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模板(10篇)

时间:2023-07-17 16:21:2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

篇1

引言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地位十分重要,其管理职能已包括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及信息管理等。现今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多数通过合同委托完成的,这种趋势决定了合同的独特作用。由于社会生产分工需要,工程中会存在多个参与单位,那么在实施过程中必然出现不少工程合同。工程合同中双方合同居多,也存在部分的三方合同,并且后者的数量和重要性有着明显的上升趋势。

1 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

1.1 合同一次性

任何建筑工程项目,总体来说都是一次性的,这是工程项目最显著的特点,这使合同的签订存在不确定性,实施过程也存在着风险,合同的签订和实施得不到可靠的参照。

1.2 合同标的物

建筑工程对象系统具有复杂性、个性化特点。建筑工程体积大,而且涉及较多的专业门类,建筑工程一般由硬件和软件结合,科技含量高。

1.3 合同价格和工期的不确定性

建筑工程合同的价格和工期先经过招标投标进行确定,再进行工程设计、供应和施工程序。但是在工程招标和投标阶段,对合同标的物,也即工程对象系统的描述一般是不完整的,因而双方的理解会不一致。因此,承包商也难准确落实到工程的合同价格和工期,这也会造成工程合同出现矛盾。

1.4 合同标的物的实施过程风险大

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具有一次性、复杂性、重要性以及项目投资金额巨大的特点,使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风险性大,因此,业主往往要参与项目的实施过程,掌握项目实施的主动权。

2 三方合同的起源及其类型

2.1 三方合同的起源及其关系

建筑工程项目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需要经历:(1)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运行阶段等;(2)实施建筑、土建、水电机械设备及通讯等专业设计及其施工活动;(3)施工要做好各种材料、设备、资金和劳动力的准备。建筑工程的参与单位之间形成各种不同的经济关系,合同也是多样性。

此外,由于现代建筑工程各方面的实施压力大,业主有必要寻求第三方协助。三方合同的关系包括:(1)业主选择平行发包,其中一方承包商由其他承包商进行协助;(2)联合投标来承包某项建筑工程;(3)大项目为防止腐败,为节省投资,投资人、项目管理公司及使用方会形成相关合同。

2.2 三方合同的常见类型

2.2.1 建筑工程实施合同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业主选择平行发包,那么常会出现三方合同。当业主把建筑工程中的土建和内隔墙进行平行发包时,在施工过程中,内隔墙就需要使用土建单位的机械,并要受到土建单位管理,这样会存在一个三方合同。

2.2.2 建筑工程联营承包合同

在现代一些较大型工程中,联营承包比较常用。联营承包合同是指两家或以上的承包商,一般有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及工程施工承包商等,共同签订联营承包合同,成为联营体进行联合投标,并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

2.2.3 建筑工程三方代建合同

三方代建合同模式在北京、武汉和浙江有进行试用。三方代建合同一般由政府投资管理部门、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签订。这种方式除了规定代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外,对政府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也有一定的规定。

3 建筑工程双方合同与三方合同的对比

3.1 建筑工程合同标的的区别

3.1.1 合同标的相同之处

合同标的的定义: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合同标的物定义:指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举例: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业主和租赁者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不是的。工程合同标的是必须,标的物则是非必须的。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双方合同和三方合同的共性:(1)标的物在性质和范围上没差别;(2)工程对象系统可以相同;(3)合同工作内容上相同,都是全寿命周期范围内的工作。所以,双方合同和三方合同可适用于相同的标的物。

3.1.2 合同标的不同之处

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法律关系的双方合同。双方合同的主体只有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合同的好处:(1)有利于权利和义务划分、纠纷的解决;(2)有利于标准化和格式化;(3)有利于研究合同和推广标准合同。在工程双方合同中,双方合同标的的特点是双向的、对等的。

相对,在三方合同中,其合同标的的特点:(1)权力和义务相关联,只有在三方共同制约的条件下,权利和义务才能达到平衡状态;(2)三方的权力、义务、责任及知情权等相互制约。这是建筑工程双方合同和三方合同的最大区别。此外,在建筑工程三方联营承包合同中,联营组合中的每个参与单位,除具有联营合同规定自己的工程范围责任外,还跟业主有合同法律关系。这种双重合同关系在三方合同中比较特殊,双方合同不具备这种特点。

3.2 建筑工程合同性质区别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双方合同中承包合同的目的大多数是工程成果和报酬的交换性质,这是双方合同较常见的,其合同关系适用于合同法调整范围。

三方合同比双方合同复杂,三方合同既是一种合同模式,也是一种社会契约。三方合同的联营承包合同中,其目的是合同各方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和利益而联合投标,因此,这种模式是一种社会契约。联营承包带有团体性特点,性质上跟合资公司又有区别。所以,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一般公司的法律原则,都不适用于联营承包合同模式,联营承包合同的法律基础是民法中关于联营的法律条文。

此外,三方代建合同比联营承包合同更复杂。代建合同的法律制度设计和现行的法律环境还存在矛盾,两者的矛盾在于:代建关系是一种民事委托关系,也是行政委托关系,导致代建行为的法律关系分不清,由于代建制度不是一项法定制度,通过委托代建,虽然建设单位的民事责任风险转移了,但行政责任风险并没有转移。我国目前相关的配套政策还不完善,导致代建机构的法律地位还不明确。而三方代建合同的目主要是合同各方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和利益而联合组成的,这可作为一种社会契约。联营承包和代建合同,两者的范围都超出了合同法的调整范围,而担保合同也可能出现同样情况。可见,双方合同和三方合同的在性质上区别较大。

3.3 建筑工程合同效力的区别

建筑工程合同一经签订就生效成为合法合同,属于一个法律文件。签订合同的双方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权力和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合同双方中,如果一方失职不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必须接受法律惩罚,给予另一方经济赔偿。工程项目除了特殊原因不能实施之外,合同双方没权摆脱这种法律责任,这是建筑工程双方合同的效力特点,这种特点也适用于三方合同。

在三方合同的联营承包合同模式中,双方合同法律约束力的特点不存在。由于联营承包合同在工程承包合同投标前进行签订,它只是工程承包合同的一个附件。联营体在资格预审时,业主会将其视为一个总体单位进行审核,但也要分别考察各方的资质和业绩等方面。业主在评标时,要研究联营承包方、联营合同、联营体的运作情况等,并考虑相关风险,当业主的总承包合同签订后,联营承包合同正式生效;总承包合同结束,联营承包方才能解体。由此可见,三方合同中联营承包合同的效力是有条件限制的,受总承包合同的签订条件限制,否则失去效力。这跟双方合同有着根本的区别。而双方合同在单方毁约的情况下便以结束告终。三方合同除了业主其他单方合同毁约也能继续履行。在三方合同的联营承包合同中,若单一个联营成员退出,那么其权利义务则由其他联营成员分担,联营体继续施工直至工程完成为止。

4 结语

建筑工程合同是制约合同双方经济行为的一种手段,是工程建设中参与单位的纽带,是施工中合同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我国现代建筑行业要求和复杂性逐渐加大,加强合同管理能够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在我国的工程实践中,三方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双方合同的不足之处,但不足的是,三方合同具有复杂性,在法律主体上还存在矛盾和争议,并且要求更高的合同管理水平,因此,三方合同是实施,更要开拓思路,从不同角度考虑,灵活运用三方合同的法律关系,维护好各方参与单位的关系并明确责任,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周建华.建筑工程三方合同的比较研究[J].经济师,2009,(08).

[2]王宏亮.FIDIC合同条件下的一个三方合同问题的案例[J].四川水力发电,2005,(02).

篇2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dispute; legal issues

中图分类号:TU71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的法制建设,健全建筑市场法规体系,保障其繁荣发展,现阶段必须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使承包商贯彻落实《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保证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合法性、全面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严格履行合同,并强化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法律意识,认真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对合同纠纷进行研究分析,使建筑工程能够找到合同纠纷的具体原因,真正将现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与处理方案进行完善实施,掌握精准的处理技巧,把握准确的防范措施的施用,真正将建筑工程的各项细节能够被更多的人关注起来。因此,研究和探讨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和防范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内涵

1.1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

由于建筑工程项目涉及面广,其建筑工程项目的完成,往往不是一个单位能够完成的。而是根据工程项目的大小,由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因此,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一旦出现纠纷时,有案可查,这是建筑工程合同的第一个特点。其次,建筑工程合同有一定规模的建设项目要按招标程序办理。招标投标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竞争机制,因其具有科学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等优点。总体而言,建筑工程合同具有履行期长、内容丰富、涉及面广等特点。这就要求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无论在文本结构和内容上,都要反映和适应这些特点,促使当事人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2建筑工程合同的效力

建筑工程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要遵守《合同法》规定的一般原则。包括:平等、公平、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禁止权力滥用和协商一致原则等。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建筑工程合同的生效还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合同双方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合同内容必须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所必须的法定程序已经履行具体而言,确认建筑工程合同的效力,应该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发包方与承包方均具有建设与施工资格。二是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产业政策,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三是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四是合同经过了必要的程序;五是审查总分包是否合法。

2.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形成的原因

2.1整体性的原因

在进行施工过程中,由于对合同中的某个或几个事项理解有误,施工管理人员与技术施工人员都没有发现自己的失误的存在,就进行建筑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项错误也都没有很好的重视起来,究其原因就是承包商的业务能力欠缺,对一些重要的具体细节事项没有很好的进行研究就进行施工,导致在竣工或施工过程由于甲方在监工过程中发现有重点失误现象的存在,根据与合同的对比,发现有较大的偏差,就会造成合同的纠纷事件的出现。

2.2施工人员的技术失误对于在建设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施工一项,应该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对于承包商的内部员工的技术来看,有较大的技术偏差存在,在进行施工建设过程中,技术性的失误就会造成建筑物的建筑整体偏差性的产生,使双方的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在实施过程中也就产生了偏差。甲方在进行监工过程中,发现建筑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发现是由于偷工减料、或者是施工技术不过关引起的,就会导致甲方与施工方的合同纠纷现象的出现。而技术性的失误是非常关键的一个原因,施工队管理人员应该进行重点的掌控,使其能够有较好的发展与进步。

2.3工程款发放有误原因在进行工程款的发放过程中,由于没有进行及时的实施,没有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日期进行发放,就会施工企业的领导与员工对甲方有意见,根据合同中规定的准确事项进行对照,使其产生合同纠纷。

2.4工程设计不合理原因进行工程设计,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虽然在合同规定中对建筑施工设计的规定是很模糊的,但是在进行施工设计过程中,由于没有正确的方法做指导,没有科学灵活的手段进行渗透,设计出来的东西有可能就与设计施工的全面完整性与安全性就协调不起来,当发现建筑建设有较大偏差的时候,就会引起双方的合同纠纷。

2.5配合与协调不当原因进行建筑施工,不是一个单位或一个企业进行的事情,是整体合作建设起来的,所以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对单位与单位、个人与个人之间进行协调促进过程中,由于人为的或集体的理解失误造了的纠纷,根据与合同中的规定相比较,没有进行各个单位或个人的密切配合,在进行施工建设与工程修复工作中,由于对失误性的工作与人事配合不当,就会引发纠纷事件的发生。

2.6对违规罚款不当的原因施工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施工的技术人员没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在进行技术施工现场就会出现偷拿盗用的现象,在进行对这些人员的处罚过程中,由于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处罚标准,引起被罚人员的不满,根据合同中的规定与其纠纷。另外,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对一些技术失误性的事件的处理不当,也会引起合同纠纷来。

3.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3.1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严格的控制对合同纠纷事件进行研究处理,就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的审核处理,在进行实施过程中,由于合同中的一些细节的不完善就会使纠纷很容易就产生。这就要靠国家对建筑工程的纠纷事项进行处理的各个事项进行渗透,使其真正能够按照国家的法律办事。

3.2灵活多变的处理方法根据实际情况,无论是对建筑质量或者还是民事纠纷,都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把握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有的时候,真的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是也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将灵活多变的方法进行运用,还包括使各个细节都能够分析处理好,找到问题出现的源头所在,真正将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进行渗透研究,使更多的好办法能够呈现出来,帮助在进行建筑建设施工过程中,有充分的基础做保障。

3.3自上而下的处理方法研究对于合同纠纷来说,就要从领导开始进行问题的落实,因为领导是真正的工程实施策划着,管理人员没管理好,员工就不会有较好的发展进步,所以一定要将领导层的具体责任落实到实处,进行由上而下,逐级进行责任的落实,按照国家的规定,由于个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就要落实到个人,由于整体企业引起的失误就要落实到整个企业,将追查落实的力度不断加强,使整个建设施工的力度能够在较好的监督力度的协调下,不断完善实施。

4.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措施

4.1建立完善的合同体制在进行工程的建设伊始,应建立完善的合同体制,使合同中的各个细节都要进行全面的掌控,使建筑建设的各项细节都能在合同中映射出来,并且一定要将国家的法律规定渗透到合同的每个环节中,对每位员工都进行合同的宣导,使技术施工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并且随时进行以合同为主导的建设研究,管理者按照合同中的注意事项进行现场施工的严格管理,真正将合同与正确施工建立在一起。

4.2提高施工技术水平为了不出现较多的技术性的失误,保证建筑质量的完整性,使建筑施工能够稳定进步,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就需要管理者对技术施工人员的施工技术进行有效的创新提升,在进行有效的技术改革过程中,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把握重要的技术环节进行渗透实施,真正将细节性的东西进行全面掌控。

4.3提升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对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提升,将正确的思想灌输给员工,使施工人员在进行技术实施过程中,对自身进行有效的控制,使自己能够真正把建筑建设施工当成是自己的事来做,并且在遇到重大困难的时候,能够勇于承担责任,进行积极的建设技术的提升与创新,这样才能使建筑建设更加成功,使合同的完善实行有迹可循。

4.4完善建筑管理的方法管理者应该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在进行对现场施工监督、工程施工设计过程中的全部事项的细节都要进行有效的监督,把合同中的事项能够完善系统的建立起来,把握较好、较稳定的人员、技术、发展的管理方法,使更多更好的管理技术能够进行渗透,帮助企业在进行施工建设过程中,使重点事项能够不断地突出出来,真正将时效性与完整性进行连接。并且运用就灵活多变的处理方法对个人与个人、单位与单位之间的纠纷进行处理,在完善合同建设的同时,也不要忘了对现实中随时可以出现的各个事项进行有效地处理,真正将建筑工程的建设与合理有效的全面发展事项进行结合,使整体性的建设能够不断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5. 结束语

总之,对建筑工程中的合同纠纷事项进行良好的控制处理,就要将其发生的根本原因进行研究,保证技术性的工作失误不再发生,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的进行实施控制,真正将单位与单位、人与人之间的纠纷、冲突等控制好,使合同纠纷案件能够不断减少。

篇3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筑工程由于不可遇见因素多、施工环境差等诸多特殊性,给承担该类项目施工企业的工程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同时,经济上也承担着很大的风险。面对困难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搞好建筑工程建设经营管理,最大程度降低施工企业所承担的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需要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深入研究。

1、建筑工程经营管理的特点

1.1复杂性

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都是由多个部分共同组成,并由多个施工队伍参与施工建设,因此建筑工程的经营管理涉及到多个方面,需要将多个学科进行综合运用,才能做好建筑工程的经营管理工作建筑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不确定因素,使得建筑工程具备了多变性,需要将多个拥有不同经历的队伍进行有机结合,以实现预期的建筑工程的经营管理工作,因此,建筑工程的经营管理工作的难度较高,换句话说也就是建筑工程的经营管理工作要比其他的经营管理工作复杂。

1.2系统性

在工程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会对建筑工程施工有关的技术进行有序集成,工程管理就是要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机械设备、施工队伍进行统筹和协调,从而实现建筑工程的整个目标。目前,在我国的建筑工程经营管理的过程中,系统的理论知识和系统化的思想是缺一不可的,这也是指导建筑工程经营管理的真理所在。

1.3综合性

由于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要对施工技术进行有机集成,因此,建筑工程常和特定的企业、特定的建筑材料联系在一起,而对建筑工程的经营管理就是对不同的施工技术进行协调,将不同的产业联系在一起,并对它们进行综合性的管理。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会用到很多的资源,对其进行管理,可以有效的提高建筑工程资源的利用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节约建筑工程的资金成本投入,协调建筑工程管理的主体与建筑工程环境的关系。

2、选择承包合同类型,降低施工单位工程承包的经济风险

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其结算方式可以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而且这种合同类型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准备详细而全面的设计图纸和各项说明,在合同签订以前工程量能够精确计算的工程。相对于施工企业来讲,签订此类合同承担的经济风险比较大。固定单价合同是按照竣工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结算的合同,由于是以竣工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因此,对于施工企业来讲承担的经济风险比较小。这类合同适用范围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承包单位可通过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等手段来提高利润。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这类合同,业主需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也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承包单位无风险,但报酬往往较低,施工单位在选择施工合同类型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2.1项目规模和工期长短

如果项目的规模较小、工期较短,则合同类型的选择余地较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选择;如果项目规模大、工期长,则项目的风险也大,合同履行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也多,这类项目不宜采用总价合同。

2.2项目的竞争情况

如果在某一时期和某一地点,愿意承包某一项目的承包商较多,则业主拥有较多的主动权,可按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进行选择。如果承包项目的承包商较少,则承包商拥有的主动权较多,可以尽量选择承包商愿意采用的合同类型。

2.3项目的复杂程度

如果项目的复杂程度较高,则意味着对承包商的技术水平要求高、项目的风险较大,因此,承包商对合同的选择有较大的主动权,则可尽量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合同。如果项目的复杂程度低,则业主对合同类型的选择有较大的主动权。¨项目单项工程的明确程度。如果单项工程的类别和工程量都已十分明确,则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以选择。如果单项工程的分类已详细而明确,但实际工程量与预计的工程量可能有较大出入时,则应优先选择单价合同,此时单价合同为最合理的合同类型。

2.4项目准备时间的长短

总价合同需要的准备时间和准备费用最低,成本加酬金合同需要的准备时间和准备费用最高。对于一些非常紧急的项目如抢险救灾等项目,给予业主和承包商的准备时间都非常短,因此,只能采用成本加酬金的合同形式。反之,则可采用单价或总价合同形式。

2.5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

如果项目的外部环境恶劣则意味着项目的成本高、风险大、不可预测的因素多,承包商很难接受总价合同方式,而较适合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之,在选择合同类型时,一般情况下是业主占有主动权,但承包商不能为了接工程,不考虑自身的承受能力,而随意按业主要求签订不适合自身的合同类型。

随着时间的推移,水利建筑的大型工程已逐渐减少,现在大多是一些续建配套及除险加固工程,此类工程的特点是工期短、不可预见因素多、受环境影响因素多。业主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施工予以通水、蓄水,以求得效益,则此类工程的工期属于非正常的施工工期,施工部署包括投入的人力、机械以及工序的安排随时都可能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大幅调整,使得施工企业的投入成本发生很大的变化。因此,在签订承包合同时,要认真分析工程的特殊性,对工程施工存在的困难和风险要有充分的预测,综合考虑不同合同类型的特点,正确签订承包合同,降低承包风险。一般来讲,签订固定单价结算的合同对于施工企业来讲是比较稳妥的方式,但是,如果对工程内容有充分的了解,对该工程施工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也可以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或固定价加设计变更调整价结算的合同,虽然风险大,但是其带来的利润可能要大于固定单价合同。

3、内部挖潜,提高工效,降低成本

3.1有些项目一个施工队只有队长和副队长是有经验的工人,其他全是新招来的临时用工,这必然导致施工效率的降低,如何发挥新工人的劳动积极性和提高劳动效率也是管理的重点。项目采用作业培训和有经验的老工人传、帮、带的作法,培养了一批新生骨干,然后扩大施工队伍,使这些新生骨干成为新队伍的带班人,尽可能的避免窝工和降效的出现。同时采取骨干奖励制度,对有技术,踏实能干,有贡献的骨干进行奖励,使他们人心稳定,提高了劳动效率。

3.2完善内部承包,采取奖励机制。企业内实行计件工资或外协式内部承包,采取奖励机制是内部承包的成功点。坝体毛石砼毛石掺量最低为15%,但是一般都抛不够,砼浪费很大;项目部规定抛石量在10%以下的罚款,10%~15%奖励20元/m3,15%~20%奖励50元/m3;奖金归施工队自主支配,极大的鼓舞了职工抛石积极性,节约了大量的砼。

加强结算管理,努力做到应得尽得建筑工程

由于其具有的特殊性,工程承包合同往往采取非固定总价结算的承包方式,工程施工内容的变化可以进行合同价调整,因此,要特别加强结算的管理,充分利用合同条款,做到应得尽得。对于水利建筑工程,合同价的调整主要反映以下几项内容:

4.1设计变更引起施工内容发生变化,可以调整合同价。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施工单位要及时向监理、业主上报变更后的工程量及预算单价,并得到发包单位的批复,作为调整合同价的依据。

4.2施工环境的影响导致合同价的调整。由于水利建筑工程大多在偏避的山沟,其环境变化较大,不可预见的情况较多。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暴雨、洪水等使施工企业受到不同程度损害的情况后,施工单位要及时向发包单位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

4.3施工方案的调整导致合同价的调整。由于水利建筑工程施工的不可预见因素较多,在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因业主原因改变施工方案,使施工工序发生改变,改变后的方案会导致成本的增加,施工单位要按照程序向发包单位提出合同价的调整。另外,施工单位预算管理人员要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合同价调整的有关原始资料,完善签证手续,及时向发包单位提出调整合同价的要求。事后再提出调价要求、补充签证手续,是结算管理的大忌,应力争避免。

5、加强预算管理,实现以收定支,努力降低成本,争取最大效益

水利工程的特点是工程量大,工序交叉施工频繁,如果没有周密的部署和安排,机会就会稍纵即逝,没有可以挽回的余地,所以,对于经营管理者来讲,首要任务就是要加强工程预算管理,对于工程所需的每一笔投入要心中有数。

首先,在工程开工之前要根据施工计划安排的施工内容和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做好工程成本预算,并分解到每一个单位工程,甚至到分部分项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工程量的变化和施工方案的变化,在工序开工之前要及时编制补充的成本预算,使预算和工程施工保持同步。

在工程开工之前,要根据编制的成本预算,把每一项预算费用,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等各项费用内容,按照不同的单位工程分解到相关的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按照预算费用和工程的总体计划安排制订工程施工费用支出计划,并通过方案的优化,压缩各项费用的开支。

在施工过程中要实现动态的预算管理,因水利工程施工内容的不可预见性,工程内容和施工措施要经常发生变化,因此,动态的预算管理相对于其他工程来讲尤其重要。如果没有动态的预算管理,就很难做到以收定支,各项费用的支出失去了标准,极易造成成本的增加,所以工程成本预算要根据工程内容的变化和施工措施的变化及时调整,按照要求的程序控制各项费用,以达到节支的目的。

6、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

6.1Φ25以上钢筋焊接采用直螺纹套筒连接,节约成本。经过现场实际测算和市场调研,项目部对Φ25以上的钢筋采用直螺纹连接,每个接头可以节约3~6元,整个工程大约5万个接头,就可节约成本约20多万元。并且加快了施工进度,减少了钢筋制安损耗率。

6.2风险转移,低价收购,高价出售,获取利润。洞挖石方,比较适合破碎石子,项目部无破碎设备,重新购买设备和调集人员,一次性费用太大,而且进退场费用较高,利润少。项目部采取招标方式,分包石子破碎加工,分包方生产的石子全部归项目部,不得自行出售;项目部按17元/m3收购,而当时市场价为22元/m3,分包生产的石子不但满足了施工的需要,而且可以向市场供应,利润较大。

6.3利用弃方给老百姓造地,增加效益。某工程所在地村庄要在河滩造耕地,项目部利用这一难得的机会,同业主协商把下水库左岸开挖弃方给老百姓在河滩造地,不但可以改善业主同当地村民的关系,而且可以减少弃渣场的综合治理费用。建设单位通过认真分析采纳了项目部的建议,并批复由此增加运距补偿费2.72元/m3,土石方造地平整费3.3元/m3,下水库左岸土石方开挖11.7万方,由此增加投资70万元,利润很大。

6.4变甲供材料为自行采购,增加效益。某工程所需的砂石料由甲方供应。2004年11月,砂石料供应量一时不能满足施工需要,项目部抓住时机,及时向业主提出自行外购的请求。迫于工程的需要和项目部的不懈努力,业主同意由项目部自购的建议,每方单价差十几元,该工程共有砼浇筑25万方,整个工程下来就是二百多万元,效益十分可观。

不同项目的施工条件、外部施工环境各不相同,经营人员就要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深入工地,开动脑筋,利用现场条件,努力发现新的经济增长点,这是经营人员每天都要思考和探索的主题。一个项目如果能发现几个经济增长点,那么这个项目的效益就会增长,盈利是肯定的。

利用现有资源

争取标外工程在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工程的前提下,利用同建设单位、监理建立的良好关系,以及自身所取得的信誉,尽可能的争取标外工程。众所周知,标外工程不用正式投标,一般采取议标形式。我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由于前期的各种影响造成我方人员、机械窝工,费用业主又无法补偿为理由,建设单位作为奖励优秀管理单位和补偿的形式,尽最大努力的提高单价。

8、加强成本和质量的管理

资金成本一直都是建筑工程管理的核心,要建立与之配套的建筑成本管理机制,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单位要严格控制整个工程的施工成本。对建筑合同进行仔细的研读、分解后,提出建筑总成本支出的计划书,以对整个建筑工程的成本支出进行指导与监督。总承包的建筑施工单位又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多个施工单位,这些施工单位在接到成本支出的计划书时,需要严格控制自己负责工程的成本支出,自己负责工作的盈亏部分。建筑工程的总工程师还需要不断的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改进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技术和措施,进行施工工艺上的创新,从而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

结束语

只有不断的加大对外的结算业务管理,提高内部人员的潜力,从而提高效益并不断的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才能保证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篇4

前言:

建筑工程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建筑工程的法规条例、施工合同与设计图纸等有关规定,对建筑工程项目在建设中展开一系列协调与控制活动,最终达到预设的管理目标,建筑工程管理主要包括项目选择、招投标、质量、造价、安全生产、合同准备、现场施工等内容,可见建筑工程管理对工程项目的成功运行产生重要影响。

1.建筑工程管理特点

1.1管理内容复杂性。建筑工程管理是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包括建筑项目的论证与选择、招投标、工程安装以及竣工后评价等,还涉及质量、工期、组织框架、合同准备等方面的内容。

1.2管理责任的细化性。建筑工程管理责任主要通过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来细化工程项目各方的义务与责任,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互相促进与监督来实现合同责任的履行,其次是项目在构建管理组织框架时,应当根据任务的要求,设置的岗位与部门来细化其的任务与职责。

1.3管理目标的可预见性。建筑工程管理有可预见的投资要求、工期限额以及质量标准,建筑工程管理的可预见性基于建筑约束性限制条件,来推动建筑工程顺利运行。

1.4管理的规范性。建筑工程管理以系统理论作为基础来明确其系统目标,对运行系统进行实时动态控制,构建规范的管理组织框架,能够明确组织的目标与功能,从而能够科学组织协调系统内、外部的关系,增强其管理效率,最终保证建筑工程的管理目标实现。

2.建筑工程管理出现的问题

2.1工程管理缺乏健全体制

现阶段,我国在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缺乏科学的工程管理制度,完善工程管理的科学体制不但构建功能完备的管理机构与部门,同时结合工程管理实际需求来配备工作人员,从而满足工程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然而大部分工程项目为缩减人员开支,来削减工程管理人员数量,导致管理人员与机构的残缺,最终造成管理人员出现身兼数职的怪象,因此工程管理工作不能顺利开展。

2.2建筑施工技术产生的问题

伴随我国建筑行业快速发展,建筑工程逐步向大跨度、超高度、低碳节能等方向发展,建筑项目的施工技术由于自身对特定的时间与空间的差异而出现大量的问题与矛盾,除此以外建筑工程施工所涉及的专业逐步增加,不仅要求自身的专业要满足其技术要求,还要满足其他工种的作业需求,从而增加了施工难度。

2.3建筑管理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近几年,我国相继颁发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规范条例,但我国现有的建筑规范与国际完善的建筑规范相比存有不小差距。现阶段,我国绝大多数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监控工作大多数是由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以及质检部门共同协作完成,而各方之间不存在隶属联系,从而造成建筑工程管理缺少细致的监督与管理,并且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尽管政府部门都会委托专业机关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然而受到我国市场信用制约与地方保护的影响,管理信息流通不畅通,不但不能实时获取管理状况的信息,而且对各种建筑违法工程行为进行及时查处。

2.4缺少建筑工程管理的责任意识

笔者曾在阳东县第一中学校舍扩建工程、金紫园商住小区一期工程及二期工程,阳东县中汇桂园住宅楼建设工程,阳东县永兴楼建设工程、阳东县惠贤楼建设工程等多个工程项目中分别担任过造价管理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职位,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认为建筑工程产生的管理问题,绝大部分是由于施工过程管理不当造成的,在建筑工程管理中,施工企业通常忽视了施工安全管理。众所周知,农民工是施工队伍的主力军,没有通过系统的教育与培训,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农民工自身缺乏责任意识,从而导致安全事故屡屡发生。除此以外,我国严重匮乏工程管理的高素质人才与技术负责人,正是由于复合型人才的缺失导致我国的建筑工程管理不能与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与标准进行接轨。

2.5缺少对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

建筑企业没有意识到工程合同的重要意义,对签订的合同内容没有仔细揣摩,具有明显的随意性大,不能达到风险共担的目的,在这样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不能真正反映双方的合作意识。其次,部分建筑企业没有专职的合同管理机构,从而不能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实时跟踪与管理。最后,建筑企业在履行合同阶段,缺乏履行合同职责意识,出现严重的违约情况,除此以外由于建筑企业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错失有效诉讼期,不重视收集对方违约的资料与证据,造成合同索赔难度增大。

3.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措施

3.1健全建筑工程的管理体系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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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各行各业都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尤其在建筑行业中,建筑工程的技术和质量也在不断地提升。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都很关注建筑业,适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建筑的安全发展。但是,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还是会出现突况的,也会存在法律上无法解决的问题,这就会产生一些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问题。所以,在建筑工程施工上进行正确有效的合同管理就显得极为重要,这样的情况下就能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及时解决一些问题。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w是十分明确的,也就是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法人。法人在合同的履行上是有一定期限的,由于建筑施工的周期是比较长的,就决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时期也是长期的。同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标的具有一定特殊性的,产品有着固定的基本特征。在合同的形式上,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就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出来。由此看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着独特的特征。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一)在双方权益纠纷上。在当前建筑工程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合同的制定大多数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并且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发包方违约的具体细则,当发包方出现违约的时候,就会出现合同纠纷的情况。为此,为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就应该让发包商和承包商共同拟制合同中的具体细则,这样才会体现出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施工的双方也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二)在合同中规范性的纠纷上。我国为保证建筑行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在法律上制定了规范性的法律文本,工商部门了建筑行业施工合同的示范性文本,里面清晰规定了双方享受的权益和义务。但是,有的发包商为了逃避责任,选择非规范性的文本合同,这样就导致了合同中规范性的纠纷。所以,承包方在与发包方签署合同的时候,就要明确要求发包方运用规范性的合同文本,双方还应该再次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权益,这样就能够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双方都能够明确的划分责任,减少纠纷的产生。

(三)在索赔的纠纷上。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就选择签署非规范化的合同,导致了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不同。这就产生了索赔方面的纠纷。为了解决这样的纠纷,建筑工程施工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就要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能够取得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签署,这样在产生索赔纠纷之后,才能让合同保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合同才会发挥出应有的效果。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一)有效控制施工进度。建筑工程施工应该对施工的期限进行合理的预测,把每一个时间段的施工量、施工费用和施工的质量要求都明确罗列出来。同时,把实际施工的情况和预计的具体情况进行对比,找出实际和预计之间存在的差距,之后及时进行改进。与此同时,还要着重考虑施工中的人员配置、材料、施工的工具和设备的运行情况。通过一系列的计划、组织、协调等方式解决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适时调整施工进度,把握施工工程的整体运行情况。

(二)控制成本,提高效益。施工企业在市场上有着十分特别的形态,不仅要根据市场条约还要依据合同文本,严格进行成本预算,减少在施工过程中的浪费,保证企业赢取最大化的利润。所以,在施工的过程中就要对施工人员、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筹备。按照预算合理控制施工的成本,实现施工目标。

(三)提高施工人员素质。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取决于施工人员的素质,如果施工人员的素质在一定程度上有很大的差别,那么就会严重影响施工的效果和进程。企业的信誉也会因此受损。所以,建筑施工工程队伍必须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在实践操作能力和专业理论上都要进行专业的严格考核。这样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也能够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的管理工作。

四、结论

综上所述,建筑业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面临着相当大的竞争。在这样的态势下,企业要想稳定的发展下去并获得利润,就要处理出现的合同纠纷,也要把握好合同管理的办法。注意用规范性的合同来维护自己权利和义务,做好合同中细节的把控,同时让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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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特点

建筑工程项目一般具有下列特点 :(1)建筑工程造价高,参与人数多,利益相关者多,对环境的依赖和影响都比较大,时间长,所以相对于其它的项目而言,其复杂性程度高。 (2)建筑工程项目复杂性高,受外部环境影响大,如天气、原材料价格、政府法规变化、周边社会关系等较容易影响项目进程;项目内部各利益相关者,如业主、监理、总包商、分包商、供应商、政府监管机构,变数较大;加之项目自身建设进度也在不断进行,其不确定性程度高,管理过程应牢牢把握渐进明细的特点。(3)建筑工程项目目标较易明确,多实行目标管理,目标相对稳定建筑工程项目较之其它技术开发项目,目标较稳定,建筑工程项目化管理已实行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资料和经验,所以项目目标一般明确,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也多数采用目标式的责任承包管理。

二、建筑工程项目加强分包管理的必要性

2.1 建筑市场向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发展是必然趋势

建设市场竞争加剧,分工更趋专业化,建筑市场早已是卖方市场了,夺标竞争激烈无比,利润空间被压缩得越来越小。以顾客为中心的市场需要,促使专业化管理和专业化的分包企业的分化。国家政策法规将促使专业化的分包体系完善,新的建筑也有资质划分,已经说明了高层次的向专业管理型建筑综合承包商发展,低层次的向专业化的分包企业发展的趋势。新颁布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也预示了项目管理的发展,要求建立完善的分包体系。

2.2 建筑企业的专业化趋势

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生产率的需求对大型建筑企业而言,其承包的施工项目是企业产生利润的中心,项目是生产一线,直接发生产值,是企业利润的源泉。

提高效率和应变能力在大型的建筑企业中,由于项目直接面对顾客,对顾客的需求变化以及市场的变化,能更敏锐的感觉和更深刻的理解,企业要想更快的了解变化,为顾客提供更周到的服务,必须更贴近顾客,减少中间层,以便信息能更快的传递,行动能更快的被理解被实施。为了适应变化,企业会授予项目的更多的处理变化的权力,经过压缩的企业组织,会更多依赖外部资源。所以为了提高效率,对分包的管理将越来越重要。

三、分包管理模式的探讨

1、发包模式

发包模式就总包方内部而言,按发包方层次的不同,可分为公司集权式组织发包和项目团队组织发包两种方式。 一是公司集权式的发包方式这是应用较为广泛的分包发包方式。 二是项目团队发包这是由项目团队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寻找和选择分包商,由公司授权项目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工程管理由分包商直接管理。

2、合同管理(分包)

合同类型以下为按合同支付方式分类的合同类型: 一是总价合同也称约定总价合同,一般是相当规模者按招标要求,与招标方达成一个总价,在总价格下完成合同规定内容。 二是单价合同,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以估计的工程量为依据,投标者只填报单价,而计算出的合同的价格的发包方式。 三是成本补偿合同也叫成本加酬金合同,指业主在支付工程实际成本后,再按实现约定的方式支付给承包商管理费用及利润(酬金)。这种合同方式灵活机动,应用的巧妙的话,可起到非常好的激励作用。

3、程序化管理

建立合同文件管理系统是合同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合同文件管理系统应有两方面的工作:合同文件的文档化管理、合同事件的程序化管理。

合同文件主要包括:招投标文件、正式合同文件、来往信函、会议纪要、各类支付款记录、变更文件、施工记录、财务报表、索赔文件、进度报表、开竣工文件、技术质量文件等。

合同事件程序化管理一般包括,合同前期管理程序、合同执行管理程序、变更控制管理程序、索赔程序等。

四、对未来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探讨

1、专业化程度更高,使总包向管理方向分化,分包商则向专业施工更精分化。

2、组织更灵活,组织界限将模糊,总包项目团队也将出现分化,总分包将更多的以针对任务的临时性团队组合(任务小组)来完成工作。

3、管理将更规范化,合同管理的地位将更重要,项目正式信息沟通会更规范,工程程序会更加规范和严格。

4、分包商授权度更高,分包商权力会增大,总包商会更趋向于向业主提供更周到的服务。对分包商的授权会增大,更多的具体施工由分包商完成,善于自我管理的分包商更受欢迎,分包商将趋于更多的自我管理。

五、结束语

以上是笔者在从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由自己经验和知识积累,提出的对分包管理的模式的一些看法。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建筑工程项目业主也变得更加专业化,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任何建筑企业都有增强竞争力、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需求,专业化的趋势不可避免,企业不会是大而全了,而是精而强了。这种趋势将使企业压缩规模,专注于提升核心竞争力,将更多使用外包的形式,利用更有效的资源。现代项目管理有着很强的整合能力,对完成有外包参与者的任务有着很强的管理能力。如何在项目管理中做好分包形式的管理工作呢?相信这样的问题并不仅仅是建筑领域,也是其他行业所共同面临的问题。本文提出的“采用集权式的公司发包,授权项目的管理实施,采取矩阵式的组织管理结构,着重于合同管理和生产过程目标管理的方式”,只是分包管理的一种方式,只是提出一种供借鉴的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怎样管理,应该在学习供鉴的基础上,采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创造性的发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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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这与建筑法律制度的完整是密不可分的。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为三大支柱,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查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辅的建筑法律体系基本框架。但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本身错综复杂,涉及法律适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层出不穷,承、发包双方在出现合同争议后有时还会迟到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各地法院因司法理念和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差异及建筑行业专业性较强,在审判实践中司法标准不统一的现象也时有出现。为及时、公正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管理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此进行探讨。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特点

(一)建筑合同纠纷比较复杂一项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既离不开建设方、施工方、分包方等多方合同的顺利履行;也离不开农民工、政府和其他各方工作的顺利支持。在工程建筑领域内,由于法律的强制规定,比如建筑法禁止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禁止把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的规定。与工程现实状况严重不符,由于利益的诱惑,存在大量的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事实,这些均加剧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复杂性。

(二)建筑合同纠纷比较专业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行政审批、环评,勘测设计、施工组织、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各方的合同关系、工程关系均比较专业。在建设工程合同施工中,工程进度、工程预算与结算、工程责任、工程款支付等也都比较专业。还不包括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财务、税收等专业问题。所以处理建筑工程纠纷应具备一定的工程知识。

(三)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有效解决,离不开律师的介入合理合法维护当事人权益,有效解决建筑工程施工前后和施工中的纠纷,离不开律师扎实的法律知识。这也是优秀律师的必备,在为当事人处理建筑工程纠纷时,扎实的法律知识是问题最合理最有效解决的前提,也是赢得当事人信任的基础。

二、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存在的主要问题1.“阴阳合同”充斥市场。“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1)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2)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如何处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第一,结合实际,做实基础工作,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环节,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手续的档案化。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环节主要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等,因此,企业应当依法健全、完善各项手续,合理规避各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总习惯于口头通知,而不采取书面方式,这样做确实比较省时、省力,甚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埋下了一些隐患,当出现建筑工程施工争议时,企业很难拿出对自己有利的实质凭证而陷入被动。因此,企业应当把完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书面材料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加以重点落实,提升企业管理的主动权。

实现动态管理,增强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时效性较强的工作,各环节都有严格的时限。为确保工作的及时开展,应当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手段,通过电子表格甚至信息管理系统等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台账,对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动态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续签、变更、终止或解除,依法清理各种不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关系,提升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第二,建设期间施工合同的终止纠纷处理。因承包人违约,造成业主强行终止与承包人的施工合同时,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额外增加费用和合同中列明的其他费用。业主可暂停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款项,在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再由监理工程师查清承包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与缺陷修复应结算的费用以及应扣除的完工拖延损失偿金(如有)和业主已实际支付给其的各项费用,并予以证实。因业主违约,造成承包人与业主终止施工合同时,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终止之日前已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费用和其他应得费用,还应支付给承包人由于该项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或涉及的对承包人的损失或损害的费用。新的施工单位(包括部分分割工程的承接单位)必须满足项目招标时的相应资质和强制性条件要求。业主与新的施工单位重新签订合同,合同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施工合同的管理。业主负责组织技术交底、提供施工图纸,并督促设计单位派驻设计代表,同时派驻相关人员与承包人协商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委托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进行控制和管理。承包人接收合同文本并检查、确认其完整性和有效性。承包人应熟悉和研究合同文本,全面了解和明确业主的要求。承包人根据工程的总体计划合理确定项目合同控制目标,制定实施计划和保证措施。业主严格依据合同变更程序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依据合同约定程序或规定,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变更、违约、争端、索赔等事宜进行处理和(或)解决。对合同文件进行管理。进行合同收尾。

第四,加强监理工程师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责任。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例会,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阶段每月一次的常规工地例会,并签发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有权参加施工单位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按业主授权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变更程序、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决定,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在得到业主同意后,下达变更令。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提出意见报业主核准。监督施工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进度、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补充、更换机械设备,承包人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停止支付工程款。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

第五,工程单价变更纠纷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其一,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与变更工程细目相同细目的,其单价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细目单价确定;其二,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细目但存在类似细目的,变更工程应参照类似细目单价,业主应积极组织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及时确定变更单价;其三,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合或类似参考单价的,应由承包人依据合同单价分析表中的工、料、机单价和费率编制补充单价并考虑投标调价函的调价比例,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确定;若是新增材料或设备,则按市场价格编制清单单价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确定,业主应及时审查确定正式单价,尽量避免暂定单价进行计量。其四,如果变更工程单价一时不能议定,监理工程师可确定暂定单价报业主批准后,作为暂付账款计入期中支付证书中,并办理有关记录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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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加入WTO之后,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也逐渐与国际接轨。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在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对进度、质量、投资起着总控制与总协调的作用,是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在工程建设前,双方需要签订建筑合同,建筑合同的特点主要有:合同主体的严格性;合同标的特殊性;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计划和程序的严格性;合同形式的特殊要求。考虑到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在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纠纷,因此《合同法》里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合同管理周期长;合同管理效益显著;合同管理变更频繁;合同管理系统性强;合同管理法律要求高;合同管理信息化要求高。

二、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企业合同签订不规范,法律意识淡薄。许多建筑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一般的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合同履约时间长且内容庞杂,所以需要在合同中完善这些细节,做到权责分明,但是实际上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经验,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自身法律保护的认识,在订立的合同时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2011年,某地级市建委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100个,发现有72%的合同不规范。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未用正规文本进行,有些合同甚至采用口头约定,这样就产生了引起法律纠纷的导火索,影响建筑工程建设的进程和企业发展。

2.合同管理体系结构不健全。早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内容逐渐落后,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而且在很多的重要问题在基本约定中并没有体现,文本存在较大的漏洞。而且当下的合同管理体系也存在问题,分级管理权责不清,授权管理混乱不健全。管理程序存在错误,很多规定的制度不能有效的被执行,缺少监督和控制。

3.合同双方行为不规范。合同当事人应该自觉遵守合同条款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从法律上来看合同双发是平等的,没有主从之分。但是实际当中建筑工程的承包人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例如,有些承包商为了获得承包权,通过非正当手段或虚假投标获得建筑工程项目。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随意扩大自己的权利,逃避责任约束。例如: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账务结算,拒付工程款等。

4.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缺失。建设合同内容复杂,涉及知识面广,需要相关人员既要懂得建筑专业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也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不断的经验的积累。而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这样各方面素质较全面的专业人员确实很少见的,另外缺乏专门的培训,这也是造成合同管理人才缺失的主要原因。

三、完善建筑合同管理的措施

1.强化法律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对方在违约情况下,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签订工程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尽可能的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2.规范招投标工作,严把合同签订关。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和竞标,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严谨。在规范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合同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利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生歧义及时沟通等。

3.做好合同实施过程的监督及索赔管理。任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都要加强合同管理,分析不可避免的风险,工程合同签订后就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合同管理人员要理解合同条款,加强日常管理,要做好应对各种纠纷的准备。在建筑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索赔问题是难免的,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最科学的合同管理策略,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路议论9960812维护各自权益的必要手段。

4.切实提高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各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我国建筑企业项目合同管理已经有一些改善,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这中间存在的差距还是不能小觑。动力源自压力。虽然,道路艰辛,但是前途是光明的。

参考文献:

[1]叶丹峰,郜诗戎.建设工程“阴阳合同”成因分析与应对措施[J].建筑经济,2004年第6期

[2]王福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沈阳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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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造价即建筑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成本消耗总和,对其进行动态管理与控制,就是在保证建筑工程开展过程中的各环节与社会现状相符的前提下,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对建筑工程造价进行调整,使总体造价满足客户要求的前提下各环节相互协调,达到预定的质量指标。可见在进行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与控制的过程中,涉及的主体较多、存在诸多的不确定因素,所以对管理与控制的科学性、实践性、合理性等方面具有更高的要求。

1建筑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与控制

1.1设计阶段

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所花费的成本通常在项目总造价的1%左右,但建筑项目开展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成本支出会直接受项目设计的影响,因此在设计阶段对建筑工程造价进行管理与控制至关重要[1]。结合建筑项目设计阶段的特点,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造价的动态管理与控制。(1)注重建筑工程的价值分析。工程价值是建筑项目功能与其全寿命周期成本的比值。在进行工程价值分析的过程中,要通过ABC分析法、价值系数法、最合适区域法等对建筑工程的功能进行分类、定义、整理和评价,然后按照各功能的重要性进行目标成本的分配,以此保证建筑工程设计可以保证建筑预期各项功能实现的基础上,资金投入得到有效的应用[2]。(2)在设计的过程中要积极的选用限额设计方法。即在结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等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然后在保证建筑工程可以顺利完成的前提下。将设计中涉及的投资额和工作量向建筑工程的各环节合理分配,保证建筑工程在后期各阶段造价具有明确的依据,减少超额预算发生的概率。在进行限额设计的过程中,以确定具体的经济性技术指标和造价指标为直接目的,因此对设计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之间的配合要求非常高。

1.2合同管理阶段

建筑工程的合同中会对建筑项目相关主体的责任和权利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如果在合同管理阶段不能及时地发现合同中不合理的因素,在建筑项目开展的过程中很可能增加工程造价,因此也是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与控制的重点。例如,合同中如果未对施工阶段因不确定因素导致的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进行明确的说明,可能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或侵害部分相关主体的利益,导致因施工进度下降等问题引起的工程造价进一步提升[3]。要保证合同管理阶段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和控制,应在合同签订前,组织相关主体在熟悉合同内容的同时对合同中不利于自身利益保证的条款进行协商,尽可能减少建筑工程开展过程中的合同变更,进而为造价管理和控制提供依据。

1.3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的资金应用直接决定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实际效果,因此在施工的过程中,除注重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安全性和质量外,造价控制也至关重要。在此阶段进行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和控制,相关人员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1)结合市场材料、设备、工具的实际价格波动以及施工设计和进度等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保证施工进度的同时,减少因施工材料挤压而产生的资金占用。通过提升资金的利用率、合理采购,减少工程造价[4]。(2)在选购施工材料的过程中,尽可能结合施工设计选择国家提倡的相关材料,这对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进度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而且可以为工程造价管理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3)在施工的过程中,如果施工人员造价控制意识较低,会产生较大的资金、材料浪费,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增加施工造价。因此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强化管理和针对性的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造价管理与控制的意识也至关重要。

1.4竣工阶段

在竣工阶段虽然并不会产生大量的工程造价,但在此阶段如果忽视造价的动态管理和控制会使施工方产生大量不必要的成本投入。要达到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的预期目的,必须重视工程竣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5]。施工方在此阶段应积极选择社会形象较理想的审计机构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工程量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计,并对施工过程中相关的项目是够按照合同内容完成、是否满足相关的要求等进行全面的审查,保证所有项目支出均有真实、可靠的材料说明。由以上分析可知,建筑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与控制工作并不是建筑工程建设某一阶段特有的工作,而且在各阶段采取的管理与控制方法、重点等均存在差异。在具体应用的过程中应结合各阶段的实际特点灵活的选择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与控制的方法。

2动态管理与控制的主要措施

2.1认识到动态管理与控制的重要性

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建筑工程管理采取粗放式的方式,使建筑工程内部管理过程存在较多问题。虽然大部分建筑工程企业通过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提升建筑管理内部控制的水平,但现阶段仍存在部分建筑工程企业不能全面、准确的认识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性,并在落实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过程中,盲目的根据管理经验或习惯进行。这直接导致我国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与控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难以保证。在此背景下,要真正发挥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在激励市场竞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应通过扩大宣传等手段,使建筑工程相关主体的管理者认识到造价动态管理与控制的重要性。并在日常管理、决策的过程中积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队伍与机构,保证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与控制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合理性。

2.2建立完善的制度

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与控制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涉及到建筑工程相关的各方面,单纯依靠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人员的工作很难保证其全面落实。因此在对建筑工程造价进行管理和控制的过程中,应有意识的建立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特点的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制度,对相关部门、岗位甚至具体人员在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进行明确的规定,使相关人员在具体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有意识的落实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设置的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部门只要针对各部门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的跟踪和全面的监督评估即可以高质量的完成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工作,可见要保证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与控制工作的质量,相关的制度规范必不可少。

2.3合理调节相关影响因素

建筑工程在进行的过程中涉及的方面非常多、周期通常较长,存在大量不确定的因素。通过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与控制实现建筑工程施工与社会实情相符的前提下,有效控制误工导致的造价提升,这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技术难度。为达到工程造价管理的预期目的,必须对可能引起造价提升、施工安全事故、进度延误等方面的因素有效的调整。例如,在施工进行的过程中,很可能出现国家政策调整、业主要求变化等施工单位难以控制但影响施工按计划进行的因素。此时施工方应结合实际情况和环境的改变,协调相关因素,并在相关主体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协议变更和签订,才能保证将不确定因素对建筑工程造价以及相关主体利益的影响降至最低。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与控制并不是单纯的针对资金使用问题进行,其涉及建筑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性等各方面,需要相关人员综合考虑各方面进行。

3结束语

现阶段人们已经认识到提升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与控制水平对提升建筑工程施工进度、均衡相关主体利益,提升项目利润和抗风险能力等方面的重要性,并结合建筑工程不同阶段工程造价的特点,展开针对性的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与控制,这是现代建筑工程管理理念更加全面、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的具体体现,应不断地完善和推广。

作者:曹照伟 单位:上海浦西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朱雅琳.建筑工程造价项目管理信息系统[D].山东大学,2012.

[2]陈莉霞.基于熵—灰理论的建筑工程造价影响因素分析与评价[D].兰州交通大学,2014.

篇10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02

建筑行业具有规模大、投资大的特点,利润与风险也就相对较大。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建筑行业的竞争非常激烈,也存在了很多弊端。许多建筑企业为了能够顺利签订合同,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放任自流,有的甚至工程建设竣工时还没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这种做法风险度很高,随时都有可能引发一场诉讼和输掉百万千万数额的官司,建设工程合同进行全程合同管理,可以使建筑企业随时得到全程合同管理和劳资关系处理等法律服务,使企业的生产成本和机会成本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与合法化。

一、建筑工程施工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我国的工程建设和建筑业在飞速的发展。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也存在不少的问题。

1.建筑工程施工在整体上缺乏安全意识

安全是建筑生产的前提,亦是施工管理工作中的关键所在,安全关系到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影响到企业的施工形象和利润。环顾当前的工程施工现场,很多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还很薄弱。在施工管理工作的实施中,缺乏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对建筑施工安全重要性的意识还不够。缺少专职安全员定期参加安全培训的组织活动,导致安全管理理念和方法上的落后,国家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未能很好的传达下来,引起施工现场管理中安全意识的淡薄,安全管理措施的滞后。上级相关部门对工程的施工现场缺乏业务指导,安全管理指导流于形式,仅是走过场,对违反安全操作的行为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处理不及时,落实不到位,这样往往导致下面的施工人员对安全的认识更为淡薄,导致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形成恶性循环,增加施工成本投入。

2.建筑工程施工质检制度不够完善

一个工程要求优质的施工质量,离不开完善的质检制度。放眼目前的建筑施工实际,由于质检制度的不够完善导致了一些不良现象:在对施工质量的管理过程之中,对建筑材料和建筑阶段性成品的检测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缺乏真实性,这一问题导致了对物料的控制出现了片面性,加大了施工管理的难度。在具体的施工管理过程中“三检”制度贯彻执行的力度不够,有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能严格地对每一道施工物料的检测,施工工艺和工序的监督和正确指导,马虎作业,粗狂施工,留下了质量隐患,影响了后期的正常施工和产品的质量。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全过程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单位和施工人员为完成既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完成建筑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筑单位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筑施工,建筑单位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的主要合同和合作依据,同时也是工程建筑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建筑工程合同是施工阶段整个过程控制的依据,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实际上就能有效的控制整个工程的经济,施工合同管理是实现控制施工工期、施工质量、工程成本目标的重要手段。合同管理是整个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工作贯穿着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分配着工作任务,是目标和计划实施的重要体现。

由于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大、施工生产流动性强、受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大等特点,致使施工合同具有特殊性、长期性、多样性和复杂性;加上目前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建筑市场过于向买方倾斜,竞争激烈,条件更加苛刻,各施工单位为了得到施工工程,不顾客观实际竞相降价,不公平的竞争使施工企业承担过多的风险。为了能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合同管理,组成一支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经营、管理、造价、财务等精干专业的合同管理队伍,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后对施工合同进行全面分析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1.推行项目成本预算管理

施工项目成本预算管理是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基础与核心。在项目管理中,努力实现以收抵支并有所盈利,是施工企业能够持续发展壮大的根本。深入了解分析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政治、经济、社会、市场、交通环境、项目概要、位置、地理、气候等因素,实行全员管理,从制度上确保成本管理落到实处首先要明确责任,保证项目计划成本的严肃性。通过认真分析、预算后制定项目计划成本,一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变更,一定要克服计划成本实施过程中的人为影响。同时,还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使全体员工对实行计划成本管理的目的和要求有明确、统一的认识和理解。对各管理人员和各工作岗位的职权范围进行明确的划分和界定,做到各岗位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范围和利益关系清楚,避免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最后要完善考核体系,确保计划成本管理的有效性。同时核算出相应工程项目的月度实际成本,保证核算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主动控制和适时纠偏。

2.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是建筑施工组织的核心和灵魂,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构思设想和具体安排,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通过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安排调整达到优化施工:施工前期准备部署、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劳动力及周转材料安排、主要机械设备需求计划、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主要施工技术要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书、施工平面布置图等。为确保工期、质量及安全、文明工地,节约成本等条件,编制出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结构特征、施工难易程度工期和质量要求,编制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以指导施工顺利地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控制工程成本,创建优质工程。

3.转移合同中的风险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的管理以及大量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行为不规范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上风,提出一些苛刻条约,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那里,而承包商迫于生计,急于承揽工程,或很久没有承包到工程怕丧失承包机会,只能委曲求全,无条件的接受苛刻条件,签订一份风险合同。风险管理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辨识、评估、预防和控制的过程。建筑工程由于其规模大、周期长、生产的单件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施工不确定的因素,比一般产品生产具有更大的风险,进行风险管理尤为重要。首先对项目的风险进行识别,然后将这些风险定量化,对风险进行控制。建筑工程建设由于施工的复杂性、单件性、不确定性,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一般较高,一般承包商难以承受,购买工程施工的一切险,人员意外伤害险,财产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及利用合同恶化法律的手段,将风险合理地进行转移和分担,使承包商可能遭受的损失降到最低,确保施工企业能够面对巨额风险发生时,依然能够正常的运转和生存。

三、结束语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全过程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全面的、全员的动态管理工作,只有通过自身战略调整,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到安全质量规范化、进度控制刚性化、文明施工常态化、成本管理精细化,通过严格的管控,才能提高管理效率,获取最大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麻昌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广西城镇建设,2005(11).

[2]史萍.试论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全过程管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