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9 08:33:0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创业板块的交易规则,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1)沪市首位代码代表的产品定义分别为:0国债/指数、1债券、2回购、3期货、4备用、5基金/权证、6A股、7非交易业务(发行、权益分配)、8备用、9B股。
(2)深市主板是000开头,中小板是002开头、创业板是300开头、B股是200开头。顺序编码区:6位代码中的第3位到第6位,取值范围为0001-9999。证券种类标识区:6位代码中的最左两位,其中第1位标识证券大类,第2位标识该大类下的衍生证券。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翻开新的篇章。根据国外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应建立一个由一板(含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国际板)、二板(即创业板)、三板(含场外交易市场和地方产权交易市场)组成的以纵向为主的全国性资本市场,结合各场外交易市场及产权交易市场组成的以横向为主的区域性资本市场的多层次体系,各层次资本市场之间“彼此独立、互为补充、协同发展”。
一板市场
(1)主板
主板市场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构成,位于多层次资本市场金字塔顶端,对上市公司的要求最高,主要服务于境内大型国有企业和经营效益优良的知名成熟大企业。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其对于整个资本市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将主板市场“做大做强”并不断完善与其他板块之间的互联进退机制将极大活跃我国资本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同时,沪深两市之间应该实现资源共享,逐步统一入市门槛,上市公司可在两市之间自由转板,避免结构性浪费。
(2)中小企业板
中小企业板市场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市场构成,对上市公司的要求与主板基本相同,主要服务于主业突出、具有较好成长性或较成熟的中小企业。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主板市场的初级层次,为主板市场输送优秀的潜力型中小企业,待其达到一定规模后上升至主板市场。同时还应划清其与创业板市场之间的界限,各司其职,有效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实现两板的有机结合。
(3)国际板
国际板市场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板市场构成,依托位于金融中心上海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建设的国际板市场,主要吸收世界知名企业,同时吸引在海外上市的优秀中国企业回归。通过吸引国际知名企业,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成熟的市场运行机制,实现主板与国际板市场的双轮驱动,相互促进,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竞争力和产品定价的话语权,努力将我国打造成资本市场强国,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地位。
二板市场(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市场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构成,位于多层次资本市场金字塔的中间层次,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较低,面向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和风险投资的退出提供渠道,其与主板之间形成一种有低级到高级的提升关系。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中间纽带,创业板与各板块之间的联系尤为密切,对保障资本市场的流动性、各板块转换通道的通畅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创业板还肩负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方面的历史使命。
三板市场
三板市场位于多层次资本市场金字塔的底层,是整个资本市场的根基,其建设不仅能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支持,也能为其改制、实现规范化经营搭建好的平台,使其成为创业板市场的孵化器。
(1)代办股份转让市场(场外交易市场)
代办股份转让市场是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的场外交易市场,作为独立于证券交易所之外的一个系统,在组织方式上采取做市商制,而发行审核实行备案制。代办股份转让市场为风险资本提供了一个退出通道,化解了企业退市风险,作为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等场内市场的有效补充,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资本市场的结构性缺陷,适应了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
(2)地方产权交易市场
地方产权交易市场通过建立标准化交易规则和完整化服务体系的交易制度,通过引入做市商机制和竞价交易机制,形成交易价格市场机制,满足投资者的多种需求,推动各区域协调发展。
以上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构建框架,但是其并非是静态的,资本市场的生命活力源于其流动性,转板机制的构建是各层次以及层次内部资本相互联系的桥梁,良好的流动性有益于资本的优化配置,同时降低了企业转板融资的成本,提高了资本流通的效率,降低了直接退市的风险。下面是对多层次资本市场转板机制的设计: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当前资本市场体系仍处于新兴加转轨的发展初级阶段,建立与之相匹配的成熟资本市场体系迫在眉睫。随着我国加入WTO,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要想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在经济发展中争取更多的主导权,就要从更深层次上推动资本市场多层次体系的建设,不断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资本市场建设道路,强化主板市场,适时推进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大力发展创业板,扩容场外交易市场,完善地方产权交易市场,优化转板机制,为我国经济的腾飞助力。
参考文献:
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能够帮助我国应对就业难、城乡发展不平衡、金融危机的冲击以及经济结构不合理等当今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然而,资金不足一直成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制约因素,融资难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由于近年来央行不断地上调了存款准备金率和银行短期贷款利率,以及当前的通货膨胀和紧缩的货币政策,再加上国内金融体制尚不健全,大量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逐渐提高,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为了打破中小企业融资难瓶颈,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建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长效机制就势在必行。
一、国内现有资本市场层次结构没能够使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得以满足
二十多年以来,国内资本市场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然而,国内资本市场还处在一个转型的阶段,在发展当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从我国中小企业对资本市场服务的需求方面来讲,国内资本市场结构依然比较单一,尚未能使得中小单位发展的需求得以满足。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中小单位债券市场整体发展速度不够快
国内中小企业大部分处在创立发展之初,从整体上看来风险大,按照啄食顺序原理,这个时候的单位更应该得到债券融资,投资一方亦更可能选择风险相对低的投资---债券投资。然而,从为了保持股票以及债券市场发展的平衡性的视角来看,国内资本市场层次的不平衡性显得比较突出。在股票和债券市场当中,国内行政机构厚此薄彼,对债券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所发挥的功效往往视而不见。与股票市场的多版市场相比较,债券市场比较单一。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要使得公司债券予以公开发行,一个必要的前提为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予以了规定,前者大于或者等于3000万元,后者大于或者等于6000万元,都是按照人民币计算。根据这个规定,大量的中小企业由于净资产额没有达标,也就不可以使得债券予以公开发行。尽管近年来中小单位的集合债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然而从整体发展速度上看还是不够快的,无法使得大多数中小单位发展的需求得以满足。
(二)股票市场的结构层次相对过于简单
国内股票市场所包括的四个部分以及作为整体的股票市场本身,同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结构层次多样的情况比较起来,还是出现了层次相对单一以及板块联动效果不佳的情况。
1、蓝筹股还没有在主板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
在主板市场上,大量的大型企业集团并没有全部上市,尚有另外的部分并未上市,一部分大型单位并未在主板市场或者到其他国家上市,如此一来即使得当前主板市场的蓝筹股市场特点不鲜明。同分布在发达国家的主要交易所进行比较,不难发现国内主板市场还是与他们存在不小的差距。
2、中小企业板以及创业板市场的完善已是迫在眉睫
尽管中小企业板以及创业板市场都为针对中小企业而开设的,但这两个市场的上市条件以及涨停约束同主板市场很多方面有着相近有时还是一样的情况,使得中型单位特点没有得以突现,从而对中小单位的发展造成消极的影响。由于中小单位发行的股票相对不多,在第一次对股票进行公开发行的时候往往就出现了股价、市盈率以及超募率都很高的情况。超募资金太高造成了中小单位资金没有得到合理利用或者投资方向的错误,股价以及市盈率都过高会使得投资一方面临着不小的投资风险,对中小单位的长远发展造成消极影响。与此同时,高股价造成了有些中小单位最开始创业的人经不起如此的诱惑,以致于脱离原有的单位,这同开设中小企业板以及创业板市场最开始的出发点是大相径庭的。除此之外,考虑到中小单位所发行的股票比较少,这同主板市场一样的百分之十的涨跌幅度限制必然会造成这部分单位股投资风险过高,这样一来必然会对股票市场的平稳发展造成消极影响。所以,对中小企业板以及创业板市场予以完善已经是势在必行了。
3、地方性中小单位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进度滞后
按照2010年工信部的《关于开展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北京、上海、重庆、广东以及河南5个省市被划定为试点。在这5个省市当中,河南第一个得到了工信部的批准并且开始启动。同年十一月在该省地区性中小单位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对外宣布开盘,然而在这之后的不到半个月里由于涉嫌违规当即对外声明暂停交易,直到一个月以后才开始恢复交易。在交易中断之前,这个试点的交易规则非常近似于A股市场的同类规则,恢复交易之后的交易规则非常近似于产权交易所的同类规则。地区性中小单位当中的上述极度相似性,势必会使该市场的特征以及功效得以削弱。所以,尽可能迅速地出台切实符合其所对应市场的交易规则,使得地区性产权交易市场的融资作用能够真正地得以发挥,对于克服或者缓解没有上市的中小单位特别是对于那些没有上市的地区性中小单位的融资问题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资本市场与企业发展
资本市场的成长与进步已经成为当代世界范围内市场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之一,其对实体经济重要的推动作用使世界各主要国家均致力于本国资本市场的构建与完善。实体之本在于企业,虚拟之要在于金融,因此,为以资金为生命线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则成为了当代资本市场发展之要旨。
(一)企业发展阶段与企业融资链
市场经济发展的载体无疑是企业,而在金融市场由银行主导转型为市场主导的过程中,如何解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融资问题则必然成为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不论是从传统经济学生命周期理论还是法学商主体行为能力理论的视角来看,企业发展的基本过程从纵向来看均可分为若干阶段;而根据国际发达资本市场的发展经验,不同阶段的企业不仅融资需求各异,而且其所对应的融资渠道与市场环境亦层次分明。
横向比较世界范围内发达资本市场,其针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均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而随着金融市场国际竞争力的日渐加剧,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战略也逐步实施,并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在相关政策的指导下,在我国已有的沪深两市主板证券市场的基础上,中小板市场于2004年6月揭幕,创业板市场也于2009年10月呱呱坠地,而三板市场的市场实践亦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可以说,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已初具雏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起步相对较晚,不同市场层次发展至今亦暴露出各自的一系列问题,其中尤以创业板市场为重。因此,针对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中承上启下重要板块而新生的创业板市场,我们必须结合国际成熟创业板市场的发展经验与我国的具体环境,深入分析其所出现的问题,明确其基本功能定位,为主板市场培育转板优质上市资源、为中小企业及高科技企业提供灵活便捷的融资渠道、为未来三板市场的建立树立样版。
(二)中小企业发展与创业板市场
21世纪的今天,中小企业在各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已逐步开始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与作用。然而由于中小企业发展阶段的限制,各国市场环境中均不同程度的存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尤为突出。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与高科技企业其所对应的直接融资市场板块主要为创业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作为多层次市场体系中承上启下的重要一环,不仅是针对创业期企业的风险投资实现循环回报与退出渠道的标准化平台,更肩负着为主板市场孕育大型成熟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市场经济产业升级的重要使命。而我国创业板市场虽应运而生,但观其推行至今之效,并未妥善解决众多中小企业与高科技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反而暴露出一系列弊病,究其根本,则在于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基本功能定位与设立初衷相背离,无法充分发挥其本应具备的基本作用。对此问题,我们必须将国际成熟创业板市场的发展经验与我国的市场实践结合起来深入剖析,以求实效之策。
二、世界范围内各主要创业板市场的基本功能定位
(一)纳斯达克市场(NASDAQ)
NASDAQ是全美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s)的英文缩写,其始建于1971年,最初并未被赋予现代意义上创业板市场的功能地位。1975年,随着美国依托中小企业金融体系开始构建,NASDAQ提出了明确的“上市标准”,其显著特点不仅仅在于该标准远远低于当时AMEX、NYSE的上市标准且没有盈利性等硬性财务指标却突出了成长性要求,而且将市场定位明确于为硅谷当时雨后春笋般涌现的中小企业与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这一基本功能。此后,NASDAQ市场经过稳步发展,在经历了20世纪末21世纪初的辉煌后至今已经成为与纽交所齐名的上市灵活、层次分明、转板顺畅、监管有效的创业板市场 。
而细察NASDAQ内部具体的制度设计,不论是标准灵活的发行上市条件还是明确的持续上市条件,不论是严格的做市商制度与市场稳定机制还是便捷有效的转板制度和监管措施,均严格围绕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及高科技企业提供灵活便捷的直接融资渠道这一基本功能定位。因此,NASDAQ诞生了微软、思科、因特尔等一大批如今的科技行业翘楚,为美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推动产业升级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更值得我们重视的是,由于NASDAQ发展至今完备的市场层次与灵活有效的市场制度,其对于全球范围内的上市资源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近年来我国于NASDAQ直接上市(如盛大、优酷等)或经由OTCBB升板至NASDAQ上市(如北大千方、泰富电器、圣元国际等)的企业亦逐渐增多,甚至形成了中国企业于美国资本市场竞相上市的热潮。
1.1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的特点:
(1)上市门槛低。首先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没有关于盈利状况的要求,其次没有对于净资产额的要求。这种限制条件的放宽能够使得目前盈利状况不好但具有高增长性的高科技企业通过上市来融通所需资金。
(2)信息披露方面监管比较严格。因为和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上市条件较低,许多经营状况不尽如人意的中小企业很可能与优质企业资源并存,而且与传统产业相比,对高科技企业的评价更为繁杂。因此,充分披露发行人的信息资源,有利于投资者对企业作出客观的判断,能够最大程度上化解投资风险。
(3)创新能力强,成长性突出。创业板的主要目的是创造一个让从事创新性、有市场潜力行业的中小企业能够得到金融帮助的环境,这类高成长性公司在发展初期规模较小,在主板市场上很难上市。创业板将为创业基金提供良好资金“出口”,促使这些基金更愿意投资于高成长性的中小型公司。
(4)公司股份全部流通。创业板公司有关上市规则中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前的所有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出售其所持该公司股份。这和主板市场3年的限定期相比,更有利于创业板市场的流动性,使市场更加活跃。
1.2我国目前的创业板与真正“创业板”的差异
(1)在证券市场体系中的位置不同。我国的创业板只是深圳股票交易所的一个板块,是国内主板市场的补充。相比较而言,国外创业板的独立性则相对较大一些。
(2)上市条件不同。为了保证证券市场的安全,我国目前的创业板的上市条件从整体来说还是比较高,接近于主板市场。因此,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兴中小型企业的进入。
(3)是否存在流通股方面不同。股权分置这个长期困扰我国主板市场的大问题又被原封不动地引入了创业板。所以从总体的宏观角度来看,我国的股票市场结构依然是十分单一的,即只存在主板市场,二板乃至三板市场是空缺,多层次的格局还是没有形成。
2创业板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2.1完善证券市场体系。
我国应模仿美国NASDAQ创业板市场引用独立市场模式,使创业板有竞争力,能够达到跟主板市场同一级别,促进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之间公平竞争。创业板与主板市场公平竞争能使其成长速度加快,通过不断完善与发展,充分发挥其特有的优势, 提高我国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创业板的产生将使证券市场破除垄断、降低成本并提升服务质量。
2.2对主板市场的冲击。
创业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基本面是一样的,资本在两个市场之间没有流动障碍,创业板的产生必将导致主板市场的资金分流。创业板市场相比于主板市场,公司股本规模较小,因此涨跌幅度比较大,股价波动性较大。风险爱好者更偏向于创业板, 即可从主板市场抽回资金投入创业板市场,降低主板市场的总市值。创业板的价格波动过大,也会加剧主板市场的股价波动。创业板股票发行后,将有大量的投资者和资金从主板市场撤出投向创业板市场,主板市场将遭受失血的压力,影响国有企业和其他大企业的股价。
2.3对投资者的影响。
创业板市场对于我国来说还是一种新生事物,而我国投资者又偏好新事物。创业板的推出预示着一个很好的投资机会,投资者投资创业板市场的热情往往会比较大。同时,创业板市场的交易规则相对较为宽松,所以能够吸引一些机构投资者和投机资金的介入,使得创业板市场的投机性和风险性比主板市场更加剧烈。最后,创业板市场的推出也将引起资本市场投资理念的变化,引发投资者对一些主板市场上市公司价值的重新定位,从而引起一些特殊题材股票的价格的波动。
3创业板的推出对我国企业发展与我国资本市场建设的重大意义
3.1 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成长型企业处于创建和成长期时,兼有高风险性和高成长性两大特性,企业规模一般较小,此时最可行也是最合适的融资办法就是股权融资。创业板市场允许中小企业以相对宽松的标准发行上市,在其融资过程中创业板市场更看重的是公司未来的成长性和发展空间,因此企业可以获得发展所需的大量的、稳定的、持久的资金支持。
3.2 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风险资本存在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就是一个有效的退出机制。虽然风险资本的退出可以采取并购、管理层回购、股权转让、清算等多种方式,但通过在创业板这个专门服务于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市场上发行上市进而通过二级交易实现套现是最为迅速和便捷的方式。
国务院的《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明确指出:“建立支持自主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适时推出创业板。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股份转让工作。启动中关村科技园区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证券公司代办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允许具备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代办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这充分表明,我国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势在必行,且为我国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指出了明确的方向。
本文旨在通过对中国证券市场现状分析,美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成功经验,提出我国多层次证券市场发展的建议。
一、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以沪、深证券交易所为主,还有依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中小企业板,另外,有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中关村科技园区报价转让系统的场外证券市场雏形。
1990年底,沪、深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集中交易所市场正式形成。沪、深证券交易所几乎是我国境内企业唯一的上市融资场所。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截至2005年底,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达1,381家,总市值32,430.28亿元,流通市值10,630.52亿元。
2004年6月,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了中小企业板块。作为主板市场中相对独立的一个板块,中小企业板不仅为主业突出、具有成长性和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平台,而且避免了直接推出创业板市场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可以说,中小企业板块是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的实际步骤。
2001年7月,我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俗称:三板市场)设立。系统设立之初,其主要功能是解决STAQ和NET系统历史遗留问题公司的股份流通问题,为从原在STAQ和NET系统挂牌的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从2002年起,该系统又为从沪、深证券交易所退市的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截至2005年12月31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共有挂牌公司42家,挂牌股票46只,投资者开户数37万户,自设立以来累计成交18.8亿股,累计成交金额52.6亿兀‘
2006年1月,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系统启动。该系统是通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现有的技术系统和市场网络,为投资者转让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报价服务。可以说,该系统是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另外一个层次。该系统只为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提供报价服务,只向投资者股份转让的信息及报价,不撮合成交。在该系统挂牌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公司股份挂牌报价转让实行备案制。
上述各层次市场的上市或挂牌企业标准、属性和审批方式不同。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市场的上市公司,按照《证券法》规定,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公开发行股份,并经交易所审核同意上市的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的企业,由于该板块是在主板市场法律法规和发行上市标准的框架内,所以上市企业标准、属性和审扎[方式不变,只是针对该板块特点,在其设立初期,在发行制度上,主要安排主板市场拟发行上市企业中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公司在该板块上市。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报价转让系统暂无对挂牌公司总股本要求,要求公司连续三年经营。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公司属于公开发行股份未上市的公司;在报价转让股份的挂牌公司则是未公开发行股份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正在试点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挂牌报价转让实行备案制;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报价转让系统采取了主办券商制度,即主办券商推荐挂牌方式,代办系统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自律性管理,以契约明确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此外,各层次市场交易方式、涨跌停板制度、转让方式、信息披露标准、结算方式等方面有所差别。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时间尚短,证券市场还存在许多问题:
1、各市场层次发展不均衡,部分境内优质企业资源海外流失。
面对主板市场占绝对优势,场外市场刚刚起步的局面,一方面,由于主板市场上市条件高,有些达不到主板上市条件的成长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缺乏直接融资渠道, 客观上迫使有些中小企业“被迫”在海外上市;另一方面,有些大型国有企业考虑到海外市场更加规范、规模更大、发审效率更高等优势也选择在海外上市。这些企业在海外上市,让海外资本市场和海外投资者分享了我国经济增长的成果, 却使我国资本市场“失血”。根据2005年统计数据,境内企业在境内外股票市场上累计筹资1,884亿元,同比增加381亿元,增长25.3%。其中,A股筹资(包括发行、增发和配股)339亿元,同比下降45,3%;H8殳发行筹资18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545亿元, 同比增长1.4倍, 占筹资总额的82%(数据来源:《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另据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上市情况统计,截止2005年12月31日, 中关村园区上市公司79家,其中在境外上市的企业34家, 占比43%(境外上市中,有19家在香港上市、13家在美国NASDAQ上市、1家在新加坡上市、1家在美国股票交易所上市)。
2、场外证券市场效率低,影响投资者参与积极性。
根据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交易规则,代办股份转让采取集合竞价方式,同时根据挂牌公司的条件限制转让次数、禁止代办券商自营代办的股份等;近期试点的报价转让系统则采取的是协议转让方式。这与美国的OTCBB市场相比,缺少做市商制度活跃交易,也不能向美国NASDAQ市场那样进行无涨跌停板的连续竞价交易。这使得我国目前场外市场挂牌公司的股票流通性很差,从而影响了场外市场的效率。另外,报价转让系统采用的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的结算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成交效率。
3、场外证券市场缺乏融资功能,对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缺乏吸引力。
目前,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主要是解决原STAQ和NET系统的历史遗留问题和接受从主板市场退市的挂牌公司股份转让功能,对这些挂牌公司来说没有再融资功能;报价股份转让系统同样也只是解决未公开发行的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也没有再融资功能。所以,这
个市场这对于有着强烈融资需求的中小高科技企业缺乏吸引力。
4、各层次市场之间的递进及退出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只实现了主板市场向场外市场的退出机制,即所有在主板市场退市的公司必须于终止上市后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但场外市场作为中小企业“孵化器”和作为主板市场的后备市场的功能目前还没有实现。虽然中国证券业协会鼓励在代办股份系统挂牌的退市公司进行重组和股权置换,但对重组后和股权置换后的挂牌公司在符合一定条件后能否回到主板市场还没有明确规定,这使得目前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的“壳资源”价值得不到体现,同时,不能回到主板市场又不能融资。所以,导致场外市场目前被称为“退市垃圾桶”的局面。
二、美国资本市场发展模式
通过上述我国证券市场层次现状及存在问题的描述可以看出,我国证券市场还是一个以主板市场为绝对主导地位的市场,场外证券市场正在艰难起步;且场外证券市场的发展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发展我国多层次证券市场意义重大。场外证券市场的发展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过程,并将在不断试错中得到发展。纵观海外发达资本市场,如美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模式,对我国多层次证券市场建设将起到非常重要的借鉴作用。
1、美国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
美国的证券市场分为证券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OTC市场)。全国性的股票交易所包括纽约股票交易所(简称纽交所或NYSE)、美国股票交易所(简称美交所或AMEX)。从市场定位分,纽交所主要是一个大型蓝筹股的市场;美交所则主要是一个传统企业聚集的市场。另外,还有地方性股票交易所,是没有资格或不希望在全国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上市交易场所; 目前,地方性证券交易所大部分已经演变成为全国易所的区域交易中心或股票衍生产品交易所。
美国场外交易市场主要有“全美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简称NASDAQ)、“布告栏股票市场”(简称OTCBB)和粉红单交易系统(PinkSheets)。
NASDAQ是隶属于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的自动化场外报价系统。该市场具体由NASDAQ全国市场和NASDAQ小型市场构成,NASDAQ全国市场是NASDAQ最大、交易最活跃的证券的市场,有4,400多家上市股票,在NASDAQ全国市场上市的公司,必须要满足严格的财务、资本和公司治理的要求;NASDAQ小型市场是专为新兴的发展企业而设立的市场,有1,800多家证券在这里交易。NASDAQ是美国新经济的摇篮,是全球高科技企业成长的“孵化器”,对美国新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1990年,美国设立了“布告栏股票市场”,它是由NASD管理的另外一套实时报价的场外交易系统,是一个只提供报价的媒介、不为发行公司提供挂牌撮合交易的交易所。在OTCBB市场进行交易的品种都是不能或不愿在NASDAQ市场或其他美国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交易的非上市公司的证券, 以及由于不符合挂牌规则从NYSE或AMEX摘牌的股票和由于被NYSE或AMEX暂停上市事实上已经摘牌的股票。该市场实行做市商制度,330家以上的做市商通过系统提供超过3,600多种在SEC注册的国内外有价证券及美国有托凭证的即时报价、成交价格及成交量资讯等交易活动。
此外,美国还有粉红单交易系统,是由全国报价局管理,该系统不是一个自动报价系统,是OTC市场中更次一级的市场,其流动性比OTCBB更差。
2、各层次市场之间无缝隙对接、互补互动是美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要特点和成功之处。
美国务层次证券市场在功能定位、上市标准、监管方式、信息披露、交易方式等方面不同,各层次之间分工明确;且美国多层次证券市场的成功之处在于各层次市场间的连接紧密,在于其无缝隙对接、互补互动的市场体系,该体系能够满足不同企业和投资者的需要,任何类型企业和投资者都可以在资本市场找到一个层次和交易平台。
一般大型企业可以选择在纽交所和美交所上市;NASDAQ全国市场和纽交所、美交所之间的分类并不是特别严格,它们直接相互竞争,互有交叉,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相互补充、相互竞争的良性关系,在纽交所、美交所上市的股票可以同时在NASDAQ市场挂牌,同时,很多已经具备主板上市标准的世界级著名公司(Intel、Dell等)仍然留在NASDAQ。从交易所或NASDAQ摘牌的股票,可以进入OTCBB市场;被OTCBB市场摘牌的股票则会进入粉红单交易系统。反之,如果OTCBB市场的挂牌公司达到一定标准,可以进入NASDAQ市场进行交易,也可以选择进入交易所市场交易。
美国证券市场历经一百多年,其发展是一个不断成长、不断试错、不断从错误中吸取教训,从而不断变化、进步和完善的历程。历史是具有相似性的,美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对于正努力与国际资本市场同步前行的中国证券市场来说,应该说既是一面“旗帜”,又是一面“镜子”。其中,在多层次证券市场建设方面,美国无缝隙对接、互补互动的多层次市场体系对于刚刚起步的中国多层次证券市场建设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三、发展我国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建议
(一)建立多层次市场对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建设意义重大
多层次市场的建立,能充分发挥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通过市场层次的细分、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的多层次以及证券交易品种、交易方式的多样化,将最大限度实现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并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和投资者投资需求之间的供求平衡。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多层次市场的建立,是满足不同规模、成长阶段、产业特点、融资成本的企业融资功能的客观需要。
据有关部门统计, 向累计超过200人以上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非上市公司存量已超过一万多家,其中,符合中小板市场上市条件的全国高新技术企业约4,000多家;更有大量的有潜质的非上市有限(私募)公司群体。这些企业要想通过直接融资渠道实现其融资需求,如果没有多层次资本市场配合,将会出现众多企业挤过主板市场“独木桥”的现象;同时,还容易造成企业为争上主板而过度虚假包装,影响主板上市公司质量;还会出现本应在本土市场上融资的企业另辟蹊径,寻求海外上市融资途径,造成本土优质企业上市资源流失现象。
所以,多层次市场的建立是与目标企业市场细分紧密相连的,企业将根据不同层次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标准、制度安排等条件,来安排
直接融资渠道,从而满足直接融资的需求。
2、多层次市场的建立,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金融支持,以及为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创造退出机制的客观需要。
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企业,在企业创业时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技术发明、实验室研究过程;同时,也面临着技术发明向规模生产转化的风险。创业时期高新技术企业资金来源渠道除了有民间投资、银行信贷等渠道外,创业投资机构的创业投资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美国,众所周知的Inter、Dell公司等都是在创业投资的支持下发展起来的;在我国,前程无忧、中芯国际等中国企业也都有美国风险投资商的风险投资。
而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能否发展的关键。风险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证券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实现投资退出,包括通过股权上市转让、股权协议转让、被投资企业回购等途径。在美国,80%的风险资金通过并购方式实现退出,20%通过上市退出;在日本通过上市退出的风险资金达到90%。这说明通过上市是风险投资重要的退出渠道。
多层次市场的建立将为科技含量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创造条件,有利于创业资本退出机制的完善,满足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增强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3、多层次市场的建设,对券商业务转型和发展提供了契机。
多层次市场建设将进一步扩大了券商的业务领域和服务对象,为各项创新业务的开展提供便利,将极大促进券商经纪业务的发展,并为券商投资银行业务提供更多的财务顾问、转板推荐和股权融资等业务机会。
4、多层次市场的建立,将满足不同类型、风险承受能力、投资取向的投资者的投资需要。
投资者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有高有低,对投资企业信息的获取渠道、信息获取的完整性及其真实性也有差别,不同投资者对投资企业的同一信息的分析判断能力也不一样,投资者对其投资资金的流动性、收益性要求也不一样……,上述这些因素导致了投资者投资需求的多样性和差别性。多层次市场的建立,给投资者更多的选择空间,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将在不同的市场中找到符合自身风险收益要求的投资品种。
(二)多层次证券市场框架构想
1、总体思路
建立我国多层次证券市场,既要借鉴海外证券市场的经验,又要结合我国国情,不能原样照搬。首先,要完善主板市场的功能,强化主板市场的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其次,要大力发展场外证券市场,扩大场外证券市场规模,尽快完善场外市场的融资功能和其向主板市场的递进机制,从而确定我国多层次的市场层次。
2、市场层次及功能定位建议
主板市场:继续将沪、深证券交易所打造成为主板市场,定位为全国易所市场,相当于美国的纽约股票交易所和美国股票交易所。根据《证券法》,主要为规模大、经营力强并已经具备相当盈利能力的成熟的已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创业板市场:择机转变深交所目前功能定位,在中小企业板的基础上建立创业板市场。目前,深交所虽然在《交易规则》中对中小企业板的交易规则进行了特别规定,试图体现与主板市场的区别,但这种区别不是根本上的,在中小企业板发行审批机制上还没有体现出与主板市场的区别,没有体现出创业板市场的效率性,所以,应该从中小企业板发行审扎[机制为切入点进行创新,适时将中小企业板转化成创业板。创业板相当于美国的NASDAQ,主要面向处于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 为这类已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扩大上市公司的行业覆盖面,增强上市公司行业结构的互补性。
场外证券柜台系统:在目前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报价转让系统的基础上,发展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相当于美国的OTCBB市场。主要定位于为已公开发行股份未上市的公司和未公开发行股份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挂牌服务; 同时,是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的后备市场和退出渠道。
此外,可以在时机成熟时建立其他层次市场,例如,产权交易市场、地方性柜台交易市场等。
3、完善各层次证券市场相关制度,逐步实现各层次市场间的无缝隙对接、互补互动。
在定位明确的基础上,应该完善各层次市场的上市、挂牌、退市规则、信息披露规则、交易制度、结算制度、监管制度等;同时,在市场之间建立转板安排和衔接机制,每个市场都有进入和退出的标准,打通各层次市场之间的递进、递推环节和渠道,使各层次市场之间相互融通。
(三)多层次证券市场建设不能一蹴而就,国家各部委、各监管部门、各参与主体需要各施其责,并相互促进,共同推进我国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发展。
1、多层次证券市场建设的各项政策需要细化并具有可操作性。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出台,为我国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指出了明确的方向。但《纲要》只是我国发展多层次市场的纲领性文件,还需要涉及资本市场各个方面的国家各相关部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使多层次市场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工作都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政策和指导。例如:场外证券市场再融资功能的操作细则、场外证券市场挂牌公司向主板市场递进规则、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上市提供简化的审核程序等都亟待出台。另外,国家各部门在制定相关具体政策时还要充分考虑部门之间的配套和衔接,防止出现各部门出台的政策不衔接甚至相抵触的现象。各有关部门还应认真研究如何在财政税务、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引导、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创业投资的发展。
2、继续完善各监管部门的职能,控制多层次市场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风险控制是多层次市场健康发展的保障。应完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职能和功能,强化证券业协会作为证券行业自律约织的作用,使各级监管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促进;同时,通过完善券商对挂牌公司的尽职调查职能和主办券商职责,发挥券商对上市或挂牌公司的监管作用。此外,需加强信息披露,实行市场自律管理,弥补政府监管的盲区,提高监管的时效性。
3、证券公司要加紧完善治理结构,抓住机遇,以参与创业风险投资等业务为切入点,在多层次证券市场发展中发挥作用。
随着今年券商清理整顿的收官,一批治理结构完善、管理规范、风险防范机制健全的券商将脱颖而出,这些券商将有能力探索创业风险投资业务;同时,券商投行业务的发展培养了一批具有判断各类企业价值的人力资源。这些是券商开展创业风险投资业务的有利条件,券商创业投资业务的开展,将会为多层次市场建设助“一臂之力”,目前,这些券商正跃跃欲试、拭目以待。至于券商如何开展此项业务,还需要相关管理和操作细则出台。
4、企业应增强对各层次市场的认知能力,在多层次证券市场中正确判断、选择融资渠道。
只有企业认识到选择不同层次证券市场进行融资的必要性,各层次市场才能有不同层次、不同企业规模、不同类别的企业资源。企业只有认识到选择不同层次证券市场的必要性和差别性,才不会千军万马挤主板市场的“独木桥”,才能保证各层次市场上市或挂牌企业的质量,才能使上市或挂牌企业产生竞争意识和忧患意识,才会产生多层次资本市场配套的需求。所以,让企业认识到选择不同层次证券市场进行融资的必要性和差别性是建设多层次市场的重要前提。
5、加强投资者教育和投资者行为研究,培育参与各层次证券市场的成熟投资者。
由于投资者自身素质、行为差异、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资金来源、资金性质、投资取向等等因素,投资者也要分层次。投资者分层次参与不同层次证券市场投资的过程其实也是投资者教育、投资者对自身投资能力的评估和投资者投资行为逐渐成熟的过程。投资者的成熟是建设多层次市场不可或缺的条件。
目前股指期货大多为个人投资者,大部分来自商品市场,定价能力不强,在现货市场也没有掌握多少沪深300标的筹码。因此,期指目前只是“热身表演”,不能表明期指的定价能力,与A股关联度也不大,未来随着机构逐渐参与进来。A股的结构性调整才会慢慢体现,这样一个过程是漫长而充满反复的。在政府着手调整地产及清理地方债务后,我们认为银行股大量坏账的隐忧将逐步排除,金融股相对优势已相当明显.特别是在利率、汇率双升的背景下。
股指期货的到来,并没有出现市场一直预期的市场风格的转变,权重个股的回调导致市场整体维持弱势震荡格局,反而前期抛压沉重的次新股和创业板块成为上周五市场的亮点,无疑给予了市场一记响亮的耳光。股指期货登场也未能激发蓝筹股活跃,显示市场热点切换仍然未能有效完成,宏观调控对市场的影响更大,预计大盘在短期整固消化调控压力后仍然会在经济复苏和上市公司业绩回暖的推动下震荡上扬。
“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试点,其挂牌企业多为高新科技型企业,并且挂牌门槛较低,时间短,手续简便,因而自2013年12月31日全国股转系统接受挂牌企业以来,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突飞猛进,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也把新三板市场推上风口浪尖。
一、新三板市场的定位
新三板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继沪深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的证券交易场所,新三板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和中小微型的企业提供服务,企业通过挂牌来实现价格发现、引入资金等目的,并通过规范公司运作接受相关部门监管等过程,健全公司的治理结构,熟悉资本市场的运作。大力发展新三板,是当今时代的产物,我国目前实体经济不振,GDP增长乏力,发展新三板,可以解决众多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问题,让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促进实体经济的增长。
二、新三板市场发展现状
(一)新三板挂牌制度分析
新三板企业挂牌相对于其他市场门槛较低,无论是从主体资格、存续时间、盈利指标、交易规则以及市场监管方面都较其他市场宽松了很多,从挂牌程序上看,从确定券商及中介、股份制改制、企业尽职调查、申报材料及中介报告、主办券商内核并出具推荐报告到监管部门审查备案直至最终股份登记挂牌完成,正常情况下只需要6个月,挂牌效率大大提高,因而新三板成为中小微型企业逐鹿资本市场的舞台。
(二)挂牌企业现状分析
从2006年发展至今,我国新三板市场经历了10年的成长,至2011年底,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不超过100家,而2012年,我国证监会提出“将加快推进新三板建设”,自此,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开始缓慢增长,自2013年底,新三板市场正式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2014年是新三板市场发展的元年,到年底累计挂牌企业家数共有1572家,实现数量的突破性增长,2015年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到年底累计5129家,截至2016年3月14日,共有挂牌企业6026家,突破6000大关,经统计,新三板累计挂牌企业从0到1000家用了2236个工作日,从1000家到2000家用了144个工作日,从2000家到3000家用了106个工作日,从3000家到4000家用了73个工作日,而在最近,从4000家到6000家用了仅仅不到90个工作日,可见新三板在我国政府的支持下,保证了挂牌工作的效率,减少企业的排队家数。同时随着挂牌数量的激增,股票发行次数和总融资额也出现爆发式增长。
从行业分布规模上来看,截至2016年3月14日,行业分布广泛集中于信息技术、工业、材料以及可选消费等行业,其中,信息技术挂牌家数最多,共有1743家,占比为高达28.81%,其次是工业型企业,挂牌家数为1705家,占比28.18%,信息技术和工业的总占比超过企业总数的一半,这与国家两化融合的发展战略相符,其他行业挂牌家数则较为分散。从行业分布来看,新三板挂牌企业多集中于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表明新三板的定位是服务于创新、创业、中小微型企业。
从地域分布来看,截至2016年3月14日,新三板挂牌企业主要集中于北京、广东、江苏、上海、浙江以及山东六地,分别为916家、817家、753家、527家、510家和391家,六个省份的挂牌企业家数总计3914家,占新三板全国挂牌企业总数的65%,挂牌企业多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以及经济发达地区,其中,北京挂牌企业数量最多,为916家,占比15.14%,广东省及江苏省紧跟其后。主要也由于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密集型的中小微企业多集中于这些地区,同时长三角、珠三角以及环渤海地区也存在一定的资源和地域优势,造成了挂牌企业地区分布不均衡的问题,未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政府政策的扶持,以及新三板企业挂牌门槛低等有利条件,预期二线及欠发达地区的挂牌企业数量有望提升。
(三)新三板市场存在的问题
总体而言,我国新三板市场主要存在流动性不足、企业估值较低、融资困难等问题,从表2-3-1可以看出,新三板企业的平均估值普遍低于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上证A股,做市转让的企业平均估值高于新三板整体企业的估值,而协议转让的企业估值呈负值状态,新三板整体企业的市盈率不足创业板的1/3,不足中小企业板和上证A股企业的1/5,这与新三板企业目前的流动性不足有密切的关系。由表2-3-2可以看出,尽管我国新三板企业数量远高于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等上市板块,但其成交量和成交金额却远远低于其他上市板块,以2016年2月份为例,新三板企业成交总量为13.10亿股,而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沪深300的成交量分别高达1,228.10亿股、574.83亿股和1,706.36亿股,新三板成交金额为75.13亿元,而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沪深300的成交金额分别达到20,595.12亿元、13,015.02亿元和16,813.60亿元,可见新三板企业尽管数量众多,但交易活跃度非常小。
新三板流动性不足主要是由于投资者门槛高以及转让方式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原因:
1、高投资门槛。由于挂牌新三板门槛低、审批快,众多企业纷纷涌入该市场,期望能通过新三板实现自身的融资需求,因而新三板容量日益扩大,造成了供给过剩的局面,另一方面,二级市场中500万的投资者门槛也阻止了大量投资者的进入,使得新三板的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而我国的资本市场中,中小投资者占据大部分,散户的资金无法介入新三板市场,便形成这种不均衡的供需关系,使得市场流动性较低。
2、做市商制度不完善。我国2014年引入的做市商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为新三板市场提供了流动性,但是并不完善。首先,我国新三板做市制度在实践时缺少IPO环节,因而做市商获取二级市场股票的动力不高。其次,我国做市商获取库存股票的价格低廉,只要在合适时间进行做市转让即可获取利润,这导致国内的做市商缺少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的动机,同时一级市场产生的高额利润也压缩了二级市场的利润空间,使得新三板交易活跃度低。
3、信息披露不严格。新三板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并不像主板上市公司那样严格,信息披露水平也较低,即使市场中存在个人投资者,也无法从挂牌公司披露的信息中发现有价值的公司,同时信息盲区也使得投资者的感知风险加大,从而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另外,做市商在新三板市场中拥有绝对优势,他们掌握了大量挂牌企业的信息,知情度远高于投资者,因而对于优质的企业,做市商往往长期持有而不愿意卖出这些企业的股票,使得做市商的定价功能降低,股票价格无法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从而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意愿。
三、对我国新三板市场的相关建议
(一)加速分层化管理制度的实施
2016年 3月4日,证监会指出,新三板分层机制将于5月份正式实施。当前的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已具备一定的规模,估值及流动性均存在一定差异,分层的时机已经成熟。首先,新三板实行分层管理能够对企业产生正向激励作用,创新层对于企业的收入、业绩和规模等都有一定的要求,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将会享受估值和流动性的溢价,受到投资者的追捧和政策的优待。其次,分层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机会,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难度,投资者有了判断企业优劣的依据,其投资选择也会逐渐扩大到新三板市场,创新层的企业将会获得资金的青睐,必然为市场提供流动性。
(二)适时推出转板制度
新三板的转板涉及3个层面,一是市场分层后各层之间的转板,二是新三板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的对接,三是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新三板的对接。转板制度的推出将有效提高挂牌企业的积极性,提升投资者的估值预期,使企业能能够根据自身发展情况选择上市板块,从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择时确定竞价交易制度
做市商制度的引入在加大新三板市场流动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一定的缺陷,而竞价交易制度的推出一直被认为是解决新三板流动性困境的良药,市场在完善做市商制度的同时,有必要在合适的时机推出竞价交易制度,竞价交易需要股权足够分散,形成模块,随着新三板的发展,若基础条件以及制度准备充足,未来竞价交易制度的推出将有效解决新三板市场存在的众多问题。
参考文献:
[1] 吕新元.新三板现状与机制完善[J].金融市场,2014,28.
一、多层次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资本市场是指经营一年以上的各种资金融通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按融资方式和特点的不同,具体包括中长期信贷市场、证券市场(股票市场和中长期债券市场)等;狭义的资本市场把以间接融资为特征的中长期信贷市场排除在外,专指以直接融资为特征的证券市场。从广义角度看,在资本市场的两个子市场中,究竟哪个市场为主导,则要以各国的经济体制不同而有所侧重。本文中的资本市场狭义的指证券市场。
对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巴曙松认为,我国资本市场应当包括证券交易所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即0TC市场、三板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和代办股份转让市场等几个层次。王国刚认为,多层次是指资本市场应由交易所市场、场外市场、区域性市场、无形市场等多个层次的市场构成。多层次资本市场就是资本市场具有多层级性,以适应融资的差异性和投资的多元化。具体来说,主板市场重在打造蓝筹股市场;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重在为中小企业或创业和创新企业提供融资平台,为风险资本提供退出渠道;场外市场重在提供一个交易转让场所,作为上市的预演和退市的去处;产权交易所或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旨在提供一个集中信息交流的平台。而对于资本市场层次完善的标志是:资本市场应细分为多层次市场,不同类型的证券、投资者、融资者、中介机构相对分开,各得其所,市场的风险程度、上市条件、监管要求也有差别,而市场之间又是连通的,不断发展、经营业绩好的上市企业可从下一级市场升到上一级市场,最终构成一个“无缝”的市场。
在我国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化的进程中,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由于不同规模的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风险有所不同,利用资本市场的制度和信息的成本有所不同,资本市场应是分层的。分层的资本市场其实是将融资中的风险分散配置的一种机制。看似“垂直”的资本市场分层结构,其实是不同规模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阶梯,它可以适应不同信息不对称状况的企业和不同信息成本的投资者的各自需要。
二、海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模式
1 美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模式
美国是全球资本市场最为发达的国家,也是资本市场体系最健全和完善的国家。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了集中与分散相统一、全国性与区域性相协调、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相结合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模式。美国资本市场体系按层次分,可分为四个层次:主板(俗称“一板”)市场、创业板(俗称“二板”)市场、场外交易或柜台交易市场(俗称“三板”)、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
美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除了在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主板市场外,运作规范的创业板、交易活跃的场外交易和产权交易是其最为突出的特征。美国的创业板(NASDAQ)成立于1971年,成立之初NASDAQ内部形成了两个层次:全球市场和小型市场。小型市场的对象是高成长的中小企业,其中高科技企业占有很大比重;全球市场的对象是高资本企业或经小型市场发展起来的企业,小型市场的上市标准相对宽松。随着时代的变化,NASDAQ内部的层级更加明细。1990年,NASDAQ在体系内设立了OTCBB市场,为未能上市发行证券的企业提供交易场所。其后,0TCBB独立运行,直接由美国证监会和NASDAQ负责监管。2006年7月,NASDAQ全球精选市场形成,该市场从NASDAQ全球市场中挑选优质企业执行更高的上市标准。NASDAQ的繁荣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由近百年来活跃的场外交易、柜台交易演进发展而来的。在NASDAQ形成之前,美国就已有3000多个柜台交易网点,还有比OTCBB标准更低、成立时间更早的粉红单市场(Pink Sheets)。此外,还有太平洋交易所、中西交易所、波士顿交易所等区域性资本市场。
美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突出特点:
(1)分层次的上市标准和监管制度,形成了对企业的市场化筛选机制
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执行多层次的上市标准和运行、监管制度,形成了对准入企业的市场化筛选机制,客观上起到了培育和筛选优质企业的作用,在NASDAQ上市的公司中大约50%来自OTCBB,OTCBB为NASDAQ提供了广阔的潜在上市资源,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出色的“二传手”。
美国实际上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可分为五个层次的梯级市场:第一层次,由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全国市场构成,上市标准较高,主要是面向大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的全国性市场。第二层次,由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小型股市场构成,主要是面向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的全国性市场。第三层次,由太平洋交易所、中西交易所、波士顿交易所、费城交易所、芝加哥证券交易所、辛辛那提证券交易所等区域易所构成,是主要交易地方性企业证券的市场。还有一些未经注册的交易所,主要交易地方性中小企业证券。第四层次,由O/CBB市场、粉红单市场、第三市场和第四市场构成,是主要面向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的场外市场。第五层次:由地方性柜台交易市场构成,是面向在各州发行股票的小型公司的柜台市场。美国不同层次的市场以不同的公司为服务对象,形成了一个体系健全的“梯级市场”。
(2)严格的转板机制,保证了资本市场的长期活力
美国资本市场严格的退市和转板制度通过优胜劣汰的方式确保了NASDAQ市场企业的质量。多元化的市场格局使美国股票市场在组织结构和功能上形成相互递进的市场特征,上市公司在不同层次的市场之间可进行相互转换,充分发挥了证券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多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极大地拓展了美国证券市场的容量,不同规模、不同需求的企业都可以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股票融资,获得发展的机会,有力地推动了美国经济的创新与增长。NASDAQ小型市场规定,连续30日交易价格低于1美元,警告后3个月未能使股价升至1美元以上,则将其摘牌降至0TCBB报价系统,在OTCBB摘牌的公司将退至Pink Sheets进行交易。以2003年至2005年6月共两年半的时间为例,2003年初NASDAQ全国市场有2784家上市公司,到2005年6月底只有2646家,其间新上市416家,退市的达554家,占2003年公司数量的20%;同一时期的小型市场从836家公司减少到595家,其间新上市96家,退市公司高达337家,占2003年公司数量的40%。
(3)形式灵活的交易制度
NASDAQ采用做市商交易制度,每家公司至少有两家做市商为其股票报价,每个做市商都承担资金,以随时应付任何买卖,这种制度极大地推动市场的活跃和资金的流动性。
2 英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模式
英国证券市场包括伦敦证券交易所与交易所外市场两个层次。根据英国4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案》规定,正式上市的证券公开发行必须经过英国金融服务局(FSA)批准,发行后在伦敦交易所上市。非上市证券的公开发行则应遵守《1995年证券公开发行条例》的规定,发行后可在伦敦交易所为非上市证券获得交易服务。英国的场外市场不像美国那样发达,主要是以伦敦证券交易所的内部多层次架构为主构建了英国多层次市场体系。
伦敦证券交易所内部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主板市场(Main Market)。为英国金融服务局批准正式上市的国内外公司提供交易服务。第二层次是可选择投资市场(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简称AIM)。在该市场挂牌的证券不需要金融服务局审批,属未上市证券。
为了揭示上市公司的特点,伦敦交易所将主板市场与AIM市场中的高科技公司划为TeehMARK市场板块、按公司所在区域划为LandMARK板块。TechMARK内的生物医药类公司又进管一步划为TechmARK和Mediscience板块。英国的场外市场主要由一些大的投资银行根据英国《公司法》、4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案》及《1995年证券公开发行条例》为非上市证券提供交易服务。这些投资银行通常作为非上市证券的做市商,通过报纸、互联网等渠道为非上市证券提供买卖报价。其中最有名的是OFEX市场,该市场由一家投资银行于1995年建立,有一套完整的挂牌、交易、结算、信息披露规则,目的是通过互联网为177只非上市证券提供挂牌交易服务。OFEX市场与伦敦交易所AIM市场都为非上市证券提供服务,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
3 日本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模式
日本证券市场包括交易所市场及店头市场两个大的层次。交易所及店头市场内部又进一步分为若干层次。日本的证券交易所内部一般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第一部市场,即主板市场,具有较高的上市标准,主要为大型成熟企业服务。第二层次:第二部市场,上市标准低于第一部市场,为具有一定规模和经营年限的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服务。第三层次:新市场,上市标准低于第二部市场,为处于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服务。日本原有八个证券交易所,目前经过合并与联合形成东京、大阪、名古屋及福冈、札幌五个交易所,其中东京、大阪和名古屋证券交易所都设立了第二部市场与新市场。
日本店头市场又称JASDAQ市场。JASDAQ市场内部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第一款登记标准市场,为登记股票和管理股票服务。所谓登记股票是指发行公司符合日本证券业协会订立的标准,申请并通过该协会的审核,加入店头市场交易的证券;管理股票是指下市股票,或未符合上柜标准,经协会允许在店头市场受更多限制得以进行交易的股票。第二层次:第二款登记标准市场,为特则(青空,Green Sheet)股票服务。特则股票是指未上市,上柜的公司,但经券商推荐有成长发展前景的新兴事业股票。由于JASDAQ市场与交易所设立的新市场上市标准类似,因此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竞争。
三、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框架
1 主板市场
(1)A股市场
1990年12月,为适应股份制经济对证券交易市场的迫切需要,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1991年7月深证证券交易所开业。证券交易所的设立,进一步推动了我国股份制经济的发展。截止2010年6月15日,沪市A股主板已有857家,深市A股市场452家企业上市,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力军。沪深交易所主板市场主要是为大型、成熟的上市公司提供良好的融资坏境,是整个金字塔形资本市场的顶部,是最高层次的资本市场。在此基础上,探索按公司质量和市场流动性、稳定性指标进一步细化主板市场分层。
(2)B股市场
我国B股市场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特定阶段的产物。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自1991底第一只B股,上海电真空B股上市发行以来,中国的B股市场已经由地方性市场发展到由中国证监会统一管理的全国性市场。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自2000年至今已经没有新的B股上市,目前在B股市场上交易的尚有106家上市公司,B股市场可以说基本已经完成了当时特定阶段的历史使命。在不久的将来,也许B股市场会在衍生产品及其他方面做些一些有益的探索,最终可能完成A、B股的合并,从而我国B股市场正式推出历史舞台。
2 二板市场
二板市场是针对中小型公司和新兴公司,尤其是高技术企业上市的市场。中国将来的创业板市场不仅仅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而且也包括一切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
(1)中小板市场
自2004年6月我国开启中小板市场至今我国的中小板市场已有428家企业上市。由于目前存在的深圳中小板市场的上市条件和运作规则与主板基本相同,实质上只是一个小串板市场,不是真正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条件的二板市场,而仅仅是创业板市场的一个过渡。
(2)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经过了严格的筛选和审批,首批28家公司终于在2009年10月30日于创业板上市,截止2010年6月15日为止已有89家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的众多,在不久的将来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将大大超过主板,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第二个主战场。
3 场外交易市场
目前中国的场外交易市场主要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条块结合的场外交易市场体系等。
(1)三板市场
三板市场的全称是“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三板市场包括老三板市场和新三板市场两个部分。老三板市场包括: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退市公司。新三板市场是指自2006年起专门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开设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截止目前为止,我国三板市场有106家公司上市交易。
①老三板
2001年6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开设了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作为我国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的一部分。老三板市场一方面为退市后的上市公司股份提供继续流通的场所;另一方面来解决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设立的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和全国证券交易系统(NET)的历史遗留数家公司法人股流通问题。
②新三板
新三板市场是指2006年1月北京中关村高技术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2007年7月,在该系统挂牌交易的粤传媒以IPO方式登陆中小企业板,实现了柜台交易向更高层次市场的转换,对柜台交易的活跃和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截至2008年10月,该系统已经有3l家企业正式挂牌,并由主办券商提供报价转让服务,部分公司还利用该系统实现了定向增发。
(2)产权交易市场
“地方产权交易市场”由原体改委及财政、国资系统组建的产权交易所和由科委系统组建的技术产权交易所两大部分组成,其主要特点是以做市商或会员制交易为特征,进行产权股权转让、资产并购、重组等。国资系统以上海产权交易所为龙头组织了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成员为长江流域省市的产权交易机构;以天津产权交易所为龙头组织了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成员为长江以北地区及京津地区的产权交易机构。科委系统自1999年12月在上海成立我国第一家技术产权交易所以来,目前全国各地已成立技术产权交易机构40多家,这些交易机构全部都是由当地政府部门牵头发起设立的。近两年来,地方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十分迅猛,其主要原因是地方中小企业的发展缺少金融服务的支持,更没有资本市场的支撑。
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模式比较与借鉴
通过对欧美和日本发达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模式的分析以及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框架的对比,我们可以发现,通过我国近20年证券市场的发展,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模式和框架。我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基本上是基于美国模式,但在发展过程中又有中国特色。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不同的发展阶段有自己为了适应当时特定时期的独特设计,例如:B股市场、中小板市场以及老三板等。通过对海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模式对比,尽管我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框架已具雏形,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仅要“形似”更要“神似”。借鉴海外发达国家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模式,在我国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进一步完善主板市场
进一步完善主板市场,逐步解决由于历史原因所产生的A股市场与B股市场的问题,在一个适当的时机和选择一个恰当的方式完成A、B股市场的合并。另外,增加主板市场的层次划分,建立主板市场与二板市场或三板市场的互换通道;适当改革部分交易机制,促进市场交易及流动性,如:是否适时引入做市商制度、恢复T+O交易、取消涨停板限制等。
2 建立真正的二板市场
我国目前的二板市场尚且不是真正的创业板市场,其上市门槛和交易制度与主板市场没有太大差异,从而削弱了创业板应有的效率和作用,无法真正发挥其为中小企业及创业初期企业融资的功能。另外,中小板作为创业板的过渡产物应逐步退出历史舞台,适时与创业板合并。借鉴海外创业板有关规则设计,放宽创业板上市门槛,创新交易机制,使其真正成为为中小企业及创业企业服务的融资平台。
3 建立统一、完善、高效的场外交易市场
目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框架中,主板市场基本形成,二板市场正在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尚且处于最初阶段。建立统一有效的完善的场外交易市场将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今后发展的重中之重。一方面,任何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体系都应该是一个互动的体系,既能给上市公司一个上升通道,又能给退市的公司一个退出渠道。因此,我国三板市场的定位于既是一个“收购站”又是一个“孵化器”。另外,对于我国众多企业的现状来说,上市公司在很长时期仍然是一种稀缺资源,绝大多数企业都属于非上市公司,因此场外交易市场主要为不能达到主板和二板市场上市要求的公司提供一个高效的融资平台。
然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体系的建设最终能否成功均取决于其是否运行在一个完善的制度框架内,新三板市场扩容能否成功实施,以及扩容后能否成功运行亦取决于其制度设计是否合理。
建立注册制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我国新三板市场对挂牌公司实行备案监管制,而不是像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那样实行发行审核制。具体分特征和局限性,当前新三板市场挂牌机制的完善思路应当是:
首先,完善挂牌机制,尽可能挤压拟挂牌公司同主办券商之间的串谋空间。
其次,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尽快建立注册制。应仿效OTCBB市场,尽快建立真正的注册制,但是另一方面。注册制的建立会使大量企业涌入市场,市场将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容,在相关配套政策没有建立,市场缺乏甄别能力的情况下,市场将充满风险,因此应当加强配套制度的建设,降低注册制的实施风险。
再者,重建新三板市场的IPO功能,提高其融资能力。与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不同,新三板市场挂牌时并没有IPO的功能,只能进行存量股份挂牌,而且初始挂牌时不能融资,只有在挂牌后方能定向增资,这极大的束缚了新三板市场的融资功能,而其在融资功能上的短板,也使那些期望融资谋求发展的中小型企业对新三板市场失去了兴趣。
最后,引入科技部门深度参与,逐步将其他高新区的企业纳入新三板扩容范围。新三板的扩容方案仅由证券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因此在挂牌申报的流程中或者说新三板挂牌审批的过程中,有必要引进科技部门以加强甄别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挂牌公司的质量,降低市场的风险。
降低交易门槛
新三板市场的很多交易规则限制了整个市场的规模,参与者的积极性,以及交易的活跃程度,另外做市商制度的缺失使得成交方式主要是协议成交,主办券商没有发挥维持与提高市场流动性的作用。
第一,放松投资者限制。证券业协会对参与挂牌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投资者设置了苛刻的限制条件,不允许个人投资者的参与,而且自然人股东只能买卖其持有的挂牌公司股份,不得买卖其它挂牌公司股份。这些对投资者的限制必然会使新三板市场的资金量及流动性受到极大限制。
第二,修改相关规定,鼓励股权转让,提高市场活跃度。如针对最小交易单位的限制,使得交易存在着极大的风险,因此投资者的买卖行为必须特别谨慎,大大的损害了市场的活跃程度。还有,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中涉及的200人股东上限,使得新三板股权转让受到了极大遏制,降低了市场的活跃程度,限制了参与新三板挂牌公司的积极性。这些规定可适时进行修正,以进步活跃市场。
第三,实行委托报价与做市商制度并行的交易模式。当前新三板交易采用委托报价的方式,投资者必须委托主办券商来买卖挂牌公司的股份,其成交方式为基于指令驱动的竞价制度,投资者买卖双方通过达成成交协议,然后委托自己的主办券商以指定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手方确认成交,由于代办股权转让系统只提供信息并不参与撮合成交,因此买卖双方遇不到合适交易对手的情况时常发生,一定程度上致使新三板市场交易比较清淡。
这种成交方式也使得买卖价格往往具有随意性,交易价格极易波动,而且与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不同,新三板没有涨跌板制度,股价很容易纵。更重要的是,交易缺乏合理定价必然隐藏巨大的投资风险,也限制了整个市场的成交积极性及成交量。
同成熟的美国的OTCBB市场相比,在交易机制上,我国的新三板市场没有实行做市商制度,市场缺乏流动性,价格发现的机制缺失,投机性强,限制了新三板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影响了整个市场的发展。
由于场外市场信息不完全,新兴产业投资不确定性大,再加上挂牌公司规模小、业务单一、存活率低,因此,比较成熟的OTC市场一般都采用做市商制度,形成双向报价:一是多个做市商之间的竞价,二是做市商与投资者之间的竞价。由于我国的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市场均采取竞价制度,散户及中小投资者也已经适应了这种制度,因此立即采用做市商制度替代现行的委托报价制度可能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结果,目前应实行现行的委托报价与做市商制度并行的交易模式,避免因相关规章制度的滞后以及信息的不对称而造成的部分做市商串谋操纵市场的风险。
统一监管权
由于新三板公司经营和投资风险大、成活率低,因此应该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足够多的公司信息。具体来讲,新三板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容除各类重大事项外,还应定期披露四个季报及年报,随时向投资者提示行业风险与经营风险,并将全部报告内容在证监会备案。但是目前,新三板并没有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证券业协会对其信息披露的要求甚至不如创业板的信息披露标准严格。为此,应强化信息披露,统一监管权。
首先,建立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创业板上市公司为强制性信息披露,而新三板挂牌公司为适度信息披露,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两者信息披露的程度,强制性信息披露是带有惩罚性的,而适度信息披露仅规定一个最低披露标准,最低标准之外的其它信息属于自愿披露,即使不披露也不会受惩处。在这种情况下,挂牌公司大都会选择尽量少披露,努力不披露。
其次,强制性披露新三板公司的季报、中报和年报。创业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必须定期披露自己的年报、中报和季报,而新三板挂牌公司仅需定期披露年报和中报,对于季报,仅是鼓励披露,而对于临时报告,新三板仅仅要求披露十四项内容,大大低于主板和创业板的要求。由于新三板挂牌企业均属新兴产业,大多为高科技企业,其规模较小,业务单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很容易因为某个不当的决策无法生存下去,因此其更需要披露像季报这种更短期的报告,以接受监管机构及投资者的监督,从而控制潜在风险。
再者,强化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在信息披露的监管上,新三板挂牌公司的监管主要靠主办券商的督导,而创业板上市公司则采取交易所自律监管和证监会行政监管相结合的方式。靠主办券商的督导显然约束力上无法得到保证,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之间存在利益关系,而当前对主办券商的行为又缺乏制度约束,因此主办券商对挂牌公司的督导无法真正起到作用,比较而
言,虽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标准也不尽完善,很多标准过于宽泛形同虚设,但在交易所及证监会的双重监管下,其作用还是能够能到保证。
最后,统一监管权,尤其是信息披露的监管权。目前新三板市场的监管权主要属于证券业协会,证监会仅有部分监管权,而证券业协会属于行业自律机构,其属性决定了监管的力度。最重要的是,新三板扩容的最终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各个层次的市场,打通市场之间的联系(即建立转板机制),而证监会是我国各个层次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将监管权统一赋予证监会将有利于对整个证券市场体系的监管,特别是随着新三板挂牌企业变身非上市公众公司,新三板的监管权也应从证券业协会转给证监会。
建立转板制度
新三板作为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融资平台,是构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一环,而我国今后的新三板市场挂牌公司将可能由两部分构成退市公司和高科技园区公司,前者的功能为:吸收来自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退市公司,为它们提供继续转让的机会;后者的功能为作为新兴产业或创业型企业的孵化器与培育所,为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提供全新的上市资源。要实现这两个功能,就必须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三板市场之间建立正常有序的转板机制,使不同层级的市场找到与自己相匹配的公司,并使公司找到自己合适的市场。以美国为例,其资本市场体系主要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市场和OTCBB市场,大体与我国的主板、创业板和中小板相对应,这三个市场之间有着极为顺畅的转板机制,凡是满足了上一层次市场的入市标准,就可以申请升板,同时凡是已无法达到本身所在市场入市标准的企业均需立即降板。每年都有几十家企业从OTCBB市场转到纳斯达克市场、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据统计,在美国转板的企业家数远超过同期在这三个市场申请IPO上市的企业家数。
目前,证监会对新三板转板机制的态度大体有三点:暂不实施直接转板机制,而只是提供绿色通道,加快审批速度,新三板挂牌公司仍需发审委审批才能进入创业板或中小板交易;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时间要达到一定期限;企业应达到拟转板块的相关上市标准。在当前的情况下,为了避免投机,以存量转板的方式实现转板较为合适。
首先,实施直接转板机制。否则,存量股份便无法在短时间内变现。而且,新三板对于拟挂牌公司的最大吸引力就在于转板机制,如果转板机制只是提供一个插队审核的机会,那么新三板将失去其应有的吸引力。事实上,将近半数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均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它们都希望在条件成熟后通过转板机制直接备案上市,而并非是通过发审的方式上市。我们建议,现阶段可以允许达到上市标准的新三板公司以存量发行的方式直接转入主板或者创业板上市。
其次,对挂牌期限进行定程度的限制。如若没有挂牌时间的限制,则会像香港的创业板那样,使大量成熟公司迅速离去,新三板市场将充斥着大量规模小、效益差的企业,成为名副其实的垃圾板。
最后,借鉴美国OTCBB市场的经验,实施简便的转板标准,制定比较低的法律,财务门槛。美国的主板、二板及三板之间转板的条件十分简便,且具有很好的操作性,从OTCBB市场转到纳斯达克市场只需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即可向SEC提出申请:净资产达到400万美元;年税后利润超过75万美元;市值大于5000万美元,并且股东人数超过300人,每股股价高于4美元。
提高融资规模
新三板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解决高新区内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而这些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非常迅速,随着其规模的扩大,对资金的需求也与日俱增,而当前新三板公司初始挂牌时不能融资,只有在挂牌后方能定向募集资金,且定向增资程序复杂,融资规模小。为此,应完善制度设计,健全融资机制,提高融资规模。
第一,减化定向增资程序。定向增资程序涉及对挂牌公司资质的要求、增资方式及认购人、认购方案的选择、募集资金用途及进度情况等方面,并提出了对定向增资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处罚原则,并且规定新三板企业进行定向增资,必须有不超过30%的股份向老股东进行配售,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确定配售上限,即可认购不超过配售上限的整数股股份。
第二,允许公开增资募股,提高创司的投资积极性。新三板定向增资是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挂牌公司必须事先在私下里协商确定增资对象,不能公开招股,属于私募融资性质,而且在刊登定向增资通知布告前,需要确定融资价格、融资额。融资对象,这决定了其在定向增资时不会出现超募现象。截至2011年上半年,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试点挂牌企业已有24家企业完成或启动了30次定向增资,融资额14,37亿元,融资规模跟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相比,尚不及一个零头。此外,由于新三板公司的投资风险较大,加上没有建立直接转板机制,因此创司无法在短期内获得投资收益,投资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虽然随着新三板扩容的临近,一些创投、PE、VC及天然人开始突击新三板。从深交所的通告看,很多风投和私募介入定向增资,但是与创业板市场上风投和私募扎堆的情况相比,新三板市场上的创投资金介入量明显偏少。
第三,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扩大其投资范围,活跃市场交投。由于新三板市场对投资者及最小交易单位设置了苛刻的限制条件,这严重影响了市场的活跃程度,致使交投比较清淡,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挂牌企业的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