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3 15:49:0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概念,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新《规则》的改进之处
(一)要求编制事业单位决算
新《规则》第四条增加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即要求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以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新《规则》新增了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十一条解释了事业单位决算的涵义;第十二条规定了事业单位决算的编制、审核和审批的要求;第十三条强调加强事业单位决算的审核和分析,规范决算管理工作。新《规则》要求编制事业单位决算将有利于加强事业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对财政资金运行质量的绩效、成本和风险的管理。
(二)取消了预算外资金概念,统一了预算内外收支管理
新《规则》第十五条对事业收入的解释,不再对资金区分预算内和预算外。即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对事业单位取得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全部上缴财政,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推行原预算内外资金综合管理。新《规则》新增第二十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这将有利于更加清楚地反映事业单位的支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新《规则》新增了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其中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第二十六条规定要求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此举将有利于事业单位通过对部门绩效目标的综合考评,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第二十七条明确提出加强各类票据管理,从源头上治理票据监管问题,防止国家税收和预算外资金流失。这三条新增的规定为加强统一预算内外收支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专用基金管理的修订
新《规则》明确规定了专用基金管理的原则,即“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强调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从而严格控制专用基金的支出程序,防范潜在的财务风险。同时,对专用基金内容的规定作了较大修改。新《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从而具有不同规模和不同社会功能的事业单位在购置、修理和处置固定资产时可以采取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在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上,将其范围限定为“非财政拨款结余”,即只能从非财政拨款结余里边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此外,实行医疗保险改革后,事业单位按规定标准计提的医疗基金将上缴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管理,单位没必要再设医疗基金,故新《规则》取消了提取医疗基金的规定。对专用基金管理这一章的修订使新《规则》更加完善,更符合事业单位实际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修订
1.固定资产的修订
众所周知,在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中,固定资产管理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新《规则》对固定资产管理作了较大的修改。新《规则》第四十条规定重新划分了固定资产标准,提高了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门槛: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1 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 500元以上),适应了办公现代化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时明细了固定资产分类:“图书”一类增加了“档案”;其他固定资产具体规定为“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取消了“建筑物”概念,采用了“构筑物”概念;取消了“通用设备”概念,采用了“一般设备”概念。
新《规则》第三十三条新增规定,容许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意味着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时恰当地采取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核算方法。事业单位提取折旧将有利于补偿固定资产价值,即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更新积累资金,从而促使事业单位加强成本核算和管理,真实反映其资产情况和经营成果。
新《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的资产除了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外,也包括在建工程。新增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在建工程进行了解释,并规定在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新增的“在建工程”科目可以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的核算:一是用于核算基建全过程;二是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时,可先通过“在建工程”归集安装费用,计算安装成本,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核算;三是涉及到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改建、扩建等支出中的资本化支出,在发生时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归集,完工时再结转“固定资产”科目;四是用于核算在政府采购制度下未列入基本建设项目的房屋构筑物维修、装饰等项目。
新《规则》取消了旧《规则》第二十九条关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的规定,新增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对资产处置、出租资产、出借资产和资产使用效率进行了规定,建立了资产的共享共用制度。
1.事业单位的性质
事业单位指从事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由国家机关出资建立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建立的,主要为社会进行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宗旨是公益服务。这些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建设的,并且单位的财政支出以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均不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 我国现有的事业单位主要有国家出资建立的。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的规定: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这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主要原因。
2.事业单位的分类
现有的事业单位主要分为十八类:卫生事业、文化事业、科教事业、教育事业、交通事业、城市公用事业、体育事业、社会福利事业、信息咨询事业、中介服务事业、勘察设计实验、地震测防事业、海洋事业、环境保护事业、农林牧渔水事业、知识产权事业和其他事业。将这些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仅能够使事业单位摆脱不必要的项目维护,还能促进事业单位核心项目的发展。
3.事业单位原有会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财务部门按照原有会计制度进行年度财务结算时,会出现财务收支状况不清楚的情况。事业单位对部分项目支出明细没有进行分类记载,使当年和往年项目收支出情况出现明显差异,容易造成财务报告失去可比较的性质,将导致事业单位对这些支出无法做出评估,容易对事业单位的考核造成影响。并且,相关项目的性质难以界定,会使支出资金难以划分,从而使结算结果不准确。针对这个问题,应该设置责任到人制度,对批准相关项目支出的负责人建立责任承担,明确相关项目支出情况,提高事业单位资金利用的合理程度,降低财务报告不合理程度。
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累计折旧计提的主要方式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按照规定的方法,在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对固定资产应计折旧额进行分摊。传统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只反映固定资产从购入到无法使用期间的原值,不计折旧,导致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实际损耗无法进行评估,使会计信息出现缺口。
2.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累计折旧计提的虚提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事业单位根据现今社会的发展情况和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对旧会计制度的改革,并且创新的提出固定资产虚提折旧概念,也就是事业单位在计提折旧过程中对单位的流动资产和基金的控制,不计算到支出中。同时提出固定资产提足折旧概念。当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固定资产情况是否能够继续使用,都不再进行计提折旧。并且,当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没有达到使用年限,但是已经不能使用的情况下,也不再补提折旧。对于已经进行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如果状况良好,能够继续使用,那么事业单位应该进行维护和管理,继续使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计提折旧不仅能够满足事业单位的正常支出预算,还能提升财务管理价值。这种创新性的制度反映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时间越长,其耗损价值越高。能够推动事业单位落实事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管理理念。
3.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方法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额是固定资产的成本,采用工作量法或者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工作量法:(1)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始值÷预计总工作量;(2)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年限平均法:每年应计提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始价值÷预计使用年限÷12。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种类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种类,名目繁多,而且部分固定资产专用性较强,进行折旧计算时,应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督,保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科学、合理。
4.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规定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种类众多,可以主要分为两个大类,一类是集中招标采购的固定资产,另一类是集中招标采购的固定资产之外的固定资产。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对集中招标采购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规定,而集中招标采购的固定资产之外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时可以参照其他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年限进行。事业单位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折旧所依据的年限主要参照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主要有:轮船、机械、火车、飞机和其他相关设施的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最低是10年;轮船、火车、飞机以外的运输工具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最低是4年;房屋等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最低是20年;电子设备固定资产的使用最低年限是3年;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最低为5年。对于事业单位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时,相关部门应该进行严格审查和复核。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累计折旧计提中存在的问题
1.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使用短期计提折旧制度,要求事业单位进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按月为单位进行,提高了事业单位财务账目清晰程度。这种方式使事业单位每个月都要对自身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核算,将事业单位财务物账目明细细分化,但是这项工作的工作量很大,极大增加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量,直接影响到事业单位其他项目的进行,不利于事业单位的发展。对此,应该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提高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例如:可以将财务管理部门进行分组,将财务工作按照项目重要性进行划分,并且安排专门人员进行专项项目的财务管理,将财务负担分化,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只有提高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才能保证事业单位开展的各项工作的进度,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2.事业单位自行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已经用旧,或损坏情况的固定资产有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按照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可以进行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可以根据自身单位情况和资产的状况进行自行确定,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处理权限。这种方式容易让部分事业单位谎报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给国家资金投入造成压力。因此,对于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该项漏洞,应该建立审核制度,对固定资产的折旧状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这样才能提高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率,防止部分事业单位虚报情况。
3.合理选择折旧计提方法
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算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折旧计提方法。对折旧年限、折旧总额等各方面根据固定资产的状况进行具体分析。对于折旧方法,年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属于直线法,而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属于加速折旧法。例如:现今社会,科技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电子产品的淘汰率较高,对此类固定资产,应该采用加速折旧方法,使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更加科学、合理。
4.准确进行固定资产消耗评估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1
固定资产是广播事业发展业务活动的主要物质条件,是促进广播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及物质保障。固定资产核算,是指在一定的财务时期,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值、记录的财务处理过程。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主要组成,随着广播电视行业的迅猛发展,固定资产的核算及管理工作关系到最终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顺利开展与否。
一、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问题
(一)缺乏概念
对于固定资产,不少工作人员对此缺乏一定的概念认识,自然就对固定资产缺少一定的维护意识。广播电视行业是最终服务于大众精神世界的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意识的淡薄,对于固定资产影响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重要性了解不足,最终会出现无人管理或无人维护、互相挪用的现象,最终使得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二)欠缺制度
固定资产如果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会造成各环节的问题出现,比如盲目购买、无人管理、随意挪用。在部分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后,该做折旧处理的没有及时处理,会导致后续的财务工作无法进行,财务方面会出现坏账或长期挂账处理,造成资产账务与实际不符,损失不明。对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来说,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后果。
(三)缺乏方法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众多,但往往缺乏有效的方法去进行后续的管理及追踪,导致很多固定资产不明下落。广播电视行业很多时候依赖于固定资产依存,因此固定资产的管理没有有效的方法来支撑,会使得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工作量加大,增加了固定资产使用的风险。
(四)历史遗留
历史遗留问题若得不到解决,后续的事情会无法开展。比如之前广播电视工作领导运用固定资产的价值来作为业绩的参考指标,对固定资产的清点问题流于形式,未认真对待其固定资产管理与折算问题,而且广播电视行业设备多是流动性较大,导致很多资产处于挂账实已丢失损害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种历史问题如果不及时处理,相关工作人员已离职,证据不可考,最后的损失不可估量,固定资产也无法进行核销工作,对于之后的固定资产核算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容易导致账目数据失实现象。
二、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策略
(一)管理到位
1.管理机构
从体制上,广播电视行业应设立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机构,进行固定资产的专门科室专人处理。决策领导要对固定资产的引进进行可靠论证,对大型固定资产的购置、折旧、减值处理要进行决断;固定资产管理科长要由技术人员担任,进行日常固定资产的维护及管理制度的执行者与组织者,对于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情况要做到负责,避免购置太多同类固定资产导致闲置浪费情况,也避免过分限制采购导致使用率过高,加速固定资产折旧情况。固定资产管理科员要做好日常登记记录,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责任制,做到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使得固定资产安全性得到保障,更能发挥固定资产在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用的性能。
2.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落实其监管工作,加强日常的固定资产监管落实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大力发挥固定资产制度的作用,发挥固定资产的自身效益。只有真正实行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制度,为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积累节目成本的计算材料,才能真正使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实现制度化及规范化,为之后的产权制度改革提供科学依据,使得固定资产有规律可循、公开公正透明化管理。
3.管理人员
固定资产的管理与相关会计人员的素质及业务技能有极大的关系。因此,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一是要做好财会会计人员的意识教育工作,选拔业务素质高、技能专业的会计人员去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另外要加强后续会计的人员的专门业务教育培训,使他们的业务技能随着国家会计准则的变化而不断提高,适应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做到财务会计操作专业化、规范化。
(二)加强成本核算
1.固定资产折旧核算
根据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规模大小、单位资本密集、单位技术密集的不同程度及资产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适合的折旧方法。把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作为产品单独成本项目?即在会计系统会计分录中从制造费用分解出来?增设折旧费用成本项目,这样做的好处是结合企业实际,更能做好固定资产的折旧记录工作,为固定资产折旧核算工作带来了方便。
2.固定资产减值核算
要增强对固定资产减值的认识,了解并把握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结合广电的费用及广电利润核算、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的认识,搞好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工作。对于部分固定资产减值异常情况,如具有可收回价值却不得冲回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要另外登记以作后续备查。
3.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核算
要严格区分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属于哪一类的支出,是资本化支出还是费用化支出。在自有固定资产或固定资产租入的更新改造?或者固定资产修理实际超过修理的意图,致使固定资产修理成为改良行为时?要将更新或改良发生的净支出确认为资本化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只有明确区分后续支出的类别才能避免资本化和费用化支出的会计核算混淆。
三、结语
固定资产在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资产占比稍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及最终使用的效益Q定着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未来企业化发展。针对固定资产缺乏认识、缺乏管理方法、欠缺管理制度、存在历史遗留等问题现状,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要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做好固定资产的机构、制度、人员管理与折旧、减值、后续支出核算工作水平,并加以改进,促使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企业化的财务管理工作有效地开展。
参考文献:
目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主要由《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共同规范。在其准则和财务规则中规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该定义描述了事业单位资产的三个特征:(1)是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2)能以货币计量的;(3)是一种经济资源。这与目前理论界对资产的定义是有差别的。正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的《论财务会计概念》第三辑《财务报表的要素》中指出:“资产是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所取得的或加以控制的。”其重要特征有以下几点:(1)资产蕴涵着可能的未来利益;(2)特定个体能借助它获得利益,并对其他方面之取得它加以控制;(3)使个体有权取得或控制利益的交易或其他事项业已发生。
实质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的《论财务会计概念》关于资产的定义不仅适用于企业,还适用于非盈利组织。其理由主要有二:其一是企业和非赢利组织所需的资财都从各种来源取得,其二是资财或资产是企业和非盈利组织生命所系的血液。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在其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明确公共部门(包括政府)与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基本是一致的,即资产具有获得未来的经济利益和权属性两个特征。
由此可以看出,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其部分被划归企业,部分被划归政府或非营利组织,因此作为其拥有的资产和其他实体所拥有的资产是同质的。都应是一个实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实体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实体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资源。
二、关于事业单位资产范围的问题
(一)财务规则与准则及制度不协调之处
首先,关于存货的定义不一致。财务规则称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而在准则(试行)中规定的存货是事业单位在业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或者为销售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实质上,存货区别于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一个实体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
其次,关于固定资产的定义不相一致。财务规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准则(试行)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但对规定的标准没有进行说明。
(二)现行财务规则与准则及制度涉及资产的几个重要问题
1.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问题。根据现行准则和制度,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在使用过程中也不计提减值准备,而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修购基金,专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这样导致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与现时净值随时间推移相差越来越大。而且,由于固定资产的损耗不能在成本中得以体现,必然导致成本费用,虚增赢余。再者,修购基金的提取与固定资产的损耗没有必然的关联,从而不能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影响会计信息的提供。2.基本建设会计游离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之外。现行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没有对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事项做出规范,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中对基本建设拨款收支及结余的核算有所涉及,但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明确指出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三者之间的核算口径不相一致。
3.资产减值的计提问题。资产预期能否会为实体带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重要特征。如果某一项目预期不能给实体带来经济利益,那么就不能将其确认为实体的资产。比如,事业单位在年末检查存货时发现存货毁损、无望收回的债权等情况,应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以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因为根据资产的定义,上述项目已经不能给事业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将其继续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上必将导致会计报表反映的资产价值有“水分”,从而导致不能揭示资产潜在风险,并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决策提供相关的信息。
4.投资核算过于笼统,不够细化。现行财务规则和准则对对外投资的核算过于简单。没有区分长、短期投资,没有细分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因此不利于加强事业单位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几点建议
一、引言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交通运输设备等,所需要清查的这些固定资产在行政事业单位的总资产中占了很大的比例,管理好这些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固定资产清查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占了很重要的位置,将固定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一一找出,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去解决对于管理好固定资产是刻不容缓的。本文就固定资产清查中存在的固定资产流失、报废问题和使用年限等问题作出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
二、固定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国出台了许多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管理的法规,但由于缺乏经验,这些法规中仍存在一些漏洞,再加上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固定资产清查管理的松懈,使得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清查管理人员利用职位便利通过固定资产为自己谋取利益,造成了现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管理方面漏洞百出,不利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管理,其中较大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固定资产的流失
随着经济的发展,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固定资产的投入加大,固定资产所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比例也越来越大,同时也加大了固定资产清查的难度,许多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位之便,偷偷挪用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甚至将单位的固定资产占为己有,造成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大量流失。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固定资产清查管理方面的不足,使得这种行为变本加厉,固定资产流失的越来越严重,大大损害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利益。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
固定资产的报废是固定资产使用的一个必然的环节,随着固定资产的报废,意味着新的固定资产将代替报废的固定资产。虽然行政事业单位加大了对于固定资产的资金投入,但这些固定资产却报废的越来越快。这是因为由于固定资产清查的不全面,使得许多人公物私用,例如公车私用、私自使用行政事业单位的电话、电脑等。这些行为都加快了固定资产的报废。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固定资产的投入越来越多。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众所周知,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在购买时一般都会进行大概的估计,以此来计算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即使固定资产具有大概的使用年限的估计,但由于固定资产清查方面存在的漏洞,使得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机可乘,大量使用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共设施,且在使用时不爱惜甚至故意毁坏这些固定资产,大大缩短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甚至在固定资产清查时,一些清查人员为了一己私利谎称固定资产已经报废,将还未报废的固定资产占为己有。无形之中也缩短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这对于固定资产的清查来说也是损失很严重的一部分。
(四)固定资产的账实不符
固定资产的账实不符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物无账,主要表现在对于固定资产的增加,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疏忽,使得该项增加的固定资产没有入账,形成了账外物;二是有账无物,主要表现在当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已经转让或报废时,由于固定资产清查人员的清查不全面,长时间不进行清查等失误,导致固定资产与账簿的严重不符;三是资产核算的不规范,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固定资产清算管理的不完善,没有建立完整的核算体系,导致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核算严重不规范,例如会计科目的错填,总账与明细账不相符等问题,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算的问题逐渐变大。
(五)保护固定资产的意识薄弱
固定资产的大量损失和被私有化,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对于固定资产保护的意识薄弱也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许多的行政人员认为固定资产存在与否与他们没有关系,甚至认为固定资产可以作为自己的私有物品,且因为固定资产的清查人员对于保护固定资产的意识同样薄弱,甚至知法犯法,对于清查工作不认真,助长了一些人员挪用固定资产的风气。
三、固定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方案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的大量损失,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投入不断加大,固定资产占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的比例也越来越大,其管理也变得非常困难。因此,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使得单位固定资产能够物尽其用,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明确各工作人员的职责,使得固定资产能被合理有效的使用,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清算管理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摸清资产“家底”,防止资产流失
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支持相关事业单位履行各个职能、维持各单位部门正常运转、进行相关专业活动等事项的经济基础,其来源主要为各级财政拨款,这就使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划拨成为我国财政支出的主要消耗。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逐渐增多,数量的增加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对症下药,提高手工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效率、推动资产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成为当下事业单位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1.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简要概述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也在不断的发展变革之中。之前的管理制度已经不再适应当下固定资产的管理,尤其是对相关事业单位财务部门的相关管理工作必须随着我国相关政策的变革及国内、国际形势的变化而变化,与时俱进。下面文本将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相关概念进行概述。
1.1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概述。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指的是各个事业单位进行相关工作的经济基础,通过国家财政拨款完成各事业单位进行科研项目、业务工程相关工作的主要资金。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满足具有一定的数额标准,一般固定资产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或者大批量同类物资耐用时间超过一年以上不满足固定标准的物资,也可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另外,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还具有一定的财产特征,物资必须属于非流动的可长期使用的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其成本进行折旧时一次性列入当期支出,不采用分期折旧。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来源主要分为三大类:第一,来源于事业单位自身的资金投入;第二,通过融资筹资租赁获取固定资产;第三,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捐赠。
1.2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其工作本质。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主要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根据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规定的标准和对固定资产的分类进行固定资产目录编制,以此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第二,对于对外投资的固定资产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报批;第三,对于需要报废和进行转让的固定资产,需要得到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另外,对于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进行报废和转让时,需要通过相关部门进行鉴定批准后,报批相关部门进行管理。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进行报废、转让时的变价收入需转入修购基金。第四,对固定资产的清查需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查,最后在年终前需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保证固定资产账目清晰。对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本质,具有公共性、非营利性、无偿占用性和国家财政支持的特点。
1.3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意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管理工作需要进行变革管理。结合实际情况来说,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提高管理效率、有效发挥各种事业单位的效力、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对于保护相关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也很重要。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对于构建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有客观性需求;也是转变我国管理观念的基本要求,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对于提高我国资源利用率提高管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是我国合理进行资源配置的根本要求。综上所述,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于我国各事业单位日常管理活动的展开,以及我国经济的发展资源合理配置都具有重大意义。
2.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实行也需要与时俱进。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下面本文将针对主要问题进行分析。
2.1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薄弱,浪费现象严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但有些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存在“重购置,轻管理”的观念,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薄弱,导致浪费现象严重。随着我国近几年来对相关管理工作的改革,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已经有了相应的起色,但是由于固定资产的管理效益并不关系到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许多管理者缺乏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管理工作不足,固定资产浪费现象严重。思想不到位导致管理工作的不到位,管理人员认识不足、思想意识较低也是导致管理工作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
2.2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分类不清。目前对于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分类是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细致的进行固定资产分类是更好的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型号、大小、类别不一,管理工作的进行难度较大,加之管理工作程序繁琐,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更加复杂。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分类不清,严重影响了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的进行。
2.3固定资产盘查制度的缺失。经济的发展,各种事业单位类型的增加使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难度不断加大。我国事业单位数量的增加,使得财政性资金迅速增长。这就更加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不定期盘查,但是由于相关事业单位并不重视固定资产盘查制度的制定,导致固定资产数量不清,账实不符,账面价值与固定资产实际价值有差距,不能对固定资产进行准确的估计。固定资产盘查制度的缺失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2.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管理工作开展滞后、责任不到位。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主要是由财会部门和物流管理部门共同管理,但是相关工作人员对资金的管理偏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相对较轻,导致管理工作滞后,工作人员监督不到位更加剧了管理工作的难度。固定资产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使得内部控制不到位,阻碍了管理工作的进行。
2.5固定资产账务登记不健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账务登记是核实固定资产的主要依据,固定资产账务登记不健全导致管理工作的开展受阻,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都有阻碍。
3.解决我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问题的相关解决措施
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进行需要多方面的支持,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以下解决措施。
3.1做好事业单位定期清查固定资产的工作。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是一个动态运行的过程,因此必须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盘查、清算。随着我国各类事业单位的不断增多,我国进行相关清算盘查的次数就要增多。科学、合理的进行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对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周期,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都有重大影响。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对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重要意义。
3.2强化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监督工作。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监督工作对提高管理工作效率,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十分有效。同时,提高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监督工作有利于提高盘点效率,保证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缩小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的差距。
3.3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进行,有赖于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随着我国经济技术的不断发展,提高了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技术要求,尤其是对计算机技术的要求。因此,必须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相关工作技术与时俱进。
4.总结
总之,随着我国经济技术的不断发展,必须加强对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优化管理模式,建立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推动各事业单位的发展,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作者单位:鞍山市教育局财会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固定资产是供企业正常发展的重要内容。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也逐渐增加。但目前在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处理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降低了工作的效率。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发展,提高单位的效率,必须要对其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进行安排。
一、固定资产核算中出现的问题
1.固定资产概念不清晰
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设备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称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如果设备的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但价值没有达标的设备也可以称作固定资产,这些都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辖范围。但是在目前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对设备的基本价值进行计量,单纯地认为只要是大型的物件都属于固定资产,而且没有进行相关的固定资产计算,这就使得在固定资产清查中很可能会出现许多错误。
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购买人在购买时应当将购买的费用直接用作企业当期的支出,在会计处理中根据交易情况添置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等科目。但是有一些行政单位在固定资产的处理中,没有将交易中的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处理,没有计算发生的相关损耗,时间越长就会出现更多的账面偏差,不能够如实地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
2.固定资产处理不完整
在固定资产核算中,行政单位要根据相应的资产和基金来反映资产的整体价值,没有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来进行会计处理,这就使得有一些使用年限在几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在会计账面上只反映了当初的原值,与实际价值相差甚远,这样无法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会出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虚增的情况,而且还会有一些固定资产因为保管不当出现了损坏、闲置而无人问津,这又会给固定资产核算带来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有一些是通过捐赠等其他渠道获取的,对于这些固定资产来说,会出现责任人不认账、不及时批注等问题,这就使得在固定资产清理中出现了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无序状态。
3.固定资产监督弊端
就我国目前的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内部缺乏对于固定资产监督机制,形成固定资产闲置和资源浪费的情况,让行政单位的资产和使用的资产出现较大的偏差、另一方面,一些行政事业单位比较看重固定资产的购置,往往认为只有企业拥有了更多的固定资产才能说明企业的整体效益,而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缺乏考虑,出现了固定资产的占用权、处置权等与部门脱节的情况,严重的话还会出现部门之间为了争夺固定资产产生小集体利益思想的行为。
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的改进建议
1.提高固定资产核算的价值标准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要实现固定资产的准确核算,应该根据当前市场上出现的产品的实际价值和工作的需要,让单位的固定资产和会计税法保持一致。就目前的行政事业单位,应该采用“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固定资产价值在2 000元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原有物质形态基本保持不变的有形资产”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标准。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中国固定资产价值没有达到固定标准的,不应该计入固定资产的使用范围之内,在物品购置的过程中给应该列入办公物品等科目方便管理。
2.完善固定资产的监督机制
我国现在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包含了多种会计元素。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而言,有关管理部门应该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还应该加强对于固定资产在企业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从第三方手中获得的固定资产,应该在当地的固定资产部门及时进行申报,使其对固定资产进行认定,简化固定资产处理的各个程序。
3.改革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
面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出现的固定资产真实价值不能反映的情况,可以建议企业根据相关的会计制定进行修正,根据企业核算固定资产的实际方法调整在固定资产核算中出现的各个问题。比如说对于一些有损耗的固定资产,应该派专人对于出现损耗的原因进行详细地审查,明确是否有费用补偿,最大限度的保证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此外,随着现在企业的交易越来越多,固定资产科目也更繁多和复杂,所以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细化固定资产的各个科目,让企业的固定资产实际核算中有理可依,不再单纯使用年限平均法等核算方式。
三、总结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出现的各个问题,企业应该根据每一个问题出现的原因和特点进行深入地分析,选择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固定资产核算的方式,提高企业的固定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行政事业单位不必要的费用,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的长久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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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战鹏程.关于固定资产核算的探讨[J].中国外资,2013(18)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发展迅速,很多业务内容已经超出了原有的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范围,2012年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指导会计核算,规范财务行为有很重要的实践意义,这次修改的会计准则规范,给财务人员在业务处理方面提供了有利的理论支持。从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体系的结构来看,会计制度分为一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特殊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特殊的会计制度包括医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地质勘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七个特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特殊会计制度是在一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特点和业务特殊性进行修改而来的。笔者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了一些了解,目前只有医院会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紧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修改而完善了本行业的会计制度,其他特殊会计制度仍然维持原来的会计指导规范,没有及时修改。 这在实际应用中给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在政策选择和业务处理方面带来了很多困难,非常需要财政部门结合事业单位的新会计准则和业务实际制定特殊行业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指导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处理,提高相关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有用性。本文仅就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面在新会计准则制度下给各类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带来的变化和突出问题做简要的分析。
一、一般事业单位中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政策的变化
(一)引入计提折旧制度的现实意义
修改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最大变化就是加入了权责发生制的概念。与原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比,虽然在固定资产相关科目设置与业务处理上没有太大的本质上的变化,但是引入了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方法。一方面是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大趋势,实现我国政府财务信息与国际接轨,另一方面也是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外部管理的要求。我国事业单位不仅仅在国家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有重要的作用,而且很多事业单位积极的参与市场竞争,逐步成为具有行业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市场经济参与者。这次会计政策的修改正好适应了环境的变化,尤其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政策,更能真实的反映我国事业单位中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客观的描述了资产的使用过程,从而向社会提供更加真实的财务数据,为社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经济决策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
(二)在会计实务操作方面的变化
在新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科目设置方面,将以前所有者权益类的科目“固定基金”修改为“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笔者认为这两个科目在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一级科目涵盖的内容更加广泛。而真正有巨大改变的方面是计提折旧的会计政策,该政策要求以固定资产的成本作为折旧依据,在不考虑残值的基础上,按月计提折旧,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固定资产净值就是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的账目价值,通过折旧的计提更加真实的反映了单位的固定资产规模和价值,提供更加准确的财务信息。
二、新制度下应用计提折旧政策产生的问题探讨
(一)特殊行业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政策的缺失
目前7种特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仅有高等学校和医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修改进行了自我完善,其他5种制度仍然按照原有的制度执行。笔者通过对这5种未调整的会计制度的分析,只有测绘和地质勘查会计制度中有计提折旧的描述,而其他的行业没有相关内容。这两类行业涉及生产经营的成本核算,因此含有折旧成本的概念,但是就其本身也没有像医院会计制度那样按照购买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分为财政补助和自有资金,并将不同的来源进行差异化折旧分配的会计处理,只有自有资金部分才能分配计入经营成本,而财政补助部分只能冲减基金。笔者认为,不及时修改全部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不利于新形势下的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事业单位填报决算过程中,会造成科目混乱的局面,也不能真实准确的反映全部事业单位的资产使用状况,不利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要求。
(二)事业单位管理水平不高,折旧计提不及时,会出现帐卡不一致的情况
很多基层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计提折旧意识不是很强,容易造成计提不及时,或者不及时更新固定资产卡片折旧信息,造成帐卡不一致的情况。在对原有固定资产按照折旧政策进行补提的过程中,由于业务量大容易出现漏提现象,或者出现帐卡不一致的情况。这些工作失误都会给以后的固定资产管理带来很多麻烦。事业单位财务人员需要认真对待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工作,保证固定资产的帐卡一致。
(三)折旧计提方法缺乏灵活性
新会计准则在计提方法上给出了两个选择,一种是按直线法进行折旧的计提,另外一种是按照工作量计提。这两种方法无法满足事业单位在衡量固定资产使用程度的要求。比如科研单位是固定资产使用率比较高,淘汰的频率也高,应该采用加速的折旧办法比较科学合理,但是采用工作量法进行计提实际操作难度比较大,无法就工作量进行科学的衡量。因此,在实务中,财务人员大都采用直线法进行计提,只不过在折旧年限的估计上缩短一些,但这样处理不能真实的反映资产的使用进度,也无法实现收益与费用的配比统一。
三、针对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改进措施的思考
(一)加快不同行业会计制度的统一
国家财政部门要加快对特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实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统一和完整,特别是针对一些事业单位同时具有对外经营与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相混合的情况,要明确对于不同来源的资金形成固定资产的折旧核算方法,准确反映事业单位的经营成本水平,有效防止错误计提折旧带来的成本费用与收入的不配比,也便于提供统一的财务决算信息,方便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
(二)加大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提高财务人员的核算和管理能力
事业单位应该通过举办培训班和组织业务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财务人员也要加强自身的学习,树立计提折旧的思想意识,加强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沟通,定期核对固定资产余额和折旧值,保证单位的固定资产帐卡数量相一致。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及时监督检查事业单位的计提折旧情况,督促辅导事业单位落实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工作,保障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效执行,提高基层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三)探讨引入更多的折旧计提方法,适应事业单位的资产使用状况
鉴于目前事业单位的情况,可以进行折旧方法多样化的研究,尤其是针对科研类的事业单位资产使用率高,折旧快的特点,设计出符合这类单位实际情况的折旧办法。事业单位的一线财务工作者也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对财政部门反馈实际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参与对事业单位会计政策的改革工作,为财政部门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
四、结束语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制度,是保证事业单位财务信息有用性和完整性的重要手段,对我国政府提升整体财务信息的国际化水平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尽管在一些领域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经过不懈的努力,一定会实现制度的逐步完善,推动我国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健康,长久的发展。
参考文献:
新准则、新制度针对近年来财政部门实施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改革、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要求,对照旧准则、旧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重点解决单位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与财政管理不相协调、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以满足事业单位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
新准则、新制度创新性地引入了“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明确规定基建数据并入大账,准确界定了财政收支核算口径,细化资金性质,增设“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等科目,加强了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与约束性,突出并强化了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统一捐赠、无偿调入的计量口径,还首次提出了资产的“名义金额”的概念。同时进一步完善会计科目体系,改进和优化了财务报表体系与结构。新准则、新制度的修订与实施促进了事业单位会计标准的内在一致性,提高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对加强和促进事业单位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实现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与财政政府预算管理的双重目标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商榷的问题。
二、事业单位执行新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固定资产的核算方式
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可以通过计提折旧或修购基金的方式来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简而言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就不再提取修购基金,两者取其一。这两者在核算内容与核算目的上没有冲突,都是为体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原则。但在核算基础上有所差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一种“虚提”的概念,是为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实际耗用情况,以体现资产的实际净值。实际会计处理多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已开具全额资产发票但支付时保留质保金的核算除外,其会计处理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按资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一次性进行全部处理,而在提取折旧时,不再通过支出科目进行核算;修购基金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分期计提,直接列支当期支出,它提取后的使用更多是为固定资产的购置、大型维修而做准备。这样容易造成修购基金的收支同期不配比,从资产负债表中也难以直观地反映出资产的实际使用程度。特别是当已提取的修购基金不足以抵补当年购入的固定资产价值时,对事业单位的营运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此外,新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无论是事业用,还是经营用,在购入时统一按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处理,这样虽统一了资产的核算基础,但对经营性资产一次性列支与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经营支出应与经营收入配比”的规定相冲突,也不能准确的反映事业单位经营活动的盈利情况。
(二)固定资产及其折旧的计量与确认标准
新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包括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对动植物缺乏明确的界定,日常管理与核算难度较大。加之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动植物的购置使用目的不同,对其核算、确认的标准也不一样。如展览馆中的动植物与实验室中用于各类科研实验的动植物,前者是单位的资产,为单位获取当前收益,而后者更侧重于对今后收益实现的一种前期成本投入,按高值耗材管理更为合理、准确。此外,“大批同类”也缺少明确规定,如事业单位一次性购置大量桌椅板凳等家具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后期又零星购入同规格、同型号家具,是否也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与管理没有明确规定。
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相关标准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规定。由于我国事业单位较多,行业分类也较繁杂,行业间对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年限的分类、计量与确认标准,存在诸多的意见不统一,实际核算中也存在很多人为核算差异,这将造成资产信息的不可比,加大对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难度,从而也难以进一步规范资产的配置、使用与处置管理,实现事业单位之间的资源共享、设备共建工作。
(三)“职工福利基金”科目的核算要求与会计处理
新制度规定:“职工福利基金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支出。专用基金管理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当职工福利基金增加时,是按一定比例从“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中提取,减少时直接从“职工福利基金”中冲减,不能列支当期费用。由于制度中缺乏对职工福利基金和福利费使用与核算的明确限定,当支出规模超出基金规模时,可能出现超支部分直接列支当期费用,人为扩大基金的支出规模,同时也占用了其他资金的使用。
(四)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原则
根据规定,新旧制度衔接后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按有关规定对截止2012年底的全部资产进行追溯调整,补提折旧。2013年当月新增固定资产不提折旧,下月计提,当月减少的照提。而对无形资产的调整则不相同,旧制度下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截止2012年底如有未摊销完的无形资产,在新旧衔接时,依照未来适用法只对新增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原有未摊销完的无形资产缺少明确规定。此外,计提无形资产摊销的方式也与固定资产折旧恰好相反,当月取得的当月计提,当月减少的当月不提。如此将增加会计实务的处理难度,加大会计差错率,同时也不符合会计处理一贯性原则。
(五)新制度对经营性收支、亏损的确认与计量要求
新制度规定,经营性收支应按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当期收支要配比。在实施中,当使用经营性资金购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时,资产取得时的会计处理是按照收付实现制一次性计入当期支出进行处理的,这样会造成当期经营收支不配比。而当经营结余是正数时,其余额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当经营结余出现亏损时,制度要求不得用事业结余弥补经营亏损,要将亏损放在“经营结余”中以负数体现。但年终汇算清缴出现纳税调整时,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则通过“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核算,势必造成事业结余弥补经营亏损的事实。
(六)个别概念的规范化表述
借鉴企业会计改革和国际惯例,新准则引入了“财务报告”概念,明确规定:“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其中,“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月年) 、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月年)、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年报)”,并完善和统一了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体系构成及列报格式。而新制度中第四部分关于“会计报表格式的列示”,其表格中展现的是会计报表,但标注的名称确为“财务报表”,与新准则中的表述相矛盾、冲突,容易引起歧义。
(七)新制度的有关规定与财政管理目标的协调性与一致性
近年来,为加强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财政部门先后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政府集中采购、非税收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等多项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监管。但由于各个管理系统的不相融合,从预算批复、资金下达到预算执行,形成一个个信息不互通的孤岛,在实际执行中缺乏对预算单位的有效内控与监管,容易造成资金相互间的占用与交叉,也难以确保财政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解决上述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一)建议统一固定资产计量、确认、核算的基础与标准
一是建议取消事业单位可以通过计提折旧或修购基金的方式来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调整为事业单位均按照新制度规定计提通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统一所有事业单位资产的计量标准,按权责发生制确认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保证不同单位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二是依据国家统一的固定资产分类代码,建立健全各个行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提取标准,并使这一分类标准与制度中的分类标准相一致。三是取消“动植物”科目,在“存货”中设置二级明细“专用物资”,把单位价值较高但使用年限短或无法确认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资产,统一归并在这里进行管理,并可以按“五五摊销法”分期进行价值摊销,以真实反映实物资产与价值资产相结合的确认原则。四是建议由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对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大批同类物资的数量标准进行统一规定,如对家具、厨房用具类统一规定批量在50件及以上,并且对后续零星购入的同类物资比照批量购入的账务处理,计入固定资产管理,低于标准之下的统一放入“低值易耗品”中进行管理,以避免同类物资因购置数量不同而造成管理模式不同的问题。
(二)建议进一步完善会计科目、会计核算与一般计量原则
一是明确“专用基金”的核算标准与使用目的,建议在制度中规定事业单位通过计提“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来开支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支出,不得超范围或人为扩大经费支出范围与来源,以加强对日常办公经费使用的监管,避免资金的浪费。二是统一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明确规定资产取得时当月不计提,下月计提,减少时当月照提。同时在首次执行日,对同类科目期初余额按一贯性原则进行调整。即对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中从“固定资产”转入“无形资产”中核算的那部分资产,以及旧制度下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尚未摊销完的无形资产,在计提累计摊销时,统一进行追溯调整,以保证会计一贯性原则。三是坚持经营亏损不得使用事业结余或事业基金进行弥补的原则,对事业单位因开展经营性活动而缴纳的所得税,明确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转入“经营结余”科目中进行核算,以解决因经营亏损而出现的纳税调整的问题。
(一)管理主体模糊,制度不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长期以来管理主体模糊、职责不清,所以即便出台了一些管理制度,由于具体负责的部门及人员不明确,管理没有落到实处,流于制度。另外,制度也不够细化,特别是基层管理单位缺乏相配套的细化制度,以至于相关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具体从配置到使用、处置各环节该如何实施,没有具体的制度可以遵循。
(二)家底不清、配置不合理。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只在购置时入账,到了使用年限的也不及时报废,出租、外借、可用不可用的也没有明确记录,在新增固定资产时,就无法依据现有固定资产进行资源组合,容易造成固定资产的重复添置、重复建设。甚至有些出于部门利益、个人利益随意购置固定资产,而没有严格的制度予以监管,成为国有资产的漏洞。
(三)使用管理不明确,资产使用率低。当前在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只是在入账时进行登记,明细账与总账核对相符,使用过程没有明确的管理登记,固定资产一旦购买入账,就造成无人管的状况。在使用过程中,没有谁对某件固定资产承担具体责任,一旦固定资产有遗失或损坏,不知道该找谁负责,固定资产缺乏正常的保养、维修,资产使用效率低下。特别是一些大型的机器设备,买来以后,放在室外日晒雨淋无人管理,造成损坏。还有一些进口的先进设备,购置以后,发现很多功能不会使用,坏了以后也不会维修,也不进一步请专家来教,而是闲置不用,造成了极大的国有资产浪费。
(四)固定资产处置随意、流失严重。固定资产处置不及时、不规范,没有一整套严格细化的处置制度,导致固定资产流失严重。到期的或是不用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处置,时间长了,逐步流失。目前,有的行政事业单位还有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购置的口杯、办公桌椅,作为固定资产挂在账上,没有处置,可是谁又会知道五六十年前购买的那些口杯和桌椅现在何处。固定资产该处置的不及时处置,一方面容易流失,另一方面占地方,而且会造成残余价值的进一步贬值。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有损国家利益。固定资产不用了就随意扔在仓库里,会形成资产的闲置浪费;资产不经过审批就予以处置,容易造成处置不合理,收益不及时入账;人动的时候,不清点固定资产,物随人走,最终国有资产变成私人财产,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失;一些单位领导法纪观念淡薄,拿国家的财产送人情,随意捐赠、随意赞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行政事业单位如何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加强培训,完善制度。国家财政部要借全国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盘清“家底”的契机,对各级资产管理相关部门及负责人进行培训,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要从精细化管理的角度,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使资产管理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1)资产购置审批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要先拟出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购买,金额较大的,要报财政部门批准,并列入部门预算。(2)资产使用监管制度。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建立资产调剂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通过互相调剂加以重新利用,也可以按照有偿转让的原则进行调剂,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优化组合。固定资产从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盘点到处置整个实物流转过程要进行登记,对外投资、出租要进行专项登记,实行专项核算。(3)资产处置监管制度。资产处置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交易公开总价。资产金额较大的,进入市政府政务公开中心,实行“阳光交易”,实现资产处置价值最大化。资产处置由单位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财政部门预算内资金购买的由财政部门审批处置。
(二)建立固定资产基础数据库,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纳入网络化管理。各单位要对固定资产统一编码,固定资产购置时按编码排序录入数据库,固定资产的数量、单价、使用期限、型号等相关信息录入齐全。整个实物存储过程中,有停用、出租、投资、责任人变更、处置等及时录入。资产信息库纳入政务公开网络系统,这样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就能及时、全面地掌握资产状况,从而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结合提供了信息支持,为实现资产共享和优化配置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