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2 09:19:2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村级审计问题,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村级财务审计是审计部门对农村生产经营单位财务报表审查和评价的经济监督活动(王金凤等,2012)。从1990 年关于林盛堡镇村级财务审计成效(郑克杰、曲向军,1990)的文章起,至2014 年,探讨基层村级财务审计问题的文献,大多由农村审计人员发表于乡镇级实务型期刊。理论研究逐年呈现递增趋势,尤以2011年文献居多,研究重点集中在财务管理、村级财务审计方面。有些研究成果关注到了信任问题,进行财务学与信任的关系研究。李心合(2001)把信任问题引进财务学研究,他指出“信任是信息不对称的委托关系,信任是财务行为的内生性因素”。也有学者基于两权分离形成的委托关系,将信任和财务学联系在一起,指出委托关系的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本质上都是信任问题(刘峰,2009;雷宇,2012;张莉萍,2014)。李正图(2014)将信任分为对称信任(双边信任)、不对称信任(单边信任)和互不信任(双边不信任)。
有的研究者基于社会学原理构建资本市场审计和信任关系,提出通过声誉、制度机制,建立和维护资本市场的审计信任关系(漆江娜,2002)。但是将信任不对称引入村级财务审计问题是一个新的课题,理论研究缺乏对审计信任不对称问题的关注,现实中因为信任不对称现象的存在而影响审计监督效力,使审计难以发挥经济监督作用。为此,文章基于“信任不对称”问题的思考,探讨村级财务审计问题,以便通过弱化信任不对称,优化审计环境,规范村级财务制度,有利于基层社会秩序的良性运行。
一、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原因分析
(一)村民与村干部的信任不对称
1.两权分离是信任不对称的前提条件。村级财务审计三方关系人中,审计客体即村干部,代表村民、基层政府和自身的利益,是沟通村民和基层政府的媒介,担负着双重信任。村民作为村级集体经济的财产所有者,将财产的管理权委托给村干部,他们之间构成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审计关系产生的前提,而这一委托关系需要由政府认可才发挥作用。因此村干部权衡后会有意或无意地让渡村民利益,这是村干部和村民之间信任不对称发生的必然原因。此外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村干部处于信息掌握的优势地位,往往不愿意或者由于能力不足,未能确保财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即便是公开,也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象征性的走形式,表现为选择性公开有关政策指令、文件,而且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大多数村民认为这种“面子工程”侵害集体利益,违背基层民主管理的宗旨,对信息真实性的质疑不断累积,加剧了村级财务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信任不对称。
2.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薄弱。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设计合理与否与执行是否有效的匹配程度,影响村级财务的可靠性、真实性、合法性。薄弱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不仅弱化了村民和村干部之间的信任对称,而且可能会给审计带来风险,强化审计的信任不对称关系。有些村的原始凭证填制不合规,白条入账现象客观存在,将村干部记录信息视同发生的凭证内容,缺乏完整的财务账目,致使会计资料不完整,信息编制不规范,信息反映不及时。有些村的会计既记账又管理现金收支,审批和报账手续不规范,违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致使财务资金内部控制执行失效。财务管理制度本身的缺陷和执行的无效,使得村民对村干部不信任,这些加大审计难度和成本,在有限时间内完成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难免有疏漏,这为审计信任不对称提供了条件。
3.职业道德缺失加剧信任不对称。村民对村干部的信任取决于村干部是否真正从村民的角度出发,为村民着想而干实事,如果村干部有违村民的期望,侵害集体的利益,就会引发信任不对称。
(二)村民与审计部门的信任不对称
审计意识淡薄,对审计监督职能不甚了解。大多数村民的文化水平是初中及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人数比较少,虽然大学生不断增加,也有研究生出现,但相对农村整体而言,这部分力量还是缺乏,因为文化程度的高低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决定审计认识程度。随着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很多村民失去土地,有文化的年轻人离开本土,留在家中的大多是年长者或小孩。村民对于审计的相关认识大多缺乏了解,年长者根本不清楚,更谈不上对审计部门或审计人员的信任问题。对于审计的认识更是没有概念,他们视审计人员为行政人员,视审计为上级部门检察工作,正是这一模糊概念,将第三方审计人员看做“官官相护”的群体,对其工作始终存有疑虑,这种审计信任不对称具有一定的广泛性。
审计负效应的影响。审计负效应指在某些条件下,审计活动的执行及其结果对社会产生消极或负面影响与后果(曹建安、张禾,1999)。根据信号传递理论,审计负效应随媒体传播而扩散,导致审计监督职能受到质疑。村级财务审计主体主要由乡镇经管站或乡镇政府内设的审计机构担任,独立性欠缺。审计失败案例中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合谋,其经媒体加工报导后,村民基于心理学的“光环效应”,使得审计负效应的影响放大。因此只要谈到审计,人们的认识是基本没有多大差别,充分反映出信任不对称。
(三)村干部与审计部门的信任不对称
村干部对审计认识不到位。审计作为监督的角色,一直被审计客体所排斥,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的对立关系,源于客体对审计的不信任。审计人员和村干部目标函数不一致,村干部将审计视为对其行为的监督,对委托人聘请的审计人员存在逆反心理和抵触情绪。有些村干部因为在管理村级财务方面存在一定问题,被审计时往往采取不配合的态度,导致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承担很大风险。
村级财务审计缺乏独立性。乡镇经管站负责乡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工作和财务会计的指导工作,要管理农村承包合同、村办企业立项、统筹提留款等事项,此时它既是管理经营者又是监督者,与审计独立性原则相违背。
乡镇政府内单独设置的机构审计其所辖属部门的财务活动和经济效益,类似于“自己审自己”,即使审查出村级财务问题,也不能确保及时公布信息和处理问题,很难保持审计独立性。这种存在缺陷的审计模式也使村干部对村级财务审计的信任度降低。
二、弱化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措施
(一)提高村级财务审计独立性
建议建立体外专业独立的第三方审计体系,促进对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审计经费采取由村集体分担、政府补助以及社会援助的形式,提高村级财务审计独立性,树立审计权威性,发挥审计监督功能,弱化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现象。
(二)降低甚至消除审计负效应的影响
审计行业的整体声誉需要审计人员的努力。无论是政府审计、民间审计、内部审计,还是村级财务审计,都属于审计范畴,通过提高审计行业人员的准入门槛,聘用坚守职业道德,并具有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确保专人专职,加强审计人员的持证管理制度,以及执业后的道德教育,使审计作为外部独立监督的力量真正发挥,巩固审计的专家权威地位。
(三)健全村级财务审计法律制度
静态的制度建设与动态的实务变动之间不可能全然吻合,始终会存在错位,只是错位的程度因为法规制度与实际要求的差距不同而不同。2007 年修改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指出,农业部负责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显然缺乏独立性,而影响权威性。使村级财务审计有法可依,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四)确保财务公开,增强干群互信度
各村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及时公开财务信息,透明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应尽职尽责落实村民知情权,监督村级财务事项公布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掌握财务状况。同时村民素质也需要提高,主动积极参与村务民主管理。自觉将审计引入村务管理,并从中受益。
(五)建立人际沟通渠道,优化村级财务审计环境
基于村民和村干部委托关系,从既有关系中构建人际关系,村干部须保证凭证、账簿等规范、真实;村民履行民主监督职责,以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村民文化程度要不断提高,扩大审计知识宣传范围。村级财务审计人员也应具备相应资格证书,提高职业判断能力,确保外部监督到位。村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提升审计接受度,改变对审计的负面情绪和消极态度,构建和谐的审计关系。
总之,村级财务审计结果的可靠性,关系到村民对村干部,以及基层干部的信任程度。从两权分离、村级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薄弱、职业道德缺失,分析村民与村干部之间信任不对称;从审计知识的普及和审计负效应的影响,分析了村民与审计部门之间的信任不对称;从村干部对审计的态度,以及审计独立性缺陷,分析村干部与审计部门的信任不对称,最后从加强独立性、降低审计负效应、财务公开透明、健全法制、建立人际关系,提出强化村级财务审计信任对称的措施,以期实现健康的村级财务审计。
参考文献:
[1]沈燕萍,李军,沈博雅. 藏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及成本实证报告[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14.12:231.
关键词 :村级财务审计;受托经济责任;村级财务
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内部控制不相容职务相容等制度设计缺陷,和执行过程缺乏相互牵制等制约的内部监管漏洞,村级财务账目信息公开度和透明度低,给集体资产被侵蚀、资金被挪用、资产的流失提供了条件。最终使村民集体利益被侵害,财产安全受到威胁,进而影响干群关系和基层社会秩序良性运行。而具有独立性的CPA 参与村级财务审计,既有利于村级财务审计目标的实现,也是自身发展的契机。现有的CPA参与村级财务审计模式,受托经济责任观是有普适性的审计动因学说,与审计前提与目标相关(蔡春、李江涛,2008),其内涵随着当今社会的前进而不断的拓展,对于不同的组织,去建立相适应的审计模式(机制)则是受托经济责任内容发展充实的必然要求。基于受托经济责任观理论基础,分析CPA 审计与受托经济责任,以及村级财务审计与受托经济责任的关系,并探讨CPA 服务村级财务审计的实现路径。
一、村级财务审计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关系分析
(一)审计关系与受托经济责任的关系分析
受托经济责任要求受托人的行为应对委托人负责,这一要求构成了审计功能的基础,而审计则是被用作强化受托经济责任履行过程的手段而被运用(Tom Lee,1986)。现代会计和审计,随着受托经济责任的发展而发展,理解清楚受托经济责任,是现代会计和审计发展的关键(杨时展,1991)。审计和受托经济责任的关系,是一种相依相伴的关系(秦荣生,1995)。审计的目标和功能应该随着受托经济责任内容的增加而拓展,为了确保拓展后的受托经济责任能够全面且有效的履行,审计的功能必须与拓展后的受托经济责任相匹配。
(二)村级财务审计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关系分析
随着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之间产生了实际分离,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之间与经营管理者实际上也形成了一种委托和的经济责任关系,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中的成员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必然要求对经营管理的情况进行审计。
村级财务审计就是以村民与村委会之间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为基础而存在的,村级财务审计主要涉及到对公共权力和资源进行分配和利用的监控,所以,村级财务审计的核心是对公共权力的阳光运行进行监控,不断促进公共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对各利益主体的诉求做到妥善处理。因此,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村级财务审计结构和运用适当的村级财务审计机制,发挥其监督、鉴证、评价职能,有助于弥补村级财务监督资源的短缺,保障村民利益,密切干群关系,达到社会良性治理的目的。
(三)CPA 审计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关系分析
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是受托经济责任重要类型之一。ASOSAI(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指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指管理公共资源的当局或个人对资源管理情况进行报告,并要说明自身履行所应承担的经营和财务责任等义务。如果按照此界定,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也应强调报告责任和行为责任两方面。村级财务中,村委会向村民充分披露,并证实村级公共资源应用的合规性与合理性,是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重要要求。随着村委会支出规模和项目的增加和村民参与村务愿望的加强等,其行为责任的要求以3E为基础,向环境性、社会性等要求不断的拓展,其报告责任同样不断拓展,两种责任相互匹配。
在村级财务审计中,CPA审计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起到的作用存在一定的必然性。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出现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时,传统的村级审计难以解决村级财务公开时存在的问题,所以,由政府部门主导的村级审计之外,将CPA业务引入村级财务审计中,CPA参与经济管理活动,并对农村财务的公开进行监督和检验,对村级财务中各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进行调节,不仅是受托经济责任随村级财务审计发展而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CPA行业也在村务审计业务的发展中取得了契机。以村级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为基础,将CPA引入到村级财务中,拓展了其审计功能。
二、CPA服务村级财务审计的实现路径
(一) 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报告体系的创新
具体而言,针对CPA 服务村级财务审计,新的村级集体经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报告体系包含:第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需要提供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度的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相关信息,为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的开展提供信息载体;第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年度会计报告。主要反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和运营状况的信息;第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动及目标实现情况报告。通过提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经营活动的信息和目标实现程度,来反映对上级及本村规定的遵循情况,和政策执行效果;第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社会责任报告。对自身环境、经济和成员贡献的一种表达和梳理。
由于审计工作形成的审计成果(主要表现为审计报告)主要是给广大村民看的,而他们绝大多数是非专业人士,因此,CPA应该出具详式审计报告,而不是像公司年报审计那样出具格式化审计报告,报告结构安排、词句用语应通俗易懂,对于村民关心的村级收入和支出等信息,信息量应充分。可以在审计报告后附审计报告使用说明,更好地满足村民对村务公开、透明的需求。
(二)受托经济理念的树立,责任村委会的建立
可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推进责任村委会建立:第一,村级财务目标经济责任的确定与经济责任履行报告体系的建立;第二,以目标经济责任为导向,构建以经济责任履行报告体系为基础的村级财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第三,完善村级财务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机制和深化村级财务审计的关系;第四,公告与有效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相关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村级干部考核和提拔的重要依据,进而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村级财务审计中的作用。
(三)CPA 审计导向的村级财务审计模式的构建与实施
构建良好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CPA 审计有利于强化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村级财务审计的本质功能在于保证和促进村级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CPA 审计导向的村级财务审计模式强调从评估村级财务审计状况入手,CPA审计导向的村级财务审计模式立足点在村级财务审计评价之上,通过对村级财务审计状况的分析,据以识别审计重点,并估算审计风险,进而进行基本审计程序的实施,编制审计报告。此前,应该深入研究以下几点问题,为村级财务审计导向的CPA 审计模式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持:
第一,村级财务审计状况的评价方法。村级财务审计状况的评价方法可从公司财务审计评价方法的思路出发,从廉洁反腐、村务公开、内部控制、乡村治理责任、经济绩效、可持续发展等维度考虑;第二,审计的重点识别和风险估算。CPA审计要成为村级财务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同样受到村级财务审计状况的影响。所以,CPA审计导向的村级财务审计模式不仅需要关注更多相关者在村级财务审计结构中的利益保护,而且还需要考虑村级财务审计结构中其他相关者与审计本身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构建绩效监控体系
鉴于我国的实际情况,欲使CPA 更好的服务村级财务审计,须在村级财务审计方面,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传统的财务审计仅仅就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进行判断,而对于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绩效审计进一步对此提供了解答:
第一,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对绩效目标的确定方式和方法进行深入研究,为村级财务绩效审计的评价提供导向和依据;第二,绘制绩效评价体系。对其绘制要考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即需要全面反映人、村和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不可片面用经济指标对村级财务审计发展进行评价,而应关注乡村经济和乡村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第三,建立以村级财务审计为导向的绩效监控体系。村级财务审计应该利用宏观优势,调动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资源,构建以村级财务审计为导向的绩效监控体系;第四,建立绩效责任追究机制。因为责任追究机制是绩效管理制度的重要机制保障,则在建立时应注意:对各责任主体及其权责要明晰;建立合理、公正、科学的绩效责任评价机制;并逐步建立全方位和多层次的绩效责任追究监督机制。
课题名称:
青海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编号14028)研究成果;青海民族大学2014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西宁市城东区村级财务审计问题研究”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沈燕萍,李军,沈博雅. 藏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及成本实证报告[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14.12:231.
关键词:
农村财务管理;财务审计;问题;建议
1村级财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乡(镇)、村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比较重视,积极推行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改革,实行了农村会计委托制度,且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财务人员配备到位,会计核算基本规范,财务收支基本合理,但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1.1货币资金管理不规范
一是现金账面余额及实际存放量大,白条顶库现象普遍。二是以现金方式收取的款项,未存入银行,直接使用,坐支现金现象严重。三是大额支出没按规定用转账支票支出,而以现金支付。
1.2对资产的核算不实,处置程序不当
一是应收款账龄时间过长,余额过大。普遍存在未对历年形成且账龄时间长的往来账目及时清理、追回及账务处理。其中个人借款最早形成时间已有30余年,至今没有追回。二是未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对村级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项目工程已竣工验收的,也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管理。三是对一些资产的处置未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如长期投资、内部往来等款项处置下账时,有的未召开有关会议通过,有的未附相关会议记录等凭证。
1.3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民主监督不到位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制度不严格,村领导既是审批人又是经办人。二是村理财小组是否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没有记录,如大额支出无理财小组人员的审核记录、对重大经济事宜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1.4审核票据不严格
一是原始单据不规范,如购买办公用品的单据无明细、无事由及用途。二是票据审核时不严格,无经办人、无理财小组签章,且有白条子入账现象。三是村级建设工程支出无预决算、无招标手续、无合同协议、无会议记录等。
1.5会计核算不规范
一是会计账簿设置不全,只有明细分类账,无总分类账,往来账及固定资产未设置明细账。二是账务处理中,有的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有的不按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核算,自行编制会计科目。三是更换村财务人员后,不进行移交手续,造成会计资料遗失不全,会计核算不连续。造成村级财务管理中问题的原因很多,如从思想上忽视财务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不按制度和规定行事、会计基础薄弱、财务人员不稳定,更换频繁等等。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特别是村级财务管理问题,既是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影响农村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因此,积极探索和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显得十分必要。
2解决财务审计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2.1全面落实民主理财制度严格
落实民主理财小组人员组成,制定专门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使民主理财小组真正享有对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民利,参与制定本组织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检查审核财务账目,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同监督村集体经济活动,实现民主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2.2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
检查乡(镇)党委、政府要履行好村级财务管理责任主体职责,把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和规范辖区内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2.3加强审计监督力度
一是要建立健全对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威慑作用,让广大村干部时刻警醒,谨慎行事,确保对农村“三资”管理使用的正规合法。二是积极探索建立更加合理、更切实际的农村审计工作机构。在县区农业系统设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站,抽调专门业务人员,保证审计经费,独立开展农村审计;加强农村审计队伍建设,加大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促进农村审计工作长足发展。
(二)审计人员职责不明确。实行“村级财务双制”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出纳业务委托乡镇(街道),相当一部分乡镇农经员兼任会计或出纳,同时农经员又兼任审计员,从而出现自己监督自己的现象。
(三)审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村级财务审计错综复杂,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较全面的财会知识,而且还应熟悉相关制度和法规,目前县乡两级都缺少业务精通及技术过硬的审计人员。审计工作范围狭窄,审计事项单一,仅停留在对会计凭证真实性的检查上。审计技术手段落后,目前仍然以事后手工查账为主,依靠账务核对、盘点等方法来实施,其监督力度受到很大限制。
(四)审计程序不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主力军是县乡两级农经人员,都是兼职的。时间和精力的局限使审计工作的审计方法和程序往往达不到要求,审计欠深、欠细,审计调查、延伸审计等手段用得不够。对审核中发现的疑问,如工程项目建设、招待请客送礼费用等无法进行详尽审计。因此,对在会计资料中未能反映的账外行为,审计监督就显得乏力和无策,审计工作仅仅停留在表面。
(五)审计执行不到位。农村审计机构由于执法主体较弱,在执行决定中阻力较大,困难重重。农村审计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权威,往往只停留于查清事实、出具审计意见书,很难对被审村的审计决定意见的执行情况予以监督检查。加上近年来省市下达给县级审计任务十分繁重,难免会出现走过场的现象。
二、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审计监督体系。要切实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审计、农业等部门要密切协作,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县级农业部门必须单独设立专门的内审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乡镇(街道)应整合力量,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乡镇(街道)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审计机构不得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部门合署设立,与纪律、监察等部门合署设立的,应明确分管内部审计工作的负责人和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职责的工作人员,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二)加强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教育,加大对农村审计人员政治理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审计专业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培养一支业务过硬、作风严谨、客观公正的农村审计队伍。同时,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使农村审计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和完善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配合做好南涧县2010年度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对全县8个乡镇、80个村委会、1 591个村民小组及296个村干部进行了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1基本情况
南涧县辖8个乡镇,80个村(居)民委员会,农业人口20.66万人。2010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14 193万元,比上年增长13.4%,农民人均纯收入2 502元,比上年增长11.6%。现全县已完成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8个乡镇,80个村(居)委会,审计了包括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兼文书)、大学生村官在内的村“两委”成员296人,审计完成率100%。审计时间为2007年至2010年12月,审计金额299.31万元,落实审计工作经费1.1万元。
2主要成效
一是加强了村级财务管理和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规范农村干部和财务人员行为,消除干群之间的误解。二是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村干部的财经法纪观念。这次审计的目的在于让广大基层干部明确其财物使用范围和权限,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农村的长治久安。三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此次审计增加了农村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得到干部群众的高度评价,减少了社会难、热点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3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此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表明,全县自2007年换届选举以来,在南涧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大多数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能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根据县委、政府和乡镇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团结务实,集中力量,理清各村经济发展思路,大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此届村干部已为当地百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审计中也发现部分村及村干部财经纪律松懈、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一是不按时报帐。部分村不按时或者推迟到村级会计中心报帐核算。二是自收自支。部分村出现自收自支现象,主要原因是财经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村委会可以不通过乡代管中心调拨资金[1]。三是遗留债权追偿难。很多村委会有遗留的债权,很难追偿[2]。究其原因,主要是追偿责任不明确。四是财务公开难,其原因如下:一是职责不明,对提供公开的材料实施公开,督查的人员不明确。二是公开的费用没有保障[3]。
4改进对策
4.1不按时报帐问题的改进
建立报帐员月例会制度。例会由镇代管中心主任每月定期召集1次。一般由村委会报帐员和镇代管中心工作人员参加,遇特殊问题需要解决,可邀请乡镇相关领导参加。召开例会可解决不按时报帐及各村委会执行财经纪律中存在的问题,也可以宣传学习培训财会业务[4]。
4.2自收自支问题的改进
一是村委会现金收入必须在3日内缴存镇代管中心帐户。未经镇代管中心帐户拨付的现金,一律不得使用。二是严禁自收自支。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自收自支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四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大对现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4.3遗留债权追偿难问题的改进
一是发限期偿还通知书,明确指出过期不偿还借款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严禁公款外借。
4.4财务公开难问题的改进
第一,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具体的财务公开制度。各级要高度重视乡镇代管中心建设:一是配备精良设备,改善办公条件;二是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三是提高乡镇代管中心工作人员素质,建设一支为人民利益负责、为干部负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专业队伍。第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情况。继续加强财务公开制度,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自觉地对村级财务进行公开。采用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形式,定期如实地向群众公布有关账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委、政府牵头,农业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相关部门要与代管中心联系,适时做好督查工作。
5参考文献
[1] 丁虹,张劲松.新时期内部审计职能的变化[j].河南农业科学,2001(3):33.
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仍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开展农村审计工作,加强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已成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农村审计的特殊性
与一般的国家审计、注册会计师开展的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相比,农村审计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农村审计与典型的国家审计不同。农村审计是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农村审计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及农民负担的部门和单位的财政收支进行监督,不属于国家审计范围之列。
农村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开展的社会审计不同。农村审计机构是靠国家财政拨款,不交纳税赋的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农村审计以审计监督为主要职能,是有计划安排的例行审计、受委托或根据群众举报进行的审计,不管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是否同意,都有权对其进行强制审计。
农村审计与内部审计不同。农村审计所审计的部门和单位都不是农村审计站所在部门、单位及所在部门、单位的下属单位,农村审计机构是在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而不是在被审计者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农村审计机构设在被审计者的外部,农村审计人员也不是被审计者的组成人员。
二、农村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审计法律地位模糊
农村审计不同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国家目前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农业部1992年颁发的(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暂行规定》中的个别条款,已不适应农村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而地方出台的一些规范性文件又不能作为法律依据,这样造成农村审计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工作中存在极大的不便。
2.乡镇经管站失去了对本乡镇村财的审计职能
在全面实行村账委托后,由于乡镇(街道)经管站大多兼任了村会计,属于《福建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第五条第三款第五点所规定的情形,在对村财审计时必须主动回避。乡镇(街道)经管站失去了对村财的审计职能。
3.农村审计缺乏独立机制
现在虽然有不少地方的乡镇已经设立了审计机构。但是这些农村审计机构与农村经管机构通常都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既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审计,又要承担农民负担、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一身二任,难免顾此失彼。
4.农村审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
从目前农村审计人员的素质结构上看,业务水平不高、原任职结构单一,文化层次参差不齐。从后续教育培训上看,作为承担国家内部审计管理职能的审计机关,对基层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更新知识结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远远不够,要下大力气,进一步提高农村审计人员的审计水平。
5.农村审计结果无法有效落实
本来,审计结果既是对审计事项的总结、评价,也是对被审计对象存在问题的综合反映,并对以后的管理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但由于农村审计工作起步较晚,进展较缓,没有建立起一套就运用审计结果的方式、要求、责任和考核办法等方面统一明确的规范,没有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建立起联动机制,以及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不完善等原因,使得农村审计结果报告运用时大打折扣:提出的整改建议和要求往往得不到有效的落实,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的个人责任得不到追究,审计结果报告被束之高阁,审计结果只是走过场,根本发挥不了监督的作用。
三、对策
1.加快农村审计条例的制定和施行
尽快制定全国性的农村审计条例和与之相配套的审计取证、报告、档案管理等办法,进一步明确农村审计的定性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也应从实际出发,积极听取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应的审计实施细则和相关办法,使农村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充分发挥审计作用。
2.农村审计工作实行回避制
在村账委托制的情况下,对村账审计有三种解决方案。一是将村级财务记账职能退回村级自己记账。乡镇经管干部不再担任会计;二是继续实行村账委托制,乡镇经管干部不担任村级会计,有条件的乡镇由乡镇政府从现有干部中,调整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村级会计;现有干部中无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乡镇,可以从原村会计中聘请持有《福建省农村财会任用证》的优秀人员担任会计服务中心村财会计。以解决村财审计中,经管干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自己审自己的问题。三是经管干部继续担任会计,在村财审计时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县(市)级直接审计,县(市)级直接成立农村审计事务所,配备一定数量懂审计业务、会计业务、能熟练操作微机的人员组成审计组,对乡镇或村进行定期或随机的审计。第二种方式是委托中介审计未列入县(市)级直审范围的乡镇,可聘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审计,接受县(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工作质量检查,并报县(市)级经管部门备案。第三种方式是乡镇交叉审计,由县市)级经管部门牵头,组织基层审计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乡镇之间的交叉审计。如果坚持运用以上这几种方式的审计,一定能大大提高农村审计的独立性,进而也就提高了农村审计的质量。
3.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审计队伍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11. 015
[中图分类号]F239.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 - 0194(2012)11- 0025- 02
所谓农村审计就是对农村财务中心和村级的财务收支及各种专项资金进行检查、监督的活动。农村审计是一种新型的审计,尽管现阶段我国《审计法》对农村一级审计尚未规范,但从发展趋势看,一定会加强农村审计的发展。就其性质分析,因为它既不单纯是国家审计,又不单纯是社会审计或内部审计,而将其设立在国家机关它则是国家审计,设立在部门或单位它则是内部审计,面向社会它就是社会审计,因而它是一种新型的审计类型。而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审计就是在这种新型审计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1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审计存在的问题
1.1 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审计的基础环境较差
一是农村财会基础薄弱。虽然某些地市大力推行会计委托制,会计的基础有了很大提高,但一些措施还有待完善,农村会计、统计工作不规范,会计资料不全、账目混乱等现象仍然存在,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无法按其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没有保证。二是对农村审计的认识度较低,缺乏广大群众和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1.2 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审计立法工作滞后
我国的审计组织体系不包括农村审计,农村审计是人们按审计所处的地域来称谓的,是自发建立起来的。目前国家对农村审计尚未立法,农村审计的性质至今尚未明确,对其归属也没有规定,因此,没有一个权威机构对农村审计机构的设置、人员的合理配备提出统一的要求,也没有对农村审计人员专业知识的提高有计划地进行培训,更没有对开展的农村审计工作进行规范化的指导与管理。
1.3 专业审计人员缺乏,综合素质不高
专业审计人员缺乏,知识结构单一,综合素质不高,直接影响审计效能,给审计工作也带来一定的难度。目前乡镇审计人员兼职的多,审计人员调动频繁。审计人员平时都分散于纪检、财务等工作岗位,需要时由乡镇领导调配组成审计组,审计工作具有明显的临时性和被动性。现在农村审计人员中,缺少懂业务、懂微机、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的综合型人才。微观审计人员多,宏观审计人员少,文化素质参差不齐。
1.4 新农村建设中审计工作手段不适应工作需要
农村审计人员由于受到审计工作实践经验、审计业务水平以及审计工作时间等方面的限制,所采用的审计工作手段简单,不能适应审计工作的需要。在新农村建设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往往只简单地采用审阅法,注重阅读和审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有关文件、预算或合同、管理制度等,而忽视了结合采用外调、查询法、复核法、核对法等其他手段进行审计,使新农村建设审计工作达不到预期的审计效果。
2针对新农村建设中专项资金审计问题的解决措施
2.1 营造良好的专项资金审计环境
一是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介宣传农村审计的知识、作用、意义,让社会各界认识、了解、支持农村审计工作。二是要大力推行农村会计委托制,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规范农村财务行为,为农村审计提供准确、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保证审计质量。
2.2 制定统一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法律法规
将新农村建设审计纳入国家审计监督的范畴,制定统一的新农村建设审计法律法规,对审计对象、职责、范围、程序和法律责任等做出统一规定,规范审计执法程序和审计处理依据。特别是对审计主体和客体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审计在各级审计机构指导下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审计的客体是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或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使村级事务管理的村民委员会而不是其他经济组织,保证审计主客体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2.3 不断创新为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服务的新途径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企业风险在所难免。当面临经营失败和财务失败的威胁时,被审计单位可能发生重大的错报。
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有利于了解被审计单位面临的风险,进而有利于评价被审计单位产生重大错报风险的可能性。但是,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市场竞争的加剧,在一定时期内,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将发生很大的变化。为了及时了解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风险,注册会计师必须持续收集和分析被审计单位的信息,判断被审计单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第五条提出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一个连续和动态地收集、更新与分析信息的过程,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的始终。”但是在传统的鉴证业务中,一般采用定期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方法,即只在签订业务约定书和执行外勤工作时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这种方法下信息更新速度较慢,难以实时获得准确可靠的信息。
(二)难以实时获取充分适当的电子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是形成审计结论和意见的基础,只有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才能形成正确的审计结论和意见。在传统的经营模式下,审计人员利用各种文件和记录,采用观察、询问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审计证据。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电子商务活动的深入开展,企业的经营活动与信息系统的联系愈来愈紧密,越来越多的数据资料采用电子文档的方式保存。由于发生档案更新或备份文件不存在,致使某些电子化的审计证据只在某一特定时点存在。为了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指出:“电子商务系统高度自动化或未保留包含审计轨迹的电子证据的情况下,仅依靠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足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并考虑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目前常用的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主要是采用通用审计软件,这些审计软件能够提供凭证准确性校验、账户平衡校验、年度间结转校验、总账明细账分类校验等年末时点的审计,以及简单的明细账查询、科目余额分析、审计抽样、跨年度账龄分析、固定资产及工资系统的分析,但是不能实时获取被审计单位的资料,缺乏强大的分析程序,不利于获取充分适当的电子证据。
(三)难以对实时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随着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被审计单位采用信息技术在网站公布本单位的财务报告将逐渐成为主流。这些财务报告采用实时生成系统,报告周期较短,甚至缩短到每日一份财务报告。其作为被审计单位出具的一种形式的财务报告,也构成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对象。根据第1101号审计准则《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第四条的要求,财务报表要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是仅通过传统的定期审计方法,注册会计师难以实时获取财务信息,更无法对实时的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进行审计。
二、持续审计———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
持续审计是指由独立审计师在事项发生的同时,或在事项发生后的较短时间内,对与事项相关的主题使用一系列审计师报告提供书面认证的一种方法。目前,持续审计受到越来越多的审计职业人士的重视,将成为未来的主要审计模式。
(一)有利于获取及时准确的信息
持续审计的方法有多种,既可以通过嵌入审计模块的方法,也可以采用持续审计的方法。在嵌入审计模块法下,审计人员把审计软件嵌入客户的信息系统中,在被审计单位业务发生的同时,依据既定的标准进行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但是在被审计单位业务量较大的情况下,采用嵌入审计模块的方法会浪费客户的系统资源,影响客户的运行速度。持续审计的方法下,可以在企业的信息系统设置服务器,把相关信息储存至服务器中,再通过虚拟专用网把信息下载到实时审计系统的数据库中。数据经过审计系统的自动分析转换成注册会计师所需的各种数据,根据预设的程序发送到注册会计师的电脑中。此外,计算机程序在分析处理数据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数据有重大异常现象,也将会发送异常情况报告给特定的注册会计师。在这种方法下,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启动数字来获取被审计单位的信息,及时进行分析处理。
(二)有利于实时获取电子证据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双方通过网络进行商品或服务的交易,很难形成有效的审计证据。利用持续审计的方法,注册会计师可以把交易的实时数据下载到数据库,根据交易记录和日志文件以及财务信息的内容,借助持续审计分析系统强大的索引功能,提取每笔业务的订货记录、订货合同、货物或服务的交付记录、赊销情况和回款记录,通过分析程序把每笔交易按照业务循环重新分类,实时获取电子证据。
(三)有利于对实时财务报告的审计
在持续审计系统中,审计软件按照既定的标准对生成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进行验证,对于完全符合标准的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名,报表使用者在使用实时的财务报告的同时也在使用实时的审计报告。对于不符合标准或者严重偏离标准的交易事项,系统自动将相关信息以电子邮件或者消息提示的方式迅速送达注册会计师的电脑中,注册会计师对这些事项进行专业判断,必要时进行现场审计,以确定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对于符合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编制的财务信息,以及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信息,信息系统自动对实时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至于是否应当出具非标意见,则由注册会计师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确定。
三、实施持续审计的思考
为了促使持续审计安全高效地运行,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加强持续审计软件的研发
1完善持续审计应用软件。首先,应当完善各系统的应用软件。持续审计的顺利运行离不开应用软件,包括信息收集系统、信息分析系统和信息反馈系统的应用软件。完善的信息收集系统应当加强系统对信息的识别和采集能力,能够在客户纷繁复杂的信息系统中获取所需资料,并把这些资料通过虚拟专用网传送到实时审计系统的数据库中;完善的信息分析系统应当把收集的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转换成计算机能够自行处理的数据,根据持续审计标准库的既定标准进行处理完善的反馈系统能够最终把结果传输到注册会计师的计算机中,具有报告例外事项的能力,而且能够对审核无误的财务信息做出自动签署审计报告的能力。其次,加强应用软件的升级。软件的更新换代是其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实时审计软件应当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升级改造,以适应企业信息系统不断发展变化的需求。再次,加快应用软件的运行速度。信息系统的资源是有限的,实时审计软件必须不断优化,与使用的硬件相适应,加快数据处理速度。
2建立健全持续审计标准库。持续审计标准库是持续审计系统进行审计分析的参照物,对实时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可产生重要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当把法规、政策以及审计准则等以实时审计应用程序能够识别的数据形式存放在实时审计系统中,并不断更新完善。
(二)确保持续审计信息的安全
1确保服务器系统信息的安全。服务器系统可能受到被审计单位和来自互联网双方的威胁。一方面被审计单位可能对服务器系统的数据进行篡改,从而使注册会计师取得错误的电子数据;另一方面来自互联网的病毒软件可能攻击服务器系统,从而浪费服务器系统的资源,严重情况下造成系统瘫痪和数据丢失。鉴于此,服务器系统必须加强数据收集能力和病毒防范能力,确保信息安全。新晨
2确保虚拟专用网系统的安全。虚拟专用网是利用密码技术和访问控制技术在公共网络中建立虚拟的专用通信网络,使数据通过安全的加密通道,保密性相对较强。但是由于数据在公共网络中传播,如果密码验证系统主要以用户名/密码等明文形式保存,容易被盗。此外,如果企业的连接环境较差,可能会有电脑对企业的信息系统进行威胁。因此,应当确保虚拟专用网系统的安全。可以采用双因素认证方案和评估客户信息系统网络环境面临的风险的方式增强安全性。
(三)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能力
尽管持续审计系统能够以审计标准库为依据自动对交易事项进行判断,但是持续审计系统并不是万能的,对于许多例外事项仍需注册会计师进行专业判断。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掌握信息技术,对持续审计系统产生的大量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最终提高审计信息的质量。
参考文献:
二、审计风险的三种形式
1.评估审计风险。评估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接受某审计项目后,在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审计手段,所评估的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审计风险。评估审计风险主要与被审计单位本身的各方面情况有关。被审计单位的规模越大、经营性质越复杂、内部控制越弱、管理当局的可信赖程度越低,则评估审计风险也就越高。评估审计风险是导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和漏报的可能性,是客观的存在,它不受审计人员的影响和控制。
2.可接受审计风险。可接受审计风险是指审计项目完成后,审计人员或会计师事务所准备承担或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可接受审计风险主要受以下三个因素控制:①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承受能力: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承受能力越强,可接受审计风险也就可以越高。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承受能力则主要取决于事务所的规模、经济实力以及法律责任的承担能力等。②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使用者的情况: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使用者素质越高、范围越广,对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利用程度越高,可接受审计风险就越低。③行业之间的竞争情况: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越激烈,可接受审计风险也就越低。可接受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或会计师事务所主观确定的,其与评估审计风险的差异,即为需要主观努力的程度,是决定审计项目取舍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
3.终极审计风险。终极审计风险是指审计项目完成后所实际形成或审计人员实际承担的审计风险。终极审计风险主要与审计程序的设计和执行情况有关。审计程序设计和执行得越好,终极审计风险就越低。终极审计风险在数量关系上、理论上应与可接受审计风险一致,但实际上,它既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可接受审计风险,因为审计程序的设计和执行受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某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因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过中,应尽量按计划规范操作,以使终极审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审计风险范围内。
简而言之,评估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可接受审计风险是主观确定的,而终极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和主观努力的结果。因此,审计人员在决定是否承接某一审计项目时,可以将评估审计风险与可接受审计风险进行比较,然后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决定取舍。如果接受该项目,在审计过程中应尽量严格执行所设计的审计程序,使终极审计风险等于或小于预先设定的可接受审计风险。虽然终极审计风险取决于可接受审计风险,但并不完全等同于后者,它是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和审计证据的关系
1.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的关系。《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
性》第二条指出:“审计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简单地说,审计重要性就是错报的可容忍程度,其量化标准即重要性水平。也就是说,在重要性水平之内的错报,是可以容忍,可以接受的。因此,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评估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之间是反向关系,即评估审计风险越高,所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就越低,这样才能保证终极审计风险在一定水平内。反之,评估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高,这样可以节约审计成本。《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第八条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存在的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这里的审计风险指的就是评估审计风险。这一反向关系也可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即计划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越高,对审计工作质和量的要求就越低,在此条件下作出正确审计结论的可能性就越大,审计风险因而也就越低。
可接受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之间是正向关系,即可接受审计风险越高,所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越高,这样可以保证审计成本的节约。反之可接受审计风险越低,所确定的重要性水平也应越低,这样才能保证审计质量的控制。因为可接受审计风险越低,说明审计人员要求的财务报表错报的可容忍程度越低,则其重要性水平也应越低,才能满足较低的审计风险的要求。
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时,大多是由一个或多个以上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或大专院校发起设立,长期以来,会计师事务所“挂靠”再发起单位之下,显然其能否做到独立就令人十分怀疑,更难以表明其所持立场的客观公正性.这种传统管理体制严重阻碍了事务所功能的正常发挥,所以,国家规定所有的事务所在98年底要与原挂靠单位脱钩,向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发展。性质转变了,但其中遗留的问题却很多,因此,我们要随着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将审计推向市场,在行业协会的管理和指导下,树立风险管理的观念,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主体。
二、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
大量的审计诉讼案例说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背景对审计风险的形成有重要影响。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内控制度及管理人员的素质,管理方式等都会带来审计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委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委托业务的可接受性。
(一)客户品行端正,信誉良好。客户具有正直的品格,则出现差错和舞弊行为的可能性就小,固有风险就低;反之,固有风险就很高,即使扩大审计测试的规模,审计人员也难以使总体审计风险降低到社会可接受的水平内。
(二)应尽可能详细了解委托单位的业务状况。注册会计师面临着许多形形的行业,每个行业都有其经营特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务越复杂,审计的相对风险就越大,有时既使注册会计师能搜集到很多有说服力的审计证据,但也很难揭示经济业务的实质,因此,在承接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应充分估计这一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患于未然。
(三)对财务状况不佳的委托单位要尤其加以注意。过去大部分审计诉讼案都集中在陷入财务困境的审计客户。当其面临破产或偿债出现问题时股东或债权人总想把损失转嫁他人,而目前的法律常常判有赔偿能力的一方败诉,故这种客户的审计风险很大,一般最好拒绝;否则,执行较详细的审计,提高审计费用。
三、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提离自身紊质
社会公众对审计的要求与审计能力所达到的程度之间有一个期望差。审计由于所应用的工具和术手段的局限性及其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的影响,使得它在满足公众需求方面,始终处于被动位置,这也使得审计人员必然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而如何将这些风险控制在他们所能接受的水平内,对审计人员应做如下要求:
(一)树立风险观念。我国的审计人员数量虽多,但层次不高,即使有会计证的人员,但由于会计师事物所的长期挂靠体制也养成了一种墨守陈规,不求发展的工作态度,造成了审计工作质量的低下,加大了审计风险。因此,审计人员一定要把思想转变过来,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对审计的要求,增强风险意识,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高尚的品德,正直的人格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二)遵守职业道德要求。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包括在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方面应达到的职业标准。审计人员一定要理解和掌握这些标准,并在执业时严格遵守,这样才有可能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一般不会发生过失,至少不会发生重大审计风险损失。
(三)提高执业水平。审计的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报表的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这说明审计的结果是要做出判断。这种判断能力来自于审计人员的经验积累和专业能力,判断贯穿了审计过程的始终,因此,审计人员不仅具有执业所需的会计、审计、法律、税务,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知识,还需有实务操作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确立适当的收费标准.切忌只求经济效益.不问审计风险的做法
随着现代经济生活对审计意见的依赖程度及影响范围的扩大,审计业务迅速扩展,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也急剧增加,行业竞争日益加剧,许多执业人员却无视审计风险也随之增大这一问题,抢客户,压价收费。创收意识加大了收费的随意性,却严重削弱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准,缺乏了应有的职业谨慎,审计质量自然难以提高,因此注册会计师的收费应以服务质量,工作量大小,参加人员层次的高低为主要依据,同时也要考虑到市场风险的大小,按规定标准合理收费,增强审计工作的严肃性,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五、执行适应的审计秩序,建立健全审计质t控制制度
合理的审计要求制订合理科学的计划,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集中审计资源于高风险审计领域,确保识别所有重大差错或非法事项,最终通过审计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制度,把风险控制到尽可能低的水平。可以说,审计风险的防范本质上就是质量控制的问题。
审计质量控制的基本办法是制定和实施质量控制准则。它规定了审计工作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建立一套严密的,科学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在风险可能发生的环节严格质量控制,使审计人员的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事务所可以选择业务较全面的客户,审计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的注册会计师对每一重要客户的年度审计做出一份标准的审计工作底稿,以供其他人员执业时参照,这样既便于有效地理解准则,又有实例可供参照,提高了作业的标准化,减少了执业的随意性。
六、加强自我保护,促进有关法规的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