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法律风险防控模板(10篇)

时间:2023-07-06 16:11:3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供应链法律风险防控,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供应链法律风险防控

篇1

一、供应链金融的内涵及模式

供应链金融是一种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新型融资模式,能够为处于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提供封闭的授信支持。商业银行通过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信贷模型来对企业的预付账款、应收账款及存货等在传统信贷下难以用于抵押的流动资产进行方案设计,使这些流动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信贷资金。前提是商业银行必须对整个供应链的内部交易结构有一个全面的把握,并且能够对供应链上各成员与交易相伴而生的资金流、信息流、物流进行有效的整合利用。商业银行通过将核心企业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引入供应链金融来降低自身的风险。与传统信贷相比,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征是改变了授信的视角。从面向单个企业进行授信转变成为面向整个供应链进行授信。授信视角的改变也引起了风险管理模式的改变,对于供应链金融而言,融资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指标已经不是考察的重点,交易的真实性以及核心企业的信用水平才是降低信贷风险的关键。

对中小企业自身考核的弱化使供应链金融能够降低中小企业融资的门槛。供应链金融之所以被视作一次重要的制度创新,关键在于其有效激活了预付账款、应收账款及存货等流动资产作为信贷质押物的功能,也因此形成了供应链金融的不同模式。如果供应链金融方案设计针对的对象是企业的预付账款,称之为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也叫保兑仓融资模式。如果对象是企业的应收账款,称之为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如果对象是企业的存货,则称之为融通仓融资模式。无论是哪种模式,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一般都要包括商业银行、中小企业、核心企业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这四个参与主体。这四个主体在供应链金融中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运作良好的供应链金融能够使四方都受益。

二、预付账款融资模式的运作机理

预付账款融资模式适用的主要对象是处于供应链下游的中小企业。在供应链内部的交易中,处于强势地位的核心企业常常会要求下游的中小企业预先支付货款,下游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采用供应链金融预付账款融资模式获得商业银行的短期信贷支持,缓解由于向核心企业支付预付账款所带来的资金周转压力。一旦下游中小企业(买方)与核心企业(卖方)发生了真实的交易关系,买方可以通过从银行取得授信来支付卖方所要求的预付账款。预付账款融资模式涉及到的参与主体一般包括融资企业(处于供应链下游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核心企业)、商业银行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预付账款融资模式的运作流程如下:第一步,融资企业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之后,向商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申请开立可以用于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第二步,供应商将货物发往第三方物流企业;第三步,融资企业存入保证金,商业银行据此签发提货单并要求第三方物流企业向融资企业释放相应金额的货物;第四步,融资企业利用手中的提货单到第三方物流公司提取相应金额的货物;第五步,融资企业利用销货收入续存保证金并再次获得银行签发的提货单并到第三方物流企业提取相应金额的货物;第六步,不断重复第五步的过程,直到保证金账户的余额与原先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相等为止。从预付账款融资模式的运作流程上看,这种模式有助于实现供应商的批量销售以及融资企业的杠杆采购。融资企业的货款是分批支付的,不必再承担一次性大额支付货款的资金压力。

三、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信用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在开展预付账款融资业务时,由于供应链整体信用等级下降或者其他参与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而导致发生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就是其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可见,供应链金融预付账款融资业务的信用风险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供应链整体信用等级的下降。由于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上处于枢纽地位,因此,供应链整体信用等级的下降往往是由核心企业信用等级下降造成的。此外,供应链整体信用等级下降也可能是由于供应链所关联的产业链发生运行风险所导致的。与传统信贷相比,供应链金融实现了授信视角转移,银行授信时更关注整个供应链的情况而非融资企业本身。因此,当供应链整体信用等级下降时,商业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就会上升。二是其他参与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其他参与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可能是因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或者客观上“不能够”履行。无论哪种情况,只要合同约定事项得不到执行,势必会给商业银行带来信用风险。供应链金融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信用风险最需要关注的潜在风险点主要包括:一是质押商品价格的波动。质押商品的价格波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商业银行贷款的安全性。质押商品价格的波动可能源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也可能源于市场供求的变化。二是核心企业资信风险。在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中,商业银行要与核心企业即供应商签订回购协议并要求核心企业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一旦融资企业出现保证金不足的状况,核心企业必须按约定进行质物回购。核心企业的回购能力是商业银行风险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第三方物流企业资信风险。

商业银行将监管质押商品的工作转移给第三方物流企业,就意味着第三方物流企业承担着部分信托责任。第三方物流企业有无承担这部分信托责任的能力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会不会利用其信息优势与其他参与者联合欺骗商业银行,也是商业银行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的风险点。总的来说,影响预付账款融资业务信用风险的因素有如下几点:第一,政策的不确定性。产业政策的转变可能会对质押商品的价格造成剧烈的冲击;第二,市场的不确定性。市场供求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融资企业和供应商的销售情况及利润水平,进而引发这些企业的违约行为;第三,相关法律不完善。预付账款融资业务属于金融产品创新,牵涉到复杂的契约结构,相关法律的滞后使商业银行可能会在自身不存在任何过失的情况下由于法律的模糊不清或存在漏洞而遭受损失。第四,道德性风险。其他参与方因为追求自身利益而背弃契约精神,不履行或消极履行合同义务,也是引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重要因素。

四、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信用风险防控措施

与传统信贷信用风险的防控相比,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下信用风险防控因为涉及多方主体而变得更为复杂,且由于预付账款融资模式面向的是整个供应链而非融资企业自身,因此其风险防控的措施与传统信贷相比也有重大区别。但是,就信用风险防控的关键是通过获取真实信息来缓解信息不对称的危害这一点上讲,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与传统信贷是一样的。为了实现通过信息获取来降低信用风险的目的,提供预付账款融资业务的商业银行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一)推进信息系统建设

掌握供应链运行过程中的信息流对于商业银行改变信息不对称地位、降低预付账款融资业务信用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商业银行应致力于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实现对各项数据指标的电子化统计。对于质押商品的管理,应搭建电子操作平台并要求各参与方使用电子操作平成对于质押商品的仓储、运输、监管等,这样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又能够实现对相关信息的掌控。

(二)加强信贷和资格审核

对于核心企业,要设置准入门槛,不仅要回避规模小、资信差的供应商,而且要多方面评估核心企业的经营状况来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对于有融资需要的下游中小企业,同样要实施准入制度。如果发现融资企业有违约行为,银行可以选择提前回收贷款。一旦观察到影响资金安全的现象发生,银行须及时保全信贷资金的安全。银行对于融资企业的授信额度可以根据对其监测的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并在必要时选择提前退出。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要选择规模大、资信状况良好的公司。通过对账制度、实物盘点等方式来防范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不当行为。

(三)加强对质押商品、票据以及资金的管理

对于质押商品的管理,银行应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共享相同的电子信息平台,及时掌握质押商品的相关信息。质押商品的产权归属须明确,质押商品所有权证明资料必须落实。另外,质押物必须足值有效且便于变现。对于票据的管理,银行必须确认发票上载有关于债权转让的有效条款,对于供应商和融资企业之间的购销合同,要加以严格的审核,对合同中存在的可能影响信贷资金安全的瑕疵,要积极加以补救。对于资金的管理,关键在于降低由于质押商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一般而言,如果质押商品的价格下降超过某个限度或界值,银行就须要求融资企业及时存入保证金。

[参考文献]

[1]杨亚静.供应链金融下预付账款融资模式探讨[J].财会通讯,2014(11):14-16

[2]张晓洁.保兑仓业务模式研究[J].中国储运,2010(5):85-87

[3]袁伟杰.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研究———以保兑仓融资模式为例[D].邯郸:河北工程大学,2013:18

篇2

1供应链金融的含义

供应链金融大致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角度来分析,广义的供应链金融是供应链金融资源的整合,由供应链定的金融组织为其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狭义的供应链金融是金融机构为上、下游提供的信贷产品。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说,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等特定的金融机构以供应链上的真实贸易为背景,以企业经营的贸易行为产生的确定的未来现金流为直接还款来源,并根据核心企业与相关贸对象的信用水平,为企业提供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以及产品销售环节过程中有针对性的信用增级、担保、融资、风险规避、结算等金融产品与服务。

2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因素分析

2.1政策风险

一方面,供应链融资作为一种新的金融产品,其相关的政策、法律不尽完善。随着供应链金融的不断充实与发展,新的金融信贷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新的信贷产品所涉及的市场与相关领域不断广阔,因此这些新的信贷产品所涉及的领域其法律法规往往存在空白,甚至有些地方存在着一定的矛盾,相关商业银行一旦遇到法律纠纷,通过相关的司法程序维护自己权益就会面临一定的困难,尤其是我国动产浮动抵押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动产浮动抵押面临主要抵押财产不特定性,容易产生担保物债权的不稳定。另一方面,供应链金融中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管理不完善。相关的管理机构对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内容撰写缺乏规范性的要求,而这些将导致商业银行在相应债权到期后无法顺利实现自身权利。

2.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也被称作违约风险,它是指交易对手在合同到期时未能履行其义务而导致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是整个供应链金融中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也是商业银行在业务流程中面临的难题与制约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瓶颈之一。传统信贷业务是对单个企业作为主要考察对象,而供应链金融是通过核心企业作为传导,实现供应链中上下游企业、仓储物流公司、第三方监管和银行多方位、多主体全面参与的有效运营模式。因此,供应链金融主体的多元化也势必造成风险源的多元化、复杂化,而这些风险突出的表现为资金引发的风险与质押货物引发的风险。在资金引发的风险方面,一旦核心企业资金链条无法正常运转,这样风险会迅速波及当前供应链条上的各个主体,给商业银行造成巨大损失,或者融资企业由于自身财务等问题,无法归还信贷资金与利息都会使商业银行遭受损失。在质押物引发风险的方面,由于在供应链金融业务流程中,商业银行对质押物的管理较传统信贷业务有所创新,在整个监管过程中,商业银行只过于依赖第三方监管公司,如果监管公司对质押物处置不当就会导致商业银行遭受风险甚至重大损失。

2.3市场风险

所谓金融市场风险是指由于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动及不确定性造成市场商品价格大幅变动而给银行带来的风险,主要分为价格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首先,价格风险是市场上商品价格变动所带来的风险。在供应链金融中,企业商品流通产生的现金流是融资企业归还商业银行的第一还款来源,所以平稳的市场价格是融资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之一,一旦质押物因为市场价格下跌则会导致企业蒙受损失,进而影响商业银行收回信贷资金及利息产生风险。其次,汇率风险是由于汇率波动继而导致商业银行的长期市值和净收益下降的风险,供应链中,如果相关的供应链主体涉及国际结算,汇率则会对融资企业及商业银行造成一定的风险。最后,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对商业银行造成的损失。当前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融资产品在定价方式上仍然采取传统的信贷模式下的固定利率定价方式,如果国家对当前利率进行调整,而商业银行不能根据当前市场利率及时调整其战略计划,那么银行只能承担此期间因利率调整而带来的风险。

2.4操作风险

根据供应链金融的特点来看,其面临的操作风险主要因素有信贷流程不完善、内部因素、外部因素。首先,信贷流程不完善导致的风险,由于供应链融资过程较一般信贷业务流程主体众多且流程复杂,且由于供应链金融发展起步较晚,配套的业务规范、流程制度不完善,因此在操作过程中,信贷经办人员无据可依,进而造成操作失误引发操作风险;其次,内部因素导致的风险。内部因素主要是指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相关业务人员在业务调查、授信审批以及贷后监管过程中,由于其经验、技能不足或者人为主观原因产生渎职、欺诈等行为而导致的风险;第三,外部因素引发的风险。外部因素主要是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这些风险一旦涉及供应链融资中的相关主体或者是质押物,都会引发资金链断裂,直接或者间接给银行带来风险。

3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措施

3.1建立严格的准入条件

首先,商业银行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伊始要对核心企业进行全方位的审查,挑选效益好、行业前景好且规模大,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企业作为核心企业,同时对供应链金融内的其他交易主体进行严格筛选。其次,鼓励核心企业对其上下游的交易企业设置奖罚措施,这样有利于商业银行利用核心企业的行业地位约束融资企业,降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最后,充分利用核心企业给予上下游企业的排他性优惠措施,有利于商业银行实施信用捆绑技术,降低商业银行承受的信用风险。

3.2建立科学的供应链金融风险预警机制

构建科学的供应链风险预警机制可以有效对供应链内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与防范,发现风险发生的源头,提前对风险源进行处理,降低供应链金融风险发生概率,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供应链金融风险预警机制:首先,建立科学的风险分析机制。科学的风险分析机制能够发挥供应链金融风险信号的检测诊断功能,通过发现供应链金融中的异常信号,应用当代科学的风险诊断技术对其进行分析与判断,对风险的大小与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进行评估。风险预警机制的基本办法是将其采集的信号传输给供应链金融预警分析系统,通过各项风险指标与风险预警的判断模型对风险的发展趋势以及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进行判断;其次,完善风险预警后相应措施。通过供应链金融预警信号进行分析,根据不同的风险类别对风险进行有效处理,将可能出现的损失降到最小。

3.3加强供应链金融现金流风险管理

供应链金融必须基于真实的贸易背景并以贸易项下利润的实现与结算的控制去引导现金回流至银行的通道,进而保证了银行信贷资金的还款来源。因此信贷资金的专款专用体现了现金流的有效管理,也是保障融资企业还款来源的核心技术之一。首先,流量管理。商业银行对现金的流量管理具体地体现为授信额度与规模。因此,商业银行要重点考察现金流量与授信企业的经营规模与支持性资产的匹配状况,以及供应链网络内各主体的经营能力;其次,流向管理。商业银行要在供应链金融的具体环节通过对回流资金的时间、额度与路径的控制,实现对现金流向的控制;最后,循环周期管理。这种管理方式要在综合行业结算方式、平均销售周期的基础上,计算出一个完成的资金循环时间,从而保证授信企业在供应链内完成资金流与物流的循环。

作者:薛静 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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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产生原因及其研究意义

由于供应链金融既能有为我国中小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又能有效地扩展银行的业务,所以近几年发展迅猛。然而,供应链金融模式的信用风险问题却日益突出。由于中小企业的贷款相对于其资产规模相对较高,而它们又是依托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来进行经营,品牌效益不高、企业的管理层水平参差不齐等等外在或内在原因,导致其违约成本低。而且一旦遇到了问题,它们甚至可以关掉原公司,另立新公司来掩盖以前的问题,从而使得违约率较高。因此,研究供应链金融上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本文就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来论述对其的防范措施。

二、供应链金融的内部信用风险防范

供应链金融的内部防范主要是指:在商业银行的角度下,其通过完善自身的信用风险评级系统来提高其防范风险的能力。

首先,完善考核交易真实性的制度。银行应对交易双方提供的交易内容、交易目的和交易时间进行核查,并着重研究中小企业融资的申请材料以及双方的购销合同、运输单据、提货单据等,通过确保其待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来控制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

其次,完善现有的信用评价体系。银行应针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防范问题出台一套完整且行之有效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评价流程,而以前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信用评估主要是审核其财务报表、固定资产以及担保形式,是一种基于数字财务控制的评价模式,对于供应链金融的中小企业信用风险并不适用,因此,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下,银行在了解供应链金融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把过去对传统融资的一系列静态,单一,被动的授信模式转变为动态,多渠道,主动的授信模式。

再次,妥善监管和控制中小企业的融资资金。这是整个内部信用风险防范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在供应链金融的模式下,由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是核心企业的信用担保,因此,很可能会使中小企业在拿到资金后不按照合同约定的范畴来使用融资资金,从而产生逆向选择问题,将供应链金融融资的资金用于投资一些高风险高收益的资本产品,大大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违约风险,也会使银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因此,银行必须严格监管中小企业融资的用途和去向,而且督促其将资金按照合同来进行使用,并定期核审中小企业的购销合同的真实性,确保资金按照合同的要求执行。

最后,着重提高银行内部风险评级系统人员的专业素质。由于供应链金融涉及了复杂的信用风险评价模型,多变途运作模式,专业化的供应链金融背景,这就要求银行的信用风险评价人员具备相当好的专业素养和足够多的信用风险评价知识,但是目前,我国银行信用风险评价体系的高素质人员储备严重不足,银行应该重视对现有员工的技能培训以及对国外高素质人才的引进,从而加速信用风险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健全。

三、供应链金融的外部信用风险防范

因为供应链金融上的核心企业是中小企业能获得银行融资的信用担保屏障,而物流企业又是银行监督中小企业能否履行合约的重要渠道,能够为贷款企业提供配送、监管、仓促等一系列服务,并且将服务的信息反馈给银行,降低中小企业违约的风险,所以核心企业和物流企业在整个风险防控过程当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但由于中小企业业务开展以及财政的不透明性,商业银行在监管中小企业的同时还需要加强对供应链上其他主题的交流力度来降低信用风险。

第一,谨慎选择合作的核心企业。因为在供应链模式下,银行是以核心企业的信用进行担保,来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的,所以核心企业的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核心企业是一个行业的垄断企业,则这个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就要依靠市场进行交易,相关对象的随机性比较大,供应链的稳定度就会降低,因此垄断企业一般不太适合作为供应链金融模式中核心企业,所以银行应该对供应链金融当中的核心企业进行严格的准入机制,选择稳定、信用度高且与银行合作程度比较高的核心企业展开业务。

第二,加强对物流信息以及物流程序的监控。在中小企业信用度较低的供应链金融当中,银行应该设法和物流公司进行信息共享,加强对物流信息和物流程序的监管,并加强操作和监控的保密性,防止因为内部管理不善导致的信息泄露而发生信用风险。

第三,努力增强对抵押物的风险防范措施。规范抵押物的选取标准已经是商业银行降低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必备措施之一,价格透明、变现简便、质量合格、品质标准是银行选取抵押物的重要准则,并实时监控抵押物的价格变化和品质变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四,完善供应链金融的信息共享机制。针对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共享平台,审核商业银行、物流公司、信用风险以及核心企业的业务往来,降低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

第五,针对供应链金融模式建立一个完善的数据库。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建立一个可以量化的数据库,来分析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可以使人员分析的感性因素降低很多,从而增加理性分析风险的可靠性。

第六,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机制。国家应根据供应链金融上每个不同主体之间义务和责任的不同,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各自的行为,并监督调控各个主体在供应链金融当中的运行。同时,商业银行在发展供应链金融融资规模过程当中,应该呼吁政府尽可能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规避对方因法律漏洞而导致的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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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小企业供应链电子商务系统的安防风险

电子商务系统安全防控问题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制约因素。其一,中小企业的决策者缺乏对电子商务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安全问题的必要认知。从而对于电子商务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黑客入侵、病毒污染、逻辑炸弹、搭线窃听等问题缺乏必要的预警机制设计,从而使得企业的商业机密失窃,进而威胁企业在供应链竞争中的生存能力。中小企业决策者应当将电子商务中的信息安全提升支撑企业信息发展战略的重要地位,加大对电子商务系统的信息安全防控投资,制定符合企业运营所需的信息安全预防机制和信息风险暴露应对机制,将电子商务运营中的信息风险控制在企业可以接受的水平。其二,我国在电子商务信息安全领域的立法工作相对滞后,给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的稳健运行带来诸多风险。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借助电子商务平台获得超常规发展,但由于立法工作相对于法律实践的滞后性,由此亦带来诸多法律风险。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活动涉及诸如商法中的电子签名合法性问题,刑法中入侵电脑系统并窃取商业机密问题,民法中保护中小企业业主个人隐私问题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等。当前我国在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立法工作中的相对滞后性使得中小企业对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依法开展商贸活动产生疑虑,制约了中小企业缺乏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参与供应链系统活动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三)中小企业供应链电子商务系统的利益冲突风险

电子商务业务的迅猛发展促使中小企业所处的供应链系统内部资金流与信息流加速,供应链系统内部成员企业间的业务联通架构从传统的单渠道向多渠道结构发展,组织内部合作水平日益提升,供应链成员企业间的业务往来持续融合,但由此亦产生供应链内部企业间利益分配问题。

其一,中小企业的供应链电子商务系统中存在库存成本方面的利益冲突。在供应链电子商务环境中,中小企业通过强化企业间库存信息交互的方式来控制供应链系统内的库存总量。在目标市场客户需求总量既定的条件下,供应链系统中的库存总量既定。中小企业在零库存理念指导下通常采取将持有库存责任推卸给其他供应链成员企业的方式来控制本环节库存成本。因此持有供应链库存的企业需承受有限资本金被库存资金占用的风险,从而导致供应链内部成员企业之间产生利益冲突。其二,中小企业的供应链电子商务系统中存在核心竞争力定位方面的利益冲突。供应链协同关系建立的基础是各成员企业通过业务外包的方式来约减企业在其非核心业务环节上的资源投入,转而将企业有限资源集中于企业占优领域,从而凸显本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但由于供应链系统中各环节的业务增值率存在差异性,各成员企业通常偏好占据净资产收益率较高的核心业务环节,而将净资产收益率较低的业务环节交付给其他成员企业。这使得供应链系统内各成员围绕占据供应链系统价值增值制高点问题的争斗日趋激烈,使得业务能力较为低下的弱势企业制约了供应链系统资源的充分利用,限定了供应链系统整体效能的优化运行。

基于供应链竞争的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模式优化路径

(一)优化中小企业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的信息资源共享

电子商务环境下中小企业供应链信息共享模式可以按如下思路来构建。其一,建立以增值链为核心的电子商务环境下中小企业供应链信息共享模式。当前中小企业对信息共享的排斥行为出于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企业自身切实利益的考虑。中小企业的供应链不仅是物流链条、信息链条和资金链条,更是经由供应链各环节都产生增值的增值链条。通过建立电子商务信息交互平台,可促使供应链各节点中小企业在信息传递层面的同步运行,进而保证供应链各成员企业的生产与销售系统的协调运行。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链信息共享可以确保终端市场消费者信息能够以较低成本上传到供应链系统,并从中获取较优的服务,从而提高供应链系统的运行效率。其二,中小企业应强化供应链各环节成员企业间的业务信息整合力度。中小企业的业务信息整合包括终端市场客户需求信息、仓储信息、生产进度信息及营销信息等。通过对业务信息的整合,有助于推动中小企业的供应链资源整合,降低中小企业供应链系统库存量。建立服务中小企业供应链系统的电子商务平台是提升中小企业的业务信息整合力度的有效方式。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有助于协调中小企业供应链系统中的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确保供应链各环节企业都能够及时准确的获取供应链系统的全局信息,从而提升其应对终端消费者市场的需求信息变动的反应速度。

(二)健全中小企业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的安全系统

其一,中小企业应加强对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安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为保护供应链电子商务系统的信息安全,中小企业可从如下制度层面强化供应链及企业内部信息安全,有效克服供应链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和系统风险。一是中小企业应当完善相关制度,限制企业内部人员的远程操作风险,实现对企业远程系统登录、数据输入、修改、审核等环节的操作行为的安全控制。二是中小企业内部可设立供应链信息安全专员,并通过业务外包的方式获取供应链信息安全专业机构的服务。供应链信息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是通过分析供应链协同中网络架构的安全性,有效甄别潜在的信息安全威胁,并采取及时防控措施控制信息安全风险扩散。三是中小企业应强化对网上支付操作行为的安防,制定相关制度制衡支付人员的操作权限,保障支付过程的完整性,交易双方身份合法性(薛伟莲等,2011)。其二,中小企业应加强落实治理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安全的技术控制措施。基于网络技术的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存在内生性的安全问题,这要求中小企业应当从安全技术层面来治理企业供应链电子商务系统的网络操作环境,建构多元化综合安全保护技术体系,来有效维护企业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具体而言,中小企业可以在既有操作系统之上设置网络安全防控体系,同步匹配防火墙软件与硬件设备,并降低在开放式网络操作系统中处理企业业务信息的几率,以从根本上杜绝系统最高权限风险。中小企业可以联合租用虚拟专用网络的方式来架构信息安全框架,强化电子商务系统的数据加密分析与处理能力,完善电子商务系统用户的身份认证程序,并在此基础上建构并维护企业供应链系统的电子商务安全平台。

(三)强化中小企业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的信息挖掘

中小企业应当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以充分挖掘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资源,提升其运作效率。其一,中小企业应当高效的利用电子商务系统中积累的大量供应链系统运营数据,切实提升企业应对终端市场消费者需求的快速反应能力。中小企业在设计电子商务系统时,应当确保系统数据库的事务记录的字段属性的充裕性能够较为完整的刻画供应链管理的行为特征,以确保日后数据分析员能从中发现供应链运行规律并指定相应管理优化对策。中小企业应聘用专业数据分析员来分析供应链电子商务系统中所沉淀的大量数据,从中形成可用于指导中小企业提升供应链管理效能的商业知识与经营(夏飞等,2011)。其二,中小企业可优化对供应链电子商务系统的信息挖掘工作计划,以有效降低信息处理成本,提升信息处理价值增值。对中小企业在供应链电子商务过程中生成的大量数据进行完整处理的成本较高,中小企业应首先确定信息挖掘所要服务的商业目标,并籍此确定信息挖掘规则和所要使用的相关数据集,对数据集进行概念分层并确定决定信息分析所需的置信度区间。中小企业可以采取分布式信息挖掘技术和增量信息挖掘技术,仅对影响当期及未来企业供应链绩效的新增数据进行处理,从而降低信息挖掘成本,提升企业应对市场客户需求的反应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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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5.6 文献标识码:A

1 供应链金融

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若干产品,比如存货质押贷款,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的上海。如今的供应链金融是由深圳发展银行在2006年率先推出的,国内其他商业银行也在之前实践的基础上,纷纷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依据深圳发展银行的定义:供应链金融是指在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信贷模式,并引入核心企业、物流监管公司、资金流导引工具等新的风险控制变量,对供应链的不同节点提供封闭的授信支持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从供应链金融的定义可以看出,它与传统的融资业务不同之处在于:采用了自偿性的信贷模式,控制了资金的回流;同时,引入了核心企业、物流监管公司、资金流导引工具等新的风险控制变量,提高了风险防控的能力。

2 供应链金融模式

供应链金融发展至今,已经形成了预付款、存货抵质押和应收账款三种基本的模式。预付款模式包括:先票/款后货授信、担保提货(保兑仓)授信、进口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质押授信、国内信用证、附保贴函的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模式包括:国内明保理、国内暗保理、国内保理池、票据池授信、出口应收账款池融资、出口信用险项下授信。存货抵质押模式包括:静态抵质押授信、动态抵质押授信、标准仓单质押授信、普通仓单质押授信[1]。

国内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与国际性银行的业务存在一些差别。国际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以“应收账款融资”为主要的业务,通过电子平台对订单、发票等数据信息流的公示和鉴证,为供应链成员和银行提供面向多个环节的融资申请。国内银行的供应链金融则以“存货融资”作为主要的业务,通过第三方物流监管的引入以及一定程度上对核心企业的信用引入,为供应链中小企业提供融资[1]。

根据国内银行主要的业务是存货抵质押授信,因此选择存货抵质押模式进行研究将具有广泛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3 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

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同商业银行其他业务的风险管理流程类似,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度量、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根据供应链金融主要参与对象,供应链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根据供应链融资与传统流动资金贷款的信贷理念的差异,国内商业银行进行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时,常用现金流控制和结构性授信安排这两个手段。现金流控制派生出物流控制、核心企业信用引入等其他手段。结构性授信安排是指银行以真实贸易为背景,对包括受信申请人及其供应链节点上主要参与者在内的客户组团的授信。运用这两个手段,提高了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但是却把一些信用风险转移到操作风险中。

银行首先进行信用风险的评价,运用现金流控制和结构性授信安排,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普遍符合要求。信用评估符合要求,银行与中小企业、物流监管公司、核心企业签署合同,开始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始业务之后,控制风险的措施都在操作上,可以说操作风险是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操作风险管理技术发展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操作风险管理方法与技术也处于探索阶段。虽然有些人在国内国际商业银行的实践中总结出一些原则,但是在实际应用时却要用合同方式严格的规定。

4 合同对风险防范的作用

合同是以合作条款的方式,利用法律效力,监督合同各方履行责任和义务,并强制违约方赔偿其他方损失。

合同从三个方面来防范风险:首先,是合同内容的商定,通过商议决定合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各方能做到或做不到什么,以此杜绝合同签署后履行中出现能力达不到而违约。其次,是合同的实施阶段。该阶段合作各方依据合同条款,履行责任和义务,如果有一方不按照合同要求去做,就会出现违约行为。合同中大部分条款是为实施阶段制定的,可以说实施中的风险是合同主要防范的风险,可以称作操作风险。最后,是合同出现违约情况的损失鉴定和赔偿。一方面,损失赔偿条款有威慑作用,使合作方不敢轻易违约。另一方面,如果出现违约情况,依据损失赔偿条款,对违约方施以处罚,为其他合作方追讨损失。

合同对风险防范作用的大小依赖于合同内容和条款,内容全面、条款明确的合同最容易达到合作的目的。所以,研究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 存货质押模式下的合同内容研究

在进行存货质押模式下的合同内容研究时,我们应当注意到国内商业银行常用的两个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即现金流控制和结构性授信安排。由此产生的操作风险是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控制操作风险最好的措施是依据存货质押业务的操作风险点制定相应的条款,并且商定违约损失赔偿内容,作为合同中的主要内容。

存货质押模式包括四种授信类型:静态抵质押授信、动态抵质押授信、标准仓单质押授信、普通仓单质押授信。这四种授信类型共同点是由合法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对客户提供的存货进行监管,不同点在于监管过程中货物进出库的安排和控制。在四种授信类型中,静态存货抵质押授信是最基本的一种,选择它作为存货质押模式的代表进行研究。

静态存货抵质押授信是动产及货权抵质押授信业务最基础的产品,是指客户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为抵质押的授信业务,又称为“特定化库存模式”。银行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对客户提供的抵质押的商品实行监管,抵质押物不允许以货易货,客户必须打款赎货[2]。

在进行这种业务模式合同内容商定时,实际实施中面临的风险包括:抵质押商品的市场容量和流动性;抵质押商品的产权是否清晰;抵质押商品的价格波动情况;抵质押手续是否完备;货物价值是否易于核定,以便仓库等物流监管方操作;以货易货过程中防止滞销货物的换入[1-2]。

根据这些风险点,需要商定的合同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作三方的权利和义务。银行的权利和义务。银行作为存货质押业务的主导者,其在合作中可授权第三方物流公司监管抵质押物。其拥有质押物的质权,其他两方不得随意处理质押物。受信方未能偿还本息或违反协议时,银行有权按法律规定处理抵质押物。银行有权随时获知库存质押物的数量、质量和价格等有关信息。银行需要提供办理抵押、公证、保证、资产评估等手续所需材料和证明。银行有督促受信方按时支付应付款项的权利和义务。

受信方的权利和义务。受信方有权利要求银行按时发放贷款,要求第三方物流公司按照规定及时放货。受信方同意第三方物流的监管角色,并支付由于货物监管产生的费用。受信方有义务提供有效的抵质押物所有权证明,有义务提供抵质押物的质检报告,有义务书面明确告知抵质押物的特点和保管措施,有义务定期报告质押物的价值变动信息,如果未做到,出现损失由受信方承担。受信方有义务提供办理抵质押、公证、保险、资产评估等手续所需材料和证明。如需办理保险需和银行商议保险种类、覆盖范围、期限、受益人和保管人。

第三方物流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方物流公司负责对质押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品质等进行盘点核实制作《质押物清单》,对质押品合格入库负责,并建立相应台账,定期对质押物进行盘点和检查,以书面报告送给银行。第三方物流公司应安排专职监管人员对质押物实施严密监管,并将人员名单及调动情况报送其他两方备案。第三方物流公司按照银行的书面指令出货,做好出库记录。第三方物流公司根据其他两方的委托,及时办理抵押、公证、保险、资产评估等相关手续。在监管期内,由于发生质押物的丢失、错发、短缺,包括由于第三方物流公司过失导致的品质变化等情况造成损失,由第三方物流公司对银行进行全额赔偿。

(2)质押物和价格。合作三方商定质押物应该登记的数据,数据由谁提供,形成什么样的书面单据,单据由谁提供和保管。质押物价格变动由谁提供,何时提供,以什么形式,最终价格由谁确定。

(3)货物验收入库。三方约定接货地点和仓库地点。第三方物流公司依据什么接收货物,接收货物时都要检查哪些,接收货物后何时以什么作为凭证报送其他两方。如果第三方物流公司认为必要时,能不能要求相应机构检验。

(4)质押物监管。监管期间,第三方物流公司应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妥善、谨慎处理监管的质物。保管期间第三方物流公司应该做什么,比如货物的清点核对,定期检查,定期报告等。如果出现问题该怎么处理,比如第三方物流监管出现问题、质押物出现问题、质押物质权出现问题等。

(5)质押物提取出库。①静态模式。三方商定提取货物的条件,货物置换程序,以及采用哪种置换程序。第三方物流公司依据什么放货,放货的过程怎么监督,放货后提交什么形式的证明。②动态模式。动态模式除了静态模式中的交纳保证金提货外,还允许进行以货换货的方式出库。以货换货时,置换入库的质押物有什么要求,由谁确定是否置换,置换多少。

(6)违约责任。合作三方应严格按本协议规定执行,任何一方有违反之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包括什么,怎么确定,守约方损失如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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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1-053-04

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因素就是大规模的资金支持,然而,由于国内的金融体系尚未完善,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资金缺口。这严重地制约了产业集群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供应链金融的产生与发展为产业集群的资金问题解决提供了契机,其与产业集群发展形成了相互推进的良好形势。

一、产业集群与供应链金融相关理论

(一)产业集群

1.概念。产业集群主要是指:在同一个产业领域,由地理位置相近的若干个关联公司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共生、互补性企业群体。

2.特点。产业集群主要具有区域性、网络性以及共生性等特点。其中,区域性体现在:产业集群中的有关企业在地理位置上形成了一定的集聚现象。这样有助于企业间的资源共享,扩大企业的整体发展优势。“块状经济区”的形成源于该特征。网络性体现在:产业集群内部成员处于不同的供应链网络节点上,经过长期的交流与合作,逐步形成了供应链贸易交叉模式,进而形成了联系密切的网状产业链结构。共生性体现在:产业集群中的成员彼此间在经济甚至文化等方面都是联系密切的,彼此之间共同构成了一个较为松散的利益共同体。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着共同的发展目标以及利益,所以,其具有明显的相对共生性。

3.金融支持。随着产业集群的发展壮大,其对资金的需求量与日俱增。单纯地依靠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是很难满足集群发展需求的。相对于金融融资,供应链金融融资方式更加适用于产业集群。充分利用产业集群中企业间的资金来往,能够有效地加快企业的资金流动,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并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利益。所以说,制定行之有效的供应链金融融资安排,是促进产业集群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整体经济实力提高的重要途径。

(二)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主要是指:供应链内相关的金融机构或物流金融企业根据产业集群内企业的贸易以及资金状况,提供给有关企业的金融或资金服务,进而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促进产业集群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产业集群与供应链金融间关系

1.产业集群为供应链金融提供了良好的企业环境。供应链金融的存在与发展,势必离不开供应链上的节点企业,而网络结构的产业集群供应链能够为供应链金融提供稳定的需求节点。目前,我国的东南沿海地区,已经形成了密集的产业集群,为供应链金融创造了有利的发展环境。同时,产业集群在形成的过程中,受到了我国政府的大力扶持,具有较好的政策优势以及品牌效应,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所以,在产业集群中发展供应链金融具有风险低、环境稳固等优势。

2.供应链金融有助于产业集群融资目标实现。产业集群发展需要长短期的金融支持。供应链金融在为集群供应链内企业提供短期融资服务时,通过资产融资租赁安排亦是实现了长期融资服务。供应链金融的服务对象多数为中小型企业,这能够有效满足中小企业居多的产业集群融资需求。同时,还能够有效降低产业集群中核心企业的资金成本。随着物流供应链金融的跨区域发展,产业集群也逐渐呈现出跨区域发展趋势,该趋势是对全球化经济发展的有效应对。

二、供应链金融在产业集群中的应用

(一)应用现状

目前,集群供应链金融已经初步形成,并且,同实业结合的越发紧密。部分商业银行在融资产品的设计过程中,将产业集群的融资需求充分地考虑进去。例如:兴业银行推出的全产业链金融服务产品等。但是,相对于珠三角以及长江等区域,国内的很多区域的产业集群还处于探索阶段。这些区域的产业集群无论是在资金支持,还是政策扶持等方面都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即使在珠三角区域,产业集群也面临着严重的结构升级问题。

(二)供应链金融在产业集群中的优势

1.提高了企业的融资可能性。融资问题一直都是中小企业面临的重要难题。与大型企业相比,其并不能够得到金融机构的“青睐”。供应链金融由于主要的服务对象就是产业集群中的中小型企业,所以,其会从企业的融资需求以及发展现状等方面充分考虑,并为企业量身定做融资服务产品,从而有效地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进而更好地推动了产业集群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有利于集群中企业的财务优化。对于企业来讲,如果能够将除货币以外的流动资产转化为货币资金,将会大幅度提高企业资金的流动性。这一需求通过银行机构是无法实现的,但是,借助供应链金融便能够将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同负债项直接关联,从而实现企业的财务结构优化,推动企业资金流动,更好地促进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融资租赁有效地解决了供应链金融的长期融资问题。传统信贷主要的关注点是企业信贷期内的偿还力。而对借贷企业的经营收益率以及现金流安排有所忽视。这不利于中小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供应链融资中的融资租赁服务,对企业的经营效益以及还款安排进行了充分地考虑,使得为中小型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更加能够促进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通过融资租赁,不仅节省了大量的流动资金,还对现有的信用额度进行了有效维护。

(三)供应链金融在产业集群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

1.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因为债务人无法做到按时“还本付息”,致使债权人处于资金无法回收状态的可能性。该风险具有长期性,甚至贯穿于信贷业务全过程。供应链金融亦属于信贷融资范畴,所以,信用风险不可能完全避免。当企业因资产贬值迅速而导致资产量无法抵充融资金额时,信用风险便会产生。

2.市场风险。主要是指:利率或者产品价格变动引发企业大量价值损失的可能性。目前,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商品、利率以及汇率等风险。其中,商品风险和利率风险在供应链金融中比较常见。

3.法律风险。目前,国内的供应链金融措施主要是参照国际贸易金融措施制定的。其无法完全适用于国内的产业集群融资环境。而国内在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尚处于初期阶段,尚未形成自身完备的发展体系。所以,难免会出现很多不适应的地方。而在相应法律的构建上,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以至于很多业务开展时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引发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4.操作风险。因操作不当引发经济损失的可能性被称为操作风险。该风险在金融领域较为常见。目前,国内金融行业面临的操作风险日益增多,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相对而言,供应链金融授信业务具有专业性强、复杂繁琐等特点。尤其是在产业集群的应用过程中,业务人员需要对业务风险防控相关知识以及信贷企业的基本行业知识深入掌握,并且,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供应链内信用调查。但是,即使再小心,在网络信息化条件下,业务人员也很容易因为频繁的网上供应链贸易出现操作失误,进而引发操作风险。

三、产业集群发展中供应链金融策略

(一)增加供应链金融市场的融资服务主体

1.增加供应链金融机构的服务主体。作为供应链金融的主要参与者,商业银行对产业集群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其在多数时候将融资对象定位于大型企业,产业集群中的中小型企业如果仅仅依赖商业银行进行融资,很难全额完成融资目标。所以,为了更好地推动产业集群的良好发展,我国政府应该积极推动多类金融机构参与到产业集群的融资服务中来,进而实现产业集群融资主体多元化。其中,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都可以作为产业集群的融资服务主体。例如:保险公司可以为产业集群中的中小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还可以推出各类信用保险产品,满足企业融资的多样化需求。

2.对非正规融资主体进行规范。民间融资之类的非正规融资具有高成本、高风险以及透明度低等特点。尽管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但是,如果对其不加以约束的话,很容易严重影响到资金市场的平稳发展。所以,有必要在不断增加合规金融机构的同时,对民间金融渠道加以规范,使其逐渐呈现出规范化和制度化,进而有效规避民间融资过程中出现的不良问题,促进产业集群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对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

在供应链金融的开展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法律制度,但是,现有的法律制度由于缺乏完善性,以至于很多具体的执行工作缺乏必要的执行依据,不仅影响到执行人员的工作效率,更是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例如,在应收租赁款保理转让过程中,相关的配套法律只是存在一些自律规范文件,这些文件对实际的执行需求是远远不能满足的。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所以,供应链金融发展相关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更新和完善。在完善的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出自身的服务功能,要立足于服务集群网络,秉承公平、公正原则,尽可能对产业集群的产业规划进行规范,使其与市场化机制协调发展,避免出现产业过度集中或者产能过剩问题。

(三)构建信息服务系统

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其目的就在于为产业集群中的企业成员提供业务开展所需的便捷服务,帮助其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信用风险以及项目风险等。通常来讲,供应链金融的信息支撑平台主要包括业务操作流程系统、信息服务交互系统以及行业研究系统。在金融机构进行业务操作过程中,部门间的协调衔接有助于优化操作流程,进而实现项目审批以及审核周期的缩短,提高工作效率。

目前,我国的产业集群大多数表现出供应链网状结构。该结构的操作环境能够促进供应链金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对产业集群推行供应链金融服务的过程当中,需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执行方案。例如:构建系统、完善的第三方电子服务体系或者信贷征信统一服务平台等。其中,在推行的信息征信统一系统中,能够将产业集群中的企业成员的真实企业经营信息展现出来,从而为相关的金融机构提供授信决策的重要依据。而在集群内部构建统一的交易服务平台不仅能够有效地提高产业集群内部的交易质量,还能够大幅度地降低内部企业的交易成本。不仅如此,通过这样的交易平台,大大增加了交易的可视性和准确度,并有效地提高了集群内企业同金融机构的信息对称性,进而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与银行的金融风险。目前,国内的很多区域都大面积推行产业集群发展模式。作为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引导者,我国政府正积极地为当地的集群企业构建开放的企业信息评价平台,以便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集群内企业,增加对其的信任值,从而为集群内企业赢得更大的融资机率,更好地促进产业集群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的有效控制

1.一般策略。要想真正地确保产业集群内企业做出科学、合理的融资安排,企业需要对集群供应链的行业前景、企业自己的资本信息以及运营状况给予充分地考虑。然而,即使将这些都做好,依然不会完全避免金融风险的发生。通常情况下,供应链金融在风险缓释上都会有一些常规措施,例如:资产抵押。除此以外,在实际的贷款服务过程中,金融机构会要求企业为其提供必要的反担保举措。具体的举措主要包括:他物抵质押、投保财产险或第三方保证等。其抵押率多数是在50%左右。这样一来,产业集群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成本将会大幅度提高。金融机构需要在每一个融资业务的执行全过程做好风险控制工作。控制工作主要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以及事后控制。在事前控制过程中,要确保金融信贷工作人员具有高水平的行业研究能力,使其能够与企业进行良好的信息交流,并对企业的产业准入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在事中控制阶段,要有效判断企业的融资安排是否合规,彻查企业的征信记录,全面而准确地掌握企业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同时,充分发挥金融混业经营优势,利用各类信用保险产品,为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责任保险投保,从而借助信用以及责任保险,与保险公司实现“风险共保”。在事后控制过程中,要随时对企业的风险变化进行全面跟踪,例如,对企业存货的估价、监管以及仓储等。其中,积极、有效的货物仓储模式是避免融资风险的有效途径。目前,很多产业集群都会借助第三方物流或者担保机构,满足企业的仓储需求。

2.产业集群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的措施。(1)供应链金融的流程风险控制。根据项目流程的时间安排,供应链金融风险在事前、事中以及事后三个环节都有可能发生。事前防范环节的防范重点主要体现在对融资需求以及融资自偿性资产的科学评估上。通过对企业资信状况科学调查,设定符合实际的最优融资安排;操作风险是供应链金融事中风险的主要表现,例如:负责信贷的工作人员因为粗心大意,或者某些原因导致信贷操作不合规范,进而导致操作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的事后风险主要体现在:在持续不断地进行跟踪、监管过程中,因为某些原因而出现了跟踪不到位或者监管不及时问题,进而引发风险。对于这三种情况下的风险,前两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的完善以及适当的安排进行规避,而事后风险则可通过保证金制度或者担保抵押制度进行风险规避。(2)对拟授信产业集群进行慎重选择。“光伏产业”以及“钢贸集群”的结构融资问题理应引起金融机构的高度重视,并以此为鉴。在对企业的信用进行认定前,应对产业发展进行深入研究,尽可能选择优质的集群产业。因为,只有优质的产业集群,才能够借助其自身的高成长性,对风险进行有效地控制。企业无论是生产还是经营,都同供应链金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在申请贷款过程中,提供的融资安排抵质押品多数情况下是企业的自偿性资产,为了更好地避免此类资产引发的金融风险,金融机构要对产业集群的发展进行实时监控,例如:货物监管或者经营追踪等。从而掌握更多的与融资安排相关的信息,如企业经营状况以及财产变化情况等。通过这些风险控制措施,才能够对企业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全面掌握,并结合内外部环境,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例如:当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违约状况,金融机构要将抵押物品及时追回,并将其变现,进而最大程度地降低损失额。(3)密切关注产业集群的宏观系统风险。目前,国内的产业集群普遍具有风险特殊性,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产业集群内的成员彼此之间存在互为担保人的现象,以至于构成了一个风险共同体。为了更好地降低系统风险,应对风控措施的具体含义以及应用进行深入分析。在供应链金融的风控措施中,供应链企业征信调查非常重要,其主要是对集群内企业的特定交易资产、对象以及涉及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查。在调查之后,根据调查结果对供应链内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科学、合理地评定,从而将评定结果作为是否对企业进行授信和授信额多少的判断依据。通常情况下,国内的产业集群内会涉及到几条主要的供应链,这些供应链的现实情况体现了该产业集群的核心竞争能力。随着我国供应链金融的不断发展,对供应链内企业的授信调查将会逐步扩展到对核心供应链的整体评价,(下转第58页)(上接第55页)从而对供应链上的所有企业的授信度以及授信额度进行判断。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亦是随之变得更加复杂,其将逐渐涉及到系统的风险甄别方面。

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供应链金融合作模式。在多产业集群分散融资放款模式下,仅对一条供应链进行融资安排或对不同的供应链交叉结点进行放款安排,能够有效降低系统的融资风险。积极构建产业集群内部行业信贷统一调查系统,可以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问题。从宏观方面,进行风险控制预判,认真坚持事前的慎重选择,事后对融资对象的经营管理进行实时跟踪,进而将风险降到最低。同时,金融融资服务机构要对产业集群中企业经营预警信号实时关注,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进而及时避免宏观风险的发生。

近年来,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推动下,供应链融资发展迅速,并且,其已经成为了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尽管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但是,相信其一定会取得理想的发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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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融资是商品的合法所有人基于真实的贸易和生产背景,以其未来或已持有的商品实物或权利进行抵(质)押,向银行申请短期融资的业务。根据对商品融资的界定,商品融资主要具备以下要素:如融资人须对储备物、存货或交易应收的物品拥有合法权益;融资物符合商品融资业务特点的商品;商品融资通常是短期融资;利用贸易中的商品为银行提供担保,扩大了担保物的范围,便利了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等。商品融资相关法律风险及其控制措施,分析如下:

一、商品融资客体法律风险及其防控

并非所有的商品都可以办理商品融资,各金融机构对于可办理融资商品的标准也有所不同,实务中,适合办理商品融资的商品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商品具有较高的价值。考虑成本因素,只有具有较高价值的商品,才有融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于融资方而言,商品的价值直接影响融资额和费用;对于债权人而言,由于需要对商品进行监管并支付相关费用,因此也会考虑商品价值这一因素。体现这一特点的指标如:商品具有通用性,用途广泛;具有可分割性,规格标准化,便于计量。

二是商品的价格相对稳定、易于变现。具有相对稳定的价格,使银行可以较为准确地确定信贷额度、对货物进行监管;相对稳定的价格,也使商品的变现能力较强,从而利于银行权益的实现。体现该特点的指标如:有公开、透明、相对稳定的市场价格,可以及时、准确地进行价值评估;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和便利的融资渠道,流动性强,易于变现。

三是商品便于监管。对商品进行监管是银行控制融资风险的主要途径之一,因此,商品是否易于监管,直接影响到银行融资风险的程度。为便于监管,用于融资担保的商品应当物理、化学性能稳定,无形损耗小,不易变质,便于长期保管。

四是商品没有权利上的瑕疵。由于商品融资中以融资人未来或已持有的商品实物或权利进行抵(质)押,因此,融资人有权对商品或其权益进行抵(质)押是业务办理的前提。此外,商品上没有权利瑕疵,债权人权益的实现才不会受到影响。如:未将商品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也未在商品上为任何第三人设定质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

在本笔业务中用于融资的商品是钢材,以工行为例,符合一定条件的钢材属于可办理商品融资的商品。具体而言,可办理商品融资的钢材包括线螺、板卷、型钢、钢管等大类,每一类中又可细分为若干类别。因此,商品融资办理时首先应确定商品是否属于可办理商品融资的商品类别。业务实践中,金融机构可通过设置本机构商品融资商品准入目录确定相关商品,同时,根据相关商品的特性确定不同的质押率从而控制质押风险。

在商品融资业务开办后,业务经办行还需要通过一系列措施关注质押商品风险变动情况,如:设置专人专岗,对质押商品价格变动情况进行监控;严格按照商品处置相关要求,对于达到警戒线、处置线的商品及时处置以维护债权。通过对融资商品特定化、区分堆放等方式,实现对质押商品的有效监管。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是设定标准,确定可接受的融资商品。在考虑商品自身的性质、银行对相关风险的控制程度(如与物流公司合作情况)的基础上,拟定融资商品目录,并对商品名录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对不同商品设置不同风险控制指标。即对各类商品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形成风险控制指标、警戒线等,以便衡量风险并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三是对可融资商品进行动态分析。如建立商品融资信息平台,对于选定行业的商品信息、商品融资业务发展需求、发展模式等信息及时搜集、整理,为商品融资的业务发展提供支持。四是办理具体商品融资业务时做好对融资商品的核查、监管工作。即在办理具体的商品融资业务前,应当对融资商品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等程序;在商品融资中,与物流监管企业协作对融资商品进行监管,并在商品发生变化时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二、商品融资主体法律风险及其防控

在商品融资中主要存在以下的法律关系:银行与融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银行与物流监管公司的法律关系;物流监管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

银行与融资方之间:首先是借贷关系,银行为融资方提供贷款、其他融资,融资方则作为借款人、融资方接受银行提供的融资便利并支付相关的费用。其次,由于商品融资采取商品质押、仓单质押等融资担保方式,因此,银行与融资方之间还存在抵(质)关系。

银行与物流监管公司:物流监管公司接受银行委托对商品进行监管,二者之间是委托关系。

在上述案例中,如办理该笔业务则银行与融资方之间建立借贷关系及质押担保关系。在借贷法律关系中,融资方首先应当符合贷款人规定的准入条件,如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同意提供商品进行质押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文件;质物的合法权属证明和清单等。其次应当按照融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遵守协议约定的融资用途、承诺、保证等。在质押担保法律关系中,融资方应当确保其对融资商品享有权利,以该商品办理质押融资无权利瑕疵,并履行质押担保合同项下的义务。

在商品融资中控制风险的重要环节之一是银行与物流监管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由于物流监管企业在监管领域的专业优势、资源优势,由其承担对质押商品的监管对于出质人与质权人而言,都是有益的。但是,为控制物流监管环节的风险,应当通过质押监管协议明确银行与物流监管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对于此协议,可以采取由银行与物流监管企业签署两方协议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银行、物流监管企业、融资方签署三方协议的方式。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质押监管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质物条款,明确质物的相关信息、质物监管方接受质物的相关程序及出具的文件等内容;监管期间条款,明确质物监管方的监管责任期间及责任解除条件、程序、文件等;质物监管条款,明确质物监管方的妥善保管、登记核实、及时通知等监管责任、义务;提取质物条款,明确质物提取的条件、办理程序等。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商品质押可能采取动态质押和静态质押的不同模式,在不同模式下,质物监管方的监管责任略有不同,即在动态质押的模式下,质物监管方的通知义务、登记核实等义务较静态模式要求更高。此外,在三方协议中可以约定出质方应当就质物向债权人认可的保险人购置保险,并将债权人指定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从而防控与质物损失相关的风险。

三、商品融资方案法律风险及其防控

(一)基本流程

1、商品融资的业务流程

(1)以工行为例,一笔基本的商品融资按以下程序办理:

①借款人以自己拥有的大宗商品为质物向工商银行提出融资申请;

②经工行审批和核押定值后,将商品交工行认可的物流企业入库监管;

③工行根据物流企业开具的仓单(质物清单)按照一定的质押率办理融资;

④借款人归还融资、补缴保证金或补充同类货物,银行据此释放相应的质物。

(2)供应链融资业务流程

供应链是指从客户需求开始,贯通从产品设计到原材料供应,生产,批发,零售等过程,把产品送到最终用户的各项业务活动,联结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企业之间以及一切后项的关系。供应链融资就是在供应链中找出一个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上的节点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一方面,通过融资增强相对较弱的上、下游配套企业的资金实力,解决企业的融资困难并促进供应链的平衡发展;另一方面,也增强银行参与供应链发展的程度,不断拓展业务领域。

2、静态质押模式和动态质押模式

按照质押期间质物状态的不同,商品融资的业务模式可以分为静态质押和动态质押。静态质押是指在质押期间质物处于封存状态(不改变质物形态、数量和占有人),直至质物所担保的融资完全清偿后方可解除质押。动态质押是指银行确定质物种类、数量、质量和价值的最低要求,在质押期间借款人可自由存储或提取超出我行规定的最低要求的部分质物。

上述两种质押模式,在流程上的差别主要表现在:

(1)质物入库环节:根据质物的情况,涉及的文本有所不同。

静态质押模式:融资方与银行根据融资合同约定,共同向物流监管企业出具出质通知书――监管企业向银行签发动产质押专用仓单及出质通知书。

动态质押模式:融资方与银行根据融资合同约定,共同向物流监管企业出具关于质物种类、价格、最低要求的通知书――监管企业向银行签发质物清单。

(2)质物出库环节:根据质物价值的变动,办理流程不同。

静态质押模式:融资方向银行偿还贷款(增加质物、交纳保证金)后提交《提货申请书》――银行向监管企业发出《提货通知书》――监管企业为融资方办理提货手续,解除质押监管,并通知银行。

动态质押模式:根据质物价值与银行要求的最低价值的关系,如质物的实际价值超过最低价值,融资方可以就超出部分提货或换货;如质物价值等于最低价值,融资方可在银行存入等置于提货价值的保证金或提前归还融资或提交质物的方式换货。

(3)质物监管环节:监管人报告义务不同。

动态质押模式下监管企业的报告义务较静态质押模式强,比如,监管企业对于质物及其变动信息的报告周期较静态质押模式短。

综上,不同业务流程、融资方式具有不同的特点,银行在设计商品融资业务方案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设计不同的融资方案取决于客户的需求。与银行提品、服务的性质相适应,银行在设计产品方案的时候需要对融资方的需求和提供服务的成本进行充分的考谅,以便提供更加适合客户的金融产品,并不断提升企业形象。

二是充分考虑融资方案的风险控制程度。在融资方案中,如果能够对业务结构、担保结构进行合理的安排,就可以有效地控制业务风险。比如,对融资方案中担保结构的合法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价、判断,采取有利于债权人权益实现的担保方式,从而有效防控业务风险。此外,融资方案的设计也必须考虑银行在提供相应服务时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比如,对融资商品进行监管就需要相应的监管能力,如果不具备相应的条件,就需要通过设置其它环节控制风险,即通过与监管企业签署监管协议,由监管企业代行监管职责从而控制质物变动风险。

四、商品融资处置法律风险及其防控

在需要对融资商品进行处置时,通常是融资方出现违约或履约能力受到影响等情况,此种情况下,融资方不仅应当按照融资协议履行约定义务、配合债权人采取保障措施,还应当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更大的损失。而对于银行而言,融资商品处置是实现债权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银行债权的安全。融资商品是否能够适当处置及处置收益的分配都关系着银行债权的实现。在处置融资商品时,应当考虑融资协议中是否对处置融资商品有所约定,在融资协议对融资商品处置有约定的前提下,按照融资协议的安排合理地处置商品,并按照融资协议的约定对处置所得进行分配,如按照约定将处置费用偿还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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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1-000-01

一、供应链金融概述

供应链金融是服务方案提供商提供的综合金融方案,包括融资方案以及理财、结算等方案。商业银行传统信贷产品与供应链金融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对产业链上各成员企I的信贷评级不再依赖过去的对单个授信企业财物状况评估及抵押评级而在于对产业链企业之间的关联程度进行准入评级。再者就是供应链金融关注的是金融融资企业还款的自偿性模式,即引导销售收入直接用于偿还贷款。

二、互联网背景下供应链金融的新趋势

互联网正以飞速发展的姿态改变着传统行业,供应链金融业务也不例外。这是一股不可逆的时代洪流。互联网的发展给供应链金融带来了交易成本下降,产业链分析成本下降、客户获取的便捷性等变化趋势。

1.风险管理措施的变化

传统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方面的风险控制措施主要是基于对供应链企业之间的现金流的控制,对特定账户实行封闭式账户管理。利用直接对现金流账户的控制实现贷款的回收。而互联网背景下的供应链金融在上述风控措施的基础上,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基于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服务收集,储存海量的客户数据成为可能。

2.与物流企业合作模式的变化

互联网的发展能够促进物流企业的繁荣,在互联网技术与物流的结合下产生的物联网正是这一共生关系的具体表现。利用互联网的灵活性与灵敏性深入物流的各个环节,将资金流、信息流、物流三者资源整合,获得数据后不只是储存,还充分对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挖掘,建立自动化的预警平台,及时与物流企业进行互动、信息反馈,及时将风险问题扼杀。

3.供应链金融营销策略的变化

商业银行传统供应链金融的营销模式主要是用过梳理产业链,寻找产业链中的核心大型企业,向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供应商与分销商进行营销。在互联网技术不断创新,互联网思维不断撞击传统行业的前提条件下,供应链融资营销模式出现新的趋势。

三、互联网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营销策略问题分析

1.对融合互联网发展供应链金融的战略意义认识不足

发展供应链金融对于一家商业银行来说,除了资产业务能够得到增长,创收利润以外,还有更为深层次的原因是通过供应链金融全套服务方案的提供,可以给商业银行带来其他业务的增长,从存款业务到中间业务都能够由供应链金融业务所驱动。而结合互联网的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更是另一个未来的战略高地。

2.部分商业银行与互联网的结合程度有待提升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已经意识到要逐渐适应市场环境变化,跟上互联网时代的步伐。在这一适应过程中,有的商业银行能够快速地接受市场变化,无论是从机制灵活性上还是营销思维上都能够与互联网接轨。在营销上、在渠道整合上、在互联网的利用上没有深层次的用互联网思维的方式进行彻底改革。商业银行应该树立危机意识,即使处于行业领导者地位的商业银行也要居安思危。对自己进行革命,这才是最佳的市场生存之道。

3.风控措施手段单一

在供应链金融业务方面,商业银行采取的最主要的风险控制手段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现金流控制和结构性的授信制度安排。虽然这种风险管理措施能够有效解决供应 链融资中的相关风险问题,但这种措施的实施成本以及实施效率相比目前基于互联网采用的大数据分析、系统自动审核评级的方式显得更为复杂。不利于开发目前的高频低金额客户。

四、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营销策略优化建议

1.将融合互联网发展供应链金融提升到战略层面

商业银行应当加深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认识,将其提升到战略业务的层面。并在企业当中将这种战略目标与各级员工进行沟通,从而实现企业全局的认识统一,利于商业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2.与物流企业的合作进入2.0时代

物流企业的优势在于货物的仓储运输,以及物流企业基于仓储运输累积的大数据和对供应链的理解。商业银行在于资金优势以及风控技术。目前物流企业主要是采用收取监管服务费的模式,商业银行可以供应链金融产品为基础开发出相应的理财产品。通过吸纳物流企业资金,一方面让物流企业通过服务赚取相关费用,另一方面盘活物流企业流动资金,通过这种方式将物流企业和商业银行捆绑的更为紧密。

3.利用互联网技术完善风控措施

建议商业银行采用基于互联网的风险控制手段并与国王风控手段相结合,发挥二者最大的功效。在融合过程中,双方的风控技术、风控思维如何融合,这一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基于互联网背景下的数据分析,对消费者行为记录的数据质量要求很高,在纷繁复杂的数据记录中,如何选取到真正有效、高质量的数据来进行分析,或者编写自动化审核程序时,程序的缺陷如何防控,商业银行在这方面必须要进行深入研究,找出一条符合自己的风控之路,不能只依赖既有的风控方式,也不能完全迷信基于互联网的风控手段。

五、结语

商业银行的转型势在必行,互联网的发展势不可挡,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融合是未来的趋势。商业银行应不断吸收互联网思维,而不是简单的将现有业务互联网化,用人文营销的方式,确定自己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营销策略。只有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两者的不断融合,才会给消费者带来福音,才能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困局的良方。

参考文献:

[1]陈秀梅.论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J].宏观经济研究,2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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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供应链金融(SupplyChainFinance)是近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随着物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供应链物流和信息流的共享和协调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由于金融创新的相对滞后,资金流的梗阻逐渐成为供应链发展的瓶颈。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推动供应链创新和应用、服务实体经济的现实需要和重要手段。自Timme(2000)首次提出供应链金融的概念以来,国内外诸多学者从不同视角阐述了供应链金融的定义和内涵。Timme(2000)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一个协作过程,其参与者包括供应链内的参与企业以及供应链外的金融提供者(如银行);在协作过程中需要同时考虑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以及相应资产,并将其嵌入在供应链参与主体的经营中,以实现供应链的目标。Hofmann(2005)提出的供应链金融概念更具代表性和一般性。他认为,供应链金融是包括供应链参与企业及外部服务提供者(如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内的两个以上组织共同创造供应链价值的一种途径,并通过计划、执行和控制金融资源在参与主体之间的流动来加以实现。Lamoureux(2008)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一个优化的过程,这一过程基于核心企业主导的生态圈,通过嵌入成本分析、资本管理和各种融资手段,对供应链内的物流、信息流进行整合、归集和利用,从而增加资金的可得性、降低成本,对供应链进行系统优化。根据2016年3月国际商会(ICC)的《供应链金融技术的标准定义》,供应链金融是指“通过模式创新和产品创新,对供应链中营运资本和流动性资金的使用进行优化,降低供应链的资金成本和整体风险,提升供应链的效率”。杨绍辉(2005)指出,供应链金融能在供应链管理中有效整合资金流,既为供应链中各个节点的企业提供商贸金融服务,也能够给供应链中的弱势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信贷融资。王婵(2007)认为,供应链金融是银行提供的一类金融产品和服务,这种产品和服务将供应链上的所有企业看成一个整体,将资金有效注入到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并根据交易的性质和特点设计融资方案。胡跃飞(2008)在供应链金融研究中引入核心企业和非核心企业的概念,并指出供应链金融不同于传统的金融服务,其主要基于供应链内部交易结构的研究,并围绕核心企业应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信贷模式(称为“1+N”模式),进行闭环运作,为供应链参与企业提供系统性的金融服务,包括信贷融资及支付、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大多数国内学者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以真实贸易背景为前提,依托核心企业的实力和信用,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原理和动产质押、物流监管等手段,对供应链参与企业提供综合性的、全面的金融服务(宋华,2015)。随着产融结合以及全球化的发展,供应链金融已成为各行业增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打造产业生态系统的重要手段,也是金融机构适应新的竞争形势、支持优势企业强化竞争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如何帮助我国优势企业构建完善的供应链金融体系、优化全球供应链效率,对支持我国企业打造全球化的供应链生态系统、增强全球竞争力至关重要,这也是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体现。本文分析目前我国发展供应链金融的意义及面临的障碍,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推动我国金融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用提供参考。

二、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意义

(一)对商业银行的意义:有助于开展差异化竞争,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银监会的数据,截至2016年末,我国银行业总资产达到232万亿元。但是从具体业务来看,我国商业银行的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优质企业可以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解决大部分融资需求,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有助于逐步解决资质较好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因此,社会融资规模中银行贷款的占比趋于下降。近年来,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等新金融业态快速发展,在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的大趋势下,商业银行必须逐步摆脱主要依靠存贷利差的传统经营模式,开展差异化竞争。商业银行可从客户和产品两个维度进行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一个维度是扩大商业银行服务的客户群体。过去商业银行往往聚焦于少数大客户,使得各家银行陷入同质化竞争,拼利率、拼人脉。而活力较强、吸收大量劳动力的中小企业,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加之企业往往缺乏合适的抵押品,银行一般不愿意为其提供金融服务;即使提供金融服务,银行也通常要求较高的风险溢价和风险补偿,进而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通过创新金融模式和服务方式,将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纳入服务范围,是商业银行未来实现业务扩张的重要方向之一。另一个维度是为客户提供新的产品和服务。商业银行要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更多地从以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转向与产品销售、贸易有关的金融服务(姜洋,2016)。发展供应链金融有助于商业银行推动上述两个维度的创新和拓展:第一,供应链金融有助于商业银行开发原来不能服务的中小企业客户资源,并且通过基于贸易背景、引入核心企业信用等方式进行风险防控。核心企业在构建生态链、选择上下游合作企业时,会选择竞争力强、信誉好的企业作为合作对象,因此核心企业本身就以交易和产品作为载体对上下游客户进行筛选,形成了一道准入门槛,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发挥了“看门人”的作用。在银企合作中,供应链金融依托核心企业的信用以及封闭运作等手段,可大大降低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合作的准入门槛,使商业银行得以挖掘原来不能服务的中小企业客户资源。第二,供应链金融有助于商业银行拓展与核心企业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中具有强势的谈判地位和较强的影响力,但作为客户对商业银行的忠诚度往往比较低。如果商业银行通过供应链金融的相关产品将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的企业一起锁定,建立起完整的金融生态圈,那么核心企业对商业银行的忠诚度和粘性将大为提升。例如平安银行通过与国内某知名家电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打造供应链金融平台,有效锁定了该家电公司的相关业务,再围绕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关系,实现生态圈级的开发,为平安银行的业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对中小企业的意义:有助于缓解资金紧张,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为了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对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提出更短的交货周期、更好的商品质量、更低的商品价格和更有利的收付款周期①等要求,从而给本身就存在资金约束的上下游中小企业带来更大的财务压力。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工业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已接近8万亿元,部分企业的货款相互拖欠,无法在实际经营中发挥作用,成为阻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之一。核心企业的这种做法虽然在短期内有利于控制成本、实现更大的利润,但长期来看,如果供应链上的其他企业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最终将损害包括核心企业在内的供应链的整体效率。传统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难以为中小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以信用结构为例,商业银行授信按信用结构划分,一般分为三类:免担保授信、保证担保授信和抵质押担保授信。由于中小企业实力较弱、风险较大,商业银行一般不会提供免担保授信。一般的解决方案是要求中小企业提供固定资产作为抵押,而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通常较少,缺乏银行可接受的抵押资产,因此抵质押担保授信也很难实现。现实中的常见解决方案是中小企业寻找第三方提供担保,一般是由第三方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然而,由于担保公司的杠杆率通常较高、风险较大,银行对很多担保公司并不认可,且高额的担保费将进一步抬升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因此保证担保授信也不能很好地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总的来看,传统的商业银行授信评审方法对中小企业并不适用,以致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难问题。中小企业融资遇到的另一个问题是融资贵。根据风险溢价理论,高风险必然要对应着较高的风险溢价。如果将中小企业看成独立的、孤立的个体,由于中小企业相对而言管理不规范、可从中小企业获取的信息也相对较少,因此商业银行一般认为中小企业的风险较大,必然要求较高的利率以弥补风险。此外,由单笔授信额度小、信息获取成本高等原因导致的高信贷成本,最终也会转嫁到中小企业身上,造成融资贵难题。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下显得尤其突出。不少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产品较好,也已经有了较多的下游需求,但由于下游账款回款较慢、无法及时回笼资金以保证研发的持续投入和人员的稳定性,进而导致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很多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失败都源于资金链断裂,而非技术问题和市场拓展失败。发展供应链金融能够较好地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实际商业环境中,企业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的身份和定位是某一条甚至某几条供应链上的细胞,其对资金的需求具有真实的商品或服务交易背景。供应链金融基于这一框架,能够有效降低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难度。这是因为供应链金融立足于整个供应链和真实的交易背景,不再局限于对某家中小企业这一孤立个体的经营状况、资信情况等进行评审,更多地是以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为中心,基于整个产业链角度对中小企业进行整体的资信评估。

(三)对核心企业的意义:有助于打造产业生态圈,提升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随着产业协同的逐步深入,市场竞争已经从个体企业之间转到产业链与产业链之间、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小至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大至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产业竞争均是如此。核心企业打造产业生态圈,有助于强化其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核心企业要想打造一个完善的、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圈,就要对供应链上的上下游企业在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方面进行优化管理,实现协同效应,以降低“能耗”、提升性能。随着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物流和信息流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由于融资方式、工具创新的滞后,在供应链的部分关键节点,资金流的分布不均、流动速度不均、成本不均等低效率因素严重影响了供应链效率的进一步提升,亟待解决。最基本的供应链金融由核心企业提供,例如对下游企业采用赊销方式,对上游供应商采用预付账款方式。但核心企业自身的流动性也是有限的,因此必须从商业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引入更多的流动性,才能优化上下游企业的整体资金流状况。核心企业的融资成本降低了,整个供应链的资金成本就降低了,核心企业的采购成本也就随之降低,核心企业的利润以及整个供应链的效率和竞争力随之提升,这就是核心企业与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合作的基本动力。核心企业在供应链资金流的整体规划中充当全局策划者和顶层设计者,基于大数据分析,获得上下游企业间资金流分布情况、流动速度、积淀情况等信息,从而做出最优决策,将“源头活水”引到最“干旱”的地方。而核心企业本身既可以通过自有资金直接成为“源头活水”的提供者,也可以依托自身信用成为资金的间接提供者。核心企业由于信用评级较高,能够比较便利地从金融机构获得低成本融资,并转而为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这种方式可以带来两方面的效益:一是核心企业通过发展供应链金融,拓展了业务空间,有助于提高企业利润;二是核心企业通过供应链金融服务,与上下游企业形成更加紧密的协作关系,打造稳健、牢固的产业生态圈。

三、供应链金融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障碍

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具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但目前供应链金融在发展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障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供应链金融缺乏完善的法律规制和统一、专业的行业自律规则。一是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带来了行业无序发展的乱象。以“供应商回购”的模式(杨斌等,2016)为例,“供应商回购”在财务上应该如何处理,有关规章和财务制度并未有明确的规定。从业务实践来看,既有按照“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账款保理”进行处理的,也有以“客户以按揭贷款、融资租赁方式购买设备,如未按期还款,公司将以公允价格回购设备以提供代偿”的方式进行处理的,还有按照“负有向金融机构回购剩余按揭贷款的义务”和“有回购合作协议下的相关租赁物的义务”的方式进行处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相关规则有待细化,不利于明晰供应链金融市场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利于促进供应链金融的长期有序发展。二是缺乏统一、专业的行业自律机制。供应链的创新、应用和发展对提高国家的产业竞争力至关重要,欧美不少国家都成立了专业的自律协会,如美国的供应链管理专业协会CSCMP等。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过程存在着自律机制不健全、运作标准化缺失等问题,亟需成立统一、专业的行业自律协会,推动整个行业加强规范建设。但是,目前我国在供应链金融行业自律方面尚未实现统一管理。例如,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下设供应链金融专业委员会,其业务活动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和国家民政部的监督管理;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也设有供应链金融委员会,其业务活动受商务部的指导和国家民政部的监督管理。不同的行业组织,其职能、标准、管理机制等均不统一,这对于供应链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是不利的。

(二)供应链金融的产品和服务比较匮乏且成本较高。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业务重心仍然是传统的信贷类金融产品,对供应链金融缺乏足够的理解和重视,设立专门部门提供专业化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商业银行不多。同时,由于国内对供应链金融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商业银行很少从信息不对称、公司金融、博弈论等视角来开发、设计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因而目前产品线仅有保理业务、应收账款质押等一些常规产品,创新性明显不足。好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应该能够通过引入上下游的信用和交叉验证,从而降低风险溢价和企业的融资成本。但目前国内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成本依然高居不下,未能充分实现供应链的整体协同,也就无法达到降低风险和定价基准的目的。

(三)供应链成员企业之间未能形成密切的业务协同关系。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离不开上下游企业的密切协同。Ozer等(2014)建立了一个两级供应链模型,对供应链企业的业务协同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理论分析表明,上游供应商希望得到下游零售商的需求预测,以便更好地规划生产,而下游零售商为了确保供货充足,经常隐藏其真实的需求预测信息;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信任程度、信用状况以及供应商自身对最优供应链的预测能力影响整个供应链的效率和企业利润。实证结果则表明,对于非长期合作关系的供应链(例如“一锤子买卖”),中国企业相比于美国企业,信任度和信用情况都显著更低;中国的个人客户更愿意信赖美国的合作方而不是中国的合作方,他们认为美国的合作方更值得信赖且信誉度更高,因为美国的合作方更愿意分享其真实的需求预测结果。Ozer等(2014)的研究充分揭示了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信任和信息共享对供应链效率的影响。但在国内业务实践中,大多数核心企业未能与上下游企业形成信息共享、风险分担、封闭管理的全供应链业务协同关系,这就给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障碍。

四、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对策建议

(一)国家层面的对策建议。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供应链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建议立法机关和相关监管部门修订、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供应链金融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制度指引。例如,目前在信用证和担保方面已有完善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金融机构内部一般也有明确的操作规程。但与供应链金融相关的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等法律权益关系更为复杂(张龙飞和李光曼,2017),对于供应链金融的某些关键环节中的问题如何处理尚存在一定的争议,因而需要由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对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加以进一步明确。2.成立全国统一的供应链金融行业协会。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成立全国统一的供应链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行业监管、行业协调和行业保护作用,制定供应链金融方面的标准性文件,明确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行业自律准则,形成行业统一惯例。成立统一的行业自律组织有助于配合监管部门整顿供应链金融市场乱象,强化商业银行和企业自律,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推动从业机构更好地通过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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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供应链金融;京东商城;信用风险

引言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观念的转变,商家和消费者对于网上融资借贷的需求呈快速增长态势,许多电子商务企业紧随形势上线了一系列供应链金融业务,京东商城发展供应链金融正是恰逢其时。

1、京东供应链金融现状

目前,京东商城已在我国各大网上商城中占据领头地位,拥有超过1.2亿遍及全国各地的注册用户,掌握着近十万供应商的业务,因此京东可以借其强大的规模和实力进一步涉足供应商金融。另外,相对于供应商保证供货和应收账款周期过长资金流短缺的压力,更推动了这一业务的发展。2012年京东开展了首批供应链金融业务,初步涉及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同年8月其自行开发的资产包转移计划产品和协同投资计划产品也得到了银监会审批,截至同年12月,已累计融资15亿美元及来自各大银行50亿元的授信业务。2013年在上海成立了商业保理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同年12月增加了“京保贝”。2014年京东“小金库”等理财产品也相继上线 。

2、京东供应链金融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供应链金融领域对于电子商务企业来说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具体的各项融资方式、信用体系、委托方式、风险防控和流程监督等方面都还在初期探索阶段,不仅在经验上缺乏,还在包括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欠缺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与阻碍。

2.1 供应链系统本身的整体性和突发性带来的问题

供应链金融要想得到稳定的运作与发展离不开京东与各个供应商的紧密合作,由单个中小企业的捆绑贷款方式在增加整体性带来的便利与规范的同时也增加了整体性的风险,使得各个供应商之间利益息息相关,很可能仅仅在某一个节点上发生的问题都会被整个供应链放大,加大了信用风险的营销程度和范围,造成不只是金钱更是信誉及品牌形象等不可低估的损失。此外信用有突发性的特点,联系到供应链的整体性,处于核心企业的供应商一旦遇到突发风险问题,有可能导致整个供应链的瘫痪。比如经济低靡、物价大幅上涨或缩减、金融危机、突发灾害和疫情以及大型活动或节日导致的网络购物高峰,都有可能导致企业生产过剩或滞销,随之引发应收账款、库存等委托贷款坏账问题。

2.2 银行监督管理过程中的漏洞

由于银行在传统信贷业务上基本只服务于大中型企业等具有高偿还能力的客户,在提供给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时积极性可能会大大降低 ,导致其监督及处理业务时可能出现漏洞。由于京东供应链金融是作为抵押担保的是物品,任何无论市场还是政策导致的物价波动都会影响该抵押物的价值从而造成损失,这些波动主要体现在包括利率、汇率、股票价格等方面。

2.3 上游供应商企业的信用风险

2.3.1 上游供应商信贷偿还能力有限

京东商城传统的供应链平台中的供应商大多为中小企业,大多还保持着过去传统的惯性经营模式,内部管理混乱、生产结构不合理、生产效率低下,经常遇到资金周转困难、货物积压导致的产能、库存浪费加上较长的交易周期,使得供应商常处于资金流短缺的状态,很难产生规模经济,而因自身的资产负债率较高、经营规模和偿还能力有限,经常受到银行的高标准限制,往往造成处于京东上游供应链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难以预防的财务风险也随之产生。即便有了京东商城这样有良好信用率的“担保人”,由于内部的不稳定也容易受到一些大的经济市场环境的影响而违约。

2.3.2 不良企业的道德风险

由于各个企业之间的经营方式、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各不相同使得京东在对各个上游供应商的信贷能力进行风险评估时增加一定难度,此外还有许多本身喜欢冒险或者资信状况不良的企业的逆向选择风险、故意毁约等引发的道德风险 。然而,在供应商金融里的委托贷款中,这一贷款带来的信用风险的主要承担者恰恰是京东商城本身,这无疑加大了京东商城的担保压力。

2.3.3 京东与上游供应商间的数据共享不充分

京东商城要想建立一个稳定的信用评价体系必然要得到全面可靠的数据加以支持,然而一些供应商由于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许多数据的获取会有一定困难甚至少部分不良经营的供应商可能提供非真实数据以获取更高的信贷额度。加之技术和监督体系的不健全,很多企业即便在供应过程与京东紧密联系也不乏信息缺漏,还要考虑到一些内部数据的商业机密性,使得这些数据无法准确反映企业的真实偿还能力,都为合理的评估企业信贷造成了不可小视的障碍。

2.4 京东商城目前本身存在的问题

京东供应链金融发展进程的快慢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其电子商务实力的成熟与否。目前由于京东在监督、管理和技术人才方面的匮乏,致使高技术的软硬件设施无法大量投入,以及脱离了评价、监督和管理本质的技术框架。同时,一个企业要想做大形成规模经济,前提必定是大规模的投入,这需要充足的资金实力支撑,而京东近几年的发展状况来看,可谓是不小的难题。此外,除了本身问题还有外部的竞争压力,例如,敦煌网、慧聪网、阿里巴巴等都在不同程度上与银行合作,都在不同程度上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信贷业务,共同与京东商城争夺市场。

3、京东商城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对策

3.1 建立规范全面管理体系、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在风险管理时,京东应集各供应商风险管理目标于一致,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体系,并且要全面考虑,包括贷前、贷中、贷后的每一个环节都能有效正常运行,做到各个基层管理人员及时有效沟通。此外,京东还应加强风险防范能力,主要体现在风险回避、通过套期保值、推销保险产品等方式达到风险转移的目的以及对于风险保留问题上提前预备资金。即使风险真的发生,也要在必要的时候采取停止授信或通过法律强制违规供应商退出 。

3.2 协助银行监督、监督管理系统正常运行

在京东商城开展的委托贷款融资业务中,负责、监督、协助收回款项的是银行,因此建立良好的监督管理系统离不开与银行的沟通协作。在确保提高自身监督部门正常运作、监督体系良好运行的同时,京东应该积极与银行协作监督,通过保证金、备付金、牌照及应收账款、存货等动产的抵押凭证与银行进行实时核对实时交付,确保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安全。

3.3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提高信用管理水平

京东应建立稳定可靠的信用评价体系,在衡量一个企业的信贷偿还能力中,应当首要关注的是其资信状况,包括对历史交易信用评价、不良贷款情况等的衡量,其次是企业自身实力,一个具有良好的管理方式,有实力的人才团队能有效增加企业的信用水平。根据企业个人的信贷偿还能力建立稳定可靠的信用评价体系是京东供应链金融的基础。在此之上,各个环节也要有相应的信用评价体系来确保把每一个环节正常运作,同时总的信用评价机构也要独立于整个体系又能很好的与供应链相适应。

3.4 建立供应商激励制度,激发企业活力

由于供应链的整体性,以及京东本身具有的庞大供应商数据储存,使得在供应链的物流、销售、评价等方面有一定的优势,在增强数据跟踪、挖掘技术的同时,可以采取激励制度,通过给予商家不同程度的信贷额度,奖励或者直接奖励等方式鼓励企业提供真实可靠、全面及时的数据并加强与企业之间的培训与沟通,以促使各个上游供应商自愿与京东建立“统一战线”。

3.5 加强人才培养、促进技术创新

京东要加强人才培养,包括对风险管理、技术监督、财务管理、具整体运作能力的人才的培养,不遗余力的壮大供应链金融领域团队领导力量。只有有了人才的软实力,才能有效的管理和使得资产效益最大化。在短期人才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外包计划,将管理系统暂时外包,有助于缓解短期有经验不足导致的可能性的混乱,也有利于后期自己管理时更加体现独立性,既不受整体牵制又能很好地融合。

由于新的服务上线必然伴随着潜在客户的疑问,京东可以借此调整并优化其在线服务系统,派专门人士给予常规答案作为自助服务或派专门的客户进行在线服务,做到及时与客户交流沟通。有助于增强客户信任,提高运营效率,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6 发展特色业务、提供量身定制的服务

对于行业中的竞争压力,过去十几年,京东商城以其特有的传统自建物流体系抓住了许多信用优良的商家和消费者,积累了大量的交易信息,潜在金融客户也随之积累起来。京东可以凭借这一绝对优势充分利用数据资源,挖掘潜在客户以及发现潜在金融客户的潜在需求,可以制定针对每一个或每一类商家量身定制的委托信贷服务。一方面,充足的客户信息有利于得到银行的信任和合作,另一方面,针对自身的特色供应链金融这一优势,有利于吸引更多其他平台的潜在客户。此外,在开辟京东自身特色委托信贷业务的同时,京东也应该积极学习和借鉴其他富有经验和运行良好的供应链金融企业,趋利避害,提升自己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问题的能力,及时作出预防和应对措施。

3.7 产品与时俱进、不断融入新活力

供应链金融只是一个近几年兴起的新市场,在顺应潮流的同时,即使发展良好的企业具有的暂时优势也很容易在变化无常、更新速度极快的互联网领域中被湮没变成过时,运营过程中也极有可能遭到黑客或其他竞争者的“背后袭击”,造成系统混乱、信息丢失以及财产损失。因此在确保各项技术能支持现有工作环境正常运行的同时京东商城也要不断地对新产品、新市场、新问题、新漏洞、新需求等加以探索和预期。而这一探索方式也依然需要京东持续不断的向供应链金融领域投入资金、技术、人才、创新等新的活力以确保其供应链金融的长远发展。

4、结束语

本文针对京东供应链金融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分别来自上游供应商信用、信息风险、银行方面的监督风险、京东自身的资金、技术风险以及供应链本身不稳定、突发性风险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为京东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发展上提供了一些借鉴,使其避免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棘手问题,使其在激烈的竞争对手中保持内在优势。但因时代局限性,笔者时间有限,目前京东还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资金、调整机制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究。

参考文献:

[1] 马佳. 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分析及风险控制[D].天津大学管理学院.2008,5

[2] 胡跃飞,黄少卿. 供应链金融:背景、创新与概念界定[J].金融研究.2009,8:(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