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的法律法规模板(10篇)

时间:2023-07-14 16:24:4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外贸的法律法规,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外贸的法律法规

篇1

二、现代外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中存在的问题

在信息化、网络化浪潮的推动下,电子商务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外贸企业进行竞争与创新的有力手段。在外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网络贸易的实践中,存在以下一些代表性问题:

1.电子商务立法尚有滞后与不足。

在虚拟社区中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其交易平台、交易形式等与传统商务活动有很大区别,商业关系中出现了许多新的法律问题,如电子证据、电子合同要约与承诺、合同生效时间、电子签名认证等的确认,都对现行的传统的民法、商法提出了挑战。目前在电子商务领域我国已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相对于电子商务的发展,该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行却是滞后的。我国1999年出台的《合同法》,率先公布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拥有法律效力;2005年4月1日《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才开始实施。电子商务立法的滞后,严重制约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除上述提及之外,我国目前还没有其他完整的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实际操作中,网上交易纠纷的调解,电子支付安全,网络犯罪的法律界定包括欺诈仿冒、盗窃、网上证据采集及其有效性,隐私权保护,与纸介质书面形式的法律如何衔接,争端发生后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各部门之间如何协调职责进行公平、合法解决问题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与不健全,导致消客户、企业之间引发很多纠纷,也影响了我国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2.网上交易流程的安全性尚待提高。

通过网络进行交易,在网络平台上实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传递,电子商务使得外贸业务没有国界并到处充满贸易商机。能否在金融系统交易与交付中保证消费者和商家的利益完整性、可靠性及安全性,是电子商务实现其潜在价值的重要前提。由于互联网本身的开放性和网络技术发展的限制性,网上交易可能随时面临着来自于企业、消费者、银行或金融机构、软件供应商、黑客、电脑生产商等各种不同群体的不可预测、不可控制的风险,引发一系列安全性问题。如商业机密的泄露与窃取、商业信息的篡改与破坏、身份的冒用滥用、网络钓鱼式攻击等等。其中,核心及关键问题便是在线交易付款的安全性,这不仅涉及到技术问题,同时也涉及到管理和法律的问题。有些用户不愿进行网上交易,正是源于对网上交易的安全性与可靠性不完全信任。因此,能否构建安全可靠的在线支付制度,直接关系到参与电子商务活动各方的利益,也是用户所关注的焦点,这需要组织专门力量加以解决。目前我国外贸企业网上交易的安全性问题尚未得到较为妥善的处理,如没有强大的网络防火墙,银行的电子储蓄系统密码一般仅能设立6位数字等,这些薄弱的技术防范措施给电子商务在外贸领域内的进一步应用产生了较大的制约。

3.外贸企业的网络建设与应用仍处较低水平。

在应用与发展电子商务方面,相对于国内传统企业,我国外贸企业一直走在前列。虽然我国绝大多数外贸企业都连接了国际互联网,但企业对电子商务的投入不足,信息化建设仍处于基础阶段,应用领域非常局限。信息化建设是电子商务运行的基础。据有关资料显示,信息化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国外中小企业通常为3%左右,而我国中小企业此比重超过1%的不足30%。外贸企业的信息化投入主要用于缴纳入网费、购买硬件、基础设施方面,用于日常维护及业务的咨询费用很少。信息化基础的薄弱,直接导致外贸企业对电子商务的应用水平尚处于较低层次。我国外贸企业一般通过内联网进行企业内部的信息查询,但多数企业对内部网络建设不够重视,建设缓慢且业务管理网络化比例低,一些企业甚至还处在单机与互联网相连阶段,相互之间信息闭塞,不能实现资源共享。在外联网的使用上,外贸企业通常是利用国际互联网广告来宣传企业及产品、进行一般的信息查询、通过邮件收发相互联系,多数局限在网络推广与营销的低层面上。而利用网络传输订单、完成国际贸易整个交易流程,真正实现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只占少数。目前这种“在线洽谈,离线交易”的特点,反映出我国外贸企业利用国际互联网实现商务往来的能力和层次急需提高。

三、对策与建议

针对我国外贸企业在应用电子商务中所存在的上述问题,建议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加以解决。

1.制定和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体系。

近年我国已颁布了电子商务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前期出现的一些典型性问题进行了规范,促进了电子商务健康良性的发展。但是,针对当前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目前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给其稳健有序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建立健全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要以下述两个方面为重点方向:一是为适应新形势要对现存的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二是根据目前的实际操作情况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新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必须具有以下法律功效:能有效地规范交易的流程与行为、能切实保障交易的公平与安全、能清晰地界定所属的责任。建议参照联合国国际委员会制定的统一通用规则———《电子商务示范法》,我国应尽快制定一部与国际法保持一致的比较规范与完善的《电子商务法》,将电子商务的活动过程通过法律加以规划引导,力求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制定新的法律法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要发挥政府的协调功能,组织各方参与对话与协商,倾听各方的意见与建议,保证法律法规的合理、透明与公平。其次,法律法规不仅要适用于目前情况,更要有灵活性和前瞻性,对新情况、新问题可以修改和补充。最后,电子商务政策既要与国内诸如在电信、竞争等方面的政策相协调、不互相抵触;又必须能够与国际接轨,这样才能站在更高的层次切实保护电子商务活动中我方的合法权益。

2.加强网络管理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网络安全涉及到每个商家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加强网络管理,维护网络安全,减少网上犯罪行为,维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与经济安全。首先,应建立需要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思想,提高对其重视程度的认识。个人用户要养成定期修改密码等安全上网的习惯,企业用户应建立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服务体系以防数据被窃取、伪造和破坏。其次,我国网络安全管理需要在中央层面建立一个具有高度权威的组织,领导信息安全管理的工作,统一协调各部门的职能,建立网络风险防范机制;同时加快立法进程,健全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上约束进行电子商务贸易的商家和消费者。最后,加快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强化网络技术创新。我国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上相对落后,一些核心技术尚未掌握,对信息安全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我国应加大对科研教育的支持与投入,进行信息安全关键技术攻关,开创行业内培训与资格认证机构,加强国内外经验技术交流,及时掌握国际上最先进的安全防范手段和技术措施,从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自主的、高水平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体系。

篇2

新时期的电子商务已经逐渐成为国际贸易通行的重要手段,电子商务与以往的贸易方式相比较,具有很多新兴的优点。例如,在资金上投入相对较少,出口贸易环节较简单,在交易上比较节约时间,并且交易不受时间与地点的限制,这些优势极大地引起了世界各国企业家的重视,中国在外贸交易上积极的拓展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跻身世界贸易的竞争环境中,并且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因为国际电子商务的运行环境并不成熟,加上我国的外贸企业在人才建设以及组织管理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导致我国的电子商务水平还处在相对初级的阶段,对参与国际贸易竞争有很大的阻碍,不利于增强我国电子商务的国际竞争力。目前,面对国际十分复杂的贸易环境,我国积极主动借鉴他国一些成功成熟的经验,结合我国贸易的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国际竞争力的提升策略刻不容缓。

一、影响我国外贸电子商务国际竞争力的因素

(一)没有成熟的政策及服务支撑

在当前阶段,我国外贸电子商务的立法并没有得到完善,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整个电子商务运作的合约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我国在2005年出台了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但是因为缺乏具体可执行的措施,使得法律法规成为一种虚设,相关部门对法律执行没有明确的职责,整个电子商务的管理变得十分混乱。对整个外贸行业来说,国际互联网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的工作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并且在接入与使用的过程中会产生高昂的费用,商品代码的标准化程度并不高,电子结算的程序也不顺畅,这些都导致了我国的外贸企业不能有效地进行电子商务运作。

(二)国际贸易多部门的合作,影响电子商务的实施

国际贸易的交易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了很多的部门,且电子商务的运作伴随着大批的发票以及文件。想要将这些数据做到清晰明了的运行,必须需要各个部门联合起来合作,每个部门都应当积极的为实现标准化的数据而努力。但是因为条件的限制,目前想要做好这部分的工作,实现各部门之间的联网还有很大的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对企业的运行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一旦企业中贸易环节的电子化水平比较落后,将会拉低整个企业的贸易进程。

二、我国外贸电子商务国际竞争力提升的措施

(一)完善相应的基础政策以及法律法规

想要全面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公共基础,就必须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服务,不断加强我国对外贸易的环境建设,才能有效地提高我国电子商务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对西方发达的外贸经验的分析,政府出台的相应税收优惠、对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有效地保证电子商务的运行发展。在电子商务的立法方面,我国政府应当积极借鉴发达国家比较成熟的法律法规,与自身发展的特点相结合,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相应法律政策,全面提高服务以及管理方面的工作,提升电子商务运作的软环境和与安全性。

(二)e极与国际贸易市场接轨

我国的贸易行业应当积极地与国际贸易市场相接轨,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与我国贸易发展的趋势和特点有机结合,制定符合国际标准的运作模式,全面提升我国贸易中电子商务的国际地位,增强其国际竞争力。除此之外,还应当竭力与国际贸易组织联系合作,与各国之间共同商讨电子商务运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关税问题、仲裁问题以及国际的贸易标准问题等,并有效进行改善和解决。通过加强与世界各国之间的交流合作,全面推动我国贸易中电子商务的良好发展。

(三)长远规划电子商务进程

外贸企业应当积极对自身电子商务发展进行一个科学、有效的长远规划,参与到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的潮流中去,与自身实际的运作和发展情况相结合,为自身电子商务运作制定一个近期目标,分步骤的落实实施。首先,要建立静态的产品信息网站;接着,要建立交互式的客户服务功能,以及相应的数据查询功能;再者,要建立面向外界的网上交易系统和平台,有效地确保网上支付的功能;最后,要建立完整的国际供应链,确保整个终端之间共同协作。贸易企业的网络营销在提升自身竞争力的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不断加强国际网络营销的策略,将有效地提升外贸企业电子商务的国际竞争力。

结语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之间的贸易实现了更深的联系,贸易中电子商务也得到了蓬勃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因为外贸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不够成熟稳定,在整个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使得我国电子商务在国际市场中并没有很强的竞争力。本文论述了影响我国外贸电子商务竞争力的因素,提出了提高我国外贸电子商务国际竞争力的措施,全面促进我国外贸电子商务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吕宏晶.外贸企业凭借跨境电子商务提升竞争力的策略研究[J].电子商务,2017,02:26-27.

[2]黎旭宏.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和政府监管策略分析[J].电子商务,2016,09:24-25.

篇3

新时期的电子商务已经逐渐成为国际贸易通行的重要手段,电子商务与以往的贸易方式相比较,具有很多新兴的优点。例如,在资金上投入相对较少,出口贸易环节较简单,在交易上比较节约时间,并且交易不受时间与地点的限制,这些优势极大地引起了世界各国企业家的重视,中国在外贸交易上积极的拓展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跻身世界贸易的竞争环境中,并且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因为国际电子商务的运行环境并不成熟,加上我国的外贸企业在人才建设以及组织管理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导致我国的电子商务水平还处在相对初级的阶段,对参与国际贸易竞争有很大的阻碍,不利于增强我国电子商务的国际竞争力。目前,面对国际十分复杂的贸易环境,我国积极主动借鉴他国一些成功成熟的经验,结合我国贸易的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国际竞争力的提升策略刻不容缓。

一、影响我国外贸电子商务国际竞争力的因素

(一)没有成熟的政策及服务支撑

在当前阶段,我国外贸电子商务的立法并没有得到完善,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整个电子商务运作的合约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我国在2005年出台了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但是因为缺乏具体可执行的措施,使得法律法规成为一种虚设,相关部门对法律执行没有明确的职责,整个电子商务的管理变得十分混乱。对整个外贸行业来说,国际互联网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的工作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并且在接入与使用的过程中会产生高昂的费用,商品代码的标准化程度并不高,电子结算的程序也不顺畅,这些都导致了我国的外贸企业不能有效地进行电子商务运作。

(二)国际贸易多部门的合作,影响电子商务的实施

国际贸易的交易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了很多的部门,且电子商务的运作伴随着大批的发票以及文件。想要将这些数据做到清晰明了的运行,必须需要各个部门联合起来合作,每个部门都应当积极的为实现标准化的数据而努力。但是因为条件的限制,目前想要做好这部分的工作,实现各部门之间的联网还有很大的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对企业的运行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一旦企业中贸易环节的电子化水平比较落后,将会拉低整个企业的贸易进程。

二、我国外贸电子商务国际竞争力提升的措施

(一)完善相应的基础政策以及法律法规

想要全面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公共基础,就必须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服务,不断加强我国对外贸易的环境建设,才能有效地提高我国电子商务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对西方发达的外贸经验的分析,政府出台的相应税收优惠、对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有效地保证电子商务的运行发展。在电子商务的立法方面,我国政府应当积极借鉴发达国家比较成熟的法律法规,与自身发展的特点相结合,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相应法律政策,全面提高服务以及管理方面的工作,提升电子商务运作的软环境和与安全性。

(二)积极与国际贸易市场接轨

我国的贸易行业应当积极地与国际贸易市场相接轨,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与我国贸易发展的趋势和特点有机结合,制定符合国际标准的运作模式,全面提升我国贸易中电子商务的国际地位,增强其国际竞争力。除此之外,还应当竭力与国际贸易组织联系合作,与各国之间共同商讨电子商务运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关税问题、仲裁问题以及国际的贸易标准问题等,并有效进行改善和解决。通过加强与世界各国之间的交流合作,全面推动我国贸易中电子商务的良好发展。

(三)长远规划电子商务进程

外贸企业应当积极对自身电子商务发展进行一个科学、有效的长远规划,参与到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的潮流中去,与自身实际的运作和发展情况相结合,为自身电子商务运作制定一个近期目标,分步骤的落实实施。首先,要建立静态的产品信息网站;接着,要建立交互式的客户服务功能,以及相应的数据查询功能;再者,要建立面向外界的网上交易系统和平台,有效地确保网上支付的功能;最后,要建立完整的国际供应链,确保整个终端之间共同协作。贸易企业的网络营销在提升自身竞争力的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不断加强国际网络营销的策略,将有效地提升外贸企业电子商务的国际竞争力。

结语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之间的贸易实现了更深的联系,贸易中电子商务也得到了蓬勃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因为外贸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不够成熟稳定,在整个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使得我国电子商务在国际市场中并没有很强的竞争力。本文论述了影响我国外贸电子商务竞争力的因素,提出了提高我国外贸电子商务国际竞争力的措施,全面促进我国外贸电子商务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吕宏晶.外贸企业凭借跨境电子商务提升竞争力的策略研究[J].电子商务,2017,02:26-27.

篇4

2中小企业对外贸易面对的主要问题

(一)外贸领域竞争激烈

我国对外贸易领域竞争激烈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人民币的不断升值,造成中小企业的出口成本大大提高,这给资金本来就比较困难的中小企业一个沉重的打击。其次,现在众多先进国家例如美国、英国都设置了许多贸易政策来限制我国商品的出口,并经常使用反垄断、反倾销理由妨碍中国产品出口,针对我国许多产品实行双反调查,严重缩小中小企业对外出口的数量。

(二)融资渠道不畅通

对中小企业来说,要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升级,或者需要更新原有的设备,或者引进新的工艺,无论哪一方面的调整,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然而,目前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仍然非常狭窄。这一方面是因为各地方政府融资政策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是因为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融资信用度差、管理水平低等问题,不能达到融资机构的实际要求。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

中国对外贸易方面的法律存在许多问题,例如,法律条文不够具体,过于简化,实际操做性差,立法水平较差;另外,法条分布不集中,系统性不完整;最后,立法类型过于行政化,缺乏灵活性。

3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给与融资服务支持

建立符合各省特色的融资体系,应从县域经济入手,在各个县区大力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村镇银行以及小额贷款公司,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资金困境。(1)政府应加强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建立并完善各级地方政府与当地中小企业以及当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机制,有效加强政银企合作。(2)允许公司制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引导民间融资逐步向规范、透明化、科学化的道路发展。同时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地方性金融机构以及相关金融组织的股权改革和资产重组。(3)要对中小企业加大支持力度,筹建相关基金会,划拨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进行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想中小企业贷款,并且提供政策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4)健全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及方式。不断完善担保体系,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的担保体系,不断创新融资和担保业务品种,扩大存货、仓单、人寿保单、设备、应收账款抵押和特许经营权项下的融资担保,放宽抵押、质押范围。

(二)完善法律法规的制定

对于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要进行优化处理,删除那些空洞,没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条文;对不集中分散的法律条文进行整合,是对外贸易法律法规的指导性更强;另外,要制定和国际接轨的会计政策,以免由于国际法规与国内法规不一致给国内企业造成损失。由于会计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对企业的财务进行监督,并且保证企业财产能够合理正确的使用,因此,完善会计管理制度,发挥管理会计的各项职能,对于加强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提高生产效率有着重要作用。

篇5

在当前社会,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趋势逐渐明显,各个国家的对外贸易企业在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市场中的竞争态势也日益严峻。为了赚得更多的经济收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利用自身的经济以及科学技术优势,在国际市场中建立针对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壁垒。蓝色贸易壁垒与国际劳工标准有着直接的联系,对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经济的发展,起着显著的双重影响的作用。

一、简析蓝色贸易壁垒的相关内容

(一)蓝色贸易壁垒的基本概念

在以往魍车亩酝饷骋拙济往来的过程中,曾经出现过有关绿色贸易壁垒相关方面的内容。绿色贸易壁垒的出现时间较早,在对外贸易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较为常见。在新社会发展时期出现的蓝色贸易壁垒就是在绿色贸易壁垒的基础上产生的。所谓蓝色贸易壁垒。指的就是针对相关劳动者的劳动环境以及个人生存权益等相关方面的内容设立的保护政策和措施。

以社会贸易经济往来的规范条款的方式,将国际对外贸易经济往来公约中的保障福利、劳动者待遇以及相应的劳动报酬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详尽统一的规定就是国际贸易蓝色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蓝色贸易壁垒以SA8000标准作为最基本的核心,涉及雇佣童工、非自愿形式的雇佣劳动、种族歧视雇佣以及一系列惩罚措施等相关方面的内容。与此同时,劳动雇佣的劳动时间与相对应的薪水支出、被雇佣者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健康保障以及对外贸易企业劳动雇佣管理体系的设立,也是蓝色贸易壁垒重点强调和关注的内容。

(二)蓝色贸易壁垒的显著特征

在新社会经济以及科学信息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带动和影响下产生的蓝色贸易壁垒,对国家、种族的歧视以及在劳动雇佣信息上突出的隐蔽性是国际贸易经济往来蓝色贸易壁垒最显著的特征。蓝色贸易壁垒主要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设立而成,在运作过程之中不可避免的就会对发展中国家产生正反两方面的双重影响。往往相应国家对蓝色贸易壁垒的应用更加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而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其他国家国际贸易经济的发展。

二、蓝色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经济往来中发挥的作用

(一)蓝色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经济往来中发挥的正面作用

蓝色贸易壁垒的相关内容在对外贸易经济往来中发挥着一定程度的正面促进作用。首先,蓝色壁垒相关内容的产生以及其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不断提升,使各国的对外贸易企业在劳工的基本要求标准方面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最大限度的缓解了对外贸易企业与雇佣劳动工人之间紧张的矛盾关系。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蓝色贸易壁垒能够帮助本国的对外贸易企业在充分吸取和学习外国先进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最终实现本国的国际贸易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获得长足稳定的发展。

其次,蓝色贸易壁垒对国际劳动雇佣环节相关内容系统化、理论化的规定,为各国建立更加完善的劳动法律法规提供了科学的参照蓝本。通过对蓝色贸易壁垒的深入探究,我国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能够更加及时的发展本国劳动雇佣相关法律法规之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为更好的完善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前提保障。

(二)蓝色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经济往来中发挥的负面作用

蓝色贸易壁垒对世界范围内的国际贸易经济往来活动产生的影响往往是双重性的。在蓝色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经济的发展能够起到正面推动作用的同时,在劳动力雇佣以及认证标准成本支出等相关方面,蓝色贸易壁垒也阻碍国际贸易经济。

首先,受蓝色贸易壁垒相关内容和理念的影响,我国对外贸易的劳动力雇佣标准被提出了更高的水平。我国各大中小对外贸易企业相继采纳全新劳动力雇佣标准的管理理念,为最大限度的保障劳动力的人身权益,陆续提升了劳动力雇佣薪水的支付标准。工资水平的提升让劳动力的个人生存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但企业的经营成本却开始大幅度增长,严重降低了我国对外贸易企业社会经济的收益效果。

其次,通过资金支付的方式进行每年不定期的生产经营标准认证,是蓝色贸易壁垒中对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企业进行国际贸易经济往来的基本要求。生产经营对外贸易标准认证支付成本的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国相应对外贸易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优势,对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获得长足稳定的发展起到了显著的阻碍作用。

三、我国对外贸易企业对蓝色贸易壁垒问题的应对措施

(一)深入了解蓝色贸易壁垒的相关知识 ,增强企业的应对能力

蓝色贸易壁垒在一般情况下由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制定,而最终作用于各大中小型发展中国家。我国各大中小型对外贸易企业想要更好的应对蓝色贸易壁垒对自身产生的负面阻碍影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就必须更加深入全方位的了解蓝色贸易壁垒方面的相关知识,最大限度的增强企业应对蓝色贸易壁垒方面的工作能力。

必要时要充分依赖国家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扶持,在对外贸易企业内部大范围宣传蓝色贸易壁垒的基本概念和容易对企业以及对外贸易用人单位产生的正反两方面双重性的影响。让对外贸易企业内部的在职员工在工作之余及时接触和学习到蓝色贸易壁垒方面的相关知识,能够最大限度的提升企业员工在个人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认知水平。蓝色贸易壁垒相关知识内容的宣传不仅可以显著提升对外贸易企业在职工的个人知识素养,还能为最终实现我国对外贸易企业在竞争激烈的世界经济市场环境中获得长足稳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前提保障。

(二)积极推广宣传,扩大社会责任标准的影响范围

受我国国家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采取的政策扶持措施应该在应对国际蓝色贸易壁垒的过程中发挥绝对的主导作用。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果想要更好的应对蓝色贸易壁垒问题给我国对外贸易经济的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就必须积极推广蓝色贸易壁垒相关知识内容的宣传面积和宣传力度。在有效结合我国对外贸易经济发展的实际进展情况的基础之上,最大限度的扩大社会责任标准的影响范围。必要时,国家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还可以通过制定系统化的责任管理体系,更好的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改善内部在职员工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水平。在某些时候可以利用采取相应奖惩措施的方式来保障企业在社会责任承担工作上的落实和实施。

(三)加强法律建设工作,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蓝色贸易壁垒相关内容的带动和影响下,我国对外贸易的济形势开始了全新的发展态势,我国与劳动雇佣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无论是在制定内容的完善程度、还是在制定方式的科学性上,都被提出了更高水平的要求。国家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果想要我国各大中小型对外贸易企业能够更好的应对蓝色贸易壁垒给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就必须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最大限度的提升法律法规的建设力度。相应《劳动法》的制定和实施要对企业在职员工的个人生存权益进行明确的规定和详尽的论述。系统而完善的法律法规是能够帮助相关贸易企业有效应对蓝色壁垒问题的重要前提,强有力的法律建设是确保相应法律法规能够贯彻落实的重要保障。

四、结论

在世界经济形式发展进程不断推进的带动和影响下,我国对外贸易经济的发展无论是在运营方式还是在管理理念上,都被提出了更高水平的要求。相关贸易企业的工作人员在面对世界经济市场出现的越来越多的蓝色贸易壁垒时,只有树立对贸易壁垒更加科学正确的认知,才能找到更加有效突破蓝色贸易壁垒问题的方式和方法。只有相关工作人员掌握正确的应对措施,才能最终实现我国对外贸易的长足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曹仁江,康莉.国际贸易中环境贸易壁垒问题及其对策探析[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1(06).

篇6

2000年为了与世界贸易组织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规定协调一致,特别地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国有企业的改革,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相应地,2001年6月15日,国务院对《专利法实施细则》也进行了第二次修改。

2008年,为了适应我国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模式,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相应地,2009年12月30日,国务院对《专利法实施细则》也进行了第三次修改。

我国的专利法律法规体系,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为核心,由与之相配套的专利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和与之相关的国际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组成的。

1、专利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定包括:《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国防专利条例》、《专利条例》、《专利审查指南》、《专利强制许可办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专利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专利权保护问题的司法解释等。

《专利法》构建了专利制度的最基本规范,涉及立法宗旨、国民待遇、专利的种类、国家安全、权利归属、权利范围、权利行使方式、权利的限制、专利、专利行政管理、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申请文件,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专利的实施、强制许可,专利权的保护(司法救济和行政保护并行不悖)、司法监督程序等。《专利法实施细则》对《专利法》的主要内容作出进一步可操作性规定或相关概念的解释说明,是执行层面的具体规定。《国防专利条例》针对国防专利的特殊性,对其申请、审查和授权、实施、国防专利管理和保护作出了专门规定。

2、与专利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应的司法解释等。

《宪法》从国家职能和公民权利两方面为制定《专利法》提供了立法依据。《民法通则》作为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原则性地规定了保护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规定了必须是依据法律规定符合法定条件取得的专利权,才能受法律保护,就此指向了专门规定专利权的取得和保护等内容的专利法律法规。《民法通则》对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财产关系的基本原则也适用于专利领域。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主要在专利权保护中的行政和司法措施,专利权实施中的技术成果转化、专利权质押入股,专利标记标注规范,专利权维权和救济程序等方面与专利法律法规相互衔接配套,构成完整的专利法律法规体系。司法救济除适用一般民事诉讼程序法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实践中如何适用专利法律法规的几个重要问题作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规定了法院专利纠纷的受案范围、诉讼管辖、诉讼中止、诉讼保全、解决权利冲突原则、损害赔偿和诉讼时效等。

3、与专利有关的国际公约:根据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适用国际公约的法律原则,对国际公约的规定,是通过对国内法作出适应性修改履行我国的国际义务。因此与专利有关的国际条约也是我国专利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藏布达佩斯条约》、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建立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与贸易(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在内)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专利法条约》、《实体专利法条约》。

篇7

中图分类号:D920.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2-0227-01

物流系统主要由运输、仓储、装卸、配送等主要环节和功能构成。随着现代物流的发展,物流已从传统的运输、仓储等主要功能环节向物流系统化、综合化方向集成和发展,追求物流的综合治理和物流系统的整体经济效益。这一行业跨越几乎所有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内贸、外贸等,受到多个部门的牵制,需要完善的法律和政策的支持。

一、我国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

我国现行的有关物流的法律法规,从法律效力角度来看,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法律。在由国家制定的现行法律之中,直接为物流或与物流有关而制定的法律,有铁路法、海商法等。二是行政法规。涉及物流的行政法规,有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海港管理暂行条例、公路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关于发展联合运输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发展国内集装箱运输的通知等。三是由中央各部委颁布的部颁规章。涉及物流的部颁规章,包括有关于商品包装的暂行规定、商业运输管理办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关于促进运输企业发展综合物流服务的若干意见等。

现有的法律法规缓解了物流领域的“法律空白” 状况,提高了法律调整效率,对物流业的高速、有序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我国物流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一)物流法律法规的建设滞后

我国目前执行的有些物流法律法规还是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环境下延续而来的。他们是根据当时的情况制定的,虽在当时对于推动物流业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但由于时空差异已出现适用范围有误、规制内容过时以及法律交叉、法律空白等问题,难以适应目前市场经济环境下物流的发展,更难以适应物流国际化发展的需要,急需补充、修订和废止。物流法律体系从技术上普遍缺乏对物流实践的具体指导和调整作用,宏观调控能力和微观约束能力不足。

(二)物流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1.缺少作为“基石”的流通基本法

我国的物流法律尚未形成独立的法律部门,没有一个处于“基石”地位的法律法规,有关物流的法律规定分布于各类法律渊源中。无流通基本法抽象出流通领域的原则性、一般性的规定,作为其他专门法律规范的依据。

2.缺乏对有关物流的技术规范和市场准入的统一立法

发达物流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离不开物流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物流企业市场准入问题、资质问题也是物流业发展的基础性问题。现行物流法律法规却对此问题无任何规范和调整,因此,完善物流企业市场准入问题、资质问题的立法更是当务之急。

(三)现有的物流法律法规层次较低、效力不强

我国现有的物流法律法规多由中央各部委、地方制定颁布,规范性不强,缺乏法律责任的制约作用,大多是一些条例、办法、规定和通知等,其中不少内容还有悖国际惯例,在具体运用中缺乏操作性,难以产生法律效力,多数只适合作为法庭审判的参照性依据,不利于调整各物流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缺乏对物流主体行为的制约作用。

三、完善我国物流法律法规的建议

(一)不断健全物流法律法规体系

1.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

从日本的经验和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特征以及物流发展的客观实际来看,我国物流立法主要应从四个方面展开:一是物流主体法,指确立物流主体资格、明确物流主体权利义务和物流产业进入与退出规制的法律规范;二是物流行为法,指调整物流主体从事物流活动的行为的法律规范,是各种物流交易行为惯例法律化的产物;三是宏观调控法,指调整国家与物流主体之间以及物流主体之间市场关系的法律规范;四是社会保障法,指调整国家、物流主体与劳动者、消费者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通过完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为物流活动确立行为准则。

2.对有关物流的技术规范和市场准入建立标准

例如,我国还没有一个对于电子认证的统一规范和标准,电子签名法的出台显得过于滞后,这不利于网络经济的有效管理,也会影响到物流的发展效率。设立物流行业准入标准,比如没有一定的物流专业配置和专业人员的小型货运公司,应该整改或取缔其运营资格。

(二)提升物流法律法规的层次

对于提升物流法律法规的层次,我国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目标应定位于:如何通过汇编修订现有法律和适当补充立法,疏通各单行法律规范之间的承接与递进关系,形成一个层次分明、结构严谨的物流法律法规框架,促进物流行为规范化和物流运作效率化。这比新立一部虽针对性强但大而全、空洞化的 “物流法”更有益。

(三)加强地方物流立法

我国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市场状况、企业素质和融资能力不同,物流发展的规模和水平之间存在较大差异,近期内在建立全国性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的同时,各地区应根据自身基础和条件,制定出一些符合本地区的物流法规。这样,既能为逐步建立全国性的宏观物流法律法规提供依据和经验,也有利于各地区的物流企业根据地区特点加快发展。

参考文献:

[1]王芸.物流法律与法规实务[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7.

[2]胡兴成.物流法律与法规[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宋玉萍.美国物流法律分析[M].中国物流与采购出版社,2008.

篇8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低碳经济成为新时期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经济的发展不再只是要求效益,而是更加注重对能源和环境的保护,降低有害气体的排放。以往我国出口的商品多数为能耗和污染较高的商品,这与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背道而驰,严重阻碍了我国出口经济的发展。目前,降低污染、节能减排是我国出口企业发展的关键。受到传统企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影响,低碳经济在我国的发展遇到一些困难,其会改变我国以往的外贸出口结构。

1低碳经济在我国发展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毫无节制地开发不可再生能源,导致我国的环境逐渐恶化。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提出,绿色经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流,低碳经济是我国今后发展的主要目标。

1.1低碳经济可以保护生态环境

我国经济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能源消耗不断增多,生态环境不断遭受破坏,这些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近几年,雾霾天气成为我国各大城市的主要问题,环境污染已经到了必须要治理的地步。雾霾天气主要是由于PM2.5超标所致,而这些细小颗粒主要是工业污染源所排放,其对人体健康的威胁很大。而低碳经济的发展可以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1.2低碳经济可以保护能源安全

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提出以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对于节能减排毫无认识,只顾着生产实现效益,而从未想过生产对于能源的消耗和环境的影响,我国已经面临煤炭、石油等重要能源严重不足的局面,我国人均的煤炭、石油可开采储量相比世界人均储量低很多,这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低碳经济可以改变我国现有的能源消耗结构,保护能源的安全。

1.3低碳经济可以促进技术创新

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企业改变现有的经营理念和现状,提高企业的资源有效利用率,促进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实现生产的节能减排,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给我国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可以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我国必须意识到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将经济发展的主要精力用在发展低碳经济上。

2低碳经济背景下我国外贸出口遇到的困难

2.1低碳经济与我国的贸易增长形式存在偏差

我国传统的贸易增长形式主要为粗放型,其与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存在偏差,无法适应低碳经济的要求。而我国工业化发展仍然处于中期,其发展模式和产业结构都已成型,能源消耗结构很难改变。我国未来一段时间还是要实现工业化进程,这与低碳经济的理念仍然无法吻合,降低能耗、污染、排放这些在工业经济发展过程中还是无法实现的,尤其是粗放式、扩张式的外贸增长形式很难适应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这些都阻碍了低碳经济的发展。

2.2关税等因素制约着我国外贸出口的发展

美国计划在未来几年对仍然没有实现低碳减排限额的国家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其主要是针对钢铁、化工产品等高耗能产品特别征收关于二氧化碳排放的一种关税。从本质上讲,碳关税是美国对外采用的全新形式的绿色贸易壁垒,其目的是对自身进行贸易保护。根据调查显示,我国外贸出口的商品的碳排放量处于首位,钢铁、化工以及建材等产业仍然是我国出口的主要商品,都属于高碳排放量产品。碳关税会对我国出口的主要产品产生一定的影响,短期内这种影响将是重大的,根本的解决途径就是发展低碳经济。

2.3科技水平落后,难以给低碳出口提供技术支持

低碳经济的特征要求出口的产品载能量需要有一个合理的控制范围。想要实现这一要求,必须在生产过程中更多的应用低碳技术。所谓低碳技术,就是指在能源、煤的高效和清洁利用、石油和天然气等的开发、温室气体的捕获等领域实施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全新技术,可能涉及化工、建筑、电力等多个部门。我国目前的低碳技术仍然比较落后,这是我国出口商品碳排放量持续最高的主要原因。低碳技术是技术先进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其转让存在一定的困难,而技术研发又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因此我国在短时间内很难解决外贸出口的低碳问题。

3低碳经济背景下中国外贸出口可持续发展策略

低碳经济背景下,政府应加大扶持和管理力度,企业应不断研发全新的技术,实现政府和企业协作、共同推进的战略模式,学习技术先进国家的成功经验,有选择性的应用到我国的外贸出口中,才能逐步实现我国企业的低碳生产。

3.1政府应加大扶持和管理力度

3.1.1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规

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鼓励企业进行低碳生产,提高低碳经济的发展速度。我国最新出台的《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都涉及了低碳经济的内容。但是这些法律法规仍不是十分健全,都是各自领域的法律法规,还不是一个整体的系统,我国还没有专门关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对于全新的能源和材料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即使是现有的能源,有些法律仍然存在一定的漏洞,可操作性不强。与低碳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仍需进一步调整,还要不断进行补充。我国要尽快健全低碳经济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国民的环境保护意识,鼓励企业大力发展低碳产品,以促进我国外贸出口产品的低碳性。

3.1.2调整能源消耗机构

我国煤炭储量较多,而石油和天然气储量相对较少,这种能源结构是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能源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经济和外贸出口的发展。我国传统企业的发展主要还是以煤炭能源为基础,这样导致我国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居高不下。据调查研究发现,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接近全世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1/5。因此,我国必须改变传统的能源结构,加大新型能源的开发力度,尽可能地使用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以优化我国能源的结构,实现我国企业的绿色生产。

3.1.3调整外贸经济增长方式

我国目前的经济增长仍然主要依靠第二产业,而发达国家第三产业在经济增长中占据很大的比重,低碳经济背景下,第三产业的低能耗特点才是时展的趋势。我国目前高新技术产业所占的比重仍然较低,产品缺乏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这也是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缓慢的主要因素。想要实现外贸出口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必须调整以往粗放型的贸易增长方式,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优化产品结构,大力发展高附加值和低能耗的产品,以确保我国出口产品符合低碳化的要求。

3.2我国企业的调整策略

3.2.1转变落后的观念,建立低碳经营制度

我国企业想要实现外贸出口的低碳要求,就要转变落后的观念,实现低碳经营。外贸企业要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努力保护环境。企业要加强低碳理念的宣传工作,使每个员工都能注重低碳生产。同时可以指定环境评价制度,以督促企业的绿色生产。

3.2.2积极参与国际交流,进行技术创新

我国外贸出口企业所应用的低碳技术相对较少,因此需要我国企业强化国际交流,学习先进的低碳技术,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引进先进的技术,以确保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低碳生产。同时企业内部要注重先进技术人员的培养,积极进行自主创新,从根本上解决技术落后的局面。只有不断的吸收、消化先进的低碳技术,才能使企业掌握低碳生产的关键,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我国外贸出口企业要适应低碳经济的发展潮流,时刻关注国际贸易中低碳经济的动态,按照绿色生产的要求进行生产和经营,不断改进出口产品的品种和工艺,使出口产品可以满足国际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低碳经济主要是体现生态文明理念,实现生态平衡,以确保经济发展和环境的和谐。我国企业要努力坚持生态进化,不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以实现技术的创新。同时要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使生态系统逐渐健全,以实现生态系统功能的最大化。

3.2.3提高出口产品的多元化,实现出口循环增长

目前,我国主要的贸易伙伴为美国和欧洲各国以及亚洲的日本,这就导致我国的出口市场比较集中,不利于我国出口贸易的长久发展。我国企业要建立起风险防范意识,逐渐分散出口的风险,综合分析能源、市场以及人口等主导因素,建立起多元化的外贸出口产品结构,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不断开发新的出口市场,扩展出口渠道,以防止西方国家对我国企业进行低碳壁垒。循环经济理念要求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有效循环,转变物质流动传统的单向模式,建立起资源再循环的模式,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在生产中要不断强化资源再利用的原则,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最终实现优化生态的目的。循环经济要求外贸出口企业要将传统的刚性出口转变为生态出口,在外贸企业的相关企业中建立起循环的绿色体系,以完成资源共享、能源和可再生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低排放、可回收、可循环的绿色生产体系,以促进我国出口企业的转型和发展,满足低碳经济的要求。

4结论

随着我国环境的进一步恶化,我国企业生产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低碳经济是目前世界经济的主流,其主要强调节能、减排、资源再利用等。我国外贸出口企业想要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就要不断研发低碳生产技术,转变能源消耗结构和产品结构,才能逐步实现生产过程的绿色要求,最终保护我国的环境,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毕甫清.低碳经济背景下的中国外贸出口发展策略[J].价格月刊,2013(8).

[2]裴蕾.浅析低碳经济对我国外贸出口的挑战及应对措施[J].当代经济,2012(23).

[3]王鹏.低碳经济背景下黑龙江省外贸出口结构优化研究[J].对外经贸,2013(5).

篇9

[关键词]

低碳经济;外贸出口;对策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低碳经济成为新时期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经济的发展不再只是要求效益,而是更加注重对能源和环境的保护,降低有害气体的排放。以往我国出口的商品多数为能耗和污染较高的商品,这与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背道而驰,严重阻碍了我国出口经济的发展。目前,降低污染、节能减排是我国出口企业发展的关键。受到传统企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影响,低碳经济在我国的发展遇到一些困难,其会改变我国以往的外贸出口结构。

1低碳经济在我国发展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毫无节制地开发不可再生能源,导致我国的环境逐渐恶化。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提出,绿色经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流,低碳经济是我国今后发展的主要目标。

1.1低碳经济可以保护生态环境

我国经济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能源消耗不断增多,生态环境不断遭受破坏,这些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近几年,雾霾天气成为我国各大城市的主要问题,环境污染已经到了必须要治理的地步。雾霾天气主要是由于PM2.5超标所致,而这些细小颗粒主要是工业污染源所排放,其对人体健康的威胁很大。而低碳经济的发展可以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1.2低碳经济可以保护能源安全

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提出以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对于节能减排毫无认识,只顾着生产实现效益,而从未想过生产对于能源的消耗和环境的影响,我国已经面临煤炭、石油等重要能源严重不足的局面,我国人均的煤炭、石油可开采储量相比世界人均储量低很多,这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低碳经济可以改变我国现有的能源消耗结构,保护能源的安全。

1.3低碳经济可以促进技术创新

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企业改变现有的经营理念和现状,提高企业的资源有效利用率,促进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实现生产的节能减排,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给我国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可以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我国必须意识到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将经济发展的主要精力用在发展低碳经济上。

2低碳经济背景下我国外贸出口遇到的困难

2.1低碳经济与我国的贸易增长形式存在偏差

我国传统的贸易增长形式主要为粗放型,其与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存在偏差,无法适应低碳经济的要求。而我国工业化发展仍然处于中期,其发展模式和产业结构都已成型,能源消耗结构很难改变。我国未来一段时间还是要实现工业化进程,这与低碳经济的理念仍然无法吻合,降低能耗、污染、排放这些在工业经济发展过程中还是无法实现的,尤其是粗放式、扩张式的外贸增长形式很难适应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这些都阻碍了低碳经济的发展。

2.2关税等因素制约着我国外贸出口的发展

美国计划在未来几年对仍然没有实现低碳减排限额的国家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其主要是针对钢铁、化工产品等高耗能产品特别征收关于二氧化碳排放的一种关税。从本质上讲,碳关税是美国对外采用的全新形式的绿色贸易壁垒,其目的是对自身进行贸易保护。根据调查显示,我国外贸出口的商品的碳排放量处于首位,钢铁、化工以及建材等产业仍然是我国出口的主要商品,都属于高碳排放量产品。碳关税会对我国出口的主要产品产生一定的影响,短期内这种影响将是重大的,根本的解决途径就是发展低碳经济。

2.3科技水平落后,难以给低碳出口提供技术支持

低碳经济的特征要求出口的产品载能量需要有一个合理的控制范围。想要实现这一要求,必须在生产过程中更多的应用低碳技术。所谓低碳技术,就是指在能源、煤的高效和清洁利用、石油和天然气等的开发、温室气体的捕获等领域实施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全新技术,可能涉及化工、建筑、电力等多个部门。我国目前的低碳技术仍然比较落后,这是我国出口商品碳排放量持续最高的主要原因。低碳技术是技术先进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其转让存在一定的困难,而技术研发又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因此我国在短时间内很难解决外贸出口的低碳问题。

3低碳经济背景下中国外贸出口可持续发展策略

低碳经济背景下,政府应加大扶持和管理力度,企业应不断研发全新的技术,实现政府和企业协作、共同推进的战略模式,学习技术先进国家的成功经验,有选择性的应用到我国的外贸出口中,才能逐步实现我国企业的低碳生产。

3.1政府应加大扶持和管理力度

3.1.1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规

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鼓励企业进行低碳生产,提高低碳经济的发展速度。我国最新出台的《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都涉及了低碳经济的内容。但是这些法律法规仍不是十分健全,都是各自领域的法律法规,还不是一个整体的系统,我国还没有专门关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对于全新的能源和材料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即使是现有的能源,有些法律仍然存在一定的漏洞,可操作性不强。与低碳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仍需进一步调整,还要不断进行补充。我国要尽快健全低碳经济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国民的环境保护意识,鼓励企业大力发展低碳产品,以促进我国外贸出口产品的低碳性。

3.1.2调整能源消耗机构

我国煤炭储量较多,而石油和天然气储量相对较少,这种能源结构是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能源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经济和外贸出口的发展。我国传统企业的发展主要还是以煤炭能源为基础,这样导致我国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居高不下。据调查研究发现,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接近全世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1/5。因此,我国必须改变传统的能源结构,加大新型能源的开发力度,尽可能地使用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以优化我国能源的结构,实现我国企业的绿色生产。

3.1.3调整外贸经济增长方式

我国目前的经济增长仍然主要依靠第二产业,而发达国家第三产业在经济增长中占据很大的比重,低碳经济背景下,第三产业的低能耗特点才是时展的趋势。我国目前高新技术产业所占的比重仍然较低,产品缺乏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这也是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缓慢的主要因素。想要实现外贸出口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必须调整以往粗放型的贸易增长方式,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优化产品结构,大力发展高附加值和低能耗的产品,以确保我国出口产品符合低碳化的要求。

3.2我国企业的调整策略

3.2.1转变落后的观念,建立低碳经营制度

我国企业想要实现外贸出口的低碳要求,就要转变落后的观念,实现低碳经营。外贸企业要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努力保护环境。企业要加强低碳理念的宣传工作,使每个员工都能注重低碳生产。同时可以指定环境评价制度,以督促企业的绿色生产。

3.2.2积极参与国际交流,进行技术创新

我国外贸出口企业所应用的低碳技术相对较少,因此需要我国企业强化国际交流,学习先进的低碳技术,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引进先进的技术,以确保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低碳生产。同时企业内部要注重先进技术人员的培养,积极进行自主创新,从根本上解决技术落后的局面。只有不断的吸收、消化先进的低碳技术,才能使企业掌握低碳生产的关键,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我国外贸出口企业要适应低碳经济的发展潮流,时刻关注国际贸易中低碳经济的动态,按照绿色生产的要求进行生产和经营,不断改进出口产品的品种和工艺,使出口产品可以满足国际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低碳经济主要是体现生态文明理念,实现生态平衡,以确保经济发展和环境的和谐。我国企业要努力坚持生态进化,不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以实现技术的创新。同时要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使生态系统逐渐健全,以实现生态系统功能的最大化。

3.2.3提高出口产品的多元化,实现出口循环增长

目前,我国主要的贸易伙伴为美国和欧洲各国以及亚洲的日本,这就导致我国的出口市场比较集中,不利于我国出口贸易的长久发展。我国企业要建立起风险防范意识,逐渐分散出口的风险,综合分析能源、市场以及人口等主导因素,建立起多元化的外贸出口产品结构,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不断开发新的出口市场,扩展出口渠道,以防止西方国家对我国企业进行低碳壁垒。循环经济理念要求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有效循环,转变物质流动传统的单向模式,建立起资源再循环的模式,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在生产中要不断强化资源再利用的原则,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最终实现优化生态的目的。循环经济要求外贸出口企业要将传统的刚性出口转变为生态出口,在外贸企业的相关企业中建立起循环的绿色体系,以完成资源共享、能源和可再生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低排放、可回收、可循环的绿色生产体系,以促进我国出口企业的转型和发展,满足低碳经济的要求。

4结论

随着我国环境的进一步恶化,我国企业生产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低碳经济是目前世界经济的主流,其主要强调节能、减排、资源再利用等。我国外贸出口企业想要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就要不断研发低碳生产技术,转变能源消耗结构和产品结构,才能逐步实现生产过程的绿色要求,最终保护我国的环境,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作者:刘土英 单位: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毕甫清.低碳经济背景下的中国外贸出口发展策略[J].价格月刊,2013(8).

[2]裴蕾.浅析低碳经济对我国外贸出口的挑战及应对措施[J].当代经济,2012(23).

篇10

贸易保护主义是指通过关税或者各种非关税壁垒限制进口,以达到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外国商品竞争的国际贸易政策。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带动资源和生产要素在全球优化配置,自由贸易曾成为一种趋势,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世界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利益,但是与此同时,自由贸易也在冲击着各国的民族产业,这种具有双刃剑性质的贸易政策从本质上决定其具有保护性和不稳定性。2008年的金融危机为新一轮的贸易保护主义提供了催化剂,各种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及新形式的贸易保护方式频繁出现,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又一次盛行。

一、我国成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目标

(一)我国成为反倾销、反补贴的主要对象

自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遭受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总数呈历年增长的趋势,而且大多数反倾销、反补贴案件经过立案调查后都得到实施,给我国相关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2014年1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瓷砖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最终确定对相关出口企业征收高达32%的反倾销税;2014年11月美国商务部认为来自中国进口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存在超额补贴的现象,拟对此类产品征收“反补贴税”,中国轮胎出口企业将被征收惩罚性关税17.7%81.3%不等,涉及金额高达30亿美元;类似的反倾销、反补贴案件还有很多,相关企业甚至对涉案行业的出口表现出消极的应对态度。

(二)我国同时遭受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

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不仅在发达国家中盛行,同时诸多发展中国家也实施贸易保护政策,印度作为中国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贸易伙伴,自2006年对中国的丝绸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以来,对我国出口产品的贸易诉讼年年上升,而且涉及到各行各业,给相关产业带来了严重的损害。事实表明,不只是发达国家会歧视发展中国家,而对其出口产品制造门槛,许多发展中国家有其较强的国内企业保护意识和完善的对外贸易保护法律和措施。

(三)贸易保护主义突破传统形式,绿色壁垒和技术壁垒兴起

以环境保护为名的“绿色壁垒”和凭借技术优势构建的“技术壁垒”成为新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形式,一些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凭借其在经济和技术上的优势,制定一些苛刻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技术标准来限制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出口。我国制造业的出口陷入困境,尤其是我国家电产业由于环境质量指标和技术标准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标准,连连遭受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和技术壁垒。

二、 我国应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对外贸易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诸多反倾销、反补贴案件在国际诉讼中屡遭失败,很大程度上与我国外贸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不符合国际规则有关,有些法律法规与国际规则自相矛盾,相互抵触。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外贸相关法律法规。在WTO法律框架协议下完善对外贸易立法,既要顾及国际惯例,又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对外贸易法律法规,当产品或企业遭受国外贸易救济时,企业能有法可依,充分发挥政府、商务部、地方主管部门以及企业的作用,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积极应诉。

(二)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走品牌出口战略

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改变中国加工制造业的尴尬境地是摆在中国企业面前的一大难题,也是亟需解决的难题。品牌出口是改变其境地的重要战略之一,品牌是一种无形的资产,这种无形资产是否具有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是否具有高端的质量,是否具有创新的因素。我国的企业应该敢于突破,吸收先进管理技术和优秀人才,定量投入资金到研究项目,加大创新力度,真正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力,作为企业生存的脊梁。品牌出口战略,既要企业自身的积极创新,又要政府的积极扶持,为其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顺应低碳经济发展趋势,走可持续出口战略

低碳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我国要想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必须以低碳化的产业为基础,发展绿色经济,才能在国际市场上拥有竞争力。首先,要转变贸易发展方式,目前加工贸易在我国的出口贸易中占据半壁江山,这得益于廉价劳动力的优势,而如今,当低碳经济革命来临时,劳动力,资源,资本技术等比较优势都会发生变化,如果一直想以廉价劳动力占据国际市场,必然遭到发达国家的报复,许多西方国家已经明确提出对某些进口产品征收碳税,如美国在2009年6月通过的《美国节能安全法案》就明确的提出了征收碳税的条款。为了避免遭到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我国的出口企业必须转变贸易发展方式,把低碳理念深入到产品研发和制造过程中。其次,要抓住机遇,发展节能环保技术。我国的企业要向在国际市场上形成自己的优势,必须拥有后发优势,传统的劳动力优势已经不能在低碳经济的模式下获取大量的利益,企业所创造的后发优势必须是符合当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如以比亚迪为代表的混合动力汽车以节能环保为理念,目前在国际市场上普遍被看好。摆脱传统的高碳经济出口模式,我国企业必须走可持续出口战略。

参考文献:

[1]冯巨章.中国遭受反倾销的趋势、国别分布及产品结构[J].国际经贸探索,2010,(1)

[2]王中美.新自由主义将衰于当前的经济危机[J].国际经贸探索,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