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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主要功能模板(10篇)

时间:2023-07-02 09:19:1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金融机构主要功能,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金融机构主要功能

篇1

1、银行存款的主要功能是储蓄,融资,保险是用财务的手段来解决风险的一种方式,本质上是一种保障,如果你想解决养老、理财、医疗、意外等的保障,要买保险,是一种长期性的理财规划。

2、存款保证金早已经是国际惯例。从1924年捷克设立存款保证金制度以来,目前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建立和实施了存款保险制度。实践证明,存款保险制度对稳定金融秩序,甚至对健全整个金融环境都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

3、存款保险构建了问题金融机构的市场化处置机制。市场化的改革意味着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机制,既然金融机构存在破产倒闭的可能性,那么这些问题金融机构就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以市场化的机制退出,但市场化的退出机制也是金融市场化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来源:文章屋网 )

篇2

中图分类号:F273.4文献标识码:A

随着企业规模的迅速壮大和组织结构的调整,集团企业资金的集中管理和内部多级法人资金分散占用的矛盾日益突出,子公司多头开户的现象比较普遍,资金失控、投资随意性大、沉淀严重、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日益显露。因此,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与控制,强化资金管理成为一些集团公司采取的有效办法。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组织模式是指将集团公司资金集中起来,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存贷等服务以及必要监管的具体操作方法,一般常采用以下两种模式:一是财务公司模式;二是内部银行模式。

一、财务公司模式

财务公司是一种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经营范围除抵押放款以外,还包括外汇、联合贷款、包销债券、不动产抵押、财务以及投资咨询等业务。集团财务公司是以集团公司为主出资组建,作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而设立,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专门从事集团公司内部资金融通业务的非银行性金融公司。

(一)财务公司模式的主要功能。一般来说,财务公司模式的主要功能可以概括以下“五个中心”:

1、信贷管理中心。随着我国加入WTO,集团公司面临着更有利的机遇和更严峻的挑战。集团公司为了加快生产发展、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的步伐,需要适度的对外举债以筹措资金,迫切需要财务公司担负起信贷中心的责任。通过融资租赁和买方信贷,注入少量资金,解决集团内部产品购销等方面的问题。

2、结算中心。财务公司除了通过在企业集团内部进行转账、结算来加速资金周转外,还可以通过委托商业银行为集团成员单位办理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其效果是成员单位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户,集团内部的结算都通过财务公司来办理,既减少了资金在途,又方便了企业结算。

3、筹资中心。财务公司利用自身的金融功能和服务手段,在人民银行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运用吸收集团成员存款、同业拆借、外汇及有价证券交易、发行债券或股票等手段,为集团开辟广泛的融资渠道,为企业集团创造宽松的资金环境。

4、投资中心。财务公司可结合成本效益原则,利用集团内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或者用于集团本身发展的项目。其效果是增加了剩余资金的投资收益,使集团公司资金运用效率最大化。

5、中介服务中心。随着集团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要求财务公司要提供担保、资信调查、信息服务、投资咨询,为集团成员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把财务公司办成企业集团的金融中介服务中心。

(二)财务公司模式的特点。结合以上对财务公司模式主要功能的论述,我们可以将财务公司模式的特点归纳为:

1、双重身份、双重性质。一方面财务公司是作为集团子公司而存在的一个独立法人实体,它与集团其他成员的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市场竞争关系;另一方面财务公司又是经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因此,它行使银行的部分职能。

2、功能多元化。财务公司不仅承担整个集团的资金募集、资金供应和投资功能,并且担负为集团下属公司寻找项目资金的使命,因而财务公司也行使对成员公司及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功能。

3、资金集中控制。集团总部对各子公司的资金控制通过财务公司来进行,即由财务公司对集团成员公司进行专门约束,而且这种约束是建立在各自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基础上。

4、集团成员具有完全独立财权。集团各成员单位可以自行经营自己的现金,对现金的使用行使决策权。

二、内部银行模式

内部银行是一种具备社会银行的基本职能与管理方式的内部资金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进行企业内部日常的往来结算和资金调拨、运筹。集团内部银行是将社会银行的基本职能与管理方式引入集团公司内部,在集团公司内部统一办理各项资金结算和资金融通业务的金融机构。

(一)内部银行模式的主要功能。内部银行模式是将一种模拟的银企关系引入到集团内部的资金管理中,母子公司是一种借贷关系,内部银行实际充当企业集团的结算中心、货币发行中心、信贷中心、监管中心和信息反馈中心。

1、结算中心。集团公司内部银行通过内部往来结算中心,健全内部价格结算体系,运用相应的结算工具来实现此项职能,这是内部银行的基础职能。集团下属每个子公司都在内部银行开设账户,集团成员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切实物转让、劳务协作均视作商品交易,通过内部银行办理往来结算。内部银行还统一制定结算方式、结算时间,规范结算行为,同时对结算业务中的资金流向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资金使用中的盲目性。

2、货币发行中心。内部银行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发行自己的支票和货币,在各成员公司之间使用。

3、信贷中心。内部银行根据集团总部为各成员公司核定的资金和费用定额,结合各成员公司的实际需要,对其发放贷款。在管理上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一是全额信贷方式,即无论是定额内还是超定额的内部贷款都实行有偿占用,按贷款额计算利息;二是差额信贷方式,即对定额以外的部分贷款计算利息或多收利息。与此同时,内部银行本身也实行银行化管理,建立贷款责任制,强化资产风险管理,实行相对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监管中心。内部银行在结算职能和信贷职能基础上实施监督控制,一般通过经济责任制分解指标、结算制度和结算程序、内部价格结算体系、内部合同和经济纠纷仲裁制度来实现此职能。通过监督、控制,使许多不合理开支、资金外流问题、违法乱纪现象得到遏制和改善。通过事前预测、事中监督、事后核算进行全过程管理,弥补传统财务会计事后计账的不足。

5、信息反馈中心。内部银行定期或不定期地以报表的形式将资金流通状况反馈给集团总部和各成员公司,不仅能使集团总部和各成员公司的领导层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资金使用状况,而且能够对企业集团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

(二)内部银行模式的特点。结合以上对财务公司模式主要功能的论述,我们可以将内部银行模式的特点归纳为:

1、各成员公司之间的现金收付和结算事项,均通过内部银行统一开立的账号来办理,成员公司一般不直接对外进行现金结算。

2、各成员公司在内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和贷款账户,实行存贷分户管理,具有明显的收支两条线特征,各成员公司与内部银行是存贷关系,实行有偿存贷制度。

3、各成员公司在财务上拥有独立财权,对贷款有权按用途自行安排使用。

4、实行银行化管理。内部银行本身也建立贷款责任制,实行银行化管理,以强化资产的风险管理。

三、财务公司模式与内部银行模式比较

1、在集团中的地位不同。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子公司,相对独立于集团或相互渗透;而内部银行存在于集团中,属于核心企业层。

2、配套的组织形式不同。财务公司是经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内部银行作为集团内部职能单位,一般采用事业部制。

3、对集团成员资金使用权的安排不同。财务公司侧重于分权,集团各成员可以自行经营自己的现金,对现金的使用行使决策权;内部银行则是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对贷款有权按用途自行安排使用,但各成员无权对外筹资。

4、管理机制不同。财务公司是完全市场化的管理,内部银行则是模拟的银行化管理。

(作者单位:中原油田钻井二公司)

主要参考文献:

篇3

支付网关是金融机构在Internet上设置的关口,商家通过支付网关与银行打交道,完成资金的电子支付 支付网关已经注册申请,由银行审批,由认证机构颁发支付网关证书,是网上可信任的银行机构。

一、支付网关的概念

支付网关是代表商户在网上的金融机构,它是设置在网上商家与传统银行信用卡处理系统之间的中间接口机构。其作用是对INTERNET上的SET协议与金融机构专用协议(如IS08583协议)进行转换,即为从商家返回的信息和发往银行卡处理系统的信息提供了通信和协议转换能力。它还提供了用户可以编程的出口,用于将SET信息转换为现有的卡处理系统所需要的客户化格式以进行本地处理。商户利用从消费者处获取的支付信息,通过支付网关寻求金融机构的认证,支付网关还执行所有的SET密码算法功能。

支付网关提供的交易类型如下

(1)授权交易:网关将商家以SET方式的授权请求换成IS08583授权请求信息,通过专用网络从银行处得到应答,并将应答转为SET格式回送商家。

(2)授权交易取消:对于银行成功授权并已通过网关将交易应答成功返回商家的授权交易,网关将把商家获得授权取消请求的SET格式,转换成IS08583授权取消请求消息,通过金融专用网络从银行得到应答,并将应答转为SET格式回送用户。

(3)扣款交易:该交易用于扣救交易信息格式的转换和处理扣教交易的授权请求。

(4)扣款文易取消:对于银行成功扣款,并已通过网关将交易应答成功返回商家的结算交易。网关将从商家获得的授权取消请求转换成IS08583扣款取消请求消息,通过金融专用网络从银行得到应答,转换成SET格式回送商户。

(5)支付网关可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SET标准规定的其他交易类型。

支付网关的典型应用为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在线电子支付系统、网上银行系统、移动银行系统、证券系统、网上购物系统等。

二、支付网关的功能

网上支付是电子商务运作过程的一个关键环节,电子商务安全支付网关为消费者、商家和金融机构提供用于交换商品或服务的安全电子交易手段,即将新型支付手段(电子现金、信用卡、借记卡、智能卡等)的支付信息通过网络安全传送到银行或相应的处理机构,利用消费者客户端的电子钱包、移动电话、呼叫中心等软件, 通过商家的虚拟收银台、POS机(销售点终端)等软件和银行端的支付网关软件等,完成联机订单的受理、转账申请、交易确认等支付功能,实现电子支付。电子商务安全支付系统将于电子商务安全认证系统一起搭建整个电子商务体系的核心。

(一)支付网关要完成的任务

1.确认请求支付信息。对商家转发到支付网关的支付请求信息PI要进行确认,主要确认交易ID。

2.对支付请求指令进行解密。支付请求指令对支付信息PI是加密的,商家不能解读PI信息,

智能解读 订单信息,支付网关接收到PI加密信息,用其私钥进行解密。

3.验证客户的电子证书是否与在使用的帐号相匹配。支付网关对用户证书中所指明的账号信息,与其在发卡行使用的账号应一致,即向发卡行进行授权处理。

4.验证支付指令的完整性。支付指令应包括支付银行卡卡号日期与个人标识号(Personal Identification Number,PIN),还应对订单信息、交易金额、交易内容等的完整性进行脸证。

5.对响应进行数字签名。支付网关对交易请求的响应要进行数字签名,以防抵赖。

(二)支付网关的主要功能

支付网关的主要功能如下:

1.安排Internet信息接收及发出的路径。

2.SET与IS08583或处理器专有格式间的协议转换。

3.可对收到的SET信息内不同的栏位进行合法化检验。

4.密钥管理:提供私钥,用于付救指令的解码和银行回应信息的签名。

5.证书管理:向商家发放支付网关证书,并对其进行管理。

6.密码服务:验证消费者与商家的证书和签名。

(三)支付网关的详细功能

支付网关的详细功能如下:

1.完成正常的网上支付,包括格式转换和联机交易信息转换功能;交易的合法性检查功能;交易路由控制功能;商户对帐、交易结算及日终批处理功能;能够支付网上银行、移动银行、证券交易、网上购物等领域的应用。

2.采用数字签名和数字证书就是保证数据的隐私性、一致性、不可抵赖性和合法身份。支持多级证书体系,即脸证双方不必持有同一认证机构发出的证书,只要双方所持有证书的认证机构中有共同信任的认证机构,即可验证。

3.异常处理功能。除提供网上正常交易外,应能提供异常交易处理功能,如超时、线路中断等,同时具备存储转发能力。

4.商户和支付网关证书管理功能。

5.网络管理和系统监控功能,已经系统参数配置管理功能。

6.交易日志记录、查询及管理功能。

7.网上商户管理功能。

三、支付网关的构成

(一)逻辑结构

支付网关的逻辑结构共分四大部分:最基层是Internet,上面是连接转换的各种协议:HTTP、TCP/IP、IS08583转换及SET、SSL协议等;在各种通信协议之上是应用接口API,最上面是由应用控制模块:格式解析、身份验证、证书存储、日常管理、审计、交易/请款、异常处理及查询模块所组成。

1.Crypto API:支付网关安全的基础,主要提供加密/解码、签名/验证等安全操作。

2.查询:包括交易结果的查询、操作日志的查询、商家的查询等。

3.格式解析:将客户或商家传来的交易信息转换为IS08583的格式。

4.证书存储:保存用来脸证商家和客户的证书信任链。

5.审计:对日常操作的记录。当出现纠纷时作为仲裁依据。

6.异常处理:提供支付过程中由于网络故降、超时等原因造成的无法正常完成支付时采用的处理方法。

7.身份脸证:验证商家和客户的身份是否合法。

8.日常管理:对商家的管理、支付网关自身密钥的管理等。

9.交易/请教:将支付指令提交给发卡中心,请求银行划欲,并将交易结果返回。

(二)支付网关的物理结构

在SET交易环境中,支付网关位于商家与银行收单行之间。商家与支付网关的连接是通过Internet或专用网,支付网关与银行收单行的连接是通过金融专网。支付网关与商家、支付网关与收单行之间运行SET协议,流通授权与扣款信息。

在持卡人与商家之间为Internet联通,运行SET协议、流通购物信息与支付信息。

一般支付网关由大型服务器与数据库组成,运行支付网关软件,它提供了建立和分析IS08583标准信息格式和进行格式转换的能力,它主要被客户用于网关出刊使用,用于与传统银行卡目标系统连接时的支付网关信息格式化。

在支付网关与Internet连接处,应设置防火墙。支付网关软件应被设计成为可以使用任何防火墙产品。

篇4

一、在金融全球化的大趋势下,我国货币政策目标及金融监管定位面临着困难的选择

(一)货币政策实施力度与金融监管力度不适应,影响了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近年来,人民银行所采取的一系列强化监管的措施已收到了相应的效果,如加大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和盈利水平考核的力度,但是这种做法却使信贷活动的交易费用倍增,在客观上起到了体制壁垒的作用。在人民银行的严格监管下,防范金融风险受到政府和金融机构的高度重视,各金融单位普遍加强了风险控制,把贷款风险与个人利益挂钩,加大了信贷人员的责任。但是在风险约束机制加强的同时,未建立起相应的比较完善的利益激励机制,责任与利益不对称,信贷人员镇贷、畏资压力沉重。同时,人民银行把建立金融安全区作为首选监管目标,把风险监管放在首位,加大了对不良贷款、盈利水平的考核,并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层层把关负责,从金融机构外部形成风险抑制机制。在此情况下,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重越高,其降低不良贷款的任务就越大,放款的意愿就越不足,目前商业银行关心的是贷款的风险,而不是贷款的盈利。这种状况形成了金融机构的“镇贷”,制约了总需求的扩大。总需求相对不足,企业销售就会变得更加困难,企业还贷能力下降,金融机构正常贷款转化为不良贷款的可能性上升,其盈利水平就会下降。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使其在发放贷款时更加保守,将进一步加重企业生产与经营的困难。由于监管与整顿规范的力度在增强,而贯彻实施货币政策的工作力度没有相应加强,资金从金融部门进入产业部门的通道变窄了,只得在现有的金融体系内循环,使货币信贷的扩张作用难以实现。

(二)人民银行对利率实施严格监管与货币政策的传导所需的利率市场决定机制之间的不适应,影响了货币政策的间接调控作用。目前,在人民银行对利率实施严格监管的情况下,利率市场化程度不可能太高,货币政策工具配置的市场化仍处于较低水平,弱化了货币政策的效应。人民银行虽然扩大了利率调整及浮动的范围,并对外币利率实行了市场化改革,但现行的利率管理体制从总体上还是一种管制体制,在这种管制体制下,利率水平并不能完全反映资金的价格和供求状况,也难以有效发挥对资金的调节作用。单纯通过调整利率水平、利率浮动范围来影响金融机构贷款行为的效果不明显。当经济景气状况不佳、企业效益下降、信贷风险上升时,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将自动减少贷款,资金供给下降。如果利率由市场决定,资金供给减少会推动利率上升,从而使金融机构预期收益增加,会相应增加一部分贷款,相反在利率仍未开放的条件下,资金供给下降并不能推动资金价格上升,金融机构贷款的积极性难以有效激发。加之我国货币市场虽已初步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但票据市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尚未形成规模,票据市场发展缓慢,使人民银行通过再贴现调控金融机构贷款、增加基础货币投放的作用受到限制。

(三)人民银行没有树立起督促金融机构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威,货币信贷政策的窗口指导作用难以真正落实。基层人民银行在督导金融机构实施货币信贷政策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手段。“窗口指导”只是一种道义的劝告,是一种软约束,贷款程序、贷款投向和数量的决定权仍掌握在各金融机构手中。基层人民银行虽然强调了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和资金引导,但忽视了对其执行货币信贷政策效果的监管、检查,即督促的多,检查的少,“软约束”多,“硬措施”少。由此导致了货币政策传导线路发生了反向变化:一是商业银行正在自下而上集中资金、集中权力、集中客户;二是中央银行正自上而下放权力、下拨资金。商业银行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追求利润最大化,扩大响身生存空间,对中央银行的货币信贷政策的调整就不再步步紧跟了。目前,基层人民银行比较有效的手段是再贴现和支农再贷款,可以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但总、分行对再贴现实行额度管理,控制较严,难以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四)过分强调防范和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忽视了其在货币政策传导上的应有作用,中小金融机构游离于货币政策传导之外。由于内外部原因,中小金融机构资金融通遇到困难,出现一些支付风险,引起各级政府和人民银行高度关注,在对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政策上采取综合治理,过分强调防范和化解风险,而对其在货币政策传导上的作用没有给以足够重视。这就出现了两种状况:一是信贷重新向国有银行集中,与此联系,中央银行“窗口指导”主要面对国有银行,影响了货币政策的全面传导。二是存款向大银行集中,中小金融机构存款增长缓慢,为防范流动性风险保持了较高的备付金率,金融体系的货币衍生能力受到抑制。

二、强化金融监管,促进货币政策发挥效能的构思

篇5

现代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面临着巨大的困难,现代跨越式的发展为我国金融界所面临的问题带来了新的解决方式,从而也使跨越式发展得到了新的历史机遇。现代金融体系的构建对中国的金融机构提出了新的要求,即要求金融机构要实现金融功能的转型和金融结构的演进。在这些讨论过程中,对某些特定的金融功能本身、金融发展的作用机制等相关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金融功能

(一)金融功能概述

金融功能理论简单地说可以分为传统的金融理论和先进金融功能理论。传统的金融理论主要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着手研究金融体系,即所谓的机构金融观点。金融功能观点理论,即功能金融理论具有两个假定,一是金融功能比金融机构更加稳定。二是金融功能优于组织机构。

功能金融理论具有两个假设,一是假设金融功能相比比金融机构更为稳定。随着时间的不断前进,金融功能的变化要不大于金融机构的变化。二是金融功能优于组织机构。融功能比金融的组织机构更加重要,只有机构不断创新和竞争才能最终使金融具有更强的功能和更高的效率。在前述假定前提下,首先要确定金融体系应具备哪些经济功能,然后据此来设置或建立能够最好的行使这些功能的机构与组织。任何金融体系的主要功能都是为了在一个不确定的环境中帮助不同地区或国家之间在不同的时间配置和使用经济资源。

(二)金融功能演进:从“融资中介”到“财富管理”

金融机构的功能是随着金融机构的诞生而产生的,金融机构的功能特点同时也受到各个时期特有的经济发展所决定。在传统的经济学中,金融机构的功能往往以融资中介为核心,而金融机构的作用通常都被忽略,只有在特定的金融理论的结构中才会引起一定的重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金融市场也逐渐趋于完善,市场的结构也有所变化,不再是简单的以融资中介为核心的传统市场模式,金融结构得以快速发展的核心有所变化,变成了财富管理核心。简单地说,就是金融功能有融资中介转型为财富管理,核心发生了变化,这也是由现代的金融功能的转变所决定的。现代的金融机构的功能包括资产定价、流动性提供、风险分散和转移、价值增值等。

二、金融发展理论与发展研究

(一)金融发展概论

金融发展理论的产生经历了一定的过程,是随着发展经济学的产生而产生的。发展经济学的第一个阶段是在20世纪的40年代到60年代期间,而西方的经济学家并没有真正的对金融机构进行国专门的研究,所以,在这个阶段金融机构的发展思路处于主导地位,并在党史资本注意工业化思想的指导下,金融机构和金融功能处于附属的被支配的地位,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金融的发展理论研究的主要是金融的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的相互关系,也就是对金融体系在经济发展下所能发挥出的作用的研究,研究其如何能够运用金融体系和金融政策进而最大限度的促进经济的增长和金融资源的合理利用,最终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二)金融发展的功能观点

1.金融发展理论的发展。金融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在二战过后,二战之后一些独立的国家想要求得自身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都受到了资金短缺和金融发展之后的原因影响,使得金融体系得不到高效的运转,从而抑制了经济的发展。此时,一些西方经济学家就开始从事金融与经济发展关系方面的研究,其中,较为著名的是经济学家是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格利和E.S.肖,罗纳德·麦金农等。西方经济学家们通过对经济发展的研究和金融发展内容的分析,创立了新的金融发展理论,并对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做了专著。他们认为,资本的构成受到金融体系的影响,对发展中国家而言,需要对金融优先发展货币共给的政策来进行货币的投资或储蓄,从而带动国家政策的实施。金融发展具体地说可以是被动的,也可以是主动的,可以是先行的同时也可以是滞后的。

2.金融发展理论的建立。根据罗纳德·麦金农和E.S.肖的研究分析,金融体制与经济的发展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即相互推动和相互制约的关系。首先,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就是建立健全的金融体制,并将储蓄资金有效的运用到生产性质的投资上来,从而促进经济的不断发展;其次,为了是金融与经济的发展能够相互有效的进行良性的循环,需要良好的经济发展,并对国民的收入进行提高,进而来刺激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金融的深化发展通常分为三个基本形态,一是金融的增长,二是金融工具和金融结构的不断优化,三是金融市场机制和市场秩序的不断健全。罗纳德·麦金农和E.S.肖的进一步研究确立了金融发展理论的正式确立。

3.金融发展理论的发展。在发展中国家,许多经济学家对以往经济发展理论的认识和学习都不够,导致其国家的金融自由化发展的结果很不理想,科学家们开始对自己所学理论进行反思和检讨,并从中总结出了金融市场中市场失败的原因,他们单纯的认为政府需要对金融市场的监管需要采取相应的控制机制,并根据相应的原则确立一定的监管范围及监管标准。分析认为,金融约束就是指政府通过相应的金融政策创造一定的租金机会,达到防止金融压抑的目的,同时促使银行主动的规避风险。金融约束与金融压抑有所不同,简单地说,金融压抑就是政府从民间部门争夺资源,而金融约束则是促进竞争活动增长,从而从中获取收益和福利。

三、总结

综上所述,金融结构的演进和金融总体效应分别从间接金融融资和直接金融融资这两个方面同时展开,到后来对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一般理论、金融功能的特征及从金融功能观视角研究金融问题的特殊优越性进一步研究,再到加大对金融功能演进与金融发展及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的研究,这一历程并不是预先设定好的结果,而是事后对这以过程的策划和预设。其中伴随着不断的观察、思考与审视。

参考文献

篇6

 

一、前言

知识经济是一种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形态,知识其基础地位与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与之相对应的是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生活的推动作用与日俱增。而以知识的创造、传播为主要功能的高等学校由于具有强大的科研优势,在承担这种责任的时候,人们一方面看到其在科学研究和科技活动所占有独特而重要的地位,同时,也将目光转向其在知识创造和传播中的效率问题。对此的研究较多的是分析高校科技投入现状问题、分析科技投入绩效问题、分析科技投入优化问题。从分析结果看,目前高校中存在较多突出的问题,如科研经费资金投人的总量偏低1)中部地区,资金投人的渠道相对较单一,科研资金取向不明确,结构有待优化等。本文以中部地区高校为对象,就其高校科技投入进行比较分析,并通过建立拟合的方程,以期为高校科技投入的方向和规模提供理论预测。

二、数据

本文根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指标体系,选取科技活动经费筹集为比较指标。本文所指的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指标是指从各种渠道筹集到的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包括政府资金、企业资金、事业单位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国外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其中政府资金是指从各级政府部门获得的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包括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研基建费、科学基金、教育等部门事业费中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以及政府部门预算外资金中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等;企业资金是指从自有资金中提取或接受其他企业委托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等事业单位接受企业委托获得的,计划用于科研和技术开发的经费论文的格式。不包括来自政府、金融机构及国外的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资金;金融机构贷款是指从各类金融机构获得的用于科技活动的贷款。

在我国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总额等于研究与开发机构、大中型工业企业和高等学校筹集总额。鉴于研究对象,本文只选取中部六省高校科技活动经费筹集进行比较分析。

表1 2002-2007中部高校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总额 单位:万元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山西

29063

33136

44258

48351

59131

61761

安徽

98281

128792

134039

147387

162395

170922

江西

11487

22252

43921

55768

69987

77608

河南

18712

27230

35346

58133

61709

85451

湖北

140410

172428

226692

254727

274954

331945

湖南

101478

113873

132662

篇7

维护县域金融稳定一直是基层央行的重点工作。2016年,山东辖区人民银行县支行均设立了金融稳定科。以信贷风险发生的时点作分界,可将人民银行县支行金融稳定科的工作分为两个阶段:事前的风险监测分析和事后的风险化解处置。但是目前看,基层人民银行对信贷风险发生前的监测分析是零散的、滞后的,没有形成系统性预警式风险监测分析体系;对信贷风险发生后的化解处置是单打式、救火式,没有构建多层级联动式风险化解处置模式。因此,创新构建县域金融稳定工作框架的基本思路就是围绕解决以上两个薄弱环节的问题,通过探索构建“关注领域信息采集、企业运营信息甄别、银行信贷风险提示、一般风险自助防化、严重风险联合处置”五大模块联动的县域金融稳定工作框架,初步实现信贷风险预警关口前置,做到信贷风险防控上的早甄别、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为县域经济金融良性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环境。

(一)关注领域信息采集模块

主要功能是关注地方经济重点领域和主导产业发展动态,收集政策性或行业性风险信息。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是确定关注的地方经济重点领域,关注的领域与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紧密结合;二是明确信息采集的渠道和内容,采集渠道包括政府相关部门,采集内容包括国家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调整变化对区域主导产业产生的影响等;三是构建重要信息动态报送机制,由政府相关部门和银行建立动态联络机制。

(二)企业运营信息甄别模块

主要功能是确定风险企业的核心经营指标与信息,甄别判断企业的风险级别与发展趋向。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是筛选主导产业中隐含风险的企业,分析提供需重点甄别风险的企业;二是构建企业核心经营指标风险甄别机制,选取企业报表中的“十大黄金指标”进行数据对比和甄别;三是多部门联合甄别判断企业风险级别,根据企业的信用吻合度和经营偏离度来确定风险等级。

(三)银行信贷风险提示模块

主要功能是研判行业或企业潜在信贷风险程度,及时对相关银行进行风险提示和预警。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是准确研判企业承载的信贷风险程度,由跨部门风险信息甄别机构出具风险甄别报告;二是构建企业信贷风险名单提示机制,根据信贷风险名单制定风险提示通知书并向银行进行提示和预警;三是引导相关银行实施风险防范措施,召开金融稳定会议共同研究防范措施。

(四)一般风险自助防化模块

主要功能是对程度较轻且处于可控状态的信贷风险,发挥银行自身救助功能进行内部消化。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是督促银行争取上级行的政策支持,通过下调利率、打包处理和核销等政策消化信贷风险;二是调动内部资源合力消化不良贷款,通过处理抵押物、寻求企业合作或兼并等途径最大限度减少信贷损失。

(五)严重风险联合处置模块

主要功能是对数额大且影响区域稳定的信贷风险,协调政府、上级央行和监管部门联合处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是构建区域内金融风险联合应急处置机制,对出现的可控制的重大金融风险协调当地政府、监管及金融部门联合应对和分类处置。二是适时争取上级央行政策资金救助。对出现的重大金融风险超出区域可控能力的及时争取上级央行政策和资金救助。

二、新的县域金融稳定工作框架的运作流程

“模块联动式”县域金融稳定工作框架的具体运作,主要是以五大模块为基点,模块内部进行细化分工,模块之间进行整体联动,前三个模块是信贷风险发生前的监测分析工作内容,后两个模块是信贷风险发生后的化解处置工作内容,基本的运作流程如图1。

(一)启动“关注领域信息采集模块”的功能,规范关注企业的信息采集渠道和内容,梳理风险监测分析的数据源

1. 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人民银行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金融稳定领导小组,下设金融稳定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研究当地的金融稳定工作。金融稳定领导小组结合当地实际研究确定需要重点关注的经济领域和主导行业,主要包括:政策限制性行业、受国际市场波动影响较大的行业、具有区域特色的行业、区域内存在贷款“垒大户”现象的重点企业等。

2. 明确信息采集部门和采集内容,采集渠道包括金融办、财政局、经信局、中小企业局、税务局等,银行监管部门,各银行机构;采集内容包括国家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调整变化对区域主导产业的影响,区域内重点关注的支柱行业和企业运营信息变化情况,银行信贷重点投放行业、企业信贷资金增减情况等。

3. 政府相关部门和银行联合建立动态联络员制度,各信息采集部门的联络员对重点关注领域和行业的企业信息进行实时采集、汇总和初步分析,按月整理报送金融稳定办公室,为下一步关注企业信息甄别做准备。

(二)启动“企业运营信息评级模块”的功能,明确企业信息评级指标并对风险评级,分类分析风险监测数据源

1. 金融稳定办公室收集各部门动态联络员报送的信息,对出现较大异常变化信息的行业和企I进行初步筛选,尤其是因宏观政策变化引起行业或企业风险加剧的,进行重点分类标注和整理,提供给金融稳定调度会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需重点甄别风险的企业。

2. 人民银行联合金融办、中小企业局、国税局和地税局构建跨部门企业经营风险信息甄别机制,明确以企业报送中小企业局、国税局和地税局的月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向银行申贷时提交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作为企业经营风险信息甄别的资料来源,选取其中的“十大黄金指标”,进行数据对比和甄别。

3. 金融稳定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研究筛选的企业生产经营“黄金指标”,按季计算企业报送给不同机构报表中的 “黄金指标”数值的差额百分比,获得企业信息吻合度,确定企业的信用等级,将企业的信息吻合度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及四星,四星企业信用等级最高,一星企业信用等级最低(见表1)。同时,根据企业当期利润与上期利润的差额百分比计算企业的经营偏离度,确定企业的经营风险等级,将企业的经营偏离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风险最低,四级风险最高(见表2),并向金融稳定领导小组出具风险评级报告。

(三)启动“银行信贷风险提示模块”的功能,甄别风险企业并向银行进行信贷风险提示,综合开展风险监测分析

1. 跨部门风险信息甄别机构按季度对重点企业的经营风险进行甄别,分别为各个重点企业分析确定星级,向区域金融稳定办公室出具甄别报告。经过分类整理后,在季度金融稳定例会上进行通报。

2. 金融稳定办公室研究对“二星二级企业”(信用吻合度80%、经营偏离度-20%)进行跟踪监测,对“一星三级企业”(信用吻合度70%、经营偏离度-30%)组织开展现场调研,充分确认后将其列入信贷风险名单,制定风险提示通知书,向全部银行进行风险提示和预警。

3. 金融稳定领导小组根据办公室出具的风险评级报告,要求银行机构接到风险提示通知书后立即查清风险点,制定具体的信贷风险防范措施,区域金融稳定办公室及时召开金融稳定调度会议,共同研究其防范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启动“一般风险自助防化模块”的功能,引导银行发挥自救能力消化信贷风险

1. 金融稳定领导小组通过召开金融稳定调度会议,研究确认列入名单的企业信贷风险恶化程度,分类处置已经暴露的信贷风险。对程度较轻且处于可控状态的信贷风险,督导银行业机构向上级行争取政策支持,通过下调利率等政策鼓励企业还贷积极性,必要时争取上级行打包处理和核销政策来消化信贷风险。

2. 对自身经营粗放而形成的不良贷款,区域金融稳定领导小组责令银行安排责任人待岗清收,同时调幽诓孔试春蜕缁岣鞣搅α看理抵押物、寻求企业合作或兼并等途径,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贷损失。

(五)启动“严重风险联合处置模块”的功能,调动政府部门合力化解重大信贷风险,坚守区域金融稳定底线

篇8

一、世界城市必然是国际金融中心

世界城市具有全球影响和控制力,因而应具备为企业或市场的全球运营提供服务、管理和融资的能力。在经济金融化趋势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世界城市必然是一定范围的金融服务中心。北京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提出了建设世界城市的目标,也就蕴含了要把北京打造成为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

建设世界城市和发展国际金融中心是相符相成的。只有把北京首先建设成国际金融中心,聚集大量的跨国公司总部、跨国银行总部等,形成影响全球的控制力和辐射力,才能实现建设世界城市的目标。建设世界城市,对北京的要求是具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全球性的国际金融中心,就像伦敦和纽约等世界城市一样。

(一)金融中心是世界城市的主要功能之一

金融中心是世界城市的最重要的经济功能。Reed对美国金融中心的等级体系和演变过程进行研究。L.Budd&S.Whimster(1992)、Lee&Schmidt-Marwede(1993)、Drennan(1996)、Meyer(1998)等也研究了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机制及分类,绝大多数学者认为纽约、伦敦、东京属于全球性金融中心,金融中心是世界城市的主要功能。

世界城市另一个重要功能是全球生产的管理和控制中心。John Friedmann与Wolff认为世界城市的经济从制造业向生产者服务业和金融业快速转移是全球化的空间表现。Friedmann指出尽管历史背景、国家政策和文化因素在世界城市的形成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经济变量是解释不同等级世界城市对全球控制能力的决定因素,并认为世界城市的形成过程是“全球控制能力(global control capability)”的生产过程,而且具有这种控制能力的城市充分表现为少数关键部门的快速增长,包括企业总部、国际金融、全球交通和通讯、高级商务服务。Hamnett也认为全球城市是世界经济的控制中心。

萨森对世界城市的“生产服务综合体”(producer services complex)进行系统研究,认为金融和生产服务业是特定生产过程的产品,并且它体现为一种建立全球生产和服务交换空间过程之上的“控制能力”的生产,而全球城市就是生产这种控制能力的中心。萨森还指出全球投资和贸易的迅速增长以及由此带来的对金融经济事务中的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需求,使世界城市服务功能迅速发展。世界城市同时是全球信息中心和政治文化中心。Castells认为世界城市支配着先进的通讯网络和互联网在全球的分布结构。Hall(1966)、Friedmann(1995)等认为世界城市还具有政治和文化中心的功能。

(二)世界城市为金融中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1.金融业的扩张及其国际化―金融体系和布局全球化

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纷纷放松了对金融市场的管制,同时,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国际资本的流动性增强,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等的参与使大量资金进入市场,金融创新又使大量金融资产转变成可交易的金融工具,不仅提升了金融服务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力,也促进了金融业的扩张及其国际化。

20世纪70年代早期,金融业的国际化表现为大型银行机构在世界许多地方开设区域市场,或建立海外银行系统(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办事处)以便为在海外经营的非银行企业提供服务,即出现金融机构布局的空间分散。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证券公司和金融服务公司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导了国际金融市场,国际证券交易明显激增。金融工具的创新不仅增强了金融业的流动性,也导致资本流动的新形式,即金融资产中越来越多的组成部分转化为市场化的工具,金融工具的营销而非借贷成为资本流动的主要形式。近年来,金融活动越来越数字化,交易所业务的场所限制和国内经济地域的制约几乎被消除,金融活动的地理分散成为必然。

2.跨国金融机构全球布局――世界城市成为全球金融中心

伴随着金融业的全球化及其布局的空间分散,金融市场的功能也在扩展,除了传统的为储蓄者和投资者提供服务以外,在主要金融市场上金融工具的创新及其交易成为主要内容。金融业的创新和风险加大趋势增强,对金融业的主导由大型跨国银行转向主要金融中心。因为复杂的、竞争的、创新的、高风险的金融市场需要高度专业化服务的金融中心提供的外部环境。实践经验表明,金融业的创新和管理等高端职能向少数金融中心的集聚是一个不可替代的趋势,世界城市必然成为全球金融中心。

第一,世界城市具备高层次金融机构利润最大化的外部条件。金融业特别是实施高端管理职能的金融机构的利润主要来源于技术与资本密集型的金融活动:市场开拓、承销、产品开发、购并、风险管理等。这些活动需要依赖金融部门的当地信息、城市中的创新环境、各类高密集的专业知识的互动等。因此,高层次的金融机构及组织结构有强烈的空间维度,区位对其影响尤其重要。世界城市在这些方面有利于金融机构的生存和发展。

第二,世界城市具有发达的社会信息网。金融业经营中需要相关信息,包括规范的基础数据和形式不规范而难以获得的信息,基础数据通过政府、公司或国际机构公布的资料即可获得,而后一类数据需要整理、评估和判断,这类信息的获取,取决于多种复杂因素,不仅有技术上的,还有社会层面的原因,因而需要借助于社会信息网和一些专业人士的分析研究,而这些条件只有世界城市才能满足。

全球金融系统已经发展到了要求以跨国金融中心网络服务于全球资本运作的复杂程度。市场的全球性融合,产生了一个更为复杂的合作,并加大了主要金融中心的重要性。因此,一个主导型的金融中心必须布局于一个具有复杂组织结构的、基础设施较完备的世界城市。最高能级的三大世界城市纽约、伦敦和东京就是全球三大金融中心,这三个城市占有的世界市场资本曾经达到80%,其外汇交易额、证券市场交易额及外国银行的数量等均是世界最高水平。

二、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能更好地发挥世界城市功能

(一)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是北京的必然选择

首都作为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国际交往中心,因其特殊的地位、优良的经济基础、畅通便利的交通网络和发达的通讯系统,汇集、传递着全球丰富的经济和金融信息。这种优势既能为本国或地区的经济和金融活动提供决策参考,也能为国家间经济和金融交流与合作提供平台。同时,由于首都所特有的国际交往中心的地位,往往具有本国或地区一流的社会环境、人文环境和语言环境,在多方面、多层次的国际交往中,比其他城市更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因此,首都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条件比其它城市更加优越。

目前,分布在世界各大洲的全球性和区域性金融中心城市约近40个,其中的大部分都是所在国的首都,如:英国首都伦敦、法国首都巴黎、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日本首都东京、新加坡首都新加坡、韩国首都汉城、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卢森堡、巴林、巴哈马、开曼群岛、巴拿马等等。根据我们的研究,在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中有2/3是首都;在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中有约1/2是首都;在国内金融中心中4/5是首都。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同样在建设金融中心方面有许多其他城市不可比拟的优势。

(二)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能更好地发挥首都功能

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中,关于发挥首都功能,提出了按照中央对北京做好“四个服务”的要求,强化首都职能,明确了北京是“国家经济决策、管理,国家市场准入和监管机构,国家级国有企业总部,国家主要金融、保险机构和相关社会团体等机构所在地,高新技术创新、研发与生产基地”。

雄厚的经济基础是做好“四个服务”的保证,金融业是首都的支柱行业和经济发展引擎,因此,只有建设北京国际金融中心,做大做强首都金融产业,才能更好地完成服务中央的首都职能。同时,大量的国家经济决策、管理,国家市场准入和监管机构,国家级国有企业总部,国家主要金融、保险机构和相关社会团体等机构的集聚,也在客观上催生了对北京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需求,奠定了首都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基础。

(三)发展首都经济是建设世界城市的根本保障

各国的首都大体可以分为三类,即作为单纯政治中心的首都,作为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相结合的首都,作为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经济中心三位一体的首都。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冷战的结束,即使是单纯政治中心的首都,其经济职能也越来越突出,因为离开经济基础,单纯的政治和文化中心无法保证城市持续快速发展。

华盛顿是美国的首都,是美国的政治中心,是世界上单纯政治中心的代表,作为国家的政治中心,华盛顿拥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各种机构与社会团体,以及企业部门都希望把总部或办事处设到华盛顿,但是国家严格控制首都城市功能的扩张,因此华盛顿的经济功能十分弱小。几十年来受城市经济发展动力不足影响,城市建设、社会发展长期徘徊不前,城市问题日趋严重。根据1995年统计数字,华盛顿特区人口下降了25%,大量的白人中产阶级移居郊区,市中心人口种族比例失调:黑人占73%,其他人种占27%,贫困人口比例上升,33%的儿童生活在贫困线下。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华盛顿开始调整城市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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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银行的定义

“影子银行”一词源于保罗·麦考利,他在2007年美联储年度会议上用它概括那些有银行之实但无银行之名的各类银行以外的机构 。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则将“影子银行”界定为“通过财务杠杆操作,持有大量证券、债券和复杂金融工具等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比较而言,保罗·塔克关于影子银行的论述更为切合实际。他认为,“那些向企业、居民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期限配合和提高杠杆率等服务,从而在不同程度上替代商业银行核心功能的那些工具、结构、企业或市场”,均属于影子银行的范畴。易宪容认为,“只要涉及借贷关系和银行表外交易的业务,都属于‘影子银行’”。

尽管表述各有不同,但从中可以看出:首先,影子银行具有高度的复杂性,需要进行统筹分析;其次,影子银行体系不只包括与传统银行竞争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包括一切可以发挥金融功能的市场、工具和方法;最后,影子银行体系本质上具有借贷功能,应纳入监管范畴。

我国影子银行分类

欧美将“影子银行”分为四类:一是证券化机构,主要功能是将传统金融产品证券化;二是市场化的金融公司,主要包括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主要从事在传统金融机构和客户之间融通资金;三是结构化的投资实体、房地产投资信托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管道等;四是经纪人和做市商所从事的融资、融券活动以及第三方支付的隔夜回购等,如表1所示。

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现状,我国“影子银行”大体可分为四类(见表2)。

(一)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等具有银行借贷功能的机构

我国对从事金融借贷业务的机构有着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脱离金融监管的机构相对较少。但是,部分机构借助于新技术进行金融创新,已具有影子银行的特征。较大的网络借贷公司月均贷款余额近1亿元。

(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在传统金融机构和客户间融通资金的中介机构

我国民间借贷情况较为普遍,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机构在民间借贷中承担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如担保公司,其发展打破了传统业务边界,实际上已成为民间借贷市场上的资金掮客。

(三)银信合作、信贷资产转让等以银行为媒介的金融形式

这类金融业务包括银信合作、信托融资、信贷资产转让、委托贷款等,这类业务的实质是贷款业务表内转表外。如银信合作,商业银行通过发行信托理财产品向企业贷款,风险实际转嫁给客户,具有影子银行的特征;如委托贷款,商业银行以资产受让形式购买委托贷款,从而规避监管部门对其信贷规模的控制;如信贷资产转让,商业银行通过假买断将贷款从表内转移到表外,从而达到规避监管的目的。

(四)通过委托理财、股权投资等形式提供服务的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具有影子银行的特征,一是在于其通过委托理财、股权投资等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运作主要靠个人信誉维持,具有民间借贷雏形,目前尚未纳入监管范畴;二是私募基金可以直接投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集合理财计划、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一旦出现风险,将对整个金融体系稳定性造成不良影响。近年来以这些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和直接投资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集合理财计划、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的私募基金发展很快,需给予关注。

我国影子银行风险分析

(一)网络借贷—具有银行借贷功能但缺少风险控制措施

以“拍拍贷”为代表的网络借贷模式的飞速发展,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这类中介机构对借款人资信状况了解不够,贷后监管难度较大,且存在洗钱等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一旦出现风险,社会负面影响大。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借贷还有可能演变成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甚至变成非法集资。

(二)民间借贷—最为普遍、风险扩散通道最广的资金融通机构

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由于手头掌握大量的资金需求信息,在利益的驱使下,纷纷涌入民间借贷市场。民间借贷在经济景气周期会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一旦经济周期出现波动,将有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

(三)银信合作、信贷资产转让等—规避监管、透明度差的金融业务

银信合作、信托理财等金融形式得以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商业银行腾挪信贷规模的需要,进而引发一系列不良影响。从微观层面看,银信合作、信托理财等金融形式,由于其信息披露有限,风险提示形同虚设,当投资者出现损失时,则会引发社会问题。从宏观层面看,一是社会融资总额扩大化,货币供应量增加,流动性过剩;二是影响宏观调控政策效果,如近两年实行的紧缩货币政策效果并不明显,房地产价格仍大幅上涨。

我国影子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监管空白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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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风 险控制 问题 对策

 

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在母公司控制和影响下,由银行、证券、保险等两个或两个以上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金融机构组成,形成主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控股集团。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业综合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西方国家金融自由化、市场和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产物。金融控股公司作为多元化经营的金融企业集团,采取集团控股、联合经营的模式,能够通过法人企业的方式来规避风险。 

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 

目前,中国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是以光大集团、中信集团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形成的控股集团;第二类是以中银集团为代表的国有商业银行独资或合资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第三类是以海尔集团为代表的产业资本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第四类是以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地方性金融控股集团。 

我国的金融企业相对于国际上的大型金融企业,大多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业务种类也比较单一,难以满足客户高效、快捷、多样化的业务需求,从而缺乏国际竞争力。由于我国实行分业监管,各监管机构各自独立,监管职能并不具备系统的协调合作机制,也不能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的资源。因此,我们应当不断推动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以增强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可以说,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金融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渐进的现实选择,是由金融分业向混业过渡的桥梁。 

二、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 

金融控股公司属于多元化经营的金融企业集团,能够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实现了金融业务多元化和资产多元化。但是也正是因为如此,金融控股公司复杂的组织结构和宽泛的经营范围使其面临着诸多问题,特别是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问题尤为突出。 

(一)关联交易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关联交易是指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各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发生的资产和负债。一般而言,金融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包括资金、产品和信息的相互划拨与传递,相互担保、抵押,为了避税或逃避监管的目的相互转移利润等等。内部关联交易在目前的市场运营中不可避免,它可以降低金融控股公司的运营成本,提高效率。但是如果不能对内部关联交易进行有效控制,使其过度发展,就会使风险在公司内部扩散,其对社会的危害远远大于其带来的收益。 

(二)信息披露风险 

我国目前没有针对金融控股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也没有具体的标准与规定。金融控股公司为了实现集团的发展,很有可能通过成员之间的内部交易来实现其特定的发展目标,而大量内部交易的存在会导致同一笔资金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中同时反映,重复计算的情况极为普遍。另外,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经营多种业务,这样就有可能与客户产生冲突,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失,金融控股公司就有可能会利用信息不对称伤害客户利益以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金融控股公司的结构复杂性就导致信息披露难度加大,信息披露的随意性加大,大量虚假信息的存在必然会引发风险。 

(三)资本管理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的股权结构比较复杂,由于母公司的资金通过投资控股对子公司拥有支配权,同一笔集团公司外注入的资本金,就可能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反映,但是对于子公司而言,这部分资金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权资本,不具备实质上的抗风险能力,加入子公司再将这笔资金投资孙公司或者其他子公司,则容易造成资本金的多次重复计算,导致财务杠杆过高,进而会影响公司的金融安全。 

三、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的应对策略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以及金融全球化趋势的推动,金融控股公司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业发展的趋势和目标。而我国若期望金融控股公司健康发展,必须严格控制风险,构建金融控股

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

(一)建立完善内控机制 

金融控股公司成员之间业务相互交叉,一个成员的经营状况很有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其他成员。所以,建立科学的内控机制就显得十分重要,如果期望阻止风险在公司之间传递,建立"防火墙"制度势在必行。 

"防火墙"制度是一种制度安排,能够割断各种业务之间的风险传递。通过这种安排,在多元化金融集团内部某一部门中的某些人所掌握的信息不会直接或间接地被集团其它部门的人所掌握或利用,从而保证每一个部门不是依靠牺牲本部门或其它部门客户和股东的利益来获得盈利。"防火墙"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是业务"防火墙",主要功能用于规定公司内部组织和管理结构等方面的内容,保证信息透明且不妨碍内外部审计。其次是资金"防火墙",主要功能是限制资金随意在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流动,防止出现损害投资方相关当事人利益的情况。第三是信息"防火墙",主要功能在于防止有害信息在母公司与各公司之间流动,杜绝滥用信息和内部交易的发生。 

(二)规范信息披露机制 

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有利于减少由于监管方与被监管方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监管缺失,也有利于政府及其他相关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有效金融监管和市场约束。因此,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至关重要。 

规范信息披露机制,首先我国要尽快出台《金融控股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通过该办法来约束金融控股公司的信息披露活动,使之能够定期向监管者报告其相关的交易,提供控股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控股结构的变动、控股公司内部的相互支持、关联交易、担保、财务信息等,并且能够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其次,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公司内部核查机制,制定准则对公司内部信息的传递制定严格的规范,使监管当局和投资者都能够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基本状况有真实的了解和准确判断。最后,要建立信息披露的正向机制,作为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核查金融控股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于能够真实准确披露相关信息的公司给予政策上的优惠,例如,降低信贷的难度和成本,增加税收优惠等等;而对于制造虚假信息的公司,则加大惩罚力度,提高交易成本,以保证市场拥有一个相对健康的发展环境。 

(三)实施严格资本管理 

资本管理是金融监管部门要特别关注的问题,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更是整个治本管理的核心内容。 

监管当局应当将金融控股公司当做一个整体进行考核。考核范围要包括母公司和各子公司。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资本要求各不相同,在性质上也存在较大差异,在资本管理中应当针对母公司和各自公司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资本充足率的下限作为监管依据,这样就可以降低由于资本充足率不足而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对其资本充足率进行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母公司通过行债券筹资的方式对子公司进行虚假注资,也可以防止整个集团层面上资本的重复计算。此外,金融监管当局还可以充分借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等联合的《多元化金融集团监管的最终文件》中关于金融控股公司资本充足率度量的五项原则和四种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适合我国的行之有效的资本充足情况监管机制。 

 

参考文献: 

[1]鲁凯.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对策[j].大众商务,2009,(6). 

[2]金季.浅议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问题[j].经营管理,2008,(4)., 

[3]孙佳佳.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研究[j].法商论丛,2009,(2). 

[4]张丞,聂鸿飞.完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对策[j].金融与经济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