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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资产管理基本情况,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9-00-01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资产管理模式
采油一厂目前资产管理在设备管理科,成立资产清查小组,每年进行二次资产清查,专职资产管理二人,固定资产含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的管理。
二、资产基本状况分析
(一)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截止2011年期末,共有固定资产原值7581955300.07元,净值4798565268.24元,计提减值准备48048415.97元,其中:提足折旧资产原值 335569015.20元、净值 248462397.63 元。
主要生产设施及设备情况综合描述。内容如下:目前采油一厂区块数量4个、油气水井设施的1933台数量、原值:910878.89万元、净值:377895.28万元。其中,在用油气水井设施1359 口,原值601314.79万元,净值:377895.28万元,待报废油气水井设施 20口,原值 7362.76万元,净值 4804.84 万元,联合站1座、计配站数量55做、原值:291029794.13元、净值:203294647.25元。
(二)2011年资产变动情况
2011年初,采油一厂接收跃进二号采油作业区,在账资产共计1766台套油气固定资产,原值1281287947.21 元,净值:727250503.25 元。接收实物资产共计240台套,原值:192297679.85元,净值:33702558.53元。接收钻采工艺研究院划转调驱调剖泵5台,其中不能使用1台套,接收冷湖油田天然气发电机2台,将我厂原注水队办公室移交钻采工艺研究院。2011年我厂供下达投资:57089.13万元,其中石油天然气开发投资:54928万元,采油一厂油田道路维护工程:2924.28万元。尕斯联合站、计注站等标准厂站改造:946万元。采油一厂尕斯联合站气区处理系统隐患治理:800万元。
(三)固定资产投资
2011年计划投资69035079.53元。尕斯库勒E31油藏地面工程、尕斯库勒N1-N21地面工程、油砂山油田调整产能、跃进二号地面工程、采油一厂油田道路维护工程、尕斯N1-N21油藏Ⅱ号断层增压注水先导性试验、计配十一站、计配五站标准场站改造等项目全部按计划完成投资,已达到转资条件的投资也全部转资,未发生没有转资的项目。
(四)无形资产状况分析
采油一厂的无形资产主要是一个经营管理软件,本年没有发生无形资产。
(五)其它资产
经营租入资产我厂没有,报废资产在用主要使用在抽油机方面,我厂多年来一直使用报废在用抽油机,主要是更新有限,无法退出使用状态,主要是在注水井的排液方面,油田公司所配抽油机主要用在采油井上,注水井是没有抽油机的,但注水井打完后需要排液导致报废抽油机在用,土地资产进行了登记造册,完善了土地资产。
(六)资产报废、移交情况
2011年固定资产报废484项、原值:7亿元、净值:5.5亿元。其中,公司批复报废275项、原值:6,664,487.72 元、净值573,241.57 元,上报股份公司批准报废208项、原值:889473331.24 元、净值:468626998.35 元。
报废资产移交四方服务公司2011年固定资产报废696项、原值:50867185.72元、净值:4379003.17元报废移交工作正在继续。
清查要求:
1.对账内资产以资产数据库为依据,采取以账对物的方式进行,核对各项资产的实际参数;2.对账外资产清查,采取以物对账见物就点的方式,进行登记,核实各类实物资产的具体情况。凡通过清查盘盈的资产,先纳入账外资产台账管理,待查明原因后再作相应处理。3.野营房、井控、固控装置等资产清查,按固定资产清查的方式进行;井下工具、钻具等资产的清查按钻具方式进行。4.对本年度单位之间调拨、转移资产进行核对清理,凡至今还未办理转移手续及账务处理的,转移双方尽快联系,到设备管理科科资产岗办理相关资产转移手续。5.各单位抓紧时间认真清理投资项目,对已完成投资,符合转资条件的资产办理转资手续;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资产办理预转资手续。转资时要严格区分固定资产和材料、存货及井下工具的划分,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6.对已报废需使用弃置成本的油气资产,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资产弃置费用财务管理办法》(油财[2009]529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安全环保要求认真清查油气水井设施、油气水集输处理设施和输油气水管线等废弃时是否发生拆卸、搬移、填埋、场地清理、生态环境恢复等支出,规范弃置费用的计提、核算、使用范围及管理。预计要发生弃置费用时,编制预计清理方案(样本)(附件2)、《资产弃置费用支出测算表》(附件3),上报公司进行审批。
三、2011年资产管理开展的主要工作
采油一厂单位为了更好地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设备管理科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电子版明细账。
2.仪修大队负责电脑相关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全面总结本单位在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和核算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效果。包括(但不限于):(1)制度和内控建设;(2)固定资产投资全过程特别是前期和日常管理控制、核算等方面做的主要工作及成效;(3)为提高资产质量、运营效益、规范核算和管理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效果。包括:如何提高产出、降低投入;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闲置资产盘活及处置等。
四、“十二五”期间资产工作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本单位“十二五”期间全厂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思路:十二五”期间我厂固定资产投资调控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产能地面工程,为战略目标,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调整投资结构,优化投资增长,为实现2012年产能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好局。在继续做好重点工程及时转资的同时,重点抓地面产能建设、优化产能投资、完善管理机制等方面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应加强资产管理人员的外培,使全体资产管理人员能够,站在搞起点上处理业务。
2.应该灌输全员动员参与资产管理及资产清查,加强国有资产的全过程管理,使之形成固定模式。
3.资产管理人员缺少,导致资产清查难度加大。
参考文献:
[1]胜利井下作业公司.井下作业公司技术标准汇编.200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近几年,公立医院以“盘活存量、创造增量”为契机,下大力狠抓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逐步使国有资产的经济效益和使用效益较以前有了较大提高。资产清查是公立医院 推动资产管理工作落实 , 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 , 确保有效发挥资产效益的有效途径。坚持不懈地抓好资产清查工作,是规范公立医院日常管理行为,实现公立医院资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关键。公立医院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坚持定期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明确公立医院资产清查的内容和意义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是指对应当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账务清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财产清查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行政事业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完善制度是指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国有资产是公立医院履行职能、保障医院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公立医院重要的创收来源。加强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客观要求;是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通过资产清查,摸清“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医院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二、 把握公立医院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公立医院要从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实际出发,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以确保资产清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
1.要坚持定期开展资产清查与建立资产动态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公立医院资产的数量和价值始终处在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 要通过定期组织清查,及时掌握资产的性能、数量、价值、质量和使用现状以及管理方法 , 依托条形码或数码影像管理等先进的信息化手段 , 构建本单位资产管理会计信息系统 , 实现国有资产从购买、运行、调剂到处置等各个环节日常管理的信息化 、动态化 , 建立管理构架的长效机制,建立一个完善的资产管理模式。
2.要坚持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由财务和资产管理部门共同牵头,财务管理、设备管理、后勤服务、总务、房产管理等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相关业务培训、资产盘点、产权清理、数据审核等各项工作,确保资产数据资料真实、完整、详实,切实提高资产管理的水平和质量。对各部门资产逐项进行实物核实,确保所有自查登记的资产帐物相符。
3.要坚持实物盘点与账务清查相结合的原则。成立以院长为首的资产清查管控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有分管物资管理部门的副院长、财务科负责人、审计科负责人、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内控监察人员。学习相关资产清查文件,按照程序,分步骤和人员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小组根据实物资产总账与明细帐,实地清查资产的保管、领用、使用、后期修理维护、处置等情况是否正常,查明资产的实际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 , 做到资产帐务清楚明了,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不重不漏,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找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4.要坚持边清查边整改的原则 。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资产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向主管部门,或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产核实申请,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予以核实批复,并作为单位账务处理的依据。未经审核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账务。需报送市财政局审批的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事项,应当以正式公文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资产核实申请表、相关证据等材料,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以正式公文转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根据中介机构审计鉴证报告,作为资产核实批复依据。
三 、 健全公立医院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有效机制 。
大多数公立医院实行以账物分管为原则的归口管理模式,至使资产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造成资产实物管理与财务核算相脱节,因此必须在医院负责人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工作体制 , 健全各种长效工作机制 ,全面有序 、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公立医院资产清查工作 。
1.要健全资产定期检查与核实的清查机制。公立医院固定资产请购、增加 、减少、调剂、变更、报废、毁损, 为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固定资产动态 , 至少每年年终要对固定资产进行一 次全面的清查核对,以摸清“家底”, 准确 、 及时地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和使用转移、报废等情况,建立各类固定资产明细帐 , 全面、准确、及时地记录固定资产管理信息,为进一步搞好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依据和先决条件 。
2.要健全资产清查领导机制。公立医院要根据自身实际 , 成立由医院领导全面负责制、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制连同财务、审计、资产管理、设备、后勤、基建、技术鉴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 并吸纳相关专业人员成立资产清查办公室, 明确具体责任分工 ,制度到人。 组织 、 指导 、 监督和检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 , 部门领导亲自抓, 各相关部门集中时间和精力配合清查 , 保证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
3.要健全资产清查部门联动机制。公立医院资产清查工作涉及范围广、部门多,政策导向较强,组织难度较大。在目前多数单位没有设立专门资产管理部门的情况下 , 财务部门作为牵头科室,要妥善搞好协调工作 。公立医院资产管理部门、职能部门、资产使用部门要与资产清查办公室建立工作联动 ,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资产清查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 严格按照单位统一的政策、方法和步骤,组织好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各部门要变各自为战为协同配合,确保资产清查各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 。
4.要健全资产清查人员培训机制。公立医院每年组织资产清查前,要把与资产清查有关的人员 ,以及各部门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人员集中在一起,对最新的资产管理知识和清查实施方案进行业务培训 ,介绍单位固定资产的购买、性能、分布、占用及使用 、产权及其变动、抵押及担保、未入账资产等情况 , 采取会议讨论等方式 , 切实提高相关人员资产清查工作的实际能力。加强资产清查人员信息化操作能力,清查人员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同时也方便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并借助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实现资产清查数据信息共享,以此简化办公流程和提高工作效率。
5.要健全资产清查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资产清查工作得力、及时完成、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一定的嘉奖 ,并作为年终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对组织不力、工作拖沓、未按要求完成资产清查工作、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责任,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总之,公立医院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把握基本原则,健全有效机制,通过扎实工作,实现由上级行政命令到本单位自觉行动的转变,由行业统一组织到各单位自行安排的转变,由集中行动到常态落实的转变 ,以资产清查工作的定期开展推动资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确保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的经济效益和使用效益 。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财务隶属为二级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1人,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核定编制人数25人,实有财政补助人员43人,其他人员6人,预算收支情况平衡。
二、资产情况分析
资产总量:1199080元;
分布、构成:1、房屋474496元,2、通用设备395534元,3、专用设备13500元,4、图书资料10000元,5、家具用具305550元
变动情况:2016年新增固定资产287790元。
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一)提高了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通过这次清查,认真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对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有了新的认识,增强了对国资管理工作的重视。
(二)进一步夯实了国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根据这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一方面通过清查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台账,进一步完善了实物资产总账、实物资产明细账、保管使用登记册,真正建立了实物资产“户口本”管理制度,为每项实物资产建立了实物资产卡片信息,包括资产名称、数量,购置时间、类别、原值、使用状态、保管人等最原始的信息内容
四、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二)账务处理不规范、不及时。
(三)资产处置欠规范。
五、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全面摸清家底
全面统计、清理、核实单位基本信息、财务核算资料及国有资产存量等情况,真实、准确、完整掌握资产现状,摸清资产家底,为加强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推进内控建设
补充、修正、清理财务管理软件中的不完整数据、错误数据和垃圾数据,完善资产档案资料,盘点各类资产,确保账、卡、物相符。在此基础上,健全资产管理风险防控手段,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三)完善管理制度
针对资产清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方案,健全定期清查盘点机制。
(四)提高资产管理质效
通过资产清查,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优化资产存量结构,避免资产不当损失,明晰资产产权归属。依托高质量的资产基础数据,提高资产信息化管控水平。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和关键问题,统一指导系统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三、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省垂直管理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全省地税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各单位要做好安排部署、清查登记、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核实确认、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制定并印发《县地方税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完成资产清查组织机构情况统计工作。
(二)清查登记阶段(2015年5月1日-6月30日)
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政策和工作方案,准确掌握资产清查的工作方法、内容和要求,准备清查登记资料,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统计。按照资产清查工作需要,依据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准文件,准确掌握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单位户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等各项基本情况。
2.流动资产清查。结合财务管理软件,依据财务核算基础数据资料,主要对各类银行账户、库存现金、应收预付款项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清查、登记。
3.固定资产清查。通过财务管理软件固定资产卡片及账务管理功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2010)规定,采取实物盘点同账务核实相结合的原则,对固定资产进行核对、盘点。重点做好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车辆、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20万元(含)以上大型设备的清查、登记工作。
4.在建工程清查。按照新会计制度规定,对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设备安装工程和信息系统建设工程进行全面清查。各单位要仔细核查项目立项、施工、竣工决算等手续资料,对金额较大、已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长期未转入固定资产)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清查、登记。
5.无形资产清查。各单位对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软件、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进行核对、盘点。重点做好土地使用权和软件类无形资产的清查、登记工作。
(三)自查自纠(2015年7月1日-7月31日)
组织力量,对县局资产清查登记结果,分类逐项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审核面要达到全部资产的100%。
对清查登记和自查自纠过程中清理发现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问题,要首先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再依照资产清查政策、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并准备相关证据。按流程及权限要求,能自行纠正处理的,要及时纠正处理;无权自行纠正处理的,要逐级上报有关资料,依据上级批复进行处理。
(四)迎接市局检查(2015年8月1日-9月30日)
认真整理好相关资料和汇报材料,迎接市局检查。
(五)核实确认(2015年10月1日-11月30日)
(一)各主管部门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
(二)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包括区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派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镇办企事业单位。
二、调查内容
(一)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包括各单位具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所有账内、账外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额和当年经营收入总额,以及主要固定资产(如土地、房屋、车辆)的名称、数量、购建时间等情况;国有资产的存量、现状和使用情况,包括各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资产和抵押担保资产以及闲置废弃资产等情况(填报表一、表二)。
(二)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主要固定资产(如土地、房屋)的名称、数量、购建时间等情况;国有资产的存量、现状和使用情况,包括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事项(填报表二)。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镇办企事业单位调查内容参照上述两点。
各单位占有、使用并拥有土地使用权(无论是否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本单位已使用并登记固定资产或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等未登记固定资产的房屋类资产列入调查范围。
(四)安置房建设业主增加填报《区剩余安置现房统计表》。
(五)区住建局增加填报《区廉租房、限价房情况统计表》、区收储地块情况一览表。
(六)各乡镇、各园区、区住建局增加填报已批未供地块情况一览表。
以上涉及土地、房屋、安置房、廉租房、限价房等需说明产权情况,没有产权证的,请说明办证所需补充材料及资金需求。
三、资产调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调查基准日表一、表二确定为年12月31日,表三、表四、表五、表六确定为年月30日。
四、报送程序
(一)区属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汇总,于月22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调查数据(纸质表、电子表各1份)和各企业资产管理情况说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后报送区财政局。
(二)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上报数据的审核汇总,于月22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调查数据(纸质表、电子表各1份)和各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说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后报送区财政局。无主管部门的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填报要求于月22日前将调查数据(纸质表、电子表各1份)和资产管理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区财政局。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所属单位上报数据的审核汇总,于月22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调查数据(纸质表、电子表各1份)和各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说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后报送区财政局。
对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行为,请提供合同(协议)及财政审批文件复印件。没有土地证、房产证的,请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中详细说明原因,并说明是否具备补办条件。
各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在保证本部门调查数据、材料及时报送的前提下,自行确定所属单位上报时间。
五、有关要求
一、调查范围
(一)市属国有企业。市国资委和各主管部门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住宿业,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其他服务业等。
(二)地方金融企业。包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市民营企业担保中心、市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派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四)负责城市经营性公共资产管理的单位。包括负责停车场、户外广告等经营性公共资产管理的市直有关部门。
二、调查内容
(一)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包括各单位具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所有账内、账外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额和当年经营收入总额,以及主要固定资产(如土地、房屋、车辆)的名称、数量、规格、购建时间等情况;国有资产的存量、现状和使用情况,包括各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资产和抵押担保资产以及闲置废弃资产等情况。
(二)地方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占有的总资产、净资产及主要金融资产状况;三年的盈利情况、上缴税收情况及对所有者(股东)的利润分配情况;企业股权结构。
(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国有资产及经营情况,包括资产总额、负债、净资产和当年经营收入情况,以及主要固定资产(如土地、房屋、车辆)的名称、数量、规格、购建时间等情况;国有资产的存量、现状和使用情况,包括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事项;单位承租资产情况,包括承租办公用房、经营用房等资产的数量和费用情况。
(四)负责城市经营性公共资产管理的单位。停车场和户外广告等经营性资产的数量、现状和经营收入等情况。
三、资产调查基准日和工作步骤
(一)本次资产调查基准日确定。
(二)填报阶段。
1.市属国有企业通过“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下载电子表格。
2.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地方金融企业和负责城市经营性公共资产管理的单位,通过“财政网站”下载电子表格。
3.各单位要按照填表说明和调查表内容逐项填列填报。其中,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填报国有企业类资产调查表(详见附件1中的表一至表七)。
(三)报送阶段。
1.市属国有企业主管部门、集团(公司),负责所属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汇总,于3月2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调查数据(纸质表、电子表各1份)和各企业资产管理情况说明加盖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公章后报送市国资委。
2.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汇总,于3月2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调查数据(纸质表、电子表各1份)和各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说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后报送市财政局。无主管部门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填报要求将调查数据(纸质表、电子表各1份)和资产管理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财政局。同时,对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行为,要提供合同(协议)及财政审批文件复印件。
3.地方金融企业,按照填报要求将调查数据(纸质表、电子表各1份)和资产管理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财政局。同时,还需提供最近一期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最近一期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度实收资本变化情况说明;财务分析报告。
4.负责城市经营性公共资产管理的单位,按照填报要求将调查表(纸质和电子)和资产管理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后直接报送市财政局,并提供经营性公共资产经营合同复印件。
各主管部门在保证本部门调查数据、材料及时报送的前提下,自行确定所属单位上报时间。
(四)审核分析阶段。
1.市国资委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数据的审核汇总工作,形成分析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和城市经营性公共资产数据的审核汇总工作,形成分析报告。
四、有关要求
1、管理的认识滞后。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与改革问题上,至今仍然处在不断探索的阶段,尚未认识上的突破,原因有三个方面:①、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与财政管理是合二为一,至今尚未有一致的共识。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主体与相应责任的落实尚不太明确。③、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改革措施受到利益意识的牵制。
2、管理目标被受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目前模式,仍然是加减变化中计划经济的版本,前些年改革中试图解决一些问题,但因火候尚未形成而被搁置。改革目标受制的原因有:①、不认可非经营性资产改革应该有助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②、不认可改革后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应该法制化。③、不认可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应该逐步程序定额管理。
3、管理中力量尚需要整合。非经营性资产在认识统一后,还有力量分散的问题,难于举起管理的重锤和改革利剑,改革举措多半无法触动深层次问题。非经营性资产购建管理与日常管理在整个资产管理中形成错位管理,相互间的工作沟通少,对于出现的问题,经常是处理意见不一,更难形成合力对付问题。
4、管理基础的相对薄弱。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的重要部分之一就是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之所以长期问题较多,与其管理基础相对较弱有着直接关联。①、领导的重视基础不够,重建设、轻管理,宁要数量,也不愿要质量。②、管理的技术基本不实,存在着严重的无账、账不健全或账实不一的现象。③、管理的标准基础不科学,在相关账簿中尚未反映土地的价值。④、管理的综合基础不牢靠,至今尚未建立相关管理数据库,管理中的综合可比度较弱。
5、管理中依法处置规范程度较弱。资产从形成到退出是管理应该监控的全过程;对于资产出现不适用、不需用,及毁损等情况,需要依托产权关系,依法处置。但是在实际中,仍有极个别单位在资产处置工作中,不按规章办事,在资产调拨、出售、报废和报损等方面,违规操作,逃离制度监控;甚至借处置之机,侵吞国有资产。
6、管理中效益与工作之比不甚理想。强调资产使用的经济与社会合一的效益问题是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最为愿意意识到的认识问题。但是在实际中,有些单位占有过量的资产,与所从事的工作量形成不了合理的效益之比。更有甚者,多余的资产成为单位创收入的出处。而且占有资产比例之大,但实际工作成效不好,是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占有资产情况的一个灰色缩影。
7、管理中混合所有权与占有权。所有权与占有权没有依法分离,引发了资产管理陷入被动境地。个别单位混淆两权界限,把国有资产利益圈为小集体利益,刁难代表所有者权益的政府部门行使管理权限,如闲置房产和土地,有关部门无法介入管理,这一部分资产成为单位赚取本位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条件。
二、做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改革与管理的认识问题
在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不断走向纵深阶段的今天,提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改革思考,并为此付出实施,其意义不亚于改革初期提出经营性国有资产改革,不论是政治方面,还是经济方面。我们必须加深如下思想认识:
1、改革应该摆正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管理位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大部分资产在现代资产管理活动中,从各自的角度发挥的作用。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没有足够重视对公用性国有资产管理,弱化管理作用,增加财政负担。以至于因为资产掌握者是各级政府机关、权力机关和政法机关,以及相关部门,而以此圈定为权利资产,不与经营性资产等同进行改革。造成原因主要是相关的管理者缺乏从管理战略角度审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同样需要面临改革大趋势,所以国有资产改革还需补课。要从三个方面提高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急迫性的认识:①、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要与时俱进,必须进行改革;②、要提高领导干部的行政意识,从责任角度增强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改革的思想意识;③、要扩宽改革实践的视野,从经营性国有资产改革中吸取经验。
2、改革中寻找解决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的良方。应该说,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需要通过改革才能解决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不少问题。众所周知,在当前,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中有一些较深层的问题:①、所有权与占有权两权尚未分离问题;②、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资产标准尚未达到规范程度问题;③、行政事业资产存在经营成分问题;④、政府性资产总量得不到有效控制。这些是我们不可能从旧的思维中寻求出答案。惟有通过改革。首先机构改革,政府精简提效,可以提炼资产管理的有效模式;事业单位改制,可以使事业资产彻底转向社会化、市场化,缓和财政供需矛盾。其次要引入产权改革的思路,力促单位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解决政府机关中资产占有不均衡的问题。
3、全面提升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的效益高度。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目前的累计水平已经超过社会经济发展的警戒线,这与没有形成科学效益观念资产应用管理有着直接关系。长期以来,资产配置是以人的需要为前提,忽略了因工作需要的基本要点,资产量无限增大,成为各级财政负担。因此,一方面要把握好非经营性资产管理质量关,建立科学的资产使用观念和效益理念,建立工作需要配购资产的机制,克服无序购建的不妥做法。另一方面,要树立资产效益全局性,杜绝效益的本位性,把各自的资产需求置于发展中的整体需要之中。
4、要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中规范财政与财务管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是现代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现代财政管理十分关注的对象,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衡,资产管理具有自己的特性,这是做好工作必须把握的尺度。因此,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的活动,必须以扎实的财务基础作为先决条件。同时要做好财政管理和基层财务管理,必须紧扣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这一环节。为此须把握以下要点:要把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融入财务管理之中,使资金转换为资产过程中处于规范效益要求中;使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始终处于监控有度之中。
三、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思路和做法
预算单位作为占有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重要群体,在管理中把掌握的资产变为效益业绩资产是改革中应着力解决的问题,要在适应形势、力求改革、规范管理、平衡提效的思路框架下。积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1、抓好思想认识工程。统一思想认识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为此要做到制法、执法和用法三个层次的思想都要统一到如何做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层面上。并做到四个方面认识的统一:①、做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必须按照改革思路进行;②、做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必须上下一致合力进行;③、做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必须看准问题进行;④、做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必须依法进行。
2、建立必要可行的法制工程。就目前而言,虽然《会计法》已经出台并执行多年,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增添有关资产管理方面的内容,使之更加完善。同时要不断从维护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出发,执行《政府采购法》。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制定《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规则》。
3、建立政府资产运作中心。在条件成熟时,取消单位资产所有权,成立政府资产运作中心,解决部分资产过于闲置,孳生本位主义的问题。目前要做好这样几个方面的工作:①、要按照法律要求,把土地房产产权在内的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一并划入政府资产运作中心,使用单位只拥有使用权。②、把闲置资产归入政府资产运作中心,按照政府的“非转经”资产管理规定,统一经营与管理。③、要因地制宜制订预算单位资产配备体系和标准,解决好当前资产标准不一致等系列问题。④、要明确政府资产运作中心的责权利,确保国有资产的权益不流失。
关键词:政府资产管理日本美国
一、日本行政资产管理的基本情况
在日本,与我国政府资产相近(或对应)的概念是行政资产。行政资产指国家为行政目的而拥有的资产,即国家拥有的公共物产。
与其他国家政府资产管理体制比较,日本行政资产管理体制的最大特点是,行政资产管理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大框架之下进行管理。因此,研究日本行政资产管理体系,首先要理解日本国有资产管理大体系。
(一)日本国有资产的概念、分类和管理
根据资产的所有者性质不同,日本把资产划分为私有资产、公有资产和国有资产。私有资产是指私人所有的资产;公有资产是指各地方政府(都道府县或市町村)所有的资产;国有资产是指国家所有的资产(日语称为国有财产)。
国有资产根据资产的用途可以分为两类:行政资产和普通资产(也称受益资产,是行政资产之外的国有资产)。行政资产进一步可以分为公用资产、公共资产、皇室资产和企业资产(参见表1)。
日本对国有资产实行分类管理,把国有资产管理分为综合管理、行政资产管理和普通资产管理及处理三类(日本《国有资产法》中规定:“管理”指资产的取得、维护、保管以及运用的行为;“处理”指资产所有权以及其他资产权失去的行为。)。综合管理包括国有资产管理事务的综合协调及相关制度的制定等。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和普通资产管理以及处理均由日本财务省的财务局负责。财务省是日本国有资产的主管部门。
表1国有资产的分类以及种类
行政资产管理指政府办公楼、公务员宿舍等行政资产的管理事务。具体包括行政资产的取得、维护、保管和运用,以及在各省、厅之间资产管理权的变更等。行政资产原则上由使用单位(各省、厅)自行负责管理。
(二)日本行政资产管理的法律体系
日本行政资产管理采取法制化管理形式。其特点:一是日本行政资产管理是在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框架之中,没有关于行政资产管理的专门法律;二是关于行政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有三个层次(参见图1)。
图1日本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最高层次的法律:在进行行政资产管理时,主要以《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法》制定于1948年,是日本国有资产管理最基本的法律,它是根据日本新宪法的规定,在大正十年制定的旧资产法(日语为财产法)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为法律依据,同时还受《财政法》和《会计法》的管制,一些情况还适用《民法》。
特别法律:针对《国有资产法》中没有规定的事项或特例事项规定的法律,属于第二层次的法律。例如:《国有资产特别措施法》、《国家公务员宿舍法》等。
配套的实施细则、行政命令:为执行《国有资产法》和各特别法而制定的实施细则,以及中央政府各部门对其下属机构下达的带有行政命令的规定,属于第三个层次。
(三)日本行政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
日本行政资产管理的最基本原则是:“妥善管理、有效使用”。具体体现为:(1)集中统一与分散管理的方式相结合,确保国有资产的有效运用;(2)必须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受托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管理国有资产的权限和责任;(3)在新设、重组、废除行政机构导致行政资产过剩或不足的情况发生时,应确保国有资产的用途调整、取得,以及相应的管理权和责任的变更能有效进行;(4)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账簿,确保行政资产的取得、变动、丧失等情况记录完整。
(四)日本行政资产管理机构和职能
日本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按照其特点分为执行机构(执行机构是完成国有资产管理事务的行政机构。)、咨询机构(咨询机构是国有资产管理的咨询机关,在财务省设置了“财政制度等审议会”等三个国有资产审议会。审议会除了具有对财务大臣以及财务局局长等提出的咨询事项进行调查审议、回答的职能以外,还有政策建议职能。)和监督机构(监督机构由国会、会计检查院和总务省构成。国会是日本最高权力机关,拥有国家行政的调查权以及在法律上决定审议事项的权利;会计检查院负责每年对国有资产的收付进行会计检查;总务省负责监察行政机构业务的实施状况并予以指导。)三类。在执行机构中,根据管理事务的层次不同,又进一步分为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机构、行政资产管理机构和普通资产管理及处理机构。
图2日本国有资产管理的机构
行政资产管理的综合管理机构为财务省的财务局,责任机构为相关各个省、厅。财务省大臣是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的负责人;相关的省、厅长是行政资产管理的负责人。日本行政资产的管理机构及流程参见图2和图3。
图3行政资产管理的各执行机构
由于行政资产所在地分布全国各地,因此,不可能完全由各省厅总部直接负责。《国有资产法》规定各行政资产管理的执行机构可以委托给其下属机构、地方的公共团体或地方的政府部门进行管理,并将委托管理情况向财务大臣汇报。各省厅总部一般将各地的行政资产委托其下属或外派机构负责管理。
(五)管理内容、流程
日本行政资产的管理具体包括行政资产的取得、维护、保管、运用等。
行政资产的取得是行政资产管理的第一过程,是行政资产发生重大变动的阶段。为了审查、掌握预算及政府各部门资产的取得情况,有利于从全局出发平衡各政府部门间资产的分布,《国有资产法》赋予财务省大臣行使行政资产管理的统一审批权。
为取得行政资产以及有关行政资产的大的修缮和工程改良,各省厅(执行机构)需向财务省(综合管理机构)递交详细记载预算、经费支出等内容的申请书,由财务省对取得行政资产的协议书进行审查、批复。审查内容主要是判断取得行政资产的合法性、妥当性以及资产评估的合理性(参见图4)。对于新建建筑物,由国土交通省负责招标。
图4行政资产的取得流程
行政资产的维护、保管是使资产维持良好状态,充分发挥资产效用的行为。关于行政资产的维护、保管,对应行政资产的不同种类制定了各种法规。道路、河川、海岸、港湾等公共资产,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国民生活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且利害关系复杂,制定了特别法对其进行规范管理。行政资产的修缮、工程改良等也属于资产维护、保养范畴,其行为受财政法、会计法的约束。
行政资产的丧失是指外部原因导致的行政资产的绝对减少。行政资产丧失流程见图5。
图5行政资产丧失流程
此外,《国有资产法》规定,为了合理、有效地管理国有资产,正确了解、掌握国有资产的现状,各个省厅以及下属机关必须建立国有资产台账,详细记载行政资产的所在、数量、价格、丧失变更日期理由等内容。财务省每年汇总、统计国有资产情况,将国有资产报告书上报内阁,内阁再将报告送交会计检察院接受审计,次年度在国会报告。
二、美国联邦政府资产管理的基本情况
1949年以前,美国联邦政府资产的管理职能分属于联邦工程局、公共建筑管理局、财政部下属的联邦供应局和合同争议解决办公室四个部门。这种管理体制存在职能重复、职责不清、效率低下、在提供办公场所和设备方面管理混乱等问题。为建立经济高效的政府资产管理体制,当时的胡佛委员会就如何提高联邦行政服务水平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如下建议:将上述四个机构合并为一个机构(即后来的联邦事务服务总局),代表联邦政府履行集中管理联邦政府资产的职能。在此研究的基础上,美国国会于1949年制定了《联邦政府资产与行政服务法》,并于当年7月1日经杜鲁门总统签署后生效。根据该法规定,联邦政府事务服务总局于法律生效当日正式成立,并被赋予集中管理联邦政府资产及行政服务的采购和供应、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的权力。
(一)美国联邦政府资产管理的法律体系
美国联邦政府资产管理采取法制化管理形式。其特点是联邦政府资产管理的基本法律与相关的普适性法律相结合,共同完成联邦政府资产的管理活动。
1.政府资产管理的基本法律主要有:《联邦政府资产与行政服务法》、《联邦财产管理法》、《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法案》、《联邦采办政策法》、《联邦采购合理化法案》等,确立了美国联邦政府资产管理的政策、方法和组织管理体制。另外,针对联邦政府资产管理的基本法律,政府有关部门还制定了若干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条例。
2.相关的普适性法律主要有:《合同纠纷法案》、《公共工程法案》、《小企业法》、《购买美国产品法》、《克林格尔——科亨法案》、《合同竞争法案》、《服务合同法案》等。
(二)美国联邦政府资产管理的原则
美国联邦政府资产管理的目标是:为各联邦政府机构提供采购管理、优越的工作场所及相应服务的专家解决方案,帮助他们为公众提供经济高效的服务。
美国联邦政府资产管理的总体原则是:“集中管理、分散使用”。
(三)美国联邦政府资产的管理机构和职能
根据《联邦政府资产与行政服务法》成立的美国联邦事务服务总局是美国政府资产管理体制中最高层次的管理执行机构。联邦事务服务总局由总局和其下设的11个地区分局两个层次组成。总局局长须经参议院建议和同意后由总统任命和领导,有权制定《联邦政府资产与行政服务法》及联邦政府资产管理相关法律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并承担向国会述职和报告的义务。
(四)美国联邦政府资产管理概况
美国联邦政府将政府资产分为动产(主要是公务车)和不动产(主要是办公用房地产),实行分类管理。
1.房产管理
联邦事务服务总局下设的公共建筑服务处,是联邦政府最大的国内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对联邦政府各部门及其分支机构分布于全国各地的房产进行管理和服务,为联邦政府各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提供办公用房。所管房产共有7127处,总面积约33亿平方英尺。
产权结构。联邦政府机构占用的房产中大部分产权属于联邦政府所有,少部分是向私人房产主租用的。
管理内容。联邦事务服务总局负责办公用房的日常运营管理、办公用房的需求预测、基建计划的制定、新建办公楼的前期设计、对投标公司的评估、审查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验收以及自有房产的维护保养等工作。
使用与费用预算。美国联邦政府的房产全部归联邦事务服务总局管理,其他部门使用房产要向联邦事务服务总局交纳租金,租金中包括房屋维护和日常清洁的费用。根据政府资产的预算定额(见附录),国会对租金标准予以审定。用于租房的经费,纳入各部门预算中,多用房就要多花钱,鼓励用房单位努力节约空间,高效利用办公条件。
新建和维修。政府部门办公用房的新建、大的修缮预算列邦事务服务总局预算中,由行政服务总局向国会申请;联邦政府机构办公用房的新建及维修项目有一套严格的审批程序,对立项、基建及维修标准和工程招标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建设及维修费用纳入预算管理。工程立项后,一般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介公开向社会招标,透明度很高。因此,通常都是由施工力量雄厚、信誉好的私营建筑公司中标承建,从而保证了工程的高质量、短周期和低造价。
处置。房产的处置由联邦事务服务总局负责,通常是与地方政府进行交换,在经过评估后认为合理即进行交易。
2.地产管理
联邦政府在全国拥有24亿公顷土地,其中用于办公楼、商品储藏的2550万公顷为专项用地。联邦事务服务总局依照法律,作为联邦政府的代表,对所辖的土地提出利用和处理计划,向占用土地的政府部门提供资产评估、市场预测、营销、经济分析和土地出售等服务。
3.公务用车管理
美国联邦政府现有59.4万辆车,其中邮政用车占1/3,军事用车(不含军用坦克等武装车辆)占1/4。汽车的购置、维修等项费用体现在各个使用部门的预算中,由各使用部门向国会申请。经国会批准,统一由联邦事务服务总局按政府采购办法来进行。政府采购价格比市场价格要低20%~30%。每辆车都有专用的信用卡用于加油、日常维修。为了加强政府车辆管理,政府的车辆都使用专门的牌照,让公众和社会媒体来进行监督,私自使用政府车辆的行为将会受到严厉的惩处。
需要说明的是,联邦事务服务总局有责任对各部门提供服务,但各个部门也并非必须要向联邦事务服务总局购买服务。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由于联邦事务服务总局有规模优势,并有一支专业化的谈判队伍,可以从市场上获得较低的价格,各部门通常还是选择通过联邦事务服务总局购买服务。
三、对我国政府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启示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体系
日美两国都通过法律明确了政府资产的主管部门,分清了责任,明确了权力;并通过监督部门或法律、法规对政府资产管理的审计、报告、信息披露等监督工作予以规范。从而保证了政府资产管理的有效进行。我国在政府资产管理上还很不规范,与之相关的法律和规章不健全。为了加强我国政府资产的管理,应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监督体系。
(二)实行分类管理
美国按资产性质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日本按资产用途,将国有资产分为行政资产和普通资产。日本政府资产的分类与我国将国有资产分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企业性国有资产的方式类似。各国在分类方法上虽然有差异,但对政府资产实行分类管理上认识基本一致。
(三)在管理体制架构设计上,应遵循“集中管理、分散使用”的原则
在日本,行政资产由各省厅分散使用和管理,但由财务省及其下设的财务局负责行政资产管理的统一协调工作;在美国,则是由联邦事务服务总局对联邦政府资产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各政府部门根据相关制度规定以及通过与联邦事务服务总局之间的协议分散使用联邦政府资产。我国的中央政府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应借鉴日美经验,强化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我国中央政府资产管理中的统一协调功能。
(四)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费用预算由政府资产的集中(综合)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和分配
日本、美国的预算费用要通过财务省(日本)、国会(美国)审定和批准。费用预算由政府资产的集中(综合)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和分配的做法,既可保证各政府部门办公用房能够合理配置,消除苦乐不均现象;也有利于节约开支,降低费用。
(五)做好基础工作
日美两国政府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较为规范,能及时、准确、详细地掌握政府资产运行的全部情况。结合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应该强化各部门政府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要求各部门及时、准确地提供政府资产运行的详细资料,以充分掌握政府资产的分布、使用情况。
参考文献
〔1〕饭岛健司,1998:《国有财产》,财经出报社。
〔2〕mof.go.jp/jouhou/zaisan/zaisan.htm.
〔3〕FederalPropertyandAdministrativeServicesActof1949,epw.senate.gov/envlaws/fpasa49.pdf.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基准日
清查基准日统一以**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三、资产清查范围。
1、**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行政事业单位须根据有关规定填报相关数据。
四、资产清查内容
各单位的资产清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
五、工作内容和步骤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从**年2月开始,6月底基本完成,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为单位自查阶段(*年2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成立资产清查机构、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并报县财政局备案,各单位组织自查;第二阶段为复查审计阶段(*年4月1日至4月15日),主管部门组织复查或抽查,县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对部分单位进行专项审计;第三阶段为汇总报告阶段(*年4月15日至4月30日),单位向主管部门报送资产清查结果报告,县直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向县财政局归口预算管理股室报送资产清查结果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报告,汇总报表及所属单位基础表等数据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介质数据。
上报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相关资料统一用A3纸打印并装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报告于**年5月*日前上报市财政局。第四阶段为资产核实阶段(*年6月1日至6月30日),县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资产核实有关规定,在省财政厅确定的权限范围内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单位根据核实批复文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并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
六、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县财政局成立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要求各乡镇也要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乡镇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县直主管部门和单位相应成立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并将组织机构报县财政局备案。
七、工作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
(一)、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所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加强领导,落实机构和人员,建立工作联系和报告制度,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做到帐帐、帐实相符,不重不漏,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要建立和完善资产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公示。要结合资产管理现状,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要积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工作,提供专项核查审计必须的资料和线索,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
固定资产的管理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一种主要体现,是赋予各级财务主管部门的权利,也是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正常开展的最基本保障,作为相关管理者就应该按一定的计划,通过组织、指导、协调、控制等手段,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与环境,固定资产的管理是一种发展性的管理,即为伴随着资产的变化与发展与管理,如何才能有效管理,这是一种目的与手段的结合关系,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必须强调要有约束、有规范、有控制,甚至有惩罚,但这都是手段,最终固定资产管理要回归到管理的科学性上来,管理方式既要严格,又不能流于形式,以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固定资产过程中能够全程监督,促进固定资产能长久科学地调配使用。
一、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问题
1 固定资产关系系统不完善,责任分工不明确。在通常财务管理制度下,多数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因为主管领导对固定资产重视程度不足,在工作中常常只对具体的财务收支情况给予关注,而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与使用在主观上认识不够,主管领导不能有效地掌握本系统固定资产的数目、使用情况、折旧情况等细节问题,很难将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实到具体负责人身上,造成主管机构与主管责任人不明确。
2 管理形式不科学。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只对固定资产的采购高度重视,表现出重采购轻管理的态势,片面求贵求好,这些想法偏差都是由于固定资产管理机构不完善造成的,由此很容易造成无效监督,致使购买的设备不能获得充分的使用,客观上形成了固定资产使用价值隐性丧失。
3 固定资产帐户登记不完整,固定资产建档不够完善,这种现象的主要起因是首先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登记建档入账,特殊是一些价格偏高的物品,
其次,对于固定资产的购买干脆就不建档入账。
4 固定资产的监督机制不完整、有漏洞。由于在清查固定资产的工作做得不到位,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过程中,个别机构对固定资产不根据有关制度规定而擅自处理,甚至有些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单位领导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过于松散,在对固定资产的调拨、出售等环节不办理相关手续,很容易造成下面的财务工作难度增大,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障碍,势必影响固定资产管理的及时性与准确性,严重的会造成固定资产不必要的损失。
5 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偏低。由于固定资产管理往往力度不够,加上单位内部控制系统不是很完善,极易造成固定资产的闲置或重复购置同性质的固定资产,最后不仅没能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率,反倒加大了各级政府的财政压力。
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改革思路
1 就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而言,良性管理制度的形成至关重要,这就需要我们财务主管人员积极进行科学协调,督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升级,同时也要与各个部门团结协作,把有利于固定资产制度改进的方方面面关系协调好,财务人员可以通过固定资产摸底、盘点、登记等方式全面了解各部门的固定资产配置情况,这不仅是从整体上全面了解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而且还能将各个部门对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不同意见反馈给各级领导,促进领导改进有关措施,以达到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最佳效果,这样既利于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也利于上下各级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有更明确的认识,相得益彰。
2 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定期核实、检查。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季度、年度的资产核查,以便及时掌握数据,找出盘盈盘亏的具体原因,对明显有错误的有关责任人进行系统通报,分清职责,核查了具体数目后可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数据进行调整,从而保证账目清晰,账账一致。
3 建立有关台账,确定第一责任人。为完成固定资产的注册、保管、清点、折旧、废弃等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当前管理中必须根据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固定资产控制系统,做到事事有登记,环环有监督,建立起固定资产三级监督机制,从而才能有效的保证单位固定资产的良性使用。
4 改良固定资产演算办法。当前主要强调单位的财务总预算,过于注重资金的流动,在固定资产的监管方面还需要加大基本功,虽然一些固定资产的管理方式不尽相同,但最终结果是一致的,财务部门也可加大对固定资产管理使用过程中比较优秀的部门与个人进行奖励,积极利用单位年度评比制度,有针对性的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内容纳入到考核范畴内,评选优秀责任人,调动广大固定资产使用者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可以针对某些问题,组织专家学者在单位开展有关专题讲座,这既有效展现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目前的实际情况,也利于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成本核算,发掘出更大的工作潜力。
5 实施固定资产管理网络信息化管理,达到固定资产的动态控制与科学管理,在购买固定资产的时候,就可以按照它的它的基本情况进行信息化编码,这个编码必须体现出它的初始价值值,购进时间,型号、领用人等等要素,每个固定资产的编码是不变的。因此,当有必须查寻固定资产的情况时,只要记住相关固定资产编码,就可以在计算机网络中非常容易地查询,实现固定资产与电脑程序化相结合,不仅能管理精确,还能大大提升管理效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