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8 16:26:5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中图分类号:J5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0)02-0166-02
传统美术、工艺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手传的方式,并通过一定媒介而存在于民间的活态文化。作为一种“手艺”形态的“活”文化,它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和灵巧双手创造的结果,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形态中,并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演进而发展、丰富着人们的生活,延续着人们的文化记忆,承载着历史文化传统。
一、传统美术、工艺文化遗产的特点
传统美术、工艺文化遗产作为一种以手传的方式,并通过媒介产品的视觉呈现来表达和传承的特殊文化形态,它除了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出来的独特性、活态性、传承性、流变性、综合性、民族性和地域性等特点以外,还具有其独特之处:
以手传艺性。传统美术、工艺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是通过民间艺人们灵动的双手,在长达数千年的生活与生产实践中体验和创造出来的产品来实现的。“手”是人类灵性的表现,因为这双灵性的手的存在,人类可以利用它来劳动、来创造,来表现艺术、体现人类思维的深邃。以“手”传艺,展现的是动作,是对物的改造和加工,但传的是民间艺人的艺术感受,是民间艺人的生活体验,是民间艺人的思想情感。所以,无论是剪纸、木板年画、泥塑、面塑也好,还是苗族刺绣、服饰、银饰、花轿也好,这些“手艺”都是鲜活的手工创造,是流动的社会生活形态,可以用来谋生,为人们生活所应用;也可以用来休闲、娱乐;也可以锻炼身体,用来修身养性、娱乐心智。它或许因实用而粗糙,但也可以因精美华伦来寄托思想或技艺的伟大。
视觉呈现性。美术作品和工艺品是以精美绝伦的视觉形象呈现在人们的眼前的,它依托的是人们的眼睛。美术作品、工艺品是一种依赖人们的视觉而存在的有形产品。这些东西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具有生活上的应用价值,但另一方面,这些产品之所以能够流传下来,还因为其具有永久的文化价值,其本身所具有审美价值和内在的文化寄托,能够丰富或慰藉人们的心灵,通过它们,我们可以体验要到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体验到生活中的艺术情趣和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美术作品、工艺文化创作具有视觉呈现性的特点,使得它们在具有实用性的同时,其美学价值和精神寄托被无限的放大,这也是它们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秘密所在。
二、传统美术、工艺文化遗产的旅游价值
在国外,遗产大国无一例外都是旅游大国。法国依靠其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每年吸引7000万旅游者,旅游收入达299亿元,是世界第一旅游大国。由此可见,文化遗产旅游对于旅游产业的发展不可低估。作为一种以视觉体验为主的遗产形态,在当前旅游产业迅猛发展的时代,传统美术、工艺文化遗产具有独特的旅游价值和旅游功能,能够为旅游产业的升级发展提供难得空间。
传统美术、工艺文化遗产独特的文化价值,能满足人们对文化多样性体验的要求。传统传统美术、工艺文化是劳动人民自己的艺术创造,是无数无名匠师美化生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产物,特别是那些世代相传,富有艺术造诣的作品,那些没有受到商品化污染的艺术,它们往往凝结着浓郁的乡土感情,孕育着美好的艺术想象。它们的美的内涵,朴素的情感,具有十分宽广的生活基础。我们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称作“生活的艺术”,就是因为这些东西不仅能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其审美价值、艺术形态具有永恒的魅力,能够为人民的生活呈现出五彩缤纷的色彩。我们来看看苗族的蓝印花布、银饰、以及剪纸等作品,它们无不体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人们的审美创造。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植于民间,是对人类社会存在状态具体、直接和鲜活的表现,也是探究人类文明多样性和生命力的珍贵资料。从当前的发展状况来看,现代文明正经受严峻的挑战:饥饿、吸毒、恐怖袭击、……,人类社会正面临严重的文化危机:在工业文明的挤压下,消费文化大行其道,文明多样性正在加速消失,信仰危机不断加深。这一切促使人类不断反思自我,回过头来从历史、传统、民间中寻找心灵的慰藉,这也使得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在工业文明的挤压下加速消失,另一方面也使得它在现代社会得到更多关注。文化遗产热成为一个世界性现象。
现代社会在趋同化的过程当中,人们也在通过旅游等方式不断寻找人类自我的生存空间,舒缓生活压力,调节紧张的生活状态。在旅游热的大背景下,工业旅游、文化遗产体验游、观光游、民族风情游等为主题的旅游项目持续升温,不断得到大众的青睐。这些项目的开展,一方面满足了人们舒缓生活节奏、调节紧张生活的需要,另一方面一些深藏在民间的传统美术、工艺创作,如鞋垫儿、虎头鞋、刺绣、年画、门神、窗花、木雕、泥人等正不断走进老百姓的生活当中,虽然这些东西的某些实用功能在现代社会已经丧失,但是其潜在的、持久的、稳定的文化功能就像正在遭受空气污染中的氧气一样,显得弥足珍贵,人们自觉不自觉沉浸在这鲜活的民间文化氛围当中,体验着它带给自己的精神娱乐和视觉享受。如这些传统美术、工艺文化独特的生产材料、独特、甚或神秘的、濒临灭绝的生产工艺,都激起人们强烈的吸引力。不仅如此,旅游产品规划者在传统美术、工艺文化遗产旅游中加入一些旅游元素,如讲解、表演、自我生产体验,都极大娱乐人们的精神生活,也提升了旅游的品质。这也就是传统美术、工艺文化遗产之所以存在的原因。
传统美术、工艺文化遗产独特的实用价值,能够满足人们现实生活的需要。传统美术、工艺文化遗产是与传统的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能够满足人们生活中的某些现实需要如陶器能够盛水储藏食物,蓝印花布能够制作衣服……在现代社会,这些应用传统技法、传统材料,生产出来的东西,对那些长期遭受假冒伪劣产品、工厂生产的有毒化学产品、受污染产品危害的人们来讲,具有特殊价值:我们需要那些绿色、环保、有生活情趣和独特文化内涵的东西如鞋垫儿、虎头鞋、刺绣、年画、门神、窗花、木雕、泥人等。这些东西,一方面满足人们审美和文化多样性体验的需要,另一方面,又满足人们现实生活中对绿色、安全产品的需要。而这一切,无疑为传统美术、工艺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三、传统美术、工艺文化遗产的旅游表现方式
将传统美术、工艺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就要遵循旅游产业的发展规律,走产业化的道路,实现旅游发展与遗产保护的双赢。实践中也有不少成功的范例。就传统美术、工艺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而言,本人认为比较可行的方式有两条:
单纯静态文化展示:博物馆是以收藏、展示、研究、宣传各种文物为主,采用综合手段全方位展示各国、地区不同时期文化特征的机构。将一个地区的传统美术、工艺文化遗产纳入博物馆进行收藏、展示,供广大游客进行参观体验,是不少旅游地区通行的做法。此种做法最大的不足之处在于广大游客只能做静态的产品参观和动态影像体验,不能进行深度体验观察。
综合动态文化体验:我们认为产业生态园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的构想是一个较为理想的综合的、动态的文化体验平台。在产业生态园或生态保护区中,我们将传统美术、工艺文化遗产研究与开发,遗产博物馆的展示与宣传,传统美术、工艺文化遗产的生产与出售,与其它各种旅游要素有机地结合起来,如富有民族风情的建筑、各种休闲的酒吧、歌厅、表演等,形成一个弥漫着浓郁特色文化的旅游、购物、休闲区域,从而达到促进产业生态区域的发展。从理论上讲,传统美术、工艺文化遗产产业生态园或生态保护区的构想是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化的一个可持续发展模式。这种模式将它放回到现实的生活空间,让人们通过活生生的方式去体验和感受,真正懂得传承和延续文化遗产中的人文精神,从而使文化得到传承,产业得以发展。另一方面,文化遗产的形成是一个生态发展的过程,需要从文化传承人、遗产依托的材料、工艺环境、现代展示手段和市场开发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如果利用传统的、简单的文化移植手段促进遗产的聚集,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我们就会简单的扼杀这些珍贵的遗产。但是如果我们采用产业化的手段,辅之以专家的指导,科学的论证规划,政策的引导规范和科学的监督管理,以及生产销售,进行一体化开发,就会有效促进文化遗产资源的聚集,形成凹地效应,在短时间内形成一个绚丽多彩、充满生机活力的遗产产业生态园或生态保护区。这是旅游地区发展的希望,也是一个旅游地区可持续发展必须要走的道路。
本文为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09年度课题《湘西地区美术、工艺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互动研究》的成果之一。项目课题号为:09C800
中图分类号:C91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3)-07-18(5)
笔者暑期到川西某个传统民居与街区保存相对较好的乡镇调研,遭到一位当地人的诘问:“这些破旧的老房子住起来既不方便,又没什么旅游开发价值,还保护它干什么?”其实,与此类似的诘问在我国建筑遗产保护工作中以不同程度、不同立场一次又一次被提及,它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快速城市化进程与传统建筑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种种矛盾,以及建筑遗产保护价值理念方面的冲突。因此,如果我们有理由更加重视与加强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并扩展建筑遗产保护的范围至更广泛的建成环境,那么我们必须追问:这些理由也即建筑遗产保护的价值要素究竟是什么?它们为何重要?
1 建筑文化遗产的内涵及对其价值认识的变迁
按照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界定,“文化遗产”是指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物、建筑群和遗址。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期规划则指出:“文化遗产”可以被定义为全人类过去由各种文化传承下来的所有物质符号的集合——不管是艺术性或者是象征性的。[1]由此可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遗产”的界定并没有涵盖非物质文化遗产,实际上与广义的建筑文化遗产内涵相近。
建筑文化遗产是指具有一定价值要素的有形的、不可移动的文化遗产,不仅包括历史建筑物和建筑群,也包括历史街区和历史文化风貌区等能够集中体现特定文化或历史事件的城市或乡村环境。英国城市规划学者纳撒尼尔·利奇菲尔德(Nathaniel Lichfield)提出的文化建成遗产(Cultural Built Heritage)概念,则更为宽泛地界定了建筑文化遗产的内涵。他认为:“CBH涵盖了一系列相互独立的对象,诸如考古学上遗址、古老的纪念性建筑、单个的建筑物或建筑群、街道以及联系一个群体的方式、建筑物周围的场所、单独耸立的塔或雕像等等,甚至还能扩展至本身具有遗产价值的整个地区,或者说,它们本身没有遗产价值,但因靠近具有遗产价值的地方而使其成为有重要意义的区域。”[2]
对建筑文化遗产内涵的界定本身便突出了它所具有的价值属性。由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是站在全球高度理解文化遗产,因而极为强调遗产的“突出的普遍价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而对于世界各国而言,在本国范围内,也只有那些具有一定价值要素的建筑遗产才值得保护,才具有保护的理由与合法性。
“一部人类文化遗产的保护史,其实也是对遗产价值的认识史。”[3]对于建筑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是长期以来人类建筑保护历史进程演变的结果,是各种价值观念不断变迁与相互较量的结果。
在神学性思维支配的古代社会以及中世纪,建筑遗产的价值主要与特定的宗教象征意义、崇拜和教谕功能、传递宗教记忆相关联,受到保护与修缮的建筑遗产往往是那些视作神圣的遗物或神的居所之类的建筑遗产。而且,由于人们重视的是建筑遗产的精神膜拜价值而非完整的物质实体形态,因而建筑遗产即便成为废墟,仍是“形散而神不散”,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在对建筑遗产价值的认识方面,作为揭开现代欧洲历史序幕的文艺复兴时期,标志着一种重要的转变。这一时期除了给予建筑遗产的艺术价值以前所未有的重视外,尤为重要的是,开始形成一种新的历史观,即视历史的演变为一个有始有终的过程,认为“现代”是过去各个时代进步累积的结果,于是人们重新开始欣赏古代的优秀遗产,这为遗产保护奠定了强有力的思想基础。16至19世纪的欧洲,经历了启蒙时代与法国大革命的洗礼,由传统社会的神学性思维发展到现代社会的理性思维,开始用多种价值观来衡量前人留下来的建筑遗产,并逐步确立了现代意义上的历史观与文化遗产的概念。在此背景下,许多有关建筑遗产的价值观念都要受到理性逻辑的考察,不再纯粹基于一种美学上的价值,获取有关详尽的历史事实变成了价值追寻的目标,历史性建筑的修复开始被视为一种科学活动。从此,“对建筑遗产文献价值、史料价值的推崇从19世纪末开始占据了建筑遗产保护的舞台,而且至今仍有着强大的影响力。这种观点的直接后果就是,人们认为只有那些具有历史证言性质的建筑遗产才是值得保护的,而且保护的首要任务就是保护历史证言的真实性,故此,最好的保护方式就是将建筑遗产‘木乃伊化’、‘标本化’。”[4]
强调遗产历史真实性、客观性和完整性的价值观,经过不断的细化与完善,得到1964年通过的作为建筑遗产保护公认的纲领性文件——《威尼斯》的贯彻,强调传递原真性的全部信息为建筑遗产保护的基本职责。1979年,澳大利亚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巴拉会议上通过的《保护具有文化意义地方的》(简称《巴拉》),则突出强调遗产的文化价值,引领世界建筑遗产保护的基本价值观转向对文化价值的高度重视。近几十年,建筑遗产保护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随着遗产价值观念的变化,建筑遗产保护对象的范围不断扩展,对建筑遗产保护的价值观与哲学基础的讨论也颇为活跃。
2 多重价值呈现:建筑文化遗产的价值要素
国际建筑遗产保护界专家尤嘎·尤基莱托(Jukka Jokilehto)说:“现代遗产保护中的主要问题是价值问题,价值的概念本身就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 。”[5]虽然每个时代对建筑文化遗产价值要素、价值类型的强调各有侧重,但总的说来建筑文化遗产呈现出多重性、多元化的价值要素,尤其是当代国际遗产界对遗产价值认识已有了多方面扩展,则是不争的事实。具体而言,建筑文化遗产的价值要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历史价值要素
遗产的本义是指已经过世的前人留给后人的东西,或者更宽泛地说是人类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从这一基本意义上看,以时间性要素为前提的历史价值是遗产固有的“存在价值”,时间属性对于建筑遗产价值的高低是至关重要的,是构成建筑文化遗产衍生价值的重要变量。“只有历经几个世纪沧桑之变,熏黑的横梁上留下了历史的印记之后,这个古迹才会令人肃然起敬。”[6]法国作家夏多布里昂(Francois-René de Chateaubriand)说的这句话不无道理。
建筑遗产的历史价值相比于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其独特性在于它可以通过实体形态直观地呈现和展示曾经流逝的岁月印记,以延续我们对历史的记忆,并有助于我们理解过去与当代生活之间的联系。没有物质性表征的记忆往往是抽象的,建筑遗产作为存储和见证历史的具象符号,藉由时间向度的历史叙述,突显了建筑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集体记忆功能。对此,约翰·罗斯金(John Ruskin)曾感叹,没有建筑,我们就会失去记忆,“和活的民族所写的及纯洁的大理石所承载的相比,历史是多么冷酷,一切图像又是多么毫无生气!——有了几个相互叠加的石头,我们可以扔掉多少页令人怀疑的记录!”[7]《威尼斯》开篇也说:“世世代代人民的历史古迹,饱含着过去岁月的信息留存至今,成为人们古老的历史活的见证。”[8]
在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中,与历史价值紧密相关的一个价值要素,是所谓“年代价值”或“岁月价值”(age value)。明确提出“年代价值”概念的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奥地利著名艺术史家李格尔(Alois Riegl)。他在《对文物的现代崇拜:其特点与起源》(The Modern Cult of Monuments: Its Character and Its Origin)一文中,详细阐述了文物的多重价值要素。他首先将文物的价值要素划分为两大类型:即纪念性价值与现今的价值(present-day values)。其中,纪念性价值包括历史价值、年代价值和有意的纪念价值。李格尔认为,研究纪念性价值,必须从年代价值着手,而“一件文物的年代外观立即就透露出了它的年代价值”,“年代价值要求对大众具有吸引力,它不完整,残缺不全,它的形状与色彩已分化,这些确立了年代价值和现代新的人造物的特性之间的对立 。[9]关于文物的历史价值(historical value),李格尔认为,它“产生于某一领域中文物所代表的人类活动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一件文物原先的状态越是真实可信地保存下来,它的历史价值就越大:解体与衰败损害着它的历史价值。”[10]由此可见,年代价值主要来自建筑遗产上的岁月痕迹,是时间流逝所衍生的一种价值,本质上是审美性的情感价值,“年代的痕迹,作为必然支配着所有人工制品之自由规律的证明,深深打动着我们”,[11]不需要联系建筑遗产本身的历史重要性、真实性来衡量。但是,对历史价值的判断,则要求其能够真实可信地代表过去某个特定的历史事件、历史瞬间或历史阶段,尤其是强调其所体现的历史真实性。
2.2 艺术价值要素
几乎在所有的建筑遗产保护的国际、法规和相关文件中,除了遗产的历史价值,被反复强调的一个价值要素便是艺术价值。1890年意大利罗马成立了文物古迹艺术委员会,该协会将文物古迹定义为:“任何建筑物,无论是公共财产或私有财产,无论始建于任何时代;或者任何遗址,只要它具有明显的重要艺术特征,或存储了重要的历史信息,就属于古迹范畴。” [12]1931年《关于历史性纪念物修复的雅典》第三条强调提升文物古迹的美学意义,《威尼斯》第三条则指出:“保护与修复古迹的目的旨在把它们既作为历史见证,又作为艺术品予以保护。”[13]
艺术价值如同历史价值一样,是遗产的核心价值,对于判定建筑遗产价值的高低至关重要。无论从艺术起源的角度,还是艺术功能的角度,建筑确凿无疑的是一种艺术的类型,而且它在“艺术大家庭”中还扮演着不同凡响的角色。按照黑格尔的观点:“所以我们在这里在各门艺术的体系之中首先挑选建筑来讨论,这就不仅因为建筑按照它的概念(本质)就理应首先讨论,而且也因为就存在或出现的次第来说,建筑也是一门最早的艺术。”[14]作为一种艺术的建筑,具有艺术价值,似乎是很自然的事情。实际上,建筑遗产保护中所指的艺术价值,主要是指遗产本身的品质特性是否呈现一种明显的、重要的艺术特征,即能够充分利用一定时期的艺术规律,较为典型反映一定时期的建筑艺术风格,并且在艺术效果上具有一定的审美感染力。奥地利学者B·弗拉德列教授认为,建筑遗产的艺术价值包括三个方面:即艺术历史的价值(最初形态的概念、最初形态的复原等)、艺术质量价值和艺术作品本身的价值(包括古迹自身建筑形态的直接作用与古迹相关的艺术作品的间接作用。)[15]
从宽泛的意义上说,与艺术价值要素相关联的一个概念,是所谓的美学价值或审美价值(aesthetic value)。作为一种造型艺术的建筑,往往会通过点、线、色、形等形式元素以及对称与均衡、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等结构法则,使人产生美感,并使建筑达到或崇高、或壮美、或庄严、或宁静、或优雅的审美质量,这便是建筑所体现出的美学价值。尤其要强调的是,理解建筑遗产的美学价值不能将建筑遗产从其现实环境中孤立出来,还应考虑其周围的环境与氛围,只有两者和谐时,才能共同呈现出更大的美学价值。艾伦·卡尔松(Allen Carison)说:“对每座建筑、每种城市风景或景观,我们都必须根据存在于建筑物内部以及该建筑物与其更大环境之间的功能适应关系欣赏,不能做到这一点,便会失去许多审美趣味与价值。”[16]
实际上,建筑遗产的艺术价值在当代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艺术特征和审美问题。从广义上看,建筑艺术的功能和社会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建筑艺术价值的范畴。
2.3 科学价值要素
科学价值如同历史价值、艺术价值一样,是有关建筑遗产保护的、准则和相关文件中普遍强调的重要价值要素。1931的《关于历史性纪念物修复的雅典》不仅重视提升文物的美学意义,也强调了保护历史性纪念物的历史和科学价值。我国的建筑遗产保护工作中也一向重视遗产的科学价值。2000年通过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第三条明确指出:“文物古迹的价值包括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
所谓科学价值,主要指建筑遗产中所蕴含的科学技术信息。不同时代的建筑遗产一定程度上代表并体现着当时那个时代的技术理念、建造方式、结构技术、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进而反映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成为人们了解与认识建筑科学与技术史的物质见证,对科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例如,被誉为我国国宝建筑的晋祠圣母殿,不仅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与艺术价值,更为重要的是,它的建筑构造方法是宋代建筑的典型范例,保存了宋代建筑技术中“柱升起”、“柱侧脚”和“减柱法”等建筑技法,对于研究我国宋代建筑技术提供了宝贵的实物依据。
其实,从更广的视角看,建筑遗产所蕴含的科学技术信息,不过是建筑遗产所携带的历史信息的一部分,对遗产科学价值的理解必须联系其历史价值,因而科学价值实质上是历史价值的一种具体表现。
2.4 文化教育价值要素
文化价值本身是一个极为综合的概念,我们以上所阐述的三种价值,即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都是文化价值的不同体现。1987年颁布的《的实施守则》中,提出了文化遗产价值的四要点,即原真性、情感价值、文化价值与使用价值。其中“文化价值”包括文献的、历史的、考古的、古老和珍稀的、古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的、审美的、建筑艺术的、城市景观的、地景的和生态学的、科学的等九个方面。[17]
笔者这里所指的“文化教育价值”,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文化价值概念,主要指的是建筑遗产所提供给人们在文化方面的自豪感、社会教化价值、文化象征与文化叙事等方面的价值要素,本质上是一种精神价值。建筑遗产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无言的教化者”,尤其是在营造独特的教育环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相对于其他建筑类型,文化景观类建筑遗产所储存的文化信息量更为丰富,政治的、历史的、思想的、伦理的、美学的无所不包。而在形形的文化景观类建筑中,纪念性建筑遗产具有形式与内容的双重纪念性,并以其深刻的教育内涵和突出的教育功能而自成一体,尤其是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直观的物质环境。因此,《关于建筑遗产的欧洲》中说“建筑遗产在教育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非言过其实。同时,建筑遗产还如同一本“立体的书”,是以空间为对象的特定文化活动,叙事在建筑艺术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通过象征手段和空间元素的媒介,建筑叙事把诸多文化形象与精神观念表现在人们面前,从而让建筑遗产能发挥“载道”和“言志”的文化教育价值。
2.5 经济价值要素
以上所述的建筑遗产价值,即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文化教育价值,若按照戴维·思罗斯比(David Throsby)等西方学者的观点,可统称为遗产的绝对价值或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即它们独立于任何买卖交换关系,是建筑遗产本身所具有的自然的或可以重现的价值要素。[18]将遗产的文化价值要素看成一种内在价值,显示了文化价值自身固有的重要性,或者更简单说它自身就是价值,不需要与其他价值的联系或促进其他价值的生成而显示其重要性。
现代建筑遗产保护运动的发展,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价值拓展,便是对建筑遗产的价值认识从内在价值走向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或者绝对价值与相对价值)相结合的综合价值观,即将建筑遗产不仅仅视为一种珍贵的文物,同时还视为一种文化资源和文化资本(cultural capital),从而将建筑遗产的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economic value)紧密联系在一起。
关于建筑遗产的经济价值要素,荷兰学者瑞基格洛克(E.C.M. Ruijgrok)将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分为三个方面,即居住舒适价值(housing comfort value)、 娱乐休闲价值(recreation value )和遗赠价值( bequest value)。[19]而埃及文化遗产保护专家、亚历山大图书馆馆长伊斯迈尔·萨瓦格丁(Ismail Serageldin)则进行更为细致的界定。他将遗产总的经济价值划分为使用价值与非使用价值,而在使用价值与非使用价值之间还存在一个选择价值(Option Value)[20]。萨瓦格丁对文化遗产经济价值要素的理解颇为宽泛,不仅包括由遗产之使用而直接产生或间接产生的收益,如居住、商业、旅游、休闲、娱乐等直接收益和社区形象、环境质量、美学质量等间接效益,以及未来的直接或间接收益,还涵盖了存在价值、遗赠价值等非使用价值。其实,严格说来,萨瓦格丁所说的使用价值中的间接价值和非使用价值实际上属于遗产的文化价值,而建筑遗产的经济价值主要应指其直接的使用价值。
建筑遗产的经济价值本质上是一种衍生性价值,换句话说,它本身并不是自身所固有的非依赖性价值,只有当遗产存在文化价值时,才能衍生其经济价值,例如旅游经济价值。
3 结语:价值要素的共同考虑与区别对待
建筑文化遗产具有多层次的综合价值,主要分为两大类别,即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其中,文化价值具有丰富的涵义,它包括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文化教育价值。厘清建筑文化遗产的价值要素,具有重要意义。正如陈志华所说:“为什么要保护文物建筑,就因为它们有多方面的价值,保护文物建筑,当然就是要保护这些方面的综合价值。文物建筑保护的其他一切原则,都是从这里派生而来。”[21]
需要强调的是,建筑文化遗产的价值并非文化价值要素与经济价值要素简单加和。在建筑遗产保护工作中,对各种价值要素要共同考虑,但又要区别对待。所谓共同考虑,即综合分析建筑遗产保护中的各种价值要素,既不把某些价值要素事先排除在外,也不认为存在强制性的理由来保护某些价值要素。所谓区别对待,指的是在多层次的价值要素中,应确定建筑遗产价值要素的优先序列,给予特定的价值要素以特别的权重。一般而言,遗产的内在价值优先于其外在价值,文化价值优先于经济价值。因此,当地方政府与遗产经营者追求遗产所带来的经济价值与遗产本身的文化价值相冲突时,就应让位于文化价值的保护与提升。因为,从根本上说,建筑遗产的文化价值不仅是内在价值,而且也具有手段性作用,经济价值本质上是文化价值的衍生物,文化价值的保存与提升不仅是建筑遗产保护的首要目的,也是保护的重要手段。
总之,通过分析与阐述建筑文化遗产所具有多重价值及其构成要素,有利于阐明其多维本质,更透彻理解建筑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正如戴维·思罗斯比所说:“如果这种方法(厘清文化价值概念的方法,引者注)至少提供了对文化价值构成要素的更加清楚的认识,那么它就为实际运用文化价值概念带来了前进的希望,通过这种方法,其相对于经济价值的重要性可以得到更加有力的支撑。”[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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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128(2016)03-0048-03
一纳西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
纳西族是一个历史悠远、文化璀璨的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其所居地区自古以来就是我国西南交通贸易大动脉——南方“丝绸之路”和由云南进入四川、的“茶马古道”。两条古道既是沟通中原与西南地区乃至东南亚地区的南来北往的商品贸易通道,又是沟通中国文化和东南亚文化的交流渠道。历史以来纳西族就与普米、藏、白、彝、回、苗、傣、壮、傈僳、汉等20多个民族杂居在一起,与各民族文化相生相融。在特定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纳西族文化的多元性和独特性。其中他们的生活方式、社会习俗、思想道德、民间文学、传统工艺、组织制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其生生相息的有形物质载体和无形的精神财富,是纳西族人民繁衍发展的根脉。纳西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异常丰富,具体表现为:
(一)缤纷多彩,内容丰富
由于自古以来纳西族与众多民族聚居一起,文化呈现出多元的特质。纳西族的非物质文化缤纷多彩,内容丰富。如:节庆方面,有纳西族的春节、棒棒节、三朵节、三月龙王庙会、七月骡马会、转山节等;婚姻习俗方面,除了一夫一妻制以外,各地各支系还保留着走婚制、同族内婚、等级内婚、家支外婚、姑舅表先婚、转房制、同姓外婚等婚俗。方面,除纳西族的本土宗教东巴教,藏传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汉传佛教、道教等各大宗教在纳西族地区均有流布,也对纳西文化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饮食习俗上,有纳西族的招待宾客的“三叠水”宴席,以及丽江粑粑、纳西火锅、鸡豆凉粉等特色小吃。泸沽湖边纳西族摩梭人家的猪膘肉(又叫琵琶肉)、酥油茶、糌粑(青稞炒面)、“苏浬玛”酒、奶渣等美味佳肴;民族传统装束上,有纳西族的“披星戴月”、纳西族摩梭人的百褶长裙;民间歌舞方面有“阿丽丽”、“窝热热”、“勒巴舞”、“古气”、“阿哈巴老”、“喂麦达”,纳西族摩梭人的“甲蹉”等。民间文学方面则有纳西族的《创世纪》、《鲁般鲁饶》、《黑白战争》、《阿一旦的故事》、《鱼水相会》、《嫁女》、《赶马》等等。这些丰厚的非物质文化是纳西族生存和发展的根脉,关系到民族的生死存亡。所以,把根留住,保护、传承、发展它,我们责无旁贷、义不容辞,也刻不容缓。
(二)积淀深厚,特质鲜明
纳西族的非物质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质和深厚的文化蕴涵。如纳西族民间歌舞“热美蹉”最初是狩猎时为追赶猎物的撵山调,为惊吓猎物而形成的原始舞蹈,后来演变成纳西族为颂扬死者,安抚家属的丧事挽歌,如今成为民众休闲娱乐,健身强体的集体圈舞,它是一种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民间艺术。2008年因其传承性和独特性被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又如2006年被命名为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纳西族摩梭人“转山节”,每一年它都以历史悠久、精巧构思、繁多的名目、多姿的形态吸引着数以万计的国内外民众游人客商纷至沓来,成为一张丽江文化旅游的名片。
(三)技艺精孰,远近闻名
经过长期的传承和发展,纳西族的非物质文化已形成了一批在当地乃至全国都享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品牌项目。如纳西族铜器制作是丽江传统民间手工艺技术之一,从考古的资料看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后随明代木氏土司诚聘中原艺人到丽江制作铜器工艺后,纳西族铜器制作兴起。明朝时大旅行家徐霞客来丽江时就有木氏土司以“红毡丽锁”相馈的记载,“丽锁”即是当地民间艺人加工的“黄铜挑簧锁”,工艺非常考究。时至清代、民国,纳西族铜器制作不断发展创新,城乡都有了打铜的作坊,“在大研古城有一专营铜器的‘打铜街’,数十家各类铜器铺子,各式铜器产品满街陈列,耀眼醒目,精美的各式铜制工艺,为各族群众所喜爱。”[1]铜匠世家“德荣昌”“铜匠杨伍(杨璞坚)”等久负盛名,成为丽江一大人文景观。传统的纳西族铜器是纯手工打制的,工艺独特,其选材于当地的铜矿石,燃料为优质松木烧制的木炭,经过铜矿石、饼铜、粗铜、精铜几次冶炼,然后多次加热锻打成各种器皿,或在精铜中加入锌锡等合金打制成各式精致的手工艺品。由于历史的原因,纳西族铜器制作虽出现式微,但随着丽江旅游事业的发展和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新世纪以来它在继承、改革、发展、创新上有了重大突破,注入更多、更高的艺术元素,使其作品更加高贵、优雅,艺术品味更浓,档次更高。如今,用电解铜为原料,经过饼铜、垒层、锻打、剪片、铅托、锤击、錾刻、镌镂、“点冷锤”和“出色”等繁杂工序而成精湛物品。如铜火锅、铜锁、铜门扣、铜盆、铜壶、铜勺、铜瓢、铜盘等,工艺精良,款式多样,图案精致,造型优美,质地坚固,经久耐用,是纳西族人家不可缺少的日常生活用具。铜器分为红黄两色,显得富丽美观,它既是纳西族姑娘陪嫁的必备妆奁,也是深受汉、藏、彝、白、傈僳及普米等族人民喜爱的生活用具。纳西族铜器还多次参加省内外诸多城市文化会展,受到广泛关注和收藏爱好者的青睐。
(四)喜闻乐道,脍炙人口
纳西族的非物质文化是纳西族人民生产、生活中最喜闻乐道,脍炙人口的文化特长,是纳西族人民生生不息的文化品质,比如说“东巴画”作为一种宗教绘画艺术,虽然受制于宗教,题材主要反映经书中的神话故事以及各种鬼神、人物、动物、植物的源流,但是其中许多神话故事是纳西东巴们为了吸引广大群众,宣传东巴教义,在群众喜闻乐见的一些民间故事基础上整理出来的。所以,它以一种独特的视角描绘出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图景,深受民众喜爱。又如“纳西蜜饯”,以其精湛的制作工艺、独特的口味和繁多的品种,通过“得一”“绿丫头”“女儿珍”等食品企业的产业化动作,生产出品质优良、包装精美、携带方便的名优特产,不仅是当地居民探亲访友馈赠佳品,还是中外游客喜爱的旅游产品。
二纳西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纳西族人民社会生活的精神需求
任何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都植根于当地民众的生产生活,它从开始被创造,就服务于当时当地的社会生活。纳西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其人民社会生活的精神需求。如:纳西民歌是纳西族人民劳动生活中的必需精神产品。它源于纳西族人民的生活,又体现在纳西族人生活的各个方面。为了缓解劳动的疲劳,纳西先民上山狩猎打柴唱起了山歌,下江下河捕鱼唱起了渔歌,下地种庄稼唱起了田歌,因气侯变化而出现四季歌曲,于是民间歌谣应运而生;旁晚,人们围坐在火塘旁,为了打发闲暇时光,人们编起了动听的故事,小孩围绕于祖辈的膝下,听着远古传下来的创世神话和祖先迁徙的历史,于是便有了民间文学;看到自然界的各种灾难,在万物有灵的思维映射下,创造出了“美本(祭天)”“三美波祭(烧包祭祖)”等各种仪式来驱灾避祸,于是就有了东巴乐舞等民间艺术……“任何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的产生,首先是因为它们具有实用性,能够满足当地群众的各种生产生活需要,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曾经发挥过的最大价值所在。”[2]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了纳西族民族精神的生成和传播
纳西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纳西族先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积淀而形成的思想精髓和文化理念,深深蕴藏着该民族成员所认可并接受的,富有生命力的优秀思想品质、价值取向以及道德规范。如纳西族的“生(早期的生存、衍生、生命力)、战(中期的战争、战斗)、和(后期的和平、和谐、和善)”①等民族精神,就是在纳西文化基础上升华提炼而产生的,并体现在纳西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特质之中。纳西族文化是锻造爱国兴邦、团结友善、勤劳勇敢、诚实守信、开放进取、兼收并蓄、宽厚包容等民族精神特质的大炼炉。民族的精神特质和文化基因融合在一起,在其传承发展中又不断传播着这些精神实质。同时,在当下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中又起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作用。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滋养了纳西族多元的传统文化
纳西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在深远的文化意义。它不仅是纳西方文明的起点,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它又不断地与各种文化交流而逐渐丰满。纳西族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是其文化多样性的生动体现。它像永不干涸的河床承载着纳西文明,使之得以薪火相传。“它犹如民族文化的基因库,人文学科、自然学科都源于其中,文学艺术更是以非物质文化作为其生长的肥沃土壤。像诗歌艺术根植民歌民谣,小说创作的母胎是民间故事的口头传承一样。”[2]而今无论是大型实景演出《映像•雪山》、民族歌舞汇演《丽水金沙》还是闻名遐迩的纳西古乐、东巴歌舞,其原初形态都是当地民族民间的音乐与舞蹈。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纳西族文明的不竭源泉
非物质文化遗产常常以最简单的形式表现出来,却是当地民族生活方式、社会习俗、思想道德、民间文学、传统工艺、组织制度等等的有形物质载体和无形的精神财富。是一个地区或民族生产生活的百科全书和精神世界的博物馆。它能满足人们感知世界、理会历史、领悟特色文化的需求。一个仪式、一支小调,都包含了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历史文化信息,全方位地反映了当时当地民族的风土人情。所以要了解一个民族和地区的社会民情、人文历史,就可以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与他们生生相惜,繁衍发展的根脉入手。故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今天人文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汩汩不断的源头活水,为文化研究提供了珍贵资料,具在独特的科学价值。
(五)纳西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人们提供了美的享受
纳西族传统生活中建筑的营造装饰、服装的色彩搭配、花边修饰以及东巴文字、东巴重彩画、东巴乐舞等等无一不是天才的艺术创造。从中我们可以形象地看到历史上纳西族人民的生存状态、生活方式、生活习俗以及审美情趣、思想情感。这些巧夺天工般的艺术技巧,无可比拟的艺术形式,能深深地打动人们的心灵、拨动人们的情弦、激发人们的感情。为人们提供了大量的文化艺术创作的原形和素材,是艺术创造不竭的动力。比如说,东巴法师所用的木牌、石鼓的竹篾器皿、麻织品(摩梭人)等传统手工技艺曾经与他们的生活密切相连,是不可或缺的生活用品。但随着社会的变迁,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传统手工艺品的实用价值也随之降低乃至消失。然而旅游业蓬勃发展的今天,它们却是博物馆、演艺公司、商家等吸引游客的重要资源。虽然许多民俗、表演艺术、民族工艺品已脱离了它们原有的意味,而转化为纯粹的娱乐和商业活动,但这些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新的社会环境里新的价值体现。
深入系统多角度研究老子的语言,调查研究老子故里汉语言的历时变化、老子语言在河南及中国的影响,为汲取老子的语言思想指导当今的汉语及语言研究,提高老子故里的知名度,进一步扩大老子文化的世界传播与影响,所以,对老子语言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研究,在语言及汉语研究、文化挖掘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对老子语言文化产品的开发利用也具有重大的社会经济价值。
一、老子语言文化遗产开发的主要思路
老子语言文化遗产开发研究,可以促进河南老子故里的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考察有关老子著作《老子》中词句的流传,分析老子语言艺术特色、老子语言思想、老子语言哲学,调查其对老子故里言语的影响,从中汲取语言研究的指导因素,进一步促进哲学界、宗教界、语言学界对老子及其著述的重视,促进学者对老子故里语言研究的深入关注。
考察老子故里的语言变迁,老子故里方言的现今归属,从中探究以老子故里方言来读《老子》,制成光盘或磁带,便于远方游客对老子语言的有声感触。导游可用本地方言介绍《老子》中的名句,普通话解说,英语翻译;在每年的老子庙会中,开展对《老子》的普通话、鹿邑方言、英语的朗读、宣讲,针对不同游客开展不同语种和普通话鹿邑方言的导游服务。用有声《老子》宣传老子故里的文化,弘扬老子文化,促进老子故里语言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促进旅游经济发展。
对《老子》中的相关词语句子的不恰当的阐释给予现代汉语阐释,以解除人们对《老子》的误解,以期在对《老子》及道教文化的国际传播弘扬方面给予语言支持。
老子故里鹿邑太清宫建祠一千多年来,历朝历代都在太清宫立有碑刻,除现存20通外,其他因年代久远、风雨剥蚀及兵燹匪患等破坏现已不存在,但所幸鹿邑古县志尚录存有其他30馀通碑刻的碑文。同现存碑刻相对应,开展老子语言文字的对比分析研究是老子语言研究很好的切入点,碑刻语言考古与文献结合,也可为推论证明老子故里在鹿邑提供证据,对研究太清官兴衰史和道家、道教在历朝历代地位也能提供语言证明和依据,对开展宗教经济、李氏后裔对老子的拜谒也有重要意义。
二、老子语言文化遗产研究开发的创新性
根据鹿邑县志、行政区域划分的变迁、历史上人口迁移的情况,调查老子故里语言变迁,当今鹿邑方言归属的情况,普通话对老子故里方言的影响,在汉语言学及老子研究上,意义重大。调研分析得出:河南省鹿邑县太清宫镇老子故里方言属于北方方言华北次方言(中原官话)河南方言片商阜小片的鹿邑点,老子故里方言的语音系统声母和普通话声母韵母数量基本一致,声母包括零声母在内有23个,有[v]音声母,韵母39个,üo[yo]与普通话有差别,o韵在韵尾常发成e。调类有四个,但调值与普通话不一致,分别为33、42、54、31,调型为中平、半高、高降、中降。变调多是双音节词中后一个音节,多变为阴平声,上声仅在上声前、去声只在去声后时才有部分双音节词后一音节变调,与生活紧密联系的常用双音节词后一音节常念轻声。运用老子故里的方音给周围群众讲述老子的《道德经》,老子故里民众感到格外亲切。其方言点语音变迁研究也为老子故里的位置定位提供了一定的语言证据。
研究老子语言在老子故里的影响、老子的语言思想对当代语言和汉语研究的指导是对老子文化传承的发展。老子在老子故里可谓妇幼皆知,在老子故里人心目中,形象清晰,人们可描述他的个头肖像、名言及词语,对启迪今人追求和谐的处世观、世界观具有重要意义。老子的语言思想表现出辩证性、模糊性,突出语言的“信”,即“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提倡“信言”、“善言”。对语言的本质,老子用了一对很严格的概念来阐释:常道和常名,对今天的语言学家研究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例如,语言学者余志鸿曾这样分析:“常道”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的“范畴”,“常名”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的“通称”。在老子看来,“常道”是元法用言语说得清楚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常名”是事物具有的最一般意义的命名,如各种事物的客观存在。因此,老子的名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微。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语言是通往道的途径,而不是道的体现。可以说得出来的道就不是“常道”;可以说得出来的名就不是“常名”。为了说明这个理论性很强的抽象概念,老子把天地混沌的现象叫做“无”(不是“有无”的“无”,是作为宇宙的对立面提出的概念),把生育万物的宇宙叫做“有”。这样,“常元”和“常有”是同一客体对象――宇宙的混沌状态和有序状态的不同命名符号而已,它们有一个共同的上位概念“玄”。“玄”即宇宙天地,它上面还有一个更具有普遍意义的概念――“玄之又玄”,表示宇宙和万物最基本的规律。老子时代就把语言放在最博大的时空界域考察。老子语言观对当代语言学综合语言系统内外因素研究富有启迪意义。
三、老子的语言研究与河南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结合策略
1 新媒体语境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价值体现
近些年,互联网的普及范围越来越广,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出现了“互联网+”的概念。目前新媒体逐渐被运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在2005年下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有学者指出,非遗作为一种动态的、活态的文化表现形式,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其记录和捕捉的手段要更为复杂多样,新媒体可以在虚拟空间中再现真实的历史地理信息和文化空间意向,以一种直观的方式将非遗展示给大众,这有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的系统性、真实性和完整性1。
第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方面。陶赋雯指出,目前传播领域正朝着以新媒体为引领以图像消费为主导的方向发展,而非遗本身的一些特点使其在新媒体传播中具备一定的优势,这可以消解非遗传承延续的一些尴尬2。杨青山指出,新媒体为非遗的传播提供了合适的土壤3,并且他指出新媒体与非遗融合的三条路径:一是通过新媒体对非遗进行介绍宣传并及时更新;二是利用新媒体建立非遗数据库便于人们对非遗的了解和查询,并保护非遗的知识产权;三是利用新媒体技术将非遗中的特定文化元素进行创意制作4。
第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方面。有人认为,媒体文化产品是文化竞争的核心阵地,因此与新媒体结合进行文化产品的生产是文化资源的必然选择5。另外也有人指出,要将可以市场化的非遗通过技术改造推向市场的前台,使之形成文化品牌,走非遗产业化之路6。
在以上论述过程中,新媒体语境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表述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通过新媒体,对非遗本身的资料进行多角度的挖掘,从图片影像到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对非遗进行保存、保护。运用技术保存非遗,这当中体现了非遗的文化价值,此中文化价值并不是狭义文化价值,而是包括艺术、历史和审美等在内的文化价值。因为具有文化价值,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才有当下运用保存、保护的必要性,才有研究者对其关注。
其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价值。非遗本身是动态的,它通常以人作为承载主体表现出来。而非遗与新媒体技术相结合,打破了人与非遗之间的紧密关系,因为非遗可以通过新媒体技术而得到更加全面有效的传播。利用新媒体展示非遗,是对非遗进行建立在现代技术层面上的重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种展示,可以让那些对非遗感兴趣的人们更系统、全面地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
最后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近几年来,学术界就非遗产业化问题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有人坚持不能产业化,而有人认为产业化是对非遗的生产性保护。新媒体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保护和传播方面融合之后,加速了其产业化。不管是传统手工技艺中融入机器化生产的元素还是从非遗中汲取某种文化元素进行文化创意生产。在新媒体与非遗融合进行创意生产的过程中,说明非遗具有经济价值,所以才会有政府、企业以及其他不同群体加入到非遗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只是在这个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往往不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直接关系的群体。
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
在笔者比较信服的研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发生关系生成的经济的、社会的和精神的价值7。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但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并不具有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与人发生关系之后才具有价值。菅丰指出,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着有助于人类幸福的可能性,因而与其他文化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有价值的。
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样性价值。菅丰以日本小千谷市东山地区的斗牛习俗为例进行说明。他指出,斗牛是东山地区人们身份认同的重要源泉,在斗牛的过程中,斗牛人背负经济压力却依然要购买牛并斗牛,并且在斗牛习俗中,他们并没有获得什么,但他们的行为却为整个东山地区的经济带来巨大的收益。除此之外,养牛称为东山人民的生活乐趣之一。在东山地区发生地震之后,斗牛习俗并没有终止,在斗牛习俗复兴的过程中,东山人民积极生活的态度被激发出来8。这简单的斗牛习俗就展示了其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的多样性。而在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必然也具备这样的价值。
(三)新媒体语境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表述带来的思考
像部分学者已经指出的一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具有多样性。并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同时面向所有人,包括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不同群体。
在新媒体语境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体现主要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而如果谈及在此情境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的关系,那么更多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主体之间的关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更多地存在于广大农村甚至少数民族地区。而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就是农民或少数民族人民,他们往往没有接受高等教育,对于主流文化体系的表达没有全面的认知。在经济资本袭卷全球的过程中,这些握有少量经济资本或根本就不具备经济资本的群体就处于社会的边缘。他们自己的意愿很少能够得到关注,甚至往往处于失语的状态。而恰恰是这些较为边缘的群体承载了对于人类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前文对于新媒体语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保护、传播和利用都是由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间接关系的群体来完成的,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载者却几乎没有参与这个过程。新媒体中的镜头语言,文字表现都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重构,重构者却是相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的他者。尽管新媒体语境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较以往而言,能够更加完整系统地展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但却也将不明就里的人们带入了一个超现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状态之中,而失去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常态了解。这种常态就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它的承载者之间的亲密关系,而新媒体似乎切断了这种关系,只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展现在人们面前。
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为与人发生联系,为人们带来幸福而有价值。而新媒体语境中似乎对人的关注,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者的关注仍不够。期冀在新媒体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合的过程中,能将其承载者作为一部分进行关注,并由承载者来推动融合。
参考文献
[1]常凌.新媒体语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与传承研究.《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11):39-42.
[2]陶赋雯.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传播研究.《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8):70-76.
[3]杨青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媒体传播价值分析.《传媒》,2014(6)上:78-80.
[4]同上.
[5]刘建华.论数字技术在民族文化传播中的一体化功能.《内蒙古社会科学》,2011,32(6):145-150.
[6]黄永林.数字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文化遗产》,2015(1):1-10.
[7]菅丰著,陈志勤译.何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文化遗产》,2009(2):106-110.
一、泉州遗产资源价值评价
基于社会建构视角进行遗产资源价值与旅游利用价值的耦合性研究,需要对区域内文化遗产资源价值与其旅游利用价值进行合理评估,以判断在当前的社会文化背景下,社会群体对文化遗产资源在历史文化层面、旅游利用层面的价值认同。
(一)遗产资源价值评价体系的构建
国家文物局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中提出了对国内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价值评估的要求。在进行文物保护单位价值评估时,应当对包括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在内的遗产资源文物价值以及包括社会影响、文化影响和经济影响在内的社会文化价值进行合理的量化评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也同时提出了文物保护单位的利用评估的主要要素。在进行遗产资源旅游利用价值评估时应当对遗产资源的社会教育效益、旅游经济效益、开放容量情况、交通设施、服务设施与展示设施的使用情况等要素进行合理评估。
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可以构建泉州文化遗产资源价值评价体系(如表1)。
(二)遗产资源历史文化价值与旅游利用价值评价
根据构建好的评价框架,设计评价问卷。分组抽取评价对象,以是个资源点作为一组评价对象,发放评价问卷给被调查者,回收整理。考虑到受访对象未必完全了解所有的遗产资源点,因此选取个资源点回收评价结果的众数作为评价最终结果进行均值统计分析,用于下一步空间耦合性研究分析。
二、泉州遗产资源价值建构的耦合性分析
通过问卷调查,可以获得泉州文化遗产资源价值建构的评价结果。借助Arcgis 10.2 软件的空间分析工具,应用Kriging插值方法可以模拟生成空间函数,实现空间量化。
(一)泉州文化遗产资源历史文化价值的空间建构评价
从空间插值分析的结果来看,社会群体所建构出的泉州文化遗产资源文物价值与社会文化价值认同较为类似,社会群体普遍认为位于泉州中心城区(鲤城区、丰泽区)的文化遗产资源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与社会文化价值;在洛江北部、南安北部、安溪中部,文物价值的认同较低;除此之外,在洛江北部,文海遗产资源的社会文化价值认同较低。通过对泉州文化遗产资源文物价值与社会文化价值的空间建构评价结果进行叠加分析,可以生成泉州文化遗产资源历史文化价值的空间建构评价图(如图1)。
从图1可以分析出社会群体对泉州行政区域范围内文化遗产资源的历史文化价值的基本评价。包括游客群体在内的社会群体普遍认为,泉州文化遗产资源历史文化价值最高的区域为鲤城区东部、丰泽区中西部、洛江区南部的泉州市中心城区及城区北面的清源山南麓一带,其代表性的文化遗产资源有:开元寺、老君岩石造像、洛阳桥、清净寺、九日山摩崖石刻、伊斯兰教圣墓、通淮关岳庙、泉州府文庙。此外,在南安、晋江交界一带为遗产资源历史文化价值评价较高的区域,代表性的资源点有磁灶窑址、蔡氏古民居、安平桥等。
(二)泉州文化遗产资源旅游利用价值的空间建构评价
通过空间插值分析可以发现,社会群体所建构出的泉州文化遗产资源旅游效益价值、设施配置条件、开放容量认同也具备一定的相似性。包括游客在内的社会群体认为鲤城区、丰泽区的文化遗产资源具有较高的旅游效益价值、设施配置条件与开放容量;南安西部与厦门交界地带具有较高的旅游效益价值认同;永春西部、晋江中部、南安中部有较高的开放容量。而在洛江北部遗产资源的旅游效益价值认同较低;洛江北部、南安北部、惠安中部、德化北部设施配置条件较差;德化、永春、安溪中部开放容量的认同较低。通过对泉州文化遗产资源旅游效益价值、设施配置条件、开放容量的空间建构评价结果进行叠加分析,可以生成泉州文化遗产资源旅游利用价值的空间建构评价图。
从图2可以直观地观察出社会群体对泉州范围内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利用价值的基本评价。包括游客群体在内的社会群体普遍认为,泉州文化遗产资源旅游利用价值最高的区域为丰泽区北部的清源山一带,辐射范围可延伸至丰泽区全区、鲤城区晋江以东区域、洛江区中南部。其代表性的文化遗产资源有:开元寺、清源山老君岩、碧霄岩、瑞像岩等石刻造像、洛阳桥、清净寺、伊斯兰教圣墓、通淮关岳庙、泉州府文庙、天后宫。
(三)泉州文化z产资源历史文化价值与旅游利用价值耦合性分析
利用Arcgis10.2的地图代数功能,将泉州文化遗产资源的历史文化价值与旅游利用价值的插值分析结果进行栅格叠加计算,将模拟生成的空间坐标线性回归函数进行叠加求差,其空间曲面差值的大小反映了两项指标的耦合性程度。经过栅格计算,采用相等间隔进行重分类,生成泉州文化遗产资源历史文化价值与旅游利用价值耦合性评价图(如图3)。同时,运用像元统计法统计耦合与非耦合区域的栅格个数、计算面积与所占百分比(如表2),判断全区耦合性区域所占据的比例程度。
耐3、表2中可以发现,泉州文化遗产资源历史文化价值与旅游利用价值是相对耦合的。根据研究区内的价值认同拟合判断,有89.70%的区域为价值相对耦合区域;仅有8.95%的区域为旅游利用价值优势区域,1.35%的区域为旅游利用价值偏低区域,即10.30%的区域为非耦合区域。从空间分布来看,非耦合区域的分布十分破碎,旅游利用价值优势区域零散分布于鲤城区和丰泽区北部、洛江区北部、永春中部、惠安东部、南安南部以及安溪、晋江的小部分地区;旅游利用价值偏低区域则主要集中于台商投资区,惠安、安溪、石狮均有小部分分布。该分析结果直观地反映出社会建构的泉州文化遗产资源价值具有较高的耦合性。
三、泉州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与旅游利用的路径选择
(一)协同利用导向
根据上文研究区内的价值认同拟合判断,有89.70%的区域为价值相对耦合区域,说明社会群体对此区域内的文化遗产资源的历史文化价值认同与旅游利用价值认同评价的差异性较小,对于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认同的文化遗产资源同样具备较高的旅游利用价值认同。发展该区域内的文化遗产旅游,要利用遗产资源在游客群体心目中已经构建的历史文化价值与旅游利用价值,塑造游客群体中的遗产旅游目的地形象,在做好遗产资源历史文化价值评估的前提下,分级分类,开展不同程度的遗产资源旅游开发利用,优先开发利用价值认同较高的遗产资源,同时做好遗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二)开发提升导向
通过像元统计,研究区域内有1.35%的区域为旅游利用价值占据优势的区域,说明在这些区域内,社会群体所建构的遗产资源旅游利用价值的认同要远高于其所具备的历史文化价值。说明此类区域内的文化遗产资源即便是不具备特别高的历史文化意义价值,社会群体也有与地理区位、游憩兴趣而普遍看好其所具备的旅游开发潜力,甚至愿意成为其旅游开发利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因此,在旅游利用价值优势区域,应当大力开展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开发利用,工作重心应由遗产资源历史文化价值意义的挖掘进一步提升为文化遗产主题旅游产品的打造、旅游环境条件、配套设施的进一步优化与完善。
基金项目:河南省软科学研究项目:“中原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现状及对策研究”(项目批准号:112400420010)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国的民族民间吹管器乐中,“筹”是一种单管形状的吹奏乐器,由于历史久远,筹器已鲜为人知,厚重的中原民间宗教音乐文化中,这种不开吹孔、采用斜吹的一种民间乐器――“筹”,看上去虽十分简约,但正是这名不见经传的吹器,却是古代笛、箫一类单管乐器的原始形制,由于乡村百姓的传承,使得筹成为了中国吹管乐器的文化源头。
一、筹的历史渊源及其特点
1985年前后的考古发掘中,河南省舞阳县的贾湖村新石器遗址出土了20多支骨管乐器,这类乐器也很有特色,呈现出多音孔的艺术造型,工作人员采用碳14和树轮校正测定后,认为这些乐器大概距今有长达8000-9000年的历史,具有十分重要的音乐文化价值。尤其是这批新出土的骨管乐器在吹口方面,与筹(在河南民间流传)乐器的吹口完全一致,吹法也极度相同,这样也就引起了人们这种斜吹之筹的浓厚兴趣,有的音乐学者开始对筹这种乐器进行学术研究,而吹筹的艺术特色和吹奏技艺也就逐步由民间而走上了艺术殿堂。
在河南省“第五届民间音乐舞蹈汇演”(1985年)中,筹乐器就展现了一种濒临灭绝的吹奏乐曲独具的艺术魅力。曾任中国音乐学家协会副主席的赵飒先生十分重视传统音乐文化,他在整理中国乐器发展史时,曾到过名寺古刹实地走访,但遗憾的是却未遇到会吹筹这类乐器的爱好者。这次他担任了第五届民间音乐舞蹈汇演的评委,并现场看到了艺人对筹乐器的精心演奏和吹技艺术,在踏破铁鞋无觅处后,心情也很愉快,并在《河南日报》媒体发表文章表达自己喜悦的心情,他说:“这次回河南使我感到最高兴的一件事,就是在河南发现还有人会吹筹。以往我一直认为,筹这种古老乐器的演奏在中国已经失传。”赵、飒先生后来还主动委托河南音乐学者进行调查和研究,有关文章比如
《吹筹艺术谈吹筹》(发表时署名“文虎”),刊发在《人民音乐》(1993年第l期)刊物上,该文章对河南知名吹筹艺术进行了介绍和研究,这样一来,筹乐器的艺术特色通过研究和媒体传播,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和爱好。河南的这类筹乐器在吹口形制、演奏的持式吹法方面,与贾湖出土的“骨笛(时称)”基本上一样,一些研究者们认为贾湖遗址出土的骨管乐器应更名为“骨筹”,比较恰当。音乐家吕骥先生在《传统音乐研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一文中说:“前几年在河南舞阳贾湖出土的骨笛在定名上,我们大家几乎都以为是没有可怀疑的,应该称之为‘骨笛’,几乎已经成为定论了。可是,最近河南民间音乐研究者有事实根据的不同意见。因为筹在形制上和吹法上跟舞阳贾湖出土的骨笛基本相同……因此,河南一些音乐家认为出土的不是骨笛,而是骨筹。”吕骥对于更改名称问题,也赞同并给予了肯定支持。河南开封市的尼树仁研究馆员撰写了《中州佛教特有乐器“筹”的溯源》论文,对筹乐器的进行了比较深入探索和细致的研究,其研究方法是把筹采用横向比较和纵向溯源,作者认为鹰苗、冒顿、潮尔、簌和筹是近亲;簌、筹为同一乐器,筹是簌发展与完善的高级阶段;筹(包括它的原始形态)的始祖是河南贾湖骨笛;对于筹及相关乐器的形制、吹法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也有详尽的描述;并认为唐代诗人元稹“能唱犯声歌,偏精变筹义”中的“筹”,实际上就是指筹这种乐器。许昌市音乐家协会王文亭主席撰写的《许昌传统音乐的现状与发展问题研究》(河南省2000年度社会科学重点调研课题)一文提出,依据北魏时期河南巩义古窟寺(386-543年)中雕刻的《帝后礼佛图》画面中有关吹筹人的生动形象,作者认为北魏时期筹己较广泛流传,是当时宫廷乐器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且还是典礼仪式不可缺少的乐器。此外,河南筹乐器的研究尚有其他学者的专文论述。
二、筹艺术的文化价值
筹乐器出土于中原地区,是黄河流域中原文化或者说中华音乐文化的一件瑰宝,筹在我国至今已有两干多年的历史了,历经两千年的历史沧桑至今仍被民间传承,展现了这一古老乐器顽强的生命力和人们的喜爱程度,若从文化的角度来看筹蕴含有一种音乐文化的密码和力量,因而能够被历代不断传承。
筹作为一种起源甚古,带有膜孔竹制单管斜吹之乐器,多用于中原一带的佛乐、道乐之中。目前河南许昌的筹乐器从演奏技巧上看和竹笛非常近似,但筹的音色与笛子相比较,其音色更为柔和,比较契合了人的内心感受,这种筹能够为演奏者自然地调节整体的音高,并且改变吹奏的角度后也能够奏出颇具特色的圆滑的大二度气滑音,很有艺术情调。筹乐器主要流行于河南中原地区,相关的音乐资料比较少,《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许昌卷》目前收录较全。过去,筹是寺庙音乐中的一种主奏乐器,在民间一般由一些还俗的乐僧和道士进行演奏。在中原大地上,佛教和道教之间互相排斥争斗又吸收整合,相互影响、成长和发展,其相关的音乐文化也是借鉴吸纳。所以,目前筹演奏的音乐曲牌中,筹曲有关佛教音乐的有《油葫芦》《傍妆台》《皈依佛》等,筹曲道教音乐的有《锁莲枝》《傍妆台》《起五更》《道场启》《三清偈》《翠黄花》《三宝赞》《汉东山》等,另外,流行的民间曲牌有《大开门》《小开门》《尺工合》《凡思调》《山坡羊》《月儿高》等。以筹主为奏乐器的乐队演奏形式非常严格、严谨。如果在行进中,则由法铃、炉为首导进,按照管、笛、笙、箫待旋律性乐器和木鱼、碰钟、手鼓、手镲、云锣等节奏性乐器为先为,依次排为纵队。为了充分表达宗教那种庄严、神秘、柔和的气氛,求得一种特殊的效果,乐手们会调动丰富的表现手法和技巧,有时甚至采用大铜器、放鞭炮来烘托气氛。
筹目前的存在已危在旦夕,更谈不上发展壮大。筹濒临无人继承一方面是由于史料记载较少,另一方面由于后传统的文化在“砸烂孔家店”的旗号的错误导向下,受到了致命性的冲击和破坏,造成中国传统文化中儒、释、道三大支柱的社会基础遭受到摧毁,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史无前例”的“”也把与宗教有关的都作为打击焚毁的对象,改革开放后商品经济迅猛发展,对外的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东西文化相互碰撞中我国传统文化也面临了生存的危机。但是筹在历经时代风雨冲刷后,依然在中原民间被承传,能够存活下来,说明这种吹奏乐器的文化底蕴丰厚,也还有社会存在的基础和市场,作为一种宗教音乐
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筹乐器实际上成为了研究吹奏音乐的一种活化石,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其文化价值实值得肯定的,因此承继这一优良音乐文化传统,展示其文化价值,是我们艺术工作者的重要使命。筹这类斜吹乐器发音难而且音量也不大,其实这本身就是它的艺术个性,也可以说是特色之一,显示了与众不同的特性。现在的问题在于真正认识筹,才能传承并发扬筹所承载的文化,假若进行开发把筹等斜吹乐器与现代高科技相结合,改进创新后使之进入豫剧、曲剧等乐器群体中,推上广场文化的舞台,就能够使特殊的斜吹技法得以保存,也使演奏活动的器乐文化丰富多彩,从而彰显地方文化的特色。为发扬推广这种极富东方文化底蕴和富有传统特色的吹法,使这种古老的乐器再次为世人展现艺术魅力,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的经济和国际地位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文化软实力来支撑,努力打造筹艺术基地,加强“筹艺术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这不仅是造福国人,更是造福全人类。
三、筹的保护与传承问题
历史发展证明,只有保护好民族特色才具有竞争力和世界意义。“筹”这类乐器假若孤立地看似乎是竹笛的一种变体,若任其衰落那将会造成巨大的艺术损失。如何传承保护就是在现有的资料和研究中,从实际出发,对与之相关的的历史线索和蕴涵的文化价值进行深入的探求,这需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来清理我们思路。
三河古镇,地处皖中名城合肥、六安、巢湖三市交界处,镇区面积4.71KM2,辖区面积65 .5KM2。境内丰乐河和杭埠河两大水系环绕镇区交汇后,东流巧公里人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巢湖。据《左传》记载,古镇史称“鹊诸”,有可考历史2500多年。现名“三河”因丰乐河、杭埠河、小南河三水流贯其间而得。丰富的水网资源,独特的地理环境、厚重的历史文化,造就了三河“小桥、流水、人家”的市井风貌。镇区内渠塘纵横交错,商贸沿河成街,建筑临水而建,廊桥跃水相连,是典型的“皖中水乡古镇”。悠久的历史,长期的文化积淀,给三河留下了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尤以古城墙、古河、古桥、古街、古茶楼、古名居、古庙台、古战场等“八古”景观而著称于世。是皖中地区反映晚清时期历史风貌、兼收古徽派建筑特色、囊括古建筑类型较完整的水乡古镇,其综合历史文化价值,当可和驰名中外的苏州古镇周庄相媲美。
一、三河古镇的历史价值与风貌特色
1、历史价值。岁月茬蕙,朝代更迭。“三河”虽几易其名,但古镇在各朝代都显示出它的独特魅力。显要的地理位置使其成为历史上兵家必争之军事重镇。公元前537年,吴楚之争在此演绎了“鹊岸之战”。1858年,将领陈玉成、李秀成在此大败湘军,创下了载人史册的“三河大捷”。至今遗存的古战场、古城墙、英王府似乎仍在诉说着那些硝烟散后的功过成败。“鸡鸣三县”的地理优势,使其成为皖中商贸集镇的理想之地。透过现保存完好的古商业街、铺宅,仍可遥想昔日的繁华。水陆兼备的交通要道,使其历朝历代皆为江淮区域交通枢纽重镇,现存清朝直隶总督李鸿章家族的粮仓、四川总督刘炳璋的三河房产可说明一二。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孕育出众多的名人志士,使其成为远近闻名的文化古镇。窄窄的“一人巷“、幽静的故居,依稀可见著名物理学家杨振宁少年时学习、生活的情景。
三河古镇现存古建筑群以清末明初时期为主。完好的古街道有西街、南街、东街,街区肌理完整,建筑风貌依旧,保存2000多米长的青石板路辙印深深。目前,已经批准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就有:三河大捷遗址—包括的城墙、英王府(即军大本营),全省最长的古街巷—包括刘同兴隆庄(清代),青阳分公司告示牌(清代),一人巷住宅群(含杨振宁故居,清代),郑善甫故居—鹤庐(民国时期),三县桥(清代)等。
2、规划肌理。三河古镇的规划以“水”为灵魂,水陆交织的街区充分利用了河、港、塘、溪、路的自然条件,巧妙地将城镇、建筑、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街区的基本格局是沿河成街,因水得镇,临水建房;以码头为端点、河道为边沿,随着岁月的流逝,辐射状衍生成数条古商业街。
三河的规划以“街巷”为骨架,支连众多窄巷,窜起成片民宅,纵横交错,分布均匀。街巷宅院相对规整,有中心轴、方向感、边缘界定。只是有些宅门因风水关系稍有凹凸转折。造型各异的石桥与街道的交汇节点,往往是茶楼、戏台、铺地等公共场所,空间转接自然,迭起。古商业街道空间尺度适宜,渔俪延伸,店铺、民宅、酒肆随形就势分呈两侧,各商号标新立异的招牌点缀得古街热闹繁华、多姿多彩。又因是水灾多发区,三河作为古时军事重镇,防御性也是其规划特征之一。深而宽的河道,既有供给货物的功能,又有防御的功能。在窄形市镇的两端修筑防御工事—城墙、炮台,使整个市镇宜攻宜守。
从三河镇现存古迹来看,有着朴素的规划意识,商贸、防御、文化特征突出。而建筑、河道、桥梁及市井百态则构成了“小桥、流水、人家”的小镇景象。
3、建筑风貌。历史上的三河地处江淮之间,水运发达,商贾云集,南北文化在此冲撞、交融,形成“皖中”文化,故其建筑风格南北兼容,别有特色。大王庙、城陛庙、万年台、英王府等公共建筑宏伟、庄重、色彩鲜艳,更具北方建筑风格和官式建筑特征。而民宅、商铺小巧、简朴、色彩素雅,更似皖南的建筑风格。
古街两侧的铺宅始建于清初,成型于清末民初。商住特征明显,多为一、二层砖木结构。平面呈块状,二或三进庭院。从街至河道依次为铺面、作坊、宅、储藏(如有二层,则一楼宅为厨房、餐厅,二楼为住宿),底层空间通透,如刘同兴隆庄。铺面、作坊因所售商品及生产工艺不同,柜台或当街设置或在室内两侧设置,沿街一色红色板门。因商贸繁荣,建筑也较早地吸收了泊来文化;二层以走马专心廊为平面交通;沿街立面各家铺宅间以简化了的马头墙分隔:门楼、窗眉、扶手等细部造型朴素,突出实用性;墙面以清水砖为主,灰墙灰瓦,红色门板、彩色招牌点缀其问。有韵律,有变化,形成一幅清末皖中古镇的繁华街景。
4、非物质文化遗产。三河历来以其古老、秀丽、繁华而闻名遐迩。人文环境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三河的饮食融南北之长有独特风味,品种丰富,创造出享誉四方的三河土菜品牌。目前开发有土菜系列、茶干、米饺、米酒等;三河民间文化繁荣,主要有闹花船、车上轿、河蚌舞、花旦、兰花等传统节目,体现了南北文化的交融;起源并流传皖中地区的庐剧,是全国知名的地方戏剧种,创始于200年前,唱腔兼收民间小调、越剧等曲调,丰富、圆润,深得民众喜爱;三河镇的传统手工业发达,其匠人制作的羽毛扇、木杆秤等手工艺品制作考究,产品远销海内外。
三河镇现存古建筑核心区面积达8.74公顷,总建筑面积约为25460M2。区内街巷格局完整,传统功能健全,韵味和肌理依然清晰。以现存较完整的西街、南街、东街为骨架,前店中坊后居的古建筑为街景,以原有建筑功能和特色传统商品为依托,再现了古时三河的繁华与生活原貌。
二、三河古镇保护与开发的几点建议
1、成立保护机构。成立以镇长为总负责人、文物、古建专家组成的保护领导小组,以城建、规划、文物、文化、工商、财政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执行机构,以群众推选代表组成文保协会实行监督核心保护区的管理、城建、古建保护与修复、资金投人的情况,定期核实文保规划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并定期向镇民公布,形成良好的保护与发展机制。
2、摸清古镇资源,建立基础档案。应在全镇范围内,深人调查,登记建档,内容包括:名称、位置、面积、年代、材料、历次修复情况、产权归属、价值特色、保护责任者等,实行挂牌保护,同时对建筑遗址的保护修复建设情况在公示栏中公示。
[中图分类号]G1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115(2009)22-0041-02
一、作为法律概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又称无形文化遗产,是与固态物质文化遗产相对应的法律概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 2 条第1款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在本公约中,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群体、团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定义突出了“非遗”的活态流变性及其在族群文化认同、族群间相互理解尊重、促进人类创造力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价值。
作为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缔约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概念的确立受到公约的直接影响。国务院办公厅于 2005年 3月26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第2条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第3条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两类: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第3条还具体列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通知》对“非遗”的定义强调了民俗文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内容。
不过,应该特别指出的是,只有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要件的民俗文化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民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法学领域的差异。①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鲜明现代人权保护价值倾向的法律概念,它应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标准,并能促进各群体、团体和个人之间是相互尊重的需要和可持续发展。国家和各级政府依据法定的标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认定。《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附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六项评审标准。
二、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的背景及概况
从世界范围内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成果,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由公法与私法相互融合的综合性法律规范构成。人类从对有形文化遗产保护到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1950年,日本《文化财保护法》最早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而我国1982年制定的《文物保护法》仍未涵盖对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
西部地区的现代转型导致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的民间文化受到强烈冲击。如何协调“非遗”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成为西部开发必须面对和解决的课题。如何防止“非遗”的过度开发,如何摆脱“非遗”自然传承中的困境与危机,如何协调保护与开发中私权与公权的关系,这一系列问题急需专门法律的规制与调整。西部政府必须通过地方性立法,建立相应的保护制度与机制,规制“非遗”的商业开发,挽救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西部的“非遗”保护立法走在全国的前列,截止2008年,部分西部省区已经通过了“非遗”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广西、宁夏、新疆都已经公布了各自的“非遗”保护条例。这些地方性的“非遗”保护法规,是西部地区推进法治进程、构建西部开发完整的法律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将为实现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三、西部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的社会价值
(一)平衡西部经济发展与文化保护的关系
我国的“非遗”资源主要集中于西部,西部开发中存在经济发展与文化保护的矛盾,如果缺乏协调二者关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门法律规范,经济开发很可能对少数民族的文化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从而危及 “非遗”的传承与发展。西部经济的发展必须以尊重文化多样性、维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为前提。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社区、群体的生活方式的结晶,是民族与群体认同的载体,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与创造力、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重要根基。在法律规制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有助于发展旅游业及文化创意产业,有助于促成“非遗”的活态传承模式。
(二)平衡传承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西部非遗保护法应把平衡持有人、传承人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作为重要的目标,即一方面承认传承人的私权,同时出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长远利益的需要,对其私权加以必要的限制。《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22条即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的知识产权,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保护。由国家确立非遗传承人的地位,并给予财政支持和明确其职责的传承人制度是“非遗”保护法规的重要内容,传承人享受一系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传承非遗技艺的义务。日本《文化财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认定的无形文化财持有者,同时也必须是无形文化财的传承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三章对列入保护名录的非遗代表作中成就突出、技艺精湛的代表人物,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并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励。第29条规定:传承人和传承单位的权利是开展传艺、展示技艺、讲学以及艺术创作、学术研究等活动;可以依法向他人提供其掌握的知识、技艺以及有关的原始资料、实物、建筑物、场所,取得相应的报酬。第30条规定:传承人和传承单位应履行的义务是“完整保存所掌握的知识、技艺及有关的原始资料、实物、建筑物、场所;按照师承形式或者其他方式选择、培养新的传承人;依法展示、传播、宣传、弘扬和振兴传承技艺”。该条例对于社会公众的考察、参观行为也做了原则规定,既维护了非遗持有人、传承人的权利,也保证了社会公众对非遗的认知权利。
(三)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业开发与本真性保护之间的关系
西部非遗保护法规应确立技艺类“非遗”的生产性保护方式,贯彻“合理利用”的方针,协调非遗开发与保护的关系。非遗的商业开发应该在保持其本真性的前提下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性特点决定了对于一部分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必须实施动态的“生产性方式保护”。在保持本真特点的前提下,不断赋予传统的遗产形态以合理适当的现代内涵,通过发掘其在当代人生活中的价值与作用,直接服务于当代人的精神与物质生活需求。本真性,即要保护原生的、本来的、真实的历史原物,保护其所遗存的全部历史文化信息。②生产性保护方式是在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探索出的新理念,其宗旨是“以保护带动发展,以发展促进保护”,③ 即通过生产、流通、销售等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生产力和产品,产生经济效益,并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使“非遗”在生产实践中得到积极保护,实现“非遗”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当然,不是所有的“非遗”都可以进行生产性保护,如属于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类 “非遗”不可能人为地生产出来。
总之,西部非遗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将在西部法治社会的构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少数民族权益维护及促进文化多样性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注释]
一、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优势
根据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展现、表达、知识和技能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空间。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说和表述,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技能等。
近年来,在全球化、社会现代化的冲击下,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或正在消亡,现存的也大多处于濒危状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迫在眉睫。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中,高校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教育部门应将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和保护知识纳入教学体系、激发青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建立在高校基础上的系统科学的高等教育机制是人类文化延续的重要传播途径,具有天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势:第一,科技文化优势,大学生作为社会新技术、新思想的前沿群体,国家培养的高级专门人才,拥有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背景和极强的学习能力,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和创新;第二,资源丰富优势,高校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例如图书馆、研究所、实验室、实习车间等,这些资源可以为学生提供理论学习,增强动手能力的场所;第三,群体调度优势,大学生群体是社会上人员最为集中、最易于管理的一类群体。高校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他们可以利用假期时间,对大范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状况做全面的普查和搜集工作,还可以组成实践团队,就近研究和考察,以及做护理工作,能够充分的发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
二、高校思政课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必要性
在高等教育中一些艺术院校和普通高校的艺术院系已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但是仍具有局限性,例如,对于其他专业,特别是理工类的学生接触的机会比较少,保护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范围相对缩小,没有充分的凸显出高校的优势。因此,如果在思政课的教育教学中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可以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渗入到各个学科和领域的大学生中去,有利于全面的、深入的渗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思政课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必要性还体现在当前高校思政课的开展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从教育内容上来说,难以引起深刻的印象和极大的触动,从教育形式上来说,重知识教育而轻实践载体运用、理论与实践相脱节,难以达到优质的教学效果。因此,在思政课的教育教学中迫切需要找到新资源搭建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桥梁。
新资源需要符合以下标准:一是形式的新异性,能够调动起学生的兴趣;二是内涵的丰富性,从横向扩展学生的知识面,从纵向可以深入研究,使学生不断的从中受到源源不断的启发和教育;三是受众的可参与性,能使学生亲身参与其中,让书本知识与现实接轨,在实践中有感、有思、有得。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高校思政课教育教学中的宝贵资源,将这个资源引入高校思政课中可以为思政教学增强实效性。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思政课教育教学的价值
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挖掘、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审美水平,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道德素养,有利于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兴趣。
(一) 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审美水平
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丰富的内涵,反映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生活风貌、审美情趣和艺术创造力,显示出绚丽多彩的文化之美。民间文学幻化出凄美的爱情故事,励志的传说,传奇的神话渗透出浓郁的乡土气息,极具自然天成之美。丰富多彩的音乐,有的粗狂豪放,有的柔美温润,有的浪漫悠长,有的铿锵有力,有的活泼欢快,滋润着人的心田。舞蹈形式多样化,傣族的孔雀舞婀娜多姿,回民的秧歌舞活泼喜庆,朝鲜族农乐舞热闹欢快……风情各异的舞蹈真实的反映了地域特色,还表现了人们对生命的热爱和渴望。美术作品和工艺品巧夺天工、千姿百态,或精美细腻,或高贵典雅令人惊叹前人的高超技艺,爱不释手。种类繁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最朴实无华的艺术手段,做到了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无一不体现了独特的形式美、意境美、节凑美和动态美,极具有审美的教育价值。思政课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有利于大学生审美意识、审美情趣、审美水平的培养和提高。
(二)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道德素养
当前大学生面临着道德标准迷茫期,社会中种种道德缺失现象比比皆是,传统道德的传承需要年轻一代承担。中国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公示名单中,共有来自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501个项目入选,其中包括"梁祝传说"、"春节"、"茅台酒酿制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亲情、友情和爱情,是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源泉,以利用这些宝贵的精神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唤醒作为中华民族儿女的民族自尊、自爱和自信的文化自觉,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供巨大的精神动力和正确的精神导向。例如河南的花木兰传说,对于河南的大学生来说,当说到此例子的时候,让他们油然而生一种民族的自豪感和自信心,使大学生感受到花木兰爱国、爱家的情怀,有利于大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和爱国意识。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讲授过程中,加入 "梁祝"传说歌颂矢志不渝的爱情有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爱情观,"愚公移山"的传说,赞美顽强苦干精神锻炼了学生的心智,"董永"传说描画感人至深的亲情爱情,褒扬中华民族孝亲敬长的美德。文化瑰宝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大学明辨是非、善恶、美丑,树立新时期的荣辱观、人生观、价值观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内容,对提高大学生的道德素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有利于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兴趣
思政课的教学质量,当前思政课教育主抓实践教学,但部分院校的实践教学落于俗套,只为了应付检查,没有实际意义,仍然调动不了学生学习的兴趣。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新资源的融入使实践教学有了新的内容和形式,不仅能够提高实践教学的效果,而且能够激发学生学习思政课的兴趣,高校可以利用寒暑假,组织大学生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进行社会实践,通过实地走访、抽样调查、对比统计、录像记录等多种形式进行非物质文化的发掘保护工作。例如走访河南登封市的中岳古庙会,新郑市黄帝故里拜祖大典,洛阳牡丹栽培技艺等民间活动,亲自在网上搜索资料,制作调研题目,统计调研结果,形成调研论文。让大学生亲身感受到自己家乡浓厚的历史底蕴,回家与家长、朋友沟通时体现出自豪感,大大提高了大学生学习思政课的兴趣。
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进思政、进课堂、进实践体现了合理利用资源,传承传统文化的指导方针,是高校新资源教育的有益尝试,也是思政课的教学创新,有利于造就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思政课教育教学双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