条件的94人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做到了把好事办好,让广大职工满意,让领导放心。
(五)做好安置工作。一是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及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1人,随军家属1人。二是全力做好企业干部稳定工作。切实加强管理服务,组织健康查体,发放取暖补贴、八一和春节慰问等方式,实实在在地为他们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五、不断加大劳动执法和劳动关系协调力度,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通过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发展的新型劳动关系。
(一)大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时分析研究法律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帮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二)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调解机制,加强企业自身调解、基层行政调解建设。加大争议仲裁工作力度,健全重大疑难案件合议制度,确保了每起案件的快速准确审理。处理争议案件21件,立案处理21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三)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联合公安、建设、工商等部门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劳动保障年检等多项检查,共检查各类企业和用人单位192家次,涉及劳动者1.8万人次,责令47家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3700余人,督促办理各项社会保险4200余人。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8起,调解处理18起,为职工讨回工资12.5万元,案件处理率达100%。
六、加强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有效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