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1 16:19:5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企业合同风险防控,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目前从核电企业商务合同部门的工作流程来看,主要有采购合同和总包合同两个合同管理种类,其中采购合同管理是针对核电企业所需的物项或服务所进行的活动,包括从提出采购需求开始一直到验收物项或服务为止的全部活动,包括外委服务、紧急采购、零星采购等合同管理。而总包合同管理是针对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报价、合同谈判、条款确认、合同执行等管理工作。核电企业归口商务合同部门作为合同管理主体,需要建立一套从前期准备、签署以及合同义务履行相对完整的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管控体系。
企业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偏差而导致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在日本福岛核事件发生后,国际核法律界正在反思国际核法律体系,国内也在推进《能源法》和《原子能法》的拟定和出台工作,核电企业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外部法律环境,从企业内部来说安全和质量控制将提升到一个新高度,要求核电企业将合同管理作为利润源之一。因此合同管理面临更多压力和风险,其中的合同法律风险包括交易主体的合格性、合同签订前法律风险(包括要约、承诺、承包商选择和控制、签订前的内控流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以及合同管理风险包括合同管理组织体系的风险、合同管理人力资源风险、合同管理制度风险、合同管理流程风险和合同信息管理的风险以及核电企业特有核法律风险。
为了做到对合同法律风险的有效防控,核电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经营性质和范围,与合同管理模式相匹配,建立分工明确的组织机构,做到从承包商选择开始到合同签订的过程文件逐渐审批,层层监督,建立科学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包括:一个核心:追求卓越的核安全文化和全员的法律意识;二个体系融合建设:合同法律风险管控与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融合建设;三个支柱:归口管理的合同管理部门建设、合理的合同管理流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四个屏障和四个“有”原则的落实;实体、个人、管理、组织屏障和有人负责、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监督;五个阶段风险管控:合同主体风险、合同内容合法性风险、合同签订风险、合同履行期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六个内外部力量推进持续提高;审计、效能监察、质保监查、廉洁建设、自我评估、对标管理。
编制实用性强的合同范本,从条款入手,将合同风险降到最低。按照合同类别特点编制参考合同范本,其条款应尽可能涵盖此类合同所要约束所有内容,合同条款尽最大可能严谨、周全,明确约定有关质量、数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违约责任、所有权转移、风险负担、争议和纠纷的解决等条款。参考合同文本初稿应该让企业法律顾问审查把关,待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从而做到合同条款的合理详尽、并能更好的维护甲乙双方权益,规避风险。
合同管理指的是合同的审批、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企业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所以企业物资采购中的合同管理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的重要工作,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契约关系。它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所以必须做好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下面我们分析一下如何对石化企业物资采购中的合同管理进行风险防控。
一、物资采购过程中合同管理存在法律风险
(一)合同签订过程中有多种情况导致合同无效。双方订立合同无法履约,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让企业走入困境。违背法律法规合同、合同签订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合同或者合同主体不合规、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规现象签订的合同均会导致合同无效,所以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规定解决争议的条款,这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二)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面临的风险可能是外部也可能是内部,合同双方因为支付能力和生活能力的降低或者合同当事人金融机构的关系恶化都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合同相对方也会受到影响。(三)合同履约过程中还可能因为合同欺诈导致法律风险,供应商如果依靠虚假证件参与投标,必须利用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相关法律条文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虚假投标要求其返还财产。对于合同标的金额重大、影响恶劣的事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追究欺诈者的刑事责任。
二、如何防范合同管理中法律风险
(一)物资采购标前控制
1.做好物资采购标前审批是防范合同管理风险的制度保障,物资采购需求计划提报后,采购管理人员一定要按照标的做好招标前的立项审批工作。按项目金额大小报各级领导,对采购方式、使用单位、供应商选取等情况逐级提报给领导,领导必须有签署意见。
2.在招标委托单提报时一定要附上法律合同文本,标书中中要明确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法律条文、明确技术要求,执行标准,对供应商资质进行严格筛选。要求供应商报价注明成本构成。报价单中报价必须注明是否含税、含运费、是否包括备件,包含多少备件等各种费用。
3.一定要严格审核供应商响应标书的情况。
4.防止最低价中标造成恶性竞争,物资采购正常的价格是买卖双方的相互尊重,如果忽视企业的合理利益诉求,无视招标结果产生的后续服务保修,势必造成企业购入低成本,低质量的产品,由于使用时间,后续服务无法保证,造成合同履约的拖拉、停止等现象的发生。
5.招标结果产生后,物资采购人员根据招标结果拟定采购合同后按照过程过程控制规定报相关领导及合同管理人员拟制、审批。同时注意提升物资采购人员的法律水平,进行有合同管理人员培训,防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二)一定要建立建全物资采购合同管理体系
1.成立专门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理不同于其它企业管理工作,职能上超越了其它管理工作,它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物资采购涉及大量财、物关系,如果合同定立过程中不严谨认真,会对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我们必须谨慎对等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同时物资企业在进行采购过程时也要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选用一批懂法律、懂管理并且有很强的自律性的才做为合同管理人员,随时防控企业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化解经营风险。
2.在石化企业内部建立建全法律事务机构,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严细认真的斟酌各条款的用词是否精准。成立合同管理部门来审核管理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合同的履行,用规范的法律合同条款来保证物资采购的有续进行。保护采购过程中不可预见性,防止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企业重大的合同一定要有企业法人或者法人委托人及法律部门参加谈判和起草、签定,并且对合同的改造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1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
目前,我国的施工企业在进行合同管理的工作时,普遍存在以下的法律问题。我们将这些问题进行具体的阐述。
1.1 物资采购合同
施工企业在进行多种物资的采购,这就难免会存在很多种物资合同。在实际的物资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其中存在很多不合体和不够明确的问题。例如:合同中对于合同的标的物没有给予明确的标明,物和设备的名称品种以及相关的规格都不能够得到明了的确定,很多当事人的签名也都不完备,个人信息和证件信息不符合等。很多合同中的条件和价款都没有得到具体的说明,物资设备的产品质量标准也不够明确[1],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也不明了。
1.2 分包的合同
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多施工企业常常会将一些工程进行分包,分包的形式有很多,其签订的分包合同也就非常重要。在实际的签订过程中,很多分包合同的签订不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有分包和总承包的施工单位根本就不签订分包合同。其中存在很多不合法的转包和分包,例如:分包的单位的资质不足,进行多次转包等[2],竣工的计价和结算等工作不够规范等。这些都造成了施工责任的不明、工程款的拖欠以及民工工资拖欠等诸多风险问题的发生。
1.3 担保合同
施工企业在进行合同的风险担保过程中,常常会涉及很大的资金,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造成很大的冲击和影响。我们将其细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合同内容不具备法律效力、高报的金额、项目等同实际情况不相符合,项目部随意地对外进行担保,合同双方的责任分担缺乏明确性等。
1.4 劳动合同
施工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施工单位与施工人员之间的合同问题。具体主要包括:短期的工程不签订雇用协议,或者一些相关的协议条款不够明确,相关的规范不合法,劳动合同中的条款不合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够明确,甚至存在霸王条款等诸多现象,合同的内容与我国的相关法律不能够有效地吻合等。
2 工程合同的风险阶段
2.1 合同的签订阶段
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主要的问题包括:签订前的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对相关的单位的资质状况、主体的资格以及经营的审核得不够到位。其次,合同中的基本条款不够全面,对合同的双方利益、责任和全款的划分也不够明确和合理,基本的条款内容不够完善,签订的内容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签订缺乏公平性和公正性,合同的签订存在很大的漏标和暗箱操作等位。
2.2 合同的履行阶段
施工合同的履行是双方对合同的中的相关内容给予保障和落实的重要基础,因此,这一个环节对于整个工程的建设来说非常重要。为此,双方的人员应该对此给予明确的落实与履行。但是在实际的践行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其中存在着很多的风险[3]。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对方履行的风险,主要是指业主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违约状况,但是施工单位没有做出及时的反应,最后导致施工企业相关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受到损害。其次,对于合同的履行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性,这主要是指,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能够对合同的执行和管理给予有效的控制,这就造成了施工合同的执行没有到位、不够规范,对各类合同文件和资料的管理效果也不好,从而严重地影响了合同的实际执行效果。
2.3 合同的终止阶段
纵观目前我国的施工合同的管理现状,很多施工企业都忽视了对合同中止后的风险防范控制,很多施工单位都会片面地认为合同的风险仅仅存在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阶段,针对于终止阶段合同对于企业就不会造成什么伤害和影响,这种思想是非常错误的。如果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的资料保管得不够到位或者不够严密,就很容易使得有关的合同中的义务被暴露出来,对国家的秘密和企业的秘密进行泄露严重的情况下[4],会造成很大的法律风险。
3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防控措施
3.1 完善相关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我们要想实现对合同的有效管理,首先,我们就应该建立完善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对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和充分的审查,对预期中的现状和合同条款的现状给予一一的检查,从而对其中不够明确、不合理以及不合法的内容条款给予纠正和协商修订,并且对条款内容给予补充和完善,这对于施工合同在订立、审批、会签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能够提高施工单位承包工程的资格门槛,能够严格地控制相关审核标准,从而有效地促进合同的法律效力。
3.2 有效地加强双方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为了有效地避免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过多的风险,我们就应该能够加强对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法律意识,使其能够充分地了解和学习有关的建筑工程的说法规法律和相关的制度政策,有效地确保工程合同的标准和内容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积极地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更好地保证建筑工程在施工合同中的条款内容的科学性以及严密性[5],这样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减少由于责任问题而造成的各类纠纷,保证施工企业的顺利建设和工程的实施,提高了工程合同的践行力。
3.3 加强对全过程的合同监管
有效地监管能够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相关的人员要将各种工作给予有效的保障和落实。施工企业要能够联合建设企业以及相关的主管部门对工程的施工现场给予有效的监管,针对施工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相关的人员要能够将实践与理论进行有效的结合,从而根据施工的建设进度对相关的合同的条款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这样才能够有效地保证合同条款的落实,从而完善相关的奖励措施和惩治的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对施工企业以及工程项目造成的重要影响。
3.4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
一、印章管理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企业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在煤炭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尤其是在因为合同争议引起的诉讼或者仲裁中,与煤炭企业有合同争议的一方,往往因为持有加盖煤炭企业公章或者合同章的合同,尽管煤炭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没有在合同上面签字,仍然要求煤炭企业履行合同甚至承担违约责任。实践经验表明,这种争议一旦发生,煤炭企业往往面临“囚徒的困境”:如果按照对方的要求履行合同,自身的利益将蒙受巨大损失;如果不按照对方的要求履行合同,对方提讼或者仲裁后,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一般都会根据民法、合同法“双方对格式合同的理解存在争议的,应该作出对格式合同的提供方不利的解释”这一原则,判令煤炭企业履行明显有利于对方的合同甚至承担违约责任。
可见,煤电企业必须加强对企业公章和合同章的管理。首先要建立健全以“专人管理、专人负责、用印前须如实请示、用印后须如实登记”为主要内容的公章或合同章管理制度;其次,严格执行合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强化执行,奖优罚劣,提高员工的执行力、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委托授权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长期以来,煤电企业在实施区域化扩张和推进多元化战略的过程中,在某些地区甚至某些行业设立了办事处、代办处甚至商,将一部分加盖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或者合同,提前发放。这些机构甚至个人的经营方式,缺乏煤电企业的分公司和子公司长期形成的程序性和规范性,在很大程度上带有委托授权的性质,加上办事处、代办处甚至商出于自身利益优先的惯性,在一定程度上给煤电企业带来表见行为、狭义无权等风险。这种风险与印章管理风险相比较,更具有不确定性、隐蔽性、潜伏性,防范与控制的难度更大。
因此,在公司治理结构日益规范化的形势下,煤电企业首先要逐步取消办事处、代办处甚至商的方式,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成立与公司总部同步治理、规范管理的分支机构;其次,按照“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加强对分支机构的规范和控制,最大限度地消除表见行为、狭义无权等行为。
三、合同签订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可见,煤电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如果对对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把关不严,很可能对合同的履行带来风险。具体来说,应该注意以下方面: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随着建设工程的快速发展使得对工程项目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合同进行防范措施的管理,很好的提高企业对成本的整体控制措施,来更好的适应市场的发展。
二、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1.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
按照风险防范控制的等级划分,合同管理风险可分为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可控风险是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通过实施规范化的流程管理,进行信用风险评价、履约风险评估、合同争议解决、合同解除管理等,最大限度地规避或降低风险。不可控风险是指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政治、政策、法律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因素影响,造成合同不能正常签订、履行。
2.内部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
按照风险防范控制的范围划分,合同管理的风险可分为内部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一般情况下,合同管理的客观风险受经济环境、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等制约和影响,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规避的。而合同管理的主观风险受内部和外部主观因素的影响,很多是可以规避的。内部管理风险是由于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流程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人员素质较低等因素,造成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或转移、解除过程中存在风险,这种风险可导致企业经营决策失误或带来巨大损失。外部环境风险是由于合同对方信用等级较低、不正当竞争以及财务状况不佳等因素,造成的蓄意欺诈或违约导致合同管理风险。
3.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
按照风险防范控制的责任划分,合同管理的风险可分为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直接管理风险是企业自身在直接参与合同管理全过程中,由于在合同评审、履约、变更或转移方面存在管理不规范、制度机制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等因素,给合同管理带来的直接风险。间接管理风险是企业自身在间接参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中,由于合同中的联合体成员、分包方及第三方等多方面原因,造成合同的履约、变更或转移、终止等方面存在的管理风险。
三、防范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对策
1.采用施工合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办法,减少合同中的漏洞。
大中型建设工程合同一般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为了预防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中的索赔,特意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技术顾问起草合同,一般质量较高,其中既隐含许多不利于承包人的风险责任条款,又有业主的反索赔的条款。因而要求施工企业的合同谈判人员策略上,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对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研究透彻,做到心中有数,切忌盲目接受业主的某种免责条款,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谈判显得尤为重要。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项目需要聘请律师为项目顾问,参与合同的起草、谈判等工作。
2.加强合同履行时的全过程动态管理
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进行管理,只是一个静态层面的管理,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时间长,产生的问题比较多,且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这就需要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整个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每一项工作,都要严格管理,妥善安排,记录清楚,手续齐全,否则会造成差错引起合同纠纷,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3.合理转移风险
对于预测到的合同风险,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时,采取双方合理分担的方法。由于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总是存在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关键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科学的索赔方法在于必须熟悉索赔业务,注意索赔策略和方法,严格按合同规定要求的程度提出索赔,把开展索赔工作变成为合理合法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
四、成本控制的意义
生产成本控制是实现企业经济管理的基础,即在生产成本形成过程中,对影响成本的各种因素进行限制和监督,及时发现与设定的目标成本之间的差异。采取纠正措施,将实际发生的损耗严格控制在目标成本的范围内,使产品的生产成本得以控制,为降低生产成本提供依据。
五、企业现场成本管理的措施
增强成本观念,实行全员成本控制
企业的一切成本控制活动应以现代成本效益理念作为指导思想,应从管理的高度去挖掘成本降低和获取效益的潜力。为了真正达到成本控制的目的,充分发挥每个部门和广大职工控制成本、降低成本的积极性,就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实行奖惩制度,按企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和成本管理要求,确定成本责任层次和责任单位,以及他们的责权利关系,开展班组经济核算,建立一个纵横的群众性成本控制组织。
2.完善成本预测与预算制度
(一)、加强成本预测
企业应从整体效益出发,以动态成本效益看待成本及其控制问题,从投入与产出的对比分析来看投入的必要性、合理性,以效益为中心进行成本的动态控制。销售部门在调查外部市场状况时,不能只针对市场当时的产品需求倾向。
(二)、合理预算成本
首先应当做好企业的产品生产计划,在这个计划中对于各种原材料、人工、机器设备的使用损耗等都应做好详细的分析,做出合理的预算,制定出一定的成本要素定额。加强对于成本控制的力度,严格按照成本预算进行生产,强化成本预算的约束性,促进成本水平的降低。
3.全面认识成本控制的内容
企业成本的内容和范围不应只局限于生产领域,成本控制应是全方位、全过程的。企业对其成本控制的对象不应当只局限于企业内部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同时应该对企业的采购与销售过程以及成本控制的影响进行充分的考虑。因此,企业成本控制的对象应当是产品整个寿命周期的成本,既包括生产过程又包括研究开发与设计,还必须考虑售后服务环节。既要重视与上游供应商的联系,也应重视与下游客户和经销商的联结。现代企业成本控制应包括影响成本变化的各个环节,渗透到企业的预测、决策、技术、销售等领域,向企业的各个环节扩展。只有把握好了所有过程的成本管理与控制,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确立竞争优势。
4.加强产品成本信息的管理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会计及其它信息资料的真实和可靠;要提高管理者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一方面要增强法制意识,另一方面还要增强道德自律意识,增强道德责任心和责任感,保持职业良知;另外要加强市场调查和信息反馈在成本控制中的应用。
5.严格控制销售和研发费用
在进行产品研发或者市场开拓之前,一定要做好准备工作,制定完整有效的计划。确定该项资金的投入是必要的、合理的。要确定一个合理的成本限额,在执行过程中确保成本不超支。企业的领导在加大研发费用的投入时,还要做好费用投入后的使用控制,不要只是单纯地加大了创新方面的投入,而忽略了它所能带来的效益。
六、结束语
只有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及企业的成本控制与成本的管理才能使得一个工程一个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二、施工企业风险防控和内控制度科学措施
(一)市场、低价中标风险防控和内控制度
第一,构建预测项目成本评估机制。当前施工行业竞争激烈,低价中标属于必然结果,这样对控制企业成本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因此,应当构建预测评估项目成本制度,加强预测与测算投标阶段成本,科学明确投标报价;对成本要素合理分析,按照项目的不同类型,采用报价不同的方法,防止由于不真实的投标成本控制形成废标、或者中标后污损合同等风险。第二,加强管控目标成本。项目中标之后,按照施工图纸、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资料制定项目施工预算控制金额,明确相关利益、项目目标成本。在管理目标成本时,应当确定项目的经营方法。第三,加强管控实际成本。低价中标促使企业缩小了盈利空间。因此,必须加强管理成本,构建跨职能队伍,利用价值研究法,分包目标成本嵌入项目成本、采购材料成本、优化设计施工组织对各个环节中的风险有效控制。
(二)结算、回款风险防控和内控制度
通过分析施工企业项目结算可知,很多项目竣工之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工程结算无法实行,造成无法及时锁定项目效益,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回收工程款,施工企业形成了极大的结算回款风险。主要成因是形成的市场风险,产生了不公平的合约,在合同中无法明确相关结算事宜;项目履约管理产生问题,无法符合结算条件等。施工企业应当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认真实行合同评审;构建有效的管理制度,为履约合同结算提供便利条件。
(三)项目索赔风险防控和内控制度
加强管理合同,对合同文本积极规范,在施工合同中对索赔方式、程序、时间等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确保合法以及充分进行索赔。构建评审合同机制,缔约中通过有关部门人员评审合同,评审达标后,才能签订合同。加强管理项目的履约,构建有关的内控制度。将施工中收集的各种证据程序积极固化,汇总有关的控制流程,在收集证据中促使企业产生强制机制,尤其是施工中的关键证据。
(四)财务风险防控和内控制度
其他风险集中表现为财务风险,施工企业重要资产为流动资产,存货与应收账款是流动资产,体现在施工企业财务报表中,在总资产中存货和应收账款所占比例较大,资产流动缓慢,具有极高的资产负债率。因此,施工企业应对流动资产加强流动性降低资金占用率,资金管理中对各业务部门加强联动,避免各个经营步骤可能对回收工程款造成的影响;企业在签约环境进行招投标时,重视调查客户的资信度,对支付资金实力积极评估,充分思考企业财务情况,判断企业承受资金能力,在企业资金流许可的情况下,发展业务,从根本上降低财务风险;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合同款项,确保合同质量,积极处理工程事项变更问题,获得书面材料;在工程竣工环节按照合同规定,准确提供竣工材料,对各项工程竣工问题实施跟踪,组织专人认真负责,采取科学方法,监督业主尽快结算。
(五)构建内控系统
从施工企业各个方面积极评估企业的经营生产、市场营销、管理财务等产生的内外部风险,将风险管理作为导向,明确企业管控重点,在对已知风险管理总结的前提下,不断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健全企业管理措施,对企业各项业务规范管理。
(六)加强内部监督
组成内部控制的内容是内部审计,内审部门应当对企业风险和内控机制科学评价,针对风险和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提高管理企业水平,产生审计的增值服务。因此,对风险导向审计适当引入,转变传统审计方式,提高内审人员的工作水平;把审计中心转移至评估风险,在审计中,风险导向是对被审计单位有效分析与评估,按照其结果对审计重点有效确定,按照审计内容对其资源实施分配,提出合理化审计意见。
工程施工企业应结合本行业、本企业的业务特点、企业内部管理特点,找准风险来源,而不能照搬教科书或其他企业的经验。工程施工项目存在合同总价高、施工周期长、受环境影响大、成本变化多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工程施工企业面临不同于其他企业的一些特点,因而有必要做到风险防控的个别化、差异化。
2.科学防控风险
工程施工项目风险防范应从科学防控的角度出发,在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上做到系统化、科学化、常态化。工程施工项目风险防范的目的是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即风险防控只是手段,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才是目的。
二、工程施工企业常见的各类风险
工程施工项目是一个有机系统,需要各方面、各部门、各阶段均做好风险控制工作,才能有效完善项目管理,减少甚至消灭潜在的风险。从笔者的管理经验来看,工程施工项目常见的各类风险主要有如下几种:第一,投标风险。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主要是由于招标人处于强势地位,买方市场因素决定了投标人的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障,投标人的信赖利益极易遭受侵害。第二,合同风险。工程施工中的合同风险主要表现为受到外界政策、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合同双方的制约责任是否平等,材料价格是否闭口等。第三,资金风险。资金风险严格来说是合同风险的内容之一,但是资金风险会关系到施工方的现金流转,交易相对方一旦在资金拨付阶段违约则会对施工方造成利益损害。第四,廉政风险。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表现为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商业贿赂等,这些风险因素的存在不但会对施工质量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害,同时还会引发其他风险如法律风险、信誉风险等。第五,安全风险。工程施工需要做好安全保障,安全保障措施如果不到位,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会对项目施工造成妨碍以及产生损害赔偿责任等重大风险。第六,支付风险。施工企业内部的成本开支和现金报销是否符合既定的规章制度和流程,直接关系到资金安全,如果支付和报销制度管理不善,将会引发一系列内部风险。第七,管理风险。工程施工企业内部管理风险也应得到重视,相关管理环节如合同管理、印章管理等也是企业风险防控的重要方面。
三、工程施工项目风险控制的具体措施
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各类风险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所谓外部风险,是指工程施工企业在与合同相对人的商业交往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这些风险包括投标风险、合同风险、资金风险等。外部风险的防控需要加强对商业交往过程中交易相对方资质、信誉、资金的审核和考查,同时需要预先采取风险防控预案,做好商业风险的防范;所谓内部风险,是指工程施工企业在内部管理、内部运作中产生的风险,包括廉政风险、安全风险、支付风险、管理风险等。内部风险的防控需要加强工程施工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建设,消除制度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笔者分别从外部风险防范和内部风险防范两个角度探讨工程施工中的风险控制:
1.外部风险控制
外部风险控制应找准风险来源,针对不同的风险种类、风险性质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第一,就招标风险来说,投标人应严格审查招标人的主体资格,核实招标人建设工程预先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以防范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同时,还可以适当地对招标人的商业信誉及建设资金展开一些必要的调查;第二,就合同风险的防控来说,应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对每一个合同条文仔细审核,邀请法务部门在缔约阶段即提前介入。在合同解除、违约金等重要条款上应防范隐含的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施工企业应善于利用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等积极主张权利;第三,就资金风险的防范来说,工程施工企业应要求对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约定违约责任,并善于通过担保手段主张权利。
2.内部风险控制
内部风险的控制主要应立足以内部规章制度的建设,应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管理标准的内部规章制度,并善于结合工程施工企业的特点,防范本企业内部的各种风险。主要应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有:第一,针对廉政风险,应加强企业内部的廉政教育,促使企业内部工作人员遵守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在重大事项上应强调集体决策,防范个人专断和暗箱操作;第二,在安全风险的防控上,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完备各类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第三,在支付风险的防控上,应加强内部计量支付和现金报销制度的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审批流程,使每一笔资金流向都符合规定且有案可查;第四,在管理风险如合同管理、印章管理等方面,要注重合同、印章及各类资料的使用和保管,防范商业秘密泄露,防止印章的乱盖、盗盖。
0前言
当代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不断加速,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也不断发展与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筑项目的法律保障,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条约和协定,对双方行为进行法律上的约束和管理。在建设进行的时候,随时都有出现法律风险的可能。所以,在合同管理的时候,要把那些涉及到的法律风险进行合理的控制。
1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的内涵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包含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中合同的签订、实施、变更以及为履约过程中的违约行为进行的责任分配和相关的监督管理行为。在建筑施工项目中常常发生相关的法律问题,因此,必须在合同管理中做好相关的法律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并有效识别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对法律风险进行防控,最大程度地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维护施工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2施工合同管理各个阶段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分析
2.1合同签订阶段
1)调查准备工作不充分。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前未做好充分的调查准备工作造成合同签订阶段的法律风险。在合同签订之前,一方面施工企业容易忽略施工项目本身的真实合法性,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往往由于未充分调查合同相对方的从业资质、信用记录、履约能力、资产状况以及签约人权合法有效性等给施工合同埋下较大的隐患。2)管理合同拟定法律条款存在不足。在工程施工实践中,由于对合同的审核不足,导致在合同签订后才发现管理合同拟定法律条款存在不足,存在许多法律风险。例如,合同的基础法律条款不完善存在法律漏洞;存在导致合同无效、可撤销或可变更以及效力待定的合同条款;合同的加重责任和免除责任的条款明显不合理,责任分配不均等导致合同本身存在缺陷,亟待改善。
2.2合同履行阶段
1)合同内容交接不到位和资料管理混乱。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交接不充分和合同文件资料管理混乱导致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律风险。由于施工项目各个部门之间对于合同内容交接不到位,导致产生本应该避免而没有避免的违约行为产生。例如对于施工合同中严格的时间和条件要求没有足够重视导致被合同另一方追究违约责任。在项目管理内部资料管理混乱,导致重要合同文件缺失,一旦出现相关合同纠纷,无法及时应对和妥善解决法律问题。2)施工方欠缺对合同履行的全程监管。施工方在合同履行中,由于忽略了对施工合同履行的全程监督管理,导致在履行中出现法律风险。例如,未遵循全面履行合同原则,出现合同履行的瑕疵;出现合同变更时未及时签订有效的合同变更条款;相关债权债务转让时,未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和及时通知债务人等。由于施工方欠缺对合同履行的全程监管,导致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甚至由于自己违约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施工方对合同相对方的履约瑕疵反应滞后。对于合同相对方在施工合同中的履行瑕疵,施工方必须及时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在合同履行的实践中,对于合同相对方的履约瑕疵往往应对不够及时。在合同相对方发生违约或履行瑕疵时,施工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怠于行使权利,导致己方未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诉讼,造成施工方难以弥补的损失,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2.3合同终止阶段
施工企业往往存在合同法律风险只存在于合同签订和履行阶段的错误观念。合同签订和履行阶段的执行固然应该重视,但在合同终止阶段的法律风险律法和控制也不容忽视。例如,如果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施工方不履行相应的通知、保密和协助、保管等义务,因此造成合同相对方损失,仍然会被追究一定的法律责任。
3有效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3.1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组织建设
法律风险防控专业队伍建设不充分是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重要原因之一。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组织体系,一方面可以引入具有专业法律素养的人才和丰富经验的专职合同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重视企业内部组建的专业法律风险防控部门,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组织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健全合同管理人员的晋升机制。对企业项目合同进行专业的拟定和审核;另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不断加强内部的管理人员法律综合素质,通过定期进行法律案例知识讲解培训、典型法律事件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答比赛、法律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协调各部门配合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等具体措施,提高整个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综合素养。
3.2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在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组织建设、提高整个企业管理干部的法律综合素养的前提下,同时应当建立相应的法律风险防控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1)建立法律风险防控奖励。对于在施工项目中发现重大法律隐患,从而预防企业重大风险的管理人员以及积极解决突发法律纠纷事件,避免经济损失和降低社会不良影响的管理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嘉奖和提供晋升平台。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加強项合同管理人员自信心,增强管理人员法律风险防控的热情,使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人员良性循环。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责任追究制度。针对法律纠纷事故中,由于合同管理人员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工程项目受损,必须落实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造成建筑施工企业经济损失和破坏企业形象声誉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企业内部责任制度进行追责,形成较好的企业内部自查制度。
3.3加强法律风险防控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
不断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关于法律风险合同管理的制度建设,形成科学化、专业化合同管理体制是法律风险防控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具体实践中,制定专门的合同范本;完善合同的档案管理,资料数据化备份和取存留痕制度;对合同履行全程实施有效监管;制定科学的合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对合同管理人员法律专业化技能培训和考核制度;细化合同管理中相关人员责任等。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防控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提高整个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以及法律纠纷处理等都处于有序的控制状态,从而可以有效地预防合同法律纠纷的生产。
3.4完善法律风险防控的合同管理监督体制
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中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以及终止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体制,形成全方位动态监督,使整个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能够合理有序进行。首先,在合同签订阶段对合同施工项目本身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充分的调查以及对对方从业资质、信用记录、履约能力、资产状况以及签约人权进行全方位审核,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扫清障碍。其次,加强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在具体合同管理中,应当遵循全面履行合同原则,避免出现合同履行的瑕疵;在合同变更时应当及时签订有效的合同变更条款;相关债权债务转让时,事先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和及时通知债务人等。施工方应当避免由于施工方欠缺对合同履行的全程监管,导致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甚至由于自身违约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最后,在合同终止阶段,做好相应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例如施工方应该履行相应的通知、保密和协助、保管等义务,确保整个施工建设项目圆满完成,施工企业无后顾之忧。
3.5提升突发法律纠纷事件管理能力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15-0161-02
石油企业法律风险逐年递增,防控法律风险的难度也在逐渐加大。主要表现是:面临的法律环境异常复杂,调整油田经营管理活动的法律法规数量大,既有国内的法律又有国际的法律,还有“走出去”必须面临的项目所在国的法律,而由于油田属于高危行业,法律调整因此有更严格的要求;经营管理活动相对人异常复杂,交易活动繁多,监管部门繁多,在国外经营有时要与项目所在国政府高层直接对话,而在国内生产有时不得不面对油区普通群众,对法律理解的差异性和对法律的认同性不一致,必然造成法律风险频率增强;自身合规性控制异常复杂,油田生产经营点多、面广、线长,各种行为主体活动的类型多、变化快,管理控制工作复杂,有的专业技术性强,有的监管要求严,稍有不慎即有可能导致法律风险。因此如何有效构建石油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组织保障机制、识别监控机制和宣传教育机制,是石油企业领导和法律工作者需要认真思考和实践的一个重要问题。为锁牢法律风险源头、及时化解各类法律风险,需要石油企业在法律顾问制度、法律事务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下功夫、出
实招。
1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构建法律风险防控的组织保障机制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依法治企的重要制度保证和组织保证。应坚持以法律风险防控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基本着力点,全面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1.1 建立“三种模式”,确保履行职责有机构
企业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认真落实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计划的要求,不断加强法律事务职能体系建设。在企业层面,要设立总法律顾问岗位和法律事务机构,配备专职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企业各项法律事务工作,确保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专人管。在下属单位层面,根据生产经营规模、法律事务管理幅度、法律风险程度大小等实际,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兼职法律事务岗位”三种组织模式,保证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落到实处。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单位设立总法律顾问岗位和法律事务机构;实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单位设立法律顾问岗位;其他规模较小的单位设立兼职法律事务岗位。通过科学设计法律顾问制度组织体系、落实法律风险管理职责,确保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到位。
1.2 健全“三类制度”,确保管理行为有规范
不断深化法律事务制度建设,整合制度功能,推进制度落实。建立以《法律工作管理细则》、《法律顾问管理细则》为引领的综合管理制度体系,明确法律事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建立以《合同(信用)管理细则》、《授权委托管理细则》、《法律纠纷管理细则》、《商标管理细则》、《工商事务管理》、《法律中介机构管理细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细则》、《学法用法创新成果评审细则》等为支撑的法律专业管理制度体系,编制《合同管理业务流程》、《民事诉讼纠纷处理工作指引》、《工商事务办理指引》等一系列业务管理流程和操作指引,明确各个具体法律业务的管理任务、管理程序和管理规范;建立以《法律事务工作考评办法》等为保障的考核评价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度。通过三类法律事务制度体系建设,推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逐步形成,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法律风险的全面
受控。
1.3 培育“三支队伍”,确保工作质量有保证
建立以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员、合同经办员为主体的三支法律人才队伍,不断提高法律人员的履职能力。培育法律顾问队伍,严格落实法律顾问持证上岗要求,认真组织法律人员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提高法律顾问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培育合同管理员队伍,认真组织合同管理员参加合同管理培训及考核,加强合同法律知识、管理制度、典型案例的学习和交流,掌握合同法律风险防控基本技能,满足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需要;培育合同经办员队伍,认真组织合同经办员培训,加强合同经办员资格管理,提升广大合同经办员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防控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只有稳步提升法律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才能为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
2 细化法律事务管理,构建法律风险防控的识别监控机制
加强风险源头管理是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不断细化法律事务合同管理、决策管理及风险预警管理,确保重大法律风险得到及时识别和控制。
2.1 甘当“法律卫士”,严格合同管理
紧抓合同管理关键点,努力夯实合同基础管理。严把合同法律审查关,加强重大、重要合同法律审查,严格履行合同审核程序,明确重大风险点的控制办法,落实合同全过程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合同法律风险,杜绝违法合同、无效合同的发生;严把标准文本使用关,建设合同标准文本库,收集国家合同标准文本,通过合同标准文本“本土化”改造,开发完善企业合同标准文本,提高标准文本使用率,不断降低合同文本使用风险;严把合同运行考核关,狠抓合同管理检查考核,将合同管理指标纳入内部绩效考核兑现,并形成以合同法律专项检查为主,内控、审计、效能监察等多部门联动考核为辅的综合考核机制,确保合同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2.2 善当“法律谋士”,参与决策管理
把握经营管理与依法决策平衡点,积极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为企业规章制度合法化提供法律审查意见,将企业规章制度法律审查嵌入企业规章制度的管理流程之中,对拟出台的各项管理制度从制订依据、程序、内容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合规;为重大决策合法化提供法律审查意见,通过参加日常会议、项目可行性研究、专项问题协调论证等方式发表法律意见,提出法律风险防控建议,真正做到“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为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提供法律支持,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拓宽民主渠道,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2.3 敢当“法律勇士”,强化风险管理
找准法律风险管理切入点,建立法律风险预警新机制。勇于研究探索,认真落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通过编制或下达《法律风险管理年度报告》、《法律风险防范手册》、《法律风险提示》等做好法律风险警示管理,超前指导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勇于过程控制,认真梳理涉外工程、工程建设、重大对外投资等重点项目的法律风险点,提出风险预防和化解措施,落实法律风险控制责任,严控重点项目运行中各种风险;勇于维护权益,法律纠纷发生后,法律人员主动出击,敢于担当,善于维权,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各种法律争议、纠纷及历史遗留法律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涉法权益,同时建立法律纠纷总结评价制度,对案件的发生和处理全面梳理,深刻查找和剖析导致案件发生的违法、侵权等法律风险因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将处理案件与改进管理有机结合,避免类似法律风险的再次发生。
3 注重普法工作实效,构建法律风险防控的宣传教育机制
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根本所在。要大力营造靠前送法、能动学法、自觉用法的浓厚氛围,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打下了坚实思想
基础。
3.1 突出普法重点,“送法”到“前台”
围绕普法对象,创造性开展送法活动。送法到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直属单位中心组等要带头学法用法,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中应安排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学习,做到按行权规则办事,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送法到重点项目、基层班组、职工家庭,针对重点项目的工作需要,到现场开办专题讲座,提出项目法律风险防范措施,通过“以案学法”和“普法小课堂”等活动,在基层班组广泛开展专题法制讲座,围绕与职工家庭相关法律知识,走进社区进行专题宣讲。
3.2 丰富宣教方式,“学法”建“平台”
中图分类号:F42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9605(2016)2-0071-04
引言
从2003—2012年,我国国内能源市场经历了近10年的黄金期,其中煤炭价格持续处于高位运行。市场旺销,刺激了煤炭企业产能的持续释放,使当时山东省内煤炭年产量达到了1.5亿t左右,而预计到2015年需求量则为3亿t,按此推算,每年约需从省外调入1.5亿t。特别是2008年迎峰度夏期间,山东省因煤炭供应紧张导致多年不遇的“电荒”,给山东省未来能源保障敲响了警钟,为应对突发事件对山东能源市场的影响,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省内各煤炭矿业集团纷纷开展了外部煤炭经营业务。笔者所在单位也抓住煤炭资源紧缺、市场行情持续上涨的有利时机,除经营本集团生产的煤炭外,迅速开展外部煤炭经营业务,拓展了新的利润增长点。新开辟的经营业务虽然带来了可观效益,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经营风险,特别是在煤炭市场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大幅下滑后,新常态下供给侧改革导致经营风险压力愈来愈大。因此,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对煤炭商贸企业意义重大。
1构建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体系的背景
1.1当前社会信用体系状况需要企业构建经营风险防控体系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了长足的发展,市场机制越来越成熟,为广大企业营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但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市场经济在我国毕竟发展时间尚短,市场机制仍不完善,特别是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面对各种经济利益的诱惑,必然会产生一些不法行为,给企业经营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形成难以防范的风险。而煤炭市场更为复杂、混乱,一方面煤炭交易吞吐量大,运输路途长、交易环节多,质量变数多,容易产生监控的盲区和漏洞;另一方面交易中信用信息采集难。因此,煤炭商贸企业在目前这种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构建起经营风险防控体系十分必要。
1.2经济形势发展需企业构建经营风险防控体系
近年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煤炭产能过剩,下游钢、焦、电企业有效需求不足的局面逐渐显现,煤炭市场的量价自2013年年初均以跳水式下滑。另外,国家提出今后经济发展要由以高资源占用和环境破坏为代价转变成以改革和创新为驱动力。为此,国家要求山东省到2015年压减煤炭消耗7000万t。经济发展的转型和增速放缓,给煤炭市场带来了新的变数。作为煤炭商贸企业经营外部煤炭,不仅要在市场萎缩的情况下把煤炭卖出去,还要卖个好价钱,寻找和维持客户难度增高,交易中更容易出现风险。因此,构建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体系日益迫切。
1.3煤炭商贸企业经营方式需要构建经营风险防控体系
在煤炭市场的黄金期,外部煤炭经营的风险相对较小。这是由于当时市场上煤炭货源相对短缺,客户大多是预付货款争取货源。而自2013年初,煤炭由卖方市场变为了买方市场,煤炭商贸企业先买入、后卖出,两头在外,甚至需要先垫付货款,托盘经营,经营方式的变化使企业的经营风险陡然增加。因此,构建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体系成为企业的重中之重。
2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
2.1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体系的定义
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体系旨在围绕企业经营目标,通过建立一套涵盖“市场调研、经营决策、合同签订、预算管理、两金管控、资金支付、结算管理、现场及煤质管理、绩效考核”的经营风险防控体系,做到对经营风险的事前预警、事中跟踪、事后考核分析的链条式动态管控,以规避各种经营风险,从而实现外部煤炭稳健经营、高效运营和价值最大化。
2.2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体系防控的主要内容
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体系针对外部煤炭经营中的战略、运营、财务、法律等方面的风险进行防控,主要包括:合同主体资质审核、合同条款完备及执行情况、市场信息调研、大额资金支付、两金动态管理、交易操作规则、本企业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及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全面预算管理等方面涉及的各项经营要素明确职责、完善流程、加强考核。
2.3外部煤炭经营业务风险因素
1)公司的组织架构体系因素。一是组织机构不完备,职责权限不明晰、业务流程不完善,可能导致职能交叉或缺失,是影响实现经营战略的重要因素;二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不利于对外部煤炭经营节点的管控。2)经营战略因素。经营战略缺失会使企业无法有效利用内、外部有效资源;会使公司发展失去方向,员工缺少奋斗的目标,无法有效的规避各类经营风险。3)制度机制因素。一是风险防控机制缺失容易导致员工片面追求业务规模而忽略风险因素;二是绩效管理不到位,不利于激发员工风险防控的积极性。4)公司主要领导对经营风险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经营风险防控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4确定外部煤炭经营风险类别
公司把外部煤炭经营风险分为二级。一级风险包括:战略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二级风险包括以下4个部分[1]。1)战略风险。主要是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变化、行业前景风险、竞争对手风险。2)运营风险。主要是客户主体资质确定风险点、预付款及大额资金支付风险、煤炭采购环节风险、煤炭运输环节风险、煤质管理风险、煤场管理风险、两金管理风险。3)财务风险。主要是货币资金管理风险、原始票据合法合规性风险、结算风险、岗位责任制风险、涉税风险。4)法律风险。主要是合同、法律事务方面风险点、员工遵纪守法、职业道德风险。
3制定外部煤炭经营风险点规避措施
3.1建立经营风险防控组织体系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内部防控需要和现行组织机构设置及相应岗位的职责范围,成立了以经理为组长、副经理和总法律顾问为副组长的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其成员有营销管理科、财务结算科、劳资预算科及各营销业务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是完善合同管理,规范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合同签订和审批流程,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二是掌握市场动态,规避因市场起伏造成的经营风险。三是实施资金风险管理,执行大额资金会签制度,完善资金支付流程,控制资金风险。四是实施结算风险管控,监督结算进程。五是制定经营风险防控考核办法,建立奖惩明确的绩效考核制度。
3.2制定具体管控实施细则
公司为把经营风险防控落到实处,先后制定了资金管控实施细则、结算管控实施细则、授权与审批制度、合同管控实施细则、业务流程管控实施细则。
3.3建立外部煤炭经营预警机制
风险预警工作是公司经营风险防控体系的组成部分,旨在对经营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提前规避潜在风险。1)公司抽调专人成立经营风险预警小组,由财务经理、总法律顾问任组长。2)明确风险预警小组的工作方式和内容。一是每周召开一次风险防控会。会议由财务经理、总法律顾问主持,各业务部门负责人、风险防控小组成员参加,内容是对上周签订的合同和下周要履行的合同进行风险分析、筛查并提出风险规避方案。会议结果以纪要的形式下发,作为经营业务的规范、指导性文件。二是财务科按月撰写经济分析报告和经济活动分析会材料,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对结算、两金、经营指标进行分析。对业务部门签订合同由风险预警小组成员进行会签,并提出潜在风险点。填制经营防控预警表,对每笔付款、开票进行登记,详细、动态账务业务进程,对存在的风险逐级汇报给财务经理和总法律顾问。三是将全面预算工作和经营风险预警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严格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确保各项经营活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3)制定风险预警指标。一是合同预警指标:货款回收期、结算期、结算方式、经营范围、业务实质、税负测算、利润预测、合同有效期等情况。二是财务预警指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库存、近3个月应收账款等变动情况。三是经营预警指标:同比销售收入、净现金流、销量、单价等变动情况。四是财务核算预警指标:3个月以上的应收账款变动、存货账实相符等情况。4)建立客户信用档案。由合同管理科对客户的季年度合同履约率、客户的资质有效性进行统计分析及财务结算科对客户的开票、付款、回款等结算方式进行统计、分析后,由合同管理科根据、合同履约率、货款回收期、现金占回款比例、担保情况及客户资质等建立客户信用档案。5)预警风险点处理方式。经营风险预警小组将发现的各类风险点逐级汇报给财务经理、总法律顾问。财务经理、总法律顾问根据相关岗位职责,责成相关部门采取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风险承担的应对策略逐步降低经营风险。
3.4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建立资金使用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业务流程办理付款、结算业务的;盲目决策给公司超成重大损失的;违反规定程序支付大额资金的;回款资金应打入收入户未打入的;手续不全,违反规定付款的;占用资金达到3个月以上的业务主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实行责任追究并分别处以经济和行政处罚。
3.5加强绩效考核力度
公司为做好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专门成立了由经理任组长的绩效考核小组,并制定了《绩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规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各分管领导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分工和年度承担的经营指标和分管的重点工作任务。实行集团公司考核确定的工资总额不变,各副职不平均分配,按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加权平均的方法兑现薪酬。各分管领导所管属部门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110%以上者,按单位负责人的90%兑现年薪;各分管领导所管属部门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90%以下者,按单位负责人的70%兑现年薪;各分管领导所管属部门完成年度考核指标91%~109%者,按单位负责人的80%兑现年薪。对公司各业务部门考核5项指标:一是销售利润;二是销售费用;三是流动资金周转限额;四是两金占用;五是银行承兑汇票收支比例。根据考核结果,兑现效益工资。3.6开展“每月一讲”活动公司为全面提高员工风险意识、强化业务能力,建立“每月一讲”员工专题业务培训制度。培训内容包括团队建设、商务礼仪、商务谈判、营销管理、法律事务、煤质知识、煤炭加工、税收政策、公司财务、公文写作等知识。培训采取专题讲座与互动式研讨相结合。3.7建立有效的经营风险防控工具公司为更加直观的进行经营风险防控,建立了一系列表格作为工具,旨在有效的实现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通过相关表格的填制,开展相关业务的事前风险因素预警评判、事中相关业务的动态管控和跟单管理、事后考核、分析完善。
4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管理模式的成效
1)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通过近3年的运行,公司开展外部煤炭经营收入和利润增长了10%~18%。2)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提高。“两金”占用大幅下降,实现了当年发生外部煤炭经营业务疑似风险和潜在风险事件及风险点为零的管控目标。3)营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管理模式的运行,实现对公司对上、下游客户的风险管控,客户间摩擦和猜忌逐步降低,建立了融洽的外部关系,提高了企业的信誉,营造了良好经营环境,为企业今后经营打下坚实基础。4)推动了企业管理大幅提升。在构建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体系的过程,公司不断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水平,提高绩效管理的严肃性,优化企业的组织结构,强化员工培训和团队建设,从而推动企业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