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9 16:56:2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股票投资权益法,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美国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在进行证券投资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决策,以确定投资所使用的核算方法(假定甲公司购入乙公司的股票):第一,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证券是否为了对其实施重大影响?如果是,则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否,则考虑此证券是否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吗?第二,如果没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采用成本法核算;如果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考虑购入的证券是否可以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和交易性证券?第三,如果能够划分,则采用公允价值法;如果不能划分,则需要对证券重新分类后采用公允价值核算。以举例的形式阐述上述投资决策中所使用的核算方法:
例:甲公司2002年1月5日以现金50万元购入乙公司10万股普通股,每股5元,占乙公司总股份的20%.乙公司2002年初的净资产200万元,乙公司2002年净收益40万元,2002年12月31日支付现金股利60万元(每股1.2元)。2002年——2003年累计净收益150万元。
1、公允价值法
(1)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交易性证券,则使用公允价值法。一般说来,证券划分为交易性证券的前提是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因而假定2002年12月31日、2003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价分别是每股8元、6元。2004年1月20日出售此证券,收到现金60万元。则账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12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5)=300000元。账务处理为: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30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6)=200000元。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账户是虚账户,其余额反映在损益表中。
⑤2004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100000.
(2)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甲公司使用公允价值法
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会计分录同②。
⑥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200000.
(3)若美国公司购买证券后未进行分类,SFASNO.115规定每期末需对投资证券重新分类。若交易行证券转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损益表中已确认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不再调整,只是变更年度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化时变换账户名称。
⑨记录变更当年公允价值变化时,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⑩若可供销售证券划为交易性证券,则在变更年度应将已记录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通过下列分录转记到损益表中,并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300000,贷记:重新划分权益性证券已实现利得300000.
2、若美国公司运用成本法,则对投资的核算如下: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因为2001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股利收入为400000×20%=80000元,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8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40000.
2003年乙公司未分配股利,甲公司不做帐务处理。
3、若美国公司选用权益法,则进行如下的投资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实现投资收益,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借记:现金2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120000.
期末,由于取得投资的成本高于在乙公司净资产中所占份额,应将此差额(50万-200万×20%=10万)分配给资产及商誉。假定8万分配给未记录商誉,摊销期限20年;2万元分配给低估的固定资产,摊销期限5年,会计分录为:借记:投资收益8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
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
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二、中国上市公司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我国上市公司对购入的权益性证券,按照下列投资决策选择投资核算方法:第一,投资权益性证券是否作为剩余资金存放形式,不以控制被投资单位为目的?如果是,则按短期投资核算,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如果否,则考虑投资是否是为了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第二,如果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权益法;如果不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核算。
1、购入的证券作为短期投资时,初始价值按成本计价,每期末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短期投资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1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短期投资120000.2002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8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003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6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③2004年处置此投资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短期投资38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2、若选用成本法,则进行下列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2002年12月31日,因为2002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00000×20%=80000元,收到的股利小于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差额(120000-80000=40000)冲减甲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账务处理为:借记:现金12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40000.
3、若选用权益法,则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月5日记录股权投资差额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10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确认实现的投资收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100000/10=10000元,借记: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1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
⑤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三、中美对权益性证券会计处理的异同
从以上实例分析中可得出:除了所使用的账户名称不同外,美国和中国运用成本法和权益法对于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的会计处理相同,并且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也相同。下面比较两国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差异:
1、美国和中国对权益性投资的分类不同。我国将普通股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短期投资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若不存在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美国未进行长短期投资分类,而将权益证券分为交易性证券和可供销售的证券。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购入证券的公允价值很难确定,采用成本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容易确定,采用公允价值法。
2、权益性投资在会计报表上的列示不同。我国将短期投资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列入利润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投资中列示。美国将交易性证券列入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在损益表中列示;若可供销售的证券期望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期内变现,则将其列入流动资产,否则列入非流动资产,可供销售证券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列示。
3、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不同。对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短期投资或短期投资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我国会计制度没有规定。而美国SFASNO.115要求在每期末对投资进行重新分类,可供销售的证券可变更为交易性证券或相反,并规定了相应会计处理。
4、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不同。在使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我国对低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或未计的商以及高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所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采用统一的摊销期限摊销于每期的投资收益账户。而美国将股权投资差额分配于资产和商誉或都分配商誉中。
美国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在进行证券投资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决策,以确定投资所使用的核算方法(假定甲公司购入乙公司的股票):第一,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证券是否为了对其实施重大影响?如果是,则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否,则考虑此证券是否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吗?第二,如果没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采用成本法核算;如果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考虑购入的证券是否可以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和交易性证券?第三,如果能够划分,则采用公允价值法;如果不能划分,则需要对证券重新分类后采用公允价值核算。以举例的形式阐述上述投资决策中所使用的核算方法:
例:甲公司2002年1月5日以现金50万元购入乙公司10万股普通股,每股5元,占乙公司总股份的20%.乙公司2002年初的净资产200万元,乙公司2002年净收益40万元,2002年12月31日支付现金股利60万元(每股1.2元)。2002年——2003年累计净收益150万元。
1、公允价值法
(1)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交易性证券,则使用公允价值法。一般说来,证券划分为交易性证券的前提是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因而假定2002年12月31日、2003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价分别是每股8元、6元。2004年1月20日出售此证券,收到现金60万元。则账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12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5)=300000元。账务处理为: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30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6)=200000元。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账户是虚账户,其余额反映在损益表中。
⑤2004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100000.
(2)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甲公司使用公允价值法
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会计分录同②。
⑥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200000.
(3)若美国公司购买证券后未进行分类,SFASNO.115规定每期末需对投资证券重新分类。若交易行证券转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损益表中已确认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不再调整,只是变更年度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化时变换账户名称。
⑨记录变更当年公允价值变化时,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⑩若可供销售证券划为交易性证券,则在变更年度应将已记录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通过下列分录转记到损益表中,并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300000,贷记:重新划分权益性证券已实现利得300000.
2、若美国公司运用成本法,则对投资的核算如下: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因为2001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股利收入为400000×20%=80000元,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8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40000.
2003年乙公司未分配股利,甲公司不做帐务处理。
3、若美国公司选用权益法,则进行如下的投资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实现投资收益,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借记:现金2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120000.
期末,由于取得投资的成本高于在乙公司净资产中所占份额,应将此差额(50万-200万×20%=10万)分配给资产及商誉。假定8万分配给未记录商誉,摊销期限20年;2万元分配给低估的固定资产,摊销期限5年,会计分录为:借记:投资收益8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
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
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二、中国上市公司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我国上市公司对购入的权益性证券,按照下列投资决策选择投资核算方法:第一,投资权益性证券是否作为剩余资金存放形式,不以控制被投资单位为目的?如果是,则按短期投资核算,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如果否,则考虑投资是否是为了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第二,如果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权益法;如果不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核算。
1、购入的证券作为短期投资时,初始价值按成本计价,每期末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短期投资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1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短期投资120000.2002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8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003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6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③2004年处置此投资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短期投资38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2、若选用成本法,则进行下列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2002年12月31日,因为2002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00000×20%=80000元,收到的股利小于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差额(120000-80000=40000)冲减甲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账务处理为:借记:现金12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40000.
3、若选用权益法,则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月5日记录股权投资差额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10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确认实现的投资收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100000/10=10000元,借记: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1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
⑤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三、中美对权益性证券会计处理的异同
从以上实例分析中可得出:除了所使用的账户名称不同外,美国和中国运用成本法和权益法对于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的会计处理相同,并且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也相同。下面比较两国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差异:
1、美国和中国对权益性投资的分类不同。我国将普通股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短期投资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若不存在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美国未进行长短期投资分类,而将权益证券分为交易性证券和可供销售的证券。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购入证券的公允价值很难确定,采用成本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容易确定,采用公允价值法。
2、权益性投资在会计报表上的列示不同。我国将短期投资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列入利润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投资中列示。美国将交易性证券列入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在损益表中列示;若可供销售的证券期望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期内变现,则将其列入流动资产,否则列入非流动资产,可供销售证券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列示。
3、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不同。对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短期投资或短期投资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我国会计制度没有规定。而美国SFASNO.115要求在每期末对投资进行重新分类,可供销售的证券可变更为交易性证券或相反,并规定了相应会计处理。
4、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不同。在使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我国对低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或未计的商以及高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所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采用统一的摊销期限摊销于每期的投资收益账户。而美国将股权投资差额分配于资产和商誉或都分配商誉中。
美国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在进行证券投资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决策,以确定投资所使用的核算方法(假定甲公司购入乙公司的股票):第一,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证券是否为了对其实施重大影响?如果是,则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否,则考虑此证券是否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吗?第二,如果没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采用成本法核算;如果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考虑购入的证券是否可以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和交易性证券?第三,如果能够划分,则采用公允价值法;如果不能划分,则需要对证券重新分类后采用公允价值核算。以举例的形式阐述上述投资决策中所使用的核算方法:
例:甲公司2002年1月5日以现金50万元购入乙公司10万股普通股,每股5元,占乙公司总股份的20%.乙公司2002年初的净资产200万元,乙公司2002年净收益40万元,2002年12月31日支付现金股利60万元(每股1.2元)。2002年——2003年累计净收益150万元。
1、公允价值法
(1)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交易性证券,则使用公允价值法。一般说来,证券划分为交易性证券的前提是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因而假定2002年12月31日、2003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价分别是每股8元、6元。2004年1月20日出售此证券,收到现金60万元。则账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12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5)=300000元。账务处理为: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30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6)=200000元。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账户是虚账户,其余额反映在损益表中。
⑤2004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100000.
(2)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甲公司使用公允价值法
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会计分录同②。
⑥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200000.
(3)若美国公司购买证券后未进行分类,SFASNO.115规定每期末需对投资证券重新分类。若交易行证券转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损益表中已确认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不再调整,只是变更年度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化时变换账户名称。
⑨记录变更当年公允价值变化时,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⑩若可供销售证券划为交易性证券,则在变更年度应将已记录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通过下列分录转记到损益表中,并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300000,贷记:重新划分权益性证券已实现利得300000.
2、若美国公司运用成本法,则对投资的核算如下: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因为2001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股利收入为400000×20%=80000元,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8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40000.
2003年乙公司未分配股利,甲公司不做帐务处理。
3、若美国公司选用权益法,则进行如下的投资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实现投资收益,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借记:现金2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120000.
期末,由于取得投资的成本高于在乙公司净资产中所占份额,应将此差额(50万-200万×20%=10万)分配给资产及商誉。假定8万分配给未记录商誉,摊销期限20年;2万元分配给低估的固定资产,摊销期限5年,会计分录为:借记:投资收益8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
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
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二、中国上市公司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我国上市公司对购入的权益性证券,按照下列投资决策选择投资核算方法:第一,投资权益性证券是否作为剩余资金存放形式,不以控制被投资单位为目的?如果是,则按短期投资核算,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如果否,则考虑投资是否是为了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第二,如果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权益法;如果不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核算。
1、购入的证券作为短期投资时,初始价值按成本计价,每期末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短期投资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1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短期投资120000.2002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8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003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6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③2004年处置此投资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短期投资38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2、若选用成本法,则进行下列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2002年12月31日,因为2002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00000×20%=80000元,收到的股利小于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差额(120000-80000=40000)冲减甲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账务处理为:借记:现金12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40000.
3、若选用权益法,则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月5日记录股权投资差额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10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确认实现的投资收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100000/10=10000元,借记: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1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
⑤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三、中美对权益性证券会计处理的异同
从以上实例分析中可得出:除了所使用的账户名称不同外,美国和中国运用成本法和权益法对于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的会计处理相同,并且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也相同。下面比较两国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差异:
1、美国和中国对权益性投资的分类不同。我国将普通股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短期投资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若不存在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美国未进行长短期投资分类,而将权益证券分为交易性证券和可供销售的证券。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购入证券的公允价值很难确定,采用成本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容易确定,采用公允价值法。
2、权益性投资在会计报表上的列示不同。我国将短期投资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列入利润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投资中列示。美国将交易性证券列入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在损益表中列示;若可供销售的证券期望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期内变现,则将其列入流动资产,否则列入非流动资产,可供销售证券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列示。
3、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不同。对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短期投资或短期投资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我国会计制度没有规定。而美国SFASNO.115要求在每期末对投资进行重新分类,可供销售的证券可变更为交易性证券或相反,并规定了相应会计处理。
4、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不同。在使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我国对低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或未计的商以及高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所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采用统一的摊销期限摊销于每期的投资收益账户。而美国将股权投资差额分配于资产和商誉或都分配商誉中。
例:甲公司2002年1月5日以现金50万元购入乙公司10万股普通股,每股5元,占乙公司总股份的20%.乙公司2002年初的净资产200万元,乙公司2002年净收益40万元,2002年12月31日支付现金股利60万元(每股1.2元)。2002年——2003年累计净收益150万元。
1、 公允价值法
(1)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交易性证券,则使用公允价值法。一般说来,证券划分为交易性证券的前提是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因而假定2002年12月31日、2003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价分别是每股8元、6元。2004年1月20日出售此证券,收到现金60万元。则账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 500000.
②2002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 12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5)=300000元。账务处理为: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 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 30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6)=200000元。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 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账户是虚账户,其余额反映在损益表中。
⑤2004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100000.
(2)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甲公司使用公允价值法
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 ①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会计分录同②。
⑥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200000.
(3)若美国公司购买证券后未进行分类,SFAS NO.115规定每期末需对投资证券重新分类。若交易行证券转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损益表中已确认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不再调整,只是变更年度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化时变换账户名称。
⑨记录变更当年公允价值变化时,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⑩若可供销售证券划为交易性证券,则在变更年度应将已记录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通过下列分录转记到损益表中,并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300000,贷记:重新划分权益性证券已实现利得300000.
2、若美国公司运用成本法,则对投资的核算如下: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 ①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因为2001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股利收入为400000×20%=80000元,借记:现金 120000,贷记:股利收入8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40000.
2003年乙公司未分配股利,甲公司不做帐务处理。
3、若美国公司选用权益法,则进行如下的投资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 ①
2002年12月31日实现投资收益,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借记:现金2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120000.
期末,由于取得投资的成本高于在乙公司净资产中所占份额,应将此差额(50万-200万×20%=10万)分配给资产及商誉。假定8万分配给未记录商誉,摊销期限20年;2万元分配给低估的固定资产,摊销期限5年,会计分录为:借记:投资收益8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
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
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二、中国上市公司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我国上市公司对购入的权益性证券,按照下列投资决策选择投资核算方法:第一,投资权益性证券是否作为剩余资金存放形式,不以控制被投资单位为目的?如果是,则按短期投资核算,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如果否,则考虑投资是否是为了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第二,如果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权益法;如果不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核算。
1、购入的证券作为短期投资时,初始价值按成本计价,每期末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短期投资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1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 贷记:短期投资120000.2002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8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003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6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③2004年处置此投资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短期投资38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2、若选用成本法,则进行下列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500000, 贷记:现金 500000.
2002年12月31日,因为2002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00000×20%=80000元,收到的股利小于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差额(120000-80000=40000)冲减甲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账务处理为:借记:现金12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40000.
3、若选用权益法,则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月5日记录股权投资差额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股权投资差额)10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投资成本)10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确认实现的投资收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80000 贷记:投资收益 8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100000/10=10000元,借记: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1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
⑤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三、中美对权益性证券会计处理的异同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一样,同时兼有债券和股票的双重特征,在发行时,其自身价值也就包含了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两个部分。但其中的权益成份并不与发行方自己的股票相联系,而是由于发行方所持有上市公司(即第三方)的股票而产生。因此,发行方在对可交换公司债券进行初始确认时,其价值中的权益成份是否应该同时确认存在疑问。
笔者认为,发行方应该采取类似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核算思路,确认可交换公司债券价值中的权益部分。因为可交换公司债券将来可能交换的对象――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当前阶段归发行方所拥有,其相关的收益或者损失也应由发行方享有或承担。如果发行方不确认可交换公司债券中的权益成份,在一定程度上将会蒙受损失,可交换公司债券也无法体现其混合证券的特征。
因此。发行方在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时,应该确认债券价值中的权益部分。
二、发行方对权益成份的会计处理
可交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时,即可确认其权益成份。由于此时可交换公司债券仍属于债务的范畴,所以其权益成份应按照公允价值,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由于《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债券持有人对交换股票或者不交换股票有选择权”,所以计入“资本公积”中的权益成份在将来如何处理,取决于认购方是否行使选择交换的权利。如果认购方在将来行使选择交换的权利,实现了债券与股票的交换,发行方手中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就转让给了购买方,同时收回自己发行的债券,此时上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相应转入“投资收益”账户,视为发行方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收益。如果认购方不行使交换的权利,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权益成份就应视为企业所支付债券利息费用的减少,冲减“财务费用”,即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记“财务费用”。
三、认购方在购买可交换公司债券时的投资分类
可交换公司债券属于金融资产的范畴,对其投资也就存在着入账时的分类问题。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于债券可分别归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中明文规定:“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即企业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在一年以上;但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持有目的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属于流动资产,所以认购方在购买可交换公司债券时,不能将其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另外,认购方之所以购买可交换公司债券,不仅仅是因为债券的低风险与稳定收益,而且也是因为其在一定条件下交换为股票后可能产生的高回报;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交换时间往往不会在其到期日,而是可能发生在一年以上至到期日这一段时期中的任何一个时间点上(视具体协议与条件而定),这些都是认购方在初始确认时完全可以预期到的。所以,认购方在购买可交换公司债券时,很难说其“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不应该将该投资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因此,购买方在认购可交换公司债券时,应该将其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四、认购方在行权时的投资分类
如果在发行方要求行权的时段内,认购方不行使选择交换的权利,则其继续持有可交换公司债券,到期后或者提前通过债券市场收回该投资。
金融资产是以信用为基础的所有权凭证,其收益来源于其所代表的生产经营资产的业绩,金融资产不构成社会的实际财富。金融资产同其他资产一样,具有“收益性”和“风险性”(预期回报的不确定性),在财务管理上金融资产按照其收益的特征不同可以划分为固定收益证券、权益证券和衍生证券。本文将通过综合案例探讨权益证券(以股票投资为例)在会计核算中的对比分析。
一、股票投资会计核算的分类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应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认。不准备长期持有,准备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属于短期获利方式的权益性投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的权益性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准备长期持有的权益性投资(如:股票)。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无论是否有公允价值,均应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属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
例:2007年5月10日,甲公司以620万元(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20万元)购入乙公司股票200万股,另支付手续费6万元,5月30日,甲公司收到现金股利20万元。2007年6月30日该股票每股市价为3.2元,2007年8月1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股0.2元,8月20日,甲公司收到分派的现金股利。至12月31日,甲公司仍持有该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每股市价为3.6元,2008年1月3日以630万元出售该金融资产。假定甲公司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0%,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权益证券,初始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后续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将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
1.5月10日,甲公司以620万元(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20万元)购入乙公司股票200万股,另支付手续费6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6 000 000
应收股利 200 000
投资收益 60 000
贷:银行存款 6 260 000
2.5月30日,甲公司收到现金股利20万元。
借:银行存款 200 000
贷:应收股利 200 000
3.2007年6月30日,该股票每股市价为3.2元,公允价值上升3.2×200-600=40(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0 000
4.2007年8月1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股0.2元,0.2×200=40(万元)。
借:应收股利 400 000
贷:投资收益 400 000
8月20日,甲公司收到分派的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400 000
贷:应收股利 400 000
5.12月31日,甲公司仍持有该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每股市价为3.6元。公允价值上升3.6×200-3.2×200=80(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8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00 000
6.2008年1月3日以630万元出售该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 6 300 000
投资收益 90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6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1 200 000
借:投资收益 1 2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 200 000
累计损益:40+80-(3.6×200-630)-6=64(万元)。
三、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证券,初始取得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计量,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作为应收项目。后续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将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产生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1.2007年5月10日,甲公司以620万元(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20万元)购入乙公司股票200万股,另支付手续费6万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6 060 000
应收股利 200 000
贷:银行存款 6 260 000
2.5月30日,甲公司收到现金股利20万元。
借:银行存款 200 000
贷:应收股利 200 000
3.2007年6月30日该股票每股市价为3.2元,公允价值上升3.2×200-606=34(万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4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40 000
4.2007年8月1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股0.2元,0.2×200=40(万元)。
借:应收股利 400 000
贷:投资收益 400 000
8月20日,甲公司收到分派的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400 000
贷:应收股利 400 000
5. 12月31日,甲公司仍持有该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每股市价为3.6元。公允价值上升3.6×200-3.2×200=80(万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80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800 000
6.2008年1月3日以630万元出售该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 6 300 000
投资收益 900 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6 06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1 140 00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 140 000
贷:投资损益 1 140 000
累计损益:40-90+114=64(万元)。
四、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
若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0%,并且对其产生重大影响,该投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应将该股票投资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若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0%,不对其产生重大影响,该投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应将该股票投资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S
另一方面,由于股市和债市的波动增加,2016年保险行业投资收益面临较大的压力。 在低利率和资产荒的双重压力下,举牌上市公司特别是蓝筹股股权,成为保险资金的理性选择。恰好2015年股灾至今,监管层为“救市”放宽了险资投资比例的限制,客观上提升了险资举牌的意愿。但万能险高负债利率的特性倒逼险资在投资领域采取较为激进的行为,尤其是在资本市场以不断举牌的方式横冲直撞,迫使监管层采取强制手段予以规制。
监管重拳出击
近日,保监会下发监管函,针对万能险业务经营存在的问题,并且整改不到位的前海人寿采取停止开展万能险新业务的监管措施;同时,针对前海人寿产品开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责令公司进行整改,并在三个月内禁止申报新的产品。对其他在万能险经营中存在类似问题的公司,保监会正密切关注其整改进展,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的监管举措。
随后,由于恒大人寿近期在开展委托股票投资业务时,资产配置计划不明确,资金运作不规范,根据《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保监会决定暂停恒大人寿委托股票投资业务,并责令该公司进行整改。
实际上,此次严厉的监管措施并非空穴来风。2016年以来,为规范万能险业务发展,落实“保险姓保”的政策理念,保监会密集出台了《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等多项规定,对万能险的规模、经营管理等进行了限制和规范。
此外,保监会还在5-8月,组织7个保监局对万能险业务量较大,特别是中短存续期产品占比较高的前海人寿、恒大人寿等9家公司开展了万能险专项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的公司下发了监管函。日前,前海人寿上报了整改情况报告,但未对检查发现的万能险管理问题整改到位。据此,保监会果断采取停止其开展万能险新业务的监管措施。同时,也将根据其他公司的整改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据报道,此前恒大人寿短线炒作股票已经被保监会约谈。针对恒大人寿股票投资中的“快进快出”行为,保监会曾约谈恒大人寿主要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支持保险资金短期大量频繁炒作股票。
在12月5日被保监会采取暂停开展万能险新业务等监管措施后,前海人寿回应称,已暂停万能险新业务,安排专项工作组负责整改,力争在12月30日前完成。与此同时,保监会将于近日派出两个检查组分别进驻前海人寿、恒大人寿,两个检查组分别由发改部和资金部牵头。
据报道,此次检查的主要方向是对上述两家保险公司治理规范性、财务真实性、保险产品业务合规性及资金运用合规性开展现场检查,严肃惩处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其公司治理、业务发展和投资运作,维护市场秩序。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公开表示,一方面,创新能够带来金融市场的繁荣,也可能带来风险;另一方面,如果强化金融监管,出台管制措施,又可能对金融市场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使其失去活力。
他强调,以“偿二代”为标准的新一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实施,为“管住后端”,平衡好保险创新和监管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实施“偿二代”的过程中,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偿付能力监管,严防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也要针对行业出现的一些问题对症下药,积极解决。
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研究所所长兼发行部总监魏刚则认为,当前,很多上市公司在修改公司章程,设置反收购壁垒,但这没有足够的法条支持。此前险资的一系列资本运作行为,从监管层来说是非常被动的,部分行为并不直接违反《证券法》的规则,但在道义上站不住脚。
针对部分保险公司激进投资和举牌的问题,保监会近期拟出台一系列措施,包括调降险资股票投资比例,将权益类资产占保险公司总资产比例从40%下调至30%,将单一股票投资占保险公司总资产比例从10%下调至5%。
数据显示,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投资权益类资产的余额占总资产的比例还远未达到上述规定。数据显示,前海人寿持有万科股权7.36亿股,占总股本的6.66%,以12月14日收盘价22.29元计算,前海人寿对万科的持股市值为164亿元,占其三季度末总资产2296亿元的7.14%。
按照目前10%的上限,前海人寿的持股比例并未超标。一旦上限下调至5%,超标的存量股票投资如何处置,仍需拭目以待。
存量持股何去何从
目前,保险资金入市比例的最新规定,是2015年7月救市期间的规定,即保监会的〔2015〕64号文――《关于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主要用意在于加大蓝筹股投资的比例上限,增加险资投资的灵活度。
《通知》规定:“投资单一蓝筹股票的余额占上季度末总资产的监管比例上限由5%调整为10%;投资权益类资产的余额占上季度末总资产比例达到30%的,可进一步增持蓝筹股票,增持后权益类资产余额不高于上季度末总资产的40%。”
不过,保险公司执行上述比例需符合一定的条件,且需报保监会备案。一是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二是投资蓝筹股票的余额不低于股票投资余额的60%。
陈文辉表示,上述股权投资比例,稳健型公司用不了,反而让激进型公司钻了空子。现在把2105年救市时放宽的投资比例再收回来,是对投资风险定向“挤脓包”,不会影响资本市场的稳定。
从2016年举牌股的市场表现来看,举牌前后期股价的波动性较大。未来,考虑到资本市场稳定的因素,最好的结果是,相关保险公司会在监管层的干预下有序的推出投资。
当前最大的问题是有多少保险公司已经用到上述股票投资的比例,从现在已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保险公司投资权益类资产的余额仅占总资产的百分之十几,占比仅为个位数的保险公司也不在少数。总体来看,险资权益类投资比例远未达标,市场无需过度借读险资退出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将险资股票配置比例回调至2105年A股发生股灾前的水平,既然是投资比例的正常回归,对目前已基本企稳的市场应该没有大的负面影响。而且,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不排除保险资金未来仍会有股票投资和进一步举牌的需求。
以保险资金目前投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状,即使相对于30%的投资比例要求,保险资金进一步投资股市空间仍然巨大。保监会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1-10月,保险业总资产为14.8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9.76%;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1.86万亿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仅为12.57%,距离投资上限还有2.58万亿元的空间。未来随着保费的初增长,险资权益类资产配置的规模和比例会进一步加大。
此外,除了欲把保险资金投资股市的比例回归2015年7月前的水平,陈文辉还表示,针对部分公司激进投资和举牌的问题,保监会将明确禁止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明确保险公司重大股票投资新增部分资金应使用自有资金,不得使用保险资金。而且,对于重大股票投资行为,须向保监会备案;对于上市公司收购行为,须报保监会事前核准。
(一)筹资的性质不同
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是政府、金融机构或企业(公司);股票发行主体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证书,反映发行者与投资者之间的资金借贷关系,投资者是债权人,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列入发行者的负债;而股票是一种所有权证书,反映股票持有人与其所投资的企业之间所有权关系,投资者是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所筹措的资金列入公司的资本(资产)。
由于筹资性质不同,投资者享有的权利不同。债券投资者不能参与发行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只能到期要求发行者还本付息;股票持有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利润分配,但不能从公司资本中收回本金,不能退股。
(二)存续时限不同
债券作为一种投资是有时间性的,从债券的要素看,它是事先确定期限的有价证券,到一定期限后就要偿还。股票是没有期限的有价证券,企业无需偿还,投资者只能转让不能退股。企业惟一可能偿还股票投资者本金的情况是,如果企业发生破产,并且债务已优先得到偿还,根据资产清算的结果投资者可能得到一部分补偿。相反的,只要发行股票的公司不破产清算,那么股票就永远不会到期偿还。
(三)收益来源不同
从国外的经验可以看出,股票是保险公司资产配置中的一个重要投资品种,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互利合作关系。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由于分业经营长期处于割裂状态。随着国内外金融形势的发展,这种政策障碍已经逐渐消除,管理层甚至给了保险公司相当多的优惠措施,希望能够给中国资本市场注入新的活力。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十分迅猛,理论上将有600亿左右的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投资股票,但我们认为保险公司短期内将以试探性投资为主,而不会投入大量的资金,且他们对一级市场的兴趣远高于二级市场。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中国股市没有给投资者带来合理的收益。作为风险程度较高的金融市场,资本市场主要以较高的收益率吸引投资者,国外成熟金融市场的经验数据也证明了这一点:根据经合组织的统计,美国在1970年——2000年间股市的平均回报率为10.3%,债券市场为5%,货币市场为3.7%,而德国这些数据分别为14.4%、7.9%和3.5%。由于股市风险相对较大,投资者的入市积极性往往和股市的收益密切相关。我们将1981年——2003年美国股市的涨跌幅与美国寿险公司股票投资增长率作了对比,发现两者的走势惊人的相似,通过统计软件分析得知,他们的相关系数在90%以上。由此可见,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参与股市的程度与股市的收益率成正比。
中国保险公司从1999年开始通过投资基金间接参与中国资本市场,著名的5.19行情让保险公司尝到了甜头,1999年和2000年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的收益率普遍在10%以上。但好景不长,随着股市投机泡沫的破灭和违规资金的退出,中国股市陷入了长时间熊市,保险公司在基金投资上陷入亏损的被动境地。受此影响,从2001年到2003年,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分别为4.3%、3.14%和2.68%,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事实上,中国股市的投资者多数都在亏损,包括部分券商在内的许多机构投资者已经淘汰出局,面对这样的市况,向来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自然不会轻易大规模直接入市。
2、中国股市的制度建设还亟待完善。中国资本市场是在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诞生与成长起来的,由于定位在为国有企业提供融资而不是资源配置上,其制度设计存在先天的缺陷。这种市场功能的错位,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一系列问题的根源。加上监管力量的薄弱和法制建设的滞后,我国资本市场还存在诸如上市公司的诚信危机、投资者利益缺乏保护、证券中介机构失职、暗箱操作和市场投机盛行等突出问题。
国九条的颁布,标志着管理层的思路已经从以前的救市转变到治市上。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管理层陆续推出了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券商治理整顿、分类表决制度等一系列旨在解决资本市场制度缺陷的创新措施,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解决中国资本市场长期积累的问题并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保险资金作为稳健理性的长期投资资金就不会大规模入市。
3、保险公司自身的因素。目前几个大型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主要通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由于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时间不长,各保险公司要么用基金投资团队兼做股票投资,要么通过招聘等手段重新组建股票投资部门,总体上相关业务人员还需要较长的时间磨合及适应新的投资业务。同时,各公司股票投资的相关规章制度、风险控制、托管清算等其他准备工作完成时间也都不长,还须在今后的投资工作不断检验和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9月,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的数额达到744亿元的高点,在有关部门公布了保险公司直接入市的相关文件之后,保险公司对基金采取了减持的策略,到2004年底基金投资额降至673亿元,锐减71亿元。2004年四季度股市一直处于调整之中,在这个时候选择减持基金,保险公司的态度值得玩味。一个可能的理由是,保险公司一方面希望通过直接入市丰富资产配置品种,努力提高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在基金投资(特别是封闭式基金投资)的伤痕还没有愈合的时候,保险公司不会轻易忘记资本市场的风险之痛,他们在准备直接入市的同时减少基金投资的比例,以避免权益类投资在资产配置中占有过高的比重,以减少股市波动对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的影响。特别是三家境外上市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的不断下降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的压力,在大规模直接入市的条件没有成熟之前,他们不会轻易冒进。而这三家保险公司的资产占全国保险总资产的70%以上,因此保险公司直接入市的规模就不容过分乐观了。
二、推动保险资金积极入市主要措施
经历了近四年的持续调整,中国股市只有通过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和创新,重构一个规范、透明、公平、有效的市场,才能吸引包括保险资金在内的各类合规资金源源不断地为股市输送新鲜血液,使中国的资本市场逐步恢复活力,并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而快速发展。而同时,保险公司等广大投资者才能通过资本市场真正享受到投资中国的丰硕果实。为扫除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无形障碍,促进保险资金积极入市,我们建议采取以下几项改革措施:
1、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各项深层次改革。2004年以来的各项政策表明,管理层已经下决心要根治困扰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各类问题,并逐步将国九条的各项精神落到实处。目前,社会各方都盼望管理层能够在全流通问题上有实质性突破,因为这已成为中国股市脱胎换骨的最大障碍。全流通问题由来已久,且越拖越难解决。管理层各方应尽快达成共识,在不损害投资者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拿出原则性或框架性解决方案,使投资者对全流通问题的解决和中国股市未来发展动向有清晰的预期,促进场外观望的合规资金积极入市,为顺利完成资本市场的改革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除此之外,管理层还应加大对市场上各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构建一个健康透明的市场氛围。如:加强上市公司诚信建设,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完善上市公司融资体制和淘汰机制,实现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与相关部门配合,规范包括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媒体在内的各中介的行为;加大对注重投资者回报的上市公司的扶持力度,积极培育真正符合价值投资理念的上市公司群体等等。
2、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涉及到两个金融市场和两个监管部门,这种跨市场的经营活动必然牵涉到两个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早在2004年7月,为应对愈演愈烈的混业经营趋势,避免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达成金融监管分工合作的备忘录,将建立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对监管活动中出现的不同意见,通过及时协调来解决。同时,三方还将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密切合作,共同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金融市场的信心。
从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看,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是积极有效的,去年建立的联席会议机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今后,保险资金在入市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突发事件或新的问题,这都需要通过监管部门之间的配合加以解决。同时,监管部门还应鼓励保险公司等机构积极开发跨市场的创新金融产品,进一步紧密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联系。
3、保护机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股市具有明显的资金推动的特点,几乎每次行情都活跃着各路不同性质的资金。随着市场监管力度的加强,违规资金已陆续撤出股市,这也是造成近几年股市持续低迷的重要原因。为了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鼓励合规资金积极入市是管理层稳定市场和投资者信心,推动股市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举措之一。要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管理层在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代表了市场主流的机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例如,在处理闽发、汉唐等问题券商的时候,就需要管理层保护机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从而保护广大机构投资者对股市进行长期投资的积极性。
此外,作为机构投资者集中的投资品种,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迭创新高也给机构投资者带来了很大的损失。据统计,截止到2005年1月21日,在54只封闭式基金中,28只小盘基金(5亿——15亿份)平均折价率为21.89%,26只大盘基金(20——30亿份)平均折价率更是高达37.65%,其中有4只基金折价率已经超过了40%。作为最大封闭式基金投资者,保险公司在2004年中期的封闭式基金投资已经超过300亿份,高折价率是其基金投资蒙受巨额亏损的重要原因。为保护机构投资者,管理层应着手解决封闭式基金的高折价困境,特别是在ETFs、LOFs等新产品成功上市之后,通过制度创新寻找封转开的新思路,彻底解决高折价率给机构投资者带来的各种问题。
4、保险公司应为积极入市做好充分准备。2004年底是我国入世三周年的日子,也是我国保险市场全面对外开放的分水岭。面对国外保险巨头咄咄逼人的竞争态势,中国保险业需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而努力提高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就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国外保险市场的发展经验已经告诉我们,资本市场是保险公司重要的投资渠道之一,尽管目前我国股市还存在较多的问题,我们的保险公司应该用战略眼光审视自己的入市策略,为保险资金长期积极入市做好充分的准备。
在当前股市正处在改革攻坚阶段的时候,保险公司应积极介入一级市场、可转债等相对安全的投资领域,通过实战快速磨合投资队伍,提高股票投资部门的研究能力、市场敏锐力及风险控制能力,为今后保险资金更大规模的长期投资奠定组织基础。同时,保险公司还应加紧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财务清算、技术支持、风险控制、激励机制等相关配套环节的建设与完善,为保险公司顺利实施资金多元化运作、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投资收益率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国外保险公司股票投资概况
1、股票投资是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主要渠道
国外保险公司投资渠道较多,主要有国债、企业债、股票、房地产、抵押贷款等,经过较长时间的不断调整,股票投资已成为各国保险公司最重要的投资渠道之一。以美国寿险公司为例,最初股票投资在其投资组合中仅占有微不足道的比例,随着监管的放松和华尔街股市的蓬勃发展,股票投资的比例也节节攀升,到1970年代就稳定在10%左右,到1990年代更是快速增长到30%以上,进入21世纪,股票投资的比例虽有所下降,但也保持在25%左右的较高水平。相对于股票投资,抵押贷款、房地产等投资品种出现明显萎缩,如抵押贷款比例由上世纪二三十年代30%——40%的水平一路下滑到2003年的6.86%。而企业债、国债等债券投资则基本保持稳定,如企业债的投资比例从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开始就一直在40%的水平上下窄幅波动。
统计资料显示,欧洲国家股票投资比例相对较高,例如:英国在1960年代以前股票投资比例为20%左右,而到了90年代,就上升到50%左右,并一直维持在这一水平。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近年来的股票投资比例基本在20%——30%之间波动。统计还显示,不同险种的股票投资比例也略有差别:在九十年代末期,美国寿险与财险资金投资股票的比例分别为27.42%和17.83%,英国为60.4%和31.98%,日本为26.6%和20.37%。
2、股票投资收益是保险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
随着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饱和度不断增加,保险公司之间的激烈竞争导致保费收入增长速度放缓和费率的下跌,多数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实际上已经处于亏损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投资收益成为保险公司净利润的主要来源,股票投资不仅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一个重要投资渠道,也成为保险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
美国寿险公司协会2001年到2003年的统计资料显示,美国寿险公司投资收益中债券贡献的比例最大,平均为63.61%,股票高居第二位,为15.03%,随后是抵押贷款、保单贷款、房地产等其他投资品种。由此可见,股票投资是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的重要来源,考虑到2000年以后美国股市在科技股泡沫破灭之后表现不尽如人意,股票投资对保险公司的利润贡献还有很大的潜力。
3、保险公司已成为资本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美国资本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其投资者结构已经出现明显的机构化特征。1950年美国机构投资持有股票市值占总市值的比例仅为7.2%,而根据最新的美联储资金流动报告,截止到2004年三季度,美国资本市场上约有58.57%的股票市值为机构投资者持有。从报告披露的数据看,美国个人持有的股票比例在这几年依然保持了明显的下降势头,从1999年的46.96%减少到2004年三季度的39.24%,平均每年下降1.29个百分点。
一、股票的投资决策是投资者通过投资股票获取收益非常重要的一环,而股票本身价值是决定是否购买参考依据,显然如果我们知道股票的价值,买卖决策将非常简单,股票价格低于其价值则买入,反之则卖出。然而现实是股票的价值评估是非常困难的事,研究中各种股票价值评估的模型存在各种各样的缺陷,缺乏实用性。所以在股票市场的实际投资决策时,我们往往通过研究影响股票价值的一些简单因素作为股票投资的依据,并且可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基于会计信息对β估计在股票投资决策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CAPM模型简介
CAPM模型是对风险和收益如何定价和度量的均衡理论,根本作用在于确认期望收益和风险之间的关系,揭示市场是否存在非正常收益。一个资产的预期回报率与衡量该资产风险的一个尺度——β相联系。模型形式如:ri,t=rf,t+βi(rm,t-rf,t)
其中ri,t为t时刻股票i的必要回报率,rf,t是t时刻的无风险利率,rm,t为t时刻的市场组合收益率,β为企业风险系数。在实际运用中,β一般用市场模型估计:ri,t=?琢i+birm,i+Ei,t回归得到的bi即是β的估计值。
三、基于β估计的股票投资决策
按照市场模型得到的β代表资本市场对企业风险的度量,但这个度量并不一定准确,如果有更好的方法估计出更准确的β,成为优势β。当优势β大于市场β时,说明市场确认的折现率过小,市场按较小折现率得到股票价格理应过高,则卖出该股票;反之,则买入。我们可以利用会计数据并结合市场模型来估计β能得到更精确的β值。
由于企业财务杠杆与风险有关,我们可以用下式来估计企业的风险:
其中βv,i,βB,i,βs,i分别是企业风险、债务风险和股东权益风险,V,B,S表示企业市值、债务市值和股票市值。
在不考虑税收的情况下,企业的价值与企业资本结构无关,这意味着βv,i与财务杠杆■无关,所以财务杠杆指数的增大不会改变βv,i,但会增大βs,i。
除了财务杠杆外,经营杠杠也是β估计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经营杠杆指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的比率。从会计数据计算出的经营杠杆越大,企业风险β也越大。
Ball与Brown是利用以下模型估计会计β:
Ai,t=gi+hiMt+?着i,t
其中,Ai,t为i公司会计收益在t年的变化数;Mt为t年会计收益市场指数的变化数;hi为会计β的估计值。Ball和Brown(1968)研究结果表面无论是经营收益、净收益,还是归属普通股的收益,两个β的都具有较高的相关性。
Beaver、Kettler和Scholes(1970)(记为BKS模型)为了考察会计变量是否可以用于预测下一期的市场β,利用横截面资料对下列模型回归:
其中,bi为当期用市场模型估计的企业i的风险β;Wk,i为企业在当期的第k个会计变量,它们可以是股利分配率、财务杠杆、收益变动方差、会计β等。
运用所得到的估计系数(C)和企业的会计变量(W)数据,就可以估计出非企业的风险系数。就可以比本期市场模型β的估计更精确地预测下期市场模型的β。国外许多研究表明建立在会计变量基础上的预测模型能比完全依赖于市场模型提供更精确的下一年市场风险的预测。
四、国外的相关研究成果
Hamada(1972)以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304家公司为样本的实证检验表明财务风险与市场β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的相关性。Mandelker和Rhee(1984)以1957年-1976年间的255家制造业企业为样本对这一假设重新验证,表明每个组合的市场β与财务风险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其解释是由于回归建立在组合的基础上,使得变量的测量误差变小,相关性提高。
Lev(1974)的研究也表明营业风险与市场风险之间存在相关关系。他以1949年-1968年间电力、钢铁和石油为样本回归表明,营业风险越高,市场β及股票收益率方差越大。