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意见模板(10篇)

时间:2022-09-16 20:22:5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民政工作意见,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民政工作意见

篇1

一、全力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继续实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最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我们将不断完善以城镇低保、农村低保、优抚优待为主体,以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慈善救助为补充的综合救助体系,并逐步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我们要认真落实上级要求,继续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水平上下功夫,要认真做好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及相关工作程序,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校对平台,实行多部门信息共享,提高困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认定的准确度和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和动态管理;禁止弄虚作假、搞平衡照顾,对已基本脱贫解困的要及时核销,对相关工作人员,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其责任。要切实做好三峡移民的思想稳定工作和扶助致富工作,帮助三峡移民解决危房改造问题。

二、认真做好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工作,加快镇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建设

几年来我镇的五保工作在上级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基本达到了“管理规范、供给到位、安全和谐、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的要求。2014年各街道办、村(居)民委员会要继续高度重视五保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散居五保的管理工作,及时签订监护协议,确保四个到位,即:管理人员到位、管理责任到位、监护人到位、监护责任到位,尤其要高度重视安全责任的落实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和不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要确保五保经费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或移作他用,按照程序、依照条件做好新增五保工作,入院五保入院费不低于1500元。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开展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镇所属各敬老院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各项管理规定,坚持做到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院务公开、财务公开、接受院民和社会监督,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细化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增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感;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和全体院民的安全意识,定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区域、落实到每个责任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安全。要不断改善和提高生活环境、生活质量;不断提高院民的幸福指数;继续开展创省、市文明敬老院,争创国家文明敬老院活动,保持已取得的荣誉称号,争创新的业绩。

2014年要重点做好福利中心(海北敬老院)整合扩建改造工作,抓紧实施二期工程开工建设。二期改扩建工程抓紧前期规划设计招投标工作,尽快进场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适时装修,完善生活设施。做好仁桥敬老院的扩建工程及附属工程设施完善工作,隆政敬老院内的“圆梦”改造工程要按序时进度施工,适时投入使用。

三、深入开展“双拥”模范镇创建,扎实做好优抚工作,争创“双拥”模范县五连冠

双拥工作是我党我军主要的政治优势,2014年我们要以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县“五连冠”为契机,为深入开展“双拥”模范镇创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2014年,我们要继续做好优抚工作,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继续开展双拥六进基层活动,切实把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继续开展“一助一”挂钩扶优活动,每个机关部门及企业至少要帮助一至两名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减轻他们的实际困难,全镇共帮扶结对98对。对帮扶对象确保全年不少于两次登门慰问(“八一”前、春节前)。镇属医疗单位要继续执行有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政策,确保各项优待政策落实到位。民政部门要及时兑发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现役军人优待金、立功受奖奖励金、重点优抚对象住院伙食补助等。全镇上下要全面重视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精神教育,创新开展“双拥”活动,努力为当地驻军办好事、办实事,积极开展军民、军企共建活动,不断增进军民军政团结。要继续做好退役士兵的培训工作,确保报名率、参训率、获证率、就业率达100%,积极鼓励退役军人自主创业。进一步完善群众优待制度,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巩固优抚医疗保障服务体系,继续为优抚对象配置护理器具。要按要求完成“慰烈工程”(散葬烈士集中安葬)建设任务,将散葬革命烈士墓迁入福海园烈士褒扬区,做好烈士褒扬区的正常管理工作。

四、加强村(居)民主政治建设,夯实社会和谐基础

2014年是第十届村民委员会和第五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之年,按上级要求实施、有序、按时完成换届任务。要继续加强村(居)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村(居)自治功能,努力建立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制,全面落实“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服务管理模式,提高村(居)综合服务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全镇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制;明确网格服务管理工作职责,实行“定人,定位,定责,定时”;理顺网格内服务管理操作程序,全镇社区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坚持村(居)务公开、民主议事制度,让居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全面提升社区功能,大力发展社区服务。鼓励和引导科技、文化、教育、劳动卫生、法律等服务进社区,发展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制,确保完成县下达的新型社区管理创新任务。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管理,力争社团年检率达90%。每个社区新增不少于2个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管理中的作用。2014年力争全区公共服务用房全面达标。

五、继续做好慈善捐赠、老龄服务工作

继续大力弘扬扶贫济困,一家有难,大家帮助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为促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人人都献上一份爱心,要求全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每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工资;各企业单位、中层以上人员每人捐出不低于50元、职工不少于10元;以机关部门、企业单位、村(居)为单位组织捐赠,并于元旦前后将捐赠款物送交慈善分会,此款专款专用,不得移作他用。要继续坚持广泛开展尊老敬老活动,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及时为百岁老人办理健康补助证,按规定程序为高龄老人办理尊老金手续。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认真执行《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实施办法》,将真正符合条件的老人纳入服务范围,为他们在日常生活、起居、饮食等方面提供较为周到的服务,村(居)要切实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检查。村(居)坚持每月检查一次,镇每季度检查一次,真正把惠及失能和半失能的困难老人的政策待遇落到实处。

六、继续推行殡葬改革,坚持长效管理

殡改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坚持常抓不懈,进一步开展殡葬改革专项整治活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和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街道办、村(居)民委员会、各单位要包干负责,共同做好殡改长效管理工作,确保无骨灰装棺重葬,无坟头和乱抛洒纸钱现象。我镇福海园(谭港)陵墓集中点已建成投入使用。陵园内建有地坛式、花坛式、碑式墓穴,骨灰堂等,为了节约耕地,要动员群众将逝者骨灰存葬到陵墓集中点,同时要继续抓好陵墓集中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将福海园建成“环境优静、管理规范、文明时尚”的公益性公墓。

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防灾减灾工作

防灾减灾工作事关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各村(居)必须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要始终把防灾减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切实加强对防灾救灾工作的领导,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全面推进紧急避难场所预案完善工作。2014年继续积极开展省级以上减灾防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应急反应、避灾避险能力。

八、增强工作责任感,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民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直接面对广大基层,业务内容繁多,绝大多数工作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涉及法律、法规条款很多。依法行政是我们开展民政工作遵循的主要原则。各街道、村(居)民政干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努力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把民政的每项工作都作为大事要事来做。镇民政办要认真抓好对村(居)民政协助员的考核工作。

篇2

(三)完善全民健身财政制度,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的公共财政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作为专项支出,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年增加全民健身事业经费支出占全部体育财政经费支出的比重,并主要用于城乡基层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将本级使用的彩票益金的60%以上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弱势人群全民健身事业的经费扶持力度和体育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四)加快建设城乡基层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努力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将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十二五”时期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基本配建标准》,加强场地设施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县级体育中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示范县、农村新民居体育健身设施、乡镇体育健身工程、社区体育健身工程等全民健身工程。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山野等自然条件,开辟室外体育健身设施和户外运动设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和单位予以适当补贴和办理有关责任保险。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要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实行优惠或者免费开放。

(五)完善基层全民健身管理体制,支持基层体育组织建设。依托业余体校、公共体育设施建立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机构。完善社区体育俱乐部创建体系,继续推进“体育进社区”活动的开展。积极发展城乡基层体育健身组织,街道、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履行全民健身工作职责。

(六)大力开展全民健身“六进”活动,打造具有特色的群众体育活动,并形成品牌。积极营造崇尚体育健身的社会氛围,大力组织开展“体育进社区”、“体育进农村”、“体育进机关”“体育进学校”、“体育进企业”、“体育进家庭”活动。推行《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引导和鼓励公众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支持群众经常就近、就便参加体育健身活动。要利用全年各个节假日组织开展传统体育健身活动,坚持业余、自愿、多样和科学文明的原则,突出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精心组织策划好每年的“全民健身日”活动,掀起全年全民健身的。以构建“十五分钟健身休闲圈”为依托,着力打造健身品牌精品。以各县(市、区)富于地域特色、传统优势的健身品牌为基础,对已形成规模、届次和品牌的体育健身活动,在特色和亮点上下功夫,形成“一县一品牌,一县多品牌”,全面提升群体活动示范效应。

(七)组织和支持社会体育指导员发挥作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吸引、组织从事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设立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经费,用于培训、业务交流、表彰奖励和必要的工作补贴。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和支持。发挥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作用,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重视培养少数民族体育和残疾人体育活动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发展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标准,严格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逐步做到营利性体育健身场所和指导高危项目的体育健身指导人员,持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工作。定期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科研人员、体育院校学生深入城乡基层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

篇3

2016年我镇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坚持以关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战略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为核心,按照“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目标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规划、优化布局结构、改进编组方法、编实配强队伍、着力解决交叉编兵、年龄偏大等问题,不断提高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在支援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充分发挥作用,努力促进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民兵组织整顿各项任务的落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镇2016年民兵整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三、主要任务

按照县人武部的统一安排,今年我镇基干民兵编组任务172人,其中应急队伍50人(民兵应急排1个,40人,公路护路分队10人),储备队伍1个,116人(其中:作战勤务保障信息员6人,其它110人)。各村(街道)在2015年编组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打牢民兵组织建设基础。

四、实施步骤

今年我镇民兵整组工作从2月10日开始,至4月25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宣传教育阶段。(2月10日至3月10日)制定本镇整组方案,召开各村民兵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全县民兵整组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镇整组工作,充分利用墙报、刷写标语等形式,在广大干部民兵群众中进行法规、政策、民兵性质以及新时期军事斗争形势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整组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调查摸底、调整编组阶段。(3月11日至3月25日)各村要对所属范围内18至35岁适龄公民对口专业技术分队预编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其分布、政治面貌、现实表现,身体状况,为落实民兵组织整顿工作打好基础。要按照出入转队的程序和原则,将年龄、身体、政治等方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调整出队;要按照退伍军人优先、专业技术人员优先、党团优先的原则,挑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入队,新入队的人员每人交两张一寸照片,做好入队人员的证件补办工作;挑选政治思想强、文化程度高,且有一定军事素质和组织指挥能力的人员担任民兵干部、骨干。组建连队临时党支部、团支部,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镇武装部及时整理、修订、完善各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武装部、基干民兵连部软件、硬件建设。

(三)拉动点验阶段。(3月26日至4月10日)基干民兵编组任务完成后,按照组织报道点名、发放服装器材、组织队列训练、开展政治教育、召开点验大会、收交服装器材、打卡发放补的“七步法”程序内容拉动点验。通过集结点验,提高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强化“兵”的意识,促进官兵相识,巩固民兵组织整顿成果。

(五)整理资料,总结上报阶段。(4月11日至4月25日)镇武装部要对整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按照要求归类存放,妥善保存。工作总结和报表于4月22日前上报县人武部军事科。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民兵整组工作的落实。

2、摸清底数,建好台帐,分类管理。严密组织兵员潜力调查,重点核实服预备役退伍军人、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的底数、摸清适编单位数量及可编兵员潜力,对去年退伍返乡的士兵,逐人建档上报。要把摸清底数作为整组工作的首要环节紧抓不放,各村、各单位采取查询档案,调阅资料,上门核查等办法,把动员潜力情况调查核对清,把参加过军事训练人员的情况调清、登记准,切实提高编组质量;要把35岁以下的退伍军人、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以及近5年来参加过民兵军事训练训练人员的专业性质以及现在的工作岗位、联系方式等情况调查清、登记准;把军民通用装备底数摸清。

篇4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人员,(以下称“三无人员”是指享受民政部门的定期定量救济的孤老、孤儿、孤残等人员);

(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丧失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

(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本人有医保待遇的人员因患大病重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其他补贴后个人负担医疗费仍有困难的人员。

(四)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没有职业且不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和未满16周岁(含16周岁)的青少年;年龄虽然超过l6周岁,但仍在本市中学就读的在校学生。

(五)城镇医保对象中家庭人均收入一般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下患尿毒症透析、精神病、恶性肿瘤等大病重病的人员;

(六)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即农村贫困户、享受民政定期救助的重残无业和智力中度残疾人员)患尿毒症透析、精神病、恶性肿瘤等大病重病;

(七)“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贫困人员”包括:原由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救济的各类特殊救济对象;尿毒症透析病人、精神病、癌症病等大病患者获得互相帮困后,但个人自负医疗费仍影响其基本生活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对象。

二、医疗救助的标准

(一)上述第(一)种对象,就医时所发生的门急诊挂号费和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由本人自理;门急诊和住院所需的基本医疗费用酌情补助大部或全部。

(二)上述第(二)(三)种对象,门急诊医疗费用原则上自理;住院期间的基本医疗费用在扣除各项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及单位应报销部分、累计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其个人实际支付部分按四分之一比例额度给予补助。全年医疗救助额度累计一般不超过5000元。

(三)上述第(四)种对象,门急诊医疗费用原则上自理;住院期间的基本医疗费在扣除家属劳保规定承担部分和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等其他应支付部分后,累计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其个人实际支付部分可按四分之一比例额度给予补助。全年医疗救助额度累计一般不超过5000元。

(四)上述第(五)种对象,个人基本医疗费用在扣除医疗费发生期间基本生活费(290元×家庭人口×医疗费发生期间月份)和各项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及单位(包括职工大病互助保障计划等)应报销部分后,累计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其个人实际支付部分按25%—50%比例的额度给予补助,全年医疗救助额度累计一般不超过5000元。

(五)上述第(六)种对象,基本医疗费用在扣除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家属劳保规定承担部分以及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等其他支付部分后,累计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其个人实际承担部分可按四分之一比例额度给予补助。全年医疗救助额度累计一般不超过5000元。

(六)上述第(七)种对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酌情补助。

三、医疗救助申请和审批

(一)要求医疗救助的对象,应当向户籍所在的镇(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疗救助申请表》,并如实提供大病、重病已支付医疗费用收据(原则上提供原件)、有关病史证明材料以及单位和社会救助帮困的情况证明。丧劳人员提供丧劳鉴定。

(二)镇(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接到医疗救助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及时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医疗救助的初步意见,经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填写《医疗救助明细表》,报区民政局审批。

(三)区民政局接到镇、(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汇总上报《医疗救助明细表》之后,必须按月审批医疗救助申请,一般时效不得超过15天。

四、医疗救助费用的计算

(一)门诊大病(包括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家庭病床以及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医疗费用计算。

(二)要求医疗救助的对象申报的医疗救助费用,是其本人在医保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有关规定的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的个人支付部分应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以及市总工会等团体组织的各种医疗互相保障形式可支付部分、家属劳保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单位应承担报销的部分等。

(四)职工中的尿毒症透析病人的医疗费用计算,按照《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尿毒症透析病人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的通知》(沪医保[20*]84号)的规定执行,其申报的医疗费用应扣除医疗机构退还的部分。

(五)**年4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秘[**]0868号文批准,**年5月1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局、市人事局、市卫生局,自**年4月起施行的《上海市精神病患者住院经费负担办法》的规定继续适用。

五、医疗救助资金和管理

(一)医疗救助资金的来源实行政府资助和社会筹集相结合。区医疗救助金分别按市医疗救助金下拨额1:0.5的比例配套。

(二)医疗救助金专款专用、专项结报,严禁挪用和虚报。接受市有关部门、区财政及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六、医疗救助工作的职责和分工

根据“沪府办发[20*]121号文件,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实行企业、民政、社会三方结合的工作机制,执行企业尽责救助、民政组织救助和社会参与救助的工作程序”的要求,必须充分发挥各方的作用,形成用人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等不同层次的互助救助工作网络。

(一)区民政局要加强对医疗救助工作归口管理,认真落实政府医疗救助职责,汇总医疗救助的有关数据,指导镇(街道)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各镇(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要坚持“一口上下”的原则,负责医疗救助的受理、调查、初审、发放等具体事宜。

(二)各镇(街道)委、办、局、社会团体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工作,明确主管领导、落实职能部门;用人单位要积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工作,对发生医疗困难的职工尽责救助,确有困难的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或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解决。

(三)区财政根据市民政局要求按比例,落实医疗配套资金。

(四)区医保部门要加强医保和医疗救助之间在政策和工作上的衔接,配合医疗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

篇5

二、积极探索,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各省(区、市)要根据中央的要求,抓紧完善本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创新议事形式,强化村民监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组织实施的指导和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已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省份,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有关制度,积极扩大奖补试点范围;未开展试点的省份,要积极创造条件,选择村级领导班子较强、群众基础较好的地方开展试点,逐步在全国形成一事一议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激励机制,健全国家扶持下的农村新型劳动积累制度。

三、加大力度,深入开展农民负担重点治理

针对农民反映的修建通村公路乱集资、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重点治理。

(一)强化治理重点地区。将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县(市)纳入全国重点监控范围,实行综合治理。加强督促检查,对当年未达到治理目标的,继续实施监控,直到农民满意为止。各省(区、市)也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典型县(市)开展农民负担综合治理。

(二)拓展治理重点领域。治理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乱收费,各省(区、市)对向合作社收费情况要进行全面调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属于乱收费的项目坚决取消,过高的收费标准坚决降低,为合作社的正常起步和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治理向村集体的各种摊派集资,严禁将部门或单位的经费缺口以各种名义向村集体转嫁或集资。

(三)深入治理重点项目。各地要结合实际,对修建通村公路向农民或村集体摊派集资、公费订阅报刊超限额、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和截留、抵扣、挪用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要明确治理重点、目标和措施,确保治理取得明显效果。

四、标本兼治,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以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政权组织为目标,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以健全乡镇财政监管职能、增强基层财力为目标,深入探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制度上消除加重农民负担的隐患;推进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明确保障责任和范围,防止以各种形式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开展减轻农业用水负担综合改革试点,促进减轻农业用水负担。

五、完善制度法规,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篇6

一、培训任务

*年区政府下达给我镇农民素质教育培训任务为1021人,其中农业专业技能培训340人;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培训300人、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350人、农村后备劳动力培训31人。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各镇乡作为实施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工程的责任单位。我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承担相应责任。镇化技术学校要根据办学实际和师资力量开展相应培训工作。各村、社区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镇化技术学校完成各项培训任务。重点要加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训、农村后备劳动力培训、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培训,突出“精兵”农业和“薪金”农民,全力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有道德的新型农民。

1、农业专业技能培训

今年计划培训340人。主要是根据我镇优势农产品特色,农民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种植和养殖技术的培训,切实提高农民经营一产的技能水平或能成为合格的农业产业工人。本类培训由各村组织发动人员,镇农办和镇成校开展培训。此类培训将通过理论授课、现场指导和实地操作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发给绿色证书或农函大证书。

2、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

今年计划培训300人,其中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培训100人。主要是根据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各自不同的就业需求,结合本镇就业市场,有针对性地开展非农岗位就业技能培训,有序向非农岗位转移,成为二、三产业的合格劳动者。此项培训主要包括电脑、电工、电焊、缝纫车工、餐饮服务、冲压工、家政管理、车辆驾驶、机动车修理、农村经纪人、个人创业等专业。各村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员参加技能培训,使我镇大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培训,成为二、三产业的合格劳动者。本类培训由各村组织人员,镇经发办、镇妇联、镇总工会、镇团委等负责牵头,镇成校等实施。培训后,按国家有关工种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并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

今年计划培训350人,主要培训对象是目前已转移到二、三产业,但因缺乏相应的职业技能和文化学历,工作稳定性差而可能重新回流到农村的农民。同时,通过培训也可进一步提高我镇企业在岗职工的素质和企业形象。本类培训由各村和有关企业(单位)组织发动人员,镇经发办、镇总工会、镇妇联和镇成校负责实施,培训后,按国家有关工种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并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4、农村后备劳动力培训

今年计划培训31人。培训对象是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不含各类职高、中专、技校)未能继续上学的人员和各类高中的流生,年龄在16至20周岁,步入社会前应参加不少于6个月的相关就业技能培训。本类培训由镇教办牵头,联系各村和有关学校负责落实人员,镇成校负责实施。

二.培训经费安排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民素质教育工程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对实施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工程给予资金保障,为广大适龄农民至少提供一次免费或部分免费的培训机会。因此,镇财政也将安排专项配套资金,保证农民素质教育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工作要求

篇7

    1.民族地区转移支付

    我县从2006年起享受了中央非民族省区的民族自治县专门安排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而且少数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也逐年增长。2006~2012年一般转移支付中民族转移支付分别为764万元、812万元、1050万元、1050万元、1456万元、2060万元、2481万元。

    2.税收优惠政策

    在税收优惠方面,我县仅享有对新办企业所得税实行“三免两减半”税收优惠政策。

    二、我县民族工作财政政策与财政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差距

    2005~2012年我县财政经济发展取得较好的成绩,这主要是得益于上级财政政策的落实,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经济总量不大,质量和效益不高,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重道远,收入等要素瓶颈突出,公共服务体系需要更加完善,民生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民族工作财政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1)GDP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不高。比如2012年我县地方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5.1%,其中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为3.16%,全县每百元GDP提供的财政收入为5元,远远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2)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有待提高。在财政收入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收入质量呈下降趋势,反映出收入结构不尽合理。(3)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我县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幅较高,但由于收入基数不大,收入结构不合理,质量不佳,可用财力明显不足,依然极度地依赖上级财政,是典型的“吃饭”财政。如2012年我县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完成146996万元,地方财政收入仅为35696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24.28%。然而,上级财政虽然加大了对我县的转移支付力度,但是增加部分往往是政策性硬支出,如工资性支出、涉农补贴、社保补助、教育资金等,对我县可供支配财力影响并不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财政保障能力十分脆弱,财政运行非常困难,近五年来县本级财政自给率维持在25%左右,财政对各项重点支出和事业发展的保障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还比较大。(4)财力性转移支付规模偏小。我县是少数民族贫困县、革命老区和点型的依靠上级财政吃饭的县,基础差,底子薄,经济发展落后,财政收入总量、增量不大,本级财力远远不能满足支出的需求,财政运转非常困难。首先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偏小(不含民族转移支付)。纵观近几年我县上级补助收入从增量、增幅上来看,很可观,为解决我县财力缺口和项目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从上级补助收入结构上来分析,就不难发现专项转移支付、专项拨款增幅远远高于均衡性转移支付。这样一来,专项转移支付虽然增加了,但是仍然解决不了地区和部门之间的财力差异,使得公共财政服务不能在全县各部门均衡分配。其次是民放转移支付规模偏小。2006-2012年民族转移支付分别为764万元、812万元、1050万元、1050万元、1456万元、2060万元、2481万元,年均增幅21.69%,绝对额增加值偏小,占上级补助收入的比重仅为2.64%、2.17%、2.17%、1.63%、1.9%、2.21%、2.35%。

    2.我县民族工作财政政策与周边县的差距

    (1)个人待遇方面。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怀化市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有3个,其中与我县相邻的有麻阳县、新晃县,我县也同为少数民族贫困县,县情、财力情况与上述两县基本一致,却没有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其他西部地区县市全部享受。(2)工资转移支付方面。中央几次调整工资,增资部分工资性转移支付中央按65%给予安排,而西部地区县市中央按100%安排工资转移支付。(3)重点项目财政资金。2012年重点项目财政资金总规模(41651万元)与2011年相比,净增601万元,增幅仅为1.46%。2012年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持续建设项目仅水利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增加力度较大外(2011年该项目为555万元,2012年6388万元,增加5833万元),教育、国土项目增量不大,交通、廉租房建设呈下降趋势,特别是环境改善与建设项目与2010年比减少1300万元。另外我县重点项目财力配套压力非常大,2010~2012年因财力短缺仍有重点项目配套资金出借挂帐6314万元。而与我县毗邻的贵州省松桃县,重点项目建设中央、省级项目免除地方财政配套,全额安排。少数民族扶贫项目资金的少,扶贫项目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规模更少。2005-2012年我县扶贫资金分别为911万元、1152万元、1041万元、1063万元、1363万元、1665万元、1785万元、2702万元;2011年起实施少数民族发展扶贫项目,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占扶贫项目的8.9%。规模模远远低同属西部的贵州少数民族县和麻阳、新晃县。(4)上级转移支付方面。我县毗邻的贵州省松桃县,同处西部地区,近三年来地方财政收入相差不大,但因该县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而我县只能参照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执行。近三年来该县上级转移支付分别为13.78亿元、16.36亿元、21.81亿元、而我县近三年来上级转移支付分别为7.28亿元、8.96亿元、10.55亿元。2012年该县人均上级转移支付是我县的1.31倍。

    三、有关民族工作财政政策和财政发展的建议

    我县民族工作财政经济发展得益于民族财政政策的实施,财政经济发展是基础,财政政策实施是动力。财政政策的实施为我县财政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机遇和挑战。为促进我县财政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增强我县财政保障能力,就有关民族工作财政政策和财政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1.民族工作财政政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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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供养对象是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合理保障这部分人的生活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各镇(场、街道)要充分认识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的重要性,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及时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努力提高五保户供养标准,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1、严格标准,切实做到分类施保

按照《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随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2012年我县分散供养五保人员每人每年生活费财政供给标准1850元,粮(小麦)600斤,柴1200斤,其中:粮、柴由其所在的村(居)委会负责兑现,对有承包土地或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五保户,粮、柴免于兑现;对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每人每年生活费财政供给3000元、管理费1520元、零星医疗费720元。各级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地五保供养对象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的生活需求,并考虑五保供养对象中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要的费用等,及时建立五保供养标准年自然增长机制,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0%。对有承包土地或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其收益仍归五保供养对象所有,用于其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

2、严格条件、规范审批,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五保供应对象的条件:必须为农村中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坚持由“本人自愿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村(居)委会民主评议、审核——镇(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凡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或虽符合五保供养条件,但未履行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列入五保供养计划,享受五保供养待遇。对所有已经保障的五保对象要对照条件,严格入户年审,负责人、具办人签字,对死亡和确实不符合条件的要立即核减纠正;对个人自愿申请的五保对象,各级要认真进行审核和审批。具体要求:村(居)委会自接到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评议、入户审核结束,对经审核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5-7天后,及时认真填写五保供养对象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并上报镇(场、街道)政府民政部门审核;镇(场、街道)民政部门自接到村(居)委会上报的审批资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公示结束,并写出调查报告,对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应以政府名义行文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自接到镇(场、街道)上报的文件表格资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严格审批结束,对不予批准的要说明原因。审批后的五保供养对象档案分别由县民政局、镇(场、街道)民政办各归档保管一份。同时,村(居)委会要建立建全五保供养花名册、完善村(居)委会研究、评议、公示、记录等。

对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由镇(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或受委托的扶养人与五保供养对象签订五保供养协议;对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要签订入院协议;明确相互责任和义务。同时,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入院五保对象个人健康档案,真正落实镇、村干部五保供养工作包保责任制、定期走访制、责任追究制。

3、层层负责,严明责任,确保落实到位

县政府每年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安排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财政部门要在“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分户”,实行专项调拨,封闭运行。五保供养资金发放:集中供养资金由财政局直接拨入镇(场、街道)财政所敬老院资金专户,并严格经办、审核、审批、报账程序,建立健全各养老机构的现金日记账、分类账、实物账,落实好院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分散供养资金由财政局通过涉农资金“一卡式”直接发放给五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生活费全部用于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支出。零星医疗费由敬老院统筹使用。五保供养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办公经费、五保户服装费、丧葬补助费由县财政拨付的管理费中解决,不足部分从院办经济收益中补贴,不得从五保户生活费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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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大禹谟》有云“正德厚生”,舜帝和大禹讨论治国,大禹对舜帝说,您时常说“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我认为这就是正德,利用,厚生,唯和。大禹的这种治国思想,得到了舜帝的高度赞扬。在几千年后的今天,“正德厚生”成为了中国移动的行为责任规范和社会责任的宣言。刚进公司的时候,我对公司这一企业文化的认知还只停留在简单、肤浅的文字表面,通过公司领导的栽培、教导,身边同事的搀扶、包容,自已不断地吸取经验、教训,我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它所包含的深厚文化底蕴。我认为,“正德”即尽人之性,以正人德;尽物之性,以正物德。“厚生”谓“厚民之生”,体现的是一种关爱民生、兼及天下的济世情怀,表达了个体对自我的最高要求,做为中国移动的核心价值观,更充盈着公司对自身严格的责任意识。

去年八月,我有幸成为湖南移动武冈营业部的一员。走进这个优秀的集体,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做为其中一份子的责任感。工作之余,我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刻苦钻研,谦虚求教,将“争做优秀企业公民”做为我胸膛中呼之欲出的使命。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四月,我成为了营业部农村拓展中心区域经理之一,也越来越体味出“正德厚生“的深刻内涵,更加理解了它的精神实质,并以此要求所辖各代办网点、产品经理和村级服务站长。将这种精神深深烙在我们心中,用自已的言行验证“对待客户就如对待我们自已”这一誓言。记得那次和南桥村书记约好之后带产品经理下村,刚好碰上该村村道建设,道路封锁了,不通客车,乡下也不像城区可以随时叫到摩托车。天空不紧不慢地下着雨,根本没有要停的意思,我和产品经理边走边望,心里明知道下雨天不可能有老乡出门,还是希望哪怕是来一辆自行车能带一段也好。那天满脚泥水走了几十里山路到村里时已近中午,用了近三个小时和村书记谈妥事情后,碰巧有一老乡骑车出村,我乐坏了,心想可以不用走山路了,饭也没吃就告别了那位村书记。谁想走了一半就接到村书记的电话,说刚给一客户办理并试好的来电提醒业务不能正常使用了,我在电话里根据他描述的现象教他如何操作,可那位用户还是不能使业务正常使用,还说是我把他的手机弄坏了,山野粗话不堪入耳。下雨天总黑得比较早,看着越来越暗的天色,我要产品经理先搭老乡的车回城,一个人鼓起劲又折了回去,其实问题真的很简单,就是那位客户无意中把呼转取消了而已。手机弄好后那名用户一句话都没说就走了。望着他越来越远的背景,我强忍住快要夺眶而出泪水走进了雨幕。那天我都不知道自已是怎么回家的,只记得到城时早已华灯初上,只记得躺在床上我的脑海中、泪眼里满是“正德厚生”这几个字。这件事情让我深深地懂得

《争做优秀企业公民 共建和谐移动通信》

,做为一名新时代的移动企业公民,应知厚企业,厚同事,厚客户,推而广之,厚民生,做为湖南移动的一员,我就是湖南移动的一滴血,就有和千千万万个同事服务于民、共同建立和谐移动的责任,受这点委屈算得了什么呢?

在日常的工作和实践中,我和同事们同心协力,按照“正德厚生”的核心价值观要求自己,鞭策自己。公司的企业文化如同海水空气,我等同僚可比游鱼,浸润于斯,受其滋养。我馨慰、我自豪,多少甜言蜜语、多少经济联系、多少学术交流、多少管理通报,皆因我们的努力而得厚,企业社会得以和谐充盈。

“争做优秀企业公民,共建和谐移动通信”,“正德厚生”则企业内外和谐,基业长青。社会是企业的依托,企业是社会的细胞。企业公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扮演好优秀企业公民的角色,是企业实现与社会发展和谐共进、确保企业基业长青的必要条件。

篇10

从医保年度起,《试行办法》规定的老年居民财政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50元,其他参保人员财政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50元。未成年人从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70元。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不变。

二、提高参保人员有关待遇

从医保年度起,对有关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作以下调整:

1.建立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制度。根据“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的精神,从医保年度起,对按《试行办法》参保的人员,在本市定点乡镇(街道)、卫生院(含下属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门诊就医的,其发生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包括中草药和针灸费),可报销20%。门诊医疗费用实行参保人员就医即时刷卡支付的办法。现金支付和外地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200元。

2.降低起付标准。参保人员住院就医,降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由600元调整为5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由900元调整为700元,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由1200元调整为1000元。

3.减少起付线设立次数。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家庭病床起付线设立一次,从第二次起不设起付线。发生的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累加,分段计算。特殊病种门诊、家庭病床与住院三者首次起付线合并设立一个。第二次起住院起付线的设立按原规定。

三、简化参保程序:

各参保单位对参保人员信息在网上进行录入申报。

各学校应在12月10日前用转帐方式(不用现金)将收缴的医疗保障费缴入财政专户,款项汇入:市财政局(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资金),帐号,开户:银行支行。

除在校生外的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今年继续参保的人员,应在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银行活期帐户中存入足额资金,由银行按规定代为扣缴医疗保障费。

参保人员申报和缴费的其他事项,仍按《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开展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