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财务审计模板(10篇)

时间:2023-07-02 09:19:1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项目财务审计,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项目财务审计

篇1

目前我国水利建设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大多采用事后审计的方式,将预决算审计作为工作的侧重点,这种做法虽对于控制高套定额、严格规定取费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管控作用,但却不能实现从根本上控制造价的目的。基于水利建设项目的诸多特征,通过国家及地方政府财政拨款、自筹或贷款等资金筹措方式,加上自然环境、交通条件、地质结构复杂等施工难点,使较多水利工程项目预算和造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难以核实。因此,必须做好水利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审计工作,变事后监督为全过程监督和控制,以确保从根本上控制整体工程造价,实现质量、资金、人员的“三安全”。

一、审查项目资金是否到位和投资效益情况

较多水利建设项目工程由于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和有效落实,只能通过降低工程支出以压缩投资成本,使水利建设工程不能依照设计及工期要求保质保量完工,最终为整体工程质量埋下了严重隐患。这样的水利工程不符合设计和水利工程施工规范的要求,近期来看虽然也能投入使用,也可以解决一些短期内的若干问题,但就长远利益分析看,基于工程质量隐患的存在,其使用寿命根本达不到设计标准的规定,加之运行过程中会耗费更大的维修、维护成本,而且这些工程使用不久就会重建和二次投资,继而造成资金的严重浪费,从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招投标和拟建一项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时必须做好充分、严格的科学论证,并且确保建设资金要及时到位和有效落实,这样才能有效避免投入资金的严重浪费和损失。

二、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合乎项目建设的基本要求

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建筑等级证书等重要资料,核查施工单位是否依据自身资质和建筑等级规定的要求进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是否有越级承包、违规转包、借用资质和非法分包的行为;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是否完全符合水利建设项目施工的基本要求;审查是否有通过收取回扣、收取中介费和行贿等不当手段承揽工程任务的情况;审查施工单位是否依照相关规定如实缴纳税款。如果发现存在上述一些问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审查项目工程预算、决算是否真实与合理

要核实概预算是否有多列支出、错估冒算和搞违计工程的不良情况,确保施工现场建筑与设计施工图纸的严格认真核对,核查概预算、设计是否符合规定标准,避免发生超标准建设和严重耗费现象,必须严格审查因设计、施工变更产生的概预算调整,同时还要核查变更、调整的资料是否齐全,工程预算是否高套定额和虚增造价,预算取费是否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基本要求;进行工程款决算时,审查工程价款结算是否有高估冒算、偷工减料和虚报工程款等问题;应核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据合同条款规定足额支付工程款,是否有先行支付或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的情况,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否办妥竣工验收手续,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据相关规定留有质保金,是否对于水利建设资金实行财务上的单独核算,是否存在与其他项目资金混用,挪用、挤占水利建设资金的问题。只有做好认真、严格的核查,这样才能确保工程预算、决算的真实性、合理性。

四、审查项目工程的施工要求与监管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水利建设项目多由地方政府及水利部门、下属职能部门等承担建设与管理的职能,在工程设计、施工、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隶属关系。当水利工程在费用支出时大多偏袒于部门内部人员的利益,由于监督管理执行力度不够,继而工程出现入不敷出、资金耗费的现象,在审计这类问题上难度系数较大。同时审计部门尚未达到各环节都面面俱到的程度。因此,解决这些问题主要还要加强水利主管部门内部管理,必须严格贯彻和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现工程各环节的公开和透明,对于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要实施公开招标的形式择优选择,这样才能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开展。

五、审计时间应在建设各阶段适当介入

项目开始初期应该将审计时间的介入提前,从整体项目绩效审计的结果分析来看,施工前期投资决策、设计的审计较为关键,因而审计部门应与建设部门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将审计时间、关口前置,以确保审计监督功能的实现。施工期间应严格掌控两段关键时间,主要是隐蔽工程封闭前和工程主体为完工的时段,审计时间界定于隐蔽工程封闭前,可有效确保有关验收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将审计时间界定于主体工程未完工之前进行实施,可完全掌握施工的现状及费用耗费情况,增强对于工程整体的全面认识,并对于设计、施工变更和调整,以及工程量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认真核实。因此,应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掌控审计时间的准确选择和介入。

六、强化对于内部控制制度的严格审计

当前应加强对于水利建设项目工程的整体监督和管理,尤其对财务内控制度要做好严格、全面审计。审计应从三大方面加以严格控制,第一,严格各方面责任制的管控,主要指招投标、项目法人、资本金、合同管理以及建设监理等方面责任制。第二,严格项目建设流程和程序的控制,主要指建设全过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等方面内容。第三,严格现场控制,主要是授权控制、计量签证控制、设计变更控制等。通过对以上三大方面的全面审计与评价,能验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突破和强化内部控制中的关键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很大程度提高了项目建筑施工管理水平。

七、建立和完善专家引入机制,进一步提升审计水平

对于绩效审计的专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是否符合审计的基本要求,西方发达国家则采取审计咨询委员会的形式,主要是构建稳定的审计专家库,其中成员均为审计系统内部具有多年实践经验、知识丰富、洞察力强的专家。在审计工作的实施过程中,他们可以提供给审计组有力的建议和帮助,同时审计人员也主动向专家寻求各方面参考、建议、指导和技术资料,以保证审计工作严格执行。因此,我国水利建设项目应逐步建立和完善行业专家的引入机制,以确保整体审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八、结束语

总体来说,有效加强水利建设项目的财务审计工作,已经在各种水利建设项目中取得了显著的管理效益和较大的经济效益,只要做好审计工作与施工、建设和监理等方面的有效配合,遵循审计的独立性原则,将内部控制作为审计重点,科学合理设置审计时间和跟踪点,建立符合水利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的审计管理制度,贯彻和执行规范化、合理化的审计程序,建立一套完善的审计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逐步实现水利建设项目财务审计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参考文献:

[1]周丽君.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内部审计[J].云南水力发电,2012

[2]湛新慧.试论水利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及跟踪审计[J].建筑知识:学术刊, 2012

篇2

中图分类号:F83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背景资料:

1.2009年**市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由自治区水利厅新水建管[2008]73号文的批复,计划投资810.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01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20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109.3万元。

2.该项目报送建安工程投资为6,387,650.02元,我审计机关审定建安工程投资为5,359,656.4元(人民币),审减造价1,027,993.62元。

3.该项目完成投资情况如下: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6,547,010.71元(包括审计建筑工程费5,359,656.4元,输变电工程42,702.32元;自动化测报安装工程127,500元),设备投资75,800元,待摊投资实际为941,351.99元。

4.该项目概算批复待摊投资为941,000.00元。

5. 未完工工程投资预计达32万元

6.请问:为规避审计风险,编写审计报告中的竣工财务决算?应注意哪些事项?

二、从背景资料分析,需要解决以下三方面问题

1、建设项目投资没有按批复计划完成。

(1)、计划总投资为810.3万元,实际完成投资为6,621,479.24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604,327.25元,设备投资75,800元,待摊投资实际为941,351.99元。

(2)、必须要弄清楚的有关概念及其关系:建设项目总投资包括三部分: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设备投资、3、待摊投资。

2、财政部对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国家对建设项目投资没有花完的项目资金,国家要将没有花完的项目资金按原渠道收回。

3、存在未完工工程投资

三、项目专项资金没花完,财政、建设单位、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1、建设单位建议:因为有未完工工程部分,我们决不能让没有花完的项目资金,让国家将该资金收回。如果让该资金收走,再争取资金难度很大,既然资金没有花完,就将没有花完的项目资金以征地、购买料场等形式来增加投资,增加待摊投资,来把剩余的项目资金消化掉。

2、业主建议:要求监理增加签证的工程量,来达到满足完成投资计划。

3、还有一些其它的建议。

四、审计风险分析:

1、如果采纳上述建议和意见,无疑,把所有的风险转移给了审计机关。

2、建设单位建议将没有花完的项目资金以购买管理房、征地、购买料场等形式来增加投资,增加待摊投资,来把剩余的资金消化掉。变相增加待摊投资,但是,该项目概算批复待摊投资为941,000.00元,实际待摊投资已达到941,351.99元,若再增加待摊投资,待摊投资费用超出了建设项目概算批复的待摊投资,出具这样的审计报告,一方面是审计单位既承担了审计风险,另一方面又成了审计机关不懂投资审计的笑话。

3、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增加工程量,来达到满足投资计划。如果审计机关采纳用增加工程量的形式来满足增加投资,一方面施工单位有可能直接以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审定的建安工程投资,认定就是他施工单位完成的建安工程投资,如果说不是施工单位完成的投资,施工单位反过来以审计报告跟建设单位、审计机关打官司,这样让审计机关处于相当被动的地位,同时,审计机关也承担了审计风险。

五、应熟悉的相关财务知识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建设项目财务审计,不是简单地将建设单位的财务数据摘抄下来,更重要的是去审核发生的各项费用是否合理,合规,费用数量是否在规定的计取范围内。如:

1、《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规定: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

2、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应按以下规定去核定

3、招投标费用的计取办法

4、勘察设计费的计取办法

5、监理费的的计取办法

6、在水利工程竣工验收规范中明文规定:尾工工程(未完工程)资金超过总投资的5%,该项目不预竣工验收。

六、审计报告中的竣工财务决算应如何编制:

1、在本项目财务决算审计中,采用增加待摊投资费用的办法肯定是行不通。

2、有人建议将未花完的建设项目资金全部列为未完工程投资,未完工程投资还有近71万元,超过国家资金的10%,在水利工程竣工验收规范中明文规定:“尾工工程(未完工程)资金超过总投资的5%,该项目不预竣工验收”,这样,会造成该项目无法竣工验收。

3、本人认为较为合适的处理办法:以预计未完工程投资和预留费用进行处理,在报告中将71万元以未完工工程投资32万元,预留费用39万元。这样,将未花完的建设项目资金留在当地财政,且不违背法律法规,又规避了建设项目投资审计风险。

4、审计报告中的竣工财务决算采用以下定性方法:

项目完成投资、资金到位及支付情况:

根据市***局提供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截止2010年12月27日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款收支情况如下:

1、该项目完成总投资6,621,479.24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604,327.25元(包括审计审定工程造价为5,359,656.4元,输变电工程117,170.85元;自动化测报安装工程127,500元),设备投资75,800元,待摊投资941,351.99元。

2、到位资金情况:工程投资810.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501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2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9.3万元。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支付情况:截止2010年12月31日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支付建安投资费用5,305,716.83元;自动化测报75,800元;待摊投资费用804,351.99元。

在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有:预计未完工程投资32万元;预留费用39万元。

七、从本案例可以看出:做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财务审计涉及的审计事项复杂、专业性强。

1、投资审计人员,不仅要求具备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更要求能懂得工程合同管理,还需要具备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和其它各方面的知识。

2、投资审计人员还必须懂得财务方面的知识。

篇3

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审计人员依法对基建项目财务决算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财务监督的重要工作。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和民生的发展,基建工程项目越来越多,作为财政批复竣工决算的重要依据,审计开始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对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进行简单阐述。

一、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内容

竣工决算审计是依据《审计法》和审计署颁布的《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基建工程的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进行审计,其审计内容概括来讲是基建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产的所有实际费用支出情况,通常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器具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审计。

从审计工作的监督性和精细性来说,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一是依据与执行部分,比如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依据,基建工程项目建设设计、执行情况,工程项目概算的依据、内容、执行情况等;二是费用部分,比如工程资金的渠道、实际投入、到位资金、建设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建设成本及使用、结算、入账等情况,资金结余、债券真实性等情况;三是交付使用财产的完整性、手续的齐全性、成本核算的正确性等;四是报废工程的报废原因及鉴定情况;五是工程扫尾阶段的未完工量及预留资金;6、基建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决算资料的完整性,说明书的完整性,审计的真实性、合规性。

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程序

基建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程序一般分为审前调查、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结案和审计档案五部分。

第一步,基建处在接到工程建设单位送达的审计材料及资料后进行登记,之后收集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对送达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对,对不符合要求、不完整、不准确的资料全部退回并符函原因,符合要求的送交审计处,进入审计的下一阶段进行待审。第二步,进行审计实施前的准备,主审制定审计方案,草拟审计通知书。第三步,进入审计实施阶段。在此阶段,可分为审计处审计和审计处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处(或社会中介)、基建处相互配合实施审计。第四步,审计处(或社会中介机构)根据审计的实际情况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进行意见征集,编制反馈意见说明书。基建处收到审计报告后,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款结算。第五步,由基建处将基建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资料整理归档。

三、在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

审计是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项目顺利运行的重要监督手段。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由于存在各种因素,使审计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原来费用归口的时候项目二级或三级明细入账错误;或者项目窜户都会导致在决算过程中与财政拨款金额不对等,还有开发区有许多零星工程,通过任务书来下达,这些零星工程在做财务竣工决算是要特别仔细,因为零星工程每年都有,先要查出当时是入哪一年的零星或是不分年份的零星,这种种情况都需要通过审计来重新核查,最后根据审计后的批复使所有入账费用归集到固定资产中,并与财政拨款对冲来结平该工程项目。因此加强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对提高基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四、审计对竣工财务决算的作用

审计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中是一项客观独立的监督,在基建工程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是保障国家财产有效利用、达到效益最大化的重要监督手段。

(一)强化财务控制,实现财务监督功能

由审计法的规定可知,国家审计机关有权对国有资产的合法使用及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效益进行审计,这从根本上保障了国家基建资金的有效利用,减少损失,促进投资效益的提高。同时,财务审计无论是对基建部门还是工程施工部门来说,都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对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的财务体系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通过审计,促使基建单位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

从现代审计的范畴看,审计监督是现代意义上的财务监督,现代财务监督已不仅仅局限于会计收支,更拓展到整个项目活动范围,因此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从项目整体进行把控的重要工具,能够有效控制违法行为,端正行业风气。

宏观上讲,竣工决算审计独特的经济监督地位和监督职能能够给政府决策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预警、反馈信息,审计结果能够帮助有关部门调整监管体系,保证国民经济良性运行。微观来讲,基建竣工决算审计从财务上监督企业是否合法有效的使用国家委托经营的资源,其效益是否具有经济性和有效性。一方面,通过审计部门对国债资金流向的审查,可确定国债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安排是否真实,是否存在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通过审计可有效确保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和施工单位的成本控制,使基建资金专项专用。同时,对于征地拆迁费用的审计,可有效防止征地拆迁费用层层截留,验证施工地点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另一方面,对于完工后不能显现的隐蔽工程部分,竣工决算审计可以验证工程项目的真实性,推算隐蔽工程的造价成本。

竣工决算审计能够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提高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水平。随着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加强,工程建设中层出现的设计浪费、高估冒高、高套定额、多计工程量、提高取费级次等想象可得到最大限度的遏制,避免腐败产生。

篇4

2012年,我处对某市气象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后,归纳了五个方面问题,并提出了对策。

(一)财务缺陷

工程管理人员大部分是由气象专业人员组成,缺乏对工程财务管理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工程管理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缺乏必要的沟通,使得工程会计核算人员很难取得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在编制财务决算报表时,经常出现大量调账现象,使财务核算工作很被动,影响了工程经费核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资料按施工单位保管,而财务资料按项目核算。在后续审计时,会使工程审计与财务审计的口径不统一,增加审计时间和审计成本,降低审计效率。

在项目工程核算中,应注意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合理设置账簿,科学设置科目。全面记录和反映气象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随时了解资金的活动和收支情况,促使各单位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设置会计科目既要适应气象基本建设资金活动的特点,又要考虑气象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会计核算环节的需要。二是严格审核凭证,规范会计核算。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确保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真实可靠性,防止和杜绝违反财经制度、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和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维护财经纪律,保护资金安全。要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字迹工整,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准确划分类别。首先要明确投资到各个项目单位、单项工程、子项目上的工程投资、设备仪器上投资具体是多少,其次要明确摊销到各个项目单位、单项工程、子项目、设备仪器上的待摊投资具体是多少,再次是明确交付使用的各项资产的价值具体是多少。

(二)“三超”现象

“三超”即超投资、超概算、超标准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大部分工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工程项目超概算问题。对于建设项目超概算的通病究其原因,除了一般性的建筑材料及人工工时费涨价因素外,我们认为更重要的原因是设计环节经济控制深度不够。设计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设计阶段节约投资的可能性为80%,而施工开始后节约投资仅为20%。由于设计人员对工程考察不周详,深度不够,使得一些实际工程量没有列入初步设计概算,存在设计漏项和设计错误,造成设计变更频繁,概算难以控制。

建议在设计概算审批前,要聘请有关专家和工程造价评估人员组成前期评审组,参与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估价的审查工作,对设计方案进行充分的分析与预测,以便取得主动权和发言权,做到事前控制。

(三)合同疏漏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建设、施工双方承包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不严谨。施工合同相关条款定义不明晰,往往出现缺少条款、缺少签定时间和执行时间等问题。另外,预算编制不全面,给工程计价取费留下活口,为竣工后高报工程结算价格打下伏笔。例如某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未将专家评审会提出的建议在合同预算中予以体现,而是在工程结算中以设计变更形式体现。使得原本十分严肃的合同失去约束作用,给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带来难度和风险。

(四)工期延误

项目工期的实现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在建设过程重视影响工期的因素并做出合理对策是工程顺利完成的关键,重点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严格合同签订程序和内容,特别是对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环节,比如重要仪器设备的采购、土建和安装的进度节点等要严格把关,明确合同到期日双方应履行完毕的权责关系和范围。

2.充分预测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延误工期的特殊情况并制定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减少不确定性因素对工程建设造成的影响。

3.对工程设计和概算评估要做出充分规划和预计,尽可能将有关费用纳入概算批复范围,避免工程后期经费使用出现纰漏,影响竣工财务决算及其他工作。

4.制定工程建设进度节点制度以及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因主观原因造成的工作延误,进行相应处罚,调动各部门、各环节工作积极性,从而保证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五)投资偏差

对于金额较大,延续时间较长的经费支出更应严格审批,由主管领导(两人以上)、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工程组长、财务部门负责人、具体办事人员等五方予以确认,方可进行;对金额较少,延续时间较短的经费支出,可适当予以简化,但仍需三人以上予以确认。

工程资金支出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建筑工程投资费用、安装工程投资费用、设备投资费用以及工程其他费用。对于前三部分费用,严格按照概算批复内容,通过加强招投标工作、严格合同管理、加强工程结算审核、充分发挥监理机构作用等方法给予有效的控制;对于工程其他费用,尤其是建设单位管理费、设计费等,则应加大管理力度,重点把握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工程概算批复的建设内容。

二、改进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几点思考

要做好气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益,总体思路是“一完善”、“二加强”、“三把关”。

篇5

(一)接受委托后的初步工作

通过查阅资料、踏看现场,调查了解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形成调查记录,评估建设项目是否具备执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条件,以及存在重大??题的可能性。

(二)取得决算资料并审查其完整性

包括立项文件、可研报告、初设报告、概算及概算调整批复、造价审核报告、审价定案表、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各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各种合同协议、财产移交清单等。

(三)对项目建设程序的审计

一是项目的建设程序是否规范,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二是应该进行招投标的事项是否进行了招投标。

三是工程变更是否具备合理的依据、程序是否规范。

(四)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情况的审计

一是建设单位或项目核算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二是对基本建设项目是否严格实行单独核算,且将核算情况纳入建设单位的会计账簿体系和财务报表,是否存在账外账、多套账等违反会计法的情况。

三是建设项目的预算管理情况,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项目是否合规,核算管理及进度管理是否按照批准的项目概(预)算执行。

四是财产物资的管理是否严格,如建立物资档案、定期清查、对盘盈盘亏情况及时申报处理等。

五是工程价款结算的办理是否及时,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资产交付使用的手续是否办理。

(五)对会计资料的审计

1.检查会计科目设置情况。如,项目的建设成本是否分别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进行核算;

2.审查建设成本的合法性、真实性,检查各种支付凭证能否作为入账依据。抽查建筑安装工程的结算,抽查比例不低15%,重点关注超概算金额较大的单位工程;审查设备、材料运杂费和采保费的核算情况;审查待摊投资支出的列支内容和分摊情况;审查其它投资支出的列支情况。

3.审查各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的情况,有无变相挪用、挤占建设资金的情况。

4.检查是否存在基建收入、索赔、违约金等收入,其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财务会计规范。

5.审查工程款的结算情况。工程款的支付是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和工程款结算流程,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否按照约定预留,且不超过结算总额的5%。

6.审查建设资金来源情况。如:资金是否到位;是否依法筹集资金,使用贷款融资的,贷款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等情况,是否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支出。审计人员应考虑执行分析性程序。

7.审查尾工工程。依据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尚未完工工程量是否符合概算、完成尾工工程所需要的支出是否合理。

8.审查资产交付情况。

(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是否及时移交资产、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是否按照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账务进行调整。

(2)对非经营性项目形成的资产,是否按照规定分为待核销基建支出、交付使用资产价值、转出投资进行账务处理。

(3)资产的移交是否真实、合法,是否账实相符,根据所交付资产的不同类型采用不同的审核方式:房屋、建筑物、不需安装的设备,逐项核实;需要安装的设备,抽查比例不低于50%;工器具、备品件、办公及生活家具,关注其移交手续是否合规,对移交手续不合规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查明有无虚交或账外资产等问题。

9.审查结余资金。对于非经营性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在归还贷款后,及时上缴财政,可执行以下审计程序:盘点核实各项货币资金,查明是否存在小金库;审核库存材料盘亏情况,查明是否存在隐瞒、转移、挪用;核实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是否通过往来挂账转移结余资金。

二、重点关注对新法规的变化内容的审计

2016年,财政部颁布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以及《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自2016年9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已实施十余年的《基本建设财务规定》(财建[2002]394号)同时废止。

本次财政部颁布的新法规对基建财务核算和管理的规定有较大的变化,审计人员应了解新旧规定的适用和衔接,重点关注建设单位是否正确执行了新法规定,包括:

(一)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程序和编制依据是否合规

审计内容包括:编制时间是否是在项目完工或试运行合格后3个月内编制完成;决算未经审计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是否仍然在岗;决算编制前,是否已进行了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各项账务处理已全部完成;决算的编制依据是否完整,包括可研报告、初设和概预算文件、相关合同协议、财务会计资料等;决算内容是否完整,包含了决算报表、财务决算说明书、财务决(结)算审核情况及相关资料。

(二)建设成本中是否包含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支出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明确规定了不得列入建设成本的七项支出,包括:超过批准建设内容的支出;非法摊派与收费;无合同协议依据支持的支出;没有取得合规发票、没有责任人和审批签字的支出;由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工程报废损失,及未经批准的损失;项目达到验收条件之日起3个月后的支出;不应当由项目负担的支出。

审计人员应当关注建设成本的入账依据必须具备合规发票这一新的规定。在以往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常常存在工程款、设计费等支出由于各种原因未及时支付和结算,建设单位在未取得对方单位开具的发票的情况下,依据工程结算书、合同等文件确认建设成本和应付款的现象。按照这一新的规定,在对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时,审计人员对此类没有开具发票的支出,不能确认为项目建设成本。

审计人员还应重点审核是否存在项目达到验收条件之日起3个月后发生的开支。《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规定,项目竣工价款结算一般最迟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严格对支出时间的审计,有利于预防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价款拖欠等现象,维护社会经济的有序和平稳运行。

(三)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比例

财建[2016]504号文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项目业务招待费,列支金额不能超过项目建设管理费的5%,而已废止的财建[2002]394号文规定的比例是10%。显然,国家进一步深化改革、防止腐败的举措更加细致和严密,审计人员应掌握相关国家法规与政策,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采用检查支付依据和审批手续、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核实业务招待费支出。

审计人员还应关注财建[2016]504号文对建设管理费(原“建设单位管理费”)的限制性规定,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标准审核建设管理费开支的合理合法性。应注意的是,财建[2016]504号文修改了建设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费率,从原来的七级费率改为六级,并提高了各级费率,如工程总概算1000万元以下级的建管费费率,从原来的1.5%提高到2%。

(四)代建管理费的列支

财建[2016]504号文规定了代建管理费和建设管理费原则上不能同时列支,如果确实需要列支的,则两项之和不能高于按照总额控制数费率计算的建设管理费总额。

会计师事务所常常会接受政府委托,审计政府招标的代建制项目,审计人员应关注基建项目成本核算的新规定,审核代建制项目是否同时列支了代建管理费和建设管理费,是否超过了允许列支的控制限额。

(五)尾工工程和结余资金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对尾工工程作出了规定,并修改了非经营性项目结余资金的使用规定。对尾工工程,审计人员应关注尾工工程预留的必要性,以及预留投资比例是否在批准的项目概(预)算总投资的5%以内;对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结余资金,是否在归还贷款后的规定期限内(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缴回财政,是否擅自截留结余资金。

三、提高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效率的措施

一个基本建设项目的完成,往往长达数年,相应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涉及的?Y料和程序繁杂,审计周期也比较长,为提高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业务承接时的风险评估

在承接审计项目时,审计人员应从自身和客户两个方面评估承接项目的可行性。一方面,应了解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审计条件,另一方面应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如,委派的审计人员是否熟悉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知识等。

(二)做好审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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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8月5日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该办法第二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可以对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与复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并指明审核人员,为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的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人员。

以上制度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工作,并笼统规定审核工作由注册会计师与造价工程师完成,并没有规定注册会计师与造价工程师分工,也并没有明确竣工决算审核中注册会计师如何利用造价工程师的工作成果。但实践表明,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大多并不是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而是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备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4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以上规定要求注册造价师在造价咨询单位工作,而不是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而这样才能进行签字。

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由委托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注册会计师要利用工程造价审计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工程审计成果才能完成任务。

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概念界定

实践当中,往往存在将工程结算审计、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和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相混淆的现象。笔者认为,工程结算审计是对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等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的审计,可以在项目的实施阶段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是在建设项目实施结束后,以承包合同为基础,结合设计及施工变更、工程签证等情况,按照工程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等办理的全部工程价款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对建设单位编制的综合反映工程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发生的实际造价、完成的建设成果的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审计。

二、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程序

如前面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定义所述,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内容包括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发生的全部造价、完成的建设成果。从资金的角度讲,审计的内容要全面关注项目的资金来源、到位、使用和结余资金情况;从建设内容的角度讲,审计的内容要全面关注项目的建设程序执行、招投标、合同管理、材料供应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尾工工程等内容;从财务核算的角度讲,审计的内容要全面关注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本文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阐述:

(一)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

主要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办理了必要的相关手续,如: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等;是否取得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履行了项目招投标程序,执行了监理、合同管理等相关制度。工程竣工后按规定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合同管理情况

检查建设项目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求签订合同,合同内容条款是否清楚,签章是否齐全。

(三)工程结算情况

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与施工、监理、设计及其他服务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基本建设投资包括在财务核算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尤其国有投资的建设项目,委托方或建设单位必须聘请造价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进行审计,并出具由施工方、建设单位及造价工程师三方签字盖章的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设备投资有时建设单位也会让造价工程师审计。一般注册会计师以工程造价师审计的审定数为准,但也需进行复查认定,发现造价审计有不实之处可以重新审定。

未经其他中介机构审计部分,如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这类费用一般为工程的二类费用,包括征地拆迁费用、设计勘察费、咨询费、招投标费用、环境评估费等。

(四)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检查资金来源是否为项目批准来源途径,一般资金来源有基建拨款、银行贷款、股东投入注册资本金及政府补助。检查资金是否足额到位,款项支付是否根据工程结算资料、合同或发票,是否有单位内部审批流程。

(五)竣工决算情况

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报主管部门审核,编制的竣工决算报表是否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待摊投资分配是否正确,交付使用资产计算是否正确并真实存在,通过检查、函证、监盘等程序进行核实。

(六)概算执行情况

检查实际完成投资是否控制在概算范围内,如有超概算,是否经过审批,超概的内容及原因进行分析。

三、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重点关注内容

(一)待摊投资分配问题

1、核实应分摊待摊投资的资产

应分摊待摊投资的交付使用资产主要有:⑴建筑安装工程投资;⑵设备投资中的需要安装设备;⑶其他投资支出中除购置现成房屋、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可行性研究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以外的其他支出

2、检查分配方式

一般说来,对于能够确定应由某项交付使用资产负担的待摊投资(如: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等),应直接计入该项交付使用资产成本;对于不能确定负担对象的待摊投资,则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受益的各项交付使用资产成本。

(二)借款利息资本化

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借款费用的规定,开始及结束计息时点要确定好,使用的借款资金要求概算中规定有银行借款,又是本项目实际使用的。

不属于本项目使用的借款利息一律剔除,延期还款的罚息、滞纳金不能列支,特殊情况发生的借款先审核后慎重确认。银行存款利息不作收入,冲减利息支出。

(三)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发生时限为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竣工财务决算日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日一致)建设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总额不能超过概算批复,根据

财政部(2002)394号文件规定,业务招待费为建设单位管理总额的10%之内,对照标准划出超支或节约数,分析原因,超支部分需报经财政部门认可才能列支。

(四)尾工工程与或有性支出

尾工工程进入建设成本数根据项目投资总概算的5%掌握,超过5%的不能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尾工工程支出,应有概算内容和具体支付项目,经审核确认需实际支付的款项。或有性支出没有确切的政策依据和计算依据原不能以“预提费用”名义进入成本,此类费用一般应予剔除。

(五)试运行期费用列支

试运期时间确认,根据批准的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引进设备的试运期按合同规定,超过期限并已符合验收条件的视同投产。经过核实的试运期成本费用减除产品销售净收入后的差额作增加或冲减建设成本,列入负荷联合试车费。试运行成本费用的收入与支出另行单独设账的应作延伸检查。

(六)征地及拆迁补偿费

审核征地拆迁补偿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制定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签订合同,补偿款是否足额支付被拆迁人。如征地拆迁工作聘请评估公司及拆迁公司,则对评估公司、拆迁公司与被拆迁人协商的补偿协议进行审核。对估价报告在基价确定、区域因素甄别、容积率、成新率等参数选取、重置成新价值的计算等方面进行复核,确定其补偿价格在合理范围内,对不合理补偿予以审减。

(七)印花税及其他税金

检查各类经济合同(施工、监理、设计、供货)是否存在应交未交的印花税;检查工程收入(房租、出借资金利息收入、罚款、赔偿金收入等)是否存在应交未交的营业税、所得税。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2]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财协[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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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存在问题的深入分析,制定出有效的对策消除这些问题造成的影响,有利于实现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效益最大化的发展目标,不断提高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在对财务决算审计存在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应充分地考虑基建项目的实际概况,确保采取的相关对策在实际的应用中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一、现阶段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转出投资支出审核不严格

基建项竣工后,为了做好其中的财务决算工作,需要财务结算审计人员所充分地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项目转出投资支出的严格审核,确保项目建设中各项资金得到了充分地利用。但是,结合现阶段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实际发展现状,可知其中存在着项目转出投资支持审核不严格的问题,影响了财务决算审计中相关工作计划的顺利完成。具体表现在:一是项目配套的地下管道、专用道路、变电站等基础设施的归属资料了解不充分,实际的财务决算审计方法有所偏差,给后期工作计划的开展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二是决算审计中未按照国家财政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具体的工作流程,间接地较大了项目的财务决算审计风险;三是由于不同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有所差异,间接地影响了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重量,决算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得到及时地处理。

(二)待摊投资确认及分摊决算审计有所偏差

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应充分地考虑待摊投资及分摊费用,促使最终的财务决算审计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最大限度地提高基建项目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但是,在对这些费用审计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间接地影响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实际作用效果。具体表现在:一是项目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财务决算审计人员缺乏足够的重视,致使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性无法得到有效地体现;二是在对基建项目的待摊费用及分摊率实际问题的处理方面,缺乏完善的法律机制,给财务决算审计的可操作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三是由于项目待摊投资及分摊方法随意性强,导致这些费用所涉及的范围差异性显著,影响了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的有效评估。

(三)基建项目变更问题考虑不充分

某些基建项目建设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变更问题,需要财务决算审计人员运用变更管理的相关方法,加强对这些问题的有效处理。但在实际的决算审计过程中,由于相关财务人员对于这些问题的考虑不充分,决算审计过程中忽略了项目违规行为造成的影响,为考虑项目变更的合法性,致使最终得到的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报告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影响着基建项目实际收益的有效计算。

二、加强基建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存在问题处理的有效对策

(一)加强整个项目投资的综合管理

为了使基建项目财务决算审计中存在问题能够得到有效地解决,需要财务人员在具体的工作开展中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整个项目投资的综合管理,不断提升基建项目建设中的财务水平。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一是优化财务管理方式,从不同的方面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深入地分析,增强管理方式的适用性;二是对既有的决算审计机制合理性进行必要地评估,完善既有的财务决算审计管理机制;三是设立专业的咨询评估机构,加强整个项目投资环节的全程管理。

(二)完善监督机制,加强项目转出投资支出的严格审核

结合基建项目的实际概况,加强对各种信息化技术的有效使用,构建出可靠的财务信息监督系统,不断完善相关的监督机制,促使项目转出投资的界定能够与工程的实际状况相一致。与此同时,结合行业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对基建项目转出资产支出的审批文件进行严格地检查,确保这些文件的真实有效性,并对存在问题的转出资产支出文件提出相关的调整意见,增强基建项目的支出成本的公开透明性,也为待摊投资确认及分摊决算准确性提供必要地保障。

(三)加强基建工程变更管理,优化结算审核报告

财务决算审计人员应结合基建项目变更报批权限的相关内容,加强对项目变更过程支出费用的即有效计算,并在结算审核报告中给予必要地说明,促使工程的变更管理能够达到行业技术规范的具体要求。在对基建工程变更检查中发现相关的问题时,决算审计人员应及时地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提高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质量,并将处理结果写入结算审核报告中,优化基建项目竣工财务结算审核报告,提高基建工程财务工作水平的同时加强各项资金的有效利用。

三、结束语

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存在问题的有效处理,依赖于针对性较强的对策,需要项目建设中的财务人员能够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些客观存在的问题进行必要地分析,促使基建项目的建设成本能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增加项目经济效益的同时优化基建项目投入使用后的服务功能,保持我国基建项目财务工作的高效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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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基建工程投资主体逐渐趋向多元化,利益格局的变化使得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成为必需。基建工程财务审计是对基本建设工程进行经济监督的一项很重要的经济监督形式,是做好基建工程效益审计的一种有效的方法。基建工程财务审计作为一项成本控制的有效方法,在监督投资工作、做好项目管理与控制方面发挥着积极地作用,有效地提高了基建工程的投资效益,下面将就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重点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明确基建工程各项费用

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重点首先是明确各项费用的情况,主要包括几下几个方面:第一,基建工程的资金来源。财务审计要对项目的各项资金来源审核清楚,审计基建工程的资金来源是否正当,在使用中是否出现资金缺口,是否能保证基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资金及时到位,同时还要对工程后期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第二,会计核算。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需要对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审查财务收支情况是否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第三,资金的使用。基建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照预算执行,控制投资计划范围内使用。是否符合工程建设的规范,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出现超支或者是挪用资金、随意浪费的现象,对这些情况都要进行财务审计工作。第四,财务凭证。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还要审查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的记录是否真实,是否出现缺损、记录是否规范。第五,要明确基建工程的债权债务关系,对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往来做好财务审计工作。

二、审查合同的签订以及执行情况

基建工程项目的实施要遵循先订立合同、后施工的原则,因此,财务审计的重点也包括审查合同的订立以及执行情况。首先,要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审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关于定额套用、材料供应、费用计取、结算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的条款是否符合施工建设的要求进行审查。其次,还要对基建工程施工建设的相关单位是否严格符合合同条款的要求、是否缴纳足额的保证金进行审查,基建工程的预付材料款以及工程款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与金额要求进行支付,对合同的这些规定都要进行审查。再次,还要审查是否出现违法转包与分包的情况,审查相关的财务资料,根据资金的流向以及会计核算方式来判断是否出现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况,同时,还要对非法利益分配进行审查。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审计

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的重点是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财务审计,从而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完工以及保证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与发包方的支付的是否一致,审查基建工程项目的各个款项有无出现资金挪用的情况,是否都用在建设项目上。第二,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还要对施工现场的日记账、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还要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查。第三,还要对建设项目的利润是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审计,避免出现利润过高或者是利润过低的问题。

四、对基建工程的项目成本进行财务审计

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重点还需要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审计。首先,要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成本核算的实施对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是否有利,同时,还要审核工程项目的成本的归集、投资的核算以及工程的成本核算是否合法、真实,基建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的财务审计以及内部的管理是否管理良好。其次,还要对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的结算进行审计,是否随意抬高造价成本、变更建设的内容,有无虚报工程款、重复计算以及其他不利于工程款结算的情况。

五、其他相关项目的审计

(1)工程物资管理进行审计,其审查项目主要包括:要对库内的设备、材料等及时的进行检查,并对出现的技术以及质量问题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同时,要正确的计算设备材料的实际成本,出入库手续是否完备、齐全,定期对工程物资进行盘点。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及时对结余设备、材料物资进行退库管理,也是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重点项目。

(2)基建工程决算的审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收集相关的决算审计资料文件,包括项目立项文件、各类工程合同、物资采购以及各种招投标等资料;二是对构成资产的建筑工程、设备价值、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等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关注资本化利息计算是否准确;三是材料物资的超领或结余情况的账务处理;四是对固定资产的实物盘点情况,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结语

基建工程建设的根本是工程的质量问题,为了更有效地提高基建工程的投资效益,做好财务审计工作是很有用的。但是在实践中,往往由于很多方面的原因,使得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存在很多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坚持财务审计的原则,并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做好基建项目的财务审计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审计能力,从而更好地保证基建工程的质量,为我国的建设事业创造一个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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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基建工程投资主体逐渐趋向多元化,利益格局的变化使得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成为必需。基建工程财务审计是对基本建设工程进行经济监督的一项很重要的经济监督形式,是做好基建工程效益审计的一种有效的方法。基建工程财务审计作为一项成本控制的有效方法,在监督投资工作、做好项目管理与控制方面发挥着积极地作用,有效地提高了基建工程的投资效益,下面将就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重点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明确基建工程各项费用

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重点首先是明确各项费用的情况,主要包括几下几个方面:第一,基建工程的资金来源。财务审计要对项目的各项资金来源审核清楚,审计基建工程的资金来源是否正当,在使用中是否出现资金缺口,是否能保证基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资金及时到位,同时还要对工程后期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第二,会计核算。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需要对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审查财务收支情况是否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第三,资金的使用。基建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照预算执行,控制投资计划范围内使用。是否符合工程建设的规范,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出现超支或者是挪用资金、随意浪费的现象,对这些情况都要进行财务审计工作。第四,财务凭证。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还要审查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的记录是否真实,是否出现缺损、记录是否规范。第五,要明确基建工程的债权债务关系,对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往来做好财务审计工作。

二、审查合同的签订以及执行情况

基建工程项目的实施要遵循先订立合同、后施工的原则,因此,财务审计的重点也包括审查合同的订立以及执行情况。首先,要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审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关于定额套用、材料供应、费用计取、结算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的条款是否符合施工建设的要求进行审查。其次,还要对基建工程施工建设的相关单位是否严格符合合同条款的要求、是否缴纳足额的保证金进行审查,基建工程的预付材料款以及工程款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与金额要求进行支付,对合同的这些规定都要进行审查。再次,还要审查是否出现违法转包与分包的情况,审查相关的财务资料,根据资金的流向以及会计核算方式来判断是否出现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况,同时,还要对非法利益分配进行审查。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审计

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的重点是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财务审计,从而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完工以及保证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与发包方的支付的是否一致,审查基建工程项目的各个款项有无出现资金挪用的情况,是否都用在建设项目上。第二,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还要对施工现场的日记账、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还要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查。第三,还要对建设项目的利润是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审计,避免出现利润过高或者是利润过低的问题。

四、对基建工程的项目成本进行财务审计

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重点还需要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审计。首先,要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成本核算的实施对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是否有利,同时,还要审核工程项目的成本的归集、投资的核算以及工程的成本核算是否合法、真实,基建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的财务审计以及内部的管理是否管理良好。其次,还要对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的结算进行审计,是否随意抬高造价成本、变更建设的内容,有无虚报工程款、重复计算以及其他不利于工程款结算的情况。

五、其他相关项目的审计

(1)工程物资管理进行审计,其审查项目主要包括:要对库内的设备、材料等及时的进行检查,并对出现的技术以及质量问题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同时,要正确的计算设备材料的实际成本,出入库手续是否完备、齐全,定期对工程物资进行盘点。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及时对结余设备、材料物资进行退库管理,也是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重点项目。

(2)基建工程决算的审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收集相关的决算审计资料文件,包括项目立项文件、各类工程合同、物资采购以及各种招投标等资料;二是对构成资产的建筑工程、设备价值、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等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关注资本化利息计算是否准确;三是材料物资的超领或结余情况的账务处理;四是对固定资产的实物盘点情况,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结语

基建工程建设的根本是工程的质量问题,为了更有效地提高基建工程的投资效益,做好财务审计工作是很有用的。但是在实践中,往往由于很多方面的原因,使得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存在很多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坚持财务审计的原则,并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做好基建项目的财务审计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审计能力,从而更好地保证基建工程的质量,为我国的建设事业创造一个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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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月1日起,由财政部门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与之前的财务会计制度相比,新的制度对于会计科目的使用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制定了相对完善高效的财务报表,同时对事业单位经济业务以及相关事项的确定、计量等进行了规范。在新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影响下,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出现了新的变化,存在着一些问题,财务会计人员应该重视起来,从实际出发,对问题进行解决,对财务审计的重点进行明确,以完善和促进财务审计。

一、新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下财务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层对财务审计预算平衡的重视度不够

在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范中有着明确的规定,要求事业单位的预算工作需要尽可能实现收支平衡,避免编制赤字预算。由此可见,事业单位的各项活动应该围绕预算编制展开,确保其都能够满足财务审计预算,保证预算的收支平衡,这对于事业单位而言都是可行的;而实际上,对于一些定向或者定额补助的事业单位,又或者是采取自收自支经营模式的事业单位而言,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想要真正实现收支平衡是非常困难的,会在某种程度上破坏财务审计的预算平衡。针对这一问题,事业单位应该高度重视,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实现财务审计预算平衡。例如,事业单位在运营过程中,若存在资金不足现象,会导致财务审计的暂时性失效,只能够依靠外部资金来满足内部需求。而依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外部借入的资金并不能作为事业单位自身的收入,在进行年终财务审计时,外部资金不容易全部转结,很容易导致财政赤字问题。

(二)对期初余额设置不合理

在新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中,针对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必须设置合理准确的期初余额。事业单位财务审计人员必须从单位自身的实际出发,对单位原本的会计账目余额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调整之后的余额项目,重新对项目余额表进行编制,并将其作为事业单位会计项目的期初余额。另外,在新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下,会计人员应该更新财务审计观念,关注所有的审计项目,以职工薪资为例,不仅包括了原有财务会计制度中的部门补贴、应付薪资、个人收入等,还包括了原有账目中的其他应付款项,如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用的余额等。对于财务审计人员而言,应该及时查明调整项目前后的出处,结合被审计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分析其在项目调整中是否存在有不合法行为,如果有,则需要依照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对其进行纠正,确保财务审计工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三)对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核算不合理

在新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中,财务审计工作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对于容易被忽视的固定资产折旧以及无形资产摊销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使得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通常来讲,从各方面的影响因素考虑,财务审计人员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提价工作是从其形成后的第二个月开始的。而新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中,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的账目处理在流程上基本一致。对此,事业单位在进行财务审计的过程中,需要从资产的使用年限出发,分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对其价值进行评估,确保财务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二、新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下财务审计应采取的对策

(一)采用新理念,改进审计方法

随着新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应该从实际出发,积极去探索新的更加有效的财务审计方法,运用新的方法、思路和理念,适应新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下财务审计工作出现的新需求和新变化。在财务审计工作中,应该充分考虑财务审计的特点,利用科学合理的财务审计方法,依照相应的财务审计模式,有效开展相应的财务审计工作。对于那些正在进行的项目,应该将项目审计与效益审计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效益审计能够渗透到财务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对于已经建成的项目,应该重视后续评估工作,从事业单位的经营过程和还贷过程出发,开展财务审计调查,积极探索财务效益审计的新模式和新方法,消除影响财务审计工作的各种因素,对审计范围进行拓展。

(二)建立完善的保障制度

在事业单位财务审计中,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果审计人员无法及时发现并解决财务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仅无法实现对审计风险的预防和控制,也会给财务审计工作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为了提高事业单位对于财务审计工作的了解和认识,需要加强过程管理工作,重视财务审计全过程的质量。同时,部分事业单位财务审计部门为了维护部门自身的利益,存在着特别财务审计的现象,对此,事业单位应该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保障制度,适当提高财务审计考核的相关标准,最大限度地调动事业单位财务审计人员对于工作的积极性,减少和杜绝财务审计特别现象的出现,真正提高财务审计工作的质量。

(三)加强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素养

在新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下,财务审计工作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对于财务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有着较高的要求,在某种程度上,也凸显出了财务审计工作的综合性和高层次性,对于事业单位而言,在抓好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的同时,需要加强对于财务审计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促进其专业素质的不断提升,以推动财务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因此,财务审计人员应该紧跟时展步伐,了解财务审计的发展趋势,熟练掌握财务审计工作的流程,切实保证财务审计的质量和效益。

三、新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下财务审计重点

(一)做好审前调查、内控测试、风险评估环节

事业单位内部机构设置多,人员编制复杂,因此,财务审计工作应该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流程等方面入手,通过审前调查的方式,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现金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然后通过内控测试,确定其可信度,对审计风险进行评估,以把握审计工作的重点。

(二)把握行政性收费、罚没权限、范围划分、资金缴拨环节

在财务审计中,应该从收费票据的领、用、管等环节着手,寻找相应的突破口,对收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应该对各种财务资料等进行查阅,对票款的一致性进行审查;应该仔细抽查资产、负债情况,对财产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及时消除收费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

(三)把握对二级单位、关联单位的延伸审计环节

应该在把握被审计单位整体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对其下属的二级单位、关联单位进行延伸审计。其在资产、资金、收支业务等活动中,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部分被审计单位为了逃避监督,往往会采取上下联手、横向联合、虚列支出,或者转移截留收入、转款等方式,混淆财务审计人员的视线。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工作所涉及的项目越来越多,对于财务审计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事业单位管理层应该重视财务预算平衡,健全财务审计监管机制,强化对于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的核算工作,促进财务审计效能的提高,确保财务审计工作作用的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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