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4 16:24:4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经济责任审计总体审计策略,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经济责任审计与年度财务收支审计虽然审计计划、审计目的、审计重点和评价方法不尽相同,但其审计程序、审计方法有其相同点,从根本上说,财务收支审计也是一种经济责任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即是对单位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也是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二者都具有维护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审计监督职能。如果能够做好二者的结合,可以避免重复审计,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加强审计成果落实和应用。结合近几年开展的此类审计工作的经验和体会,笔者认为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不但可行,而且提高效率。
一、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和重点内容
财务收支审计是对会计核算的合规性、合法性、相关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正确性进行监督和评价活动。主要目的是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审计重点主要对被审计单位总体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与分析。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和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为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有效结合的必要性
维护年度审计计划纲性的需要。审计部在制度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时都会将所属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纳入审计范围,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审计工作。而经济责任审计则不同,由于单位负责人的离任或更换是受主管单位任命,由于多方面原因审计部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不可能将该年度的经济责任审计全部纳入年度审计计划,这就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的不确定性,不利于统筹安排全年审计项目,整合审计资源。如果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中,逐步形成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充分考虑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和内容,即可以避免重复审计,又节约了审计资源,一旦主管部门委托审计部开展某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充分利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的审计底稿和审计结论,提高审计效率,强化年度审计计划。
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时效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为离任审计,由于审计部难以确定该年度中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且主管部门对干部任免大都属于集中任免,往往一下委托审计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不是一二个项目,而经济责任审计又要求审计报告的出具不能距离原单位负责人离任时间太长,否则失去审计意义。而一些负责人任期时间多则二三年,长则五六年,在短时间内要完成几年的经济事项审计工作,还要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又要保证审计质量,这就往往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临时放下一切审计项目,集中审计资源去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如果能够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做好这方面的审计证据收集和审计底稿编制工作,就可以充分加以利用,提高审计效率。如某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该单位负责人任期长达六年之久,如果按照常规审计,三四个审计人员至少需半月时间才能完成审计工作,改变审计策略后,审计人员首先调取了该单位六年的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和审计底稿,经过讨论分析,筛选出对经济责任审计有用的审计底稿,再对多年的经营指标、资产状况等进行对比分析,对重大事项和决策进行梳理,从而在审计人员未进驻该单位开展现场审计前已经做好了审前准备工作,并充分了解了该单位经营特点,确定了审计重点和具体工作范围。从而在审前调查阶段大大节约了时间,减少了被审计单位需要提供审计资料的范围和数量。进驻该单位后根据审计方案有序开展现场审计工作,避免了重复调取审计资料、重复取得审计证据,减少了现场审计时间,提高了审计效率。下面是某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单独开展和与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二者结合的审计效率对比表。
提高审计成果应用的需要。原单位负责人在离任的同时也到了新的单位上任,只要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不存在重大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存在重大决策失误行为,不存在损失浪费或负主要责任的问题发生现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原负责人在主管部门中考核依据的重要性已大打折扣,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程序烦琐,即要与离任负责人本人交换意见又要与原单位交换意见,原负责人认为自己已经离任,对经济责任审计不重视,推脱、延时现象时有发生,而新任负责人对原任负责人任期间存在的问题认为与自己关系不大,以对原来问题不清楚等为由配合力度不够,对审计意见整改力度缺少积极性。如果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按照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开展工作,对于发现的重大经济事项等问题,由于负责人尚在任中,对审计意见能够及时有效落实,审计成果能够得到较好应用,达到审计效果。
经济责任审计作业由于特别讲究工作程序和质量标准的全面执行,因此实施标准化作业管理是必然结果,从控制审计质量的角度来讲又非常的必需。那么什么是经济责任审前标准化作业?审前标准化作业对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有何作用?如何实施审前标准化作业管理?
一、经济责任审计审前标准化作业管理的概念
经济责任审计审前标准化作业管理是指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的要求,在组织实施审计项目时按照程序要求,对准备阶段各个环节实施标准化控制,从而达到控制审计质量、规避审计风险和提高审计效能的目标。
二、审前标准化作业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1、从审计程序上看审前标准化作业对审计质量控制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作业特别讲究工作程序和步骤,组织实施审计项目是通过开展审前调查、确定审计方案、实施审计取证、撰写审计报告、审计成果运用等等一系列的审计程序完成的,审计项目的质量高低也就在作业过程中形成了。而审计前准备工作是审计总体过程的必经阶段,审计前准备工作所取得的资料和掌握的情况决定审计重点和审计取证以及人员配备和人员分工,它是整个审计过程不可缺少的重要阶段,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审前准备工作一旦出了问题,就会影响审计质量,如审前不培训,审计人员不具备把握质量的素质保证;审计方案不制订,脚踩西瓜皮审到哪是哪等等,在这种状况下,经济责任审计推行审前标准化作业管理就显得非常必需。因此,加强审前标准化作业管理,是强化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
2、从审计标准上看审前标准化作业对审计质量控制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作业虽有各项关于质量控制的规章制度,但每个审计人员对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有优有劣,审计质量控制的标准如果得不到全面执行,也会影响审计质量,严重时带来审计风险。审计前准备工作对审计重点有慎重的确定,对审计人员有侧重的选用和培训,通过审前标准化作业可以做到条理清晰,明确审计重点,有的放矢,能够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好审计资源,实现审计质量的可控、在控、能控。
3、从审计人员素质上看审前标准化作业对审计质量控制的作用
内部审计作业质量的高低关键靠人来把握。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胜任能力、职业审慎性都是影响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因素,所以提高审计组成员的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尤其是新进审计人员增加,他们虽然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但技术不熟练,审计经验缺乏,急需进一步加强基本功训练,以达到作业标准化的要求。把审前标准化作业指导书作为教材,重视审前培训,从而迅速提高审计新人基本功,是保证审计质量的捷径。
三、如何实施审前标准化作业管理
㈠审前标准化作业管理关键点
实施审前标准化作业管理关键点在于审计项目实施前编制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明确在准备阶段做什么、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在实施中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程序要求逐一执行和记录,保证审计程序和标准得到全面控制,提高审计项目质量。
㈡审前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程序及标准
审前标准化作业共分项目立项、审前调查、数据采集、制定方案等11项程序。
1、审计项目立项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职责和审计管辖范围,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报组织适当管理层批准后或经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等类似机构的委派、委托进行立项,安排审计项目。
2、选派合适的人员组成审计组并确定审计负责人
经济责任审计小组的选派可采用内部审计部门自行组织和聘请中介机构人员配合形式。
由内部审计部门确定审计人员的,应结合不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性质、预计的审计工作量,以及审计任务的复杂程度和完成时限等,确定所需要的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数量。在人员选派方面,要注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分工要相对稳定,组员尽可能包括前期曾对该被审单位进行过审计的人员,这既可提高审计效率,也有利于检查督促以往审计结论和决定的落实,同时注意执行回避制度。对审计组负责人或组长的选择和确定,应考察其以往工作态度和现实工作能力。
具体项目实施前应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审计指令,审计指令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立项依据、审计起讫期间、审计种类、审计组成员等,组成审计组的同时应明确指定二级复核、三级复核人员,复核人员应充分利用审计信息化平台在现场审计期间进行远程实时复核。
3、编制与审定审前调查方案
审计组成立后,应当进行审前调查,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确定审前调查方案。
4、内部控制调查
在审计准备阶段,要通过调查表、流程图等形式对被审计单位的控制环境、会计系统、控制程序以及相关计算机控制环境进行了解和初步评价,内部控制了解的实质,就是要通过调查和记录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确定企业内部控制是否可以依赖,从而决定下一步审计策略。
5、审前调查情况分析
审前调查分析是确定审计方案的基础,审前调查分析应针对审前调查阶段获取的各种信息进行横向分析、纵向分析、比率分析,从数量和性质方面判断审计事项重要性,确定审计重点内容和适当的抽审方法,以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质量。
6、审计方案编制与审定
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内部控制的了解和初步分析性复核的结果,制订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审计方案由项目主审负责编制,审计组长审批。
⑴审计方案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①审计目标及审计依据;
②审计对象及范围;
③审计内容及重点;
④审计程序和方法
⑤审计人员安排及分工;
⑥时间安排;
⑦工作要求。
⑵审计方案编制方法
①做好审前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完备;
②审前调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通过提供审前调查提纲,编制具体调查资料格式,形成审计工作方案的编制依据;
③明确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7、送达审计通知书
审计通知书应由审计机构送达至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人本人。审计通知书应至少在审计组正式进驻被审计单位3日前提交,使被审计单位做好必要的安排,保证单位正常经营业务不因审计而受影响。
下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要对被审计单位提出书面承诺要求。
8、审计软件立项
审计项目实施前一周,项目负责人需要在审计软件中完成该项目的立项工作,完成组成项目组、进行工作分工、上传审计方案、审计指令、审计通知书等一系列阶段性文书,做好审前准备工作。
9、采集数据,登记疑点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分工,在审前应充分利用审计软件,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数据进行采集,通过报表分析、指标分析、科目分析等数字化手段,有效的把握总体、锁定重点和精确延伸,扩大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对于有疑问的业务、数据、证据作为疑点进行登记,为后期现场实施审计做好铺垫。
10、审前培训
审前培训由项目主审组织开展,目的是确保审计组成员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具备项目审计的胜任能力。审前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明确审计目标和审计责任、确保审计人员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需要特别关注的重大经营、管理问题、了解审计方案、审计程序、审计分工以及审计项目所需的针对性知识。培训形式可以灵活多样。
11、审前业务会议
进驻审计时由主审组织召开,全体审计小组成员参加,主要进一步明确审计分工协作、时间安排、审计责任和审计纪律,同时对审计重点、审计程序、审计重要步骤进行强调。
四、审前标准化作业管理对审计质量控制的效果
准备阶段的标准化作业管理对促进项目总体质量有了保证,审前准备阶段程序从内部审计人员选择、疑点采集、审计方案的制订等方面进行控制,明确审计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应达到的审计目标,促使内部审计人员考虑如何围绕目标开展工作。内部审计质量最终体现在合理选择内部审计人员上,而标准化作业程序要求对审计人员进行了科学、合理分工,使其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从而使项目总体的质量有了素质保证。
审前标准化作业管理是审计质量控制的一个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在实施过程中除了按照作业程序和标准去执行,还应注重对审计人员加强标准化作业的意识教育,讲清标准化作业的形成过程,执行的目的、意义及作用,使广大审计人员对标准化作业有较为完整的理性认识,这是落实好标准化作业不可忽视的思想基础。
参考文献
[1]《索耶内部审计》邰先宇等译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5年6月
(一)境外国有资产相关概念 《国际标准汉字词典》和《现代汉语小词典》均将“境”解释为疆界、边界,《新编汉语词典》将“境”解释为地方或区域,将“国境”解释成一个国家行使的领土范围,而对“境域”的解释是境内的地区。结合这些字义解释,笔者认为,可以将“境外”理解成“国境之外”,即一国行使的领土范围以外的地区或区域。李海波、孙桂芳(2001)认为“国有资产”一词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而提出,此前被称为“国有财产”或“国有资本”。从理论上看,国有资产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学者对这两种理解基本一致。广义的国有资产是指在法律上由国家代表全体公民拥有的全部资产及其权利的总称,陈小悦、钱苹、陈武朝(2004)认为未界定为其他产权的一切资源都可以作为国有资产。狭义的国有资产则仅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国有资产,即经营性国有资产。本文研究采用狭义的国有资产概念。对于境外国有资产的概念,各部门法规说法不一。《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认为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向境外投资(包括现金及有价证券;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如技术专利、商标商誉等)所形成的归中方所有的资产和按国家规定批准留用的资产收益,境外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接受馈赠、赞助及用贷款(包括境内、境外贷款)投资创办的境外机构内部积累等形成的应归中方所有的资产。境外国有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则认为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以国有资产(含国有法人财产)向境外投资设立的企业以及非经营性机构中应属国有的各项资产。相比之下,财政部、外交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的《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内容比较多,涉及的投资主体既包括企事业单位,也包括政府部门,投资环节既有初始投资,也有再投资,投资形成的资产既有实体资产,也有无形资产,具体见表1。
刘红(2004)、潘文立(2008)的观点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相同,即企事业单位、各级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以国有资产(含国有法人财产)向境外投资设立的企业以及非经营性机构中应属国有的各项资产。笔者认为,境外国有资产是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国有资产向国家行使的领土范围以外的地区投资形成的资本及其权益。
(二)境外国有资产分类国有资产的分类通常可分为四大类:按经济用途可以分为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按存在形态可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按管理体制可分为中央国有资产和地方国有资产,按地理位置可分为境内国有资产和境外国有资产。境外国有资产是资产位于国境以外的国有资产,也可以按经济用途、存在形态和管理体制进行分类。按经济用途分为境外企业国有资产、境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境外资源性国有资产。境外企业国有资产是指由境内企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对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及其权益。包括存在于境外企业中的各种动产、不动产以及无形资产。境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境内行政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拥有的在国境外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包括使馆、领事馆、记者站以及办事机构等国有资产。境外资源性国有资产是指由企业或政府部门拥有的在国境外的可以通过开发利用产生一定经济价值的国有资源。这类资产具有垄断性、稀缺性特点,如中央企业在境外投资的石油天然气资源、矿产资源。按存在形态可分为境外有形资产和境外无形资产,境外有形资产是指具有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的国境以外的国有资产。境外有形资产按空间位置是否能够移动可分为境外不动产和动产;境外无形资产是指不存在实物形态但能带来长期经济利益的国境以外的国有经济资源,包括境外的商誉、商标权、专有技术、企业文化等。按管理体制可分为境外中央国有资产和境外地方国有资产。境外中央国有资产是指国境以外的最终由境内中央企业或政府部门控制的经济资源总和;境外地方国有资产是指国境以外的最终由境内所属地方企事业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控制的经济资源总和。
二、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的概念、内容及形成
(一)企业境外国有资产概念企业境外国有资产是指以境内企业作为投资主体,以各种方式向行使的领土范围以外的地区或区域(包括港澳台地区)投资形成的资本及其权益中应归属于国家所有的资产。与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定义有异同之处,主要表现在:(1)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强调企业是投资主体,而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是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2)境外投资对象不同。企业境外投资的对象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政府债券、公共设施等其他对象,而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形成渠道是将企业作为投资对象,比较单一;(3)企业境外国有资产涵盖的范围大于境外企业国有资产,前者既包括境外以企业实体形式存在的国有资产,也包括境外的金融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但从法律角度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形成的权益都是企业国有资产。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终极控制人是政府,这类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不论资产形态如何,都应当是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
(二)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内容不同的企业以各种投资方式向境外投资形成的各种资产及其权益中属于国家所有的部分都可作为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的内容。不同的企业投资主体可以是中央和地方国有、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以及中央和地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全资公司或控股公司。采用的投资方式包括:投资企业用货币投资、实物投资。股权投资以及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投资的直接投资方式,或者是中央或地方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的下属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以货币投资、实物投资、股权投资以及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进行投资。不同的企业主体通过投资形成的境外国有资产主要包括:(1)境外企业国有资产。这类资产
主要是指境外以企业实体存在的国有资产,包括境外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无形资产。(2)境外资源性国有资产。这类资产主要是为满足国家整体战略需要而由大型中央企业进行投资而形成的资产,如大型的油气田,大规模的有色金属开发工程、大型的天然气管道工程等。(3)境外金融国有资产。理论上,这类资产通常包括境外金融远期、境外金融期货、境外金融期权、境外金融互换四大类。不同国家金融市场发达程度不同,允许投资的金融产品不尽相同。
(三)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形成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的形成有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直接形成是指境内的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自有的国有资本向境外单独投资或与其他企业合作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包括境外企业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和金融国有资产。间接形成的方式包括境外企业以实现的利润中应属于国家所有的部分在境外再投资形成的资产,形成的资产可以是独资、合伙或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形式,也可以是资源性国有资产或金融国有资产。
三、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的概念与特征
(一)境外国有资产审计概念《中国审计大辞典》和《会计审计大辞典》未对境外审计进行定义,《外经贸境外企业审计监督暂行规定》第十条认为,境外企业审计是监督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情况,督促国家和境内投资单位有关境外企业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促进境外企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从前述基本概念的分析看,境外审计就是对一国行使的领土范围以外的地区或区域的境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就是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六十五条和《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由审计机关依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审计准则》对企业境外投资形成国有资产的资产、负债和权益进行审查和评价的一项经济监督活动。一般情况下,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审计主要包括财务收支审计、合规性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
(二)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特征与境内国有资产审计相比,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具有以下特点:首先,跨区域的审计具有挑战性。境外国有资产位于异地,企业经营过程中由于种种困难,没有将投资企业的管理方法、会计员工设置和内部控制制度等软件设施全部落实到位,或者企业运作过程中直接使用该国的一套管理制度,聘请境外的会计人员,没有使用投资国的会计准则,增加了审计难度。其次,投资国与东道国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或法律环境差异,使审计难度增大。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会受到投资国和东道国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双重影响,在对境外企业进行审计时,可能遇到因两国环境差异而使审计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第三,不同国家会计审计准则差异增加了会计操纵的空间,促使审计策略更具灵活性。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会计准则不可能完全相同,境外企业的会计人员可能利用这种差异操纵会计数字,粉饰财务业绩,如果审计师发现该现象会采取针对性的审计程序以发现财务报表中通过该手段产生的错报漏报,从而使审计的目的更明确。而采用何种针对性的审计程序,方法可以不拘一格,可以是境内外审计机构共同合作或者是境外具有不同审计优势的审计机构相互沟通,根据多个审计机构都认可的潜在错报漏报水平设计专门的审计程序以识别财务报表中实际存在的错报漏报。
四、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的对象与内容
(一)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对象根据对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内容的讨论和对审计性质的理解,可以认为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对象是境外企业国有资产、境外金融国有资产和境外资源性国有资产。这三者存在着一定联系,三类资产中,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存在具有普遍性和广泛性。境外金融国有资产和境外资源性国有资产都是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具体存在形式,可以归属于境外企业国有资产。因此,在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的审计对象中,以境外企业国有资产审计为主。
(二)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内容国务院第378号令《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对企业国有资产实行“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这一原则,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的内容应分为两部分:一是“管资产和管事”审计,即对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投资融资、经营管理和收益管理三个环节的财务审计;二是“管人”审计,即开展对境外企业主要经营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两部分审计的最终落脚点是“管资产”,即实现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境值。
(三)现行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监管体系境外国有资产审计体制是指政府机构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总体目标而实施审计监管的一系列政策和程序的总和,主要包括审计组织结构、审计的主体、审计方式、审计对象和内容等方面。目前对我国境外国有资产进行审计的主体有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或政府职能部门从维护国家利益的角度对境外国有资产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主要包括国家审计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等政府部门。社会审计是指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审计机关或政府职能部门的委托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经营状况进行审计。目前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受审计署、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商务部等监管机构的委托执行审计。内部审计是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自主或受托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经营状况进行审计。现行境外国有资产审计方式主要有直接审计、委托审计和受托审计。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直接审计主要是由审计署和财政部进行审计,而委托审计主要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审计主体,受托审计则以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为主进行审计。《企业国有资产法》、《审计法》和《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为我国境外国有资产审计体制设计提供了直接依据。我国境外国有资产审计体制是国有资产审计体制的延伸和扩展,以这些法律法规为依托,其审计体制也应是政府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的双重领导制,对境外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同时财政部对境外国有资产的部分重点事项实行检查和审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则对境外国有独资企业或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委托审计,也可以通过境外国有控股公司的股东会委托境内或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我国现行境外国有资产审计体制如图1所示。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我国高校特别是地方高校发展迅速,高校基建、招生及财务等部门对外经济交往日趋频繁,工程、货物、服务等各类招标采购数额剧增,财务核算及内部管理的难度加大,地方高校内部审计在发挥其监督、服务、评价等职能作用上遇到了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校内审机构独立性缺失
所谓审计,可以理解为对某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合法及合规性审核。但这样的理解是狭义的,现代审计不仅仅对某一项工作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还应对整个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出合理的、经济性的、前瞻性的意见。这必然要求审计部门具有独立性。高校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的缺失,是阻碍高校内审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的一大障碍。影响我国高校内审工作独立性的主要因素有:
1.在制度上,高校主要是依据《审计法》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规定开展业务,而现行《审计法》对高校内审机构的设置及工作流程没有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法规,目前我国高校内审机构是由高校行政决策者管理,具有行政附属性,这是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缺乏独立性的主要原因。
2.在机构设置上,我国高校内审机构的设置主要有独立设置、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以及附属于高校其他管理部门等几种形式。可以看出,这几种设置情形在独立性上呈现出逐渐递减的趋势。
(二)高校领导对内审工作认识不足
高校领导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一直以来都存在着对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定位不准的问题,少数高校领导从思想和行动上排斥高校内审工作,未能从全方位的角度去审视内部审计对学校发展的重要性,这对高校内审工作造成极大不便。
(三)高校内部审计人员配置存在缺陷
一般来说,审计业务至少应该有两个以上人员配置,一人负责审,另一人负责复核。但目前地方高校特别一些高职院校存在只有一名审计人员甚至由财务人员等兼任的情况,这与现代高校发展所需的具备内部财务、经济责任、工程造价等专业审计知识的审计专业人才相悖。此外,高校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往往跟不上审计专业发展的要求,内审人员的知识更新速度远远落后于所审事项的复杂程度和会计制度的更新速度。
(四)高校内部审计的业务范围较为狭窄
随着高校的快速发展,招生规模的扩大必然导致教学及后勤基建业务的增多,大规模的经济投入是必然的。如果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仍停留在之前的事后审计监督,必然导致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教育经费的管理漏洞或是日常经济活动中所隐藏的各种问题。要改变高校内审工作中专项审计偏少、大宗物资采购流程跟踪监督缺乏以及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偏少的现状,从总体上认识和把握高校内审工作尤为重要。
(五)高校内审机构在审计方法上较为落后
当前高校,特别是地方普通高校在审计方法上未能与社会审计中普遍运用的内部控制评价、样本审计、电脑辅助分析性复核等比较先进的审计方法同步,而是更多地采用比较原始的手工填写工作底稿的方式,因此在审计效率及有效性上显得不足。
二、问题的解决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在我国高校体制未能实现高校去行政化的前提下,应该在不牵涉高校内审机构现有格局的情况下,考虑引入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从而对高校内审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引入社会专业审计力量的优势和可行性
1.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审计独立性缺失的问题。目前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容易受到来自行政权力的干预,一旦有了外界专业审计力量的介入,这种干预势必会受到极大的抑制。因为社会审计力量与高校管理者不具有隶属关系,只有单一的业务交往,可以在不受外界干扰的情况下以专业精神对待所进行的审计业务。
2.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节约审计成本。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在应付比较单一、操作也比较简单的业务时,完全可以依靠自身力量完成审计业务。但是,如今高校特别一些地方高校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经济往来的增多也带来了审计业务量以及审计事项的多元化问题,单凭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自身力量很难高效完成工作。而且,审计业务的多元化和复杂性,对内部审计的要求增加,除了事后审计外还要求事前事中审计,除了财务审计还要求专项审计等,这些都是很多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很难独立完成的。如果要独立完成势必大量引入专业人员和完善审计人员后续培训工作。从工作效率以及经济性上考虑,高校理应选择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高校内部审计工作。
3.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内部审计的风险。以基建工程审计为例,选择信誉好的社会中介机构和责任心强、专业素质高的工程造价师是做好高校基建工程审计的关键。目前,许多高校都采取平行编制方式对大型基建工程造价进行审计,至少由两家社会中介机构背靠背编制同一工程项目的招标上控价,在学校基建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下,经两家公司对核以确定工程招标上控价的方式,不仅保证工程造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最大限度地避免工程缺项、漏项和工程清单描述不清等现象,而且还能有效地控制建设成本的投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实践证明,不同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同一项目进行工程造价编制审核,所出具的审计结果往往相差较大。因此,在内部审计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借助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力量加强内部审计监管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高校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可通过考察、招标等方式,选定至少两家以上信誉好的社会中介机构,办理基建工程项目委托审计,以提高内部审计的质量和效率,在降低内部审计风险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高校的经济权益。
4.社会中介机构业务扩展也给内审外包实现带来可能。当前,我国社会经济以及市场活跃度的发展,要求参与市场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积极拓展自身业务范围。高校内部审计的现状也给社会中介机构带来了机会。高校对外部审计力量的需求以及社会中介机构对业务延伸的需求,促使内审外包的实现。这包括三个方面:(1)社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从业资格考试,很多具有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工程造价师资格,拥有比较系统和全面的理论知识,对高校内审顺利开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2)社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由于主要从事专业审计业务,在日常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在对高校事务进行审计过程中比较容易从多角度发现问题。(3)在与高水平的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的合作过程中,高校现有审计人员可以学到社会较为先进的审计思路和审计方法,促进自身审计业务能力的提高。因此,从专业水平、能力以及从业经验上,外部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工程造价师参与高校内部审计业务会对高校内审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二)外部审计力量参与高校内审工作方式的选择
外部专业审计力量参与高校内部审计业务,其在方式和途径上有两种模式:一是部分参与高校内审工作;二是高校将本单位审计业务完全承包给社会中介机构。对这两种形式的选择,笔者认为应该从高校的自身特点和对高校发展有益的角度进行取舍。
我国大部分高校依然采用行政纵向管理,横向各部门之间相互衔接配合的方式共同形成对高校的整体管理。因此,应该从对高校整体发展有益的角度审视内审方式,笔者认为,选择部分内审业务外包的方式更适合目前高校的现实。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1.高校内部审计力量虽然在专业上不如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人员,但他们对高校的内部情况更熟悉,在寻找适合高校审计策略的过程中势必需要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配合。内外合作的形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高校内审工作效率最大化。
2.高校内部审计包括财务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基建工程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物资设备采购审计等多方面的业务,审计工作量很大,只有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作用,才能使内部审计工作更为经济和高效。
3.对于外部审计机构而言,它看重的更多的是审计业务本身,而不能真正从高校的利益角度考虑和看待问题。基于目前高校体制的客观现实,内部审计机构是高校实现有效管理的重要内设机构之一,高校内审机构可以真正站在高校的立场,基于为高校长远发展考虑,实现对高校决策的服务,这是外部审计力量无法做到的。
总之,基于高校快速发展的现实,高校内审工作应在不改变目前高校管理体制的前提下,适时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对高校部分事务进行审计是一种较为现实可行的选择。X
1.1审计独立性方面审计机构不能独立于其他部门之外,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审计公正的关系,都会造成审计风险。不良的审计环境也会对审计人员造成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和诱惑,使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原则性、独立性和责任心受到挑战,从而加大审计风险。
1.2审计方法方面由于被审计单位业务的复杂性,受审计成本限制,不可能把所有审计事项全部查清。有的审计人员不讲究审计方法,只求样本数量,不求质量一味追求逐页看凭证,泛泛抄写数字、资料,审计工作中抓不住主要问题。目前,审计一般都是判断抽样,受审计人员经验水平限制,抽样时可能对被审单位一些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大的项目选择的样本量过小,这就加大了审计的潜在风险。
1.3审计对象方面大多数企业领导干部任期时间长,有的任职长达十几年,所形成的会计资料多,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新的财务人员对过去发生的一些经济事实又不清楚,确认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方面的审计工作量大,给审计实施工作带来不少困难,存在着潜在的审计风险。
1.4审计人员方面审计工作涉及面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查账能力,还要熟悉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具备综合判断分析能力等,而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如果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够高,则容易做出错误的评价和结论。职业道德是每个审计人员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如果审计人员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好处,则会丧失其客观公正的立场,造成审计风险。如果审计部门内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审计人员不能严于律己,必然会造成审计风险。审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和职业关注,风险意识淡薄,也会产生审计风险。
1.5审计证据方面实现审计目标,必须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审计人员形成任何审计结论和意见都必须以合理的证据作为基础,否则,审计报告就不可信任。在审计中由于取证不慎重,有时取得的证据不真实或者只凭被询问人的口证取得旁证,证明质量不高,使审计结论定性不准确。审计依据准确是加快审计任务顺利完成的关键。审计依据认定不准,迫使审计人员到处收集和寻问;有时审计人员对套用的法规依据产生模棱两可的看法,很有可能引起审计风险。
2审计风险的控制措施探讨
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不仅需要良好的外部社会环境,而且还需要会计师事务所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根据自己所处的环境和条件,在审计准备、实施和报告阶段采取各种风险管理和控制对策,以减少审计风险,避免风险损失。
2.1审计风险责任制度的建立审计人员要树立审计风险意识,在执业过程中要把风险意识积极地贯穿于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和审计终结的全过程。审计组织要建立健全审计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审计组织内部各层次、各个岗位的职权,做到事事有人审核、有人操作、有人负责督导和有人负责考核。审计部门还要按责任建立专业指导机制,保证审计人员在特殊的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的咨询服务和恰当的业务指导;审计部门还要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实现审计工作有计划、审计项目有程序、审计底稿有规范、审计质量有控制。
2.2审计方法的合理利用采用合理的审计方法,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的得力措施。选用审计方法,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要适合审计目的。在审计方法上不但要使用传统的审计方法,还要使用一些先进的辅助方法,坚持账面审计和外围调查相结合,注意对非会计资料的审计。通常是采用趋势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和账户余额分析法,将所审阶段的情况与行业规律或平均水平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历史记录相对照,从中发现异常情况,以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策略,在减轻审计工作量的同时,又能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此外,在对会计资料进行实质性测试之前,要根据符合性测试结果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重点及工作量,对内控制度薄弱环节,多进行实质性测试,以避免审计资源不足情况下所产生的审计风险。
2.3审计风险的预控机制应树立只与正直客户打交道的原则。客户如果对其顾客、职工、政府部门或其他方面没有正直的品格,则出现差错和舞弊行为的可能性就大,固有风险就比较高。即使扩大审计测试的规模,审计人员也难以使总体审计风险的水平降低到社会可接受的程度内,出现法律纠纷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因此,审计人员在 接受委托之前应当采取措施,如与前任审计人员联系,了解前任审计人员与该被审计单位有无法律诉讼发生,了解该被审计单位更换审计人员的原因等,评价客户管理高层的品格,一旦发现委托单位缺乏正直品格就应尽量拒绝接受。
对陷入财务困境的客户要尤为注意。历史上绝大部分涉及审计人员诉讼案都集中在宣告破产或偿债出现问题的审计客户,审计人员一旦判断客户陷入财务困境,最好考虑拒绝接受这类客户。若无法拒绝,则应提高审计费用,执行较为详细的审计程序,以控制审计风险。
了解客户所在行业的情况及客户的业务。不熟悉客户的经济业务和生产经营实务,就可能发现不了经济资料反映的内容,也就可能发现不了某些错误。
2.4社会环境的完善应积极向社会宣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应负的责任,使社会各界对审计有正确的理解和认识,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审计人员只能严格按应有的审计程序进行审查取证,必须要有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才能有效执行,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
1审计过程中存在的审计风险
1.1审计独立性方面审计机构不能独立于其他部门之外,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审计公正的关系,都会造成审计风险。不良的审计环境也会对审计人员造成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和诱惑,使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原则性、独立性和责任心受到挑战,从而加大审计风险。
1.2审计方法方面由于被审计单位业务的复杂性,受审计成本限制,不可能把所有审计事项全部查清。有的审计人员不讲究审计方法,只求样本数量,不求质量一味追求逐页看凭证,泛泛抄写数字、资料,审计工作中抓不住主要问题。目前,审计一般都是判断抽样,受审计人员经验水平限制,抽样时可能对被审单位一些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大的项目选择的样本量过小,这就加大了审计的潜在风险。
1.3审计对象方面大多数企业领导干部任期时间长,有的任职长达十几年,所形成的会计资料多,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新的财务人员对过去发生的一些经济事实又不清楚,确认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方面的审计工作量大,给审计实施工作带来不少困难,存在着潜在的审计风险。
1.4审计人员方面审计工作涉及面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查账能力,还要熟悉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具备综合判断分析能力等,而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如果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够高,则容易做出错误的评价和结论。职业道德是每个审计人员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如果审计人员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好处,则会丧失其客观公正的立场,造成审计风险。如果审计部门内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审计人员不能严于律己,必然会造成审计风险。审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和职业关注,风险意识淡薄,也会产生审计风险。
1.5审计证据方面实现审计目标,必须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审计人员形成任何审计结论和意见都必须以合理的证据作为基础,否则,审计报告就不可信任。在审计中由于取证不慎重,有时取得的证据不真实或者只凭被询问人的口证取得旁证,证明质量不高,使审计结论定性不准确。审计依据准确是加快审计任务顺利完成的关键。审计依据认定不准,迫使审计人员到处收集和寻问;有时审计人员对套用的法规依据产生模棱两可的看法,很有可能引起审计风险。
2审计风险的控制措施探讨
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不仅需要良好的外部社会环境,而且还需要会计师事务所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根据自己所处的环境和条件,在审计准备、实施和报告阶段采取各种风险管理和控制对策,以减少审计风险,避免风险损失。
2.1审计风险责任制度的建立审计人员要树立审计风险意识,在执业过程中要把风险意识积极地贯穿于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和审计终结的全过程。审计组织要建立健全审计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审计组织内部各层次、各个岗位的职权,做到事事有人审核、有人操作、有人负责督导和有人负责考核。审计部门还要按责任建立专业指导机制,保证审计人员在特殊的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的咨询服务和恰当的业务指导;审计部门还要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实现审计工作有计划、审计项目有程序、审计底稿有规范、审计质量有控制。
2.2审计方法的合理利用采用合理的审计方法,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的得力措施。选用审计方法,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要适合审计目的。在审计方法上不但要使用传统的审计方法,还要使用一些先进的辅助方法,坚持账面审计和外围调查相结合,注意对非会计资料的审计。通常是采用趋势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和账户余额分析法,将所审阶段的情况与行业规律或平均水平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历史记录相对照,从中发现异常情况,以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策略,在减轻审计工作量的同时,又能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此外,在对会计资料进行实质性测试之前,要根据符合性测试结果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重点及工作量,对内控制度薄弱环节,多进行实质性测试,以避免审计资源不足情况下所产生的审计风险。
2.3审计风险的预控机制应树立只与正直客户打交道的原则。客户如果对其顾客、职工、政府部门或其他方面没有正直的品格,则出现差错和舞弊行为的可能性就大,固有风险就比较高。即使扩大审计测试的规模,审计人员也难以使总体审计风险的水平降低到社会可接受的程度内,出现法律纠纷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因此,审计人员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采取措施,如与前任审计人员联系,了解前任审计人员与该被审计单位有无法律诉讼发生,了解该被审计单位更换审计人员的原因等,评价客户管理高层的品格,一旦发现委托单位缺乏正直品格就应尽量拒绝接受。
对陷入财务困境的客户要尤为注意。历史上绝大部分涉及审计人员诉讼案都集中在宣告破产或偿债出现问题的审计客户,审计人员一旦判断客户陷入财务困境,最好考虑拒绝接受这类客户。若无法拒绝,则应提高审计费用,执行较为详细的审计程序,以控制审计风险。
了解客户所在行业的情况及客户的业务。不熟悉客户的经济业务和生产经营实务,就可能发现不了经济资料反映的内容,也就可能发现不了某些错误。
2.4社会环境的完善应积极向社会宣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应负的责任,使社会各界对审计有正确的理解和认识,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审计人员只能严格按应有的审计程序进行审查取证,必须要有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才能有效执行,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
2.5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审计人员是审计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和操作者,审计质量的高低取决于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在新形势情况下,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为了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索质,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和思想观念,提高他们的分析、判断、预测经济活动能力,教育他们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和爱岗敬业。要培养成既有熟悉和精通的审计业务,又要有敬业精神,不徇私情,秉公办事的品德高尚、为人正直的综合人才,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3结语
随着审计环境的不断变化、审计事业的不断发展,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越突出,审计风险管理就越重要,就应采取相应的方法与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审计风险是由经济业务本身的复杂性和审计手殷的局限性所决定的。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不仅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还可以与审计程序相结合,从实际出发,将风险控制环节置于具体审计工作之中,并在审计准备、实施和报告阶段的全过程采取各种风险管理和控制对策,以减少审计风险.避免风险损失。
参考文献
一、前言
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往来账管理不同于一般的财务信息管理,其自身问题比较突出,不仅涉及到企业投入成本,还涉及到了企业的实际收入。从账目上能够判断出企业的盈利与亏损。对于企业而言,为了做到知己知彼,企业的财务部门需要把好往来账的关,帮助企业理清债权债务,以达到维护企业利益的作用。
二、往来账管理弊端
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对于往来账的管理过程中,暴露出来了很多问题,首先是往来账的核对方面存在着问题,阻碍了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其次是往来账管理方法上比较不科学。
1.往来账的核对方面存在问题
企业财务部门通过对账的方式来核对企业月季度的收入与支出,针对实际余额与账面余额进行对比,发现企业财务发展中问题,以及了解企业财务动态。然而,事实上,财务对账工作比较繁琐,在很多企业中都忽视了对于企业往来账的对账。在缺乏对各个部门月份、季度、半年度、年度账目的核对,不能确定账目上的偏差,最终导致企业查账环节对不上账。
2.往来账管理方法不科学
企业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在处理企业之间的往来账时,将同一个往来客户的账目通过“客户应收”、“应付”、“预收”、“预付”等分项进行管理。但是在实际对账过程中,企业一般只将应收类账户的数据信息告知对方,甚少提出该用户名下的应付、借款类账户信息等。该种方式无疑加大了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往来账对账难度。此外,企业被延迟的处理项目在数年以后都未进行对冲,导致多年以后每一个账户上都存在余额。
三、基于审计的往来账管理方法
在企业审计部门中,预付账款、应收账款等都是审计工作的重点。基于审计的往来账管理,主要体现在对企业预付账款的审查、对企业应收账款的审查、对其他类型账款的审查。
1.预付账款的审查
在审查企业往来账中的预付账款,需要立足于对于对方企业的经济资本的审查。企业的资本审查合格时,才能够具备后期资金偿还的能力。首先,对方企业需要出具与预付账款相关的购货合同,并且证明该合同的合法性。审计人员通过这些信息确定客户在订购产品的真实性,并且判断其是否存在着隐瞒收入和虚报账款等情况。例如,对于一个大型的建筑企业而言,企业往往都会通过企业账户增资的方式来提升企业的资质,投资单位在对建筑企业缺乏了解的基础上,很难做出正确的决策。对于投资企业的往来账审计,需要严格的按照企业审计原则,对建筑企业增资之前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出资情况进行调查。实际审计环节中,可以通过翻阅企业近几年的收入报告数据信息,与企业实际发展现状进行对比分析。同时,深入到企业主营项目中,对其项目的实际收入与总体利润情况进行{查。如果报表中的数据显示为该企业每年的预付款项目余额较大时,还需要对建筑企业的工程结算进行调查。最终通过结算数额决定建筑企业预付账款的正常与否。
2.应收账款的审查
企业之间的往来账目中,能够通过对对方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了解,掌握对方企业的财务状况。此时,对方企业为了掩护企业现状,可能会出现应收账款弄虚作假的情况。因此借助审计工作,对对方企业应收账款进行深入的审查。具体的审计环节中,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第一,确定应收账款记录中的销售部门核准发票以及发运凭证;第二,判断企业是否具备定期按照应收账款的明细来收款的能力。第三,企业是否独立应收账款管理,并且将虚列的账款项在报表中标示出来。为了进一步对企业应收账款进行函证,注册会计师能够将以下目标作为函证:账龄较长的项目、关联方项目、交易频繁且余额小的项目、非正常项目。
3.其他类型的账款的审查
在企业之间的往来账管理中,除了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还包含了其他类型的账款。这些账款真实性也对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带来直接影响,因此需要对这些类型的账款进行审查。非主营业务中包含了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企业会计一般不了解这些账款的重要性,在实际审查中的样本较少。在实际的审查环节中需要关注企业对其他应收账款的审计管理机制。
四、往来账管理的优化
为了提升企业的往来账管理质量,在后续的往来账管理工作中,企业需要对以下几种优化方法的应用加以重视:
1.观念优化方法
在企业中,管理观念的优化对象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第一,企业的会计人员。在往来账管理工作中,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收集、分析与处理的直接操作对象。为了提升往来账管理质量,会计人员首先应该纠正自身的不合理认知,充分意识到往来账对企业的重要性,更加尽职尽责、认真细心地开展各项往来账管理任务。第二,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高层管理人员承担着重要的决策职能。他们的不合理认知会影响往来账管理的效率,同时,会计人员对往来账管理工作的态度、重视程度也会受到一定影响。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培训的方式,帮助高层管理人员建立其合理的往来账认知。在积极管理态度的作用下,及时配合会计人员开展往来账的审批。当会计人员为其提供相应的往来账信息之后,高层管理人员需要及时与会计人员进行沟通。在正确了解往来账信息的基础上,及时根据会计人员所得的具体的分析结果,作出相应的管理决策,变更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进而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2.制度优化方法
在制度方面,具体的优化方法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第一,影响因素控制方法。结合企业的实际往来账管理经验可知,采购环节、销售环节等出现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后,往来账的核算质量都会受到不良影响。因此,企业需要保证会计人员能够按照规范的流程,在保证各个环节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基础上,合理开展往来账核算及管理工作。第二,惩罚制度增设方法。在企业中,员工出于主观因素伪造会计信息的行为防不胜防。为了保证往来账管理质量,企业可以将惩罚制度应用在管理制度中。例如,如果员工出现故意伪造会计信息行为时,视情节轻重控除员工一定比例的工资,甚至予以辞退处理。这种管理制度的增设能够从一定程度上遏制员工伪造会计信息心理的出现。第三,奖励制度增设方法。这种方法的作用原理为:通过提供奖励的方式,提高企业会计人员开展往来账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例如,可以将奖励制度设定为:会计人员无错误完成往来账管理工作3个月,当月发放自身工资5%~12%的奖金。第四,责任制应用措施。企业的往来账管理工作十分复杂。当管理工作中出现问题时,会计人员可能会互相推诿。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通常会不了了之。事实上,高层管理人员的这种不作为行为助长了部分员工的气焰,企业的往来账错误问题不仅没有得到控制,反而产生了一定的增加趋势。对此,可以将责任制应用在管理制度中,使得往来账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位员工身上。当管理工作再次出现问题时,负责该部分的员工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结论
综上所述,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对于往来账的管理过程中,暴露出来了很多问题,首先是往来账的核对方面存在着问题,阻碍了企业财务信息整理。其次,往来账管理方法上比较不科学。为了改善这种局面,企业应该分别从管理观念及制度两个层面,开展往来账管理的优化工作。在企业审计部门中,预付账款、应收账款等都是审计工作的重点。基于审计的往来账管理,主要体现在对企业预付账款的审查、对企业应收账款的审查、对其他类型账款的审查。
参考文献:
[1]祝青.往来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审计方法[N].财会信报,2012-12-03B04.
[2]盛江.往来账项管理及审计实务初探[J].财会研究,2012,22:37-39+69.
[3]李莉.全面审计风险管理研究[D].湘潭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