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法律法规模板(10篇)

时间:2023-07-04 15:54:5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工地安全法律法规,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工地安全法律法规

篇1

以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提升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企业自身管理的水平,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培训目标

(一)通过岗位培训,全面提升餐饮服务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二)对餐饮服务重点岗位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促使企业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守法意识、自律意识,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培训对象

(一)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

(二)餐饮服务重点岗位人员包括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含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农村土厨师等。

(三)餐饮服务单位其他餐饮从业人员。

四、培训安排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培训班

1.培训内容: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和任务;餐饮服务食物中毒预防及餐饮具消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场监督等。

2.培训对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

3.培训时间:4-7月份。

(二)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培训班

1.培训内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物中毒预防及餐饮具消毒知识等。

2.培训对象:县辖区内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校食堂负责人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

3.培训时间:4-5月份。

(三)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培训班

1.培训内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建筑工地食堂的许可条件与管理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常见的食物中毒及处理等食品安全知识。

2.培训对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培训时间:全年(由当地镇街政府与中队协定)。

(四)农村土厨师培训班

1.培训内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等。

2.培训对象:县辖区农村土厨师等。

3.培训时间:6-9月份。

(五)餐饮服务单位其他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班

餐饮服务单位根据培训大纲制定培训内容,由各单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

五、组织方式

(一)局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中型以上(含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及学校食堂负责人和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局餐饮科负责组织开展,中队配合。

(二)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农村土厨师的培训工作由当地镇(街)牵头组织,辖区中队负责实施。

(三)餐饮服务单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

六、培训方式

(一)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除本局餐饮科及各中队自行集中授课外,必要时邀请上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集中授课,下发专家授课的相关培训材料。同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应当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与业务技能。

(二)岗前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餐饮单位对本单位新招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其他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强化培训。

(三)交流考察学习。适时开展交流考察活动,向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学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先进经验,取长补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七、培训监督与考核

(一)局餐饮科,各中队负责本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指导及其监督管理,制订培训及考核的年度计划和具体操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二)餐饮服务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组织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参加上岗前的初次培训和在岗期间的每年强化培训,培训情况应当有记录。

(三)餐饮科,各中队要将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对其自身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作为日常监管的内容之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每年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相关知识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应当停止其上岗资格,并按要求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八、培训要求

篇2

同志们:

首先感谢大家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前来参训。今天,我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县卫生局联合在此召开全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知识,主要目的是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增强企业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再过10天就将迎来一年一度的中高考了,此次培训的召开,我认为非常及时,也很必要。下面,我就餐饮服务环节监管情况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关于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曾有这样一句流言:“吃荤的怕激素,吃素的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吃啥心里都没数”。近年来,随着“苏丹红鸭蛋”“吊白块豆腐”“三聚氰胺牛奶”“餐桌上地沟油”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人们被各种各样、形形的有毒食品吓怕了、整晕了,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让老百姓无所适从,困惑不已:现在食品还安全吗?我们还能吃吗?

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引发了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我国政府重新审视这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大对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力度。目前,食品安全关系的不仅仅是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问题,更是关系到我们在坐每一位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问题。因此,作为食品安全链条的入口环节——餐饮服务单位,我们应当从自我抓起,做到以“责”为天,以“德”经营,以努力改变我国食品安全现状,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已任,不断提高全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维护餐饮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召开的全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授课老师是长期在餐饮服务监管一线的执法人员,他们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个个堪称餐饮监管的行家里手,接下来他们将结合日常监管中大家常忽视,易触犯的部分法律法规条款,有针对性地、有侧重点地带领大家系统学习,以避免我们日后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问题的再现。俗话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做到知法、守法。所以,希望大家珍惜此次学习机会,认真学习,深刻领悟,牢固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我们企业自身素质,增强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为全县人民把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这道“防火墙”。

三、狠抓专项整治,加强安全防范,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我局已明确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的重点,决定继续联合县卫生局开展“四个专项整治”,狠抓餐饮单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等违规行为,严惩购进使用假劣食品、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彻底净化我县餐饮服务行业市场环境。

一是开展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避免我县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开展以餐饮单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不断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三是开展以“食品添加剂、地沟油、乳制品”等为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伪劣或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企业自律,保证食品质量。

四是开展以节假日、中高考、重大活动为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做到事前监督检查到位;事中派人驻点到位,实施采购、加工、使用全程监控,确保重点时段食品安全零事故。

篇3

一、前言

近几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的建设规模日益扩大扩大,建筑工地遍布城乡的各个角落。这既给建筑业的发展带来了契机,促进了建筑业的繁荣,同时也给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增加了极大的困难。目前,由于我国还出去起步阶段,发展水平不高,导致我国的安全生产状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施工安全问题还有很多问题,由于多发的安全事故,使得安全施工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眼球。建筑业与其他行业相比,虽然近年来伤亡事故率呈下降趋势,但重大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着函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间题直接影响甚至制约着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必须加以改进。

二、当前施工存在的安全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随着新形势下社会的发展和建筑行业的不断壮大,现有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已不能完全相适应,暴露出了不少弊病和缺陷,如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内容只是针对某一特定人群和特定施工阶段来进行规范,没有涵盖建筑生产的全过程和全员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可操作性差;部分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着内容重复、交叉、甚至矛盾等现象。这些问题都极大地制约着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发展,有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二)安全意识不强

各建筑企业中的部分领导,不能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抓安全生产得过且过,依然是“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些建筑企业的领导不能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在应有位置,重经营轻安全,重生产轻管理,重质量轻安全,重突出轻长效,看不到安全工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责任制度不落实。

(三)安全设施投入不足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不少建筑商为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价,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是忽略不计的。一旦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的省、能拖的拖。从而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四)建筑企业教育培训不到位,工人缺乏自我防护意识

操作工人都是随时随地招收的农民工,这些人的安全意识普遍缺乏,安全技术素质普遍偏低。主要原因是企业对农民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甚至放任不管,连最基本的“三级安全教育”都不进行。这部分人员目前占操作者的绝大多数,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不具备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从伤亡事故的统计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的伤亡者也是这部分人。

(五)政府监管不到位

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基本上还停留在突击性的安全大检查上,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监管体系不够完善,资金不落实,监管力度不够,手段落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三、全面的安全管理手段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目前尽管《建筑法》已经实施,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不齐全,法规制度建设滞后于建筑安全工作的需要,现行的建筑安全管理规定对依法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安全行为,落实其安全责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较易引发行政处罚纠纷。因此就要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全标准、规范的修订、制定工作,加快《建筑法》的修订工作,修订、完善五大责任主体,安全职责、责任和行为等方面的内容,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律规定的处罚办法等。

(二)增强企业领导安全意识,建立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安全部长岗位职责、安全员及其他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职责。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从纵横两个方面建立健全该制度,做到群防群治。

(三)确保安全设施的投入,保障施工安全

安全投入是确保防护设施到位的重要前提。施工企业和项目都要严格按规定提取安全设施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有意识地杜绝假冒伪劣的防护品进入施工现场。工程造价部门也应该及时调整取费标准,增加安全设施定额费用,是定额费用与安全投入相适应。施工现场在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提高安全保障的技术。

(四)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强化职工安全纪律

针对农民工普遍安全意识不强问题,进行安全教育与技能训练,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的失误,组织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要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目的是提高职工的安全施工意识 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施工现场的管理及操作人员必须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 正式签定劳动合同,对新入场合同工,临时工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五)强化监督力度

坚持以法行政,严格执法,对不按照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的,要按照法规赋予的权力予以认真查处,要建立定期检查的抽查制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施工现场管理的法规得到贯彻执行,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逐步迈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四、结语

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是工程项目,管理不断建造出社会认可和业主满意的建筑产品,而施工现场管理则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关键,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就是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安全生产是施工生产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施工过程必须把安全生产当作组织施工活动的重要任务。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为质量服务,质量需要安全保证,生产过程如丢掉哪一头,都要陷于失控状态。

参考文献:

篇4

中图分类号:TS958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近几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的建设规模日益扩大扩大,建筑工地遍布城乡的各个角落。这既给建筑业的发展带来了契机,促进了建筑业的繁荣,同时也给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增加了极大的困难。目前,由于我国还出去起步阶段,发展水平不高,导致我国的安全生产状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施工安全问题还有很多问题,由于多发的安全事故,使得安全施工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眼球。建筑业与其他行业相比,虽然近年来伤亡事故率呈下降趋势,但重大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着函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间题直接影响甚至制约着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必须加以改进。

二、当前施工存在的安全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随着新形势下社会的发展和建筑行业的不断壮大,现有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已不能完全相适应,暴露出了不少弊病和缺陷,如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内容只是针对某一特定人群和特定施工阶段来进行规范,没有涵盖建筑生产的全过程和全员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可操作性差;部分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着内容重复、交叉、甚至矛盾等现象。这些问题都极大地制约着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发展,有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二)安全意识不强

各建筑企业中的部分领导,不能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抓安全生产得过且过,依然是“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些建筑企业的领导不能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在应有位置,重经营轻安全,重生产轻管理,重质量轻安全,重突出轻长效,看不到安全工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责任制度不落实。

(三)安全设施投入不足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不少建筑商为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价,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是忽略不计的。一旦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的省、能拖的拖。从而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四)建筑企业教育培训不到位,工人缺乏自我防护意识

操作工人都是随时随地招收的农民工,这些人的安全意识普遍缺乏,安全技术素质普遍偏低。主要原因是企业对农民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甚至放任不管,连最基本的“三级安全教育”都不进行。这部分人员目前占操作者的绝大多数,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不具备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从伤亡事故的统计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的伤亡者也是这部分人。

(五)政府监管不到位

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基本上还停留在突击性的安全大检查上,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监管体系不够完善,资金不落实,监管力度不够,手段落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三、全面的安全管理手段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目前尽管《建筑法》已经实施,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不齐全,法规制度建设滞后于建筑安全工作的需要,现行的建筑安全管理规定对依法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安全行为,落实其安全责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较易引发行政处罚纠纷。因此就要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全标准、规范的修订、制定工作,加快《建筑法》的修订工作,修订、完善五大责任主体,安全职责、责任和行为等方面的内容,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律规定的处罚办法等。

(二)增强企业领导安全意识,建立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安全部长岗位职责、安全员及其他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职责。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从纵横两个方面建立健全该制度,做到群防群治。

(三)确保安全设施的投入,保障施工安全

安全投入是确保防护设施到位的重要前提。施工企业和项目都要严格按规定提取安全设施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有意识地杜绝假冒伪劣的防护品进入施工现场。工程造价部门也应该及时调整取费标准,增加安全设施定额费用,是定额费用与安全投入相适应。施工现场在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提高安全保障的技术。

(四)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强化职工安全纪律

针对农民工普遍安全意识不强问题,进行安全教育与技能训练,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的失误,组织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要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目的是提高职工的安全施工意识 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施工现场的管理及操作人员必须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 正式签定劳动合同,对新入场合同工,临时工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五)强化监督力度

坚持以法行政,严格执法,对不按照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的,要按照法规赋予的权力予以认真查处,要建立定期检查的抽查制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施工现场管理的法规得到贯彻执行,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逐步迈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四、结语

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是工程项目,管理不断建造出社会认可和业主满意的建筑产品,而施工现场管理则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关键,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就是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安全生产是施工生产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施工过程必须把安全生产当作组织施工活动的重要任务。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为质量服务,质量需要安全保证,生产过程如丢掉哪一头,都要陷于失控状态。

参考文献:

篇5

一、指导思想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紧紧围绕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能知识,增强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理、舆论监督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重在落实。安全责任。

三、组织领导

决定成立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建设局局长张伟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建设局副局长童转苗同志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建管科、法规科、质安站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科,负责牵头实施、指导、监督、协调等具体事项。

四、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定于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安全生产月”期间,为推动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相关工作任务和活动分工如下:

一)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任务

1动员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相关的工作任务(月底以前)

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发放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读本等各类安全教育资料(2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日。

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3按照《转发市住房城乡建委转发省建管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非法违法行为(6月上旬开始)

4按照《关于立即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工作(月上旬)

5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班(月中旬)6按照《关于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继续组织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专项检查(月下旬)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开展的相应活动

召开动员大会,1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督促所属项目部、工程监理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篇6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五大”活动,让消防安全进街道、进社区、进单位,确保省的顺利召开,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佳节。

二、工作保障

为了确保“五大”活动能够认真地开展,街道成立了以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副主任为常务副组长,临江派出所分管副所长为副组长,街道相关部门及8个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领导。确保“五大”活动的开展能够落实到位。各社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以确保“五大”活动能够认真扎实地开展,收到成效。

三、工作措施

(一)大排查、大整治范围

凡是辖区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店面、宾馆、酒楼、旅社、建筑施工工地、市场、居民新村楼院、木屋毗连区、出租屋等都在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的范围内。

(二)各社区要成立排查大整治工作检查组。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由包社区的副科级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由社区主任,包段民警及包段干部组成,成员由社区干部参加,采取拉网式的检查方式,对社区范围内的应排查整治的单位进行排查。对被排查的单位要逐一登记在册。发现有不安全的火险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责令整改到位,要限期整治的,要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到位。检查登记表内检查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签字,对重点单位检查时,现场要拍照片备查。

(三)各社区在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同时,要认真地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大宣传工作,要通过举办培训会、挂横幅、张贴标语、出专刊、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消防常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应急逃生的常识等,以提高单位法人、员工、居民群众安全法律意识、自我防范、自我互救的能力。

篇7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北京市安全生产“七五”普法实施规划》、等相关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基层安监队伍法治观念,培养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安全监管队伍,提高企业及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充分发挥“以案释法”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积极作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法律十进”及“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5月16日-2018年10月30日。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北京市安全文化促进会

三、宣传重点

(一)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法宣贯工作。强化行政相对人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监管软环境。

(二)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典型案例。通过宣传典型案例,加大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力度,促使企业建立尊重生命、爱护生命的安全文化底蕴,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治宣讲员组建活动

一是以街乡专职安全员为基础选拔一批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语言表达能力强、精于安全生产法治宣讲的人员,采取自行选拔上报的方式, 2018年5月25日前完成上报工作。(时间:5月16日——5月25日)二是对选拔的宣讲员,聘请专家进行培训和指导,培训和指导集中进行,统一组织,帮助入围的安全生产法治宣讲员强化和提高安全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时间:5月25日——6月11日)三是划分宣讲区域范围。结合各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工作实际情况,将法宣员队伍分配至各区,每个区保证有一名法宣员,做好宣讲各项准备工作。(时间:6月11日——6月18日)

(二)“安全生产法律十进”活动

一是印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材料。(时间:5月16日——6月11日)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法律十进”宣讲活动。以前期选拔的兼职法宣员队伍为依托,进机关、企业、工地、社区、乡村等场所开展宣讲活动,并向企业发放宣传材料,每个区开展1场宣讲活动,全市共计开展17场。(时间:6月11日——8月31日)

(三)“以案释法”活动

一是制作“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专题片。邀请基层执法人员及法律专家就典型案例进行访谈,制作“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专题片。(时间:5月16日——6月11日)二是开展典型案例宣讲活动。以前期选拔的兼职法宣员队伍为依托,在各区范围内开展典型宣讲活动,每个区开展1场,全市共计开展17场。(时间:6月11日——8月31日)三是向基层执法人员及广大企业从业人员分发专题片光盘。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向基层执法人员及广大企业从业人员发放专题片光盘。(时间:时间:6月11日——12月10日)

五、工作要求

篇8

关于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曾有这样一句流言:“吃荤的怕激素,吃素的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吃啥心里都没数”。近年来,随着“苏丹红鸭蛋”“吊白块豆腐”“三聚氰胺牛奶”“餐桌上地沟油”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人们被各种各样、形形的有毒食品吓怕了、整晕了,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让老百姓无所适从,困惑不已:现在食品还安全吗?我们还能吃吗?

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引发了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我国政府重新审视这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大对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力度。目前,食品安全关系的不仅仅是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问题,更是关系到我们在坐每一位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问题。因此,作为食品安全链条的入口环节——餐饮服务单位,我们应当从自我抓起,做到以“责”为天,以“德”经营,以努力改变我国食品安全现状,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已任,不断提高全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维护餐饮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召开的全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授课老师是长期在餐饮服务监管一线的执法人员,他们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个个堪称餐饮监管的行家里手,接下来他们将结合日常监管中大家常忽视,易触犯的部分法律法规条款,有针对性地、有侧重点地带领大家系统学习,以避免我们日后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问题的再现。俗话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做到知法、守法。所以,希望大家珍惜此次学习机会,认真学习,深刻领悟,牢固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我们企业自身素质,增强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为全县人民把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这道“防火墙”。

三、狠抓专项整治,加强安全防范,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我局已明确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的重点,决定继续联合县卫生局开展“四个专项整治”,狠抓餐饮单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等违规行为,严惩购进使用假劣食品、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彻底净化我县餐饮服务行业市场环境。

一是开展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避免我县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开展以餐饮单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不断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三是开展以“食品添加剂、地沟油、乳制品”等为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伪劣或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企业自律,保证食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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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识别确定重大危险源 、明确安全控制要点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存在于整个工程施工活动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及施工环境。可从人、料、机、工艺、环境等方面来识别确定,从而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1、存在于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即“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存在于料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材料构件的堆放与频繁吊运、搬运等可能导致的堆放散落、高空坠落、撞击人员。

3、存在于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机械设备如起重塔吊倾覆、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

4、存在于工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脚手架、模板和支撑、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防护不位所导致的事故。

5、存在于环境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受自然气象条件如大风、汛、

雷电、大雨等导致意外事故。

6、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主要危害有: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和其他伤害等几种类型。

二、加强人财物安全管理 、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1、人的管理。企业大部分施工人员来自于农村,文化层次不高,没有受过正规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相关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另外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认识不足,存在着重进度、轻安全的错误思想,有的心存侥幸,冒险蛮干,缺乏应对和处理特殊及突发事故的能力和相关知识,造成事故扩大,损失增大。往往有80%的安全事故是人为所造成。

公司要求相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员、资料员、技术负责人必须配备落实到位,责任划分到责任人。

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是具有最终决定权的人,督促检查的职责,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加强他们的安全法律意识。不断灌输安全法律、法规,讲事实摆道理,逐步提高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才能夯实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对于现场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要经常不定期召集开会、培训强化安全责任。

2、财的管理。财的管理主要是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单独建立专项资金账户,每季度项目会计将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明细和发票复印件报公司上级领导和财务审核结算。

在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公司除了在专款专用外,着重安全保障品的购置。公司强调必须使用主管部门规定的复检合格产品。为防止项目部购买不合格产品,公司统一联系安全保障品的生产厂家、统一定购,统一的企业安全标识。既保证了安全保障品的质量,又提升了企业形象,项目部对安全保障品的质量和价格也非常满意,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3、物的管理。“物”的安全管理指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文明施工和对安全设施的管理。每个项目新开前,公司安全负责人会组织公司有关人员、项目部人员,一起研究细化施工现场的布置,包括现场的宿舍、食堂、办公室、道路、钢筋作业场、木工作业场、临时用电布置、脚手架搭设等,为工程的文明施工打下基础。

安全防护设施上,公司督促项目部按照公司CI形象要求设置,强调统一化、标准化,同时要求项目专职安全员对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日常检查,除此之外,项目部每周进行现场安全专项检查,对存在隐患的部位及事项通报批评,并按规定处罚,还要求相关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只有深入了第一线才能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也只有这样才能有力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从而实现企业的安全目标,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三、建立安全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施工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产生条件所需资金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检查。

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项目部与分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承发包合同、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项目部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由项目部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管理途径。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从人、机、料、法、环五个不同的侧面制定了完整而系统的管理和控制模式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单位引入一种新的安全管理模式,将安全管理单纯靠政府强制的被动行为转变为项目自愿参与的主动行为,从根本上实现安全管理模式,从“事后总结”向“事前预防”的转变,从“外部要项目安全”转变到“项目自己要安全,项目会安全”的概念转变。

施工现场的安保体系将实现安全生产、降低事故隐患的手段,为项目提供了一条改善安全管理有途径,使项目的安全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使其收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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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王秀玲韩冰穆雪莲工作单位:章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存在问题

餐饮服务单位实际持证率较低,无证经营现象普遍餐饮服务行业遗留问题较多,餐饮服务单位面广量大,多数餐饮服务单位规模较小,无证经营现象突出。若把数量众多,但尚未纳入发证范围的“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食品摊贩、学生小饭桌等经营行为的单位”一并统计,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持证率估计约为20%。分析原因:一是大部分小餐饮经营单位尤其是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场地狭小,硬件基础条件较差,卫生设施不齐,经营条件达不到《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最低许可要求。二是相当一部分餐饮单位选址不当,在住宅楼经营餐饮服务活动,不符合物权法规定,无法办证。三是餐饮业存在先开店,后办证或者不办证的现象。餐饮消费环节隐患多,监管难度大一是小餐饮、小饭桌等因未作为一种行业纳入社会管理范畴,没有相应行业标准和地方法规,尚未得到有效监管,风险多,隐患大。二是近年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造成餐饮食品不安定因素的大量涌现,加之检测检验能力落后,检测检验标准不配套造成的监管难题不断出现。三是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问题已成为食品安全事故的易发区域。四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隐患较多,监管难度大。五是小餐饮单位业主结构复杂,多为下岗失业人员、低保人员、待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他们大多是弱势群体,以生存为目的,常常是夜出昼归,无固定摊位,无证照经营,让他们改造卫生设施,抵触情绪较大,如处理不慎,易引发发生,成为管理中的难点。餐饮单位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诚信经营观念不强一是《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未对餐饮从业人员文化知识层次进行界定,餐饮单位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未接受过正规的《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卫生意识、法制意识淡薄,一味追求经济效益,无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忽视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二是餐饮单位经营者不愿花钱投入,设施设备陈旧,甚至缺少必需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为降低经营成本,贪图便宜,采购渠道不规范。三是许多消费者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常识,缺乏自我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社会监督的舆论氛围尚未形成。监管资源严重不足,经费保障尚未到位一是监管人员少,仅占全市人口的0.4/万,在乡镇没有延伸机构,监管单位多与监管人员少,监管任务重与监管力量弱的矛盾尤为突出,监管工作难以达到全面覆盖,深感在乡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上有心无力,鞭长莫及。二是监管经费严重不足,日常监管所需的交通通讯装备、取证工具、监督检测设备短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执法监督力度和隐患排查;餐饮食品抽样检验经费不足,致使检验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失去了技术监督的有力支撑,难以保证监管质量和效果。

对策和建议

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培训,提高现有队伍素质。有计划地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参加学习培训,逐步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技能。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餐饮食品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把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增加专项经费投入,购置相关的车辆、执法装备及办公设备,满足工作需要。适当扩充稽查大队人员编制,及时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补足离岗人员空缺。完善镇(村)协管队伍调整原有的乡镇监管员、村级信息员队伍,增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信息报送职责,完善监管网络,解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镇、村无工作机构、无办事人员的问题。建立部门间协作联动机制由政府牵头,建立由食药、卫生、质监、工商、公安、城管、环保等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集中研究解决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真正做到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宣传和培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设置公益性的宣传栏目,定期刊载、播放有关餐饮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知识、做法等,提高群众知晓率。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曝光违法行为。针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薄弱的特点,对全部餐饮服务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轮训,全面提高其自觉性和自律性,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切实把好食品安全“入口关”。加强小餐饮整治针对全市小餐馆、餐饮摊贩、学生小饭桌面广量大,管理水平低下,无证经营现象较多,取缔难度较大的种种不利因素。建议:一是市政府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提供一定补偿经费,支持餐饮业改造提升。二是市政府成立小餐饮整治领导小组,提升餐饮管理水平。三是成立多部门组成的综合整治队伍,联合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对无证经营户督其限期整改,对无法通过改造达到许可要求的经营户和拒绝改造的,予以取缔、关闭或让其转行经营,严厉打击餐饮服务行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疏堵结合,全力提升小餐饮安全管理水平。监管人员少、经费少,监管对象多、难度大,是目前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面临的问题。要坚持以保障公共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根本,突出抓基础促发展、抓服务促规范、抓监管保安全,努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