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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县国税系统固定资产管理,促进固定资产的安全、合理、有效、节约使用,不断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证正确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和履行工作职责,现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税系统固定资产是指县国税局及各分局所有使用的,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低于500元,但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也视同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保管、使用、配置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实施固定资产产权管理,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 固定资产实行电算化核算,统一使用《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软件》和《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软件》,所有固定资产均必须实行编码登记。
第五条 国税系统固定资产属国家所有,由各级国税部门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让、出租和变卖固定资产。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国税系统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下管一级、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财务室是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县国税局办公室负责资产和实物管理与财务核算等日常工作。
第七条 各级国税部门的财务管理部门和办公室(或机关服务中心)是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分工是:
财务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系统内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盘亏、盘盈等的审批。
(三)编制系统内主要项目固定资产购建预算。
(四)定期汇总上报固定资产报表。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
(二)对固定资产实行会计核算。
(三)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片和台帐。
(四)负责权限范围内固定资产增加需求的审核及编制本级固定资产购建预算。
(五)办理固定资产入库、领用、内部变动、处置手续。
(六)保管固定资产,维护固定资产的完好。
(七)年终前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发生盘盈、盘损、报废、盘亏等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办理报批手续。
(八)年终固定资产清理后,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与财务核算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帐。
(九)负责报送固定资产报表。
第八条 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全部职责。
第九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 对本部门在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
(二) 维护本部门在用固定资产的完好。
(三) 对闲置固定资产及时退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四) 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帐。
(五) 提出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增加、处置需求。
第八条县局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全部职责。
第九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 对本部门在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
(二) 维护本部门在用固定资产的完好。
(三) 对闲置固定资产及时退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四) 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帐。
(五) 提出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增加、处置需求。
第十条 固定资产管理一律实行会计核算管理与实物管理分开的方式进行,各级国税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管理要制定并严格执行验收、登记、保管、领发、检查和维修等制度。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分类和计价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六大类,下设子目和细目。
第十三条 房屋及建筑物类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类资产是指各级国税部门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包括土地、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和其他建筑物4个子目。
(一)土地,指上无建筑物、有专门用途、并已办理土地证的空地,包括农场、果园和其他土地3个细目。
(二)办公用房,指用于办公的房屋、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
(三)职工宿舍,指职工宿舍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四)其他建筑物,指培训中心、教学楼、招待所等建筑物, 包括培训中心、教学楼、招待所和其他4个细目。
第十四条 一般设备资产
一般设备资产,指用于税收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包括15个子目。
(一)小汽车,指小轿车、吉普车、旅行车以及属于小轿车型、吉普车型、旅行车型各种封闭式车辆,包括小轿车、吉普车、车内座位在20人以下的旅行车和其他小汽车4个细目。
(二)大轿车,指车内座位在20人以上或车长在6米以上的旅行车。
(三)货车,指大货车、小货车、厢式货车、轿车等,包括大货车、小货车、厢式货车、轿车、其他货车等5个细目。
四)摩托车,指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不包括后三轮货运摩托车)。
(五)其他机动车,指除小汽车、大轿车、货车、摩托车以外的机动车辆。
(六) 各种机动船,指稽查、征管业务用机动船。
(七) 计算机,指大型机、小型机、pc机、台式pc机及便携式pc机等各种计算机。
(八)复印机。
(九)传真机。
(十)移动电话。
(十一)寻呼机。
(十二)录像设备,指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等设备。
(十三)照相机,指各种照相机及附属设备。
(十四)电视机。
(十五)其他一般设备,指以上各类项目中未包含的一般设备,包括以下5个细目:
1、空调机。
2、办公家具,包括保险柜、文件柜箱、沙发、茶几、床、办公桌椅等。
3、打印机。
4、音响设备。
5、其他
第十五条 专用设备类资产
专用设备类资产,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
第十六条 文物和陈列品类资产
文物和陈列品类资产,指各级国税部门接管、接受捐赠或购置的历史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古物、字画、纪念品和其他4个子目。
第十七条 图书类资产
第十八条 其他类资产
其他类资产,指以上各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包括各类文体设备、医疗器械、厨房设备、洗衣机、电冰箱和其他6个子目。其中,各类文体设备包括大型乐器和大型体育器材2个细目。
子目录“其他”是指批量购置的被服、茶具、电水壶等办公和生活用具以及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固定资产。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计价方法
(一)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二)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买价、调拨价加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税计价。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帐面值和扩建发生的净增加值计价;改扩建中有变价收入的,按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帐。
(四)接受捐赠,无偿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市场价格估价入账。
(五)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格计价。
(六)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估价入帐,等确定价格后再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 各级国税部门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计提折旧。但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固定资产比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折旧。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增加
第二十一条 增加固定资产,要编制购置计划,列入当年预算。对技术含量高及贵重的设备要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 增加固定资产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县局新建房屋必须报市局审批,县局购置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必须报市局审批。对政府采购的设备、工程和服务,实行招标采购制度。
第二十三条 增加固定资产按自制、购建、无偿调入、盘盈和其他5种方式填报审批、验收资料。
第二十四条增加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办理验收、入库等一系列手续,及时登记卡片、入实物和财务帐,同时定期进行清查,保证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
第二十五条 增加的固定资产不论是否有产权都要进行资产登记。无产权的固定资产在登记时注明无产权,在电算化管理中自动不归在核算范围内。如事后产权归属本系统,由资产管理人员及时更改产权性质,并按正常程序通知财务核算人员记入固定资产帐目进行核算。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处置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分出售、无偿调出、盘亏、报废报损和其他5种方式。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处置范围
(一) 闲置的固定资产
(二)因技术原因经科学论证,确需淘汰的固定资产。
(三)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的固定资产。
(四)盘亏及非正常损失的固定资产。
(五)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
(六)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需要处置的固定资产。
(七)无偿调出的固定资产。
(八)其他需要处置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处置审批权限
1、各级国税部门处置固定资产均需按规定上报市局审批。
2、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办公房屋建筑物,由市局按程序上报省局审批。
3、无偿调出国税系统以外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或国税系统以内处置单价在30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由市局按程序上报省局审批。
第二十九条 出售固定资产前,应进行资产评估,出售价格不得低于资产评估价,并按实际转让价格登记入帐。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处置申报程序
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资产管理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鉴定,经财务部门审核同意,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处置资料
处置固定资产时,首先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国家税务系统资产处置表》,并附下列有关文件及资料。
1、固定资产价值凭证,包括购货发票或其复印件、工程决算副本、审计报告等;
2、固定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
3、固定资产评估文件等;
4、其他有关文件。
第三十二条 调拨已入库的固定资产要履行固定资产处置申报程序和相应的报批手续。经审核批准后,具体手续如下:
(一)由财务部门根据《国家税务系统固定资产处置表》开具《国家税务系统固定资产调拨单》,并交付实物拨付部门。
(二)实物拨付部门凭财务管理部门开具的《国家税务系统固定资产调拨单》方可进行实物调拨,调拨时拨入单位领取人要进行签收,调拨后实物拨付部门将已签收的《国家税务系统固定资产调拨签收单》交付财务核算部门。
(三)拨出单位凭《国家税务系统固定资产处置表》和《国家税务系统固定资产调拨签收单》为调整实物帐和会计科目的原始凭证。
(四)拨入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凭《国家税务系统固定资产调拨单》填写《国家税务系统固定资产验收单》增加固定资产,同时《国家税务系统资产调拨单》是拨入单位财务核算部门调整会计科目的原始凭证。
调拨新购置的未入库的固定资产,可由财务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批准文件直接填列《国家税务系统固定资产调拨单》交付实物部门进行调拨,同时拨入单位领取人进行签收,有关批准文件和《国家税务系统固定资产调拨签收单》为拨出单位的有关会计科目的原始凭证。
第三十三条 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转作经营性固定资产时应当确保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严防固定资产的流失;同时,应当收取一定比例的资产占用费,主要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要坚持面向征管、突出重点、保证急需、勤俭节约的原则。对于长期闲置不用的资产,上级主管部门可予以调剂处置;拒绝调剂处置的,上级主管部门有权暂停拨付其经费。
第三十五条 无产权固定资产调回原产权单位,要填列《国家税务系统固定资产处置表》,手续齐备后方可退回。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变更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变更是指已入帐的固定资产原值发生变化或出现需要进行调帐的情况。
第三十七条 入帐固定资产分为结帐固定资产和未结帐固定资产。结帐是指在财务软件中完成结帐处理并且进入下一个会计期,而未结帐固定资产是指在财务软件中本会计期未结帐。对于未结帐固定资产,可将错误的资产撤销凭证,直接在固定资产增加中修改固定资产卡片信息。对于结帐固定资产,需填列《固定资产变更通知书》后,方可进行相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固定资产变更形式包括:改建、扩建、修理、修配、增加原值、减少原值等。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要按省局苏国税发[]242号文件规定,由申请单位填写《国家税务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审批表》,按审批权限分级报批,完工后交付使用时,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国家税务系统基本建设项目验收单》和《固定资产变更通知书》。
第三十九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变更,需由实物管理部门填列《固定资产部门变更通知书》,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固定资产实物在使用部门间的变动。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清理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清理是指从实物管理的角度,对本单位实际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清点,并与固定资产帐务核对,确定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资产。
第四十一条 固定资产清理的程序
(一)对本单位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清点,并登记造册。
(二)将实物按品种、数量、型号等与固定资产帐进行核对。
(三)按照管理权限上报有关情况,并根据批复进行帐务处理。
(四)固定资产清理结果报上一级财务管理部门。
第四十二条 固定资产清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八章 固定资产的报告制度
第四十三条 国税系统资产报告制度是指各级国税部门在一定时期内,对本单位的资产使用情况,通过资产报表形式,综合反映其存量、分布、结构和使用效益的变化情况,为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 按照市局要求,在年度终了后,在对单位进行资产清理、会计决算以及整理汇总资产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向上一级国家税务局报送报表,要求做到报送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
第四十五条固定资产的报告形式采取逐级汇总上报的形式。
第九章 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固定资产档案是指涉及固定资产形成及使用过程中的各种有关资料,包括固定资产卡片、台帐、明细帐、入帐单、出库单、验收单以及各种申报表、评估文件、技术鉴定报告书、批复书、报表、数据磁盘、光盘等。
第四十七条固定资产纸制档案要按年装订成册保管,数据磁盘、光盘也按年度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固定资产数据要进行数据备份处理,有业务发生的单位,每月至少备份一次,且要双备份,即软盘备份一份,硬盘备份一份。
第四十八条 固定资产档案应从记入固定资产当年起,保管到固定资产处置后2年(不含当年)。数据磁盘、光盘永久保管。
第十章 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国税部门的财务管理部门和监察部门是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部门。固定资产的监督除了日常监督、审批外,还有对固定资产的审计工作。固定资产的审计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五十条国税部门在进行财务审计时必须对被审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审计,检查固定资产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实行统一的电算化管理,资料是否完整,报表是否真实,是否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并在审计报告中反映检查情况。
第十一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
第五十一条 国税系统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国税部门的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都负有依法维护其安全完整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 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上级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不如实进行资产登记、填报资产报表,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
(三) 擅自处置固定资产或未经批准办理合法手续,将固定资产用于经营投资的。
(四)以各种目的和手段侵占固定资产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五)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实行分级报批或手续不全的。
(六)未按市局要求实行统一电算化管理,资料保管不齐或未按要求保管资料档案,不按时按质报送报表资料的。
(二)非生产经营用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包括专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动产固定资产。其分类依据是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即购进固定资产用于非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其增值税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与其相关的运输费用,也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
(三)应纳消费税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包括应纳消费税且因难以区分生产经营或个人消费使用而全部不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等固定资产。其分类依据是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不动产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主要指应缴纳营业税的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及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其分类依据是新细则第二十三条中对条例第十条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解释,即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另外,2009年9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中进一步说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二、固定资产相关业务会计处理分析
(一)生产经营用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从新条例和新细则的规定可以看出,该类固定资产取得及销售环节涉及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应同存货一样,取得时根据有关增值税凭证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销售时根据有关增值税凭证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发生新条例和新细则规定的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事项如改变用途、非正常损失时应将原已记入“进项税额”的增值税转出,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例1]万通公司(一般纳税人)发生的有关固定资产的业务如下:
(1)2009年1月1日,用银行存款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80000元,增值税13600元(假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抵扣条件,下同),支付长途运输费2000元。
借:工程物资 818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740
贷:银行存款 95600
(2)2009年1月10日,设备投入安装,并领用库存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6000元。
借:在建工程 87860
贷:工程物资 81860
原材料 6000
(3)2009年1月18日,领用库存产成品若干件,实际成本8000元,计税价格10000元。
借:在建工程 8000
贷:库存商品 8000
该处理并不违背新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的规定。新细则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是“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而上例中自产的货物不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不用作视同销售,也即不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因库存商品并未流出企业,也不应确认收入。
(4)2009年1月2113,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支付安装费3740元。该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借:在建工程 3740
贷:银行存款 3740
借:固定资产 99600
贷:在建工程 99600
(5)2009年11月5日,假设因某种原因该项固定资产发生如下业务,其会计处理分别为:
第一种情况:将该项固定资产出售,不含增值税售价80000元,收到价款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支付清理费300元。
转入清理及支付清理费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91600
累计折 1138300
贷:固定资产 99600
银行存款 300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93600
贷:固定资产清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00
该例销售的固定资产是2009年1月1日后取得的,购入时已确认“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销售时也应确认“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但若销售的固定资产是2009年1月1日之前购入的,因购入时并未确认“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是把增值税进项税记入了固定资产的成本,则现在销售时应按照通知的规定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即为1800元[2%×93600/(1+4%)]。
借:银行存款 93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91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00
结清“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11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1600
第二种情况:企业将该项固定资产对外捐赠,其他资料同第一种情况。
转入清理及支付清理费以及结清“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会计处理与第一种情况相同,只需将出售的分录换为:
对外捐赠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93600
贷:固定资产清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00
若将该项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或分配给股东,会计处理同此理。其依据是新细则第四条: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
第三种情况:该项固定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
若是管理不善引起的被盗、丢失等,应转出进项税额15521元(91300×17%)。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06821
累计折旧 8300
贷:固定资产 99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15521
若是地震、水灾等引起的非正常损失及正常报废等,则无需转出进项税额。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91300
累计折旧 8300
贷:固定资产 99600
此会计处理依据新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新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新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除外),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通知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第四种情况:企业将该项固定资产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借:固定资产 1552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15521
此会计处理依据为新条例第十条第(三)款、新细则第二十七条和通知第五条。
(二)非生产经营用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和应纳消费税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划分为这两类的固定资产要么是明确用于职工福利和个人消费,要么是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小汽车等,取得时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均不允许抵扣销项税,应记入取得固定资产的成本。
[例2]万通公司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决定为50名中层以上技术人员各租赁住房一套,并配备电脑、彩电、小汽车各一供其在任职期间内使用:
(1)2009年1月15日,用银行存款购入电脑、彩电各50台,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电脑价款400000元,彩电价款300000元,增值税款119000。电脑使用寿命4年,彩电使用寿命5年,假设无残值,按直线法折旧。
借:固定资产――彩电 351000
――电脑 468000
贷:银行存款 819000
(2)2009年1月20日,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小汽车50辆,每辆80000元,每辆市价120000元,消费税率5%。假设使用寿命4年,无残值,直线法折旧。
借:固定资产 5320000
贷:库存商品 4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000
――应交消费税 300000
该例会计处理依据是新细则第四条第(五)款,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应视同销售。
(3)2010年1月31日,因某种原因上述技术人员不再继续享受以上非货币利,企业将租赁的房屋退回,小汽车、电脑转为管理部门使用,彩电对外出售收到银行存款,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上价款200000元,税款34000元。
彩电出售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280800
累计折旧 70200
贷:固定资产――彩电 351000
借:银行存款 234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29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500
借:营业外支出 513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1300
对用于职工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如果使用一段时间后销售,新条例、新细则和通知均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本文借鉴通知中第四条第(三)款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以前未抵扣过增值税的,可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规定,即确认4500元[2%×234000/(1+4%)]销项增值税,而买方依然可以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34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
小汽车无论用于个人消费还是生产经营,其增值税进项税均不允许抵扣,因此,改变用途时只需登记其使用人的变化,总账金额无需调整。
电脑取得后用于职工福利和个人消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但若用于生产经营则允许抵扣进项税,那么在用于个人消费一段时间后改变用途用于生产经营,则应允许抵扣一部分进项增值税51000元[17%x(468000-468000/4)/(1+17%)],其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00
贷:固定资产――电脑 51000,
(三)不动产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该类固定资产因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其外购、出售或对外投资、捐赠、改变用途、非正常损失等均不涉及增值税,而只在销售或捐赠时征营业税,但若是自行建造,在建造过程中购入的工程物资,如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购入时会发生增值税进项税额,并且按新条例和新细则的规定该增值税进项税不允许抵扣,而应计入工程物资成本。
[例3]万通公司拟自建仓库一座,有关业务如下:
(1)2009年1月8日,用银行存款购入工程物资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80000元,增值税13600元,支付长途运输费2000元。
借:工程物资 95600
贷:银行存款 95600
(2)2009年1月10日,领用工程物资,并领用库存原材料照明设备一批,实际成本6000元。
借:在建工程 102620
贷:工程物资 95600
原材料 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1020
上述会计处理依据是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和新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发生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除外),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3)2009年1月18日,领用库存产成品通风设备一批,实际成本8000元,计税价格10000元。
借:在建工程 9700
贷:库存商品 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上述会计处理依据是新细则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
(4)2009年1月21日,仓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提供水电等劳务支出740元,工程应负担直接人工费3000元。该仓库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借:在建工程 3740
贷:生产成本 740
应付职工薪酬 3000
借:固定资产 116060
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分布广、数量多、来源广泛、类别复杂,在账卡物一致性管理手段方面仍然存在多个管理盲区,在内外部审计检查中暴露出问题较多,不能适应电力市场及输配电价改革。
围绕提升固定资产账卡物管理水平这一核心,基于资产管理目标、策略及计划,结合资产管理现状,引入设备生命周期费用概念,建立了以风险导向为指导以优化流程为手段的资产精细化管理理念,落实基于风险管控 “一纲四目”资产管理模式,以风险防控为导向对资产管理全过程实行全面管控,以追求设备一生的寿命周期最经济作为目标。有效规避了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管风险,提升了资产管理的规范化与精益化水平,强化资产卡片质量和资产管理流程,建立风险资产数据库和按期巡检制度,实现了账卡物一致性。
一、基于风险管控的“一纲四目”资产管理理念
(一)固定资产管理风险分析
固定资产的账卡物一致不仅包含实物信息的一致,也包括资产价值的一致。而影响账卡物一致性的主要环节有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工程管理、生产运维、资产报废。固定资产卡片及价值数据基本依赖于人工处理,受管理人员能力等主观因素影响较大。
(二)“一纲四目”资产管理模式
电网公司以资产全寿命周期为指标,以风险防控为导向来确定资产控制节点,通过对不一致因素以及公司经营指标的影响分析及优化,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一套制度四项标准”的资产管理方法,简称为“一纲四目”资产管理模式。
一套制度即固定资产信息标准化管理规范。该管理规范与现有固定资产相关制度区别在于更侧重固定资产实务操作,规避日常工作中的资产管理风险,是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补充,在实际工作中有较强的指导性。
二、基于风险管控的“一纲四目”资产管理模式的实施办法
(一)推行固定资产标准规范,夯实基础管理
1、制订固定资产信息标准化管理规范,从制度上细化管理职责和流程分工
从卡片标准、资产新增、资产变动、资产折旧、资产减少、日常管理、资产清查七个方面对资产流程进行细化和规范,以达到卡片数据完整准确、流程规范有序、资产业务处理附件统一的目标。
2、实施设备主人制,强化生产与财务设备联动管理
设备主人制要求对安全生产设备建立设备责任体系,落实到班组及个人(简称设备主人),设备主人负责熟知巡视、维护、全面掌握设备信息及健康状况。将使用保管人和设备主人统一化实现卡片动态维护,建立卡片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卡片信息生产财务共享,在电网公司范围内实现设备数据的动态采集。
(二)推进业财融合,规范资产新增流程
1、依托转资核对表贯通工程管理,实现工程新增资产账卡物一致
电网企业设计并依托转资核对表细化各部门在工程全过程管理中的职责,有效促进物资、工程、营销、运检、财务等多部门联动,确保资产卡片与现场实物设备核对一致、价值分配准确。
2、用户资产移交工作前移至工程合同签署阶段,强化用户资产接收管控
要求在施工合同签署同时签订资产移交协议,优先接收对公司生产效益有良性影响资产,在流程遵照“验收-评估-无偿移交-送电”的程序办理固定资产接收,在转资阶段盘点核对,确保资产实物与入账价值准确。
(三)强化风险资产和资产变动流程管控,提高折旧管理水平
1、严控风险资产,建立拆分合并资产审核程序
根据资产数据对折旧的影响,建立风险资产库,分类管理各项风险资产,防止出现影响资产价值准确性的情况。严格控制拆分合并资产,强化合并拆分合并资产审核程序。
2、加强资本化日期和折旧码审核,提高折旧计提准确性
在电网企业现有的固定资产价值管理中,资本化日期(即投运日期)和折旧码是资产折旧数据计算的最关键因素,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新增资产资本化日期与增加方式紧密挂钩;严格监控非正常折旧的固定资产;加强线路资产价值入账审核,改造转资需与拆除报废工作结合,以确保线路资产反映真实的资产情况。
(四)前移资产退出控制点,提升库存和报废效率
1、规范退役资产程序,提升库存效率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网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退役资产程序,提高处置效率,防范处置风险,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退役资产分三阶段办理入库,入库后退役资产与库存物资分别存放,设立明显标志,可用资产在仓库暂存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60天。
2、建立“计划-设计-施工-报废-回收”的资产报废闭环制度,防范处置风险
建立资产报废全过程的科学管控机制,工程在设计阶段应列出需拆除设备清单并与系统中数据核对一致,实现固定资产报废工作从回收无序到废旧物资均能对应到计划、对应到现场、对应到报废单的良性改变。
随着电价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以及国内外管理技术的进步,需要打破设备和资产管理屏障和现有的资产扁平化管理模式,今后势必在流程向进一步向采购前端推进,在技术手段上整合设备系统,实现与资产系统的实时多数据联动,同时设备资产管理三维地图化和营销数据联动化,动态展现资产实物及价值情况,为企业投资和管理导向提供更坚实的资产基础。
(一)疏于管理,账实不符比较严重。
(二)重购轻管思想普遍,存在资产闲置浪费现象。
(三)岗位职责不明确,造成了管理脱节。
(四)财务制度有缺陷,影响了核算的准确性。
二、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管理体制不健全。一些领导对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国税系统“家大业大”,没有必要精打细算,花起钱来大手大脚,管起家来马马虎虎,对家底心中无数。一些单位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缺乏法律规范与强有力的政策指导,法律与政策滞后于资产管理的实际是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核算程序不严密,账簿设置不齐全,账外固定资产大量存在,管理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资产损失现象严重。一些会计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不高,责任意识淡薄,业务素质难以适应新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则的核算要求。特别是在单位负责人不重视的情况下,往往不愿负责,得过且过,工作失职。
(三)监督考核弱化。一些单位没有将资产管理纳入到机关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资产管理工作显得无足轻重;固定资产在转让、出售、处置、变卖等活动中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管理部门审批,也没有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工作,而多半是协商交易,使固定资产产权变动脱离了有效监督。尤其是私自低价转让、出售、变卖和处置固定资产现象的存在,导致了固定资产产权被侵蚀。
三、加强国税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转变思想,把握重点。如今资产种类越加庞杂,资产变动日益频繁,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不能停留在原来的思维模式上,要加大管理力度,重视内部管理,按规定建账设卡,定期进行清理盘点。要将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和完好程度作为考核单位负责人政绩、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利用。
(二)明确职责,环节控管。作为垂直管理机构,国税系统在固定资产管理要自觉接受地方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同时,上级国税机关应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开展财产清查,在全面摸清所属单位资产存在、使用状况的基础上,根据下级国税机关承担的任务量合理调剂,有计划地进行配置。
目前,由于管理要求的不断细化,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本身的复杂性,一些基于历史原因和现有体制不完善之处而产生的问题逐步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调拨手续不规范。突出表现在上下级之间调拨资产的口子多,如稽查、税政、人事、征管、信息中心等部门的信息化设备、办公设备,有些是由上级对口部门直接调拨,其中,绝大部分的调拨设备无相关调拨手续。下级对口单位接到实物后未向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申报,导致该资产无法入账,因此造成资产管理家底不清,给工作上造成被动。
(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是对资产的使用者、保管者的跟踪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即使将责任进行了落实,但有些部门的财产保管者也只是虚设,没有真正做到专人负责、跟踪监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等,更重要的是没有比较完善和详细的责任追究制度来进行约束和监督。
(三)资产管理认识不够高。表现在一方面资产管理者的责任意识比较淡薄,认为公家的资产只要自己不带走,不有意破坏,就没有其他责任。另一方面表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先购买后审批、先处置后报批、新分配后报告等现象还时有存在。
(四)历史遗留问题不好处理。实行固定资产电算化核算是从开始的,由于当时对资产的估价不准,虽然有些可以查找原始凭证,但更多的则无法查起(如国地机构分设前的资产、调拨资产),造成了资产计价价格千差万别。同时,随着机构、部门的多次改革,资产的频繁调动,也给资产的账实核对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五)账实不符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有账无实、有实无账和账实不匹配。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一是有些固定资产采购项目的计划指标被挪用,形成固定资产虚列;二是会计处理上的问题,即已报废、盘亏的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六)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置问题。主要表现为闲置房地产及闲置电子设备处置不及时,处置手续不完备,程序不规范。闲置固定资产的产生主要源于以下三种因素:一是国地税分家时遗留的资产闲置;二是在进行征管改革的过程中,对部分农村分局(所)进行了撤并,造成了撤并机构房地产闲置;三是科技进步造成固定资产无形损耗而产生的闲置,这在电子设备的更新换代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二、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为了防止系统内固定资产的闲置浪费,提高其使用效率的最好办法,就是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做到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加强监管、杜绝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一)加强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一是对采购的固定资产,要注重分析和可行性研究,不搞盲目采购。二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及监督机制,并切实做到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过程透明、行为规范、手续简化。三是要对集中采购机构和工作人员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和管理,把监督机制贯彻始终,以确保采购质量。四是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归口管理,统一购买,统一调配。
(二)加大资产日常管理力度。一是各单位应严格执行省局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细化成“申报-审批-购置-核算-管理-处置”基本程序进行分段管理。购置固定资产环节重点监督需求部门是否做出购置计划和安排相应的预算;审批环节重点监督是否按照审批权限分别审批,有无擅自增加固定资产。购置环节重点监督是否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是否实行了政府采购。核算环节重点监督是否及时登记有关账册,并侧重于无偿调入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管理环节重点监督有无固定资产流失。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和卡片对应管理,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处置环节重点监督是否经过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是否依照规定权限审批后合法处置。二是资产调拨应只由一个部门负责,并做到先开单、后提货,统一凭财务的调拨手续办理,不得由多部门分配、调拨。三是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应成立专门管理小组。成员应来自财务,监察、信息中心、服务中心、专家及使用单位,共同参与项目论证、公开招标等环节的工作,并实行全程监控管理。四是杜绝“重采购,轻管理”的现象。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对设备及时进行测试和清点,并贴上标识铭牌。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定期对设备进行盘点,核对账、卡、物,保证账账、账卡、账物相符。要抓落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真正做到物物有人管,环环紧相连,依法办事,照章理财。五是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进行操作。
一、固定资产中入账价值的会计核算
新会计准则中规定,固定资产主要指的是企业为商品的生产、劳务的提供、出租或是经营管理所持有的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的有形资产。同旧会计准则相较而言,减少了单位价值较高有关标准。而所制定的新准则则同化工行业其生产实际更加符合。有些配件例如减速机或搅拌桨等,虽然其单位价值较高,但由于其容易受到高强度及高腐蚀性环境的损坏,因而其使用寿命通常无法超出一个会计期间,也就不适宜进行固定资产管理。不过以税收筹划方面来说,那些单位价值相对较高的配件例如减速机或反应釜盖等,由于无法确定其使用寿命,有时可使用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而有时则几个月发生损坏,如果做固定资产管理的话,可以降低税收成本。如企业购入一只价值为6000元地反应釜盖,且不确定其使用寿命,若对企业进行配件管理的话,6000元中将会有5128.20元会进入生产成本中,进而进入存货价值,而抵扣由871.79元。假设企业所生产的存货在当年能够完全销售掉,全年的利润总额达到100万元,因而6000元反应釜能够抵扣进项税,即871.79元。若企业将6000元反应釜进行固定资产管理,根据5年的使用寿命进行计提折旧,假定净残值率是5%,则每年有1140元进入生产成本,利润总额较其作为存货管理时将增加3988.21元。假定此企业其所得税率为33%,那么其当年的所得税将增加1316.11元。由于配件管理成本较企业作为固产管理成本会多出3988.21元,而国家具有如下政策――若企业购买国产的设备,则可抵免40%的企业所得税,而当年则能够抵减2400元的所得税。第一年中,固定资产管理较资产作为配件管理相比,企业的税收将会节约212.10元左右。而第二年至第五年,税收还能节约1603.80元左右,由于以后年度折旧能够起到节税的作用,因而此作用还称为为税收挡板。因此,对于资产是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还是做为存货管理,应当以会计规定为依据进行执行。对于能够明显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应按照会计准则进行执行;而对于那些游离于会计准则的,财务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特点及税收筹划方面的具体需要进行灵活处理。
二、固定资产中实物流动控制及其会计核算
目前由于市场产品的竞争相当激烈,因此常出现以下问题,企业刚安装某种产品的生产设备没多久又需要进行另一
种产品的生产,然而,由于化工产品的生产同其他产品生产不同,各种产品由于生产工艺的不同或为了防止产品的交叉污染,因而造成生产部门必须进行设备的更换。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那些由于修理等的满足该准则规定条件的固定资产需要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对其的计提折旧;而对于不满足的条件的,不应将其转入在建工程,因而照旧进行计提折旧。新准则规定企业的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同设备及其生产等部门的联系,对于那些由于修理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进行在建工程的及时转入,并停止对其进行计提折旧,这一点同旧准则不同。为了加强此方面的管理,应通过固定资产的台账对设备的流动进行跟踪,这样可以对设备的更新及改造进行较好的控制。设备台账可以分为车间设备台账以及仓库设备台账,公司进行设备的采购时,应在购入栏内填入相应的购入数量,且设备及仓库部门应在仓库的设备台账上进行签字,其格式见下表:
若修理或改造而暂停使用的固定资产由车间转向仓库时,应在转入栏内填入相应的数量,若其再次转入车间时,应在转出栏内填入相应的转出数量且注明转入以及转出的部门。另外,车间也可通过以上台账来进行固定资产的管理。月末时,财务部门应按照仓库设备台账将停止使用固定资产进行在建工程的及时转入;而对于那些修理结束且重新投入生产的设备,应将其进行固定资产的及时转入,进而实现以新会计准则为依据准确核算固定资产的目的。
三、固定资产改建或扩建等的会计核算
由于化工行业的设备通常处于高强度及腐蚀性环境之中,因此需要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来确保其生产的安全性。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中由于更新改造以及房屋装修等费用符合该准则规定条件的,应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中,且需将被替换部分账面的价值进行终止确认。且新会计准则重点对被替换部分账面价值的扣除进行了强调,而没有对此部分变价收入的处理进行规定。同旧会计准则相比,新准则关于改建或扩建资产方面的入账价值同实际更为贴切,不过虽然新准则更加切合实际,但是由于其实际操作较为困难,因而如何对替换部分的资产账面的价值进行确定将会直接影响到核算的准确性。
四、结语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时,应当对固定资产的原价对其所预计净残值以及已计提固定资产的减值等的扣除进行累计金额的准备,但是旧会计准则并没有对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扣除进行累计金额的准备等相关内容进行规定。根据目前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准备的计提固定资产的减值不能够在税前进行扣除,因此导致了企业税前所扣除的折旧成本相对较低,也为化工行业相关的上市企业等带来额外的税务成本,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则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会计准则的制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相互的沟通,并制定出相关的新税务政策,为相关企业实现会计核算的减轻提供一定的便利。
总而言之,虽然固定资产的管理看似较为简单,但实际相当复杂,因而相关财务人员不应掉以轻心,应多深入生产实践中去发现并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1] 徐俊菊. 论我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J]. 商场现代化,2007,(03).
在我国的传媒企业中,固定资产主要指的是在整个企业生产或者运营期间,涉及到一些企业名下资产或者长期使用的资产,这些资产表现出使用价值高、固定性好、可应用时间长等优点,能够为企业带来直接利益并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我国大多数的传媒企业中,固定资产在企业总资产中发挥着较大的作用,固定资产的变化很大程度上是可以直接影响到传媒企业整体利益的,由此可以看出固定资产在传媒企业中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因此,要想更好的促进传媒企业利益的提升,保证企业在这个经济日益发展的市场中具有强大的竞争力,就要对其固定资产施行有效管理,保证固定资产对于企业产生巨大价值。
2传媒集团的固定资产管理手段
根据公司财报,安装在电梯里的显示屏是传媒集团占比最大的媒体资产,其平均价格在2000元左右。传媒集团把其计入在固定资产里,而不是把它当做低值易耗品计入在成本里,这一行为,明显有延缓利润下降的趋向。除此之外,该公司不仅将这些显示器包括在固定资产中,而且还进行了五年的折旧。
3传媒集团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媒体显示设备单位价值过低
一般情况下,企业参照相关规定,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应当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分年度计算折旧,而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企业将5000元作为固定资产入账标准。由此可见,一些媒体企业2000元以上的显示屏单位价值较低。
3.2外部系统设备管理困难
企业已安装的媒体设备数量是非常庞大的,且分散在各个城市,然而传媒企业却采用人工盘点方式。企业招聘了大量媒体巡视人员来盘点公司外部媒体设备,并设立相关制度。随着集团发展,这样的库存可以在资产总额较低时进行,但是当资产数量急剧增加时,人工库存的方法不仅昂贵,而且非常不准确。
3.3计算折旧期过长
媒体集团的媒体资产,大多是定制的显示器,在性质上与办公电脑相似,不存在办公空间,理论上折旧期较短。从上市公司年报来看,计算机资产的折旧年限一般为3-4年。《所得税条例》明确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5)电子设备,为期3年。据公司年报,媒体资产的折旧年限却是5年。
4传媒集团固定资产管理解决对策
4.1计入成本费用
媒体集团应对其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准确的核实与反馈,就其出现的问题进行改正。同时,要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通过对纵向与前些年的比较,以及水平与同类企业的比较,找出存在的差距,并分析产生差距的原因。媒体显示设备的单位价值过低,不太符合5000元固定资产的入账标准,因此针对企业价值较低的显示屏,不在列入固定资产里核算,应放在低值易耗品里、计入成本费用里。
4.2采用科学管理方式
对于固定资产的盘点应该采用科学的管理方式,针对大量的固定资产盘点要做到更准确,更有效。对企业存在的固定资产,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准确的进行盘存。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人员的缺乏和任务的繁重,使得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以工作流的形式进行。传媒集团应在原有实物和财务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合适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4.3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依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用途,传媒集团要更加合理的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要更公正、更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经营业绩,使固定资产的折旧寿命更接近实际使用寿命,计算折旧的期限更合理。应对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结论
目前,中国传媒集团固定资产管中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这些问题也阻碍了传媒集团固定资产管理的发展。传媒集团应从多角度方面思考,逐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同时提升工作效率,以最大程度上实现资产价值,进而促进自身的发展。除此之外,传媒集团要给予固定资产管理高度重视,不断推动固定资产管理创新工作,特别是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客观存在下,其也要确保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的解决策略可以较好贯彻和实施下去,通过不断调整与优化固定资产管理,才能够在固定资产管理上取得较好突破。
参考文献
二、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账外资产现象普遍。账外资产是指本应纳入单位财务账,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而实际没有纳入的交通工具、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生产设备等。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应由财务部门进行统一计量、核算和监督,由企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登记和管理。目前,部分企业对购置来的价值不算高但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不计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从而形成账外固定资产。
第二,固定资产的管理乏力。部分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重采购、轻日常管理的问题。部分单位尽管能够将固定资产及时入帐核算,但在后续管理中固定资产的管理混乱,不按要求进行日常盘点与年末盘点,中介机构通过审计,大多企业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账表不符。有些企业对已经达到报废期限或已经报废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长期放置在仓库里,无人管理,不报经相关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报废,长期挂账上,以至于造成固定资产的账实不符。
第三,企业固定资产闲置。企业的固定资产经常更新换代,固定资产的闲置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长期下去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下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增加了企业的负债,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一些企业在更新设备之后,旧设备仍旧闲置而不将其变现,继续向银行贷款,增加了企业的债务负担,很容易形成资金链条的断裂。二是企业的日常维护保养支出加大,制造费用支出提高。闲置的固定资产仍需要进行必要的维修和保养,仍需计提折旧,这样大大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三是直接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大批闲置的固定资产占用企业的厂房和仓库,直接给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带来负担。四是形成了无形的损耗。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创新成果的形成,生产设备闲置必将导致固定资产的技术性损耗,价值不断降低,尤其是一些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企业迫不得已只能将其淘汰,造成企业资金的浪费。
三、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第一,要建立健全相应内部控制体系。首先,现代企业要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尤其如此。企业要认识资产管理的重要性,根据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设立相应管理岗位,进行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控制。其次,企业要制定相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的落实,提升制度的效力,重视制度的执行。最后,加强固定资产的采购和申请、资产的转移、资产的使用、资产的维修和资产的报废处置内部控制,严格审批各项节点,层层负责,实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的目的,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防范内部舞弊风险。
第二,要强化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强化实物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固定资产的管理既要核算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还要对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进行管理,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切实做到固定资产的增加及时入账,处置能够及时清理、变动能够及时处理、严格根据原始凭证入账。企业的财务部门要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使用效率低下或出现资产减值的资产,及时评价评估,合理地提出维修和改造计划,及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于固定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查找原因,及时上报相关的部门追究其责任,严格奖惩制度,切实做到账实相符。
第三,要注重企业固定资产使用环节的管理。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严格制定和执行本企业的固定资产日常维修和大修理计划,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维修和保养,切实消除生产隐患,提高全体员工的设备维护保养意识,降低维修费用,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强化对关键设备的运行监控,比如重要的生产线、重要的零部件。制定操作流程,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操作,实施新入职员工的岗前培训和岗位许可制度,确保安全生产,防止错误操作及其造成的设备损害。加大技术改造的投入,不断提高固定资产的技术含量,使其不断升级更新,及时淘汰落后资产,保持固定资产先进性和生产技术的超前性,不断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人员要参与到设备的维护和更新改造中去,监督固定资产的各项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问题,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注意日常保养,不断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第四,要重视资产抵押和处置的管理。企业应制定固定资产抵押和处置的管理程序,设定严格的事前审批权限,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及时签订抵押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防企业资产的抵押损失。加强资产清理处置过程中税收的操作,对涉及的税务事项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及时纳税申报,进行资产报废所得税前扣除,有条件的单位要进行税务筹划,减少不必要的纳税。
第五,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要提高自身素质。固定资产管理比较繁琐和乏味,但在现代企业中,大多数企业已经引入计算机软件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使管理效益不断提高。作为软件使用人员,要灵活掌握软件的各模块,根据企业管理需求充分发挥软件的效率。资产管理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到固定资产的计量和管理中来,及时维护系统数据,正确设置资产折旧的计提公式,利用软件快速生成各类报表。
现将半年来的财务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预算管理,建立财务收支预算管理机制。
1、严格财务收支预算管理。遵照中央行政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规定,我局机关只设立了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基层农村分局则设立了税务经费备用金账户。本单位所有资金、各项收支均归口到县局计征股(财务)统一管理和核算,不存在“小金库”。
2、严格执行财务收支预算。半年来,我股严格执行了县局年度经费收支“二上二下”预算方案,各项支出预算运行良好。
3、严格执行预算方案。半年来,我股严格执行经局党组会议审查批准的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各预算项目执行情况良好。
二、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完善我局财务管理各项制度,明确了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勤俭节约,有效地杜绝了税务经费开支的随意性和铺张浪费。
2、以县局为财务会计核算单位,所属基层分局为报帐制单位,其发生的各项收入(含乡镇拨入征管经费、房租收入等)和所有支出的原始凭证一律上交县局统一核算并归档。
3、规范经费开支审批手续和收支凭证。对不符合开支规定,如未经领导审批签字或没有经手人签字、验收等不合手续的经费单据,一律不予报销。从而保证了税收征管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及时准确地编报各种财务报表。
三、健全固定资产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为了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我局健全和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固定资产核算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主要职责,做到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和共同管理。对固定资产的毁损、报废等处置严格按照审批权限上报有权审批机关审批。及时核算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做到帐簿相符、帐实相符、帐卡相符。
四、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面完成20xx年度国税系统财务结算、基建和政府采购等年报的编制上报工作。
2、加强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编报了我局20xx年政府采购工作实施计划。
3、对我局离退休人员发生的06—08年经费情况进行测算,上报有关材料。
4、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单位治理“小金库”的自查自纠工作,按时上报材料。
5、 组织各分局、税源科、办税大厅清理虚假多缴税金,并按时上报情况汇报。
6、对税务制服的质量和配况进行调查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7、做好20xx年度财务资料的归档工作。
一、加强预算管理,建立财务收支预算管理机制
1、严格财务收支预算管理。遵照中央行政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规定,我局机关只设立了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基层农村分局则设立了税务经费备用金账户。本单位所有资金、各项收支均归口到县局计征股(财务)统一管理和核算,不存在“小金库”。
2、严格执行财务收支预算。半年来,我股严格执行了县局年度经费收支“二上二下”预算方案,各项支出预算运行良好。
3、严格执行预算方案。半年来,我股严格执行经局党组会议审查批准的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各预算项目执行情况良好。
二、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完善我局财务管理各项制度,明确了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勤俭节约,有效地杜绝了税务经费开支的随意性和铺张浪费。:
2、以县局为财务会计核算单位,所属基层分局为报帐制单位,其发生的各项收入(含乡镇拨入征管经费、房租收入等)和所有支出的原始凭证一律上交县局统一核算并归档。
3、规范经费开支审批手续和收支凭证。对不符合开支规定,如未经领导审批签字或没有经手人签字、验收等不合手续的经费单据,一律不予报销。从而保证了税收征管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及时准确地编报各种财务报表。
三、健全固定资产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为了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我局健全和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固定资产核算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主要职责,做到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和共同管理。对固定资产的毁损、报废等处置严格按照审批权限上报有权审批机关审批。及时核算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做到帐簿相符、帐实相符、帐卡相符。
四、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面完成2008年度国税系统财务结算、基建和政府采购等年报的编制上报工作。
2、加强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编报了我局2009年政府采购工作实施计划。
3、对我局离退休人员发生的06—08年经费情况进行测算,上报有关材料。
4、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单位治理“小金库”的自查自纠工作,按时上报材料。
5、组织各分局、税源科、办税大厅清理虚假多缴税金,并按时上报情况汇报。
6、对税务制服的质量和配况进行调查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7、做好2008年度财务资料的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