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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增值服务建议模板(10篇)

时间:2023-07-17 16:21:2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保险公司增值服务建议,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保险公司增值服务建议

篇1

为加强对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公司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保监会自2010年9月起先后出台了有关高管审计的管理办法和指南。这些管理办法和指南界定所谓的“高管审计”,是指对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所进行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检查,客观评价其依据职责所应承担责任的审计活动。

高管审计除了具有传统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作用之外,还具有通过促进保险公司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为保险公司实现经营管理目标、增加价值的功能。笔者以中国人保财险监察稽核中心组织实施的高管审计为例,就高管审计的增值功能展开探讨。

一、高管审计为财产保险公司增加价值的主要途径

高管审计主要具有通过提供保证服务,在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领域实现间接增加价值的功能。

(一)高管审计帮助财产保险公司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高管审计通过分析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经营目标、重要决策和计划,访谈适当的岗位人员,评价其风险管理目标的合理性;通过对当前所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评价其风险识别的充分性和适当性;通过审查审计对象所在单位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其对经营目标影响程度的评估,以及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评价其风险评估及应对的适当性和有效性;通过对承保、理赔和财务等板块的分析性程序和抽样检查,测试其风险控制活动的有效性;通过访谈适当的岗位人员,控制测试流程,评价其信息沟通渠道的有效性;通过远程审计、持续监控以及后续审计,增强其对风险管理的持续有效性。

(二)高管审计帮助财产保险公司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高管审计通过时刻关注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内部环境发生的变化,特别是管理层建设、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等方面,以及变化后的控制措施和结果,评价其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通过对销售、运营及基础管理等控制活动进行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重点查找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控制措施的缺陷,提出整改意见;作为内部控制系统的一部分,通过参与内部控制活动,尤其是在反舞弊机制建设上,有责任防止任何隐瞒违规行为造成损失扩大,或内控缺陷得不到及时整改,防范通过隐秘手法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违规行为,同时确保畅通举报投诉等信息沟通渠道,履行监督职责。

(三)高管审计帮助财产保险公司优化公司的治理环境

高管审计通过数据分析核对客观评价审计对象业绩,激励其工作热情,激发其创造价值的潜能,并纠正不科学、不合理的决策程序;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掌握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管理层的道德文化、管理哲学和经营理念等管理基调,评价其恰当性,并分析其对经营管理的影响程度;通过现场观察了解员工行为准则、客户服务标准和企业道德文化等“软控制”,评价其遵守的效果,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同时,作为治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管审计通过宣导合规理念、通报违规行为、宣扬典型事迹等手段,帮助企业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通过专项调查、集中问责等方式对违规、舞弊及败德等不良行为予以严厉惩治,同时协助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防范商业贿赂等责任机制,共同维护公司的治理环境。

二、目前财产保险公司高管审计增值服务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

由于财产保险公司高管审计自2012年初才起步,目前审计机制还不成熟,增值服务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高管审计的增值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其主要职能为监督,仅提供保证服务,把满足监管部门的要求作为重要目标;二是高管审计的范围相对狭窄,审计内容主要为经营成果真实性、经营行为合规性以及内部控制有效性;三是管理层不够重视,审计成果利用程度不够,尤其是咨询职能的作用几乎未有效发挥;四是高管审计质量有待提高,增值效用方面的工作应更贴近被审计单位的实际经营状况,改进建议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高管审计部门的改革不够彻底,机构设置仍不够独立;二是咨询服务没有得到有效开展,服务未能有效拓展到公司的治理层面;三是缺乏成熟的增值型高管审计规范体系,审计程序和方法缺乏明确的操作指引;四是高管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业绩指标过于简单,考核面窄,质量考核权重较低且操作性不强,审计人员的素质、审计技术与方法以及后续审计的力度均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进一步提高高管审计增值功能的建议

从目前财产保险公司所开展的高管审计情况来看,高管审计的增值功能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笔者的建议如下:

(一)重新进行自我定位,提高对高管审计的认识

高管审计应当从过去传统的查错防弊职能角色转变为提供增值的咨询顾问,以获取管理层的充分信任,提高被审计单位对高管审计的认识。要实现这一转变,可以做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拓展审计的职能范围,侧重咨询类活动,提供解决问题方案与改进风险管控的建议,并将单的事后监督逐渐转变为事前、事中防范;二是打造学习培训开放平台,疏通与业务部门交流互动的渠道,建立培养公司未来管理层的基地;三是积极向各级管理层宣传高管审计,充分展示高管审计在改进经营程序、增进部门交流、加强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对经营业绩所产生的积极影响。

(二)推广实施控制自我评估,参与公司核心流程改造

高管审计可以通过推广实施控制自我评估,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核心流程改造。这有利于公司管理层承担运行和维持内部控制的主要责任,使高管审计由“独立的问题发现者”变成“推动公司改革的使者”;同时,可以使员工、高管审计人员与管理层共同承担内部控制评估的责任。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公司可以充分调动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使员工更加了解自己对内控的责任。由于从一线员工那里更容易发现内控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而且问题和建议由员工自己提出,后续的改进方案更容易推行,公司的内部控制意识、风险意识将得到加强。

(三)加强高管审计的自身建设,提高增值服务质量

高管审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建立符合经营管理实际状况的有效的高管审计模式,推广远程审计、非现场审计及后续审计等;二是持续改进高管审计的技术与方法,加大审计系统的开发与使用,逐渐用大数据技术取代抽样技术;三是定期组织职业培训和后续教育活动,建立与业务部门的岗位轮换制度,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四是充分整合公司内部的所有资源,持续推动审计集中改革,合理利用外部资源;五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充分利用平衡计分卡来衡量高管审计的业绩;六是建立健全高管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保证质量控制的有效、持续执行。

(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监察稽核中心)

参考文献

[1] 皇甫臣.内部审计的增值目标及其实现途径[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0(10):37-41.

[2] 吕宏灵.内部审计增值功效实现途径[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5):103-104.

篇2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0)12-0040-04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0.12.10

一、银保合作的历史与调整因素

(一)我国银保合作的历史

我国的银保业务开始于1995年,在保险公司的推动下,银行柜台尝试着销售一些养老金和定期寿险产品。由于产品的预期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受到公众的认可但1996年起,利率下调,银保产品销售不断下滑。1996―1998年开始起步,主要在分公司层面进行合作,开展了有限的合作。在1999年后,银行保险突飞猛进,各家保险公司和几大国有银行纷纷开展银保业务。但在2004年开始,银行保险出现逐步萎缩趋势。2005年,不同的公司具有不同策略的选择和考虑。所以银保市场整体上保持了继续调整态势,而没有太多的变动。

(二)我国银保合作调整的内在原因

银保合作的调整和银保产品有着直接的关系。初始阶段银保业务迅速发展,这与居民的保险意识不强、对银保产品认识较含糊等有关。作为过渡时期产物,银保产品兼顾了储蓄和保障功能,通常还有保底收益,一度得到市场的认可。但这些银保产品主要以分红和投资联结为主,保障功能不强,故保险的功能和价值并不大。产品主要以理财和收益率为主要特征,对保险公司、客户和银行增值空间都不大,同时流动性不足。受制于近年来证券市场不景气和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有限及投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因素的影响,银保产品的收益率和分红状况不容乐观,因而出现萎缩几乎是必然的。

银保合作的调整也与保险公司的定位有关,银保合作对保险公司而言,主要目的是“冲规模”和树立市场知名度,盈利能力相对次要。银保产品对保险公司的利润贡献率不高,对新公司而言,规模冲动强于对利润的需求。这种低盈利水平、充当“面子”功能的银保业务和当前我国客观环境有关[1]。

第一,我国民众当前保险意识普遍不高,民众比较接受保本类保险产品,因而以投资为主要特征的银保产品满足了当前的市场需求。但由于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受到一定的限制和近期证券市场不景气的影响,银保产品的后续发展存在一定的难度。第二,我国保险市场处于发展的时期,监管当局逐步放松了对保险公司设立的门槛,更多的保险公司进入市场,而这些新兴的保险公司为了扩大市场影响力,急切希望通过银保业务拉大其业务规模而对盈利能力要求有所降低,因而不断推出投资连接和分红型产品。第三,即使是已有相当规模的保险公司为了保持市场额度都在维持其市场规模,如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为了维持规模和绝对的市场主导地位,在银保市场上同样持有很大的份额。

尽管当前普遍认识到规模扩张可能带来资本金和偿付能力的压力,但各地分公司很难确实感受到总公司的资本压力,不考虑盈利水平而进行规模扩张的冲动和行为仍在较大范围内存在。随着消费者的逐渐成熟及前期分红型产品的逐步到期,预计当前的银行保险产品和银保模式将面临诸多挑战,整个市场的发展前景不容乐观。

二、保险公司拓展银保业务的特征分析

(一)产品以简单的投资功能为主要特征

当前国内的银行保险主要是银行保险公司开发的银保产品,保险公司开发针对银行柜面比较容易销售的产品,在很大程度上强调理财和收益特征,而保障功能有限。开发和大力推动这类产品主要是新兴保险公司,它们刚进入保险市场,为了扩大市场影响和规模而借用银行的渠道和信用,具有“广告”效应和目的。

这种产品和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持续的。产品本身对保险公司而言,盈利能力有限;对客户而言,由于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受到种种限制,回报率很难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上,因而银保产品难有长久的发展空间。保险公司随着规模扩大和品牌建立,会选择更复杂的产品,而收缩简单的分红产品和投资联结型产品,退出以简单产品为特征的银保市场。

(二)市场主体以新兴保险公司为主

新兴的保险公司进入不太成熟的保险市场,各种竞争手段,乃至恶性竞争难以避免。新兴公司的初始策略将是扩大规模和市场影响,这意味着在很长时间内仍然会有以简单产品为特征的银保需求,只是推动银保合作的保险公司通常会有所更替。从其个体的行为而言,新兴的保险公司通过银保产品的推出,虽然单个产品的盈利能力不足,但也能达到其扩张和扩大市场影响的目的。且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公司是为了缓解其现金流不足而销售其银保产品。

新兴公司通常是银行保险的主角,这在近年来的银保市场表现得尤为突出,大的保险公司退出银保市场,而小的保险公司在大力拓展银保市场。在上海市场,2005年上半年银保市场份额排名分别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4.12%)、中国人寿(17.15%)、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2.01%)、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人寿”)(7.87%)、生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7.84%)、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5.8%)。在深圳市场,2005年上半年银保市场规模分别为:中国人寿银保规模为11981万元,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为6407.87万,太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3685.5,太平人寿为3390万,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3117.73,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2382.75万,与上海市场有所差别①。但新兴保险公司在银保市场上具有很强的扩张动机意愿,银保在整个公司保费中的比重也较高。有所不同的是,在深圳市场,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在银保方面占据相当的市场份额,同时银保收入占公司总保费收入也较高,截至2005年8月,银保保费收入比重为21.50%②。

三、商业银行发展保险业务的分析

(一)商业银行的动机

银行除了具有渠道优势外,还具有客户资源和信用优势,而后两者的价值必须充分估计。在当前的银保合作过程中,对银行客户资源的价值和银行的信誉并没有得到恰当的定价。由于更多的是新兴的保险公司开发银保产品,并通过银行渠道销售该类产品,而在整体上对保险认知度不足和新兴的保险公司的市场影响力不足状况下,客户在很大程度上出于对银行职员的信任和基于银行的信誉而购买银保产品。银行保险公司银保类产品主要出于手续费考虑,为了实现收入结构多元化和向零售银行转变等目标而努力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

(二)各家银行的银保市场份额及原因分析

各家商业银行在银保业务上有所不同,银保市场仍主要以国有银行为主体。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通常占据相当的市场份额;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占据一定的比例,但相对较低;邮政储蓄一度占据很大的市场份额,但近年来市场急剧萎缩。股份制商业银行除交通银行外,在该项业务上拓展力度不大。以武汉市同业寿险保险市场占有率(截至2005年7月)为例:工商银行占有率为38.6%;农业银行占有率为30.6%;交通银行占有率为11.2%;邮政储蓄银行占有率为9.1%;中国银行占有率为3.2%;建设银行占有率为2.7%;其他占4.7%。在深圳市场,2005年上半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规模最大,分别为11089万元、7689.62万元和6854.75万元;建设银行和招商银行次之,分别为2585.39万元和2498.62万元;其他银行业务量不大①。

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在银保业务上的推动力度较大,这和其自身特点有关。工商银行在大中城市网点的覆盖面广,而农业银行对中小城市的覆盖面较广;同时,这两家国有银行的网点资源可能没有得到完全的利用,而员工的收入也相对较低,因而无论从银行还是从职员,都有相当的激励去销售保险。类似的还有邮政储蓄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网点优势在农村地区更明显,而邮政储蓄银行收入也相对较低,因而从上到下都有销售保险的积极性。邮政储蓄银行在中西部地区取得了相当的规模和市场份额,但在发达地区表现相对较差。

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绝大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该项业务上更为谨慎,部分原因可能是网点覆盖面相对较少,同时可能和其成本收益结构也有关。整体上,由于这些银行职员收入相对较高,单位时间的成本更高,而销售银行保险产品所能获得的收益并不可观,并且当前的银保产品和银行类产品具有一定的替代性,因而无论从银行还是从职员方面看,该项业务目前并没有特别的吸引力。对于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言,网点更少,网点资源紧缺,排队现象较严重,而银行保险整体上算新业务,职员对保险知识掌握有限,在营销过程中花费的时间较多,因而从效率角度和成本收益衡量,该项业务可能没有太多的优势。

在业务发展上,保险公司一直建议要求商业银行将保险纳入考核范畴,但实际上,商业银行保险所获得的手续费收入在银行的收入结构中占比极其有限,无论考核与否,对商业银行、各级管理层和银行员工的影响都不大,因而银行在发展该项业务的积极性有限。

此外,国内商业银行只是开始开展零售银行业务,尚处发展初期,因而很难将客户的资料加以全面整理,很难具体分析客户的金融需求,因而在开展银保业务中更多的是从手续费考虑,而不是从客户需求和利益考虑。

四、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资本合作的分析

尽管国内监管体制不允许混业经营,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不能跨行业综合经营,因而直接资本融合暂时没有,但银行和保险之间通过控股公司或集团的方式确实存在。比如平安集团下设平安银行、招商局下属有招商银行和招商信诺人寿保险、中国银行下设中银保险(总部在香港,在国内设立分公司)、光大集团下设光大银行和合资的光大永明人寿保险、中信集团下有中信银行和合资的信诚人寿保险等。有很多银行都在计划筹建保险公司,同时,部分保险公司则在考虑筹建或收购银行。两者之间的相互渗透意向较明显。

作为资本纽带联结而成的银行与保险合作形式,在制度安排上能够保证合作的稳定性,但以此同时可能引发无效率的行为。这在中国银行和中银保险(国内分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出现,保险公司对银行的依赖型较强,积极性不足,而寄希望银行在手续费上给予优惠,而单方面要求银行员工更积极替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相互摩擦时有发生。因而整体上看,银行和保险在资本上的合作刚开始起步,两者的合作前景不容乐观。由于银行和保险存在着差别,所以金融控股公司(集团)的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

同时银行是否必须介入保险领域,多元化经营是否是企业经营的必然选择,以及当前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成立合资公司条件是否成熟等问题都值得进一步研究。以花旗银行为例,花旗银行(集团)在美国监管当局放宽了分业经营的限制之后,选择了收购旅行者人寿,开始全面介入保险业务,收取保费收入,这一度被认为是现代商业银行和保险合作的典范,被视作金融业的发展新趋势。但在2005年初花旗却将旅行者出售给美国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2005年7月花旗集团宣布将下属的资产管理公司出售给Legg Mason公司,同时交换Legg Mason公司的经纪交易业务,目前该项交易已经完成。花旗的理由和观点是花旗更注重获取优良的投资产品的渠道,而不是产品的生产和设计能力。LeggMason认为这项高达3740亿美元的交易将使公司更加专注于资产管理业务,强化在资产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和全球的影响,同时与花旗的分销协议将进一步强化产品的销售覆盖层面②。这表明在成熟市场,多元化的综合经营并不一定是确定性的趋势。相反,有不少公司在多元化的实践过程中发现多元化通常会分散企业的注意力和精力,进而降低企业的专业化水平和资本回报率,因而选择回归至专业化经营。

五、加强我国银保合作的政策建议

银行保险一度推动了中国保险市场的繁荣,其地位不可忽视。作为当前居民保险意识较弱的过渡性产物,银行保险还将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为了进一步推动保险市场的繁荣和行业的发展,建议进一步推动银行和保险开展多层次的合作,在合作方式和合作内容等进行创新和深化。在资本合作方面,有条件地让银行参股或设立保险公司。

(一)商业银行方面

对商业银行而言,应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产品、角色、客户群和功能转变。

1.在产品上,从简单的投资连接型产品转向更具有保障功能的产品。保险公司的投资连接和分红型产品并不具有收益上的比较优势,同时还与银行类产品具有一定的替代性,给银行和客户所带来的附加值并不高,因而推广很难具有可持续性。而保障功能更强的产品随着国民保险意识的提高需求将进一步加强,给客户和银行带来的收益将更高。随着老龄化的到来,退休计划和年金业务可能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在角色上,从为保险角色转向为客户经纪角色。当前,银行主要是为保险公司销售相关的产品,所具有的利益和立场主要与保险公司一致。对于银行而言,更多的出发点是手续费收入,而未必是客户的需求和利益。但客户的信任和忠诚度却是银行的生存条件,也只有客户能给银行带来持久的收益。“经纪人”则是从客户利益角度出发,尽力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从长远看,只有努力维护客户的利益才能提高银行的信誉和认同度,并给银行带来持久而稳定的收益。应从产品为本转为客户为本,从简单的利益导向转向维护长期的客户关系。

3.在目标客户群选择上,从中低端客户转向中高端客户。在柜面对中低端客户销售保险公司产品通常占用了紧张的柜面资源,不具备成本―收益比,而在贵宾室向高端客户营销更有效果。建议减少在柜面销售这类产品,转而在贵宾室或理财中心销售保险产品。

4.在功能上,从“生产”转向“销售”和增值服务。在保险业务上,相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银行的突出优势在于拥有良好的客户群、独特的销售渠道和良好的公众认同度,而在产品设计上,专业水平并不占优,因而从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出发,更多地应强化销售渠道的建设和销售能力的提高,而不在于过多地涉入产品设计和承保等“生产性”活动,高质量地为高端客户提供全方位和专业的服务才是银行持久发展的关键。目前银行占据合作优势状况下,获得保险公司的产品难度不大,可以选择最有价值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相反,银行自己生产和设计的保险产品反而会减少银行和客户的选择空间。

(二)保险监管机构和保险公司方面

对保险监管机构和保险公司而言,建议进一步推动保险公司的规范经营,强化市场秩序建设,积极引导银行和保险公司进行不同层面的合作。

1.加强信息公开和风险警示,强化监督,减少“误导”状况。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规范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产品宣传,避免出现“误导”和客户投诉等状况。引导银行和保险公司树立长远目标和进一步确立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识,加强对市场行为合规性监管。

2.增强保险的公众认知度,并不断提高居民的保险意识。银行的一个重要优势是具有良好的信誉,通过银行的信誉增强公众对保险的认同度,进一步提高保险覆盖面。此外在整体上,银行的服务意识强于保险公司,因而应通过银行介入保险来提高保险的服务水平。

3.加强行业自律,弱化规模,注重行业诚信机制和市场秩序的建立。弱化对规模的过度关注,转而强化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对保险公司而言,必须强化盈利能力,淡化规模的扩张;对于银行而言,强化对客户的增值服务,并提高客户对银行的忠诚度为主要目标,淡化手续费。两者都更多地从长远利益考虑,从而更好地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4.在控制风险条件下,拓宽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香港银行保险获得成功的一个条件是香港的保险公司具有很好的投资渠道,能够获得相当的投资回报。因而加强保险公司的资本运用能力,将会提高保险产品的回报率及保险产品对客户的需求和吸引力。对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进行松绑,有效拓展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提高资金的利用率。

5.着力引导银行和保险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立两者的长期合作关系,引导银行和保险公司更多的立足长远利益。减少短期行为,立足长期的发展,两者必须从单纯的手续费之争中解脱出来。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最大的优势在于产品设计能力和良好的培训能力;而银行最大的优势在于有很好的销售网点、销售渠道和信誉。可以考虑让保险公司协助银行培训银行职员,开始销售更为复杂和更有保障功能的产品。

6.发展中介市场,在条件成熟后允许银行设立保险经纪公司。转换银行的角色,从简单的兼业人转化为经纪人,为客户谋求更多的增值服务,这通常要求市场发展到相当程度,市场中介较为发达。银行本身也可以从事保险中介服务,从而强化保险服务功能,并增强保险销售中的诚信和信誉问题,真正提高商业银行在银行保险中的职责。

篇3

第二步,看看为自己服务的保险营销员是否仍然在职营销员不仅是客户与保险公司沟通、咨询产品信息的桥梁,还会为客户提供多种服务,比如协助客户变更缴费银行、保险金受益人、追加保费或补充保险计划。由于保险营销员跳槽的现象时有发生,当我们发现自己的保险营销员已经离职时,可以致电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请保险公司为自己重新指定一名营销员继续提供服务。

第三步。对缴费方式和时间再次明确尤其对于购买了不同公司的多个保险产品的家庭,很容易将不同产品的缴费时间和方式混淆。年检时要特别留意每种保险产品的确切缴费时间,可以在新一年的日历上列出相关缴费日期给自己做个提醒。对采取银行转账缴费形式的消费者来说,应对自己当初设定的缴费账户进行再次确认。如果账户已经被不慎注销,或一时疏忽延误了缴费时间,或保单已经过期,想要续保的话,应当立即联系保险公司说明情况。一般保险产品对延期缴费有60天左右的宽限期,一旦逾期尚未缴费,那么保单就会失效。

篇4

2某国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实际操作对比分析

根据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管理规定,该国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委托具备办理补充医疗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管理,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当年结余部分,结转下一年度使用;存储利息纳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根据该国有企业实施的相关经验和体会,选取合作过的两家保险公司(R保险公司和T保险公司)的服务和操作流程进行对比分析,旨在为其他单位提供参考依据,同时敦促保险企业查找差距,提升服务水平。两家保险公司的情况对比。R保险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上述保险的再保险业务以及投资业务,是目前中国发展速度最快、资产累积速度最快、机构网络布局速度最快、销售队伍建设速度最快的寿险公司之一。T保险公司成立于1996年,业务范围全面涵盖人身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互联网财险、医疗养老、健康管理、商业不动产等多个领域,保险、资管、医养为其三大核心业务,始终坚持深耕寿险产业链,打造“活力养老、高端医疗、卓越理财、终极关怀”四位一体的商业模式。

3两家保险公司的服务对比

理赔范围对比。R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除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之余应由在职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外,在统筹账户中增加了重大疾病统筹基金(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共同使用)。对患重大疾病(以中国保监会公布的重大疾病范围为准)的,经北京市(区)医保中心按规定结算报销后,剩余部分由企业大病保险基金报销50%费用(10万元封顶),特殊情况会议专题研究,最大程度减轻患病职工的医疗负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重疾保障”方式进行无缝对接,形成“基础保障+中端保障+专项保障”的立体员工医疗保障体系。T保险公司在R保险公司理赔范围的基础上,又在个人限额账户中开放对在职职工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报销,即对在职职工父母、配偶、子女发生的符合要求的医疗费用,可在个人限额账户中报销,以个人限额账户余额为报销上限。同时,个人账户每年报销上限5000元也不再受限,有助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让职工享受到更多的医疗服务。理赔速度对比。R保险公司主要依靠传统人工收单,每两周左右安排一次专业人员到企业收集医疗保险单据进行报销,虽也实现了App拍照上传报销,但金额较小,一般控制在1000元以内。总体来看,理赔周期较长,有员工反映最长27天才完成。同时,客服回复不畅,不仅客服人员(含收单、药费处理相关人员)更换频率高,导致报销过程中出现问题沟通不畅,而且客服电话很难打通,或者打通后虽然态度热情,但对反映的问题解答不及时或者不知如何解答。T保险公司优化了医药费报销的流程和透明度。在传统人工收单报销的基础上,建立了报销的信息系统,增加了微信、拍照上传直报销等更便捷的手段,职工可以使用微信方便地查询到自己报销理赔的进展情况和个人限额账户余额、累计使用情况等,实现了流程化报销以及自助办理,且微信拍照理赔基本一个工作日内即到账,理赔速度更快。延伸服务对比。R保险公司虽也承诺个人限额账户除用于日常的医疗、购药报销理赔外,还可用于经批准的由保险公司提供的部分增值服务,例如协助医疗挂号、网上平台购药送药等服务,但其对投标书承诺的增值服务、高端VIP服务等等,缺少手段实现。T保险公司作为股份制专业保险服务商,其致力于商业保险、医疗、养老等大健康体系服务,有一个清晰的医保管理系统,第三方医疗服务合作伙伴较多,管控严格,且有专业的服务团队,所承诺的增值服务如:网上购药、体检、专家门诊挂号、高端VIP服务、紧急就医绿色通道等基本都能实现。后台支持对比。R保险公司因自身规模较大,对普通客户的服务不够重视,运行过程中,其高层几乎没与客户企业对口部门做过沟通;投标团队与后期服务团队脱节,投标团队的承诺,后期服务团队往往找种种理由不予兑现;服务团队不稳定,人员流动大,团队主要负责人频繁更换,服务无法对接。同时,该公司不够重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数据收集,不能细化出理赔数据与客户企业人员结构、年龄构成等的相关关系,没能为客户企业建立一套基于精算原理的保费厘定机制。作为中国市场最大的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机构之一,T保险公司的服务态度、专业服务水平及服务响应速度得到了客户企业各级人员的普遍认可。同时,该公司重视基础数据收集,能够根据客户企业目前46~60岁的职工慢性病几率较高及重大疾病几率提升的实际,提出合理的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建议,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进而为客户企业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综合对比评价。从总体运行情况看,R保险公司对客户企业职工医疗报销单据审核过于严苛,习惯按照商业保险思路审核,与“医保基金”管理“不碰底线”要求不一致,导致退单人数较多,客户企业职工反映较大;客户企业职工无法及时查询个人账户情况,后虽经整改,但显示的内容仍旧滞后较多;对医保报销系统的第三方服务平台管控不够,商业气息过浓,平台进出变动频繁,客户企业职工就医、购药的账户风险无法得到控制。综合理赔范围、理赔速度、延伸服务、账户收益、平台支持等各方面情况来看,T保险公司不仅能保证基金运营收益稳定增长,广大职工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医疗服务,而且可以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帮助客户企业科学合理控制保险费用,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具有专业专注、投保快捷、理赔快速、服务人性化等明显优势。

篇5

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和保监会等国务院六部委共同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确定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的基本框架即各地政府指定的部门作为投保人,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购买大病保险,在被保险人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或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

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概念的界定

基本医疗保险是指由政府主导,通过立法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一定的保费来筹集医疗保险基金,当参保人员患病就诊产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补偿标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参保人因病就诊所带来的经济风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界定应遵循与我国经济发展和参保人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同时兼顾公平和效率,通过国家立法和政策来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属于强制保险,特定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参加。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部分组成。

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现状

目前,全国大部分大病保险业务由大型保险公司承办,市场份额最大的为人保集团,项目覆盖了 10 个省份的 21 个地市。大病保险正式推广之前已经在各地试点,创造了代表性的“广东湛江模式”、“江苏太仓模式”、“洛阳模式”以及“北京平谷模式”,为后期大病保险的开展、推广积累了经验。各地区根据自身发展水平,在现有模式上进行了适应性调整,陆续启动了大病保险工作。大病保险是一项惠民举措,但是在推广运行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大病保险呈现疲态。

2.1经营状况不甚乐观

保险公司承保热情不高。与初期承保大病保险呈现“白热化”局面相比较,晚开展大病保险的地区却需要开展二次竞标,鼓励机构承保大病保险; 甚至有中标团队采用弃标放弃承保。对于社保基金结余不足的地区,大病保险也迟迟难以推进。各地大病保险普遍亏损。竞标初期,保险公司为了获得承保机会恶意压价竞争、串通报价,压低承保费率,将资金实力不强的企业排除在外,也为后期赔付埋下了隐患。保险公司难以控制大病保险的费用支出,人保集团中报显示,健康险实际赔付率及预期赔付率明显上升。承保机构不得不采取以险养险,并呼吁财政给予补贴。

2.2商业保险公司效率未显现

在大病保险设计中均持谨慎态度。在医疗保险报销项目设定上,多数大病保险的保障项目为基本医保目录中的病种,即使报销费用可以不受病种限制,只关注居民实际自担金额,但在实际操作中,报销项目的设定依然限制了保险公司的审核、报销流程。报销效率低下。报销医疗费用时,社保机构与保险公司针对同一医疗费用进行重叠审核耗费部分资金,民众针对同一笔医疗费用反复在社保机构与保险公司间奔走,降低了办事效率。未提供与健康相关的增值服务。虽然大病保险不得与其他产品捆绑销售,保险机构依然可以为大病保险提供与健康相关的增值服务,提高健康险业务的质量。尴尬的是,保险机构不仅怠于提供附加服务,中标的保险公司多为资金雄厚的寿险公司,鲜有专业健康险公司的身影,专业健康险公司并没体现其专业性。

2.3招标机制不健全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地方政府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机构。从各地招投标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2.3.1部分保险公司非理性竞标

一方面,虽然根据政府招标的相关规定,涉及公共服务的招标,价格指标不得高于30%,但在招标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简单看重“低保费、高保障”,忽视保险公司的专业能力,因此,价格标虽然占比小,但成为大病保险业务竞标的主要因素,这也是决定保险公司成功中标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为了成功中标,在没有获得承办大病保险的基础数据和未对大病保险项目进行风险测算的情况下“拍脑袋”定价,并采用低价、扩大保障范围、超额赔付等违规竞标手段,毫无顾忌公司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风险,保险公司这些非理性竞标行为势必会加大自身的经营风险。例如从内蒙古保监局相关消息得知,2014 年 5 月,包头市卫生厅对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进行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价为每个人每年30元,但大地保险公司采取压价的形式以每个人每年25元成功中标,但事后被内蒙古保监局罚款 10万元;保险公司的非理性竞标行为,势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的经营风险,如果届时不能兑现合同内容,甚至会引发对政府和社会对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信任危机。

2.3.2部分地区招标收费标准混乱

通过浏览大部分地区的招标资料了解到,各地区招标收费标准五花八门,有些地方规定参与竞标的保险公司必须缴纳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等多种费用,而有的地区则只要求参与竞标的保险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从投标保证金看,各大病保险试点地区规定也不相同。江苏省射阳县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招标公告要求投标方必须缴纳 80000 元投标保证金;浙江省湖州市大病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显示,投标需交纳 29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承办慈溪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18 万元;运城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投标保证金 70 万元除了投标保证金,各地收取中标服务费的标准也各不相同,例如安徽省规定禁止招标方收取承大病保险此项费用;而有的地区规定中标的保险公司以合同总价的1.05%向政府缴纳服务费。

三、保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顺利运行的相关建议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真正达到提高保障、惠及民众的初衷,政府应从宏观政策制定上引导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监管医疗市场行为,也需要保险机构衡量自身优劣势,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树立品牌理念,重视医疗保险、健康保险的附加服务的开发。

3.1制度设计上引导经营主体有效参与

明确大病保险定位,释放健康保险空间。从世界各国经验看,政策导向决定了商业保险机构行为的有效性,政府需要对其医疗保险职能进行精准定位。《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没有给出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开放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作为试行,面临一定政策风险。应明确医疗改革的方向与步骤,利于商业保险公司进行长期规划。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属于“竞争”关系,社保覆盖的扩大必然会使民众轻视健康险的作用,从这一方面也要求政府以社保思想向商业保险公司采购服务时,需要明确其定位,为商业保险公司发展释放有效空间。

给予税收优惠,促进保险公司资源整合。目前,保监会已免除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大病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的监管费。此次引入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实质是要求采用契约管理型模式,保险公司承担风险加大,加上在医疗费用管理上处于弱势地位,更需要政策的扶持。若在前期给予保险公司相应的税收优惠,建议将投资于信息化平台管理的盈利免征所得税,促进前期的平台建设,便于公司前期积累经验和后期完善。

3.2强化市场监管

加强对承保机构监管。各地自主进行招标,必须根据《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更严格的综合比对。建议建立全国范围内的专业评估团队,组织医疗机构、健康服务组织、社保机构等多方专业人员,对各招投标过程进行审核与抽查,对已经取得承办大病保险的机构进行定期、跟踪式监督,确保保险公司的执行效率。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应严格区分保险公司运作大病保险的费用与业务成本; 社保经办机构可向保险公司分期划拨社保基金,严格资金运用的审查; 保监会应对承保机构社保基金投资运营方式、比例等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管。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政府需要对医院、定点药店进行更加严密的监管,对病人的医疗行为由事后核查变为事前严控,防止恶意骗赔现象的发生。可以建立多方合作的医疗巡查队,引入定点医疗机构的竞争机制与评级机制。重视群众监督机制,及时处理投诉与举报,保障机制平稳运行。

3.3实现运营模式多元化

资金收缴。国内现有模式均运用在社保基金结余地区。对于社保基金充足地区而言,需要根据结余资金进行测算,决定“分保”金额; 对于基金亏损地区,通过扩大参保人群、提高财政补助等方式收缴资金,再寻找承保机构。对于社保资金的二次分配,可以借鉴“太仓模式”,为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统一购买商业大病保险,使城镇职工的结余资保险职业学院学报(双月刊) 2014 年第 5 期金弥补城乡居民保险中的逆向选择缺口。

保费厘定。保险公司应该充分估计自身资质,防止社保机构盲目压低价格或扩大理赔范围。即使制定了相对合理的报销制度,保险公司也应做好可能面临“三年亏损五年利平”的准备。可以与政府实行损益共享,并在前期将费率调整周期缩短,将损益限定在一定比例内,保本微利。

合作周期。《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 3 年。保险公司应当尽可能选择较长的合作期限,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好前期积累工作。

保障范围。保险公司应扩大保障范围,重点锁定于突发性的重大疾病支出以及高额的治疗费用,适时将慢性病、特殊医疗器材与药品的支出控制在一定比例内。

给付金额。应考虑当地参保城乡居民的实际年收入,结合缴费水平与工资水平确定给付线;在上限的设定上,应考虑到疾病的延续性支出,并着重于年度累计医疗费用的补偿。并力争突破病种限制,关注居民实际承担的医疗费用。

[参考文献]

[1]乌日图.关于大病保险的思考[J].中国医疗保险,2013,52(1):13-16.

[2]姚庆海,张领伟.大病保险服务国家治理[J].中国金融,2014,(1):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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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移动互联网;保险行业;营销模式

一、引言

鉴于移动互联网消费的便捷性,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来完成各种消费,随着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的快速普及,移动互联网的应用势必会越来越广泛。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手机网民数量为4.2亿,年增长率达18.1%。同时,截至二季度末,中国智能手机用户数达到2.9亿,环比增长15.1%。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也继续提升,由69.3%上升至74.5%,其作为第一大上网终端的地位更加稳固。面对如此巨大的用户群,移动互联网将是加速保险公司信息化进程,转变营销模式的新平台。自2010年以来,保险公司纷纷推出基于智能手机的保险应用,方便了消费者随时随地的办理保险业务,作为国内保险行业的巨头,中国人寿在保险行业率先实现微信全流程销售与服务平台。正如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杨明生在一科技创新体验周上所说:新技术在保险行业的应用正日新月异。因此,移动互联网将成为保险行业营销模式变革的新阵地。本文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保险行业的发展及趋势出发,阐述移动互联网下保险业营销模式的改变,为中国保险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二、移动互联网与保险行业的成功对接

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的2012年全球移动互联网大会上,创新、社交等成为移动互联网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而这与保险行业的发展与特点不谋而合。首先,用户使用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的时间越来越长,越来越碎片化,由此可以衍生出很多针对移动终端的创新应用;保险行业正可以借助这一趋势,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技术平台及用户消费习惯的转变,在产品营销、售后服务等方面推出更多的创新应用。一个典型的成功案例就是微信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微信这一移动社交平台的发展速度令人瞠目,继今年1月中旬突破3亿用户以后,仅仅在4个月之后用户数量又接近4亿人,在2013年春运期间,中国人寿、中国平安、新华保险、泰康人寿等多家保险公司已经敏锐观察到微信平台的迅猛发展和快速普及,推出远距离微信查勘定损服务。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微信平台的潜在功能被一一开发出来。其次,未来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微博、微信等社交应用,充分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由消费者自主决定要不要关注,充分体现出移动互联网时代对应用的交互性和用户体验的尊重。毫无疑问,社交应用在移动互联网领域会创造更多价值;对于保险业来说,最难以解决的问题就是用户忠诚度,怎样通过服务将客户牢牢地捆绑在自己公司周围是现在保险公司亟待解决的问题。移动互联网作为新兴的平台,是将客户与保险公司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纽带。

三、移动互联网带来保险营销模式的创新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中国的保险行业从传统的“手提包+自行车”营销模式,到现在的人、银保、直销三大主流构成的保险公司基本营销体系,中国的保险行业营销思路正在不断创新,但与国外完善的保险体系相比,我国的保险业在营销策略和竞争方法上都明显落后于西方。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基于“互联网+移动终端”的新型营销模式将给保险业带来革命性、颠覆性的变化,移动互联网在保险营销模式创新领域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1、全员营销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保险行业全员营销提供了可能。一方面,基于移动终端的保险产品为所有员工提供了更多的展业工具和平台,除了前台人员外,展业思维和习惯也将深入到中后台人员理念之中。随着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的出现,保险公司的任何一名员工都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完成保险产品的推荐和销售。对于不精于营销的员工来说,同样可以借助移动终端的客户需求分析模型,将保险市场进行细分,通过个性化营销将合适的产品展示给特定的消费者,客户可以自有选择买或不买,或者将潜在客户的信息进行共享,交由精于营销的同事完成销售。

2、服务营销

保险公司向消费者提供的最主要的产品就是服务,因此,保险企业只有建立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和创新服务产品、手段,才能向消费者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实体营销策略突破了传统的4P等战术,在营销人员通过移动终端进行展业时,可将无形的服务以有形的实体展现给客户,减少了客户在心理上的不安全感,而基于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的用户体验,使得营销服务更具交互性,从而缩短了客户与营销人员之间心理上的距离;同时,移动互联网营销模式在客户增值服务体系构建上也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可以通过移动终端迅速构建客户增值服务体系;另一方面,通过随时随地提供服务,简化了服务流程,为客户节省了时间成本、体力成本和精力成本。可以说,保险不仅是一种商品、服务,在很大程度上还向客户传递了公司的价值观念。通过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的传播,保险公司可以将企业形象、公司理念、产品特性等通过用户碎片化的时间,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对客户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四、总结

在移动互联网不可逆转的大趋势下,保险公司的营销有了新的更有效的平台。而传统的以产品为导向的营销模式,由于销售误导的存在,从而会引发客户的信任危机,真正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模式必然成为保险销售的主流,而基于移动终端的保险营销模式,以其强大的交互性,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这也许会带来保险行业营销模式的又一次巨变。(作者单位: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陆岚冰.保险营销的新平台—移动互联网[J]经济师,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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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锈钢价格加速补涨。

2、基本面改善已确定。

受印尼限制红土镍矿出口、俄罗斯政局紧张以及淡水河谷检修等因素影响,镍产业链价格近期连续上涨。受此推动,不锈钢价格自4月中下旬开始加速补涨,三周之内普遍涨幅达到14%(2000元/吨)左右。

对于不锈钢生产企业而言,我们认为从4 个方面构成利好:一是部分钢厂掌握上游镍矿、镍铁资源或较大量的存货,将受益于资产升值。比如太钢不锈,公司一季度末存货达到116亿元;二是产业链总利润空间拉大,冶炼环节作为其中一环,利润也随之上升;三是大钢厂的镍原料采购通常采用FOB 长协模式或月度定价模式,而成品材主要为市场定价,因此短期将受益于生产周期;四是本次涨价为镍矿供应不足影响,中期若持续不足,则不锈钢厂将面临减产,导致市场份额洗牌,而具备资源、产能优势的行业龙头将胜出。对不锈钢类个股而言,基本面改善已确定,但能否出现趋势性投资机会,仍取决于上涨的持续性。

目前A 股从事不锈钢生产的企业主要有4家:太钢不锈、酒钢宏兴、西宁特钢、大冶特钢。从弹性、估值等角度综合考虑,我们认为太钢不锈为首选,酒钢宏兴为其次。

保险:个险新单仍高增长

投资要点:

1、市场行为有所好转。

2、行业基本面持续乐观。

近日保险公司陆续公告2014年4月保费收入。相关数据显示,产险保费平稳增长,寿险单月增速受银保新规影响出现下滑。国寿、平安、太保和新华2014 年前4个月分别实现寿险保费收入1478亿、814亿、437亿和541亿,同比增速分别为9.00%、24.73%、18.47%和42.69%;4月单月分别实现寿险保费收入156亿、109亿、53.6亿和57.5亿,单月同比增速分别为-34.18%、13.23%、18.47%和-8.85%。

数据同时显示,营销渠道销售环境好转,个险新单预计维持较高增长,太保寿险表现突出。受银保新规和高现金价值产品规范影响,银保渠道保费收入出现显著收窄,银保业务进入实质性转型期。产险承保利润率2014年预计维持低位。从行业竞争上来看,2014年主体市场行为预计略有好转,市场竞争情况相对平稳,承保利润率下降趋缓,但总体并不乐观。

行业基本面持续乐观,寿险优于产险,投资优于保费。保险公司持续加大非标资产配置,总投资收益率继续提升,利差扩大;寿险产品结构调整效果显现,2014年销售环境改善,新业务价值增速预计将显著超过去年;相比其他金融子行业,互联网对于保险行业的影响利远大于弊。公司层面,仍最看好中国平安。

军工:科研院所改制构成重大利好

军工科研院所改制是大势所趋,中央政策指明方向。2008年以来,中央层面先后出台了多部指导性政策文件,为军工科研院所改制指明了方向。当前军工科研院所改制的思路已基本明晰,我们猜测新的政策文件会给出具体层面的指导意见,提出指导性时间节点,协调相关部门一致行动。据媒体2013年底报道,目前最新的思路是,2013年底完成分类试点,2016年底前完成全部分类改革工作,最终在2022年完成过渡。

军工科研院所改制后注入上市公司值得期待。军工科研院所是各大军工集团最优质的军工资产,完成改制注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业绩将显著提升,这对股市投资者而言属于重大利好。在军工科研院所改制过程中,中航工业集团依然一马当先,已经做好充分准备并率先动作,未来将最先受益。中国电科集团、航天科技集团和航天科工集团的上市公司将最大程度上受益于科研院所改制,但其进度可能较慢。

建议适当时候买入对应军工科研院所改制的军工上市公司。建议投资者密切关注相应政策的出台和具体的军工科研院所改制进展,在适当时间买入改制对应的军工科研院所的军工上市公司。我们预期较早动作的军工上市公司可能包括中航系上市公司、南通科技、中国卫星、中国重工、光电股份。

通信:4G需求将迎来释放

投资要点:

1、下调资费将有效提升4G网络利用率。

2、网优需求亦处于爆发前夜。

中国移动日前率先宣布,自6月1日起面向全国用户推出4G新资费,数据流量单价最高降幅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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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售前服务。一是传播保险知识。保险公司要通过媒体、组织宣传活动、设立咨询系统、网络等立体服务沟通平台、进入社区开展宣传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各种有关保险行业、产品的信息,增强民众的保险意识,普及保险知识,提供咨询服务。二是传递保险信息。当顾客在购买保险之前,保险公司可通过各种渠道将行业、市场情况、保险产品、保险条款内容等有关信息传递给消费者,而且要求信息的传递准确、到位。尤其对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条款的含义、适用的情况及将会产生的法律后果,特别要进行明确的解释与说明。三是做好风险规划与管理服务。保险公司要帮助顾客识别风险,包括家庭风险的识别和企业风险的识别,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帮助顾客选择风险防范措施,既要帮助他们做好家庭或企业的财务规划,又要帮助他们进行风险的防范。特别是对于保险标的金额较大或承保风险较为特殊的大中型标的,应向投保人提供保险建议书。

其次是售中服务。一是指导填写投保单。要耐心指导客户,提醒投保人应该注意的问题,切实维护客户利益,体现客户的真实意愿。二是接报案、查勘与定损服务。要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实务流程的规定,做好接客户报案、派员查勘、定损等各项工作,全力协助客户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在定损过程中,应坚持协商的原则,与客户进行充分的协商,尽量取得共识,达成一致意见。三是核赔服务。核赔人员应全力支持查勘定损人员的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核赔。核赔岗位和人员要对核赔结果是否符合保险条款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核赔部门在与查勘定损部门意见有分歧时,应共同协商解决,赔款额度确定后要及时通知客户;如发生争议,应告知客户解决争议的方法和途径。

最后是售后服务,指在客户签单后保险人为客户提供的一系列服务。一是防灾防损服务。这是财产保险客户服务的重要内容。保险公司应定期对保险标的之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客户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对重要客户和大中型保险标的,应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业化的风险评估活动。二是理赔服务。应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优质高效地履行赔偿和给付责任。三是增值服务。应为特定群体的客户或潜在客户提供与保险保障没有直接关系的延伸,也就是保单以外的服务。四是契约保全服务。应做好保险受益人变更、保险金额变更、保险期限变更等一系列维护工作,确保保单的有效性。五是咨询与投诉服务。应通过客户服务专线等多种渠道接受咨询和投诉,准确解答客户疑问,及时、公正处理客户投诉。

二、当前保险公司客户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据2012年3月一份媒体调查问卷显示,有38%的消费者认为当前整个保险市场最需要改进的方面是服务质量。有23%的消费者对保险合同存在不合理条款表示不满意;有15%的消费者对理赔手续过程复杂时间长表示不满意。影响消费者对保险企业满意评价的三个最主要问题是:销售人员强制推销产品(30%),保险合同存在不合理条款(23%),合同文本晦涩难懂(21%)。令消费者最讨厌的保险企业作风前三位是:保险后续服务不到位(38%),处理投诉不及时(28%),保险前后服务态度差别大(15%)。具体而言,目前保险公司在客户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表现在:

1.客户服务意识不强,社会满意度不高。有的保险公司一味追求发展速度和市场份额,忽视了经营效益、客户服务,淡化了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尽的社会责任。

2.客户服务的方式、手段比较粗放。服务方式局限于传统式、功能性、基础性的服务,日常提供的只是与保单有关的服务,只有当客户出险或缴费时才能享受,客户需要的一些延伸服务还远远不能得到满足。由于保险产品的无形性特点,客户希望投保之后仍然与业务人员保持一定的联系,但目前除非出险索赔,保险公司和客户双方的售后联系沟通很少。

3.保险产品创新力不够。客户购买保险的目的是以少量的保费支出获得不可预测风险的转嫁,从而满足转嫁风险的需求。这些年来,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仍有较大比例的市民没有购买家庭和个人保险,一定程度上反映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还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4.理赔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高。理赔时需要经过查勘、定损、核损、提交单证、理算、核赔、领取赔款各个环节,环节之间传递速度慢,理赔程序、环节过于繁杂,查勘定损理赔核批时限过长,导致赔案处理周期长,结案率偏低,从而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造成车险理赔投诉增多,影响了保险行业的社会形象,造成公众对行业信任度、满意度的降低。

5.保险条款不够严谨。一些客户遇到保险事故,在对条款的理解上经常与理赔人员产生差异,从而引起争议。有些条款,即便保险公司专业人员内部讨论时亦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甚至有的业务员在展业中存在误导行为,极大地损害了行业形象,也造成保单的失效率、退保率、投诉率居高不下。

三、提升保险公司客户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

一要加强教育宣导,增强服务意识。保险公司要把保护广大被保险人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引导,细化服务内容,明确服务标准,加强服务基础建设和资源配置,在接报案、咨询、投诉等客户接触端口实现标准化服务,建立服务质量检测考评机制,推进保险公司形象标准化、服务标准化、流程标准化和操作标准化建设。要向社会和客户公开服务承诺,并严禁误导性承诺、虚假承诺或者有承诺无落实,确保所有服务承诺落到实处。要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努力维护好、实现好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努力构建和谐共融的局面。

二要完善产品体系,努力适应客户的需求与偏好。当前,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提高,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家庭结构改变,人口趋向老龄化,必然产生新的风险和新的保险需求。保险公司应该与国家社会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紧密结合,与国家狠抓生产安全紧密结合,在责任险、建工险、安工险,以及具有市场潜力的老人护理保险、医疗意外事故保险、特殊疾病保险、贷款人信用保险、人体器官特殊功能保险等方面开展积极的研究探索,力求获得突破。

三要努力提升服务的便捷度。在购买方面,除了展业人员的销售外,捆绑、定制销售、中介、网络、电话、便利店等渠道都可进行尝试;在支付方面,除了现金之外,网上支付、银行划付等也可尝试实践。要加强咨询、投诉环节管理,建立咨询、投诉处理监督机制,通过提高各环节的责任意识,提升咨询、投诉处理速度。

四要高度重视理赔服务,努力实现从方便内部管理向方便客户转变。保险公司要改进理赔程序,优化理赔流程,简化理赔手续,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和服务规范,提升服务效率。理赔部门和理赔人员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客户着想,想方设法简化程序,缩短周期,方便客户。要强化接报案、调度、查勘、定损、报价、核损、理算、核赔、支付各环节的规范化、标准化操作,加强对上述各环节操作时限的日常管控手段和后台监督,在确保理赔质量的基础上,全面提升理赔效率和服务水平。要定期沟通,及时向客户通报理赔进展情况。结案后,对已决赔案要及时进行回访,对客户进行防灾防损的教育,提高客户的风险管理意识和水平。

五要努力为重要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保险公司要努力为重要客户提供保单之外的服务,可通过成立客户俱乐部等形式,为不同等级的会员提供专家讲座、免费体检、健康咨询、机场贵宾通道等服务。可运用重要客户信息资源,在节日、生日、气候骤变等时点通过适当方式给予关爱服务,并在客户生病住院、子女就学、入托、就业、家政等方面开展更具针对性的人性化服务和帮助。当重要客户出险时,从接报案到查勘、定损、理算、核赔等各环节都应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同时尽量给予优惠的理赔处理。

六要学习借鉴发达国家保险企业的先进服务手段。当前,发达国家保险公司新的服务技术层出不穷,如有些国家推出了IC卡大小的保险卡,卡内存储了保单的条款、交费情况、现金价值等,可用于理赔、兑付、借款,甚至信用担保、请求紧急援助等,并能通过互联网与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通用。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的保单仍然采用纸质单证形式,给保户的携带、收存带来很多不便。因此,应当借助科技的力量,对服务形式进行创新。

参考文献

[1]吴焰.中国非寿险市场发展报告[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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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大连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国信保将积极配合大连市人民政府外贸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的实施,采取积极的承保政策,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支持大连市企业扩大货物贸易出口和服务贸易出口;积极配合大连市人民政府自主品牌建设、高新技术发展政策、农业产业化政策等,最大限度地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高科技产品和服务出口、农产品出口和劳务输出,积极支持大连市企业在出口信用保险项下与银行的合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指导企业选择优质的融资服务,在扩大与国内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协助企业扩大与外资银行的合作。

此外,中国信保还将积极配合大连市人民政府支持企业“走出去”战略和相关政策的实施,全面支持大连市企业“走出去”。通过提前介入、积极跟进、加强指导,全面支持大型机电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对外工程承包项目和对外投资项目,全面提供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包括买方信贷保险、卖方信贷保险和再融资保险等)、投资保险(包括海外投资保险、来华投资保险和租赁保险等)、融资担保和非融资担保等各类产品。

协议还明确了中国信保要积极支持大连市企业国内贸易的发展,采取积极的承保政策,不断创新承保模式,完善国有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完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推进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积极支持大连市企业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项下与银行的合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指导企业选择优质的融资服务。

根据协议约定,中国信保还将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提供灵活优惠的保险费率政策,优先满足出口信用限额和国内贸易信用限额需求,安排理赔绿色通道,实施快速理赔或预赔,免费提供买家资信报告,以及试用新产品等;建立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对长期运用信用保险的企业,根据投保、赔付、贸易增长情况,给予适当保险费率下浮;积极开展中小企业集体保险,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支持新产品在大连市的开发,以及新产品在大连市优先试点运用;为企业提供国家风险分析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市场风险分析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书等增值服务;免费开通“信保通”网上业务;通过情况通报、典型案例、赔案分析、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出口信用保险宣传和业务培训,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

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戴玉林表示,大连市对外开放和外经贸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中国信保这样的政策性保险公司的支持,大连市人民政府将积极为中国信保在大连的发展创造最优的环境,提供最好的服务,严格履行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一是要大力支持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在大连地区的发展,支持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在大连地区开展业务;二是目前大连地区参保企业数量还不足100家,这与大连市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政府将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利用;三是要支持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与大连地区金融机构开展更加深入的合作,真正实现保险、银行、企业三方联动,为企业解决资金困难;四是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下一步如何支持信用保险,市财政将拿出一部分资金,来支持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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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3-4625(2009)07-0102-03 中图分类号:F840.32 文献标识码:A

单元是指整体中自成段落、系统,自为一组的单位,原来是用于教材、房屋等方面描述的专业术语,近年来被社会上广泛应用于对某个单项或系统的业务活动或专项工作的表述。保险大客户是指财产保险中一个企业或一个单位将其不同资产向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不同的险种,保险金额或缴纳的保险费达到一定规模的团体业务。在保险市场逐步完善,保险需求不断增加,保险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周全、广泛的服务,引导客户购买并重复购买自己公司的产品,形成稳定的客户群体进而保证业务的可持续增长,是各家保险公司追求的目标。笔者认为,以单元的形式整合保险服务资源,构建集保险咨询和建议、防灾防损、承保、理赔以及其他增值服务为一体的保险大客户服务单元,形成专业化、综合化、纵深化服务格局,既是保险服务的创新,又是保险发展的一种趋势。

一、保险服务单元的模式和内容

众所周知,保险公司是通过经济手段对特定风险提供保障的市场主体,随着科技进步和人们保险需求的扩大,一方面,新的风险源不断增加,给保险公司经营中的风险管控、服务水平、业务流程提出了新的要求;另一方面,保险风险由相对单一趋于复杂多变,各种风险因素的相互关联性不断增强;再一方面,投保人从单一险种的需求向多重保障、综合保障、多项服务转变。因此,保险服务单元的建立就是要打破传统的服务模式,符合以上变化,在有效化解风险、满足客户需求、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上实现突破和创新。

(一)合理划分大客户,对客户实行分类管理

从保险合同双方的利益和客户角度讲,投保人购买了保险产品后,不论金额大小,都应该享受平等的、同质的保险服务,应当是新老客户一样对待、生人熟人一样热情、保额高低一样认真、手续繁简一样耐心。同时,保险公司从维护被保险人利益出发,也应该“一视同仁”,坚持统一的服务标准。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到,不同的客户对保险的需求、对保险服务的需求是有一定区别的,有些客户投保险种单一、标的单一;有些客户投保险种多、标的复杂;还有的客户机构庞大、资产量大、投保数额大。这些不同类型的客户,面对不同的风险、不同的保障,显然在保险服务需求上也有较大差异。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对保险的认识和需求也日趋多样化,保险主体对单位客户的服务管理也趋于多样化。因此,在服务标准统一、管理模式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的前提下,从提高服务效率出发,对客户实行分类管理,并按照单元的概念,将单位客户按一定形式进行单元分类,整合保险公司内部各项资源,对于财产保险公司提高管理能力、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品质、规范服务模式等,是一种必要的探索和有益的实践。

财产保险大客户按照保险项目划分,可分为综合客户和单一客户,综合客户即投保多个险种的客户,如同时投保财产险、家庭财产险、机动车辆险、责任险等险种;单一客户即投保险种相对单一、金额相对较大,如在建工程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大型运输公司和大型车队投保机动车辆险、大型社区投保公众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等。按照保险标的划分,可分为复杂客户和简单客户,复杂客户是指投保的标的物结构复杂,科技含量高,单一标的保险金额高以及高风险业务;简单客户是指投保的标的物结构简单,单一标的保险金额低,风险相对较小的业务。因此,可按照大客户的保险项目和标的是否复杂划分为综合客户单元和单一客户单元,在这两个单元项下建立不同的服务单元,在每个不同的服务单元内,建立针对具体客户的服务组织和流程。

(二)建立有针对性的服务单元

服务单元的工作流程涵盖了保险宣传、建议、投保、承保、防灾、理赔、内部管理诸环节,同时也涵盖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一些特殊需求,如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培训、异地保险服务、大项目全程跟踪、保险业务之外的联系协调等。保险人通过这种服务单元的确立,可以为不同客户的服务需求建立标准化加差异化的服务模式,它不仅符合保险产品的特点,同时也能够满足消费者的多方面需求。

(三)不断充实和更新服务单元的内容

服务单元确立后,一是要对大客户的保源情况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其经营运作模式,并对其面临的经营风险进行甄别和评估,帮助客户分析风险并做需求分析,最终确定其可保风险。二是要根据可保风险为客户编制承保建议书,在编制承保建议书时,既要充分考虑保险公司的各种产品的特质和有效转移风险的保障范围,又要根据客户的资产结构和关联性考虑各险种的关联互补和保险责任,使客户以合理的成本支出取得对预期风险的充足保障。三是在保险合同签订后,服务单元要组织好对大客户的跟踪服务,根据环境的变化及时排查和了解客户存在的风险,预测各种风险的变化和转换。并根据风险的变化向客户提供灾害预报通知,为客户组织各种风险防范知识教育,为其添置必需的防灾防损设备,使预期风险的发生率或出险损失降至最低点,协助客户做好安全生产和经营工作,最大化地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必要时,对已承保的项目进行调整。四是服务单元在客户出险后要动作迅速,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在帮助客户做好出险自救工作的同时,协助客户迅速确定责任和损失金额,为客户做好索赔准备工作,以最短的时间结案并将赔款主动交付客户,使其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五是在出险事故发生后,要协助客户一起查找和分析出险原因,并根据事故原因向客户提出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建议,督促和帮助客户制订更为详尽和全面的风险预防措施制度,提高客户的风险预防和抵抗能力。六是在保险期限即将终止时要根据前期服务情况为客户编制新的服务建议,适时调整承保方案使客户以适宜的成本支出换取最有效的保障。七是服务单元在为客户做好保险服务的同时,可以充分发挥保险公司联系面广、信息量大等优势,主动为客户牵线搭桥,拓宽客户生产经营接触面和信息网,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增强和密切与客户的关联能力,不仅能够提高客户的忠诚度,也能使客户在取得成长和发展的同时为保险公司带来更为广泛的保险资源和利益。

二、保险服务单元的作用

建立保险服务单元,其主要目的是根据市场发展的变化,向大客户提供更加具体和专业的全方位保险服务,在此过程中,打造保险公司内部对大客户服务的链条,使服务活动规范化、程序化,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升公司竞争力。

(一)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的针对性

传统服务形式往往是基层单位和上级公司的承保、理赔、产品管理、客户服务部门对某一大客户的服务各自为政,对客户前期承保、出险理赔和风险防范服务进行独立分割式的操作,不仅造成服务效率不高,人为增加了公司的服务成本,而且使得公司整体服务的管理工作头绪较多,有时还形成盲点,不能确立对大客户服务核心。以单元的形式划分大客户并为其提供有针对性地服务,一是可以合理配置和调度保险公司内部资源,形成纵横协调、上下联动的服务组织和网络,密切保险公司各部门间的服务动作的一致性、协调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内耗,从而达到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的目的。二是服务单元的客户经理实行统一调度,可以减少和简化服务过程中诸多不必要的环节,有效降低保险公司综合服务成本。三是服务单元的建立使保险公司对大客户的服务更加具有针对性和专业性,在保险公司大量积累对客户服务专业技术经验的同时,对大客户单独建立的单元服务举措和制度也会使客户感到被尊重,无形中增加了客户对保险公司的认知度。

(二)扩大服务项目,满足客户需求

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中,保险公司的服务大多体现在客户出险后,是一种被动型的服务。单元组织有能力主动按照先期承诺,落实各种服务项目,提供各种专业服务,并在服务过程中,根据实际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服务项目和重点,以满足客户对风险转移的需求。

(三)有效控制风险,提高保险保障度

服务单元的建立,使保险公司对大客户的服务前移。这就要求保险公司的服务过程要贯穿客户的整个保险期间,且在此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大客户的风险变化,以便于服务单元及时调整服务措施,提高对大客户的服务保障。

(四)整合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效率

相对于分散型客户,服务单元的形式无疑是针对大客户的一种特有服务模式。因此,它一方面弥补了保险公司服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不足,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公司内部资源的活力。另一方面,它的每一个服务单元都是对保险公司客户资源的拾遗补缺,使公司的服务力量均匀的辐射到每一个大客户上。

(五)创新服务手段,延伸服务范围

保险产品和储蓄、证券等其他金融产品一样,要在创新和完善中求得发展。随着消费者需求的不断扩大和竞争的加剧,服务单元通过与大客户的全方位接触和服务,可以广泛地征求大客户对保险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并使得这种意见和建议及时转变为对大客户的服务举措,从而提升客户对服务的满意度。此外,服务单元既可以为客户提供正常的保险服务,又可以将服务项目扩大和延伸,依靠保险公司自身的资源为客户提供。

三、保险服务单元的建立和实施

服务单元的形式是保险公司对服务工作的一种创新,也是对大客户服务工作的一种探索和实践,因此,它需要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有步骤的建立和实施。

(一)领导重视

作为一种全新形式的服务举措,公司领导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大客户服务单元的构建工作。在成立相应组织、选派得力人员,并给予物力财力等方面的大力扶持,确保服务单元的建设落到实处。

(二)结合企业文化、经营理念、服务宗旨组织实施

服务单元的建立和实施要结合公司企业文化,在运作过程中要突出“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明确服务单元的构建是以满足大客户对风险保障的需求为基本,以完善公司服务制度为重点,以提升公司整体服务实力为宗旨。要充分体现公司特色,充分发挥公司服务优势,让客户在服务单元中享受增值超值服务。

(三)统一方案、坚持标准、突出个性

在实施工作中,市级分公司制定统一的大客户服务单元实施方案,据此建立统一的客户服务单元标准,在所辖范围内按照大客户的数量成立相应的服务单元。在服务过程中,服务单元按照统一的大客户服务单元实施方案,结合大客户的特点和个性,为其客户提供特色服务;要针对大客户要求,在服务的外延和内涵上动脑子、下工夫、出效果;要不断评估服务单元的工作,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与大客户之间形成稳固的合作共赢关系。

(四)实施访问销售,为客户“量身定做”

“访问销售”是针对老客户采取的一种销售办法,也是适合大客户的有效方法,是由业务人员在保险合同到期前,主动与客户联系,登门拜访,面对面地与客户沟通,征求客户对公司产品、享受服务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客户的咨询,针对客户需求制订新的承保方案,根据客户时间安排,把新保单送交客户。这样做,既可以拉近公司与客户的距离,掌握客户需求的第一手资料,又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客户的时间,满足客户的不同消费需要。

参考文献:

[1]刘茂山,保险发展学[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