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2 16:26:3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如何做好证券投资,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目前券商经纪业务面临的市场压力
证券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佣金费率持续下滑。随着证券公司之间竞争的日益白热化,“价格战”这一恶性竞争模式已严重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2006年至今,行业整体佣金已下降了60%,估计目前行业平均佣金率已低于1%。并且未来下降的速度还将加速。
证券营业部数量不断增加。2009年以来,监管层放开证券营业网点的批设,营业部数量不断增加,行业竞争压力日益激烈。据《上证统计月报》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7月份,全国共设有营业部4326家,仅北京地区就有217家。其中,今年以来共新增营业部493家,同往期数据2009年509家、2008年258家已是显著增长,将进一步加大经纪业务领域的竞争压力。
客户对证券服务质量要求逐渐增强。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渐成熟,客户对于资讯及券商客服的要求愈来愈多样化,客户已不满足于传统温和式的服务模式,而希望获得更具个性的特色化服务。 券商客服水平及资讯产品质量正逐渐成为比拼券商实力的重要参考。
券商经纪业务转型深层次原因分析
(一)短期行业佣金费率下降趋势难以改变
2009年以来,由于行业营业部数量的增多,各券商均调低了经纪业务佣金率以抢占市场份额。数据统计,在13家上市券商中,除国金和华泰证券外,其余券商佣金水平均不同程度有所下降,平均降幅为10.66%,其中以国元、光大和东北证券降幅最大(见表1)。目前在增值服务对于客户拓展作用不明显的情况下,各家券商只能通过价格战以争取更大的经纪业务市场份额。2010年一季度,上市券商平均净手续费率下降了11.6%,而同期成交额仅增长6.97%。如果市场继续维持低迷态势,那么券商整体经纪业务收入将会受到直接影响。由图1可以看出行业佣金费率下降趋势短期难以改变,并且应经对券商整体经纪业务收入及核心竞争力产生较为显著的影响。
(二)经纪业务的“中介”本质决定了同质化“通道服务”的价值将越来越低
我国券商经纪业务模式目前总的来说是一种营业部模式,学术上也把它叫做通道模式,是一种粗放式的经营策略。目前券商从事的经纪业务主要是低层次的买卖业务,即券商为客户提供买卖通道而进行的业务。经营模式基本相同,缺乏独特的经营特色。目前,我国130多家券商不管是综合券商还是经纪券商,其业务结构、经营内容、盈利来源、盈利方式都基本相同。券商的经营模式“千店一面”, 能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投资咨询业务和投资理财服务的很少,而能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的高附加值服务的更少,因而券商之间低层次的恶性竞争、违规竞争不可避免。过去由于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这种通道是一种垄断资源,券商仅靠这种垄断资源就能获高额利润。而随着市场的放开,同质化的“通道服务”决定了这种粗放式的经营模式价值将越来越低。
(三)传统经纪业务客户服务模式难以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监管要求
适当性管理是海外成熟市场对金融服务机构的一项普遍性监管原则,我国相关的证券法规也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把适当的产品或服务以适当的方式和程序提供给适当的人。这建立在对客户的知识与经验、财务状况以及投资需求等信息详尽了解的基础上。在当前,券商对于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和服务基本上是依靠人工或客户服务技术平台提供的,这就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以广发证券北京分公司为例,截止至2010年7月份,有效客户共计9.3万,而营业部从事客户服务的工作人员仅为79名,其中专职客服人员38名,如果按照传统的经纪业务客户服务模式来开展,则根本无法落实投资者适当的监管要求。并且根据对投资者服务现状调查的数据显示:大约有78%的投资者表示在最近几年内从未得到证券公司的主动,能获得个性化服务的更少。缺乏得到投资者认同的客户服务也成为近一阶段营业部客户流失的主要原因。
目前所面对的环境是一方面证券市场高速的发展及证券投资者专业化需求的不断增强,另一方面则是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单一趋同的经营模式。所有公司都挤在同一层次上竞争,大小券商之间缺乏明确的业务分别,相互间的恶性竞争屡见不鲜,低层次的同业竞争不断降低服务的含金量,同时也加剧了经纪业务的经营风险,迫切需要变革。
加快券商经纪业务全面转型的措施
(一)建立投资顾问业务制度,建立以财富管理为中心的核心业务模式
随着券商逐渐走向竞争日趋激烈的微利时代,原先“坐商”式等客上门的服务方式已不适应证券经纪业务发展的需要,券商必须进行服务方式的转型与创新,大力推行投资顾问业务制度,探索服务收费模式。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中就正式提到“证券公司可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投资建议,并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利益”。
其实,投资顾问、财富管理等业务的相关探索早已悄然升温。兴业证券探索投资顾问经纪业务模式已经进行了数年;华泰证券提出了以理财服务为目标的经纪业务全面转型方略;中信建投证券则将为80%的不合格投资者挑选最佳资产管理人,作为经纪业务重点工作之一;有的券商开始对部分高端客户进行资产配置式财富管理的尝试;有的券商则喊出做高端投资者“一生的伙伴”的口号。这些都是券商在相关领域的全新转型经纪业务模式的探索,同时也将带动证券公司对经纪业务管理结构、管理制度、资产整合、客户研究模式以及未来工作重心的变革。
公司早在2008年底就将经纪业务划分为客户服务、市场营销、综合管理三个部门,这也是为经纪业务走上投资顾问、财富管理的专业化之路而准备的。此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就为我们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今后营业部将设立专业的投资顾问岗,在原有客户经理服务的基础上提供更专业的咨询服务。针对客户需求及经纪业务所提品和服务的特点,正确定位投资研究及咨询服务。基于能为客户提升对市场盈利机会的把握和风险的规避的目的,整合各种合规渠道的报告、资料和资讯,为客户提供“简单、快捷、实用”的产品服务,以实现资讯产品收益化。
(二)形成专业化的客户服务模式,有效促进营业部差异化、适当性的客户管理
证券市场越是成熟,产品、服务以及客户群体越是高度细分。目前,不管是综合性的大券商,还是区域性的经纪类小券商,产品和服务在本质上基本雷同,服务质量和风险管理能力也没有大的区别。这也就导致了投资者对于低佣金的片面追求。客户分级分类是券商经纪业务从交易通道向服务转型的关键所在:通过客户分级明晰细分市场,增进细分竞争能力,精准资源投放,优化成本结构;通过客户分类实现精准营销,强化营销标准化动作与流程,打造适应零售市场竞争的核心机制。所以通过客户分级分类,由券商差异化、适当性的客户管理体系创立品牌是经纪业务发展的客观要求。具体操作策略有:
1.客户群体的差异化,根据我们自身的特点和营业部所在区域特征确定客户群体分类,找出主要的客户群体类型,从而有的放矢的进行市场开拓并按照群体特征提供相应的服务。针对客户的价值评估分层分级结果,为不同群体的客户提供不同层级的咨询、亲情、增值服务内容,并通过对服务资源的统筹调配,实现客户价值与公司提供服务价值的匹配(见图2)。
2.服务产品的差异化,根据客户关系管理的需求,按照不同客户对于风险厌恶程度,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交易特征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产品。建立客户风险分类模型,通过对客户风险识别、承受力、控制力的主观特性及财务承受力的客观特性的综合分析,确定客户所属风险类别,为客户提供对应风险类别的产品及服务(见图3)。
3.成本差异化,设置不同程度的佣金标准,配以差异化的服务,满足不同需求投资者要求。
(三)把IT、电信和互联网等行业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大量运用到经纪业务服务中
调查发现,交易技术手段近年来已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内投资者的重视。随着多种投资交易品种的丰富,以及各证券交易所的系统升级,交易技术系统的竞争成为日后券商决战的一大战场。
同时,CRM客户管理系统也成为经纪业务服务的一大助力。它通过对客户详细资料的深入分析,挖掘和发现客户需求,以此为客户提供专业化、有针对性的服务,进而提高客户满意程度,增强企业竞争力。美林证券早在十几年前就借助于其理财顾问平台(TGA)建立了理财顾问(FC)和后台研究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机制,成功运作了FC模式,一度成为业内效仿的榜样。近段时间大力推广的金管家手机证券业务以及即将上线的金管家综合服务系统就是将经纪业务的发展平台搭建在更高技术水平支持的基础上,以便迎接新形势的考验。
(四)重视融资融券、股指期货、权证等创新业务,以及其带来的经营领域拓展
客户需求多元变化的挑战随着投资者收入的提高和金融意识、风险意识的增强以及证券市场投资品种的增加、市场情况的变化,投资者的需求也随之变化。为应对多元化的投资需求以及激烈的竞争需要,券商必须千方百计拓展业务范围、开拓股票佣金以外的经纪业务收益来源。
从2003年至2011年年底,基金资产共计付出了39亿元的的销售服务费。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2011年开放式基金销售总额中,银行渠道占比60%,直销渠道占比31%,券商渠道占比9%。
“目前公募基金依然严重依赖并受制于银行渠道。在这种背景下,进一步拓宽基金销售渠道,尤其是保险公司这一强势销售渠道对于基金公司来说显得十分必要。”一位中型基金公司市场部负责人对记者说。
数据显示,截止到2011年12月底,全国的保险人销售队伍人数已经超过250万人。一旦这一渠道放开,将对基金销售格局产生何种影响?未来众多保险机构又会以何种方式开展基金销售呢?
“久攻不破”的困局
近两年,基金发行规模越来越低,但是基金发行成本却越来越高。在公募基金发展徘徊不前之际,基金公司对银行渠道独大局面的抱怨也越来越多。
“从1998年到2002年,基金销售基本上都是基金公司自己找大机构大客户,但从2003年前后,华夏基金和博时基金率先同银行合作,正式开展了银行渠道的基金零售业务。而基金本身就是大众投资的产品,同银行的客户很容易对接,两者快速擦出火花。”一大型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回忆。
自那以后,除托管费、申购费外,基金公司还会付给银行销售服务费,并将管理费按照一定的比例作为尾随佣金分给银行渠道。
“2003年、2004年银行渠道的佣金大概是管理费的10%到20%,2009年以前则上升至30%到35%。如今,即便有品牌知名度的大公司,比例也在管理费40%—50%的水平,而小公司则最高高达70%。”该市场总监说:“由于银行担心募集不能成功,有些基金公司给100%的管理费做佣金尾随都不被银行接受。
与此同时,作为基金销售另一重要渠道的券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券商的基金销售市场份额已从2010年的13%大幅下降至2011年的7%,渠道作用正在减弱。”一位券商高管向记者指出,“目前券商营业部存在着视基金分仓力度决定基金营销力度的现象,影响了营销人员将基金作为大类资产配置给客户的动力。”
或正缘于此,监管层近两年也开始积极拓展基金的销售渠道,比如第三方销售、外资银行等都已纳入基金销售的渠道之中,并鼓励基金开展网上直销。
据证监会基金部主任王林介绍,今年2月以来,陆续有9家独立销售机构获批设立,此外还有5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基金销售资格。
不过,从首批获批的基金第三方销售机构近半年来的起步情况看,依然是困难重重。“销售总量不高,且多以货币基金为主。”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大部分的基金第三方销售机构并没有足够的资本去各个城市开通网点,租金及人员配置对这些机构来讲成本太高。”
不可忽视的力量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代销基金今年以来是证监会工作议程里的一项重点工作。
据知情人士透露,去年3月,证监会曾召集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保险公司开会,了解保险销售渠道的情况。此举被业内解读为监管层有意向保险公司开放基金销售渠道的信号。
去年6月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稿)》明确,商业银行(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办法里虽没提及保险机构,但是,保险公司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没有障碍,只要证监会、保监会两部门批准。
而保监会对此也有意愿,保监会去年也曾向一些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保险公司代销基金产品的征求意见稿。并数次召集多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讨论保险公司销售基金事宜。
“拥有数万规模的销售队伍是保险公司代销基金的最大资本。如果人在与客户沟通中进行基金产品推介,是一股不可忽视的销售力量。此外相比于银行要坐等客户上门,保险公司更贴近客户。”平安保险一位营销负责人告诉记者,“未来保险公司也有可能是仿照银行和证券公司,成立专门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并协同人队伍进行交叉销售。”
记者注意到,目前中国平安的保险人的移动销售工具上,已有预设基金项目,可查阅到旗下合资基金公司平安大华的产品,但如果客户要购买,仍需到平安大华基金销售网点办理。
一位基金公司市场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如果能通过保险渠道发售基金,可以促进与银行等形成竞争作用从而降低成本,而且销售渠道多元化更有利于精准发行。
多方面顾虑
然而对于保险渠道代销基金的效果,有基金业内人士并不看好。
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指出,基金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而保险人素质良莠不齐,与银行渠道专业投资咨询人员相比,销售优势并不明显。如果销售中存在误导或专业能力不够都会影响到持有人利益,进而影响基金业的行业规范。
据了解,在此前监管部门的征求意见中,基金公司的担忧也主要集中在这一点。
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一位负责人对此表示:“基金与保险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产品,销售的角度和方法都不一样。如果保险公司代销基金产品,对人的标准和要求必将提高,相应的管理、培训、考核力度将加大。”
不过该负责人指出,按险种不同,保险人销售所获提成从7%到30%不等。相比之下,基金的销售激励比例低很多,人是否有足够的动力销售基金,还要看考核制度、激励制度如何安排。
富国基金总经理窦玉明认为:“利用保险人队伍销售基金的方式虽然可以挑战银行,但是我认为可见的将来,银行的主导地位很难改变。当然我们作为制造商来讲还是希望渠道尽量地分散一些,以削弱银行的议价能力。”
“基金在银行体系销售已经很成熟,保险公司介入后,能多大程度改变基金销售的格局都不好说,但是这一渠道的开发,对客户、保险公司以及基金公司都是有益的,毕竟其中有需求存在。”一位基金分析师认为。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
一、公允价值会计与市值会计
“市值会计研究报告”是经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来的,其中就涉及到对市值会计的相关阐述。们可以把“市值会计”定义为:下公允价值计量下,要对企业财务报告中某部分资产和负债的变动纳入相关的损益,从当前的情况看来,市值会计的运用范围也比较广,譬如说,证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工具、工作等等方面。
我们可以从定义和金融资产计量实务等两方面对“市值会计”和“公允价值会计”之间的关系进行相关的分析。我们从两者的计量项目价值变动处理上可以发现,“市值会计”只是考虑将价值变动纳入到损益内;而“公允价值会计”则可以细分为算入损益或者权益上的两种情况来分析。金融资产作为我国公允价值应用的核心领域之一,其在实务的处理上也存在有一定的复杂性。通过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的证券投资变动可以进一步将其分为 “计入损益”和“计入权益”等两种类型,为当前部分金融机构操纵利润开通了新的“隧道”。通过查阅相关的文献和实际工作经验,笔者发现采用“市值会计”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公允价值计量证券投资以及影响权益公允价值计量证券投资区分,便于制定更加及时和精确的解决方案。基本这种视角下考虑,“市值会计”可以被认为是为金融机构而服务的,并非仅仅是为了投资者。
二、公允价值会计与资产减值会计
笔者经过查阅相关的资料发现,在国际会计准则的第36号《资产减值》中有提到,一旦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小于其账面金额,那么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将其视为减值,在实务上要进行减值损失的确认。
关于如何做好金融资产减值的规范化工作,就IFRSs和美国GAAP来说,是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中也提出了相关的要求,也就是在贷款减值发生的时候,应该通过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测,结合实际利率计算贴现而得到现值计量;而通过摊余成本来对证券投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非暂时性减值问题,其核算工作上要把其账面金额调到公允价值。
夏大慰等(2005)在IFRSs和美国GAAP关于资产减值规范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资产减值会计”的基本含义及其与“公允价值会计”的关系,指出:资产减值是指资产未来可回收金额或者价值低于账面金额时,减计资产的会计处理。客观性是“公允价值会计”的重点内容,能够全面反映出企业在拥有资产所发生的价值波动和影响,属于一种双向的反映。会计学领域中所说的稳健性思想也能够通过资产减值会计体现出来,也是单纯地能够反映出企业在拥有资产的一段时间内所发生的导致可回收金额减少的影响,是一种单方向的反映。“资产减值会计”与“公允价值会计”在目标和理念等两大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
三、两者会计计量的逻辑基础不同
站在谁的角度来分析计量的价值,是当前会计计量逻辑的基础,也就是说某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否因为报告主体而有所差异。
(一)市场是公允价值会计的逻辑基础。在SFAS157的相关政策下,公允价值被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所发生的有序交易中,资产被出售所回收回来的资金或者是负债发生转让是所支付出去的价钱;而在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则中公允价值则被定义成为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当中,市场参与者之间所发生的出售一项资产所得或者一项负债转移所支付的价格。两者对于公允价值的定义表面上来看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其基本内涵是一致的。公允价值是在市场角度下进行计量的,而不是出于特定主体来考虑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逻辑基础进行更深入的认识:(1)公允价值不能脱离市场价值,属于市场价值的一部分;(2)公允价值需要依靠市场中的有序交易才能够实现;(3)市场参与者是当前公允价值计量的假设主体。
四、结束语
“公允价值会计”必须要在企业的持续经营条件下提出来,也就是当企业处于计量日或者报告日,需要对真实市场交易的发生的资产销售、负债清偿等进行模拟,进而推出企业当前的市场价值。“公允价值会计”的目的就是把企业与市场进行对接,让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及时地对企业资产和负债价值变动的情况有所了解。“公允价值会计”包含了“市值会计”,从这一点就能够说明企业在公允价值计量变动处理上,是算入损益类还是算入权益类,从另一个侧面也可以反映出在运用公允价值过程中对财务报告造成的影响是处于其遭遇抵制的重要原因。“公允价值会计”与“资产减值会计”在目标和理念上都有所不同,“资产减值会计”仅仅基于某些特定条件下运用公允价值,只能从单方面来反映出资产价值的变动,不能涵盖在“公允价值会计”的范围内。
【关键词】柜台市场;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激励机制
一、柜台市场下的证券公司及两者的联系
柜台市场(otc,over-the-counter market)又称场外交易市场。是在证券交易所以外进行证券交易的广泛市场。是一种由证券交易商组织的、实行买入卖出制的市场组织形式。证券公司又可称券商大多是通过电话互联网联系而完成交易。柜台交易市场活动是由众多各自独立经营的证券公司分别进行并不是简单由一个或少数几个同意的机构来组织交易。因此,柜台交易并没有一个集中的交易场所,而是将交易活动分散于各家证券公司。所以证券公司既是柜台市场的组织者,又是直接参与者。他们通过参加市场交易来组织市场活动,为有价证券提供或创造转让市场。这些交易绝大多数都是在投资人和证券公司之间进行的。即证券的实际出售人将证券卖给证券公司,实际购买人再从证券公司买入证券。柜台市场上的交易是行下的证券转让,由证券公司和投资人协商议价。每笔交易的参与双方都是证券公司和一个投资人,柜台交易市场上的每笔证券转让价格,一般是由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能够接受程度进行协商调整报出。
二、柜台市场发展大方向
目前证监会推进柜台市场的形式是“自下而上”,是要以地域为立足点,由地方政府、本地证券公司共同搭建交易平台,引导本地企业挂牌交易股权的形式进行试点、推进,进而在全国融合联通成统一大市场模式。现在柜台交易市场仍处在初始建设阶段,但是最终的串联统一肯定是一个大方向。那么如何做好证券公司的创新发展就成为实施柜台市场未来设想的第一步。
三、当前证券公司的弊端
1.证券公司守旧的业务模式
我国百余家证券公司的总资产从最近三年看不断缩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呈阶梯式缩减。整个金融资产120多万亿里边,证券公司只有1.57万亿一点。而这些证券公司财务数据的盘落,正是简单重复过去守旧的业务模式导致的。
以经纪业务为例,证券公司经济业务仍维持最重比例。公司收入大部分都是佣金收入,券商们需要做的只是提供通道。这种工作就好比在修好的高速公路上设置收费口,过一个车收一份钱。并且证监会只对这120家发有牌照的券商开放,一家把一个收费口,也不允许其他的进入。收得太容易就会不思进取。在这样没有压力没有竞争环境下,券商们就不会想如何提高自己的风险控制能力去挣钱了。这个状态要再持续,证券公司竞争性的做交易的能力就没有了。
再有券商奢望a股再恢复到几年前的交易频率,从换手率中赚取佣金,这显然不现实。随着现在股指持续走低,成交量的日渐萎缩,监管部门对市场操纵行为的打击看,中国a股震荡下行的情势已不可能再恢复过去高频的换手率了。所以只因循守旧的走通道业务模式,证券公司的发展只会止步不前。
2.证券公司对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的空白
金融业内对优质人才需求都是不间断的,但目前较高的人员流动率仍在持续。不难发现现在多家证券公司的高管和核心人才纷纷出现跳槽热潮,他们的频繁变动紧随带来的就是公司业务层面的流动及对原有产品设计的冲击。尽管证券公司热衷于为上市公司做股权激励、重组改制方案,但长期以来都没能建立起自身的股权激励制度。由此可以看出我国证券公司在人力资源激励机制上存在明显问题。这样下去会导致公司高管和核心人员缺乏长期归属感,给企业带来经营理念的中断,研发项目的夭折。继而缺少动力建立长期的公司战略,短期行为严重。所以建立适合公司特色的股权激励制度就变得十分重要。
3.证券公司忽略其投资银行的业务本质
证券公司在国际上一般叫投资银行,现在我们习惯叫证券公司。从侧面显示了我们并没有把投资银行的本质突显出来。无论从我国证券公司的历史演变还是现状来看,均与投行本质相距甚远。几乎所有的中国投行都只考虑了短期的利益取向,且投行队伍的建设也大多采取高度短期化的类个体户模式,没有站在服务实体经济角度、行业专家的角度进行更深层次的定位与开发。证券公司要做投资银行该做的事,经营投资银行的业务,回归投资银行的本质,释放投资银行的基本属性,拓宽现有的金融服务领域,开发投资银行的业务潜能,推进行业向综合金融服务的方向转变。
四、证券公司的发展新思路
(一)首先对证券公司守旧的业务模式问题
证券公司的及时推陈出新。
在券商资产和利润逐级下滑的同时,信托公司、银行的财务数据却在快速增长,这都说明市场上存在着庞大的投资者群体和资金,只是券商在过去不能顺应市场需求有效及时推出新产品新服务。
1.产品创新方面引入优质低风险投资品种,改善产品结构,尝试发行结构化分级产品,针对低风险偏好的客户,发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类似于银行的保本产品,使得客户在低风险情况下获取利益,增强客户对证券的信任度;尝试一些新的融资方式,像产品和服务的证券化。资产证券化就是发起人将持有流动性较差的金融资产如住房抵押贷款分类整理出售给证券公司,由其为买下的金融资产作担保发行支持的证券产品。发起人实质出售的是基础资产未来的现金流。产品和服务的证券化拓宽了企业资产证券化的范围,为上市公司融资提供了新的渠道。由不动产深入为产品和服务的质押式融资。像茶叶生产商通过茶叶证券化处理,获得一些资金来源,加快资金周转,提高产品流动性。或是景点以入场券门票为基础资本来实现资产融资。在产品创新积极推进的同时也要宁缺毋滥。券商们把品种繁杂的价值产品推出后,往往使得客户眼花缭乱,这样极大消耗了人力资源其效果也微乎其微。所以价值产品不在于多而在于精。新产品要能切实的为客户带来实际收益,发展多维业务走向,经受住波动市场上的考验。
2.服务创新方面可以依照客户群细化分类,将营业部划分为小型、传统和高端营业部。金融产品代销业务将在三个业务平台上非竞争性展开,让客户需求与各种金融产品相匹配。当年,美林等美国大型投行通过向富裕客户提供高端个性化服务,一举实现了从纯佣金型券商到独立资产管理顾问的成功转型。那么国内证券公司也可以这么做,设立高端营业部。我们现今面对的不再是一个毫无差别的客户群体。这一群体客户处于各个年龄阶段,有不同的性别、职业、兴趣爱好以及财富水平。且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群愿意以开放的心态接受来自专业人员的理财分析和规划。对于没有自我决策能力的客户,可以由客户需求来制定合理的投资和资产配置策略,且定期个月跟踪,及时更新投资内容信息。对于具有自我决策能力的客户,对提出的决策进行跟踪完善,定期的举办客户见面会,提高客户的凝聚力。高端营业部除了提供重要客户交流活动如艺术鉴赏
、乒乓球赛、亲子活动外,还引导高净值客户了解金融产品代销、新三板等业务的个性化辅导。深入客户对于理财产品的习惯认知。
(二)其次是证券公司对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的空白问题
企业除了增加员工薪酬福利、提升职位、调整组织结构、开发和制定员工职业生涯管理等方式争夺人才,还可以选择股票期权和员工持股的激励机制。
股票期权。即以股票作为手段对经营者进行激励。股东与激励人员签订相关协议,当激励的员工完成既定的业绩目标或因业绩增长使公司股价有一定程度上涨,公司以一定优惠价格授予激励的员工或允许其以一定价格在有效期内购买公司股票,从而使其获得一定利益,促进激励人员为股东利益最大化努力。
员工持股,公司每年向这个计划贡献一定数额的公司股票或用于购买股票的现金数额可以参订为参与者工资的25%,使员工可以利益分享并拥有参与经营决策的权力,员工的利益与股东利益一致,就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若公司的盈利绩效提高,反过来就会刺激股价上涨,员工又能继续在股市上获利。这样将员工与公司效益绑在一起,一个双赢的举措。
吸引并激励员工更好的为公司服务。
通过这些措施,一来使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更加健全,组织结构更加合理;二来使得在职员工加强了对公司的信心,其个人职业生涯得到发展。
(三)再次是证券公司忽略其投资银行的业务本质的问题
1.恢复金融中介即服务职能
系统的优化证券公司的服务流程。选择和设计服务模式。依据客户的特征需求,选择和设计标准化或是个性化的顾问服务模式。与客户签约。在全面了解客户情况后,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为客户选择适当的投资顾问服务及产品,与客户探讨服务的方式、内容、收费及风险情况,并由客户自主决定是否签约。目前服务协议体现为多种形式,如客户提交书面的服务申请表开通服务、客户在交易平台网上申请开通服务等。制定服务产品。营业部的投资顾问团队通过研究证券报告以及其他公开证券信息,分析证券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风险特征,形成具体的标准化服务产品样板或投资建议,提供给直接面向客户的服务人员。服务人员由面对面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证券公司通过适当的技术手段,监督、记录服务人员与客户的沟通过程,实现过程留痕,保证服务质量。
减小证券公司产品设计阻碍。目前证券公司要推出的产品都需要报批且创新大都是自上而下的,由证监会制定产品路线,券商要根据投资者需求设计推出产品就受到限制,这种局面要逐步转变。按照目前的流程,券商申报理财产品,必须在同一时间内申报同一类型的产品,且审批时间需20天左右。若改为报备制,则意味着券商发行产品,仅需事先告知监管部门,待备案期限届满,备案机关不表示意见就被视为同意。这样券商发行产品的速度必将大大提升且能更好的服务大众。
2.打破原有的分业经营模式
积极推动金融混业经营,对于银行理财、信托计划、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现在并无实质性障碍。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受到投资范围的限制,无法与银行理财、信托计划、保险计划顺利对价。应放开证券公司资管业务的投资限制,丰富证券公司资管业务产品线,围绕客户需求从专注于股票投资中解放出来。鼓励国内券商与其他金融机构在银证转帐、存折炒股、个人投资理财服务、现金管理账户、资产证券化、过桥贷款、保险资金入市等业务领域合作,将潜在的竞争对手变为战略合作伙伴。在资源共享方面,共同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券商与银行、保险公司结成利益整体,共享资金、客户和营业网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
总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金融业的蓬勃发展,证券公司不能再停滞不前,要寻求新思路,避免在发展大浪潮中被淘汰。证券公司要将满腔的发展热情、执著的专业追求和强烈的忧患意识转变为创新的力量、创新的动力,将自身和外部的认识转变为风险控制的能力,将潜在的条件、机遇转化为持续不断提升的现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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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经纪业务现状及挑战
我国券商传统经纪业务模式简要来说就是一种依托营业部建立通道客户买卖交易的通道模式,这是我们的券商从发展之初就与生俱来的基础业务模式,亦是很多券商在转型之前的主要或唯一业务收入来源;数据显示,在今年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半数以上的营业部都处于亏损状态,靠大量新设营业部的扩张方式已很难适应市场的激烈竞争。传统经纪业务无时不刻受到来自内外的挑战。
1、业内竞争加剧,业务收入水平进一步下滑
传统经纪业务最基础的业务基点就是证券公司营业部,而证券营业部在近两年市场行情持续低迷的形势下依然呈现持续扩张的态势,2011年证券公司营业部数量已达5032家,比2010年增加了404家,大部分新增营业部成立后都是采取最低级的营销模式,进一步加剧了业界佣金下滑的趋势,据协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全行业平均佣金率已经从几年前的0.12%下滑至目前的0.083%,降幅超30%;而近两年因券商整体业务收入下滑,成本上升,2011年所有券商经纪业务收入689亿占全行业总收入比例为50.7%,2010年这个数字为1085亿占比57.8%,下滑高达36.5%,数据表明2011年券商行业经纪业务整体收入呈快速下滑趋势,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进一步降低,毫无稀缺性和核心竞争力的通道业务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亦急需找到自己的新定位。
2、粗放式经营基础式营销,成本高效率低
在过去的高佣金政策和行业壁垒的保护下,证券公司只要能开设能证券买卖的证券营业部,就能为其带来丰厚的利润,在这样一种经营理念下,券商经营的思路不是如何做好做精一个营业网点,而是求多求广的扩张网点数量;2007 年,我国证券营业部数量2924家,而2011年营业网点数量就扩张到了5032家,新扩张的网点除了从以前的部分服务部升级成营业部之外还有新设的非饱和地区的营业网点,快速扩张之后必然带来人力资源和管理水平的相对滞后效应,而新设营业部多半采取如开户送礼,低佣等最为基础的营销方式,毫无新意,不仅提高了整个行业的营运成本效益还不见涨。
单一传统的经纪业务发展已经不能适合券商当下的可持续发展,券商,这个从来都是被冠之以“靠天吃饭”的行业,要想改变这样被动的局面,毫无疑问要在业务和收入模式上有所突破,转型和创新是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
二、向综合金融服务商转型
2009年之后,随着证券监管的优化,行业开始引入了多项应有的金融职能,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创新,近两三年各证券公司均不同程度地参与或者主导了一系列的新业务,逐步地体现出证券公司金融业务的专业性,发挥其综合金融服务的作用。
1、大金融环境下的券商综合金融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主要为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四大类,而银行是各类资金进出流动的大本营,个人及各类机构的金融服务的源头都是依托于银行业务范围主要体现为存于贷;而券商作为我们金融行业的另一个重要支柱则体现其能为个人及国内外机构提供各式各样的投资服务,牢牢掌控着金融服务中与投资的相关环节。
券商的综合金融服务是相对于之前券商的传统业务而言的,经纪、投行、自营,2010 年又推出的融资融券、投资顾问业务也将作为传统经纪业务基础上的拓展,助推经纪业务转型;而资产管理方面近年来也得到了较大的提升,直投、新三板、私募债、期货IB等创新类金融服务层出不穷,对拓展证券公司业务空间,推进证券公司产品创新和盈利模式多元化转型都有着积极作用。
2、综合金融环境下产品和业务的创新
券商努力完成从坐商到行商的转变,从行商到产品与服务商的转变。产品创新正在成为带动券商转型的重要力量。在笔者看来,产品创新应从客户的根本需求入手,结合资本市场的现状多开发贴合投资者的产品,而这种创新最有可能在投资顾问和资产管理这两条业务线上产生,在内部整合业务资源联合研究部门,进行产品的研发,在外与各个金融机构搭建产品平台,形成有效的产品服务库,形成多产品多服务的构建综合金融服务下的服务产品特色。
融资融券业务作为近两年新推的业务在券商综合业务线上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效应并具备了一定的号召力,融资融券与经纪业务向集合,为已有客户提供了融资与借券的业务非常贴合市场的需求,最新数据显示目前两市的融资融券余额已接近千亿水平,而该项业务中来自借贷利息收入和相对经纪业务稍高的佣金费率水平对券商收入都会有积极的体现。
直投业务近几年发展突飞猛进,伴随着规范的运作证券公司直投业务正日渐成熟,部分试点较早、直投业务发展迅速的证券公司也已经开始享受这一创新业务模式带来的利润增长。而创业板开市以后,直投+保荐承销的盈利模式也在券商实践中浮出水面。开展直投业务,并实现投资与投行的协同效应,既延伸了投行业务的产业链,又丰富了证券公司在资本市场从投资到融资一体化的服务功能,有利于促进证券公司盈利模式的转型,增强抗风险能力。
新三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在2011年受到了高度重视,主板券商、机构投资者、高新产业园区以及挂牌企业等相关市场参与主体的扩容渐行渐近。对券商而言,伴随新三板试点范围的扩大,数量庞大高新技术企业将在新三板市场挂牌上市,这对券商的的承销发行、直接投资业务都有较大的推动作用;而新三板市场允许有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参与,对主办券商而言也将在经纪业务方面获得巨大收益。
资产管理业务会成为券商管理服务的核心且空间巨大;在欧美资产管理已经非常成熟,是国外大型金融机构业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际投行确立其竞争优势的关键业务和核心业务。2011年,摩根士丹利旗下的全球财富管理集团实现收入占其净收入比例达41.43%,且近3年该占比均维持在40%以上;2011年,美银美林的管理账户和其他费用收入占比也达20.75%,而对比我国的中信证券2011年资产管理收入占比只有13%,广发证券则更低仅为4.2%。国外大型券商发展实践表明,伴随证券市场的不断成熟,资产管理业务在业务构成中的比重将不断提高。当前,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理财需求,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产生了巨大的财富效应,证券公司在管理国民财富方面大有可为,在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改进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资产管理业务必将成为未来证券公司重要的改革和发展方向。
3、新环境下券商管理的优化
相对于传统的经纪业务下券商管理模式相对单一情况,很多券商都只会建立相应业务线的直线管理部如投行部、经纪管理部等,而综合金融环境下新业务较多券商管理方式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如广发证券,在客户层将业务整合为证券交易、资产管理、证券研究、投资银行与融资融券五大业务模块,而在内部管理层则体现为总部直属事业部制,这样各个业务部门既可以独立运作也可以加强业务线上的合作,在营业部层面则参考了这种变化,新增新部门或岗位来对应相应的业务线,建立了总部、管理部再到营业部的三层管理体系。
三、综合金融环境下券商经纪业务回归与发展
目前证券公司绝大部分的客户都来自于经纪业务,而新业务中诸如融资融券、投资顾问、IB、资产管理等客户资源都会从经纪业务中进行深入挖掘,可以说经纪业务是这些新业务快速发展的土壤;经纪业务与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相结合,互利互惠,对推动券商经纪业务从通道服务向更高端转型,不仅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要求,也是经纪业务转型升级的目标模式,更是对券商业务功能的全面升级和业务角色的重塑再造;多业务融合有利于推动经纪业务由佣金模式主导向佣金与费用模式并重转化,提高券商高端客户个性化服务能力,提升券商在财富管理市场中的话语权和在综合金融服务竞争中的比较优势。
在营业部层面,过去成功的证券营业部,大多是在通道业务模式背景下,主要依靠营销渠道和营销团队来做大客户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而在新综合金融服务的环境下,券商营业部可发展空间更大,或许会发生质的变化,过往营业部可能只是一个通道,而今后营业部就是一个平台,一个可以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平台,又或者是具备单一特色的精品门户,在一个层面或者多个层面与总部的业务平台对接客户,切入业务需求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监管层面已经开始酝酿这种创新,即未来可能推出的轻型营业部和新型营业部,在综合金融环境这个“面”上,各式各样的营业部就是一个个可视化的“点”,而“专业化”、“综合化”的两类营业部又形成不同的业务线,他们不仅仅将成为券商的业务平台终端,更会成为券商核心及专业能力面向客户的一个窗口;综合金融服务的提供所需的载体就是数量丰富并拥有专业人才的营业网点,此时此刻券商营业部会体现出新的价值和成长。
四、综合金融业务下行业数据的简要分析
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了券公司2012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114家证券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55.7亿元,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388.9亿元(占比40.7%)、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129.4亿元(占比13.5%)、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16.8亿元(占比1.8%)、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6.1亿元(占比0.6%)、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16.8亿元(占比1.8%)、证券投资收益214.4亿元(占比22.4%)、融资融券业务净收入36.4亿元(占比3.8%),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为9296亿元;再回顾协会2008年公布的行业简要数据:107家证券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51亿元,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882亿元(占比70.5%)、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77亿元(占比6.2%)、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15亿元(占比1.2%),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为919亿元。
看过简要的数据之后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近四年行业中券商多种新业务收入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积极变化,亮点在于经纪业务收入占比逐年下降而其他新业务收入上升尤其是资产管理业务中受托管理的资产总额大幅上升,这些都是很好的变化,券商综合业务转型已经开始获得收入使行业发展进入一个多元化专业化的良性循环之中,券商向综合金融服务商转型之路已经有了良好的开端。
综上所述,券商在发展和保持传统经纪业务的背景下,通过不断的应用创新,发展与投资者需求相匹配的产品和服务,以达到向综合金融服务商转型的美好愿景,满足投融资双方的需求,已取得了一定的收入效应;用产品服务客户、用服务营销客户、用营销发现客户,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为导向的综合金融服务商,一定会有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 祝和国、陈皙:浅析证券公司的创新发展[J].金融纵横,2011(9).
[2] 杜征征、李科:新形势下券商传统投行业务发展的新思路[J].中国证券,2012(1).
案例一:
已过而立之年李女士老家在东北。目前在北京工作。她的父母在老家有两套合计50多万的房子。母亲已退休,每月有1200元养老保险,父亲还要6年后才能退休,目前每年自己交养老保险金近5000元。李女士每年给自己父母一部分钱。李女士的丈夫的老家在农村,母亲有农村基础社保,父亲已逝,他们每年也要寄生活费给母亲。李女士夫妻两人月收入近一万元,除了缴纳养老保险外,无其他商业保险。股市行情不好,李女士购买的股票、基金全部被套牢。准备要孩子的他们,又该如何筹谋?
理财师:吴新婷
第六届全国十佳理财师、国家理财规划师、经济师、证券投资顾问、投资者教育能手、惠州电视台《午间新闻》特派财经观察员。
《卓越理财》:对李女士而言,她面临的养老困境该如何解决?今后的养老该如何规划?
吴新婷:退休以后我们靠的是资产来生活,合理而有效的退休规划不但可以满足退休后漫长的生活支出,并且可以让自己活得有尊严、活得自由、活得有质量,同时还会给我们足够的心情,去感知幸福、恣意享受生活,并付出我们的能力和爱。
一、收入:
李女士夫妻两人月收入近一万元:1万*12个月=120000元/年。
二、支出:
自己交养老保险金近5000元/年。
每年给李女士父母一部分钱(假设4000元/年);
每年寄生活费给李女士丈夫的母亲(假设8000元/年);
三、养老收支相抵后 120000元-5000元-8000元-4000元=103000元/年。
四、理财规划需求:现在准备要孩子。
首先,李女士夫妻每年要先拿出6000元至10000元购买意外、医疗、养老保险。把风险控制好。
其次,李女士夫妻的房子是租还是需要购房也要统一思想,做好计划,如果决定在北京长期租房子,提前准备好10万元的育儿存款就可以计划生孩子了,如果还有购房计划那还要推迟生孩子的计划先把房子首付付了,月供不能超过月收入的三分之一。
建议在35岁以前没有购买房子不建议先购车,如果35以前确定租房后已生孩子的等孩子到了7岁后有足够的养车资金准备后再考虑购买车子。
五、每年养老保险金近5000元,是不够养老的,需要每年提高10%来补充养老金。
养老金的核心:进行退休需求的分析和退休规划工具的选择。
其一,退休需求的分析:例假设前提条件相抵消(年通货膨胀率为3%年收益为3%),退休后每月基本生活费;6000元/月*12个月*30年=216万元。需要在55岁至60岁生日就要为自己准备好这一笔养老金。
其二、退休规划工具的选择。
养老金的来源有以下几种:1、社会养老保险;2、企业年金;3、商业养老保险;4、投资收益,如房租、股票、基金、信托收入;5、住房公积金提取;6、其他收入如稿费、推迟退休。
特别提示:如果李女士夫妻出现经济危机或养老金缺口,也可以她的父母在老家有两套合计50多万的房子,作为抵押、信贷、转让的形式来获得资金缺口。“以房养老”目前不太适合她,因为老家的房子租金收益较低,不过也可以用老家的房子或变卖后换一套北京的小房子,到老的时候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来准备养老金。
案例二:
辛先生在北京有一套近150多万的房子。他与妻子年收入30万元。每月花销2万元左右。目前与自己的父母、妻儿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父母已退休,每月共有3000左右的退休金。辛先生的女儿已上小学。随着女儿年龄日益增长,需要独立空间,辛先生有了换房的需求。面对日益高企的房价,辛先生很是发愁。他又该如何做好自己的养老规划,以及协调孩子成长中的经济需求呢?
《卓越理财》:辛先生的面临养老问题,他应该提前做好哪些准备工作?哪些理财方式是必不可少的?又该如何筹谋?
吴新婷:辛先生应从现在开始规划退休生活。退休规划具有本金安全、适度收益、抵御通胀、强制性等特征,现在提早为退休做规划是明智的选择。
根据辛先生家庭的养老需求,社会保障已经远远无法满足,
品质养老资金解决方案:
按平均寿命计算,为辛先生筹划年龄为75岁,辛太太为80岁,现年辛先生35岁,太太30岁,以后到达的退休的需求为计算,假设辛太太按正常55岁退休,假设退休后辛先生家庭每月支出约3万元,每年约36万元,退休时需要3万元/月*12 即退休时每年生活支出为36万元/年,即退休25年的生活支出为36万元/年*30= 900万元,退休时点共需900万退休养老金。
尽管辛先生家庭在北京有一套近150多万的房子,辛先生还需要购买基本社保,以减少缺口,可通过已备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利用还有的时间,可以有效降低资金压力。
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证券市场起步较晚,散户占绝大多数,机构投资者少。如本世纪50年代以前,日本证券市场散户投资者占60-70%,台湾1997年证券市场投资者中,散户仍高达90.1%。在市场发育不够成熟的情况下,迫切需要为证券市场提供资金支持。于是,日本设立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信贷支持,以图在短期内将证券公司培养成类似于美国投资银行的证券经营机构。韩国、台湾仿照日本的体制分别设立了证券金融公司,从而在世界证券发展史上开创了证券融资的新模式。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所设立证券金融公司在基本业务(主要有融资融券、转融通、现金增资及承销认股融资等三大业务)方面大同小异,且都采取股份制的治理结构。但由于经济发展的路径和国情不同,其运作模式还存在一定的差别。
1.日本模式
日本早在1927年就设立了日本证券金融公司,随后又成立了8家,1956年4月合并为3家,即日本证券金融公司、中部证券金融公司和大阪证券金融公司,这三个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均为上市公司。日本要求证券金融公司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日元,出资者主要是银行和证券公司,两者的出资额约占注册资本的60%,其他资金主要来源于货币市场,约有60%。在业务方面,主要有对证券商提供短期适用资金贷款,交割短期贷款、有偿增资新股认购贷款,以及对证券商的转融通业务。证券抵押和融券的转融通完全由这三家公司完成。在以后的发展中,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逐渐有所扩充,如日本建立了一种补充性质的借贷交易制度。在这种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的模式中,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证券抵押融资上被分隔开,由证券金融公司充当中介,证券金融公司居于排它的垄断地位,严格控制着资金和证券通过信用交易的倍增效应。从负债结构来看,日本的证券金融公司主要是通过向资金和证券的拥有者融借证券和资金,来维持自己的转融通业务。同时日本证券金融公司自有资本的比例很小,为2.5%。如此小的自有资本规模,只有在政府支持和垄断专营的基础上,才能够维持业务的正常运行。实际上,由于证券公司不能够直接向银行、保险基金等机构融取证券,其它金融机构如果需要借出证券,一般是要将其转借给证券金融公司,再由证券金融公司附加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后将证券融借给证券公司。而在融资方面,由于证券公司可以部分参与货币市场以及从银行获得抵押贷款,证券金融公司对融资方面的垄断性要小一些,是一种“准垄断”的状态。在信用交易操作中,客户不允许直接从证券金融公司融取资金或者证券,而必须通过证券公司来统一进行。证券公司除了部分资金以外,也不能够直接从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那里,获得信用交易所需要的证券或资金。这样,证券金融公司便成为整个信用交易体系中证券和资金的中转枢纽。大藏省只要通过控制证券金融公司,就可以调控进出证券市场的资金和证券流量,控制信用交易的放大倍数。不过,证券金融公司在证券公司资券转融通中的地位正在逐步下降,主要原因是银行与货币市场的资金使转融通需求发生分流,证券公司越来越多地通过短期借款、回购等方式从其他渠道获取所需资金。但与转融资的情况相反,由于证券金融公司在转融券业务中的垄断地位,证券金融公司为证券公司提供的借券额占证券公司总借券交易额的比重却越来越高。
2.台湾模式
台湾1980年设立复华证券金融公司,后增为4家,即复华、环华、富邦和安泰证券金融公司。台湾要求其实收资本额不得少于新台币4亿元。台湾设立复华证券金融公司时,实收资本为4亿元,由光华投资公司、台湾银行、土地银行、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及台湾证券交易所分别按47%、16%、16%、16%和5%的比率出资,还从11家银行和金融组织获得总额为50亿元新台币贷款。这四家证券金融公司的共同特点是实行了对证券公司和一般投资者同时融资融券的“双轨制”。在台湾所有的证券公司中,只有一小部分是经批准可以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机构,其余的证券公司则没有营业许可。获得融资融券许可的证券公司可以给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的服务,然后再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而没有许可证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客户的委托,代客户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融资融券。这样,证券金融公司实际上一面为部分证券公司办理资券转融通,同时又直接为一般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在“双轨制”的结构中,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既可以通过证券抵押的方式从证券金融公司获得资金,也可以将不动产作抵押向银行和其他非银行机构融资,因此证券金融公司并不是资本市场和货币资金市场之间的唯一资金通道,而是专门以证券质押的方式获取资金的特殊通道。台湾的证券公司只有一小部分具有信用交易资格,可以为客户直接提供融资和融券的信用交易支持,而大部分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信用交易客户的委托,转而向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客户也可以选择是从证券公司直接获得融资和融券,还可直接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融资和融券。从台湾信用交易制度的历史进程和现实状况来看,证券金融公司处于既垄断又竞争的地位。体现在其一方面根据台湾金融市场的欠发达现状,采取了专业化集中信用的形式,另一方面又力图在各个方面充分体现出市场竞争的特点。由于近似有效的市场竞争,证券金融公司比较注重市场运作与风险的控制。台湾的证券公司,尤其是有信用交易资格的证券公司,在信用交易中越来越多地利用货币市场的融资工具,而逐渐减少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依赖,这导致了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的萎缩。于是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能逐步从转融资过渡到直接融资。
3.韩国模式
韩国最早的证券融资公司成立于1955年,是目前为止韩国证券融资唯一专门机构,是韩国证券信贷的主要来源。韩国要求设立证券金融公司的法定资本额不得少于20亿韩元,与日本类似,其出资者主要是银行和证券公司,而不同的是韩国证券融资公司主要的资金来源是靠吸收特定存款。韩国证券法规定,经过特准,证券融资公司可以接受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其它证券机构、以及财政部条例指定的其它机构的货币存款。证券公司收取的客户保证金、证券回购款项的一部分转存证券金融公司。除此之外,证券融资公司还可以充当证券公司和其他证券机构托存的基金的管理者。据此,韩国证券融资公司把对证券公司的贷款额度与其在融资公司的存款数量联系起来。到1995年6月,韩国证券金融公司总资产为72860亿韩元,其中存款39520亿韩元,占总资产54.24%,为证券金融公司第一大资金来源,发行公司债券为30400亿韩元,占总资产41.72%。韩国证券交易法规定,证券融资公司可以经营以下业务:为维持证券市场发放贷款并向证券包销商发放包销贷款;通过股票交易所的清算机构贷放证券市场交易的结算所需的资金和证券;贷款作为担保的资金或证券;通过包销商,向从公开销售的新的或已发行的证券中购股投资的投资者的贷款;在总统法令规定的范围内,实现债务证券的交易;进行证券的安全保管;除此之外经财政部长批准的其它业务。韩国证券融资公司是韩国唯一的证券融资专门机构,在国内市场上处于完全垄断地位,同政府的关系也最为直接,除担负着为证券经营机构融资融券的经营任务外,还承担着一定的市场监管和货币政策职能。从理论上分析,设立证券金融公司的本质是为了更有效地控制证券信用的滥用,以控制证券市场过度的投机。从这里引申出一个疑问:与日本比较,为什么美国不需要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呢?其中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两者的历史背景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美国的信用经济发展历史时间长,信用主体都有一套较为成熟的内在信用风险控制机制,金融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发达,投资者相对比较成熟。而对于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来说,证券市场发展历史短,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备,信用缺乏。为激活股市,发挥其为企业筹资的功能,设立金融公司可从金融上支持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者,从而促进本国(地区)证券市场发展,同时也能有效地控制风险。事实证明,证券金融公司在这些国家(地区)证券市场发展初期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建立我国证券金融公司模式及其风险控制机制
证券金融公司比较好地解决了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资金融通问题,对于保证证券市场的流通性、活跃证券市场以及打击地下信用行为,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证券金融公司达到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日本、韩国和台湾的经验证明,由证券金融公司按严格的条件集中办理证券融资,贯彻了银行证券分业管理的原则,更能体现管理层对证券市场的调控意图,在证券市场发展早期便于防范和控制风险。更为重要的是,证券金融公司成为联通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载体。从国际金融的角度看,不论是混业管理还是分业管理,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都是一体的,而不是分割的。在分业经营的情况下,日本、韩国和台湾的证券金融公司,作为证券公司的资金供应者,可从货币市场吸取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同时,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头寸、贴现和抵押限额等条件的变化,中央银行可对证券市场的资金供应量进行调控,从而使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在更高层次上融合。
1.建立我国证券金融公司模式
我国券商营运资金严重不足且融资渠道又过于狭窄的现实已经成为制约其经营创新和业务开拓的最大障碍。加入WTO后,国内证券业面对国际资本的冲击,若不改变目前的约束条件,融资不畅的现实势必将把国内券商逼上绝路。在海外,欧美国家走的是一条市场化证券经营机构融资融券的路子。相比较而言,我国作为资本经营主体的证券公司及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的资金融人机制还远未形成,当前提出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制度的设想,可以说既是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较低条件下的必然选择,也是为应对激烈的国际资本竞争以解决券商运营资金巨大缺口的现实需要。我国在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制度的过程中,可以适当借鉴韩国、日本和台湾的成功经验,并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规划。
(一)设立试点
这是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较为成功的经验之一。在建立我国证券金融公司制度时,可暂先设立一家证券金融公司,待成熟后再成立两家,不宜多。这样既可以通过竞争提高运作效率,也可较好地控制放大的风险。设立地可选择上海、深圳、北京。从股东结构上看,可由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以及其它有实力的投资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共同投资建立。设立的规模可随着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发展调整,新设的公司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亿元。
(二)立法先行
我国证券市场发育程度尚低,市场参与者自律性较差,因此更应事先制定较完备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明确各方的权限和职责。对证券金融公司监管的结构设计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作为商业银行的主管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有关银行向证券金融公司提供资金的渠道、方式和管理办法;作为中央证券监管机构,由中国证监会制定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或投资者提供资券转融通的管理办法,并由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交易、存管、结算等方面制定出细则作为补充。证券金融公司成立后,再根据以上两个方面的总体法规制定出具体的操作规程,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制度框架。
(三)正确定位
证券金融公司在建立健全融资融券制度的过程中扮演着过渡性的角色,它应是专营性的金融机构,是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基金等资金和证券的拥有者融措证券和资金,收取附加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并且该项业务也只能由证券金融公司来做,具有垄断性。其职能定位在主要暂时性融通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渠道,充当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证券抵押融资等业务上的中介,并通过证券金融公司由政府部门(如人大财经委或中国人民银行)严格控制着资金和证券,通过信用交易的杠杆效应,从而达到既缓解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矛盾,又控制金融风险的目的。
(四)资格设限
设立证券金融公司,发起单位首先要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可以设立。证券金融公司的主管机关,日本为大藏省证券局,韩国为财政部证券期货交易委员会,台湾为财政部证券管理委员会。从股东结构上看,日本和台湾的证券金融公司的最大股东都是各类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和交易所,这使证券金融公司具备了较高的信用水平和中立性,值得我国借鉴。未来我国的证券金融公司,可由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以及其它有实力的投资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共同投资建立。证券金融公司资本充足率的设定,直接影响到其资产规模、信用水平和运行质量。台湾要求证券金融公司的负债总额不能超过其资本净值的11.5倍,相当于最低资本金充足率8%;相比之下,日本证券金融公司的同一比率仅为2.5%,其资本金比率很低,且债务中几乎全部为短期债务,要求高效率的流动资金管理技能。考虑到金融机构的性质及本着稳健的原则,我国证券金融公司的最低资本金充足率设定在8%比较适宜。
(五)先资后券
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及现行法律制度,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开展可考虑按先资后券步骤实施。即在证券金融公司建立之初,规定只能向有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而不得进行融券,也不得直接向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投资者可以委托有资格的证券公司向证券融资公司融资,或由证券公司直接向投资者融资,但不得融券。运行一段时间后,放开证券金融公司直接向所有券商和投资者进行融资,但仍不得向券商或投资者从事融券业务。同时要严格评估和控制融资者的资信及抵押物。待我国的做空机制建立后,放开向券商和投资者从事融券业务,同时券商也可以直接向投资者融券或受托向证券金融公司融券。
2.建立健全我国证券金融公司的风险控制机制
建立证券金融公司进行融资融券业务,虽然可以使投资者实现低成本扩张和获取较高的收益,但由于证券市场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证券市场新的风险。因此,加强对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尤为重要,具体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
融资融券的交易过程比较复杂,牵涉面也较广,因此美国、日本、台湾都对此作了非常细致和具体的规定。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育程度尚低、市场参与者自律性较差的现实情况,我国证券金融公司制度的监管体系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有关银行向证券金融公司提供资金的渠道、方式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制定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或投资者提供资券转融通的管理办法,并由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交易、存管、结算等方面制定出细则作为补充;证券金融公司再根据以上两个方面的总体法规制定出具体的操作规程,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及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证券金融公司组成的监管体系。
(二)融资融券资格的设定
证券金融公司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资金通道之一。日本的证券金融公司只能向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而与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必须通过证券公司转融通;台湾实行对证券公司和一般投资者同时融资融券的“双轨制”,并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只有约三分之一的证券公司有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许可,其它的证券公司只能为客户办理资券转融通。借鉴日本、台湾的经验,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可考虑允许那些资产质量良好、守法经营且近期无重大违规行为的综合类券商才有资格申请融资融券业务。
(三)建立信用管理机制
由于融资融券交易有较强的杠杆效应,能放大市场风险,故应设立一套有效的机制对其进行管制。考虑到我国的证券公司尚无办理证券抵押融资业务的经验而且自律程度低,与早期的台湾证券市场相仿。因此在设计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时,可较多地参照台湾的管理办法,注重对各个级别的信用额度的控制,强调以保证金比率为基础,控制因市价变动形成的市场风险;以及以资本金比率为基础,控制证券公司的债务风险。同时,对美国、日本的成功之处,也要有选择地学习参照。具体措施包括:①明确界定可用作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的资格不同证券的质量和价格波动性差异是影响信用交易风险水平的重要因素,并非所有的证券都适合作融资融券交易,故应由证券交易所对其进行资格认定。可考虑规定用来作融资交易或抵押的股票其流通股本在8000万股以上,股东人数在3000人以上,且有一定交易规模;规定融券用的证券其流通股本在1亿股以上,股东人数在4000人以上。同时,交易所还应根据股票的市场表现和公司的情况随时调整具有融资融券资格的股票名单。②控制个别股票的信用额度 目的是为了防止股票过度融资融券导致风险增加。可规定当一只股票的融资融券额达到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25%时,交易所将停止融资买进或融券卖出,当比率下降到18%以下时再恢复交易;当融券额已超过融资额时,也应停止融券交易,直到恢复平衡后再重新开始交易。③比例管理证券机构信用额度包括对证券金融公司的管理和对证券公司的管理。借鉴台湾的经验,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信用额度管理可通过资本净值的比例管理来实现:一是规定证券金融公司的最低资本充足率为8%;二是规定证券金融公司从银行的融资不得超过其资本净值的6倍;三是证券金融公司对任何一家证券公司的融资额度不能超过其净值的15%。对证券公司的管理同样可通过资本净值的比例管理实施:一是规定证券公司对投资者融资融券的总额与其资本净值的最高倍率,台湾规定为250%,而我国证券公司的资本金比率远不及台湾,可考虑将这一倍率定200%;二是每家证券公司在单个证券上的融资和融券额分别不得超过其资本净值的10%和5%。④动态管理市场整体信用额度 包括对融资保证金比率和融券保证金比率的动态管理。借鉴台湾的经验,融资保证金比率包括最低初始保证金比率和常规维持率,现阶段我国这两个比率可考虑设定在60%和30%。融券保证金比率也包括最低初始保证金比率和常规维持率,可分别定在70%和30%。
香港是全球最大的金融中心之一,名副其实的国际金融中心,在那里设立的银行机构数目排在全球前列。其中有68家银行为全球100家大型银行设立的分支机构。香港银行业实行存款机构三级制,分别为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和接受存款公司,全部统称为认可机构。截至12月,香港有145家持牌银行、27家有限制牌照银行和28家接受存款公司。这200家认可机构合共经营1387家本地分行,组成了庞大的服务网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各家银行及接受存款公司所持有的海外资产总值高达22990亿美元。
混业经营是香港银行业经营的一大特点。香港是名副其实的自由港,金融市场成熟发达,混业经营理念日渐普遍。同时,银行存贷款利率完全自由化,银行便可利用利率的杠杆作用组织更多的资金投放到其他投资领域。加之,中间业务又具有风险小回报率高的特点。因此,香港银行均十分重视中间业务的开展,除通过传统的贷款业务获取收益外,还通过购买股票、债券、基金或保险等中间业务方式获取十分可观的收益。以中银(香港)银行业务收入结构为例,据相关资料统计:截止12月末中银(香港)银行实现总营业收入82.11亿港元。其中净利息收入59.49亿港元,净服务费收入20.32亿港元,净交易性收入1.86亿港元,其他营业收入0.44亿港元。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27.5%。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之大,充分彰显了香港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特点。
香港银行业具有丰富的金融产品和较强的产品创新能力。香港实行的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经济,金融业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加之,香港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联系紧密,银行业间新产品的传导速度十分迅速。因此,银行业必须具备较强的产品创新能力,才能满足不同客户群对不同金融产品的需要。只有通过产品多元化,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香港银行业目前的金融产品大致有:
(一)工商信贷服务方面的金融产品有:项目及银团贷款、机器及设备贷款、工商物业按揭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保证计划、特色信贷保证计划、分期贷款、循环贷款等产品。
(二)贸易融资及服务方面的金融产品有:开立信用证、开立背对背信用证、进口托收单据处理、进口融资、信用证通知、信用证转让、出口融资等产品。
(三)户口及现金管理服务方面的金融产品有:一般账户服务、现金及支票收款服务、发工资及自动转账服务、缴付账单服务、汇款服务、卡业务产品(商务卡、采购卡、八达通、信用卡等)、网上理财、环球电子财资服务等产品。
(四)商业保险服务方面的金融产品有:业务保障、商业财产保险、贸易保障、员工保障、寿险保障、个案分享等金融产品。
(五)雇员服务方面的金融产品有:强积金计划、团体人寿保险计划、团体门诊医疗计划、自动转账支薪服务等金融产品。
(六)投资服务方面的金融产品有:债券投资、外汇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贵金属/商品投资、结构性产品投资等金融产品。
(七)为大企业而设的专项服务方面的金融产品有:财务顾问及咨询服务、债务、证券、衍生工具业务等金融产品。
香港银行业的金融产品真可谓品种繁多,琳琅满目。这充分反映了香港银行业为满足客户需求,善于开发创新金融产品的能力。
建立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文化,是香港银行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一大法宝。香港银行业非常重视客户的满意度,真正把“顾客是上帝”的服务理念融入到了全体银行员工的血液中。实现了以服务老板为中心的旧式服务文化向以顾客为中心的新式服务文化的根本转变。在实际工作中,将员工的大部分特长和精力集中投向为顾客服务,创新产品,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上。教育员工树立“服务老板最有益的方法就是拿出最好的态度服务顾客”的观念。倡导“万事以客为先;顾客满意就有生意;你解决顾客的困难,顾客就会解决你的困难”的价值观。在此基础上长期坚持建立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文化。以香港恒生银行为例:恒生银行的经营方针是长期坚定不移地以推行优良服务态度为重点的服务文化。它建立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文化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提出建立服务文化阶段。步骤有:唤起中层以上人员的重视;唤起第一线员工的重视;编写品德修养的书籍,供员工阅读,增强员工的归属感。第二阶段为推行阶段。步骤有:不定期巡查;重视客户的投诉;每天早上利用广播教育员工;拍制培训电影;老板经常亲自巡查各支行;老板亲自批阅有关改善服务的建议和对表现欠佳的行为做出处理批示。第三阶段为延伸及巩固阶段。恒生银行以此三个阶段打造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文化,并持之以恒的一直坚持至今。由于创造了属于自己的特色服务文化,恒生银行在顾客的心目中保持了友善亲切的形象 ,进而赢得了顾客的青睐,业务发展如日中天,在与同行业的激烈竞争中始终处于不败之地。
二、得到的启示
通过这次赴香港学习培训,开阔了视野,激活了思维。虽然我们面临的环境与香港不同,但是,香港银行业先进的经营理念和运行机制却实在值得我们借鉴。经过这次学习培训,使我对农发行今后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有了一些不成熟的思考:
(一)农发行应坚持“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不动摇。按照国务院第57次常委会议精神,农发行总行制定了“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通过这几年的实践,基本实现了“固体强翼”的目标。即传统业务得到巩固(固体),较好地解决了粮食收购不给农民打白条的问题,有效的遏制了收购资金被大面积挤占挪用的局面,保证了国家粮食安全。商业性业务和中间业务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强翼),尤其是商业性贷款业务突飞猛进,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然而,两翼中的中间业务发展却不尽人意。以石柱支行为例:石柱支行实现中间业务收入130955元,仅占总收入1878万元的0.69%,出现了一强一弱的局面。究其原因:一是员工对发展中间业务认识模糊;二是上级行制定考核办法时对中间业务的考核权数太小,客观上造成了基层行不重视中间业务的发展;三是中间业务的产品品种不多,致使发展的空间不大。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农发行要实现“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必须在抓好传统业务和商业性业务的同时狠抓中间业务的发展,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固体强翼”的目标。要教育全体员工强化对发展中间业务的认识,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推动中间业务的发展,尽可能多的开发中间业务产品品种,拓宽发展空间。“一体两翼”与“混业经营”有异曲同工之妙,“混业经营”是当今国际银行业发展的趋势,农发行总行制定的“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完全顺应了这一发展趋势,我们必须始终如一地坚持下去不能动摇。
(二)农发行应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三农”提供丰富的金融
产品。创新是一个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创新,将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农发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其业务范围受到国务院的严格界定,其创新能力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客观上造成了创新能力不强,金融产品品种单一的局面,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发行的发展。但是,政策性银行也是银行,必须按照银行的一般规律办事。如果没有自主创新能力,没有丰富的金融产品供顾客选择,必将成为激烈竞争的牺牲品。怎样才能把农业发展银行建成建设新农村的银行,充分发挥其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丰富金融产品,将是实现农发行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我们要悉心研究如何做好“三农”这篇大文章,在广阔的天地里去开发创新更多适合“三农”需要的金融产品,真正使农发行成为名副其实的建设新农村的银行。
(三)农发行应打造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文化。农发行成立的时间不长,加之受行政色彩的影响,其经营理念,服务手段,员工的竞争意识较其他商业银行相比都存在很大的差距。我们拿什么优势去与同行业竞争?唯有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文化是致胜的法宝。打造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文化,核心是顾客,贵在持之以恒,本人以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建立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文化:
1、强化全体员工对农发行至诚服务,有效发展,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核心理念的认识,使每个员工对核心理念熟记于心,用这一核心理念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
在这两个身份之间,就是盛景网联商业模式突围的路径。 培训是入口
彭志强早年是清华紫光最年轻的高管,曾参与清华紫光上市全过程,他2007年离开清华紫光,创立盛景网联。
在他看来,任何时候,成长型企业的培训和咨询都是刚需。如果把培训咨询业务看作一个金字塔,处于基础位置的是互联网服务平台,包括企业网络大学、多层次资本服务平台、技术服务平台、商业交易平台。 在彭志强看来,一个国家创新发展是由母基金、与母基金类似的机构出资人组成:把资金给一线管理人、天使、VC、PE们,再给创业者,最好的创业者上市了,再把钱交给基金和母基金,让他们管理,形成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
往上一层,是高层培训。国内的中小企业主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遍布大江南北,身处各个行业,在盛景网联的学员里,有来自新疆、从事高新农业开发的企业主,也有北京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这些中小企业主有一些共性的需求,比如挖掘客户、借助资本的力量扩张,等等,彭志强针对这些可以标准化的问题,设置课程,包括:如何深入洞察客户隐形需求?如何从隐性核心需求出发,用创新的方法从同质化竞争中胜出?如何进行专业的股权激励?如何以投资者眼光审视和重塑企业?
培训课程除了针对共性需求,还需要顺应时势。近来股市火热,众多企业纷纷考虑上市,盛景网联便推出“新三板新商业模式”迈向卓越总裁研习班课程。三四线城市的中小企业主对新三板的认知,往往是道听途说,对这类企业主的辅导,要从基础开始,比如:新三板带来的巨大机会和价值是什么?如何做好市值管理,借新三板提升市值?中小企业如何通过商业模式创新破局?传统企业如何和互联网融合?
在盛景的整体培训体系里,这是最基础的体验性课程,企业家们体验之后,再决定是否更为深入地学习一整套的创新方法论。
培训之后,接下来是金字塔尖的定制化服务:咨询,根据企业的实力、发展需求和阶段,匹配不同的解决方案。例如针对新三板的挂牌培训是标准化的,如果企业希望定向增发、提升市值、需要商业模式创新、做股权激励的规划,就需要个性化咨询服务。
早年的培训业务,容易受市场影响。2008年经济危机前几个月,彭志强已经预测到危机:中小企业经营得不好,企业家们都不参加培训了。2009年,受经济危机影响,彭志强成了“空中飞人”,一年飞了80多次,出差企业家讲课,业务做得艰辛,他开始考虑转型。
“为企业提供培训和咨询是入口,增值服务是挂牌、定增、做市。”彭志强介绍:在他的平台上,企业家和券商、投资机构可以通过免费路演会的方式进行对接,同时,将企业家们的闲散资金汇集到母基金,母基金成为投资平台。
从2007年创业至今,盛景网联积累了超过1万家学员企业,300多家学员企业挂牌新三板。这些学员成为盛景网联最重要的资源,而彭志强也找到了开发这些资源最佳的方式。 进入资本圈
从培训、咨询进入资本市场,盛景网联转变的背后,是国内政策、经济形势变化的大环境。
“房地产、高利贷火爆时,谈创新,没有人有兴趣。2013年IPO停闸,大量公司上不了创业板,我们跟企业主们谈上新三板,他们觉得新三板是垃圾场,甚至有人说我们是骗子。”彭志强遇到过很多质疑,这些质疑在当时看来都是有理的。
“从中国现在的经济政策可以看到:一带一路解决传统产业产能过剩问题,注册制改革、新三板解决中小企业创新活力释放的问题。”彭志强认为,现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条件已基本成熟了。
哪种商业模式可以大规模复制,并且对人的依赖更少?在过去的几年里,彭志强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培训仅仅能做到标准化生产内容,咨询的定制化特性没法复制资产。
盛景网联2010年开始做VC和天使,这几年投了四五个亿规模的天使和VC,在投资的过程中,彭志强发现,私募股权母基金在中国是一个相对空白、规模巨大的市场。 盛景嘉成母基金,第一年完成近20亿母基金投资,2015年4月,了国内首只新三板母基金,据称规模为10亿元,5月底,成立了海外VIE架构回归母基金,宣称首期规模为20 亿。
母基金是一种专门投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私募股权母基金就是投各个私募股权基金的基金,一般都是中型规模,客户有机构,也有高净值人群。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国内针对PE的母基金规模至少在2000亿~3000亿,大部分母基金都是近几年成立的,预计2017、2018年到期。
最近两年国内企业IPO的节奏加快,已经有10多家运行了两三年的母基金,因为一些参投项目退出而获得了收益,包括元禾控股设立的国创母基金、诺亚财富旗下的歌斐资产,歌斐资产旗下一款专注PE份额转让的母基金运营一年多,已经实现5%的现金回流。
母基金被认为是资本母市场的创造者,这个行业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机构进入。
盛景网联也是其中之一,作为资本圈的新人,规模比不上先天有大客户背景的母基金,它的优势在于:8年来积累的1万多名中小企业家学员,这些企业家把资金汇集起来,成为母基金的主要来源。
另一个优势,就是针对自己擅长的领域。常年从事新三板挂牌咨询辅导业务,彭志强对新三板了如指掌,今年以来新三板的火热,为其做母基金提供了机会。盛景嘉成母基金4月了国内首只“新三板母基金”,据称规模是10亿元。针对拆解VIE架构回国上市的公司,5月推出“中国龙腾回归母基金”,计划首期投资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在投资的私募股权基金中,其占比不超过20%,如此一来,可以带动100亿以上人民币基金。彭志强希望,这笔母基金未来达到100亿~200亿规模,参与1000亿规模的回归基金。 专注母基金
在彭志强眼里,母基金的意义巨大。
第一是实现规模化投资。
“我们在VC上只算小试牛刀,而母基金实现了可以放量、规模化的投资。”彭志强记得:以前房地产火爆的时候,和人谈股权投资,会被笑掉大牙,现在高利贷的泡沫破了,大量社会资金需要寻找出口,母基金成为了一个非常完美的投资渠道,帮助实业企业进入创新领域。
此前,很多美元一线基金不太愿意把人民币基金规模做大,一方面是因为人民币的退出机制不成熟,这类情况会随着注册制改革、新三板成熟而有所改善;另一方面,以前合格的机构化人民币出资人很少。
从国际上来看,全球股权投资类母基金的管理规模在5000亿美元左右,主流VC资金40%以上来源于专业母基金,剩余的来自公共养老、大学捐赠基金等,但在中国,这些组织的资金都不够规模化。
这意味着母基金的发展潜力在中国是非常巨大的,属于市场的刚性需求,可以迅速规模化。
第二,母基金的最大价值是分散风险。
“一般的机构和个人拿不到顶尖的投资标的,对方不给你,即使给你了,门槛也很高,出资额很大,对任何个人出资人的压力太大。”彭志强给转型做投资的实业企业家建议:与其投一个项目,不如投一只基金,与其投一只基金,不如投母基金,间接投到多只基金以革命性分散风险。
在业内人士看来,母基金能分散风险,提供相对稳健的较高投资回报。传统顶尖基金对投资人资金的要求是2000万起,彭志强把标准设定为300万起,面向更多中小企业家。
第三,母基金可以引导一个价值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民币风投的健康发展,进而影响创新产业、经济的活跃,不断引领和放大,最终形成“类BAT闭环模式”。
“BAT敢于投资,百度去年投资了七八十亿,腾讯150亿,阿里投400亿,就是源自于其左手投资、右手收购的闭环模式。我们母基金进行了覆盖天使投资、VC、PE、并购基金、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全价值链投资,借助开放式平台形成了左边投资、右边收购的投资模式,投资安全度大大提高。”彭志强介绍,天使和VC投的项目,就是后面上市公司定增、并购基金要收购的优质项目,他们可以在盛景嘉成母基金所出资的天使投资、VC、PE的项目池里找,自产自销,通过不断疏通、加速环节流转可有效提高投资成功率。
在他看来,一个国家创新发展是由母基金、与母基金类似的机构出资人组成:把资金给一线管理人、天使、VC、PE们,再给创业者,最好的创业者上市了,再把钱交给基金和母基金,让他们管理,形成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
0引言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引起了新一轮企业并购的热潮,2008年至今,国内并购重组迭起,不少企业选择收购海外品牌。2008年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正式实施,以及2009年5月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联合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都对企业并购中纳税筹划的格局有深远的影响。因此,在新形势下研究如何做好企业并购中纳税筹划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价值。论文百事通目标企业的选择是企业并购的起点,因此企业如何选择目标企业作为并购对象,是企业并购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在对目标企业进行选择时,结合现行的税收政策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不仅可以降低并购成本,而且对企业并购的后续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本文结合现行税收政策,从并购目标企业所在行业选择、所在地域选择、所处经营状况选择等方面对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的纳税筹划进行探讨。
1企业并购与纳税筹划相关理论
企业并购(mergersandacquisitions)是兼并(Mergers)与收购(Acquisitions)的合称,在西方,两者惯于联用为一个专业术语—MergerandAcquisition,可缩写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企业并购通常指一家企业以现金、债券、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等通过各种手段来取得对另一家或几家独立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和全部或部分资产所有权的产权交易行为。
纳税筹划,即纳税人在既定的税法和税制框架内,从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前预测和规划,使企业税负减轻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项税收法规逐步趋于完善。纳税人往往面临纳税方案的选择,不同的方案税负轻重程度不同,而税收负担的轻重往往关系到纳税人实得利益的多寡。节税是激发并购产生的一个重要动因,而税收筹划又是企业并购方案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于在并购决策中达到预期目标起着重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并购中的税收筹划既有可行性又有必要性。
2企业并购中对目标企业选择的纳税筹划研究
2.1目标企业所在行业选择的纳税筹划根据目标企业所处行业不同可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横向并购可以达到消除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垄断实力、形成规模效应的目标,但从税收角度看,由于并购后企业的经营行业不变,横向并购一般不改变并购企业的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的多少。纵向并购是指企业若选择与企业的供应厂商或客户等上下游企业合并,以达到加强各生产环节的配合进行协作化生产的目的。对并购企业来说,由于原来向供应商购货或向客户销货变成企业内部购销行为,其增值税纳税环节减少。另外由于目标企业的产品与并购企业的产品不同,纵向并购还可能会改变其纳税主体属性,改变其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并购企业若选择与自己没有任何联系的行业中的企业作为目标企业,则是混合合并。这种并购将视目标企业所在行业的情况,对并购企业的纳税主体属性、纳税税种、纳税环节产生影响。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重视行业优惠,实施条例对行业优惠的范围等做了进一步明确:①明确了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和减半征收的具体范围。②明确了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③明确了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④明确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以及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等[1]。所以,企业在选择并购的目标企业,应充分重视行业优惠因素,在最大范围内选择并购这种类型的企业可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例1:A公司的核心产品为某品牌中药洗发水,现有机会合并从事中药种植的B企业或从事香料作物种植的C企业,假设两家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相当,平均每年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均为600万元,A企业现有财力只能合并其中的一家,请问合并哪家更为合适?
分析:由题意,B、C两家企业的合并成本相当。且B、C两家企业均为A企业的上游企业,合并行为均属于纵向并购,可达到减少增值税纳税环节的目的。另外根据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
中药材种植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花卉、茶及其它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若兼并B企业每年享受所得税优惠为:600×25%=150万元,若兼并C企业每年享受所得税优惠为:600×25%×50%=75万元。显然合并B企业更有利。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5]36号)的规定,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兴办的经济实体(以下除外: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商贸企业中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企业),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①安置原企业富余人员30%以上的;②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③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所以,根据以上法规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并购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出的企业,安置该企业的富余人员和接受资产,就可以享受到免除3年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2目标企业所在地区选择的纳税筹划税收优惠政策在地区之间的差异,决定了在并购不同地区相同性质和经营状况的目标企业时,可获得不同的收益。新企业所得税法虽然相对淡化了地区性优惠,但突出了对西部大开发和民族自治地区的税收优惠。国家对西部地区和民族自治地区的优惠政策有: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地区新办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上述项目收人占企业总收人70%以上的,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内资企业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等[2]。由于存在地区之间的差异,并购企业可选择在这些特殊地区的企业作为并购对象,从而降低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使并购后的纳税主体能够享受到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税收收益。
2.3目标企业经营状况选择的纳税筹划企业并购时如果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能承继目标企业经营的亏损,将目标企业经营中符合弥补年限的亏损合并到并购后的企业,通过盈利与亏损的相互抵消,可以达到节约所得税的目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5月8日新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中重新规定了新时期对于企业并购中相关亏损企业所得税事项的处理。根据规定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特殊性税务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免税政策。若企业合并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并且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①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②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③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④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3]
例2:长江(集团)股份公司自2000年成立以来持续盈利,股价稳中有升,预计未来两年内盈利率将持续增加。2009年6月为了扩大经营,长江公司决定合并同行业的向东公司,合并后不改变向东公司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假设向东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均为1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300万元、资本公积200万元、盈余公积500万元)。向东公司有500万的亏损尚未弥补,其税前弥补期限为四年。长江公司管理层通过分析,决定全部用股权支付合并款项,并同时向向东公司股东约定合并后的12个月内不转让所取得的股权。(假设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为4%)
分析:长江公司的合并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根据《通知》规定,可由长江公司弥补的亏损限额为1000×4%=400万元,由此长江公司可节省所得税400×25%=100万元。对于向东公司的股东来说,由于长江公司发展势头良好,预计在12个月后出售股权不会造成损失,而且可以延缓纳税。
由以上分析可得:①企业并购中在符合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的前提下选择有经营亏损的企业作为并购对象可能对企业较有利。②并购时应尽量符合特殊性并购的条件,因为特殊性并购在一定条件下意味着节税。③被并购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低直接关系到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
总之,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的纳税筹划是企业并购纳税筹划的重要方面。在并购中,企业应结合具体情况,对目标企业所在行业、所处地区以及经营状况进行具体分析,做出合理有效的纳税筹划,以服务于并购中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