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2 09:19:1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农业产业发展建议,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新舟以“加快农业产业化富镇,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兴镇”的思路发展农业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对农业机械化的平衡发展规划、推广服务机制建立统筹与重视度不够,以致农机推广工作及农机化还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求。
(1)农机推广机构不健全。乡镇机构改革以来,乡镇农口五站合一,农机站合并于乡镇农林服务中心,农机推广服务体系已名存实亡。推广人员纳入乡镇府统一调配,农机推广人员不能专职专用,不少农机员的主要精力没有真正集中到农机化工作上,使农机员本职工作淡化,久而久之,农机员在思想、观念、技术上已不能适应农机化发展形势,行动上跟不上发展步伐。同时,县及乡镇农机推广人员年龄逐渐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新老交替缓慢,大中专毕业生寥寥无几。农机推广技术力量弱化,使农机推广的专业性、技术性降低。
(2)农机化工作还未提到应有高度。乡镇政府及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的工作着力点在农业产业化发展及种养技术推广,推广农业机械几乎是农户自主自发的事。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农机化与农业产业发展配套布局研究不够。而且县级农机推广部门与基层联系松散甚至脱钩,农民对农业机械的真实需求情况不得而知,有些农机化基础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实。因此,依靠乡镇基层农业(农机)推广机构来发展农机化的可能性在淡化。
(3)农机装备结构及布局失衡。由于农机技术推广的政策引导与规划指导性不强,农户及产业基地对农机具购置缺乏长期规划,有时顾前不顾后、顾头不顾尾。一是低效率低价位的小型农业机械多,大型高性能高效率机械少,环保型机械及多功能机械少。二是自购自用的多,开展作业服务的少,致使部分农机具使用率低,造成资源的浪费及农机资产闲置。三是设施农业装备发展不够,养殖机械化技术及产后深加工机械化装备少。
3加快推进农机化发展的建议
(1)同步谋划农业产业与农机化发展规划。根据城乡一体发展要求和农业产业布局,统一规划农业机械化发展。以6个农业产业基地为机械化技术推广示范基地,结合基地实际,重点发展机械化深耕和平整地技术及装备、节水灌溉装备、育苗及移载机械装备、大棚机电设备,养殖成套机械设备。
(2)改进推广服务方法。以镇农业服务中心为主力,统筹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特别是要改进推广服务方法。一是创新服务模式。在推广方式上,应深入农户和生产基地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意见和要求,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优惠,把服务送到田间地头。二是因地制宜促推广。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并加大示范点的力度,大胆将新技术新机具在产业基地、示范点和农机大户中率先推广应用,不同产业推广不同新机具,发挥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既要优先推广投资少见效快、综合效益显著的新技术新机具,同时还应注意引进推广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良好的新技术新机具。三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镇政府及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与农机生产企业和农机经销商的联系,搞好协调服务,督促企业做好农机产品售后的“三包”服务和技术培训,解决购机、用机及修机过程中的问题。
中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发展阶段,农业产业化遇到了最佳发展时期。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农业与相关产业系列化、一体化、社会化的发展过程。随着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各产业的分工逐渐深化,专业化水平提高,带动农产品加工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产业快速发展,农村产业结构因而得到相应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税收政策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主要工具和手段,也是国家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
一、农业产业化需要税收政策支持
我国农业产业化是20世纪90年代初出现的一种新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它综合的发挥了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等纵多优越性,提供了符合我国国情发展的途径。我国虽然是农业大国,但距离农业强国还有很大差距。农业是我国第一产业、基础产业,我国要解决十几亿人口的温饱问题,解决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农业问题。自加入WTO后我国农业面临很大的冲击和挑战,政府无论是从解决三农问题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应对WTO对我国农业冲击而需要扶持角度出发,都迫切需要从政策层面来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税收政策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调控宏观经济杠杆。现行农业产业化的税收政策集中体现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等联合发出的《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主要规定有:国家认定的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企业所得税均暂免征收;重点龙头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研究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所发生各项费用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企业,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对于符合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分批准引进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除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我国从2004年开始逐步降低了农业税税率,2005年全国有28个省(市、区)免征了农业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废止了在我国有47年历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除烟叶税外,所有农业税、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已全部废除。此外,税务部门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制定了一系列“以税惠农”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服务实体减免所得税,降低了农产品经销和加工的增值税税率。
二、现行涉农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分析
1.增值税对农产品和农业产业化保护力度不够。现行增值税规定,对农民生产的初级农产品销售免征增值税,从2001年1月1日开始对收购农产品的企业按13%的扣除率抵减进项税额,虽然解决了部分销项税额按13%计算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税负问题,但对按17%计算销项税额的企业来说,仍然存在税负偏重的问题。再者,就增值税率而言,对农业投入物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的优惠税率还不够完善,保护支持力度不够。
2.税收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比较单一。税式支出的形式包括优惠退税、优惠税率、税式扣除、投资抵免、税式豁免和加速折旧等,不用形式的税式支出会产生不用的效果和功效。现行税收政策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对所得税优惠,在流转方面的优惠不够,这就使得现行税收制度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照顾作用远大于鼓励作用。单一的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但不利于农业、乡镇企业及涉农部门的投资增长和技术进步;主要是对国家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及农业科研机构,覆盖面较狭窄,没有形成全程的渗透机制,缺乏促进传统落后农业结构和产品向现代化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缺乏对农业专业化生产、区域化生产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利于扩大农业生产基地,提升农业生产规模。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偏高。国家对“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主要是以规模和效益为标准,对于固定资产规模及近3年的年销售额,东部地区是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上,中部是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西部是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还要求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60%,A级(含A级)以上银行信用等级的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需经过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确定,这就使得大多数企业无法达到认定标准,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有促进作用的中小型企业不能够像大型涉农企业一样享受所得税优惠,造成税收优惠资格的差别,不利于发挥税收政策的刺激效应。
4.财政体制不规范,政策和管理服务有待改进。现行分税制“以基数加增长”的分配方式划分地区政府财力,经济越发达地区得到的财力支持越多,越落后地区得到的财力支持相对越小,地方财力增长缓慢,导致地区财政对农业投入不足,无法保障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资金投入。税收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服务和管理服务待改进,我国缺乏规范性的税法公告制度,宣传力度不够,降低税收政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调整农业经济和增加农业收入,政府应加大力度在政策手段方面加以改善和促进,但是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体制制约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因此必须对税收政策完善,以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作用。
1.确立保护和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建立多环节、多层次、协调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保护和扶持农业是世界各国共同的做法,政府把对农业投入作为重点。调整我国产业性税收优惠政策,把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为保护和扶持农业的重点,充分利用WTO规则,在不扭曲农产品市场和贸易的“绿箱”条件下,明确农业生产、交易、加工等领域的税收倾斜,建立保护和支持农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尽快提高我国农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为鼓励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城市金融机构投资农业经济、为农业经济建设,对农村信用社实施更为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对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投资农业的收入或者支农资金的信贷收入减征、免征营业税。
2.用足用好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发挥倾斜政策的经济效应。调整与当前社会经济形势不相适应的区域性税式支持政策,加大对落后地区农业优惠力度,使得落后地区能够以投资软环境的相对优势弥补硬环境的不足。同时,充分运用好国家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集中扶植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强、效益好、带动农民增长增收作用显著的骨干龙头企业,促进产供销、贸工农相结合的“一条龙”产业链经营机制的形成,大力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组织化。认真贯彻落实好涉外税收和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优先办理农产品和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和发展外向型农业。积极运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积极参与研究开发农业优良品种和农业生产技术,鼓励生产优质高效无公害绿色产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提升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税式优惠政策对农业倾斜的范围不仅包括农业自身的种植业、养殖业等,还包括与农业相关的产业、行业,如农村生产资料的生产行业、从事农产品深加工、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乡镇、村镇企业以及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社会化农业服务业等,使农业处于一个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中。
3.改善现行增值税制度。大力推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制度,按农业产业的不同行业确定最低的合理税负水平,对实际税负超过合理税负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推动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对于农户,现行增值税规定销售额免税,但实际农民还需承担进项税,可比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农产品依据收购凭证按13%抵扣进项税管理,农民购入农用机械、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依据普通发票或其他合法的销售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即可对其所含的进项税实行退税,从而有效解决农民的税收负担问题。
4.进一步挖掘税收政策扶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潜力。尽可能降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门槛,取消规模、效益认定限制,中小型企业只要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政策的就予以相应的税收支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使其能真正融入市场竞争,增强发展后劲。结合各种税收支持形式,将税收豁免、优惠税率等直接税收支持与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加速折旧、税收扣除等间接税收支持相结合,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鼓励和促进、引进、利用闲散资金流向农业产业,提高资金利用率和投资报酬率,还可以对税率、税基制定优惠政策,实施更广的税收优惠扶持政策。
5.全面加强税收管理,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良好税务环境。按照WTO透明度原则要求,建立和完善税法公告制度,提供良好的税收政策服务,将在不同时期、不同经济背景下出台的,散见于各种法规、文件和补充规定中的农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清理、归集和分类,装编成册,使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税收政策公开、易得,易于操作。我国城乡差距较大,不同地区间的农村差距同样存在差距,可考虑对特别落后的农村地区通过制定法律明确其标准和地域界限,采取与经济特区类似的全面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方便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另一方面有利于鼓励企业和个人在地区间投资或服务农业产业,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应通过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渐把资金引向农村和农业产业,充分发挥税收的激励和限制作用,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发展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项目,理顺农村生产关系、经济关系以及城乡关系,加速农业向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和国际化发展。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村各产业的分工日益深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将带动农产品加工、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农村产业结构因而得到相应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化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与优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继而使三农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但是农业因其自身原因制约使得发展受到很大限制,需要国家政策扶植和保护,税收政策就是其中一个保护手段,因此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税收政策加以保障,我国应从符合现实国情的情况出发,构建一个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税收政策,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
参考文献
[1]周波,施婕.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税收政策选择与思考[J].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9(2)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市高原特色优势产业,以有效解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为基础,以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保障,以开展“三权三证”抵(质)押融资工作为切入点,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精品农庄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着力点,积极探索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向和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改进和提高“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切实加大金融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效支持,推动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加快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立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农户等多方参与的机制,加强对接,搭建平台,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合理整合涉农奖补资金,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有效撬动信贷投入,激发金融机构支农服务的内在动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向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倾斜,更好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注重创新、风险可控。重点完善信贷管理体制,丰富抵押担保方式,推动金融产品创新,灵活开展多种形式的探索实践,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坚持改善服务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完善农村金融的风险分散、转移和共担机制,确保收益有效覆盖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
——因地制宜、以点带面。按照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结合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实际需求,突出地方农业发展特色,选择农业产业优势突出的乡、村先行先试,积累经验,逐步在全市铺开,做到统筹规划,稳妥推进。
(三)目标任务
力争在2015年实现“两个突破”。一是力争在涉农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破解支农关键制约因素上实现突破,财政对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初步形成统筹利用财政奖励、政策性担保、风险补偿、利息补贴等支持金融惠农机制;二是力争在支农金融规模上实现突破,实现全市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的平均水平、增量高于上年的“两个高于”目标。到2017年,基本建立起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信贷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实现农村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实际、具有特色的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新路子,支持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和信贷管理机制
1.建立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构建多层次的农村金融市场,形成定位明确、覆盖广泛、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的金融支农组织体系。一是进一步发挥农村信用社的支农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以深化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继续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在传统小额农贷、联保贷款等基础上,向“农信社+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发展,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二是加快推进农业政策性金融体制改革,发挥其在服务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政策;三是进一步完善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制,立足县域经济和“三农”,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和中介组织;四是积极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创造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
2.建立健全涉农信贷管理体制。各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好防范风险与支持特色农业发展的关系,克服“惜”贷、“怕”贷顾虑,树立在支持经济发展中实现金融安全的经营理念,把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为调整信贷结构的一个切入点和提高银行资产质量和效益的契合点进行有益探索和实践,围绕农产品加工、农业技术构成的提高、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等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要根据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资产特征、资金需求特点和生产周期,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授信管理流程,合理设置授信额度和期限,下放贷款审批权限,优化绩效考核机制,推行尽职免责制度,通过调动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内在积极性来缓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贷款需求压力。
3.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金融机构要和各涉农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密切业务协作,共同做好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工作。各级涉农部门应主动配合金融机构做好信贷服务工作,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和产业政策导向等资料,为金融机构授信和放贷当好参谋。发挥主管部门的指导、扶持和服务作用,积极推进产业化组织规范化建设。金融机构应优先对经规范化认定的农业产业化组织给予贷款支持。合理确定财政金融职能,加强财政金融沟通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财政支农资金为先导,金融支农资金为主力,两者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实现信贷资金与财政资金配合投入,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国土资源部门要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企业发展用地需求,按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农产品加工项目入驻工业园区,所需建设用地出让价格可以低于园区内其他工业项目用地价格;涉及占用林地的,按最低标准收取植被恢复费。龙头企业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临时性收购场所、农林种养殖的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人民银行要积极协调辖区各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情况适时指导金融机构调整信贷投向、投量和金融服务方式,不断提高金融支农效益和水平。
(二)突出金融支持重点环节
1.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按照“宜场则场、宜户则户、宜企则企、宜社则社”原则,加大对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特别对管理水平高、产品特色强、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龙头企业,要优先给予支持;加大对规模效益突出、示范带动能力强、市场和效益稳定的种养殖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加大对股权结构清晰、内部运作规范、利益连接紧密、财务可持续的农民合作社的信贷支持。
2.积极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园区。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现有园区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建设,重点支持现有工业园区以“园中园”的形式,设立相对集中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引导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聚集区。
3.大力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在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的地区,全力支持以集聚性、展示性、示范性、效益性、规模性、生态性为特色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
4.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的建立。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功能,优先支持标准化生产、质量体系健全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及其生产基地发展,对缺乏标准化生产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的,则提高信贷准入门槛,从而促进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化的标准体系的建立健全。
5.加大金融扶贫工作力度。各金融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把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工作与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支持能够带动贫困户脱贫的高原特色农业的发展,通过信贷扶贫与产业扶贫工作的有机结合,合力开创扶贫开发工作的良好局面,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
(三)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工作
1.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办法》、《市农村房屋抵押贷款办法》、《市林权抵押贷款办法》等相关政策。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出台符合实际、操作性强、流程清晰的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稳步推进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工作有序开展。
2.加快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有序、规范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损害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农村产权的确权颁证工作。一是积极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的思路和办法,进一步提高林权确权颁证率,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对需要办理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的农户优先确权颁证,不断优化、规范农村产权确权颁证的业务办理流程,明晰产权关系,以物权的形式规范和保护农民权益,实现有权必有证,有证可抵(质)押。二是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农村承包土地、房产、宅基地、林权等矛盾纠纷,保障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和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相应的农村产权数据库,实现档案数字化,为信息的有效利用提供高效便捷的查询和共享渠道,为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工作顺利开展夯实基础。
3.建立健全农村产权市场服务体系。积极构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服务机构,促进农村产权规范、有序、公平交易和农村资源优化组合,逐步建立权属清晰、主体到位、权责明确、保障严格、流程规范、监管有效的流转管理机制。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及时设立和完善农村产权综合交易服务中心,收集和各类产权流转信息,开展政策咨询、合同备案和抵(质)押登记等管理服务,组织产权流转、招拍挂等交易活动,为贷款抵(质)押物处置、抵(质)押权利的实现提供平台。积极培育市场化、竞争性的中介服务机构,在农村地区为贷款抵(质)押物的价值评估、登记、资信证明等方面发挥衔接作用,同时为农村产权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政策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等服务,为农村产权流转变现提供高效便捷的平台。进一步完善农村资产评估体系,各县(区)要积极组建成立农村承包土地、农村房屋(宅基地)和林权评估机构,满足当地农村资产和权益的评估需求,并及时公布区域农村承包土地、集体建设用地、林地的基准价格,为农村产权的价值评估提供依据和标准。
(四)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1.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各金融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地农业发展情况和农村经济特点,依照相关法律,进一步扩大农户和农村企业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积极规范和完善涉农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健全涉农贷款担保财产的评估、管理、处置机制。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用于贷款担保。
2.积极探索金融支农的新模式。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公司、农户、信贷、专业组织、农业保险、财政撬动、种植基地等有机结合的多种信贷支持模式,有效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高原特色农业的快速发展。探索信贷支农与保险支农相结合的金融服务新产品。在进一步扩大辖区农业保险试点范围的基础上,鼓励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信贷担保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以订单和保单等为标的资产,探索开发“信贷+保险”金融服务新产品。
3.创新特色农业金融产品。各金融机构应根据各地农业产业发展特点,结合中药材、特色林果和山地牧业等高原特色农产业实际,创新信贷产品,推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信贷模式。探索推广“信用贷款”、“本草贷”、“林果贷”等信贷产品。根据各产业生产周期、资金周转频次和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
4.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农村金融产品营销力度,采取流动和定点上门服务,扩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覆盖面,积极争取上级行支持,合理扩大信贷管理权限,优化审贷程序,简化审批手续。推广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务和农贷信贷员包村服务。结合各县(区)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通过推行手机银行、惠农卡、惠商卡、信用村镇建设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手段电子化、信息化和规范化,逐步普及农村金融产品的网络化交易,发展基于现代信息科技的低成本的商业可持续模式。
(五)完善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配套政策
农业是弱质产业,农业贷款与其他贷款相比,受自然条件、生产周期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较大,且贷款承载主体脆弱,抵抗自然风险的能力低。因此,各级政府要通过设立担保基金、风险补偿金以及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建立财政促进金融支农的长效机制。
1.设立以财政资金为主导的涉农贷款担保基金。市政府设立涉农贷款担保基金,金融机构根据担保金规模,按一定比例发放涉农贷款。同时,要积极探索设立以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生产企业等为会员的融资担保机构,此类机构实行会员制管理,以民间资金为主,互助、微利为目的,实行民有民管。
2.建立涉农贷款贴息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用于涉农贷款贴息。涉农贷款贴息资金由市财政专用账户存储,进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市财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金融机构配合,制定贴息办法。
3.统筹发挥好涉农补贴资金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科学整合归并国家及地方补贴,创新支农机制,加强与银行合作,更好地发挥支农资金作用,鼓励银行扩大信贷投放,发挥“小补贴撬动大资金”效应,合理弥补农村金融风险成本,有效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积极性。
(六)不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1.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搭建农村信用信息平台和产权交易平台,着力培育“征信+信贷+服务”发展模式,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适时在全市推广。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纳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对有信贷需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制度,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全覆盖。
2.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创造条件。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力量,综合运用各类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对非法集资、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维护金融债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成立市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市长为组长,分管金融、农业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委农办、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扶贫办、市人行、市银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协会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县(区)、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市委农办负责研究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相关政策,提出促进工作开展的意见建议,加强与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调联系,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开展工作;市金融办负责研究制定涉农贷款融资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奖励办法,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和协调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设立由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基金,并制定管理办法,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市农业、国土、住建、林业等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涉及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的确权颁证、流转、评估、抵(质)押登记等方面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农村“三权”交易平台,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也要建立定期协作机制,有效解决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融资问题。各级农业部门要推动建设农业产业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各类农业产业化投资项目等信息的定期和通报制度,促进银行与企业的信息沟通和项目对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将优势突出的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向上级行推介,争取纳入上级行的项目库。
(三)建立激励机制
中图分类号 F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24-0313-01
1 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现状
1.1 优势特色产业建设初见成效
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各项政策,勇于实践,敢于探索,在产业结构调整中不断总结经验,深化对农业产业结构内在规律认识,确定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坚持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夯实基础增强内驱力,切实加快优势产业发展步伐。在农业产业布局中,突出主体气候特点,按最适宜地区来规划各优势产业布局,逐渐形成了老灌区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以发展设施蔬菜产业为主;南山台永康镇、宣和镇、常乐镇以发展经济林果产业为主;河南省永康镇、宣和镇以发展养鸡产业为主发展畜牧业,迎水镇以发展养鱼产业为主,香山地区的香山乡、高兴仁镇以发展硒砂瓜产业的优势特色产业布局。通过优势产业区域规划布局的建设,沙坡头区优势产业已初具区域化、规模化,并逐步向产业化发展。
1.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设初见成效
一是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了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畅通了流通销售渠道,解决了农产品卖难的问题。三是成为政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推广普及农业科学技术的载体。四是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品牌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五是加大了为农服务力度,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六是以增收为目的,社员收入逐步呈现最大化。
1.3 家庭农场经营大户建设初见成效
沙坡头区家庭农场现在发展到298个,从事种植业的125个,其中:种植粮食作物的28个;从事养殖业的145个;家庭农场经营耕地面积1 873.33 hm2;家庭农场全年经营总收入31 504.5万元。沙坡头区专业大户现在发展到898个,带动农户5 100户、带动农户人均增收463元。
2 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做法
2.1 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落实责任制,沙坡区始终把发展农业优势产业纳入各级干部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区、乡、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严格考核,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提高责任意识,真正把农业优势产业发展工作落实到实处,把优势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争先创优”进行考核严格奖惩。
2.2 明确目标,强化责任
为确保农业优势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每年都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各产业发展的目标。
2.3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始终围绕突出重点,扩大规模,加大投入,依靠科技,狠抓示范的工作思路抓好优势产业的发展。始终把适用技术推广作为抓好优势产业的重中之重,加大科技推广投入,依靠科技增收。
2.4 整合资金,加大投入
要做大做强农业优势产业,投入是关键。面对财政十分困难的现状,在坚持农业优势产业专项资金投入主渠道作用的前提下,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优势产业发展的投入。
3 加快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的建议
3.1 健全运作机制,推进优势产业发展
配套建立并不断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等积极参与发展产业,对项目实行承包责任制。同时采取灵活的运行机制,鼓励科技行政人员带薪、脱产到农村与农户联办创办,承包技术指导[2]。
3.2 扶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
对一些发展比较好的农业龙头企业要进步引导和扶持实施技术改造,促进改造升级,有计划地扩大加工规模,以适应产业发展的需要[3]。坚持开放活县,引导合理布局,大力扶持建立畜牧、林果、蔬菜、硒砂瓜等产品的非公有制加工、贮藏、保鲜、营销企业。
3.3 制定保护价,统筹农民与企业利益
坚持企业与农民利益兼顾的原则。既要照顾企业的效益和壮大,又有效地消除农民的生产顾虑,激发和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支持并配合发展产业。同时根据市场行情,确定的具体收购价格与周边毗邻相比略偏高。
3.4 加大投入,夯实基础
多方宣传,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投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确保产业发展的必要投入。在资金的投入方向上,以基地建设为重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产业基础,增强发展后劲[4]。
4 参考文献
[1] 唐勇,王章.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壮大县域经济实力[J].实践:党的教育版,2013(6):33.
中图分类号:S-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1)09-1939-03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Hubei Bio-agriculture as Emerging Industries of
Strategic Importance
MEN Yu-ying,YAN Hui-chao,SHENG Jian-xin,TANG Hua-bo,LIN Hong
(Hubei Academy of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Information,Wuhan 430071,China)
Abstract: The international industry developments and trends of bio-agriculture was studyed in the perspective of emerging industries of strategic importance. The situation of bio-agriculture industry in typical domestic provinces was summarized. Meanwhile, the focus advantages and problems of the development of bio-agriculture industry in Hubei was analyzed deeply. Based on these, the priority areas and main countermeasures of developing bio-agriculture industries in Hubei province was put forward.
Key words: bio-agriculture industries; emerging industries of strategic importance; bio-breeding; development strategy
当今世界正处在信息经济时代,人类所面临的贫困人口增加、食品短缺等问题的解决或缓和,都直接或间接地与现代生物技术有着密切的关系。生物农业作为现代农业与生物技术的结合体,是农业发展到生物经济时代的一种必然趋势,是现代生物技术最重要的应用领域之一。随着人类对农业生物技术认识的不断深入,相关国家纷纷把农业生物技术作为提高国家农业竞争力的突破口,生物农业成为全球倍受关注的热点[1,2]。
1国际生物产业发展动态与趋势
生物技术的高速发展为农业科技革命和农业发展带来了契机,它不仅加快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进程,而且在保障食物安全、保护环境、寻求替代能源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3]。当前许多国家在生物农业产业方面的意识空前提高,希望通过整合产业资源、完善产业链条、抢占产业上游谋求对产业链的掌控和垄断。
1.1国际生物农业产业发展动态
生物产业以再生性资源为主要原料,能源需求较少,污染性低,是创造绿色GDP的产业,兼具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的双重特征。自1983年首批转基因植物如烟草、马铃薯问世,特别是1996年转基因大豆等研制成功并实现环境释放以来,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发展迅猛。目前,世界生物技术正处于大规模产业化的初始阶段,但加速生物产业发展已经成为世界许多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过去10年,世界各国在发展生物农业方面的投资增长了10倍[4]。
为了争夺未来农业生物技术产品市场,许多国家制订和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及重大支持措施,聚集和培养人才、投入大量资金,以鼓励和推动生物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如美国的“面向21世纪的生物技术”计划,日本的官、产、学一体化推进21世纪的生物技术计划等,中国的“863高技术发展计划”,欧洲的“尤里卡计划”,都把农业生物列为优先领域,力图占据生物农业的技术前沿。
跨国公司现已成为生物农业的主体。2009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达到1.34亿hm2,占到全球农作物总种植面积的9%,1996~2009年期间增长了80倍,并预测2015年种植面积将达到2.00亿hm2。全球生物种子市场的价值高达105亿美元,其中转基因玉米、转基因大豆和转基因棉花种子市场以每年10%~15%的速度增长[5]。
1.2国际生物农业产业发展趋势
目前,国际上利用植物转基因技术已经培育出一大批高产优质的超级农作物新品种,动物克隆技术已经基本成熟,为改良和培育新的动物品种开辟了新的途径。畜禽疫苗、生物兽药的研究使用,将构筑动物防疫新体系,大幅提升人类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疾病的防御与控制能力[6]。牛、猪、鱼等动物生长激素以及新型饲料添加剂的应用,将大幅度提高畜牧业生产经营效益。
21世纪是生物技术的世纪。生物技术作为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的“推进器”,正在悄然拓展和创新农业功能,进而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而强劲的动力。现代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虽然还处在起步阶段,但随着愈来愈多的生物技术产品从实验室走向实际应用,进人商品化阶段,农业生物产业正呈现出农业应用延伸化、产业规模扩大化、产业发展国际化等特点。这主要是因为农业生物产业已经成为一种高度社会化的产物,而且集成化程度越来越高,规模愈来愈大,乃至成为国家规模甚至国际规模。例如,美国、法国、英国、德国、日本、丹麦、意大利、中国等许多国家都参与了人类基因组计划(Human genome project,HGP)研究,耗资数十亿美元。由此可见,生物农业正在成为一种世界性大规模集成化的协作研究对象。
2我国生物产业布局及发展现状
自“863计划”实施以来,我国农业生物产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生物技术育种、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兽用疫苗、生物饲料等领域已经进入国际先进行列[7]。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在“十一五”期间选择性地分批建设了一批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截至目前,已认定了石家庄、长春、深圳、长沙、广州、上海、北京、青岛、武汉、成都、昆明、重庆12个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以及哈尔滨、德州、泰州、郑州、通化、南宁、西安、天津、南昌、杭州10个生物产业领域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并计划逐步增多。
我国的生物技术产业20多年来从无到有,获得了很多成果。中国是全球主要的转基因作物种植国,目前主要集中在转基因抗虫棉、杂交水稻和饲料添加剂等领域,年增长速度最快的产业领域依次为饲料添加剂、转基因抗虫棉、杂交水稻[8-10]。目前,国家已经明确把生物育种产业纳入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各省纷纷大力发展生物农业产业。
3湖北省生物农业发展的基础
湖北省生物农业产业在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下,越来越受到省委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且经过科研人员十几年的努力取得了积极进展,具有较强的产业发展优势。
3.1生物资源丰富,生物育种技术领先
湖北省植物、动物、生物质和中药资源丰富。共有植物资源9 000多种、野生脊椎动物893种、湿地野生脊椎动物441种,拥有一大批特有资源和国家保护动植物。微生物、动植物种质资源和试验标本等自然资源建设居国内领先地位,是我国重要的种质资源中心。这些丰富的生物资源为发展生物农业产业提供了基础保障。同时,动植物新品种培育与良种产业化位居全国前列,先后诞生了世界第一条克隆鱼、我国第一头试管猪和第一个转基因植物新品种。
3.2科技人才优势明显,产业技术支撑体系完善
湖北省是农业科教大省,具有科技人才优势。在生物产业方面,具有上百家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集聚了一大批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人员,其中“两院”院士14人,同时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5个、部委开放实验室17个、重点工程(技术)中心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个和省级重点实验室2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7个,是我国最大的农业科研基地之一和两大植物基因研究中心之一;已建成的全国首家认证的P3实验室和正在建设的生物安全P4实验室,使我省在高致病性病毒研究方面位居全国乃至亚洲前列。
3.3生物产业发展初具规模,逐步形成生物产业群
湖北省目前从事农业生物技术开发的企业近200家,从业人员约5万人,出现了一批中小型科技企业,开发的产品在国内及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影响。湖北是我国最大的兽用和鱼用药研发和产业化基地、最大的生物农药基地。武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聚集了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生物兽药、生物饲料等一批生物农业企业。2007年6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复建设“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目前,湖北省初步形成了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以武汉为中心,以宜昌、荆门和荆州,鄂州、黄石和黄冈为东西两翼的“一主两翼”发展格局。在武汉,以国家级生物产业基地为重点,先后建立了关南、南湖、吴家山、沌口、江夏等生物产业基地,为湖北省生物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载体。仅“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内就拥有生物农业企业39家。2010年4月,世界最大的基因测序机构――华大基因落户“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同时,一个集生产、研发、示范、展示和应用生物科技成果的湖北最大生物农业科技园区已在湖北崇阳投建。
3.4生物产业支持力度加大,发展环境日益优化
湖北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编制了《湖北省生物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5年)》,加大对生物农业产业园区的支持力度,推进全省优势特色生物农业产业聚集发展;启动了全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和科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有效提升了生物农业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能力;生物产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有利于生物农业产业发展的优化环境。目前已有近百家风险投资机构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落户武汉。
3.5生物产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湖北省总体上存在生物农业企业实力不强、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产业核心竞争力缺乏,成果、企业、市场之间有效沟通及连接的桥梁和机制仍然不畅等问题。多方面的因素限制了湖北省农业生物技术成果的转化,从而呈现出如下主要问题:其一,生物育种产业正处于产业发展初期,农业生物育种体系还不完备,生物技术自主创新能力还有待提升;其二,生物肥料产品缺乏创新支持,应用效果不稳定,适用作物或适用地区不尽合理,综合效益难以发挥;其三,兽用疫苗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产品的附加值低,新产品的转化能力不足,产业化程度不高,国内市场占有率较低;其四,生物农药在整个农药行业中所占份额相当有限,生产水平及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仿制国外产品多,原创性拳头产品少;其五,虽然生物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与销售一直处于全国前列,有一批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但生物饲料新产品的创制能力仍较差,科技含量低、产品质量不稳定及市场混乱等。
4对湖北省生物农业发展的建议
4.1更新观念,占领未来经济发展制高点
大力发展生物农业这一战略型新兴产业,将生物农业产业的发展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对生物农业的产业发展给予高度关注和重点扶持,大力支持生物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充分发挥政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在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方面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4.2加强产业平台建设,拓展融资渠道
设立专项资金扶持生物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研发条件改善,加强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及武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生物农业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向生物农业产业领域,逐步使企业成为生物农业研究开发及产业化投入的主体。
4.3合理配置资源,促进产学研有效结合
根据湖北省现有的生物农业产业基础及现代农业产业链发展需求,应积极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强化相关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鼓励校企合作,促进生物产业上下游的紧密结合。同时,尽快孵化生物农业领域成熟配套的技术和工艺,加速具有商业发展前景的技术和产品的商品化和产业化。
4.4立足湖北省实际,培育产业龙头企业
应围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保障粮食安全,加快动植物新品种开发,做好技术储备,加速生物农业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加强生物育种创新能力和育种基地建设,加大重要粮油作物、畜禽水产和林木花卉新品种研发和大规模应用,着力提升种业竞争力;积极推广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生物疫苗、生物饲料等绿色农用投入品;大力培育生物产业龙头企业,使生物农业企业发展位居全国领先水平。
参考文献:
[1] 赵贵英.我国生物技术及产业化的现况与发展[J].中国科技投资,2007(4):19-21.
[2] 汤波,李宁.生物农业发展现状与热点分析[J].生物技术产业,2007(3):18-25.
[3] 刘助仁.美国农业生物技术应用蓬勃发展――兼论美国农业生物产业公共政策的运用[J]. 财经政法资讯,2006(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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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于洪巍.生物技术最新进展[J].国际学术动态,2009(1):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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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王传龙.凤台县生物农业发展现状及应对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0(10):301-303.
经过几年的培育和发展,__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已进入了一个良性循环阶段,初步形成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截止20__年底我县上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3家,其中,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__县绿海苜蓿产业发展有限公司、__县荣宝养殖有限公司),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1家(宁夏__县原野蜂产品科技开发公司、__县山川科宝食品有限公司、宁夏余聪食品有限公司、__山逗子杂粮绿色食品有限公司、__县和丰淀粉有限公司、__县鑫海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宁夏__生成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__县鸿元奶牛养殖合作社、__县忠信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__县源丰草产业有限公司、宁夏来浴淀粉有限公司)。资产总值17283.9万元,固定资产10314.1万元,年销售收入16538.6万元,净利润1099.5万元,开发基地种植面积5.65万亩(不包括原野蜂蜜公司的蜜源基地10万亩),直接带动农户2.5万户。这13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均属于加工型企业,其中,以滩羊肉为主的肉类3家,粮食类3家(小杂粮1家,马铃薯淀粉2家),林特产品类2家(柠条加工1家,蜂产品1家),蔬菜类、油料类、乳类、皮及皮毛制品类各1家,其他类1家(以苜蓿为主)。__县绿海苜蓿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__县荣宝养殖有限公司2家农业龙头企业率先被评为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享受自治区的资金、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我县13家区、市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均具有一定的地方经济特色,产品品质较好,有的产品拥有出口许可,有的产品获得品牌称号,有的产品获得专利产品。如:宁夏原野蜂业有限公司是宁夏唯一一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生产、经营出口蜂产品的企业。连续八年产品质量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和宁夏食品质量监督检验局检测各项指标达到优质,公司先后获得了“中国食品安全放心品牌” 和“宁夏地产品牌”等荣誉,20__年,国家星火计划万亩优质蜜源基地建设及专利产品“蜂胶枸杞片”项目得到国家科技部批准(专利号20__101193018),被指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指定产品,并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被国家农业部认定为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出口示范企业,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命名为自治区科技创新重点企业。根据调查分析,我县重点龙头企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1、 龙头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步提高。
20__年,全县有区、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3家,其中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有9家。如,__县绿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已达3543万元,20__年实现销售收入1066万元,实现利润89万元,较上年增加27万元,增长43.4%。公司不仅建立了自己的苜蓿示范种植基地9000亩,现有苜蓿草块、草颗粒和新型牛羊复合生化成型饲草产品加工设备三套,年设计能力4万吨。__县荣宝养殖有限公司作为全区第一家以纯羊肉为原料生产的清真肉食品加工企业,始终将公司的发展与县委政府的产业化政策丰结合,历经3年多的发展,在产品开发、产业化经营等方面探索出了一条“以优补优”的自我发展模式,即以优势资源滩鸡产业补资源优势滩羊产业的发展模式。20__年企业资产达到了922万元,销售收入1620万元,实现利润83.1万元,带动农户数由20__年的113户增加到20__年的243户,户均纯收入1420元。宁夏原野蜂蜜有限公司20__年实现销售收入1507万元,实现利润131万元,上缴税金48万元,出口创汇8万美元,直接安排就业40人。
2、 龙头企业有力地带动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
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我县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民收入显著增加。20__年,种植业结构调整也明显加速,全县蔬菜面积5万亩、加工型马铃薯面积17.1万亩,分别比上年增加1万亩和1.5万亩;以荞麦为主的小杂粮种植面积达40万亩,比上年增加15万亩,增幅达到60%。全县畜牧业的发展速度较快,滩羊饲养量达138万只(其中存栏数71万只,出栏数67万只),比上年增加了17万只,增副达到14%。特别是优质牧草发展迅速,20__年种植面积达83.36万亩,比上年增加26.31万亩,增幅达到46%。20__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624元,同比增加386元,增长17.2%,其中,龙头企业为农民人均增加收入318.4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13%。
3、 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逐步形成并壮大。
通过对龙头企业在原料基地建设方面的扶持,龙头企业逐步把原料生产基地作为自己的第一车间来抓,主动与农户签订生产合同,农户按合同进行生产,企业按合同组织收购,通过订单合同的方式稳定了产销关系,逐步建立了“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目前,全县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了相对稳定的产销合同关系。在建立原料基地的同时,龙头企业还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中介组织签订了订单。如:宁夏原野蜂业有限公司利用当地特有的资源优势,公司先后成立了100万亩优质蜜源基地,并成立了”__县神蜂养殖合作社”,与当地300多户蜂农建立了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为他们提供蜜蜂养殖方面的技术和信息以及国内外蜂产品市场的发展的动态。通过以上两种举措,一方面保证了公司原料的供应,另一方面激发了蜂农养蜂致富的极大热情。__山逗子杂粮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与4个乡镇500个农户签定了绿色荞麦原料基地供货协议,保证了我县荞麦绿色基地标准化生产的质量。
4、 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
我县因地制宜,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通过龙头企业把分散的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形成整体
,参与竞争。据统计,20__年,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全县共成立了52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1个专业协会,有12955个农户参加了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实现了部分产品的组织化生产,不少农民依托协会走上了致富之路。二、__县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以2家自治区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核心,11家市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领航已成雏形。这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技术、信息、资金、市场等方面优势,与农民合作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科农工贸一体化的格局,大大推动了__县农业产业化进程。但是,__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还颇受一些问题困扰着,主要表现在:
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普遍存在与农民的利益联结较松散现象,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相对偏小,辐射带动作用有限。一些企业与基地和农户之间还停留在以产品买卖关系为基础的低层次产销合作上,没有真正形成很好“公司+农户”的经济利益共同体。
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科技投资少、产品链条短、科技含量低。我县农业企业的科技投入与工业企业相比有较大差距,虽与投入来源、资金积累、起步较晚有关,但主要是部分龙头企业安于现状,风险意识和拓展意识不强,满足于停留在半成品和手工粗加工阶段,工艺简单,部分龙头企业缺少精深加工技术和设备,科技含量不高,产品难以上档次,企业缺乏竞争力,企业成长速度缓慢。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质量管理不够完善。我县有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把自己定位于农业,而没有从真正的企业管理上来看待,缺乏企业管理制度。并且市场开拓能力不强,产品市场占有率不高,辐射面不宽,市场制约因素明显。我县的龙头企业,缺乏品牌产品,知名度较低,出口量极少。
4.政府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近几年在政策、资金上,自治区都相继出台一些政策和拨出一些专款来扶持一些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但是扶农专款资金量不大,且分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大大地阻碍了我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
5.我县农业龙头企业的服务体系不够健全。近年来,我县各级政府都相应成立了服务机构,但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技术、资金信息等方面服务不够深入,尤其是对企业负责人的经济、政策理论和科技等方面指导不够。
三、加快__县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跨越式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鉴于上述存在的诸多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促进全县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以十七大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思路为指针,结合__县农村工作实际,为加快__县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跨越式发展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规划引导,实现规模经营上的跨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涉及到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政府必须在政策上进行引导和鼓励。
2.进一步处理好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利益关系,实现利益连接机制上的跨越。要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农业龙头企业要积极采用预付定金,提供技术服务,实行保护收购等方式,确保产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用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培育发展龙头企业。通过市场引导、龙头带动、农民参与、政策扶持,全面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全市围绕特色产业,积极发展绿色稻米、油茶、毛竹苗木、中药材、特色蔬菜、特色水果、棉麻、生猪、肉牛、家禽水产等优势农产品,其生产总量占全市农产品总量的75%以上。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带动面广、与优势产业带相配套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20*,年销售收入超1亿元的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0家以上,优质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农产品加工增值率达到45%以上,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比例达到60%以上,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30%以上,农民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户平增收1000元以上。
三、工作措施
1、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不断延伸链条,提高附加值,促进现有龙头企业规模扩张、水平提高、做大做强。采取项目扶持、嫁接改造、外引内联、兼并重组、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重点培育具有竞争优势和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大农业产业化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注重引进大企业落户我市。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发展,鼓励外出经商务工人员回乡投资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整合市场、技术、资金等资源,形成合力。
2、培育壮大产业基地。围绕特色产业,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要求,突出重点,注重特色,建设100个与龙头企业相配套的安全、优质、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要积极参与建立核心示范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到20*,全市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面积达400万亩,标准化小区饲养家畜、家禽达60%以上,全市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数量达160个,认证面积200万亩以上。
3、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鼓励龙头企业积极争创农产品名牌和驰名商标,同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加快农产品品牌的整合力度,注重农产品的营销策划与形象宣传,努力提高我市优质农产品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到20*,全市争创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与著名商标100个以上,其中国家级名牌和驰名商标达6-8个。
4、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推广龙头企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广大农户有机联结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努力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市里每年重点抓好和扶持10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的建设,每个合作社给予1万元的补助经费。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指导和支持力度,争取到20*末,全市建立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300家以上,实现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及带动农户数占农户总数的30%以上,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经销的农产品量占30%以上,合作社成员收入提高30%以上。
5、推进“一村一品”发展。在全市范围内按照特色产业的规划布局,市级重点抓好10个示范点,县(市、区)抓好100个示范点。每年对示范点进行一次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示范点发展不明显的予以取消,并由符合示范条件的村及时补充。要善于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引导农户走“一户带多户,多户带全村,一村带多村,多村成基地”的路子。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特色块状经济发展新格局,促进块状经济发展,加速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
6、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县财政每年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扶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并按照同级财政增长比率逐年有所增加,做到专款专用。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要重点扶持市级龙头企业的信息网络建设、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新材料、新技术的引进、人才的引进和技术培训,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各级要整合财政支农资金,重点向农业产业化经营倾斜,用于扶持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和基地建设。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每年扶持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万元,市级龙头企业重大项目贷款贴息25万元,农业产业化工作以奖代补10万元,培训、学习经费5万元(具体管理办法另行下发)。要建立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规范运作,跟踪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优先帮助列入“双十双百双千”工程的企业和项目向上争取资金扶持。市农业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向上申报项目时,在符合国家政策和项目要求的前提下,优先考虑省、市级龙头企业,尤其是对“双十双百双千”工程予以重点支持。
7、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办发[20*]12号)文件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和省出台的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税收优惠政策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1)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2)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允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投资进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4)省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按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的良种和加工设备,除按《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5)为农产品加工业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事新技术开发,新技术转让和相关的技术服务,以及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免征营业税。
(6)市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料的进项税额扣除率为13%。
(7)对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税收管理权限经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8)《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国家对企业所得税征收扶持政策有新的规定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8、加强金融信贷服务。涉农金融部门要创新金融理念,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不断开发金融产品,降低贷款门槛,改善金融服务,要增强县级分支机构金融服务能力,落实金融配套扶持政策。对龙头企业实行差别化的信贷准入,信用评级套用农业、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扩大贷款抵押范围,允许以流动资产、山林和水面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要探索龙头企业间联保,允许合作社建立信用共同体,申请开办信用共同体联保贷款。
9、吸引市外资本投入。凡市外资金来我市投资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建设生产基地的,要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银行贷款、财政资金扶持、良种供应、技术服务、产销对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达到市级龙头企业基本条件的,优先增补为市级龙头企业;对投资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的利用市外资金的重大项目,优先安排市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
10、实行水、电、土地使用优惠政策。市级以上龙头企业重大项目用地计划,由所在县(市、区)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对龙头企业直接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产品临时性收购场所、农林牧渔场和设施农业用地,涉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前提下,允许农户在承包期依法有偿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或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直接向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用于生产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在申请获得取水许可的前提下,由所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年度用水计划,计划内用水减半征收水资源费。直接向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的种养业基地,在落实防治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暂免征收水资源费。以电为原动力,受电总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农产品加工用电实行大工业电价政策;对符合农业生产用电类别的专业化种养项目,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政策。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途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可以促进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和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的综合利用、转化增值水平,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通过扩大农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促进农产品出口,有利于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基本途径,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提高技术装备能力和水平,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
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在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农产品综合加工能力的同时,逐步实现农产品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由传统加工工艺向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转变;推进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基地化,产加销经营一体化,加工制品优质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经过5-10年发展,形成与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相适应的加工布局,建成一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和示范基地;建立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重要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安全标准;使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有较大提高。
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主要原则和重点领域
(一)主要原则。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展优质、安全、方便、营养的农产品加工制品,巩固城市消费市场,开拓农村、小城镇和国际市场,不断适应和满足市场需求。
2.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其资源、经济、市场和技术优势,依托优势农产品专业化生产区域,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业,逐步形成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产业带,实现农产品加工与原料基地有机结合。
3.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要与原料基地的规模和市场需求相适应,既要发展大中型龙头骨干企业,又要发展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小型企业。
4.采用先进适用技术。保护和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工艺,选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引进和开发高新技术。
5.发展和保护相结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切实推行清洁生产,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要特别注意不能上污染严重和危害生态环境的项目。
6.加强宏观指导。通过制定和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防止盲目铺摊子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新上项目一开始就要做到高起点、高水平,提高农产品加工的现代化水平。
(二)重点领域。
1.大力发展粮、棉、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精深加工。粮食加工以小麦、玉米、薯类、大豆、稻米深加工为主,配套发展粮食烘干等产后处理能力。发展各类专用粮油产品和营养、经济方便食品加工。
2.积极发展“菜篮子”产品加工。肉类重点发展猪、牛、羊、鸡、鸭、鹅、兔等产品深加工;奶业要优先提供优质、营养的学生饮用奶;水产品发展优质鱼、虾、贝类、海珍品等水产品精深加工;积极发展有机蔬菜产品和绿色蔬菜产品加工,搞好蔬菜的清洗、分级、整理、包装,推广净菜上市,发展脱水蔬菜、冷冻菜、保鲜菜等;注重发展干鲜果品保鲜、储藏及精深加工。
3.巩固发展糖、茶、丝、麻、皮革等传统加工。鼓励发展精制糖,发展名优茶、有机茶和保健茶;发展丝和麻加工系列制品;积极开发牛、羊等皮毛(绒)深加工制品;合理利用和开发食用菌等农业野生资源,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
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点工作
(一)制定和实施发展规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全国主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和《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等有关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重点做好对市、县两级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指导,防止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
(二)建设原料生产基地。
在现有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基础上,加强优势农产品良种繁育、技术推广、运销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和形成布局合理、专用、优质、稳定的优势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
(三)建立生产经营新机制。
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发展产业化经营,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合同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
(四)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
支持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实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科研开发、生产加工、营销服务一体化经营。要重点培植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中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增强农产品加工制品国际市场竞争力。
(五)推进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
国务院农业和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发展政策措施。优先开发大宗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工艺、技术和装备。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产品加工技术。鼓励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心。各地有关部门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要重视对职工的技能培训。
(六)健全质量安全体系。
参照国际标准,抓紧制(修)订和健全农产品加工制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完善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手段,抓好质量认证工作。加强对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测和检查,完善有关法规并严格执法。
(七)扶持和发展中介组织。
加强农产品加工业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服务等中介组织建设。发挥各种专业化中介组织在提供社会化服务、开展行业自律、防止无序竞争、协助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等方面的作用。
五、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国家投入力度。
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基本建设投资占整个基本建设投资的比重,增加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的技改投入。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等,要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基地建设、科研开发、技术服务、质量标准和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科技、农业、乡镇企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科技开发资金、教育培训资金,应有一定比例用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外经贸部门应加大对农产品加工制品出口的支持和协调服务。
(二)给予相关的金融支持。
商业银行要将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作为信贷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满足农产品加工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农户收购农产品和完成国内外订单生产所需流动资金,有关银行应积极予以支持。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申请贷款,应视项目用途与实际需要,适当放宽担保抵押条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应把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列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优先扶持对象。符合股票上市条件和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大型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可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三)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对农产品出口实行与法定退税率一致的退税政策,出口退税率尚未达到法定征税率的农产品,应优先考虑适当提高出口退税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技术和进口农产品加工设备,符合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重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所得,要落实免征3-5年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四)其他配套措施。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时,要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用地进行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农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骨干企业生产经营需征用土地应依法报批,各项费用按合理标准收取。电力部门要保证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供电。
扎实做好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对全县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及中央和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加大投入力度,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改革创新,把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明确的任务落到实处。2009年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农村经济总量增长13%;农业增加值增长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乡镇企业增加值增长20%;粮食总产量稳定在40万吨左右;解决9.5万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土地规模经营集中度达到20%以上;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35%;乡镇和行政村公路通畅率分别达到100%、60%;森林覆盖率达到36%;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8000人;稳定农村人口低生育水平。
一、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努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持粮食总产的基本稳定,确保粮食安全。进一步落实好种粮直补政策,完善种粮农资综合补贴切块15%的资金使用办法,重点扶持种粮大户和粮油生产专业合作社,促进粮油规模经营和基地建设,启动建设20万亩优质粮油基地规划建设。落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50%以上用于良种良法推广和粮食基地建设。抓好仁贤万亩水稻高产示范区、10个千亩水稻高产示范片、1个特色水稻示范园建设,培育500户种植大户。全面推进产油大县建设,切实抓好渝万高速公路水稻--油菜轮作区和1.5万亩油菜观光带和油菜高产创建,稳定14万亩油菜种植面积,新建油茶种植面积6000亩。全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40万吨左右。落实防止耕地撂荒的政策措施,大春耕地撂荒率控制在1%以下。
(二)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坚持产业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一是大力发展竹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组建竹产业专业合作社,加强竹产业基地建设。新造竹林4万亩,改造低产低效竹林3万亩,抚育管护竹林15.8万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引进大型龙头加工企业,做大做强竹产业。二是大力发展*柚产业。努力推行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提高*柚品质。完成龙滩村5000亩*柚标准示范园建设和金带名柚园建设。三是稳步推进蚕桑产业。着力加强养蚕基础设施建设和良桑管护,新栽桑树管护面达到98%,全力巩固桑树基础。加大“六化五配套”养蚕新技术的推广普及力度,提高桑园综合利用率。四是稳定发展蔬菜产业。重点推行“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发展模式。新增蔬菜面积1.1万亩。五是抓好生猪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建设,重点做好现代农业示范区内生猪基地的建设工作,推动全县生猪产业发展,完成年出栏生猪80万头。培育年出栏肥猪10000头以上的养殖小区2个,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大户5个。完成5个新建、6个改建基层兽医站建设工作。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启动新盛、碧山道路防疫检查消毒综合站建设,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六是抓好水禽产业。以实施国家级*肉鸭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为契机,做好核心示范区内无公害肉鸭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加快种苗工程建设步伐,加快推进养殖业产业化,推进水禽养殖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化;培育年出栏水禽100万只以上的养殖小区1个,出栏1万只以上的养殖大户10个,年出栏2000只以上的种鸭大户5个,培育水禽专业村2个。
(三)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重点启动金带现代农业综合展示区中的120亩名柚园建设和协助抓好300亩国家级花卉苗圃基地、云龙循环农业展示区的200亩蔬菜示范园建设、仁贤万亩水稻高产示范片中的100亩特色水稻示范园建设。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行动、品牌跨越行动、检测能力提升行动、应急反应迅达行动、“绿剑”监管行动。健全农产品标识和可追溯制度,扩大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试点。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着力开展原产地保护申报、地理标志认证和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和产地认定。申报无公害农产品80个,绿色食品3个,有机食品1个,国家级名牌农产品1个,市级名牌农产品2个,培育一大批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加强植物检疫,防控有害生物入侵。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
(五)强化农业科技信息支撑。大力实施“科技富民强县行动”,积极创建国家级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加大现代农业科技应用和创新,增强对森林工程和农村沼气推广应用领域的科技支撑。建设完善县、镇、村三级农技推广体系,鼓励乡镇基层技术人员参与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的技术合作服务,探索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继续推进“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和“千镇万村信息惠农”工程。着力构建农情信息服务网络,广泛开展“12316”、“12396”、“12582”三农服务热线,加强农村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农民生活信息化程度提高到50%。
二、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一)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重点产业,积极发展生产基地。整合农业项目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整合大米加工企业,创建*大米加工品牌。发展壮大“张鸭子”公司、*柚开发公司、大舜水禽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市、县级龙头企业4家,专业合作社30家。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申报工作,培育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培育农业产业大户660户。
(二)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鼓励和支持发展非公经济,引导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工业园区。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坚持以骨干企业为龙头,进一步培植骨干、膨胀总量、拉长产业链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兴办农副产品加工园区,逐步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农村市场,大力扶持发展农副产品流通企业,培育壮大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经济发达的乡镇,可积极建立农产品交易市场。构建农村市场流通网络,开展各种形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落实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形成以县级配送中心为龙头、乡镇连锁经营超市为覆盖、村级便民放心店为基础,两级配送、三级销售、双向流通的农村日用消费品和农资流通服务体系。培育、引进大型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农产品种植和直接采购基地,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程。支持发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扶持发展农村运输、连锁配送、农家乐、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三)推进农民就业创业。坚持劳务输出、返乡创业“两手抓”,全年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8000人,农民工返乡创业1000人。组织培训农民10000人,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1000人和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200人。积极创建充分转移就业村,年内15%的行政村达标。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吸纳农民就业能力。进一步深化劳务协作,发挥劳务品牌和劳务经纪人带动作用。组织农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就地就业。支持和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担保贴息、土地供给、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承包权益。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一)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田2万亩,完成项目总投资1450万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成5300亩基本口粮田建设,完成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加快水利建设步伐,力争完成各类水利投资2.8亿元,加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蓼叶水库建设进度;着力推进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充分结合场镇供水改造,以农村人口聚居地为重点,集中打造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工程,完成5处城镇供水站改造,解决9.5万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着力推进城镇堤防工程建设,完成3处场镇河堤整治工程;改善农田灌溉条件,进一步推进龙溪河大灌区(*项目区)和竹丰水库渠系配套工程;着力实施病险水库整治,完成1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实施20*年中央增加投资项目,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力争上马2-3个小农水项目;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着力实施龙溪河、仁兴2个水保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平方公里。
(二)提高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全面落实农民购农机补贴政策,扶持发展农机销售维修服务网点。培育农机租赁市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推广插秧机90台,高性能联合收割机45台,耕整机500台;完成机耕作业50万亩,机收作业24万亩,机插秧作业4.2万亩。每个乡镇创建1-2个农机化示范村。全县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到35%。
(三)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硬化,通乡公路通畅率达100%,行政村公路通畅率达60%,行政村通客车率达54%。硬化农村公路80公里,开通农村客运线路20条,新建3个等级乡镇客运站、60个农村客运简易候车亭。采取县镇村三个一点的形式,多方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建立农村公路长效养护机制,明确管理养护主体,加强农村客运线路养护管理,全面提升通行能力。
(四)加快小城镇建设。整合各级投入,支持全县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搞好乡镇简易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农村便道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优化城镇体系发展格局,重点发展中心镇,积极发展一般镇(乡),因地制宜发展村庄。投入960万元,建设一批小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积极争取市级项目资金补助,启动龙溪河流域内的小城镇简易治污工程建设。竣工小城镇房屋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新增城镇人口1.2万人,提高城镇化率1.6个百分点。
(五)加强森林工程等生态环境建设。以实施森林工程为契机,借助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政策,积极做好竹资源培育发展工作,加强竹林抚育管护。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12.15万亩造林任务,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抚育管护竹林15.8万亩。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制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政策和办法,启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逐步改变农村农作物种植过程中过量施用化肥、农药的习惯,加快农村垃圾和规模养殖产生的粪便处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切实搞好农村能源供给,完成生态家园富民工程1*83户,世行贷款建设生态家园工程900户。启动石漠化治理试点工程建设,治理岩溶面积1.48平方公里。加强农村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建设,完善农村防灾、减灾和抗灾体系,加强农村科普宣传,提高农村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
(六)深入推进“千百工程”。以镇村为单位,因地制宜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深入实施“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加大力度筹集“千村推进百村示范”专项资金。积极参加市里竞标,力争新增加2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使全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由2个增加到4个。实施“康居农房”建设改造。鼓励农户在规划指导下,自愿联建住宅和相对集中居住,建成农村康居点(农民集中居住点)20个,建成“*新居”800户。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启动4000户危房改造。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现重大责任事故零目标。
四、着力改善农村民生,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一)发展农村教育文化通信事业。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探索“教育券”制度,完善扶贫助学体系。加快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完成中小学校舍建设4万平方米,新建中小学塑胶运动场8个。启动全国文化先进县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乡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7个、综合文化站8个、农家书屋29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60个。全面完成自然村“村村通”电话工程,启动“村村通”宽带工程。
(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村居民病有所医提供医疗保障。今年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人·年,其中农民个人缴费2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80元;适当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确保参合率达到90%以上。对纳入儿童免疫规划的疫苗预防接种实行全免费,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加保险的政策。探索以“建村、实乡、强县”为目标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健康重庆”建设为契机,争取国债资金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40个。完成竹山、城北、复平、紫照4个乡镇卫生院综合楼建设。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基线调查,制定农村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增加农村卫生人员编制,逐步达到卫生部要求。继续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认真做好乡村医生换发证工作,加强对乡村医生管理。
(三)强化农村社会保障。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并逐步扩大覆盖面,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农转非养老保险工作,为农村居民老有所养提供社会保障。着力推进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集中供养工作,敬老院集中供养率达到30%。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做好社会应急救助工作。
(四)加强农村扶贫开发,促进梯度生态移民。完成市级扶贫资金投资360万元,启动3个村实施“千村脱贫”项目,培训劳动力1000人,完成蚕桑产业扶贫建设项目。减少农村绝对贫困人口1500人。制定出台生态移民梯度转移政策和办法,完成梯度生态移民642人。
(五)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进一步抓好75个村级服务中心建设,完成改扩建25个。建党员片区电教点87个。大力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积极创建文明卫生社区。培育社区民间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试点村建立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志愿者组织,完善农村社区功能,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新建农村新型社区4个。
五、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业发展体制机制
(一)深化土地、林权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国家乡村建设节地标准及奖励政策。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建立征地安置补偿标准适时增长机制,征地补偿必须与社会保障联动。探索非农转移自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补偿激励机制、农民变市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尊重农民土地流转主体地位,健全收益分享机制。我县被确定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要大胆探索和创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改革重点是,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提倡探索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进入土地市场的途径。要进一步完善集体土地交易运行机制,规范开展土地实物交易和指标交易。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仲裁试点。全县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度达到20%。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完成集体林地100%确权(换)发证任务。建立林权产权交易所1个。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平台)建设和服务试点工作,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试点工作。
(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加大农村金融改革步伐。积极筹建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鼓励民间资金参与村镇银行建设。加速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的挂牌和试运行工作,填充金融服务空白。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农业和农村小额保险及产品质量保险。全年新增农业贷款7000万元,信贷支持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扶持“公司+农户”和“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生产大户。扩大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规模,及时满足农户多层次的资金需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生产基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以生产加工实用技术推广和标准实施为基础,以推广机制名茶,开发有机茶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和增强产业竞争力为目标,着力做好“规模、质量、品牌、效益”四篇文章,推动茶叶产业加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年,全县新发展早生无性系良种茶园2.5万亩,使茶园总面积达15万亩,茶叶总产量达3500吨,总产值实现4亿元;茶叶总产值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上升到18%,农民人均茶叶收入达到1000元,淳安茶叶的地位在全省排名上升到第三位。
三、政策措施
(一)继续扶持无性系早生良种茶基地建设
大力发展无性系早生良种茶基地是实现茶叶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为调动农民发展积极性,*年至*年,县政府对规划连片种植10亩以上,且按标准化要求进行种植,并经验收合格的茶叶基地,给予每亩补助200元。库区发展种植的茶叶基地以县移民局验收补助为准。
(二)鼓励名优茶机械化加工
为鼓励名优茶加工企业的发展,对新建茶厂厂房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拥有名茶机械10台以上、年加工名茶3000公斤以上、年加工名茶产值40万元以上,茶厂环境、厂房设施均达到无公害茶标准的,经验收合格,给予每个茶厂2万元的补助。对收青制干茶厂拥有名茶机械5台以上,年加工名茶产值在20万元以上,经有关部门核实,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
(三)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茶生产
无公害茶是今后茶叶市场准入的基本要求,发展绿色、有机茶是与国际接轨的迫切需要。为鼓励我县加大无公害、绿色、有机茶生产,根据县委〔*〕29号文件精神,对被认定为省级以上无公害茶叶、绿色茶叶和有机茶叶的分别给予5000元、8000元、1万元的奖励。
(四)加强茶叶品牌建设
整合我县茶叶品牌。千岛玉叶是我县茶叶的主导品牌,是浙江省的著名商标。为进一步提高千岛玉叶名茶的知名度,提高千岛玉叶名茶的市场占有率,根据县委〔*〕29号文件精神,县政府每年安排的20万元农产品宣传销售奖励经费重点用于千岛玉叶品牌的宣传促销。
(五)扶持茶叶销售和产地市场建设
鼓励本县茶叶经销大户闯市场,凡在县外大中城市开设茶叶经销店面,且打千岛湖品牌,销*叶,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经有关部门核实,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奖励。要加大投入,切实加快*叶市场迁建步伐,力争早日建成。鼓励乡镇办好产地茶叶市场,对年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经相关部门认可,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奖励。
(六)加强技术服务和茶叶协会建设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为茶农服务意识,大力开展茶叶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茶农的采茶制茶水平。茶叶协会作为一个中介组织,要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服务和行业协调作用,努力成为政府和茶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积极引导协会要积极参与茶叶生产、经营工作,不断壮大自身实力,提高为农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