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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路径研究模板(10篇)

时间:2023-07-12 16:26:3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法律路径研究,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法律路径研究

篇1

一、大学生法律素养调查研究的必要性及法律素养教育的重要意义

1.大学生法律素养调查研究的必要性。

2014年10月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其中一个“全面”便是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人才基础,也是实现中国梦的中坚力量,大学生法治意识水平的高低,对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事业有深远的影响。

2.法律素养教育的重要意义。

(1)国家层面:大学生是国家建设的生力军,是中国社会走向法治的希望,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有利于国家富强稳定。

(2)经济层面:大学生同样是经济建设的生力军,大学生的法律修养对市场经济有秩序地运转至关重要。具有良好法律素养的大学生可以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合法创造出更大的经济价值。

(3)社会层面:在现代社会,维护合法权益最重要的武器是法律。因此,良好的法律修养对于大学生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的价值。

大学生终会成为社会的主力军,世界的未来是他们的,而他们的行为为大众所关注,因此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并采用有效、正确的方法加以引导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二、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内涵及特点

大学生具备的法律素养是指,除了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外,还包括对专业法律知识的熟识,良好的法律行为习惯的养成,甚至更严密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及较强的法律实践和运用能力的具备。

大学生法律素养具备的特点有:

1.学法热情高,但对法律的整体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

随着大学生知识储备的增加,他们对法律的学习热情不断增加。尽管大学生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但仍较为薄弱。

2.守法护法观念明确,却“知”、“行”脱节。

法律一旦形成,就具有极大的稳定性和公正性,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个人和社会集团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权利至高无上。尽管如此,大学生处理实际法律问题时能力低下。据调查了解,不少大学生是知道法律条规的,但是真正面对实际问题时却无从下手,无法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知”而不懂“行”,最终不“行”。

三、我国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及原因分析

1.我国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

大学生法律知识不足,法律观念比较模糊,法律素养不高。作为先进文化知识学习者和掌握者的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主要内容仍然是专业课,对于法律知识,却涉及很少(法律专业除外)。在校期间大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有限,其中最主要途径是大学一年级时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通过对这门课程的学习能了解一些比较贴近生活的法律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法律意识,但是就其对法律的了解程度来说,学生仍一知半解,不能很好地掌握相关理论和精髓,因此很难树立法律观念。

此外,大多数大学生守法护法观念明确,却“知”、“行”脱节。尤其当情与法、理与法冲突r,他们便束手无措了。在调查“权利与义务关系”时,有79%的学生认为“权利是第一位的”,说明大学生已经有很强的权利意识。这些数据显示相当部分大学生是知道法律条规的,但是真正面对实际问题时却无从下手,无法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不能正确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2.当前在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状况的形成原因。

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从逐渐形成到逐渐走向成熟的重要阶段,其本身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法律意识形成原因如下:

(1)当代大学生心理发展尚未成熟:在校大学生处于生长发育最关键的阶段,在心理方面不断走向成熟,但不算是完全成熟,他们往往自控力不强、心理承受能力较差、性格敏感冲动、精力比较旺盛。而且在校大学生大多是“90后”的独生子女,从小受到长辈的过分宠爱,性格通常比较自我,这些学生无论是在家庭,还是在学校,都没有接受过完善的法制教育,所以,他们遭遇学习、感情及工作上的困难时,会因为无法承受而做出过激的行为,轻者给自己带来损失,重者还会伤害其他人。

(2)学校法制教育的缺失:在应试教育模式之下,在小学及中学阶段,学校看重的只是学生的成绩,却不看重法律素养的培养。高等院校虽然在法制教育方面加大了力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还是有不足之处。现阶段,各个高等院校还是很重视专业发展、学科建设及科研成就,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目前,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只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与法律有关,但仅这门课是很难学到全面的法律知识,更不可能培养法律素养。

(3)现实生活中某些不良社会因素的潜在影响:当今社会是信息化时代,网络信息良莠不齐,不正确的价值观及社会观影响着一些大学生的意识。

四、大学生法律素养培育路径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大学生法制教育课程设置不合理。

(1)法制教育课时安排略少: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课程课时安排普遍较少,大一学生大概是每周两节,而大学二年级至四年级学生却没有必修的法制教育课程(除法律专业外)。法制教育课程安排少,供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更少,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不能被调动起来。

(2)法制教育内容缺乏时代性:高校法制教育内容制定得适当与否直接关系学生吸收知识的效果。高校在对大学生实施法制教育时,要体现时代的要求,要根据教育对象的特点,有重点、有选择地确定课程内容。目前,我国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是法律基础课教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内容直接体现大学生法制教育内容。这本书有三大特点:一是知识性;二是宏观性;三是法学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本书就是一部各类法学教材的缩写本,是高校现行法制教育教学主渠道和教学内容。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内容应该尽可能具体,具有导向性和具体性,让大学生充分理解所学法律知识。

(3)法制教育的形式方法不具多样性:高校实现法制教育目标的教育途径的恰当与否将直接影响教育效果实现。我们对大学生法制教育曾总结出很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如进行形势和政策教育、传统教育、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对比等。时至今日,这些方式方法仍然可用。但是,面对新时期的新要求,法制教育必须创新。目前,大学生法制教育采取的教学方法还是传统的填鸭式课堂教学模式,用灌输方法作为传授法制教育知识的唯一手段和方式。这样的教学模式不易调动起大学生学习和探索法律知识的兴趣。此外这样的教学模式不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失去参加社会实践,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的机会。这种教学模式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的新要求。

2.大学生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大学生法制教育取得实效、达到预期效果的根本保证。但目前,我国高校法制教育师资队伍还有待完善,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师资队伍的专业性不强、教师对法制教育课程缺乏重视。大多高校还没有一支拥有完备法律知识,既能从事法律理论教学,又有一定法律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的教师团队,缺少对高校大学生的法律学习和法律实践过程的科学指导;学校很少聘请司法、公安等部门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兼职教师,将他们丰富、鲜活的法律实践经验传授给大学生。

3.高校法制教育氛围不浓厚。

从学校角度来说,配合课程法制教学,高校要营造高品位、高质量的校园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法制氛围。学校要严明校风校纪,各项工作的开展要按章办事,发挥制度的约束和导向功能,打造公正、民主的工作氛围;要科学引导学生看待社会存在的法律问题,树立对法律的权威和对法治社会的信心;要利用多个教育平台和多样的媒介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春风化雨的法律文化的熏陶,真正让法制理念深入人心。

五、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对策及有关法律素养培养路径的建议

1.学校层面。

(1)改变传统教育观念与方法:中国大学实行的学分制度,使得一些学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主要是为了混学分,来上课也只是走马观花。因此教育工作者应该努力破除就业至上的评价体系,建立知识与素养并举的评价体系,高度重视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素养的培养和提高。在法律教育内容的安排上不可以将其与其他课程孤立起来,要使其与哲学、史学及其他人文和自然学科融合起来,不仅能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同时改变传统填鸭式教学,为其增色不少,引起学生的兴趣,进而让更多学生乐于了解与法律相关的知识,变被动为主动。

(2)在教学方法上要有创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没有经过法律实践是无法真正学好法律的。所以,课堂上应主要采取启发式教学方法,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老师不再是单纯教育者和案件提供者,而是平等的案件参与者和学生的帮助人。例如,可以让同学进行角色扮演,将真实或者虚拟的案件直接展示在同学面前,然后进行课堂分析与讨论,让同W亲自参与到这个课堂中,不仅增进老师与同学的沟通,而且教学形式多样化增加学生的兴趣,让学生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下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这样做比传统宣讲起到更大的作用,同时加深学生的印象。

2.社会层面。

努力创建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一方面,要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做到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守法自觉化,相关部门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大学生思想开放,其观念具有时代性的特点,主观上关心国家法制建设。所以,要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必须进一步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另一方面,要创建有利于强化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社会舆论、道德环境。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在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塑造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典型案例,进行生动的法治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参考文献:

[1]肖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研究[D].天津师范大学,2015.

[2]邓映婕.依法治国背景下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现实困境与路径构建[D].华东政法大学,2016.

[3]吴昕.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对策研究[D].中国计量学院,2012.

[4]何乐.大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研究[D].重庆师范大学,2014.

[5]宋丽.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研究[D].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5.

[6]许平.大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研究――以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为视角[D].华东师范大学,2012.

篇2

 在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策略通常情况是上级政府制定并颁布的,采用这种方式对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有利有弊。一方面,上级政府在行政权利上相对较高,其所制定的策略也比较有力度,可以将一些相邻区域政府之间的隔阂打破,从而进行无间合作,促使经济共同发展。另一方面,不同区域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均需要依靠当地的经济发展环境,上级政府对当地实际情况了解得不够透彻,进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缺少对当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其所制定的策略可能会出现和当地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现象。若出现这种情况,既不能促进当地经济一体化发展,同时还可能产生阻碍。  

 (二)区域之间没有科学的合作和发展经验   

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在不同区域存在着不同特点,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人口密度也较大,这就使得相邻区域间的经济发展优势项目可以相互促进、相互联系。但对于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例如我国西北地等,这里人口数量少,存在着相邻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大的现象。此外,因为这些区域地广人稀,促使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类型也不尽相同。因此,对于这些地区进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不同步、不协调等现象,加上这些区域之间缺少交流,导致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受到相应阻碍。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要性

 我国总国土面积为960万平方公里,不同地区均具备自身独有的地质条件和气候条件,自然区位优势和自然资源优势不尽相同,但在发展过程中,不同区域也存在着各自的局限性。因此,区域合作由此产生,其经济一体化可以帮助不同区域之间进行优势互补,从而促使经济总量得以提升。同时,将经济一体化作为基础,促进其他方面的发展和交流。  

 (一)交通通讯的快速发展   

交通通讯算得上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大动脉,因此,区域发展过程中,交通的建设是不可代替的,还可以促进区域经济之间相互协调发展。直至今日,相关结果显示,我国高铁修筑里程已经排在世界第一位,同时也达到一半的互联网普及率,交通技术以及通信技术的发展对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政府政策的支持  

 去除当今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区等,我国在这三十多年来,还建立了深圳、厦门和珠海以及汕头等国家级经济特区。这些区域经济的发展也引起国家高度重视。   

 (三)人口区域性流动   

在我国,人口产生跨区域性流动,属于一种相对常见的现象。直至21世纪,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经济也随之不断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开始越来越多。人口的流动逐渐变得方便快捷,尤其是农村人和城市人之间的相互来往。在这种情况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物力和人力的支持,同时为相对落后的地方带来了思想上的启发。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治理模式对比  

 公共治理理论,对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而言,可以促进区域合作效益最大化,法律治理的方式,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当中属于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采用科学有效的法律治理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法律治理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进行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一种新的沟通和合作方式。不同社会治理模式均不能离开相对应的法律结构,可以对法律治理模式进行划分,形成三种不同模式。  

硬法治模式   

对行政区域进行治理的过程中,硬法治模式主要指的是一种确定性的法律,同时又是种可预期性的法律,通过这种形式,能够为社会秩序以及基本价值观念带来相对有效的保障,促使社会对其自身的需求得到充分满足。但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进行发展的过程中,不能只依照硬法规定的内容进行治理,更不能开展相对全面的硬法进行治理。在自由、民主和平等的社会环境当中,对硬法的全面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是和法律相互背离的。  

软法治模式   

篇3

[摘要]经济发展的强劲需求与正规金融的滞后促进了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作为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民间金融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不可代替的作用,然而,因其本身隐蔽且不规范的特点,我国民间金融乱象十分严重,迫切需要加强对其的监管,引导其健康发展。本文首先从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概况出发,介绍了我国民间金融的概念、形式、特征等情况,进而描述了我国民间金融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在法律层次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民间金融;金融监管;监管对策;民间借贷

[DOI]10.13939/j.cnki.zgsc.2015.35.042

1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概况

1.1我国民间金融的概念界定

关于民间金融的定义,学术界一直都没有一致的观点,有人认为“民间借贷是指个人与个人、个人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资金筹措活动”。有人认为“民间金融是指未经政府登记或审批,形式上较为隐蔽的、半公开或不公开的自发性金融活动。这种金融活动脱离我国的货币政策、宏观调控和人民银行监管,不为各类统计报表所记录,在正式金融体系的会计条目中得不到反映,也不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纳税的金融活动”。

但大部分人认为,民间金融是相对于正规金融而言的,主要是指游离于国家金融体系之外的,不受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控制的,依赖于私人间的关系开展的资金融通活动。以是否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作为判断标准,凡是没有经过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种金融组织形式、金融行为、金融市场以及金融主体都属于民间金融范畴。

1.2我国民间金融的主要形式

目前,我国民间金融的形式种类繁多,并且地域性非常明显,主要集中在山西、江浙、广东、福建等地区,与正规金融既补充又存在一定的冲突。本文主要介绍以下几种形式(见下表):

1.3.1我国民间金融的优势:方便灵活,时效性强,补充正规金融不足

民间金融的方便灵活性使其具有正规金融难以忽视的重要作用。民间借贷机构对借贷条件要求却相对正规金融较为宽松,只要借贷企业能提供有效保证,及时还款,就可以提供借贷给中小企业,及时解决了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有效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

1.3.2我国民间金融的劣势:操作随意,利率较高

民间金融资金借贷大多采用信用放款方式,依靠血缘、地缘和业缘进行借贷,法律约束力和保障能力较差。此外,民间借贷手续简单,很少有人到公证部门公证,也没有规范的民间借贷合同对借贷的利率、金额、偿还时间以及权利、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

2我国民间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2.1监管的法律依据不明确

我国法律对民间借贷效力的认定并不统一,借贷主体不同导致法律认定不同。具体来说,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间的借贷被认为合法有效,而企业之间的拆借被认定为违法无效,法律对其规定是: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法律性质的模糊使得中小企业在进行民间借贷时承担了较高的法律风险。

2.2监管的专业法律空白

迄今为止,民间金融还未在法律层面上获得相应的认可,也没有相应的定义解释。像《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专业性法律法规仍然没有关于民间金融的专门条款。目前只有《金融机构管理规定》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可以作为监管民间金融的法律依据,但不成体系且法律效力比较低。

2.3准入及管理机制存在问题

我国的法律中关于民间金融的大多规定,一般涉及的是民间金融应遵守的规则和违反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对民间金融的准入并没有太多的条文加以规制。法律允许的民间借贷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条件也比较苛刻,高门槛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与银行业金融机构93.66%的资产负债率相比,民间金融机构几乎不能融资,这样会面临着严重的财务浪费。

2.4监管主体不明确,缺乏协调机制

受我国民间金融相关法律空白的影响,对其的监管主体的身份一直以来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作为金融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民间金融,一直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其监管主体不明确。我国金融监管主体分离不利于形成监管合力,同时,风险控制主体缺位,使监管难以全面有效。

3完善民间金融法律制度的对策建议

3.1法律上明确民间金融的地位

确认民间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一部分,是对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引导民间金融从“地下”转入“地上”,并通过法律保护合约双方的正当权益,促使其逐步走向契约化和规范化轨道。国内外立法规范民间金融并非没有先例,如香港1980年制定的《放债人条例》、美国纽约州的《持牌放债人的监管办法》、南非的《高利贷豁免法》等法律规范都对民间融资活动进行了规范。

3.2立法规范民间金融的发展

针对目前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象,通过金融体制改革和法律保障来解决。

民间借贷背后的,迫切要求我们通过立法进行监督,使民间借贷合法化、阳光化,引导其向促进实体经济的方向发展,给民间金融正名,立法规范民间资本发展。

针对前文对民间借贷界定不明确,建议取消非法吸收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较难把握罪与非罪的区别;该罪的定罪困难,对民间借贷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不适当的抑制作用,因此,取消非法吸收存款罪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民间金融的发展。

3.3制定严格的准入及管理机制

在准入方面,民间资本可以发起组建民营金融机构,只要股东人数、资本金、经营者资格及其他有关条件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就可注册登记。降低其市场准入门槛,为其发展提供一个较为宽松的金融竞争环境。

在退出方面,民营金融机构能不能发展、该不该退出,应该由市场决定,对于不合规经营的民营金融机构,可以依法自行兼并、联合及重组,对于风险达到一定程度或有重大违规行为的民营金融机构,金融当局可强制进行清理、关闭。

3.4完善民间金融监管机制

由于民间融资涉及面比较广,单靠某一部门很难实现规范化管理。《民间金融法》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不同的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对民间金融组织风险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检查,督促民间金融组织建立与自身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内部治理结构和风险内控制度,形成有效的风险监督机制;应当建立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将有关企业的信息向社会公布,以便于投资人自主决策。

参考文献:

[1]张建军.从民间借贷到民营金融:产业组织与交易规则[J].金融研究,2002(10):101.

[2]杨敏科.灰色金融及其疏导[D].天津:天津大学,2004.

篇4

【中图分类号】 F5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2-163-2

“生态旅游”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于1983年首先提出。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把其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我国生态旅游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尤其是在1999年“中国生态环境旅游年”和2002年“世界生态旅游年”的确定以及主办“2002年中国生态旅游论坛”的影响下,生态旅游呈现较大发展态势。

近年来,我国生态旅游发展取得显著成果,生态旅游市场规模日趋扩大,生态旅游产业体系逐步完善,生态旅游环境保护得到加强,初步形成了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和水利风景区等经营管理单位为载体的多类型的生态旅游目的地体系。调查同时也显示,尽管近些年来我国生态旅游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多头管理、环境和资源被破坏、旅游基础设施生态兼容性差、相关环保法规与环境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以及游客环境意识较薄弱等问题。

一、我国发展生态旅游中出现的问题

一是生态旅游开发资金短缺。生态旅游的发展离不开大量的硬件及软件建设,和建设这些硬件需要的大量资金的支持。但在我国各大旅游景点生态旅游开发项目中,普遍缺少资金支持。由于生态旅游目的地大多是未受人为破坏的,开发基本处于起步阶段,这就需要比其他旅游产品更多的资金来建设生态旅游资源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接待设施,促销国内外市场,培训专业的生态旅游人员。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政府不可能对旅游业进行大量投入。因此,资金短缺将是我国生态旅游业发展的一大长期性制约因素。

二是生态旅游科技管理水平低下。随着我国的生态旅游的迅速扩大,大部分生态旅游项目处于一种高负荷的运转状态,环境压力不断加大,这就要求生态旅游发展要向集约型转变。对此,生态旅游经营管理尤其需要高新科技的支持。但现阶段生态旅游环境管理技术的应用处于低水平、低效率状态,很多生态旅游目的地缺少旅游环境监测系统和保护设施,污水、垃圾处理仍采用原始方式就近排放,造成生态污染,景观质量下降,威胁珍贵物种的生存。

三是民族特色文化的丢失。特色鲜明的民族文化,是生态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外来和现代文化的巨大冲击下,一些生态旅游的开发常常摒弃珍贵的民族文化特色,忽视自身特有的文化价值,使一些珍贵的文化旅游资源面临退化和消失的危险。一些生态旅游地将古朴的民俗民风、肃穆的宗教仪式包装为粗俗的商业性表演,原有的文化价值被商业价值所取代。同时,生态旅游发展使当地居民认识到地方文化和旅游者带来的外来文化存在差异,他们的生活方式、习惯会受到外来文化的同化。

二、我国发展生态旅游的建议

(一)要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旅游标准。借鉴国外经验,紧密结合现行的旅游政策与环境保护政策,建立健全生态旅游相关法律规范与认证标准,规范发展生态旅游。参照《国际生态旅游标准》,结合我国国情编制和制定《中国生态旅游开发标准》和生态旅游认证制度,以此规范生态旅游市场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首先,建立由政府部分负责的生态旅游认证委员会,向通过认证的生态旅游单位颁发具有法律约束的认证书,而未通过认证的项目则不准上马;其次,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内容应包括旅游质量评估标准、环境保护标准、旅游设施与服务标准、生态安全保障标准等多个方面,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旅游项目应立即停止或进行整改;再次,适当降低旅游费用并通过政府补贴的形式,吸引旅游企业积极参与生态旅游的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我国生态旅游法律保障体系。在与《环境保护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森林法》、《草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协调的基础上,制定具有规范性和针对性的《生态旅游法》。在《生态旅游法》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生态旅游分类规章及地方性规章,将生态旅游的合理开发纳入地方法制化轨道,并加强执法和监督力度。通过建立生态旅游专门执法部门,专业执法人员培养等手段,建立一支专业的生态旅游执法队伍;同时建立包括社区监督在内的监督机构,对生态旅游的立法、执法、宣传教育以及管理操作等方面进行监督与反馈,以便及时采取调整措施。

(三)建立适合我国的旅游企业奖惩机制。强化旅游环境监管,坚决及时纠正借用生态旅游名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努力监督与保证生态旅游区生态环境质量。由政府出台建立针对生态旅游企业的奖励与惩罚机制。对于真正的生态旅游企业应予以奖励,促进他们在生态保护和社区经济的促进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对于无视国家政策标准,随意进行旅游开发,以破坏生态环境和社区利益为代价来牟取高额利润的旅游企业,要进行严厉的惩治,包括经济处罚和土地使用权、旅游开发权的收回等。

(四)加强生态旅游专项研究和技术推广。加强生态旅游科学研究,有重点地推广一批成熟的先进技术。紧密结合生态学、地理学、经济学、文化学、社会学、人类学和旅游工作研究学等多学科开展生态旅游研究,积极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态旅游理论的联系,在拓宽理论基础研究的同时,促进生态旅游理论的本土化发展。

(五)探索建立生态旅游责任保证金制度。建议各级政府制订生态旅游发展优惠政策,建立生态旅游责任保证金制度,采取多样化资金支持措施,引导和促进旅游业向生态旅游方向发展。

(六)加强生态旅游景区建设和人员培训。应加强对生态旅游的基础设施建设,在不破坏环境的同时最大限度的进行景区建设,吸引游客,达到良性循环。启动面向各类人员的综合培训计划,建立一支具备旅游先进理念,善于经营管理的生态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加强对旅游者进行旅游环保教育。如旅游前的环保教育;在门票、导游图、宣传资料上添加环保内容;导游引导游客游览时,结合旅游环境保护内容讲解等。

(七)切实加强旅游环境保护。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超容量经营对旅游环境的破坏。合理地进行旅游规划,打破各旅游景点各自为阵的状态,形成以主要旅游城市为中心的旅游板块,从中心城市向外引导、分流游客,减轻重点景区的接待压力。如广西桂林市于1998年与桂林地区合并,形成了以桂林市为中心,辐射至周边县(阳朔、兴安、资源等县)的大桂林旅游板块,减缓了原桂林市的接待压力,对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旅游环境的保护与综合治理起着巨大的作用。在旅游区内建立观测站,对旅游环境容量进行测定,严格控制旅游人数。利用经济手段(如淡旺季价格调整)、行政和法律手段等对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行管理。要积极治理已遭污染的旅游环境。采取相应措施,排除各种造成旅游环境污染的因素,为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如桂林从1998年底开始实施的“两江四湖”改造工程,本着“显山露水,连江接湖,开墙通景,增绿减尘”的原则把原来不合理的建筑拆迁,突出桂林的山、水;治理工业污染,控制漓江游船数量,保护水资源,使漓江水质大大改善,达到国家地面水二级标准。整个桂林市环境向着良性方向发展,在2000年国家46个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中,桂林市荣获第一名。对于已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景区,应坚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尊重景观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不要随意修建索道及人造景观,合理划分功能区,将商业网点与景区分开,避免世界遗产商业化、城市化、人工化。

旅游业的发展暨依赖于良好的旅游环境,又往往污染、破坏旅游环境,因此,只有加强旅游环境保护,协调旅游与环境的关系,才能保护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祝光耀.加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J].环境保护,2012,(6).

篇5

中图分类号:X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 01(a)-0000-00

Abstract: A series of crucial ideas have been identified to guide development during the 13th Five-Year period,one of which is the ”green development” concept. Adhering to the Win-Win in Economy and Environment is the strategic selection of the transformation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s well as the only way to improve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quality. The deficiency of the ecological economy development is analyzed, from the aspects of Idea, industry development,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system. Finally,it puts forwards some suggestions on how to develop the ecological economy , based on the green development concept.

Key words: green development concept; ecological economy; path; Nanjing

h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南京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确立了发展“创新型、服务型、枢纽型、开放型、生态型”等“五型经济”的战略构想。南京市提出的发展生态型经济正是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寻求经济和环保协调发展的一种体现。发展生态型经济,实现绿色发展,为南京培育增长新动力指明了方向。

1南京市发展生态型经济的现实背景

1.1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了践行生态型经济的道路抉择

绿色发展理念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坚定了南京践行生态型经济的道路抉择。近年来,南京立足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的城市定位,大力发展生态型经济,既符合追求人与自然的生态和谐这一价值取向,又遵循了国家发展战略的主导方向,这进一步坚定了“凝心聚力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争当江苏发展排头兵”的信心。

1.2四个城市目标定位指明了生态型经济的发展方向

南京确立了“一带一路”节点城市、长江经济带门户城市、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四个城市”的目标。大力发展创新型、服务型、枢纽型、开放型和生态型“五型经济”,正是南京市委、市政府推动建设“四个城市”的战略举措。发展生态型经济,将倒逼南京从目标设置、动力支撑和实践方法,全面调整思路和摆脱路径依赖,在现代化建设中占得先机。

1.3发展生态型经济源于对转型发展阶段特征的科学认识

当前,南京传统工业生产效率的提升空间已接近临界点,现有的生产力要素投入和产出方式已经难以为继,重工业发展惯性依然很大。偏重的产业结构导致了能源消耗的居高不下。环境压力高位呈现,突发性环境事件呈增多趋势,产业结构型环境风险客观存在,绿色发展、转型发展迫在眉睫。发展生态型经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是南京谋求功能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

1.4发展生态型经济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的战略考量

南京市能源利用效率依然偏低,单位GDP能源消耗在13个省辖市中排倒数第3位;生态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空气质量优良率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位于第8位,在13个省辖市中列倒数第3位;水环境好于Ⅲ类水质比例低于小康社会标准,城区河道黑臭现象较为普遍。随着南京被定位为长江三角洲唯一的特大城市,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将进一步加速推进,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和约束将更加凸显。

2南京市发展生态型经济的探索实践

2.1发展战略演进

南京较早认识到绿色发展对实现现代化和提升民生质量的重要性,并不断加大绿色发展落实力度。根据具体推进情况,可将生态经济发展实践分为三个时期:研究探索期(1978-2004年),南京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对生态经济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务实举措不多;强基筑本期(2004―2013年),2004年作出“实施绿色南京战略,建设生态市”的战略决策,2006年批准实施《南京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2011年出台《关于坚持生态为基加强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意见》;创新提速期(2013年至今),出台《关于印发推进可持续发展“1+2”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和《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0)》,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实施绿色引领战略、大力发展生态型经济。

2.2具体实践与成效

绿色发展水平有所提高。多年来,南京坚持以创新为核心动力推动转型升级,协调推进创新型、服务型、枢纽型、开放型、生态型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15年,三次产业比例为2.4:40.3:57.3。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5.3%,石化、钢铁等高耗能产业占工业比重进一步下降。2014年,南京市绿色发展综合指数居于全省第4位,绿色发展指数由2010年的65.7%提高到2014年的79.1%,增长幅度高于苏南地区平均水平。

能源资源利用更加集约。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2015年,南京万元GDP能耗为0.62吨标准煤,比2016年的1.31吨标准煤下降了73%。通过实施铁腕控煤,倒逼产业转型、结构优化,在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前提下,南京近三年的煤炭消耗量呈负增长趋势。水资源利用效率逐年提高,单位GDP用水量以平均9%的速度逐年递减。

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在经济快速发展、重化工业规模明显扩张、能源消耗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全市环境治理力度不嗉哟螅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15年,空气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达到64.4%,比2013年提高了9.1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26.9%。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地表水省考断面好于Ⅲ类比例提高至45.5%。

绿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不断深化制度改革,颁布实施了《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规章,制定施行《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等基础性、强制性、约束性的规划,出台实行了节能减排、脱煤降耗、治水减污、大气治理、环保改革等一系列政策和行动宗旨。在考核评价方面,坚持把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指标体系,在今年的区域发展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中,生态环境指标占比达到21分(百分制),生态文明建设在五大建设体系中占据较大比重。

3南京市发展生态型经济的问题与制约

虽然南京城市发展与环境改善呈现良性循环,但传统重化工业发展惯性与产业绿色转型发展之间、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之间、环境质量不高与群众更高诉求之间、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不足与群众对优美生态期盼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

3.1绿色发展理念尚未真正达成共识

长期以来,由于受经济指标至上的政绩观的影响,政府部门在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二者关系方面,更多地倾向于追求经济发展的数量,而忽视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环境保护让位于经济发展,这是既是一种尴尬的事实,也是普遍存在于现实中的现象。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呈现“认同度高、知晓度低、践行度不够”的状态,认为政府和环保部门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责任主体。部分企业环保责任意识不强,超标排放、非法排污和恶意偷排等现象依然存在。究其原因,就是绿色发展的理念尚未牢固树立,还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没有真正转化为行动。

3.2产业结构偏重是资源环境问题的根源

南京重化工特征明显,高污染、高能耗的重化工产业仍占较大比重。2014年,南京轻重工业产值比是20.5:79.5。与综合实力相当的副省级城市相比,南京重工业比例高于武汉(23.1:76.9)、大连(24.5:75.5),宁波(27.5:72.5),明显高于杭州(38.9:61.1)、成都(48.5:51.5)、青岛(38.8:61.2)等城市。南京工业煤炭消耗量在副省级城市中排第2位,二氧化硫排放量居第5位,氮氧化物排放量居第3位,烟粉尘排放量居第4位。单位GDP能耗在13个省辖市中排倒数第3位,单位GDP用水量是北京、深圳的2-3倍。

3.3经济增速换挡制约了产业绿色转型能力

“十三五”期间,南京经济将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在短期经济下行压力、财政收支压力以及企业与产能清出后的就业与社会保障压力下的“合并阵痛”下,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矛盾可能会短期激化,并波及到社会稳定。产业的绿色转型,包括淘汰落后产能、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能源结构调整等均需要一定的财政支持;重化工产业的发展转型面临着资金投入、市场、社会稳定等诸多因素制约,短期内难以根本转变,产业绿色转型压力巨大;随着污染企业关停搬迁整治力度的加大,企业环境准入标准的不断提高,地方政府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压力不断增大,保生态与稳增长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

3.4生态环境质量依然是最突出的短板

全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与环保部新颁布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2016年)中“优良天数比例≥85%”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空气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位于第8位,在13个省辖市中列倒数第3位。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较低,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比例低于小康社会60%的标准;城区河道黑臭现象较为普遍,城区黑臭水体占所测断面的50%左右;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尚未100%达标。噪声污染投诉居高不下,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现象较为突出。环境安全风险依然偏高,固定风险源单位得规模数量在全省位次居前,环境风险的防范形式依然严峻。

3.5绿色发展的协同保障机制亟待健全

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发展考评体系、法规保障体系、联动管理体制、政策激励机制、目标倒逼机制还有待建立健全。按照“发挥市场作用,转变政府职能,管治各类污染,引导社会参与”的要求,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环境治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如何建立健全污染防治的全防全控、联防联控体系,如何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如何充分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仍需要进一步深入破题。

4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经济生态化转型的路径

4.1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必须坚决杜绝“环境保护让位于经济发展”的现象。必须树立底线思维,合理设定资源能源消耗上限,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制革、制药、电镀、印染、有色金属、农药等重点行业规模限值,切实将经济活动限定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必须强化红线意识,按照“生态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转换”的要求,对生态红线区域严防死守,限期清理现有不符合保护要求的建设项目,确保生态红线区域环境质量不降低。只有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并重,才能实现经济的绿色增长,才是真正的发展生态型经济。

4.2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规划引领发展,科学规划才能引领科学发展,必须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实施“多规合一”,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多规合一”,以功能定位约束空间规划、约束开发强度、约束用途用量,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布局,从源头上控制污染、防止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必须发挥规划环评的源头预防作用,推进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交通、城市建设等有关专项规划等领域规划环评,从源头控制污染产生;开展江北新区规划环评试点,探索重大政策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对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开展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负面清单管理试点”。

4.3以绿色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供给侧改革中的引导作用,强化环境硬约束,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用高端、高质、高新“三高”实现耗能、污染、排放“三降”。严格环境准入要求,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优化新增产能布局,积极探索对新增产能实行资源环境承载力、总量控制指标“双控制”;健全产业结构、生态空间和总量控制“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模式,全面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把项目准入关;对于不符合环境准入要求的,必须坚决否决,严禁环境保护让位于经济发展。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发展,显著降低石化、钢铁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在全市工业中的比重;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轧钢、水泥、船舶及国家和省明确的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分类有序淘汰相对低端和过剩产能企业。

4.4打好补齐生态短板攻坚战

良好生态环境是支撑生态型经济发展的最大本钱,也是实现全面小康、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的关键环节。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民生优先,聚焦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在确保完成空气质量考核目标的前提下,力争让人民群众看到更多的蓝天白云;系y开展水污染治理,铁腕治污,让城乡水体清水长流;科学防治土壤污染,协调推进污染防治、风险管控、治理修复三大举措,从源头上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和生产生活环境。尽快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突破性改善,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生态文明建设获得感。

4.5用最严格的制度提供保障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绿色发展的硬指标,严格的制度体系是绿色发展的硬保障。必须抓住江苏省作为国家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机遇,大力推进南京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制度对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生态型经济的引导作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清理和修订现行制度中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冲突或不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内容,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权交易管理等法规规章,修订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等法规;按照严于国家和省标准的要求,制定修订一批能耗、水耗、地耗等方面的地方标准。制定南京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按照依法依规、党政同责、归属明晰、权责一致、多方联动的原则,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参考文献:

[1] 朱坦,王天天,高帅. 遵循生态文明理念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定位经济社会发[J]. 环境保护,2015 (16): 12-14.

篇6

Abstrac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accelerating the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modes, it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topics of the theoretical and academic field that how to effectively integrate tourism resources, optimize the distribution and effectively use tourism elements, realize the transformation of tourism industry from extensive to intensive. Based on this, this paper firstly organizes the related research of tourism industry intensive development, attempts to define the concept of the tourism industry intensification, expounds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discusses the internal mechanism and development ways.

Key words: tourism industry intensification; internal mechanism; way selection

中图分类号:F590.6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背景下,中国旅游产业放弃粗放式发展模式转向集约化发展模式,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如何有效整合旅游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旅游要素,实现旅游产业从粗放型向集约化转变成为目前理论学界和业界探讨的重要话题之一。本文尝试性地对旅游产业集约化发展内在机理和路径选择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旅游产业集约化的特征

旅游产业是由众多行业和部门复合而成的综合性产业,带有产业要素“混合体”或“产业集群”的特征,传统与现代服务业的特点相互交融、依存和渗透。这决定了旅游产业集约化发展有其独特的特征:

一是旅游产业集约化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概念。旅游产业系统是由多层次的功能关系和空间关系共同编织成的复杂系统,它包括目标系统、动力系统、支持系统及参与系统等。这样大的系统,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大旅游的思想为基础,建立起系统控制、系统优化的理念,最大限度的优化配置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是旅游产业集约化发展是科学的发展方式,要依靠科学技术和人力资本的优化组合进行科学管理。充分考虑旅游者心理承载力、资源环境承载力、旅游业承载力、旅游地承载力等旅游承载力体系,实现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旅游产业集约化更强调旅游服务创新理念。旅游服务是旅游产品的核心部分,是旅游产品形成的基础和最具竞争力的部分。一定区域内旅游业服务能力强,将会极大地促进该地区旅游业的发展。旅游地服务创新能力往往表现为旅游产品即旅游资源和旅游服务是否具有吸引力,为保证某旅游地主体旅游吸引物具有一个相对较长时期的魅力,它可以通过对旅游主体吸引物不断挖掘内涵、扩大辅助旅游吸引物的作用等方式实现。

基于以上分析和阐述,可知旅游产业集约化发展的目标是实现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故影响其发展的诸要素之间应遵循如下运行规则和机理:旅游资源必须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通过政府或社会对旅游产业经济主体及其行为进行规制;各旅游企业要进行技术创新,把新管理要素或要素组合引入企业管理系统以更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还要保证通过制度创新提高对经济活动的激励水平及降低交易成本。

(一)资源合理配置是旅游产业集约化发展的首要条件

旅游资源是旅游产业的基础,是旅游业带来各种综合效益的物件,一个地区旅游资源的丰富程度直接决定着该地区旅游产业的发展,而旅游资源有效合理配置则是旅游产业集约化发展的首要条件。这是因为产业集约化发展首先强调的是资源的有效配置。资源配置合理与否,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成败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资源配置过程中,资源稀缺性决定了任何一个社会都必须通过一定方式把有限的资源合理分配到社会各个领域,以实现资源最佳利用,即用最少的资源耗费,生产出最适用的商品和劳务,获取最佳效益。

(二)产业规制是旅游资源合理利用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保证

产业规制是政府或社会为实现某些社会经济目标而对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主体作出各种直接和间接具有法律约束力或准法律约束力的限制、约束、规范,以及由此引出的政府或社会为督促产业经济主体活动符合这些限制、约束、规范而采取的行动和措施。在旅游产业集约化发展过程中,产业规制是资源合理利用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保证。这是因为旅游产业包括众多的旅游产业集群,这些集群在一定地域空间内集中并协同发展,要想使各行业集中并协同发展,必须进行产业规制。

(三)技术创新是旅游产业集约化发展的关键环节

秦必强(2001)就曾指出“产业集约化发展的内生变量及其激发产业集约化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是技术创新”。旅游业发展过程中,技术创新主要表现在对新技术的应用上,其中对旅游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是信息技术。李太光、张文建等(2008)曾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业态创新》一文中指出“旅游业是信息密集型和信息依托型企业,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经济的兴盛,对传统旅游业带来深刻的影响”。另外,世界旅游发达国家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从而改变了旅游产业的发展方式。他们在资源整合、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方面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而引发了旅游发展战略、经营理念和产业格局的变革,同时也带来了产业体制创新。旅游新业态的出现正是信息技术发展应用的结果,如目前出现的新型旅游中间商、数字虚拟旅游的出现、在线预定业务的剧增等。目前,在中国旅游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国民对于高品质的旅游服务需求持续旺盛的情况下,如何通过科技手段打造完善的服务价值链已经成为企业胜出的关键。

(四)管理创新是旅游产业集约化发展的重要支撑

旅游企业在技术创新基础上,把新的管理要素引入企业管理系统以更有效地实现集约化发展目标。管理创新是创造一种新的更有效的资源整合范式,这种范式既可以是新的有效整合以达到企业目标和责任的全过程管理,也可以是新的具体资源整合及目标制定等方面的细节管理。旅游产业要想达到可持续发展,构成旅游产业的各个组成部分即旅游企业,必须采用集约化发展模式,必须对管理理念等多方面进行创新,从而达到其集约化发展目的。旅游企业集约化发展过程中要强调:管理创新的关键在于是否能够运用旅游企业自身管理能力协调、整合与利用外部资源,而不在于旅游企业本身是否拥有足够资源。

(五)制度创新是旅游产业集约化发展的重要保障

这是因为制度创新是对提高经济活动的激励水平、降低交易成本而进行的规则体系的调整与变迁。制度创新通过产权制度创新、管理体制创新和运行体制创新,能够为集约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目前,我国旅游企业长期存在的政企不分、产权不明晰、市场条块分割等问题就严重地妨碍着我国旅游产业的集约化发展。对旅游企业特别是大型旅游企业集团而言,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产权制度,是促进旅游产业朝集约化发展的制度保障。

旅游产业集约化发展路径选择

参考文献

[1]秦远建.现代服务业集约化发展途径与政策引领研究[J].集团经济研究,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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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提出

泸沽湖流域位于川、滇交界处,面积50多平方公里,湖中有17个沙滩、14个海滩、5个全岛、3个半岛和1个海堤连岛,形态各异,翠绿如玉。其中,宁蒗一侧的黑瓦吾岛、里无比岛和里格岛成为湖中最具有观赏和游览价值的景点,被誉为“蓬莱三岛”。①摩梭人世代生活在泸沽湖畔,他们至今仍保留着由女性当家和女性成员传宗接代的母系大家庭以及“男不婚、女不嫁、结合自愿、离散自由”的母系氏族婚姻制度(俗称走婚)的生活方式,被人们称为“东方的女儿国”。②

在泸沽湖,旅游业的灵魂和支柱是文化。泸沽湖旅游业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起步,1994年被云南省政府确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进入21世纪以来,“摩梭风情园”、“摩梭之家”、“民族园”等极具特色的家庭旅社相继出现,泸沽湖的特色文化旅游取得快速发展。③摩梭文化是摩梭人的标志,是摩梭人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特征所在。泸沽湖摩梭文化以其神秘性、原始性、独特性极大地满足了旅游者的求知、求异的精神享受和心理需求,使泸沽湖旅游发展成为可能的同时,也为旅游发展提供了原动力。

随着泸沽湖旅游资源的持续开发,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地方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对摩梭人的语言、服饰等产生巨大影响,极具特色的摩梭文化正悄然褪色,文化保护缺少等问题凸显。因此,在进行大规模旅游开发的同时,如何处理好开发和保护的关系,不仅是促进地方旅游持续发展的经济需要,更是传承和保护民族文化的必然选择。

泸沽湖旅游开发对摩梭文化的影响分析

传统建筑逐渐被现代风格建筑所取代。泸沽湖民房是极具特色的“木楞子房”。④在走访中发现,随着泸沽湖旅游开发的不断深入,摩梭母系家屋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泸沽湖里格村主要道路旁、水岸边的大型旅游设施中80%是由经济富裕的外来者集资修建的,风格现代;有经济能力的摩梭人也试图用其他材料改建家屋以炫耀财富,50%的建筑是用木材修建的;或是推展“民宿”,为满足游客的需求而增加旅社的空间量,楼层高达四五层,完全失去了摩梭人传统建筑文化的本色。

传统服饰逐渐成为旅游接待的“工作服”。传统的摩梭人服饰具有独特的着装风貌和特色。在12岁举行成丁礼后,男女都穿金边大襟上衣,纽扣多为银币或彩珠,女性下身着百褶裙,腰系花腰带,男子均配腰刀,下穿宽脚裤。如今,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泸沽湖旁的摩梭人在服饰方面也出现了多元的取向。在如今的日常生活中,除了年长者穿着本民族服装外,95%以上的年轻一代都取向于现代都市流行的夹克、牛仔等时装。只有在接待游客时,他们才穿上摩梭服装,民族服装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旅游接待的“工作服”。

摩梭语“汉化”现象非常严重。民族语言是民族共同体成员在日常生活、社会活动中进行思维、交流思想的工具,是一个民族形成的重要原因,也是本民族的主要特征之一。随着泸沽湖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旅游服务对汉语的需要程度不断提高,流利的汉语已成为谋生的重要媒介,为此大量的摩梭人开始学习汉语,而且逐渐成为日常生活的主要语言,摩梭语正逐渐被汉语所取代。尽管泸沽湖地区从2008年起开始组织开展摩梭语培训,且政府给每天去学的人一定的现金补助,但通过调查得知,90%的人都没有用心去学,培训效果不佳。主要是因为摩梭人并没有真正地参与进来,特别是年轻一代,还没有意识到本民族语言的重要性,这也是造成摩梭语汉化现象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

传统的“走婚”习俗逐渐被一夫一妻制所代替。1999年落水村75户摩梭家庭中,母系家庭为48户,父系家庭19户,双系家庭8户。2011年泸沽湖里格村46户摩梭家庭,母系家庭为8户,父系家庭38户。以上变化显现,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外界文化的侵入、教育的普及和汉化的影响,许多年轻摩梭男性的价值观开始发生变化,他们因憧憬男人自尊的生活状态而不再“走婚”,而是努力打拼事业,真正负起家庭的责任;同时,大部分年轻女性摩梭人随着观念的开发和经济压力加大,也不再坚持独立承担家庭的沉重负担,泸沽湖传统的“走婚”习俗正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传统节日活动“商品化”现象日益严重。每年农历7月25日都是摩梭人最欢庆的日子—“转山节”。烧完香拜完女神山,就举行“锅庄舞”比赛和山歌比赛。但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为了迎合游客的需要,泸沽湖旁的村庄每天都在举行“转山节”,每天都在跳“锅庄舞”和举行山歌比赛,它变成了每天例行的公事。本来只有在特定的时间、场合,按传统内容和方式才能举行的活动,经过舞台化、程式化的包装、压缩后,打破传统的规定,随时出售给游客。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和丢失了原有的深层次文化内涵,摩梭文化将逐渐被冲淡甚至走向消亡。

宗教文化传承遇到窘境。摩梭人信仰的是达巴教,达巴在摩梭语中的意思是“智者”。作为摩梭人原始的宗教,以自然、神灵、女神崇拜为信仰基础。在过去,每个村几乎都有自己的达巴,活动也很频繁。现在摩梭人由于受现代思想、观念和文化的影响,很多人不再让自己的孩子去学达巴,都送孩子去读书求学,接受现代教育。仅以阿瓦家族为例,在外祖父那辈,家族20多人,有6个是达巴,但到孙子这辈,就只有1个达巴。随着老一代达巴逐渐老去或去世,宗教文化传承的问题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窘境。

旅游开发背景下泸沽湖摩梭文化保护对策

加强相关政策的建设和落实。目前关于摩梭文化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而已出台的对民居建筑及语言保护方面的措施根本没有落到实处。为此,相关的立法和执法部门应出台全方位的摩梭文化保护政策,让摩梭文化的保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让政府的政策得到全面的落实,为摩梭文化的保护提供充分的制度支撑。

处理好旅游开发与文化保护的关系。在旅游发展过程中,应注重摩梭传统技艺、手工艺的传承、开发工作,组织开发生产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针对现代社会对泸沽湖摩梭文化的冲击,在科学规划和有度开发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绿色旅游开发与文化传承及保护的实施路径,可以在泸沽湖附近划出专门区域设立“摩梭民俗风情文化村”,作为对摩梭文化进行全面抢救、研究、传习和展示的基地,为摩梭文化的发展培育新的“文化积淀场”。

引导摩梭人不断提升文化保护的自觉性。文化传承的根本动因在于摩梭人自身。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摩梭人的文化保护自觉性,一方面,要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让摩梭人认识到保护自身特色文化的重要性,没有文化就没有民族繁衍生息的基础,整个民族就会逐渐走向消亡;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年轻一代摩梭人文化保护自觉的教育力度,积极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好现代新思想和文化传承的关系,要在尊重、认同和向往本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唤起对自身文化的自豪感,从而使他们更加重视自己传统文化的价值,进而遵循民族传统,促进传统文化的传承,不断增强摩梭人自觉保护民族文化的积极性。

教育督促游客严格自身行为。应加强宣传教育的力度,不仅要营造保护民族文化的良好氛围,更要将教育活动落到实处,达到制度化和常态化,让教育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尊重摩梭人的风俗习惯,严格要求自身的言行举止,通过开展多元形式的活动让游客深入体会到独特的民族文化,从而增强游客保护文化多样性的自律意识。

结语

摩梭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绚丽瑰宝,是泸沽湖旅游业发展的原动力。面对旅游开发带来的负面影响,各级主管部门必须强化对摩梭文化的保护意识,切实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落实工作;要引导当地居民积极参与到摩梭文化的保护中来,不断提升对摩梭文化的自豪感和使命感,处理好旅游科学开发和文化有效保护的关系,真正让摩梭文化在旅游业的持续发展中得到传承。

【作者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沈阳体育学院体育经济管理学院讲师】

【注释】

①王维艳等:“泸沽湖摩梭母系文化‘孤岛’及其文化生态透视”,《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09年第1期

②唐世贵:“摩梭人母系氏族社会新探”,《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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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我国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表演艺术和文化空间)”。它是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也是重要的旅游资源。旅游开发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注入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内涵的充分挖掘反过来又提升旅游产品档次,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即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良性互动。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是目的,旅游开发是手段,互动是渠道,双赢是目标。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在建设旅游大区的背景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结合起来,势在必行。

二、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现状

黔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截止2015年11月,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国家级的1项,市级23项,区级62项。自2005年来,黔江区通过搭平台、创模式,走舞台化、产业化之路,开辟了一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新路。2010年5月,黔江区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三二一”模式,即:建立生态、基地、舞台三个传承体系,建立“归口保护”和“定向保护”两个保护体系,一年一次总结评比。2015年,在重庆・黔江渝东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研讨会上,黔江区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123”模式,为每一个非遗项目量身定做保护方案,使更多人参与到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中来。可以看出,从2005至2015年,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主要集中在搜集整理、申遗、保护传承方面,而在旅游开发利用方面重视不足。

三、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价值分析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从某一地区、某一民族深厚的传统文化、悠久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历经岁月沧桑,保存、流传下来,反映了历史文化传统和文化变迁。这就构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潜在的旅游价值。

1、艺术审美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包含着大量的民间音乐、舞蹈、戏曲和手工技艺,而这些都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都充分展示了一个民族的生活风貌、审美情趣和艺术创造力。此外,各民族饮食、服饰、婚丧礼仪等各具特色的民俗,都具有重要的审美和艺术价值。

2、历史文化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历史悠久,它们生动地记录了不同民族在不同时代的聪明和智慧,反应了历史发展的轨迹,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如民俗类、传统音乐、舞蹈、、节庆庙会等等。

3、科考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历史的产物,是对历史上不同时期生产力发展状况、科学技术发展程度、人类创造能力和认识水平的保留和反映,是后人获取科技信息的源泉。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不同的发展历史,经过千百年的沉淀传承又相对完整地保留着,为历史学家、民俗学家、考古学家、人类学家提供了考察研究的范本。

4、经济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民族性和文化性的特征,所以蕴涵着巨大的经济价值。旅游地通过对民俗文化、民间艺术的旅游开发,能更好地提高旅游地的知名度。以“印象刘三姐”为例,从2004年至2013年,印象刘三姐共安全演出近4500场,累计接待观众超过1000万人次,创收约20亿。此外,对传统手工技艺进行生产、设计、包装,最终形成旅游商品,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例如黔江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濯水绿豆粉制作技艺,结合濯水古镇旅游的开发,推出 “游古镇老街,看后河古戏,品土家美食,听阿蓬水音”活动。古镇用石磨推碾绿豆粉的有20多家,开绿豆粉馆的有10多家,经营户年收入300多万元。

(二)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资源认定与价值分析

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旅游资源的类型不同,旅游价值也不同。民俗旅游资源类型划分为观赏型、参与型、体验型、深层型和辅助型五大类,本文采用这种分类方式,再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进而对黔江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进行定位分类,具体内容见表。

四、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路径

黔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集中在民间音乐、舞蹈、传统技艺和民俗等类型,根据这一特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利用时,应采取静态展示和动态体验开发结合的模式。具体路径如下:

(一)静态展示路径

静态展示主要包括建立博物馆、非遗展示墙、雕塑组群等形式。建立博物馆是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相关物质要素集中起来,供游客参观。博物馆既可以作为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窗口,又可以作为国民教育、科普宣传的重要课堂。几乎所有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都可以通过静态展示的形式存在于博物馆中,例如,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戏剧“后河戏”可通过文字记载、影像录制、图片展示等形式归类存档保存,同时将表演时所需的服装、道具等文物静态陈列。传统技艺类可通过在博物馆内现场展示并辅之以讲解的方式展现制作工艺的全过程;非遗展示墙是将某一区域全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图文的形式刻画在景区、景点展示墙上,增加景区内容丰富度。此种方式适合在文化遗产丰富但景观类型相对单一的景区;雕塑组群是指将多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以雕塑群的形式展示在景区、景点,游客通过参观,有助于增强记忆。总之,静态展示是以游客观赏为主,在满足旅游者的参与体验方面还存在不足。

(二)动态体验开发路径

动态体验开发主要是弥补静态展示中游客参与性、体验性不足而采取的开发方式。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表演艺术类、传统手工技艺类、民俗活动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可通过游客参与、体验的形式进行开发。在形式上通过建立传统表演艺术舞台、民俗体验馆、亲子互动体验馆、爱心礼品制作等形式,增加游客参与、体验性,丰富旅游活动内容,延长游客在景区停留时间。

传统表演艺术舞台,针对传统表演艺术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如后河戏、傩戏、龙舞、土家摆手舞、毛古斯、铜铃舞等表演艺术,通过还原特定的场景,将这些特色资源融入到活动中,集参与性、趣味性、艺术性于一体,调动游客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如濯水古镇古戏台作为后河戏传承基地,可以定期进行展演,特别是周末、节假日时间,游客人数较多,请后河戏传承人进行舞台表演并教授游客,特别是戏曲爱好者,让游客身着表演服装、手持表演道具,感受表演艺术魅力。

篇9

[9]符冠云,田智宇,丁波.典型西部省区工业化发展中的节能减排问题思考――以新疆、宁夏为例[J].中国能源,2015(8)

[10]乌鲁木齐 “ 煤改气”完工[EB/OL] .,2015―10―29

篇10

[基金项目] 2011年安徽省教育厅哲学社科项目(2011sk063).

1. “两山一湖”旅游区概况

“两山一湖”旅游区是以皖南黄山、九华山、太平湖为中心,包括黄山市、池州市全部和宣城市的绩溪县、泾县、旌德县。该旅游区是安徽省旅游资源最密集和旅游业发展的重点地区。由于本地区地脉一致,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互补,旅游市场互动,加上邻近中国最大的客源市场和旅游目的地长三角,区域旅游联动对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尤为重要。

2. “两山一湖”旅游区区域旅游联动的困境

综观国内大多数旅游区域,联动开发仍处于一种分散化、低水平状态,合作难于深入进行,甚至处于有始无终、有名无实的状态。“两山一湖”旅游区旅游联动也存在不少问题,在资金投入、交通、产品方面不能令人满意。 2.1 政府重视,但实施力度不大

众所周知,目前区域旅游联动中起主导作用的推动力不是市场本身,而是来自政府决策层,故而在其启动期与成长期,政府的管理与推动作用至关重要。同时,上下配合也不容忽视。要突破行政地域框框,提高彼此的“认同感”,克服在项目筛选、资源配置、利益分配等方面出现的大小矛盾,共同营造世界级旅游胜地。

区域旅游联动应是“双赢”的问题,不会损害对方利益。但在现实中,个别景区景点争资源、占地盘,缺乏一盘棋的思想。有的地方发展旅游经济的愿望非常强烈,但对本地的特色和优势及在“两山一湖”旅游区中的定位认识不足,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两山一湖”旅游区发展不平衡,存在黄山强,九华山、太平湖弱和黄山市强,池州市、宣城市弱的“一强二弱”现象。

调研过程中,“两山一湖”旅游区相关部门领导认为,安徽省旅游局虽很重视旅游区总体规划,各市也制定了配套旅游规划及签订相关旅游协议,但由于种种原因,实施力度不大。

2.2 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总体规划别强调了“两山一湖”旅游区内外交通的方便性和快捷性,但目前该地区的交通通而不畅,制约了旅游经济的发展。

2.3 产品系列少

“两山一湖”旅游区很少存在旅游资源跨区域共有现象,它属于产品组合性跨行政区域联合开发,即为了发挥资源互补优势,增加旅游组合产品的长度、广度与深度而联合开发。如果说资源共有性联合开发带有天然自发性质,那么产品组合性联合开发就更多地体现出人为开拓特点。现有的产品主要为自然观光型,休闲度假产品开发滞后,徽州文化、宗教文化的专题产品开发不够,产品系列少。

2.4 宣传促销缺乏规模性、整体性

“两山一湖”旅游区旅游业发展,纵向比进步不小;横向比,与周边地区差距较大,与其高密度、高品位的旅游资源极不相称。原因之一,缺乏整体意识,联合宣传促销力度不大,没有形成集团性促销模式,没有打出“两山一湖”旅游区阵式。政府高层之间缺乏联合促销意识,个私企业间的合作反而走在政府的前面。一些高品位的景区知名度不高,发展大旅游的氛围没有形成。近年来,九华山的海外游客增幅不大,在四大佛教名山中,其旅游人数及旅游收入均排名靠后;黄山观光旅游居多,商务旅游、休闲度假旅游较少,客源市场结构过于狭窄。

2.5 客流互动状况不理想

2010年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2.83%的到黄山的游客游览黄山之后游览九华山,19.80%的到九华山的游客游览九华山之后游览黄山,双方之间的送客量相距甚远,客流互动状况非常不理想。客流互动情况不理想,可能有以下原因:一是九华山知名度较低,二是九华山的可进入性和自然风光都逊于黄山,三是有些游人对佛教文化不感兴趣或者认为有比九华山更好的佛教旅游胜地。

3. “两山一湖”旅游区区域旅游联动的对策研究

“两山一湖”旅游区自规划编制以来,没有实质性推进措施,基本停留在会议、口头和材料上。虽然相关部门和领导也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过多次调研,但都没有具体的改进对策。针对目前这种现状,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该旅游区区域联动提出自己的想法。

3.1 构建一体化管理体制――政府介入区域旅游联动

一般而言,区域旅游联动中的联动主体可分为两大类,即企业和政府。从理论上讲,企业应该是区域旅游联动中最重要的主体,但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在旅游联动中长期起主导作用的是政府,所以,政府实际上是联动的第一主体,企业则是联动的第二主体。地方政府在区域旅游联动中既可能达成区域共同发展的联动关系,也有可能导致联动的破灭。加强探讨政府作用并不是忽视企业联动,而是加强政府对企业间联动所起推动作用的探索,以发挥其积极方面。

“两山一湖”旅游区涉及3个市的10个县和4个县级区,诸多方面的协作管理十分重要,因此,构建一体化管理体制、强化旅游管理显得尤为必要。

3.2 完善旅游交通体系

“两山一湖”旅游区最大的交通问题是交通通而不畅,时效性差。没有发达的交通运输业不可能有发达的旅游业。现代旅游业更要求有可供选择的多种安全、方便、快捷、舒适的交通,以保证广大旅游者进得来,散得开,出得去。

3.3 整合资源,创新产品

“两山一湖”旅游区人文旅游资源的开发存在不少问题。今后景区景点建设必须本着“两山一湖”旅游区一盘棋和旅游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根据自身旅游资源绝对优势、相对优势和旅游者旅游目的的发展趋势,各旅游地之间要有一定的水平分工,各自开发出“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绝”旅游产品,进而形成系列齐全、各自优势突出的“两山一湖”旅游区旅游产品大系,为旅游者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降低游人单位旅游目的地的交通成本,进而扩大客流规模。根据各旅游地旅游资源相对优势、绝对优势和旅游者旅游目的发展趋势,“两山一湖”旅游区各主要旅游地主导旅游产品应向精品化及错位化的方向发展。

3.4 统筹市场营销

由于旅游资源品位高,除了“两山一湖”旅游区诸多景区景点自身宣传外,大众传媒为“两山一湖”旅游区的旅游业做了许多免费广告。目前的问题是,“两山一湖”旅游区旅游宣传类似于优质商品进不了超市而摆在地摊上一样,小打小敲,单兵作战,各自为政,互不协调,宣传次数不少影响小,营销投入不少效果小。

作为安徽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该组织黄山、九华山、太平湖、西递、宏村、棠樾牌坊群、花山谜窟等国内一流的旅游地,统一筹划,制作招贴画、宣传册、光盘,参加旅游交易会,在有影响的电视台、报纸上做广告,整体促销,营造出”两山一湖”旅游区旅游新形象。

4. 讨论

为加速区域旅游联动,2009年7月,安徽省政府批准设立“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这是继“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之后,又一个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点示范区。示范区建成后,将整合各市旅游资源、打造精品,加强徽文化保护开发,开发遗产旅游、修学旅游、节庆旅游三大旅游品牌等。同时,新的“旅游文化示范区”将加快建设以黄山、九华山为重点的世界级旅游胜地,推进旅游国际化进程,促进皖南大开发。

参考文献

[1] 葛丽芳.对安徽“两山一湖”旅游经济发展的思考[J].财贸研究, 2002 (5):11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