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税收管理模板(10篇)

时间:2023-07-10 16:01:5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餐饮业税收管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餐饮业税收管理

篇1

一、餐饮业实施营改增的重要意义

我国最早实施营改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与部分服务业,并逐步开始在全国全行业的范围内推广这一税收改革制度。国家对营改增的大力支持为餐饮业实施营改增提供了有力支持和条件。目前营改增试点已经推行了两年多的时间,再进一步的扩大营改增范围的时机也已经成熟。但当前我国在餐饮业中推行营改增的效果还不是很理想,甚至很多餐饮企业并不赞同这种税收改革方式,也没有在实际的经营管理中严格区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销售额。但是在餐饮业中大力实施营改增所起到的作用和意义还是很大,我们必须要尽快在餐饮业中推行营改增。

首先,在餐饮业中积极推行营改增能够促使餐饮业的税制更加完善。在我国餐饮业的税收管理中一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逃税现象和一定的重复征税现象,这些现象都反映出我国目前在税收制度方面还不够完善合理。而实施营改增之后,将会在很大程度上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促进税收制度更加完善。同时,营改增的实施还将促使原本残缺的增值税链条得到补充完善,使其更加完整。

其次,对于餐饮企业而言,实施营改增能够避免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的整体纳税金额,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同时,还有利于降低与餐饮业息息相关的其他工商业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频率,减轻该工商业的税收负担,有利于整个市场行业的快速发展。

第三,餐饮业实施营改增是未来税收体制健全的必然需要,能够促进税法的统一,实现公平税负,还能够极大的优化税收制度。并且在营改增的税收制度下,税务机构的工作量也会有所减轻,不但降低了税收征收成本,还可以极大的提高税收征收效率。

二、餐饮业推行营改增的途径和建议

由上文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在餐饮业中推行营改增的意义是非常巨大的,对于国家税制、餐饮企业和征税机构而言都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同时也需要我们注意到,目前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分税财政管理体制决定了我国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餐饮业的营改增。而应该循序渐进的逐步完成。在此笔者认为可以首先通过以下途径来逐步实现餐饮业营改增的推行:

首先,确定税率。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根据现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餐饮业作为服务业下的子税目,应和现行的部分服务业征收的税率相同,即为6%的税率。相较于原先5%的税率看似增长,实际上因其税基减免则会减免税款。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自2012年起,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就下调为了3%,无疑是给该行业减免税款带来了福音。

其次,确定计税方式。根据现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餐饮业原则上适用的是简易计税方式,即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适用小规模人的税额计算。这代表着这次试点中,对于餐饮业的计税方式还是和征收营业税时无异,被排除在了增值税抵扣制度的范围之外,无法真正意义上避免重复征税的弊端,而仅是从5%下调到了3%,不过,这也对减轻赋税起到了实质性的作用。

第三,税基的确定。对于餐饮业来说,由于其属于“生活类”,其在试点中适用的是简易计税方式,因此还是以全部销售额作为其税基。但是我们可以试想,在完善了增值税收法律制度后,若是将餐饮业中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也纳入一般计税方法,那么我们就可以将餐饮业中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税基也会变窄许多。比如对于非固定资产价值和固定资产价值,餐饮业就可以减去食材和房屋租赁设备购买等费用,使其税基大大缩小,达到减轻赋税的目的。

三、关于餐饮业推行营改增的建议

1.餐饮业实施“彻底”的营改增

目前餐饮业的营改增实施虽对减轻赋税起到了实质性的作用,但整体上对于餐饮业来说,只能算是“不彻底”的营改增。在未来我们应该实施彻底的营改增,使其适用全部增值税法律制度。即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于一般纳税人采取一般计税方式,采取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方式,适用增值税抵扣制度,真正意义上避免重复征税,从而减轻赋税。

2.扩大一般规模纳税人的范围

对于餐饮业来说,这是建立在其已经完全适用现行增值税收法律制度的基础之上的。假设其现和其他行业一样,已完全适用增值税法律制度,那么要进一步避免重复征税现象的产生,就要扩大一般规模纳税人的范围,使更多的商户可以享受到增值税抵扣制度,减轻其赋税。另一方面,这样也为那些现在不能归为一般纳税人的中小企业重新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使其与其他大型企业一样,从而鼓励其发展,提高增值税抵扣制度本身运作的效率。

3.加快立法,加强税收征管制度,减少逃税现象

自从我国进入法治社会,对于法律制度在逐步完善和改进的过程中。而现如今,我们增值税和营业税也只有暂行条例,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狭义的“法律”。在时机成熟时我们应尽快制度《增值税法》,这不仅是餐饮业未来税收制度的改进方向,而是对于全部行业的调整。另外,现行税收征管上存在着很大的漏洞,逃税现象屡见不鲜,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征管力度,从根本上打击逃税,减少逃税现象的产生,为营改增的推行奠定良好基础。

四、结束语

总之,目前我国应扩大服务业中营改增的范围,将餐饮业纳入其中实施营改增,以进一步的完善我国的税制体系,为餐饮业的税收管理提供更加合理的税收制度。基于当前我国在餐饮业中实施的效果并不是很理想,还需要我们加大对餐饮业实施营改增的关注力度,积极采取相应对策来促进营改增在餐饮业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篇2

综合治税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完善综合治税网络,依靠征管方式、征管手段、征管机制的创新,提高税收收入计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建立健全适应我区经济发展的综合治税工作新机制,形成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缴税、社会各界综合治税的良好局面,实现“政府主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新格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指导原则

(一)依法治税原则。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社会综合治税活动中依法实施监督和协助管理,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必须依法办事,不得超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权力。

(二)客观公正原则。综合治税工作要在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增强执法管理的透明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环境,保证税收征收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监督制约原则。综合治税工作必须在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及税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积极稳妥原则。在各乡镇、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建立健全区级、乡镇(街道)、村级(社区)三级综合治税网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五)综合治理原则。大力发挥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参与税收监督管理的重要作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税收制度法治化、税收管理社会化、税源监控多元化、社会监督国民化”的新型立体式、网络化的税源监控体系,共同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使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更加有序、高效,成立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区综合治税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综合治税工作组织网络,指导、督促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开展协税护税工作;定期召开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公布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对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的协税护税工作进行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国税、地税、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农林水委、监察、审计、教育、科技、民政、卫生、文广体旅、人社、商务、统计、公安、国土、工商等部门以及各乡镇、各街道行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治税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财政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四、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控管

(一)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加强对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或向购房者收取预收款时,须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有关税收。

(二)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对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要按项目管理的要求申报缴纳税费;外来承揽、中标的施工企业,要到税务部门办理报验登记手续。工程结束后,没有取得税务部门完税证明的,建设部门不予进行竣工决算。财政投资的工程项目,项目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须出具各项目施工单位提供的当期发票和完税凭证。

(三)加强物流运输业税收管理。地税部门应加强与运管、交通、海事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运输车辆(船舶)营运证的换发、车队管理、货运市场运行等情况,全面获取各运输企业的车辆数目、车辆型号及车辆变动等真实信息。国税、地税部门应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对企业抵扣增值税的情况进行交流核实。税务部门应对运输企业开票情况实行动态监控,落实“警戒线”制度;定期实地到运输企业的经营场所、仓库等地方巡查,认真审阅运输企业与委托单位的合同,全面掌握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坚决堵塞虚增运输收入、骗取增值税抵扣额的行为。

(四)加强服务业税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洗浴、足疗、网吧、房屋出租等行业的税收监督检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要协助税务部门检查管理。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的业户,主管税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经主管税务部门提请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房屋中介机构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房屋出租信息,协助地税部门加强税收管理。

(五)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税收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统一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卫生部门要加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认定管理。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收费取得收入的用途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税务部门。

(六)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税收管理。教育主管部门要配合税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将所有教育、培训机构纳入税务管理,按规定统一使用税务发票,应税收入按期足额申报缴纳有关税款。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收费情况、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税务部门反馈信息。

(七)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费项目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中的经营性收费项目,要按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财政部门方可发放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应税项目应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

(八)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对各类科技、福利、劳服、外资、吸收下岗职工再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民政、人社、科技、商务、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九)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税收管理。建立和完善社会协税护税体系,加快个体税收征管社会化进程。推进各街道个体税收协税护税组织建设,成立街道财税所,统一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个体税收、零散税收的源头控管和纳税服务。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管理,本着有利于税收控管的原则,健全完善税务干部委派制度。

(十)加强跨国税源的税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加强对跨国税源的分析,规范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建立与发改委、商务局、住建委、公安局、文广体旅局等政府相关部门信息互通互联制度,加大对企业跨境交易、投资、承包工程、提供劳务和跨境支付等业务活动的监控力度,切实维护国家经济。

(十一)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治理。公安机关要与财税部门密切协作,对税务机关移送的案件要积极侦查,严厉打击偷税、抗税、恶意欠税和发票违法犯罪等行为;财政、税务和审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发票购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综合治税相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事前税收行为审验。相关部门在办理纳税人特定事项时,要求其提供税务部门的纳税凭证(如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等)并审核验证,发现其存在应缴未缴、少缴税款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将信息反馈税务部门,待其补缴税款或纠正违法行为后方可予以办理。

(二)通力配合即时协作。根据税收征管工作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和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履行职务,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堵塞税收流失漏洞。

(三)定期提供涉税信息。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定期向区综合治税办公室传递涉税信息。

(四)组织协税护税网络。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组织收入工作的需要,完善协税护税网络,积极发挥财政所(财税所)职能,宣传和发动社会中介机构、村(社区)、物业管理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综合治税,定期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相关涉税信息。

综合治税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信息传递内容见附件。

六、工作制度

(一)建立综合治税工作例会制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全区税收收入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二)建立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综合治税考核考评机制,制定社会综合治税考核办法,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中。每年底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对综合治税工作中各单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导致税款流失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严肃查处。

(三)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本辖区、本系统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明确一名精通业务的信息员,负责信息传送,通过网络、书面或电子信息等形式,及时提供本部门、本单位的涉税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面广量大,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各部门要把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特别是成员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协调工作,确保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

篇3

二、指导原则

(一)依法治税原则。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社会综合治税活动中依法实施监督和协助管理,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必须依法办事,不得超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权力。

(二)客观公正原则。综合治税工作要在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增强执法管理的透明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环境,保证税收征收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监督制约原则。综合治税工作必须在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及税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积极稳妥原则。在各乡镇、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建立健全区级、乡镇(街道)、村级(社区)三级综合治税网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五)综合治理原则。大力发挥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参与税收监督管理的重要作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税收制度法治化、税收管理社会化、税源监控多元化、社会监督国民化”的新型立体式、网络化的税源监控体系,共同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使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更加有序、高效,成立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区综合治税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综合治税工作组织网络,指导、督促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开展协税护税工作;定期召开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公布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对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的协税护税工作进行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国税、地税、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农林水委、监察、审计、教育、科技、民政、卫生、文广体旅、人社、商务、统计、公安、国土、工商等部门以及各乡镇、各街道行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治税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财政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四、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控管

(一)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加强对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或向购房者收取预收款时,须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有关税收。

(二)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对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要按项目管理的要求申报缴纳税费;外来承揽、中标的施工企业,要到税务部门办理报验登记手续。工程结束后,没有取得税务部门完税证明的,建设部门不予进行竣工决算。财政投资的工程项目,项目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须出具各项目施工单位提供的当期发票和完税凭证。

(三)加强物流运输业税收管理。地税部门应加强与运管、交通、海事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运输车辆(船舶)营运证的换发、车队管理、货运市场运行等情况,全面获取各运输企业的车辆数目、车辆型号及车辆变动等真实信息。国税、地税部门应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对企业抵扣增值税的情况进行交流核实。税务部门应对运输企业开票情况实行动态监控,落实“警戒线”制度;定期实地到运输企业的经营场所、仓库等地方巡查,认真审阅运输企业与委托单位的合同,全面掌握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坚决堵塞虚增运输收入、骗取增值税抵扣额的行为。

(四)加强服务业税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洗浴、足疗、网吧、房屋出租等行业的税收监督检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要协助税务部门检查管理。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的业户,主管税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经主管税务部门提请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房屋中介机构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房屋出租信息,协助地税部门加强税收管理。

(五)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税收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统一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卫生部门要加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认定管理。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收费取得收入的用途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税务部门。

(六)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税收管理。教育主管部门要配合税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将所有教育、培训机构纳入税务管理,按规定统一使用税务发票,应税收入按期足额申报缴纳有关税款。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收费情况、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税务部门反馈信息。

(七)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费项目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中的经营性收费项目,要按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财政部门方可发放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应税项目应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

(八)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对各类科技、福利、劳服、外资、吸收下岗职工再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民政、人社、科技、商务、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九)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税收管理。建立和完善社会协税护税体系,加快个体税收征管社会化进程。推进各街道个体税收协税护税组织建设,成立街道财税所,统一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个体税收、零散税收的源头控管和纳税服务。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管理,本着有利于税收控管的原则,健全完善税务干部委派制度。

(十)加强跨国税源的税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加强对跨国税源的分析,规范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建立与发改委、商务局、住建委、公安局、文广体旅局等政府相关部门信息互通互联制度,加大对企业跨境交易、投资、承包工程、提供劳务和跨境支付等业务活动的监控力度,切实维护国家经济。

(十一)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治理。公安机关要与财税部门密切协作,对税务机关移送的案件要积极侦查,严厉打击偷税、抗税、恶意欠税和发票违法犯罪等行为;财政、税务和审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发票购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综合治税相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事前税收行为审验。相关部门在办理纳税人特定事项时,要求其提供税务部门的纳税凭证(如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等)并审核验证,发现其存在应缴未缴、少缴税款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将信息反馈税务部门,待其补缴税款或纠正违法行为后方可予以办理。

(二)通力配合即时协作。根据税收征管工作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和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履行职务,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堵塞税收流失漏洞。

(三)定期提供涉税信息。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定期向区综合治税办公室传递涉税信息。

(四)组织协税护税网络。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组织收入工作的需要,完善协税护税网络,积极发挥财政所(财税所)职能,宣传和发动社会中介机构、村(社区)、物业管理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综合治税,定期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相关涉税信息。

综合治税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信息传递内容见附件。

六、工作制度

(一)建立综合治税工作例会制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全区税收收入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二)建立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综合治税考核考评机制,制定社会综合治税考核办法,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中。每年底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对综合治税工作中各单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导致税款流失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严肃查处。

(三)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本辖区、本系统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明确一名精通业务的信息员,负责信息传送,通过网络、书面或电子信息等形式,及时提供本部门、本单位的涉税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面广量大,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各部门要把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特别是成员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协调工作,确保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

篇4

1.税收征管力量较薄弱,征管手段相对滞后,导致征管乏力。从此次审计调查情况看,全市各地均存在一定数量的漏征漏管户,税收流失较严重。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观方面是各县(市、区)地税部门从事住宿、餐饮和娱乐业税收征管的人员普遍较少,基本上都是实行所有个体户统管的方法。同时,三个行业缴纳的税收总额在各县(市、区)税收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少、入库的税款零散,加之每年各地税收任务重,税务机关没有太多精力从事“吃力不见效”的事,从而导致三个行业的税收征管难,存在一定数量的漏征漏管户,造成税款流失严重的局面;客观方面是由于住宿、餐饮和娱乐行业经营点多面广,户数多、流动性大且转让变更频繁,导致原有的经营户不按规定结税、结票,有的带走全部承包期的账簿资料,新的承包户重新购票建账,造成企业的经营账簿、发票等资料保管出现断档,缺乏持续性,造成征管难度加大。

2.三个行业经营较特殊,客观上造成征收难度较大。一是一些经营规模大的旅店,其餐饮有的自营、有的外包。有的集住宿、餐饮、娱乐和洗浴一体,而收入又未分开单独核算,这些行业特殊性和复杂性在客观上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征管难度;二是用票环境较混乱。由于服务业定额发票税率要比商品零售等行业发票高,且受财经纪律的约束,一些单位团体消费,出于廉政方面的考虑,怕背上大吃大喝之名,都不希望在单位上过多地报销餐饮发票,而企业单位也怕超标准列支招待费,在计征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也愿意使用其他行业的发票,由于这些特殊的“需求”客观上也造成了一些大中型经营者采用多种经营并领购多种发票混开。如将餐饮、烟酒零售店分开经营,并分别办证,用商业零售发票换项目填开餐费、用住宿发票填开娱乐费等。三是发票管理难度较大。消费者消费后,有的经营者付给回收的其他企业发票,造成重复流转使用,更多的以“不开发票就能打折”收款收据票等手段和借口变相拒开发票,由于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放弃索取发票的权利,这些行为客观上都造成了税务部门征管难度,也给“以票控税”增加了难度。主观上也由于税务机关对三个行业的发票监管尚不到位,税务检查及税务稽查的力度不够,对使用虚假发票处罚不重,对一些违规、违法经营户起不到震慑作用。

3.现行减免税过多,不易操作。近年来,国家为照顾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等,对从事住宿、餐饮等三个行业的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观上由于税收优惠政策比较复杂,操作难度大,致使部分从业人员钻政策漏洞。如:少数经营者与下岗人员达成某些协议后,更改其为业主法人,实际上仍由原业主经营,只是利用下岗人员的名义办证经营,或一人下岗,多人合伙、入股经营,以达到享受税收优惠的待遇。主观上也由于税务机关人员少、也不愿意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审核,造成部分从业人员钻政策漏洞享受税收优惠的待遇,造成部分税收的流失。

4.从事三个行业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信息及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偷税现象时有发生。一是税务登记户和工商登记户相差较大,形成部分漏征漏管户;二是一些餐饮、住宿和娱乐查账征收业户,虽然账簿、报表、凭证齐全,但却没有真实地反映收入、成本,只是将开具了发票的经营收入予以反映,而对消费者未索取发票的收入则不反映。特别是近些年随着高校招生比例大副提高,每年考上学校的学子越来越多,每年的升学宴,加上婚庆、生日宴等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加上都是私人消费,一般都不会索要发票,使业户收入严重失真,造成大量税收流失。究其原因,客观上一是工商部门存在只登记不注销的情况,导致一些个体工商户无从查找。二是住宿、餐饮、娱乐业纳税户的原材料大部分都从农贸市场或批发部购进,难以取得正式税务发票,计入成本的原材料大都以白条入账,很难核实其成本、收入;主观上一部分起征点以下的微小型住宿、饮食个体工商户及许多农村一次性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由于征管成本过大和征管力量有限,基本未纳入税务登记管理。同时,未及时和工商部门进行核对经营户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其次是税务机关未强化重点日期的税务巡查及检查力度,如升学宴大都集中在高考之后的三个月内,婚宴大都在节假日和双休上,可以加大这期间的巡查、检查的力度。

二、几点思考与建议

1.以人为本,不断加大“以票控税”的深度和广度,完善发票管理手段。发票管理作为核实纳税人营业收入最有效、直接的手段,其监控作用非常突出。由于住宿、餐饮行业的经营地点分散、收入隐蔽性大,采取“以票控税”的税收监管手段显得尤为重要。首先,从加强发票领购关管理着手。纳税人在办理发票领购业务时,必须持发票专用章和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由纳税人(经办人)在发票发售单(正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并签字确认,从源头上杜绝“借票”现象的发生。对享受支持和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减免及下岗优惠的纳税人应加盖发票专用章;其次,在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坚持开展发票巡查巡管和日常检查,税务机关每月要对未达起征点和享受支持和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减免及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业户进行巡查巡管。每年也应对其他用票纳税人进行巡查,重点是检查纳税人是否出现丢失、借用、倒买倒卖发票、使用假发票等现象;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有奖发票奖励政策规定的宣传,对辖区内每个住宿、餐饮和娱乐企业安装“温馨提示牌”鼓励和提醒消费者在消费后,不忘主动索取发票。同时,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切实做好纳税辅导;四是实行源头控管,点菜单、酒水单等消费结算单是餐饮业经营者与消费者结算的最原始凭据,可考虑对消费结算单据实行地税统一印制、统一领取、统一结报、统一核销的举措,持单据以开具正式发票,进而实施电子点菜单。即使消费者没有索取正式发票,税务部门也可根据消费结算单计算出应税营业额,以达到对应税收入的监管。

2.积极探索分类管理、开展户籍清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一是税务机关可以依据住宿、餐饮和娱乐业户的营业收入、经营规模、注册类型及核算方式等因素,将住宿、餐饮和娱乐业户分为大型、中档、小规模经营和达不到起征点的四个征管类型,分别采取以票控税查账征收、以票控税核定征收、以经营参数核定征收和简易定期定额征收等征收方式。通过分类管理的方式,健立健全税源监控机制,建立分类税源监控台账,并定期进行税负比对和发票跟踪管理,加大征管力量重点抓好大中型住宿、餐饮和娱乐业户税源监控,确保重点税源监控到位,不断提升税源管理质量。二是充分利用工商、公安等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组织代码信息和国地税间交换的税务登记信息,开展信息横向比对,清理漏户,夯实税源基础。同时,加强纳税人变更、停业复业、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管理,规范非正常户的认定和处理,强化注销户检查,严防少数纳税人利用注销登记逃避纳税义务。并加强与公安部门共享公民身份信息步伐,利用公民身份信息查询系统核查税务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三是要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按照行政区划和税源分布情况对税源进行划片管理,对每一路段、每一业户都要确定相应的税收管理员,做到责任到人,管户清、责任明,户尽入网。

3.科学合理地核定税额标准,实行阳光定税。要科学合理地核定税额标准,首先就要拓宽信息采集的渠道,搭建实用性较强的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对公安部门的旅客住宿登记信息、水电气供应部门有关餐饮、娱乐企业水电气供应信息、统计部门的住宅、餐饮和娱乐行业发展统计指标等信息进行归集、利用,建立更加全面的税源监控分析体系。深入企业调查、采集纳税人物耗、人耗、能耗、租金、现金流量、台(床)位数、经营面积、上座率、入住率等基础数据。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特点、地理位置等因素,科学合理地核定税额标准,同时在实施核定定率调整时也要坚持做到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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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税制的完善与改革也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一种重要形式。而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也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这种税制改革之后就得到了广大民众和不同行业的关注与认可。可以说这项政策的颁布与实施对于整个餐饮行业都有非常重大的影响,它能够增强企业内部的竞争力,同时也能够更好的协调国民经济的发展。通过这种税制的改革,虽然是避免了多次和重复性的纳税,但同时也为餐饮行业的纳税筹划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因而在本文当中,我便会对相关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和表述,仅希望能够起到一些借鉴的作用。

一、营改增概述

为了更好的协调国家经济的发展,促进经济转型的完成,国家在今年将营改增的范围扩大到了房地产业、金融业、建筑业和生活服务业,同时又对其具体的税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而所谓的营改增也就是把营业税改成了增值税,就是将去征收服务或者是劳动产品当中增值部分的税收,这样就是为了避免征税重复性的问题。这项政策的推行进一步完善了国家的的税收制度,弥补了以往税制所存在的不足。况且营业税本身就有可能会出现重复征税的现象,这也就造成了在制造业和服务业当中税收的差异。在以往那种两税并行当中,也逐渐出现了不适应社会发展和行业进步的不合理之处。而这种营改增政策的实行,不仅改变了餐饮业当中企业或者是个体经营者对于税制的安排与管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二、餐饮业“营改增”的税制安排难点探讨

1.餐饮业“营改增”后的征税对象与税目划分的难点。餐饮业在人们的生活与工作当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按照其经营方式的不同主要是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独立经营、兼营和类似于单位食堂的单位内部餐饮的服务机构。而营改增的实施与涵盖范围则都覆盖了以上三种,因而在对其进行烹饪、调制和出售这几个食物处理方面都存在着税收的安排。可以说税制与税目已经具体到了所有的行业或者是项目当中,因而在进行征税的时候税目则发挥者一定参考性作用。具体到餐饮业当中,由于其经营的形式和服务模式较为多样,因而在进行营改增之后,其增税的对象和税目的确定都需要根据餐饮的经营形式、性质和模式、盈利的幅度和模式来进行细化和最后的确定。但也由于其经营形式较为多元,因而在营改增背景之下确定征税的具体对象和税目的划分也成为了餐饮行业所面临的一个难点。2.餐饮业“营改增”后的税收征管难点。2.1企业收入的申报额难以查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餐饮业的交易行为也不仅仅限于现金支付,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也使得微信支付、支付宝交易和刷卡行为成为目前使用较为广泛的形式。况且由于餐饮业蓬勃发展,其消费的人群也在不断的扩大,既包括那些个人和家庭消费,也包括企事业单位的消费。而且由于如今快节奏的生活,人们越来越感到通过电子化的途径进行支付既可以避免计算错误,同时也能够更好的记录自己的消费账单。还有一些消费者由于法制和相关意识的缺乏,并没有消费之后索要发票的习惯,还有一些消费者虽然有这种意识,但是有时候又难免受商家优惠券的诱惑而放弃索要发票。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都给纳税人以有机可乘。当然还有一部分原因则是由于相关税收管理制度并不完备,因而导致核算缺乏相关依据的支持和漏洞的出现,这些都导致了会计并不能够准确得知营业额。这些现象都加大了国家查证企业收入申报额的困难,从而也出现了税款增收不真实不细化的问题。2.2企业原料采购发票难取得。餐饮业的经营方式多样,而且由于地区的不同其所运作的方式也有所区别。餐饮业主要是需要对原料进行加工和处理,而其所需要的原料则主要包括粮油、蔬菜和相关的调味品。一部分企业对于原料的采购主要是在当地市场,而有一部分较为大型的餐饮企业则是与原料生产商进行合作。由于其经营方式与规模有所不同,因而其进行原料购买的渠道也是多种多样的。这就会导致一些小型的供应商没有专业的正规发票,而仅仅是以手写的方式进行记录和管理。这样就会导致对于原料的进项税额并不能够抵扣或者是避免税目的重复征收。况且一直以来在餐饮业当中都是在征收营业税,这也使得许多商家和管理者并没有进行发票管理的意识和实践,从而就使得对于增值税的征收出现了一些问题,并不能够真正符合时代的发展和要求。

三、餐饮业“营改增”后税收筹划

1.低税率路径选择。从我国目前餐饮业的税负来看,其包括的内容比较多、组成较为复杂,可以说在整个营业额度当中占据了百分之十上下。因而就可以通过低税率的方式来对餐饮业进行管理。因而在进行管理的时候就可以按照国家经济发展的着重点和行业分类来对税率进行安排。比如对于小规模的餐饮业就可以将其税率设置为百分之三左右,而对正餐以及其他同类的行业则可以设置为百分之十一左右,对于那些冷饮和快餐方面则可以设置为百分之十一左右。这种根据其规模和类型不同来进行的税率设置能够方面国家对于税收的管理和征收,同时也能够优化餐饮业的发展结构和整个餐饮行业的发展。2.征管政策的路径选择。2.1加强对餐饮业税源的监督与控制。餐饮业的经营形式和规模多种多样,因而在进行征管政策管理和确定的时候就需要根据区域的不同或者是类型来对其进行灵活性的变更。而且在进行差异性管理的时候就需要综合考虑到餐饮店的经营规模、复杂程度和税收的税率安排来对其经营层次性的安排。当然在这个过程当中也可以明确一些奖惩的政策,对于那些如实纳税者进行名誉褒奖或者是现今的奖励,这样就能够在整个行业当中确立起典范,有利于真实纳税的实现。当然对于那些进行虚假纳税的行为则应当进行抵制,也可以对餐饮行业进行定期的检查,这样能够更好的督促他们进行纳税,也才能够真正加强对餐饮业税源的控制。2.2规范餐饮业的发票管理。发票是餐饮行业和相关企业纳税的主要凭证之一,因而在进行营改增之后国家对于其发票的管理也有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国家应当加大对人们消费后索要发票的行为进行鼓励和宣传,在社会当中形成全民监督的氛围。当然对于那些伪造发票或者是兜售发票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与惩处,这样才能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此外,由于餐饮店的资质与等级会直接影响到其营业额,因而国家也可以将是否如实积极纳税作为评级的一个参考点,这样也才能够增强他们对于发票管理的重视。

四、结语

本文是基于我对今年五月份国家开始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相关规定的了解展开,在文章当中我首先对其概念进行了论述。之后又从餐饮业“营改增”后的征税对象与税目划分的难点和餐饮业“营改增”后的税收征管难点两点进行了餐饮业“营改增”的税制安排难点探讨。最后则又从低税率路径选择和征管政策的路径选择说明了餐饮业“营改增”后税收筹划。然而宥于个人知识水平的限制,在文章当中我并未能够对其进行全面详尽的分析和论述,仅希望能够起到一些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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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将20__年确定为“征管基础年”,着力做实、做强征管基础管理。

一是对大集中征管信息系统中的垃圾数据进行全面清理。对已经录入大集中系统的垃圾数据逐个单位进行梳理鉴别,对拟删除数据项目逐条进行登记,分级签字明确责任,再由征管处汇总上报省局运维组统一进行维护处理。对新录入的各项数据制定统一规范标准、考核办法,对新产生的垃圾、错误数据一律实行责任追究,努力从源头上杜绝垃圾数据的产生。对可能产生垃圾数据工作环节的岗位人员,如税务登记岗、纳税申报录岗、后台数据管理岗等人员,集中进行录入数据规范标准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二是规范基础管理的标准、程序和权限。“没有建立统一标准、操作随意性大”,导致当前个体工商户定额税负相对偏低,不同地段的定额差距较大。6月开始,该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定额典型调查,拿出全市统一执行的分级定额标准,统一定额税负。在欠税管理方面,将进一步规范欠税管理行为,明确呆账税金认定、死欠税金和核销流程;加强对日常欠税的管理,对误申报形成的虚假欠税信息及时进行作废处理,对真实欠税信息及时进行催报催缴,严格控制新欠,努力清理陈欠;严格落实欠税公告制度,扩大纳税人因其欠税造成的负面影响,督促纳税人及时清缴所欠税款。在非正常户管理方面,将进一步规范认定、解除程序,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压缩非正常户比例;对违规虚假认定非正常户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系统内外基础数据的真实、规范、统一。在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方面,严格审批权限,确保各基层单位不得变相进行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操作。市局正在拟定《个体工商业户定额管理办法》、《欠税管理办法》、《非正常户管理办法》和《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管理办法》等四项制度。

三是加快企业定额征收方式调整步伐。市纳税额5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为826户,虽然仅占全市14989户查账征收企业的5.51%,但缴纳税款占全市企业纳税人缴纳税款的85.79%。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年纳税额元以下的6219户企业纳税人占企业纳税人总数的41.49%,其所缴纳税款仅占全市企业纳税人缴纳税款的0.09%。再对照去年全市个体工商业户户均定额2869元,表明全市41.49%的企业纳税人的税负水平低于个体工商业户的平均税负。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市局将对年缴纳税款元以下的查账征收企业会同国税部门对这些企业推行联合定额,以解决个体、企业税负倒挂现象,公平不同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水平。

四是深化大集中征管信息系统应用。为实现大集中征管信息系统从“上得去、行得稳”向“用得好”转变,市局将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认真组织“大集中征管信息系统操作应用技能大练兵”活动,计划组织30场系统操作业务培训,推行“大集中征管信息系统考试上岗认证管理制度”,所有一线地税干部必须参加岗前资格认证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能上岗,从而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操作征管信息系统的能力和水平,为“信息管税”的深入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五是着力提高一线征管干部的执行力。地税干部特别是一线征管干部的执行力,是征管工作的“生命线”。为提高征管执行力上,该局将坚持过程监控、绩效考核、过错追究“四管齐下”。过程监控上,出台了《20__年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按月《征管质效督察通报暨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情况通报》,对全市征管状况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并对申报率、入库率、未申报情况、欠税情况等风险指标按县(分)局、基层分局、税收管理员三个层级进行全面通报排名。过错追究上,严格落实《征管质效督察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征管质效月度督察,督查报告,规定各单位必须将过错事项分解到具体执法岗位和人员,并依照规定实施经济惩戒、行政处理,确保过必究、错必罚。绩效考核上,把各项征管指标全面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通过按月考核按季兑现的方式对县局、市局各分局进行考核、排名、通报,拉开单位之间的奖惩差距,拉大员工之间的绩效共差距,并实行末位问责等措施,彻底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弊端。

二、深化征管改革,全面构建专业管理机制

为适应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要求,市局积极借鉴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手段,对现行管理模式进行改革。

一是探索建立专门的数据分析利用机构,进一步扩大对信息的利用效果。数据分析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通过对内外部数据的采集、信息比对和风险测算,识别、分析、生成并风险信息,以工作流的形式分别推送到市局各处室,各个处室根据上传数据产生的工作疑点拿出具体贯彻实施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市局将对每条需要整改的反馈信息进行跟踪管理,定期进行公示。

二是创新征管模式,全面推

行专业化的分类管理。该局确立了“重点税源以税源监控为重点,一般税源以流程管理为抓手,零散税源以社会管理为载体”的征管工作思路。在具体工作中,将把实际入库税款5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确定为重点税源户,以征管信息系统现有的税源数据资源为基础,建立重点税源信息数据库;建立重点税源管理数据指标分析和税源分析的数据模型,对重点税源实现动态监控;出台相关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明确、落实重点税源税收管理员工作标准,强化对重点税源的日常管理。对于一般税源,将按照“以管事为主”的原则,把以往的纵向管理转变为横向的流程控制,实现“事前能预警、事中能监控、事后能监督”;按照管理所要经过的内部岗位流程,对整个税收业务进行梳理和整合,化繁就简,寻求最短路径、最少环节、最简程序、最优方案,形成环环相扣的流水线式的管理方式。就零散税源而言,该局将在8月底之前将完成政府综合治税平台的开发搭建工作,把所有部门与税基有直接关系或间接关系的数据、信息全部纳入政府综合平台;进一步扩大委托代征面,对市区门面房出租、集贸市场、店中店等税源不大但纳税人相对集中的区域,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协议,实行委托代征。三是全面提升纳税评估的质量和水平。围绕“强化一个力度,创新一种方式,提高一个素质”的思路,扎实做好日常纳税评估工作。强化一个力度。在各分局选调素质好、业务精、有较强敬业精神的同志组建专职评估部门,日常由分局管理,但由市局依据年度评估计划统一组织实施评估工作,既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佳组合,又能大幅度提高纳税评估的质量和水平。创新一种方式。每次评估前组织人员预先对企业内外信息进行比对、查阅,分析研究可能存在的偷税问题,最终筛选出纳税评估对象。评估中,市局将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评估终结后,将组织相关部门把评估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和分析,以发挥“评估一片,巩固一方”的目的。强化一个素质。利用各种时机组织纳税评估干部进行业务学习、开展岗位练兵,并根据不同时期纳税评估的重点和内容来具体确定业务学习的科目。同时,将按季组织纳税评估业务研讨会、辩论会、业务讲座等,及时解决纳税评估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从而有效促进纳税评估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

三、强化税源控管,全面发挥以管促收作用

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最终将体现在组织收入上,而强化税源控管是发挥以管促收作用的最关键环节。近期市局将以餐饮、ktv、医药零售、网吧等四个行业税源管理的精细化为突破口,努力带动征管质量的全面提升。

一是餐饮行业。在市区根据不同地段按大、中、小规模各选取不少于10户餐饮业纳税人,由市局抽调人员在中午、晚上进驻其营业现场进行至少3天的实地调查,了解就餐桌数、营业额等经营状况,推算其平均每桌、每天营业额,以此作为核定餐饮业税收的基础和依据。根据测算结果,结合经营地段、面积、容客量、发票用量等信息,确定市区餐饮行业定额核定统一标准。

二是ktv行业。在市区不同地段分别选取典型性的ktv企业各3户,由市局统一组织人员在晚间进驻调查,了解包间使用情况和营业额,推算出每天、每包间的平均营业额。根据推算结果,结合经营位置、面积、消费档次、发票用量等信息,逐一重新核定ktv企业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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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税收入实现了“三增长”。一是地税总收入较去年同比增加756.95万元,增长17.99%;二是省级收入较去年同比增加603.57万元,增长了76.22%;三是县级收入较去年同比增加25.22万元,增长了1.18%。

(二)收入实现了均衡入库。1-3月,我局入库税收和基金附加收入5164.59万元,完成市局年度奋斗目标任务的27.25%,超时间进度2.25个百分点;完成县府年计划28.85%,超时间进度3.85个百分点。

(三)主体税种增收突出。1-3月税收增收主要集中在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四个税种共增收1649.80万元,对税收增量的贡献率达到227.20%。对税收入库的增长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其主体地位尤为明显,成为了拉动本季税收增长的主要因素。

(四)各单位组织收入入库发展平衡。2006年1-3月份城区四个直属单位(太和、直属、直属二所、稽查)共征收入库地税收入4726.6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26.09%,超平均进度1.09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比增长了93.94%,占地税收入总入库数的91.52%;11个基层所1-3月共征收入库地税收入437.9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39.07%,超平均进度14.07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比增长了308.72%,占地税收入总入库数的8.48%。总的来看,本季税收收入协调增长的态势明显,税收收入完成进度情况处于良好态势,城区和基层所税收收入均超额完成了本季收入任务。

(五)重点企业税收入库进度不均衡。1-3月,我县四大集团税收入库与去年同期比呈现出一增三减的格局,重点企业税收入库进度不均衡。其中:美丰公司入库1387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增加474万元;沱牌公司入库61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减少689万元;明珠公司入库181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减少252万元;银华公司入库60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

(六)单个税种呈现“八增四减”态势。按与去年同比口径,一季度增加的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维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八个税种,同比增加1709.6万元,减少的有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四个税种,同比减少1020.02万元。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我们抓住全县加快丘区示范县建设的有利形势,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进一步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积极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税务稽查,促进了一季度税收的稳定增长。

(一)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认真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一是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落实,完善税收任务下达办法,更具科学性。及时分解落实年度工作目标,与各单位签订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二是强化任务意识,建立健全局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和各征收单位的分片包干工作制,加强督导力度,确保完成奋斗目标任务;三是重新修订《射洪县地税系统季度(办年)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对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实行逗硬考核。

(二)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等税收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税收管理。县局成立了专门负责房地产税收征管的直属税务二所,对该所配了所长、两名副所长和纪检监察员,切实加强领导。自年初成立以来,实施房地产税收“四个一”管理效果明显,一季度,该所征收入库房地产税收1208万元,比去年同期入库数397万元增加811万元,增长2倍;二是加大服务业税收日管力度。一季度充分把握春节期间“假日经济”的有利时机,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等的有效监控,1-3月入库服务业税收234.59万元,同比增收34.26万元,增幅达17.10%;三是做好200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和管户建档建卡工作,全面落实了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了税收管理员下户巡查巡访制度,有效实施了税源监控。

(三)以深化机关效能革命为契机,做好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相关工作。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工作,对内部设置、岗责体系、工作流程作了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印发了《质量手册》和《工作规程》并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切实开展效能革命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效能革命工作的实施意见》(射地税发〔2006〕30号)并认真组织实施,开展了明查暗访,对未按规定着装的6位职工进行了通报并扣发了奖金,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及时召开了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与各单位和个人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二是严格执行领导职务任期制,逗硬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全面落实《遂宁市地税系统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选拔任用部分领导走上领导岗位,干部选拔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三是开展学习活动,把遵守、贯彻、维护作为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符合税收工作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季度,全局未发生一起违风党纪的人和事。

三、二季度工作要求

一季度全县地税形势较好,为完成半年收入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税收形势我们不能乐观,按市局年奋斗目标的任务要求,1-6月需完成各项税收任务9475万元。其中:工商税(含契税、耕地占用税)6475万元,企业所得税2700万元,基金附加300万元。要完成二季度的收入任务,特别是要完成县级收入任务,我们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务必引起大家高度重视。二季度,我们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同志今年3月4日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逸为耻。“八荣八耻”概括精辟,内涵深邃,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树起了新的标杆。作为地税系统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同志的这一重要指示,当务之急就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内涵,结合税收工作特点,树立正确的税收荣辱观,树立“以热爱地税为荣,以损害地税为耻”思想:一是要为纳税人服好务,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二是要在日常生活中遵循基本准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做个好公民;三是要讲科学,学业务,懂荣辱,做个合格的好税官。

(二)围绕组织收入的中心,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实现“双过半”目标。一是继续强化收入目标责任管理,逗硬实施月份收入考核,充分运用考核激励机制挖掘征管工作效能;二是进一步强化任务意识,继续实行局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和各征收单位的分片包干工作制,加强督导力度,确保完成奋斗目标任务;三是继续深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确保房地产税收收入的稳步持续增长;四是加大各项基金附加征收入库力度,务必实现均衡入库;五是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发挥稽查和日常检查的职能作用,防止欠税,增加收入。

(三)开展发票、税票专项检查,加强税收票证管理。一是组织开展税收票证大检查。按照市局安排重点对2005年所填开的税票进行大检查,2006年严禁手工填开税票。二是开展发票稽核工作。加大对发票领用金额与所交税款之间的核查力度,对重点税源企业、建安项目、货运发票实施联查,防范和整治“头大尾小”。三是严格免税发票管理,做好下岗职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审查,制定和落实享受免税发票额度的政策界限,避免个别人钻政策空子导致税收流失。

(四)规范内部行政管理,做好政务事务财务工作。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会议、接待和公文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督查督办和目标考核工作,进一步做好安全消防、保密保卫工作和做好卫生绿化等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基层经费开支严格执行送监察室审核制度,切实做到财务管理有章可循。要规范工会活动方式和形式,机关和基层单位原则上不到县外开展工作活动、党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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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意义上,税收管理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着信息而展开,无论是对外的征收管理,还是内部的动态管理,都需要获取和利用信息。税收征管的关键就是要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以现代大企业为例,大企业下属公司多且分散,与当前税务机关相对固化的属地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矛盾,在管理契合度上越来越不匹配,即企业总部主管税务部门与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之间存在“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的现象。

王进说,“这就需要落实税务属地管理、税收稽查、税务评估,找好平衡点,利用信息化带着目标查问题。”

相比于其他税种,非居民企业税收更大程度依赖于全面、及时掌握企业的涉税信息。一旦相关款项汇出境外,追缴将十分困难。

菏泽国税通过与外汇管理局、发改委、商务局、经信委、科技局等单位的涉税信息交流,掌握了全市企业对外支付的情况,对有非居民税收潜力企业更实行靶向定位。从外资比例、投资国别、利用外资规模、有无股权变更、是否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是否接收国外劳务、是否申请优惠等方面层层进行筛选分析,确定管理靶位。

通过将企业对外支付信息与征管信息相比对,开展初步风险识别,迅速锁定企业税收风险疑点。经筛查,山东省某公司2014年未进行税务备案直接偿还国外银行利息331万美元。仅菏泽市巨野县就增加了14户企业纳入非居民税收管理台账,2014年以来累计组织非居民税收3700余万元。

如此,大数据只是略显身手。

“过去用票管税,用经济管税,今后要用信息管税。未来账目更复杂,更需要大数据的支撑。大数据不仅仅是税务信息,还包括社会信息、银行信息、海关信息、外汇管理信息、工商信息等各种信息,大数据应用是现代税收管理的必然趋势,是未来的发展方向。”王进对记者说。

挖掘数据价值,强化税收风险管理

大数据应用的关键是让数据说话,将海量数据资源中潜在的价值挖掘出来。

对于数据的挖掘利用,菏泽国税局建立了跨级别、跨行业、跨税种的多重立体化风险管理系统,并已实现信息采集、分析识别、筛选排序、应对处理、监督评价、查管互动的闭环式、全流程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转。

建立三级风险管理机制。针对税收风险,菏泽各市县国税局成立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风险管理专职部门,从3个级别设立了风险分析评估岗位,全系统风险管理岗位人员占比达40%。建立“市局聚焦风险开展分析、县区局按图索骥查找不足、分局持续落实整改”税收征管基础立体化防控机制,市局连续3年统一自税收征管系统抽取海量征管信息,设定风险预警指标,清分疑点纳税人,定期税务登记、普通发票代开、欠税管理、个体税收等风险监控报告,下发至县以下国税局,开展普查性风险分析调查。

通过持续的基础分析,推动征管质效不断攀升,如:今年通过对普通发票代开信息分析,发起评估提醒任务164户,清理漏征漏管82户、假注销2户,不达点户调为达点户2户,发现并移交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小规模企业58户。同时促进国税部门管户数大幅提升,今年上半年全市国税管辖税务登记户数达73389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5298户,增幅达26.33%。

借助系统平台建立税种预警风险体系。以税收风险管理系统为主要平台,菏泽各级国税部门不断挖掘和深化系统功能,全面提取纳税申报信息,完善预警分析指标,开展风险应对处理。目前系统已汇集了157个分税种预警指标,系统定期自动将企业申报信息与预警指标参数比对,分别红、黄、蓝三级预警信息,根据风险级别分别开展纳税评估和风险提醒,堵漏增收效能日益提升。今年1-7月份,全系统共对306户企业实施纳税评估,增加税收4642.22万元,户均增加税收15.22万元,户均入库增幅达160.17%。

对重点行业的专项信息加强分析,例如,今年6月中旬起,国地税联合开展以加油站、商业门市、餐饮业纳税人为重点的税收专项整治。自市经信委采集了836户加油站基础信息,协调省内部分市局和外省邻县国税局获取加油站进货数据,抽取市内企业成品油批发信息,清分发票验旧金额连续3个月超过定额20%疑点信息等,深入开展行业税收风险分析。截至7月底,清理未办证户2248户,调高定额780户,月增定税额62.82万元,查补入库税款335.9万元。国地税联合发现14户代开发票疑点,涉及开票金额8000余万元,对6户纳税人已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开展重点行业风险事项评估。为提高风险管理质效,按照“统一分析、典型解剖、专项评估、形成模板”的思路和方法,确定重点风险事项开展专项评估。市局综合筛选确定了增值税、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的14个重点风险点共138户疑点纳税人,采取市县联合、国地税联合方式于今年6月至9月集中开展专项评估。目前已评估入库税收359万元。对部分规模行业组织开展日常分析评估,截至7月底,60户纺织企业评估补税99.58万元,42户木材加工企业补税158.27万元,18户化工企业补税323.49万元,10户混凝土制品企业补税827.76万元,行业税收评估成果显著。全市已建有92个细分行业的315个产品或行业税源监控模板,成为分析评估和税源监控的重要抓手。

大数据已在国税风险管理中大行其道。

推进综合治税,拓展风险管理领域

为积极适应税制改革、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形势要求,菏泽市国税局切实转变税收管理理念,将税收征管融入社会管理体系,致力拓展涉税信息交换,固化规范与政府部门的信息交换机制,找准风险防控突破口,提升风险分析和应对质效。

完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针对“营改增”和税收风险管理需求,市国税局积极向市政府提请完善社会综合治税意见。市政府今年5月份印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建立了44个单位组成的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明确了42项涉税信息交换事项和各部门税收执法协助义务,制定了对政府部门和县区考核办法,推进完善了新常态下社会综合治税机制。今年上半年通过与外汇管理部门的涉税信息交换,及时发现股权转让和贷款利息信息,入库非居民企业所得税3.01亿元。

签署国地税联合办税协议。今年6月2日,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召开联合办税联席会议,签署了《菏泽市国税局菏泽市地税局联合办税意见》,确定就纳税服务、税源管理、风险管理、各税种管理、税收分析、税务检查等6个方面24项工作广泛开展联合办税。目前在联合开展纳税服务、联合开展专项评估、联合开展区域整治等事项上合作不断深化,大大提升了征管服务效率。如:通过共享双方内部税务登记信息,发现单方认定非正户、注销户疑点信息1000余条。

积极融入社会征信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将对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环境产生深远影响。而税收大数据将对纳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纳税企业税收贡献,对企业信誉行为进行预警、监督、处罚和奖励等提供科学管理依据。

今年6月25日,市国税局与市地税局、环保局、工商管理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达成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将纳税信用等级和欠税纳税人信息纳入菏泽市社会征信系统,以有效提升纳税遵从度,实现以新型信用评级服务经济发展,真正加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

篇9

新一轮征管改革前的税收征管状况,有五大问题未从根本上解决:

1、难以有效地遏制税收流失现象。缺乏严密的税源监控体系,征管基础管理、单项税种和行业税收管理未到位,税收执行“失之于软、失之于宽”。

2、难以有效地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缺乏统一的纳税服务质量标准和规范的纳税服务工作流程,岗责不明晰,税收征管“便利于纳税人的原则”未充分体现。

3、难以有效地降低征纳双方成本。受制于经费等原因,信息化建设滞后,缺乏统一的专业化、信息化平台,大量的低效的重复劳动,造成征管效率不高。

4、难以杜绝执法随意性的产生。缺乏统一的征管监督制约机制,日管中手续不全、程序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

5、难以解决干部队伍素质不适应新时期征管改革的发展需要。缺乏既熟练征管业务,又精通计算机、法律等其他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以上问题归结起来,是当时的税收征管仍停留在以手工操作为主的“粗放型”管理阶段,在“粗放型”模式下的小改小革,只能解决局部的短时间的问题,很难适应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严重地阻碍地税事业的发展。深化征管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势在必行,迫在眉睫。2003年始,一场以信息化建设为重心,涉及全市地税系统方方面面的自身革命在我局全面启动。

二、征管改革中的主要做法

(一)以信息化建设为重心,全力推进上线,强化后续管理。

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一个网络、一个平台、四个系统”是提升地税征管水平的关键一步。在征管改革信息化建设进程中,我们经历了两个阶段:

1、圆满完成新征管软件上线试点。作为全省地税系统征管业务软件上线试点单位之一,我局从2004年2月18日开始全面启动征管业务软件上线工作,历时230天,全面完成了组织发动、基础准备、数据初始化、模拟试运行四个阶段的各项工作,共采集外部信息近1000万条,审核盖章300多万次,填制各种表格28万多份,采集、审核、录入纳税人信息41169户。2004年10月8日,我局开出了新征管软件正式运行后的第一张通用缴款书,税款顺利进入国库,标志着征管业务软件在我局试点运行成功。实现了征管信息由“分散型”向“大集中型”的转变,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法治化的现代化征管平台初具规模。

2、上线成功之后,进入到巩固、完善、深化信息化建设阶段性成果,强化后续管理阶段。一是全面推广应用征管业务软件。市局信息中心、业务部门及公司技术人员相互合作,完成了系统各个模块的功能测试和压力测试,为系统的稳定运行、信息的完整准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截至2006年8月底,全市纳入征管软件管理的纳税户有54374户,其中企业25565户,个体户28809户,进行网络批扣纳税的个体户21221户。依托信息化网络平台,南昌市局2004年、2005年税收收入分别为314169万元、377106万元,2006年1-8月为297177万元。

二是出台系统建设规划,稳步实施配套项目。通过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化管理。结合现有征管系统,制定了《个体工商户银税一体化管理办法》、《民主评议税负管理办法》、《发票双奖实施办法》、《多元化申报管理办法》等配套管理办法,出台了《南昌市地税局计算机保密与安全管理制度》等13项与信息化有关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岗责体系,统一规范了工作流程,顺利完成了从传统征收方式到新征管模式的过渡。

三是加强对网络监控和网络增值项目的建设和控管,保障网络安全。近两年,我局根据《江西省地税2003年-2007年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安排,完成了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评估方向包括:物理环境安全风险评估、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安全风险评估、应用安全风险评估、信息传输安全风险评估、病毒传播风险评估。通过部署防火墙、设置数字证书、加密等手段,结合我局网络安全域的划分,严格隔离内外网,将软件和网络环境调整到“风险最低”的状态。根据漏洞扫描工具对服务器及个人pc检测的分析报告,对漏洞机器进行升级、安装补丁。在广域网四级互联的基础上完成了网络安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部署。通过统一安装趋势防病毒软件,提供了对ip地址、端口的监控,提供了对常见攻击告警机制,确保了各区(县)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开通了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县)局四级联网的视频会议系统,提供了基于现有网络体系的远程会议、远程教育平台。通过部署监控设备,实现了对全市办税服务厅的远程监控,有效加强了对办税服务厅的监督和管理。

四是建立南昌地税网站,构建以政务信息网为骨干、覆盖全市的业务网络。2005年8月,南昌地税网站正式上线。网站定期对外最新的地税动态、政策法规、税讯等,方便纳税人查阅资料;组织业务骨干在线答疑,及时对纳税人的问题提供解答和建议;通过网站信箱,认真听取来自各个方面的工作意见和建议;通过网上稽查模块的投入使用,为纳税人提供了公开透明的稽查服务。地税网站的建立展示了地税的文化和形象、搭建了沟通税企的桥梁和纽带。截至2006年9月底。南昌地税网站已税收法制742条,优惠政策151条,办税指南37条,网站点击率达14842人次。同时,根据省局网络建设的规划,建立起以政务信息网为骨干、覆盖全市的计算机网络,多方面拓展信息化应用。在各县(区)局内部各自建立起局域网的基础上,实现了市局与省局、12个县(区)局、基层分局的广域网四级互连,方便了数据共享和数据传输,为征管业务平台的应用提供了媒介;实现了与党政信息网的互联,为今后的政务数据共享、统一规范信息化平台提供了渠道。

(二)以科学规范管理为依托,夯实征管基础,提升征管质量。

根据省局批复《南昌市地税系统新一轮征管改革方案》,针对南昌地税收入总量大,征管工作受关注面大,征管范围相对集中在城区,征管户数多,税源结构丰富等特点,我局在完善征管办法,改进征管手段,加强税源监控,创新税务稽查等多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工作的重心是,以科学规范管理为依托,夯实征管基础,提升征管质量。

1、完善单项税种管理。一是克服政策性减收因素,加强“两业”管理。主要做法是:通过加强与房管、土地、建设和规划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摸清税源底数,及时掌握南昌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进度和完税情况,从而有效地进行信息化、精细化税源管理;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南昌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管理,加强税源监控;建立两级巡管巡查工作机制,明确税收管理员的工作权限、巡查方式、巡查内容,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全方位的跟踪管理;依托信息化网络,加大对房地产业税收的稽查、检查力度,通过税收征管平台的指标分析,以实地踩点、综合分析等方法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在对房地产业进行清算时,严格按照要求,以稽查部门为主,管理局为辅,全面展开清算工作,充分发挥合力,规范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秩序。今年截至8月底,我市房地产业入库8.02亿元,同比增长37.8%,建筑安装业入库5.27亿元,同比增长13.6%。“两业”的税收占全市地方收入比例高达44.7%。

二是强化餐饮、娱乐业税收管理。制订印发《南昌市饮食、娱乐业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餐饮、娱乐业的征收方式、方法,明确征管各部门职责;加大违法违规餐饮业的打击力度,分期分批对违规餐饮业进行查处,今年8月,我局对第一批查处的使用假发票的十三户餐饮、娱乐业在南昌日报上进行曝光;成立督导领导小组,加强对餐饮、娱乐业税收征管的督导;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餐饮、娱乐业税收征管问题抓细、抓实。今年截至8月底,我市餐饮业营业税共征收5262万元,按可比口径比去年同期增长18.2%。

2、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及时跟踪重点税源,扩大对重点税源的监控面,制定了重点税源监控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按月收集整理、汇总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缴纳情况及有关财务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尤其是对全市地税收入增收或减收100万元以上的100户重点工程及重点企业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收入执行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全市重点税源摸底监控及调研工作,对重点税源增减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及时发现征管中的薄弱环节。

3、强化发票管理。大力推行有奖发票,加大对不规范使用发票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发票和假发票。专门成立了发票举报中心,受理对南昌市地税局所辖范围内所有发票违章行为的举报、查处和处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违法使用发票行动。共检查400户(其中查出有问题的户134户)。共查获各类违法发票(收据)9542份,填用金额达213万元。其中假发票1079份、倒买、倒卖假发票2104份、重复使用发票663份、收款收据4887份、转借发票730份、过期发票79份。有力打击了发票违法行为,维护了税法尊严。

4、推进稽查体制、稽查方式和稽查手段创新。完善稽查制度。制定了《稽查首查责任制》、《稽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操作办法》、《“阳光稽查”实施方案》、《征管质量分析反馈办法》、《稽查人才库管理实施办法》、《四县一区稽查业务竞赛办法》等制度,推行查前辅导、企业自查、按纳税信誉等级分类检查等稽查服务方式。推行能级管理。试点“以能定级、以级定岗、以岗定奖”的动态能级管理制度。大力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对建筑安装、医药购销、交通运输等行业进行重点检查,共立案件,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万元。

(三)以信息化应用为支撑,创新管理模式,促进税收增长。

近年来,我局将信息化建设成果广泛应用于税收征管领域,对二手房交易税收管理、车船使用税代征等进行项目技术规划,参与税收征管业务的信息规范流程设计、网络规划建设和有关软件开发,实现了税收征管与科技的完美组合,有效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增长。

1、开展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化系统试点工作,促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近年1月,总局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在我局正式上线试点运行。通过信息化管理,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和扣缴义务人扣缴情况进行比对,加强控管,堵塞漏洞,促进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完善了代扣代缴工作。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试点用户达到1063户,通过该系统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113.6余万元,全市共有15.4万多名纳税人纳入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管理。征收入库个人所得税4.28亿元,同比增长10.4%,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入库2.73亿元,在费用扣除标准提高的情况下,仍增长4.2%。

2、开发车船使用税代征系统,全面实施车船使用税源泉控管。车船使用牌照税涉及面广,对税务机关来说征管难度大。同时,随着车船数量的不断增加,车船使用牌照税又是日益增长的税种。我局将车船使用牌照税的征管作为突破口,创新征管理念,探索新的征管方法。积极寻求政府部门协调、支持、配合,要求公安交管部门在管理车辆年检手续时必须“先税后检”。并开发了南昌市车船使用税代征系统。本系统由车管信息系统、征税中间库、地税征收软件、车船税信息软件和车船税信息库组成。其中地税征收软件使用现有的江西地税综合征管系统,包括:在车管所“机动车登记系统”现有基础上加入完税控制功能,简称车辆完税控制系统;征税中间库;车船税信息软件;车船税信息库;历史数据导库。地税综合征管软件负责税票发放及缴销、税票打印、税票补录、汇总、入库。车船税信息软件接收车管所的车管数据,并将该数据存入车船使用税数据库,将完税后的车辆信息存入税征中间库。车管信息系统通过从税征中间库中读入完税信息后,确认该车已缴纳相关税收后才能进行后续处理。同时,建立税务系统内网及市局集中数据库、中间数据库,通过防火墙和安全网闸连接公安系统网络,实施业务控制。从9月份开始,我局在市区设立的4个车船使用税征收点已正式投入运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核发新购机动车辆牌证、办理车辆定期检验、转移、变更登记时,先查验完税情况,对没有缴纳车船使用和牌照税或没有办理免税审批手续的,通知其道车船使用和牌照税征收窗口缴纳税款或主管的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后,再办理有关车辆业务手续。车船使用税代征系统的开发使用,极大地促进我市车船使用税收入的增长。

3、有序推进二手房税收征管。在南昌市房产交易大厅设立征收窗口,建立由契税为总把手,地税局办理征免营业税手续并开具发票,房管局见发票发放房产证的先税后证的管理模式。

4、进一步加强地税机关代收费管理工作。随着地税机关代收费项目逐渐增加,工作量不断加大,为进一步规范地税机关代有关部门收取各项基金、费的管理工作,我局加强与市残联等各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范围和权力义务,统一全市地税机关代收费工作流程。目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代收费工作进展非常顺利。2005年共代征入库残保金1500万元,占全省总收入的50%。2006年至8月底,全市已代征入库残保金2197万元,代征工会经费500多万元。

(四)以“三个服务”理念为基石,优化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创业。

1、完善“一窗式”服务体系建设。实行以纳税人为中心的“一窗式”服务。具体做法是:一是前移涉税申请受理。将税务登记、征收方式认定、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领购、延期申报审批、减免税申请等所有涉税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变“多头申请”为“一窗受理”,统一实行“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一窗式”流程,纳税人可选择上门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和划卡纳税等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二是整合窗口服务功能。对办税环节实行电脑全程监控,在每个办税服务厅设立“一窗多能”的涉税服务窗口若干个,综合服务窗口和发票发放窗口各一个。对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领购等事项,即时受理,当场办结;对纳税咨询、纳税辅导,实行首问责任制、首问终结制;对税务登记、减免申请等申请审批事项,即时受理,限时办结。三是提供预约服务。对发票领购量大的,可电话预约,窗口事先按纳税人要求的发票种类、金额准备好发票,并将发票号码锁定,纳税人购领时可立即领票。彻底解决了用票大户等候时间长的问题,大大缓解了征收高峰期的窗口压力。

2、全面推行多样化、人性化、透明化的办税服务。完善了“延时服务”、“限时办结”、“首问负责”、“查前告知”、“稽查准入”等各项便民制度,办税服务厅全部实行双休日正常到岗,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逐步实现了“办税服务零距离,办税程序零障碍,办税质量零差错,办税对象零投诉,规定之外零收费”。

3、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支持全民创业。全面树立税收经济观,严格执行好税收优惠政策,全力为开放型经济服务。一是认真落实省局有关精神,制定并实施南昌市地税局《支持和服务“科学发展、和谐创业、快速崛起”50条新举措》。二是确保国家各项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三是在办税服务厅开通下岗再就业绿色通道,精简办税程序,增强创业积极性;进行政策咨询和辅导,发放涉税资料,提供涉税帮助,增强创业软环境吸引力。截至8月底,在执行下岗再就业减免政策上,享受下岗税收优惠政策的个体户为6948户,吸纳下岗失业人员1492人,减免税款460.56万元;享受下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82户,吸纳下岗失业人员654人,减免税款819.20万元;因提高起征点而享受政策的下岗个体户443户,免征税款达269.44万元。

三、征管改革成效

——“三个转变”:实现了税收理念由“执法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转变;实现了征管信息由“分散型”向“大集中型”的转变;实现了服务方式由文明用语、热情周到等浅层次服务向多元化服务、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降低办税成本等深层次的转变。

——“四个变革”:实现了组织体系的变革。管理机构纵向重新分布、服务机构呈现扁平化;实现了管理方式的变革。税收管理能力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提高;实现了工作方式的变革。地税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变革。实现了“一窗式”、“一站式”对外服务。

——“六个提高”:实现了依法治税效能和执法效能的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的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税收效益的大幅度提高。2005年全市地方税收入库37.7亿元,增长20%,完成年度税收计划的105%,占全省地税收入总量的28.4%,占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重的64.7%。今年1至8月,全市地方税收收入累计完成29.72亿元,同比增收4.23亿元,增长16.6%。完成省地税局下达税收计划的69.6%,完成市政府下达税收计划的65.9%,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奋斗目标的64.3%。

四、征管改革实践中的体会

实践证明:新一轮征管改革是地税部门提升依法治税水平,保持地税收入稳定增长的有效载体,应该坚定不移地巩固、完善、创新、提高。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抓好征管改革的前提。通过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新一轮征管改革,是建立有效的税源监控体系,减少收入流失,实现地税收入稳定增长的紧迫要求;是建立优质的纳税服务体系,降低纳税成本,营造良好区域税收环境的必要途径;是建立严密的执法监督体系,规范税收执法,充分发挥地税职能作用的重大举措。

2、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省局的正确领导,是抓好征管改革的关键。实践证明,省局提炼出的“六个坚持”工作理念,是对新时期地税工作的准确定位,只有在征管改革中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六个坚持”,才能争取各级党政、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广泛支持,才能获得应有的社会地位。

3、凝聚干部奋发有为的精神,是抓好征管改革的基石。征管改革千头万绪,尤其是信息化建设,情况复杂,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必须发挥广大地税干部的聪明才智,凝聚干事业的激情,形成干事业的合力。

篇10

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行业分布情况如下(表略):

从上表不难看出,我市外商投资经济结构以制造业为主导,房地产、交通运输、电力、农林牧水渔业等行业并存。在我市已开业的1496户外商投资企业中,制造业占94%,制造业的税负情况如何,对我市外商投资企业整体税负构成直接的影响。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分行业税负情况见下表:

二、税收负担率情况分析

1.增值税税负分析

2003年全国增值税税负为4.30%,我市外商投资企业2003年增值税整体税负为4.3%。从表面上看,我市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增值税税收负担率与全国税负水平相当,但从行业情况来看,不同行业企业之间的增值税税负相差较大。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制造业的税负率为2.8%,低于总体税负率,主要原因是工业制造企业创造的增加值不高,这和我市的产业结构密切相关,大家都知道,我市主要以纺织、服装加工制造业为主,这些外商投资企业中有一部分是嫁接型企业,管理机构仍是原班人马,管理水平和核算水平较低,产品附加值低,产品质量、品种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基本常年处于零税负和负税负状态,靠重点大企业拖动。从税收上看,部分重点骨干企业高速增长,掩盖了中小企业发展缓慢效益低下的问题。如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年入库增值税11649万元,增值税税负率为8.9%,而年收入达到9767万元的永芳油脂有限公司,税负率为0.2%.

即便是同行业中,税负率也大相径庭.如我市增值税重点税源大户南通华能电厂,2003年入库增值税25765万元,增值税税负达到11.97%,而同属电力行业的天生港电厂年纳税额为7454万元,税负率为10.04%,就其原因,一方面,南通华能近几年通过加大投入,不断改造革新技术,降低能耗和成本费用,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提高了产品附加值,从而培植了税源.尽管最近由于原材料的涨价因素使得其税负率下降,但总体税负仍高于同行业其他厂家.而天生港电厂是原国有企业嫁接合作的老厂,设备老化,效能相对较低,税负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2.所得税税收负担率分析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是反映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效益的重要指标,我市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总体负税为9.63%,低于全省和全国的平均税负率。据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负为13%,我省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为10.5%。造成我市外资企业税负率较低的具体原因从行业分布来看,制造业和电力企业实纳税额35191.8万元,占总额的97.02%,其税负率分别为8.9%和11.8%,制造业的盈利企业最多,利润占比最大,盈利面也较高,这与我市的产业结构有关,我市主要以纺织、服装加工制造业为主,制造业盈利企业中大约有60%的企业属于纺织、服装制造业,这类企业已成为我市三资企业的中坚力量。此外,电力行业的盈利水平较高,8户电力企业的利润占比16.87%。这两个行业的的税负直接对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整体税负造成影响:

一是由于部分处于免税期制造业的免税额比重大,全市251户免税企业免征所得税27602.6万元,占全部减免所得税的52.89%。特别是部分投资规模大的制造业企业进入投资回报期,处于免税期,应纳税所得额和减免税额较大。如南通中远川崎公司、宝钢新日制钢公司、永兴多媒体公司应纳税所得额高达53037万元,免征所得税14320万元。二是我市最大的税源户醋纤(制造业)和华能公司(电力)追加投资部分单独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减免所得税5259万元;三是新办盈利企业多,且大部分属于制造企业,当年投产当年获利的86户企业中有78户企业处于免税期。而在制造业和电力企业中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醋纤、华能、天电和中集特种箱四大重点税源户,实纳税额20700万元,占总额的56.74%,其税负的增减变化,对我市所得税税负变化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上述企业要么追加投资单独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如醋纤、华能),要么享受减率优惠(如天电、华能),要么处于减半征收期(如中集特种箱),正因为他们的税负下降,使得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整体税负较全省乃至全国的税负低。但他们的税负相对而言是较为合理的。

值得关注的是,我市已开业外商投资企业中,批发零售业、住宿饮食业、交通运输业所得税负担率很低,餐饮业的亏损面最高,主要由于此类行业普遍不景气,加上同行业竞争激烈,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差等原因所致,仅南通三德大酒店有限公司亏损额就达420万元。交通运输业的销售亏损率最高,主要是由于长江三峡大坝的建成,三峡旅客运输业受冲击,南通利辉国际轮船有限公司亏损高达5271万元。

三、存在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觉得,我市外商投资企业整体税负相对合理,说明前阶段加强涉外税收征管,坚持依法治税初见成效。但通过分析,我们认为,由于受我市涉外企业产业结构影响,使得行业与行业之间、各行业内部税负差异较大,一些高新技术等资金密集型产业,由于外购固定资产比重大,所含增值税款不予抵扣,税负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同时一些以矿产品为生产资料的行业,增值税负明显高于平均水平,现行增值税税负分布不均,使得处于不同行业企业之间的竞争能力出现差别,影响了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另外,一些行业如外商投资交通运输、餐饮业流转税和所得税分属国地税两个税务部门征管,其盈利水平低于同行业水平,有可能存在税收征管的盲区,有待于国地税部门加强协调沟通。为此,为更好地体现公平税负原则,进一步管好税源,作为涉外税务管理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1.坚持以发展开放型经济为生命线,加速培植丰厚的税源

经济结构失衡是我市外向型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个深层次矛盾,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改变现状的主要手段。就我市目前经济现状而言,促使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主要途径,是加强对企业原有设备的更新和技术改造,增加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然而,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使得企业更新设备、改造技术和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增值税税负较高,建设这些项目的投资多于一般产业,投资成本增加,经营风险加大,影响了企业技术改造和投资的积极性,进而影响到经济结构的有效调整和优化。只有国家尽快实施增值税转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从税源结构分析,尽管我市涉外税收的逐年增加使2003年南通市财政收入突破100亿元,但我市的涉外税收收入也只相当于江南县区涉外税收的水平,主要原因是我市涉外经济总量的基数低,税源少,要想在较短时间内做大做强经济,提供充足丰裕的税源,最快捷最重要的发展战略选择是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一是要集中力量加快引进项目的开工投产。要使招商项目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必须集中力量加大协调搞好服务,争取项目早日开工投产,只有项目投产见效了,才能带来增值税、所得税的提速。二是要全力以赴提升招商引资的水平。要着力引进工业制造业、商贸流通业等产业项目,突出引进一批高新技术型、劳动密集型、产业链式型等税源丰厚的项目。作为税务部门,要保证各项鼓励经济结构、项目的税收优惠及时落实到位。

2.坚持以做强做大工业为核心,增强壮大主导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