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7 16:09:2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无形资产损失评估,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近年来, 关于对事业单位资产减值的话题也多了起来,许多人建议参考企业会计制度的办法,通过资产减值准备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核算和监督, 以保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为领导决策提供正确依据。
为客观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一步完善我国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基于谨慎性原则,建议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在会计报表中反映资产减值的相关信息。
一、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核算现行办法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实际成本进行计量。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办法相对简单,容易操作,按要求对部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但实际上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账实不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事业单位的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市场价值差别越来越大,甚至严重偏离,形成虚增资产现象, 又造成该报废或更新的固定资产因消耗殆尽或不能再用却长期挂账,固定资产的价值的不到应有的补偿,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不能真实反映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状况,不利于作出科学决策,同时也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为客观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一步完善我国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基于谨慎性原则,建议在对部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基础上,再对事业单位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在会计报表中反映资产减值的相关信息。
二、对事业单位进行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核算的现实意义
1.《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要求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企业会计中关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核算的实践经验表明,对事业单位进行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核算具有可行性。资产减值准备不仅说明了谨慎性原则的重要性,也是为了避免资产的虚增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同时保证事业单位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可比性。
三、对事业单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及思路
1.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设置“资产减值准备”会计科目。资产负债表应该单独列示”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以便准确地反映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净值。根据固定资产的单价、预计净残值、未来使用年限以及减值风险大小等因素进行重新分类,分别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总额、折旧年限和选择适当的折旧方法,按月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年末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减值评估测试。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但冲减仅限于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最多只能将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降至为零。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冲减已提的减值准备。已确认并转销的资产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应当相应调整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一、总帐登记及对账、结帐、实例
1.登记总账:
根据试算平衡的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账。
登记总账和明细账有点不同,在明细账上,借方、贷方各自记一行,而总账是借贷方在一行上。明细账是按照凭证记的,总账是按着汇总登记的。如果业务量小,一个月汇总一次,登记一次总账就可以,这些都看具体的情况。
总账和明细账是相互制约的关系。总账,就是记各个明细账总数的,明细账,是总账的细分类。总账记的是会计的一级科目,而明细账除了一级科目,还有二级科目,比如固定资产一级科目,固定资产的项目就是它的二级科目。还有费用帐、低值易耗品账、应交税金账等等。到了月末,各个明细账的余额必须等于相对应的总账余额,如果不等,那多半是明细账记错了或记落了。造成的差错可能是记错借贷方了,或者记错科目了,或者数字写错了,随着经验的积累,发现错误,很快就能找到,这一点也能衡量出会计对业务的熟练程度。
2.对账、结账
记完总账就该对账和结账了,只要凭证是正确的,登记完的账也应该是正确的,现在用财务软件的,这个可以保证,但是手工记账,就不保了,因此要经常对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结账就是结算出把一段时间内本期的发生额合计和余额,然后将余额结转下期或者转入新账。
二、资产评估增值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解答》中指出:如果资产评估增值部分未折成股份,并按税法规定的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时需要征税的,在按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调整资产账面价值时,应将按规定评估增值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资产评估净增值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科目。
这样处理,从理论上说有合理之处,但引发了五个问题:(1)实施了追溯调整。(2)实际操作比较困难,评估增值涉及企业的固定资产、递延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多个项目,各个项目评估增值之后对以后年度的纳税影响各不相同,其调整的计算过程相当繁琐。(3)导致发起人股本不到位问题,进而引起投资者之间的不公平待遇。(4)纳税主体错乱,即评估增值的受益人与递延税款的纳税义务人并不一致。(5)混淆了“股本溢价”和“评估增值”的概念。评估增值是指改制时股份公司的资产评估增值,而该评估增值在上市公司账上已转为主发起人的“股本溢价”,不存在“评估增值”的概念。
资产评估增值未来需要交纳所得税可以通过纳税调整得以实现。如若认定该等评估增值按折股方案形成的溢价,属于发起人的股本溢价,而非评估增值准备,则可回避上述问题。
三、土地使用权会计实务
实例分析:试问:土地使用权转入房屋、建筑物的家之后价值后,其价值摊销年限如何确定?
解释:公司以购入或以支付土地转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转入开发商品成本,或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后,其账面价值构成房屋、建筑物实际成本。如果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的,在预计该项房屋、建筑物的净残值时,应当考虑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的因素,并作为净残值预留,代该项房屋、建筑物报废时,净残值中相当于尚可使用土地使用权价值的部分,转入继续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如果不再继续建造房屋、建筑物的,则将其价值转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如公司将土地连同地上的房屋、建筑物一并出售的,按其账面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前土地使用权价值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尚未转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的公司,可不做调整,其土地使用权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四、工程的报废损失账务处理
企业对其扣除的资产损失,应当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证明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规定,公司报废在建工程报废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按规定企业发生的该资产损失,应在按税收规定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扣除。因各类原因导致资产损失未能在发生当年准确计算并按期扣除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追补确认在损失发生的年度税前扣除,并相应调整该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按本办法规定须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及时申报和审批。
五、销售免税货物的增值税税务和帐务处理问题
实例分析:某厂为生产销售饲料行业,销售的对象为饲料经销商及养殖户,他们大部分都不需要发票。试问不需要发票的部分销售额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比如:饲料,借: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
解释:由于销售饲料免征增值税,属于直接减免性质,则同时按不含税收入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免税额做帐,
另外,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的“已交税金”项目下,增设“减免税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可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的记录填列;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直接在“销项”项目的“免税货物”反映其“销售额”即可,不需填报“税额”。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中小企业无形资产管理问题探讨――以鼎盛公司为例
收录日期:2015年10月21日
伴随着科学知识的进步,世界越来越依赖于知识,特别是在现代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发展模式下,企业的盈利能力将受有关环境的深刻影响;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是相同的,这使得每个国家把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放在关键突出的地位。同样,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就被每一个国家及企业放置在宏观和微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位置。中国企业要达到国际标准,必须指出无形资产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调整企业的管理理念,把无形资产管理作为极其重要的工作来做。本文以当下时代为背景,同时结合我国实际经济环境,针对中小企业提出合理有效的无形资产管理模式,以保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中小企业有关无形资产管理的理论
(一)中小企业无形资产管理问题。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看不见、摸不着的可以对其进行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伴随着科学知识的进步,世界越来越依赖于知识,特别是在现代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的经济发展模式下,企业的盈利能力将受有关环境的深刻影响;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是相同的,这使得每个国家把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放在关键突出的地位,同样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就被每一个国家及企业放置在宏观和微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位置。当前阶段,中国中小型企业的无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如下:
1、无形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因为无形资产看不见摸不着,所以中小企业更注重的是实物资产的管理,导致缺乏充分的对无形资产重要性的认识,而忽视对无形资产的管理。
2、无形资产流失严重。由于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不是很准确,导致大量无形资产损失。一方面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评估的软目标,而不重视;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的法律对无形资产的评估体系和机制打击力度还不够强,导致评估时受其方法、方式和程序的影响比较大,选择不准确的无形资产评估,导致大量无形资产损失,使企业利润降低。
3、无形资产利用效率低。无形资产的潜在功能(如企业融资、品牌延伸等)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外,无形资产在向有形化、物质化转化过程中,受无形资产信息具体化及可操作性程度不够、管理不到位以及市场反馈不及时等因素的影响,使无形资产及时有效地转化为企业的生产力具有一定的难度。
(二)中小企业无形资产发展情况。总体而言,无形资产的发展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一是管理理念:从一般性资产转变为战略性资产。尤其是在科技日新月异,市场经济迅猛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不是简单的资本竞争,而是进入更为激烈的技术竞争时代。所谓战略资产,是不可见的、难以模仿的、不可替代的、积累时间长期的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资产,它能够为企业带来长期的经济效益;二是管理模式:从战术管理向战略管理转变;三是管理职能:从控制管理向过程管理转变。无形资产过程管理强调无形资产的管理是多项管理职能。在这个系统完整的管理过程中,需要开展控制业务的工作(诸如计量、评估等),更需要开展管理业务的工作(例如无形资产的计划、组织、协调等);四是管理领域:从单一领域向综合领域改变;五是管理方法: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六是管理主体:由部门管理模式转变为跨职能的团队式管理模式。
(三)中小企业无形资产管理的风险
1、不能明确选择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方法。无形资产评估法主要包括市场价格法、资产回报率、重置成本法等。相同或相似资产的成交价格是市场考验的结果,因此市场价格可能会使双方当事人都接受。资产回报率所依据的是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等于资产价值这一原理来估算资产评估价值的,它主要表现为无形资产转让的形式。重置成本法是通过公式: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实体性贬值-资产功能性贬值-资产经济性贬值,以此来反映资产价值的。由于市场是不完美的,所以在相同的条件下,运用多种评价方法的评价结果可能会出现完全不同的情况,这种差异的原因是:(1)某些方法的前提不具备;(2)评估人员的专业能力有限;(3)委托方提供的数据资料信息失真。总之,在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中,要具体情况具体而论。
2、企业无形资产管理环节缺乏有效的制度。无形资产的价值很难得到提升,由于对企业的法律法规缺乏适当的系统、管理机制和人员配置,这样严重影响无形资产作用的充分发挥。大量无形资产流失,由于企业人员没有利用科学的方法有效地使用和管理无形资产,导致企业巨大的经济损失。
3、部分无形资产没有被重视,导致损失严重。商标被抢注的事件时常发生。一些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商标保护观念淡薄,自己的商标让人抢注、商标被盗用或商标随意被授权使用的现象比较多,这严重破坏了无形资产的形象。不少的中小企业已经意识到无形资产是企业经营中的一项重要资产,但他们没有利用有利于经济无形资产积累的合法手段(如技术发展,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等),而是盲目地使用不正当手段(如虚假广告,或者用这些钱去买一个考核奖旨再建立品牌意识)来欺骗无形资产的获得。另外,我国对于自己的老字号商标往往也缺乏保护意识,如联合利华公司已将众人皆知的中华牙膏纳入其名下。
4、在许多企业中缺少无形资产管理的专业人员和专门机构。首先,我国企业往往是临时从其他组织并从其他部门暂时抽调人员;其次,企业往往缺少详细的投资预算及可行性研究分析,没有充分考虑投入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关系,从而无法实现企业获取超额利润的目标。
(四)中小企业无形资产管理的意义。中国企业要达到国际标准,必须指出无形资产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调整企业的管理理念,把无形资产管理作为极其重要的工作来做。第一,有益于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示升级的经济实力和科技企业,公司继续积累资金以不断提高企业的活力和生产力;第二,有益于全面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水平,鼓励企业更好地融入国际竞争,是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第三,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基础产业以及交通、建筑、通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改良。
二、鼎盛公司无形资产管理现状
无形资产在中小企业中的重要地位已毋庸置疑,但目前企业没有充分利用无形资产。由于无形资产作为公司财务的软目标(企业融资、品牌延伸等),所以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特别是我国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相比,自身规模太小、组织结构不完善、管理观念落后,尤其在无形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着更大的问题。今天,中小企业无形资产的大量损失根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无形资产管理意识淡漠;其次,无形资产在向有形化、物质化转化的过程中,因无形资产信息具体化、可操作性程度不够、管理不到位以及市场反馈不及时等复杂因素,无形资产转化为企业的收益有一定的难度。
(一)鼎盛公司概况。北京鼎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保健品、食品、生物制剂的研发、销售为一体的高新科学技术公司,市场精英现在有若干名,从事健康产品的开发、销售以及营销推广业务。成立至今,其产品的品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企业文化内容日趋丰富,凝聚力也越来越强,使得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越来越大,到2013年末,公司具有560万元的销售收入,期末产生1,820万元的净利润。
(二)鼎盛公司无形资产现状。随着金融危机逐渐席卷市场,使得整个市场经济低迷,鼎盛公司的发展也受到了影响。从2013年以来,鼎盛公司无形资产管理方面存在很多不合理的现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无形资产总体规模过小。2013年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仅为3.2%,净额总计600.3亿元。
2、无形资产结构不合理。2013年无形资产具有较高盈利能力的项目(专利、商标、版权等)占的份额仅为4.5%,而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这两个技术含量和增长潜力相对有限的项目却占有95.5%的份额。
3、无形资产经营管理不善。具体表现在:(1)存在数目庞大的账外无形资产。鼎盛公司账户中无形资产占20%,80%都在账外,这说明多数无形资产没有被有效地监测;(2)许多专利被抢注;(3)在对外合作中,有些无形资产的价值没有被折合,而是被免费使用;(4)由于评估标准不明确,无形资产的价值计量往往被低估。
三、鼎盛公司在无形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重视无形资产的审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在审计的计划阶段,初步业务活动中不够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环境,关于无形资产方面也没有掌握充分的相关信息;在计划审计工作中,对于审计过程中的无形资产数量少,从而出现忽视无形资产的情况;另一方面没有有效地实施无形资产的风险评估程序和风险应对措施。
(二)缺乏有针对性的测试程序。如今无形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重往往较高(甚至有的中小企业80%为无形资产),这样直接忽略无形资产审计或是将其归入有形资产一起审计肯定会影响审计质量以及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和企业的经济损失。
(三)无形资产价值难以确定。大多数中国公司不能有效地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因为他们的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是混沌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与计量在无形资产会计标准中分为两个阶段,并且这两个阶段是不同的,因此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是很重要的。而费用产生的无形资产资本化或费用化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能力,但是我国的会计人员(专业素质能力相对较低)难以准确保证无形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第二,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不明确,在实际使用各种方法时,评价参数的计算方法和口径以及复杂多样的元素使其具有一定的难度。第三,对无形资产摊销的检查不合理、不规范,主要原因如下:(1)摊销期限不合理、不合规;(2)无形资产摊入的会计科目不正确,有的摊入管理费用,有的摊入制造费用;(3)无形资产减值等问题的考虑。每一期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之后,要重新确认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重新计算摊销额,并且所计入的科目完全不同,这样无形资产的摊销程序就很复杂,也就容易出错。
(四)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谨慎能力不是很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道德意识和道德修养)需要提高。由于竞争加剧和市场混乱容易使审计人员忽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根本原因,不能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和自身的独立性(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导致审计人员容易接受客户的观点、声明,在审计过程中没有实施相应有效的审计程序,而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报告。这些都对无形资产审计的工作效果及工作效率造成严重影响,进而就会阻碍审计人员发表正确恰当的审计报告。
四、鼎盛公司在无形资产管理方面有关建议
(一)重视无形资产审计。由以上的论述可知,无形资产在企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它是总资产的重要构成部分:首先,在计划阶段要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无形资产的相关信息。其次,在实施过程中,要全面落实风险评估流程,了解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以充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和认定层次的风险水平。此外,为了避免被遗忘在无形资产审计期间,无形资产目的和要求的审计必须体现在审计计划中。
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企业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对符合规定标准的微型企业可参照执行。此举标志着我国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适用于小微型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之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建成。
资产损失是指资产清查基准日前,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的相关资产发生盘亏、毁损、报废、变质、死亡、被盗等损失;包括货币性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损失、投资损失及其他资产损失等。
一、小企业资产损失税前申报与扣除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一)小企业资产损失税前申报
小企业发生的下列资产损失,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除上述以外的资产损失,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二)小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小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小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的,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小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二、小企业资产损失具体账务处理
(一)货币资产损失
1.现金和银行存款损失
报经批准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实际损失),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实际损失)。已经批准后,借记其他应收款(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营业外支出——货币资金损失(准予扣除的损失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该科目余额)。
2.应收及预付款项损失
小企业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以及逾期1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5万元或不超过小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报经批准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实际坏账损失),贷记应收账款或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实际坏账损失)。已经批准后,借记其他应收款(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营业外支出——坏账损失(准予扣除的损失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该科目余额)。
(二)非货币资产损失
1.存货损失
小企业存货损失包括盘亏和报废、毁损、变质以及被盗等损失;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中数额较大的(指占小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
(1)正常损失的存货,不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
报经批准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计税成本损失),贷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计税成本损失)。已经批准后,借记其他应收款(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应付账款(应向供货单位索赔额)、原材料等科目(残料价值)、营业外支出——存货盘亏毁损报废损失(准予扣除的损失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该科目余额)。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
非正常损失是指自然灾害损失和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强令自行销毁损失等。
报经批准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价税合计损失),贷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进价损失)、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已损失购进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已经批准后,借记其他应收款(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原材料等科目(残料价值)、营业外支出——存货盘亏毁损报废损失(准予扣除的损失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该科目余额)。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
报经批准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合计损失),贷记在产品或产成品(不含进项税额的成本损失)、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已耗用购进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已经批准后,借记其他应收款(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原材料等科目(残料价值)、营业外支出——存货盘亏毁损报废损失(准予扣除的损失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该科目余额)。
2.固定资产损失
(1)固定资产盘亏、丢失、被盗损失
报经批准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累计折旧(该项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额),贷记固定资产(该项固定资产原价)。已经批准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残料价值)、其他应收款(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准予扣除的损失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该科目余额)。
(2)固定资产报废、毁损、出售、对外投资损失
报经批准前,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累计折旧(该项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额),贷记固定资产(该项固定资产原价);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该项固定资产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借记固定资产清理(清理过程中支付的费用或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借记银行存款或原材料(取得出售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取得出售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借记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贷记固定资产清理(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已经批准后,借记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准予扣除的损失额),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该科目余额)。
3.在建工程损失会计处理
报经批准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该项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贷记在建工程(该项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已经批准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残料价值)、其他应收款(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准予扣除的损失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该科目余额)。小企业发生的工程物资损失,比照存货损失进行处理。
4.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农、林、牧、渔业)
报经批准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按其差额)、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该项生产性生物资产已计提折旧额),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该项生产性生物资产原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该项生产性生物资产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已经批准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其他应收款(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准予扣除的损失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该科目余额)。
5.无形资产损失
报经批准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按其差额)、银行存款(取得出售无形资产价款)、累计摊销(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累计摊销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支付的相关税费)、银行存款(按支付的其他费用)、无形资产(按其成本)。已经批准后,借记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准予扣除的损失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该科目余额)。
(三)投资损失
小企业发生的下列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
1.债权投资损失
报经批准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按其差额)、银行存款(可收回的金额),贷记长期债券投资(按其账面余额)。已经批准后,借记营业外支出——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准予扣除的损失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该科目余额)。
2.股权投资损失
报经批准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按其差额)、银行存款(可收回的金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按其账面余额)。已经批准后,借记营业外支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准予扣除的损失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该科目余额)。
(四)其他资产损失
其他资产损失指小企业抵押损失、委托贷款损失、对外担保损失等。抵押损失指小企业未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而使其被拍卖或变卖,其账面净值大于变卖价值的差额损失。委托贷款损失指小企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或委托其他经营机构理财,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或理财款的损失;比照投资损失进行处理。对外担保损失指小企业对外提供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责任,经过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无法追回的金额而带给担保人的损失;比照应收款项损失进行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既为小企业带来了加强内部规范管理、实现国际准则趋同、会计操作相对简化、审计标准客观公允、健全贷款风险评估、有效促进税负公平等多重利好,也为小企业统一会计核算标准、提高会计信息使用质量、建立良好的会计秩序奠定了基础;全面而正确地把握资产损失账务处理,对加强资产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小企业应引起高度重视。
【参考文献】
(一)调增速动资产,虚增变现能力。银行在贷款给企业之前,一般要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除了审阅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外,主要是看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偿债能力指标。某些企业在变现能力差的情况下,往往通过调增速动资产(采用虚增短期投资、应收票据的手法),调减存货和待摊费用(或者采用虚减流动负债的手段)来调增速动比率,达到提高变现能力来欺骗银行信用以获取贷款之目的。
(二)少报负债额度,隐藏财务风险。
某些企业的报表若是提供给银行部门,往往采取虚增资产,低估负债的手法,以便于骗取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一些企业有意调减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相应减少资产或增加所有者权益,以便把企业财务风险拟定在最佳位置。部分企业编制报表时,对流动负债,常采取减少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其他未交款、应付票据、预提费用的方法;对长期负债,则采取压缩应付债券、其他长期负债和长期应付款的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还常常采用少提甚至不提银行贷款利息的做法来达到少反映负债的目的。
(三)虚构所有者权益,夸大企业实力。
一些资本实力不强的企业,为了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往往来取借钱投资的方法,验资结束后就抽逃资本等,抽逃资本长期挂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下。
(四)调整应收账款周转率,粉饰企业财务状况。
部分企业为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通常采取扩大赊销收入净额或者压低应收账款平均余额的手法,但考虑到企业的声誉,一般多用后者。因为过大的赊销净领会让外界产生企业产品在质量、品种或价格方面存在问题的感觉。
(五)利用资产项目,隐报财产损失。
资产损失一般分为存货损失和固定资产损失两部分,存货除非常损失外,由于保管不善、管理混乱和长期积压等原因,也会造成较大损失;固定资产除自然和无形损耗外,维修保养不及时,带病运转和人为破坏,也会提前毁坏报废。这一方面会损坏企业形象,使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产生不信任感,导致盈利水平下降。
(六)少列折旧,掩盖固定资产磨损程度。
如果固定资产的磨损程度达到一定界限,一些企业会想办法在资产中少列折旧,掩盖固定资产陈旧和老化问题。机器设备陈旧和老化,是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体制中,企业不愿暴露给对方和利益关系人固定资产的老化程度,而在资产负债中,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相比,能很明显地显示出企业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
(七)高估无形资产价值,虚增企业实力。
无形资产使用有效期难定和影响未来收益的因素多元化,使其价值最具不确定性。
二、审计方法
(一)注意搜集资产负债表以外的经济信息,以充分了解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
例如,对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审查时,应注意搜集下列资料:①注册资本额和实收资本额的有关证件、凭证和账簿记录;②与投资有关的协议、合同和企业章程的条款;②有关投资内容的清单、计价单和验资证明书;④关于利润分配的会议、决议和分配方案等。审计时,可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与上述有关项目进行对照,以确定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项目的真实性。
(二)结合资产负债表所应遵循的会计原则进行审查。
为了保证资产、负债所列数额的正确,有关财务事项发生的数额的计量和确认必须符合一定的规定,由此才能使它的耗用、结余数额正确。因此,需对资产负债表遵循会计原则的情况进行审查:①一致性原则的遵循。审计时,可采用抽查法,对相关项目的处理进行测试,以检验其是否一致。②谨慎性原则的遵循。主要检查应收账款项下是否按规定设置坏账准备项目,复核其提取、使用及冲销是否正确,以证实其对资产与损益发生影响的真实性;对存货价格变动较大或固定资产更替较快的情况,应验证其是否采用国家允许的计价和折旧方法,以确认对企业损益的影响是否正确。③实际成本原则。在对资产负馈表项目内容进行复查核实时,应注意其是否任意调整,有无不按实际成本反映的情况。④重要性原则。是指企业当期财务状况发生重要影响的项目,如1年内到期的长期投资或长期负债等,应验证其是否按规定在表中单独反映。
(三)对资产负债表体现的主要指标可信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一、国有建筑企业改制中财务管理的主要工作
(一)参加企业资产清查、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工作
国有建筑企业在进行改制之前应按有关程序聘请具有法定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资产进行全面评估,重新确定资产的价值。在此阶段财务管理的具体工作:
1.准备详细的企业财产报表;
2.做好评估验资的准备工作。即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验证确认;
3.协助评估机构,选用合理的评估计价标准及时调整评估差异;
4.参与资产评估的实际工作;
5.编制评估后的企业资产负债表等对外公布报表。
(二)参与制定改制的实施方案
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制定股份制(或有限责任)公司改组方案中企业发展年度预测,募集股份的资金使用计划;
2.规划公司的总投资、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比例、募股范围及途径、股份总额、股权结构等;
3.预算公司经营所需的借贷资金,以及净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合理确定资本结构;
4.规划资金投向及规模,预测项目建设周期及经济效益等,以构建公司组建后的财务结构。
(三)财务管理部门要做好各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在企业改组过程中,财务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各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如:会计师事务所、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股票发行单位、银行、税务等共同协调运作,同时要做好各种表格、票据、单据的印制设计工作,以保证公司成立之需。
二、改制过程中有关财务问题分析
(一)资产评估管理问题
1健全有效的资产评估约束机制
从我国国有建筑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看,主要是因为对国有资产评估活动缺乏健全有效的约束机制,造成许多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失真,最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国家权益严重受损。或者导致虚估国有资产、借资产评估改亏为盈、掩盖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将企业风险转嫁给社会。因此,在改制过程中健全国有资产评估活动的有效约束机制是不可缺少的。
2.重点确定无形资产评估范围以及评估价值
在国有建筑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应被认为是国有资产评估中的重点范围。因为无形资产与其他类别的资产相比:
(1)没有实物形态,它不依存于企业的某一个部分或特定的物件而与继续经营的企业整体有关。因而在资产评估中,无形资产难以辨别和确认。
(2)在企业正常经营中,有些无形资产实际账面没有任何记录,与其他有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相比,没有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评估中容易被忽视、遗漏,在资产评估中要确定其合理的价值难度更大,例如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商誉。
(3)过去企业对无形资产价值重视不够,许多无形资产的价值账面记录偏低。这一点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上表现尤为突出。因此,在国有建筑企业改制中,在重视其他类别国有资产评估的同时,重点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的评估。
(二)应收账款和其他不良资产的处理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拖欠工程款较多、账龄较长,因此,要充分利用改制机会,彻底清查资产。对于账龄多于3年的应收账款,应按规定申请作为坏账予以核销,其他资产损失也要争取确认和核销。通过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有效降低资产的水分,提高新企业的资产质量。
(三)资质要求下的股本设置与改制资金来源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与注册资本有密切关系,因此,除了考虑持股结构外,还必须考虑总股本的大小。如特级总承包资质要求企业的注册资本在3亿元以上,一级总承包资质要求企业注册资本达5000万元。改制企业最佳的选择是保证资质要求,不扩大股本。
对于很多建筑企业,在如此高的股本要求下,要实现经营层持大股确实是困难,其关键是资金如何解决。目前的方法有二:一是信托资金相助,由管理层与信托机构合作,由信托机构提供资金;二是引入战略投资伙伴,并为管理层提供过桥资金。
三、加强国有建筑企业改制过程中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应抓紧制定土地评估统一标准,以便于地方实际操作
在标准制定上,首先应充分考虑到土地所处的地点、产业类别和用地多少;其次.鉴于目前国有建筑企业资本金利润率普遍较低,承受能力较差的实际情况,为了促进国有建筑企业股份制改组工作,现阶段我国建筑企业改组时土地作价,应以土地的开发费为主。关于无形资产的评估,应抓紧制定一个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合我国国情的科学的计算方法,以便使各地在实际操作中有所遵循,并根据无形资产类型的不同加以区别。对于商誉,在作价八股上主要应以企业获取超额利润高低等情况来确定。
(二)合理确定资本结构
主要应考虑以下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如公司法、股票发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
2.有利于股票的成功发行与上市;
3.在考虑有效利用财务杠杆作用的前提下,合理缩小股本总额,增加负债比率,以保证公司效益的提高和公司的发展后劲;
4应充分考虑股东的投资能力。
一、无形资产的界定与确认
1.无形资产的基本内容。《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的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1]。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做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企业无形项目的支出,除下列情形外,均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符合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2]。在税务处理上,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2.无形资产的界定与确认差异。无形资产的界定与确认方面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主要有以下区别[3]:一是商誉。由于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所以在会计上不作无形资产处理,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也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由于商誉属于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在税法中却作为无形资产处理。二是土地使用权。在会计处理上把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处理。在税务处理上,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给国家或其他纳税人的土地出让价款、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都作为无形资产处理。三是计算机软件。在会计处理上,主要是根据计算机软件的重要性来确定是否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在税务处理上,主要是根据计算机软件是否单独计价来确定是否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一般来说,企业购买计算机应用软件,凡随同计算机硬件一起购入的,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单独购入的,作为无形资产管理。
二、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
在会计处理上,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1]。第一,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第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准则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第三,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税务处理上,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支出作为计税基础[2]。第一,外购的无形资产,按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作为计税基础。第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开发过程中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计税基础;但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费用已归入研究开发费中在税前扣除或加计扣除的,其计税基础为零。第三,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计税基础。
三、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与税前扣除
1.无形资产摊销范围的差异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1]。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合理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2]。但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自创商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的无形资产。另外,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准予扣除。
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差异。在会计处理上,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1]。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税务处理上,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2];按照其他方法计算的摊销费用,要进行纳税调整。
3.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差异。在会计处理上,未明确规定无形资产的最低摊销年度。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在税务处理上,一般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少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在有关法律或协议、合同中规定使用年限的,可依其规定使用年限分期计算摊销。
4.无形资产摊销金额的差异。在会计处理上,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企业接受投资或因合并、分立等改组中接受的无形资产,要求按公允价值摊销。在税务处理上,无形资产以其计税基础作为可摊销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应进行纳税调整,税法不允许扣除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企业接受投资或因合并、分立等改组中接受的无形资产,一般来说只有当有关无形资产中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已经在税收上确认,才能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有关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否则,只能以无形资产在原企业账面的净值作为计税基础[3]。
5.无形资产摊销复核的差异。在会计处理上,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准则规定处理。在税务处理上,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和期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3]。
四、无形资产处置和报废的差异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在税务处理上,企业出售、转让无形资产,应按《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确认为转让财产收入,并按第十六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项资产的净值和转让费用[2]。企业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债务重组、分配股利和捐赠等,都要视同销售[3]。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无形资产损失,主要是指无形资产出现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形: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其他足以证明已经丧失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企业的无形资产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已形成财产损失时,应扣除变价收入、可收回金额以及责任和保险赔款后,再确认发生的财产损失。
作者单位:重庆科技学院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关键词:新准则;资产;企业
Key words: new criteria;assets;enterprise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2-0061-02
1资产减值准备的理论基础研究
1.1 资产减值的理论依据“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而从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来看,把资产定义为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亦比较妥当,既然如此,当资产为企业带来预期经济效益的能力受到影响时,剔除那部分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资产,即提取适当的资产减值准备,才能使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项目更能符合其定义,而这也是谨慎性原则在资产计价上的具体运用,是对历史成本计价的修正。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归根到底是属于资产计价问题,计提资产减值正是顺应决策有用观的思路,对资产的原始成本按其现时价值进行调整以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更为相关的信息以利于决策。
1.2 资产减值的会计理论设计资产减值准则时需要遵循一定的会计理论和会计原则,下面我将从资产减值准则设计时所需要的几个会计理论支柱来阐述。①产权理论。产权是一种以所有权为核心的财产权。根据财产权利指向对象性质不同可将产权分为原始产权和派生产权(如法人财产权)。原始产权是基于财产的原始所有关系形成的产权关系;而派生产权则是以原始产权为基础形成的。原始产权的资产减值会计体系研究性质决定派生产权的基本性质;派生产权以承认原始产权(即所有者)的权益为前提而形成,它具有自身独立的意识和权能。②受托责任理论。两权分离导致了受托责任的产生,同时也导致了原始产权与派生产权并存的局面。会计也是由于受托责任的发展才逐渐产生并成为必要的,会计的本质是对受托责任的完成过程及其结果予以认定、计量和报告。③资产评估理论。对企业资产进行的价格评估行为即资产评估,是对资产的价值重新评价的过程。它实际上是一种对资产的价格判断,是对资产某一时点价格所进行的估算。④会计计量理论。会计计量是财务会计的一个基本环节,会计的许多理论和方法都会涉及会计计量,并且作为一种定量化的信息。综合来看,计量理论一方面为企业资产随时间的变动而发生变化提供了理论依据;另一方面,资产计价作为会计计量的组成部分,资产的计量结果也是对企业资产减值的反映。
1.3 资产减值准备的综述由于受历史遗留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企业界普遍存在着高估资产价值的现象。因此,企业通过确认资产价值,可将长期积累的不良资产泡沫予以消化,提高资产的质量,使资产能够真实的反映企业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同时,通过确认资产减值,还可使企业减少当期应纳税款,增加自身积累,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2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2.1 资产减值准备的内涵资产减值准备就是一种根据每一会计期内中企业各项资产预计可能发生价值减损金额提取资产减值准备金并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当期收益予以补偿的会计处理方法。
2.2 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在目前我国过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企业经营多元化的国情下,我国会计原则采用性谨慎原则,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充分考虑市场风险,高度重视资产减值问题,消除资产泡沫,保证资产质量,避免企业高估资产,低估负债导致的“虚盈实亏”,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在执行过程中,有关中介机构的表现也令人欣慰。
3新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备理论的特点及影响
3.1 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①确认时点。新准则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规定体现了灵活性和原则性的统一,要求企业在年度终了或资产负债表日必须对有关资产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平时会计期末是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决定。②确认标准。主要分为永久性标准、可能性标准和经济性标准。永久性标准不符合“资产是能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这一观念:可能性标准主要采用资产账面价值直接与界限比较,并不关注账面价值高于界限发生的可能性;经济性标准引入可收回金额的概念,我国采用的是永久性与经济性相结合的标准。③确认范围。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如果存在资产可能减值的迹象,应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如果不可能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则企业应确定资产所属的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新准则没有采用产出现金单元的定义,而是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采用了资产组和资产组合的定义。④确认方法。由于内外因作用,导致资产的可收回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确认资产减值的方法有备抵法和直接冲销法我国目前采用备抵法,体现了谨慎性原则、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等优点,但相对繁琐;而直接冲销法优缺点正好与备抵法相反。
3.2 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①资产减值准备计量的理论基础。首先,谨慎性是资产减值的核心原则。谨慎性原则是实现会计信息客观真实的重要保障,也是会计人员在实务中发挥个人职业判断所应遵守的重要原则,新准则对此的运用更是显而易见。其次,以决策有用观为导向的必然要求。《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了编制财务报表的目标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这也揽括当前对于资产减值要达到的目的的两种基本流派的看法,即“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②资产减值计量的会计处理。首先是计提范围。新准则规定“适用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以外的其他减值的处理”,例如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投资等,在扩大减值使用范围的同时,明确“生物资产、存货、投资、建造合同资产和金融资产等,相关准则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其次时计提时间。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此规定明确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为“资产负债表日”。再次是确认标准。对于资产减值确认标准,新准则第十五条中规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至可收回金额,减计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记人当期损益。”再次是计量属性的选择。新准则提出“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由此可以看出,资产减值计量的关键就在于合理确定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再次是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我国原来对八项资产的减值准备都可以进行不限制转回,转回时,贷计当期收益。此规定给很多企业以可乘之机,表现为利用资产减值的转回来操纵利润。最后是相关信息的披露。我国原资产减值会计规定,企业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在期末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单独披露,披露内容包括各减值准备的年初金额、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及年末余额。
3.3 资产减值的恢复对于资产减值的恢复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资产的账面价值成为新的成本计量基础,企业不应在以后期间调整资产的成本;另一种认为,最后一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只有在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所使用的估计发生改变时,才能转回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资产的账面价值应增至其可收回金额,由资产减值损失转回而增加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高于资产以前年度没有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时的账面价值。
3.4 资产减值的列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计入“管理费用”账户,因其均为流动资产损失,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长期投资减值损失,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及委托贷款减值损失计入“投资收益”账户三者均为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均为长期资产的减值损失,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度较小。若某种无形资产不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则全部转入当期管理费用,而国际准则列入其他费用净额。
3.5 新颁布的资产减值准备准则的特点①对减值损失转回做出了新的规定。在确定资产减值损失时,同旧准则仍保持一致,但在转回问题上,新准则规定“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不得转回是针对长期资产减值而言,流动资产如存货、短期投资,应收款项等的减值问题由其他的准则来规范。②对减值迹象的判断上更加明确。一是明确会计期末企业是否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首先取决于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从企业外部信息和内部信息给出了八项判断标准,强调只要存在其中一项或几项应当估计其资产减值的主要要素,然后与账面价值进行对比,确定减值损失的金额。二是明确如果不存在减值迹象,则不必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也不必确认减值损失。③明确了资产组的认定。在会计实务中许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难以单独产生现金流量,因此,要求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在操作上有困难。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要求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计量时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进行确定。④增加了商誉减值的测试与处理的规定。对于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企业应每年必须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商誉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为企业单独产生现金流量,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所以商誉必须分摊到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后才能据以确定是否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3.6 新资产减值准则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①为企业规避减值准则提供了可能。资产可回收金额的计量依赖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新准则规定:可回收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中公允价值的确认原则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的金额。但在实务中,新准则适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往往都是内部持续使用,使用中的资产不能与市场上流通的全新资产完全相提并论,公允价值的确定需要以职业来判断。②对首次执行期的利润的影响。新会计准则规定对商誉每年至少减值测试一次,因此对那些因企业重组而有大量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的企业,首次实行新准则时将对损益造成一些影响,但今后继续使用中产生的影响会比较少。如果企业资产优良,商誉的减值损失小于以前按直线法摊销的金额,当期的利润将增加;如果企业资产运作不太好的,商誉的减值损失大于以前按直线法摊销的金额,将会减少当期的利润。③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我国以前实际运行情况时,资产减值已成为一些企业操纵损益的主要手段,不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新准则实施以后,将不会有利用减值准备转回而迅速改善财务状况的机会,有利于企业在会外报告会计信息时采用更加谨慎的态度。但新准则武断地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不得在以后的会计期间转回,虽有助于防止企业利用资产减值操纵利润的行为,但也会有损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
综上,新准则的实施只是一个新的开始,资产减值准则实施后,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空间变得越来越小了,利用计提减值准备手法调节利润将越来越难。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的完善,在条件基本具备的时候,为确保资产的真实性,资产减值损失的转会将成为可能。
一、引言
中职学校的国有资产是学校教学、科研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也是衡量学校办学规模的重要标准。中职学校国有资产是指由学校占有或使用、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它包括有形资产(如土地、房屋、图书、仪器设备等)和无形资产(如研究成果、专利技术、信息等)。随着我国中职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中职学校所拥有的国有资产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有了明显的增长和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中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问题为:国有资产购置缺乏计划性和有效的制约机制,随意性较大;家底不清,账实不符;资产管理存在重钱轻物现象,国有资产损失浪费现象严重;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求大求新;现行管理体制不能适应资产管理发展的要求;国有资产管理缺乏统一的组织机构,没有建立统一的资产管理制度,现行管理体制不能适应资产管理发展的要求。
三、如何管理中职学校国有资产
1.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
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有赖于校领导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以及广大教职员工的大力支持。中职学校应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使广大教职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彻底纠正计划经济模式下“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的错误认识,使广大教职工树立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意识,充分认识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主动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努力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使其发挥出更大的经济效益。
2.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提高管理队伍和人员的素质
长期以来中职学校国有资产由具体使用部门分散管理。实践证明,这种管理体制不利于学校对资产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不利于学校落实对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学校应专设资产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选拔一些思想进步、作风踏实、责任心强、熟悉政策、懂业务、善于管理的的人才充实到国有资产管理队伍中去。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有效。还要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对管理业绩突出和管理混乱造成损失的人员分别予以奖励和处罚
3.不断完善中职学校有形资产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是进行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基础,也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保证。中职学校必须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一套科学、严密的规章制度以确保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良性运转,做到既有章可循、堵塞漏洞,又方便管理、提高效率。(1)在流动资产管理方面要明确财务部门的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要完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资金安全;要督促经济业务的经办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要定期核对往来账,保证往来账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防范坏账损失发生。(2)建立中职学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中职学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校内财经秩序,保障学校权益和国有资产完整,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因此中职学校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应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资产管理处会同财务、纪委、职工代表及使用单位共同参与论证、招标等环节的工作。对大中型购建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零星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保证中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稳健运行。(3)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大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信息化开发的经费投入,开发更完善的管理软件。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从购置到报废整个周期的全程动态管理,实时记录固定资产增减、调配等变化情况及库存情况。另一方面,利用校园网实现网络化管理,通过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网络平台,实现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和各使用部门的对接。使各级管理部门可以随时了解每个部门国有资产使用、变动情况,以充分利用现有仪器设备,避免资产重复购置,实现资产的合理流动、资源共享。(4)要完善资产清查制度,加强财务内部监督制度。应根据资产分类管理的要求,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配合财务门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各级资产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资产清查数据的准确性。对资产已投入使用而财务票据未到的情况应及时估价入账;对盘亏和报废的资产,要按规定的报批程序及时进行资产核销并进行财务核算。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要保持充分的协调与沟通,坚持定期对账制度,以确保实物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4.加大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和利用力度
1.分级监管。高校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财政、高校主管部门分级监管,高校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要按照各自分工,各尽其责,做到既不擅权越位,又不推诿缺位。
2.财政部门的职责。各级财政部门应是政府负责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高校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履行国家和省里规定的管理职责,督促高校自觉遵守财政部门制定的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接受上级或同级政府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高校主管部门的职责。高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高校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是对高校资产实施监督管理的具体领导部门,履行国家和省里规定的管理职责,督促高校自觉地遵守有关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落实对高校资产的购置、处置、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本部门所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任务。
4.高校的职责。高校负责对本校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高校应建立资产管理委员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基层使用部门为主体的四级资产管理模式。高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管用结合、相互制约”的管理体制。
二、优化配置.分类管理。全面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益
1.坚持配置原则。高校国有资产配置,必须按照学校发展规模、专业设置、科研方向进行全面规划。要根据勤俭办学的方针,从需要和可能出发,精打细算,统筹布局,分别缓急,逐步解决。
2.执行配置标准。高校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置标准,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置。高校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者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原则上可由主管部门进行调剂,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加强预算管理。高校国有资产的管理是预算管理的延伸,要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系统性,就必须把高校国有资产的运行结果体现在部门预算之中,否则,预算编制的信息就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就难以提高,高校国有资产的配置管理就难以奏效。
4.加强科学论证。高校购置大型专用设备,需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以确保设备购置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经济性,确保大型设备得以有效使用,确保高校资产配置不浪费。高校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应当完善对外投资程序,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5.实行政府采购。高校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保证政府采购成本低,资产性价比高,资产到位时限短。
6.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一是要建立四级资产管理网络,层层负责并相互制约。二是要规范会计核算。三是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登记、台账、盘点制度及资产损失核销报批制度。四是要建立科学的固定资产使用效益评价制度。五是及时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六是对经批准核销的固定资产损失应分类清理,对有利用价值或残值的,应积极处理,降低损失。
7.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投资的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事企分开的原则;二是独立核算的原则;三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维护所有者权益的原则;四是企业独立支配法人财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
8.关于无形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管理是高校管理的新课题,无形资产的管理要把握以下几方面:一是进行无形资产的确认;二是准确进行无形资产计价;三是规范无形资产的转让和投资。
三、依法依规,加强高校资产的产权登记与纠纷处理工作
1.产权登记内容。高校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代表学校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经同级财政部门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领取由财政部门或者授权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高校办理法人年检、资产处置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时,应当出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高校发生分立、合并,单位名称、住所和单位负责人等产权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需办理变更产权登记。
2.产权纠纷处理。高校与其他国有单位之间发生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报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申请调解或裁定。高校与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之间发生产权纠纷,校方应当提出拟处理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司法程序处理。
四、客观公正,加强高校国有资产评估工作
1.把握评估情形。高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一是将整体或者部分资产划转给后勤产业集团用于经营活动;二是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三是进行资产拍卖、转让、置换、出租等处置活动;四是确定涉诉资产价值;五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2.规范评估程序。高校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高校应当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执业。
3.实行报备制。高校国有资产评估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高校视资产评估内容向同级或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核准或备案。
五、提高质量,加强高校国有资产清查和信息管理
1.紧抓清理环节。一是全面。要认真清理高校所占有使用的资产,做到部门不漏,实物不少。上报的资料一定要全面反映学校的资产状况。二是准确。对各类资产要区分性质,严格按照自查清理的科目逐项登记汇总,报表要认真复核,以防差错、遗漏或者重复,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三是及时。资产价值是动态的,因此清理工作必须要有时限要求。清理的学校必须按照时间要求认真把握进度,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提高效率。
2.资产信息管理。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及时将本校的资产变动信息统一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在此基础上,按照规定的报告格式、内容及要求,做好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统计及信息报告工作。切实建立完整的信息系统和管理体系,促使高校存量资产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建立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以提高效率,减少资源重复购置和流失浪费。
六、严明纪律,切实加强高校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工作
1.建立管理责任制。高校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落实到资产占有、使用的具体部门和个人。具体部门和个人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2.实施多形式监督。高校国有资产监督应当坚持单位内部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可以采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注重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