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2 16:26:4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资产管理的核心,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地方政府滥用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地方政府虽然缺少法律所赋予的所有权以及由所有权带来的剩余索取权,但却拥有事实上的管理权利并不需要承担责任。这使得地方政府在管理国有资产上一方面缺乏积极性,如在我国具体情况下,许多竞争性产业的项目仍是地方政府与外商合资兴办,否认地方政府的国有资产所有权,挫伤地方投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却会利用管理权力最大可能地谋取地方利益,造成对国有资产的滥用。这主要体现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具体表现为:地方政府在干预企业投资决策时只考虑高收益,不考虑或很少考虑高风险。拼命争投资、铺摊子、上项目,忽视对老企业的技术改造:投资决策时盲目趋向价高利大的加工工业,忽视由此造成的重复建设、产业结构趋同化以及由此引起的生产过剩、开工不足的风险。而一旦投资项目出了问题,尤其是国有企业因税费负担过重而发生资金困难甚至亏损时,地方政府又可以把债务偿还、职工安置等责任推向上一级政府或中央主管部门。由此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损害了国家和中央政府的所有者权益。
(二)管理混乱。国有资产根据存在形态不同分为经营性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三类。由于每类资产所要实现的目标不同,相应的管理、监督和营运方式也应该不同。但我国目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通用”的,引起了不同功能的国有企业责任和任务的错位,其结果是:要求公共服务企业资本增殖,要求竞争性企业承担各种社会职能,众多的竞争性企业发展困难,多数公共服务企业也由于得不到政府的财政投入和政策融资,发展也相当困难。同样,由于把资源性国有资产与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混为一谈,如效仿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统一所有,分级管理”,将资源性国有资产的权力也下放给地方,结果造成地方政府对各类国有资源进行掠夺式开发。当前遍布全国的小煤窑、小矿山和毁坏森林、草场等现象,就是在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中硬性照搬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消极后果。
(三)管理成本高,交易效率低下。采用政府各部门管理企业,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都很高。政府部门人员的工资、福利和办公费用以最低人均10万元计,这部分直接成本至少需几亿,加上企业为请示、汇报等事项的费用和时间,恐怕得十几亿。由于管理部门多,对一些事项的审批不及时,公文旅行,耽误企业的商机,间接成本更是无法估量。在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国有资产归中央所有,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地方政府没有所有权,也就没有完全的国有资产交易权,如上市公司国有股的转让等只有中央政府才有权批准,而国有资产的交易要按照政府的管理体制层层审批上报,其交易效率极为低下,而且交易成本很高,这对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很大的阻碍作用。
二、“分级所有”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核心
国有资产分级所有具有许多的优点:
首先,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在分级所有体制的框架下,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一样,都是国有资产的产权主体,均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前提下,享有所有者权益,不存在上下级的政府间的委托问题,地方政府作为法定的国有资产所有者,具有不受干预的明确预期目标,在收益最大化目标的驱动下,地方政府会努力提高国有资本的营运效率,从而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得以实现。
其次,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原来实行的是“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而新体制实行的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管人和管事相结合。这样做,可以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有利于企业清晰产权。
再次,体现了现代法治精神。新体制强调法治,要求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由国家制定法律法规,一切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在中央政府一家所有的模式下,中央政府经常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权限进行无偿划拨,这直接造成了对产权的侵害和不尊重,也造成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和吃大锅饭的状况,国有资产分级所有有望改变这种状况。随着中央与地方经济和法律关系的进一步明确,随着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完全分级财政体制的建立,政府间产权关系的界定逐步清晰,“分级行使出资人产权”必然过渡到“分级所有”的管理体制。各级政府对所属企业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政府间的产权关系将更加稳定,更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的能动性、创造性。目前中央政府管辖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企业将由专司的机构来行使权力,地方政府以后事实上将获得大部分位于本地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包括资产收益权、受限制的资产转让权和人员的任免权。
最后,分级所有将促进国有投资主体进一步多元化,有利于改善国有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过去,尽管不同的国有投资主体客观上存在,地方对投资形成的资产也享有权限,但这种权限一般限于经营和监管,如果不经过中央批准,没有最终的处置权。因此,企业中名义上的中央和地方多个投资主体,变成了实际上的中央一个投资主体,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或者资源类、垄断类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体制一直难以形成。至于关系到国家和地方需要共同投资的项目,在投资比例分摊、资产监管等诸方面,经常出现配合不协调的问题。如果能够以明确的出资者关系来规范各主体的权力,有利于调动各方面投资的积极性和实现按出资多少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三、构建国有资产分级所有体制的途径分析
一、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所产生的主要影响
(一)初始计量方面
新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新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而旧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从固定资产在新旧会计准则中的定义比较可以看出,新准则不再以明确的价值标准作为固定资产的衡量尺度,同时,新准则将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界定由旧准则的“超过一年”变更为“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显然,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变得更为科学和合理。与此同时,按照新准则的规定,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屋建筑物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将不再属于固定资产核算的范畴,其分别通过新准则的第3号文件――投资性房地产和第5号文件一一生物资产予以规范。
在初始成本的计量上,新会计准则首次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这一标准,其规定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并不公允的除外。而在旧会计准则中,对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需要按照评估确认或者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反映,并无是否公允这一衡量标准。除此之外,新会计准则在固定资产初始成本的确认时,首次引入了预计负债这一因素,这主要是针对于特定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所设定,例如石油开采过程中的油气井弃置,该规定的设立也可作为环境成本的计量借鉴。
(二)后续计量方面
在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上,新旧会计准则在后续支出、计提折旧等方面并无太大的差异,其差异主要体现在资产盘盈处理以及减值准备的处理上,尤其在减值准备的处理上显得更为突出。根据新会计准则第8号文件――资产减值的要求,企业应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度末,对其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损失,该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内不得转回。该规定的出台,将极大的杜绝企业利用资产减值损失的任意计提和转回,进而操纵利润的可能,同时也为企业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与计提增加了客观与公允性,促使大多数企业在做减值处理时,更加客观谨慎。
对于固定资产所实现的盘盈,新会计准则规定应将其作为前期差错处理,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而非按旧会计准则规定作为当期损益处理,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究其原因,主要是新会计准则认为,资产盘盈应是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少计、漏计而产生的,因此应将其作为会计差错更正处理,这样处理也可有效降低企业利润操纵行为的发生。在会计处理时,企业应将盘盈固定资产的原值借记“固定资产”,根据其新旧程度等因素确认的资产现行价值与其原值的差额贷记“累计折旧”,将其产生的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之后按上述借贷方差额计提盈余公积,最后确认“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二、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改进与完善策略
(一)实施固定资产管理理念创新
为了提升固定资产的管理效率,维护其功能的完整性,企业应树立固定资产全过程全寿命周期管理的理念,在实物管理方面,由简单的设备管理向过程控制转变;对固定资产实物的管理要以设备运行管理为主,向前延伸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向后延伸到固定资产报废退役,实现从项目立项、固定资产建设、工程竣工、资产交付、资产运行、资产维修维护、资产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与此同时,在价值管理方面,利用现代管理技术和手段,从固定资产的设计立项开始,到建造(购置、购造)、安装调试、交付使用、日常运转、维修维护、更新改造直至报废处置,整个生命周期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及管理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实现固定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
(二)提升固定资产运营管理效率
为了有效提升固定资产运营效率,企业首先要健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流程。其次要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对使用效率不高的资产在企业内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合理调剂,以提高其运营效率。在此基础上,加强对闲置资产的改造、出租与投资,在减少闲置资产资金占用量的基础上,充分提升闲置资产的收益率,改善资产结构。最后,企业应合理规划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在确定投资方向时,着力减少效益低下、重复建设的项目投资,同时,在现在资产的基础上,通过技术革新改造,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监督控制
在新会计准则出台后,企业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监督与控制,防止各类固定资产的不良流失。在事前监控方面,应建立起比较完善、具有针对性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此为依据,充分利用现有的包括闲置资产在内的各项资产,从而使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有规可循、有章可依,最终达到提高固定资产综合使用率的目的。在事中与事后监控上,应建立健全资产的保管制度及相关账簿、卡片的留存管理制度,同时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方式,及时了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防止固定资产的不良流失。
参考文献:
[1]邓昌华.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管理的变化[J].中国工会财会,2008
关键词 新医疗改革角度 医院固定资产核算 管理措施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质的不断完善,各企业单位的体质改革也随着改变,尤其是财政体制改革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就我国大部分非营利性医院而言,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机遇,尤其是在当前新医改政策下,如何提高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水平,健全医院成本核算体系,已经成为当前医院发展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我国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各医院普遍存在资源分配不合理的状况,这就导致医院的资源无法有效利用,比如医院的固定资产大都存在固定资产规集管理不够规范,不计提折旧,没有准确和有效的固定资产价值评估,这就为医院在固定资产核算部门带来了诸多麻烦,比如很多医院仍然沿袭着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没有有效的统筹管理和相应的支出标准,而简单地将医院中各科室的各项支出纳入各科室的医疗成本中,这就造成了医院财务部门财务信息欠缺,个别医院甚至出现财务信息失真的现象,如此相应的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便成了断梗浮萍,很难达到应有的效果,在新医改政策的要求下,这已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众所周知,医院是由多种科室组成,理论上讲,科学而合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及核算应开设三账一卡,即总账、一级明细账、二级明细账,一卡应设置在使用科室,一级明细会计负责管理二级明细会计,二级明细会计负责管理使用科室,使用科室负责管理科室固定资产,医院固定资产应准确计提折旧,所提折旧应全额计算到科室成本中,但是我国各医院仍普遍存在“大锅饭”现象。以科室奖金的分配为例,虽然很多医院在奖金分配上大都以科室为单位进行奖金发放,但是各科室承载业务的不同导致这种发放无法形成统一的标准,而一旦形成统一的标准,势必会导致奖金分配的不合理、不公平。
二、新医改政策下健全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体系的意义
(一)新医改政策下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的意义
新医改政策提倡以人为本,以对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为核心,而医院固定资产成本核算直接影响着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所以要达到“以人为本”的要求,势必要重视医院固定资产的成本核算工作。而随着医疗设备及医用器械和药品价格的不断攀升,只有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而和合理的计算,才能得到真实的医疗服务成本。所以,医院固定资产核算是达到新医改政策要求的重要工作内容。
(二)提高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水平的重要性
鉴于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的重要意义,提高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水平已不言而喻。即应摒弃传统粗放型的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的集约型管理体系,将与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息息相关的财务管理有效结合,逐步实现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的精细化管理。如此才能使医院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与时俱进,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新医改角度下提高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水平的措施
鉴于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对医院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及当前我国各医院在此方面存在的问题,笔者分别从3个方面对如何提高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水平进行了阐述。
(一)建立健全各项成本核算的规章制度
在医院成本核算制度的建立上,各医院应以院领导带头,对全院工作人员进行成本核算的意识教育,提高各部门和全体医务人员的成本核算观念。同时制定具体而明确的奖惩条例,建议可将科室的考核评比和年终奖金挂钩,如此不但能提高各科室和医务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及核算工作的重视,而且也有助于此项工作在各科室有序、高效的进行。
(二)明确各科室成本核算费用分配标准,准确计提、分配固定资产折旧
成本核算的费用分配是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因此为确保各环节质量的提升,必须对科室的各种费用分配制定明确而详细的标准,对每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也应制定详细分配计划,针对维持机器设备的正常使用进行固定资产维修所产生的,如更换CT球管等高值耗材,应准确定位,不再计入固定资产,从而能更为准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核算部门还应根据医院科室的不同情况,分门别类的制定出各科室对固定资产的核算指标。
(三)健全医院资源审判程序
要提高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水平,保证各项成本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十分重要。对此,医院可由财务部门主导制定相应各种费用的标准和相关费用申请和购置程序,进而确保医院固定资产购置的合理性与实用性。此外,在此基础上,还应成立相关的部门或者由医院财务部门领导及医院高层成立监督和检验小组,制定专人对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抽检,比如资产利用方向和途径、资源匹配是否合理等,进而避免资源的浪费和过度使用,从而达到保护医院固定资产的目的。
总结:在新医改政策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我国全民医保政策的双重作用下,作为关乎民生的医院而言,必须注重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工作,开拓创新不断完善资产核算管理体系,如此才能保证医院健康、有序的经营和发展,从而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做出更加突出的贡献。
参考文献:
一、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现状及主要问题
1、固定资产标准太低:“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都作为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这是根据当时的经济水平和物价水平制定的,目前来看已明显偏低。但在国家未出台新标准前,必须按照此标准认定,造成了单位大量的办公桌椅等简易设备被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从而导致单位固定资产核算范围过大,增加了固定资产数据统计的不准确性。
2、固定资产购置支出作为收益性支出:医院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在当期一次性列支,而固定资产在以后的使用期间期经济收益才逐渐实现,这样支出与收益不符合配比原则,更不能真实反映当期的经营成果。特别是在医院在扩张期时由于大量购置大型设备而导致当期经营巨亏,同时也不利于上级主管部门对医院管理效果的考核。
3、在固定资产使用期间,以计提修购基金代替计提折旧,修购基金是按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不能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程度。一方面造成资产负债表在任何时点固定资产从购置到报废账面价值一直不变,造成资产负债表在任何时点只反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的原始价值,虚增了在其报废之前各个会计期间的资产和净资产总量;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固定资产使用期间成本低估,结余虚增,最终会导致收支表提供的结余信息失真。
4、固定资产报废无法正确反映,老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因出售、报废或毁损等原因减少时,直接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取得的价款、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直接列入‘专用基金’科目中的‘修购基金’”。 这样处理不能综合反映固定资产清理中的支出和收入以及清理后的净损益。
二、新制度要求下固定资产核算的主要亮点
1、固定资产标准提高:新《医院会计制度》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提高至1000元(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及以上)。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适当提高,使其在新的经济与物价水平下更符合固定资产的经济含义,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基本原则。
2、固定资产购置资本化:医院购置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其支出予以资本化,这就在会计信息上避免了医院购建大型设备当期的亏损、引导医院近期行为与远期效益的平衡,促进了医院设备的更新换代,可以为群众更好的服务。
3、废止计提修购基金制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医院原则上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性质,在预计使用年限内,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这样更符合权责发生在和配比原则。
4、建立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加强了固定资产处置环节的核算和监督:本科目核算医院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清理过程中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本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净损失;如有贷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待固定资产清理完毕后“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结转入“其他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支出”。如此核算后,就能清楚反映固产清理的净收益或净损失,以便医院更好地对固产出售、报废、毁损进行管理和控制,增强了固产处置的管理意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5、增设“在建工程”科目,基建会计并入医院统一会计账簿,更能完整反映医院资产:本科目核算为建造、改建、扩建及修缮固定资产以及安装设备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待工程交付使用时(不论是否已办理竣工决算)结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如此核算后,医院可以按在建工程的预算进行明细成本的控制,最重要的是将基建会计并入医院统一帐套核算,更能完整反映资产总额,更有利于医院会计的全盘核算和监督。
三、固定资产管理建议
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是在医改的大背景下修改和颁布的,2011年7月1日在全国医改试点城市的医院执行,于2012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执行。新制度科学的设计,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医院的财务、资产管理部门应按新制度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06年36号令)、《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资2008年29号)以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核算管理好医院最重要的资产——固定资产。
1、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彻底清理
按照新旧制度衔接的要求,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转为低值易耗品。转账时,应当根据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目录,结合固定资产的清理状态,对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库存物资”科目;对于已领用出库的,还应同时将其成本一次性摊销,同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在新账中,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库存物资”科目。
2、完善”三账一卡”制度,建立固定资产的会计监督体系
医院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明细账(分为四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账,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账。每年至少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努力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3、对固定资产直线折旧,加强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按照新制度规定,医院应当对除图书外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对执行新制度前形成的固定资产(新旧转账时转入“固定资产清理”、“库存物资”科目的固定资产以及图书除外)计提折旧,并将计提的折旧冲减待冲基金和事业基金。在新账中,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中应冲减待冲基金的部分,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中的剩余部分,借记“事业基金”科目,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4、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制度
明确事业单位各类固定资产使用报废年限;规范固定资产报废申报程序和手续;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针对盘盈、盘亏,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具体情况,通过“固定资产清理”和“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核算反映固定资产价值增加或减少以及清理后净损益的情况,并认真追究固定资产流失责任。
5、引入电子信息化对资产购置、使用、折旧、处置进行管理
为了及时管理和掌握固定资产的流动,合理调配资源,必须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网络管理系统。一方面可以及时登记和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库存情况,避免重复购置;另一方面可以合理组织和调配闲置的资产,促进闲置资产的再利用,避免浪费。计算机网络化建设是实现医院科学化管理的必然趋势,是有效发挥现代医院管理会计职能的物质基础。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卫生部.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制度,2010.12.
[2] 李启明,杜宇录.医院会计实物.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1.6.
一、把制度变成规矩,形成特色
全厂所有专业分成6大门类,13大专业,按照“精二会三”进行考评。员工可以双向原则,喜欢学什么选什么,或者什么专业最需要人来学就选什么,使得人人肩上有指标,千斤重担人人挑。青年职工走上讲堂当老师,培训效果在网上背靠背评估,讲的好的有报酬,也能提升个人绩效,激发了青年职工的学习激情和我要学习的主动性。培训效果和绩效挂钩,绩效又影响薪酬,薪酬又影响下一步的竞争,使得几大模块几大体系全部循环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体系,多系统连动起来互动起来,提升大家的积极性,把要我学习变成我要学习。
二、坚持基层培养,岗位练兵提素质
把生产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阵地,坚持“干部锻炼到基层,人才选拔从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条。选拔有上进心、业务能力好的青年职工配备到职能部门进行挂职锻炼,有计划地安排一些年轻干部到环境复杂、条件艰苦的基层岗位工作,承担急、难、险、重工作任务,增强年轻干部的安全生?a、技术管理的实践能力,激发年轻干部扎根一线、积累经验、积聚才干的主动性。
三、采取双向交流,搭建平台促成长
把提升青年职工能力作为干部选任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来抓,注重在运维生产主战场培养锻炼青年职工。积极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通过组织观摩学习、参加集中培训、选送高校进修、攻读工程硕士等形式,促进青年职工掌握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水平,提升工作能力。将实践锻炼中政治坚定、不事张扬、不图虚名、埋头苦干、成绩突出的青年职工,列入拟提拔任用的后备干部,放到相应岗位进行重点培养,提高后备干部应对复杂问题和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
四、抓中坚力量,保人才储备
我们为35岁以下的青年职工都订一个详细的职业生涯规划,让职工获得最大的发展。让职工在自己职业生涯中设计阶段的目标,一般以3~5年为一个周期,把这个时间内要实现的状态,以具体的行为方式表达出来。让职工从“遥远”的规划中看到希望,知道自己怎么样一步步达到最后的目标。
五、引入竞争机制,实践锻炼压担子
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上岗制度,跳出“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圈子。竞聘工作严格按照制度流程,考察指标量化与泛化结合、刚性与弹性并重,既有学历、岗位、工作经验等硬性指标要求,也有对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协调组织能力等软实力的考验,是对竞聘者综合素质的一次大检阅。通过对空缺干部岗位的公开竞聘,近三年来,通过公开竞聘,127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成为各个岗位的行家里手,独挡一面,保证了后备干部队伍活力和质量,为总厂各项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然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结构复杂,其会计核算在细节上仍存在许多难点和模糊之处,其中一个问题就是在信托项目下,信托资产何时初始确认。
一、信托资产的初始确认时点
由于信托的特殊性,要确定信托资产的初始确认时点需要先明确关于信托的四个概念,即信托合同成立、信托成立、信托合同生效和信托生效。
(一)信托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经过要约、承诺过程,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意向,因承诺生效而合同成立,并使得订立过程完结。
(二)信托成立。《信托法》规定:“采取信托合同形式成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成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所以,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设立信托时,信托的成立与信托合同的成立在时间上是一致的。
信托合同不成立,信托也不成立。
(三)信托合同生效。是指针对已经成立的信托合同,如何产生法律效力的过程。有的合同是自成立时即产生效力,有的合同成立以后并不是自然有效,其可能是无效的、附条件生效的、可撤销的或者是效力待定的。对于信托合同生效的构成条件;法律上并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根据合同法,存在两种情形:一种是合同依法成立时即生效,以及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生效条件、生效期限,在条件成就、期限届至时合同生效。另一类是合同成立后,还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
(四)信托生效,指信托行为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一般在信托成立基础上还要有以下要件:
1、交付信托的财产权转移,并办理相关手续;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信托合法性,包括信托目的合法、信托财产合法等内容。即在合法的条件下,依据合同设立的信托自财产权转移至受托人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之日起生效。
也就是说,信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设立信托关系的行为,信托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首先约束合同当事人。信托生效的结果主要发生在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将受益人纳入信托关系之中。受益人是信托关系中不可缺少的一方,没有受益人的信托是无效的。只有信托生效,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的信托关系才真正形成,当事人才能根据《信托法》和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此时,承诺信托的财产转移到受托方,信托财产才真正形成并具有独立性。
因此,信托项目成为一个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是在信托生效时,此时应在信托项目下确认信托资产,开始对信托项目根据《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两种不同的模式
就信贷资产证券化而言,采用的信托模式不同,信托生效时点就不同,相应的信托资产确认的时点也就不同。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通过以下两种信托模式开展:
(一)模式一
1.银行与受托机构签订合同,承诺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信托成立。同时将信托资产转移至受托人,信托生效,并规定受益人为该银行。
2.受托人以受托资产为支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购买资产支持证券。
3.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失败,受托人将收到认购资金退还投资人,则银行仍为受益人。如果发行成功,受托人将投资者支付的认购资金划付给银行,银行将受益权转让给投资人。此时,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成为受益人。
(二)模式二
1.银行与受托机构签订合同,承诺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信托成立。
2.受托人以受托资产为支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购买资产支持证券。
3.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失败,受托人将收到的认购资金退还投资者。如果发行成功,受托人将投资者支付的认购资金划付给银行,银行审核后,将信贷资产转移给受托人,信托生效。
(三)两种模式的比较
两种模式的区别在于,在模式一下,在信托成立的同时,委托人将信贷资产转移至受托人,信托生效,委托人先作为信托资产的受益人,该信托是自益信托。投资者认购资产支持证券发生在信托生效后,是受益权转让过程。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失败,则委托人仍为受益人,该信托仍是自益信托。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成功,委托人将受益权转让给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人,自益信托转变成为他益信托。
在模式二下,投资者认购资产支持证券发生在信托生效前,并决定了信托是否能够生效。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失败,银行不会将信贷资产转移至受托人,信贷资产仍归属于银行,信托不能生效。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成功,银行转移信贷资产给受托人,信托生效,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作为受益人享有信托资产产生的利益,该信托为他益信托。
三。不同模式下信托资产初始确认时点和相关会计处理
(一)模式一下的信托资产初始确认时点和相关会计处理
在模式一下,完成步骤1时,信托成立并生效,信托项目成为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此时,受托人应在信托项目下确认信托资产,开始对信托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相应的会计处理为:
借:客户贷款
贷:实收信托——受益人(银行)
对于步骤2和步骤3,由于是受益权转让交易,属于参与受益权转让双方的核算范围,并非是信托项目下交易,不属于信托项目核算的范围。受托人接收及划转资产支持证券认购资金应作为自营业务中的代收代付业务,相应的会计处理为:
1.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失败:
收到投资人支付的认购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银行
将认购资金归还给投资人时
借:应付账款——银行
贷:应付账款——投资人
借:应付账款——投资人
贷:银行存款
2.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成功:
收到投资人支付的认购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银行
将认购资金划付给委托人时
借:应付账款——银行
贷:银行存款
在此情况下,由于受益人发生了变化,信托项目也应对其进行会计处理,变更“实收信托”受益人明细科目:
借:实收信托——受益人(银行)
贷:实收信托——受益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
(二)模式二下信托资产初始确认时点和相关会计处理
在模式二下,完成步骤1时,只是信托成立,信贷资产尚未转移,不存在受益人,因此信托没有生效,信托项目没有成立,不能确认信托财产。
此后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失败,信托不能生效,自然也就不存在信托项目,因此受托人接受及划付资产支持证券认购资金应作为自营业务中的代收代付业务,相应的会计处理为:
收到投资人支付的认购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银行
将认购资金归还给投资人时
借:应付账款——银行
贷:应付账款——投资人
借:应付账款——投资人
贷:银行存款
如果发行成功,受托人将投资者支付的认购资金划付给银行,银行核对后,将信贷资产转移至受托人。此时,信托生效,信托项目成为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受托人应在信托项目下确认信托资产,开始对信托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相应的会计处理为:
借:客户贷款
贷:实收信托——受益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
由于受托人受托接收及划转资产支持证券认购资金发生在信托生效之前,信托项目尚未设立,因此不属于信托项目的核算范畴,应作为自营业务中的代收代付业务,相应的会计处理为:
收到投资人支付的认购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银行
将认购资金划付给委托人时
借:应付账款——银行
贷:银行存款
(三)两种模式下会计处理的比较
虽然两种模式设计不同,但是对其会计处理原则是一致的,即只有在信托生效时,才能确认信托资产,受托人接受和划付资产支持证券认购资金的行为不属于信托业务的核算范畴,应作为自营业务中的代收代付业务进行会计处理,这样做可以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符合《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要求,同样也便于监管部门对资产证券化资金予以监管。
两种模式的区别在于信托生效的时点以及实收信托的明细科目不同。模式一下,信托合同成立时信托同时生效,此时确认信托资产和实收信托。由于是自益信托,实收信托的明细科目的受益人为委托人。待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成功,转为他益信托后,实收信托明细科目的受益人由委托人转为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人。
若发行失败,实收信托的明细科目的受益人仍为委托人。模式二下,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成功且银行确认并将信贷资产转移至受托人后,信托才生效,并在信托项目下确认信托资产和实收信托,实收信托明细科目的受益人为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人。
四。两种模式的风险比较
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成功的情况下,两种模式都可以使银行达到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目的,即提前收回贷款,提高资产流动性。如果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银行还可将信贷资产从自身的资产负债表中剥离,收到的资产支持证券认购金额作为出售信贷资产获得的收益。如果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银行也可将信贷资产作为抵押,筹集到资金,提高资产流动性。
一、医院固定资产的含义和特点
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固定资产一般是指单位价值在1 000元以上(其中专业设备价值1 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在用、非在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等。医院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一般设备、专业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医院固定资产与其他行业相比,各种仪器具有单位价值高、使用周期长、设备种类繁多、使用地点分散的特点,这样不利于固定资产的清点盘查,增大了固定资产监管的难度。
二、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的变化
(一)提高了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新医院会计制度将一般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由500元以上提高到1 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由800元以上提高到1 500元以上。确认标准的提高,缓解了物价上涨导致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偏低的现状。
(二)新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应对除图书外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摊固定资产的成本。新增加累计折旧科目,这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准确性有了相对的提高,大大解决了原制度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虚增资产和净资产的弊端,使固定资产价值得以真实、准确地反映,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科学的决策,对考核医院的经济效益及单位负责人的业绩,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三、新医院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取得的账务处理。购置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税费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交付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的服务费等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1.固定资产用自有资金购置的,按购置成本,借记“在建工程”(需要安装)、“固定资产”(不需安装)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对于需要安装的,待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如有质量保证金的,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质保期满支付质保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按购置成本,借记“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在建工程”(需要安装)科目,贷记“待冲基金”科目;同时,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该项资产完工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自行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4.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大型修缮后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减去“累计折旧”账面余额后的净额)加上改建、扩建、修缮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修缮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再扣除固定资产拆除部分的账面价值后的金额确定,固定资产改、扩建、大修缮时,应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按已计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工程交付使用时,按工程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按确定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实际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6.无偿调入或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按确定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在建工程”(需要安装)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账务处理。新医院会计制度增加了“累计折旧”科目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项目,医院应对除图书以外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折旧方法按月计提折旧。
1.对于自有资金构建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借记“管理费用”(行政后勤部门)、“医疗业务成本”(医疗部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2.由财政补助资金,科教项目资金构建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借记“待冲基金”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三)固定资产处置的账务处理。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出售、毁损、报废、对外投资、无偿调出、对外捐赠等。
1.出售、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所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对应冲减完毕的待冲基金余额后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照已提取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相关待冲基金余额,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对外投资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加上发生的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股权投资”科目,按照投出资产已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或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3.无偿调出、对外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资产已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资产对应的尚未冲减的待冲基金余额,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四)固定资产清查的账务处理。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盘亏、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1.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报经批准处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2.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减去该资产对应的尚未冲减完毕的待冲基金余额后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按已提取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相关待冲基金余额,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报经批准处理时,按照相关待处理财产损溢金额扣除可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按已收回或应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待处理财产损溢余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四、新医院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一)固定资产购置时,缺乏对固定资产购置前做相应的调查和可行性及使用效率的分析。应加强对固定资产购置的申请、审批、计价、招标、验收、使用、维修等各环节的相关制度控制,使各项工作有据可依、落实责任,引起全院职工的重视,充分认识到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杜绝一切违法乱纪行为,激发每个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有效防范固定资产的盲目购置、不当使用等。
(二)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固定资产医疗设备因种类繁多,价值差别大,分布科室分散,给资产清查带来很大的难度。建议医院引进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固定资产,清晰、准确、及时的反映资产的各种信息,利用现代化医院的计算机联网,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的终端连接,实现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随时信息互动,这样可及时了解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使资产管理部门更全面、清晰地了解固定资产的使用、分布情况,从而为固定资产的管理决策提供有力保障。
(三)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不完善。新医院会计制度将医院自有资金购置的医疗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计入各期医疗成本,对财政补助资金、科研项目资金购置形成的医疗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冲减“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不计入医疗成本,这不符合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不能真实反映医院的医疗成本,直接虚增了当期结余,对医院的成本核算管理也不能做出正确的评价,弱化了医院的成本核算。因各医院不同时间获得财政补助资金金额有很大区别,不利于同一会计期间不同医院之间的横向比较,也不利于医院不同会计期间的纵向比较,直接影响了医院经营状况的评价和考核。建议平时医疗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不区分自有资金和财政补助、科研项目资金,将计提的折旧都计入医院的医疗业务成本,不冲减“待冲基金”科目,待该固定资产处置时再作转出处理。S
参考文献:
1.侯常敏,程薇,刘建民等.新《医院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随着我国住宅分配制度由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转变,房地产业得到飞速发展,一些企业出于资金保值增值目的而投资房地产业已逐渐成为普遍现象,这种投资行为已逐渐流行,甚至成为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于是,有关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也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焦点。财政部在2006年颁布的会计准则中(以下简称“新准则”)将投资性房地产单独出来进行会计处理。
一、新准则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有关规定
新准则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较为细致,这里仅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范围以及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中的应用进行探讨。
1.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范围
根据新准则第二条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新准则主要规范三类投资性房地产: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新准则同时也明确规定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其中,自用房地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其核算由《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范。作为存货的房地产,符合存货的定义,其核算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范。另外,由建造合同形成的,企业代建的房地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2.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中的应用
公允价值即公允市价、公允价格,是指熟悉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的成交价格。公允价值日益成为盛行全球会计和其他经济管理领域的重要计量模式主要是因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相对于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具有其显著的优越性,其在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中被广泛应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为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提供了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两种可选择的计量模式。
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比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准则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期末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企业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减值或土地使用权摊销价值直接反映在公允价值变动中,并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而不再单独计提。受此影响,在目前房地产价格处于持续上涨的背景下,拥有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或持有待升值的土地使用权的商业、房地产类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量能够比较真实的反映资产价值。所以此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相关性,有利于企业投资者据此做出正确决策。
二、新准则对企业投资性房地产财税管理的影响
新准则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决策相关性较高,但对企业的财税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1.企业纳税核算方面
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后,税法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并未改变,这样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损益的变动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成本成为企业纳税调整的对象,无疑增加了企业进行纳税核算的难度,提高了企业纳税的“交易成本”。此外,通过这种方式国家便可在一定程度上通过税收杠杆来遏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严控投资性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经济,增强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性,也更利于国家实施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企业税务筹划的自由度有所降低。
2.公允价值不“公允”,不利于企业实施财务管理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市场的完善程度仍有待提高;受相关利益的驱使,交易过程中非法牟取暴利的不规范行为仍屡见不鲜,一些上市公司为满足二级市场增发、配股以及经理人股票期权计划的需要而操纵利润;市场的法制建设也相对落后,尤其是对公允价值信息的控制规范没有制定。
从企业角度看,一方面获取公允价值的成本较高。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动态计量属性,对投资性房地产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就意味着每一个会计期间都要对其进行重新计量,除了需要专门的评估计量人员从事准确的确定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工作外,还需要会计人员对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调整的账务处理,这就要增加资产评估成本、账务管理成本和监管成本。再者公允价值的不同确认周期将加重企业的操作成本。因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必须持续取得公允价值,频繁地确认公允价值会加重企业的操作成本。另一方面是企业利润波动较大。由于采用公允价值核算后,企业不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期末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计人当期损益,在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市场的加速发展中,企业利润将不断创新高,得到持续地额外提升。但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还不太完善,房价下跌不是没可能,从而引起利润的较大波动,导致企业先盈利后亏损,加大企业的经营和财务风险,不利于企业实施有效的财务管理。
三、加强企业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财税管理
新准则颁布后,有关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财税管理发生了变化,企业如何根据新准则的有关规定,加强企业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财税管理,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
1.科学合理地选择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的时机
当企业选择以成本计价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价时,无论何时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均不会产生转换损益。但当企业选择以公允价值计价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价时,不同的时机选择会产生很大的差异。当企业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的价格处于上升趋势时,企业应继续将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一方面,由于市场价值的不断提升,租金的价格可以相应地提高,从而获得较高的租金回报。另一方面,待市场价格达到一个相对高点时再将其转换为其他资产,从而获得一个更高的转换收益,增加转换当期的利润。反之,当市场价格处于下降趋势时则应选择尽快转换为其他资产,从而回避转换损失。
2.审慎地进行纳税调整
在运用新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后,年终对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时,由于纳税调整项目的增多,相关会计人员一定要审慎进行调整,避免因工作过失引起纳税成本的上升(不应扣除的项目扣除后引致罚没成本或者应予扣除的项目没有扣除引致税费的增加)。这里主要从两个方面做起:
(1)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企业应当组织相关会计人员进行新准则方面的学习,及时吸收与新准则有关的会计和税法方面变动的内容。
(2)深入分析、研究税法与会计相关处理差异,在保证相关财税处理合规合法的基础上,做好公司的税务筹划。比如,在年末要做好以下工作:确认投资性房地产折旧计提基础,准确计算折旧并做好备查登记;恰当运用递延税款科目,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调整。
3.建设公允价值信息数据库
为使公允价值的评估成本降低,企业应尽快建设公允价值信息数据库。为获取公允价值的相关信息,企业应根据其所涉及的房地产业务类型,应建立容量大、时效性强且与企业相关的公允价值信息数据库,注重平时的积累,及时获得房地产市场的相关信息,以便财会人员在对公允价值的计量时能够快速地选取适当的参数,准确评估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从而降低公允价值的评估成本和操作成本,增强企业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总之,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用于投资性房地产本身是一种进步、一种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体现,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予以保障,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其效用。
参考文献: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8.022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18-00-01
0 引 言
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实现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是时展的必然要求与需求,资产管理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进一步解决当前资产管理中重购置、轻管理的问题,以最大程度保全保护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为账实核查工作实现高效且完善落实提供保障,就需要完善建立财务管理信息化模式。账实核查工作的科学且高效开展,能够为提升企业管理质量、加强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奠定基础,以此来服务于企业经济效益与实力的提升。
1 资产管理中的账实不符问题
在实际开展资产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最为常见的一大问题便是账实不符,最为常见的现象是有账无物与有物无账的问题,而引发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很多时候,企业在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片面强调设备等的采购,以满足自身的生产建设之需,但是,忽略了资产的管理问题,进而致使在购买设备后没有及时入账,最终导致资产流失以及管理不善等问题。还有一些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很多设备已经淘汰报废,但是依旧挂在账目上,相应注销调账程序难以得到完善。
第二,固定资产的清点工作落实不到位。现行财务制度要求在每个财务会计年结算前,对资产进行彻底清查,但是该项工作涉及的内容十分繁复,工作量极大,因此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作支撑。而企业在开展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只关注自身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对该方面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且投入有限,进而致使资产核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等情况,致使企业存在着严重的资源浪费与资产流失问题,严重降低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也阻碍了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步伐。
2 IT资产管理信息化在账实核查工作中的作用
实现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是企业在当前发展环境中,实现经营管理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的搭建与运用,能够促使企业及时明确规定资产的变更增减情况,以动态化管理的实现来确保获取完善的资产信息,并将信息进行动态化存储,进而为账实核查工作的高效且便捷开展奠定基础,为企业实现科学决策提供保障。同时,实现资产管理的信息化,能够保证实物管理与财务管理的统一,在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竞争实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具体而言,IT资产信息化管理在账实核查工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提高资产管理的效率
在传统的资产管理模式下,采用手工的方式来开展资产管理工作,不仅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还极容易发生错误。而运用信息化软件,能够通过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平台的搭建,实现相应资产信息的信息化管理,通过网络,高效进行各项管理审查与入账工作,通过直接生成资产卡片来进行入库登记工作。在资产报废处置上也同样借助网络进行审批与信息的填写、自动汇总等,而相应资产核查工作的开展更加简单方便,有助于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2.2 提升信息质量并避免资产流失
开展资产账实核查工作的目的在于确保企业资产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避免企业资产流失,并为企业制定科学得经营管理决策奠定基础。而资产管理信息化的实现,促使相应资产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及管理部门及时更新相关管理信息,及时明确资产的数量及价值,并确保各项数据信息的一致性,为实现账实统一奠定了基础。同时,资产管理信息化的实现,还能够对资产进行有效监管、避免企业资产流失,并提升企业资产管理信息的透明度,优化资源配置。
3 资产管理信息化模式的选择及实施对策
在资产管理信息化模式的选择上,目前可借助B/S结构模式,来实现企业资产的管理。在该模式下,只需要终端用户具备网络环境,就能够与服务器进行连接,省去了安装客户端与管理软件这一程序。对于相关部门而言,方便了信息的访问与数据的获取,并为资产管理全电子化的实现奠定了基础,有利于账实核查工作的高质高效开展。
而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为了搭建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平台,则需要首先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责任人系统,明确相应的负责人队伍,然后在此基础上,搭建分类管理模块,以确保在开展资产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对相应信息的有效管理。同时,需要设置相应操作权限,以规范操作行为,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完善数据共享的功能,以充分服务于账实核查工作,并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4 结 语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742(2013)03(b)-0191-02
2012年1月1日起,由国家财政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新《医院财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执行。新制度是立足于当前国内经济制度改革和相应政策的变化,为适应我国新时期医疗卫生与保障体制改革,通过在原有的1998年颁布的财务制度基础上修订和进一步完善形成的。作为目前国内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行业性规范,新制度体现了政府对于公立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方向性、指导性要求,对于进一步健全财务核算和内部管理,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保持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具有重要意义。
资产是指经营主体所拥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并为其带来一定经济效益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经营主体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公立医疗机构作为我国医疗体系的主体,其资产历来具有数额巨大,专业设备多,资产种类复杂等特点,对于其资产的管理历来都是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近十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公立医疗机构所拥有和控制的资产种类和金额都在快速增长。尽管作为公益性单位,公立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是如果不能有效对其所有的国有资产进行科学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效、低廉的医疗服务的职能就难以得到保障翻。因此,如何切实加强对资产的科学管理,从而充分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率,以低廉的费用提供高质的服务,是当前我国公立医疗机构迫切需要重视和解决问题之一。
1 公立医疗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资产管理者权责不清,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
由于体制原因,公立医疗机构由于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不分,往往导致管理者的责、权、利不相对应。因此,往往导致管理者对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管理意识淡薄,存在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维护等错误思想。同时,由于资产管理制度的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也往往因此而导致无谓的资源浪费甚至的产生嘲。
1.2 资产利用率低,浪费现象严重
在固定资产管理上,由于对投资缺乏有效的管理,决策缺乏科学论证等问题,盲目投资、重复投资现象十分普遍,由此导致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闲置、浪费、利用率低等问题十分突出。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预算管理、内部控制等措施,经常出现各类资产有物无账或有账无物。账实不符现象的频繁发生,往往导致固定资产家底不清,增减无据,无人管理和损坏丢失严重等问题。
在流动资产方面,同样由于医药收支界定不明确、财务信息不规范缺乏以及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等,导致医院部门内部私设小金库,职员私挪或侵吞公款等问题是有发生。此外,医疗机构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不能及时收回,药品、器械及耗材的不合理库存等问题,也会导致医院资产的闲置和浪费,严重影响流动资产的有效使用。
1.3 固定资产价值不实,运营成本管理粗放
由于旧的财务制度规定医院固定资产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计提固定资产修改基金,这一方法使得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一直保持为入账时的修建或购买价格。而实际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无形损耗和有形损耗所导致的固定资产损失并为在财务报表中得到有效体现,虚增的资产价值容易给运营成本的核算造成误导。
2 配合新《医院财务制度》实施。加强资产管理的建议
2.1 进一步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制度对于资产管理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建立相应的资产处置核销制度、资产清查制度、资产的采购、领用、保管制度以及使用责任制度等,并采用相应措施将管理责任和目标落实到具体的部门或相关责任人。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实现对资产的统一管理。
2.2 认真开展资产清查
为配合新制度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变化,应当及时组织人员定期对单位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系统的清查,并及时处理资产的盘盈、盘亏,并及时计入当期的损益,以此保证国有资产的完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此举也有利于摸清单位的家底,有助于管理层及时调整经营管理策略。
2.3 及时清理债权
对于单位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尽可能控制应收款项的额度和收回时间,并建立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组织结算催收,防治因意外导致的流动资产的损失。
2.4 建立完善的资产信息系统,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