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8 16:50:1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施东晖
一、研究背景
长期以来,以散户为主的投资者结构一直被认为是中国股市波动剧烈的主要原因。为此,中国证监会于1997年11月出台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期改善投资者结构,促进股市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在此背景下,证券投资基金在短短数年的时间里获得了迅速发展,截至2000年末,已成立33家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逾845亿元,并已初步显示出在增强股市筹资功能,推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的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由于中国股市本身固有的制度缺陷、信息的垄断性以及基金试点阶段的不规范性等因素,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与预期的功能定位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偏差,特别是投资基金稳定市场的功能引起了管理层、理论界和新闻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1]。
本文试图在回顾相关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对国内投资基金的行为特点及其市场影响进行深入的实证研究,以期为目前关于投资基金的讨论提供一些富有价值的结论。
二、文献回顾
1.理论分析
投资者的机构化现象是各国证券市场的普遍发展规律,但机构投资者的交易行为究竟对股价产生何种影响却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而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羊群行为”对股价的影响
根据Bikhchandani(2000) 的定义,“羊群行为(Herd Behavior)”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学习与模仿现象,从而导致他们在某段时期内买卖相同的股票。
Froot,Scharfstein和Stein(1992)指出,机构投资者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它们通常关注同样的市场信息,采用相似的经济模型、信息处理技术、组合及对冲策略。在这种情况下,机构投资者可能对盈利预警或证券分析师的建议等相同外部信息作出相似的反应,在交易活动中表现为羊群行为[2]。Maug和Naik(1996)则认为,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经理的关系是一个典型的委托-问题,因此,基金持有人的最优策略是和基金经理签订与基准(Benchmark)挂钩的报酬合约。在这种报酬结构下,基金经理往往会推断、模仿并追随其他基金的买卖行为,以免自身业绩落后于市场指数或同行。当机构投资者存在“羊群行为”时,许多机构投资者将在同一时间买卖相同股票,买卖压力将超过市场所能提供的流动性,从而导致股价的不连续性和大幅变动,破坏了市场的稳定运行。
另一方面,Lakonishok,Shleifer与 Vishny(1992)却指出,机构投资者的“羊群行为”并不一定会导致市场的不稳定。如果机构投资者比个人投资者拥有更多的信息来评估股票的基本价值,那么机构投资者将一齐买入价值被低估的股票,同时远离价值被高估的股票,这种“羊群行为”和个人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产生相互抵销效应,促使股价趋向均衡价值,而不是远离均衡价值。此外,机构投资者的“羊群行为”可能是因为他们对同样的基础信息作出了迅速反应,在这种情况下,机构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加快了股价对信息的吸收速度,促使市场更为有效。因此,机构投资者存在羊群行为不能与市场不稳定划上等号。
(2)反馈策略对股价的影响
反馈策略(Feedback Trading Strategy)是以股票过去的表现作为买卖判断的主要基础,如正反馈策略是买入近来的强势股,卖出近来的弱势股;而负反馈策略则卖出近来的强势股,买入近来的弱势股。
从有效市场理论的角度来看,由于现行的股价已经充分反应了所有的相关信息,因此以过去收益作为决策基础的反馈策略是非理性的,使得股价和基础价值发生较大程度的偏离,从而加剧股价的波动性(De Long,1990;Poterba & Summers,1990)。但有些学者却认为,现实中的市场参与者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消化信息并据此作出交易反应,因此市场价格只有在一段时间后才会完全反应新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反馈策略可能是理性的(Lakonishok,Shleifer and Vishny,1992)。另有些学者则认为,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会采用非常多元化的投资策略,采用负反馈策略和采用正反馈策略的投资者将会相互抵销各自的影响,在市场均衡时,机构投资者对单个股票的超额需求趋近于零。因此,机构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并不导致波动性的增加。
2.实证检验
根据不同的假说,理论显然无法对机构投资者和市场稳定的关系给出唯一的结论,而大量的实证研究也并没有得到一致的结果。
Lakonishok,Shleifer与Vishny(1992)以1985-1989年间美国的769家股票基金为研究对象,发现这些基金并没有呈现显著的“羊群行为”,但在小公司股票交易方面具有轻微的“羊群行为”,这主要是因为小公司的公开信息较少,因此基金经理在买卖小公司股票时比较注重观察其他基金的交易行为。Grinblatt,Titman与Wermers(1995)根据1974-1984年间274个共同基金的组合变化数据,发现样本基金并不存在显著意义上的“羊群行为”。 Nofsinger和Sias(1998)以1977-1996年间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的所有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结果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变化和当年收益之间存在正相关性,这主要是由于机构投资者采用正反馈交易策略所引起。Werners(1999)以1975-1994年间美国股市的所有共同基金为研究对象,发现样本基金在整体意义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羊群行为”, 基金共同买入的股票比共同卖出的股票具有较高的同期和滞后收益,即收益差距将延续较长时间,Werners据此认为,共同基金的“羊群行为”可能是理性的,并且加速了股价吸收新信息的速度,因而有利于市场的稳定。
三、研究样本与数据
为了分析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特点及其对股价的影响,我们对基金每季度的投资组合资料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时间跨度从1999年第1季度至2000年第3季度。
根据现有的信息披露要求,投资基金在季度报告中仅披露位居资产净值前十名的股票,因此我们无法确切知道投资基金在每个季度内的交易详情,也无法详尽了解基金的持股情况。基于这一原因,这里仅以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为研究对象,并假设这些股票的买卖都是一次性完成的,从而根据基金在相邻季度持股数量的变化来计算基金对该股票的买卖数量。证券投资基金由于申购新股而进入前十名的个股,由于不具有可比性,而予以删除。
从表1中可以看到,样本基金从99年第1季度的6个增加到2000年第3季度的30个,资产净值则从128.4亿元大幅增长到777.5亿元,占沪深A股流通市值的比例也从2.22%增长到5.83%,显然,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场规模和影响日益增加。进一步,将每个季度样本基金对同一股票的持股数量予以加总,可以发现样本基金对单个股票的平均持股比例保持在5%左右,最大持股比例则高达45.19%,可以想见,基金投资行为将对此类股票(即所谓“重仓股”)的价格运行产生巨大影响。
表1 投资基金样本的描述性统计
99Q1
99Q2
99Q3
99Q4
00Q1
00Q2
00Q3
样本基金数目
6
10
14
16
22
25
30
资产净值(亿元)
占A股流通市值百分比(%)
128.4
2.22
292.7
3.22
413.3
4.77
448.0
5.74
685.9
6.04
745.5
5.85
777.5
5.83
平均持股比例(%)
最大持股比例(%)
3.75
20.25
5.12
38.89
5.80
36.39
6.59
37.92
6.58
39.93
5.86
38.35
4.44
45.19
四、投资基金的“羊群行为”分析
1.“羊群行为”衡量指标
为了对投资基金的“羊群行为”现象进行衡量和分析,这里引入“羊群行为度”的概念,用Hit表示t季度投资基金买卖股票i的羊群行为度,则:
(1)
其中,Hbit表示t季度买入股票i的基金数,而Hsit则表示t季度卖出股票i的基金数。
引入这一概念的理由是“羊群行为”具体表现为同一时期内,大部分基金买入或卖出同一个股票,而Hit表示买卖股票i的所有基金中,采取相同买卖行为的基金比例,Hit的值在0.5和1之间,当Hit值越大时,则表示基金的“羊群行为”程度较为显著。
2.投资基金“羊群行为”分析
从统计的角度来看,如果有3家基金对某个股票进行了交易,其中2家买入,1家卖出,那么很难推断基金经理存在“羊群行为”。为了消除这些样本的影响,这里仅统计了3家和4家以上基金买卖的股票的Hit值。
表2列出了这些股票的H值,可以发现,H指标的平均值分别为0.7754和0.7793,而中位数分别为0.7510和0.8007,这表示当有多个基金买卖同一股票时,将有75%以上的基金位于买卖的同一方向,可见平均而言,投资基金对于单个股票的买卖存在显著的“羊群行为”。
表2 “羊群行为”统计结果
多于3家基金买卖
多于4家基金买卖
股票数
106
54
平均值
0.7754*
(0.1646)
0.7793*
(0.1663)
中位数
0.7510
0.8007
注:括号内为标准差,*表示H值在5%置信水平下显著大于0.5。
为了分析投资基金对特定类别股票的交易是否存在羊群行为,下面分别按公司规模、产业类别及上季度表现对基金买卖的股票进行分类,并按组别分别计算它们的H指标。
首先,我们将106家样本股票按流通股本大小平均分为三组,然后分别统计它们的H指标。从表3中可以发现,基金的“羊群行为度”随公司流通股本增加而增加,这一结果可能是因为流通股本较大的股票便于多个基金同时进行买卖,而当多个基金同时买卖流通股本较小的股票时,却容易使基金面临不利的价格波动。
接着,我们还将样本股票按所属产业进行划分,并将H指标值最大的三个产业列于表3中,可以看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较高盈利水平的电子通讯业、生物医药业和基建产业是基金热衷的行业,具有较高的“羊群行为度”。
最后,在每个季度开始时,对样本股票按上季度涨跌幅分组并分别统计H值,可以发现,投资基金的“羊群行为度”与上季度市场表现有密切关系,上季度表现越好的股票,投资基金越倾向于进行相同方向的买卖。可见,历史价格走势在基金交易决策过程中具有重要影响。
表3 “羊群行为”的分组分析结果
按公司规模分组
1(最小)
2
3(最大)
均值
0.7666
(0.1690)
0.7783*
(0.1658)
0.7813*
(0.1644)
按产业分组
电子通讯
生物医药
基建
均值
0.7728
(0.1737)
0.8100*
(0.1873)
0.9167**
(0.1290)
按上季度表现分组
1(最差)
2
3(最好)
均值
0.7262
(0.1694)
0.7839*
(0.1677)
0.8193*
(0.1805)
注1:括号内为标准差,*表示H值在5%置信水平下显著大于0.5,**表示H值在1%置信水平下显著大于0.5。
注2:产业分组栏目中仅列出H值最大的三个产业。
3.“羊群行为”的原因分析
造成投资基金“羊群行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其本身的专业素质外,更主要的是国内股市本身存在着严重的制度缺陷和结构失调,从而使投资基金运作和外部市场环境之间产生了尖锐的矛盾,进而导致基金经理独立与理性的思考能力蜕化为从众行为,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投资个性湮没在“羊群行为”之中[3]。
首先是基金运作模式与上市公司行为特征的矛盾。从运作角度来看,不同类型的基金风格实际上是按照所投资企业的风格来划分的,并且为了充分发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优势,基金至少应分散投资到20个股票之上。但从我国上市公司情况来看,由于改制不彻底和市场约束机制软化,相当部分上市公司产生了“国有企业复归”的现象,以致上市越早的企业平均盈利水平越低[4]。这种情况使我国股市缺乏足够的蓝筹股和绩优成长股,可供选择的投资品种较为有限。另一方面,大量的资产重组也使企业的经营情况和产业特征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在这种市场环境下,基金无法形成和坚持既定的投资风格,而只能追逐市场热点,从而使多个基金同时买卖相同的股票。
其次是基金的理性投资理念与市场普遍存在的短线投机观念之间的矛盾。作为一个新兴市场,我国股市存在着高投机性、高换手率、以及市场和个股频繁剧烈波动的特点,市场上充斥着短线投机观念。基金的理性投资理念遭到了“适者生存”法则的严重挑战,越来越多的基金经理放弃原来所奉行的成长型或价值型投资理念,在某种程度上蜕化为“追逐热点、短线运作”的投资方式。
再次是基金性质和中小投资者投资理念之间的矛盾。基金是一种代人理财的集合投资方式,但我国广大的基金投资者缺乏长期投资的理念,将基金看作是短期内能为自己带来丰厚利润的工具,是一种“准股票”,一旦基金表现落后于市场或同行,或净资产值有所下降,就会遭到投资者责备和质询。在这种巨大的压力下,某些基金为了不使本基金净资产值落至最后一名,不得不改变原先确定的长期投资理念,在运作上呈现从众和跟风趋向。
五、投资基金的反馈交易策略分析
无论基金的“羊群行为”处于何种水平,当基金存在强烈的反馈交易策略时,极有可能导致股价的不稳定。为了分析基金交易行为是否遵循反馈策略,这里按上季度表现将股票分为三个组别,并分别计算每个季度内基金对所买卖股票的超额需求。
首先,从交易数量角度定义超额需求Vit为:
(2)
其中,Vbit为t季度内所有基金买入股票i的数量(按季初和季末持股数差异计算),而Vsit则为t季度内所有基金卖出股票i的数量。
其次,从基金数量角度定义超额需求Nit为:
(3)
其中,Nbit为t季度内买入股票i的基金数量,而Nsit 则为t季度内卖出股票i的基金数量。
上述两个指标具有相互补充的功能,例如当大部分投资基金采用正反馈策略,而小部分采用负反馈策略的投资基金却拥有更大的交易数量,此时超额需求可能体现在N指标上,但并不体现在V指标上。因此,我们分别计算单个股票的Vit和Nit值,再按组别计算这两个指标的平均值。
表4列出了按上季度表现分组统计的超额需求指标,可以发现,不管是用V还是N指标来衡量,投资基金对上季度表现最差的股票超额需求较小,对上季度表现最好的股票超额需求稍大,而对上季度表现中等的股票则超额需求最大。可见,投资基金倾向于选择上季度表现中等的股票,其超额需求与历史表现并不存在严格的正向或负向关系,基金交易行为并没有显示出强烈的反馈交易倾向。
表4 投资基金的超额需求
按上季度表现分组
1(最差)
2
3(最好)
V
0.0403
(0.0866)
0.3836*
(0.2030)
0.2233*
(0.1318)
N
0.4208
(0.3045)
0.6738
(0.3091)
0.5808
(0.4383)
注:括号内为标准差,*表示在V值在5%置信水平下显著异于零。
六、投资基金交易行为对股价的影响
上文分析表明:投资基金的交易活动具有较严重的“羊群行为”,但并没有显示出典型的反馈交易现象。接下来我们分析基金“羊群行为”和股价变化的直接关系。
从运作角度来看,“羊群行为”对股价的影响是通过数量上的超额需求实现的。为此,根据V指标值的正负将样本股票划分为两个组别,分别计算它们在组合变化季度和下一季度的涨跌幅,遇有分红送配等情况时进行相应调整。从下表可以观察到,对于基金卖出数量大于买入数量的股票组别(即V<0),组合变化季度股价平均下跌2.40%,下一季度则下跌3.49%;与之对比,对于基金买入数量大于卖出数量的股票组别(即V>0),组合变化季度股价平均上涨21.22%,下一季度则微涨0.44%。
由于V>0的组别中包含较多样本股票,这里根据V值大小将该组样本股进一步均分为两个组别,表5中的结果显示:在组合变化季度,V值较大组别的股价上涨幅度大于V值较小组别;而在公告后下一季度,V值较大组别的股价上涨幅度要小于V值较小组别。
表5 投资基金超额需求和股价表现的关系
组别
样本股票数
组合变化季度(Q)
组合变化后第一季度(Q+1)
V<0
37
-0.0240*
(0.0140)
-0.0349*
(0.0185)
V>0
69
0.2122*
(0.1231)
0.0044
(0.0062)
V稍小
34
0.2034
(0.1326)
0.0061*
(0.0031)
V稍大
35
0.2217*
(0.1369)
0.0031
引言
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一种投资方式,在发展这种投资方式的过程中,其利益是共享的,同样的,其风险也是共同承担的,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使其具备较为明显的优势,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喜爱。但是,任何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两面性,其在发展过程中,如果存在不恰当的地方就会对资本市场造成一定的影响,使得市场变得不够稳定。为此,笔者主要对其进行了以下的分析。
1 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对资本市场稳定性的影响
1.1发展不同类型的证券投资基金对资本市场稳定性造成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在发展过程中,设立了不同类型的投资方式,其主要表现为封闭型基金以及开放型基金这两种。在设立的过程中,其类型不同,使自身特点也有所不同,在发展过程中也会对资本市场稳定性造成不同的影响。其中,封闭型基金在发展过程中,其交易价格虽然会受到效益的影响,但是最主要的还是取决于市场供求关系,投资者在选择这种投资方式的时候,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博取价差,获得风险利润,这种情况下,一旦基金有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投资者就会抛售股票追买基金,进而就很容易造成市场的不稳定。开放型基金在设立之后,投资人员可以按照相关报价申购或者是赎回基金单位,其本身不具备任何炒作性,所以投机性相比较而言也很小,投资者在购买这种基金的时候,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因此,这种投资方式能够有效的促进市场的稳定发展。
1.2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策略对资本市场稳定性所造成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保证投资者能够获得相应的回报,在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相关人员会采取相应的策略,主要表现为中长期投资策略以及短期投资策略这两种,同样的,不同策略也会对市场稳定性造成不一样的影响。其中,中长期投资策略在使用过程中对于市场稳定性有着积极促进作用,因为在使用这种运作策略的过程中,其所注重的是投资回报的稳定与增长,所以,在具体运作工程中,基金不会追涨杀跌,为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在使用短期投资策略的过程中,运作人员为了给投资者较为丰厚的回报,在操作过程中就会追逐高额的利润,在这种这种情况下,会增加买卖证券次数,加大买卖证券的价格差,而这种运作策略就容易对市场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1.3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人行为模式对资本市场稳定性所造成的影响
在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人行为模式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资本市场稳定性造成影响,其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首先,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人对市场信息反应不足,或者是反应过度都会对市场价格造成影响,使其产生波动,进而就会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人在进行决策的过程中,多种因素都有可能会造成决策的失误,而这些也都不利于市场稳定发展。其次,在发展过程中,证券投资基金的羊群效应也会对市场稳定性造成较大的影响,在操作过程中,市场中证券投资基金会出现一种现象,也就是相互模仿的一种群体行为及其效应,这种效益就能将其称之为羊群效应。羊群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促进某种证券价格水平向稳定趋势发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市场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羊群效应也有可能会使得市场变得更加不稳定,对市场造成不利的影响,羊群效应发生之后,市场证券价格会产生较为明显的变化,这种情况下,如果其变动结果和证券正常价格不一致,就很容易使得市场变得更加不稳定。或者是基金经理在判断决策过程中,对市场信息没有一个较为良好的把握,就有可能会使得证券价格出现不正常的现象,从而就会对市场造成不利影响,如果现象较为严重的话,还会使整个市场崩溃。
2 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对资本市场稳定性政策建议
2.1在发展过程中加快法制建设
在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其主要的问题就是在发展过程中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进而使其不能稳定健康发展,因此,要想更好保证资本市场的稳定,一定要加快法制建设,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就目前而言,我国针对证券投资基金也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其中就包括了《证券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监督,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不了市场的稳定性。因此,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加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以及落实,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2.2在发展封闭型基金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开放型基金的试点
就目前而言,开放型基金已经慢慢成为了投资基金的主流趋势,使用这种投资方式能够更好地促进市场的稳定性,针对这一现象,我国可以在发展封闭型基金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开放型基金的试点,这样就能使得我国基金规模得到一定的扩展,同时保证市场的稳定性。除此之外,开放型基金对于信息披露有着更高的要求,所以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国市场的规范性,进而就能更好地促进其稳定发展。因此,在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开放型基金的重视程度,通过开放型基金促进基金经理人水平和能力的提升,这样就能更好地保证其应变能力,从而也能更好地保证市场稳定发展。
2.3在发展过程中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
证券投资基金在发展过程中,政府一定要加强监管力度,并且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这样就能避免羊群效应的出现,从而就能更好地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市场出现羊群效应其主要就是基金经理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过分重视自身利益却忽视了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在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的过程中,还要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内部的管理和监督,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而要想实现这一目的,首先可以完善相应的投资机构内部稽查机制,对机构内部组织人员进行细化和分工,以此来让内部组织进行相互监督,之后还可以建立起相应的监管机构或者是基金评价机制,这样就能更好地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从而就能更好地保证市场的稳定发展。
2.4在发展过程中对投资基金经理加大培养力度
在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基金经理人员也会对市场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会对投资者利益产生影响,因此,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加大对投资基金经理人员的培养,确保其专业素质,以此来提升其决策的准确性。在对其进行培养的过程中,除了要对其进行专业技能知识培训之外,还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心理培训,让其保持稳定情绪和心理,这样才决策过程中才更加冷静客观,以更好地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
3 结语
综上所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对于资本市场稳定性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其中,证券投资类型、运作策略以及投资经理人的行为模式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市场稳定性造成影响,因此,为了更好地保证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一定要加快法制建设、积极推进开放型基金的试点、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对投资基金经理加大培养力度,这样就能更好地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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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券投资基金的特性以及对证券市场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投资基金为中小投资者拓宽了投资渠道。对中小投资者来说,储蓄或买债券是较为稳妥的投资渠道,但收益率较低。投资于股票有可能获得较高收益,但风险也较大,而且对于手中资金有限、投资经验不足的中小投资者来说,很难做到组合投资、分散风险,而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工具,把众多投资者的资金汇集成巨额资金进行组合投资,由专家来管理和运作,经营稳定,收益可观,可以说是专门为中小投资者设计的间接投资工具,大大拓宽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二)发展投资基金,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证券市场的剧烈波动,很有可能导致混乱的经济秩序,威胁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个人投资者由于专业知识有限,加上受资讯条件限制,往往会盲目跟风,其不成熟的投机行为通常会加剧证券市场的波动。基金以机构投资者的身份进行投资,内部受到其章程的约束,外部受到有关机构的监督,会高度重视投资的风险与收益。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机构投资者比例不高,散户特征十分明显。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壮大,能有效地改善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有利于稳定市场、活跃交易、引导投资、防止市场过度投机,其理性的投资行为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成为稳定市场的中坚力量。
(三)投资基金还有利于吸引外资、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我国对开放本国证券市场持谨慎态度。我们在希望通过证券市场国际化来吸引更多外资的同时,又担心本国证券市场难以承受国际资本的冲击,导致证券市场的波动,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在这种情况下,组建投资基金,逐步、有序地引进外资投资本国证券市场,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
(四)投资基金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与完善提供技术支持和制度保障。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与完善,是基金繁荣壮大的基础。同时,基金的专业化服务,又为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各类养老金提供了保值增值的平台。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是社会保险体系的完善为基金提供制度性的资金来源,同时,基金业的专业化发展也为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技术上和制度上的支持。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状况
我国现代国内投资基金于1991年起步,大概可以划分为3个阶段。1991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在境内开展投资基金业务必须向所在地的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1993年5月至1997年11月,针对基金发展和监管的混乱状况,中国人民银行对原有基金规范清理,而对新的投资基金的设立采取了谨慎的态度,未再批准新的基金发行;1997年11月至今。国务院证券了我国第一部证券投资基金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部门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基本退出了对基金业的监管。
截至2003年年底,我国26家基金管理公司共管理着112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54只为封闭式基金,58只为开放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数量占基金总数的51%。截至2003年年底,我国的基金资产规模已达到1716亿人民币,其中封闭式基金的资产规模为862亿元,开放式的基金资产规模为854亿,基金股票市值占A股流通市场的比例已超过8.4%,基金净值占2003年我国GDP的1.47%,占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1.62%。虽然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在这十几年中发展迅速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发挥了稳定证券市场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与矛盾。
(一)存在制度缺陷。首先,在缺乏卖空机制的中国证券市场上,证券投资基金只能做多、不能做空,极大地制约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的空间;其次,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国内目前基金监管所依据的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投资基金法》还没有出台,行业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监控尚处于探索之中;再次,目前影响我国证券市场长期走势的最大利空因素自然是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问题。由于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整体数量超出目前沪深市场流通A股总量的两倍以上,其压力非常明显,这也是目前市场资金在投资中多采取中短线操作而放弃长期投资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缺乏有效的内控制度。对于一个合格的基金管理公司来说,应当有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来防止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行为的发生。这种内控制度不仅涵盖基金投资决策的程序、基金业务操作流程的规程,还包括基金内部稽核制度的建立等诸多方面。否则,就会违背在基金契约中对投资者的承诺,使基金投资者的风险收益关系变得不确定和无法管理,侵犯了投资者的利益,甚至起不到稳定证券市场的作用。
(三)投资行为偏离持有人利益最优点。基金的发起人都是证券公司,它同时又是该基金的管理公司发起人,也是该基金发行协调人。基金进入正式运作后,由证券公司基金的买卖、交割和收益分配。这样发生关联交易就很难避免。而契约型封闭式基金管理人没有赎回压力,由于种种利益上的牵扯,基金与关联方之间容易发生不适当的交易,基金管理公司动用基金资产为控股股东输送利益,从而损害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另外,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单一、基金管理人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基金托管人监督力度不足等等,都成为影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规范发展以及发挥应有作用的制约因素。
三、加强证券市场监督,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治理结构
笔者认为,解决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问题,首先应治根治本。证券市场是投资基金赖以生存的基础,没有规范、繁荣的证券市场,很难想象投资基金会规范地运作。而证券市场的繁荣发展,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上市公司的质量。我国上市公司普遍质量不高是造成我国证券市场问题严重的
最根本原因。所以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质量,不论对于稳定、发展证券市场,还是发挥投资基金的积极作用都是当务之急。由于我国特殊的股权结构,造成“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非流通股一股独大,这严重阻碍了现代公司治理的运行,由于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造成许多上市公司的经营目标并不是我们熟悉的利润最大化、股东权益最大化等,而是非流通股的每股净资产最大化,这样的结果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质量,只能加大企业的经营风险,进而扩大证券市场的不稳定性,从而对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分散产生影响。所以,解决我国的股权结构问题是当务之急。国家证监会,从“减持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到现在的“股权分置”都是在解决股权结构的问题。
另外,应从市场监督以及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治理结构两方面入手,解决目前问题。
第一,完善基金法律制度。美国不但有《证券法》、《投资公司法》等,规定投资基金设立、管理等方面的规则,而且有行业法律的施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虽然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但存在不少尚待完善的地方,而《投资基金法》的通过仍有一定过程,《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的拟订尚有争议,行业自律和内部监管也需有一定的过程和经验的积累。法律的制定将对于基金的风险控制、基金的组织与管理、基金的信息披露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从法律上规范投资基金的发展。
1、证券基金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的集合投资方式,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计划。
2、证券基金的特点
与其他投资方式相比,它有其自身特点:(1)集合投资。通过基金发售单位在短期内募集大量的资金用于投资,发挥资金集中的优势,以利于降低投资成本,获取投资的规模效益;(2)专业管理。通过专业化的基金管理公司来管理和运作,表现在投资理念系统化和投资手段现代化;(3)组合投资。根据基金契约中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进行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4)严格监管与透明性。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对基金投资的信心,国际的相关监管部门都对基金业实行严格的监管,对各种有损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强制基金进行较为充分的信息披露。
3、证券基金的作用
证券投资基金一方面面向投资大众募集资金;另一方面又将募集的资金通过专业理财、分散投资的方式投资于资本市场,从而发挥着一种重要的金融媒介作用。
(1)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和规范化发展
首先,证券投资基金作为目前证券市场上规模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它的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都对市场产生深远影响,证券市场由以前的坐庄盈利逐渐发展为依靠研究挖掘价值低估的股票来获利;其次,证券投资基金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话语权得到制度保障,同时在二级市场上,基金投资与运作规范、资产质量好、盈利能力强、发展潜力好的上市公司,有利于督促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第三,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供投资者投资的品种,扩大了证券市场的交易规模,起到了丰富和活跃证券市场的作用;第四,不同类型、不同投资对象、不同风险与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在给投资者提供广泛选择的同时,也成为资本市场上不断变革和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的来源。
(2)拓宽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对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渠道有存款、债券、保险、信托、股票和基金等,存款和债券风险较低,但收益率也相对低。股票投资要求投资者需要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而中小投资者在时间和知识上都不能很好的保障,因此其风险相对较高。证券投资基金由专门的投资研究团队来专业化投资,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风险收益相对较好的投资品种。对机构投资者来说,特别是对资产的风险控制要求较高,收益也相对较高的机构投资者来说,同样是一种较好的投资渠道。在我国,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大型企业等都是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3)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证券投资基金将中小投资者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证券市场,扩大了直接融资比例,为企业在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实际上起到了将储蓄转化为生产资金的作用。这种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机制为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证券基金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根据统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321只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运作,资产净值合计856416亿元,份额规模合计6220135亿份。其中53只封闭式基金资产净值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19%,份额规模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13%。268只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81%,份额规模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87%。从1998年6月30日开始至2007年底,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占股票市场流通市值比例从1%提高到超过20%,证券投资基金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举足轻重的重要力量。同时,它已经初步显示出在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改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抑制投机行为、改善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以及促进投资金融制度创新和金融工具多元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与国外相比,我国基金行业虽然发展极为迅速,但是由于起步相对较晚,在发展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从基金运作的大背景环境到基金具体操作都存有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1、证券市场不完善,上市公司质量不高
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我国资本市场不规范、金融市场不发达有密切关系。基金管理公司在搭建投资组合时很容易出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情况,也难以进行有效的产品创新。华夏证券的盲目扩张,投资于各类实业,大规模地对外融资、增资扩股,导致财务成本越积越高,最后形成巨额亏损,加速了破产的步伐。这也从某个角度说明了我国证券基金投资品种的匮乏,使得多数的证券管理公司的投资无从下手,盲目的投资,注重短期效益而忽视了企业的更合理长期发展。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在为国企解困筹集资金和国企股份制改制功能定位上发展起来的,股票市场的非良性发展扭曲了市场正常机制和作用的发挥。市场缺陷增大了市场的系统风险,降低了市场的有效性。市场的无效性使得指数的波动无法真实的反映市场的收益率和风险,基金的收益率失去了比较的基准,更增加了基金跟踪指数的难度,还有可能导致基金为了跟踪指数而增加交易成本。
2、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监管不力
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己经出台,《信托法》等还在研究、制定中,法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法规不健全及市场监管不力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投机性很强,违规资金在证券市场上兴风作浪,一些机构操纵股票、大肆炒作。
3、我国基金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设立的基金都是契约型基金,契约型基金缺乏股东大会的监管,容易出现类似于华夏证券管理层政企不一的局面,导致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被虚置,责权利严重分离。
证券基金公司虽然有托管人的监管,但由于托管费用和托管人是由基金公司缴纳和选择的,很难保证监管的质量,如此一来,基金持有人又必须面临基金公司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带来的风险。
4、缺乏避险工具,系统性风险高
我国基金的风险分散能力不高,这与基金投资范围受限有很大的关系。我国股市容量偏小特别是优秀的上市公司偏少,可供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分散化、规范化、特色化投资的股票很少。另外,我国的金融市场产品比较单一,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及金融衍生品市场不发达,资本市场没有做空机制,投资基金无法通过做空机制回避系统性风险,基金业绩(特别是股票基金业绩)与股票市场的波动呈非常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这些都制约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控制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基金管理人不得不面对比国外同行更大的风险。中国证券市场的不稳定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来自政府政策的不连续性、不稳定性和所谓市场消息等系统因素干扰太多,冲击太大。
5、市场存在明显的羊群行为
羊群行为是指群体中的个体与大多数人一样思考、感觉、行动,与大多数人在一起、保持一致,或一种行为模式在人群的传播传染。羊群行为具有的学习与模仿特征使众多基金经理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削弱了市场基本面因素对未来价格走势的作用。这是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普遍问题。羊群行为的行为主要是由于基金经理的非理性行为、信息的不对称性、,投资行为的趋同性等造成的。
6、缺乏公众认可的评价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基金评估市场己初步成形,但尚处在初级阶段的基金评估业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目前进行公开基金评级的一些机构,大多与基金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仅有为数不多的科研机构可视为独立的第三方。没有令人信服的独立的评级机构,投资者购买基金时缺乏依据,基金经理在运作基金时没有参考,这些都将影响基金的良性运作。
三、推动我国证券基金规范发展的一些对策建议
为了使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在资本市场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本人结合各种资料提出以下建议。
1、规范资本市场,为投资基金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及“开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设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迅速发展,并已逐步成长为我国证券市场上影响力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但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来自外部的客观问题和基于内部治理范畴的问题,本文仅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来自外环境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所面临的非内部治理范畴问题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加大了证券投资基金系统风险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政府主导下发展壮大起来的,尽管市场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在增长,但是政策仍然是决定我国证券市场走向的首要因素。有关专家曾对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高达60%,非系统风险为40%,而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一般为25%,非系统风险为75%。从股票市场十年的发展历程来看,每一次转折都伴随着重大政策的出台,市场在政策的干扰下发挥着微弱的作用.因此我国的证券市场很难发挥作为我国 经济 运行晴雨表的作用。一般而言,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只能分散非系统风险,却对系统风险无能为力。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只有能够准确预测和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投资决策,才能够分散系统风险,而对于政策的变动,证券投资基金是难以准确预测的。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无疑加大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系统风险。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明确严重影响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在基金业发达的美国,对共同基金的规范和监管,不仅有证券法、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而且有基金行业的自律,国内目前基金监管所依据的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行业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监控尚处于探索之中。
同我国的上市公司一样,我国基金管理公司也普遍存在委托问题。基金持有人委托信托人行使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实际运作。目前在我国基金的实际运作中,尚无信托人这一法律主体,基金托管人在某种程度上兼任了信托人的角色。根据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只能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担任。由于法律法规上的缺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托管人职责仅仅限于基金的 会计 核算和基金资产的托管,而面对基金运作中违规操作和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时,采取何种法律行动,履行何种法律程序,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基金的管理和惩罚完全通过证监会的行政处分来实现。且处分多来自行政手段,极有可能为基金管理公司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而不受法律制裁留下隐患。
从实际的运作效果来看,我国基金管理中的委托人和人只是法律形式上的关系,委托人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和制度安排来防范人的道德风险,当人未能履行诚信义务的时候,利益损失就不可避免,而当利益损失发生后,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委托人追偿由于人行为不当所形成的损失。
对于现阶段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虽然在形式上构筑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国有化的倾向, 现代 企业 制度所要求的约束和制衡精神却远未在实际公司运作中得以真正体现,自律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基金管理公司的规范程度。因此,委托问题就不可避免。
(三)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的意识淡薄,对基金缺乏认识
投资基金最初产生于英国,但目前最发达的是美国。投资基金在美国成为共同基金(MutualFund),把许多投资者不同的投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的投资经理进行操作,所得收益按投资者出资比例分享。投资基金本质是一种 金融 信托。目前国内投资者对基金缺乏认识,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投资股票;另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存款,因为后者安全系数更高。其实,基金既有股票的收益性,又有存款的安全性,不过程度都略低些它是一种介于股票和存款之间的投资品种。投资者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国内居民金融投资意识淡薄,参与证券投资的程度较低,我国居民证券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例尚不足5%。
(四)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单一
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门类众多的基金产品。就投资对象而言,由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衍生金融产品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基金内部又有成长型基金、价值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小企业型基金、科技型基金、行业型基金、地区或国家型基金、指数基金等。
目前我国基金品种比较单一,从基金类型上而言,有开放式和封闭式;就投资对象而言,仅有股票基金或者说股票债券混合基金。一般而言,一个国家金融产品的丰富程度与该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育程度及开放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基金产品创新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证券市场的不断开放和不断成熟来解决,而不仅仅通过模仿西方市场的产品来解决。
(五)基金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时间还比较短,投资技巧及防范风险能力等方面缺乏经验,整个管理人员队伍还有待建设;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时间也较短,企业形象尚未完全建立,管理体系、运作机制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对策
(一)拓宽基金业 发展 的资金来源渠道
积极引导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将资金用于购买基金凭证,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不仅量大而且稳定,可以为基金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输血”通道。为此,可进一步放宽 保险资金投资于基金的比例,逐步允许社会保障资金进入基金市场。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真正推动基金业发展的动力来自于养老基金的发展。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 企业 养老基金和居民养老基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势在必行。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 法律 法规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缺乏而无法得以及时公正的处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通常很难得以保证,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后果就是市场参与者自行其是,从而导致普遍违规甚至普遍违法。
因此,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使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信托人、基金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明确市场运行规则,从而逐步摆脱过去过分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逐步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建立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
建立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对投资者而言是大有裨益的,首先,投资者可以借此评价基金经理完成汇报率目标情况如何以及在投资过程中对风险的控制如何。其次,投资者还可以对基金之间、基金与实行被动投资战略的基准指数之间进行比较,评价其绩效情况。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及机构的建立与完善,不仅可以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防范,而且有助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使证券投资基金真正发挥“专家理财”的作用,充当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稳定器”。
(四)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开放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监管层应逐步调整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目标,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市场化的监管包括:维护和促进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高效和透明,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防止基金业内的犯罪和欺诈行为。
为达到上述监管目标,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下列监管途径: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及基金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促进基金从业人员的自律,遵守道德标准和职业规范;加强向社会公众进行基金业的信息披露,维护公众对于基金的信心;利用社会媒体的力量加强对基金业的监督;加强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检查力度等。
(五)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通过发行基金证券,集中投资者的资金,交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基金。在全球基金业风云变幻的今天,基金业弄潮于证券、产业、风险市场变革发展的大潮中,行业机构励精图治群雄逐鹿,基金业走到了国内产业和金融业开放的最前沿,投资基金业倍受全球瞩目。证券投资基金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我国已加入wto,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已为大势所趋,这为投资基金发展提供了条件,创造了机遇。大力发展投资基金已成为完善资本市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的必然选择。
一、证券投资基金对解决资本市场现存问题的重要作用
基金是适应市场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对专业化理财服务需求的产物,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来讲,虽然基金总量和单个规模均偏小,但其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己初步显现出来。在促进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培育成熟市场理念、增强证券市场与货币市场之间的沟通、改善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政策的传导机制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且这些作用和影响愈见凸现。
1.加快储蓄向投资转化,扩大资本市场总量。国债市场经过最近几年的大规模发展,已接近临界线。而股票市场仍处于资金贫乏、扩容过快、行市低迷状态,这主要是由于股市风险太大,上市公司整体素质差,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市场信心和投资者利益。投资基金这种新工具,风险较股票低,收益又较债券高,由专家理财,选择适当的投资组合,对稳健投资者的吸引力尤其大。
2.对股票市场的作用。(1)通过组建各类投资基金,或直接购买国家股、法人股,或让国家股、法人股以“证券充当型”方式参与各类投资基金的发起,通过基金上市流通,在一定程度上可解决国家股、法人股流通难的问题。(2)股市的成熟,一个主要因素是机构投资者成为股市的中坚力量。大量培植基金公司,可增加股市的机构持股比例,同时又能解放大批个人持股者,使他们能安心从事本职工作,大大节约了证券投资的社会成本。(3)证券投资基金由专家管理,操作更富理性,大部分基金的投资倾向于中长期,避免了个人投资者入市不连续的缺陷,有利于证券市场向纵深发展。同时可以引导和促使市场形成理性的投资观念,从而缓解个人投资者大量骤然进出市场所造成的市场波动。(4)由于公司股权高度分散,决策的制定权被管理者所掌握,企业事实上被经营者所控制,导致公司治理问题的产生。证券投资基金因其理性的操作,对所投资入股的企业要求较高,一般会选择业绩优良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同时会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并发挥积极的监督作用,这样就可对这些公司形成较强外部约束。为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的青睐,上市公司必然要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这会使证券市场形成真正的优胜劣汰机制,提高整个证券市场的质量。
3.对债券市场的作用。(1)当前我国对外借款已达相当规模,而进一步吸引直接投资又受到国内投资软硬环境的制约,因此利用证券市场和投资基金已成为吸引外资的新选择。中外合作证券投资基金可以使外国投资者以间接方式进入我国证券市场,一方面可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另一方面又能减少我国债务负担,并可增加国内资金供给。(2)国债投资基金可以参与国债的承购包销和竞争招标,还可为其它金融机构融通资金,调动其国债发行承销与招标的积极性,增强其竞争能力,从而达到提高发行效率的要求。另外国债投资基金将个人手中的国债集中起来进行交易,提高国债流动性,使得降低国债发行成本的操作空间更为宽余。
总之,证券投资基金迅速发展,对资本市场产生的影响也日益明显,正在成为资本市场充满勃勃生机的新兴力量。
二、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存在的主要问题
证券投资基金对解决资本市场现存问题能起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基金业的起步较晚,还有许多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被经济学家喻为“笼中虎”的巨额居民储蓄存款,对基金产品产生了极大的推力。“基金井喷”态势之下,也同样暴露出跑马圈地、投资严重重叠、销售环节不规范等问题,非理性的繁荣背后,潜伏的是大量隐患。
1.基金性质模糊不清。首先,大部分基金组织形态模糊不清。其次,许多名义上为封闭式基金,但在发起设立时却未明确规定存续期。其中有的基金甚至任意扩大额度,其所谓的封闭式其实只对普通投资者封闭,而对基金管理者却不封闭。再次,有的基金存在不同程度的债券化倾向。不少基金发行人对基金的收益做了不同程度的承诺,这与基金不承诺某一固定的最低收益回报,其收益完全取决于基金经营的收益水平的基本要求不相符合。
2.基金组织结构和运作不规范。一方面,基金关系人概念不清,管理人与信托人之间不能严格分离。另一方面发起人构成不规范,其所持有的股本比例偏小。按照国际惯例,基金的发起设立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法人,而且一般应由有影响的大财团或资深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发起人。我国现已成立的基金中,相当部分是由某家机构独立发起,甚至有政府参与其中,这都违反了基金的基本运作原则。
3.投资基金总体规模和单只基金的规模都普遍过小,不利于市场稳定。投资基金规模严重偏小,使投资基金无法进行有效的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能力降低。同时,规模偏小,也使得投资基金无法在证券市场上抑制过分投机,起到市场“稳定器”的作用,与其作为机构投资者的身份不相称。相反,相当一部分基金反而成了市场发展的一种不稳定因素。此外,现行许多基金规模过小还给以后实行规范化改造增加了很大难度。
4.投资基金投资方向偏离,投资工具单调,投资结构失衡,投资组合不科学,影响了基金功能的发挥。从现有证券投资基金的实际投资对象来看,几乎都是多元化投资。很多基金投向实业、房地产等的比例偏大,对证券市场的投资比例偏小。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方向偏离,一方面造成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差,收益差,分散风险的能力差;另一方面使得证券投资基金稳定证券市场的功能弱化。
5.基金经理通常关注同样的市场信息,采用相似的经济模型、信息处理技术、组合及对冲策略,在投资行为上具有较高程度的同质性。这导致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为中存在着“羊群行为”,这在我国股市表现尤其明显。当许多基金在同一时间买卖相同的股票时,会导致单个股票的价格大幅波动,破坏市场的稳定运行。
三、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
我国发展投资基金要以维护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为前提,要借鉴西方国家发展基金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发展过程中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
1.规范改造现有投资基金的规模和投资,适时适量推出新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规模过小,难以发挥市场“稳定器”的作用。只有集中了大量的资金,才能产生规模效应。另外,投资基金只有拥有了足够多的资产才能有效地分散风险和进行投资组合,从而达到降低投资风险和提高投资收益的目的。可借鉴国际市场上这些成功经验,改变我国投资基金形式单一,投资工具和投资手段单调的现状,推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品种的多元化。
2.积极引导海外中国基金,逐步建立中外合作基金。第一只中国概念基金始于1989年成立的“新鸿基中华基金”,随着新兴市场中国概念的兴起,以中国b股、h股和非上市公司为投资对象的中国基金数量大增。但由于我同b股、h股市场相对狭小,可供国外投资基金选择的品种与数量相当有限。我国应采取相应措施鼓励海外中国基金投资于b股、h股,也应发展中外合作基金,引进国外基金管理经验,实现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
3.加快推进投资基金管理体系的建设,健全对基金的监管体系。首先,建立健全宏观监管体系,改变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管理局面。其次,建立证券投资基金业的自律性机构,以加强内部协调和业务管理。再次,在基金内部建立微观监管体系,加强基金管理体系中信托人对基金业运作的监管功能,提高基金受益人大会的权威,明确规定并在实践上强化受益人大会对基金的监督作用。
4.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尽快完善基金监管法规,将基金市场运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明确基金主管机关行使审批和监督职能;贯彻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原则,加强托管人对基金资产运作的监督;规定基金信息披露,出版相应的专业报刊,保护投资者利益。把经营基金的管理公司置于严格的管理和社会公众监督之下,对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法律制裁。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及“开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设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迅速发展,并已逐步成长为我国证券市场上影响力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但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来自外部的客观问题和基于内部治理范畴的问题,本文仅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来自外环境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所面临的非内部治理范畴问题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加大了证券投资基金系统风险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政府主导下发展壮大起来的,尽管市场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在增长,但是政策仍然是决定我国证券市场走向的首要因素。有关专家曾对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高达60%,非系统风险为40%,而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一般为25%,非系统风险为75%。从股票市场十年的发展历程来看,每一次转折都伴随着重大政策的出台,市场在政策的干扰下发挥着微弱的作用.因此我国的证券市场很难发挥作为我国经济运行晴雨表的作用。一般而言,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只能分散非系统风险,却对系统风险无能为力。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只有能够准确预测和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投资决策,才能够分散系统风险,而对于政策的变动,证券投资基金是难以准确预测的。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无疑加大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系统风险。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明确严重影响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在基金业发达的美国,对共同基金的规范和监管,不仅有证券法、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而且有基金行业的自律,国内目前基金监管所依据的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行业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监控尚处于探索之中。
同我国的上市公司一样,我国基金管理公司也普遍存在委托问题。基金持有人委托信托人行使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实际运作。目前在我国基金的实际运作中,尚无信托人这一法律主体,基金托管人在某种程度上兼任了信托人的角色。根据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只能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担任。由于法律法规上的缺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托管人职责仅仅限于基金的会计核算和基金资产的托管,而面对基金运作中违规操作和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时,采取何种法律行动,履行何种法律程序,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基金的管理和惩罚完全通过证监会的行政处分来实现。且处分多来自行政手段,极有可能为基金管理公司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而不受法律制裁留下隐患。
从实际的运作效果来看,我国基金管理中的委托人和人只是法律形式上的关系,委托人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和制度安排来防范人的道德风险,当人未能履行诚信义务的时候,利益损失就不可避免,而当利益损失发生后,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委托人追偿由于人行为不当所形成的损失。
对于现阶段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虽然在形式上构筑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国有化的倾向,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约束和制衡精神却远未在实际公司运作中得以真正体现,自律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基金管理公司的规范程度。因此,委托问题就不可避免。
(三)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的意识淡薄,对基金缺乏认识
投资基金最初产生于英国,但目前最发达的是美国。投资基金在美国成为共同基金(MutualFund),把许多投资者不同的投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的投资经理进行操作,所得收益按投资者出资比例分享。投资基金本质是一种金融信托。目前国内投资者对基金缺乏认识,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投资股票;另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存款,因为后者安全系数更高。其实,基金既有股票的收益性,又有存款的安全性,不过程度都略低些它是一种介于股票和存款之间的投资品种。投资者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国内居民金融投资意识淡薄,参与证券投资的程度较低,我国居民证券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例尚不足5%。
(四)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单一
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门类众多的基金产品。就投资对象而言,由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衍生金融产品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基金内部又有成长型基金、价值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小企业型基金、科技型基金、行业型基金、地区或国家型基金、指数基金等。
目前我国基金品种比较单一,从基金类型上而言,有开放式和封闭式;就投资对象而言,仅有股票基金或者说股票债券混合基金。一般而言,一个国家金融产品的丰富程度与该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育程度及开放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基金产品创新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证券市场的不断开放和不断成熟来解决,而不仅仅通过模仿西方市场的产品来解决。
(五)基金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时间还比较短,投资技巧及防范风险能力等方面缺乏经验,整个管理人员队伍还有待建设;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时间也较短,企业形象尚未完全建立,管理体系、运作机制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一)拓宽基金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
积极引导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将资金用于购买基金凭证,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不仅量大而且稳定,可以为基金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输血”通道。为此,可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于基金的比例,逐步允许社会保障资金进入基金市场。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真正推动基金业发展的动力来自于养老基金的发展。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企业养老基金和居民养老基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势在必行。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缺乏而无法得以及时公正的处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通常很难得以保证,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后果就是市场参与者自行其是,从而导致普遍违规甚至普遍违法。
因此,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使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信托人、基金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明确市场运行规则,从而逐步摆脱过去过分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逐步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建立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
建立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对投资者而言是大有裨益的,首先,投资者可以借此评价基金经理完成汇报率目标情况如何以及在投资过程中对风险的控制如何。其次,投资者还可以对基金之间、基金与实行被动投资战略的基准指数之间进行比较,评价其绩效情况。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及机构的建立与完善,不仅可以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防范,而且有助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使证券投资基金真正发挥“专家理财”的作用,充当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稳定器”。
(四)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开放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监管层应逐步调整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目标,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市场化的监管包括:维护和促进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高效和透明,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防止基金业内的犯罪和欺诈行为。
为达到上述监管目标,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下列监管途径: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及基金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促进基金从业人员的自律,遵守道德标准和职业规范;加强向社会公众进行基金业的信息披露,维护公众对于基金的信心;利用社会媒体的力量加强对基金业的监督;加强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检查力度等。
(五)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
(一)我国公募基金的发展现状
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国境内共有基金管理公司101家,其中中外合资公司45家,内资公司56家;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共10家,保险资管公司1家。发行公募基金共2722只,比上年增加54.40%,资产净值合计83971.83亿元,比上年增长85.15%。其中,封闭式基金164只,净值规模1947.72亿元,开放式基金2558只,净值规模82024.11亿元。在开放式基金中,股票基金587只,净值规模5988.13亿元;混合基金1184只,净值规模17948.31亿元;货币基金220只,净值规模44371.59亿元;债券基金466只,净值规模5895.92亿元;QDII基金101只,净值规模662.53亿元。
在我国,开放式基金因其灵活的投资方式受到市场追捧,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占据了主体地位,2015年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中,开发式基金占比达到92.71%,封闭式基金仅占7.29%。
我国开放式基金主要包括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和QDII基金。2015年,除股票基金外,其他四类基金数量均呈现增长趋势。其中,混合基金因其中等风险和较高收益的优势,份额大幅增加(46.29%),更为投资者所青睐;而受2015年下半年股票市场的不稳定因素影响,股票基金份额自6月份开始下滑(22.95%);货币基金(8.60%)、债券基金(18.22%)和QDII基金(3.95%)份额则小幅增加,如图2所示。
2014年12月底,我国公募基金规模为4.5亿元,2015年伴随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行数量的快速增加,基金份额迅速扩增,公募基金资产净值大幅增涨,达到8.4万亿元,增幅86.7%,充分体现了证券投资基金行业良好的发展态势。
(二)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现状
截至2015年12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005家。已备案私募基金共24054只,认缴规模5.07万亿元,实缴规模4.05万亿元。
相比公募基金,我国私募基金随着创新创业浪潮的到来,规模迅速扩大,加之中小企融资诉求急需得到满足,私募基金发展势不可挡。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迅速,促进了金融产品的创新,推动了金融市场的发展,但发展过程中资本市场环境、基金内部治理结构及监管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首先,我国的证券市场环境对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有一定的影响。第一,上市公司赢利水平有限,信息披露不明确,制约证券投资基金理性投资。我国证券市场规模过小,上市公司质量不高,是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二,市场缺乏做空机制,证券投资基金市场难以规避风险。证券市场做空机制,有利于投资者主动规避风险和市场流通性增加,也利于证券市场的平稳发行,降低市场风险,利于证券市场监管的间接化、弹性化及科学化。做空机制给市场提供了一个风险对冲工具,有助于投资者回避市场风险,所以一个健康的证券市场需要做空机制实现稳定。第三,证券市场金融产品稀少,证券投资基金选择有限。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所以逐步代替了个人投资。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还不成熟,证券投资基金选择的金融产品有限,致使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空间减少。基金管理人就难以对基金产品进行组合投资,很难达到风险对冲的目的,难以规避风险。
其次,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第一,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道德风险。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是委托关系,基金管理人应本着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为持有人服务,但由于持有人期望资产增值最大化,而管理人期望效用最大化,二者的目标函数不太一样,基金管理人可能会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谋利,或为公司谋利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等。第二,基金托管人的独立性受限。基金托管人由法定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担任,由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核准。《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得为同一机构,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等,应马上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但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聘任有一定的决定权,致使基金托管人对管理人的监督有效性不强。第三,基金公司内部缺乏有效激励制度。第四,基金持有人大会虚设。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运作和管理无权干涉,只能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才能行使职权。但基金份额持有人缺乏召开大会的实际操作能力,不能发挥大会实质性的作用,造成基金持有人大会虚设。第五,基金公司故意误导投资者,进行虚假宣传。
然后,基金外部监管体系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基金监管内容应具有全面性、监管对象具有广泛性、监管时间具有持续性、监管主体及其权限具有法定性、监管活动具有强制性等特征,我国的基金监管需要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做支撑。我国基金业发展不如国外基金业发展成熟,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够健全,并未形成一套完整的规范的法规体系。
最后,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端人才匮乏,且流动频繁。我国的基金业发展迅速,基金市场人才需求量大,致使基金管理人员的频繁流动,不利于基金业绩发展,对基金业的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对于目前国内盛行的私募基金,其也相继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私募基金变相公募,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推介,变相降低投资者门槛等;二是管理示范违规运作,部分私募将自有财产与基金财产混同,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还存在操纵市场等问题;三是登记备案信息失真,部分私募机构长期失联,逃避监管;四是跑路事件时有发生,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在非法集资的风险。
三、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对策建议
为了促进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稳定健康发展,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改善证券市场环境,使基金产品多元化发展
提高公司上市市场条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推动市场做空机制的建设,利于规避市场风险。同时加大产品创新,推动基金产品多元化发展。
(二)加强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应本着合法合规、全面审慎、适时的原则,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健全基本管理制度,完善部门业务规章制度,规范基金信息披露工作,防止利益输送,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合规管理机构设置,强化约束激励机制。
(三)完善基金监管体系,健全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
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放开,必然加强相应的监管工作。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相关的基金从业人员的监管势必要加大力度。加强对基金活动的监管,规范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的监管职责及监管措施,加快建立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规范性文件及完整的法规制度。同时加强基金行业自律,稳步推进基金监管体系建设,积极健康发展基金业。
(四)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基金人才市场,稳固证券投资基金基础
加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规范基金管理人的市场准入条件,建立规范有序的基金人才市场,为基金业提供优质的人才。同时,提高基金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服务水平、治理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有助于基金业稳定健康的发展。
引言
作为投资行为中的一项证券重要内容,证券投资行为目前市场上广泛流行。早在1997年,政府便已经颁布了有关管理证券投资行为的规定,这标志着机构投资者正式开始出现在了市场中。经过一年时间的发展,到1998年,我国上海深圳两地已经开始在网上发行证券投资基金,这标志着证券投资基金的正式设立,自此之后,证券投资基金便开始在市场上获得了迅速的发展。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状况及套利行为特征
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要得以与政府对这一投资行为的支持,就目前的情况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影响力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程度的进步,同时也一跃成为了市场上最大的机构投资者。除了政府的扶持之外,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与个人投资者的支持与选择也有着分不开的关系,随着个人投资者投资行为的不断增多及其对投资行为理解的不断深入,大部分人都认识到了个人投资是具有一定程度的风险的,而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这一方式来进行投资,则可以有效的规避上述风险,对其自身收益的提高具有着十分重大的价值,因此,相对于自身投资来说,目前个人投资者也开始逐渐倾向于选择证券投资基金这一投资行为。调查显示,从2005年到2007年,我国证券投资的账户总数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从125.7万增加到了2582.51万,共增长了近20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与资产净值增长状况如图所示:除此之外,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场影响力正在不断增大。一方面,我国个人投资者出于对投资收益提高的需要,会理性的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方向及特点进行分析,从而对其进行理智的购买。另一方面,私募基金以及保险基金等领域的投资者也会对证券投资进行进行了解。上述两方面共同作用,为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影响力的提高提供了基础。套利行为主要包括跨期套利、跨市套利、跨商品套利以及基金套利等很多种,不同的套利行为具有不同的特点,但总的来说,这一行为对于市场的稳定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导致市场波动。
二、机构投资者套利对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不利分析
机构投资者套利对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市场稳定性以及市场价格的影响与投资者的短视行为三方面,以下文章主要将三方面不利影响展开来进行了分析。
(一)机构投资者的流动性增加了证劵市场的不稳定性
以开放式基金为例,首先,根据开放性基金的要求,基金的投资者在需要对基金份额进行赎回时,可以自行的完成交易,而资金管理者对于这一行为只能被动的接受。在证券市场价格对于投资者较为有利时,投资者便会增加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而一旦证券市场价格对于投资者不利,投资者便会适当的减少基金份额,此时,为了使自身的利益能够得到保证,基金管理者通常会改变投资战略,这对于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十分不利,因此可以说,机构投资者的流动性是会增加证券市场的不稳定性的。
(二)机构投资者的羊群效应加剧了证劵市场价格的波动性
羊群效应也称为从众效应,机构投资者的羊群效应指的是机构投资者迎合市场大部分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去进行投资。总的来说,羊群效应对于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首先,在羊群效应下,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往往会跟随决策者来进行,而不是理性的对市场经济进行分析,这就使得决策者的行为会从整体上影响投资行为,从而加剧了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其次,羊群效应在很大程度上夸大了市场信息,如果市场信息较为良好,投资者一定会受羊群效应的影响而追加所持有的证券,反之则会造成投资者的恐慌,这对于市场价格稳定性的保证十分不利;最后,羊群效应会导致市场上变化过大,此时对于一部分缺乏经验的经理人来说,很可能会受其影响而做出错误的决策,从而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平稳运行。
(三)机构投资者的短视行为
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所使用的并不是从买入到持有的投资策略,而是会选择选择调整金融工具组合的构成,这就会导致证券市场上需求的不断变化。总的来说,机构投资者的短视行为主要体现在对证券市场趋势的追踪以及对动量交易的了解两方面。首先,对于市场趋势的追踪来说,如果能够在完善的证券市场的基础上来实现,是可以进行的,但就目前的情况看,我国证券市场并不是十分完善,因此,投资者的这一行为必将会对证券市场造成影响。
三、机构投资者套利对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有利分析
(一)机构套利方面
作为证券市场上主要的套利者,机构投资者手中所持有的证券量十分巨大,而一旦发生交易,其数量也一定要相对较大,这对于证券市场流动性的增强十分有利,除此之外,套利交易还会使得市场参与这的套期保值成为可能,而作为衍生金融市场正常运转的一个重要保证,套期保值的出现对于金融市场的一体化是十分有利的。
(二)对证劵投资基金的作用
机构投资者在对大量的证券进行抛售会买入的过程中,一定会使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得到增加,因此可以说,机构投资者的套利行为会增加证券投资基金的流量,进而也就会增加其收入。
结束语
通过上述文章可以看出,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随着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出现,我国的证券市场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影响,总的来说,机构投资者套利行为对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积极与消极两方面,首先,套利行为可以有效的提高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增加证券投资基金的流量,但同时也会使造成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对其稳定性造成影响,因此,对于机构投资者套利的行为需要从不同的角度来思考,这是需要金融行业人员必须加以重视的。(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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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券投资基金有利于为投资者拓宽投资渠道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社会财富不断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迅速提高。除去必要的支出,广大居民还有大量的资金结余。这笔数目可观的闲散资金就为理财投资提供了源动力。而采用怎样的理财方式,则需要从资产的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
当前,储蓄存款是一种最为常见的理财方式(截至2009年我国城乡居民存款余额高达26万亿元)。安全性是银行储蓄的明显优势。但考虑到较低的存款利率及巨大的机会成本,银行储蓄实际收益很低。债券利率高于储蓄利率,安全性也较高,投资债券不失为一种稳健的投资理财方式。然而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通货膨胀会吞噬债券的固定收益所形成的购买力。投资者必须考虑投资债券的通货膨胀风险。投资于股票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但对于资金有限、投资经验不足的中小投资者而言,直接进入变幻莫测、投机性很强的股票市场有一定困难。此外,鉴于我国股市萎靡不振的状态,投资者很难在股市中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广大投资者希望有一种既能获得较高的收益又能降低风险的理财工具。而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适合中小投资者的投资工具,将个人的小额资金汇集起来,由专业的投资机构进行组合投资,其具有集合理财、专业管理,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特点。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证券投资基金平均每年的分红收益率远高于同期的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收益率。根据美国投资公司协会(ICI)的统计,截至2010年,全球共同基金的资产规模达到24.70万亿美元。2010年末我国的基金数量达到了704只,基金资产净值为2.52亿万元“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如今,我们可以说证券投资基金已成为一种大众化的理财方式,进入了寻常百姓家,为投资者拓宽了投资渠道。
二、证券投资基金有利于缓解企业融资困难
融资难是世界各国企业发展面临的普遍性问题。近日温州爆发的中小企业危机和企业老板“跑路”事件就充分暴露了民间资本市场资金严重不足。实际上,融资困难已困扰我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多年,并严重阻碍企业的发展壮大。然而,在另一方面银行却有着大量的储蓄存款。现存的这种结构制约了资金的自由流动,增加了企业融资难度。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份额来募集各类社会资金(银行性金融机构也参与其中),并投入到资本市场。这为企业募集资金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实际上更起到了将闲散资金转化为生产性资金的作用。这种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机制为中小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保障。结合近年来基金业的表现,我们可以看出,作为直接融资工具的证券投资基金能够将银行储蓄存款分流到资本市场,有利于缓解企业融资困难,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而且,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这种作用越来越大。
三、证券投资基金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在发达国家成熟的证券市场上,机构投资者占据绝对优势,而个人投资者的投资比重不足30%。事实证明,拥有足够数量的机构投资者正是证券市场成熟的标志之一。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缺陷就是机构投资者力量薄弱,远未能成为市场的主力。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主体中近九成都是个人投资者。这种以散户投资者为主的投资者结构决定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融资规模小、投机性强、波动性大,并且导致证券市场的不稳定性。证券投资基金可以使个人投资者转变为机构投资者,这有助于改善目前我国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不合理的投资者结构,并将极大提升证券市场的稳定性。中国证监会首届主席刘鸿儒就曾指出,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交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运作。基金管理人作为机构投资者,拥有大批经验丰富的投资研究人员和强大的信息网络。他们可以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对所投资的证券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并对证券市场进行全方位的动态跟踪分析。这有利于证券市场有效信息的传播与利用。同时,基金倡导理性投资,发挥专业理财的优势,有利于市场合理定价,推动市场价值判断体系的形成。它所倡导的理性的投资文化更看重公司的基本面和企业的未来价值,引导投资者的投资理念向理性化方向发展,有助于抑制市场的短期过度投机。
四、证券投资基金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国际经验表明,证券投资基金是实现企业年金、社保基金等社会保障资金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众所周知,我国老龄人口比重逐年增加,老龄化问题对国家的压力逐步加大。以养老制度为代表的社会保障体系已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形势的发展。因此,国家对原有的养老退休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已经起步,并探索新型的养老基金制度。可以预见今后我国社保基金在规模和数量上都将迅速增长,发展前景非常广阔。根据世界银行的预测,至2030年,中国养老基金将达到1.8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三大养老基金。社保基金有着保值增值的强烈要求,并且特别重视资产的安全稳定性。而通过证券投资基金专业化服务的平台,社保基金可以将一定比例的资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使其以较低的投资风险,获得较高的回报。在国外证券市场上,社会保障基金是市场中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以美国为例,社保基金是开放式基金资金来源的主体。在我国,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社保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的比例可达40%。随着社保基金规模的扩大,必将有更多的社保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也将成为社保基金投资新方向,为社保基金提供较为安全的投资渠道,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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