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的问题模板(10篇)

时间:2023-07-02 09:19:3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法律咨询的问题,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法律咨询的问题

篇1

21世纪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在生活上得到了更好的满足。也更加看重自己利益,那什么来保护自己利益呢,于是就想到了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利益。但由于很多人不了解应有什么法律来保护什么利益,为了解决这一现象,理所当然的出现了。

二、开题报告任务的主要内容

本网站页面使用Dreamweaver设计,动态功能使用ASP等技术实现,数据库使用Access,同时还可配合使用Photoshop、Flash等网页辅助软件。

主要要求如下:

1.网站页面布局合理,配色合理,效果美观。

2.能为网站访问者提供良好的交流空间。

3.能适当设置网站的不同栏目;每个栏目都可实现信息的和管理功能。

4.用户可以按不同条件搜索站内信息(可选做)。

三、已具备条件

1.具备条件

(1)在网上找到了一些所需要的资料(图片,文本等)。

(2)在学校的5个学期中已经学习了Windows Xp 、ASP、Microsoft Access和Dreamweaver开发软件。

(3)学习了Photoshop、Flash等网页辅助软件。

(4)通过老师提供的参考资料进一步自学各个软件的操作。

2.软件的介绍

(1)ASP

ASP是Active Server Page的缩写,意为“动态服务器页面”。ASP是微软公司开发的代替CGI脚本程序的一种应用,它可以与数据库和其它程序进行交互,是一种简单、方便的编程工具。ASP的网页文件的格式是.asp,现在常用于各种动态网站中。 ASP是一种服务器端脚本编写环境,可以用来创建和运行动态网页或Web应用程序。ASP网页可以包含HTML标记、普通文本、脚本命令以及COM组件等。利用ASP可以向网页中添加交互式内容(如在线表单),也可以创建使用HTML网页作为用户界面的web应用程序。

(2)Microsoft Access

凭借 Microsoft Office Fluent 用户界面和无需深厚的数据库知识即可使用的交互式设计功能,Office Access 2007 可帮助信息工作者轻松、快速地跟踪和报告信息。用户可以在网站上共享、审核和备份 Microsoft Office SharePoint Server 2007 列表上的信息。

(3)Dreamweaver

Dreamweaver是美国MACROMEDIA公司开发的集网页制作和管理网站于一身的所见即所得网页编辑器,它是第一套针对专业网页设计师特别发展的视觉化网页开发工具,利用它可以轻而易举地制作出跨越平台限制和跨越浏览器限制的充满动感的网页。

(4) Photoshop

Photoshop是世界顶尖级的图像设计与制作工具软件。图像处理是对已有的位图图像进行编辑加工处理以及运用一些特殊效果,其重点在于对图像的处理加工。在表现图像中的阴影和色彩的细微变化方面或者进行一些特殊效果处理时,使用位图形式是最佳的选择,它在这方面的优点是矢量图无法比拟的。

(5) Flash

Flash是交互式矢量图和Web动画的标准。网页设计者使用Flash能创建漂亮的、可改变尺寸的、以及极其紧密的导航界面、技术说明以及其他奇特的效果。

四、开题报告任务实施的思路与方案

1.实施的思路

(1)先在网上找到不同的,看看他们的前台分布,然后根据自己网站的需要设计有特色的网站前台。网站页面布局合理,配色合理,效果美观。

(2)通过不同的方法(如上网,看书等)收集网站所需要的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合理的处理。

(3)等找好各种材料后,根据需求,分析网站要实现的几大功能对模块的具体介绍:

①用户登入:根据用户的帐号、密码登入用户页面。(责任编辑:1011)

②法律咨询:解决不了的法律问题

③论坛:用于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交流。

④法律咨询回答:回答其他用户提出的法律疑问。

⑤站内法律搜索:输入关键字搜索相应要找的内容。

(4)因为网站有后台的需要,所以用Access建立数据库,并确立各数据表之间的关系和表的格式。

(5)测试网站功能是否可运行并完善网站。

2.实施的方案

(1)用Dreamweaver设计网站页面,并对网站页面进行整体布局,使页面布局合理,配色合理,效果美观。

(2)对网站要用到的图片用Photoshop进行合理的处理,使之符合网站需要的要求,看上去与整网站相融合。

(3)用Flash制作各种动漫、动画等,使网站更加生动现象。

(4)用Access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5)用ASP输入相应的代码,并建立起后台。

(6)测试网站各功能是否可以运行。

(7)进一步的对网站页面布局进行修改、完善和美观。

五、预期目标

使人们可以在本站找到自己在法律反面所需要的资料,并解决相应问题,能更好

的有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权利不受侵犯。

1.网站页面布局合理,配色合理,效果美观。

2.能为网站访问者提供良好的交流空间。

用户法律咨询论坛:用来法律交流。

3.能适当设置网站的不同栏目;每个栏目都可实现信息的和管理功能。

(1)用户的登入:用户登入后可以实现法律咨询,回答法律咨询问题,上法律咨询论坛等功能。

(2) 法律咨询:用户登入后,如有需要他人帮助解决的法律问题可以以问题的方法到该处,已待他人回答解决。

篇2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1本项目的内容

1.1项目的目的和意义

网上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网上免费法律咨询体现“便捷化”,能更加快速地为大众答疑解惑,也让更多的人们能够更加了解法律知识。其次网上免费法律咨询体现了“人性化”,网上免费法律咨询省钱、方便,让寻求法律帮助的人多了一条新的途径,让法律咨询实现以人为本的基础服务。最后网上免费法律咨询的体现了“效率化”, 网上免费法律咨询通过整理询问度高地法律疑惑,让咨询者能更加快速到自己有疑惑的法律问题。

1.2项目成果的主要内容、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

本项目研究主要内容是研究免费法律咨询网对基层实际的影响及如何协助法律工作者对老百姓和当事人答疑解惑,让法律更便捷化、人性化与效率化。因此项目组成员到柳州、桂林和蒙山等地进行实地研究。

(1)项目组成员到柳州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张贴海报等方式对大学生法律免费咨询网进行宣传活动。项目组成员与当地群众积极互动,让免费法律咨询网的群众基础更为广泛。

(2)项目组成员到桂林进行实地研究。通过微博等途径公布项目组成员在桂林宣传的时间、地点。项目组成员到商场、街道等地派发宣传单及免费法律咨询网相关内容的宣传册,并展开了当地群众对大学生法律免费咨询网了解度的问卷调查。项目组成员积极回答当地群众对本次宣传活动内容的问题。

(3)项目组成员到蒙山进行调研考察。通过横幅等方式让群众知道项目组成员开展活动的时间、地点。在现场设免费法律咨询点,项目组成员积极展示在柳州、桂林等地调研的照片等成果,耐心细致地向前来咨询问题的群众介绍大学生法律免费咨询网的相关内容。

2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解决的对策

(1)由于我们小组成员的法律专业学习知识的限制,我们对于网站制作等此类技术操作并不太擅长,为此,我们将寻求熟悉网站制作的相关专业的老师对我们的项目进行指导,还可以向本校了解网站制作的同学寻求帮助。

(2)我们成立的网站的容量有限,所以为了可以尽可能的把一些法律咨询的案例放到网上,公布更多的法律咨询信息,以更好地进行我们的项目研究,我们会在网站上设一个友情链接,链接到我们成立的一个贴吧,在贴吧上项目组成员已经搜集整理好的询问频率高的法律疑惑的解答。

(3)在进入居民社区等基层进行我们大学生法律免费咨询网的宣传时,虽然群众对大学生法律免费咨询网有一定的关注,但是居民们的反应不是那么热烈,反响不是很大:或者,有一些居民虽然对大学生法律免费咨询网感兴趣,但是对于进行免费法律咨询的实践操作并不清楚。为解决以上问题,我们决定要在宣传地点设一个现场的法律免费咨询点以供当地居民们可以直接咨询法律问题,从而让他们明白法律咨询的好处,鼓励他们多关注我们的大学生法律免费咨询网;还有,我们还要增强大学生法律免费咨询网的宣传力度,使大学生免费咨询网能更好地运作。

3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收获与体会

(1)现在已进入互联网时代,我们项目紧紧依托社会环境和结合小组成员所学专业的优势,通过讨论社会法律问题和发挥专业优势来研究大学生免费法律咨询网的实践性操作问题。我们一致认为,免费法律咨询的存在十分必要,它为人们了解法律知识和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提供了一个方便高效的途径,提高了人们的法律意识,激发了人们对法律的热情,这些方面都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的法治化发展。

(2)我们项目组最深的体会是创新创业项目的开展需要学会自主的学习,这是参加这个项目最大的不同与收获。回想整个活动的开展过程,我们不知不觉地提高自己了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强化了专业学习能力。整个项目的开展还需要团队合作交流,它不仅关系着项目开展的进度快慢的问题,而且关系到一个团队能否坚持到最后并取得一定成绩。在此次项目中,我们小组每个成员都发挥了自己的长处,沟通交流过程也很顺畅,使得项目的开展十分顺利,从中我们明白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篇3

1 求助者资料

1. 1 一般资料 李某,男,19岁, 未婚, 体态正常, 中专, 父母均为农民, 现在家务农。患有乙肝但具体病情不详, 家族中无精神疾病史。

1. 2 主诉 自从舅舅因为乙肝去世、母亲也有肝炎及知道自己患乙肝后出现紧张不安、焦虑、睡眠困难等症状, 不想干活, 与家人朋友交往减少, 不敢到医院去检查, 已持续近3个月。自己感觉这样下去不行主动来咨询。

1. 3 性格分析 自述性格内向、追求完美、胆小、朋友少、多愁善感、自卑、自理能力差, 遇到困难和疾患就不知所措。

2 心理诊断与原因分析

2. 1 心理诊断 临床资料表明, 其自知力良好, 逻辑思维清晰, 语言表达流畅。其主要问题是对乙肝的认知偏差及产生的预支性焦虑, 因疾病而诱发过度不切实际的情绪和行为反应。但求助者的知情意协调一致, 个性稳定, 有自知力, 主动求治, 属于心理咨询范围。

2. 2 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2. 2. 1 社会因素 重要他人(舅舅)因乙肝的突然去世, 并得知母亲也患有肝炎, 社会对乙肝的歧视。

2. 2. 2 心理因素 性格内向、追求完美等, 有不合理信念。

2. 2. 3 生物学因素 正值青春期与青年期的交界, 不能自我控制情绪波动, 又患有乙肝。

3 鉴别诊断

3. 1 与乙肝的并发症的鉴别 求助者虽没做相关检查, 但临床无症状, 大致不提示有肝硬化等情况, 但需明确检查。

3. 2 与精神病的鉴别 根据病与非病的三原则, 该求助者的主客观统一, 知情意协调一致, 个性相对稳定, 对自己的问题有自知力, 主动求医。无逻辑思维的混乱, 无感知觉异常, 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的症状, 因此可以排除精神病。

3. 3 与焦虑性神经症的鉴别 根据鉴别神经症与正常心理的标准, 该求助者的心理冲突属于常形, 与现实处境直接相联系并带有明显的道德色彩, 且紧张、焦虑的症状较轻, 社会功能轻度受损, 持续近3个月, 因此可以排除焦虑性神经症。

3. 4 与一般心理问题的鉴别:其心理问题已3个月, 时间较长, 有一定的泛化, 社会功能有一定受损, 可以排除一般心理问题。

4 咨询目标的制定

根据以上的评估与诊断, 依据心理咨询理论, 共同协商后制定如下咨询目标。

4. 1 具体与近期目标 通过面谈交流、直接辅导, 培养其自信心, 通过行为指导降低焦虑情绪, 并加强对乙肝的认识及应对方法的指导, 助其能主动明确乙肝病情, 改变其不合理信念, 减少自卑感, 建立和增强自信心, 运用所学到的应对方法和认知模式调适心理状态,正确处理乙肝的困扰。

4. 2 最终目标与长期目标 在具体与近期目标基础上, 通过深入咨询帮助其认识不足, 学会不断的调节自我、挖掘潜能, 最终达到完善自己的人格, 学会自我探索和自我成长, 具备身心健康和良好社会适应能力, 成为有用之才。

5 咨询方案的制定

5. 1 主要咨询方法和适用原理 采用合理情绪疗法, 具体程序:①心理诊断阶段;②领悟阶段;③修通阶段;④再教育阶段。

5. 2 双方各自的特定责任、权利和义务:(略)。

5. 3 咨询次数与时间安排 1次/周, 50 min/次, 共7次。

6 咨询过程咨询划分为三个阶段

6. 1 诊断评估阶段 (第1次)与求助者建立起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咨询关系, 收集相关信息, 诊断求助者是乙肝诱发的严重心理问题。确定焦虑情绪及行为为咨询目标, 并使求助者明白其焦虑情绪及行为具体表现的根源在于对乙肝产生的不合理信念而非乙肝本身, 制定咨询方案。

6. 2 咨询帮助阶段 (第2~6次)

①领悟阶段。②修通阶段:与不合理信念辨论、合理情绪想象、家庭作业、放松训练。③再教育阶段。

6. 3 结束与巩固阶段 (第7次)

7 咨询效果评估

7. 1 求助者的自我评估 在咨询后感到心理压力减轻了, 能正确面对乙肝, 积极去检查和治疗, 原有的焦虑、紧张不安、睡眠障碍等症状缓解, 能正常工作和交往。

7. 2 他人的评估 ①家人的反应:其情绪良好, 家庭和睦。②周围人的评估:都说他变得轻松了。③医师评价:积极配合检查, 认真了解自己的病情。

7. 3 咨询师的评估 通过回访和跟踪, 发现求助者心理和精神面貌有了明显的改观, 能够不断的纠正自己的错误认知和不合理信念, 积极的面对和思考乙肝防治问题, 逐渐改善了紧张、焦虑的情绪状况与自卑思想, 睡眠良好, 自信心充足, 工作和社交状态良好, 咨询效果良好。

8 总结

躯体疾病诱发心理问题的原因有自身、家庭、社会等方面, 应加强对求助者心理因素的重视、观察、研究, 注重用心理咨询的方法和技术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篇4

二、 开展法律服务、增强法制观念

我街道通过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各社区定时以黑板报的形式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方面的知识。努力营早良好的舆论氛围。社区设有“法律服务志愿者岗”定期与律师事务所联系,律师到现场为居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的问题。

三、 完善法律保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各社区形成社会法律保障体系,开展法律援助,积极维护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及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纠纷调解室、及时调解居民的纠纷;成立一个帮教小组。落实帮教对象和帮教措施。

篇5

一是认识不到位。近年来,“148”法律服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其应有的职能作用,但也存在对“148”法律服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现象,有的县区对开展“148”法律服务工作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行动上存有等、靠、应付等行为,弱化了“148”法律服务职能,导致“148”只作为解答法律咨询的一般电话在使用,没有充分发挥“148”在调解纠纷、维护稳定、替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等方面的协调联动作用。

二是宣传不到位。“148”统一改为“12348”热线以后,有些县区“12348”没有开通,仍沿用原有电话号码,致使有些群众不知道怎样打法律咨询电话。另外,有些地区对“148”热线整体宣传不到位,对上不主动汇报,对下不积极宣传,大众知晓度不高,“148”没有产生应有的社会影响。

三是管理不到位。全市七个县区因编制等原因至今没有单独设立“148”管理机构,而是与法律援助合署办公。工作人员多数忙于案件,没有专人接听热线电话。负责接待咨询的工作人员散杂,有的没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甚至有的县区把“148”作为安置即将退休人员的机构,致使答复咨询的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尽人意。

四是保障不到位。由于县区局经费比较紧张等原因,有的县区几个部门合用一部电话,不能及时有效的为人民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工作效率低。“148”开通时配制的电脑或严重老化,或被挪作他用,无法更新法规库,七个县区中除灌南的电脑能上网运行外,其他基本不能适应正常工作需要,这些状况严重制约着“148”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思考与对策

(一)主动争取领导的重视。“148”是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外宣传自己,全面提升形象,切实履行服务职能的一种形式。发展和完善“148”法律服务工作从某种意义上就是为司法行政机关提高社会知名度,树立良好形象的有效手段。因此,需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高度,强化对“148”法律服务工作的认识,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开展好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和完善“148”管理机制。要针对“148”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充实完善各项制度和程序,如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跟踪督查制,以及上岗值班制度、服务监督制度、咨询接待登记制度等,形成一整套完整、科学的运行体系,使“148”各项工作都按规范化进行操作,确保“148”工作人员能认真热情地接待群众的来电、来访,准确、及时地解答法律问题。

篇6

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司法考试A证,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研究生。

实习体会:

两个月的实习生活转瞬即逝,不知不觉就已经临近尾声。但不论将来我是如愿以偿成为了一名律师,还是选择了其他岗位,第一次在律所实习的回忆总是美好而深刻的。我会怀念在实习期间和中渡律所的所有律师及工作人员的欢声笑语;会怀念和律师们一起讨论和分析案件、撰写法律文书、审核各种合同、接待法律咨询的见仁见智;即便我们仅仅是对法律实务一无所知的实习生,当我们一起参与案件讨论时,中渡的律师们也不会对我们“幼稚的看法”有所轻视,我会感激这份包容和尊重;即便我们仅仅是在律所实习两个月,中渡的律师们对我们的指导也不会有所保留,而是放心地与我们共同处理案件,我会感激这份慷慨和信任,我们在和谐温馨的团队氛围中完成了理想中的法律实务学习。

杨同学

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司法考试A证,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研究生。

实习体会:

在律所实习,能够直观的感受法律的价值。无论是合同审查,还是法律咨询,出庭,都是在以法律为当事人解决难题。课堂中的法律内容抽象,难免理想化,在律所面对的都是一个个真真切切的案件,亟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是将法律具体化、实在化的过程。中渡律所是一个和谐的团队,这里有一群可爱的人儿先我一步领略了律师行业的酸甜苦辣,现在面面俱到的带我体验,跟我分享他们的宝贵经验,并提出珍贵的学习和工作建议。谢谢他们陪伴我度过这个倒地就会被灼伤的重庆酷暑,实习虽然结束,但我们不告别,因为总会再遇见。

实习内容

1.分析讨论案件

这是在实习期间做得最多的事情,当律师接到一个案子后,会把相关材料交给我们实习生分析,然后和我们一起谈论案件的详细情况,并询问我们对案件的看法。即便带着浓重“书生气”的我们在看待实务问题时经常陷入片面、主观的泥淖之中,律师也并未因此排斥我们的参与,而是真诚地为我们指出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看到了自己在应对法律实务问题时存在的不足,而且真正达到了“培养思考、分析问题的能力”的目的。

2.法律文书写作

法律文书的书写技能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折射出一个律师的专业水平,完成一份规范全面、思维清晰、逻辑严谨的法律文书绝非易事。实习过程中,我也接到律师交代的不少法律文书写作任务,包括状、答辩状、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等。起初只是简单地在网上寻找模板,再把案件的具体情况添加进去,但慢慢地,我也学会在法律文书的写作中融入更多自己的思考。例如律师曾交代我尝试向法院写一份法律意见书,在这次书写中,没有所谓的模板可供借鉴,只能用自己的论述思路向法院陈述法律意见并最终说服法官,于是我不得不将整个案件从头到尾分析并研究好几遍,因为仅仅对案件简单地浅尝辄止无法令我满意地完成这次写作,之后我绞尽脑汁写出了一份法律意见书为律师最终的版本提供参考,而律师也非常信任地接纳了我的意见,一个月之后得知法院最终支持了我们的法律意见时,我的内心无比欣慰。我一直认为,严谨是法律人最基本的素养,当自己真正尝试撰写法律文书时,我终于体会到在校时一位教授曾告诫我:一份严谨的法律文书的苛刻之处在于,即便是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随随便便决定。在律所实习时对法律文书写作的尝试无疑锻炼了我的写作技能和以法说理的能力。

3.审核合同以及公司章程

实习期间,曾协助律师完成数份合同以及公司章程的审核,这需要我们全面了解合同内容、明确合同目的以及弥补合同漏洞,尽可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避合同的潜在风险。而审核公司章程时,要详细将章程条款与公司法及司法解释进行一一核对,找出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进行纠正,并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合法且高效。

4.旁听法律咨询

实习开始后发现律所几乎每周都会接待一些来法律咨询的客户,我们觉得旁听法律咨询也能从中受教,于是在得到应允后也参与了法律咨询的接待。通常我们只是做笔记,仔细聆听客户的问题并观察律师如何解答,事后有疑问再向律师请教。但有时候接待的律师也会直接在咨询过程中询问我们的意见,让我们积极发言,这对我们而言更是一种难得的锻炼。应对法律咨询,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敏捷的反应能力和清晰的思维能力,同时也需要具备较为全面的专业知识,同一个律师可能会遇到不同领域的法律咨询问题,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方面,如果欠缺相应的专业知识,往往无法从容应对法律咨询。

5.旁听庭审

本科阶段曾经为了完成学校的实习任务在法院实习了几个月,因此旁听了许多庭审,但当初完全是站在法官的立场上看待庭审,在律所实习时也多次作为旁听人员跟随律师去开庭,旁听时多从律师的角度观察庭审,更加清楚律师在庭审中所需要具备的能力。实习中发现,并非律师只要在庭审中口若悬河就能得到法官的支持,事实上充足的证据才是律师在庭审中最有力的支撑,这意味着律师需要在庭前花费巨大的精力调查取证,而在庭审中则需要有条不紊地按照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言简意赅地向法官发表自己的意见,才能尽可能得到法官的支持,并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成作为一名律师的使命。

6.逻辑思维锻炼

在校学习期间,也会进行案例分析练习,和同学一起讨论时下热门法律问题,但因为先入为主的学生气息浓厚,所以提出的观点不免片面,甚至偏激。虽然律师总是代表一方当事人,但无论在还是答辩时,都必须考虑自己的见解对方会如何抗辩,因此总需要做两手准备,这就要求律师在思考问题时要全面考虑 ,而非孤立地站在一方角度看待问题。所以在律所分析案件,极大地激励了自己全面思考问题的能力。

在中渡律所,律师们会经常一起讨论案件。起初,当我们了解到案件事实时,一头乱麻,完全不知道该从何入手,更不用谈维护当事人利益了。经过慢慢摸索,发现任何性质的案件,理清案件事实是首要的,其次不同性质的案件,侧重点不同,民事和行政案件需要找出争议焦点,围绕争议焦点寻找有利己方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刑事案件需要了解罪名构成要件,从各个要件着手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刑事案件侧重程序和证据,所以往往涉及非法证据排除。

这于我们而言,是莫大的收获,虽然思维能力的训练并非一日之功可达,在这里进行的案件讨论却给了我锻炼思维能力的契机,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亦会遵循这样的思维方式,尽力解决我所面临的法律难题。

实习挫折

预料之中,我们在实习期间会遇到很多挫折。虽然在中渡所实习时工作并不算繁重,但由于我们住的地方离律所很远,因此每天都必须在重庆的高温之下乘坐公交车往返于律所和住处之间,这个过程一度让我们身心疲惫;

面对律师交代的任务我们时常倍感压力,在准备司法考试时也曾为各种难题头痛不已,但那时题目再难也始终有一份答案可供参考,实务中遇到的难题却没有事先预留的答案,只能自己慢慢摸索,甚至实务案例更加复杂,在接触的第一时间往往一头雾水;

理论知识与实务操作之间的巨大落差让我们常常错愕不已,我们在思考问题时习惯性将问题放置于理想状态中,却忽略了实务中无法避免的一些现实问题,因为实务中的法律案件并不像在校期间老师为我们设计好的案例分析题那么单纯,比如当事人可能没有想象中信任律师、执行中会遇到很多棘手的难题等等;

从学校这座“象牙塔”的保护中脱离,在步入社会时面临各种不适应,尤其是律师这一职业,涉及到的人际交往广泛,包括当事人、公检法系统等等,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不再纯粹,我们也不得不认真思考自己的为人处世之态以及如何应对形形的人……

篇7

    上海市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司法局批准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机构才能向公众提供法律服务,一家企管公司肯定是没有资格承办的。而职业律师24小时全天候电话解答也令人起疑。难道律师不必完成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只是接接电话?如果会员对律师的服务质量提出疑问,又或者律师提供了错误的法律信息,是公司负责还是律师事务所负责?

    律协有关人士认为,现在市面上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的收费标准在50元/小时—200元/小时不等,在律师事务所花费200元得到的服务和一个电话能达到的效果显然是不等值的,“一元”概念的炒作只会使律师行业的专业水平有所下降。而且,有的法律纠纷会进入司法程序,那样的话会员还是同样要支付高达2%的律师费。

    公司 仅仅是“中间人”

    对律协的疑虑,宗诚公司表示,他们仅仅在为会员和律师“牵线搭桥”,传递信息。虽然企业看来是中介机构的性质,但它只是一家咨询类的企业,并没有从事法律咨询或服务,没有违背任何法律规定。

    公司目前已经和沪上570多家律师所及律师中的20%有所接触,另外与台湾地区以及美国当地的律师楼也有签约,有大量律师资源,虽然不是“特别有名的律师”,但律师水平则可以保证同时能提高律师的利用率。

    而会员如果在免费咨询之外。进入了后面的一审、二审阶段,聘请律师的费用至少也会得到正常收费25%的优惠。此外,公司工作人员会24小时接听电话,但是如果会员在半夜打来,他们会和相关律师约定时间,由其次日打回,保证信道畅通,让处于相对弱势的个人和企业能得到性价比较高的法律服务。

    律管处 需要进一步调查

    上海市司法局律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这一新的做法他们也是刚刚才了解,正密切关注该公司与律师行业之间的关系。该负责人说,企业本身肯定是不能从事法律咨询服务的,因此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限定了哪些配套服务。

    由于该公司的会员制业务下月才展开,服务的质量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现在还不好说,还要进一步调查研究。

    新闻背景:“一元律师”下月推出

    据公司执行董事谢宗谨介绍,这是一项突破法律服务行业传统模式的法律保障计划产品,在美国已有450万户家庭会员使用,但会员制法律保障计划理念进入上海,这还是第一次。该计划将从12月1日起正式对外,目标人群是普通市民。

篇8

昨天下午,我正在律所参加一个培训。微信推送一个新好友添加提醒,对方说是同学介绍过来的,我就同意了。他没说自己的姓名,直接发来一条消息:“您好,请问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多少?”我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不回答,显得自己很高冷;回答,自己还要专门查一下。具体数字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从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能够查到。

这类问题的特点是:能轻易从网上或书籍中得到专业权威的答案。

能百度的问题,百度一下;能谷歌的问题,尽量不要问人。自己能轻易解决的问题,尽量不要问律师。

2休息时间问的问题

“深夜打扰了,我能咨询您个问题吗?”

审查完一份合同,已经凌晨了。刚躺在床上,手机响了,一个陌生的号码。对方介绍说自己是我某位朋友的朋友,希望能咨询我一个问题。我当时很累,就说了句:现在很晚了,明天早上你打过来吧。第二天整天对方都没有打过来,直到晚上十点多手机响了。我看是昨天的那个号码,直接挂掉了。

这类问题的特点是:咨询的时间不合适。律师的工作强度大,时常需要加班到深夜。疲惫不堪的情况下,接到这种咨询电话,即使是顾问单位,多数律师的内心也是崩溃的。

你都知道是深夜了,还好意思打电话过来咨询问题。

3不尊重律师的问题

“我把我的问题说一下,劳烦您看下?”

上次参加读书会,认识了一些书友,相互加了微信。当天晚上,一个书友发来一条消息:我把我的问题说一下,劳烦您看下。我回复:好的。接下来,对方连续发过来十多条信息,还有三张合同的图片。我真想回复一句:你就不能把问题全部写好,一段话发过来吗?合同你就不能发个电子版吗?

这类问题的特点是:刷屏,不尊重律师的时间。微信咨询最经常遇到的问题就是当事人刷屏。对方的心情我完全可以理解,可能比较急切。无论如何,刷屏是不太合适的。此外,你如果需要律师帮你看份文件,发个电子版吧。你拍张图片过来,律师怎么给你认真修改。

法律咨询,拒绝刷屏,有话好好说。

4律师也不知道的问题

“老徐,你说在哪个地方买房子比较好?”

这是今天刚发生的事情,也是促使我写这篇文章的直接原因。一个初中同学,去年结的婚。孩子还没出生就开始考虑以后孩子上学的问题了,问我在哪里买房子对孩子以后上学比较好。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发财了吧,房价这么高你都考虑买学区房了。

这类问题的特点是:律师也不知道。律师不是百事通,他们只是比较擅长法律问题。就算是法律问题,每个律师都有自己的专长,也有自己不了解的领域。你别指望从一个刑事律师那里得到公司上市法律问题的锦囊妙计,更何况是在哪里买房子的问题。

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咨询律师,最好是法律问题。

5可能触犯法律的问题

“律师,能帮我起草一份文物买卖合同吗?”

这是一个我在律师论坛上看到的故事,我庆幸自己没有遇到这样的法律咨询。当事人要求律师为他起草一份买卖合同,律师满口答应。对于律师来说,起草合同是非常基本的技能,何况是比较常见的买卖合同。问到标的物的时候,当事人说是他从一个农民手里淘来的,找人鉴定后发现是国家二级文物。现在有买家想买,为了保险他想签订一个书面合同。

篇9

【时间】第一场:2010年11月9日

第二场:2010年11月30日

【地点】第一场:浦东校区

第二场:金山小区

【主办】法学系团委学生会

【承办】法学系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及实践部

黄 滔(15980294604) 黄周端(15980206080)

卢瑞卿(15806038627)

【人员安排】1﹑法学系实践部、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8名

2﹑各班级青年志愿者抽调共30名

3﹑指导老师

第一场:王崇能 江瑶

第二场:王凤民 朱丹

【活动流程】

前期准备:

1、选调青年志愿者,确定人员;

2、通过系里联系指导老师(兼职律师)以及XX级专业实习单位联系法院法官等从不同角度进行法律义务咨询;

3、确定法律义务咨询的主题(可跟指导老师商量确定每次活动主题,如关于最近比较热门的网络银行帐户资金流失纠纷等);

4、围绕义务咨询的主题制作宣传单;

5、由宣传部制作好宣传海报、横幅等;

6、在活动开展前一周向相关单位联系适合的场地,向相关单位提交活动策划,并在活动开展前在相关地点通过相关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宣传明确的活动纲要和活动内容,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7、由负责人带领青年志愿者提前在活动地点准备好活动相关的道具,布置会场;

【活动安排】

1、根据原先分配计划,由相关的青年志愿者在活动场地张贴宣传画,分发宣传单,并向行人讲解这次法律义务咨询的目的,让他们积极参加这次的咨询活动;

2、邀请指导老师进入现场,开展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并分配专业同学做好现场笔录;

3、当现场咨询人员过多时,可安排青年志愿者及专业同学进行法律专业解答,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可先与咨询人员耐心地谈论关于其他方面的事务,待指导老师空闲再将咨询人员引导到指导老师处;

4、在活动地点开展向行人征集“让法律知识深入生活”大型签名活动;

【后期工作】 1、活动结束后,由青年志愿者整理现场并收拾垃圾,进行后续相关活动,在尽可能大的限度内宣传福建工程学院法学系。

2、安排相关人员对咨询人员及相关单位询问对于此次活动的看法和意见,进行统计,整理相关材料(包括策划、总结、心得、照片资料)及整理活动有关发票递交给系团委学生会。

【必备物品】1、一块空旷场地(长10m×宽5m);

2、宣传海报、横幅等相关宣传工具;

3、6张桌子及配套椅子15张及配套太阳伞等;

4、宣传单200份,宣传材料150份,宣传画2幅。

【经费预算】咨询场所租用费用、材料费、器材费用:200元

宣传材料等的费用:50元

矿泉水费用:50元

其他应急费用:100元

总计:400元

【活动效益】1、可为民众提高法律服务,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让民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提供有效的方法为民众解决纠纷问题

2、提高新生的学法兴趣,增强新生对法律的求知欲,提高学生的实践活动能力及法律知识水平

3、落实深化市民法制观念,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篇10

2004年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9件(其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67件,各乡镇、街道共办理42件),完成全年考核任务的109%,其中,刑事案件28件,民事案件81件;非诉讼12件,占11%,诉讼97件,占89%,结案88件,结案率80%。接待法律咨询811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23%。组织义务法律咨询宣传活动6次,征订《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挂图》37套。

(一)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1件,比去年有所增加。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援助制度不断深入人心,积极寻求法律援助的人数逐年增加。所办案件中以当事人自行申请援助的为主。

今年民事法律案件主要以劳动争议案件、三养(赡养、抚养、扶养)及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案件为主。劳动争议纠纷主要是受国家政策调整的影响,下岗失业人员不断增加,企业拖欠工人工资、不及时办理各种社会劳动保险,以及个别职工对政策不了解或不理解而盲目诉讼。劳务纠纷主要发生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三养”案件仍以老年人赡养案件居多,主要原因大多为多子女家庭部分子女互相推卸赡养义务;二是老人体弱多病,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子女为老人的费用发生纠纷,甚至打骂老人。

(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8件,比去年增长了75%。刑事案件增加的原因是由于《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法律援助制度的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增加。2004年案件来源仍以人民法院指定的为主,占案件总数的89%。主要是根据《法律援助条例》中有关规定,当事人自行申请法律援助使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来源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法律援助机构的批准率为100%,案件类别中未成年案件20件,占总数的71%;聋哑人犯罪的案件为5件,占总数的18%。已办结的刑事案件,律师的辩护意见被全部或部分采纳。

2004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首位。分析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是单亲家庭青少年犯罪案件居多,由于父母离异,相互推卸责任,让高龄老人照顾不懂事的孩子,又由于缺少父母的亲情和关心,渐渐被社会上不良现象所影响走上了犯罪道路;又由于家庭疏于管理,致使未成年人不读书,终日无所事事,上网闲逛时经不起金钱的诱惑,或受一些影视作品中暴力情节的影响而违法犯罪。盲聋哑人犯罪案件,以外地流窜到无锡的人员居多,他们在无锡无亲无友,自己生理上有缺陷没有文化很难找到工作,加之这些人大都是为了来锡“游山玩水”,因条件的限制而无法满足自己的需求导致违法犯罪。

(三)2004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法律咨询811人次,平均日接待接近2人次,主要是《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咨询接待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法律咨询的问题涉及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居前三位的是婚姻家庭类,劳动争议类,损害赔偿类,涵盖了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所接触的各类法律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婚姻家庭类:主要咨询夫妻双方应享受的权利义务、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数额标准。如何认定家庭暴力,受家庭暴力时如何寻求保护。同居与重婚的认定。子女探视权。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案件的管辖地。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时如何离婚。一方服刑如何离婚。赡养、老人再婚,老人住房所涉及的权利等问题。

第二、劳动争议类,主要咨询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投诉途径以及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试用期、服务期、医疗期的有关规定。单位拖欠工资、不交纳社会保险费该如何处理、工伤事故的认定及处理程序、赔偿标准等问题。

第三、损害赔偿类,主要咨询遭受人身伤害后如何要求赔偿,遭受人身伤害后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以及赔偿标准。

(四)围绕社会稳定大局 拓宽法律援助服务领域

1、今年全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为农民工讨要工资提供法律援助。据统计,已办理农民工讨要工资案件16件,解答法律咨询213人次,挽回经济损失近3.56万元。

2、发挥工、青、老龄、残等网络作用,利用其自身优势开展法律援助。以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情况分析

2004年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为xx件,全区社会律师承办x件,占全区法律援助案件的x%;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x件,占全区法律援助案件的x%;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办案x件,占全区法律援助案件的x%。总体看,法律援助专职律师承办案件比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少,其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专职律师数量较少,不能完全承办不断增长的全部援助案件。

三、受援人情况分析

2004年通过法律援助有x名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这x名受援人中,弱势群体和一般贫困者是主要援助对象。其中未成年人x人,占受援人总数x%;老年人x人,占受援人总数x%;残疾人x人,占受援人总数x%;妇女x人,占受援人总数x%;一般贫困者x人,占受援人总数x%。

四、2005年我区法律援助案件情况预测

为维护社会贫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对我区贫弱势群体总量和发案率的调查,结合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对受理援助案件条件的规定估算,明年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可达120件左右。

1、贫弱势群体是法律援助的主要受援对象。解决贫弱势群体打官司难的问题是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目的。从我区贫弱势群体的现状来看,xx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人均260元左右。我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有x人,群体总量较大,贫弱势群体自我维权能力较弱,一旦出现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事件,其难以独立解决,需要社会提供帮助。而且,贫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易于受到侵害,发案率较高,潜在案件数量较大。这就需要法律援助机构有充分的准备(包括经费保障方面)来维护他们的应有权益,以免使贫弱势群体因无法得到帮助而更趋贫困。

2、按照国际经验,一个国家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时,贫富差距将拉大,犯罪率将大幅度上升,因此由人民法院指派的刑事案件必将增多。

3、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全民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公民必将积极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弱势群体的公民将更加需要法律帮助,需要法律援助。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达到其维权的目的。

4、在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后,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更为重视,加之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起步早、起点高、发展较快,社会公众对法律援助工作有一定程度的认同感,这些都为有效地开展法律援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