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5 16:03:1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税收筹划管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系统中的一个价值管理系统,渗透在企业的各个领域中。税收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经济环境要素和现代企业财务决策的变量,对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至关重要。因此,从税收对企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出发,为提高税收筹划效果,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应将税收筹划融合进财务管理的各环节之中,通过各环节间的内在互动,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因此,筹划方案的选择和筹划内容的安排都应围绕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来进行,不能一味地仅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综合考虑筹划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收益,给社会带来利益。决策者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同时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
2.合理性原则。企业在税收筹划活动中所构建的事实要合理。对此,一是要符合行为特点;二是不能有异常现象,要符合常理;三是要符合其他经济法规要求,不能仅从税收筹划角度考虑问题。
3.事先筹划原则。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形成以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如果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已经形成,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只能导致偷税、欠税,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税收筹划。
4.服从财务管理总目标原则。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子系统,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就可能会影响到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5.服务财务决策过程原则。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的安排来实现,不能独立于企业财务决策,必须服务于企业的财务决策。避免税收筹划脱离企业财务决策,从而影响到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6.成本效益原则。只有当筹划方案的所得大于支出时,该项税收筹划才是成功的筹划,因此,企业财务管理者在评估纳税方案时,要引进机会收益、资金时间价值观念,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
7.风险防范原则。税收筹划经常在税收法律法规的边缘上进行操作,蕴含着很大的操作风险。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必须充分防范未能依法纳税及不能充分把握税收政策整体性的风险性。
企业开展税务筹划是以符合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的,不仅有利于正确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而且对于在市场经济中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我国企业而言,在财务管理活动中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尤其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在筹资过程中,由于不同的筹资方式获取资金成本的列支方法在税法中有不同的规定,因此企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选择更有利自己的融资结构,更好实现自己的财务目标。
1.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筹资过程中,从提高经济利益出发,除了考虑资金的筹资渠道和数量外,还必须考虑筹资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纳税因素,从税务的不同处理方式上寻求低税点。企业筹资方式一般有吸收投资、发行股票、债券、借款和融资租赁等。就举债筹资而言,要考虑举债筹资费用,如发行债券要支付手续费和工本费等,而借款虽不需支付手续费和工本费,但要按借款合同金额的0.05‰缴纳印花税,因此税款的缴纳作为筹资费用因素必须考虑。就借款与吸收投资比较而言,企业支付的利息,税法一般允许作为费用税前扣除,而支付的股息则不得扣除。由于存在借款费用抵税的作用,在企业具有偿债能力的前提下,适度举债经营应比吸收投资优先考虑。对于引进外资,税法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于不组成法人的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各方分别核算分别纳税,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但对于有章程、统一核算、共担风险的合作企业可统一纳税并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因此,在利用外资方面,合资经营应是首选,若合作经营应选择紧密型合作,对中方企业来说可享受较多的税收优惠。
2.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进行投资预测和决策时,首先要考虑投资预期获得的效益,其次要考虑收益中属于本企业的有多少。对投资者来说,税款是投资收益的抵减项目,应纳税款的多少直接影响到投资收益率,尤其是所得税对投资收益的影响更需决策者的重视。在对外投资中,股权投资收益一般不需纳税,而债权投资收益则需要纳税,投资者在投资选择时,除考虑风险因素外,对投资收益也不能简单比较。在对本企业投资中,固定资产投资应考虑折旧因素,折旧费用是企业成本费用中的一个重要内容,通常在税前列支,它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的税前利润水平和应纳税款。由于折旧的这种抵税作用,使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折旧因素。对于企业提供的非工业性劳务,可利用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不同税务处理寻求低税负。例如,大型机械设备制造企业,在安装工作量较大的情况下,可注入资金设置独立核算的设备安装公司,使设备价款与安装劳务费合理划分并分别核算,分别缴纳销售设备的增值税和提供安装劳务的营业税,避免按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带来的高税负。
3.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以不同的方式筹集资金,并按照科学的方法投入企业后,其经营活动进入营运周转阶段,这一阶段集中了企业的主要经济活动。筹资、投资的效益通过这个阶段得以实现,而且自始至终包含着税收筹划。企业要根据税法规定,运用有利于企业的税务处理,避重就轻,避有就无,避早就晚,以期减少税收额外负担。所谓税收额外负担,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应当予以征税,但却可以避免的税收负担,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是与会计核算有关的税收额外负担。税收规定,纳税人兼营增值税(或营业税)应税项目适用不同税率的,应当单独核算其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兼营货物销售和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分别计算增值税与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也体现税负从高原则,对纳税人账簿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而税务机关核定的税款往往比实际应纳的税额要高。二是与纳税申报有关的税收额外负担。主要包括:企业实际发生的财产损失,未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不得税前扣除;纳税人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作为权益放弃,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税务机关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得作为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的基数,税务机关查补的所得税不得作为投资抵免的税款,但要作为计算抵免的基数,对符合条件的减免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报批,逾期申请,视同权益放弃,税务机关不再受理等等。
对于经营过程中的税收额外负担,企业应通过采取加强财务核算,主动争取低税负核算形式,按规定履行各项报批手续,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认真做好纳税调整等项措施加以避免。
二、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探讨税收筹划,目的是本着积极的态度,发挥其正面效应,采取可行措施限制、摒弃其消极影响。
一、什么是国际税收筹划
国际税收筹划是指跨国纳税义务人利用各国税法差异,通过对跨国筹资、投资、收益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先规划和安排,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减少或消除其对政府的纳税义务。国际税收筹划是国内税收筹划在国际范围间的延伸和发展,其行为不仅跨越了国境,而且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税收政策,因此国际税收筹划较国内税收筹划更为复杂。国际税收筹划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一是国际税收筹划的主体是具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即纳税人;二是税收筹划的过程或措施必须是科学的,必须在税法规定并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精心安排,才能达到的;三是税收筹划的结果是获得节税收益。因此,偷税、漏税尽管能达到税款的节省,但由于其手段违法,不属于税收筹划的范畴。
二、国际税收策划的可行性分析
企业要进行国际税务策划,首先要对各国的税制有较深的认识。因为国际税务策划的客观基础是国际税收的差别,即各国由于政治体制的不同,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国税制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为跨国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的空间和机会。企业只有在全面掌握有关国家税收法规及其具体税制的基础上,兼顾考虑一些其它客观因素,才有可能制定出正确的税务筹划方案。因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各国之间税收的差异
世界各国都是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来制定符合其利益的税收制度的,因而在税收制度上各国存在一定的差别,跨国企业可利用这些差别如选择低税经营、对纳税义务确定标准的差异、税率的差异、税收基数上的差异等进行有效的税收策划。
此外,各国在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别。一般说来,发达国家税收优惠的重点放在高新技术的开发、能源的节约、环境的保护上;而发展中国家一般不如发达国家那么集中,税收鼓励的范围相对广泛得多。为了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发展中国家往往对某一地区或某些行业给予普遍优惠,税收优惠政策相对要多一些。可见,不同国家税收制度的差异为跨国经营的税收筹划提供了种种可能,跨国经营者面对的税收法规越复杂,税收负担差别越明显,其进行筹划的余地就越大。
(二)避税港的存在
避税港是指为跨国经营者取得所得或财产提供免税和低税待遇的国家和地区,为众多跨国投资者所青睐。由于避税港的税负很轻,如百慕大对所得、股息、资本利得和销售额不征收任何税收,也不开征预提和遗产税,因而成为跨国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理想场所。
(三)税收协定网络的不断拓宽
目前,世界上国家与国家之间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已有1000多个,我国已与63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随着贸易全球化进程的日益加快,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所签订的税收协定将会越来越多,这将成为跨国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温床。由于税收协定对缔约国的居民纳税人提供了许多优惠待遇,所以跨国纳税人在选择投资国时一定要注意这些国家对外缔结协定的网络情况。
(四)经济全球化提供了税收筹划的新环境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贸易自由化和金融市场自由化为跨国经营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更大的可能。由于国际资本流动的加速和自由化降低了资本成本,提高了税收负担在公司决策中的重要性,因此也加强了跨国经营进行税收筹划的意识。
从上述分析可知,国际税务筹划的基础就是各国税制的差异。企业只有在全面掌握有关国家税收法规及其具体税制的基础上,加以考虑一些其它客观因素,才有可能制定出正确的税务筹划方案。
三、跨国公司进行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一)利用投资地点的合理选择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1.充分利用各国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税负水平低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
在跨国经营中,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税收负担水平有很大差别,且各国也都规定有各种优惠政策,如加速折旧、税收抵免、差别税率和亏损结转等。选择有较多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必能长期受益,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还应考虑投资地对企业的利润汇出有无限制,因为一些发展中国家,一方面以低所得税甚至免所得税来吸引投资;另一方面又以对外资企业的利润汇出实行限制,希望以此促使外商进行再投资。此外在跨国投资中,投资者还会遇到国际双重征税问题,规避国际双重征税也是我国跨国投资者在选择地点时必须考虑的因素,应尽量选择与母公司所在国签订有国际税收协定的国家和地区,以规避国际双重征税。
2.尽量选择在国际避税地进行投资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使用三种税制模式,即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和低税制模式。实行低税制模式的国家和地区一般称为“避税地”,主要有三种类型:(1)纯国际避税地,即没有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净财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国家和地区,如百慕大、巴哈马等;(2)只行使地域管辖权,完全放弃居民管辖权,对源于国外所得或一般财产等一律免税的国家和地区,如瑞士、香港、巴拿马等。(3)实行正常课税,但在税制中规定了外国投资者的特别优惠政策的国家和地区,如加拿大、荷兰等。显然,投资者若能选择在这些避税地进行投资,无疑可以免税,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二)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方式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跨国投资者不同的企业组织方式在税收待遇上有很大的差别,如采用分公司和子公司时:子公司由于在国外是以独立的法人身份出现,因而可享受所在国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则是企业的一部分派往国外,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但子公司的亏损不能汇入国内总公司,而分公司的亏损则可汇入总公司。因此跨国经营时,可根据所在国企业情况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例如,在海外公司初创期,由于亏损的可能性较大,可以采用分公司的组织形式,而当海外公司转为盈利后,若及时地将其转变为子公司形式,便能获得分公司无法获得的许多税收好处。
(三)选择有利的资本结构和投资对象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企业的经营资本通常由自有资本(权益)和借入资本(负债)构成,各国税法一般规定股息不作为费用列支,只能在税后利润中分配,而利息则可作为费用列支,允许从应税所得中扣减。因而,企业要选择自有资本与借入资本的适当比例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如企业选择融资租赁既可以迅速获得所需资产保障企业的举债能力,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减少了纳税基数。对于投资对象的选择,跨国经营者应着重了解投资国有关行业性的税收优惠及不同行业的税制差别。
(四)利用关联企业交易中的转让定价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转让定价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内部转让交易确定的价格,通常不同于一般市场上的价格,转让定价可以高于、低于或等于产品成本。国际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往往受跨国公司集团利益的支配,不易于受市场一般供求关系约束。由于在现代国际贸易中,跨国公司的内部交易占有很大的比例,因而可利用高低税收差异,借助转移价格实现利润的转移,以减轻公司的总体税负,从而保证整个公司系统获取最大利润。
(五)通过避免设常设机构来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常设机构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场所,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和作业场所等。它已成为许多缔约国判定对非居民营业利润征税与否的标准。对于跨国经营而言,避免了常设机构也就避免了立刻在非居住国的有限纳税义务。特别是当非居住国税率高于居住国税率时,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因而,跨国经营者可通过货物仓储、存货管理、广告宣传或其他辅营业活动而并非设立常设机构来达到在非居住国免税的义务优惠。
(六)通过选择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会计方法的多样性为税收筹划提供了保障,跨国企业应选择符合国际税务环境的会计核算方法。为减轻对外投资建立的公司的税务负担,跨国企业要注重对东道国税务会计的研究,巧妙地使用各种会计处理方法,以减轻税务或延缓纳税。如平均费用分摊是最大限度地抵销利润、减轻纳税的最佳方法。
除此之外,各项基金的提取、会计科目的使用与会计政策都是税务筹划的内容。
四、企业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时应注意的问题
跨国纳税人面对风云变幻的世界经济气候和错综复杂的国际税收环境制定国际税收计划,其根本目的在于纳税负担最小化。因此,笔者认为,我国跨国经营企业在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深入了解各国税收制度及相关信息
要了解各国的税收制度、税种、税率、计税方法以及在各国的经营形态、收益的种类、经营内容、税收地点以及政治、军事、科技、文化、民俗等,这些都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而影响着企业的财务和税务安排。
(二)要有多个备选方案
跨国经营企业应全面分析情况,从各个角度尽可能地设计多个备选方案,并从中选择最有利的方案。
(三)要有全局观念
1、节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充分利用税法中的一些优惠开放政策,巧妙地筹划筹资、投资和经营等企业活动,达到少缴甚至不缴税款的目的的一种行为。如国家对保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环保行业以及一些贫困地区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选择投资地点、行业时,可综合考虑投这些因素,用足税收优惠政策,以达节税减支的效果。2、避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利用我国税法中存在的漏洞和空白从而获取税收利益的一种筹划手段。避税筹划处于不合法也不违法的位置,其与违背税法规定的逃税漏税行为存在着根本上的不同。如目前国家将交通运输业等大量服务性行业纳入增值税范围征税,在这税种征收转型过程中,存在大量法律上的空白,若筹划得当,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等均可通过筹划节省大量的税额。对于这种现象,国家只能采取完善税法、填补空白和堵塞漏洞等反避税措施对此加以控制。3、转嫁筹划,是指企业纳税人为减轻税收压力,通过调整价格和变动,将税负转给他人负担的经济行为。说白了,就原纳税人通过提高或降低价格,将自己的税收向前或向后转移给别人负担。
(二)实现途径
1、降低税负途径。即在多种可选择的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负低的一种(包括不纳税),这也就代表着选择低的税收成本。事实上,纳税筹划能够做得最多的就是少纳税,完全不纳税很难做到,因为国家在存在避税空间的领域总会出台相应的反避税措施。2、滞延缴税时间。也叫缓纳税,是指在合法的前提下,尽量推迟缴纳税款,以便获得资金时间价值和其他经济收益。滞延缴税时间即相当于企业得到了一笔与滞延期纳税数额相等的无息贷款,可为企业带来二次效益。例如,纳税人在资金困难时,可通过法定的程序申请税务机关同意缓缴税款。
二、实施税收筹划的重要环节
(一)筹资环节
企业筹集资金除权益资金外,主要是负债。负债筹资的好处:一方面是债务的利息可以起到抵减应税所得,减少应纳所得税额。按目前的税收政策,负债的利息支出可在税前抵扣,也就是说可以从年末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减,从而降低了企业所需缴纳的所得税费用。另一方面,还体现在通过财务杠杆作用增加权益资本收益率上。因此,只要企业息税前投资收益率高于负责成本率,增加负债额度,提高负债的比例就会带来收益提高的效应。
(二)资金营运环节
企业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财务管理涉及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现金管理等方方面面,若关注税收筹划,可以达到节税的效果。众所周知,对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有多种方法,存货有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虽然存货和固定资产在最终使用后,其价值都趋于零或相同值,但存货的计价方法和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不同,其每期末的价值量相差是很大的,进而影响企业的损益。比如,当原材料价格下降时,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的发货成本较高,造成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偏低,进而达到节税效果。同理,充分利用不同的方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也会对每期的折旧费用产生较大差别,从而影响企业各期的利润,进而影响纳税额。
(三)投资环节
目前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经济特区和西部地区,企业可以从这个角度选择投资区域。其次,设立分支机构中的纳税筹划。税法规定分公司可和总公司合并纳税,而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只能单独纳税。因此,企业如何选择分支机构的形式需要综合考虑分支机构的盈利能力,尽量在分支机构亏损期间采取分公司形式,而在分支机构盈利期间采用子公司的形式。最后,投资行业对纳税的影响。对于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内容的行业,国家都会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比如,目前对环境保护、高新科技等行业进行投资的企业,国家都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1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经营范围的扩大和涉税事项的不断增多,加之我国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使企业的纳税风险越来越大。企业税务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中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已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部份、各个环节。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根本目标。税负成本是企业的外在成本,凡是成本有管理和控制的必要性,通过这种管理,使企业税负成本最低,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因此,通过加强企业的税务管理,可使企业在合法安全经营的前提下,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企业税务管理是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法,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缴纳税款,从而降低税收成本,实现税收成本最小化的经营管理活动。企业应及时转变观念,积极面对当前税收环境,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减少企业纳税风险并通过一定的税收筹划,实现企业税负成本最低。
一、企业税务管理现状分析
1.税务管理意识淡薄。现在部份企业还没有税务管理的理念,认为缴税是会计的事,会计按会计形成的会计资料计算缴税,税务管理的意识不足。
2.滞后性。投资决策时期或项目开展前期,对相应经营行为的涉税分析不足,往往到事后,纳税行为已发生才关注税收成本。
3.没有专职税务管理人员,税务管理由财务人员兼任,财务人员对税法及税务管理技能的掌握程度有限,使企业的纳税成本加大,纳税风险出现的几率加大。
企业规模的扩大,经营方式趋向多样化,企业的涉税种类及涉税环节增多,企业的纳税问题愈加突出,另一方面,国家税法体系的复杂性,企业潜在的纳税成本和涉税风险上升。为此企业进行有效的税务管理意义更加突出。
二、企业进行税务管理的意义
1.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有助于降低税收成本。企业的税收成本主要包括:一是税收实体成本,即企业依法应缴纳的各项税金;二是税收处罚成本,即企业因纳税不当而交的税收滞纳金和罚款。因此,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可以降低或节约税收实体成本,也可避免税收处罚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企业税务管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企业进行税务管理的过程,就是不断加强税法的学习和运用的过程,同时管理人员不仅要熟知各项税收法规,还要熟知《会计法》、会计准则,对税务管理人员的税法知识要求高,同时增强了企业经营者依法纳税的意识。从而提高了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3.企业税务管理,有利于增强纳税意识,提高涉税风险防范能力。企业的纳税风险主要来源于:一是企业管理人员因不能及时、全面掌握税收法规,从而失去运用该税收法规的最佳时机,造成经济损失;二是企业管理人员因不能正确理解和运用税收法规,受到税务机关处罚,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三是企业管理人员因不懂得充分运用税收政策技巧,造成经济损失。加强企业税务管理,企业正确运用税收政策的能力不断提升,无形中增强了企业的纳税意识,提高涉税风险的防范能力。
4.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有助于企业内部产品结构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税收作为国家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的经济手段,企业通过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可以根据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鼓励政策和各项税种的税率差异,进行合理投资、筹资和技术改造。
企业要进行有效的税务管理,实现税务管理目标,其核心主要方法就是进行税收筹划,通过税收筹划,实现企业税负最小化的同时,为企业经营活动的总目标服务。
三、加强税务管理,合法进行税收筹划
所谓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它本质上是企业为实现收益最大化对涉及税收的经济事项进行的安排。税收筹划一般应具有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符合政策导向性、普遍性、专业生特征。
1.税收筹划的合法性。税收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实施,以法律为界限,不能为了违法意图而进行筹划。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周密考虑每项计划及其实施过程,不能超越法律的规范。若实施了违法的筹划方案,有可能被认为是偷税,将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2.税收筹划的筹划性。税收筹划必须事先规划、设计安排。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多方面的,税收规定也是有针对性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待遇也往往不同,这为企业提供了可选择较低税负决策的机会。如果经营活动已发生,应纳税收已确定而去偷逃税或欠税,都不是税收筹划。
3.税收筹划的目的性。目的性表示企业要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有两层意思:一是选择低税负,另一层意思是滞后的纳税时间,通过税收筹划,实现纳税期的推后,从而降低企业的资本成本,通过税负减轻而达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4.税收筹划的普遍性。由于税种的不同,税率的不同,减免及优惠的不同,为企业提供了税收筹划的机会,也决定了税收筹划的普遍性。
5.税收筹划的多变性。由于税收政策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在不断变化,因此税收筹划具有多变性,企业只有随时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相应调整税收筹划,才能使税收筹划合法有效。
6.税收筹划的专业性。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税收筹划的参与者应是具备财税、法律、会计等多方面知识的综合型人才,并非普通财会人员都能为之,若税收筹划失败,将演化为避税乃至逃税行为,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企业加强税务管理,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有利于实现企业税后收益最大化,但我们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把握好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的本质区别,及税收筹划的局限性,避免筹划不当给企业带来更多的经营、税务风险。
参考文献:
一、税收筹划和税务管理的涵义及关系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以税收政策为导向,以节税为目的,选择和安排企业筹资、投资和经营及交易等事项的过程,是在对税收法规学习、研究的基础上,对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进行统筹策划获得财务利益的行为。
从本质上说,税收筹划是一种理财行为,属于纳税人的财务管理活动,并赋予了财务管理新的内容。如何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更加合理、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成为企业战略管理中需要重点考量的问题。
税务管理是在税收筹划的基础上发展、衍生出的一个概念。企业税务管理是一种不同于税收筹划的过程管理,或者讲是一个系统的管理进程,是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目标,在控制税务风险的前提下为实现企业纳税成本的最小化,而对企业的涉税业务和纳税事物进行分析、筹划、监控、预测、实施等全过程的管理行为的总和。
企业税务管理研究的是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如何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讲,税务筹划仅仅是税务管理的一个部分,而税务管理还包括了税务风险防控。税务筹划主要研究的是如何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而税务管理的目的除了要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外,还要控制企业的税务风险。两者相互制约、辩证统一,共同服务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做好税务管理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则
1、合法和诚信原则
企业在实施税务管理工作中,要严格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合法的手段为企业节约纳税成本。否则,所实施的税务管理工作很可能就沦为偷税、漏税的行为,企业为此也会遭受严厉的法律制裁,企业财产、声誉等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企业在税务管理工作中也要严格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企业的诚信纳税行为不仅可以有效地减少税务风险,其诚信的精神也能获得企业管理层、员工等内部群体以及商业合作伙伴等外部群体的信任,同时也更容易获得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的支持和认可,提升企业社会形象,改善企业社会关系,降低管理成本和合作成本,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2、全面控制原则
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重心应放在纳税行为之前。相比被动的事后管理,事前管理能够预判可能的筹划空间和机会,提前预计可能出现的税务风险,从而设计最优化的税务管理方案,进行科学的决策和有效的反馈。
在此基础上,企业应该进一步梳理与税收有关的经营过程和管理环节,通过建章立制,将风险防控工作融入投融资决策和生产流程,与企业内部控制和业绩评价等有机结合,建立全面的、一体化的控制体系,从而保证整个管理过程的连贯性和有效性。
3、经济效益原则
成本效益原则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企业要通过寻求纳税方案的最优化选择,降低纳税成本;另一方面,税务管理在帮助企业获得节税收益的同时,本身也会产生相应的管理成本。要符合成本收益的原则,就必须使企业因采取税务管理而产生的额外管理成本不能超过企业最终获得的节税收益。可以说,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不能简单认为税负最轻的方案便是最优,一味追求税收负担的降低往往会导致企业总体利益的下降。
三、税务管理的系统构建
作为一个系统工程,税务管理要间接服务于企业的财务目标,并要最终服务于企业战略目标。
1、管理前置:与财务管理的结合
从根本上说,税务管理应该归结为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基于战略视角进行税务管理,不能仅仅通过某些具体税种进行筹划和安排,而应当从资金运动的全过程进行整体把握,具体包括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分配环节的税收筹划和税务风险控制。
(1)筹资过程的税务管理。主要是分析在税收因素的影响下,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的关系,涉及的问题包括:资本结构的变化如何影响企业的税负及业绩,企业如何在筹集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实现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等等。
(2)投资过程的税收筹划。经济学理论认为,税收通过影响资本成本从而影响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取决于每一新增投资的边际报酬率,而税收正是通过影响边际报酬率而影响企业的投资决策。因此,进行税务管理,需要关注税收对投资决策的影响,进而从企业投资过程中寻求税收筹划的技术和方法。
(3)股利分配过程的税务管理。股利分配是股东投资过程中的收益环节,通常包括股息所得和资本收益所得。通常情况下,股息所得的税率要比资本收益所得的税率高,这种不同股利分配政策在股东利益上的差异,为企业股利分配过程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企业在进行股利分配的过程中,在遵循税收制度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通过选择有利于股东利益的股利政策,使得股东的税负最轻,达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2、管理嵌入:与内部控制的结合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税务风险作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之一种,理所应当被纳入企业内部控制要素之内。只有对纳税环节的各类风险进行合理预期和有效控制,才能保证企业真正享有税收筹划所带来的节税收益,实现价值最大化。
既然税务管理是伴随企业从始至终,那么企业从拟投资设立到生产、销售直至进入清算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需要规避的税务风险。加强内部控制,对纳税风险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把纳税风险降至最低,是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要课题。
建立税务风险预防机制,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企业管理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和风险防范理念,防止和杜绝一味“逃税”、“漏税”的错误观念;其次,应加强对当前国家税收政策的研究力度,防范在政策上给企业税务带来风险;再次,企业应保持谨慎态度对待企业纳税筹划,要合理选择优惠的政策路径;最后,企业应定期收集相关信息,对企业税务管理的效果进行评估,以便及时调整和改善企业的税务策略。
3、管理促进:与业绩评价的结合
业绩评价是企业为了衡量企业既定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企业内部各部门、个人对目标实现的贡献程度的一个评判过程。具体地说,业绩评价是指评价主体运用数量统计和运筹等方法,采用特定的指标体系,对照设定的评价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通过定性定量对比分析,对评价客体在一定期间的业绩作出客观、公正和准确的综合评判。
税务管理最终目标也是协助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乃至战略目标的实现。从根本上讲,一套合理有效的评价机制理所应当要把税务管理的成效纳入到相关部门的考核评价指标当中去。这样可以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对问题进行分析和反馈,兴利除弊,不断提高税收筹划水平。
税收筹划评价体系大体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可以进行量化的指标评价标准,可以根据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二是不可量化的非财务指标评价标准,需要按照一定的步判断标准和环境因素来进行判断和分析,具有一定的人为主观因素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蔡昌.2009.税收筹划:理论,方法与案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 曹萍.2009.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企业税务管理若干问题研究[D].复旦大学硕士论文.
[3] 陈石.2012.加强企业税务管理的途径探究[J].中国总会计师(01):116―117.
2.税收筹划是一种前期策划行为。现实经济生活中,政府通过税种的设置、课税对象的选择、税目和税率的确定、以及课税环节的规定来体现其宏观经济政策,同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投资者或消费者采取符合政策导向的行为,税收的政策导向使纳税人在不同行业、不同纳税期间和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税负差别。由于企业投资、经营、核算活动是多方面的,纳税人和纳税对象性质的不同,其涉及的税收待遇也不同,这为纳税人对其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等纳税事项进行前期策划提供了现实基础。税收筹划促使企业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权衡选择,将税负控制在合理水平。若企业的涉税活动已经发生,纳税义务也就随之确定,企业必须依法纳税,即纳税具有相对的滞后性,这样税收筹划便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上讲,税收筹划是以经济预测为基础,对企业决策项目的不同涉税方案进行分析和决策,为企业的决策项目提供决策依据的经济行为。
3.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行为。合法性是进行税收筹划的前提,在此应注意避税和税收筹划的区别。单从经济结果看,两者都对企业有利,都是在不违反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采取的目标明确的经济行为,都能为企业带来一定的财务利益。但它们策划的方式和侧重点却存在本质的差别;避税是纳税人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利用税收制度和征管手段中的一些尚未完善的条款,有意识地从事此方面的经营活动达到少交税款的目的,侧重于采取针对性的经营活动;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以税法为导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进行筹划,侧重于挖掘企业自身的因素而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进行的筹划活动。避税是一种短期行为,只能注重企业当期的经济利益,随着税收制度的完善和征管手段的提高,将会被限制在很小的范围;而税收筹划则是企业的一种中长期决策,兼顾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企业发展的长期利益,具有更加积极的因素。从这方面看,税收筹划是一种积极的理财行为。
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在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引导和依法经营的前提下,应从维护自身整体经济利益出发,谋求长远发展。税收作为国家参与经济分配的重要形式,其实质是对纳税人经营成果的无偿占有。对企业而言,缴纳税金表现为企业资金的流出,抵减了企业的经济利益。税收筹划决定了企业纳税时可以采用合法方式通过挖掘自身的因素实现更高的经济效益。这样企业在竞争中进行税收筹划活动便显得极为必要。
二、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税收筹划涉及到企业与税收有关的全部经济活动,在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分析的角度有很多,在此仅对税收筹划应用结果的表现形式进行简要的分析。
1.通过延期纳税,实现财务利益。资金的时间价值是财务管理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冈素,而延期纳税直接体现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假定不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企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较大变化,在某些环节中,在较长的一段经营时期内交纳的税款总额不变,只是由于适用会计政策的不同,各期交纳税款不同。根据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前后各期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如存货成本确定和提取折旧等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从理论上讲,购置存货时所确定的成本应当随该项存货的耗用或销售而结转,由于会计核算中采用了存货流转的假设,在期末存货和发出存货之间分配成本,存货计价方法不同,对企业财务状况、盈亏情况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进而对当期的企业所得税有一定的影响。折旧提取与此类似,采用不同的折旧提取方法各期提取折旧的数额不同,对当期的企业所得税的数额有不同的影响。但从较长时期看来,企业多批存货全部耗用和固定资产在整个使用期限结束后,对企业这一期间的利润总额和所得税款总额并未有影响。税收筹划起到了延期纳税的作用,相当于得到了政府的一笔无息贷款,实现了相应的财务利益。另外,纳税人拥有延期纳税权,可直接利用延期纳税获得财务利益。企业在遇到一些未预见的事项或其他事件时如预见到可能出现财务困难局面时,可以依据税收征管法提前办理延期纳税的事项,甚至可以考虑在适当的期间内以交纳税收滞纳金为代价的税款延期交纳以解企业的燃眉之急,为企业赢得有利的局面和时间,来缓解当前财务困难的情况。
2.优化企业税负,实现财务利益。一是对从事享有税收优惠的经营活动或对一些纳税“界点”进行控制,直接实现财务利益。如税法规定企业对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开发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数增长达到10%(含10%)以上(此处10%即是一个界点),其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除按规定可以据实列支外,年终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增长额未达到10%以上的,不得抵扣。企业的相关费用如接近这一界点,应在财务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加大“三新费用”的投资,达到或超过10%这一界点,以获取财务利益。这方面的例子很多,不再一一列举。
二是对经营、投资和财务活动进行筹划,间接获得相应的财务利益。如企业的融资决策,其融资渠道包括借入资金和权益资金两种。无论从何种渠道获取的资金,企业都要付出一定的资金成本。两者资金成本率、面临的风险和享有的权益都不同,其资金成本的列支方法也不同,进而将直接影响企业当期的现金流量。再如税收筹划在利润分配中的运用。以股份制公司为例,公司的股利政策不仅影响到其股东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而且也影响到该股份公司的现金流量。常见股利的分派形式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若发放现金股利,企业须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股东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发放股票股利,便可将盈余留在企业内部,股东虽未得到现金收入,却可以从股票价值增加量中获取收益,也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由于不用支付现金股利,可以增加营运资金,还相对扩大了所有者权益的数额,使企业价值最大化,增加了今后发展的潜力。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税收筹划作为一种财务管理活动,对企业的经济行为加以规范的基础上,经过精心的策划,使整个企业的经营、投资行为合理合法,财务活动健康有序。由于经济活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企业应立足于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现实情况,策划适合自己的筹划方案。
1.企业的财务利益最优化。税收筹划是为了获得相关的财务利益,使企业的经济利益最优化。从结果看,一般表现为降低了企业的税负或减少了税款交纳额。因而很多人认为税收筹划就是为了少交税或降低税负。笔者认为这些都是对税收筹划认识的“误区”。应当注意的是,税负高低只是一项财务指标,是税收筹划中考虑的重要内容,税收筹划作为一项中长期的财务决策,制定时要做到兼顾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在某一经营期间内,交税最少、税负最低的业务组合不一定对企业发展最有利。税收筹划必须充分考虑现实的财务环境和企业的发展目标及发展策略,运用各种财务模型对各种纳税事项进行选择和组合,有效配置企业的资金和资源,最终获取税负与财务收益的最优化配比。
作为西方国家几乎家喻户晓的税收筹划(taxplanning)(也称节税taxsaving),在西方早已广而有之。而在我国,税收筹划在改革开放初期还是鲜为人知的,只是近几年才逐渐为人们所认识、了解和实践。作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纳税人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对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与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获得正当的税收利益的税收筹划,其特点在于合法性、筹划性和目的性。税收筹划与避税相比,主要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完全合法的,甚至是税收政策应予以引导和鼓励的;而后者虽不违法,但有悖于国家税收政策导向和意图。随着21世纪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税收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人们必将会对税收筹划有一个全面而正确的认识。纳税人的筹划愿望会更加强烈,将会越来越多地运用税收筹划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税收筹划取得税务利益的基本方法
1.利用税务优惠政策。税务优惠是政府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目的,对纳税人实行的税收鼓励,它是通过政策导向影响人们生产与消费的偏好来实现的,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无论是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不把实施这样或那样的税务优惠政策作为引导投资方向、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加以利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务优惠政策在配合我国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战略目标,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策调控经济能力的提高,我国的税务优惠措施也在不断调整中逐步完善。表现为在继续以产业政策和区域开发政策为投资鼓励重点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投资鼓励的科技导向;在稳定现有的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基础上,更注重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税务环境;在税务优惠形式上从较为单一的降低税率、减免税期,向投资税收抵免,加速折旧、亏损结转等多种形式并用转变。
国家税务优惠政策为纳税人进行税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纳税人通过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实现“节税”的税收利益,自然成为纳税人各种筹划方法中最便捷的首选。
但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时还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注重对优惠政策的综合衡量。政府提供的税务优惠是多方面的,纳税人的眼睛不能仅盯在一个税种上,因为有时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要多缴。因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从各种税收优惠方案中选出最优的方案。
注重投资风险对资本收益的影响。国家实施税收优惠是通过给纳税人提供一定的税收利益而实现的,但不等于纳税人可以自然地得到资本回收实惠,因为许多税收优惠是与纳税人的投资风险并存。比如发展高新技术,往往投资额大,回收时限长,而且失败的因素多。资本效益如果不能落实,再好的优惠政策也不能转化为实际收益。因此在税收筹划中必须作仔细的衡量和慎重的决策。
2.高纳税义务转换为低纳税义务。所谓高纳税义务转换为低纳税义务,指的是在同一经济行为而有多种税务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避开“高税点”,取向“低税点”,以减轻纳税义务,获取新的税收利益。最明显的例子之一是所得税边际税率的选择。
税率的运用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用绝对量来表示,通称为“定额税率”,即按照课税对象的一定数量,规定一定的税额。另一种用百分比的形式来表示,主要是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比例税率表示,不论课征对象和数额如何变化,课税的比率始终按规定的比例不变,比如营业税按商品销售收入的3%课征;累进税率表示,课税的比率因课税对象的数额大小不同而变化,通常是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累进税率又可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所谓全额累进税率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为基础计征税款的累进税率。所谓超额累进税率是分别以征税对象数额超过前级的部分为基础计算征税款的累进税率。
3.纳税期的递延。纳税期的递延,也称为延期纳税。即允许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或延迟缴纳税款。纳税期的递延,给纳税人带来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延期纳税的好处有:有利于资金周转,节省利息支出,以及由于通货膨胀的影响,延期以后缴纳的税款的币值下降,从而降低了实际纳税额。
在一些情况下,税法特别作出了可延期纳税的规定。在有些情况下,纳税人还可获得税法本身未规定的延期纳税,以达到避税目的。
税收递延的途径是很多的,纳税人从中可得到不少税收实惠。采取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企业实现递延纳税的重要途径。税收筹划的目标,便是在不违反税法前提下,尽量地延缓缴税,这等于得到一笔“无息贷款”,并随之得到上述各种额外的税收好处。
二、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实践
从税收筹划的实践来看,税收筹划的领域十分广泛,具体的筹划方法也有很多种。但从企业的角度分析,税收筹划主要在两大领域内展开,一是生产经营与财务管理活动中的税收筹划,二是纳税申报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1.在生产经营与财务管理活动中开展税收筹划。主要的筹划方法有以下几种:
(1)投资选择法。包括投资活动中的投资地点、投资方式、投资项目和企业的组织形式等多方面的选择。就投资地点而言,有经济特区与非经济特区、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境内投资与境外投资等之分;就投资方式而言,有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之分;同时间接投资有股票投资与债券投资之分;同是债券投资有国家债券、企业债券与金融债券投资之分;就投资项目而言,有国家鼓励的投资项目与国家限制的投资项目之分;就企业的组织形式而言,有内资企业与中外合资企业、子公司与分公司、联营企业与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等之分。所有这些不同的投资地点、方式、项目和企业组织形式涉及的税收政策各不相同,正确的投资选择可以获得节税利益。
(2)融资选择法。吸收投资与举债是企业的两种基本的融资方式,通常情况下税法规定吸收投资的融资成本(股息)只能在所得税后扣除,而举债的融资成本(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因而举债融资比吸收投资融资更具有节税功能。进一步分析,同时吸收投资融资,吸收实物投资与吸收货币投资也有区别,前者对实物资产处置时还可能要纳税,后者则不论如何使用均不需纳税;同样的举债融资,向金融机构举债,其利息支出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而向其他单位或个人举债其利息支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只允许部分在所得税前扣除。可见这两方面也存在着税收筹划的可能。
(3)经营方式选择法。企业的经营方式多种多样,而不同的经营方式通常需要负担不等的税收。如自营与出包、出租,分散经营与合并经营,专营与兼营,包销与代销,内销与外销,直接出口与委托出口等等。对这些不同的经营方式作出合理的选择可以获得一定的税收利益。
(4)物资采购选择法。主要包括采购地点、采购对象和供应商等方面的选择。如按现行税法规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与我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定的,进口关税要按普通税率计征,若原产地与我国订有关税互惠协定,则进口关税可按优惠税率计征。
(5)资产使用选择法。主要包括资产计价和资产折旧方面的选择。
(6)盈余分配选择法。主要包括按时分配与推迟分配,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以及货币分配与实物分配等多种选择。任何恰当的选择都能获得税收上的好处。
2.在纳税申报活动中开展税收筹划,有时可以独立进行,有时还要结合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活动来进行。主要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缴纳税种选择法。如发生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在现行税法规定基础上,企业通过合理安排可以实现缴纳增值税还是缴纳营业税或者分别缴纳两种税的选择。又如个人投资办企业可以结合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在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是缴纳企业所得税之间进行取舍。
(2)纳税主体选择法。如按现行税法规定,销售应税货物的企业,凡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作为一般纳税人纳税,凡不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企业出包、出租给个人经营,凡变更营业执照的,应由个人纳税,凡不变更营业执照的,应由企业和个人分别纳税;单位支付个人所得,凡由个人负担税款的单位应负责代扣代缴税款,凡由单位负担税款的应由单位负责缴纳税款。这些选择的主动权都掌握在企业手里,企业可以从节税方面作出合理选择。
(3)计税依据选择法。如现行营业税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计税营业额的确定,土地增值关于开发费用扣除额的确定,企业所得税关于纳税调整项目金额的确定,个人所得税关于个人捐赠免税扣除额的确定等等,都明确规定了一定的条件与标准。合理利用这些条件与标准,可以适当缩小税基或避免扩大税基,从而获得一定的税收利益。
(4)税目税率选择法。主要是指在实行差别较大的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条件下,尽量满足税法规定的条件,选择适用相对较低的税目税率。如企业既有应税销售额又有免税销售额的情况下,应当准确核算两种销售额,否则,按税法规定不得享受免税优惠。又如消费税规定对混合原料酿制的白酒应从高适用税率征税,对此企业就应注意避免可能会增加税负的生产方式。
(5)纳税地点选择法。主要是指在境内纳税与境外纳税、企业所在地纳税与经营所在地纳税、税收优惠地区纳税与非税收优惠地区纳税之间的选择。一般情况下,税法对纳税地点都有明确规定,如要改变纳税地点必须满足税法上的特别规定。但由于国家之间或地区之间税收负担通常存在较大的差异,故企业可以结合投资地点选择或创造条件满足税法的特别规定,从而选择有利的纳税地点。
二、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又称节税,是指纳税人在既定的税法和税制框架内,从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选择和规划,使自身税负得以减轻或延缓的符合立法意图的活动。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合理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从而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三、逃税、避税与税收筹划的区别
逃税、避税还有税收筹划虽然终极目的是一样的,即以规避或减轻税收负担,其行为也都表现为纳税人的故意,但是途径或者手段是不同的,具有本质的差别,存在着区别。税收筹划既不同于逃税,也不同于避税。但它们在法律性质和行为方式上又是截然不同的,主要区别如下:
(一)从法律角度看三者区别
避税是纳税人通过人为安排交易行为,利用税法的缺陷与漏洞,来达到规避或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没有直接违犯税法。但是逃税是企业发生了应税行为,却没有依法如期、足额地缴纳税款,而是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达到不纳税或少纳税的目的。它是不合理的、违法的,是对税法的挑战与蔑视,如果一旦被发现,必然要受到相关部门的惩罚。税收筹划则是税法允许甚至鼓励的,在形式上,它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为依据。在实行中,又是顺应立法意图的。可以说节税的动机是合理的,手段是合法的。从以上可以看出,逃税和避税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歪曲了经济运动的规律,违背了“税负公平”的原则。而且避税只是在形式上不违反法律,但实质上却与立法意图、立法精神相悖。这种行为本身是税法希望加以规范、约束的,但因法律的漏洞而使该目的落空。而一旦这些缺陷得以弥补,避税行为就再也不能游离于税法之外,就会被纳入法律所规范的范围之内。税收筹划行为不但谋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且依法纳税,履行税法规定的义务,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它是对国家征税权利和企业自主选择最佳纳税方案权利的维护,对纳税人有利,对国家也无害。因此,税收筹划是法制社会下纳税人减少税收支出的最佳选择。
(二)从时间和途径角度看三者区别
逃税是纳税人通过缩小税基、降低税率适用档次等欺骗隐瞒方法,来减少应纳税额,在纳税义务发生后进行的。避税是通过对一系列以税收利益为主要动机的交易进行人为安排而实现,这种交易常常无商业目的,是在纳税义务发生后进行的。而税收筹划则是对纳税地位的低位选择,是企业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事前选择或安排实现的,以其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
四、税收筹划的特征
税务筹划与逃税、欠税及避税比较,虽然根本目的都是减轻税负以实现企业税后收益的最大化,但税务筹划具有逃税、欠税及避税所不全有的如下特征:
(一)税收筹划的合法性
税法是处理征纳关系的共同准绳,作为纳税义务人的企业要依法缴税。税务筹划是在完全符合税法、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在纳税义务没有确定、存在多种纳税方法可供选择时,企业作出缴纳低税负的决策。依法行政的税务机关对此不应反对,与偷税具有本质的不同。
(二)税收筹划的目的性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目标不应是单一的,而应是一组目标:直接减轻税收负担;延缓纳税、无偿使用财政资金以获取资金时间价值;保证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税及时足额,不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名誉损失,实现涉税零风险;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法确定筹划的净收益,保证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三)税收筹划的筹划性
税务筹划不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后想办法减轻税负,而是在应税行为发生之前,通过纳税人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知识和财务知识,结合企业全方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有计划的规划、设计、安排来寻求未来税负相对最轻,经营效益相对最好的决策方案的行为,是一种合理合法的预先筹划,具有超前性特点。
(四)税收筹划过程的时间和空间性
税收筹划过程的时间和空间性,一是时间性方面,税务筹划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任何一个可能产生税金的环节,均应进行税务筹划。不仅生产经营过程中规模的大小、会计方法的选择、购销活动的安排需要税务筹划,而且在设立之前、生产经营活动之前、新产品开发设计阶段。一是空间性方面,税务筹划活动不仅限于本企业!应同其他单位联合,共同寻求节税的途径。
五、税收筹划的基本实施方法
虽然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比较多,但是为使企业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具体筹划时企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状况,综合权衡,可交叉选择使用各种方法,一些常用的方法如下:
(一)企业设立的纳税筹划
税收筹划做为企业理财的一个重要领域,应围绕资金运动而展开,因为资金运动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并成为联结企业与市场、企业与政府的纽带.节税就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利润的最优效果,那么我们按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税收筹划,从企业一开始设立就想着税收筹划。应该从组建形式的税收筹划;投资方向的税收筹划;注册地点的税收筹划等方面着手。
(二)企业筹资与投资的税收筹划
从税收筹划角度看,为获取较低的融资成本和发挥利息费用抵税效果,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方式筹资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方法效果最差。因为通过企业内部融资和企业之间拆借资金,这两种融资行为涉及的人员和机构较多,容易寻求到较低的融资成本和发挥利息费用抵税效果。企业仍可利用与金融机构特殊的业务联系实现一定规模的筹资,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对于投资者来说,税收是投资收益的减项,应缴税金的多少,直接影响投资者最终收益,那么,首先,利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优惠政策,要考虑投资于固定资产可以享受折旧抵税优惠待遇,以减轻税负。其次,通过在投资总额中压缩注册资本比例,实现税收筹划。因为借款的利息可以列人被投资企业的期间费用,而节省所得税开支,同时可以减少投资风险,享受财务杠杆利益。再次,通过出资方式及资产评估进行税收筹划,如尽可能选择设备和无形资产投资而少选择货币资金投资方式,争取分期投资等,原因在于设备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费都在税前扣除,缩小所得税税基,节约现金流出;同时,设备投资计价及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于产权变动时,须进行资产评估。
(三)企业内部核算的税收筹划
(1)经销处采取自行提货的方式。为了维护葫芦岛牌啤酒价格稳定,进行正当竞争,经销处在经销本厂啤酒过程中,不得低于本厂在本地区统一确定的销售价格(每箱29元)。同时,为解决经销处流动资金不足问题,经销处在首次提货时(以20吨为限)可暂欠货款,但在以后每次提货时都要把上一次所欠啤酒款偿还完毕。
(2)啤酒厂按经销处的销售数量付给销售费用,用于支付经销处在销售本厂啤酒过程中各种费用支出。并规定:经销处每年销售本厂啤酒必须保持在22000吨(含本数)以上,每箱啤酒可按1元提取费用;当销售量超过3000吨(不含本数)以上时,可按超过部分每箱再增提0.5元费用,用于对经销处人员的奖励。每次提取的费用可从交回给啤酒厂的销售款中直接扣除。
(3)啤酒厂必须保证啤酒质量,供货及时。经销处在销售过程中应保持包装物完整并及时返回,其中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啤酒损耗、包装物损坏及丢失的损失由经销处自负。
(4)经销处在销售过程中,由经销处与购买用户自行结算货款,实行自负盈亏。经销处应自备办公场所、库房、运输车辆及装卸人员等,所需费用及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费用可从啤酒厂给付的销售费用中自行支配。
(5)该经销处为本厂内部销售部门,所销售的啤酒在本厂出厂时已经计税,经销处不存在税收负担。经销处在经销过程中与行政管理部门如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发生分歧的,由啤酒厂、经销处和有关管理部门协商解决。
在1999年度,某经销处实际销售206821箱(3217吨,每吨约64.33箱),收入额(含税)5997809元(每箱29元),共收取啤酒厂支付的费用213929.42元(3000×64.33×1+217×64.33×1.5)。
2000年3月,当地国税部门稽查人员在对经销处进行纳税稽查时,对该经销处经销啤酒的行为确定为经销啤酒,应征收增值税。
而啤酒厂认为,设立的啤酒经销处为本厂内部销售单位,经销处在经销过程中不以盈利为目的,啤酒厂只支付给经销处正常的销售费用,不应对经销处进行征税。
税务人员细致分析了他们双方所签协议的具体内容和经销处实际经营方式,以及经销处与购销双方结算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三条的规定,该经销处构成了销售货物的行为,并应确定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税务稽查人员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对经销处(作为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依法征收增值税230684.96元(5997809÷(1+4%)×4%),并课征滞纳金17993.43元。最后,这笔款项由啤酒厂、经销处共同负担。
此后,根据专家建议,即在原经销协议有关规定不变的情况下,假定经销处作为啤酒厂的分支机构,单独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由于从事批发啤酒的销售行为和会计核算健全,该经销处可以作为啤酒厂的分支机构。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规定,该经销处可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这样一来,在经销处取得收入、支付货款及费用等条件与原来数额相同的情况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规定对经销处税负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