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的重要性模板(10篇)

时间:2023-06-28 16:50:3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生态保护的重要性

篇1

改变局部气候,洪涝灾害增多随着江河水面的扩大,水面受热多、散热慢、水温高、水面压力小、空气上升,那么,从物理学上来说,水的日蒸发量就会增多。从而引发空气含水量的增多,降水就会增多。另一方面,随着常年的沉淀,河床上升,水利工程能够容纳的水量日益减少,容易引发洪涝灾害。

破坏江河周边地质状况,引发地质灾害水利工程建设的选址,必须是江河河水落差大的地段,这一地段周边山崖多、植被少,原本就有较多的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特征,再加上水利工程建设对周边植被和土地的破坏,山体的自我稳固能力就会降低。另一方面,由于对气候的改变,周边的降水量日益增多,洪涝灾害增多,自然就会增多相应的地质灾害。

威胁动植物的生存首先,威胁河底动植物的生存。一方面,工程建造过程中,对江河底部的改造会直接造成一部分动植物死亡;另一方面,随着河流自身的水质、水温和流动状况发生变化,河底原有的动植物生存所依赖的水源发生了变化,无法及时适应,最终死亡。其次,威胁周边动植物的生存。一方面,水面上升,造成周边植物被淹没,无法接受到相应的光照,而根部长期浸泡,无法生存;另一方面,水面上升扩大,淹没周边土壤,改变土壤属性,致使植物生存的土壤盐渍化,无法生存。随着植物的死亡,许多依靠植物生存的动物也将会渐渐死亡或者迁徙,从而引发肉食动物的死亡和迁徙。这些改变将会改变周边所有已经形成的生物链,破坏原有的自然规律。此外,随着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的增多,动植物的生存受到更多的威胁,自然会出现更多的死亡和迁徙。

水利工程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的可行性措施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水利工程建设离不开法律的规定和制约,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自然环境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以及《宪法》中的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条例,要进一步针对相关的生态环境因素,比如:土壤、水的破坏和相关污染方面,制定相关标准并严格执行。比如:针对引发水污染的污水排放和固体废弃物排放,按照国际规定制定严格的排放标准和指数,对周边工厂进行严格要求和定期审核,颁发排污许可证,重点污染企业要求“持证排污”,对于不合格的给予高额罚款或者依法关闭。

增加社会监督力度中国经济属于制造型经济,制造工厂多。不管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法律上再严格,惩罚力度再大,总会有力不从心的时候,这就需要社会集中力量来支持政府,加大对相关工厂的监督力度,将不合格的企业及时报告公开。首先,政府要建立全民参与的监督系统,比如:可以通话匿名举报、电话、网络等;其次,要给予全民监督的权利,并对相关权利给予保护;再次,要促使工厂废物等排放的信息公开化,可以通过网络媒体进行公开,让大家有参与监督的基础;最后,可以专门建立社会监管团体,让他们参与监督管理,与人民连成一体,与政府连成一线。

加大水源保护和治理通过排污标准的制定和相关的法律监管、社会监督,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排放力度,这也就已经对水资源有了保护作用;另一方面,针对水的流动性降低的状况,可以利用现代科技设备,加大对江河水的运动频率,比如:可以在水底设置搅动机,提高水运动频率。此外,针对水与空气接触面积小、交换力度小,可以加大对水底的氧气输送,比如:可以通过增加水运动,也可以引入外界空气直接注入。通过以上的相关措施,既促进了水循环,也增加了水中氧气,最终,江河水的温度自然也会趋于稳定。最后,可以建立污水处理厂,并对污染定期检测,对已经产生的污染进行综合治理。

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系统树木在生态系统中的作用不言而喻,树木可以净化空气,改善局部气候,固定土壤,减少地质灾害;此外,通过植树造林,也可以降低周围的气温,减少吸收热量的面积,帮助改善周边的水源,改善土壤。另一方面,植树造林可以为动物生存提供食粮。通过植树造林就可以为整个生态系统的存在提供基本保障。但是,植树造林不是简单的种植树木,在周边恶劣的生态环境条件下,是需要借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造林和育林的。三峡水利工程在造林方面取得的成就就比较明显,种植的植物存活率达到了98%,其在植树造林过程中所采用的喷灌、滴灌等先进的种植育林技术是可以被广泛借鉴的。可以通过这些技术,在江河两岸多种植适合在当地土壤和气候环境下生存的树木,最终达到改善整个生态系统的目的。

建立监测预防系统,减少灾害的破坏力度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都是自然灾害,具有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是不可以消除的。但是,这也并不意味着我们只能被动地接受,我们可以通过系列措施来减少自然灾害给我们带来的损失。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改善水利工程周边的生态系统环境来减少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利用现代的先进科学技术和仪器加强对于自然灾害的监测,通过卫星建立灾害预报系统,对自然灾害进行随时的跟踪和预报,争取能够在灾害发生之前,预计到灾害的发生和未来造成的破坏力度;另一方面,我们要建立灾害对应系统,设立专门的灾害对应小队,在灾害达到之前,让人们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灾害会带来的损害。

保护动植物的多样性原有生态系统的改变必然伴随着巨大的革命,随着原有生态系统的破坏,因为无法及时适应这样的急剧变化,许多动植物便无法继续生存下去,对于这样的动植物,我们可以采取针对性的保护性迁徙措施,对珍稀物种百分之百迁移,对其他物种,按比例进行迁徙,将它们迁移到适合它们生长的环境下,进行培植和养育;其次,我们可以针对已经改变的生态系统,重新安排新的并且适合在这样的系统中生存的动植物进入这里,重新确定一个新的生态系统,最终达到保护动植物多样性的目的和效果。但是,在水利工程建设以前,我们就必须要采取行动,运用现代生物科技,对当地的动植物物种进行分析和研究,确定哪些动植物是无法适应的,哪些动植物是可以适应的,有什么样的物种是珍稀物种,还要确定迁徙的动植物要在什么样的季节迁徙,需要什么样的环境才能生存。这些都必须要在之前就研究好、确定好、并迁移好。而对于那些要搬迁到这里的物种,也要分析研究,但是具体的迁移种植都必须要在工程建设完毕以后才进行。

篇2

前言

近年来,随着辽宁经济的快速增长,导致辽河保护区内的水生态环境污染与破坏日趋严重。水生态监测是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期工作。开展辽河保护区水生态监测,为辽河保护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提供更及时准确的信息,为辽河保护区生态系统恢复与水质持续改善提供技术支持。因此,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开展辽河保护区水生态监测的重要性。

1、水生态监测的概念

1.1水生态监测的概念

水生态监测是指为了解、分析、评价水生态而进行的监测工作。水生态监测的目标是为了了解、分析、评价水体等的生态状况和功能,监测的范围应包括水体及陆地上的植被等;监测内容包含湖泊水文形态、生物、化学与物理化学质量要素。一般的概念上,水生态监测涵盖了水质监测和生态(生物)监测[1-2]。。

1.2水生态监测的指标筛选

水生态监测指标的选择与确定是进行水生态监测的前提,应遵循代表性、敏感性、综合性、可行性、简易化、可比性、灵活性、经济性、阶段性、协调性、优先监测的指标体系的原则。

(1)景观指标。景观指标是指能够高度浓缩景观格局信息,反映其结构组成和空间配置某些方面特征的简单定量指标。包括:悬浮物、水味、水面漂浮物、水色(选测)。

(2)营养盐状况指标。水体的营养盐状况指标是评价水体富营养化的一个重要指标,包括:叶绿素、NH3-N、总氮、总磷。

(3)理化环境状况指标。 理化指标反映生物生存的外界环境条件,是指采用各种仪器和分析化学方法,直接分析测定水体中有害物质和它们的浓度。这类指标比较快速、灵敏,不仅能确定有害物质的种类,还能准确测定它们的含量。包括:pH、悬浮物、总硬度、DO、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cr)、NH3-N、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非离子氨、挥发酚、总氰化物、总汞、铬(六价)、总镉、石油类、总氮、总磷、氯化物(以CL-计)、总铜、河流水位、水温、锌、氟化物、硒、砷、汞、铬、铅、氰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透明度。

(4)生物指标。生态系统是在一定范围内由生物群落中的一切有机体与其环境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统一体。识别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为模拟生态过程,进行生态恢复的评价,以及对受损生态系统提供恢复措施等奠定基础。包括:底栖动物群落结构特征:种类组成、现存量、空间结构及动态;细菌:总大肠菌群数量、粪大肠菌群(选做)、总菌数(选做);浮游植物群落结构特征:种类组成、生物量、叶绿素;浮游动物群落结构特征:种类组成、生物量;大型水生植物群落结构特征:种类组成、种类分布、生物量、优势种类生物量变化;藻类生态测试。

1.3水生态监测的技术及方法

水生态监测技术包括水质标准、监测方案的设计、水样的采集、储运、预处理,水样物理性质、非金属无机物、金属化合物、有机化合物的测定,还包括生物监测、底质监测、应急监测和自动监测等综合性监测。目前,随着航天技术的快速发展,卫星遥感技术越来越多地应用到水生态监测的各个方面,为水生态监测提供了重要的实时监测和动态监测的宏观手段[3]。

(1)水文要素监测。水文条件是影响河流域水生态系统的首要因素。径流深度是直接反映区域产流能力大小的指标,同时受到区域的降水、蒸发能力的综合影响,体现了水热条件对水生态系统的综合作用,因此对水位、土壤含水量、等要素监测采用自动遥测(含自动传输)方式;对流量、含沙量监测等采用巡测;对重要站点的流量也可利用自动测报系统。测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安全条件按驻测、巡测及自动测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

(2)水环境要素监测。对重要站点设置水质自动监测站,其它站点采用移动实验室开展巡测。

(3)气象因子监测。建设多参数自动气象观测系统,以自动遥测(含自动传输)方式进行监测。

(4) 水生态系统中的任何变化都可能影响到水生生物的生理功能、种类丰度、群落结构、种群密度与功能,水生生物监测与调查相结合,收集必要的有代表性的水生生物信息。

(5)其它各要素数据采集次数以能反应各要素变化过程为宜,环境及人类活动影响等引起水生态环境变化的相关信息,以开展相关调查获取。

1.4水生态监测特点

(1)代表性。水生态监测的目标是为了了解、分析、评价水体等的生态状况和功能,更能反映水生态环境的主要特征及水生态过程的变化,说明水生态环境的主要问题。

(2)综合性。一个全面而高效的水生态监测过程所涉及到的内容是纷繁复杂的,水生态监测监测的范围应包括水体及陆地上的植被等;水生态监测还打破专业限制,内容不仅包含了水文水资源监测的项目,还包括河流水文形态、生物、化学与物理化学质量等要素。

(3)实用性。由于水生态系统的任何变化都可能影响水生生物的生理功能、种类丰度、种群密度、群落结构与功能,因此,监测水生生物的生活状态并以此作为水生生态系统健康的评价指标,具有较强的实用性[5]。

2、辽河保护区水生态监测的重要性

2.1辽河保护区水生态现状

近年来,随着辽宁经济的快速增长,由此给辽河保护区水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长期的高强度区域开发导致辽河保护区内的水生态环境污染与破坏日趋严重,水生态环境退化、水生态功能下降及生物多样性锐减。辽宁省环保厅虽然已有一些关于水质监测及水环境管理的信息平台,但保护区的生态监测能力较弱,缺乏合理有效的生态监测平台,监测站点的自动监测水平落后,基本没有实现监测站点与数据中心的直接传输;辽河干流水文站和水质监测站(断面),长期以来分属水利和环保部门,二者数据采集缺乏统一口径,不利于数据的使用和对照,需要增设与现有水文站对应的水质监测站(断面);保护区生态监测水平十分落后,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不利于保护区摸清生态资源家底;动态观测和应急响应能力落后,缺乏生态建设保障措施与生态风险管理机制和管理体系。

2.2辽河保护区开展水生态监测重要性的分析

从辽河保护区乃至全流域水生态恢复与建设的管理需求看,尚不够完善,急需在现有的基础上,完善或建立诸如辽河保护区水生态监测网络、水生态管理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水生态管理模型库、环境灾害应急响应平台等信息系统,为辽河保护区生态环境管理新体系提供技术基础,为辽河流域生态恢复提供资金、政策、体制和法律上的保障。因此开展辽河保护区水生态建设的研究对保护与恢复辽河生态系统,提高辽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水体净化能力,改善河流水质,增强生物多样性,保证水生态安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宜居的生态格局,对促进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2010年3月由辽宁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了辽河保护区管理局,省人大颁布了《辽宁省辽河保护区条例》,开始了辽河依法科学治理的新篇章,使保护区具有较为坚实的监管能力基础。2011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建设辽河保护区主行洪保障区,退耕还河,保障行洪安全与生态安全,采取了一系列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辽河干流治理保护工作取得了“重大决定性进展”。 2012年辽河率先摘掉“重度污染”的帽子,在全国重点治理的“三河三湖”中脱颖而出,成为辽宁省建设和全国河流治理与恢复的范例。目前,辽河流域保护区已成为了以河流水体、湿地及野生动物植物为保护对象,集综合管理与生态恢复为一体的创新型河流类保护区。因此,辽河保护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任务越来越重。

3、结论

水生态监测是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期工作[6],由此,建议辽河保护区开展水生态监测,建立辽河保护区水生态监测指标体系,以辽河保护区水生态监测站为平台,加强研究,遏制辽河保护区水污染恶化的趋势,为辽河保护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提供更及时准确的信息,为辽河保护区生态系统恢复与水质持续改善提供技术支持。因此,开展辽河保护区水生态监测愈来愈重要,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南浩林,景宏伟,丁宁,等.生态监测及其在我国的应用[J].林业调查规划,2006,31(4):35-39.

[2]李文峻.浅谈生态环境监测[J].农业环境与发展,2011,(01) .

[3]林联盛,夏雨,刘木生,等.鄱阳湖水生态监测现状与监测体系的思考[J],江西科学,2009,27(4):511-516

篇3

1草原生态现状

1.1退化及沙化

草原退化主要表现在植被的覆盖度降低、优质牧草比例下降。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我国大部分草原牧草都为可食性牧草,产草量高,牧草优质。为牲畜的繁衍和栖息提供的优异的环境,为草食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近几年,草原过度的超载放牧,致使草原发生了退化,草原产草量的大幅下降,优质牧草比例逐年降低,畜牧业发展受到巨大影响。草原的退化也使狼毒、醉马草、棘豆等有毒有害的植物大量生长,有害生物虫害与鼠害泛滥成灾。最终形成恶性循环,以上情况导致了我国草原逐渐退化、沙化、盐碱化,甚至出现了沙丘以及带状沙群的情况。

1.2自然与人为影响

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与此同时也对草原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无节制无计划的乱垦乱挖行为造成草原的面积不断缩减,现存的草原也不同程度地遭受到破坏。例如,阿坝州红原县月亮湾大草原慕名前来打卡的人越来越多,旅游人数激增,草原人为破坏日益严重。如果不加以限制和保护,长此以往,大草原就会逐渐沙化和消失,土地沙化会到过度吸收阳光造成地表温度升高,导致降雨量降低甚至是干旱的恶性循环后果,会直接和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

2现阶段草原生态保护建设面临的问题

2.1建设内容单一

现阶段,在进行保护建设过程中,所需要建设的内容安排相对单一,并且不具有系统性,导致相关部门无法从整体上进行草原建设工程的协调,不利于保护建设工作的开展。在进行草原建设的过程中,工作内容需要扩大覆盖面,其中包括对草场的大面积补播改良、封育围栏、治虫灭鼠、优质饲料基地的建设减轻草原压力、对草原进行实时的生态监测等诸多方面。

2.2草原保护和牧民收入的矛盾

一直以来,进行草原保护建设工作很多时候都会影响到牧民的经济收入,即使有着新的相关政策,也未能很好地解决这个矛盾。为此,需要在保护建设工作中重视牧民的收入因素,在保障牧民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开展工作。

2.3控制牲畜数量和科学合理放牧

一些牧民为了提升自身的经济效益,不断添加牲畜的养殖数量,一旦超出草原的承载力就会导致草原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同时,要科学布局,划区轮牧、根据放牧时间合理计算载畜量,科学合理利用草场,使草场对畜牧业发展利益最大化。

3草原生态治理修复策略

3.1大力宣传草原生态建设

在草原生态治理修复工作过程中,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当地政府宣传部门进行及时沟通,加强对生态草原的保护与建设的相关宣传,让当地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举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等相关宣传讲座、发放有关草原生态建设的宣传单,并充分利用现阶段被人们广泛应用的信息技术,如电视、广播、互联网以及手机中的公众号等宣传形式,有效提升当地广大人民的草原生态保护意识。与此同时,宣传部门应当及时为人民群众普及保护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人民群众对草原生态保护的重视性以及约束性,针对一些恶意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人,应及时按照相关法律进行惩处,保证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实效性,实现草原生态环境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3.2构建科学合理的草原畜牧业经济发展战略

从草原生态环境的实际出发,现阶段的草原生态保护工作与当地的畜牧业发展,已经逐渐凸显出了两者相互矛盾的局面。由于畜牧业在日常发展中,一些牲畜饲养人员需要将家畜赶到草原上进食,对草原破坏力度较大,甚至草原中一些牧草在幼苗期间就被牛羊啃食掉,最终导致草原面积逐年萎缩,造成草原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因此,现阶段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迫切解决的是畜牧业良性发展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秉着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理念去发展畜牧业,并且根据畜牧业的发展现状,为其制定相应的发展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方可有效保护草原的生态环境。

3.3完善草原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不断重视,现阶段有关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律已经逐渐被制定出来。但在其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法律漏洞,导致一些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来进行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活动。如现阶段的草原法在执行过程中,对违法的人民群众的惩罚手段与力度相对较轻,受到了当地人民的忽视,进而造成了一些法律条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流于表面的现象。因此,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针对在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进展中出现的问题,按照草原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优化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与规划工作。对于草原的占用、征用情况,应当进行一系列的严格审批,尽量降低草原面积被征用的频率与数量。使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开展中能够有法可依、依法治人,确保草原生态面积不被破坏。

3.4加强相关部门执法力度

草原生态面积的减少以及被破坏的主要因素是人们自身的生态保护意识太低,且部分群众个体在其自身的思想中以利己主义为生活理念。因此,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加强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能力,加强对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查处力度。在实际执法环节中,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涉事案件的个性化差异,及时调整与完善现阶段的有关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一些比较典型的草原违法案例,应通过各大信息传播终端传播给广大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更够更加直观地感受到,该种违法乱纪行为对当地草原生态环境的巨大危害。最后,相关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为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执法形象,并且要求执法人员一定要深刻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其自身的执法能力。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在执法过程中坚守文明、公正的执法原则。

3.5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

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中,相关部门应当创建相应的生态保护补贴或奖励相关政策。需要重点保护的地域中,如水资源保护区、草原生态重点保护区等,应当禁止开垦、放牧、滥采、滥挖等,对周边的生活人员按照相应政策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对于一些可辅助畜牧业发展的草原,相关人员应当根据草原生态环境现状、草原覆盖面积以及现阶段可承载的牲畜数量进行合理规划与控制,最终形成科学合理的草原生态建设体系。与此同时,应积极引导当地畜牧领域中的广大人民应当在草原上进行划区轮牧,为草原区域面积的草地恢复争取时间,从而形成长期有效的草原建设机制。

篇4

一、朝阳大凌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必要性

(一)从城市发展角度

朝阳市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是辽宁重要的旅游城市。因此良好的城市形象对带动旅游业的开发和吸引更多的外资促进朝阳市的经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朝阳地区本身的自然生态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而城市发展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更重。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加快,城市居民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城市绿化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最佳的手段,受到普遍的重视。朝阳大凌河穿城而过,其生态环境的改善,将大大提高城市环境的质量,为朝阳市城区建立良好的绿色生态环境空间创造条件,朝阳大凌河沿岸历史文化景观丰富,两岸旅游业开发可为朝阳的旅游业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二)从城市生态环境角度

朝阳大凌河属泉水河,流经朝阳城区长达20公里,是辽宁少有的穿城河之一。随着朝阳市城市工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朝阳大凌河遭到很大程度的污染,部分河段污染较严重,沿河两岸垃圾成堆、道路破旧,建筑物陈旧破损,严重影响了朝阳市各族人民生存居住环境。朝阳大凌河已经成为自治区污染最为严重的河流之一,并且由于朝阳大凌河是跨市县的河流,一直将受到严重污染的朝阳大凌河河水作为饮用水源,已经严重影响了下游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所以,朝阳大凌河的环境整治是非常迫切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三)从环境的影响角度

严格意义上说,水系承担着蓄积雨洪、分流下渗调节行洪、增补地下水资源、提高水蒸发量、缓解热岛效应等方面的功能,但随着朝阳大凌河污染的日益严重,这些功能都不可挽回的衰退了。滥采地下水,改变了城郊湿地的生态功能,影响了湿地的生态效用。一块湿地的价值比相同面积的海洋高58倍,而湿地的功能被改变,将带来灭顶之灾,造成水生态和物种的衰退。无节制地抽取城市地下水,不仅使昔日的湿地迅速变成干涸的荒漠,而且也造成了大面积的地层沉陷,因此朝阳大凌河的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经迫在眉睫。

(四)从生态景观角度

良好的城市自然生态环境系统是城市居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基础,是城市的“绿肺”,也是特色景观,在环境中尤为重要。朝阳大凌河改造完成后,朝阳市的绿化覆盖率将提高四个百分点,因此,朝阳大凌河的环境整治是改善朝阳市城市环境最佳措施之一。

二、朝阳大凌河生态环境现状

朝阳大凌河的上游、下游均地处干旱区,荒地植被稀疏,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水土流失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受自然因素影响而造成土地风蚀、沙化及汛期对土壤的冲刷。

三、生态环境污染原因分析

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原因。

(一)自然因素

干旱的地理环境特征决定了朝阳大凌河各类自然生态系统的生物量低、系统结构简单、协调性差、易遭受破坏并难以恢复,表现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特征。

(二)人为因素

1.认识问题。对干旱区生态环境脆弱性和恢复再建的困难性认识不足,在长期拓展绿洲的进程中,缺乏对山区生态系统保护、恢复重要性的认识,更忽视了对荒漠生态系统的保护。

2.流域规划滞后,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当。长期以来,由于财力支持不足,流域规划滞后,跨区河流用水分配缺乏科学、法定的依据,不仅给水行政管理造成困难,在河流两岸上随意扔垃圾及排放生活污水,造成下游水环境状况恶化。

3.人口增长速度较快,为满足人类需求、生存和经济活动,不断拓展绿洲、新辟或扩大绿洲的同时也改变着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加剧了下游区域和局部的生态环境恶化。

4.经济实力不足,对历史遗留的生态环境问题和资源开发中引发新的生态退化治理不力。

四、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

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社会的热点,但社会对环境的意识却十分薄弱,尤其是生态问题,应继续加大宣教力度,通过提高政府的生态环境意识,促进政府在形成信息过程中采取科学决策,全面地推动经济的发展、环境的改善和社会的进步。

(二) 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

要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加快制定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强大舆论。

篇5

1建国以来我国水资源管理的经验与教训

建国50多年来,我国在水资源管理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建成了8.5万余座大中小型水库,水闸3万多座,有效灌溉面积8.2亿亩,水电总装机容量接近1.3亿千瓦,机电排灌设备8000万千瓦,机井、塘坝均以百万计。这些水利设施为抗御水旱灾害,保障城乡生活和生产用水,促进工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护水土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人口的急剧增长和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对水的需求日益增加,水资源的供求矛盾也日趋尖锐。我国水资源供应和使用上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水资源总量多,人均占有量少。二是与其他国家相比,水资源使用量大,但利用效率低。三是水资源污染严重,污水的处理和利用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

2我国水资源现状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一是人口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生活用水大幅度增加。预计2030年我国人口达到高峰,接近16亿,城市化水平达到40%,生活用水比例将进一步提高。

二是产业结构调整,工业用水将适度增长。21世纪上半叶,我国工业化进程明显,2030年前后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将达到最高值,逐步成为工业化国家,届时工业需水量达到 2000亿立方米左右。

三是农业用水将逐步趋于稳定。在粮食立足自给的基本国策下,按人均占有粮食450千克计算,人口高峰时的粮食产量要达到7亿吨,通过节水措施提高农业水有效利用率,力争农业灌溉用水维持在现状水平,每年4000亿立方米左右。

四是生态环境用水逐步提高。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迫切需要改善和恢复生态环境。估计全国生态环境用水量约800亿~1000亿立方米,其中约600亿立方米由各河流目前尚未控制利用的地表和地下水供给,约200亿立方米由工农业和生活用水的退水量供给,尚有110亿立方米的缺口。

综上所述,预计我国将在2030年左右出现用水高峰,在充分考虑节水的情况下,全国实际可能利用的水资源量约为8000亿~9000亿立方米,预计的用水量已经接近合理利用水量的上限,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我国有可能在未来出现严重的水危机。

3水资源管理措施及对策研究

3.1人水协调共处,建立完善的防洪减灾安全保障体系。要确保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的防洪安全,保证长江、黄河等七大江河中下游干流及重要支流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特大城市能够防御200年一遇的洪水。要继续建设一批防洪控制性枢纽,初步完成重点蓄滞洪区的安全建设,抓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基本消除隐患。

3.2开源节流并举,建立可靠的水资源供给与高效利用保障体系。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水资源,调整产业结构布局与经济结构,有限满足生活用水,基本保障国民经济发展用水,逐步改善生态用水。要新增供水能力800亿立方米,基本解决华北地区、东部沿海地区和重要城市的水资源供需矛盾,解决现有24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饮水困难,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地区的生态环境用水状况得到初步改善。在积极开源的同时,大力推行节约用水。

3.3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建立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水利保障体系。采取措施切实保证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环境用水,搞好小流域综合治理,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水资源保护,搞好城市河湖水系的综合治理,为广大人民提供优美的水环境。

3.4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建立新型的水资源管理机构,是建立水权制度的重要前提,更是提高用水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的体制保障。目前,水资源配置体制已经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对其进行体制改革和不断创新。

3.5要加快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进程。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是水资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的客观需要,是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具体体现。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就是打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水管理界限,建立起城市与农村、水源和供水、供水和排水、用水与节水、治污与回用一体化管理的城乡水务管理体制。

3.6推进水利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一定的流域或区域内,要根据当地的水资源条件,确定适当的经济社会发展结构和规模,以维系良好的生态系统。只有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否则就会造成生态系统破坏,最终经济社会发展也失去了基础。要努力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主要途径:一是节水,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二是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在水资源充裕和紧缺地区打造不同的经济结构,量水而行,以水定发展。

3.7努力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一定的水域所能容纳的污染物是有限的,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破坏。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充分考虑水环境承载能力,确保各种水域能够永续使用。既要满足经济用水、生活用水,也要充分考虑生态和环境用水。要全面节水,推进清洁生产、污水处理和污水资源化,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

3.8积极探索建立水权制度和水市场,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建立一套体制、机制。界定并明晰水的使用权,逐步建立水资源的宏观控制和微观定额体系。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逐步建立水权交易市场,实行水权有偿转让,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推动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

4我国未来水资源管理与水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水资源的保护,防止水质污染,充分挖掘水资源潜力,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包括采取各种措施,提高重复利用率,降低工业用水定额,实行废水净化再利用,节约生活用水,防止浪费,逐步建立科学的节水型社会生产体系,人类的的生存条件就会越来越美好。

参考文献:

[1]姜文来,唐曲,雷波.水资源管理学导论[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2]吴季松.现代水资源管理概论[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2.

[3]林洪孝.水资源管理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

[4]左其亭,陈曦.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规划与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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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然生态系统复杂多样

祁连山保护区生态系统复杂,有不同演替时期的多种森林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冰川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等,这些复杂多样的生态系统相互镶嵌组合,形成了适宜多种动植物、昆虫栖息的生态环境,奠定了保护区生物物种多样性的环境基础。在保护区自然生态系统中,森林生态系统占主导地位,系统内生物成分复杂、物种丰富、种群数量庞大。

(二)生物物种多样

祁连山保护区植物物种丰富,现已查明的高等植物有95科451属1311种,约占全国植物种数的4.8%。有野生脊椎动物28目63科286种。保护区已采集命名的昆虫有16目175科1609种,目数占世界昆虫33目的48.5%,占甘肃森林昆虫23目的69.6%。

(三)珍稀、濒危物种多样

祁连山保护区有雪豹、藏野驴、斑尾榛鸡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4种(鸟类8种、兽类6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9种(鸟类26种、兽类13种),濒危鸟类占全国濒危鸟类的17.49%,兽类占全国濒危兽类的19.14%。甘肃省保护动物6种(鸟类2种、兽类4种),甘肃省保护的有益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动物24种。保护区内保存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裸果木、半日花、星叶草、绵刺4种,国家三级保护植物桃儿七、瓣鳞花、黄芪、蒙古扁桃4种。被列入《野生动植物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兰科植物12属16种。

二、生物多样性在保护区生态旅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生物多样性是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的依托

生物多样性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其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相联系的间接使用价值,占其总价值的约95%,这一部分价值也正是生态旅游存在并大行其道的资源基础[3]。生物多样性是祁连山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的最重要的物质条件和依托。如果丧失了生物多样性,就失去了对游客的吸引力,保护区生态旅游也就失去了赖以存在发展的基础。

(二)生物多样性满足了游客亲近自然的需求

生物多样性是大自然在长期的发展变化中形成的生物及其生境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总和,为游客提供了最为原始、最为生动的自然景观和环境,让游客在感受大自然神奇奥妙的过程中得到了放松和休憩,促进了身心健康,满足了亲近自然,享受自然的需求。

(三)生物多样性增加了生态旅游经营者收益

在开展生态旅游的过程中,生物多样性为经营者带来的不仅仅是门票收入,野生菌类和野菜为游客提供了别具风味的美食,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在满足游客观赏需求的同时,还为人类提供了名贵的补品和药材,为生态旅游经营者带来了更多的经济收益。

(四)生物多样性是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祁连山保护区生态旅游最大的优势就是以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为欣赏对象,为游客提供了一个生态良好,物种多样,环境优美的休憩场所。生物多样性既是保护区生态旅游景观,又为开展生态旅游提供了物质基础,为保护区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如果失去了生物多样性,就丧失了保护区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三、生态旅游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一)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和生境遭到破坏

在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景区开发活动,以及大量游客的活动干扰,使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和生存环境遭到了破坏,景区内游客活动频繁的地区已经没有野生动物栖息。

(二)植被遭到破坏

由于游客的过度踩踏,保护区生态旅游景区的植被遭到破坏,调查发现,保护区金露梅、紫花针茅、疏花针茅等主要低矮植被的高度和覆盖率都低于景区外草原,保护区景区内植被覆盖率比景区外平均低26%。

(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减少

保护区生态旅游景区内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明显减少,景区开发之前活动在景区及周围的马麝、马鹿、盘羊、岩羊、棕熊等野生动物,目前在景区及周边5千米范围内已找不到活动踪迹,血雉、兰马鸡、雉鹑、斑尾榛鸡、草兔、中华鼢鼠等野生动物在景区的数量下降了68.4%。

(四)生物遗传资源流失

随着生态旅游的发展,保护区部分物种数量迅速减少,甚至灭绝,导致生物遗传资源流失。景区内的山丹花因游客过度采摘,分布面积锐减91%,植株数量锐减87%。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措施

(一)加强游客管理

及时加强对游客的管理,规范游客的行为,尽可能减少游客活动对植被的破坏。

(二)严控旅游设施建设

加大旅游设施审批监管力度,旅游设施建设必须遵照必要性、合理性和科学性的原则严格审批,坚决杜绝随意建设旅游设施,破坏景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生境的现象。

(三)严格执法

严格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对破坏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为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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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6.23.073

我国是人口大国,且国土面积十分辽阔。但是我国的森林覆盖率却极小,导致在森林资源方面,人均占有率较小。近年来,我国已经从“单方面向自然索取”转变为“与自然和谐相处”,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具有保护生态环境意识,使得我国的森林覆盖率日益减少。因此,我们要重视森林文化生态保护工作,在可持续发展方面要一直坚持走下去,并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人们都能对现如今的生态环境有明确的认知,加强其生态保护意识,为优化生态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1森林文化生态保护的现状

目前,我国对森林生态环境的保护十分欠缺,由于要满足社会和人们的日常需求,导致对森林的过度开发,使其面临极大的危机。我国的森林覆盖面积原本较少,再加之不断的开发、滥砍乱发以及忽视可持续发展战略,导致森林生态环境较为恶劣,大量物种濒临灭绝,木材资源严重匮乏,森林生态环境的现状堪忧。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人们的生态意识较为淡薄。由于人类单方面向自然索取且不加保护,从而导致森林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有的地区甚至变成荒漠。现在即使是对森林生态环境加以保护,也很难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因此生态保护意识有待强化。

2森林文化生态保护的必要性

森林,又被誉为“地球之肺”,它的作用极其巨大,但与此同时,森林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全世界的森林覆盖率仅占陆地系统的30%左右。因此,森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具有其他资源无可替代的生态效益,而且森林中有着极为复杂、繁多的生物种类,主要包括高大乔木、灌木、地衣苔藓、草本植物,还有数量庞大的动物种群以及我们肉眼看不到的微生物种群等。森林具有复杂的结构、丰富的物种以及强大的功能,它自身就是一个庞大且复杂的生物圈,对降低二氧化碳含量、巩固土壤以及改善水土流失问题都起到重要的作用。

2.1 保护木材资源

森林的生态环境是生态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核心价值。因此要加强对森林生态环境的保护,这不仅可以保护稀少的木材资源,而且能体现出在生态建设方面的重要成果,从而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进行。

2.2 保护物种的多样性

森林中拥有着繁多、复杂的生物种类,因此,保护森林的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物种的多样性。如果对森林造成严重的破坏,其中的物种必定也会受到伤害,多种生物也将濒临灭绝。因此,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可以保护物种不遭到破坏,为这些生物种群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2.3 良好的经济效益

对森林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不仅可以使我国的资源产量能够满足日常生活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还为国家节省开支,保证社会能够长久稳定的发展,人们生活越来越幸福。

森林在陆地系统中的地位极为重要,保护生态环境,杜绝过度开发环境的现象,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理念。相关部门应加大管理力度,对森林的利用、保护及开发进行系统的管理,优化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

3森林文化生态保护的主要措施

3.1 树立良好的生态价值观

生态价值观的确立是人类认识自我、认识自然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树立良好的生态价值观,这将推动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奠定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思想基础。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仍处于初级阶段,正在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因此在森林文化生态保护方面也尤为重要。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人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满幸福。要积极学习传统的思想财富,挖掘其现实价值,不断补充和丰富人们的生态价值观。

3.2 完善自然环境保护机制

若要对森林生态文化进行保护,首先得有一套先进的自然环境保护机制。在保护生态环境的过程中,可以实行“奖惩制度”,对努力保护环境的群众进行表彰或者现金奖励,对破坏环境的人,根据其对环境的破坏强度,再具体分析判定。尤其是对环境破坏极为严重的人,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要实行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去约束不法行为,为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社会和谐而努力。

3.3 加大资源保护宣传力度

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节约资源等方面,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人们都能充分意识到资源保护的重要性。使其对我国现如今的生态环境现状有明确的认知,加强其生态保护意识,让每个人都能为优化生态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4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在森林文化生态保护方面还应继续努力,积极的完善生态制度,并加大宣传力度。生态文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载体,要将其传承下去,福泽后世,因此我们更应该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让森林生态的保护与我国社会的发展齐头并进,再创辉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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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青海省 生态系统 综合管理法律 政策

青海省生态系统保护相关法律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法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一,人类中心主义作为主流意识仍支配人们行为。尽管从理论上政策上都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但观念的转变比政策和行为的转变难度更大。作为生态系统保护法律制度建设的基础工程,生态法理念并没有深入到立法部门、执法部门的公务人员意识中。第二,区域生态系统综合管理理念没有形成。青海省要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以区域生态系统保护理念为指导。如果没有区域生态系统综合管理理念,依然沿用传统生态系统各要素保护的模式,则青海省生态系统保护必将事倍功半。尽管在政府的文件中生态立省、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观念不断强化并被广泛宣传,但这种宣传和强化仅仅是停留在对青海省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上面,对具体涉及到需要借助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问题并没有清醒地认识,区域生态系统综合管理的理念并没有被重视,青海省生态保护立法和执法实践中存在的许多问题缘由于此。

(二)青海生态保护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

笔者对青海省省级及以下地方权力机关、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将近200件进行了统计、归纳和分析,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地方立法水平不高。青海省生态系统保护立法尽管在数量上具有一定的规模,但在立法质量上普遍存在水平不高,针对性不强的问题。研究过程中,笔者对青海省地方立法文本与相对应的上级立法文本进行对比,发现青海省地方立法缺乏适合地方特殊性的制度创新,在许多文本中主要是对上一级机构的法律文本简单删改。第二,地方立法缺乏系统性。青海省生态系统保护地方立法,基本上针对上级机构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细化,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之间缺乏系统性,相互之间衔接不够紧密,体系不完整,地方立法体系显得零散。第三,地方立法操作性不强。地方立法是弥补国家法律不能完全适应地方特殊性的缺陷,但青海生态保护地方立法,没有很好的处理维护国家法律统一与结合地方实际之间的关系,在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地方立法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地方立法中的实际操作问题。第四,地方立法未能充分体现生态保护的区域性和生态系统保护的综合管理性。生态系统保护是一项综合系统管理的工程,青海省必须按照区域生态的特点来制定并实施保护措施,但青海省生态系统基本上按照部门分离保护的现状制定法律,没有打破现有的条块分割管理体制。第五,地方立法没有突破第一代环境保护法污染防止和治理的理念和模式,没有将立法的重点从传统的环境保护法模式转变到生态系统保护法模式。但目前青海省生效的很多地方立法文本仍然是前几年制定的环境保护的配套法规和规章,依然将环境保护法中的资源利用和环境污染防止作为中心,在生态保护方面处于被动局面。

(三)青海省生态保护法律实施存在的问题

青海省生态保护法的遵守基本处于自然状态,即大多数普通民众遵守生态保护法并不是因为知道法律规定而遵守法律,而是处于传统习惯和道德。在调研中笔者发现对生态保护法律遵守较好的往往是偏远地区的农牧民,受教育程度低,也不清楚国家和本地政府对生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其遵守法律仅仅是基于习惯、道德或者,而违法者往往是了解法律规定的。

生态保护行政执法存在执法不严、部门相互配合不力、执法物质保障不足等问题。调研中发现一些行政机关在生态保护行政执法中存在执法不严问题,具体表现为对应当严格查处的生态违法案件查处不力,处罚不到位,致使违法者不能受到应有的制裁,导致一般群众并不认为该类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群起效之;行政执法涉及利益问题时许多部门争,而无利益的相互推诿。同时,由于青海省生态保护涉及面积广阔,行政执法事项多,而执法人员相对较少,执法经费缺乏,行政执法机关物质保障难以满足现实需要。

青海省生态保护法律监督不力,缺乏法律监督体系。由于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法律监督方面尚无针对生态保护方面的具体规定,生态保护表面上关乎各个部门,但实际上这些部门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在法律监督体系不完善或者不能适应生态保护需要的情况下,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是必然的。

青海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法律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生态法理念教育

第一,现代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深入、综合发展,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确立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理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理论发展是建立在先进的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综合发展的基础之上。这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还对进一步完善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论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第二,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现有管理体制为确立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理念提供了制度基础。在我国现有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制是:统一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生态系统管理的统一协调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生态系统内具体生态要素的管理工作。这种统分结合的管理制度尽管存在协调性差、部门利益严重等弊端,但却与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模式安排具有某种天然的耦合性。第三,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性要求是确立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念的社会基础。传统的资源管理模式忽视了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只注重对生态系统内各种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因而很难维持整体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则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态环境区域的特殊性出发,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的管理方法维护生态系统。第四,生态系统保护中借鉴先进经验勇于创新的理念。自2002年10月GEFOP12在我国启动以后,从学习、调研到项目试点区域的选定,再到战略与计划行动的制定,以及相关政策和法律等配套措施的日趋完善,都证明了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广泛运用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方法的适应性。

(二)完善地方立法

青海省生态保护地方立法要以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模式为方向。从当前国内外生态系统保护的成功经验看,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是未来发展方向,国外已经走过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迂回道路,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一定程度上步其后尘,当前环境污染一系列问题均与传统立法模式有直接关系,在生态保护中单靠资源保护行不通,靠环境污染治理也是不适当的,只有生态系统综合管理才可能做到生态保护目标的有效实现。青海省生态保护地方立法要按照区域生态系统制定法规规章。笔者建议将青海省生态系统按照自然属性,将全省国土按照草原生态系统、资源矿区生态系统和农业区生态系统划分,按照生态系统自然属性差异来规定保护的重点和方式。

打破部门分割、生态系统要素分割的立法框架。我国现行环境保护立法基本上采取分割生态系统要素的立法模式,但生态本身是一个系统,构成这个系统的各要素有内在的必然联系,系统内一个或者两个要素的变化会给整个系统造成影响。为了切实做到生态系统综合管理,青海省地方立法应该打破目前以生态要素为立法框架的模式,将某一区域的生态作为整体来对待。按照生态系统的自然属性提升地方立法的级别,解决行政区域与生态系统区域无法吻合的问题。目前青海省,自治州、县、自治县制定的规章或者自治条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其效力在该行政区域适用。由于生态系统区域与行政区划之间并不必然重合,如果一味按照行政区划而制定制度,必然会遇到制度与自然无法配套的问题。解决该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按照自然系统的客观要求提升地方立法的级别。笔者认为还可以考虑由某自然系统涉及的地方之间开展联合立法,或者由相关地方之间对同一法规或规章由各自的立法机构分别通过,这样既可以降低立法成本,符合现行立法体系要求,也可以做到同一生态系统中法律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

(三)生态系统保护法律的实施

第一,生态系统保护法律的宣传和普及。青海省大多数民众,从朴素道德意识和宗教意识中就具有生态保护的天然观念,尽管可能不清楚法律规定保护水源,制裁水源污染,但朴素意识观念与生态系统保护法律理念是同一的,必须加强对生态保护法律制度的宣传和普及,调动广大群众的生态保护积极性。第二,以奖罚分明来引导群众对生态系统保护法律的自觉遵守,让人民群众成为法律执行的监督者。生态系统保护法律遵守不尽人意,是因为破坏生态系统的行为表面上看没有直接利益受害者,现行诉讼制度缺乏完善的环境破坏行为广泛的诉权主体。必须对那些举报破坏生态系统乃至向国家公权力机关主张的行为予以奖励。相反对那些违反法律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惩罚,从而使生态系统保护法律落到实处。第三,生态系统保护综合执法。现行法律按照生态要素分开管理、各自执法,这种现状与生态系统本身的综合性、整体性不相适应。为了弥补这种体制性缺陷,生态系统保护行政执法中的部门联动或综合执法尤为重要,在项目审批和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从综合管理的角度审查相关单位的行为是否对生态系统产生的影响,其效果必将远远好于现行体制。第四,法律监督方面。尽管我国现行体制中法律监督部门很多,但实际发挥效用渠道并不多,因此生态系统保护法律的监督除党委、人大、行政监察等部门外,必须强化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应该在省内权威媒体中专门设立生态系统保护法律监督的栏目或渠道,设立生态系统保护法律监督专线等方式,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到对生态破坏违法行为的监督之中。

(四)生态系统保护配套政策

第一,将生态知识和生态法律意识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作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域,青海省的生态建设永远会作为重要的战略任务。生态立省涉及各方面利益关系和协调,因此,必须将生态知识和生态法律意识的培养纳入干部在职教育之中。第二,将生态保护纳入干部考核体系。生态系统保护需要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此应当将生态系统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出现的问题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之中,只有在全体干部中树立起生态系统的保护意识和工作职责,才有可能将生态立省战略落到实处。第三,将生态系统保护纳入经济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要件。目前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中更多的是关注污染物排放和污染治理的角度,属于被动性管制。作为主要生态功能区域青海来说,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审批中必须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和保护,必须要符合生态系统保护的需要。第四,对现有生态保护政策按照生态系统管理要求进行整合。目前青海省的政策不能很好适应生态立省的需要,许多政策有必要进行修改和完善,制定出适合新形势需要的政策。第五,借体制改革契机综合生态保护管理体制。青海省有必要借行政体制改革契机对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按照生态系统自然属性对行政机构权限划分进行变动,将生态系统综合管理的各要素部门中相关权力进行合并,整合为专门的生态系统保护部门,以此解决各相关部门在生态保护中出现的问题,将生态立省的职责完全放到整合后的生态系统综合保护部门。

参考文献:

1.杨树明.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研究[M].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2.赵绘宇.生态系统管理法律研究[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

3.王作全.三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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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新城北部山区位于市行政中心北侧,其主要山体*山、*及*岭等是新城生态建设和景观构造的核心区域。加强新城北部山区的生态保护,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是建设新城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的必然选择,对树立*门户城市新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山体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把新城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打造生态宜居新城、建设“幸福”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出成效。

二、保护范围

划定包括*山及周边的*、*岭等各山体及其坡地,面积约500公顷为新城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区。保护区内除已规划建设的项目外,严格控制各类城市建设活动。

按照环境优先、分区管理的原则,保护区划分为限制建设及禁止建设两个区。路以南、*岭东环路以西、*岭西环路以东10公顷用地为限制建设区;其它均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内,所有规划建设项目均需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严格进行规划方案审查,不得进行工业、仓储类用地规划建设,限制房地产开发类用地规划建设;新建建筑在形态、色彩、高度上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禁止建设区内,除已经规划建设的项目,生态保护需配套建设的建(构)筑物,公园开发需配套建设的建(构)筑物外,不得进行其它内容的建设活动,不得采石、取土、放牧、修坟、烧纸、砍柴、滥伐树木等。

新城北部山区生态保护规划变更及保护区内新建建设项目涉及变更生态保护功能的,需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同意。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科学规划,加强统筹管理。规划部门要科学编制新城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积极开展北部山区景观规划研究,立足于生态建设与人文景观开发相结合,生态建设与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相结合,编制新城北部山区生态保护与发展规划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规划管理,加强规划的实施监管,把北部山区及周边的规划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对于采石、取土已造成的山体破坏,相关主管部门应本着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合理规划生态绿化方案,以较低的成本投入完成生态环境修复和优化。

(二)开展绿化造林,提升生态水平。林业部门要立足于提高北部山区整体绿化水平,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根据气候特征及地质条件、山体走势,培育保护好森林风景资源,营造富有特色的生态森林景观,形成良好的森林生态体系。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保护补偿、多元投入、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综合管护,保证山区绿化效果。

(三)强化监管,构建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对北部山区生态保护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目标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新城北部山区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建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负责山区生态建设中的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

篇10

前言

水利水电工程的功能包括灌溉、发电防洪,能够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对于我国经济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目前在实际建设中,水利水电工程却对生态环境造成了诸多消极的影响,难以实现对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为此,必须对水利水电开发中的生态保护设计进行优化,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在保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水利水电设计中的生态理念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也得加大的发展,在规模与数量上都有了一定的提升。一直以来,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对实用性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尤其是在农业发展方面需要水利水电工程发挥出巨大的作用,以此提高社会生产力与经济效益。然而实际工程设计与施工却存在轻视生态保护的重要性的问题,这就使得许多水利水电工程的生态保护工作并不到位,进而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基于此,我们必须对水利水电工程中生态理念的应用与研究予以高度重视,将其更好地应用于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中去。

生态理念指的是生态保护意识,要求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注重生态理念的运用,如此才能够保证生态环境保护的实现。生态理念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然而其自身的区域性与局限性也是我们必须承认的。因此,在实际生态环境治理的过程中,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考虑诸多影响因素,包括气候、地理、人文等,实现其定位,进而取得良好的成果。针对有的主导生态的功能应结合生态功能与生态敏感区域的分布特点进行分析,其底线应以自然资源的自我恢复能力为准。水利水单工程建设对该地区的生态环境的影响是难以避免的,因此在工程设计中应融入生态理念,实现对该地区环境最大限度的保护,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对生态平衡破坏的因素加以严格控制。如果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的合理性缺失,那么造成生态失衡问题是难以避免的,其带来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因此,在水利水电设计中必须实现度生态理念的充分运用,在保证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使环境利用率得以最大程度的提高。

2.水利水电生态保护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生态保护理念在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中的运用与研究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然而相比于一些发达国家,其在很多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具体介绍如下:

2.1 流域综合规划与规划环评的滞后性

流域综合规划与流域环评应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影响进行统筹、协调与保护,实现对水利水电工程的合理布局,最大程度的控制工程建设的影响因素,减少工程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然而,现阶段我国在流域综合规划方面存在滞后性,流域生态保护规划存在空白,因此就谈不上站在河流整体角度对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加以明确,难以实现对生态保护目标的统筹考虑。

2.2 缺乏先进的生态保护技术

虽然我国现阶段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采取了一系列生态保护措施,例如一些电站建设中的分层取水、过鱼设施以及生态泄流等,然而我们却很难评估其有效性。例如分层取水,其研究处于起步阶段,很多方面尚不成熟,并且大多应用于单项工程研究中,针对共性与基础问题的研究基本空白,在诸多方面都存在较大的问题,例如位置设置、调度方法、效果等等。此外,水利水电工程的冷水下泄也是一个重大问题,其解决方案需要极大的工程量。

2.3 生态调度研究有待提高

水利水电工程运行方式的改进,在工程的统一调度管理中引入生态调度,是实现对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的重要途径。生态调度的目的是根据补偿河流生态系统对水量、水质、以及水温等环境需求,采用科学的调度方法,使下流流量人工化、下泄冷水、过饱和气体等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问题得以环节,进而实现对河流生态系统的有效保护。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对水利水电工程的全面管理,基于河流自然径流的修复,经过数十年的生态调度实践,取得了卓越的成果。近几年来,尽管我国水利水电设计单位在工程的规划与设计中开始对生态调度予以高度重视,然而受限于薄弱的基础研究,我国在水利水电工程运行中的生态调度的有效性的实现仍然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

3.水利水电设计中生态理念的应用策略

3.1 加强生态化的水文资料建设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是基于水文资料发展的,同时在水利水电工程监测中,水文资料也是工作人员的主要参考依据。因此,水文资料对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对生态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在经济建设规划中已经纳入了生态文明。其中水利水电设计也不例外,相关部门与机构应对生态文明建设予以高度重视,为设计员工提供学习渠道,强化生态文明意识,对生态理念的重要性有一个正确的人事与深入的理解,促使其在水利水电设计中能够融入生态理念,实现对水利水电工程各个环节的严格控制,并融入生态理念,实现对工程的合理设计,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应打破传统模式,在水利技术的发展中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此外,还应进一步加强这类环保水文资料的建设与发展,以支持后续工程的顺利开展。

3.2 强化环境保护意识

现阶段我国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中,许多设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并不能适应水利水电设计的需求,具体表现为专业知识水平低下,实际经验匮乏以及环境保护意识薄弱等等。其中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对水利水电生态保护设计造成了很不利的影响,使得工程设计与实施难以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而对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因此,必须针对这一问题,强化工程设计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确保充分认识到生态理念的重要性,促使在设计中实现对生态理念的融入,在保证工程质量与使用性能的前提下,使生态理念得以最大限度的运用,如此不仅能够提高水利水电的工程效率,同时也是环境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护,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途径。

3.3 强调城市生态环境与综合功能的结合

城市基础实施建设中就包含了水利水电工程这一重要内容,在进行城市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时,应对综合功能的研究予以高度重视,包括交通、航运、旅游、发电、调水、防洪、生态等等。城市河流的作用为维持城市生命系统,使城市热岛效应得以减弱,其具有的枢纽作用对于城市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加强对河湖生态功能的开发与保护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进行生态设计时,应实现对河湖自身条件与优势的充分利用,使功能得到完善,并完成合理的开发与利用。在河道设计中,应对兼顾储流与泄流,确保设计的合理性。

4.结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我国水利水电开发的生态保护设计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为此,我们必须针对其中的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以此提出有效解决措施,实现水利水电设计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在保证水利水电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对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