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的形式模板(10篇)

时间:2023-07-09 08:32:5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法制宣传的形式,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法制宣传的形式

篇1

有数据显示,新闻节目是电视媒体提升收视率的灵丹妙药,尤其是突发性事件的出现更能在短期内迅速聚集注意力。因为“人的好奇心表现为一种对不幸事件的倾向性。相对于好事情而言,灾难总是更容易成为某个社区的谈资”[1]。正如2008年5月12日14:28发生在四川省汶川县的7.8级大地震,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以最快的速度于当天15:00开始对此事件进行全面报道。据央视索福瑞媒介研究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5月13日央视新闻频道的收视份额高达7.58,5月18日央视综合频道、新闻频道和中文国际频道对抗震救灾294小时不间断的直播报道吸引了超过9亿的电视观众。

在注意力经济下,媒体间的竞争实则是注意力资源的竞争,而这些注意力资源不仅与媒体内容有关,也与媒体自身的品牌形象有关。德国学者马莱兹克在他的大众传播过程的系统模式中指出,受众对媒体的印象是制约媒介传播的一个重要因素。也就是说受众对媒体的选择更多的时候是感性多于理性,更多的时候是由媒体品牌所拥有的知名度、美誉度、公信度所决定的。[2]

凤凰卫视宣传创作总监、品牌管理人李青芬指出:“品牌是永续经营,就是在每一个点上,在每一个能够接触消费者或观众的面上去策划它。”[3]突发性事件的爆发其意义绝不仅仅是短时间内飙升的收视率和广告收入,更重要的是为电视媒体品牌形象的树立和巩固创造了时机。如凤凰卫视从“9·11”事件、美伊战争中脱颖而出,并在此后的别斯兰人质事件、汶川地震、内蒙古越狱事件中均有杰出表现,成就了它以“新闻资讯”为强势的品牌形象。凤凰卫视提出“还你资讯自”、“我们在路上”、“我们在现场”等口号,坚持“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多形态”的报道方针,在全球华人圈中具有广泛影响力。

宣传片是电视媒体品牌经营与管理的手段,它直接传达媒体产品的信息,承载媒体的精神、理念和宗旨,具有强大的传播力度与广度。在特殊时期里,为突发性事件制作的宣传片是新闻报道的重要部分,不仅为节目的整体视觉效果提供亮点与冲击力,更是在危急时刻媒体凝聚人心、拉近与观众距离的最佳方式。它是媒体传递信息,以舆论引导社会,弘扬真善美的辅助手段;是媒体责任感与使命感的真情流露;是媒体传播理念和品牌价值的体现。[4]

在对突发性事件的报道中,宣传片的创意与制作和以往有很大的不同。首先,更为突出时效性,速度第一。其次,内容的公益性远高于以商业为目的的宣传。它既服务于短期的收视率,也着眼于更为长久和深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体制作要按照团队的整体部署,紧跟事件报道的步伐,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美国学者斯蒂芬·芬克(Stephen Fink)提出危机传播阶段论,把危机划分为爆发期、延续期、解决期,并指出危机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特征。因此,媒体在各个阶段要履行的职责与义务也有所不同,宣传片要发挥的作用和具体创意制作的手法也不一样。

事件爆发期:辅助新闻信息,锁定观众注意力

突发性事件的爆发期,媒体的首要任务是要告诉公众发生了什么,阐明危险,并提醒受众正视事件。这一阶段公众的感觉最为强烈,对信息的需求极为迫切。宣传片的作用,一方面用简洁的方式消除人们的“不了解”,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度,多频次地告知观众正在发生的事情,辅助新闻信息的;另一方面,它也是媒体表明对事件的关注态度,迅速聚拢观众注意力的强力手段。

如2011年3月11日发生在日本的地震及海啸,凤凰卫视在新闻的同时迅即推出形式简单的标题式片花,画面以日本地图为背景,标注出地震发生地福岛的位置,字幕推出“日本大地震”,共计5秒。随后又制作了1分钟的宣传片,用文字和新闻画面告知观众“2011年3月11日北京时间13:46,日本东北发生8.8级超强地震,情况紧急,这是日本国内发生的最强地震……”。宣传片中剪辑组接了海啸吞噬房屋、田地,掀翻船只,摧毁电力和公路设施,引发火灾,核电站爆炸等镜头,用直观的方式告知观众这是一场来势凶猛、破坏力强、破坏范围广、破坏程度深的灾难。最后,又将地震发生时日本议会官员慌乱的场景和灾难发生地被困人员等待救助的镜头加以对列,并打出字幕“日本面临自然发出的世纪考验”。

事件爆发期,电视媒体凭借宣传片高频次、高力度的播出,使观众了解事件发生的大致情况,如时间、地点、危害程度等。激发了观众对未知信息的好奇心,第一时间锁定观众,赢得大量注意力资源,并为事件的系列报道拉开序幕。

事件延续期:体现“人文关怀”,从公益的角度号召全社会动员起来

篇2

 

公民意识简而言之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长久以来,公民意识的推广主体是民主国家,其借助公民教育、公民实践模范等方式培育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民主意识等基本道德意识。伴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非营利组织的产生,成为政治民主化进程的转折点。如今,公民社会的建立已经成为发展趋势,如何吸引营利组织的力量,从而构建全面发展的公民社会,已成为时代的命题。

中国和法国在文化历史渊源上有很大的相似性,文化决定制度,制度决定行为,行为组成和影响着社会。相近的文化认同,使中法两国在民主路径选择方面有相互参考的意义。法国作为有着悠久民主历史传统的国家,在大革命中就开始了政治民主的实践,期间通过不断的斗争与反复最终在国民心中种下了民主和自由的种子。在公民社会的构建过程中,法国选择了政府、非营利组织和营利组织共同参与的构建形式,其影响之深远成为人类民主进程的里程碑。尤其,营利组织与公民意识培育的结合,一方面推动了民主进程演变,另一方面,优化营利性组织的公众形象,促进其利润目标的达成;公民意识促进民主政治,民主政治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二者形成良性互动。

法国传媒业与公民意识建设

法国早在15世纪就开始了传媒与公民意识的结合,一方面,传媒成为公民意识传播的有力工具,另一方面,公民意识的文化内涵为传媒业注入源源不断的发展活力。

研究法国的传媒行业,报刊业最具有代表性。在法国国内,无论从历史渊源还是从影响广度来看,报纸都具有较其它传媒载体更丰富的研究内涵。在国际方面,法国的印刷技术长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同时报刊的艺术创新引领时代潮流,其思想新闻、调查新闻以及革命时期的战斗新闻,都曾使法国在世界传媒的舞台上大放异彩。

法国的报刊业诞生于17世纪,在18世纪得到了迅速的发展。1750年左右,全法国已有80多种期刊,而在全欧洲发行的170余种期刊中,多数也是在法国编辑的。法国的报刊在向人们提供政治、科技、时事新闻的同时,也十分注重对本民族新知识、新文学的传播。新知识、新文学是民族精神的载体。

如1672年创办于里昂的《文雅信使》,以刊载文艺作品而著称,1724年改名《法国信使》,由外交部赞助,作为通过文学载体传播公民精神的刊物。再如,雨果、巴尔扎克、大仲马等文学家都直接参与到报刊的创建与运营中,雨果1819年创办《保守文艺双周刊》,大仲马曾独立主编过文学性质的报纸《火》等,这更是为法国报刊的文学传统奠定基石,文学艺术的繁荣,为公民意识的萌发创造条件。发展至今,法国报刊业表现为以评论取向的特点,在陈述时事的同时增添法国式思考的评论,评论政治与社会正反映了公民参与的愿望。

再者,法国报刊业非常注重对新思想的直接推动。18世纪,法国封建专制统治岌岌可危,自由主义的新思想也渐渐孕育,涌现出一大批启蒙思想家,其中较为著名的有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狄德罗等,民主思想的传播极大地启发了民众的民主意识和革命热,同时为法国资产阶级新闻传播事业新体系营造好了一个广泛认同的社会舆论氛围,奠定了政论性报刊在法国的悠久传统,提高新闻传播事业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重大地位。

由此可见,实现营利性组织与公民意识建设的良性互动,一方面,需要营利性组织对公民意识建设的理解与尊重,主动成为其推动者。另一方面,需要公民意识通过影响制度法规切实改变营利组织发展环境,使社会环境更加开放,从而满足营利性组织自身发展的达成。

中国营利性组织构建公民意识路径选择

在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党和政府不断强调“公民的有序参与”,并将其作为中国特色民主政治进程演变的重要环节。尤其,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奠定了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经济、政治、文化基础,并大规模促进了非营利组织的建立。这些非营利组织,在鼓励公民政治参与、公民自治,促进政府决策民主、政务公开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如今,全球化浪潮汹涌,全球政治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演变,如何搭建营利性组织与公民社会的链接,从而加快中国公民社会建立,已经成为中华民族面临的时代命题。依然以传媒业为研究对象。

当今最主要的问题是内容低俗倾向。比如,一些媒体专注于如何取悦和迎合受众的低级趣味,满足人性好奇、求异等“原始兴趣”,以为如此能够赢得受众和经济效益。一股弥漫在新闻报道中的低俗之风,已受到各界的强烈抨击。

治理低俗最有力的武器就是文化的端庄和思想的高尚。这就要求传媒行业不仅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要着力传播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通过营造发达的公民意识环境,立足中国国情,将新闻做深、做透,真正提高新闻的信息含量,从而建设一个“有价值、有进取心、有公益精神”的新闻传播事业。

首先,建立严格的法律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传媒行业的管理,按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遵循传媒发展规律,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建立有利于推进传媒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予以完善,推动产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第二,提高传媒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强化在职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提高传媒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要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选人用人机制、人才评价机制、人才激励机制等相关制度。

第三,逐步提高公众的公民意识和文化审美水平。传媒行业归根结底是要为大众服务。由于我国现阶段许多读者对于带有刺激性的新闻内容饶有兴趣,这就为低俗倾向的产生提供客观的动力。因此,为了杜绝该现象,应该鼓励读者关心关注公共新闻,将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加强公民意识,以此促进传媒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国维,2007.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途径.人民出版社.

2 利波维茨基(法),2007.责任的落寞新民主时期的无痛伦理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篇3

1.申报主体(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是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或者是已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

2.广告投放媒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1)一类一档:CCTV-1(央视综合频道)、CCTV-2(央视财经频道)、CCTV-3(央视综艺频道)、CCTV-4(央视国际频道)、CCTV-5(央视体育频道)、CCTV-7(央视农村军事频道)、CCTV-10(央视科教频道)和CCTV-13(央视新闻频道)。广告时长每次大于等于5秒,至少30次以上,每条广告补贴20万元;

(2)一类二档:其他央视频道(除上述一类一档之外的央视频道)或省级卫视频道。广告时长每次大于等于5秒,至少30次以上,每条广告补贴10万;

(3)二类一档:省级及以上电台或省会城市收听率较广的电台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广播平台。广告时长每次大于等于15秒,至少30次以上,每条广告补贴8万元;

(4)二类二档:省级及以上的商业周刊、高铁期刊、航空期刊等。广告篇幅要求整版页面以上,连续刊登12次以上,每篇广告补贴5万元;

(5)二类三档: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公共场所(范围包括:公交车站、地铁、高铁、航空、机场、高架等)投放广告。广告总面积要求大于等于10平方米,投放时间至少为3个月以上,每条广告补贴5万元。

3.申报内容与程序

(1)绿色食品商标标志及口号在单个广告画面或版面中所占比例至少为1/10;广播类声频广告中“绿色食品”和口号的声音时长不小于整个广告时长的1/10。

(2)在商业广告中进行宣传的绿色食品品牌形象包括绿色食品商标、中英文绿色食品字样和绿色食品宣传口号,申请人须按照《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中的图形及字体进行宣传,商标标志的矢量文件请登录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网站下载。

(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表(见附件)、广告样本(以电子扫描件、设计样图或声频样本形式提交)、广告时长证明材料以及申请人与广告运营商签署的合同原件或扫描件。

(4)申请人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申请人,中心有权对已拨付的补贴资金予以追回,并将永久取消该申请人申请资格。

篇4

本文作者:杨静工作单位:淮安市淮阴区码头镇人民政府

法制教育内容乏味法律内容本身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对于学历程度不高的农民而言,对普法宣传内容的理解会有一定的难度。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没有考虑到农民的接受程度以及生活实际,仅仅就是照本宣科的将法律条文传达给农民,这种脱离农村、农业、农民实际的普法内容肯定无法得到农民的广泛认同。举例而言,农村普法教育内容中,有很大的一块内容就是宪法,宪法固然重要,但是对于农民而言,对于这一内容的关注度比较低,没有侧重的进行法制教育内容的宣传无法有效达到普法教育目的。法制教育供给不足法制宣传教育涉及到需求以及供给两个方面,应该说在法治国家的建设中,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以及维权意识都是不断觉醒的,这导致农民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不断攀升。但是从目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供给层面来看,法制教育的供给严重不足,不仅仅是农民获得法制宣传的渠道极为有限,各级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主导理念下,并未给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提供大力支持。这种供给不足导致农村的法制宣传的活动不能够满足农民的需求,造成农村宣传教育更多的停留在口号层面,而不是行动层面。

鉴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在国家法制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其存在的突出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个针对性的建议,以期实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的提升。丰富法制宣传教育方式针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单一的问题,应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来进一步的丰富法制宣传教育方式,通过采用农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方式来强化宣传效果。举例而言可以采用文化大篷车的形式来进行法制宣传,这样可以让农民群众在欣赏各种娱乐节目中潜移默化的强化对于法制的认知。教育方式的选择与确定应遵从农民群众的意愿,而不是政府部门工作者一厢情愿的作法,政府部门法制教育的宣传者应彻底摒弃为了节约成本或者节省时间,采用一些单调乏味教育形式的想法。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只有遵循这样一个基本的原则,才能让群众更加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法制宣传中去,从而达到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考虑到农村居民的文化水平偏低,其对于法制内容的理解有一定的苦难,有必要通过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来破解这一问题。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确定应做到立足农村、农民的实际,做到法制内容与农民的生活密切相连,这样能够彻底改变以往法制宣传内容条文化、书本化的问题。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们往往倾向于接受那些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因此在具体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制定中应秉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工作路线,在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之上,将那些与农民群众关系最密切的法律内容进行整理,例如农民关心的土地流转问题、社会保险问题,此类法制内容农民最关心,法制宣传教育中有侧重的纳入这方面的内容,自然是“投其所好”,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增加法制宣传教育供给农村居民获得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非常狭窄,更少有机会获得法制知识,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管理者应进一步强化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通过不断增加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供给,来解决农民接受法制宣传教育机会偏少的问题。增加法制宣传教育供给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是政府层面应多多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这类活动的开展,来让更多的农民有更多的机会来接受到法制宣传教育;另一方面将加大基层普法队伍建设,通过壮大普法队伍,建立一个常态化的法制教育供给机制。通过这些措施的采取可以让农民有更多的渠道去获得法制方面的知识,有利于农村整体法治水平的提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在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中不断彰显,农村法制落后的现状迫切需要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来加以改变。对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各级地方政府应高度重视,通过在事件中的不断大胆创新,来实现农村法制水平的提升,进而为新农村建设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夯实法制层面的基础。

篇5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要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围绕十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宪法与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企业的能力,保障社会、企业和员工合法利益。

3.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要围绕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在企业内形成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企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二、大力推进企业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努力增强全员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

1.加强重点对象的分类指导。根据领导干部、中层经营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和促进全员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2.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丰富内容,改进方式,健全完善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学法情况考试考核等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适时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专项活动。

三、创新“法律六进”工作形式与内容,确保普法活动取得实效

1.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企业的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企”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认真制定方案,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丰富内容,创新途径,努力提升主题活动效果。

2.服务企业依法治企重点工作。以“法律六进”为平台,广泛宣传审计、法律、财务、纪检监察协同监督成果与典型经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3.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以“法律六进”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等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进行普法活动,

四、完善普法阵地和载体,积极推进合法合规文化建设

1.加强普法阵地建设。逐步完善企业办公场所法制宣传阵地,建立一线班组法律图书角、规章制度查询平台,为员工提供方便的学法学规场所;充分发挥板报、墙报、宣传专栏、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宣传作用,突出新法律、新制度的解读与宣贯,加强与完善法律培训方式和方法,着力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不断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2.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在继承有效传统形式的基础上,适应科技发展形势,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利用企业办公信息系统和门户网站,建立覆盖企业的法制宣传网络阵地,通过视频点击、远程教育、互动问答等新媒体作用,加大网络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为干部员工提供快捷的法律信息服务。

3.广泛开展法治文化系列活动。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采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方式,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模拟法庭竞赛、依法治企征文、法律演讲、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调考、普法精品课件评比等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4.推动企业制度标准的宣贯与落实。结合制度标准一体化体系建设,在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创建法治文化产品中,融合企业制度标准的宣传与贯彻,做好企业制度标准的意见反馈,强化规章制度的学习与培训,加强企业制度的执行监督与考核,树立合规理念、加强合规管理、倡导合规风气、营造合规氛围,提升企业管理制度标准的权威性与适用性,促进广大干部员工做到有章必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

5.加大对外法制宣传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身的宣传,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好企业内外部关注度高、影响大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扩大企业各级和社会各界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加强对企业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注重发现和培育普法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作用,彰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效果,为顺利实施普法规划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篇6

2013年是是统计改革创新发展的关键之年,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对于提高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以及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认知关注和依法统计观念,加强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工作安排

1、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继续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党校、公务员培训的内容,同时结合《统计信息》手册着重宣传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统计法》的“三个不得”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法律责任,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提高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紧密结合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培训和统计普法骨干培训,加强对“三上”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宣传,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的可靠性。

3、建立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结合“四大工程”实施,对所有新增加的企业单位,坚持以《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开展法制宣传。深入开展以统计调查对象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调查的全过程,使统计调查过程与普法过程合二为一。

4、结合重点工作搞好法制宣传。以第三次经济普查为契机,将普查宣传和统计法制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宣传折页、短信平台等开展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营造依法统计的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程度。

5、创新统计法制宣传形式。局、队各科室要结合各种年报会议、统计监审、统计督查和专项检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有条件的镇(区)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现代媒体强化法制宣传功能,扩大宣传领域,拓展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

6、利用重大节点抓好法制宣传。充分依托“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平台,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以及悬挂标语、宣传栏、广告牌等不同形式开展宣传。加强组织策划,精心设计,丰富宣传内容,营造宣传声势,力争体现本地区主题宣传活动的亮点和特色。

三、工作要求

1、各镇(区)统计站要高度重视统计法制宣传工作,在行动上要大力支持,在措施上要予以保证,积极建立、完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责任机制。

2、各镇(区)统计站要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制订宣传计划,有效地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要注重统计法制宣传工作原始材料的收集和保存,促进宣传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篇7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当全面规划,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不同时期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理念,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

第八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所需经费应当予以保障。

第十条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决议、决定;

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培训法制宣传教育人员;

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

其他法制宣传教育事项。

第十一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将基本的法律知识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定期对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组织本单位人员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并结合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向公民宣传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其合法权益等相关的法律知识。

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法律知识作为学生的必修课,使学校的法制教育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教员、有课时。

中小学校应当聘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法制工作经验的人员兼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第十四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

第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导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其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

第十六条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流动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城市失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其守法从业,依法维权。

第十七条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当地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开办法制栏目,刊登或者播出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公益广告。

第十八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对职工、青少年、妇女等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第十九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有人员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广播站、宣传栏、墙报、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形式,对辖区内的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鼓励社会组织和法律专业人员以多种形式支持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一条每年十二月四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安排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

第二十二条法制宣传教育实行考试、考核制度。考试、考核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录用公务员应当将法律知识作为录用考试的内容。

公务员的学法情况列为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任用和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法律知识考试,并获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五条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

篇8

作为育人重地、窗口单位的高校图书馆,在提供法律文献资源建设、宣传法治思想、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普法活动、提高校师生法律意识方面能达到硬件设施可看、宣传内容可听、方法举措多样、亮点特色可示范的法制宣传教育长效化目标。

1 依托高校图书馆服务平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的可行性

1.1 整合图书馆法制宣传资源,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高校图书馆拥有得天独厚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软硬件设施,馆舍内外空旷的可利用场地,还有浩瀚的藏书库、优雅舒适的阅读室、功能齐备的学术报告厅、宽敞明亮的展览厅,可以接待人数较多的师生,方便举办各类法制教育学术讲座,这些都是良好的硬件优势设施体现。

高校图书馆作为知识的宝库,蕴藏有许多法律、法规方面的特种文献资源,是读者学习知识、提倡科学、宣传法制、净化心灵的最佳场所。海量的藏书伴有法制方面专题导读书目和方便快捷的网络查询系统,数字图书馆系统也在方便检索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往往都可以成为图书馆法制教育的宣传广告,而网络检索查询系统可以让读者在浩瀚的藏书中迅速找到所需的资料,是图书馆特有的软件优势体现。

1.2 搭建师生读者参与平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图书馆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拥有大量图书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能为师生读者提供全面的服务,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了馆员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普法宣传能力,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拓展法制教育新阵地,吸引广大村民的积极参与。

高校图书馆在网络环境下,针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知识基础、心理特征等诸多因素,面向不同层面的师生读者群,通过举办法制宣传周,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法制文化读书节活动,包括展览宣传推荐法制优秀图书,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引导读者正确的阅读喜好,营造师生良好心智发展的空间,使师生读者通过法制教育宣教活动,增长了科学文化知识、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了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性,积极预防了犯罪心理的滋生。

2 利用图书馆服务师生平台开展长效化法制教育的内容和载体形式

2.1 针对高校师生认知特点的不同开展长效化法制教育的内容

根据高校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对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当代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首先发挥大学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整合图书馆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基地,特别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当代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高校和谐校园建设及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大学生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大学生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高校教师学法守法用法。要把《宪法》、《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教师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师理论学习计划,不断提高教师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深化教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教职工为人师表,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2.2 图书馆内外结合开展形式载体多样的活动,强化高校法制教育阵地建设

法律教育专题宣传活动是一项涉及面广、具有重大教育意义的活动。要想宣传面广、宣传效果到位,就要联合各宣传文化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机构的大力协作,发挥各自的优势,比如与高校所在地的市普法办、律师事务所等单位部门协作,成立具有独特性、覆盖面广的法律文献咨询室,邀请高校所在地新闻媒体及时地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予以报道,共同推动高校图书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高校图书馆可以开展形式载体多样的“与法同行”法制教育系列读书活动,系列活动内容可以包括法律专题讲座、法制方面读书活动、法律知识竞赛、宣传展览、征文等,办好高校数字图书馆网站法制教育专栏,推动高校法制教育网站基地建设,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3 高校图书馆读者服务平台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

针对高校图书馆得天独厚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软硬件设施和资源条件,依托高校图书馆平台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笔者就创新高校长效化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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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足发展,牢牢把握法制宣传工作的时代性

同志强调:“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不能离开发展这个主题,离开了发展这个主题就没有意义了”。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就是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继承前人又突破陈规,牢牢把握法制宣传工作的时代性:一是着眼发展,必须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观念升华。二是着眼发展,必须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队伍建设。三是着眼发展,必须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人文关怀。

二、注重实效,加大分类施教的法制宣传力度

1.要围绕主体需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教育的效果如何,不仅取决于对象个人的行为能力、认知结构、思维水平、个性心理,更多地取决于受体的学习需求是否强烈。法制宣传教育唯有能够满足大学生提高人文素质的需求,唯有广大教职员工依法治校的需求,才能有效调动不同师生群体学法用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有效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特别是要注意到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应遵循由现象到本质再到价值的人类认识规律,既要帮助不同层次的大学生掌握法律知识,更要推动不同层次的大学生理解法律法规的内在精神,注重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传播与渗透,最终达到培养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目的。

2.要区别不同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本质上,法律素质是人类价值认识的结果,主要依赖主体自身的能动性实现主体客体统一的目标,正如恩格斯曾经指出的:“行动的一切动力都是要通过他的大脑,一定要转化为他的愿望的动机,才能使他行动起来。”所以,作为一种外部力量,法制宣传教育要产生良好的效果,必须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特征运用不同的手段,使教育对象在情感上产生亲近感,才能使教育对象接受、固化特定的理念和价值观,取得最大成效。对组织性较强的副科以上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年度考核,并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等手段的有效运用,才能激发其学法用法的内在要求。对大学生,将法律知识纳入课程体系,进入考试范围,才能强化其学法的原动力。对教师,学法用法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个人绩效奖励和政治荣誉挂钩,才能有效激发其学法能动性。对其他教职工,必须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用丰富多采、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宣教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融合力,才能培养广大教职员工对法律的兴趣,赢得广大师生的主动参与。

3.要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是规范人们社会行为的强制性、限制性制度,本质上与人的自由行为和个性发展是相冲突的,人们接受法律规范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利益的选择和社会性的选择,而非个性化自觉的选择。同时,法制也是外化的东西,任何人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都不是与生俱来的,都是学习、实践的文化传递过程,其实就是接受灌输的结果。但是,灌输必须以人们可以接受的方式进行,要适应人们阅读习惯的改变,更多地依托各种媒介开展工作,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三、加快创新,积极探索高校法制宣传工作的新途径

1.要通过创新,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学校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协调全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工作落实。高校可采取现场抽查的方式检查各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作为对干部考核及评选先进的重要指标。

2.要通过创新,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学习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中心组学法及各种层次的法律培训学习等制度。坚持以自学为主,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高校将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举办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研讨班、法制讲座等,并在各类业务培训中加大法制教育内容。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制度。按照全省教育系统公务员、教师普法知识读本的内容,组织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教师的年度考试考核,实行合格证制度,考试考核结果作为相关评优、评先进、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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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督导标准

(一)基础工作扎实

1.领导体制完善。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本单位普法规划,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议程。“六五”普法启动及时有力,组织实施工作进展顺利。

2.工作机制健全。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工作制度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明确。认真做好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分类指导基层工作。

3.工作保障有力。普法经费纳入单位预算,专款专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建设和培训,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法制宣讲、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和支持率≥90%。配备必要的法制宣传教育器材和设备。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活跃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部署、重大任务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基本法律和地方性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有声势、有效果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2.“法律九进”活动广泛开展。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针对每一“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进活动,落实长期工作实践中建立起的运作机制及责任分工,加强工作考核和交流,有效推进“法律九进”活动向面上拓展,“法律九进”活动成效显著。

3.重大节点法制宣传教育集中开展。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专项法律的颁布实施纪念日,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认真开展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法制宣传教育感染力、影响力不断增强

1.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开展。善于运用文化的力量增强普法效果,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和公共资源,建立各种类型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阵地。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平台,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制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宣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定期利用公共文化场所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2.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注重依托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部门的窗口平台作用,结合法治实践中的鲜活案例开展宣传教育。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扎实开展“法治城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3.积极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开辟法制宣传栏目。充分利用手机报、政务微博等现代传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视探索和运用新媒体、新手段,围绕城市最活跃的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互动活动,进一步扩大普法的受众面和影响力。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开展有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时间步骤

检查督导工作从7月份开始,9月份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阶段(7月)。结合实际,制定检查督导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督导各项准备工作。

(二)检查督导阶段(8月)。完成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包括检查的内容、形式、效果和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并上报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择机对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三)迎接上级检查阶段(9月)。各单位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做好迎接县、市、省10——11月份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组织好迎检工作。将中期督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协调联系,确保迎检有序进行。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六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使检查督导的过程成为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