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标准模板(10篇)

时间:2023-06-27 15:54:2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工地安全标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工地安全标准

篇1

我国的建筑行业正逐步向国际化推进,运用标准化规范建筑施工现场,保证建筑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推动中国的建筑业与国际接轨,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20世纪,安全生产管理进入了标准化时代,随着科学技术不断进步,施工现场机械化、自动化程度的提高,人们在操作中应遵守的规范越来越严格,过程控制的要求越来越高。标准化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本文就从如下几个观点来阐述对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论点。

一、标准化的概念

在标准化概念体系中,最基本的概念是标准和标准化。我国颁布的国家标准中,对标准所下的定义是:“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提出的定义是:“得到一致(绝大多数)同意,并经公认的标准化团体批准,作为工作或工作成果的衡量准则、规则或特性要求,供(有关各方)共同重复使用的文件,目的是在给定范围内达到最佳有序化程度。”同时在附注中指出:“标准应当建立在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坚实基础上,以促进获得最佳社会效益。” “建立最佳秩序、取得最佳效益”是建立标准系统的出发点和基本目标,也作为统一的规定和今后实践的依据,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标准产生的基础是将科学创新和技术进步成果同实践相结合,反映全面经验和全局的利益。这样的标准才能既体现它的科学性,又体现它的民主性;标准的本质特征是统一,不同级别的标准是在不同范围内进行统一;不同类型的标准是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进行统一。有了这个“统一规定”,便可为工作或工作成果确定一个被各方所公认的“衡量准则”。

标准和标准化既有不同的概念,又不可分割。标准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是标准化活动的产物。具有重复性特征的事物,才能把以往的经验加以积累,标准就是这种积累的一种方式。一个新标准的产生是这种积累的开始,标准的修订是积累的深化。标准化是一项工作,其目的和作用,都是要通过制定和贯彻具体的标准来体现的。标准化的过程就是人类实践经验不断积累与不断深化的过程。因此,标准化活动不能脱离制定、修订和贯彻标准,这是标准化的基本任务和主要内容。

二、在我国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义

2005年,全国建筑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015起、死亡1193人,与上年相比,事故起数上升了2.38%.全国有9个地区建筑施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比上年同期上升,如吉林省事故起数上升12.5%,死亡人数上升5.88%;黑龙江省事故起数上升28.95%,死亡人数上升26.09%,事故类型仍以“五大伤害”为主。2005年全国的建筑施工事故中,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机具伤害和触电事故起数占事故总数的88.36%,其中又以高处坠落事故为主,占事故总数45.52%.从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起来只要有以下几点(1)未能合理组织利用建设系统各种管理资源和充分发挥各个管理层次、环节的整体效能,未能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的合力。(2)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三违”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3)建筑行业生产力水平偏低,技术装备水平较落后,科技进步在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好转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

要解决目前所存在问题,都需要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

三、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

安全标准化活动除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场容场貌外,还注重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特别是关注作业人员操作的标准化:

(一)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通过制定科学的管理标准来规范人的思想行为,约束参与建设施工全过程的人员的行为,要求建设、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的单位,都必须按一定的方法和标准来运行,实现管理的规范化。

管理标准化的内容主要有:(1)管理制度的标准化;(2)组织建设的标准化;(3)安全教育、培训的标准化;(4)安全检查的标准化;(5)内业表格的标准化;(6)事故处理的标准化;(7)应急救援的标准化。

(二)施工现场标准化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重点在现场。任何一项标准,不经过实施都不会自动发挥任何作用,要将标准全面有效的执行,使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真正得到落实,才能使制定标准的目的得以实现。在标准制定后实施是整个标准化活动中最主要的一环。

(三)人员操作标准化操作标准化,一是指人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人在生产操作中不受伤害;二是作业姿势作业方法,要符合人的身体健康;三是在作业环境中存在各种有毒有害因素时,作业者必须穿戴的防护用具用品以及处置办法。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满足特种作业的安全要求。

(四)监督检查标准化对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的检查主要是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控制管理,这就需要发挥建设系统管理资源进行控制管理。

监督管理主要几个方面进行:一是针对企业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的程序(如设计程序、项目审批程序、检查程序、监护程序、隐患查处程序、救护应急程序等)实施监督检查,确认程序是否符合标准化;二是针对企业生产的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认过程中有没有危险或有害因素,一般应包括:作业准备的确认、作业方法的确认、设备运行的确认、关闭设备的确认、多人作业的确认等。确认的方法,一般采用检查表、危险等级评价的形式;三针对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确认人员的教育培训内容是否达到作业环境和使用机械的标准。

五、对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实施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生产人员的的生命财产安全,实施标准化建设首先必须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的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继承发扬以往好的经验基础上,吸收借鉴外地或其它行业好的经验与做法,同时,要注意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创新的理念,探索新途径,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思路、工作内容、政策措施、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创新。

篇2

按照79号《关于印发“地面生产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的通知》标准要求,我矿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对地面生产单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了自检验收。自检得分为90分。其中:安全质量管理得分35分,岗位标准化得分19分,安全技术培训得分10分,文明生产管理得分8分,设备管理得分18分。

现将我矿地面生产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与平安矿区建设及深化“双基”建设活动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掀起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新。

为确保地面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取得成效,我们坚持把质量标准化工作与建设平安矿区及深化“双基”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一方面,以强化职工自主保安和群体保安意识为重点,以规范职工安全生产行为为手段,以提升职工安全素质,实现“三不伤害”为目的,积极在地面各生产单位开展建设“平安岗位”活动;另一方面,结合矿深化“双基”建设及准军事化管理工作的推行,进一步规范各地面单位职工的言行,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严格正规操作,掀起了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新。

同时,为切实加强对地面生产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集团公司文件精神,我矿成立了地面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由矿长、书记任组长,各分管副矿长任副组长,地面生产单位维修中心、修理厂、制修厂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营者)为成员,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非煤办,具体负责本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平衡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明确分工,逐级负责,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矿安监处及有关部门协助非煤办开展地面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网络

一是明确目标和工作重点。根据79号文件要求,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优化非煤发展环境建设平安矿区的决定》,决定在地面生产单位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并明确了活动目标,即:通过开展安全质量达标活动,确保全年非煤总产值完成**亿元,实现利润**万元。杜绝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杜绝火灾事故。同时,明确活动重点,突出安全管理。按照矿“关于深化‘2S安全管理模式’学习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力倡导“健康优先、生命无价”理念,深入开展正向引导教育、联责联保活动,进一步增强职工的自主保安和群体保安意识。

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网络。针对一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加强了对79号文件的学习,并根据矿统一安排,组织各地面单位负责人到枣庄局田陈煤矿进行了参观学习,进一步深化了对安全质量标准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思想境界。在此基础上,要求各厂点结合各自实际,重新制定完善本厂的岗位责任制、岗位操作规程、岗位工作标准以及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目前,各厂管理制度已全部装订成册。

三是积极实施“走动式”管理。制定下发了61号文件,决定在非煤产业实施走动式管理,并将各厂点及单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是质量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走动式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了“走动式”管理信息卡制度。“走动式”管理信息卡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检查内容、整改措施、责任人等内容。各级管理人员到基层单位实施“走动式”管理时,必须随身携带信息卡,现场填写,并由现场负责人签字。信息卡由各单位进行整理,每周五下午报非煤办公室,由非煤办公室进行汇总,将本周“走动式”管理工作实施情况报矿非煤产业发展委员会。

四是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彻底改善现场面貌。各厂对生产车间进行了全部粉刷,更换了损坏的门窗,清理了卫生死角。维修中心、煤炭加工厂、修理厂和永祥制修厂,克服了工作量大和现场条件较差的实际困难,全厂实行了定置化管理,厂区成为无烟化场所。维修中心、煤炭加工厂还实行了内部封闭化管理,所有外来人员一律登记,取得了较好效果。修理厂针对车间地面损坏严重的实际情况,投入资金,对车间地面重新进行了整修,厂区面貌焕然一新。

3、严格考核,加大奖惩,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篇3

中图分类号:TN915 文献标识码:A

GB17859是我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强制性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能力的五个等级,即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随着安全保护等级的增高,逐渐增强。

在GB17859标准中第四级为结构化保护级。本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建立于一个明确定义的形式化安全策略模型之上,它要求将系统中的自主和强制访问控制扩展到所有主体与客体。本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必须结构化为关键保护元素和非关键保护元素。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的接口也必须明确定义,使其设计与实现能经受更充分的测试和更完整的复审。加强了鉴别机制;支持系统管理员和操作员的职能;提供可信设施管理;增强了配置管理控制。系统具有相当的抗渗透能力。

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定义和控制系统中命名用户对命名客体的访问。实施机制(例如:访问控制表)允许命名用户和(或)以用户组的身份规定并控制客体的共享;阻止非授权用户读取敏感信息。并控制访问权限扩散。自主访问控制机制根据用户指定方式或默认方式,阻止非授权用户访问客体。访问控制的粒度是单个用户。没有存取权的用户只允许由授权用户指定对客体的访问权。

GB17859标准第四级中,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对外部主体能够或直接访问的所有资源(例如:主体、存储客体和输入输出资源)实施强制访问控制。为这些主体及客体指定敏感标记,这些标记是等级分类和非等级类别的组合,它们是实施强制访问控制的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支持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组成的安全级。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外部的所有主体对客体的直接或间接的访问应满足:仅当主体安全级中的等级分类高于或等于客体安全级中的等级分类,且主体安全级中的非等级类别包含了客体安全级中的全部非等级类别,主体才能读客体;仅当主体安全级中的等级分类低于或等于客体安全级中的等级分类,且主体安全级中的非等级类别包含与客体安全级中的非等级类别,主体才能写一个客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使用身份和鉴别数据,鉴别用户的身份,保证用户创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外部主体的安全级和授权受该用户的安全级和授权的控制。

篇4

引言

几年来由于我矿地测防治水人员流失严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薄弱,严重制约着地测防治水的安全生产。全面推进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客观需要,是全面提升地测防治水人员整体素质的需要,是把煤矿纳入健康发展轨道的需要。我们在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中采取以下几种做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1、推进管理思想的现代化,严格“绩效考核”,实现动态达标

通过各种形式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标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思想认识,尤其是提高管理人员的认识:要高度认识质量标准问题,切实把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建设看成是煤矿生存发展的一个决定性因素,进而自觉地学习并运用之。切切实实地用“为我服务”的态度,搞好质量标准化建设。

健全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考核。全面落实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新老标准,提高要求,对标找差,从每一个细小的环节抓好,打牢质量标准化工作基础,把质量标准化工作列入月度计划,严格各种会议制度,工作目标责任到人,各项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实施全过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质量标准化贯穿到工作中每个阶段,实现零宽容,实现动态达标。

2、抓好质量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给职工创造一流的工作环境

煤矿标准化工作发展和建设的关键是人才,因此,我们高度重视对地测防治水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通过办短期培训班、进修学习等途径和手段,培养专门人才;同时,把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知识和有关内容列入职工培训计划,进行全员培训,通过深入持久的培训和教育,努力建设一支适应企业现代化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管理的专业队伍,解决制约我矿质量标准化建设的人才缺乏症,真正从根本上夯实基础,突破关键。目前我矿有地质高级工程师1人,地质测量工程师5人,地测助理工程师7人,所有员工都达到了大专以上文化水平。

结合岗位规范教育,进行了办公室质量标准化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更新职工办公设备。给职工创造了一流的工作环境,提高职工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3、严格按“标准”作业,细化基础资料收集

地测防治水工作在巩固的基础上提高,在提高的基础上创新,实现传统质量标准化管理与现代质量标准化建设的互相补充,取长补短,全面发展。全面掌握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相关“规程”,严格按照“标准”及 “规程”办事,工作有的放矢,做到现场工作不失控。现场地质工作做到了及时收集地质资料、及时整理分析,重大地质测量问题组织现场会审,杜绝了错判、测错所造成的无效进尺。及时排查水害,编制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报,积极组织探放水工作,及时发送安全、透窝通知单,消除安全隐患。坚持复测复算制度,做到大小贯通无差错。所有基础资料台帐按照标准进行整理,从源头上抓好质量标准化基础工作。

4、不断开展科技、管理创新,提高员工素质及地测工作质量

坚定不移地落实“科技兴矿”战略,全面贯彻集团公司科技创新精神,依靠科技进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上水平,上档次。进行AUTOCAD微机绘图及地质测量绘图系统培训,针对人员紧张情况,开展地质测量工作岗位交流等各种形式的一专多能建设,鼓励员工“精一门、会两门、懂三门”,争做一专多能的复合型职工,提高员工素质,为实现无纸化办公和提高工作效率及地测质量标准化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不断健全完善地质测量绘图管理系统,所有图纸、资料、台帐都进入微机管理绘制,测量人员在野外补测地形图后自动绘制成为电子版地形图,矿井的井上下对照图能达到动态微机填绘达标,采掘工程图在微机中及时修改补充,矿井“三书”编制能快速完成。所有员工有不断学习进取的热情,严格到每个员工都必须能进行计算机绘图,否则会被淘汰,人员变动也不会影响矿井工作质量及质量标准化水平,地测防治水不断采用新设备(计算机、绘图仪、全站仪)、新技术(微机绘图、物探、GPS测量),不断进行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减少工作差错,实现本质安全。在局、矿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全地测科人员的努力下,我矿地测防治水专业在集团公司2012年的质量标准化检查中位于第二的好成绩。

篇5

一、加强推行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加强推行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也是很好的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突出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地位和责任。企业要抓好安全生产。必须建立一种“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则是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由建筑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复评核准,在工作程序和方法上,既能保证企业能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完善,又能借助复评核准,促进企业的基础管理、规章制度和作业场所的不断改善,通过这种周而复始的运行,使企业安全生产得以持续改进。

同时,在推行过程中,应理顺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关系。安全质量标准化与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两种必不可少、相辅相成的手段和管理标准。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它的产生使体系更加具体化,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有利于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建立完善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奠定贯标工作坚实基础建立完善制度

狠抓责任落实是实施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关键。为切实做好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紧紧围绕标准、目标、责任、措施、考核等重点环节,逐步建立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在继承发扬以往好传统、好做法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先进经验,注意研究在新形式、新环境下,开展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制订相应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结合实际,不断进行补充完善,做到恩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

在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要狠抓责任的落实,建立完善各级贯标工作领导机构及与此相配套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且要求各建筑企业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将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行为都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推行层次管理。明确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分别是本企业和本项目安全质最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各管理人员为骨干的分级责任制,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责任评优考核,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大力开展建筑职工安全标准化培训学习

一直以来,建筑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绝大多数为临时招聘的农民工,这部份人员本身素质低下,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较低,造成了大量人为安全隐患。面对这种现状,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必须从加强农民工培训教育入手,通过培养造就一支具有一定安全技能和意识的农民工队伍,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培训机构特别是企业自身安全培训部门的作用,组织开展各工种的培训,同时利用知识讲座、技能大赛、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向职工灌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提高安全技术技能,做到上标准岗,干放心活。所有工地用工(尤其是技术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凡不经培训或无证上岗,一经发现要从严追究企业的责任,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在培训过程中,要杜绝“安全生产说时重要,做时次要,忙时不要”的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以及手持岗位操作证书,却对本岗位工作一问三不知的一线工人。这就要求安全标准化培训要注重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以达到一个较好的培训效果,真正提高人员素质,确保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严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支付和使用,加强安全资金投入

当前,部份建设单位为节约成本,将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列入合同价统一下浮,有的甚至不计似与施工探索"> 论园林铺地工程规划设计与施工探索 浅析城市绿化大树的移栽技术 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的思考 浅析现代生态园林绿化工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乡土植物在城市绿地中的应用 园林绿化施工的探究 关于居住区园林绿化中的若干问题探讨 关于园林绿化种植设计要点问题分析 试论我国园林景观绿化工程质量和养护管理 地质勘察 浅谈岩土工程勘察 浅谈土地勘测定界工作中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研究 基于测绘工程中测量技术的分析 基于桩端土组成构建框架下的复杂情况的工程勘察思路研究 城市空间数据更新内容与原则初探 管理观察 安全施工管理现状的讨论与对策分析 浅谈建筑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与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中多方位管理在质量管理中的作用 检测实验室的质量体系建设 浅谈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分析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的问题及措施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方法研究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问题及措施 混凝土施工技术与质量控制措施探析 高层建筑施工管理方法探讨 谈一谈建筑施工现场中的安全管理 探索工程施工管理模式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 机械产品研发的可靠性管理规范与策略 现浇砼空心无梁楼盖施工工艺与质量控制 浅谈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物业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房屋建筑现场施工技术及其管理措施 浅析房屋建设施工现场成本控制策略 略谈建筑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的控制方法 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措施的探讨 愀帽史延谩J┕さノ晃薪右滴瘢仓荒芮┒死嗪贤笥跋炝硕越ㄖさ氐陌踩度耄贾掳踩枋┎坏轿唬胧┎痪咛濉⒉宦涫担踩曜蓟ぷ髂岩杂行А⑺忱目埂T诖饲榭鱿拢ㄉ栊姓鞴懿棵庞Τ鎏ù胧细窨刂瓢踩拿魇┕ご胧训母鞲龌方冢敌忻魅芳迫 ⑼骋恢Ц逗涂己私岷现贫取

1)明确计取。

即由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开设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用帐户,建设单位按文件规定正确计算该笔费用,并在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报建时一次性存人指定帐户,资金一旦存入专用帐户后,建设单位就无权再提取。同时,建设单位将银行开具的存款凭证作为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报建的一项必备资料和前置条件,提交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备案。这样可切实解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建设建设单位不愿给,施工单位不敢要的大问题,使安全投人资金得到了保障和落实。

2)统一支付。

即工程经过安全生产前提条件审查合格,办理完善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时,由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将该笔费用的50%支付给施工单位,余下50%的费用也均由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统一支付。

3)考核结合。

即每个施工现场按照规定,均应进行安全标准化创建的阶段考核工作。每一阶段考核均达到安全标准化要求,全未发生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项目,在工程竣工后,将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余款全部支付给施工单位。凡经检查考核未达到施工安全标准或发生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在工程竣工后,由建筑安全监督机构通知银行将余额全部退还建设单位。

五、加强建筑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动态监管工作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是随着工地的开工建设,过程控制和工程竣工而不断变化的。为此,要加强建筑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动态监管。

1)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标准化创建目标的动态监管。

按照不同资质企业工程合格率和优良率的规定,明确每个项目的安全标准化创建目标,企业可根据实际工程数量的增加,对原有的项目安全标准化创建目标进行更改。对于新开工项目,要求企业必须首先对其安全标准化创建目标进行确定,并提供该项目安全目标创建计划书和承诺书,作为项目安全监督报建的必备手续,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安全标准化的创建意识和思想能及时、有效地深人到每一个企业和项目管理人员心。

2)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标准化创建过程的动态监管。

使建筑工地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创建,不仅要通过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还要同各种安全检查、巡查及安全不良行为直接挂钩。大力推行建筑工地远程监控系统的使用,要求达到一定规模体量的工程必须安装监控系统,提高安全工作科技含量,以便随时掌控工地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即时情况,促使施工企业将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切实有效的监管手段和办法。

六、加强普遍完善举报制度

篇6

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主要包括施工质量和安全两项重要内容,但目前的现状是前者的建设严重滞后而后者的建设情况相对较好。因此有必要对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现状进行分析,以此为借鉴,促进质量标准化的建设。

1.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发展的原因

近此年来,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取得较快发展,主要有以下原因:(1)住建部于2014年出台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同时,一些省、市甚至县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年也都相应地开展了各级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创建、组织观摩、评选及表彰等活动。中国建筑业协会则开展了“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的活动,其中在全国范围内的“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活动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2)面对近年建筑安全施工的严峻形势,对事故的处罚力度及赔偿额度明显加大,促使各施工企业对安全工作进行主动控制。(3)现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是展示施工企业形象的窗口,施工企业也愿意投入相应的精力进行建设。(4)工程造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出,并根据工地实际建设情况支付,是开展此项工作的经济措施和保障。由此,相关部门积极对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引导,在全行业内对施工安全形成高压态势,实施费用上的有力保障,多种正能量因素相互促进,形成了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2.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现状

(1)质量标准化建设氛围没有形成与安全标准化工作相比,施工现场的质量标准化建设则明显滞后,甚至很多地区及施工企业还是空白。原建设部于2005年出台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但从多年实施情况来看,包括一些地区的“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评选,都是以安全标准化工作为主。一些地区的建筑管理部门虽然每年也提出开展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但对质量标准化的概念及内容不清晰,往往与诸如样板间的制作、工程质量问题的专项治理等工作相混同。有些则与已开展多年并具有一定成熟经验和做法的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创建混杂在一起实施,质量标准化工作所占比例较小,或只是顺带开展。因没有在行业内普遍开展的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目前各地能看到和了解到的,多是一些管理相对规范的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所施工并在一些规模较大工程上建立的质量标准化工地“样板”。这些建立在“工程规模大且造价高、质量目标高、施工企业资质高、有些甚至是重点工程”之上的质量标准化样板工程,一方面需要组织、管理等多方面因素作为保障,故而对广大中小型施工企业而言,很难复制或普及;另一方面,有些施工企业的质量标准化“样板”工程只是在一些各方条件都较好的项目上实行,不能保持在所有在施项目上的均衡及一致性。(2)质量标准化建设内容不全面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的管理应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人、机、材料的管理;合同管理;分包管理;施工质量的控制、检查及验收;质量管理的自查、评价及改进等多个方面。而一些施工现场建立的所谓质量标准化,只是做了其中一些方面或小范围的工作。有些把重点放在样板(实物、图片、工程等样板)的制作和搭建上,有些则是在主体结束后为了某种需要而“赶制”样板,这都称不上严格意义上的、全面的质量标准化。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不应只满足于一些样板的制作而应该是有内涵的,应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是全面、系统、过程控制的体现。在通常意义上影响施工质量的“人、机、料、法、环”等多个因素上都要实行质量标准化管理。尤其是对工程结构实体上大量的隐蔽工程,如钢筋、混凝土等众多事关结构安全的分项工程,更应以标准化的质量管理方式控制其质量,同时在具有可追溯性的记录资料上也要体现出实行过标准化质量管理的痕迹,这是至关重要的,但也是具体开展此项工作中所缺少的。通过分析认为,建筑行业还没有将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工作真正重视起来,缺乏创建质量标准化的氛围,很多施工企业也缺少创建的动力或能力;一些已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尚处于探索阶段、存在具体建设内容不全面的问题。

二、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进展滞后的原因分析

1.建筑市场不规范

建筑市场不规范是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开展缓慢的直接原因。多年来建筑业形成的混乱状况如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低价中标等现象非常普遍,加之建筑劳务人员从业素质不高、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工程质量诚信行为严重缺失,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很难开展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

2.施工企业管理能力及质量意识差

主要表现在:(1)很多总承包施工企业施工能力不足,所承揽工程大多由一些外施队甚至转包及挂靠的个人在施工,质量标准化建设无法从源头抓起。(2)一些施工企业长期以来在传统的思维模式下忽视了对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人才的培养,大多项目负责人也都是技术类专业人员,缺少对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组织能力和管理经验。另外,一些工程上实行的是项目经理承包制而不是项目经理负责制,即以包代管,难以调动项目负责人对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3)施工企业大多都进行了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但真正执行的不多,即认证与执行相脱节,质量认证工作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4)一些施工企业单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淡漠了以质量求生存的发展理念,大多都没有制定相应的企业技术标准,实行的仍是粗放式的管理而不是精细化的管理与施工。

3.重技术轻管理的影响至深

从一定程度上看,技术或技术标准决定着质量标准及水平,但各项技术的应用若没有有效的管理去组织实施则难以真正实现,而重技术轻管理的现状在建筑行业一直存在,这对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甚至工程质量的整体提升都有着不利影响。近年来,建筑行业较多关注的是BIM技术的应用研究、工法的创新及申报、QC(质量管理)小组的建设与评比、“四新技术”及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开发及应用、各级工程质量奖项的评选以及质量通病问题的防治等,却对施工现场的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缺少重视和研究。以上多项工作主要从技术的角度或以事后研判的方式进行,有些是局部性的研究或关注的是一个具体“点”的突破,有些新技术或工艺则是针对特定工程而研发应用,有些工程质量奖项的评选更多关注的是结果而非过程。这些技术工作不都是置于标准化的管理平台上去实现,同时也会增加实现的难度及成本。施工企业缺少系统全面的质量标准化管理(而非技术)理论及观念,则很难将施工质量提升到应有的水平。

4.缺少相应的引导及激励机制

通过前文分析可以看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在安全标准化工作中发挥的倡导、激励、促进作用,这也正是开展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所缺少的。建筑行业虽然也开展一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奖评等激励性工作,但与施工现场是否建立了质量标准化管理没有直接挂钩。缺少引导、激励等机制,整个行业未形成相应的氛围,很多施工企业也缺少相应的动力。

篇7

引言

世界各地的建筑业都非常依赖分包程序。分包制度不但被普遍应用,亦可能成为企业经济体系的一个永久特色。它从传统的建筑业延伸至其他行业。职业安全专业人士对分包制度如何影响工地安全甚表关注,而其他人士同样关注环绕分包对品质控制的问题。虽然安全与产品品质有密切关系,但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工地分包制度对安全的影响,并描述客户、承建商与法例在改善分包商的安全水平方面所作出的贡献。要强调的一点是,在任何讨论有关分包制度问题中,它是不能独立考虑的。同样地,分包商与总承建商的关系及互相配合对工地安全极为重要,承建商与客户及其代表的关系亦然。因此,探讨客户与总承建商的角色,作为找出如何影响分包商对工地安全所作出的贡献。客户、总承建商与分包商亦须在社会厘定的法律架构范围内营运,以防工业意外发生。因此,有必要探讨有关分包商的安全标准的充裕程度或在其他情况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建造业的分包制度

分包制度有两种不同的模式,首先是提供专业技能的分包商,它们并非由总承建商提供特殊技术或非其资源所能承担者,例如升降机安装承建商、涉及机电设施或搭棚工人。其次,是有惯例将分包工作再分多重转包。这可能曾发生在专业分包商身上,但最有可能与半技术或非技术性劳工的工作有关。最明确的一点是,分包制度是建造业不可缺少及永久性的特色。减少过度分包是可行及适宜的,但事实上采用分包对建造业的效率及竞争力能作出重大贡献,任何想将分包制度废除均不切实际。基于分包制度不会消失,安全专业人员应考虑如何对分包商作出更有效的控制,以期改善工地的安全水平。

分包制度有关的安全问题

首先,是如何可以有效安全管制工地安全。大部分国家的法例都规定总承建商须建立有效监管工地安全的制度及程序。在多重分包制度的情况下,要履行此责任变得难上加难。相关的问题是安全培训与安全意识方面。这是工地安全策略方面的主要关键因素。理想的做法是为工地的所有工人提供安全培训最基本的标准水平,不论个别工人的雇主是谁。但如有多层分包制度,此实难以达致,而逃避培训责任机会亦较大。香港许多承建商规定地盘所有工人参加了基本工地安全培训课程。但这并非一个适用于全球的规定,1999年一个数据显示(由香港大学史提芬逊博士Dr. Stevenson提供),有14%工地受伤的工人完全没有接受过培训。有些工地规定平安训练卡作为基本培训的雇佣条件。有很大机会是此等受伤工人可能属多层分包及趋向低层。

从过多分包导致的安全问题乃工程层层分包,每层都赚取利润。最后承包者常没有,甚至全无资源用作安全,即使他们有意识及兴趣投资于安全方面。加上这种分包制度鼓励推行每日支薪制度,这在香港是非常通行的,亦导致工人经常转工,尤其在劳工短缺时。工地劳工转工率高层构成对安全培训、有效管制,以及承诺订立安全制度及程序方面的问题。这均对希望改善安全水准的承建商及专业安全人士构成难以控制及解决的问题。

下面将提出可使用的方法,其中一些有实践成功的例子。

客户扮演的角色

客户委托承建商进行兴建工作并支付工程费用。作为给予承建商报酬,客户在工地安全问题上是具有权力及影响力,但在许多情况下客户对这问题漠不关心甚至不知道问题存在,有时候客户的要求更不利于工地施工的安全标准。这多发生在客户的首要考虑是工程以最低价格及在最快的时间内完工。这直接导致削减安全基本要求,及对需要尽快完成工程的承建商增加压力,这同时会危及承建商在考虑安全的基本要求。在此等情况下,总承建商对工程速度的要求及缺乏提供基本安全的资源,均极大影响分包商的表现。

当客户想改善工地安全的水准,成效可以很显著。香港多个主要客户对承建商及分包商采用一系列奖励,因而工地安全达致及维持在良好的水平。这些客户的工地意外率在过去十年间,相比私营机构工地持续及显著地低。他们是怎样做到的?

过程的关键在于投标/承包阶段。客户在投标阶段拟订对有关承建商安全标准的要求。这包括承建商必须符合的目标意外率、提供安全资料及竞投承建商的历史,以及明了良好安全表现可获奖励,而持续表现欠佳的将面对重罚。在工地展开工程时,承建商知悉在安全表现施行财政上的奖励计划,安全制度适当的制订及有效运作者可以得到奖金。反之,将向其施以财务上的处罚,方式通常是在未来一段时间不能投标。这大力推动承建商确保所有分包商在安全制度下运作,并驱使承建商对工地上的分包商的活动施行更有效的管制。表现佳的客户亦可推选一些承建商地盘安全标准的经常监管措施,从而建立长远的承建商资料,有助于厘定批出未来的承包合约。

客户亦可利用承包条件,以减少分包及多层分包至合理的水平。这并非否定承建商或分包商的法定权益,而是清楚确定多层分包不获客户接纳。因此,客户如欲对工地安全水准有一定影响,可透过承建商,利用分包制度之利,发挥最佳功用,减低甚至消除因分包工程而导致的工地安全问题。此等权力乃属客户自愿行使者。在下文将讨论将客户纳入工地安全法定范围的论据,并研究有关国家在这方面累积的经验。

承建商扮演角色之一:确保分包商在工地达到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许多承建商在投标/承包阶段制定一个安全计划。而积极进取的客户要求有一个安全计划,计划涵盖面需详尽广泛及直接和承包工程有关。承建商须确保所有工地的分包商对计划均明了,并预备与计划所制定的制度及程序配合。承建商须确保透过对分包商在工地上的安全表现的的监察,(通常透过安全主任)分包商实在地将承建商拟订的安全标准付诸实践。安全标准及安全意识的培训及预防地盘意外极其重要的一环,且此亦为承建商的部分责任,以确保分包商工人均训练有素。有多个承建商认为培训问题的关键在于向分包商的雇员提供适当培训。基本培训可透过定期的工地座谈去加强,且承建商须确保分包商的工人均参与此重要的推动计划。地盘安全委员会可以在改善安全方面扮演一角色,委员会的成功,需要有分包商的代表列席会议及聆听意见。概言之,承建商须透过订立良好标准监管实施,严格执行基本培训及安全持续训练,并呼吁所有分包商参与所有相关活动。在香港法例规定下,承建商基本上须负责工地的安全事宜。这责任只能实际地做到如果承建商能依从上述因素去做,即是确保所有分包商确认明了及接受其职责在于和总承建商所订的制度及程序相配合。

角色之二:评估法律规定,确立安全状况及管制分包商的活动

最重要的一点是法律的规定只是代表监管的最低要求,而多于现行安全惯例的最佳标准。其目的在于确保工地有一个基本安全的水平,并对未能符合基本水平者施以惩罚。在大部分发达国家,安全法例的规定乃低于表现最佳公司所施行的水准。在香港,工地安全法例适用于开展的建筑工程,并与承建商的活动大有关系。目前,法例本身并不涉及客户及负责建筑进程的设计师。大部分发达国家都采用此策略。欧盟成员国根据欧盟指令的条款立法,将建筑法例的范围扩展涵盖包括客户及设计师。上文提出论据乃客户对提高及达致工地安全有重大影响,而在香港,我们有有形及数量性证据支持此论据。但目前并无法律规定客户在任何方面需要涉及建筑工地的安全事务。基于客户参与所累积的正面及有效结果,有足够的说服力去建议草拟实施此等法例。劳工处必定表明对概念有兴趣,但一如大多数法例一样,问题所涉及的在于时间性多于其是否适宜。

安全法例传统上不愿意具体地针对分包问题,以及承建商与分包商在工地安全一环的法定关系。一般方法是识别须承担主要责任的实体,即总承建商。此方法是正确的,主要或总承建商须对工地发生一切负整体责任。法例在界定广义归纳范围以外的分包商的职责方面可更具体化。此情况亦发生于欧洲联盟指令适用于所有会员国,而在英国,指令改为1994年的《建筑(设计及管理)规例》。规例规定分包商须负有特定职责,这包括以下要求:

1.与总承建商合作,以期双方能遵从健康及安全职责。

2.向总承建商迅速提供有关可能影响工地工人的健康及安全的资料,而此资料可能须对工地安全计划作出修订。例如,分包商携带到工地的特别设备,及/或属有毒或高度易燃性物体。

3.遵从总承建商在健康与安全问题方面的指示。

4.遵守地盘安全计划。

5.向总承建商提供属分包商雇员发生的意外、受伤或危险事件的详情。

可能引起争论的是,其中一些规定其实在现有法例中虽无明言,但已有暗示这有足够理据去支持将分包商须承担的法律责任详细列出。此点可减少争议,并有助于协助急于履行法律职责者。

以欧盟为根据的法例亦界定有关总承建商向分包商须付的职责。此等职责包括以下规定:

1.总承办商须采取合理步骤,以确保所有分包商合作及遵从安全法例。

2.对进出工地的途径作有效管制。

3.可向分包商发出指引,以确保他们遵从安全标准。

4.可以纳入其安全计划规则,以期有效管理工地。

三方长期的伙伴关系

总承建商及分包商必须知道一系列紧扣相连的规定,以确保健康及安全问题应视作在工地上每个人须负的责任,而非单一方面所须承担。总承建商及分包商如能认识到对其相互职责与责任在法律上有较明确的定义将有所得益。香港是否希望跟随这模式,将取决于政府。假如我们希望对与分包有关的安全问题有所进展,则此类法例会有所帮助,并对已自动采取此方法的客户及承建商提供支援。

篇8

关键词:分包制度建造业安全

一、建造业的分包制度分包制度有两种不同的模式,首先是提供专业技能的分包商,它们并非由总承建商提供特殊技术或非其资源所能承担者,例如升降机安装承建商、涉及机电设施或搭棚工人。其次,是有惯例将分包工作再分多重转包。这可能曾发生在专业分包商身上,但最有可能与半技术或非技术性劳工的工作有关。最明确的一点是,分包制度是建造业不可缺少及永久性的特色。减少过度分包是可行及适宜的,但事实上采用分包对建造业的效率及竞争力能作出重大贡献,任何想将分包制度废除均不切实际。基于分包制度不会消失,安全专业人员应考虑如何对分包商作出更有效的控制,以期改善工地的安全水平。

1、分包制度有关的安全问题首先,是如何可以有效的管制工地安全。大部分国家的法例都规定总承建商须建立有效监管工地安全的制度及程序。在多重分包制度的情况下,要履行此责任变得难上加难。相关的问题是安全培训与安全意识方面。这是工地安全策略方面的主要关键因素。理想的做法是为工地的所有工人提供安全培训最基本的标准水平,不论个别工人的雇主是谁。但如有多层分包制度,此实难以达致,而逃避培训责任机会亦较大。香港许多承建商规定地盘所有工人参加了基本工地安全培训课程。但这并非一个适用于全球的规定,1999年一个数据显示(由香港大学史提芬逊博士Dr.Stevenson提供),有14%工地受伤的工人完全没有接受过培训。有些工地规定平安训练卡作为基本培训的雇佣条件。有很大机会是此等受伤工人可能属多层分包及趋向低层。

从过多分包导致的安全问题的根源乃是工程层层分包,每层都赚取利润,最后承包者常没有,甚至全无资源用作安全造成的,即使他们有意识及兴趣投资于安全方面,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另外,施工人员流动大,工人经常转工,尤其在劳工短缺时。工地劳工转工率高构成了对安全培训、有效管制,以及承诺订立安全制度及程序方面的问题。这均对希望改善安全水准的总承建商及专业安全人士构成难以控制及解决的问题。

2、客户扮演的角色客户委托承建商进行施工并支付工程费用。作为给予承建商报酬,客户在工地安全问题上是具有权力及影响力的,但在许多情况下客户对这问题漠不关心甚至不知道问题存在,有时候客户的要求更不利于工地施工的安全标准。这多发生在客户的首要考虑是工程以最低价格及在最快的时间内完工。这直接导致削减安全基本要求,及对需要尽快完成工程的承建商增加压力,这同时会危及承建商考虑安全的基本要求。在此等情况下,总承建商对工程速度的要求及缺乏提供基本安全的资源,均极大影响分包商的表现。

当客户想改善工地安全的水准,成效可以很显著。例如香港多个主要客户对承建商及分包商采用一系列奖励,因而工地安全达到及维持在良好的水平。这些客户的工地意外率在过去十年间相比私营机构工地持续及显著地低。他们是怎样做到的哪?

过程的关键在于投标/承包阶段。客户在投标阶段拟订对有关承建商安全标准的要求。这包括承建商必须达到符合要求的目标意外事故率、提供安全资料及竞投承建商的,以及明确良好安全表现可获奖励,而持续表现欠佳的将面对重罚。在工地展开工程时,承建商知悉安全表现优异施行财政上的奖励计划,安全制度适当的制订及有效运作者可以得到奖金。反之,将向其施以财务上的处罚方式,或是在未来一段时间不能投标。从而大力推动了承建商确保所有分包商在安全制度下运作,并驱使承建商对工地上的分包商的活动施行更有效的管制。

客户亦可利用承包条件,以减少分包及多层分包至合理的水平。这并非否定承建商或分包商的法定权益,而是清楚确定多层分包不获客户接纳。因此,客户如欲对工地安全水准有一定,可透过承建商,利用分包制度之利,发挥最佳功用,减低甚至消除因分包工程而导致的工地安全。此等权力应属客户自愿行使。

3、承建商扮演的角色

3.1确保分包商在工地达到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许多承建商在投标/承包阶段制定一个安全计划,而积极进取的客户要求有一个安全计划。计划涵盖面需详尽广泛及直接和承包工程有关。承建商须确保所有工地的分包商对计划均明了,并预备与计划所制定的制度及程序配合。承建商须确保通过对分包商在工地上安全表现的监察,督促分包商实在地将承建商拟订的安全标准付诸实践。安全标准及安全意识的培训是预防施工意外事故极其重要的一环,且此亦为承建商的部分责任,以确保分包商工人均训练有素。基本培训可透过定期的工地座谈去加强,且承建商须确保分包商的工人均参与此重要的推动计划。概言之,承建商须透过订立良好标准监管实施,严格执行基本培训及安全持续训练,并呼吁所有分包商参与所有相关活动。

3.2评估规定,确立安全状况及管制分包商的活动最重要的一点是法律的规定只是代表监管的最低要求,而多于现行安全惯例的最佳标准。其目的在于确保工地有一个基本安全的水平,并对未能符合基本水平者施以惩罚。在大部分发达国家,安全法例的规定乃低于表现最佳公司所施行的水准。在香港,工地安全法例适用于开展的建筑工程,并与承建商的活动大有关系。

篇9

关键词: 分包制度 建造业 安全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建造业的分包制度有两种不同的模式,首先是提供专业技能的分包商,它们并非由总承建商提供特殊技术或非其资源所能承担者,例如升降机安装承建商、涉及机电设施或搭棚工人。其次,是有惯例将分包工作再分多重转包。这可能曾发生在专业分包商身上,但最有可能与半技术或非技术性劳工的工作有关。最明确的一点是,分包制度是建造业不可缺少及永久性的特色。减少过度分包是可行及适宜的,但事实上采用分包对建造业的效率及竞争力能作出重大贡献,任何想将分包制度废除均不切实际。基于分包制度不会消失,安全专业人员应考虑如何对分包商作出更有效的控制,以期改善工地的安全水平。

1、分包制度有关的安全问题,首先是如何可以有效的管制工地安全。大部分国家的法例都规定总承建商须建立有效监管工地安全的制度及程序。在多重分包制度的情况下,要履行此责任变得难上加难。相关的问题是安全培训与安全意识方面。这是工地安全策略方面的主要关键因素。理想的做法是为工地的所有工人提供安全培训最基本的标准水平,不论个别工人的雇主是谁。但如有多层分包制度,此实难以达致,而逃避培训责任机会亦较大。有些工地规定平安训练卡作为基本培训的雇佣条件。有很大机会是此等受伤工人可能属多层分包及趋向低层。

从过多分包导致的安全问题的根源乃是工程层层分包,每层都赚取利润,最后承包者常没有,甚至全无资源用作安全造成的,即使他们有意识及兴趣投资于安全方面,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另外,施工人员流动大,工人经常转工,尤其在劳工短缺时。工地劳工转工率高构成了对安全培训、有效管制,以及承诺订立安全制度及程序方面的问题。这均对希望改善安全水准的总承建商及专业安全人士构成难以控制及解决的问题。

2、客户扮演的角色客户委托承建商进行施工并支付工程费用。作为给予承建商报酬,客户在工地安全问题上是具有权力及影响力的,但在许多情况下客户对这问题漠不关心甚至不知道问题存在,有时候客户的要求更不利于工地施工的安全标准。这多发生在客户的首要考虑是工程以最低价格及在最快的时间内完工。这直接导致削减安全基本要求,及对需要尽快完成工程的承建商增加压力,这同时会危及承建商考虑安全的基本要求。在此等情况下,总承建商对工程速度的要求及缺乏提供基本安全的资源,均极大影响分包商的表现。

当客户想改善工地安全的水准,成效可以很显著。例如香港多个主要客户对承建商及分包商采用一系列奖励,因而工地安全达到及维持在良好的水平。这些客户的工地意外率在过去十年间相比私营机构工地持续及显著地低。他们是怎样做到的哪?

过程的关键在于投标/承包阶段。客户在投标阶段拟订对有关承建商安全标准的要求。这包括承建商必须达到符合要求的目标意外事故率、提供安全资料及竞投承建商的历史,以及明确良好安全表现可获奖励,而持续表现欠佳的将面对重罚。在工地展开工程时,承建商知悉安全表现优异施行财政上的奖励计划,安全制度适当的制订及有效运作者可以得到奖金。反之,将向其施以财务上的处罚方式,或是在未来一段时间不能投标。从而大力推动了承建商确保所有分包商在安全制度下运作,并驱使承建商对工地上的分包商的活动施行更有效的管制。

客户亦可利用承包条件,以减少分包及多层分包至合理的水平。这并非否定承建商或分包商的法定权益,而是清楚确定多层分包不获客户接纳。因此,客户如欲对工地安全水准有一定影响,可透过承建商,利用分包制度之利,发挥最佳功用,减低甚至消除因分包工程而导致的工地安全问题。此等权力应属客户自愿行使。

3、承建商扮演的角色

3.1 确保分包商在工地达到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许多承建商在投标/ 承包阶段制定一个安全计划,而积极进取的客户要求有一个安全计划。计划涵盖面需详尽广泛及直接和承包工程有关。承建商须确保所有工地的分包商对计划均明了,并预备与计划所制定的制度及程序配合。承建商须确保通过对分包商在工地上安全表现的监察,督促分包商实在地将承建商拟订的安全标准付诸实践。安全标准及安全意识的培训是预防施工意外事故极其重要的一环,且此亦为承建商的部分责任,以确保分包商工人均训练有素。基本培训可透过定期的工地座谈去加强,且承建商须确保分包商的工人均参与此重要的推动计划。概言之,承建商须透过订立良好标准监管实施,严格执行基本培训及安全持续训练,并呼吁所有分包商参与所有相关活动。

3.2 评估法律规定,确立安全状况及管制分包商的活动最重要的一点是法律的规定只是代表监管的最低要求,而多于现行安全惯例的最佳标准。其目的在于确保工地有一个基本安全的水平,并对未能符合基本水平者施以惩罚。在大部分发达国家,安全法例的规定乃低于表现最佳公司所施行的水准。

二、三方长期的伙伴关系总承建商及分包商必须知道一系列紧扣相连的规定,以确保健康及安全问题视作在工地上每个人须负的责任,而非单一方面所须承担。总承建商及分包商如能认识到对其相互职责与责任在法律上有较明确的定义将有所得益。

最后,再谈谈客户、承建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关系。我们须通过发展三方长期的伙伴关系,而非仅凭单一份承包合约偶然地靠拢在一起。这在质量、成本及安全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均已被确认。承建商,尤其是与专业分包商之间的长期伙伴关系,促使双方为良好的安全水平努力,制定工作安全的有效方法,以及培养工地的相互职责。其意义在于各合约能否都如此,并加以发挥效用,而非每份新合约从头开始,但这却是世界建筑业的一个普遍特色。

三、总结概言之,我们要接受分包工程将成为建造业中一个重要元素。处理由分包工程产生的安全问题的策略不在于为制度觅替代方法,而是力求运用切实的改善措施。重要一点是,问题不能独立针对分包商而可以解决,而是需要分析工地上各主要参与工程者所能作出对改善情况的贡献。客户是在改善策略上的中心点,作为支付承建商报酬,客户可以要求透过投标/承包程序而达致高安全水平。客户可向承建商施压,从而使分包商维持在法定标准范围内,并规限了多层承包合约。承建商如有意在这方面下工夫,可确保工地安全计划的安全制度及程序都得到所有分包商的遵从。这需要作出承诺及坚持不懈,这是可以达成的。法例在这方面亦可以帮助,可以透过制定法律将良好例子规定为适用于各有关方面。将分包商的法定职责,以及承建商与分包商之关系仔细划分,并列入法例中。长远而言,在订立客户、承建商与分包商之间更持久之合作伙伴关系,对工地上所有工作人员均有重大的影响。如对安全模范客户及承建商在这方面已采纳的制度作更普遍的认同,则因使分包制度而衍生的安全问题得以大为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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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作者姓名:赵荣

出生年月:1970年04月

性别:男

籍贯:河北省承德市

学历:本科

职称:工程师

篇10

1、作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第一人,对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确保实现安全标准工地。若安全标准工地未达标时按公司有关奖惩规定办理。

2、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生产。

3、杜绝因工重伤、死亡责任事故,杜绝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直接经济损失30万以上火灾事故;杜绝一般及以上特种设备责任事故;遏制“三违”行为。

4、按有关规定设置项目安全质量管理部门,配齐项目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制定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和项目安全质量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项目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和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质量生产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

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活动中,必须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一个具体环节中去。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6、组织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安全防护设施及生产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每月最少领导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通报,跟踪整改验证。及时真实上报安全事故、安全报表和书面安全工作汇报。

7、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搞好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组织项目施工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程,不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和无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