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6 16:11:3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引言
税务会计是一门新兴的边缘会计学科,它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门专门会计。财务会计是在公认会计原则和会计制度的指导和规范下对己发生或已经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并由此形成财务信息,对企业和外部有利益关系的各方面提供报告,以满足其经济决策的需要为目标的会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和债权结构代替了政府投资一统天下的格局,这就要求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规、货币政策等手段来实现对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因此,企业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合理合法规避风险,税务会计在企业中独立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推动市场经济建立,国家对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进行大范围改革,先后出台新税法与新会计准则,两者之间的差距呈扩大趋势,财务会计不再融财务、税法的要求于一身,而是遵循会计准则,税法也在力求独立。本文在分析了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异同为出发点,并对二者如何协同提出一些建议,以期能对我国企业的会计实务提供参考。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异同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
(1)核算主体不同。会计核算必须要有一定的主体,财务会计的核算主体是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和组织;税务会计的核算主体是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进行税款缴纳行为的当事人。
(2)目标不同。会计的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各种有用的决策信息,税务会计提供的是企业税款缴纳情况的信息,主要的使用对象是相关的税务部门,信息的表现形式是各种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提供的是反应企业实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信息以及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其主要的使用对象是企业的投资人和债权人等,其信息的表现形式是财务会计报表。
(3)参照依据不同。财务会计在实际中所参照的依据主要是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制度,根据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规范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税务会计在实际中所参照的依据是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对所缴纳的所得税金额进行计算,同时将计算结果向税务部门作出出面报告。
(4)核算基础不同。财务会计在实际核算过程中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税务会计在实际核算过程中将收付实现制作为基础。
(5)基本要素不同。我国相关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我国财务会计的六大要素分别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税务会计的四大要素则分别是了应税收入、扣除费用、纳税所得以及和应纳税额。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联系
(1)税务会计的信息是以财务会计的信息作为基础。企业的纳税信息一般是通过对财务会计提供的信息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必要的纳税调整得到的,因此,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是税务会计信息的依据。
(2)税务会计会促进财务会计的改革。企业的每一项税务会计的账务处理都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造成影响,并最终反应在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之中。以企业所得税会计为例,为了将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一致造成的差异在账面上反应出来,企业会计准则中将时间上存在的差异有效的处理,企业制定了递延所得税这一会计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还应调整“所得税费用”。
三、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协调的建议
通过以上可以看出,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差异还是很大的,在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下,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是两条重要的分支,在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促进两者的协调发展事关重要。
(一)我国税务会计理论体系建设
我国对财务会计的相关理论经过几次修改之后已经比较完善,而税务会计作为新生的学科,相关的理论还没缺失,要真正促进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协调发展,必须首先建设我国的税务会计理论体系
(二)促进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相互适应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出现的原因是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的不一致。要促进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协调发展,一方面,会计制度的制定需要关注税收监管对信息的需求;另一方面,税收法规也应在制度层面上尽量谋求与会计制度的协调,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同样需要考虑会计制度对税收征管的影响。
(三)会计信息披露增加对税收的支持
加强会计信息披露对税收的支持,要求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不仅要反映企业的经营现状、财务状况以及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等信息,还应该包括企业实际纳税情况信息的披露,使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达到全面、准确、充分的要求。
(四)企业应提升财务部门人员的业务水平
企业应加强对财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提升其业务水平,使他们对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账务处理都娴熟于心,促进企业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协调。
参考文献:
[DOI]10.13939/ki.zgsc.2016.42.098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创新,正在不断完善的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也越发突显出其较强的规范化和合理化。在当下的经济社会背景下,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认识。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之间虽然存在着一定联系,但是同样也具有着较大差异,相关管理人员在对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进行实际开展的工作中,需要对两者之间的关系做到明确区分,从而才能让会计工作的顺利实施得到促进,让我国会计管理水平能够得到进一步提升,进而才能让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和有效,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1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之间的联系
1.1 财务会计是税务会计的基础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之间存在必然联系。税务会计工作的严谨性较强,在实施税务会计工作的过程中,其重要参照物就是来源于财务会计信息。简而言之,就是指在核算与监督纳税人经济活动时需要以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从而才能让规范化、科学化的会计管理工作目标得以实现。[1]企业经济活动和其财务会计有着非常紧密的关联,通过财务会计信息能够对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做到有效掌握。税务机构借助于财务会计系统能够对企业的财务信息做到及时准确的了解,从而也就能够以此为基础,将合理的税务会计编制制定出来。此外,企业还能够在财务会计信息的基础上对相关的税务会计工作做到有效处理,能够促使其将财务会计核算结果直接运用到税务会计工作中,从而也就能够让自身的生产经营效益得到有效保障。
1.2 两者之间的协调关系能够通过财务报告直接反映出来
通常情况下,财务报告往往能够有效反映出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协调状况。由于税务会计对财务会计的制约作用,促使其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税务会计规定。企业通过对自身的负债和资产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就能够对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区别做到有效确定,通过该差异所形成的所得税,能够准确地记录下会计利润与企业所得税之间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2]例如在企业所得税会计中需要对时间性差异做到有效处理,只有这样才能让企业的长期资产及负债情况得到有效展现,从而才能使两者的协调发展得到保障,促使企业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能够相统一。
2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
2.1 核算对象不同
财务会计的核算对象一般都是企业中以货币为单位的所有经济事项,财务会计核算能够准确地反映出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生产经营与资金变动情况。不管其在纳税事项上是否有所关联或关联程度多少,为了让企业债权人、经营管理者以及我国的宏观管理需求得到保障,就需要在财务会计中对企业资金的一系列情况进行核算,如资金投入、周转以及撤出等。不过,税务会计核算范围和财务会计的核算范围并不相同,税务会计在核算过程中往往会涉及诸多与纳税有关的经济活动,如税收收入、收益分配以及税收减免等,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相较于财务会计的核算对象而言,其主要是以受纳税影响的一系列经济活动类型的资金变动,如税款缴纳、补退以及计算等。
2.2 核算目标不同
在实际核算过程中,税务会计通常都是以税法为依据,通过对正确的计税、纳税以及退税等工作的运行,让遵从成本的降低效果得以有效实现。为了能够协助税务使用人员给出更加科学的税务决策,通过给税务会计使用者提供相关会计信息的方法,促使其税收收益的最大化目标得到有效实现。[3]而财务会计的主要核算目标则是对企业中的所有经济业务进行核算和统计,进而将相关的财务报表、利润表等编制出来,为财务报告使用者及时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并让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具体实施情况得到有效展现,最终也就能够让合理科学的经济决策得以实现,更好地推动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3 计量依据不同
税收制度的形成一般都是通过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有机结合而实现,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则是依赖于权责发生制,其关注的是实际收入、收入和费用之间的比例。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必须参照权责发生制,而税法的配比原则不仅要参照权责发生制,而且还要有机结合历史成本原则和相关性原则。税法通常不会对会计核算实质进行运用,税务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及税法规定来进行,会对纳税人的行为进行明确规定,但不会预测未来费用和损失。而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运行,主要是以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为参照基础,未来让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得到保障,必须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和制度来进行核算与编制。税法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法律法规,是企业税务会计工作实施的基础,税法会计在对企业需要缴纳金额数量进行计算的时候,必须严格遵循税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而且还需要运用书面报告的方式,向相关税务部门反馈纳税结果。
3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之间的协调措施
3.1 将两者之间的政策差异缩小
财务管理制度僵化和过多是我国以往财务管理中较为常见的现象,其对企业生产规模的拓展有着很大影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财务制度和税收制度也在不断创新,尤其是在《企业财务通则》颁布之后,逐渐开始缩小两者之间的政策差异,促使两者之间的协调性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而制度在未来的创新中,还应该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进一步协调,让其之间的政策性差异能够得到有效减少,尽可能地单打独斗或互补协调现象的再次出现,从而才能让企业所得税以会计收益在时间上的统一性能够实现和保障。从当下我国市场经济的实际发展状况来看,使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政策性差异得到缩小,虽然能够让企业会计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得到保障,但是由于两者在一些方面上的差异性属于长期存在的现象,因此想要短时间消除显然很难实现。例如:政府部门对企业违法支出或经营行为所进行的行政罚款、司法罚金,在财务会计实施的过程中,就能够列支出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等科目。但是从税法的角度上来讲,其规定这种支出不能够使用于抵税,由此也就让税法以税后利用为目的,为国家收取税收收益的性质得到了直接展现。
3.2 让两者的趋同化发展得以实现
由于受到资源优化配置利益的推动和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正在逐步实现趋同化。从目前我国税收征管及会计的实际工作情况来看,两者之间趋同化发展趋势越发显著。会计制度与税法法规的协调发展推动了两者的趋同化发展,不管是从哪个角度来看,会计准则和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才是企业所认可的。财政部如果能够参与到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就能有效推动我国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的趋同化发展。随着我国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协调性,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也逐渐开始向趋同化和协调化方向进行发展。此外,我国企业的一系列筹划活动也会对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趋同化发展造成一定影响,在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处于稳定状态下,企业所应该缴纳的税额则与税后利润呈现一种反比关系。因此,企业为了能够让滋生的应税负担得到有效减少,就需要借助于税收筹划的手段,让合理的避税目的得以实现,从而也就能够对我国税收政策与会计制度之间的协调发展带来很大程度的促进作用。
4 结 论
综上所述,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逐渐的差异是必然的,但是这并不会对两者的协调化、趋同化发展造成影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正面临着经济转型的重要阶段,在此背景下,想要让企业制度的转换成本和税收成本得以有效降低,使政府税收征管成本与企业纳税风险得以减少,相关管理人员只有对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之间的关联做到合理区分,就能够更加深入地认识到两者之间的关系,再加上对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之间的协调性进行不断完善和构建,从而才能在确保我国企业健康发展的同时,有效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一、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初步概述
(一)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概念
会计与税务,一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税务会计是随着财务会计的发展而产生的。但随着知识的拓展及研究,很多学者认为税务会计已独立发展成一门学科,其与财务会计是背离的。财务会计,即传统的企业会计,通过货币计量,对企业资金运动进行反映和控制,确认、计量、记录企业的经济活动并形成信息,服务于企业内部管理以及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一门会计。税务会计,是在不断改进的过程中产生的一门新兴学科,是对企业税务征收方面所制定的一系列系统的规定和准则,目的在于促进税收公平。
(二)二者之间的区别
1.目标不同:财务会计主要目的是为企业的所有者、债权人、顾客、政府管理部门,提供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等信息以进行有效的决策。税务会计主要目的是提供税务征收的依据和基础,将税收依据形成一个系统性的学科。。
2.核算基础不同:财务会计的核算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应计制),它对收入和费用的是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确认,而不考虑何时收到或者付出现金。在反映企业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企业应采用权责发生制。税务会计的核算基础为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结合,收付实现制是指交易或者事项只有在收到或者支出现金时予以确认。
3.核算对象不同:财务会计的核算对象是核算和监督企业的资金运动,为内部管理者、债权人、顾客、政府有关机关提供有用的信息,进行相应的正确的决策。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是国家纳税而引起的税款的形成,其核算的仅是与税务形成有关的经济事项。4.核算依据不同:财务会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其基本前提概括为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期间、货币计量和权责发生制五项。税务会计依据国家规定的税法,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税务核算计量。
二、分析两种国际模式
(一)以德国、法国为代表的合一模式
1.基本特征: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合一,会计服从于法律的要求。
2.形成背景:首先,德国、法国国际资本市场不是很发达,以独资企业为主,其投资者乐于持有政府的证券和储蓄存款,而不愿拥有私人工商企业的股票,所以银行业较发达,造成企业主要依靠大银行筹集资金,或者在一定程度上依靠政府的投资;其次,德国、法国属于成文法系国家,会计职业界不发达,其会计准则必须由政府制定,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财务上要求“极度稳健”和“形式重于实质”;最后,法国、德国重视企业长期财务实力,很少要求企业提供财务状况变动表。因此,德国、法国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是相合一的,会计服从于税法。
(二)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背离模式
1.基本特征: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分离,二者之间彼此独立。
2.形成背景:美国、英国都是发达国家,具有强大的国际资本市场,企业面向社会群众筹资,并且其财务报告要求充分披露,强调“实质重于形式”。美国和英国同属不成文体系,会计职业界发达,其会计准则可以只取得相关权力机构支持的权威性制定和。因此,美国、英国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是背离的,财务会计不受税务会计的约束,独立发展。
三、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
(一)从会计环境论角度分析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选择
从前章分析国际两大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关系的两大模式可以看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的选择与国家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文化环境等方面密不可分,从而导致二者间的关系处于不断发展协调的过程中。
1.政治、经济环境: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形成并稳步发展前进,一方面,为了保证我国众多大小企业的健康绿色发展,提升我国国际影响力,在财务会计方面严格要求,要求提高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另一方面,为了提高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合理提高市场“无形的手”和国家宏观调控“有形的手”的平衡,税务机关在税法方面严格立法,独立发展。
2.法律环境:我国当前法律体系不完善,相关配套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有待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不完善,税法存在漏洞,往往是根据会计准则制定的。但随着法律制度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背离是无可厚非的。
3.企业组织形式: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的数量与日俱增,一方面信息披露严格要求,投资者和债权人对企业的信息需求越来越大,提供真实、有效、及时、重要性的会计信息成为当前企业发展的必要,但提供有用的信息不能一味的遵循法律的要求,这就导致会计与税法的分离。
(二)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关系的改进方针
1.加强会计法律监管,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当前法律规章制度存在欠缺,体系尚不健全,税务会计很多方面存在漏洞,导致和财务会计之间的关系不明确,存在差距。加强法律方面的监管,明确监督主体,促进二者的协调发展。
2.税务会计核算应采取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可以更加有效的反应会计主体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使得征税更加有依据,同时也遵循了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更加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3.税务会计核算要遵循实质重于形式、适度稳健“实质重于形式”在会计上强调披露原则,税务会计应该依据企业是否实质性发生经济活动来判断是否纳入征税范围。如“视同销售”实际是没有现金流入的经济业务,若对此征税加重了纳税人的缴税负担。税收制度应该较少此类规定,一方面减少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另一方面调整了纳税规定的合理性。
4.实行企业分层管理对于大型企业,其融资渠道广泛且多元化,大型企业一般较大程度上影响着国家宏观调控和综合征税能力,应采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适度背离”的模式。对于中小型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应采取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相一致的模式,使按会计核算出来的利润与按税法核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致,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刺激员工积极性,实现更高的利润。
5.结合会计环境发展情况,遵循规律,不断创新创新是企业进步的动力。会计的发展离不开创新,根据现实情况进行思维性的拓展。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发展的历程中,会计人员需学会遵循客观事实,在创新的过程中谋求发展。
6.引导会计行业自律管理,提高税务会计的重视程度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跟会计管理人员密不可分。会计监督存在遗漏,必然会导致会计监督效益的较少,因此完善会计行业自律管理有利于协调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关系,相互促进,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四、结论
结合我国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科学技术发展、法律环境的发展,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呈现着分离的模式。但由于我国当前税收有些方面依据企业的会计准则,会计准则需获得法律允许才有效。总之,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但真正消除二者之间的联系是不可能的。我国应遵循国家现在发展情况,遵循客观规律,不断创新,实行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适度分离”的模式。
参考文献:
在我国财务会计是在有关会计的法律法规以及制度的指导下,通过一定的方法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和经营活动,通过货币进行计量,并最终以报告的形式呈现给各使用主体,从而为各利益相关者提供关于企业财务方面的信息方便使用者做出各项投资或者经营的对策,而税务会计是在现在税收体制下,以税法为标准,借助会计核算的方法来完成对企业相关税务方面的计算,检查和监督。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虽然都是为企业的相关经营或者有关财务活动进行核算或者监督等,但是由于其侧重不同而且依据的主体也不同等使其具有多方面的差异如:
(一)两者的目标不一样
财务会计作为衡量企业或者各事业单位的一种财务工具,它的目的是通过一定的会计手段和方法,能够把衡量主体的经营情况或者其它与财务相关的情况,能够按时、按质及能够准确、完整的表达出来,从而呈现给与企业利益相关的人员,去帮助他们做一些决策,而税务会计是通过对企业税务这方面的核算使企业可以明确各种税收为国家实现税收做铺垫,实现国家通过税收实现的调控。
(二)两者对象不同
财务会计顾名思义是对企业所有与财务相关的各种活动,而税务会计呢只是负责企业相关财务活动中与税务相关的会计。
(三)两者的依据不同
财务会计作为一个会计种类,在有关报告的制作时,依据的是有关企业规定使用的会计准则进行各项编写,而税务会计不能依靠企业自身的准则,必须严格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税务税收的核算。
(四)两者的计量原则不同
我们都知道在现行的会计准则中在计量成本是一般认为公允价值最能反映事物的客观价值,也就是事物现在人们认为它值多少钱,而税务会计依据的是法律。法律是讲究证据的它认为历史成本,也就是最开始它值多少钱就是多少钱这是最好的证据,还有就是我们知道会计是在权利义务产生时交易就相当于完成,而税法则比较注重交易的货币是否专移也就是收付实现制,而且前者是谨慎核算,而后者必须是有充足的证据它不去承担应该交税的人的风险。
(五)两者的会计要素和核算方法不同
我们都知道会计的六大要素就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收入、费用和利润。而后者是应交税费、应税收入、扣除费用、纳税所得等。两者的核算方式也不一样因为其依据的准则不一样所以在各种费用的核算上使用的方法也不一样。
二、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分离的必然性分析
由于经济的发展以及枯寂制度准则的要求,企业可以自主选择自己的核算方式,这使得企业自己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会计方法,而税务会计它是严格按照法律来执行的,所以两者混合不利于企业会计的发展,同样对税务会计的核算是一种干扰,所以把税务会计从其中分离出来是必然的。
一方面这是政府税收和企业之间博弈的结果,因为国家站在绝对地位对于其税收的主要来源企业进行强制遵守税收。另一方面这也是在企业纳税过程中,企业的对财务的反映情况即有关税收的财务方面的衡量,与税务机关对应该交的税费这方面的衡量标准有一定的差异,而财税的分离也正是这种差异长期存在并较量的结果,这也是其分离的原因,再一方面由于企业的最根本目的是获利,尤其是企业的投资者越来越多和复杂,其目的就是挣更多的钱,税收对于他们是不利的,而税务会计不能具体到会计核算的每一个环节,尤其是对于有的个别企业让税务会计去和它们相适应也是很难做到,所以财税分离可以避免这种情况,这也是导致其分离的必然原因。
三、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分离的意义
二者的分离使得我国在税收体制的改革可以更好的适应国际上面的税收,这样可以避免很多进出口贸易的税收差异问题,这样使得中国可以更好的与国际接轨,二者的分离也使得会计制度的改革可以更加有效顺利实施,使其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从而可以对会计中衡量的各种信息的质量提高一个层次,使其可以分工明确,形成系统专业的体系,可以更好更准确的服务各自的目标主体,无论是对企业的各利益相关人员还是国家税收都可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一、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初步概述
(一)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概念
会计与税务,一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税务会计是随着财务会计的发展而产生的。但随着知识的拓展及研究,很多学者认为税务会计已独立发展成一门学科,其与财务会计是背离的。
财务会计,即传统的企业会计,通过货币计量,对企业资金运动进行反映和控制,确认、计量、记录企业的经济活动并形成信息,服务于企业内部管理以及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一门会计。
税务会计,是在不断改进的过程中产生的一门新兴学科,是对企业税务征收方面所制定的一系列系统的规定和准则,目的在于促进税收公平。
(二)二者之间的区别
1.目标不同:财务会计主要目的是为企业的所有者、债权人、顾客、政府管理部门,提供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等信息以进行有效的决策。税务会计主要目的是提供税务征收的依据和基础,将税收依据形成一个系统性的学科。。
2.核算基础不同:财务会计的核算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应计制),它对收入和费用的是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确认,而不考虑何时收到或者付出现金。在反映企业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企业应采用权责发生制。税务会计的核算基础为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结合,收付实现制是指交易或者事项只有在收到或者支出现金时予以确认。
3.核算对象不同:财务会计的核算对象是核算和监督企业的资金运动,为内部管理者、债权人、顾客、政府有关机关提供有用的信息,进行相应的正确的决策。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是国家纳税而引起的税款的形成,其核算的仅是与税务形成有关的经济事项。
4.核算依据不同:财务会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其基本前提概括为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期间、货币计量和权责发生制五项。税务会计依据国家规定的税法,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税务核算计量。
二、分析两种国际模式
(一)以德国、法国为代表的合一模式
1.基本特征: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合一,会计服从于法律的要求。
2.形成背景:首先,德国、法国国际资本市场不是很发达,以独资企业为主,其投资者乐于持有政府的证券和储蓄存款,而不愿拥有私人工商企业的股票,所以银行业较发达,造成企业主要依靠大银行筹集资金,或者在一定程度上依靠政府的投资;其次,德国、法国属于成文法系国家,会计职业界不发达,其会计准则必须由政府制定,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财务上要求“极度稳健”和“形式重于实质”;最后,法国、德国重视企业长期财务实力,很少要求企业提供财务状况变动表。因此,德国、法国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是相合一的,会计服从于税法。
(二)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背离模式
1.基本特征: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分离,二者之间彼此独立。
2.形成背景:美国、英国都是发达国家,具有强大的国际资本市场,企业面向社会群众筹资,并且其财务报告要求充分披露,强调“实质重于形式”。美国和英国同属不成文体系,会计职业界发达,其会计准则可以只取得相关权力机构支持的权威性制定和。因此,美国、英国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是背离的,财务会计不受税务会计的约束,独立发展。
三、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
(一)从会计环境论角度分析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选择
从前章分析国际两大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关系的两大模式可以看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的选择与国家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文化环境等方面密不可分,从而导致二者间的关系处于不断发展协调的过程中。
1.政治、经济环境: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形成并稳步发展前进,一方面,为了保证我国众多大小企业的健康绿色发展,提升我国国际影响力,在财务会计方面严格要求,要求提高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另一方面,为了提高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合理提高市场“无形的手”和国家宏观调控“有形的手”的平衡,税务机关在税法方面严格立法,独立发展。
2.法律环境:我国当前法律体系不完善,相关配套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有待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不完善,税法存在漏洞,往往是根据会计准则制定的。但随着法律制度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背离是无可厚非的。
3.企业组织形式: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的数量与日俱增,一方面信息披露严格要求,投资者和债权人对企业的信息需求越来越大,提供真实、有效、及时、重要性的会计信息成为当前企业发展的必要,但提供有用的信息不能一味的遵循法律的要求,这就导致会计与税法的分离。
(二)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关系的改进方针
1.加强会计法律监管,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当前法律规章制度存在欠缺,体系尚不健全,税务会计很多方面存在漏洞,导致和财务会计之间的关系不明确,存在差距。加强法律方面的监管,明确监督主体,促进二者的协调发展。
2.税务会计核算应采取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可以更加有效的反应会计主体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使得征税更加有依据,同时也遵循了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更加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3.税务会计核算要遵循实质重于形式、适度稳健
“实质重于形式”在会计上强调披露原则,税务会计应该依据企业是否实质性发生经济活动来判断是否纳入征税范围。如“视同销售”实际是没有现金流入的经济业务,若对此征税加重了纳税人的缴税负担。税收制度应该较少此类规定,一方面减少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另一方面调整了纳税规定的合理性。
4.实行企业分层管理
对于大型企业,其融资渠道广泛且多元化,大型企业一般较大程度上影响着国家宏观调控和综合征税能力,应采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适度背离”的模式。对于中小型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应采取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相一致的模式,使按会计核算出来的利润与按税法核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致,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刺激员工积极性,实现更高的利润。
5.结合会计环境发展情况,遵循规律,不断创新
创新是企业进步的动力。会计的发展离不开创新,根据现实情况进行思维性的拓展。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发展的历程中,会计人员需学会遵循客观事实,在创新的过程中谋求发展。
6.引导会计行业自律管理,提高税务会计的重视程度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跟会计管理人员密不可分。会计监督存在遗漏,必然会导致会计监督效益的较少,因此完善会计行业自律管理有利于协调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关系,相互促进,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四、结论
结合我国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科学技术发展、法律环境的发展,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呈现着分离的模式。但由于我国当前税收有些方面依据企业的会计准则,会计准则需获得法律允许才有效。总之,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但真正消除二者之间的联系是不可能的。我国应遵循国家现在发展情况,遵循客观规律,不断创新,实行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适度分离”的模式。
参考文献:
近年来,随着社会生产力与金融产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会计准则不断向国际标准准则靠近。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也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二者相比,财务会计兴起和发展时间较长,税务会计则是财务会计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分支。通过分析两者的差异寻求协调之道对优化我国税收制度,促进市场公平以及经济快速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差异
(一)目标差异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目标随使用者的变化而变化,对于企业经营者而言税务会计的目标是得到及时、准确的纳税信息以做出决策,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而财务会计则是通过三张报表总结前一会计期间的经营状况,为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对于国家而言,税务会计是了解纳税人的交税情况以进行监管,达成国家税收收入的实现,保障国家权益。而财务会计则是将公司的情况通过三张报表传达给公众,满足信息需求来做出投资决策以及监管,检查行动。
(二)所遵循原则的差异
由于财务会计遵循的是会计准则,而税务会计遵循的是国家的税法,同时大多数人认为税法是会计准则的一种延伸,所以两者所遵循的原则有相同以及相异之处。相同之处包括诸如会计分期原则,持续经营假设以及货币时间价值等,但是由于税法与会计准则设计的目标不同,在财务会计上是权责发生制原则,而在税务会计上实行的是权责发生制加收付实现制原则,因为进行税收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是纳税人的支付能力,使得纳税人在最有能力支付时交税,其次税收具有确定性,即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实现具有确定性这点与财务会计的稳健性估计原则是不同的,意在保护国家税务收入的。
(三)核算范围的差异
财务会计要对每一笔经济业务进行记录,关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利润,费用等反映整个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流转情况。税务会计按税法规定的要求,有选择地对相关经济业务进行核算,关注应税收入,纳税所得,扣税费用等。反映的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概况。
二、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协调的重要性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税收法规和会计准则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对税收法规和会计准则二者的关系进行正确的运用与合理的安排,有利于更好的处理国家、社会、企业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国内的市场经济处于不断完善中,所以在经济活动中税法的地位也在不断提高,而税收法则和会计准则二者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二者的矛盾既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时对企业财会人员在业务上的操作方法与操作流程也有直接影响。为了确保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二者的目标能够正确的体现出来,使财务核算的成本与纳税双方所遵循的税法成本得以降低,就应该根据现有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会计准则》,分析和研究税收法规、会计准则二者之间的差异,从而促进二者的有效协调,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协调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差异的对策
(一)完善税务会计理论构建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协调是建立在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协调的基础之上的,我国的会计准则正在向国际化靠近,而当前的税务会计理论刚刚起步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会计理论体系,相比之下财务会计理论体系已经有一段较长的历史了。因此需要通过财务会计理论体系为指导加快我国税务会计理论体系的建设,完成由税收学理论知识向税法学的有法可依的转变,建立协调二者的内在联系。在管理层面上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要相互配合,在这个过程中要做到两个方面的努力,第一,财务会计时刻关注税收信息需求,发挥其对税法决策的支持作用。第二,税法制度的建立和修正,需以“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协调发展”为重要考虑因素,最大限度地使二者相互适应,促进其协调发展。
(二)强化信息的公开度以及交流
务会计之所以与财务会计存在差异,原因之一在于税务管理的目标在于收入分配,即保证国家税务收入。所以才会出现实际支付能力原则、公平税负原则、程序优先于实体原则等影响下的税务会计制度,防止会计主体通过会计手段来逃税避税。就目前来看,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外披露的涉税信息仍不足,这就给税务机关的监管带来了困难,所以只能通过相关税法来进行约束,但是如果企业增强税务信息的公开使得股东、债权人、税收部门能够及时了解到企业财务管理中关于税收有关的信息,则更有利于促进税务会计向财务会计方面协调。
(三)通过提升财会人员的素质来促进二者的协调
从微观上看,我国大多数财会从业人员是依据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不同而分工的。人们往往精通其中一项而无法同时胜任两项职责,这样一方面是一种人力资源浪费,同时也不利于企业内部做到统筹兼顾,达到企业内部的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协调。从宏观上看,在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调过程中,需要财会从业人员快速的适应新的规则,对从业人员造成一定的冲击,这个时候只有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使财务人员及时了解外部的变化,充分了解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协调的方法以及能够对两者信息进行转换,才能保证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顺利协调。
现阶段我国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在目标、原则以及核算范围上都存在差异,这种差异直接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时也不利于企业会计人员的业务操作流程与方法。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税收法规和会计准则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了促进我国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做到两者的协调,在协调过程中我们既不能将两者完全分开,也不能削足适履,而应该在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层面上促进两者协调发展,这样才能有利于更好的处理国家、社会、企业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1
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是我国经济工作的两个重要概念,税务会计的最终导向是税法,税务制度实施的目的是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促使纳税人依法履行自己纳税义务,财务会计核算服务对象主要是企业,其最终目的是为企业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保证企业做出科学、合理的经济决策,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两者的最终导向不同,这也使它们在原则方面具有一定差异。相较于财务会计原则,税务会计原则不够明晰,也不够权威,但是其通常体现于税法中,包含了税收原则,具有较强的刚性,其好恶、取舍非常显著,如果纳税人出现违反税务会计原则的行为,必将会受到有关法律法规的惩处,但是从财务会计原则来看,就会产生许多不合理观念。我们应当对税务会计原则和财务会计原则的差异进行深入分析,寻求最合理的协调办法,使它们在促进企业和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一、税务会计原则和财务会计原则的比较
1.相关性原则。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相关性原则在理念上可以说是完全不同的,税务会计层面的相关性原则更多考量的是政府征税,更为关注的是在进行所得税计算过程中税前应当扣除的费用与同期收入存在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纳税人在税前所能扣除的费用应从其收入来源的性质考虑;财务会计层面的相关性原则则指的是财务信息与其直接相关者或使用者比如企业的决策有着密切关联,会计信息能够真实将企业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反映出来,能够提供真实信息帮助企业做出科学决策,能够对企业进行有效评估,所以财务会计的相关性原则更加关注会计信息的实用性。
2.历史成本原则。所谓历史成本原则指的是原始成本,是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在企业经济业务进行时,需要以业务发生的成本为标准进行计量计价。一直以来,历史成本原则是税法最为肯定、最为坚持的,即使在很多情况下企业有关会计制度对历史成本原则予以弃用,税法对该原则的维护却是很坚决,强调如果企业当前资产违背了历史成本,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以相关资产潜在的增值或损失通过合理的方式对其进行确认和反映。税法之所以对历史成本原则予以肯定和坚持主要是因为对税款的征收是一种法律行为,合法性必须以全面可靠的证据为支撑。财务会计准则则恰好相反,它在许多地方都存在公允值理念,当企业出现资产与历史成本原则偏离时,可引入可收回金额或现金流量现值等公允值替代,从而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3.配比原则。配比原则是确认会计要素的根本原则,主要用来确认企业费用,该原则直接受到会计选择、职业判断的影响,同时又建立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所得税法基本认可配比原则,纳税人在当前经济活动中发生的费用成本必须在配比同一阶段进行有效确认并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滞后,在另一方面,税法对税款的流失有严格限制,从增值税方面来说,税法对配比原则是基本上否认的。在内涵和运用方面,税法与财务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具有显著差异,财务会计核算通常要对不同产品、业务、区域等生产经营成果分开进行核算,所以需要合理分类、归集、分配不同产品、业务、区域产生的间接费用、直接费用以及期间费用。而税法中,在遵循配比原则的同时还要遵循相关性原则,因而税法是根据不同项目的税收待遇进行分类配比或分项的。
4.权责发生制原则。税务会计的对权责发生制的应用特点有两个方面,首先是财务费用与实际费用的实现具有一定确定性,其次是在权责发生制的应用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纳税人的支付能力,从根本上保证纳税人能够支付税款。权责发生制原则是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基础,但是在税法中并不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而是权责发生制为与收付实现制的结合,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企业的会计处理应当以其权利和义务的发生为前提。总体来说,税务会计对权责发生制原则持着肯定态度,但是另一方面由于权责发生制可能会存在大量估算,在某种情况下税法还是会对其持有保留态度。
5.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当会计工作与相关法律形式不一致,可按照交易形式进行工作,会计核算标准不以法律形式为主。在财务会计原则中,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不仅需要依靠法律行事,还必须以经济交易项目的实质和相关经济形式作为会计核算依据。税法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认同具有一定限度。
二、加强税务会计原则与财务会计原则的协调
不管是在名称、内容还是目标方面,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都存在较大差异,那么两者的原则必然也会有不同之处,我们应当在遵循两者根本目标的前提下合理处理税务会计原则和财务会计原则的关系,进一步加强两者之间的协调性,从而真正降低企业成本,规避纳税风险,提升企业整体经济管理水平。笔者认为,在当前实施的税制改革中,应积极吸收正确合理的财务会计原则,对企业会计收益和税收收益的差距进行规范和控制,尽量缩小两者差异,另一方面,加强税务会计原则和财务会计原则的协调,在税务会计原则中应积极吸收财务会计原则中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加强企业税务筹划工作,尽量优化企业结构,将两者原则的协调性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三、结语
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最终导向不同,它们在经济管理方面的差异性必然存在,这就使两者的相关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具有显著差异。由于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是我国经济工作的两个重要概念,对企业的经济工作有着重要影响,所以我们应当在不违背两者原则的前提下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积极推进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混合模式,尽量缩小它们之间的差异性,使它们更加符合我国当前国情,更加顺应国际化发展潮流的会计关系模式。
参考文献:
财务会计是在公认会计原则和会计制度的指导和规范下对己发生或己经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并由此形成财务信息,对企业和外部有利益关系的各方面提供报告,以满足其经济决策的需要为目标的会计。税务会计是一门新兴的边缘会计学科,它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门专门会计。
近几年,关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问题一直是我国会计学界和税务学界探讨的一个热门话题,笔者在分析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基础上,重点从成本效益出发探讨了两者的分离情况。
2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
2.1根本目的不同
一、税务会计原则
国家为了对纳税人展开实际、有效的税款征收,依税收原则,经税法而逐渐生成“税收核算原则”。若以纳税人层面而言,“税收核算、税务会计”两原则相等同。税务会计务必遵循财务会计原则,可其需依税法规定的条例与程序,故此,美国相关专家指出,IRC(美国收入法典)为联邦税收“最高法律”同时,亦为税务会计方法与理论,税务会计原则亦即隐藏于国内“收入法典”内。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所有国家,税务会计原则皆是隐于税法内,其明确度、公认度远不如财务会计原则,其硬度、刚性要高过财务会计原则,若有人违反,则必然受到相关惩治。
二、税务会计原则和财务会计原则相对比
(一)历史成本原则的对比
对“历史成本原则”的认可要最属税法,针对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在会计界求全责备之时,在企业会计体制、准则于某种状况下丢弃历史成本原则之时,税法始终坚守此原则,强调企业资产剥离历史成本之时,务必以相关资产所潜藏的损失与增值依税法相关规定的贴切手段体现与确认。例如企业股份体制改造时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税法对会计要求相应账户的调整并不认同,依旧按原来账面的价值进行应税所得的计算;还有《企业会计制度》与“资产减值准则”对非货币性资产要求进行全面计提减值准备,进而调整有关的资产原入账的价值,可税法除了对坏账展开限度性的承认,由于有违确定性原则,其他皆不认可。
税务法之所以对“历史成本原则”如此坚持,关键是税款征收为法律行为,务必有可靠边的凭证做为合法性的支撑。和公允值对比,“历史成本原则”的确于一些状况里无法切实地体现资产等要素价值,可是其具有极强的可靠性,于涉税诉讼里可给予给力依据,故此,税法普遍不会接受公允价值而抛掉历史成本,除去不存在“历史成本”时。可财务会计准则、体制于多处引入了现金流量现值与可收回金额等“公允价值概念”以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性及可靠性,此即会带来海量纳税调整事宜。
(二)相关性原则对比
“财务会计”相关性原则,意指会计信息对其“使用者”所展开的“决策”相关,即对其使用者进行重大决策时给予“真实、有效”的信息,对其重点主要强调的是“有用性”。“税务会计”在相关性原则上,则以政府征税为出发点,进行所得税核算时所重点强调的“税前扣除费用”务必需与同期收益相关,两者对比实质不同。
(三)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比
企业会计核算需依“权责发生制”为根本,可税法为“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依权责发生制,企业务必以经济活动中的“义务与权利”的发生作基础方可展开会计处理,此和税法确定“纳税义务”的原则相同,故此,整体而言对权责发生制税法还是认可的。此于所得税可以看出。此外,权责发生制导致大量会计估计,而税法对此持“保留态度”。权责发生制不益于税收保全之时,税法只能采取防范手段。
(四)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对比
财务会计的关键原则之一“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其主要内容是企业会计核算需依交易及事项的经济“现实与实质”展开,并非只依法律模式。一项事宜及交易实质和其法律模式及外在模式并非总是相同。于基本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内对此皆做出明确规定。于会计体制与准则内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多有呈现。
针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确切使用上,财务会计重点在于会计工作者职业判断的可靠性,可税法则要求务必具有确切的法律依据,不可仅凭估计,务必有据可依,税法对此项原则的解释重点强调“实质至上原则”,意在杜绝纳税人滥用“税法条款”。
(五)配比原则的对比
配比原则,是展开费用确认时的根本性原则,牵涉的主要有“职业判定”及“会计选取”等相关内容。对于“配比原则”在所得税法内还是较为认可的,纳税者所产生的费用需于其所应配比的当期展开“申报扣除”,纳税者在某纳税年度所需申报的扣除费用规避“提前及滞后”,针对税款流失问题税法亦做出相应制约手段。可于增值税问题,税法对“配比原则”不支持。增值税目标为“货物与应税劳务增值额”,其应为“货物、应税劳务”收支配比后的结果,可增值税征收是依发票扣税制而设计,进而把其征收控制于流通环节,由整体而言规避免对“财务会计”损益核算体系依赖性,亦因致使增值税“会计信息质量”的下降。
于税法内,税前扣除的“配比原则”其在内涵及应用结果上和“会计核算”相比存有极大差异。于会计核算里,为了对不同“地区、分部、产品”的经营成果分别进行核算,务必将“直接、间接、期间”等费用于不同“地区、产品及分部”展开科学有效的“分配、分类与及归集”。“配比原则”在税法内所反映此层面的同时,还需遵守“相关性原则”。税法内先需要对不同项目所享有的“税收待遇”进行区分后再展开分项及分类配比。
(六)谨慎性原则的对比
谨慎性原则于“财务会计”里,需当企业面临无法明确因素的状况下展开“职业判定”时,务必需持有应有的审慎态度,对各类风险及可能造成的损失需进行充分评估,此过程中要本着谨慎认真的态度,对“资产与收益”即不高估,对“负债及费用”亦不低估。
针对减值准备金的提取问题财务会计本着小心谨慎的原则对各项资产展开评估,可令企业中的虚资产转变为实,可于相应程度上对企业“虚盈实亏、制约短期活动”等的处理,益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提升。可其却违反了“据实扣除”的税务会计原则,税前扣除费用即为任何费用及损失务必确实发生过,不然若发生申报扣除即将补判定为偷税。企业计提活动中的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为会计工作者们凭职业判定所给出的估计结果,其损失并未真实发生过,会计对此类风险所进行的估测,税法不予扣除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国家税收无法为“纳税人”承担其自身的经营风险,税法重点强调的是于企业的相关资产中“真实发生”的具有实质性的“永久损害”时方可获得即时处理。如此规定,即益于税务管理,增进片管效益同时,亦杜绝了减值准备比率此硬性规定的不可确定性。于财务会计里,“实质重于形式与谨慎性”两项原则为会计要素“计量与确认”的关键的修正性原则。可于税务会计里,却为最不被认可、最不受欢迎的原则。税法不认可谨慎性原则,一口将其否定。其关键在于针对收入与费用上谨慎性原则处理不对称,当会计事宜存有无法确定期性因素时,谨慎性原则即要求多计费用而少计收入,若税法认可谨慎性原则,那么对企业应缴税款将会降低及滞后,此导致税务单位要替企业担当风险。
三、对税务会计原则和财务会计原则差异的分析
以上论述,“税、财”务会计原则两者存有诸多不同,有的是单一的“内容、名称”的不同,而有的是“内容不同而名称相同”。目标取决于“导向”,原则取决于“目标”又体现于“目标”。在目标上“税法和财务会计”不一致,故此两者在原则上亦不相同,存有差异是必然的,与两者根本目标不相违背状况下,怎样令两者之间的差异持有合理程度,为我们所需要思考的关键。国家正置于经济转型的特殊时期,两类原则差异呈现出扩大趋势,怎样协调、如何构建两类原则之间的和谐,进而降低企业税收成本、体制转换成本与纳税风险等,为实际需解决的问题。
由税收“原则、主导”呈现出我国“税收核算原则”过分站在征管角度上考虑,呈现的并非是纳税者便利为基础、而是本着征收便利为原则,并非确保纳税者的税益、而是保障政府的收入,对纳税者的利益问题上则思虑的较少。当下,“法定主义标准”在我国税收活动中远未达成,和会计的“体制、准则”差异太大亦不规范,提升了纳税者的不可预期性。故此,亦不益于生成对比完整、明确、系统的“税务会计原则”,可“财务会计原则”已然是公认的较成熟的原则。新税制革新里,需最大化的吸纳财务会计原则,压缩差异。若想我国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两者的混合模式优点得以充分体现,那么两原则差异一定不能大。若当下的差异加大趋势无法迅速遏制,越来越多的纳税调整事项将给会计活动造成无尽的烦恼,将压缩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经济正在快速发展,这种趋势下的会计地位受到了更多的重视。从类型来看,财务会计以及税务会计都属于会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为促进整体的经济进步,有必要推进财会和税务层面的改革。全球化影响下,税务以及财务两个层面都在发生着改变。与此相应,财务和税务会计的日常管理也逐渐趋向于完善。从总体上看,财会改革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整体质量,进而为各类的经济决策提供必要的参照。然而不应当忽视: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这两种类型的会计是存在差异的。为了完善管理,就有必要详细划分二者。只有明确了二者关系,才可以妥善处理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之间的关系,提高整体的管理水准。
一、两种类型会计的联系
财务会计以及税务会计从本质上看是密不可分的,联系十分密切。具体而言,税务会计延伸了财务会计,同时财务会计又构成了税务会计的根基。完善财务会计,就能够完善日常性的企业监督。作为企业内部的会计方式,财务会计以及税务会计通常可以适用同样的会计准则。在具体方法上,二者也可以选择同样的核算流程以及方式。详细而言,税务会计及财务会计具备了如下的联系:
首先,在信息处理中,财务会计能够用来提供基本参考,提供了处理信息所需的根据。从企业角度看,内部管理的要点就是财务会计,这是由于财务会计密切关系到各阶段内的企业运营。利用税务会计,能够用来查验各阶段的经营数据,统计各类型的经营信息,同时还可以据此编制明确的税务表。具体在操作时,财务计算得出的数值和结论都可以用来提供税务会计的必要参考。依照核算结果,选择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理。在财务过程中,税法应当用来约束日常性的资金周转。在这种基础上,确保稳定有序的运营环境。
其次,企业制作的财务报告代表了税务会计及财务会计的协调现状。为了完善管理,确保经济的整体平衡,税务会计必须密切协助财务会计,二者应当共同运转。在财务报告中,就可以体现出现阶段的两种会计关系。有些情况下,税务会计会制约财务会计的进展,这种情况应当格外注意。例如:在财务报表内部经常会出现递延税款的现象。受到差异的影响,税务会计相应的法规就必须适用于企业内的财务会计,二者因此遵从了同种法规。为了协调合作,有必要妥善管理两类会计流程。这样做,才能够服务于企业的整体进步和发展。
二、两种类型会计的差异
全球化趋势下,不同类型的会计表现出紧密的联系。与此同时,税务会计以及相关的财务会计也表现出特定的差异。这是因为,二者并不是同种的会计类型;虽然具备了紧密的关系,但仍是有差异的。为了推进改革,有必要明确两个类型会计之间的差异。只有明确了差异,才可以为企业平日的经营以及运行提供更精确的会计数据作为参照,推进科学会计的具体落实。实际上,财务会计以及相关的税务会计表现出如下层面的差异:
第一点,是会计目标差异。从基本目标来讲,税务会计应当依照税法予以执行,在计税和纳税的全过程中都有必要遵从税收类的法律。只有遵照法规,才能够切实减小综合性的税收成本,服务于日常的征税活动。在落实税收过程中,企业还需要监督并且了解实时性的税收情况。在这种基础上,拟定必要的税收标准,用标准化的方式来监管税务会计的具体施行。从整体上看,税务会计也更能够确保企业获得精准的会计数据和信息,为税收提供保证。在最大化范围内,税务会计可以用来优化税收的实效性,确保收益的提高。与之相应,财务会计更多重视宏观层次的监管,重视整体式的经济监管。具体来看,财务会计能够记录实时性的业务状态以及核算状态,这样做也满足了内部的企业监管需要。了解了经营状态之后,企业才能够设置可行的经营目标。
第二点,是核算的差异。从核算对象来看,财务会计也区别于税务会计,二者表现出核算对象上的差别。具体在核算时,先要划分不同特性的核算对象。针对各类型的会计信息都需要予以必要的监管和处理。经过有效的信息处理,落实企业设置的财会目标。通常情况下,财务会计把经济事项作为自身的核算对象,分析经营状况和现阶段的运营状况。经过分析之后,就能够为管理者提供参考。与之相应,税务会计针对于减免税收和资金计价等具体的核算事项,重点是各类的经济活动。通过详细的核算,就可以分离不同类型的财会职务,同时又紧密结合了多类型的职务。通过控制和监督,防控会计流程的作弊现象,进而确保客观和真实。
第三点,是形式的差异。财务会计通常的形式包含了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资产负债表。通过编制报表,管理者就可以更加了解现今阶段的会计形势,了解经营状况。由此可见,在财务会计基础上,管理者就可以设置正确的决策,推进企业的宏观进步。不同类型的会计设置了差异性的目标,形式也并不相同。管理者在拟定决策时,需要考虑到形式的差异。通过设置不同的形式,落实会计监管的总体目标。
三、妥善处理两类会计的关系
在企业的内部,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是存在差异的,然而并不能够割裂二者。企业要确保整体的协调,就有必要更重视妥善处理税务和财务两类会计的关系。妥善协调二者,才可以确保会计流程的精确性,获得精确的信息。有序处理多层次的会计信息,才能够提升企业现有的管理水准。与此同时,促进企业获得更高额的利润,维持税收的稳定性。通常情况下,要协调处理税务会计以及财务会计之间的关系,应当依照如下的流程和方式:
(一)明确差异性
针对税务会计和企业的财务会计,应当更重视二者表现出来的差异性。这样做,才可以促成会计基本目标的落实,减少二者的交叉领域。针对两类会计,应当设置必要的分离原则。在具体监管中,应当妥善分离财务会计以及税务会计,确保两条线的财务监管。避免两类会计的互相混淆,只有明确了二者的差异,才可以更好区分二者。对于企业管理者而言,应当适当扩大财务会计及税务会计的差异,而不应当忽视这种差异甚至混淆二者。在财务会计的基础上就可以给出正确的决策,推进企业的长期进步。各类的会计在具体目标和形式方面都具备差异性,在拟定决策时也需要考虑到差异的形式。
(二)促进关系的协调
针对财务和税收的不同政策有必要加以协调。在这种基础上,促成二者关系的协调。从根本上看,财务以及税务分属不同的企业监管领域。企业既需要财务政策,同时又不可缺少必要的税收政策。对于两类不同政策应当加以协调,明确不同的职责。近些年,宏观经济呈现出更快的发展趋势。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在经济业务的处理流程中妥善协调税务政策以及财务政策。针对二者的时间差异,也需要妥善加以控制。这样做,才能推进企业会计的进步。
四、结语
税务会计及财务会计既是密切相关的,同时又是彼此区分的,不可以混淆二者。在各个层面上,二者都表现出差异性。在具体的会计流程中,相关人员有必要详细区分不同类型的会计。只有这样做,才可以确保实时性的会计处理,进而确保会计相关信息的完整和可靠性。在明确了差异后,也可以致力于完善财务会计以及税务会计,从整体上优化宏观的财会环境。这样做,有助于确保平稳的税收和财政环境,推进了平稳的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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