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法治化模板(10篇)

时间:2023-07-02 09:19:2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市场监管法治化,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市场监管法治化

篇1

利用自身优势,建立实践教学体系

高校美术馆如一本综合性教科书,秉承兼容、自由的学术精神,直接服务于教学,并拓展学生的文化视野。不仅为学生提供了展示作品的平台,更为教学实践提供了发展空间。由于历史、地域等因素而形成的高校美术馆各具特色,很多高校充分利用其自身的资源优势,把美术馆与教学课程相结合,建立了自身的实践教学体系。

高校构建美术馆的目的主要是让视觉艺术成为教学、科研、创作的核心,坚持以高水准的典藏和国际前沿学术研究为宗旨,集中体现各时期的艺术特质,展现人类文明发展史和美术进程。如西安美术学院美术馆着力于激发、培养学生潜在的艺术创造力,营造多学科再创作的知识环境。西安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朱尽晖结合本院特点做了详细介绍:“学院造型艺术部的基础训练全部在美术馆完成,教学改革中提出的‘重塑中国特色造型艺术体系’,以中国传统雕塑为切入点,在此基础上强化美术馆的建筑美、结构美、光影美等元素,师生可在馆中训练素描、色彩、雕塑、水墨画以及当代设计。”这表明,西安美术学院美术馆已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教学延伸和学习的场所,对其日后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具体到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其统合了学院各个系科的资源,不但为学生提供了展示推广的平台和学习交流的契机,达成了一些长期合作项目,而且注重“关注新人”与“推出新人”。这是作为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在展示、研究、收藏、推广工作上的一个重点,也是一大特色。对此,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重庆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冯斌说道:“我们把一大批毕业后的青年艺术家继续在老校区黄桷坪街聚集居住的‘黄漂’现象(相较‘北漂’而言),以调研、展示、收藏统合的方式举办了‘黄漂漂进美术馆’展览;把青年教师的成长作为关注点实行了‘未来川美――四川美术学院青年教师推广计划’;在政府支持的大型项目‘第十二届亚洲艺术节暨第三届中国重庆文化艺术节’的‘重庆青年美术双年展’中,东南亚、印度、韩国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很多青年艺术家都汇聚其中。”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对于艺术新人的关注和视野,从其所处的地区,扩展到了全国和国际化的层面。而这样独立的价值和特色取向也是一个美术馆的立足之本与发展之源。

与其他专业院校美术馆不同,北京师范大学是集综合性、研究性于一身的综合性大学。京师美术馆的展览往往会融入哲学、心理学等综合性元素,给人以很大的启发性,而参与者也均来自于不同学科。“我认为,艺术的功能不仅仅是‘谋生’,也应是人们基本素养的一部分。因此更应该普及所有学科的学生,这正是体现了艺术在当代的一个核心问题,即除了职业化教育之外,其在素质教育、全民教育方面应起到重要作用。”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京师美术馆馆长甄巍说道。

京师美术馆一直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2013年,“瓷知道――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首届陶瓷艺术展”在京师美术馆开幕,从策划到布展,一直到联系媒体、开幕式、研讨会都是由学生完成。学生作为策展人是京师美术馆的一个特点,也是学校予以重视的一个方面,更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方式。此外,京师美术馆还做过北太平庄社区的美术展览、幼儿园的儿童画展,以及打工子弟学校艺术支教等活动。美术馆给予学生的是展示学习成果、教育成果的平台,并且充分体现了美术馆的社会服务功能。

发展困惑:

学术立场与市场机制能否兼得

不可否认,高校美术馆的发展必然会得到国家在一定程度上政策与经济的扶持,但其发展成本的增加以及资金方面的困惑也是不争的事实。也就是说,其延续与发展离不开 “市场化”。因为从目前我国高校美术馆的发展情况来看,市场竞争以及经济拮据已经成为其逐步走向市场化的主要原因。从客观角度看,政府对于美术馆的投入必然有限,而美术馆自身维护成本较高,发展速度较快,已经远远超过国家扶持的步伐。这些因素导致了美术馆不得把眼光望向“市场”,并触发一系列的“市场化行为”。但迈向市场经济,对于拥有学术品牌的高校美术馆来说,是否降低了其学术高度,成为不可取的行为?还是确实给美术馆带来了切切实实的资金保障,真正推动了美术馆事业的发展?此外,美术馆是否能真正应用“市场机制”进行运作?都是值得推敲的问题。

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国际美术馆协会首次提出了“美术馆是不以追求营利为目的的机构”的理论及主张,该观点得到了世界美术界的普遍认同。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理论的提出的背景是西方发达国家美术馆所处的特定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的背景,适用于西方发达国家美术馆。因为,这些国家的法律对不追求营利的机构有各种保护和优惠待遇。而我国美术馆的发展背景却和西方大不相同。事实上,据了解,自19世纪70年代以来,对于政府逐年减少的拨款,西方美术馆已纷纷用其他方式寻找经济来源,如商业机构扶持、私人收藏家捐赠、慈善组织捐赠等。然而,结合我国的实际现状看,高校美术馆虽然不是以营利为终极目的、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机构,想要持续发展,也必然需要成熟的赢利模式。

对于高校美术馆能否引进市场管理机制、用“企业经营”方式经营等问题,冯斌有自己的看法:“这看似是一个不错的切入点。但在现实体制之下,我并不认同美术馆与市场进行接轨,并且引入市场管理机制。我们不能对美术馆太多苛刻,既要引入市场机制创造利润,又要不失原则地坚守学术立场。”在冯斌看来,这两者相互之间存在着一个内在的逻辑冲突,同时这也是“体制之困”的一个现实呈现。在现有体制之惑没能得以解决前提下,如果仅仅引入市场机制,是否能成为一个很好的发展之路,这是需要各个高校美术馆在实践中去探索的问题。

发展趋势:

铺个性化服务轨道,走特色型市场路线

以往的一些高校往往会将校内美术馆定位为“展览馆”或是“陈列馆”,仅仅做一些学术交流活动,并不注重自身的“经营”与推广,导致高校美术馆的教育与研究工作停留在了粗浅的层面,甚至影响了美术馆的长期建设与运作。而现今,各高校都十分注重同外界的推广合作,并且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上文指出,高校美术馆需要一定程度上和市场结合,但不能生搬硬套走“纯市场化”路线。那么,究竟怎样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方式可以推动美术馆的长久发展呢?

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和艺术与本体是有一定距离的,而大学的学术品牌、学术高度与社会需求也会有所不同。甄巍认为:“理想中美术馆的发展方向应更具多元化:第一,具有博物馆性质。即有收藏、研究价值,主要供展览展示以及用于经典艺术作品的长期展示;第二,具有科研性质;第三,具有‘经营’性质。我们会考虑让学生进行经营,与一些企业和画廊合作,做一些让创意产品化的事业。”事实上,这些想法是需要经费支持的,因此北京师范大学建立了艺术基金,并希望各界人士用捐资的方式与其共建公益性质的大学美术馆。

就甄巍提出的“公益性质”而言,现今,诸多高校都成立了艺术教育基金,一些热爱艺术的企业与社会人士对此会予以大力支持,而高校也力求同更多合作对象建立联系。这种服务性、非营利性的定位符合我国国情。但在某种程度上,高校美术馆又有着自身的经济困惑与“经营”思想,因此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这个较高的定位与美术馆“经营”概念的发展方向并不冲突,前提是要选好符合自身条件的方向。北京师范大学京师美术馆会结合自身情况对合作方进行筛选,过于商业的艺术展卖就会被淘汰。京师美术馆对于学生的艺术作品会进行推荐,从制度到营销方面力求做得更好,建立了学生画廊,一方面鼓励了学生的创作热情,另一方面,也作为勤工助学的项目。学生可以通过自己的作品获得资金,用于交付学费,减轻了生活压力,同时也锻炼了就业能力。这便是京师美术馆个性化的发展方向。

在知识经济时代,社会发展有两个重要支持:一个是“经济知识化”,即经济发展主要以知识创新、传播、生产和运用为基础;另一个是“知识经济化”,即知识的创新、生产、传播和运用日益产业化。在新视阈下,以知识为中心的经济和以知识为中心的美术馆在诸多层面都发生交叉、渗透与重合。朱尽晖介绍道:“每次西安美术学院美术馆的展览,从策划设计到生产制作,再到市场推广,都是一个再创造、再生产、再组合和实现市场交换的过程。”西安美术学院美术馆的这种市场化行为,一是为了以较少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使美术馆各项工作更加“经济”且更富“效率”;二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其公益事业的社会职能。

总而言之,尽管美术馆与企业运行方式有着相似之处,但又与企业“以营利为终极目的”的市场行为有着本质区别。一些美术馆之所以会沦为“展览馆”或“陈列馆”,有其现实与体制方面的无奈。毕竟高校美术馆的功能是有限的,但随着社会发展以及人们视野和文化诉求的提高,还是会结合自身情况,走个性化服务的路线,建立自身的价值体系,走适用于高校的独特“市场化路线”。对于如何改变体制之困,或许走具有高校美术馆特色的“市场化路线”是其解决之道。

发展手段:

现代化技术发挥作用,助推美术馆蓬勃发展

在数字化时代,美术馆作为重要的信息传播机构已得到业界公认。那么高校美术馆是否可以借助网络媒介、新媒体、影像艺术等现代化元素,走出一条适合自身的、独特的市场推广之路呢?由此带来的历史性变革会有哪些、如何用新媒体提升美术馆的信息传播能力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对于高校美术馆,利用新媒体以及网络传播把作品进行推广、宣传是一个必要手段。京师美术馆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网站的建设,创办了微信公众号,并做了很多关于新媒体的展览与传播。甄巍认为,走出一条适合自身的推广之路十分重要,更要注重结合网络媒介与新媒体。目前,京师美术馆正在讨论、调研和考量用开微店、互联网拍卖等方式宣传美术馆以及师生的创意作品,把其与市场结合起来,是十分具有可行性的方式。无论是从美术馆品牌建设,还是从展览效应来说,艺术衍生品、电子传播以及虚拟展厅等,都是美术馆必要的努力方向。

同时,甄巍还提出一个问题,即艺术的普及性问题:“我们的学生会根据市场的需要做一些定制的作品,或是根据毕业季来设计一些产品和作品。在做品牌的经营与推广时,会进行市场受众人群的调查。但对于印象派、古典、或是抽象的作品,大众是否能完全接受?他们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普及艺术教育的?而我们又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进行宣传的?这些都是要考虑的问题。”如果艺术普及性问题不能解决,那么无论是多优秀的现代技术,也无法逾越或填平艺术与受众之间的鸿沟。

对于美术馆的推广问题,冯斌也是认同的,认为借助新媒介手段是美术馆进行传播与推广的必然趋势。但同时他又有不同的看法:“提到的‘推广’,并不囿于市场的推广,市场推广如果有,也仅仅是美术馆公共教育与推广职能范畴中的一个方面。”的确如此,身为美术馆工作的题中之义,推广是无论市场行为介入与否,都应当去努力行使本职责任。而现代技术的运用,无非只是助力。美术馆首先应当把文化视野的高标准、艺术潮流的敏锐反应和引领作用、学术立场坚守的公正、推广品质的高标准这些本职工作做好,之后再想如何与市场化相结合。

新媒体并不只是用来传播信息的工具,其自身也在不断产生各种影响传播者的重要信息。朱尽晖肯定了新媒体的重要作用:“对用户而言,新媒体传播手段的介入只不过是改变用户参观美术馆实体展品的方式,参观者可以利用新媒体寻找需要的信息,并进一步寻找与这些信息相关联的新信息。这些都是传统美术馆展览传播方式难以提供的便利。”新媒体在源源不断地给参观者提供各种新信息及有待参观者选择选项,有助于美术馆的推广。而传统美术馆展现给观众展示的则是人类历史上最为灿烂辉煌的文化艺术遗存。对于现代技术是否能在美术馆的日后发展及市场推广中发挥很大作用,朱尽晖有自己的想法:“新媒体的发展,使用户有可能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选择欣赏自己最感兴趣、最喜欢的美术遗产。但我认为,很多时候,新媒体并不能取代美术馆的历史使命和展览模式。”

可以说,美术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是一个完整的、综合的生态系统,因此会包含着诸多不可取代的艺术模式。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均依附该系统,互为辩证、弥补共生,并在人文社会中成为审美认知的共识。不可否认,新媒体等现代技术一定会在美术馆发展中起重要作用,但并不能完全取代传统美术馆的展览模式。

具体实践:

美术馆市场化行为不可“一刀切”

一些高校美术馆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开展了市场化行为,逐渐成为了市场主体。自、决策权、用人权、分配权也得到进一步落实,进而使其更加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使有限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和优化重组,且进一步解放了美术馆的生产力。从客观上讲,美术馆的长期市场化行为,势必导致美术馆整体上的多样性与特色化,使其日渐摆脱盲目追求规模与数量的粗放型发展模式,步入多样性特色化的集约型发展阶段。

但同时对于高校美术馆的市场化行为也不可“一刀切”,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学生创作出的作品具有实用性,有很好的使用价值,那么可以直接与企业合作,走入市场的道路也会相对宽广。但当学生创作的是一件纯艺术作品时,作品的价值往往就仅仅体现于个性以及学术性方面,作品的市场之路也会相对比较特殊。甄巍结合本校情况,对此给予希望:“我希望学生能和一些商业画廊、艺术经纪人、艺术推广人进行合作,可以通过专业的机构和人士走向市场,而美术馆可以作为联系二者的平台与媒介,为学生提供帮助。在未来的构想中,要把产学研联系在一起,建立对外服务的窗口。如在京师大厦建立一个京师美术馆分馆,让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把师生作品进行与展卖。”

对于美术馆市场化行为,有些高校提出担忧,认为一方面美术馆市场化可促进美术馆的发展进程;另一方面,也给美术馆带来了商业化风险。对此,朱尽晖也提出相应观点:“一是学术地位将会受到影响。由于逐步接近市场化与企业化,美术馆的专业性、学术性必然会面临挑战。二是难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美术馆拥有的藏品为不可再生资源,但由于市场化过程中存在大量的短期行为,主要以‘文化消费’为主要目的,因此并不有利于不可再生资源的长久保护与永续利用等长远性目标。三是容易导致功能弱化和虚置。美术馆作为公益事业,应当以社会效益为首要目标。但由于投入不足,客观上限制了公益事业功能的充分发挥。尤其是当美术馆的运行成本更多来自市场化行为所获得的收益时,美术馆的事业功能就很可能会向市场化妥协。”

篇2

一、劳动关系概念

劳动关系概念区分有广义与狭义劳动关系。狭义劳动关系就是劳动合同覆盖的范围,即自用工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到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之日。广义劳动关系是包括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监督、劳动争议调处等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在这里主要谈企业劳动关系,即使如此,劳动关系依然极其复杂,与经济体制和经济水平、社会文明发达程度、文化背景以及传统都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

二、企业劳动关系变革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企业劳动关系的历经了深层次的变革:从由国家统筹分配到个人自主择业,从雇佣关系终身制到劳动双方合同制,从计划用工到市场选择,从国家行政管理到遵从法律规范,从企业固定工资到双方协商劳动报酬,从单一劳动保险到全面的社会保险,此间的变化不断向纵深化、科学化发展。期间,劳动关系也实现了从国家化、行政化向企业化、市场化转化发展,并初步探索、趋向法制化。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变化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巨大而深远,同时又受到劳动关系的变化影响和制约。改革开放初期首先建立的是商品市场,此时劳动关系调整的目标是恢复期间遭受严重破坏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藉此为商品市场的建立做好劳动保障,其代表是1982年国务院颁布的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其次建立的是生产资料市场,此时劳动关系已经在酝酿着改革,其代表是1986年劳动制度改革四项暂行规定的出台。此时期劳动关系实质上是两条线平行进行,第一是公有制企业的改革开始引入市场因素,如企业可以通过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然而此时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仍然属于改良的范畴,典型的说法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是因为此时市场经济体制下最活跃的一个市场,也就是劳动关系市场依然没有完全建立。但是,这时非公有制企业已经大量出现,它们几乎是在绝对的市场条件下发生、发展的,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完全由企业方面确定,一天工作十几小时非常普遍。第二,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的绝对市场化导致了1992年新的《工会法》出台,随着1992年下半年中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劳动关系市场化、法制化的进程显著加快了,市场化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再以行政手段来解决已经相当困难,矛盾纠纷层出不穷。因此,1993年国务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同时由原劳动部出台了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1994年在工会组织及社会各界的强烈呼吁下,国家制定出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而使广大职工的各项劳动权益第一次有了专门的法律保护,此时国有企业的下岗、内退工作已基本接近尾声,真正市场化的劳动关系呼之欲出。最后建立的是劳动力市场,其标志为从1996年开始实行的全员劳动合同制。之后, 《失业保险条例》、《职业病防治法》、 《〈工会法〉修改决定》、《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企业最低工资规定》、《集体合同条例》、 《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颁布实施,劳动关系法制化进入了快车道,“强资本,弱劳动”的特点使劳动关系不能绝对市场化,国家与社会必须进行干预,这都要通过立法来实现。

回顾30年来劳动关系逐步市场化的变化过程,无不是伴随着劳动关系法制化的进程同步发展的。改革开放30年来,劳动关系市场化、法制化所带来的直接影响是:社会对劳动关系有了新的认知和认识,国家发展战略有了变化,从以GDP为本到以人为本;从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到追求公平公正;从能人治厂到民主管理……

篇3

中图分类号:C9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15-0093-02

在今天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下,尤其是在当前员工思想观念多样化、价值观念多元化,各种思想问题不断出现的情况下,企业的政治思想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需要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和沟通交流来统一思想、凝结人心、团结力量,使员工投身烟草行业的改革发展中。

一、增强烟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识

(一)强化主动意识

思想政治工作者要有敏锐的政治眼光,明察秋毫,洞观起于青萍之风,在其还未酿成祸端时就及时给予救治。增强主动意识还必须有积极的配合意识,即把思想政治工作自觉地与单位的中心工作紧密衔接,密切配合。

(二)强化政治意识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精神交往活动,必须贯穿很强的政治意图、政治目的、政治色彩。在内容上、观点上一定要鲜明、果断,不能有任何含糊或模棱两可。在新的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本质就是要结合企业实际,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使之形成共同的理想和精神支柱。

(三)强化务实意识

思想政治工作的确是务虚的工作,但我们必须以务实的方法、务实的内容、务实的目的去做,做到虚实结合,虚功实做。务实的意识要求我们的工作一定要有针对性,切实解开干部职工的思想疙瘩,消除精神疑虑,解决实际困难,把务实落脚点最后归结到务实上来。

二、新形势下加强烟草法制建设的建议

(一)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专卖

1.加强和改善烟草行业行政执法。一是确保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的执行落到实处,做到三个禁止。二是做好专卖人员培训、考试、审核工作,上岗执法必须取得《检查证》和《行政执法证》。三是严格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以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

2.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强化对烟草行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3.建立完善专卖人员廉洁从政制度。加强专卖人员反腐倡廉教育,组织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发挥典型引路作用。通过烟草专卖督察组不定期、不打招呼地明查暗访,严肃查处利用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不认真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对构成犯罪的专卖人员要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确保监督监察措施落到实处。

(二)坚持依法管理,强化规范治理

1.理顺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在理顺企业法人治理机构的过程中,必须牢牢抓住烟草行业联合重组的重要契机,大胆地对烟草企业的法人治理机构进行改革,进一步理顺组织关系,最终实现烟草企业持续快速发展。

2.坚持依靠法规引领职工群众,让烟草企业管理有根有据。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将企业建设的客观规律提示出来。二是努力构建规范的劳动关系。以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出发点,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积极实施集体合同制度。

3.依法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规章制度。在建立制度的时候,首先要考虑制度合法,其次要符合企业实际。此外制度的建立还应该考虑到要繁简结合,刚柔相济。唯有如此,制度才能具有操作性和约束力,才能在实际执行中推动企业不断发展前进。

(三)坚持依法经营,公平自由竞争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虽然烟草行业仍然实行国家专卖制度,进货权和销售权仍然紧紧地掌握在烟草企业手上。但烟草行业本来就充满竞争,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面对“公平贸易、自由竞争原则”、“非歧视性贸易原则”的WTO规则,我国的市场将逐步开放并和国际烟草市场接轨,国内的烟草企业必须树立起正确的竞争意识和市场观念,这就迫切要求烟草企业完善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市场经济法制体系,为公平竞争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加强烟草市场监管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市场监管是“1+5”行业建设的应有之义。“1+5”是国家烟草专卖局对2012年行业工作主要任务提出的具体要求。

(二)烟草市场监管是烟草行业建立良好形象的必然需求。作为一种非必需的生活用品,尽管不是每一个人必需的,但是其质量的保障仍可以为烟草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

(三)加强市场监管是实现烟草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烟草企业来说,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转变原有的烟草大哥大的观念,转变企业的经营理念,实现企业各项指标上水平,要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就要通过强化对市场的监管,使得用户对烟草产生充分的信任,进而保证企业科学发展。

四、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卷烟上水平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与处罚并重,争取群众对烟草专卖管理的理解和支持

要创新烟草法律法规的宣传方法,对卷烟零售户和社会群众进行烟草专卖法律宣传时,不能只是简单地依赖于悬挂宣传标语和发放法律条文宣传单等宣传形式,而是要专卖市场管理员在市场检查走访中,长期不懈地、针对每一个零售户的具体实际情况做好宣传。

(二)多措并举,提高卷烟市场监管效率

1.要提高专卖人员的素质和责任感。作为一名合格的专卖管理人员,只有具备一定的业务技能和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才能随时随地将各类信息自觉地进行收集整理,并运用到工作中去。

2.要改变管理方法。一是要合理安排市场日常检查走访线路,利用科学的统筹方法开展工作。二是对零售户实施分类监管。三是要灵活运用检查方式。

3.要强化对市场管理信息的利用。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对于市场管理中获得的信息要区别对待,对行政许可事项与非行政许可事项信息、违法信息、卷烟零售户进货信息等做好记录和分析,对有价值的信息进行跟踪处理。

(三)疏打结合,整治无证经营

1.要加强市场巡查,及时发现卷烟无证户。根据无证户的分布、外来无证户的户籍情况,编制经营卷烟无证户档案,详细记录其所属商圈、周边零售户分布经营卷烟的品牌、来源、月均销量、是否摆卖假烟、非烟、走私烟等情况,为取缔无证经营户提供详实的资料。

2.控制卷烟零售大户。对这些所谓的大户的货源进行适度控制,减少他们对无证户的卷烟供应。加强对向无证户供货的管理,发现无证批发或对无证户供货,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切断无证经营户的卷烟来源。

3.适当降低发证门槛。在发放零售许可证的过程中,对一些下岗职工、身体残疾,或有经营意识、稍具规模的群体,在政策上适当倾斜照顾,适当降低发证门槛,合理萎缩部分无证户;这样既可以实现烟草企业的社会责任,又可以完善企业的市场管理。

4.适时给予重拳打击。在采取了以上措施后,仍会存在一些无证户,对一些屡劝不止的,应当联合工商等部门对其进行依法取缔,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让其停止无证经营卷烟。

总之,国家烟草管理局针对卷烟上水平提出了具体的“1+5”要求,这对于促进我国烟草行业的发展和烟草管理及服务上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烟草行业要通过自身建设、市场管理、证照管理、创新监管方法等多方面来加强烟草市场监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卷烟上水平。

篇4

二、用和谐理念提升执法水平。刚才,董局长都分析了我们现在的执法任务非常重,这里面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我们的执法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是有目共睹的,可以这么说,没有我们执法队员的辛苦和努力奉献,甚至是委曲,就不可能有现在整个潍坊市城镇化这个进度,就没有现在从县城一直到中心城区这样整洁有序的环境,所以大家付出的劳动,市委、市政府非常理解,也非常感激。董局长刚才分析了城管的执法和别的部门执法不一样,公安执法主要是抓坏人的,法院执法就是裁判,检察院执法就是对付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而城管执法面对的是广大的群众。可以这么说,这些群众不管守不守法,几乎百分之百的都不是我们的敌人,都不是我们的对象,都是我们可充分依靠的对象。尤其是现在的一些执法对象,包括摆小摊的,包括各个方面,很大程度上都是弱势群体,所以说,城管执法这种执法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用和谐的理念、和谐的精神、和谐的方式来正确处理执法与执法对象之间的关系,董局长刚才也作了充分阐述。在这个问题上,我想我们根本的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以人为本,有两个含义或者有三个含义,中央在十七大上讲了三句话,叫作:“一切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的成果人民共享”,这是以人为本最权威的解释。具体到城管执法系统来说,以人为本有两条,一是完成好执法任务,保持城市优美的环境和有序的管理,靠谁呢?靠的就是广大城管执法人员。对待执法人员,一方面,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地提高水平;也要关心他们、同情他们、理解他们、支持他们,这两个方面都要搞好。当前我们的整个执法水平不低,刚才董局长也说了去年年底评议,也都看出来,评议的名次也大大地提高了。另一方面,执法队伍的素质,还要进一步提高,这是以人为本的含义。二是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为老百姓服务的理念深深地贯彻到我们的执法过程中,否则,就很难从根本上把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科学执法落实到底。在执法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我们执法为了谁的根本问题,以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这样,我们的执法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要学习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用和谐的方式来协调各方面关系,在执法中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篇5

全球金融危机与公司治理

宪法框架下我国财产税法的变革

宪法时刻来临?——“触底反弹”的逻辑

“积极自由(权利)”的迷思

监管影子银行系统

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化的道路

风险社会与法学范式的转换

对谈:现代法治的精神

法国“违宪先决问题”之制度与实务

物权是内部化而不是外部性

遗嘱信托受托人选任规则的反思与重构

对日本金融监管大改革的再检讨

行政复议的政治功能阐释——基于立法史的考察

论犯罪之间的界限——与张明楷教授商榷

由事实迈向规范:刍议情理的二大维度

中国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的全球化

基本权利的保护与私法的作用

出租车行业法律关系研究

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中的立案问题

地方债务治理的法律路径探析

缓刑撤销程序的解读及完善

论我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

公报案例归属权问题探讨

建立保释性假释制度之构想

中小企业竞争的法制环境分析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若干问题探析

裁判要旨的类型化比较适用

强制性网络广告的影响及其法律规制

论民事纠纷可诉性的界限

危害结果在刑法中地位的反思

强迫交易罪司法实务问题探讨

日本核污染事故的国际环境法思考

持有、使用假币罪探析

论村民自治组织的土地职能

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边界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分则部分评述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案例化

控烟行动中的权利冲突与交易式解决

我国犯罪刑事政策之检视

网络服务供应商侵权责任探析

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犯罪问题与法律对策

农民工讨薪难的法律思考

国际河流开发中的国际私法问题

论我国气象服务的法律困境及完善路径

搜索引擎竞价排名服务的法律规制

篇6

我所成立于——年——月,现有干部——人,管辖——、——、——三个办事处,——户个体工商户,三个集贸市场和两个小商业网点,地处市区东侧城乡结合部。根据省局在大连基层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有计划的改革基层工商所的原有监管方式,建立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监管机制。从今年年初开始,我所承担了__分局工商所日常监管机制改革的试点任务。为完成好基层工商所日常监管机制改革任务,分局先后两次组织在职所长走出去考察学习。尤其是在赴国家局基层工商所监管机制改革试点单位——西安市工商局雁塔分局太白南路工商所的学习考察,使我们增长了见识,转变了观念,拓宽了思路,开阔了视野,学到了不少好的经验和作法,增强了我们对基层工商所日常监管机制改革的信心,有力的促进了我所日常监管机制改革试点任务的顺利进行。一年来,在分局领导的亲自指导帮助下,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我们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尝试,走出了一条新路子,为此项改革工作的全面推行奠定了基础。一年来,我们全面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实行了“三权分离、建档立卡、市场巡查”三位一体的日常监管机制新模式,收到明显的成效。同时也建成了一支政治坚定、执法严格、公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基层执法队伍。年初至今我们东风工商所共完成个体收费任务882146万元,是去年个体全年收费额的4倍,并增加市场收费近35万余元;即时处罚案件达到26件,罚款1200元;立案7件,罚没款额24080元;验照率达到90以上。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依法定责,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

我们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并根据分局年初制定下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干部管理考核办法》,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进行了细化,把监管任务职责层层分解,职责到岗,任务到人,从所长到管理员人人有责,每个岗位都有相应的责任指标。所长是所里执法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副所长和法制员对落实执法责任负责,管理员按照职责明确责任。按照依法定责、依法定标、依法考核、依绩奖惩的原则,我们对所有岗位的执法责任全部按百分制进行考核,杜绝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分局每季度对执法工作进行一次考核,所里负责对管理员进行具体考核登记,每月进行民主考评得分,以此作为奖惩和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促进了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为确保行政执法准确、合法、规范,我们还根据分局制定的《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办法》,规定了我所案件的范围和内容。简易程序案件由法制员把关,所长批准后报分局法制部门备案;立案案件由主管局长批准,报法制部门把关核审,对案件文书不全、不细的不报分局。提高了执法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

通过依法定责,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增强了干部的工作责任感、事业心,提高了执法水平,使每个同志真正达到了“五清”即:自己管区户数清、经营者的基本情况清、经营状况清、经营者变动情况清、经营户守法情况清;“四会”即:会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行政、会严格依照程序执法、会处理管理矛盾、会办理案件。

二、实行三权分离,理顺内部结构。

经过探索和尝试,我们将所里的主要职权登记初审权、监督管理权、行政收费权分离。根据我所人员配备的实际情况。我们建立了初审登记室、监督管理室、收费管理室,明确了三室的职责,建立了相互制约,相互衔接,运作有序的内部监管机制。实行“三权分离”。一是从机制上形成了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效能,避免了在登记、收费、办案中一人说了算的弊端,杜绝了办人情照、收人情费、查人情案的现象发生,也从源头上解决了多年来执法监督难以落实到位的问题;二是改变有单项业务管理为综合管理,理顺了内部管理关系;三是相对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我所按岗定员,初审登记员1人,收费管理员1人,监督管理员6人,我们把全所人员的75以上配备在监督管理上,加大了监督管理的力度。通过我们实施的“三权分离”,一年来累计减少不必要的规费流失5万余元,经济指标比去年增长了4倍多。有效的堵塞了各种漏洞的发生。同时也为行政执法的合法、公正、高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抓好建档立卡,管好经济户口。

建立监督管理档案,是我们对监管机制改革的重点。按照我们分局对基层工商所日常监管机制改革的要求,工商所对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都要按户建档立卡,健全完善经济户口,实行经济户口的“户籍管理”。为次,我们逐户建立了监督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监督管理档案)、一卡(监督卡)。档案内容由注册登记情况、年度经营情况、监督管理情况、奖惩情况四部分组成。使内容更加充实,查找更加方便,情况更加清楚。建立监督卡是保障办照、收费及监管工作的基础,它可以有效快捷的了解掌握辖区内监管对象的底数。管理人员在查找时方便快捷,一目了然,便于管理,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为了使各管区的监督卡与内勤的台帐达到规范、一致,监管对象相符,真正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制约机制,我们将日常巡查监管中常用的9项内容作为固定的格式统一在了监督卡上:(1)注册号;(2)档案编号;(3)名称;(4)经营地址;(5)负责人;(6)联系电话;(7)经营期限;(8)验照贴花和奖惩情况;(9)管理费交纳情况记录。我所建立监督卡片520张(个体户520户),同时还把各行业业户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分,分类进行处理,从而使个体户监督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现在我所采用的监督管理卡已经在我们分局各工商所全面推广使用。由于我们建立了监督管理卡,使得现在我所的每个管理责任人对自己辖区的业户交费、年检、奖惩等情况都能做到“一口清”。

四、加强市场巡查,促进监管职能到位。

市场巡查制度既是工商所的监管方式,也是现代监管机制改革的落脚点。为了积极推行这一制度,我们制定了市场巡查时的主要内容是检查经营主题资格、有无营业执照、登记事项有无擅自改变、年检情况、商标使用情况、虚假广告情况、合同签证管理情况、投诉举报情况、依法缴费情况等等。市场巡查的方式我们根据所辖区域实际情况确定,市场巡查任务按管区责任到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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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监控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确保被拆迁人房屋拆迁后得到补偿安置,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资金,是指拆迁范围内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按《办法》应对被拆迁人给予安置、补偿所需的费用。具体包括房屋补偿费用、附属物补偿费用、临时安置补助费用、安置房建设所需费用以及拆迁涉及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的数额由拆迁管理部门根据被拆迁房屋面积、用途、市场评估意见等因素确定。

拆迁人应按照拆迁管理部门确定的资金数额,将拆迁安置补偿资金存入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含农村信用社,下同),并确保该项资金用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

第五条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前,拆迁人、接受存款的商业银行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就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订立协议。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管理监控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商业银行未按照协议约定擅自允许拆迁人使用监控资金,导致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不能落实的,应当承担擅自划拨资金的责任。

第六条资金监控的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金监控的数额;

(二)资金使用计划;

(三)资金使用的具体程序;

(四)追加资金程序;

(五)解除资金监控程序;

(六)违约责任;

(七)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拆迁安置补偿资金按以下规定监控:

实行货币安置或建房安置的项目,按应安置补偿资金量的100%进行监控。

实行现房安置的项目,根据拆迁人提供现房的数量适当计减监控资金,但最少不低于货币安置补偿资金的60%。

第八条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实行现房安置的,应提供房屋的购房合同、房屋建设审批手续以及房屋户型、面积、地点、楼层等相关资料。

第九条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确有特殊情况的,拆迁管理部门可酌情降低监控资金幅度。

第十条资金监控协议订立后,拆迁人按确定的资金数额专户储存,办理存款的商业银行应向拆迁管理部门出具相应数额的书面资金认定证明。

第十一条拆迁人应按计划使用监控的资金,经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后,商业银行方可允许拆迁人使用相应的资金。

第十二条拆迁过程中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追加监控资金的,拆迁管理部门应将追加监控的数额书面通知拆迁人,并与拆迁人、商业银行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完毕后,拆迁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商业银行发出解除监控通知,被拆迁人可自由使用监控资金剩余部分。

第十四条司法部门依法执行拆迁人财产涉及监控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及时通知拆迁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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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14.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731(2012)04—0022—04

需求管理和供给管理都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影响,但是需求管理是在生产可能性边界和增长红利不变的条件下进行的,而供给管理是在扩大生产可能性边界和创造新的红利空间的条件下进行。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过去支持中国经济增长与发展的传统红利逐渐在消退,从供给视角出发,构建供给管理的长期机制已成为促进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内容。针对红利变化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以供给管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需要构建五大长期机制:

一、红利变化背景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供给结构优化机制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指经济发展目标得以实现的路径、方式以及过程的转变,涉及增长效率、经济结构、风险防控、收入分配、资源环境等各方面的变化。它外在表现为多种经济结构特征的组合优化,其中需求结构调整是经济短期平衡发展的重要条件,而供给结构优化则是经济长期发展的主要动力。从供给视角出发,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供给结构主要表现为产业结构的时间配置和产业结构的空间配置两个方面。

经济发展是有阶段性的,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主导产业并不相同,从而会形成不同的产业结构,而产业结构是否合理对一国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产业结构的优化能使资源得到更加有效合理的配置,从而改善要素的利用效率,扩展生产可能性边界。改革开放以来,与经济起飞阶段国内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相适应的产业结构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主要依赖于制造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数据显示,1990—2010年,第二产业在中国经济增长中发挥了首要拉动作用。以2010年为例,以不变价格计算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分别为3.9%、57.6%和38.5%。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要素供给约束、边际报酬递减、资源红利逐渐消退以及制造业在国际贸易中的附加值切分劣势等问题日益凸显,这要求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要关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将传统过度依赖第二产业,尤其是制造业拉动的发展方式转变为第一、二、三次产业协同带动的发展方式,从产业价值链的低端向高端转移,从而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形成新的结构红利。

中国经济转型30多年以来,整体经济保持了持续高速增长的态势,但各地区间的经济增长却表现出明显的非一致性,尤其是自20世纪末以来各地区的经济增长不平衡程度呈现出显著扩大的趋势。但与此不同的是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产业结构却出现非常显著的相似度和同构性,许多地区所确定的主导产业都是围绕工业而展开,地区间产业发展趋同现象显著,区域分工专业化水平很低。产业同构会导致重复建设、产能过剩、过度竞争等问题,这不但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而且也会造成外部波动回应能力弱化。因此,对于在资源红利消退的背景下,我国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资源禀赋的各个地区,需要从自身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出发,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主导产业,并不断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从而改善资源的空间配置、形成新的结构红利。

基于此,在红利变化背景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供给结构优化机制要以产业结构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合理配置为核心。具体内容包括:一是要不断提高传统农业、工业的资源利用效率,建立并健全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由资源要素规模扩张的生产方式向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的方式转变。二是要逐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条件下,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是要充分激励各地区依据自身资源禀赋与基础条件选择合适的主导产业并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尽可能避免各地区落人产业转型同构“陷阱”。

二、红利变化背景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创新驱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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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4(b)-0181-02

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者来说,高效有序、安全文明的施工现场是他们最想看到的,但因为种种原因,使其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难以进行规范。2000年10月27日北京协和医院北楼的施工现场发生了一起火灾,造成了9名施工人员被困,其中3名抢救无效死亡,其余的伤势都较为严重,经过对现场的调查,起火的原因是一位电焊工在地上一层对水暖支架进行焊接时,焊渣掉落地下一层,引燃了地下一层楼顶的聚苯乙烯保温材料,可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必要性。随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的颁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逐渐实现了法制化,管理者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时有了强有力的工具和标准的规范,实现有法可依、依法执行。以下就对如何用法制化推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进行讨论

1 《消防法》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要求

对《消防法》没有正确的认识,就难以将法律的力量运用妥当,更不要说用法制化去推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因此管理人员想要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就必须先对《消防法》有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加深自身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关键点的认识理解。同时,要深刻理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

1.1 《消防法》对消防工程企业的管理目标作出了明确的指引,要做到保证工程安全、提高企业效益,必须抓好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环境越差、工程规模越大,则对管理水平的要求就越高。抓好施工现场管理,首先要抓好施工秩序,有秩序才能谈效率,其中《消防法》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工程现场施工的秩序抓得好,不仅可以提高工程效率、加强工程质量,还能保障施工人员的人生安全、节约企业成本等,因此抓好施工现场秩序是现场管理工作的基础。

1.2 采用良好的消防产品是保障现场施工质量的前提,在有限的资金限制内选取相对优质的消防产品,从而保证工程质量才是赢得市场的关键。《消防法》中的第二十四条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在建筑消防工程质量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业主对施工方的审查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最简单直接的就是对施工现场采用的消防产品进行检查,考察施工方是否做到把资金用在刀刃上,因此管理人员必须在抓好现场秩序的同时,做好现场产品质量的管理工作,这样才能赢取业主的信任。

2 推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措施

2.1 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综合素质

项目管理人员作为项目的管理者,他们对现场的管理质量直接影响到施工质量和企业收益。因此,企业除了选用优秀的项目管理人员外,更重要是培养他们的管理素质,包括高效的工作方式、良好的法律意识、先进的管理思想等。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际管理中,管理人员需要承担巨大的责任,管理范围大且不能放松,因此管理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的责任心和保持高度的专注度,通过学习和借鉴吸取更科学的现场管理方法,对现场出现的问题多进行思考,从而提高管理工作的预见性。项目管理人员要有良好的大局观,管理工作必须兼顾现场施工的每个方面。要做到现场施工的每一部分都符合《消防法》要求,首先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的整体规划,设计时必须同时有利于施工和管理。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尽可能地改善施工现场环境,加强施工的效率和安全性。合理、有预见性地安排施工的工序,在正在动工的部分完成前要完成对下一工序的设计安排,并将信息下达到每个施工人员。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可以灵活地对不同工种的人员和不同用途的设备进行横向调配,以使现场施工更具效率。

2.2 加强施工现场动态管理

对施工现场实行动态管理,就是要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管理方针,在管理上要快速适应环境的不断变化。由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特点,决定了其是施工人员和设备等内外环境因素流动性都比较大,项目管理人员将管理方针与以上因素紧密结合,根据它们的实际变化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动态管理。施工现场的动态管理主要是根据人员、设备、材料等变化,对他们进行及时调整,包括招工、引进设备和增加材料数量等。要把动态管理做好,需要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工序有足够的了解,对现场实际需要有良好的观察力,对现场内外因素变化的预见性。

2.3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

向施工人员普及《消防法》,定期对他们进行系统的法律培训和考察,不但能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还能使施工人员在法律意识上跟上管理人员,从而使他们明白管理人员下达的要求和命令的目的性,并掌握现场施工的标准与关键点。有效改善施工现场的秩序,减低事故的发生几率,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根据《消防法》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条件,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管理规范进行。施工人员都按照规范施工,那么就能相对地减轻管理人员在监管上的压力,可以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工程项目整体的动态管理上。

2.4 强化现场管理中的奖惩措施

对于施工人员对《消防法》的遵守情况要进行明确的奖惩,没有奖惩或者只有奖没有惩的话,就会减低《消防法》对施工人员的约束力。首先我们要建立起合理的奖惩制度,否则难以服众。定期对施工人员的行为作出鉴定,对于一段时间内没有违反规定的人员应该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于违规次数少和程度轻者则可以通过教育来纠正,而对于屡次违规的人员则要根据导致后果的严重性来对其进行惩罚,惩罚的方式可以是扣除工资或者一段时间不能上岗等。制定完善的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既能提高施工人员的责任心,也能使管理人员在现场管理时更加得心应手。

3 结语

《消防法》实现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制化,为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施工的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而如何有效地用法制化推进建设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现场管理还需进一步探索,本文提出的一些方法希望可以为现场管理人提供帮助,在管理施工现场的时候,应该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主动借鉴国内外优秀的管理技巧,总结出更加有效的管理方法,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实现法制化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推进效果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杨照广,李小琴.建筑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消防与生活,2004(10):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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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监管手段的基本涵义和主要特征

传统监管手段是工商部门自建制以来,在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过程中惯常采用并持续流传到现在的监管手段的统称,

传统监管手段具有如下主要特征:一是经验式。例如在流通领域商品产品质量监管中,执法人员通过眼看、手摸、鼻闻等方法去发现和查处违法产品,其准确性与执法人员个人经验密切相关。二是手工式。即指传统的市场监管工作中,执法人员主要凭借一双手、一支笔、一张纸。靠脑子记、台账查,完成注册登记、监管巡查、执法办案、调查取证各项工作。三是分散式。指内部各职能部门按业务条线分工定责。各自为战,各管一段,各部门信息数据处于分割状态。四是对抗式。指偏重和喜好采取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强制性手段,追求立竿见影的执法效果。

(二)现代化监管手段的基本涵义和主要特征

对监管手段现代化应作两个方面的理解。首先,监管手段现代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性的概念,是一个建立在传统监管手段基础之上,不断变革、创新和完善的动态发展过程,并且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精神和内涵。其次,监管手段现代化又是一个实体性概念,具有多层面性。它不仅包括以技术指标为基础的物质层面的现代化,如逐步采用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多媒体技术、视频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和其他智能化技术,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质量,实现监管工作的高效能、低成本:还有以理论工具为基础的制度层面的现代化,如法律手段、管理手段的运用等。以上两个层面再加上监管理念的现代化,三者相辅相成、有机结合,协调运行,共同构成监管手段的现代化。

现代化监管手段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显著特征:一是科技化。即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监管执法实践的需要,通过配备和运用高科技的执法装备,提高市场监管效率,实现对市场秩序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反应。二是信息化。即依托现代信息技术、通讯技术等,对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信息进行获取、加工、整合、传输,通过控制信息流,打破时间、空间以及条块分割的制约,为工商行政管理创新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一体化支撑和服务。三是集约化。依托现代网络技术,将各项工商行政监管业务植入计算机网络平台,集市场准入、食品安全、执法办案、消费维权等于一体,实现各业务条线互连互通,信息数据共享,以及各类监管资源的合理分配,增强监管工作的集约度,强化整体监管力度,覆盖全部监管范围。四是人本化。充分体现现代法律、现代管理的精髓,注重区分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监管客体,坚持刚性手段与柔性执法并行互动,采取提示、示范、告诫、协商等行政指导方式,实施柔性化监管。让监管对象了解其面临的风险和风险要素,引导其自律守法、主动纠正违法,从而降低监管社会成本,实现公平正义和监管和谐。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法律体系不断健全,管理方法日益丰富,科技水平显著提升,工商部门恢复建制30年来,一直在积极适应形势发展,不断摒弃传统监管手段中不适应时代要求和市场经济需要的部分内容,并初步实现了监管手段的现代化。

二、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是一个渐进的系统性工程,必须坚持科学统筹、融合互动、整体推进。具体讲,应遵循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一)科学化原则

科学化是监管手段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主要标志。监管手段科学化是指,监管主体应当遵循管理规律,以现代管理理论为指导,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发展的新手段,克服主观性和盲目性,使监管决策、效果评价等各项监管活动符合科学原理和客观规律,实现监管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二)民主化原则

民主化是监管手段现代化的重要趋势。民主化作为一种监管手段,强调的是“第三方参与”,即请非政府实体,如行业协会、商会、志愿者组织参与到监督管理流程中来,一方面可以降低公开执法行为可能遇到的对抗性;另一方面,从监管的角度,能保障监管策略的正确实施,提高监管的质量和效果。

(三)法治化原则

法治化是监管手段现代化的关键任务,其实质就是通过制定完备的各种法律法规,实现各项监管活动的有法可依:同时建立完善的执法监督和检查措施,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效益化原则

强调监管手段成本效益的观念,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一方面,监管机关要以最小的监管成本投入和最高的监管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既定的监管目标,也即取得最好的监管效果。另一方面,监管机关也要注重节约社会成本,将监管行为对相对人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实现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的主要途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的手段很多,主要有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指导等,集中归结在行政执法上。行政执法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做到依法行政,离不开法律手段的运用:整合利用各类监管资源,形成监管执法合力,离不开管理手段的运用:采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技术,提高监管效能,离不开技术手段的运用。因此,实现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必须从法律、管理、技术三个方面统筹兼顾并积极推进。

(一)实现法律手段的现代化

法律手段现代化是监管手段现代化的归宿。就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手段而言,突出应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

1 提高法德的执行力。一是要提高立法的执行力。工商部门虽不是立法机关,但在提起立法建议或起草行政法规草案时,应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工商机关的权力与责任。同时,要针对立法立规体制不一、竞合冲突(特别是在商事主体立法方面)的现状,统一监管法律规定,及时制定监管新规。二是要提高执法的执行力,做到执法必严。各级工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必须十分明确各自的监管职责,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手段实施监管。三是要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执法活动,从加强处罚与促进自律两个方面人手,增强行政相对人的自律守法意识。

2 增加监管的强制力。工商部门承担大量的市场监管任务,执行众多的法律法规,但强制手段欠缺、强制力不足。如《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

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赋予工商机关监管职责,但对执法强制手段的规定却明显不足,特别是查封、扣留违法财物权和对违法行为人的约束权,不能适应工商行政执法的需要。建议应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在制定《行政强制法》中,一揽子解决或者积极通过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来实现。同时,对于目前多数行政强制措施未规定具体期限的情况,明确其期限,以加强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规范力度,防止行政强制措施权滥用,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执法冲突。

3 补强证据的证明力。近年来,工商部门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大力实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制度,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降低了行政执法成本。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作为一种科学、方便、快捷、有效的现代化监管手段,已经越来越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可是对于快速检测结果的证明力,由于工商部门没有获得检验资格认证,不是法定检验机构,因此快速检测结果还不属于法定证据。应通过立法赋予其下列证明力:一是快速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可以作为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依据。二是当事人对快速检测结果不提出异议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三是当事人对快速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应当送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证明快速检测结果正确的,检测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证明快速检测结果不正确的,检测费用由工商部门承担。

(二)实现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管理手段现代化是监管手段现代化的关键。工商监管工作要引入现代管理理念,做到全面协调、刚柔相济、注重互动、高效便民。

1 推行行政指导,实施柔性管理。行政指导作为现代行政法中倡导以合作、协商、民主为主的一种新型管理手段,体现了以人为本和对相对人的尊重,容易得到相对人的合作,有效地弥补刚性监管手段的不足与缺陷,在工商机关实施现代化监管过程中越来越重要。一是实施行政提示,如对行政相对人即将到期的许可事项、年检验照、商标注册及续展等,通过网络、短信等方式给予提醒:采取消费警示、消费指南等手段,引导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等。二是实施行政示范。如通过制定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建立商品交易市场分类监管示范点、食品安全示范店等手段,帮助行政相对人建立健全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促进守法经营,做大做强。三是实施行政告诫,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于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采取“三步式”执法方式,先行教育规范,再行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实施处罚,通过教育规范、责令整改,使多数当事人心悦诚服地纠正违法行为:四是实施行政协商,如在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中,推行契约化管理,通过工商机关与市场主办者、场内经营者以签订责任书的手段,把工商机关管理市场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与市场主办者、场内经营者的责权利分别予以明确。

2 整合外部资源,形成监管合力。转变职能,确定管理边界,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尽可能不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防止过度监管、包揽一切,把有限的执法资源用在最需要加强监管的领域。在明确管理边界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区组织的积极作用,充分调动经营者、消费者作为直接利益人的主动性,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一是要注重与相关执法部门协同作战,形成监管合力,由单一地域、单一业务条线的简单纵向互动监管向政策共商、措施共议、资源共享、执法联动的跨省市、跨区域、跨业务合作监管转变,由封闭式、单打独斗式监管向整合系统资源、主动争取其他部门支持的开放式监管转变。二是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制定行业准则,加强行业自律;倡导守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和商业道德:惩戒不遵守行业准则的会员,净化行业生存环境。三是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对严重失信企业予以曝光,实现失信惩戒;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欢迎舆论监督。四是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通过信息公开、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掘人民群众对工商监管工作的积极性、参与度,疏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依托街道、社区、乡镇、村,拓展一会两站建设,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健全消费维权直通企业体系,组织更多企业参与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和解的作用。

3 依托监管数据,开发信息资源。一是建设数据分析辅助决策中心。实现决策分析与业务处理系统联动,拓展数据决策分析的维度和深度,围绕“市场主体注册量、服务社会面、社会秩序维护度”三个方面,建立市场主体现状、市场发展预测、市场监管趋势等分析模型,利用图形、图表方式全面展示工商行政管理运行效果:充分运用交互式报表和即时查询工具,即时生成各类规范性数据报表,随时掌握各类信息,为监管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市场预测和消费警示等服务。二是充分挖掘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数据资源,建立健全监管数据综合利用机制。及时收集各类监管数据,按年度、半年、季度、每月、半月等不同密度定期进行分析。将工商部门掌握的内资、外资、民营经济、商标、广告、商品交易市场、执法办案等方面的数据用好用活,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为自身职能转变提供方向。

(三)实现技术手段的现代化

技术手段现代化是监管手段现代化的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监管手段的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

1 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标准体系。提高对标准化体系应用的认识,强化标准在工商行政监管各个环节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建立健全由国家工商总局负责制定、各省市工商部门积极参与的统一的监管标准规范体系,标准体系应横向覆盖工商行政管理所有监管执法业务,包括数据标准、应用标准、网络标准、管理标准、安全标准等多个方面,并与相关政府部门实现最大限度地信息交换。同时,应建立标准应用制度,加强对标准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全系统监管标准统一,为实现全国工商系统互联互通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