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8 16:26:5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工地安全施工规范,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同志们:
上午好!按照会议安排,首先由我通报全区第一季度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事故情况,然后对第一季度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和对第二季度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一、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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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方面:第一季度,共接警9起(抢险救援6起,一般性火情3起),抢救被困人员1人,警情同比去年第一季度下降30%,辖区没有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安全稳定好转。
二、第一季度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第一季度,通过认真履行职责,狠抓措施到位,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消防工作方面
一是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严格落实重大节日检查机制。
根据上级领导和文件要求,区消安委制定了《五桂山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方案的通知》、《五桂山开展违规住人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五桂山“四类群体”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结合第一季度重大节日的工作部署,区消安委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公众聚集场所、烟花爆竹和在建工地、校园、厂企、出租屋、三小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物流仓储场所等开展消防专项检查,按照共出动检查人员150人次,检查单位场所500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90宗,落实整改措施80宗,责令限期整改10家,有效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二是是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按照《关于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的通知》,区消安委组织相关部门、社区及消防志愿者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在1月10日和3月29日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派发消防安全宣传单张、海报、小册子等形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第一季度,区消安委共组织专职消防队及相关部门开展灭火自己疏散演练1次,举办大型消防宣传活动2次,举办消防培训3次,通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消防安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有效排查、整改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第一季度我区消防安全“网格化”巡查任务完成率为99%,隐患排查率96.3%,隐患整改率为95.7%,各项指标保持高位运行。
(二)道路交通工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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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问题
(一)消防工作方面
一是网格化监管不到位。
部分场所未纳入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范围,单位监管分工不明,导致出现漏管现象,各部门要迅速开展排查,在5月底前,将未纳入网格化监管的单位场所全部录入中山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
二是一般隐患重复出现率较高,被检场所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部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均为灭火器过期、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消火栓被遮挡等一般消防安全隐患。此类隐患重复出现率较高,体现出监管部门巡查员巡查工作不细致深入,复查整改不及时,单位消防巡查职责不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认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问题。
(二)道路交通工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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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季度工作计划
(一)消防工作方面
一是继续加强“三小”场所、出租屋、人员密集场所等各类场所的隐患的排查力度。
按照网格化工作划分,各相关部门、村(居)务必按照办事处工作部署落实好辖区各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排查一家,登记一家,整治一家,验收一家,确保排查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
各有关部门、村(居)要严格整治标准、及时协调,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执法合力。
(二)道路交通工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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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8-0036-02
施工现场安全台帐是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始记录,真实详细地反映了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工作质量水平,它体现了人对现场安全管理的能动作用及留下的安全管理痕迹,在安全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往往在施工现场安全台帐却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本文主要是提出在检查中安全台帐存在的一些易发常见的问题,希望与广大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起探讨,共同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高。
1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除了应该有施工企业主要人员及主要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当制定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检查中我们却发现一些施工现场编制的项目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仅仅是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简单的翻本,却没有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对其进行补充完善,造成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施工现场脱节,使安全生产责任制变成了空话套话。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指通过对目标的层层分解,建立自上而下的、完整的目标体系,达到全员参与、全面管理的目的,从而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按照规范要求总公司与直属分公司、施工企业与项目部、项目部与班组、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该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有些工地往往这方面做的不到位,体现了少数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不重视和不负责。
按照JGJ59-99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要求,项目部还应当制定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过程中,对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的考核规定或办法。规范要求考核中应有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时间等,但在一些工地现场,却发现考核规定仅仅是对考核情况的一些奖惩内容,对考核内容却只字未提,使得考核成了“一张废纸”,这点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
2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为保护人员安全和健康,从技术上采取的措施。在施工现场,应针对工程特点、现场环境以及施工方法等因素,对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工程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同时要保证方案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检查中我们发现,在专项方案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第一、方案内容不全。规范中要求对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工程应当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包括脚手架、临时用电、模板支撑架、深基坑围护、塔吊、人货两用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文明施工等,其中需要计算的方案应当有设计计算书(比如搭设高度超过50米的外架以及卸料平台搭设等)。除此之外,方案中还应当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消防设施布置图以及一些必要的安全施工详图(如外架拉结点布置图、拉结点详图、电气平面图等),但在一些工地现场安全台帐中方案达不到规范的要求。
第二、方案针对性不强。少数工地没有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编制专项方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的各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没有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而由于工程更改等情况变化,方案也未能及时补充完善,导致各类隐患未能全面得到克服和治理。
第三、方案与现场脱节成两张皮。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编制的专项方案,在现场却不能很好的落实实施,管理人员仅仅是凭自己的经验去工作,对方案没有认真贯彻执行,造成了现场实际与方案不符,使得施工现场存在着安全隐患。更有甚者,一些工地安全管理人员为了工作“方便”,生搬硬套现成的模块(专项方案),使得方案成了“一纸空文”,根本起不到指导施工的作用。
第四、少数监理企业对方案管理乏力。作为专项方案审批单位的监理企业,未认真对施工方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认,以至于一些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方案“流入”到现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造成了威胁。另外,有安全监理责任的监理单位未能对安全专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的跟踪监控,使得工地现存在着安全隐患。这些都体现了少数现场监理安全责任、安全监管意识的缺乏。
3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是安全生产保障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项目经理、班组长与各工种操作人员来讲,都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尤其是交底人员来讲,应本着对操作人员的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去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通过安全技术交底使具体施工操作人员能够工作前,知道操作规程,从而达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的,把安全工作做到实处。
第一、交底不全面。按照规范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应该包括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对现场所有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以及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有些总包未能对分包进行进场后的安全交底;只对主要工种进行了安全交底,对诸如普工、电工、后勤、机动车司机等附属性工种却未进行交底;被交底人员往往仅局限于班组长,未能针对一线的操作人员进行交底,所以极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交底针对性不强。规范要求交底人员在做每项安全技术交底前,要按着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包括施工现场内外的环境、施工方法、施工机具等,认真仔细、全面考虑后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三、交底缺乏动态管理。我们知道整个施工过程是与施工方法、作业条件、季节变化等因素密切相关的,所以安全技术交底也必须是动态的,但是目前多数施工现场的安全交底却是一劳永逸的,不能针对施工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对安全技术交底做出调整和完善。
4 分项工程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
分项工程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是为了确保投入施工的安全设施符合规范要求,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在施工现场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少数工地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上却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第一、验收记录不全。按照规范要求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应当进行安全技术验收,其中包括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施工机具等分项工程。少数工地没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安全技术验收,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没有进行安全技术验收。
第二、验收记录缺乏量化。在工地用数据说明问题,可以直观的反映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规范要求在验收结果栏中应当尽量量化。一些工地现场台帐中验收结果栏上却经常出现“符合标准”、“满足要求”、“合格”、“不大于”等字眼,对验收结果缺乏量化数据,不能直观的反映投入施工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体现了少数工地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技术验收工作不负责和不认真的态度。
第三、验收记录缺乏真实性。验收记录是否真实可靠,直接关系到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在检查中,我们发现少数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验收存在着弄虚作假的现象,比如一些工地现场没有配备摇表、力矩扳手,但是在相关安全技术验收结果栏中我们却看到了满足规范要求的数据,试问这些数据从何而来。
5 安全教育
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党和政府一贯倡导并实施的安全生产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它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提出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说明了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第一、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按照规范要求,项目部应当建立职工花名册,认真组织职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考试卷应按工种分别组织考试。在一些工地现场却发现,职工花名册中人员不全、没有单独建立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教育登记卡没有根据职工进出工地情况及时进行登录或注销、没有按照不同工种分别组织考试等等。这些都是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上的漏洞,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
第二、安全教育缺乏真实性。按照规范要求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15学时)、项目部(15学时)、班组(20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60分以上)后方可上岗作业,进工地时间、安全教育时间、安全考试时间应一一对应。我们发现在有些台帐中存在一两天之内就完成了对新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人进场时间晚于安全教育时间、安全教育者由始至终都是一个人、一些试卷笔迹一致、部分试卷竟然是满分等现象。另外,少数工地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过期、人证不符等。
中图分类号:TU7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2-0150-03
对近年来统计的建筑的资料进行分析和总结可以看出,以往建筑工地的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事故中,由临时用电而引发的触电事故很多,可以归为建筑工地的五大事故的类别之一。因此,实际工作中,应当对建筑工地临时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进行加强,并且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防范,从而避免和减少建筑工地触电事故的发生。
1 建筑工地临时用电的隐患
1.1 电源进出线不规范
为了规范建筑工地临时用电,有关部门特地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实际情况中,安装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却总存在一些施工单位没有遵循《规范》的规则,将电源进出线由电箱下底部引出,却直接引出于电箱的侧面或顶部,这就加大了引发短路或触电事故的概率,同时当电箱内有灰尘等杂物落入时,电箱内漏电开关以及接触器等则不能正常运行;另外,施工单位没有对处理电源线进出电箱口处的绝缘防护,绝缘防护如果直接接触到于电箱金属边,也未设固定的卡子,则会进而使电源线受到了除自重外的拉力。
1.2 接地保护不规范
①由于施工现场采用TN-S系统,设置了一条专用保护零线(PE线),实际在正常情况下,PE线上都不会有电流通过,与其相连接的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始终可以形成完好的接地保护,此即为TN-S系统的一个突出优点。但实际中,一些建筑工地的专用保护零线(PE)引出点的引出方式存在错误,没有按照《规范》的要求保护接地,其引出点是分配电箱的重复接地线以及第一级漏电保护的负荷侧,这种引出方式存在着很严重的安全隐患,使得部分电气设备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进而会对整个建筑工地的临时用电安全产生严重的影响。
②电箱内专用保护零线连接没有采用螺母压接。
③埋设接地体时不规范,从而造成了接地保护的安全隐患。
1.3 电箱内接线不规范
《规范》中规定,总、分配电箱以及开关箱内都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总配电箱内,要按照“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分路漏电保护开关”的规则设置,分配电箱内,要按照“总隔离开关+分路漏电保护开关”设置,但实际中施工单位在总配电线内,经常仅装设一个总漏电保护开关,使其具备短路和过负荷保护功能;而在分配电箱内,总装设“总漏电保护开关+ 分路隔离开关”,这两种接线方式,如果负荷分支回路短路时,由于上级漏电开关的灵敏度较高,或是各线路保护整定时间和动作值不一致的情况,便会引发开关的越级跳闸,使总的停电面积扩大,进而对其他用电回路的正常稳定运行产生影响。
1.4 临时电源线搭接混乱
建筑工地实际施工时,往往会有一些施工机具有临时搭接电源短时工作的需求,而建筑工地的电工却经常会忽视这类临时负荷,寻求方便省事,没有按照规范的操作接线,进而造成了用电事故。在实际检查中,经常会发现将闸刀开关的胶木盖取下之后,将电源线挂在保险丝上这种现象,它一方面会使得闸刀开关的保险丝于空气,接触时容易造成触电事故;另一方面也使得电源搭接点容易氧化造成导线发热等。
2 隐患产生的原因
分析上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操作和接线存在的常见隐患,能够得出,引发安全隐患的问题,一方面决定于施工环境差、露天施工以及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不高等情况;而另一方面,则是由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的不正确观念和随意性的态度造成的。实际施工中,由于施工人员不良陋习的长期存在,根本上决定了隐患不能根治,最终酿成难以弥补的事故。因此。总体来讲,建筑工地临时用电的安全隐患是人、料、法、机、环等五方面在技术、管理、制度等层面不规范、不科学导致,主要原因总结如下。
2.1 工作随意凑合
分析建筑工地存在的常见隐患,随意性和凑合性十分突出。一些电工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所制定的技术规范以及措施去做,只在表面上保证电能使用,而没有分析内在的安全隐患;有些电工没有很好地掌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对《规范》的标准理解和掌握都不够,导致在具体操作和实施时发生违规的现象。
2.2 工作态度不端正
在以上的安全隐患中,可以发现实际操作过程,有许多工作人员和电工存在很多图省事、怕麻烦的心理和不好的习惯,这使得在具体操作时,会出现该查的不查,该用的不用,大意马虎,糊弄了事,因此会引发很多事故。
2.3 施工环境较差
实际中,施工现场环境较差,时常会发生现场临时用电设备损坏、电线以及电动工具等失灵或出现故障等的问题,如果施工单位为了贪便宜,没有及时维修更换,会导致已出现故障的设备带病运行对施工造成影响;另外一些施工单位还存在购置时价格便宜,质量比较差,运行时的安全得不到保证的产品和材料等。
2.4 制度不完善
建筑工地临时用电服务于工程施工,属于辅的临时工作,因而往往不被重视。实际中,存在有的建筑工地的技术管理制度不完善,另一些施工单位也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落实和执行管理制度以及新规范,这就造成没有建立有关责任制以及对电工检查、测试、维修、操作等方面的规定,并且对操作人员没有进行必要技术规范学习及考核,使得他们没能在安全用电方面有足够的知识储备。
3 临时用电隐患的防治措施
随着建筑施工技术的快速发展,设备的使用增多,再加上用电设备移动频繁、工作环境条件恶劣以及负荷变动大等的问题,触电事故时有发生。自2005年7月1日实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来,制定了相关规定和条例,更进一步保障了临时用电的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但是,日常监督检查中,总会发现部分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以及管理部门等等对新标准还不能熟悉掌握,甚至会出现违反新标准中相关条文的规定的现象,擅自对临时用电进行违规使用。
3.1 施工组织设计方面
按照《规范》,安装、巡检、维修以及拆除等的用电工程,应当由电工亲自完成,临时用电施工单位的组织,编制内应当有相应资质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工作应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电工应持证上岗。建筑工地应严格执行“ 编制、审核、批准”的程序,对现场的临时施工情况经常作以检查,并且由相关部门验收用电内容的全面性、数据的完整准确性、并核实现场实际情况,督促临时用电方案落到实处。
3.2 用电管理制度方面
施工单位应当完善管理制度,电工操作属于特种作业,建筑单位应当认真制定管理人员的责任制,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落实到岗位人头。实际中,施工单位现场电工进行严格的技术资质审查,必须保证每个电工都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准其独立作业,并要考核获得了《维修安装电工证》,明确杜绝电工无证上岗操作。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数量较多并且容量较大时,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的规定,由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3 现场督查制度方面
建筑工地实际工作时,应对施工现场督查管理制度进行强化,不要使督查工作只停留于形式。在实施督查过程中,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督部门,应对明显违反工程建设标准的行为即时制止,尤其是违反《规范》要求而违章操作的行为,应以书面形式责令其立即改正,必要时暂停其施工作业,等到所有安全隐患消除改正,并复查合格后,才可允许复工。
3.4 按规范正确使用电气设施
现场使用电气设施时,应严格按照《规范》操作。例如:总、分配电箱以及开关箱应设置隔离开关与电源隔离,电工应认真熟悉履行本工种的技术规范;遵循《规范》的规则,将电源进出线由电箱下底部引出,实际应杜绝违章操作;安装板必须采用金属板,其应与箱体作电气连接,也能使用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电箱与开关箱前方不能放置影响操作、维修的物体,应有可以保证2人同时工作的通道及空间,工作人员应加强值班检查,认真检查电气线路以及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及故障和隐患时及时予以排除。实际中,用电线路的敷设必须架空或埋地,禁止私拉乱接导线;架空线路应沿电杆,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移动灯具需采用36 V安全电压的双绕组型变压器行灯;自动断路器以及熔丝的额定电流要经准确计算后正确选取,与导线的载流量相匹配,防止过重负荷。
3.5 电焊防火安全管理方面
建筑工地主体结构施工时,电焊操作人员应该时刻注意工地上的风向,确认是否会落下火种的可能性,尤其是高层焊接量大的情况下,如果高层有电焊火花落下,场内易燃物多时,应增加看火人员,同时在焊火竖直下方,应当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焊火花的落点应该及时消除火种。电焊时线接头要紧锁,焊线保证良好绝缘,当其与脚手架或建筑物等接触时,应予以及时保护,以防止漏电引发的打火。同时还应防止现场由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引发的打火,确保用电过程的防火安全。
4 结 语
保证建筑工地临时用电安全十分重要,它是高速度、高质量施工必不可少的条件。如何采取措施加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按照规定的条款严格执行新标准,有效杜绝施工用电安全隐患,减少用电事故的发生,在保证施工安全中已成为了很重要的环节。实际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条例,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电工及安全监督人员都应认真实践,掌握并熟悉用电技术、规范及标准,避免违章用电现象发生,加强日常用电管理,真正意义上做到不断提高建筑工地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控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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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近些年来施工工地火灾事故相关案例,我消防部门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及时建立了专项安全监督检查组,抽调了大量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工地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通过为期一个多月的专项检查,现将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总结为如下三个方面。
一、建筑工地施工人员防火责任意识不强
目前工地上的一线施工人员,绝大多数文化程度不高,且流动性较大,缺乏最基本的防火知识及自救常识,在施工过程中无法规范自身的行为来避免一些火灾的发生,且一旦发生了火灾,既不会利用消防器材进行扑救,也不能阻止相关人员进行疏散。
甚至一些项目负责人自身的消防意识也不强,既不了解在消防管理方面个人应承担的责任,也未对一线施工人员开展相关的消防知识培训。防火安全思想松懈,对一线施工人员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及时制止,更有甚者存在带头违章,违章指挥的现象。
二、施工现场存在火灾隐患的客观因素较多
建筑现场的场地一般极为有限,而在有限的场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程施工机械、建材、施工工作人员等等。在赶工期的情况下存在大量交叉作业行为,不仅是平面上交叉,在高度上也有交叉,火灾隐患的客观因素较多,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
1、建材未能分类规范存放,特别是一些易燃材料的放置风险性极高。如目前的建筑外墙需要保温材料,大量保温泡沫板和油漆等易燃品堆放在一起,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另外,大量建材堆积在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上,给后期火灾的扑救及人员的撤离带来了巨大的隐患。
2、电气设备负荷过大,线路敷设不够规范,易造成过热短路。工地上的机械化设备较多,如卷扬机、塔吊等等,都属于大功率设备,此外为了保证夜间施工照明,大功率的“小太阳”照明灯具使用较多,灯具表面的温度极高,容易将周围设备辐射传热而引发自燃。加之工地私拉临时电源,乱接线路空气开关等现象非常普遍,随时都可能出现过热短路现象,最终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3、动用电火焊时未能对周围环境进行兼顾,不规范现象突出。大型建筑多采用钢架结构,此外需要敷设大量辅助金属管材,这些都需要动用电火焊进行施工。而电火焊施工直接产生明火,火星必然要溅到下方区域,而交叉作业过程中下方可能存在一些易燃物品,那么这种情况下将其引燃的几率是非常高的,如上海静安区高层大火就是很明显的一个教训。此外部分施工人员存在无证上岗,在危险场所不经申请审批直接开始动火,操作过程中又不能规范有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这些都增加了电火焊引发火灾的几率。
4、施工人员住宿环境火灾隐患较多。现在施工人员宿舍大多为简易泡沫板房,房体本身就极易燃烧,且室内住宿人员密集,存放大量衣物、被褥等易燃物品,再加上用燃气或电炉进行取暖,做饭,因此发生火灾的几率较大。洛阳市近几年发生的工地火灾,有相当一部分是工地宿舍火灾。可见施工人员住宿宿舍也是必要做好防火监督的重点区域。
5、在管理上,由于一个工程项目经过分解或层层转包,一个工地可能存在多个施工队伍,这样就造成了消防主体责任不明确,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可能出现人人都管等于人人都不管,给消防安全埋下了隐患。
三、建筑工地的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
由于施工工地属于临时性的一个作业场所,所以在资金投入上将会受到意识的影响,舍不得投入资金去配置必备的消防器材,有的施工现场虽有相仿设施,但数量远远不足,或者是型号不正确,灭火器丢失现象也时有发生,致使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使用灭火器材。
消防通道不畅通。施工现场建材较多,而消防通道这块“空地”自然成为最容易被占用的部位,消防通道堆积大量建材,甚至临时工棚的搭建,在火灾发生时,消防车根本无法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火灾扑救。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了做好施工工地的防火监督及火灾预防工作,消防部门自身以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好如下几点工作:
1建设工地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和手段不健全
由于建设工地的临时性、流动性,消防监督管理中难以象对待重点单位一样建立固定的监督抽查、排查模式。一些建设道路、桥梁、隧道等工地更远离城市建成区域,难以纳入消防机构监督视线。建设工地随着工程进度推进,施工现场及服务生活区域内一些临时建筑以及务工人员随时间变动较快。一些火灾隐患整改措施还未及落实,施工已经结束,施工队伍已撤离现场。新的施工队伍进场,又会产生新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手段始终被动滞后。
2建设工地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突出
建设工地设置的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临时建筑,大多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搭建,尤以彩钢板活动板房为常见。由于彩钢板芯材多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发生火灾后蔓延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据不完全统计,从2010年至2012年10月以来,全国共发生彩钢板房火灾694起,造成26人死亡、2人失踪、4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545万元,过火面积7.8万m2,受灾户数309户。因此建设工地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状况已非常严峻,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工程建设。2.3建设工地消防管理法规不健全针对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的现状,2011年建设部和公安部颁发了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该规范从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设计、临时消防设施设计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技术和管理措施,全面建立了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标准体系,终于使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得以有章可循。但是该规范仅仅是技术标准,而非法律法规,消防机构在监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时尚无有效的法律手段强制建设单位予以执行。例如该规范4.2.1条提出了对施工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必需使用A级材料等硬性要求,这是遏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群死群伤火灾最有效的技术手段。但是建设单位在搭建临时建筑过程中不需经建设、消防等部门审批即可实施,难以保证临时建筑符合规范要求。如果设置搭建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的行政审批,又将增加建设单位审批程序,不符合政府职能改革和转变趋势,实际上在各级立法机关也难以通过。因此亟需立法创新强制施工单位执行消防技术标准的机制,才能彻底扭转建设工地消防管理的被动局面。
建设工地消防管理的立法实践
当前,立法建立和完善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已成为加强这一领域消防监管,称补法律空白的当务之急。2011年以来,笔者有幸参与了重新制订地方消防法规《贵阳市消防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结合工作实践提出了细化建设工地消防管理的相关条款,初步完善了地方法规机制。该条例已于2012年10月31日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在此,简单介绍一下该条例中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条款,以供各位同行参考。
1细化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贵阳市消防条例》在“消防安全责任”一章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责任:(一)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二)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四)保持消防通道、水源、器材、安全标志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上位法中对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以施工单位为责任主体的进一步细化,并结合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将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等工作要求也纳入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使这些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在法规体系中有了明确的责任主体。
2明确违反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责任
本次检查是在8月份开展的安全防护专项整治和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的。共查工程64项,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贯彻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工地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及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情况;施工现场(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工地防坠落、防坍塌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工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情况;工地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等。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各方安全生产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大部分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按照要求开展了安全防护专项整治和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等各项工作,对工地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和回复,纠正了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遏制了事故苗头。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受检工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少数工地安全管理力度不足,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较差,有的工地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部分工地“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开展滞后,未及时建立各类工作台帐。
(三)少数工地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等)安全管理力度不够,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措施不到位。
(四)部分工地脚手架存在搭设跟不上施工进度、与建筑物间距过大、操作层未满铺、安全网质量低劣破旧、没有按要求设置水平防护等问题;部分工地临边、洞口、起重设备层间平台等危险部位安全防护措施不足等现象得不到彻底根治。
(五)部分工地施工、监理单位没有按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现场执行不到位,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工地存在脏乱差现象。部分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未对消防安全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
(六)部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现场防护不到位,无安全管理资料。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各方责任主体要从讲政治高度,提高认识,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与影响企业生存紧密相连,严格隐患排查整改,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码]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1-259-2
云南建工集团七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中心,积极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着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不仅确保了安全,提高了工程质量,而且充分展示了企业形象,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认可。现就公司文明施工的一些主要做法和措施作如下分析和详解。
1 以项目部为依托,狠抓文明工地建设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项目部是对外展示企业形象的重要窗口,加强项目部文明工地建设,对于打造企业品牌,体现企业实力,赢得市场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公司各级强化认识、夯实基础、着眼建设、常抓不懈,把文明工地建设摆上重要位置,领导亲自抓,关键部位重点抓,收到了明显效果。出现了一批较好的典型,亮点也比较多,如云南民族大学呈贡校区图书馆、昆明理工大学建筑学群建工楼、艺术中心等项目,先后获得昆明市标准化优良工地和省优质工程,乃至国家优质工程奖。云大附中星耀学校、云南师范大学食堂工程等荣获昆明市"春城杯"优质工程奖。因文明施工推进项目管理全面提升,为企业赢得了很多的荣誉。公司近几年获得的建筑产品大奖有"鲁班金像奖"一项,国家银质奖二项,两度被国家建设部评为"创全优工程先进企业",创省优质工程奖6项,创市优质工程奖21项。"七建品牌"正在一天天稳步提升,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认可和肯定。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口碑,赢来了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的飞速提高,产值和经营额都从2001年成立之初的几千万元,实现连年翻番,如今都是数亿到十多个亿的水平了。
2 积极推行文明施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标准化建设是现代企业显著特征,也是实现建设绿色、生态建筑产品的有力保证。项目部按照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指导手册》、《公司视觉识别规范》和《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策划和实施。做到事前有规划,并进行全面考虑,标识统一制作,展现了现代施工企业的风范,无论走到那里,都洋溢着井然有序、文明施工的气氛。(一)项目现场围挡规范设置,施行全封闭式管理,围墙高度和牢固符合标准,一般在1.8米,城区不低于2.5米。墙体以砖砌或彩板瓦搭设确保牢固美观。现场周围连续封闭,设置明显的进出通道(大门),门头企业标识宏伟壮观并具有鲜明的企业特色。值班室制度健全,值班人员统一制服,配戴值勤袖章和警戒装备。(二)对施工现场的主干道进行硬化处理,路面用水泥混凝土浇筑或用碎石、砖渣碾压实,确保强度符合抗压要求,做到雨天不积水、不泥泞,热天不起壳开裂不扬尘。及时清扫和洒水降尘,对出门车辆一律用高压水枪冲洗后放行,力求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三)进入现场材料一律履行检验验收手续,分类堆放,码放整齐,对材料的型号、厂家名称、合格证编号、进场日期等内容进行明确标识。各作业班组都配备1名保洁员负责工作面垃圾的清扫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 认真贯彻"三同时"制度,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在文明工地建设中,注重增强项目部人员的意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调以项目管理为龙头,以文明工地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加大宣传,强化认识,推广先进经验,鞭策激励后进发展。班子成员明确分工,做到"三同时",检查施工生产同时,检查文明工地建设情况;布置施工任务的同时,布置文明工地建设;解决施工生产任务同时,解决文明工地建设的难题。施工生产与文明工地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到位。落实创建规划,加大文明施工资金投入和"软件"、"硬件"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和评比活动,做到奖罚分明。
4 文明施工注重"六个结合"
4.1 领导动手与全员参与相结合
文明施工的优劣与否,领导重视和全员参与是关键。为此,要成立以公司相关领导任组长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制定好的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措施,配齐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同时,对全体干部、职工经常不断地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强化职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意识并落实到行动中。发挥典型示范,领导带头的作用。
4.2 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相结合
文明施工关联企业形象,安全生产关系人身安全。施工现场既要做到安全生产,又要做到文明美观,每个干部、职工都要做到"安全生产不忘文明施工,文明施工牢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如规范有序的施工环境,施工顺利通畅隐患较少,安全事故往往发生在无序管理的混乱现场。
4.3 文明施工与项目"两制"相结合
一是在推行项目"两制"(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成本核算制),公司与项目签订合同过程中,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为重要内容和指标列入合同条款;二是要求各项目经理部,按照"全员参与、指标分解、风险分担、责任自负"的规定,把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落实到相应的个人;三是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好与差,直接与其责任人的经济收入挂钩,以调动责任人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其工作得到贯彻落实。
4.4 文明施工与CI战略相结合
为树立七建形象,叫响七建"品牌",公司制定并实施CI战略计划。即:凡是七建所属单位,无论机关、办公室还是施工现场,都要实行统一的标识,包括施工现场的大门结构、围墙尺寸、宣传颜色、标语口号,现场人员的服装、胸卡、安全帽等,都要标准一致,整齐划一。通过对CI战略各项工作的落实,在施工现场不仅能激发员工的自豪和信心,还能突出展示七建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和良好的品牌形象。
4.5 文明施工与"绿色景观"相结合
工程项目绝大多数处于城市地域,有的则处在商贸繁华中心地带,在建工程现场,是城市"绿色景观"的一部分。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部提出四条要求:一是要经常保持场内、场边、食堂、宿舍、厕所和办公室的环境卫生清洁,并有专人负责清扫;二是办公、宿舍、食堂、厕所、材料堆放等布局合理;三是机具、设备、材料等要排放有序,并做到工完场清;四是大门、围墙、标语、图案、绿化和安全防护网等,既要文明美观,又要与周围环境相和谐,从而为市民和工作人员营造一个清新的环境。
参考文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概述
随着我国城镇发展的日益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日益增多。项目多,工程建设规模大,施工流程复杂,在事故多发的建筑行业,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作业规范,工地的建筑材料、设备等财产安全经常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其主要原因在于,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缺乏责任心,关键岗位经常无人值守。如何做好现场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的监管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控制事故发生频率,加强政府管理部门监督管理,一直是建设部门、安监部门关注的焦点。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等规定,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各施工项目部、监理部管理人员坚持到岗履职,有效遏制项目管理中明投暗靠、挂名虚设和随意更换人员的违规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出综合利用计算机技术、GPS定位、3G通信、射频技术等手段,建立一套“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监管系统”,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进行考核。施工项目部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和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均纳入现场考核监管范围,以上人员必须是施工、监理企业投标文件及合同备案时所承诺配置的项目部管理人员(经招标管理部门或合同备案部门盖章确认),通过指纹录入、第二代身份证自动识别和现场GPS信息的捆绑,杜绝挂名虚设,代替考核等情况,完成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的监管。
1、系统总体结构
整个系统由建筑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与工地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筑工程现场一体化信息采集终端和工地视频监控单元等组成。总体结构如下:
终端和工地视频监控单元等组成。总体结构如图1:
现场一体化信息采集终端将关键岗位人员的二代身份证信息、指纹信息和施工现场GPS信息(经度、纬度)、采集日期等打成一个数据包通过internet网络或3G网络上传到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监管信息平台的数据库中进行保留,信息平台通过对采集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信息进行统计查询分析,可以及时发现关键岗位人员的到岗情况。由于采用二代身份证自动识别技术、指纹扫描技术和GPS定位技术相结合,将三种信息打包在一起,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达施工现场,才能采集到有效的数据,可以有效杜绝代人考勤、不在岗考勤的现象。
2、系统功能与特点
关键人员到岗检查:利用生物识别技术和GPS定位技术实现关键人员的身份识别和到岗检查功能,确保本人必须到岗。提供定时考勤和随机抽检。
远程实时视频监管:通过系统的远程实时视频监控功能,建设管理部门能远程实现对工地施工人员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可大大减少监管部门现场巡查的工作量,提高抽查频度,有力促进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升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威慑力。
岗资格核查:工地重要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执照,通过手指纹生物识别技术,杜绝冒名顶替无证作业现象。
工地安防:本系统构建的视频监控,可同时用于建筑工地的安防,保护物资安全。
图形化展示:采用GIS地图系统对监控工地进行管理,建设管理单位可很直观的对监控工地进行定位搜索。
3、结束语
通过建设建筑工地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与工地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管理部门的建筑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效率,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促进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升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着力构建工地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同时为企业单位保证工地施工人员人身安全、财产设备安全,提供安全事故提供事前预警和事后联动报警,为事故预警处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参考文献
[1]庄建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盲区研究[J].山西建筑,2005,31(23):18.
[2]胡哲.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与管理[J].山西建筑,2005,31(15):56.
[3]罗健翔.浅淡建筑施工的工程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08,21:81.
【关键词】施工;用电;安全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投资的不断扩大及房地产行业的大力开发,建筑施工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而由于安全管理的不规范,施工中大量工伤事故频频发生,使国家和企业财产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工人的人身安全受到了极大的威胁。我是一名在工地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工地安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虽然近几年加强了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的管理,但往往由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致使临时用电成为施工现场极易出现事故的一个危险源,而且是施工现场五大伤害之一。在此我将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安全隐患作归纳分析,并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提出一些整改意见供大家参考。
1.工地临时用电无针对性施工组织设计
建筑施工工地是具有特殊电气危险的场所,建设部因此专门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了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在工程施工前必须严格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但是在检查中发现,许多施工企业并没有按照《规范》严格执行,只是毫无针对性或内容不齐全地简单写上一个组织设计来应付安全检查,实际上他们只是在供电部门办理好报装手续,然后将电源线拉接到工地的总配电箱,就不管了。至于施工现场的其他分配电箱的设置及负荷大小,没有明确的负荷计划,任由电工乱拉乱接,这样很容易发生过负荷或触电事故。
2.工地雇用无证电工
许多工地为了节省开支,雇用一些只具备肤浅电气知识,但无合格电工证的外来工。这些人在实际操作中,没有按《规范》执行,安全管理不到位,操作人员自我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
3.保护零线引出点不正确
有的工地临时用电的保护零线是从分配电箱的重复接地线或从第一级漏电保护的负荷侧引出,这些都是不正确的。而且很多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包括电工在内,都觉得保护零线引出点错误只是小问题。其实这只是他们不懂得TN-S系统工作原理造成的误解,保护零线引出点的不正确是很严重的安全隐患,会造成部分电气设备得不到保护,直接影响用电安全。
4.保护零线连接不牢固,重复接地不够
大多数建筑工地虽有保护零线,且引出点正确,亦按要求做重复接地,但仍然存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例如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不牢固。有的是为了应付检查而设置的;有的是将保护线与接地体草草连接,没有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检测,且无合格验收记录。这样很容易导致保护零线在连接处存在较大的电阻值而不能起到保护作用。更主要的是外表看上去连接完好,但实际上连接处存在较大的电阻值,这种情形是比较危险的。
5.配电箱设备不合理,不按规定正确使用配电箱,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参数选择不合理
检查中发现,除总配电箱设置比较合理外,分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不规范,随意设置,且无任何标识,有把分配电箱当开关箱用的,有的甚至直接用分配电箱兼作开关箱用,这是十分危险的,因为分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较大,一般为50--100mA,如果用分配电箱来直接控制用电设备,不但不符合《规范》要求,而且分配电箱往往控制着多个开关箱或多台设备,若某台设备发生了漏电故障、跳闸,将影响其他设备工作,甚至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根据《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每台用电设备应配有各自专用设备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开关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每一个工作回路应装设漏电保护器,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在正常场所应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开关。潮湿场所应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开关。检查中发现,某些施工工地的开关箱设置不能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且很多还是动力、照明箱合用;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没有根据现场要求选择合理的漏电保护器,而且有部门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大于30mA。
6.漏电保护器失效或漏电保护器接线错误
在漏电保护器使用说明书注意事项中,均要求漏电保护器在使用中必须做到至少每天按动一次试验按钮,用以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失败。但笔者在检查中发现,在施工现场很大一部分电工作业人员没有做到一天试验一次,致使失效的漏电保护器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更换。特别是有的在安装“三相四线制”的漏电保护器时,不按使用说明安装,安装时不接工作零,使漏电保护器零序控制电路不形成回路,漏电保护器的安全保护不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漏电保护器只能起一个负荷开关的作用,所以是十分危险的。
7.施工现场用电线路敷设混乱
《规范》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并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夹,嵌绝缘槽,穿管或钢索敷设。在建筑施工现场敷设用电线路时,无论是电缆还是电线,在通过脚手架等金属结构时,或是塔机等提升设备的供电电缆在通过机架的金属结构时,均应采取隔离措施,防止因现路老化或绝缘损坏,使脚手架、塔机等金属结构带电而给施工人员带来触电伤害。架空布线应将每根电线分开架设,不允许多跟电线捆扎或合在一起架设。防止线路绝缘老化和天气潮湿发生短路或触电事故。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建筑施工现场线路敷设基本上都不规范,线路过金属结构没采取与金属结构相隔离的措施;架空线路绞合在一起;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线或电缆随意拖拉,到处乱拉乱挂,既没有架空也没采取保护措施,甚至有的电线或电缆还浸泡在水中或被物体碾压;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使用多用插座等现象普遍存在。此外,不少施工人员带电作业,并缺少防护措施和监护人,给施工人员带来严重隐患。
8.施工现场电缆线路使用不规范
我在检查中发现,现场单相用电设备虽然使用三芯电缆,但施工人员在使用时接地保护线却经常漏接或不接。特别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线,有的单位为节省开支,电缆很多还是三相四芯电缆外加一条接地保护线替代五芯电缆,或直接使用四芯电缆中的黄/绿双色线作为工作零线使用,这是十分危险的,容易造成误接,引起触电事故。
9.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建筑施工现场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的现象严重违反了《建筑施工安全z查标准》(JGJ59-99)中规定的用电设备或线路中的闸刀、插座必须用保险丝或保险片,禁止使用铜、铝线代替保险丝。熔丝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方可更换。熔丝或熔断器是作为设备过载和短路保护用的,熔体的选择是否合理关系到设备能否正常工作、操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只有选择与设备额定工作电流相匹配的熔断器,才能防止事故发生。因为用粗铜线、铁线代替保险丝,当施工设备漏电时,在保护设备的漏电保护器失效或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时,轻者使电线因电流过大保险丝不能及时熔断而引起燃烧,重者引发火灾或由于漏电而造成施工人员触电事故。在正常情况下,熔断器的熔体电流应选择电动机额定工作电流的1.5~2倍为宜。
10.配电箱进出线不正确,无防雨措施
根据《规范》规定,配电箱进出线应设置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置在箱体的侧面、上顶面和后面。笔者在检查中发现很多建筑工地的配电箱的进出线都是设置在箱体的侧面或上顶面,大多数是施工队从市面上购置的普通通用电箱,并非是针对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开关箱。这样的电箱在雨天因无防雨措施,极容易造成雨水顺着电线进入箱内而引起短路或触电事故。
11.宿舍用电混乱
在检查中发现工人宿舍大量使用不合格的多用插座,乱拉乱接电源,使用大电流用电设备。有的地方照明用灯具高度安装不足2.4m,其金属外壳未接接地保护线。而且多数电源是从分配电箱引来的,宿舍无专用配电箱。为确保用电安全,应在宿舍设专用配电箱,将用电插座沿墙固定敷设,三极插座必须装设保护接地线。并应在配电箱内装设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开关。
DOI:10.16640/ki.37-1222/t.2015.21.084
1 建筑工地的用电概况
随着经济的发展,施工技术的精进,建筑物如雨后春笋般耸立起来,建筑工地的用电设备的使用频率日益增加。因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地点比较分散,临时用电设备的负荷变动大,施工的环境恶劣,这使施工地点成为安全事故(如:触电,火灾等)的多发地。所以,现一阶段我们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降低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在建筑工地使用负荷在50kW以上或有5台以上用电设备时,要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但是,在施工人员中,有一部分电气技术人员对建筑工地有关的电气设备的使用规则不够了解,技术掌握的不够规范,理解上偶尔会出现偏差,操作上也不够纯熟。这些情况致使所编制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缺乏指导性、针对性,出现类似于负荷计算不准确、电器选择不规范、电气线路敷设不安全合理、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无效或失灵等施工用电安全隐患。
2 建筑工地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内容
2.1 工程用电概况
从生产环境,工程施工规模,施工进度等三方面进行简单地叙述,努力分析利用负荷设计的考虑范围,用电设备在施工现场分布范围和使用情况、不同施工期间用电量的统计以及使用负荷分析电源引接点的位置,特别是要重视对施工机械器具及各个施工阶段对用电可靠性的要求等情况的阐述。
2.2 编制依据
从四个部分获取编制的根据:第一部分是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的总设计,这一部分包括施工的总计划、设备清单以及平面布置图等;第二部分是相关规范,例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等;第三部分是建筑工地现场用电安全规程及要求;第四部分是企业内部用电安全作业规程。
2.3 负荷计算的计算公式
根据施工用电平面布置和用电系统图,负荷计算应从开关箱、分配电箱、总电源箱逐级进行,负荷计算通常采用需要系数法,其计算公式为:
(1)用电设备(开关箱)的计算负荷及计算电流。
计算功率: Pjs=Pe/η (kW)
计算电流: Ijs=Pjs/(3×Ue×cosφ) (A)
当用电设备为单相负荷时的计算电流: Ijs=Pjs/(Ue×cosφ) (A)
(2)用电设备组的计算负荷及计算电流。
计算有功功率: Pjs=Kx×Pe (kW)
计算无功功率: Qjs=Pjs×tgφ (kvar)
计算视在功率: Sjs=Pjs2 +Qjs2 (kV・A)
计算电流: Ijs=Sjs/(3×Ue) (A)
(3)分配电箱或电源总箱的计算负荷及计算电流。
计算有功功率: Pjs=K(Σp)×∑(Kx×Pe) (kW)
计算无功功率: Qjs=K(ΣQ)×∑(Kx×Pe×tgφ) (kvar)
计算视在功率: Sjs=Pjs2 +Qjs2 (kV・A)
计算电流: Ijs=Sjs/(3×Ue) (A)
在负荷计算公式中,
Pe:用电设备(组)的设备功率,单位:kW;
Η:用电设备的铭牌机械效率;
Kx为需要系数(Kx≤1),按有关设计表选取;
tgφ为用电设备功率因数的正切值,根据不同负荷的cosφ值换算取得;
K(Σp)、K(ΣQ)为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的同时系数(≤1),按规定范围选取;
Ue为用电设备额定电压(线电压),单位:kV。
2.4 进行负电荷计算时的注意事项
(1)建筑工地临时用电设备多属感性负荷,负荷计算及变压器选择时必须算出无功功率,同时现场用电一般未进行无功补偿,计算电流要考虑cosφ值。
(2)要考虑施工高峰用电、单台大容量设备使用情况及同类型设备的台数,以及配电箱所带负荷容量差别大小情况等因素,合理选取Kx、K(Σp)、K(ΣQ)等系数值。
(3)对反复、短时、断续工作的用电设备的设备容量要进行准确无误地换算。对反复、短时工作制电机的设备容量(如塔吊),Pe是指统一换算到暂载率Jc=25%(用Jc25表示)时的额定功率,即:
Pe=Pe’×Jc/Jc25
=2Pe’×Jc (kW)
对断续工作制设备(如电焊装置)的设备容量是指暂载率换算到100%的额定功率,即:
Pe=Se’×Jc×cosφ (kW)
在上述计算式中,
Pe’:电动机铭牌额定功率,单位:kW;
Se’:电焊机铭牌容量,kV・A;
Jc :电焊机铭牌暂载率;
cosφ:额定功率时功率因数。
(4)对分配电箱负荷计算时一定要要将其所带同类负荷进行适当地并组,并且要在考虑需要系数后,再进行计算。在统计总电源箱或干线负荷时,要考虑同期系数。
(5)施工现场生活办公用电负荷要考虑实际情况,进行正确的评估,最好能列项统计用电负荷,当无法统计时,应考虑采用总容量为8%~10%作为生活办公用电量。
(6)工地上单相负荷(如:对焊机、电焊机等)较多,当计算范围内单相负荷的总容量大于三相对称负荷总容量的15%时,为使负荷计算准确,就要将单相负荷换算为等效三相负荷进行统计。
参考文献:
[1]杨之安.施工用电节能的控制措施[J].建筑安全,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